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工程审计合同范本

工程审计合同范本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3 17:12: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审计合同范本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工程审计合同范本

第1篇

作为昌平供电公司工程建设处,每年我们都要投资建设若干个变电站工程,而作为工程建设处的一名技经管理专工,在工程竣工投产之后还要面临着工程审计工作。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以发现问题为己任;而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以不出问题为首要出发点。自己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在同审计人员的博弈当中,也发现在不少在平时的工程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从技经管理的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加强技经管理来避免审计风险。昌平供电公司基建工程技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委托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参与概算审核、签订相关合同、开展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竣工档案归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配合财务人员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等。

1工程可研及概预算管理环节

此环节审计工作的重点是:是否有可研及概算批复文件,即工程竣工、结算及决算完毕后,最终版可研、初设审定概算书及相应批复应该齐全,否则费用的支出没有依据。由于以前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曾经出现结算过后有审定概算书,却没有批复的情况,甚至出现批复和审定概算书不一致的情况,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在概预算管理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我们今后高度重视。

2工程招投标管理环节

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应当依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北京市电力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实际操作过程中需将招标申请报北京市电力公司物资部审批通过后,将招标资料报送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由其作为公司编写招标文件,开展招投标工作。有几个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需注意:

2.1招标手续不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根据以上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以不招标,但必须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不招标批复,比如:对于勘察设计不许招标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需在《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该项目不进行招标”,对于监理工程不需招标的,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监管处盖章认可“监理免招标”,未进行招投标工作,直接发包。以上手续必须齐全,此单项工程的招投标手续才算完整。

2.2要严格审核招标文件

要对招投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现在公司招投标实行的是工程量清单格式,且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往往都是用初设图纸进行招标,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采购物资表(甲供材表)等内容进行审核,特别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中每项施工内容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与甲供材表中的单位不一致时,要换算清楚,例如:组和个的情况;另外,在招标时要将土建工程和变电安装工程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哪些是土建的工作,哪些是变电安装的工作要搞清楚,避免将变电安装的工作纳入土建的招标范围内或者将土建的工作纳入变电安装的招标范围,这就需要技经人员同工程管理人员仔细核对清楚。

2.3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

由于个别区域存在电力需求迅猛的,好多工程不等办理完前期手续就要马上开工,导致存在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的情况出现,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审计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几乎每次审计都会遇到。我认为需要加强前期规划工作的深度,提前根据地区电网现状及发展趋势开展前期工作,准确的预计哪些地区成为用电负荷增长地区,需要增加变电站,这就要求电网规划人员的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合同管理环节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执行《北京市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文本应优先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格式,并由各部门的合同承办人通过经济法律管理系统审查会签后签订合同。在经法系统中,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小型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委托招标、前期补偿等合同,需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审查流程,即将经本单位合同管理员及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后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依次送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法律法律事务处审查,最后上报北京市电力公司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审批。对于单项合同在500万元以下的,采用基层单位自审流程,即本部门处长、昌平供电公司主管基建副经理、经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员三级审批。上面是现行公司签订合同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1)需加强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合同对方资质等级不够、资质过期、营业执照未年检等情况。合同承办人应当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并在签订合同时上传到经济法律系统中,以便合同会签人员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2)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及资料、后补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先签合同、先开工”等情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方可开工的规定,时间上首先不能有错。

(3)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由于现在采用的是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需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合同内容。由于曾出现过合同对方私自乱改合同条款的情况,技经专工需对双方填写完毕的合同范本进行仔细审查,避免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

4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环节

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是国际上大型工程通行的造价控制方式,即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阶段化造价管理的一种造价控制方法,将工程造价管理关口前移至实施阶段,将造价管理中的结算事后把关改变成事前、事中控制,以保证造价管理的及时性、真实性、控制性,为合理、及时地完成工程结算创造条件,达到了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根据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关于基建工程全面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和印发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示范文本的通知》(京电基[2010]93号文),凡新开工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纳入基建管理的随路建设沟道等基建工程均开始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阶段结算。根据以往审计工作经验,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中有以下问题需特备注意:

