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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意义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4 17:28: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意义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意义

第1篇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探析

中图分类号:F30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这是回良玉副总理“两个聚焦”的重要论断,是农业综合开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现代农业示范作用的重要途径。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对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土壤、排管、作物、耕作方式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复合体系,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人工改造,全面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土、肥、水、热、气、能等多种自然条件综合平衡,装备高水平、生产方式先进、管理现代化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并具有持续保障能力,达到进排水通畅、条田格式化、作业路网网络化、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现代化的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力的战略选择

2.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民众福祉和社会稳定。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大关键因素。目前耕地数量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人口增加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逆转;三是社会发展对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抓住耕地质量这一关键因素,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稳定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良好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2.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农田质量推动农田升级换代的重大举措

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不少地方农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对农田质量的一次重要提升和根本性保护,是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对农田建设的一次升级换代。

2.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农田质量不仅是决定作物产量高低的主导因素,同时也决定着农产品品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农田,将进一步拉动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市场竞争力,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而加快项目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3.农业综合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

3.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切实形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集聚和创新,应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规模效应。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整合支农建设资金增加投入力度。对此,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引导,整合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涉农建设资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实行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建立项目建设高效运行机制。按照“多元投入、立体开发”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资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

高标准农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定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农民的认知程度。目前,农村普遍实行,对土地略微的占用与调整,均涉及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常常由此引发各类占地矛盾。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打破现有土地格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这也成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推动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对此,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舆论媒体加以宣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重要意义,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前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二是加大对示范点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舆论引导等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效,以示范带动作用加以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经过土地治理,耕地面积可增加6%-10%的巨大潜力,为大家谋福利的长远利益,并通过土地治理提高自身亩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其在对比中得到启发,从而逐步转变认识观念。让农民群众接受、配合、并愿意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

3.3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标准实施,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科技等措施整体推进,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真正达到治理效果。平坦地区实施“平整格田化”治理,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成方、林成网,基本实现园田化;坡耕地区实施“等高格田化”治理,达到旱能灌、洪能排、路相通、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根据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进“沃土工程”,加大秸杆还田、稻壳还田的力度,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实现土地平整条田化,道路相通硬质化,沟渠相连衬砌化,桥涵配套通达化,农田作业机械化,全面彰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3.4制定规划、规范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整合聚集,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必须有理论作支撑、有制度为约束、按规划来实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一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依据地方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注重粮食主产区,突出万亩以上规模粮田,突出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并以规划为引领,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对确定的项目区进行整体规划,科学设计。对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区按照综合、超前、可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和科学设计。综合是强调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田渠路桥林等各项工程合理布局,实现布局一体化;超前是设计的项目区20年、30年以后仍然先进、适用,打造永固工程;可行是对每个单项工程认真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论证、广纳民意、切实做到科学规划到位,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3.5创新机制、深度开发、放大项目建设效应

一是创新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探索和鼓励其为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申报农发项目,并通过承包、反租、倒包、合作入股及托管等方式,实施先流转后开发,这样既能解决调地难的问题,又可推进规模开发,变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土地为高产高效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也为二、三产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二是要实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开发与利用并重,实行深度开发,只有逐步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才能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才能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区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后,要继续进行深度开发,安排少量资金,培育和启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机合作社、农业技术应用协会、专用粮食品种生产协会等“软件”组织建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施肥和统一机收,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4.结语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争取建设一片,成效一片,从而进一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集.2010.

[2]张钢军等.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农业经济.2010年第3期:35-36.

第2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4]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第3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以改造中低产田为手段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领导,加大部门沟通与协调,积极推进我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周世育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县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专门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室内各项制度健全,并抽调6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编制规划、合理布局

