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4 17: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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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电厂;电气综合;自动化
中图分类号TM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9-0205-02
在发电厂的电气系统实施综合自动化,其最终目标是运行人员凭借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过操作员工工作站的显示器、鼠标和键盘对全厂电气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实现综合自动化以后,不仅是电气系统的控制模式将发生根本的改变,发电厂的自动化水平和经济效益也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
1 电气综合自动化管理系统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设计的300mW或是300mW以上的机组,一般都利用电气监控纳入分散控制系统即DCS来实现热工控制协调,这标志着电气系统开始进入DCS时代。
DAS是早期进入DCS的数据采集系统,主要是在DCS中实现对重要电气开关量和模拟量以及电度脉冲量的状态监视、 越限报警和事故顺序记录、打印报表等工作。之后又逐步在DCS的顺序控制系统中,纳入了厂用电动机的控制,也有少数的电厂DCS中包含了发电机和厂用电的控制,计算机监控系统也广泛的应用于网络控制室中。然而现阶段的电气控制系统中,电气控制系统还没能取消常规的手动控制方式,电气控制屏还得以大量的保留。不仅无法减少单元控制室的面积,而且也加大了电气控制系统的投资,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计算机控制。
网络技术和网络可靠性的不断提高,电气控制和电气保护设备也在不断的发展,这些都为电气网络化的实现提供了优越的外部条件。发电厂电气部分的综合化,必将随着自动化网络的不断扩大而实现,并最终归入DCS系统中,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在全厂范围内的共享,整个电力系统的自动化水平也必然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2 发电厂电气系统综合自动化的优越性与可行性
2.1发电厂的电气系统综合自动化的优越性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1)电气设备进入综合自动化系统后,取消了常规的强电控制平台及大量的常规表计和光字牌,所有断路器的控制操作均可在操作员工站上实现软手操,降低劳动强度且节省投资;
2)发电机系统可实现由零起升速、升压到并网带初始负荷的程序控制和软手操控制;
3)易于实现发电厂电气系统防误闭锁功能,减少误操作;
4)系统软件为电气各子系统提供结构清晰的系统图。系统软件具有数据处理和统计、事故报警记录和追忆、画面生成和显示、报表生成和打印等诸多后台功能。对于继电保护和其他电气专用自动装置以及电气程序控制,系统软件提供专用操作窗口;
5)实现对所有电气设备的测量、保护、控制、监测和信息管理。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与电厂DCS系统之间采用网络通信方式,二者交换的信息量不受限制,并可节省大量控制电缆和变送器,改变了只有少数重要电气量才接入DCS的状况,提高了发电厂的自动化水平。
2.2可行性分析
在变电领域中,电气综合自动化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大力的发展,功能技术水平在逐渐得到了完善。因而在发电厂电气系统中,可以广泛的应用分散分布式电气综合自动化技术。现在微机型装置已经完全取代了传统的电磁型、晶体管型及集成电路型电气安全保护自动装置。微机型电厂主要有:发电机、主变压器保护,高备变和高厂变保护,自动电源切换装置即ATS,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即AVR,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电源分支保护装置和开关同期合闸装置,低压备用电源自投装置,高压电动机和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母线分段保护装置和400V系统的智能脱扣器等电气系统保护和自动装置。在这些保护和自动装置中,都设有CPU、A(D)/D(A)转换及存储器等,具有基本的模拟量、开关量输入和输出等硬件电路,通过软件来实现测量、记忆、逻辑、判断、执行、输出和人机界面等功能,从而实现保护和自动,而且上位机系统和现场总线可以通过通信接口来实现信息交换。
近年来,在工业和民用领域中广泛的应用了现场总线技术,使得通信速率、距离和抗干扰能力等技术不断的得以提高,并且已经形成了多种标准。DCS系统不仅可以通过DO、DI对外联系,而且可以通过下位系统和现场总线相联,利用现场总线进行DCS系统的远程IO站与主机间信息和指令的相互交换。因而,不管是在软件技术还是硬件技术上,都已经能够满足实现发电厂电气系统综合化的需要。
3 关于电气系统综合自动化改造的一些建议
3.1做好提前准备和合理规划,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
电气综合自动化改造是个复杂的工程,需要牵涉到各种设备。在改造之前,要综合的考虑设备选型、盘位布置、预留接口和通讯规约等方面。这样,在满足外部环境条件的情况下,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而且还能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3.2设计和配置力求简练和实用
发电厂现有的远动、监视、五防、控制、保护等装置情况各不一样。因此在综合自动化改造中,应该注重整体的把握和综合考虑,做到实用、简练,功能重复的设备要避免并列运行。
3.3要有长远目标和考虑
在进行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改造中,受到现场实际情况的限制,一些设备的监控目前还难以纳入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中,因此可以在满足基本监控功能的条件下,充分顾及这些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设备,在整体框架下预留接口,为后期改造做准备。
随着数字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网络通讯的速度和可靠性越来越高,具备了全面实现电气自动化的条件。发电厂电气部分的综合自动化是适应电力市场需要、提高电厂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的必然趋势。利用电气综合自动化技术,不但节约了成本,而且提高了电气系统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黎辉.发电厂电气综合自动化技术[J].广东科技,2009(2).