(1)变更签认手续要齐全。施工过程中采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保证及时性及准确性,即当时发生的情况当期必须计量确认,否则不能纳入最终结算。这就要求不管发生了设计变更还是变更设计,都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相关单据表格,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同时要附上变更简图、变更预算,缺一不可。我单位实行的变更签认额度:5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专责人签认,5万元至10万元由工程建设处处长签认,10万元至50万元由公司主管副经理签认,50万元以上需报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审核签认。

(2)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用的支出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现场主要的安全文明设施(安全围栏“、四口”防护杆、安全网、安全标识牌等)、现场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淋水降尘、现场土方覆盖、现场道路清扫、施工现场的区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人员佩戴的安全帽、毛经、工作服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等)。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设立费用支出情况备查,工程结算资料中要提供专款专用、实际支付的依据”。要保证此项费用的支出合理,不超概算列支金额,且工程管理人员要配合技经人员做好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的审核,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5工程结算管理环节

根据规定,基建工程结算为全口径结算,即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甲供主材)购置费、其他费用等项目的结算,且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需在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需注意几个审计经常发现的问题:

第2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装饰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XX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XX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办公室装修合同范本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第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第二条 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 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 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范本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 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 数量(m3);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 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 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 每月_________ 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 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 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 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供应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

承包人:

xx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2019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小区材料供应分包工程

工程地点: xx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xx小区后续工程建筑材料供应、水电供应、办公材料、点工、工地看护等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9年 08月 01 日

竣工日期:至工程竣工

四、付款方式

1.支付 20 万元,用于自工程复工以来已发生的一些费用。同时,承包方正常履行合同承包范围内所约定的事宜。

2.后续工程款,由审计部门跟踪审计,按月据实结算。

五、建筑材料质量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

六、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施工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进行材料供应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

(2)工程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的,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整改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9年08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 包 人:(签章) 发 包 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第4篇

电网建设合同管理贯穿于电网的规划、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等全过程,通过界定参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项目内容、范围、金额、工期和质量等内容,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双方履行各自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合同审查与签订,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以及违约纠纷的处理等内容。由于电网建设具有施工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技术含量高、涉及环节多等特点,使得电网建设合同管理具有周期长、跨度大、效益影响显著、潜在风险大等特点。

2电网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承办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建设合同作为参建双方必须遵守是“工程宪法”,参建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履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随意性较强,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合同承办人员严重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不认真审查对方资质,合同内容不规范,工程已开工但合同未签的现象普遍。

(2)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文本用词不严谨,尤其对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的具体可操作的内容描述,往往出现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等模糊字眼,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利于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3)合同履约过程缺乏监管。合同一旦签订,最重要及风险频发的环节为履约阶段,合同内容是否能够正常进行,是否需要变更内容,是否出现履约瑕疵等内容目前缺乏监管。

(4)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电网企业合同管理涉及专业广,内容多,合同管理人员既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需要掌握法律、工程造价等领域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被简单的视为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人员配备。

3电网建设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电网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从合同签约前准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三个维度制定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3.1签约前准备阶段

(1)完成各类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电网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备齐签约需要的各类档案资料,办理齐全各类行政许可手续,做到依法合规。

(2)加强参建单位筛选审查。建立覆盖企业基本情况、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履约信誉情况以及签约代表人资格等方面的评价机制,通过审查将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排除,从源头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防止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纠纷。

3.2签约阶段

(1)在合同内容上,要严格、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电网建设的合同文本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科学规范、方便操作,才能更好地定纷止争,防范风险。可以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再根据本地区的具体、特殊实际情况作适当修订,制定完善的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文本在内容上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务实性。对于合同中诸如造价、安全、工期、质量、验收、违约责任条款等关键性的重要条款,尤其要做出明确约定,防止合同中模糊、意义不清的词汇出现。比如,在实践中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申请验收之日”、“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电网企业、施工单位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详细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2)在合同签订程序上,要做到周密论证、广泛讨论和专业人员参与。为防范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的出现,电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从程序上为合同签订把关,具体为区别两种情形:一是如果合同对方出具的协议范本,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电网企业内部的合同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及时送交技术部门、审计部门和法律部门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分歧重大、影响重要的关键性条款,可以通过召开讨论会、座谈会形式,重视专业人员的参与、分析和研讨,以有效降低签约法律风险;二是如果我方出具的合同文本,业务部门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国家、行业或者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为基础,修改、拟定出更贴近实际、更科学规范的合同文本(草稿),再送交法律、技术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确保从合同审查程序和流程上防范法律风险,避免误入法律盲区。

