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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统一标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3 17:12:2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质量统一标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建筑质量统一标准

第1篇

关键词: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0.078

1 引言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经过实际调查并根据一定原理制定出的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 因此,建设的每一个工程都必须满足该项标准的要求。事实上,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验收标准,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那么对整个建筑行业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首先是相互之间的信息不畅通,其次是相互之间标准的不统一导致的市场混乱,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当没有一个统一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时候,那么参差不齐的状况就会很容易出现。

2 基本要求

验收标准必须被严格执行,否则标准的权威性与科学性将受到严重的质疑,尤其是绝对不能给不合规范与标准的工程开方便之门。

事实而言,当前施行的验收标准是比较低的,和国际要求的标准是有很大一段距离的,如果再降低这个验收的标准与水平,这将会极大的几率影响我国的施工质量,对我国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提高造成巨大的损害,一定程度上同时也会使我国的施工质量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被国际标准甩的越来越远。

因此验收标准语言及其数据必须规范严谨。标准里只能够提要求,不能给工程偷工减料开方便之门。同时,语言的标准规范不准要和国内相关企业和事业的现状接轨,也不能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存在,也要与国外的企业竞争,允许国外的企业进入,因此,我们的标准规范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又要遵从行业实际。工程的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也是建筑企业的发展基本点所在,只有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才能够使得企业的声誉提高与工程量的增长,因此对于质量的守则是无疑的,也是应该号召从业者学习,只有如此才能不断向前跟进,既繁荣了国内的建筑业,又走向了国际市场,既推动了整个行业的演进,又使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

简而言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不断按照应有的制度体系来进行完善和填充,面对这样一个系统、复杂性较高的标准体系,一定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和人们的现实需要来加以改进[1]。

3 现行标准相关问题与建议

现行标准之下,主要出现了以下几个比较突出值得探讨的问题。第一是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是否允许吃设计余量;第二是成永久性缺陷工程的验收;第三是语言不一难以准确理解和掌握。

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可以找到有以下规定:在经过相关检测后发现达不到相应设计标准,可是在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过后仍然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以及使用需求时,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即使规范提出了对于安全和使用的最低限度的考量,但往往此类标准在设计环节上留有一定可以探讨的余地,就比如说不满足设计要求并不代表就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该项情况进行严格的把关,必须严格把控好吃余量的关口,严格意义而言,虽然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了最低限度的要求,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却没有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作为国家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最重要的依据,最终的工程验收一方面要遵循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另外一方面则要满足业主与工程主双方的合约标准要求。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由于语言使用不一导致在具体地实施过程中出现沟通与理解的困难。例如,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与“满足安全使用”的相关条文规定上,先后出现过多次对该条文不一致的解释,并且彼此之间并不是相同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区别,因此,这就严重影响到了人们对于他的认知程度[2]。另外一点更重要的是,在区分主要功能与次要功能方面的条文上,虽然对于主次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但是在现实的验收过程中对于主次功能却并没有予以明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主次功能混乱的问题[3] 。

本人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经过缜密思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时代,标准要实现达到和国际接轨的水平,因此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来适当提升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其次,对不符合质量的工程采取坚决的处理措施,坚持杜绝为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留有余地,要知道我国推行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距离其他国家的基本标准以及国际的基本标准是较远的,如果施工质量比这一标准还要低的话,这将会严重影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所以一方面要逐渐提高施工和验收水平的同时,另一方面要加强该领域的合作与行业的提升。

4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工作至关重要,因此,质量的验收标准规范作为风向标就需要严格的被重视,作为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或者学习者,我们都应在学习或者工作中,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个人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从而带动整体行业的向前进步与发展,时代在进步,我们也需要进步,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本文的目的在于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地分析与总结,形成相关新的经验,运用到实际中。

参考文献:

[1]赵伟洲.论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35):262-262.

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质量验收 研究

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看,在一定程度上,工程施工是形成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参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加强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规范的学习和研究,把握规范的精神,做好各自应做的工作,相互配合,才能规范地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把验收关,不让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流入社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文中就各质量责任主体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做以下几方面的探讨和研究。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形成过程与验收

建筑工程生产是由施工来完成的,施工是指按照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要求,在建设场地上建造的生产活动,是将设计的施工图纸付诸实施,形成工程实体,建成建筑产品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建筑工程施工是形成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取决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各工种、各环节、各层次的操作质量,要控制建筑产品的实体质量就要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各层次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方面。通过对工程建设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质量验收,从过程控制和终端把关两个方面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以确保达到工程所要求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实现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结构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我国政府对工程建设质量极为关心,不再“大包大揽”,放弃了“不该管”、“管不好”的管理内容,把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验收上,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关系到安全的验收工作,把好验收关,控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流入社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和相应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按照国家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分项工程完成(即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已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_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第3篇