[2]杨海兵.浅谈发电厂的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J].建材与装饰,2007(12).
[3]钱素娟.浅谈发电厂电气自动化系统监控技术发展趋势[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7).
为加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稳定和数据的准确可靠,满足山东电网调度生产和电力市场运营的需求,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说明
第一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和《山东电网自动计量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而制订,适应于地区调度自动化系统、省网所属厂(站)远动设备、地区数据转发设备、电量采集设备及通信通道的运行考核管理。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统计的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运行指标、事件汇报制度、遥信传动试验及遥测合理性检验、变送器定期校验、设备维护与事故处理、运行工作记录等。
第三条
被考核的设备和系统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包括测点表、调试记录、校验记录、维护测试记录、竣工资料等)。考核方法为不定期抽查和互查,其结果将列入考核运行单位工作的内容。
第四条
调度中心按月下发《山东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年终将根据各单位的运行情况,推荐给集团公司参加本年度先进企业评比,作为选优和否决的条件。
第五条
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自动化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在考评设备可靠、数据准确性的同时,每年对表现突出的专业人员给予表彰,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二、考核范围
第六条 运行指标
1、厂站设备月可用率≥99.5%
厂站设备包括rtu、电厂采集器fag或变电站采集器metcom,以及市局调度自动化系统转发软件。因市局自动化系统的原因(包括通道)造成转发厂站中断的时间统计为:中断时间乘厂站数。
2、自动化系统月可用率≥99%。
自动化系统分调度自动化系统(ems)和电量自动计量系统(tms)。
3、遥测合格率≥98%。
遥测误差超出 ± 1.5%时为不合格遥测。
4、遥信动作正确率≥99%。
包括正常动作和事故情况下。
5、厂站通道(包括rtu、fag/metcom)可用率≥99%。
6、转发数据月正确率≥99%。
第七条 其他考核内容
1、月报表必须在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
2、月报统计的内容要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
3、月报应有简要的本系统的运行情况的报告或事件说明。
4、由于设备故障而不汇报,造成数据不刷新超出1小时的情况。
5、当接到调度中心自动化值班人员设备或系统异常通知时,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处理情况。常白班在1小时内,节假日在2小时内。
6、每月定期检查通道,保持正常可靠,并将检查情况记录留档。
7、应制定省网所属厂站设备检修、测试计划。
8、厂站设备检修申请必须按照规程要求申报,经所在车间或调度所批复,并按照要求内容填报和提前一周上报。
第八条
对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或延误事故处理,导致事故扩大的,要根据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认定、处理。
第九条 遥信传动试验及遥测合理性检验
1、制定有厂(站)遥信传动试验月计划(每个厂站要求一年做2次),且提前一个月上报,并在当月测试落实(以调度中心自动化运行值班员记录为准)。
2、主动进行遥信传动试验,试验时以调度中心厂站接线画面显示为准。各单位要制定二次回路试验计划,定期测试。
3、每周进行厂(站)遥测数据合理性检查。在一周内不得出现相同的问题或错误。
第十条 电测量变送器定期校验工作
1、制定省网所属厂站变送器检定月计划(每个电量变送器每年1次),且提前一个月上报,并在当月检定工作中完成(以调度中心自动化运行值班员记录为准)。
2、电量变送器校前合格率≥98%。
3、按季上报变送器定期校验工作总结,填写认真,内容准确无误,并存一年。
第十一条
明确自动化运行专责人和夜晚自动化运行值班联系电话,分管主任手机号码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省调自动化值班员。
第十二条
建立自动化运行记录。做好与调度中心自动化值班员的联系记录。对遥信传动试验测试、遥测合理性检查、通道检查测试、变送器校验、设备异常处理等内容要记录留档。
第十三条 按期完成调度中心自动化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评要求
第十四条
调度中心以自动化运行值班记录、设备检修申请、巡视记录和各单位的计划申请为准,结合当月的工作情况,按月下发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简报。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不得出现由于人员责任而造成的电网事故、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故障和规程认定的调度自动化事故。
第十六条
当相同问题或错误连续二次出现在月简报中时,将对该单位提出严重警告或发通报批评。当达到三次时将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第十七条
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各单位开展互查工作,进行 经验交流和评比工作,评比的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并纳入调度中心有关专业考核范围。
四、附则
关键词:检修;预决算;定额;ERP;Ajax;AOP/IOC
中图分类号:TP311.52
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国有大型石化化工企业为了加快企业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需对原有炼油及化工生产装置进行改造、扩建及设备检维修,这些项目的结算过程通常采用手工结算方式,即使ERP上线后,设备检维修项目的结算仍然按线下手工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过程中往往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甚至涉及外部造价咨询机构,处理的环节和工单数量也非常多,目前采用纸质传递、手工核算,审核痕迹不便查询,各级审核人员的工作量将相当庞大,容易造成出错,同时审核效率低,对施工单位也造成诸多不便。
为了解决石油化工行业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手工核算的问题,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都做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希望通过信息系统将工程结算流程实现电子化在线执行,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手工操作引起的人为错误等,同时在流转过程中会保留每一步的操作痕迹,并且人员的查看、修改、审核权限控制到单据的字段级别,不同人员根据分配的不同权限,处理各自的业务。此外,能与ERP系统的通过接口集成,以获取项目的相关信息,验证结算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1 开发内容