我县从发展思路、总体布局、方法步骤、资金筹措、责任要求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划及实施过程中,按照“定好一张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宴”的思路,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变过去各涉农项目的“单枪匹马”、“各自为战”为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集团作战方式,真正做到共搭一个台,同唱一首歌。一是科学设定项目区。坚持在农田基本保护区选择项目区,依据土地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和良好生态环境等条件的片区,搞好项目区设定;二是工程合理布局。按照基本达到“土地平整、道路相通、沟渠相连、桥涵配套,农田作业机械化、农田防护林网化,农业设施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水系、村庄等内外部条件,进行项目区灌排、交通等工程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工程的全覆盖作用;三是捆绑项目跟进。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后,集中捆绑各负其责,国土、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土地平整,水利负责解决灌溉渠道“最后一公里”。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本着分工协调,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全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统一规划和实施意见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我县集中统一制定了2011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领导小组集中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采取分线进行工作衔接和项目申报,分块运作实施,有效地发挥了项目资金最大效益,促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部门之间的共同发展,整合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1、资金整合情况

2011年我县积极组织项目编制与申报工作,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共计3138.8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745.8万元,小农水资金1750万元,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计划面积2.1万亩。

2、项目运行情况

我县成立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县财政、发改委、水利、国土、农业、农业开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方方面面齐抓共管的格局。领导小组成员经常就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资金整合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设有专门办公场所,下设督查组、施工组、协调组、资金监管组,各组分工负责,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重点走好“三步棋”:一是落实项目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指挥部、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要求,成立各个项目建设指挥分部,任务完成情况与指挥分部工作人员业绩挂钩,营造了互促互比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实行交流互促。不定期组织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到各个项目工地进行学习交流、交叉检查,督促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狠抓现场监理。我县采取专业监理与群众监理相结合,在项目区选择热心集体事务、有责任心的受益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赋予工程计量签字权,形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有效抵制了“豆腐渣”工程出现。

3、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统一监管。一是对发改、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重点投入,避免了资金使用的分散性与盲目性,突出了资金使用的“拳头”效应;二是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实行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填写资金申请计划,财政分期分批下拨资金,并向受益区村民公布,接受监督。三是工程竣工后,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局进行审计,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建设资金落在实处,真正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工作宣传情况

第4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问题、对策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土地整理的现实意义

1.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整理是补充耕地、进行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土地整理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土地集约利用,增加优质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保障粮食安全需要相适应;

1.2 在我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和地理的多样性,使得土地整理的概念有所不同,国土资源部在借鉴海内外土地整理概念的基础上,将土地整理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

1.3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的建设,进行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农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整理后土地经营范围扩大,宜种性广,从而可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土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可大大提高农民收入。

二、土地整理的作用:

2.1 加强市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引导,明晰土地使用权,并完善土地市场,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规模经营以及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比较优势的提升。

2.2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完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使得每寸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划期间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加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矿改造力度;加快土地复垦,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土地整理前,要按照确权在先的原则,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没有产权纠纷。土地整理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并确保调整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

四、土地整理中的问题及隐患

1、投资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较大数量的资金,由于各区的自然资源及经济条件的不同,各区农村土地利用的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匮乏,其主要来源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它包括:(1)土地闲置费;(2)财政预算安排的开发耕地专项资金;(3)耕地开垦费;(4)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5)按规定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其他资金;(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中央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许多地方财政没有固定的投资来源,没有可靠资金保障,使得政府用于土地整理的资金运作发生断粮现象,无力将土地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2、农民权益难以保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有些土地使用证所记载权属界线早已模糊不清,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相当一部分为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不明确,权属调整难以进行,实际使用者与登记的使用者不一致,导致土地权属紊乱,整理时纠纷不断,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3、新增耕地质量低劣。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区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即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质量,片面的追求数量,忽视了对质量的重视。普遍存在政府对土地整理的目标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

4、土地整理政策法规不够完善,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不够,功能难以显现。现如今,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是整个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标,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时还会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

五、土地整理的对策及措施

5.1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土地整理,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沟通协调,规划过程中需坚持“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的模式,当在原有的路、沟、渠周围搭建类似的设施时,要将原有的设施综合考虑起来,一次来满足农民习惯的生产、生活方式,还能减少资金投入本。在规划土地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最好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展开,两者保持协调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的计划要求。

5.2落实资金保障。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5.3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整理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在线实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现实性强。

5.4协调好各种内部关系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在规划实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当项目规划方案实施出现不合理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认可后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5日之内给予答复,以免造成严重地延误工期和耽误农民的种植时间。