3.3合同履行实施阶段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情况变动,例如价格的变动、工期的顺延等,这是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现象。为防止酿成法律纠纷,影响建设工程正常运行,可以采取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合同双方将出现变更的情况和解决措施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防患于未然;二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者合同补充协议,重新对变更事项进行约定。特别说明的是,对变更事项的约定如果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存在,其法律效力上将等同于原合同。

第5篇

关键词:暂估价;实际性条款变更;审计意见;指定品牌标准

前言

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时而会遇到法律法规体系规定得比较笼统,或各层次、各地方的规定不相统一的问题,界于法律法规体系边沿,如何理解和执行,关系到具体工作的推进及是否有违法规体系,需要结合实际作各方面考虑。但作为长期在项目建设一线工作的我们,更希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寻求更快达成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途径,本文意于通过实际工作中类似情况的处理方法,探讨能够两全的解决方式。

1对暂估价的理解和处理

1.1对暂估价的理解

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一词最早出现于2005七部委的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而200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2013年修订版均没有提暂估价。而后在清单计价规范2008及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3及201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等标准及规范层面均针对施工招标提到暂估价,并具体明确为“专业工程、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四个方面范围,而暂估价的出处27号令只针对货物招标,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所以,涉及到“专业工程、服务”等施工招标的暂估价,并没有政策法规层面的依据。

1.2暂估价的确定方式

七部委的27号令是唯一最早提及暂估价并规定确定方式的政策法规文件,第五条: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而其他标准、规范、办法等对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规定各不相同:(1)清单规范2013版的规定①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②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符合下列要求:a.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b.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规定①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优先采用由承包人招标的方式,但招标方案及控制价应经发包人批准。②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3)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2017版规定暂估价规模达到规定招标标准的,应依法组织招标,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1.3对暂估价招标的疑问

以上各规定均要求对达到招标标准的暂估价进行招标,但招标的组织方式各不相同。鉴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笔者疑问如下:(1)将包含在经招标确定的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再行招标,存在重复招标的嫌疑,同时与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五条(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的违法发包的行为有相吻合之处。(2)招标组织方式中,发承包共同招标或承包人招标的方式,均限制了施工总承包人依法承包暂估价的权利,因为其施工总承包的行业资质必然涵盖了暂估价包含的专业资质(如有)或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格。而由发包人招标,如总承包人未中标,则相当于工程分包,可能不符合发包人可以分包的范围,并增加总承包人协调分包商的难度;如总承包人中标,又因其对工程项目的了解而使招标的公平性受质疑。(3)施工招标中一般确定了工程计价方式,中标也有下浮率,所以笔者认为暂估价与变更签证、暂列金额的计价方式可以完全相同,并不需要通过再次招标来确定,暂估价单位的选择也应该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自主权。

1.4实际工作中暂估价的处理方法

综上分析,实际工作中我们尽量避免暂估价的出现,对于在招标时还没有深化图纸的项目,如中水处理系统、外线电缆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我们采用固定价格的方法,即在工程量清单中直接列出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分项综合单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出的单价填报以上分项价格,承担不按规定报价的风险。同时在合同中明确此类项目的计价方式,并执行投标下浮率。这样既能规避以上暂估价执行中的各种困难,又能保证计价水平跟施工合同相符,还能防止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起到较好的效果。