(1)检修预决算电子化管理系统将提高检修项目结(预)算审核效率。检修项目结算整个流程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多,审核环节多,工单数量多,目前采用纸质传递、手工核算,审核效率低,审核痕迹不便查询。采用此系统后,实现全流程网上流传、审核,提高ERP劳务工单结算及时性,及时掌握检修项目结(预)算动态。
(2)本系统与ERP系统后台实时关联。此系统作为ERP工单结算的辅助系统,实时提取ERP模块每张劳务工单数据信息,在此系统实现劳务工单结算网上审核,结算终审价再按ERP操作规则,进行SES(收货过账)并对工单进行技术完结。
(3)本系统进一步提高计价定额执行的统一性。在此系统实现本公司检修计价定额库管理,进一步提升检修结算的工程量签证、结(预)算计价等表单模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嵌入检修项目计价定额库以及常规检修项目统一计价表,对人工取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定期统一维护,便捷追溯检修项目计价的历史记录,对同类或类似项目计价进行查询、对比,提高审核效率。
(4)本系统强化检修项目结算的报表统计、过程跟踪、考核。按ERP工单类型、作业类型、专业类型、时间等参数,在此系统实现实时查询统计,对审核流程各环节进行跟踪、提醒等动态管理,强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2 工艺技术
本开发和设计坚持继承与创新,坚持现有技术与先进性、前瞻性统一,坚持系统安全性与操作灵活性统一,坚持研究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模式。
本开发和设计的实现基于B/S结构的多层应用,客户端不需要安装应用,只需要IE或FireFox等浏览器就可以操作。由于采用HTTP协议,服务器只需对外开通“80”WEB服务端口,有效阻止网络攻击。
在实现方式采用以J2EE为技术框架,J2EE有着稳定、灵活、安全、可伸缩性强、易维护、支持异构环境、支持多种操作系统等先天的优势,有大量成功的商业系统案例,保证的系统健壮性。
使用网络WEB技术,结合ERP模块和定额库,实现预决算网上在线审批和管理。根据ERP工单确定检维修预决算书工程量签证的来源依据,进行工程量核实程序,然后根据石油化工行业定额或地方定额编制预决算书,并通过可定制的流程实现预决算书的流转过程;审批流转过程中系统记录了工程量签证和定额修改的历史痕迹和变化的过程,并且系统可以通过Ajax技术清楚的回显预结算的审核修改过程,而且施工单位可以实时跟踪预决算书审核过程;结合系统数据库可以对预决算书和各阶段审核数据即时查询和统计分析,可以达到很好地控制设备检维修费用的作用,确保设备和装置的安稳长运行。
通过AOP/IOC技术,基于系统核心工作流程,实现预决算的高效审核。通过制定控制审核限制和对接期限、ERP采购订单等业务策略,以及基于定额库关联关系,制定预决算审核过程中定额、取费等数值计算规则和策略,达到审核高效的目的。
3 结构设计
整个开发和设计分为二个层次,基础模块和业务模块,如图1所示。基础模块包括基础信息配置模块和权限管理;业务模块包括工作流模块和统计分析,工作流模块是系统的核心模块,通过配置,实现签证单和结算书的多种审核流程。
4 功能特点
4.1 网上审核,及时反馈。通过全流程网上流传、审核,及时掌握检修项目结算动态,可以有效地提高各级审核员的办事效率;同时给各个施工单位以明确的审核结果出示时间,可以有效地促进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单位和各级审核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同时施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进行数据上传和审核结果查看、修正等工作,不用再频繁的来往于本单位和审核单位之间。
4.2 结算单数据自动核对、计算。通过网上审核,系统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实现结算的数据自动核对、计算;系统可以实现实时计算功能,即在用户修改单据某个数据后,马上根据修改内容自动计算相关联的数据。通过这些功能,可以大大减少审核员的工作量,避免误算,提供审核效率。
4.3 进一步提高计价定额执行的统一性。通过内置定额库管理,进一步提升结算的工程量签证、结算计价等表单模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嵌入项目计价定额库以及常规检修项目统一计价表,对人工取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定期统一维护,便捷追溯检修项目计价的历史记录,对同类或类似项目计价进行查询、对比,提高审核效率和计价管理水平。
4.4 保留审核操作痕迹。在本系统中,每一步的审核过程中都会将数据修改痕迹保留下来,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可以查看前面审核人员的数据修正纪录。在结算书审核完之后,这些修改的历史纪录会保存下来,供以后核查。
4.5 历史数据查询统计。以数字信息方式存在的结算单审核数据可以有效地进行历史数据的管理,不用担心数据丢失、查询困难的问题。用户可以方便的查询历史数据,同时根据选定条件来做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把历年“死”数据盘活起来。
4.6 强化过程跟踪、考核。通过系统进行审核流程各环节进行跟踪、提醒等动态管理,分析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定审核员的审核速度、准确程度,可以为对各级审核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有用的数据基础,强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5 结论
实现结算书全流程网上流传、审核,减少结算过程中的计算差错、结算书丢失、查找结算书困难等问题,提高劳务工单结算及时性,及时掌握检修项目预决算动态,推进规范管理工作,强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大力推进工程结算管理工作进步,通过信息技术带来管理效益,同时通过和其他信息系统的整合,有效的提高企业的整体信息化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 ERP技术;财务监管;信息化转型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4. 018
[中图分类号] F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4-0034-03
“建设一流企业财务”对财务转型提出新要求,在财务监管实践中,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优的控制是财务监管工作的核心。随着信息系统的深入应用,充分应用ERP技术手段,推进企业财务监管信息化水平,是提高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因此,财务工作必须转变理念,开拓创新,突出风险防控,充分发挥财务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持续有效健康发展。
1 完善资金到账管理,实现营业资金实时监控及清理