近年来,一些地区进行的土地整理改进了农村生产、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和农民增收,有效地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功不可没,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选择和重要支撑。 尽管我国对土地整理的研究理论不足,许多地方开始土地整理的时间不长,但取得的显著效益表明,在我国开展土地整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整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对土地整理市场化发展还缺乏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实施土地整理的重要保障,通过法律法规来规定土地整理的内容、目标、程序、规划设计、资金来源以及处罚办法等,解决土地整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保障土地整理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会议》2012年4月24日

第5篇

【关键词】平原绿化;林业建设;问题;对策

浙江省沿海地区平原面积十分辽阔,该省已经将平原绿化作为了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1]。目前,浙江省十分重视平原绿化工程,要求高标准种树绿化,近几年一直加大对平原绿化工作的投入和关注,在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沿海防护林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在树种搭配问题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对生态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势在必行。

1 浙江沿海地区的平原绿化现状

2010年,浙江省提出了将平原绿化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战略目标的重要行动,并将其作为全面推动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些年来,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平原绿化工作,不断加大平原绿化力度,无论是在资金投入还是政策上都大力支持平原绿化工作,把造林绿化工作真正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平原绿化工作中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好平原绿化工作。此外,各级领导也十分重视在平原绿化工作中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并制定相关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到平原绿化工作中,共同促进浙江省平原绿化工作的进程[2]。为了进一步加快浙江省平原绿化工作的进行,浙江省委还提出并推行了“实行高标准平原绿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浙江沿海地区平原绿化的发展。到目前,浙江省的平原绿化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沿海防护林等方面都比较出色,但是在树种搭配问题上仍存在着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制约了浙江省的生态发展。平原绿化工作的巩固和发展直接影响到浙江林业的发展,并且对整个浙江省的生态环境都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加大对平原绿化工作中树种搭配的研究,努力促进沿海地区平原绿化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2 浙江沿海地区平原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2.1 高标准发展缓慢

浙江省部分沿海地区在达到绿化标准后便放松了对这一工作的坚持,使得该地区出现了停滞或滑坡的现象,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地区在认识平原绿化中有着明显的误区与不足[3]。与此同时,这些地区还缺少创新精神,不思进取、只单纯地停留在原有的成功上,这就使得大部分的地区都无法达到平原绿化的更高的标准,使得全省的平原绿化发展不明显。

2.2 林种和树种结构配置不合理

在浙江省沿海地区当前的平原绿化建设结构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树种单一,而且结构的配置也有很大缺陷,绝大多数沿海地区在选择农田防护林时都选择了农田林网和农林间,用材林与片林等却非常少,严重影响了其防护作用的发挥,使得其原本的作用丧失了。除此之外,不合理的结构配置也使得这些地区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3 解决对策

3.1 做好对平原绿化的宣传工作

平原绿化对于地区的林业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原绿化不仅是平原地区进行生态建设与农田基本建设的工作之一,还能够促进一个地区的农业发展,带动该地区农村的发展,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基础[4],因此,各个地区应充分认识到平原绿化的重要性,好对平原绿化的宣传工作。在宣传平原绿化时,要通过多种渠道(例如杂志、广告以及收音机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都对平原绿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3.2 加快高标准平原绿化建设步伐

平原绿化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就会向着高标准平原绿化发展,但到目前为止,这一发展方向只是在部分林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得到了实现,因此,浙江沿海平原各地区都应朝着这一发展趋势前进,解放思想正确认识,严格按照本省相关的平原绿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将高标准作为最重要的原则,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稳定地进行高标准沿海地区平原绿化建设。

3.3 调整、优化结构,合理配置

结构优化是做好浙江沿海地区平原绿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各个地区都要将结构的优化当做本地区平原绿化的重点,通过发展产业来实现平原绿化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应注意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优化生态防护林体系配置结构,按照当地的实际农业发展状况来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最大限度的改善生态环境与发挥防护林原有的巨大作用;二是优化林种和树种结构,在种树前应明确科学的林种比例[5],种植时最好采用乔冠草结合的方式,这样就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商业效益与环境保护效果;三是优化林业一、二、三产业的结构,第一产业不仅仅是沿海地区平原绿化的基础,也是其他地区做好平原绿化工作的基础,而对于第二产业来说,要不断对其进行巩固,除此之外,还要坚持发展第三产业,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充分认识到三者之间的联系,并协调好三者的关系。