2招标后涉及实质性条款变更的公平性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均明确要求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双方不得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实质性内容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现实工作中,往往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发包人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度欠缺、或承包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双方在合同谈判中同意了某些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而签订合同,这对未中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都是不公平并且有违法律的行为,因为未中标人可能正是为了响应实质性条件而使作出的投标文件未能中标,潜在投标人也可能因为某些实质性条件无法响应而放弃投标。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合同法》是实体法;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招标投标法》是程序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正确、恰当地为实现实体权利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只有通过合法、公开、不受质疑的招投标程序,所形成的合同关系才是有效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才能得以实现。因此程序先于权利,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这也是为什么要强调招标投标过程所确定的实质性内容不能在合同中改变的依据所在。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坚持谨慎编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各项实质性条款,并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论中标人如何要求,一律不得改变招标合同中的实质性,保证了招标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回避了审计的质疑,也为招标人后续的工程管理竖立了依法依规,不偏不倚的正面形象。

3对审计意见的不同看法及理解

某住宅项目,共58万m2,两层连通地下室,地上12栋独立住宅楼,由于规模过大,建安工程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各承担2栋住宅楼及相应范围地下室,招标时图纸未完善,无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采用了下浮率中标方式。为能有效控制招标形式所带来的风险,并使各标段使用的材料设备标准统一,合同中对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等材料工程采用了甲指乙供、指定分包的方式。以下是审计单位在结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及我们的不同看法:

3.1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的认定

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做法认为违反《建筑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通知)等法律法规。但是,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要求、合同条件等,认为审计的意见有断章取义之嫌,甲指乙供的做法虽然存有瑕疵,但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可否认它是发包人控制材料标准及价格的有效手段,以下就审计指出的问题一一反馈:(1)违反《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设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反馈:本条第一句话“按照合同约定…”引出了本条成立的前提条件,而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多处约定了发包人在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材料选定上有通过发包人程序确定材料及供应商的权利,所以,本条审计意见与事实不符,引用法律有误。(2)违反《意见》第一条四款:“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时,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购入其指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反馈:①《意见》日期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无追溯力;②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有明确约定在先,不符合以上条款前提条件;③所有的甲指乙供材料及供应商的选定均按照发包人事先确定并公开的流程,邀请承包人推荐,通过公开竞价、内部议标等方式从中择优选出供应商,由各承包人与公开选择的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以统一整个项目的品牌、质量、价格,此程序与上条款中“购入其指定的”实质不相符。(3)违反《通知》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反馈:①《通知》针对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与本项目中的材料供应不相符;②审计摘录条款不全,本条款中另一句话:“建设单位需要自己定货采购的,要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并未摘录,而本句话是发包人采用甲指乙供方式的依据,审计存在以偏概全错误。

3.2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的审核

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由约定的8%核减为3%,理由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参照《清单计价规范》(规范)(2008)4.2.6中参考范围3%~5%确定。反馈:①“不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具体法律条文,3%的审计审核数据按《规范》总承包服务费的参考范围内的一个值作为依据,很不严谨;②《规范》中总承包服务费是定义“招标人进行发包”的范围,而本项目是定义“发包人参与选定的由承包人发包”的范围,两种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与实质完全不同;③《规范》第4.3.6中:“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我们按本项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确定为8%,并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④确定程序通过“工程联系单”往来于各参建单位,已形成了合同组成文件,审计的审核有违合同及审计要求。

3.3审计对总价合同的核减

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以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审计对总价合同擅自进行核减,并认为借总价合同逃避审计,使投资增加。反馈:①室外配套工程经公开招标流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依法合规形成,受法律保护,审计审核没有依据。②《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③本项目非属须政府审计范围,审计权利源于我们的委托而赋予,逃避审计的说法没有依据。④固定总价合同在所有合同形式中,最能保护发包人利益,承包人承担大部分的风险,所以不存在为此增加投资的说法。通过三个回合的意见反馈和调整,审计最终出具的报告均采纳以上意见,使建安工程核减率从初稿的3.63%下降至终稿的0.64%,发包人的结算控制效果明显。