随着销售企业经营规模与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也不断加大,加强对营业资金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地市一级公司来说,油站用工优化不断深入,职能部门对资金监管的压力也陡然增加。提升ERP系统实现对营业资金的实时监控以加强对营业网点的现场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1.1 优化流程,实现营业资金到账检查全覆盖
通过开发资金到账检查程序,能自动显示油站资金应到账、已到账、未到账金额,数据罗列简单明了。但是以资金占比情况看,直分销、IC卡、非油品业务绝对资金量也较大,且有部分未银企直连网点。因此,优化流程,将所有经营业务资金到账情况纳入自动检查核对范围,开发数据转换接口,将非银企直连的网点通过数据转换,导入ERP系统后实现自动到账检查。通过上述开发,实现对营业资金到账检查的全覆盖,可以减少财务人员对复杂数据的整理,从而有利于加强对重点高危环节的监控。
1.2 提升管理,实现信用客户资金监管及时性
由于受多方面影响,社会资金面总体偏紧,企业更要加强客户信用管理。①要加强对直分销客户应收款余额的控制,②要加强对IC卡见票充值的后续跟踪检查。通过对ERP系统应用的提升,开展对客户信用以及应收款余额双重控制,即在月度信用额度内,企业开票不受控制;同时对客户维护月末控制应收款余额,如果上月余额超过控制额度的,次月即使在信用额度内的,也不能开票。开发IC卡支票充值管理系统,对见票即充客户在ERP系统中进行充值到账管理,实时监控支票到账情况,及时提醒已充值的未到账IC卡客户,实现见票即充客户跟踪管理,提高支票到账安全性。
1.3 完善程序,实现到账检查财务清账自动化
在手工清账状况下,财务核算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核对营业网点上报的销售日报,对支票单位还要逐一整理清账,财务人员难以腾出空余时间对网点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第一时间监控。因此,在资金到账自动检查的基础上,开发自动清账程序,对已核对一致的网点营业资金,实现系统定时自动清理,集成财务清账凭证。
2 优化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项目资金支付闭环管理
从目前销售企业合同系统应用现状来看,合同订立通过系统统一管理,但合同的后续管理,如资金申请、支付审批以及凭证集成未能实现统一,印花税应税合同不能实现系统自动计算统计。由于合同签订、履约、资金支付以及会计核算相互脱节,大大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存在人为调节、线外操作的管理风险。
2.1 优化合同项目管理系统
在现有合同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要素的项目,如合同金额、付款要求、付款日期等关键内容实行按字段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发ERP系统合同管理子模块并与合同管理系统集成,根据合同流水号自动读取合同中有关付款的要素信息,实现合同履行支付申请表自动生成,进而取消纸质手工审批。
2.2 实现合同项目闭环管理
经办人在合同系统创建合同并经过审批完成后,在其ERP登陆初始界面,提供待办清单,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未清项管理。经办部门需要对外付款时,经办人员只能在未清合同项目上提交支付申请,对资金需要单独申请的合同项目提示自动提交流动资金申请,待上述审批完成后,支付申请自动流转到财务部门进行对外付款,并自动集成财务凭证。付款完成后,合同履行支付申请自动关闭,不得重复提交。
2.3 完善合同项目后续管理
在ERP合同管理子模块中进行辅助开发,合同管理员可以按合同分类进行汇总或明细查询,便于加强对合同签订的管理;同时,应按印花税计提的相关要求对合同管理模块进行配置,待合同签订后,财务部门可以根据系统统计的合同签订情况,系统自动计算应税合同应计提印花税,实现印花税自动管理。
合同管理系统的优化,并通过集成应用,从合同签订、履行申请及资金支付、凭证集成上实现闭环管理;通过系统自动提醒未清合同项目,及时关注已签订但未执行的合同管理情况,督促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合同结算;全面项目通过线上审批,不但可以规避线下操作的风险,也可同时提高审批时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效果。
3 完善费用报销管理,实现费用管理预算控制实时化
会计集中核算普及、财务共享服务试点开展要求简化报销手续、提高审批流程效率,并要求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便于加强费用日常管理。分支公司一体化改革后,地市公司专业化集中管理能力得到强化,但随着进一步加强县公司的“四项职能”后,也需要对县公司日常审批报销适当授权,但又不致于影响日常工作效率,这就势必要求对报销流程适当优化,在强化属地管理的条件下,充分应用电子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1 应用电子报销程序推行报销无纸化管理
深化ERP系统应用后,越来越多的手工审批流程被电子审批所代替,不但实现了无纸化管理,更主要的是通过在线审批,不但可以实现权限控制电子化,也加快了日常审批速度,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以加油站报销为例,手工审批时需要经过层层审批,遇到某一环节受阻时,就不能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不但给经办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影响了日常费用报销的及时性管理。采用ERP电子报销后,审批人员只要有网络便可随时随地审批,极大地简化了审签手续,而且这种模式也适应当前提出的油站用工优化活动,减少基层油站员工往还公司次数,只需关注电子报销单在ERP系统中的流转节点即可。
3.2 应用预算流程开展预算反馈实时化管理
手工的预算管理只能起到事后反馈的作用,由于报销流程与预算管理程序相互脱节,不能实时集成,往往出现报销结束后录入凭证阶段才发现预算不足的现象,给管理上带来被动。如果采取手工登记控制的方式,不但增加工作量,管理效果也将大打折扣。因此,推广电子报销程序并将其与预算控制系统实时集成,一旦发生超预算情况,系统将提示不能提交电子报销单;也可根据管理要求,对部分可控性较强的费用项目实行预算结余提醒机制,提高费用发生部门的日常管理意识,强化全员成本管理,真正落实总部提出的“经营一元钱,节约一分钱”的降本压费理念。
3.3 应用系统集成实现会计处理自动化管理
财务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一个重要的技术支持便是会计核算处理的自动化、会计信息反馈及时化,财务人员可以从日常繁琐的会计处理中脱离出来,从而将更多的精力深入现场管理、源头控制,实现内部控制的实质性管理。对地级及以下的销售企业来说,日常主要的核算工作量包含2方面,①费用报销,②财务清账,因此,实现报销电子化处理后,通过报销费用项目与会计科目、费用发生部门与成本中心等相关项目的集成,在提交电子报销单时,尽可能地按照凭证集成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全可以实现会计凭证自动化处理。
当前,财务工作正处在加快转型和向以价值管理、决策支持为核心的更高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价值型财务管理的实现必然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因此,通过充分应用ERP技术手段,促进财务监管信息化转型,依靠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流程架构,以深度融合和深化应用为主线,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的信息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着力提高财务资源配置效率,努力实现“创建世界一流财务”的管理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新强.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J].企业管理,2012(6).