4 结束语

对平原地区进行绿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搞好生态环境和获取经济效益,不仅是浙江沿海地区,其他地区的政府部门也应充分认识到平原绿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对平原绿化给予应有的重视,并将其放在合适的高度,政府部门应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将与其相关的政策法规落实到实处。除此之外,各地区也要对平原绿化有正确的认识,并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共同为我国的平原绿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仄林.坚持不懈抓好平原绿化持之以恒建设生态强省[J].浙江林业,2013(5):4.

[2]吴才华.对路桥区平原绿化工作的再思考[J].防护林科技,2013(6):91-92.

[3]申屠惠良.县级平原绿化面临的问题与发展对策――以浙江省常山县为例[J].华东森林经理,2013(1):38-40.

第6篇

关键词 农田水利工程;问题;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S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8-0050-02

由于农田水利建设会直接影响到社会建设发展.对此,为了更好的适应农村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的要求,水利建设工程就必须要进行不断的发展和探索,从而有效的解决在目前形势下水利工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弊端,并且改革和加强提高对工程建设的组织形式以及建设方法,以达到水利建设得以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目标。

1 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意义

在目前形势下,由于我国在发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就是集中在节水灌溉以及建设大、小型的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大中型的节水工程等工作。在近几年以来,由于受到全球气温不断变暖因素的影响,而降水分布极其不均匀,因此旱涝等一些灾害就会不断的发生,这给国家的经济财产就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从而也影响到社会发展的步伐,所以,就必须要不断的提高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建设的大力发展,提高水资源得以可持续利用,也是提高新农村建设的必经途径,对此,加快目前新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1)由于我国非常重视在农田水利方面的发展要求,所以对于三农问题也是一直影响农业改革和发展最根本的一个问题。由于我国经济结构是否可以进行调整,而国民经济是否可以得到顺利的发展都取决于农业发展的建设程度。对此,只有加强建设农田水利项目,才可以保证农业发展的增收,这也是推动工业化建设的基本保证,确保使国民经济可以持续增长;

2)在农业发展当中,水是有限性和不可取代的,但是它却可以进行循环的使用,然而出现不当利用时,则会严重影响到人类生存以及发展,甚至危害到生命安全等问题。此外,水资源也是非常容易受到各种污染的,对此,这些属性以及它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它的合理应用与开发,这也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待我们解决。由于水资源是否可以持续发展则是确保生态环境平衡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维持资源、人口生存环境的必要基础,因此,在适应经济发展的同时,则必须要着想于未来,得以水资源可以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

3)在农村发展的过程当中,水利基础建设则是作为一项基础条件,它也是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关键,对此,它必须要利于农业发展,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不断的增加效益,提高农业的综合发展能力。

2 在建设中存在的缺陷

由于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尤其是小型的水利工程一般都是靠着农民的投工投劳修建的,所以在工程修建交工时,则会存在质量差、低标准、技术设备较为落后以及配套不全等相关问题。如果要受到长时间运行的话,部分建设设计都已经进入到了更新和改造的阶段。经过相关部门的一些资料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因为有些工程已经出现老化失修以及报废等相关问题,所以对于我国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完好率也只有大概五成左右,没在达到实际的标准要求。

1)由于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主要都在农田以及周围的生活区附近,利于日常生产以及生活等需求。然而,农村的水利建设一般都是地方性的项目工程,所以在施工时有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此外,在工程修建以后,一般都是要靠农民日常进行维护的,所以就很难达到正常的维护要求标准进行。在一般情况下,施工人员大多数都由农民组成的,而作为施工企业也没有较强的质量意识,也没有配备专门的质量监察人员,所以工程质量就难以达到规定标准;

2)在社会发展的进程当中,由于工业企业会产出大量的废水,在城镇当中又会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等,所以这就会严重污染到地表水,给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威胁到粮食安全。此外,植被在遭到破坏以后,也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出现土质的松软,耕地减少以及产量下降等问题。对此,就必须要应用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