关键词:工程技术资料 整理 要点难点

正文: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注规程坚持同步收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性记载资料。并且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给建设、监理、监督机构等部门检查。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资料真实的记录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动态,当然内容复杂的资料在整编过程中也给施工技术资料整编人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规范;资料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前后不对应;资料不能及时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这些问题都是在资料整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分为五大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这部分资料包括了工程概况表;主要文件审批一览表;开工、竣工报告;地勘报告;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各工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参建各方的结论性质量评估文件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划分的9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在整理的同时资料内的表格必须采用统一表格,在填写检验批表格同时,一定要注意按照地上、地下,多层、高层,有关变形缝等划分;还要注意应按照施工组织的划分要注意砼、砌体、砂浆等的部位,轴线的留置,钢筋水电装饰装修的划分。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G50300―2001附表G01.2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共分6个项目(1)建筑与结构(2)给排水及采暖(3)建筑电气(4)通风与空调(5)电梯(6)智能建筑。这六项的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隐蔽记录;施工记录;预拌砼合格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及抽测资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记录。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包括G50300―2001附表G01.3表中6个项目建筑与结构、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智能建筑的试运行检验测试记录及检测报告等。

5、竣工图。

第4篇

【关键饲】监理资料员;定位;作用;建设工程

一、在施工中的角色定位

随着监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对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资料提出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一项工程由监理部进驻工地开始工作起,每一项施工过程都有其具体的工序管理和资料收集方法,记载着监理对工程控制的依据和实效。从开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查和建筑基准点、标高、测量放线的报验(复核),到开工报验和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都有严谨的程序和大量、多方面的原始报验资料。这些资料的收集整理是由监理资料员负责的。要完成以上监理过程的真实记载,不仅要有监理部的自身工作成果为依托,而且还需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供货单位等多方面的支持才能完成。所以监理资料员的工作是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的每一步和每个环节,与各个部门、各个专业都相关连。当回顾和检查监理工作时,应检查监理资料是否做的完好和有序、规范和真实、及时和准确,因为监理资料能反映出监理部工作的质量和可作为施工过程中追溯的依据。因此,监理资料员在监理部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从一个侧面反应出监理部的规范程度。

1.监理资料员的基本素质。监理资料员按照总监的规范要求,进行指导、审核监理员反馈、汇总的各项数据和资料,通过标准化整理、编制目录并进行归档,确保施工资料的整齐、客观、全面。那么,对于监理资料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有很高的要求,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施工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了如指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明确要求,监理资料员工作中必须掌握的质量验收规范和其他的14项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是:建筑地基基础、建筑地面、建筑装饰、建筑采暖与给排水、砌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园林绿化规范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电梯、智能建筑、消防、屋面、地下防水等。(2)对于有关报验程序、报验报审表和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及时搜集筹备。诸如工程开工之处监理要准备或审查的文件和资料,需要监理资料员事先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资料。(3)对于工程的验收程序、工程分部以及分项工程划分标准可以全面认识。主要包括“检验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等等,有充分了解。(4)对于监理资料文档管理和相应文字处理可以胜任。在处理监理规划和细则问题上能得心应手,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和以及其他文书等,还要熟练应用信息化技术。(5)对于各部门的协调能力有较高要求。监理资料员要和不同单位或部门、不同专业人员或领导打交道,因此,在协调各种关系上要能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支持。

2.做好监理资料员的要求。(1)资料员必须认识到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可以客观反映整个动态的施工内容和过程,记录施工每一个环节的原始依据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必不可少,方便工程监理开展)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2)资料员外业必须了解施工顺序,熟悉施工工艺,掌握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状况;内业必须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各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善于收集积累各种载体的资料“空白表(样表)”,日积月累地充实收集、甄别、编辑和整理资料的能力。资料员还必须不失时机地提出各种检验检测的时机,在某种检验检测的条件具备前1~2周,给领导提出检验检测的表示,因为检验检测也需要在“有资质”的单位中进行甄选后签约,甄选签约需要时间,检测检验有外业,还有内业报告(数据整理、校对)。鉴于建设项目参与各方人员对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定的掌控程度参差不齐,因此,资料员要利用例会等各种机会,适时向有关方面宣传相应的检测项目,以便结合进度,作出合理安排。(3)资料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对施工操作面以及实物质量具备“目测口估”能力,有些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不能用“靠、吊、量、套”,只能用“看、模、敲、照”了解其质量状况;如《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验收条款。(4)掌握GB 50300标准的验收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规定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各个分部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功能检测合格、主要功能符合规范、观感质量符合要求;也就是说对质量标准有一个整体上的掌握程度要求。(5)对建筑识图,建筑材料,房屋构造,建筑施工技术,施工技术资料与管理,建筑文件整理规范等,有一个基本掌握。(6)对形成资料的“人、机、料、法、环”的基本要求,要懂得如何确认。“写”(你该做)、“做”(你所写)、“记”(你所做)。