[2]蒙劲松.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7(2).
[3]杨溢.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探讨[J].会计之友,2010(34).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合同管理
0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交通运输事业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77.35万km,高速公路里程已超过13万km,跃居世界首位。公路工程建设耗时长、资金量大、技术性强,进而增加了施工的复杂性。为保证顺利施工,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必须重视施工合同。合同是市场经济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经济交往的桥梁,合理管理是实现工程质量、投资及进度的根本保障,不仅能够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还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市场有序地运行,在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且存在诸多问题,为此,监理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特点
公路工程监理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点,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具体如下:
1.1合同管理周期长
由于公路工程属于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工程建设涉及内容多,施工周期长,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进而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周期。
1.2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在合同签订与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整个过程进行工程监理,工程涉及参建方较多,从而为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如何处理,需要以经济合同为依据。
1.3合同内容繁杂
每个施工阶段、每道施工工序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在监理工作合同签订中,必须对所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防止产生纠纷。
1.4合同多变性
施工设计变更必然会引发合同变更。特别是大型工程合同,修改项多,可达到上百项,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变化情况,做好合同调整工作,实现动态化合同管理。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新型管理职能,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监理工作愈加重视合同管理相关问题。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极为关键,为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从内、外环境出发,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理管理体系,全面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合理选择合同模式,积极构建科学的合同监管体系。同时还有内修自身,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1从外部环境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1.1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约束力
当前,针对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但这些法规政策太过笼统,并没有细化,这也是工程建设违法乱纪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为保证一切施工活动有法可依,需完善我国公路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扩宽范围,符合市场环境变化需求。只有建立一个良好法治环境,才能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按部就班的开展,这也是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的重要途径。
2.1.2完善合同示范文本,选择不同合同模式
合同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公路监理合同管理中,通过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可保证工程项目投资、质量与进度三大目标的最优实现。为此,必须重视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完善,必须合理采取合同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控制工程变更,正确处理索赔事宜,有效降低双方争议。第一,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国外工程建设中,已实行了较为专业且实施性强的总承包合同文件,如FIDIC颁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等。同时,适用于分包商的合同标准模式,如新加坡的NSC、英国的ICE模式都值得借鉴。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率与经济效益。为此,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公路特点与行内合同管理经验,合理选择适合本工程建设的合同标准文本。第二,选择不同的合同模式。近年来,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加剧了市场竞争,工程承包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目前,最常见的承包方式为EPC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这种模式有利于处理各个参建单位间的复杂关系。或BOT模式,即建设—营运—移交,这种模式有利于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有利于缓解建设资金紧缺的困局。有时也可选用多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更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用。公路项目不同,则选择的合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合同模式,如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只有做到灵活应用,随机应变,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2.1.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市场信用体系