3)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由于我国开展的比较早,然而在整体设计上却比较落后,所以很多工程项目的都会缺乏一定的目的性。并且在一些农田水利工程上都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应政策进行,所以也就无法发挥出整体效益,导致出现重复工程建设的问题,这也就造成了人力以及物力资源的浪费。

3 针对缺陷的主要解决措施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当中,由于政府的资金是有限的,所以这就必须要靠广大的人民群众,农民等力量,同时发挥出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的一面。作为政府应也建立一套良好的激励制度,并且通过利益诱导,从而吸引广大农民共同完成水利建设。此外,还应制定完整的政策机制,从而确保农村集体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有效的激发农民投资投劳到建设项目当中来,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投入到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当中,促进投资的多元化发展,持续发展水利建设;

2)我们要进一步普及节水灌溉的先进技术,把节水工程和水利建设相结合。进行旱田灌溉时我们应用的是管道式喷灌,但是,一般发挥管式的喷灌应用是较为方便的,并且投资较少,对于水压的要求也偏低,方便管理。对此,我们要积极的发展微灌以及大棚滴灌等方法。此外,也应做好河道浆砌防治以及渠道的建设工程,加强提高利用率。而我们也应进一步研究利于灌溉发展的节水经济政策,做好计划以及节约用水的制度管理制度方针。也应逐渐的提高用水节水意识,管理好水利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一方面要明确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也应明确实施项目的主体。一般实施项目的主体主要有农户、集体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

3)一个优秀的农田水利建设,必须要有配备高素质的水利工作队伍。因此,就必须要通过不同的形式提高水利员的技术,提高他们掌握新理念知识、新科技,提高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在这个条件的基础上也应建立相对健全水利建设队伍和良好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应建立合理的合作组织体系框架。进一步提高对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科学研究,必须要适应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农村体制以及适应地区特点的水利建设,从而更好为农业发展、为农村建设服务。

4 结论

总之,因为农田水利建设则是确保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所以它是否可以顺利的进行是需要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与支持。对此,要不断的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此外,也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工程,从而得到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燕.浅谈新时期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发展[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5).

[2]任彩玲.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及发展策略[J].科技视界,2012(14).

第7篇

关键词:唐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中图分类号:[TV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2010年和2011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新修渠道衬砌 171㎞,建筑物2482座,疏浚排水沟127㎞,维修加固堰塘32座,投资3457.51万元,其中中央1600万元,省1200万元,县级配套28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77.51万元,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7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实现了项目建设目标。唐河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连片规模大,建设水平高,内在质量硬,外观形象好,经省市绩效考评,在全省名列前茅,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表扬。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领导

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政府县长为指挥长,县委、县政府“两办”、县水利、财政、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政府为成员的唐河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唐河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县水利局长兼任管理局长,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县委书记和学民、县长刘明杰亲自过问并具体安排项目工作。副县长赵阳多次主持召开指挥部协调会议、项目乡镇工作会议和现场会,深入工地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项目管理,铸造精品工程

一是严格建设标准。根据《河南省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细则》的要求,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外观标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项目工程。

二是科学规划设计。在县政府批准的《唐河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基础上,由技术水平较高的河南省江淮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设计人员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认真勘测,论证技术方案,根据工程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使最少的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是精心工程施工。经招投标,我县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项目工程全部由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三级以上资质、实力较强中标公司承担建设任务,落实三检制度,严格施工程序,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精品工程。

四是严格质量监督。所有工程统一由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时行监理。监理人员吃住在工地,跟班旁站。每个效益村选派2—3名农民义务监督员,全程跟踪,现场监督。实行多部门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统力协作,发挥优势,齐抓共管。县水利局抽调技术骨干,巡回检查,指导工程施工。县财政局、水利局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工程督促检查,保证了施工质量。质量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开创了工程建设新局面,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

五是严格工程验收。由县财政、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细化工程验收程序,一项一项检查,登记造册,不合格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杜绝了“半拉子”工程、“花架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发生。

