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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1 17:27: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第1篇

现在,很多省、市己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前,将相关的拟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予以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将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进行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之前进行审计项目公示,能够使广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进展情况监督,对于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后,通过公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被审人员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解决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知情权的问题。因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公告制度,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审计工作情况,进而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进而完善国家治理沟通机制。

二、如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问题,理论界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总体效果还不够理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质与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相适应的方法体系,所以评价体系中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指标体系,还应包括审计重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而处于评价体系核心地位的评价指标,应与相应的审计内容相适应。对于不同的审计内容,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予其不同的权重。在实施中,首先赋予各审计内容一个基础分,然后对不同的审计内容根据履行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最后计算出总分并以此作为确定审计结论的依据,这样审计结论的质量就得到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

2.建立全新的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反映经济行为责任内容的报告体系;二是按规定要求编制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说明责任履行状况。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可以提供被审领导干部相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该报告体系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受托公共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需求,更好地完善国家治理服务。具体而言,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可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政府机关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政府机关年度会计报告;(3)政府治理结构报告;(4)政府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程度报告;(5)政府社会责任报告;(6)政府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

第2篇

关键词:医院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按其目标不同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种独特审计种类,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人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被摆在重要位置。医院作为特殊的行业,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要性,通过揭示医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对策,促使被审计人员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促进医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障医院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医院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能而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金,以及因资金运作涉及的经济决策、制定制度、开展管理等活动,审计内容更为广泛。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医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医院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医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转岗、退休等原因离开现岗位时,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明确医院领导干部在其职权管理范围内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医院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经济管理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通过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领导干部是否正确的履行了其经济职责,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部门正确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如实地反映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功过是非,消除少数领导干部沽名钓誉的幻想以及在总结政绩时虚报浮夸现象,便于明晰上下任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既踏踏实实,又勇于开拓进取。

(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其职责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清医院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在“经济责任”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造成了工作目标不明确,超出审计职权,越权评价非经济责任事项。目前,医疗行业普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责任管理标准,也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在评价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审计人员无从下手。在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时,常常出现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工作失误责任与有意违规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归属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时效性滞后,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当前,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 这种滞后审计现象,给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增加了难度。在被审人员离任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不利于审计人员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并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医院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度不够,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医院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识不够端正,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还不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综合素质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佳,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薄弱,不太愿意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存在以息事宁人、不得罪人的方式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四、解决的对策

针对上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在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审计的职权和审计的范围,审计只对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进行评价,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建立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定性评价侧重于非计量指标,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医疗设备更新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定量评价主要关注计量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运营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减少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在于把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对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把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

(三)医院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3篇

关键词:绿色经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一、绿色经济视域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重要性

1、政治环境使然

在民主政治的环境下,世界各国现代政府都是通过责任的划分来实现政府治理。政府是由党政领导干部组成的,政府责任的落实情况主要依靠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程度和忠诚度。在这种情况下,监督政府行为的监督体制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审计则是政府监督体制中重要的监督手段。就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来说,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影响经济的直接责任,一种是通过间接参与经济活动产生的经济责任。政府从事的经济活动主要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这就决定其行为不能只考虑经济发展指标,更要注重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性。这就需要开展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对政府发展绿色经济、开展建设资源节约、有利于环境的责任进行审查和考评。

2、经济环境需要

经济活动与环境存在极强的因果联系。环境资源能够通过生产转变为产品的原材料,为经济提供发展的基础,这些转变的原材料经过人们使用又进入循环过程,最终又返还给了环境。如果经济活动不合理,产生过度的废弃物,使得环境不能消化,就会导致环境资产的降低,这种环境消耗是不可以恢复的,长此以往则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约束力量。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增长,对环境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所以环境也就成为了经济良性循环增长的一个重要界限,要求必须实现环境的保护。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重视环境资源,把环境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加大对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协调作用,监督经济发展是否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充分判断是否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经济环境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3、社会环境建设

随着我国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纳税人对自己权利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政府要严格经济责任审计。政府代表的是国家的意志,是代表国家执行公共财政资源的筹集、使用及管理,受到纳税人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约定的协议等限制,要求合理的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并且有效地利用并保护,这也就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经济审计的重要责任范畴。当环境破坏造成市场自身不能有效调节,政府就需要进行调节,政府对社会公众需求予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及质量进行关注,纳税人可以要求政府对实现环境公共产品组织供给,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让纳税人得到人生存和发展的满足,从而出现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4、法律环境要求