公路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公路施工中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业间的约束力。一直以来,我国都在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稽查、社会监理、企业自查”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监理机构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部门,针对其资格需做好审查公众,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严禁进入工程建设,同时,要规范招标条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市场不良竞争现象。“言不信者,行不果”,诚信为人之本,在行业发展中都应重视诚信。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如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不仅会影响检测质量,更会埋下质量、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在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下,建立公路诚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制定严格的信用惩处机制,净化监理队伍。
2.1.4积极构建科学的合同监管体系
行政监管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对于公路监理单位来讲,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进行监控,提供的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在合同签订后,需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做好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合同监管体系与监理单位密切相关,应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以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实施合同监管,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如遇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保证施工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正、合理地做好双方协商调解工作,不得损害工程质量,偏向任何一方。如需重大合同争议事项,应通过总监反映给监理单位,通过上级领导进一步做好合同双方协商工作,便于及时解决争议。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对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督促每一个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实现合同目标。
2.2从内部环境中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2.1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实现合同目标,需设立一个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按照组织管理理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合同条款。根据工程项目特征,秉承“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明确划分违约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利于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因素。公路工程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合同措施,协调参建单位关系,约束各方行为,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为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合同咨询、协商制度,定期做好各个施工阶段检查工作,以达到公路工程建设目标。
2.2.2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得以全面普及,将新型项目信息管理理念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电子化、数字化处理,可充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当前在无纸化办公中,常用的工程应用模型为“BIM”,这种建筑信息模型可实现知识信息资料共享,在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内,通过BIM各参建方可及时提取或修改获取的信息,更好地履行各参建方的职责,确保各方能够互相协作、友好合作。在合同管理中,同样需要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一分力量。
关键词:施工企业;营改增;合同管理;建议
1概述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而言,不仅仅是税率的简单变化,同时将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税费管理等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作为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重要环节的合同管理,影响尤为深远。营改增后,合同主体的合理确定、会计业务处理对设备租赁及材料采购的要求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其经营范围对外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试验合同、监测合同及监理合同等,对内又涉及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机械(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等。在实践中,只有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学习与培训,通过提高认识,全面参与,进行系统改进与适应,同时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营改增后,笔者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发现施工企业存在的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2存在的问题