三、创新管护机制,发挥长期效益

出台小农水工程建后管护新举措,逐步建立小农水工程管理新机制,推行社会化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理顺体制,大胆改革,形成灌区骨干工程由灌区管理单位管理,斗农渠等小农水工程由用水专业合作社管理的管护新机制。

1、因地制宜实行竞争上岗、承包经营

工程完工后的灌区管理单位借改革东风,实行竞争上岗、承包经营。按照不同渠道与建筑物的情况,划分管理渠段和管理区,由管理所制定水费收缴基数和工程维护费基数,因此,管理服务水平、质量大幅上升,群众比较满意。通过建立工程管护制度、用水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水务公示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了经营建设、节约了用水成本、扩大了灌溉面积,充分发挥了灌区“最后一公里”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

2、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护机制

灌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群管组织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成立了唐河县润唐农作物灌溉用水专业合作社,把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作体制改革、解决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突破口,理顺水利管理体制,进行大胆改革,形成干支渠由灌区水管单位管理和维护,斗渠及斗渠以下的田间工程由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和维护的管护新模式,大大调动了群众管水用水的积极性,斗农渠及其建筑物得到及时、有效管理和维护,促进了灌区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灌区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也为进一步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提供了新的借鉴。

四、严格县级报帐,强化资金管理

唐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是中央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及增收的有效途径,对实现粮食生产安全、农民增产增收,确保粮食供给,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我们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县级报帐制,在县财政局农财科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证了资金安全使用,确保了资金效益的发挥。

五、深入宣传发动,农户全程参与

第8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十三五;广东省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目标的下层级规划,对科学指导和统筹安排土地整治各项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区域、项目和资金,确保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存在规划定位不清、任务不明等问题,直接给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以及实施带来重大影响。研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重点问题,可为相广东省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基础和参考。

一、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面临的形势

(一)转型升级背景下要求提升稳定、持续的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土地制度作为后台支撑体系,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非常关键。制度导致的土地配置效率低下亟待破解,转型升级背景下需要大量建设用地,同时要求土地政策应具备支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对土地制度来说,提升稳定、持续的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是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土地整治规划作为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的重要方式,其对新形势下保障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创新型、低成本、高收益的发展模式具有重要作用。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国土均衡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土地城镇化带来的城镇化结果不仅加剧了城乡利益矛盾,也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城镇化模式。土地的粗放、无序利用加剧了土地的供需矛盾,但也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巨大空间。随着国家综合实力提升、技术进步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日益迫切,低效、闲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急需通过包括土地整治在内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内涵挖潜,促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进而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

(三)农业现代化要求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提高耕地质量建设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是长期发展战略。可见,土地整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保障粮食安全是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的核心,最根本的措施则是保护耕地。耕地的量与质是稳定粮食安全基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的根本和核心,而土地整治能够缓解耕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降低、生产力不断下降的现状,从而夯实粮食安全的根基。同时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要素利用效率。排灌设施、沟渠道路等田间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功能退化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因此农业现代化对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生态安全水平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需要通过土地整治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格局,需要通过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明确不同地区土地整治工作定位、方向和措施,也要通过管控土地整治,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切实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此外,构建国土生态文明格局要求山水林田湖统一管护,土地整治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前提下,要降低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要在沙漠化等生态破坏严重地区,实施以生态修复为主的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土地整治工作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应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治等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根据实地情况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战略,在农业生产区域持续推进田、水、路、林、村(镇)综合整治,在城镇化建设区域积极推进“三旧”用地改造,并按照城乡统筹理念综合整体推进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整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五)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需要通过土地整治稳定耕地面积、提升耕地生产力

土地整治活动可以不断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条件,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维护粮食安全。土地整治工作要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要加大废弃地等的复垦利用,提高复垦耕地质量。土地整治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生产力的重要内容。通过土地整治,可以实现保护耕地数量不减少、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土壤改良和土壤污染防治,配套和改造现有灌排设施;通过土地整治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实施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田,进一步提升耕地的产出能力;通过土地整治探索实施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不断建立和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措施和相关制度,提高耕地、基本农田的生产力。