二、监理资料员管理资料的主要途径

1.做好监理资料交接。监理资料员对施工单位(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的相关资料进行报审和交底的过程中,需要把握三个方面的标准:首先,要知道不同格式报表的如何填写以及注意报验时间的期限;其次,要知道各项制度的规范,主要是报验制度、见证取送样制度、三证及准进场报审表等具体内容;最后要知道建设工程检查签证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内部自检、联合检查和签证的制度。

2.做好监理资料筹备。建设工程推进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严格部署、有计划进行的。那么,监理资料员应该对所有环节的资料和报审心中有数,及早筹划。因此在施工前就应该估计到建筑施工过程的各项基本资料如何准备,如何管理。比如主体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资料员需要提前备齐这些资料:首先,从工程部取得混凝土结构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方案,进行审批之后进行备案。其次,搜集混凝土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部工程的数据资料,准备检验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再次,检验批资料主要是:各种材料和配件等产品的合格证(比如质量认证合格证、证检测报告、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产品三包服务等)、抽样检验报告、进场复验说明书、施工过程各种工序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等。最后,国家有关规定所应报审的资料。

3.做好监理资料分类和编制。做好监理资料管理的核心是对资料正确分类及编制。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一般是5大类12章共计71条款的规定。监理资料员根据规范的明细表,详实地登记和汇总全部的施工资料。加强监理资料员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不但强化业务能力和素养,确保每一项监理项目资料得到规范全面、分门别类、条理清楚和标准统一的管理,既促进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

第5篇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抗震;桩基;楼层;剪力墙

在建筑结构设计中要注意结构可靠度、设计计算、配筋构造等方面,特别是对抗震及结构的整体性。如何正确运用设计软件进行结构设计计算,以满足新规范的要求,是每个设计人员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但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常常发生建筑结构设计的种种概念和方法上的差错,这些差错的产生,有的是由于设计人员没有对一般建筑尤其是多层建部设计引起高度重视,盲目参照或套用其他的设计的结果;有的则是由于设计对设计规范和设计方法缺乏理解;还有的是由于设计者的力学概念模糊,不能建立正确的计算模式,对结构验算结果也缺乏判断正确与否的经验,为了避免或减少类似的情况发生,确保建筑设计质量能上一个台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结构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加以改进:

一、建筑结构设计的统一标准

1.1抗震等级

抗震建筑多是要求结构从强度方面予以加强,主要着重于结构的强度或刚度方面的内容;而安全等级的确定不仅仅是结构强度提高与否的问题,设计使用年限(即结构耐久性)也是其要求的主要内容,虽然“安全等级”与“设计使用年限”的确定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中并不依据同一表格,但是其强度的提高(即重要性系数)与构造措施则是相同的。

1.2 设计使用年限与设计基准期

设计使用年限是指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要进行大修即可以按其预定的使用时期进行正常服役。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的重要性和临时性以及结构构件的替换难度划分为四个类别,即5年、25年、50年和100年。当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时选用“设计基准期”为时间参数。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我国主要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所采用的基准期均为50年。因此规定: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多于或少于50年时,其强度和构造措施均要进行相应调整;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强度和构造措施不另提高。

1.3 桩基工程计算

桩基工程中的用桩量计算应该按以下方式进行:按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和相应承台底面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用桩量的计算。问题在于如何使用所说的“标准组合”和“单桩承载力的特征值”,按照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公式(3.0.5-1),标准组合Sk=SGk+SQ1k+ΣΨciSQik,即除永久荷载效应与最大一项可变荷载效应直接采用标准值外,其他可变荷载效应均需乘以组合值系数。事实上,新《规范》与89系列旧基础规范所采用的标准不一样。新《规范》所采用的统一标准为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而89系列规范采用的标准为《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89基础规范明确指出“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应按基本组合”,相应的地基承载力均采用设计值。