4指定品牌标准的合法性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会涉及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技术要求,并出现参考品牌,但是,这一做法常受到微词,理由源于:①《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②《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在实际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技术标准是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一项重要条件,事关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设备使用的品牌档次标准以及控制价编制中材料设备价格取定的依据,否则无法保证控制价的价格水平及要求与投标人报价及实际采购相吻合。所以我们在材料设备技术要求中设置了参考品牌,但采用了“相当于”的字眼,品牌也一般有三个以上,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一是方便招标人确定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标准及根据标准确定招标控制价,二是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准确地报出投标价格。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对上述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解释:“应当使用技术经济指标体现使用性能质量需求,必须使用品牌体现性能质量需求者,使用“相当于”某品牌,且保证足够的竞争投标人”,所以合法合规。

第6篇

一、扎实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一)竣工验收前以书面形式下发工作联系函,催促施工单位按时提供完善齐全的竣工结算书和相关结算资料。

(二)认真审核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审核计划,形成审计思路,按步骤有效推进。

(三)为确保审计质量,深入现场对照资料与实物进行核对、实测实量,或组织工程现场工程师、监理进行审前摸底会议,对工程整体有个感性认识,充分了解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

二、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一)在招标前期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严格按照 “四个统一”来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全面准确。对于重点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严格实行委托编制内部二级复核机制,即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清单及控制价,跟踪审计和项目公司成本控制专业人员实行二级审核,确保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无误、公平、合理、合规、合法性。

(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投标单位在报价前,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质疑的应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使问题在招标过程中予以解决,减少不必要的结算纠纷。

(三)在评标过程中重点把关商务标报价部分,对存在的不平衡报价项目进行逐一分析,对商务标中的含糊问题,要求投标单位书面澄清或承诺,以规避投标单位 “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

(四)施工过程中坚持深入一线,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各分部工程的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将重点部位、容易引起争议的隐蔽工程留取影像及书面资料;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吊筋、加强筋是否完全按图纸结构说明中施工;马蹬筋的施工要求与定额计算规则是否相符;构造柱施工设置是否与结构说明完全相符等,留取完整详实的现场勘查资料,并就现场的施工做法对照投标书、施工图纸进行比对确定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保证现场隐蔽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签证变更的合理审查

严把签证变更审查关,严格控制“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的不平衡报价法,核查其合理性,分清出现签证和变更的责任归属究竟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审查变更或签证与原预算或结算是否存在重复或多算的地方,变更的手续是否合理合规等。

四、合同及工程进度款的审查

(一)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同金额与招标金额是否一致,合同是否明确具体的工程内容,是否明确合同约定外工程结算调整的条件、计价方式和计算依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明确规定付款时间、控制节点及付款比例,是否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范本以外部分,合同附件是否齐全,特别是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附件是否齐备;是否与招标文件约定一致。

(二)工程进度款审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达到了付款节点,严格控制进度节点预算审核工作,避免出现进度款超付现象的发生。

五、结算审核

在进行结算审核时,由于清单描述不清楚造成的结算矛盾,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准。

六、复核的主要方法

(一)一般采用全面审核和重点审核的办法,仔细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否故意计算和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特别对于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砌体、钢筋砼结构及内外装饰等项目的工程量核定。

(二)还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图完成,有无取消部分后结算仍计价现象。

(三)善于总结分析结算资料,收集造价的材料价格信息资料,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采取分析对比审查办法;还可采取分组计算审查法,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关系,判断其它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等等,以保证工程造价量的准确性。

(四)结算审计除了核定工程量外还应对定额套用及费用标准进行审计,避免高套定额和不合理取费现象,清单计价工程还要仔细核对实际竣工资料中的项目施工内容与原投标项目内容是否完全相符。

七、创新结算工作思路

争议问题采取主动出击各个击破的方针,多方咨询省、市级造价主管部门,寻找有力依据,采用多轮谈判的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其次,采取会议确认机制,达成共识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结算依据。

八、掌握计价信息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的补充定额、规定调整的计价文件等信息,并能吃透精神,联系具体实际,正确运用。

九、学法用法

应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主动把握索赔起因,根据索赔程序,利用索赔技巧,合理规避索赔风险。