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也很重视环境保护,颁布了10多部法律,60多项行政法规,200多项规章制度,800多项标准,还有1600多项地方性的环境规章制度。我国制定的环境法律是判断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准则。政府应该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负责,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保证环境质量甚至改善环境,但是政府多年来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利益的诱惑。

二、绿色经济视域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优化路径

1、强化目标设定,明细责任内容

随着人们对和谐发展观的认识程度加深,人们也开始对绿色经济增加了了解。绿色经济是设定一个效率高并且可以持续和谐发展的目标,绿色经济可以是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也可以是节省资源的经济,还可以是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等。政府应该倡导绿色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让环境保护的责任深入人心,政府除了宣传和倡导环境保护外,还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及措施限制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并且参与到绿色经济当中。政府可以通过参考成功的绿色经济实践成果,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提升责任审计目标。

2、构建预警机制,强化风险防范

党政领导干部增强对经济安全信息的监管和评价,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机制,对影响经济责任的因素进行监控,依照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其进行相应的限制,并且按照规定来进行评价。如果在运行中出现了偏离经济安全的标准状况或是即将达到标准临界点的情况,应当迅速做出决定,进行及时纠正并且责令进行改进,从而保证运行的安全性,做到提前预警。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机制首先需要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并且拥有衡量运行状况的机制,最后在评价过程中能够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对不良的运行状态尽早进行辨别,并指出运行的风险和相应的措施,从而减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损害。及时做出对临近危险运行的警告,能够及时提出意见,将风险防患于未然。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机制,能够预防风险的发生。

3、创建评价体系,细分工作重点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每个方面,在不同行业或是不同管理者管理范围,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差别,这就需要建立并完善一套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制。建立完善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并且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设立的合理性、科学性直接会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结果。评价体系可以围绕党政领导干部职能履行的情况,关注其行政业绩,对党政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监管、廉政等多方面进行打分,通过评价综合考究党政领导干部发挥发展绿色经济职责的情况,评价体系一定要将民生、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作为评价的重点,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创新。

4、划定合理界限,责任落实到人

由于政府党政领导干部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比如说就会出现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个人和集体、直接经济责任和间接经济责任等多种复杂的关系,当然也会出现个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决定和集体决定以及政策环境等多方面,使党政领导干部不容易区分经济责任的界限,对责任没有清晰的区分,这就很难保证评价的准确性。确定经济责任的合理界,要充分掌握法律法规的使用,避免法律法规使用错误,导致错误的评价结论。提高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提高判断失误的能力,要明确违规的责任界限,掌握违反责任的事件及责任人,避免领导班子相互推诿。要对经济责任有合理界,对导致重大失误,造成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把握经济责任的合理界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未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趋势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在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会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保证我国经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并且重视理论在实践过程中的应用,不断对经济责任进行探究,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健康的发展。我国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也应当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党政领导干部以发展目标为导向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且制定的目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目标的修改、完善以及提升。未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中拥有完善的经济审计预警机制,拥有能够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准确评价和准确界定的评价体系,同时对评价结果能够通过责任审计问责机制实现责任的追究。在绿色经济视域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还需要在未来不断地创新和改进,要充分把绿色发展观的理念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联系,在评价经济责任的过程中,体现绿色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经济,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重视绿色经济的内容,对绿色经济进行重点监督考察。绿色经济,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4篇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国家综合国力日益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供电企业作为诸多得到迅猛发展的企业中的一个,其发展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创新,并取得了相应的成就。就当前我国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仍存在诸多的问题。文章展开对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进行概括,同时分析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最后对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进行研究。

关键词:

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制度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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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词: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自1999年以来,各地县级审计机关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从最初的被审计对象不理解,到现在“离任必审”的常态化,该项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干部的监督管理。但与此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计划交办、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审计计划交办不够科学合理

根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委托计划应具有提前性,但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根据人动实际情况进行委托,计划出来一般都在当年四月份之后。此时审计机关自定的部门预算执行等财政审计项目已经批准,个别项目甚至实施完毕,容易造成重复审计。在党委和政府换届前后,还存在组织部门集中交办项目的情况,突击审计往往无法保证审计质量。

2.审计对象安排存在少量盲区

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同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目前我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等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常态化,基本做到了离任必审。但从近年来实施的审计项目看,党委口子领导干部很少涉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多年未审计,组织部门一般不对被提拔为副处级以上的原正科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委托,存在一定的审计盲区。

3.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完整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一般审计项目存在很大的不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其他有关经济活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但实践中,大多数县级审计机关仍然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视同于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把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对其他经济活动履行情况的审计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导致审计评价流于形式,审计结果不够科学。