1.4 楼层平面刚度

楼板变形的计算程序在一些设计缺乏基本的结构观念或结构布置缺乏必要措施的时候被采用。在确定楼板变的形程度上很难做到准确,尽管程序的编程在数学力学模型上是成立的甚至是准确无误的。其结果一般不可能会“正确”,因为计算的大前提都无法“准确”。据此进行的结构设计也肯定存在着结构不安全成分或者结构某些部位或构件安全储备过大等现象。设计时应尽可能将楼层设计成刚性楼面,这样会使程序的计算结果基本上反映结构的真实受力状况而不致于出现根本性的误差。要确保做到这一点,首先应在建筑设计甚至方案阶段就避免采用楼层大开洞、外伸翼块太长、块体之间成“缩颈”连接、凹槽缺口太深等楼面有变形的平面。其次要从结构布置和配筋构造上给予保证,对于使用功能确实必需的,或者建筑效果十分优越的建筑设计,如果其平面无法完全符合刚性楼板的假定,那么在结构设计时可以通过增设连系梁板、洞口边加设暗梁边梁、提高连系梁板或暗梁边梁的配筋量、采用斜向配筋或双层配筋形式等方法,尽量满足刚性楼板的基本假设,或者弥补由于不是绝对的刚性楼板假定而产生的计算“误差”。

二、建筑结构设计砌体结构的问题

2.1 剪力墙砌体结构挑梁裂缝问题

底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上部为多层砌体结构的房屋就是底层框架剪力墙砌体结构房屋。沿街的旅馆、住宅、办公楼,底层为商店,餐厅、邮局等空间房屋,上部为小开间的多层砌体结构的房屋,多属于此类房屋。这类建筑是比较经济的空间房屋,也是解决底层需要的一种结构形式。在临街砌体结构房屋中比较常见挑梁,设计者为了追求单一的建筑立面造型来增加使用面积,将二层以上的部分横墙,且外层挑墙移动到悬挑梁上面,往上各层均设计有挑梁,而底层实际结构的挑梁承载则普遍出现裂缝。实际结构中,悬挑梁上部墙体均为整体砌筑,且下部墙体均兼上层挑梁的底摸,这样挑梁上部的墙体及楼盖的荷载实际上是由上往下传递。而原设计各层挑梁则均是按承受本层楼盖及其墙体的荷载进行计算的。底层挑梁承载力不足并出现受力裂缝的主要原因,是上述挑梁的设计计算与实际工程中受力及传力路线不符是导致的,解决的办法要么注意施工顺序和施工工序,要么改变计算简图及受力路线。

2.2砌体结构布置方式及抗震分析

1)横墙承重的结构布置

一般房屋为矩形平面,其纵向刚度远大于横向刚度,因此提高结构抗震性能的主要途径,就是有足够数量的横墙。剪切破坏多为墙体在震害中所受到的危害,因此,提高横墙抗剪强度,是提高横墙抗震能力的有效方法。主要措施是提高材料的强度等级,增加横墙上的轴压力。所以,为了提高横墙抗震能力,使横墙成为承重和隔断合二为一的墙体是有重要意义的。

2)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布置

沿进深方向的梁支撑于纵墙上,使纵墙承重,一般适用于房间较大的房屋。纵墙承重与横墙承重沿竖向交替布置,这种方案实际应用不多。另一方案是楼板沿纵向搁置,故形成横墙承重,横墙间距不入,一般可满足抗震要求,同时纵墙也因轴压力的存在而提高了抗剪能力。

3)纵墙承重的结构布置

该种布置方案对抗震不利,因为横墙间距大、数量小,且轴压力较小;纵墙多易引起弯曲破坏,应慎重选用。

4)混合承重结构布置

这种布置可有内框架砌体结构、底层框架砌体结构及局部框架砌体结构等多种布置方式。这种结构体系不是一种良好的抗震结构形式,因为它是由两种结构材料弹性模量和动力性能相差很大的两种结构体系组成的。但其应用还是比较普遍的,因为这种布置能满足建筑使用要求,提供较大的使用空间,且结构经济、方便施工。总之,抗震结构设计中的关键环节是选择合适的砌体结构,应从抗震的概念设计出发,综合建筑使用功能、技术、经济和施工等方面进行选择。

四、结语

当前建筑设计中存在种种问题,建筑结构设计是建筑的起始,我们要自始至终深刻领会规范的含义,从设计阶段开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时刻谨记建筑设计规范的重要性,切实将建筑的设计从方方面面都规范化,把规范的设计理念融入每个建筑的骨髓当中,为祖国的建筑行业创造出一个个美好的蓝图。

第6篇

【关键词】 监理理论;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 TU721.3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2-113-03

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建设领域进行了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目标,即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简称“三控”)。“三控”中质量控制是所有控制的核心。其控制方法和手段,与其他控制目标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工程质量的好坏是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质量控制就是围绕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作业技术和活动来开展的,是通过控制活动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实体质量的。