十、今后内审工作思路

(一)基建项目有它独有的特性,不能孤立的审计某个环节,各个环节应环环相扣,不能将它的各个程序相互颠倒,要根据各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有的放矢。

(二)工程结算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控制措施的实际效果。要真正达到内部审计的目的,必须立足实践,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全过程参与,做到对基建项目了如指掌,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意见,降低审计风险,发挥内部审计的最佳潜能,收到明显的成效,真正达到深挖内潜,降本增效的目的。

(三)内部审计要拓展外延丰富内涵,前置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控制视线,重点关注对投资收益影响比例较高的投资决策和前期规划初步设计阶段。

(四)树立“促进整改,服务管理,体现价值”的审计理念,用审计的眼光看问题,用辩证的思维处理问题,在先进中提炼亮点,在短板中总结教训,提出指导建议。

第7篇

1.详细调查施工现场条件

对于前期阶段的工程预算确定或者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施工现场的调查不可忽略。只有对现场的各种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等进行详细调查,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招标方案,才能确定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招标控制价,这也可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

2.进行科学详尽的地勘水文调查在现代施工项目中,伴随项目建筑高度的增加,项目的基础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在编制工程预算或者招标控制价的时候,必须把地勘水文条件调查清楚,一定不能认为地勘水文调查只是施工技术方面的工作。因为工程造价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必须依赖于技术,科学详尽的地勘水文调查也可以帮助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甚至优化。

3.认真做好工程预算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若建设单位具有技术力量,可以自行编制。但由于目前主要是借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编制,这就需要认真地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的时候不能以服务费用的高低进行判别,因为服务质量才是关键,要选择资质等级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和项目经验的咨询机构。在编制过程要做好及时的沟通,做好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确定。

二、期中管理

期中工程造价管理(简称期中管理),是指从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到竣工之日止,建设工程各方通过计划、组织、控制等方式对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源进行动态控制,以达到实现前期管理拟定的造价目标的行为。期中造价管理包括各类技术经济分析、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和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等多项重要内容,处于承上启下阶段的期中管理的作用十分重要,其影响仍不容忽视。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审核优化施工方案在施工优化过程,一定要引入技术经济分析,而不能只单纯进行技术上的优化。通过对比各类技术经济指标,从而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案进行施工。在现代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越来越多,对此也应注意进行优化。这需要配置更多懂得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逐步更新造价控制理念和手段。

2.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工程进度的安排首先要根据施工合同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条件不确定性因素,工程进度必须及时调整。比如预见未来有暴雨等恶劣天气,则一定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有关基础的开挖、回填,避免在暴雨雨期情况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作业。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资源、资金的节约,还可以避免工程事故。

3.控制好主要材料的价格及使用对大宗材料的价格控制,首先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从而将价格降低至最低。在施工现场,还需要合理施工,避免材料的浪费。这需要采用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更需要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对人员的指导。比如做好钢筋放样,尽可能最大程度减少边角剩余钢筋的数量,而且还要合理利用边角剩余钢筋。这些工作看起来虽然琐碎,但是经年累月后也可以节约很大的投资。

4.强化索赔管理和签证管理在工程实践中,对索赔程序的重视程度不够,随意性较大,这也是导致竣工结算纠纷的一个因素。与2008版清单相比,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索赔的规定作了较大补充。在对索赔权利及索赔程序做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可获得的赔偿方式,增加了承包人索赔的期限等规定。对索赔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但由于多种原因,而未对可索赔的事项、索赔值的计算作定量规定,这也成为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单价计价方式的特点,可以借鉴《〈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FIDIC合同等单价合同范本中索赔事项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在实际索赔中,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结合具体的合同中索赔条款,提出合理的索赔理由和工期、费用索赔,尤其要加强索赔程序的规范性。

5.强化跟踪审计近年来,跟踪审计逐渐兴起,成为了工程造价施工阶段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跟踪审计需要选择良好的跟踪审计单位,制定合理的跟踪审计方案,抓住跟踪审计的关键点和重要点。目前,跟踪审计还需要加强的是,应及时反馈跟踪审计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做好下一步的造价控制,这也是动态控制的一个必然要求,这就对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人员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三、后期管理