4.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最核心的内容,为组织人事等委托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提供了参考。但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经济决策、内控制度、经济政策执行等方面尚无有效的评价依据。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加之审计人员综合能力所限,难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发展。

5.审计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审计的目的在于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机关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作为干部使用和审查处理时的参考依据。实践中,由于未能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反馈机制,结果运用缺乏硬性约束力。从我市实践看,离任审计数目远高于任中审计,实际审计时间往往在领导干部调任或转任之后,审计责任难追究、整改难落实,更谈不上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同时审计质量不高以及结果公开力度不够,也制约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党的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总的来说,县级审计机关要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的科学性、内容的完整性以及结果运用的充分性等。

1.强化组织协调,科学安排计划

县级审计机关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促进联席会议制度的经常化,加强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联合制定审计机制,共同研究审计计划,让联席会议真正发挥作用。要配合组织部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按照全面审计、分类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审计项目保持均衡,避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突击、走形式。

2.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应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进行审计。一要重点关注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事业发展情况,二要重点关注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监管和执行情况,三要重点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债务变化情况,四要重点关注遵守廉政规定及财经法纪情况,力求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价,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

3.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评价标准

县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审计工作实践的总结,将审计工作目标与当地政府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区分各自工作特点,明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流程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评议、问责、和督查整改制度。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

4.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审计实效

第6篇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各级审计部门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个人履行领导、管理经济活动职责,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区别于其它审计“就事论(评价)事”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是“就事论(评价)人”,即审计结果“人格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如何恰当地作出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要作出定性评价,而且还要作出定量评价,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综合审计评价分出等级,将评价结果反映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关键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二、现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弊端及改进思路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党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普遍运用的指标量化计分法,将审计结果以直观地分数形式呈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计评价的主观性问题。但是指标量化计分法还存在诸多弊端:一是指标量化计分法使用难度较大,指标设置、权重分配、打分原则一般比较复杂;二是指标体系建立难度较大,若指标数量不能涵盖经济活动的整个环节和各个领域,就会造成审计评价不完整;若各指标设置不能充分考虑各行业、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特色,就会造成审计评价不实用;三是指标权重分配比较困难,对不同的指标分配不同权重,没有客观的标准,不可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四是指标打分对审计人员坚守独立、公正的职业操守要求比较高。

鉴于现在审计评价体系的缺陷,本文构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思路是:借鉴限制理论将审计评价体系予以改进,使审计评价体系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评价标准确定上充分运用调查法,逐项依次评价得出审计评价等次,克服标准固定缺乏科学性、评价含糊缺乏操作性等弊端,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三、限制理论在审计评价中的应用

限制理论(Theory of Constraints,TOC)是由以色列学者伊利雅胡·高德拉特所发展出来的一种管理哲学,主张一个复杂的系统隐含着简单化。即使在任何时间,一个复杂的系统可能是由成千上万的因素所组成。但是只有非常少的变量,称为限制,它会限制(或阻碍)此系统达到更高的目标。限制理论是一种“过失”决定论,给我们的启示是:对“人格”的评价可以采取对影响“人格”的重要因素进行分别评价的方法,根据对重要因素的评价等次推导对“人格”的评价结果,使“功劳”不能够掩盖“过失”,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限制和制约审计评价结果的指标只有可数的若干个,对各个指标进行评价,就能得出评价最终结果。构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就是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过失入手,对照指标评价标准,逐一对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有一个指标评价为“不称职”,则综合评价为“不称职”;评价均无“不称职”,有一个指标评价为“称职”的,则综合评价为“称职”;评价均达到“优秀”的标准,综合评价为“优秀”。

基于限制理论构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具体指标的选取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有利于审计人员作出明确、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由于不用分配权重和打分,仅在指标评价标准设定环节进行等次分配,有利于审计人员避免经验和专业判断不足,造成评价结果主观的问题。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动态的、可扩充的,体现在根据不同审计对象选取不同定量指标,同定性指标组成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也可以根据被审计对象职权特性设置其它指标,从而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

1.违纪违规定性评价指标。对任职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一般对存在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情形的直接评价为“不称职”。

2.目标任务完成率。对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围绕重点开展工作、取得事业成果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目标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完成金额/年初目标任务金额。

3.经费监管到位率。对执行法规、制度和标准,健全内部控制,资金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经费监管到位率=1-查出经费监管不到位金额合计/审计期间收入支出总金额。

4.经费保障率。对经费保障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基本经费保障率=经费拨款金额/按保障标准计算的拨款金额。

5.基层经费投入率。对基层经费投向投量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基层经费投入率=任内基层工作经费金额/任期内各项经费收入总额。