(1)对营改增的认识不到位。建筑业实施营业税征收制度时,企业纳税比较简单,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也没有专业的要求;营改增后,增值税计征复杂、征收稿日期:2018-11-11管严格,税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除了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增值税征收制度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亦必须深入了解营改增的内涵和实质,才能适应岗位需要。但在实施初期,除企业领导对营改增后实施的难度认识不够、尚未完全理解其实质及操作流程外,很多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营改增的认识亦不足,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营业税模式上,把营改增简单理解为税率的提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在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材料供应方式、发票开据及结算支付等条款没有按现行制度进行明确约定,进而给企业的经营管理留下了潜在风险,甚至最终可能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2)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性问题。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水平。由于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沿用营改增之前的合同模板,所涉及的营业税属价内税,不涉及单独的涉税条款。而营改增后,企业在合同涉税条款方面由于未明确约定而出现税务风险;同时,因施工企业层级划分而造成与同一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签订主体较多,比如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以项目部名义签订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导致所取得的发票抬头与法人单位名称不一致,进而出现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现象。(3)分包合同涉税条款问题。分包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营改增后,建筑业加强了对工程分包的管理,提高了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额,可降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与此同时,分包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影响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如果分包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包方,则其分包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进而将增加总包方的税负。此外,其分包合同中的其他涉税条款不明确都可能造成总包方的税负增加。(4)物资采购合同风险问题。鉴于建筑材料种类繁多、金额较大、采购时效性强,故不同的计税模式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不同材料的供应商执行不同的税率。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使得税率、发票种类、纳税时间、材料单价、纳税地点等方面在物资合同管理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的内容变化,各个行业对于物资采购的进项税额抵扣产生了较大分歧,物资采购合同的不规范将会出现“三流不一致”的风险,进而给企业带来损失。
3措施与建议
为深入领会营改增政策精神,梳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涉及合同管理的相关事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1)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营改增后,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的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对营改增的认识。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业税是对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含营业税)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则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改增就是将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从计税原理上说,营业税按营业额征收存在重复纳税的情况,而增值税按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基本消除了重复纳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可以说是一种减税政策。由此,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业不加强规范管理,可能会造成企业税负不降反增。因此,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沟通,掌握营改增的内涵及实施要求,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适应政策变化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2)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①统一各类合同签订主体。国税总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所谓“三流一致”,系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因此,营改增后,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在签订各类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签订主体问题,尽量统一各类合同签订主体,防止因合同主体原因导致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现象发生。②关注施工合同中的“甲供材”问题。对于施工合同,应尽量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使全部的人工和材料设备都由施工企业独自负责,这样可以取得足够的、可供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应尽量避免签订“甲供料”条款。但在实践过程中,建设单位“甲供材”的情况十分普遍。