检验批的出现为强化验收、过程控制提供了手段和保证。检验批是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为了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能反映出项目的质量特征,又不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分项工程划分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这种做法和产品批量生产的检验方法相一致,与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预控”不谋而合,非常科学。从而使整个工序活动处于正常的良性状态,通过检验批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的实体质量。

做好检验批验收,是监理工作中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根本性工作,是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2002年1月1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颁布实施,在《统一标准》中对检验批验收做了大量细致的定义、解释及规定。下面我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工作内容、方法、重要性及相关知识有以下认知:

1做好基本的检验批验收的重要性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住所。它的建设是辛勤的建筑劳动者用汗水铸就了它的辉煌。这一切的一切都须从最基本的检验批开始。

1.1《统一标准》对检验批合格质量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条件为: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强制性条文):①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④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⑤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单位工程合格的条件必须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必须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必须所含检验批质量合格。因此检验批是构成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最基本的最小单元,如果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不合格,这个单位工程的质量就不能评为合格。千里大堤,溃于蚁穴,所以我们应狠抓检验批的验收工作。

2检验批的验收,首先做好检验批得划分

2.1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完成,需要经过若干个工序、若干个工种的配合,施工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包括天气变化、材料供应、进度变化等。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体现不同工序、工种施工工艺特点,符合施工工艺安排。

2.1.1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某些分项工程施工条件比较单一,检验批的检验项目可以一次完成,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如钢筋加工工程和钢筋安装工程的检验批是在该批钢筋加工和安装成后一次性的进行质量验收,并一次性的完成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都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施工,检验批的划分比较直观,容易划分;某些分项工程由多个工序组成,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它是由原材料、配合 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这几个工序组成,不能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要按规定的方式汇总为几种不同的检验批,如果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混凝土浇筑时,发现原材料或配合比设计有问题,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工序和施工过程。

2.1.2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合。许多按工种划分的分项工程,施工中需要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合,其他工种分项工程与主要工种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尽可能一致,特别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的检验批,在某一高层装饰装修和安装阶段,吊顶施工、喷淋管道施工,电气照明施工的检验批划分没有协调好,都按楼层划分,但各自都从自身的专业出发,划分的检验批的大小、楼层不一致,吊顶要封板,喷淋安装还没有试压,吊顶施工按检验批已验收,电气照明工种又来拆吊顶装灯。这种划分因没有将各工种统一考虑,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2.1.3不能机械地理解和划分检验批。“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按楼层、施工段和变形缝等划分,但不能机械地理解,要根据施工工艺安排来划分。某栋多层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安排为:本层楼梯与上一层楼板一同浇筑,本层后浇带的另部分混凝土结构后期浇筑,混凝土分项检验批划分时没有将这些变化反映出来,以至于检验批验收时忽略了这些部位的检查验收,甚至找不到这些部位的自检书面记录,这样的划分非常教条,脱离了施工工艺安排。由于施工过程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制约因素发生变化,施工要作相应调整,此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应作相应的变化,不能一成不变。某个子单位工程,建设方要求缩短合同工期提前使用,尽早获得投资效益,承包商为了赶进度,增加瓦工人数,将原分层砌筑填充墙的计划安排,调整为每层同时砌筑填充墙,此时检验批按楼层划分的,应转变为按施工段来划分,即时检查验收,保证下道工序的适时跟进,既保证了进度也保证了质量。

总之,一定要根据施工来划分检验批。好的划分不仅仅能反映施工过程,还能引导施工,实施过程精品。

2.2为了准确地控制每道工序和工种的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过小或大小过于悬殊;要能反映每道工序和工种的质量特征,便于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

2.2.1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过大不能即时发现问题,如果检验中发现问题,返工将造成较大的损失。检验批过大也不利其他工序、工种的交接施工。检验批过大有三层含义:①检验批划分的批次较少。如某栋由主、群楼组成的建筑工程,细部子分部工程中护拦、扶手分项工程,主、群楼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群楼验收时未发现问题,主楼验收时发现临边、临空部位栏杆底下“十公分不应留空”没有落实,施工方采取了补救措施,留下了修整的痕迹;一些房间做了防静电穿线架空板,落地窗栏杆高度,在实际使用中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要求,只好返工。②分项工程中需验收的内容条款较多。如石材幕墙分项工程,主要项目验收条款多达12条,一般项目多达7条,划分为一种检验批,显然不利于质量控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划分为二种检验批。

2.2.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小划分,过小增加检验的工作量;划分过小,该检验批虽然验收完,但是其他工序、工种的配合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将对该检验批的验收内容进行二次破坏,施工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