(六)多规合一要求土地整治支撑各类功能区土地利用差别化,提高土地保障经济发展能力

土地整治应与各类规划相协调,并落实规划提出的各类功能区的土地利用,实现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根本方式就是土地整治,对各类发展区实行差别化土地整治战略和方案是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核心。如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应把土地整治作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城市低效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和优化,加强低效用地复垦和腾退,为经济发展腾挪空间;而农业地区应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行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并统一集中、集约布局,并通过土地整治活动着力进行农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并增,同时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有序退出,改善村庄环境;生态地区主要是通过土地整治修复生态,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是优化各类功能区土地利用的关键,也是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土地整治工作是支撑各类不同功能区开发、保护等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手段,也是“多规合一”背景下,实现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关键。

二、广东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任务和定位

(一)土地整治规划任务研究

不同层级的土地整治规划均有土地整治方向和目标、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方案、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任务。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层级较高,土地整治调控较宏观,而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是最低层级,是指导区域土地整治各项活动的详细文件,因此县级规划应明确各类整治活动的分布以及整治项目的类型、时序、规模和范围,土地整治活动需分门别类确定,对应的土地整治布局应精确、清晰,其土地整治规划有针对性和控制性。因此,根据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性质和要求,其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应有所区别和侧重。

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规划应成为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等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应充分考虑省内区域差异,明确重点区域,注重土地整治差别化,以农用地整治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旱改水计划”, 保障粮食安全;以建设用地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有效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以土壤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为途径,坚持绿色发展,加大污染土地、退化土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废弃土地复垦,加强对生态文明的提倡与呼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的新型土地整治,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整体环境质量;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立足于田、水、路、林、村、城(镇)的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转,统筹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土地利用,明确全省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区域自然资源、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制定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政策,科学指导不同功能区域和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应承上启下,注重分解下达指标、衔接好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内容、确定各县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等。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则应注重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县域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合理安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活动和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尤其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旱改水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确定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类型结构、规模时序和布局安排等。

(二)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研究

土地整治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现状矛盾的重要手段,其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有所不同。但是,土地整治的根本目标都是通过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条件。省级土地整治规划是对省级全域范围土地整治进行指导的规划,属政策性、引导性的宏观规划,主要是为省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等提供方向和引导,是确定全省规划期间土地整治战略、分解土地整治规划任务目标、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的科学合理实施能够使后备土地资源适度开发、废弃土地充分复垦、污染土地合理整治等,从而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资源综合效应充分发挥,并稳固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市级规划属落实省级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中间层级,是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补充,是深化区域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市级土地整治活动的重要政策文件。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重点,属于具体落实性、实施性规划,是落实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各项任务和目标、确定区域土地整治活动安排的实施性文件,也是深化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补充,是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开展和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广东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研究

现行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存在规划指标单一、指标体系不完整,规划指标设置雷同,层次差异不强以及指标空间指导性不足、难以落地等问题,直接影响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

(一)指标体系构建依据

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目标和任务等是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构建的重要依据之一。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是土地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定量、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同目标、任务,应构建不同的指标体系和约束条件。同时,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因区域自然资源、基础地理和生态环境以及土地利用实际等影响,不同区域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应有所差别,如沿海地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应有防止土壤盐碱化等指标体现。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

省级土地整治规划以预期性指标为主,主要是确定省域范围土地整治战略和土地整治任务目标,为全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整治活动提供方向;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比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多,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主要是确定不同县域的土地整治任务和目标,解决相对具体的土地整治问题;县级土地整治规划以约束性指标为主,主要是指导具体土地整治活动和行为。根据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任务和定位,综合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控制体系。

四、结论

本文基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面临的形势,根据当前不同层级的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分析不同层级规划任务差异,明确其不同的规划定位。在此基础上,基于不同土地整治规划任务和内容,提出省级、市级、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对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设定不同的规划指标体系,可以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加大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也为全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研究基础和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郧文聚,地方土地整治规划探索[M].地质出版社,2014.

[2]张勇,等. 土地整治研究进展综述与展望[J].上海国土资源,2014(03).

[3]潘凡,等.关于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的思考[J].探索研究,20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