因此,对于甲供材料的约定,合同应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内容、金额等。同时,应尽可能地同甲方协商,将甲供材改为甲控材,即材料价格由甲方控制,材料合同由施工企业签订,物资供应方向由施工企业开具发票,施工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票进行抵扣,以利于降低施工企业税负。③关注付款与发票时间节点问题。营改增之前,我们通常按照工程结算款给甲方把工程款发票一次性开具,然后在甲方的账面显示是应付工程款,但开票时并未同步缴纳应税款。而营改增之后,开票时就会有税费支出,从而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发票开出后多长时间之内甲方必须支付工程款,并约定支付金额及发票开具额度。④加强合同管理。营改增后,对合同管理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作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修订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合同模板,在合同评审中关注增值税发票相关条款,督促相关部门按修订后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另外,实行营改增后,纳税模式将发生改变,项目部增值税发票需传递至法人单位,由法人单位进行增值税汇算清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在360d内认证完毕。因此,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与发票管理人员的协同合作,按发票管理原则及时索要增值税发票。(3)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①明确合同价格条款。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分包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以避免后期产生争议。合同价款需明确合同含税总价、不含税合同价及税款金额,同时,附加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率的限制。鉴于在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而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②明确有关税务信息条款。由于不同的分包单位和分包内容不同,在分包合同中,应当就纳税主体信息、应税行为种类及范围、适用税率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确保合同主体信息与发票记载信息一致。同时,明确不同种类应税行为的范围及适用税率,从而避免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实现建筑企业的合法合规进项税额抵扣。③明确开具发票的义务及具体要求。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分包方的开票义务以及发票质量要求,其中包括开具与送达时间、发票遗失、发票记载项目变更等情形及其处置措施。通过做好前期风险防范,规避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争议,切实做到防范风险于未然。④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建筑企业应规范与分包商的结算管理要求,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分包合同明确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在合同中增加了“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等条款,以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的发生。(4)加强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①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推广物资合同范本。营改增对物资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企业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完善物资合同管理流程,优化合同评审和交底方式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从而保证物资合同管理顺利开展。同时,建筑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物资合同范本,供各项目在生产中使用,以保证物资合同管理的统一性。在合同中,应增加对于纳税人识别、发票种类、银行账号、税率等的合同条款约定,以有效避免因企业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亦能够提升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效率。②规避物资采购合同“三流不一致”风险。a.合同中应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并约定其货物由合同方发出,货款亦支付至其合同方,从而避免“三流不一致”。b.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则合同中需要明确供应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从而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其虚开发票的行为,避免采购方不能抵扣的风险。c.如果需要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也可以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从而避免出现三流不一致的情况,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d.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如果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考虑,在合同中应明确在需方实际收到供方的货物时,供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③提升物资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后台管控。由于建筑企业项目分散、流动性强、物资采购任务重,建筑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跨地域经营后需要在注册地进行抵扣。建筑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后台集中管控,降低合同风险。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能够将合同签订、审核时间等有效地缩短;另一方面亦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利用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从而避免出现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风险。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