2.2.3检验批划分的大小不能过于悬殊。由于其抽样方法用同一个百分比,验收结果可比性较差;大小过于悬殊,抽样方案,统计方法不能统一,有的检验内容不合格,要求加倍取样,其结果误差将更大。

2.2.4检验批的划分要取得完整技术数据检验批的划分要覆盖分项工程的每个部位和区段,要反映出工序、工种的质量特征,并能够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某空调水管道系统中接入两台中央空调主机,在保修阶段使用中发现两台空调主机同时运行时,制冷效果只相当于一台主机运行的制冷量,翻阅系统调试检验批验收记录,没有反映出是两台中的任何一台或两台同时运行的系统调试验收结果。在保修阶段发现一台空调主机的空调水管路接入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当初分单台运行和两台同时运行三个检验批来验收,以上问题应该能即时发现,并有完整的技术数据。

总之,检验批划分的灵魂是利于质量控制。

2.3检验批的划分要便于专业验收的需要。检验批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检验批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3.1检验批划分要突出“三控制点”。检验批质量自行检查评定,是由专业质检员和班组长来完成。他们对施工过程应该很清楚,但往往忽视质量控制点、检查点和止停点(包括隐蔽工程)的设置,因为检验批质量验收要复验,相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没有“三点”不能复验,不能见证,就不便书面确认。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这些因素。

2.3.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缺项”或过于笼统系列专业“验收规范”中的分项工程已经划分,都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批质量合格即主控项目合格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合格。如果检验批划分缺少“项目”的部分条款,尽管施工已有,也不便于验收确认。检验批划分过于笼统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如模板分项工程,安装支架模板和拆除支架模板划分为同一种检验批就不便于验收。

2.3.3检验批划分的编号要明确无误,检验批的编号要明确无误,指代准确,防止填错表格或造成已验收的假象而漏验。有些分项工程在几个子分部中出现,如砖砌体分项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在室外、变配电室、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和备用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划分时要明确这些区别。有些分项工程能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如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三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可有的划分将混凝土分项工程都丢掉,更不谈检验批的划分和验收了。

可见,不根据施工来划分不便于专业验收,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划分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

3检验批验收,标准应明确

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各检验批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对有一些不明确的还须进一步查证,例如:规范中提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仅土建部分就约有300处,这些要求应在施工图纸中去找,施工图中无规定的,应在开工前图纸会审时提出,要求设计单位书面答复并加以补充,供日后验收作为依据。另外,验收规范中提出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的条文就约有30处,因此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加强检验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要兼顾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它不仅仅是承包方的质量控制、交接验收的需要,同时也是监理方(建设方)质量控制和验收的需要。

4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是前提

《统一标准》强制条文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验收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自检表数字与实际的工程中存在较大的差距,这都是施工单位不严格自检造成。有些工程施工单位将“自控”与“监理”验收合二为一,这都是不正确的,这实际是对工程质量的极端不负责任。根据验收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要有专职的质量检查员,配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决不能以内业资料员代替质量员的工作。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坚守岗位随时配合质量员进行检验批的验收,把旁站、平行监理的概念融入验收工作中去。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施工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检验是为了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再反馈给施工,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也即质量得到控制。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检验批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检验批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行报验制,并规定了报验表的格式。

工程质量报验是系统工程。施工单位报验时应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审时,应附有相关的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要求的资料及规范规定的表格。通过报验这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可全面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质量管理体系等一系列问题,便于发现问题,更好地控制检验批的质量,报验是施工单位要重视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郑重其事,是质量管理中的必然程序。

6检验批验收,验收人员即主体要合格

《统一标准》规定工程的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及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不同层次的工程师实施验收。同理,检验批验收的记录,应由施工项目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施工方专业质量检查员,只有他们才有权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监理工程师应为具有国家或省部级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才算是合法的验收签字人。施工单位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应是专职管理人员,是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固定人员,并应持证上岗。根据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是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而不是工程完成后的一次性验收,其目的是要把质量缺陷消灭在萌芽过程中,达到过程控制目的,所以必须要及时跟踪验收,验收和工程的进度要同步进行,验收和记录也要同步,施工方的自检和监理方的验收也要同步进行。决不允许补作验收,补作验收记录,致使验收失真,资料不确切,数据不可靠,甚至于把一些质量问题隐蔽或者遗留在工程中,造成质量隐患。也就是失去过程的控制的目的,这些都是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不良行为,应严格制止。

7检验批验收,内容要全面,资料应完备

检验批验收,一定要仔细、慎重,对照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地细致的检查,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中所有要求核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材料/构配件/设备复验记录等,通过检验批验收,消除发现的不合格项,避免遗留质量隐患。