第8篇

20xx年财产转让合同范本(一)

甲方(转让人):XX,X,XX岁,X族,XX人,身份证号:XXXX

乙方(受让人):XX,X,XX岁,X族,XX人,个体业主,身份证号: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精神,为确保实现各自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XXXXXXXXXXX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财产说明。

二、财产交付乙方,乙方的义务。

三、甲方之前的财产债务问题。

四、乙方接收之后的财产债务问题说明。

五、甲方保证采取切实措施为乙方办妥门市部和制作部商铺使用权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所需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

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有瑕疵,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如乙方无正当理当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甲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七、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保证全面切实履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双方同意交由XXXX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xx年财产转让合同范本(二)

转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无法经营运作,现经全体股东讨论决议,拟对该公司进行注销,并把公司的全部财产( 包括客户资源、设备设施、办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关权力等)进行转让,各股东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办理有关转让手续。乙方为扩大经营规模,自愿受让,现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转让财产范围为______________。有形资产由甲方造具详实清册,经乙方签字认可。双方约定于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册和帐面实物核实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时所有设备要求能够正常运转,能生产出原有产品并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试生产。双方移交完毕,财产所有权即转让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约定价格受让财产后,设立一家____________生产企业。

三、转让成交价及付款期限

1.经双方商定,该企业财产转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2.付款期限:乙方应在公告期满后,约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即全部转让价的______%(包括银行贷款本金部分转户及垫付的应付款),其余部分甲方允许乙方在公告期满后______天内,约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余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四、债权债务处置方式

1.甲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含应收、应付款及对外担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处理,与乙方无关;

2.甲方以财产、设备抵押及担保的银行贷款________万元债务,自本协议达成生效后在总价范围内由乙方为其 垫付,解除抵押等手续,乙方在支付财产转让总价金额内扣除。

3.甲方必须依法妥善地处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不得影响乙方财产受让后在该场地上的正常生产 、经营管理。如发生因催讨甲方债务等原因导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缓付款中扣除相应 的损失费用。

五、该财产转让后,乙方在该地块上发展造纸生产,由甲方协助并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资料,乙方自行申 请办理,其办理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供水问题:原取水井保持原状不变,由乙方长期使用。

2.出入道路:车辆出入道路必须按原状范围畅通无阻。

3.甲方企业目前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正在按工业用地出让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 向乙方提交有关该地块相关手续的前期审批资料、文件,由乙方继续办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申请富阳市公证处公证,双方必须严格信守,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约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当地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备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xx年财产转让合同范本(三)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 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0xx年财产转让合同范本(四)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20xx年财产转让合同范本(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资产,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_________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______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号,地号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公司院内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______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审计事务所双审验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总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_________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_________份。

4.______公司所属“_________”牌、“_________”注册商标。

三、原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总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1.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_________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_________为准。

(5)享受_________市最新优惠政策。

2.货源保证供应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诺:

(1)贷款发展地方_____饲养业,扶持_____,建立固定、集中的享有独家__________。首先保证为乙方新办企业日提供生产用原料_____________吨以上,若达不到上述标准,_________市政府负责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如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新办企业______________吨上下浮动_________%时,乙方新办企业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_____协议约定的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具体调整。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_____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_____时,_________市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保证乙方新办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_____,该合理价格应以__________及周边地区同期平均收价为参考价确定。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_________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订鲜奶供应协议(协议见附件_________)。

3.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_________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_________市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_________万元付至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改造试车正式投产同时日产________吨时,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_____万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购______公司金额款项_________万元的剩余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内全部付清(另有还款明细)。

5.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_________%付给甲方做为充抵收购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订_________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_________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_________总公司对外签订的三份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订协议为准。

3.乙方在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后,另投入_________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维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善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有关奶源协议的落实,如由于未能落实影响乙方正常经常,则甲方应按乙方正常收购价格按天数赔付乙方。

3.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_________%计赔损失。

4._________政府应保证乙方奶源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7.鲜奶供应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