6.负债建设率。对大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负债建设率=资金缺口金额/项目批准投资总额。

7.装备达标率。对车辆装备、信息化建设配备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装备达标率=装备实有配备金额/上级下达的装备配备金额。

8.经费超支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可针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设置公务接待费开支率、公务用车与运行维护经费超支率、因公出国(境)经费超支率进行重点审查。计算公式:经费超支率=年度超预算金额/年度预算总额。

9.家底积累率。对强化管理、厉行节约,促进家底适当积累情况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家底积累率=任期家底经费净增加额/接任时家底经费额。

(二)评价指标标准的制定

制定评价指标标准是应用限制论进行审计评价的一项基础工作,指标标准的制定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对经济指标的具体要求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经济指标的不同要求。考虑行业、地区对评价差异性的影响,制定指标标准的具体措施是充分运用调查法,以特定区域的全部单位为样本,统计测算出经济指标的一般水平,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执行情况的最低标准要求,即“称职”标准的评价起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一个重要的职能是为各级党委运用审计结果合理选人用人提供决策范围,同时达到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目的,具体比例设定,可以运用国际公认的二八定律(帕累托定律)法则,将统计样本按从“优”到“差”排列后,按2:8和8:2划分,前20%左右的为“优秀”、后20%左右的为“不称职”,比例可以根据不同指标和经济管理对指标的不同要求以及考虑实际可操作性进行调整。(作者单位: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审计处)

参考文献:

[1]张英福,马丽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通用指标体系的构建.会计之友,2008.3

第7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中央两办《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我市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临时委托项目逐年减少,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对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三是审计实施阶段找准审计重点和切入点。我们在出台文件操作规程设计上注重抓了以下审计重点:(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及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与执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商企业发展情况。(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三)有关部门的管理情况。(四)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根据审计重点这一主线,我们摸索了几个审计切入点:第一从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综合性测试,找出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第二从有关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入手,筛选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亲自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作为审计重点;第三从被审计单位干部任期内制定下发的重大经济政策性文件入手,作为检查执行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情况的切入点;第四从集体和个别座谈了解入手,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工作的审计切入点;第五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提供的材料及群众举报线索入手,确定领导干部个人违反财经纪律及廉政规定的审计切入点。

四是审计终结阶段搞好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成果体现,而审计报告又是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因此写好两个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

三、注重成果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近几年来,我们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在审计成果利用上反复讨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和经验,在今年4月出台的《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对审计结果的利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规定:按照“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实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制度,并单独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办法的做法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中国审计报》、《江西日报》、《审计与理财》对此专门进行了报导。

(一)坚持“凡动必审”,是指对按照《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办理提拔、交流、调整等任免事项时,必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实行“考审同步”,是指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考察工作结合起来,在考察成果中直接体现、利用审计结果。(三)推行“市县联审”,是指对拟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乡镇和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直接派出审计组或派人员指导县(区)审计局审计组对提拔对象进行审计,审计组直接向市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做到“先审后提”,是指对拟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需在正式任职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在推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基础上,对运用审计结果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

(一)审计部门应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应当肯定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责任。

(二)组织部门要把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经审计,没有发现问题或存在一般性问题但不影响正式任职的,予以正式任职;问题较严重的,经查实后,取消任职决定,交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应对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实后,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大执行力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第8篇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出资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其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笔者认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2.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企业负责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财务和非财务资料;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可见,经济责任评价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

(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涉及两个责任主体,即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主体将一部分财产权利委托、或分割给第二责任主体,第二责任主体在拥有这部分财产权利之后,对第一责任主体承担一种责任,并且要报告这种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因此,第一责任主体就存在着信息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借助于一种可靠的机制来鉴证信息,这种机制就是审计。因此,笔者认为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经济责任鉴证。

(三)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

1.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某种单一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现存的各种审计类型大多属于这种审计。例如,以财产安全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以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管理审计(我国称之为效益审计)、以遵纪守法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合规性审计。所以,单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特征在于审计对象的单项性,即以单项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

2.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即以两项或多项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例如,可以将财产安全责任和最大善意使用财产责任结合起来进行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就对这两种经济责任作出鉴证。显然,还可以对各种经济责任作出组合,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多项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3.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所有的经济责任为对象而进行的审计,通过一次审计,同时对财产安全责任、最大善意使用责任、合法使用财产责任以及社会责任等同时作出鉴证。其根本特征是审计对象的综合性,即以主要的经济责任作为其鉴证的对象。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行的出资人任期或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属于综合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特点

1.受托性。受托性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必须是在得到上级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才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