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应包括如下资料:①检验批质量报验表;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如发生);④施工记录(如需要);⑤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验单;⑥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⑦检验批验收,不合格项要有处理记录,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检验批质量验收,不会批批验收合格,还会出现一些不合格项。对于不合格项,一定要重视,不能对其放之任之,要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监理跟踪检查其整改结果,填写不合格项处理记录,达到验收标准后施工单位进行二次报验,二次验收予以通过,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验收意见,保证材料资料的及时、完整。检验批验收达到及时、真实、准确、可靠,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8检验批验收,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

第7篇

关键词:全面 推行 新规范

一、三大系列规范出台的背景

1.入世对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中,技术贸易壁垒是一项重要的非关税壁垒,而作为技术贸易壁垒中的三大壁垒: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均与标准规范密切相关。所以,建筑工程列规范就是建筑工程施工领域中的技术壁垒。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建立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全面学习模式,翻译加注释开始制订;20世纪70年代针对其中缺陷修改改正;20世纪80年代国家给予大量的投入,进行了全面修改,在对待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问题上,按照“认真研究、积极采用、区别对待”的十二字方针,形成了自我研究、自我编制的格局;20世纪90年代参照国际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再次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博采众长、为我所用、适合我国工程技术人员掌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规范。保持了这个特色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就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能遵守技术法规。

2.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需要通过标准规范的制订,进一步细化和贯彻落实,使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在建设活动中能够按照标准规范执行,达到保障工程质量的目的。《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是迄今为止国家对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作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条例》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严格规定,改变了传统的政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强化监督建设工程的概念,走上了行政管理和技术法规并重的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法制化的道路。过去在出现事故和隐患后,才追究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而出台《条例》后,无需等到事故出现,就可以进行处罚,重结果,同样重过程。

3.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应用

标准化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制订,就是不断吸取有关科学技术的成就和科研成果的结果。而在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实践中,又通过其反馈作用,对科学技术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贯彻标准也是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一种重要手段。规范的修订立足于技术的进步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我国历次规范的修订,都是建筑工程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总结。这种发展周期越来越短,设计规范从上个世纪50年代第一版到1974年第二版规范经历近20年;第二版到1989年第三版经历15年;第三版到第四版经历近12年。制图标准、施工规范周期也经历了大致相近的发展过程。2002年的第四版修订,将制图、设计、施工标准规范集中出台,整体推出,使得标准规范之间可以配套使用,相互衔接,避免脱节;同时在编制过程中相互协调,利于操作,避免了规范之间的矛盾。

二、全面推行新的工程质量施工标准规范体系

第四版施工规范的修订涉及到废止23项旧规范,总体条文数量减少三分之一,建立起来的14项新规范,覆盖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活动。对于“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修订,建设部提出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具体来讲,就是将原有的“验评标准”中有关“验收”和“评定”的内容分开,把“验评标准”中的验收部分内容与“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验收部分内容结合起来,形成一项“验收规范”;对“验评标准”中评定部分内容,修订为建议性的“工程评优标准”;对“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施工工艺部分内容,修订为建议性的“施工工艺指南”,并与施工工法相呼应。围绕“施工工艺指南”“验收规范”和“评优标准”,还单独制订了为工程质量作为判定依据的检测标准规范。以上这几方面内容构成了工程质量施工标准规范体系。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整个施工标准规范中的骨干,指导各个规范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这充分体现了验收是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的主线。但是,“强化验收”并非意味着施工质量就看最后的结果,验收合格就可以了。实际上,我们讲的“强化验收”并非单指工程竣工验收,而是工序过程的验收,上一道工序没有验收就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这种工序的验收,较好地说明了施工过程的控制。强化验收的作用不仅是商贸条件需要的“贸易标准”,而且可以通过“验收”促进前期的生产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三、强化新规范的落实

为了保证新规范的执行,首要的工作是加大宣传力度,使从事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以及建设工程监督和审查机构中的技术人员熟悉、掌握规范,各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进行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按照建设部第81号部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要求,对经培训、考核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应该调整工作岗位;对未经学习和考核的技术人员,不得参与设计、审查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应当是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必要时,还需组织专项检查,以促进规范的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8篇

关键字:建筑行业;工程管理;信息化

一、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现状分析

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是在建筑工程中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技术,提供有效数据交流共享平台,对每个环节全方位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出存储信息的数据库,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效率。信息不仅是一项技术,更是组织形态、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思想的变革,近几十年来,信息在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领域已经开始飞速发展。对于目前来说,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很多建筑单位对于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不够重视,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员对于信息化技术的认识不足,其认识和观念有待转变。此外,目前为建筑工程开发的一些信息化软件操作复杂,使用起来也不方便,这是导致建筑工程的人员参与度较低,从而致使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发展缓慢,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管理的效果和质量。所以,我国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现状急需改变。

二、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信息化存在问题

(一)仍采用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运行程序较难适应于信息化需求,信息化的迅速发展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管理模式,而部分企业在原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程序没有很大改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信息化的发展。另外,有的企业只在单方面要求信息化满足现有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使得信息化的发展偏离了应有方向,没有达到发展信息化与企业管理相结合。

(二)缺乏研究开发信息化的能力

建筑工程管理中信息化的开发是投入巨大的任务,除了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还需要技术上的支持,对于技术人员的需求也非常高,因此,对于一般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资金见效慢、投入大以及建设周期长,通常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持信息化的开发能力。同时由于信息化的研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因此即使委托专业单位开发或者从外部购买也需要较高的成本,而这样的投入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很难收回,这是阻碍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建筑工程管理中缺乏信息化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信息化统一标准,行业内部的信息化无法进行有效信息交流,资源得不到优化、整合,因此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中信息化缺乏信息化统一标准。在建筑企业内部,由于缺乏建筑工程管理中统一信息化标准,不同软件信息无法在企业不同部门间共享信息资源,各环节信息数据无法进行有效交流、相互关联,很多基础工作在工程管理的不同环节重复进行着,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数据的质量。

(四)建筑工程信息化存在误区

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信息化误区就是只要有了计算机、局域网就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大部分建筑工程主方、设计施工方以及监理方的信息交换仍然采用纸介质来进行交流,而没有因为推进信息化而有所改变。作为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根本前提就是必须数字化,信息化交换必须是在电子介质或网络上来进行交流。而现阶段建筑企业信息化充其量只不过是建筑工程管理的工具,并没有带来任何工作模式的改变。

三、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管理的完善建议

(一)构建建筑工程管理一体信息化系统

受建筑行业工作程序的影响,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应采用大量的地方行业定额,这些内容管理信息化体系庞杂、数据量大,运用标准灵活,是各建筑企业必须遵守的内容。建筑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定额成本、计划进度、资金、质量安全等内容,是工程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作为工程项目信息化系统,在研发、使用过程中必须考虑以上内容影响,突破建筑工程各部门单一应用的局限,科学地将各项内容有机地统一联系起来,实现各项目部与各相关工作关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一体信息化工作环境。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开发研发能力

在如今社会,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在不断提高建筑企业信息化水平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建筑行业的信息化研发能力,这就需要企业适时引入专业人才参与其中。建筑行业要以最经济、最合理的资金投入,加快更加适应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需要的国产建筑信息化软件和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应用,争取开发出符合建筑行业自身特点的信息化系统,做到性价高和符合实际。比如,有些建筑企业都建立了内部局域网,并自行开发了信息化系统,还有企业引进了专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并在日常管理中进行应用。

(三)创建以数据为中心的建筑工程模式

信息化管理过程是项目各参与方之间流动、传递信息的过程,传统的管理模式,信息都是以书面通知、电话等方式缓慢和重复进行,任意环节信息的获得在有关部门的协作下才能顺利完成,一定程度上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所降低。为了避免出现建筑行业信息化的重复工作,加快信息数据的传递速度,从而保证信息传递质量。建筑工程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必须以数据为中心,项目参与者工作职责、内容以数据为依据,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的信息化项目,只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信息化系统将实现建筑企业业务的自动流动。

(四)建筑企业在观念上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在推进企业信息化的中.不同建筑行业必须从自己的实际情况需求出发,确定本企业的信息化,不可盲目照搬。目前,有的建筑企业建立了局域网和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企业信息化管理。大部分企业还只限于使用工程招投标系统、财务管理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单项办公应用软件,信息化的总体水平较低。今后,企业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已有的信息化工作成果,使用数字化,同时结合公司新发展战略,展开具有前瞻性信息化基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能够充分享受政府和社会的公共资源,参与社会电子认证体系和信用系统采用网络公共服务数字化系统。

总之,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将其管理模式信息化是其改革创新以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生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全球信息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筑企业信息化发展趋势。遵循一定的研发步骤是开发高质量建筑施工项目信息化系统的根本保障,对建筑施工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 通过实现企业的信息化共享,提供一个良好的协同工作环境,进而提高建筑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因此,不断加强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是建筑产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建筑行业也必将会完善自身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从而带来整个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崔惠钦.建筑企业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应用[J].施工技术,2008.

[2]李钧.刍议我国建筑行业工程管理信息化发展状况[J].山西建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