2.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其特点表现为:(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仅就授权或提请要求指明的范围内进行,这个范围一是指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二是指审计的内容范围,仅局限于被审计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其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2)审计内容本身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3)审计对象的专一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指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不针对其他人。

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中或事后审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各级国有资产机构表明的对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最终意见,是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核、使用和奖罚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的区别

1.审计的目的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在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干部的考核、使用和奖惩提供依据,旨在加强干部管理;其它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审查,促使被审计单位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审计的目标不同。其它审计主要有以下四个审计目标:(l)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2)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3)通过对各种财务指标的分析,正确评价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4)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六个目标:(1)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2)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3)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4)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5)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6)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绩效的变动情况。

3.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不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结束后,由授权和聘请的审计机构或组织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一般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它审计的审计报告则由审计组向派出机构或单位提交。当派出机构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时,可根据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4.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各有侧重。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上,把内控制度评审仅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突破口;而对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对内控制度的评审和效益性分析是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因为内控制度健全与否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决策,涉及到其经营管理的能力。而效益最终体现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衡量其经营业绩大小的重要指标。

二、当前全面推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明确评价对象和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政府干部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企业负责人任免计划,充分发挥六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人的权限划分、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二)要划清责任界限

划清领导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主管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积极稳妥,量力而为

在查清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企业负责人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在财政、财务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即是所谓的“有所为”;所谓的有所不为,即审计不能包揽一切,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应负经济责任在内的全面考核。同时,还应做到“三个不评价”,即审计评价时对非审计事项不得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得评价;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得评价。

(四)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目前实行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协调机构,组织方式相对比较松散,还难以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委托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两办两个暂行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要求,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政府的意见,于年末将下一年度的审计委托计划提供给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审计机关,以便增强委托审计的计划性,减少直至杜绝临时委托、突击委托、多头委托的现象。同时,还要做到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避免出现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根据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以增强委托审计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针对经济责任界定难的问题,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研究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增强操作性和规范性。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比较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提出在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的立法建议,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不断完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体系。

(五)探索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方式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方面要主动适应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突出“经济责任”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规定的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在审计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成果;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监督关口前移。在审计工作中还要大力推广现代审计方法和先进审计技术,通过审计方式、审计技术的改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强化风险意识,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无处不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风险,在审计工作中应关注识别风险,预防风险和降低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经济舞弊行为的隐蔽性、审计时间的有限性和审计成本的制约性会导致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的工作不够深入,不能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从而形成审计风险。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有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审计项目多、任务重,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和经济责任评价失真等等;外部因素主要有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不能有效实施,管理行为处于无控制状态,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不良的审计环境等等。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审计准则及规范,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该到位的必须审到位。

三、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问题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工作结束后,向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具体表述和综合评价。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的管理和运用,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应用的充分性、合理性决定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力。应坚持“审用结合,先审后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把审计结果与反腐败斗争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企业负责人选拔工作挂钩,并作为识别、评价、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审计结果的管理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是指审计结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同于―般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它不仅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协调紧密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整个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1.严格控制审计结果抄送面。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应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提交或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这是一个总体要求。但具体到某―个项目,抄送范围不能―概而定,应根据审计结果的具体情况及干部管理权限来确定。笔者认为,如审计结果不涉及对审计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就不必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如属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也就没有必要抄送人事部门,属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也没有必要抄送组织部门。严格控制审计结果的抄送面,是为了防止审计结果被随意处置,造成审计结果被无意识地扩散,以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重要的审计结果要作为密件管理。如审计结果涉及到企业负责人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后,还需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案的,应按结果内容划分密级,按密件的要求进行传送管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防止泄密后给案件的查处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涉案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3.建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档不仅仅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一家的事,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已提到的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存档规范。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库。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将审计取证资料、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一并归集形成审计案卷,移送机要档案保管。组织人事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及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用好审计结果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切实防止“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问题出现,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建立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规范。因为审计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审计结果的多样化,很难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定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结合实际,对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各部门自觉按规范处理审计结果,保证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

2.区别对待,用好结果。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对肯定性的审计结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适当给予宣传,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问题性的审计结果,按问题性质区别对待。对只涉及一般性问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出面找企业负责人谈话教育,打招呼,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先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财经法规规定责令对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自纠和处理处罚,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谈话诫勉,诫勉期限为一年,对诫勉对象每年跟踪审计一次,经两次审计仍没有改进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宣布就地免职,并且规定在五年内不得担任相同性质、相同等级的职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确有经济责任问题的,应由组织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职务进行降免。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由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给予刑事处分的给予刑事处分,充分发挥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