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5 17:13: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小微企业的纳税筹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目前,随着我国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改善了税收环境,而国内的纳税筹划,从理论、实践上分析,均有了很大变化。以财务管理为层面分析,针对企业财务,分析了相关核算,在具体进行的时候,不仅牵涉到了税收方面的一些策略,还个财务方面有着极大的关联。所以,对于会计分析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目前,对于一些企业调查分析,关于纳税筹划的意识,往往比较肤浅,所以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这方面意识,关于纳税筹划,需要不断进行与研究。对于纳税筹划,从其定义分析,国家不一样则界定不一样。所谓纳税筹划是指,在进行税收的法律、法规下,使得企业实现最多价值,或使得股东获取最多权益,当法律允许实施下,通过企业自己,或委托别人,给与安排、计划经营、投资、理财等工作,而税法往往给与所有优惠,优化选择纳税方案来实施财务管理。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应对方法
(一)纳税人的筹划
整体的纳税义务,即境内、外所有的所得纳税;对于非居民企业,往往担负有限的纳税义务,即在境内的所得纳税。为了判断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往往依据注册地、管理机构的所在地进行判定。而注册地标准,却不同,往往进行综合判断,即分析股东大会的场所、董事会的场所、行使指挥监督权力的场所等。
(二)计税依据的筹划
1、收入的筹划
一般我们所指的收入确定的钱数是在解决企业中的问题需要取出的一定量的金额。而对于商品销售的收入,往往依据企业、购货方进行签订合同的形式、以及一些协议来确定金额数目,其没有合同、协议;若结合实际需增或减交易的金额,需要企业及时进行调整,尤其是合同的总额;在企业资产行使权中,在实施计量收入时,还具有多方面收入抵免的要素,这就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因此,在对商品销售的收入进行分析时,往往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尽可能将企业的税收减少。
2、扣除项目的筹划
筹划工资的薪金、职工的福利费、职工的教育经费。在企业中,对职工的福利费、工会的经费、教育的经费往往依据标准来扣掉,没有超过标准的往往依据实际数来扣,而高过基本准则的,不单单是要结合相关的准则进行,所以,针对企业的工资和薪酬方面,我们要将这些详细的工资情况进行细分出来,工资总额往往依据工资的标准来计提,同时会增加职工的福利费、工会的经费、教育的经费,因而,把所得税的税负减少的同时,还给职工的更多参与教育、培训的机会,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促进职工积极工作。
在业务招待费方面的策划。对于现在的企业,一般都是根据所得税进行的,对于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活动,加收上业务中的招待费用,按照金额的百分之六十来扣,但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五。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企业支出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往往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5%,允许扣除;对于高出的部分,允许结转,在以后的年度纳税中扣除。但扣除的时间长短,依据企业经营情况来定。因此,以筹划为角度分析,尽量在限额内支出。
(三)税率的筹划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把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定为25%,与原条例规定比较,低了8个百分点。另外,在细则中规定了优惠税率,即15%、20%。因此,企业结合具体的实际,从纳税筹划当中选择出符合自身的方案进行。
1、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
通常所指的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是那些被国家所禁止的企业,同时,这些企业还与以下所示的一些条件有着一致性。如果是一些工业类型的企业,我们对其进行年度纳税方面的分析后,所得额小于等于30万元,而参与人数小于等于100人,总之,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其使用的是20%的税率。
2、国家重点扶持的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税率
对于我国,主要扶持的是具有高、新技术的特点的企业,这些企业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同时,这些企业还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条例规定的;在销售收入中,凡是研究、开发的费用所占的比例高于规定的;在企业总收入中,凡是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所占的比例高于规定的;在企业职工人数方面,要求科技人员数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不断调整,使得企业在产品的范围、开发的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和科技人员的总数等方面增加,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从而适用15%的低税率。
参考文献:
[1]褚作红,龚秀芳.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当代经济.2011(16)
[2]丁田平.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筹划对策[N].泰安教育学院学报岱宗学刊.2011(02)
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 筹划
我国的小微企业占国内企业总数的98%,为推动就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些年来,小微企业由于税负重,融资难,很多企业举步维艰。因此,如何灵活而充分地运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成本,是小微企业在运营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标准进行划分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
所谓税收筹划亦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节税目的而制定的科学节税规划,也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减轻或化解纳税风险的筹划。
(二)税收筹划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1.税收筹划有利于小微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必然是越少越好。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的资金,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改善经营方式。小微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同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方式也在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生改变。
3.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小微企业在规模和资金方面都存在诸多限制,公司内部有很多制度都不够规范,然而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这样必将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4.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纳税意识,增加后续税源。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得来的是正当合法的利益,没有偷税漏税的风险。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加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就为增加后续税源提供了必要条件。
5.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防范或降低涉税风险。税收筹划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因此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证表,准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会计处理准确合法,这就在减轻税负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涉税风险。
(三)我国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小微企业虽然数量上在持续增加,但因为经营状况困难导致停产甚至倒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税负重,融资难,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意识不强。据统计,小微企业对银行的信贷使用率不到30%,融资成本高达40%到50%的年利润,而国家也没有系统的税收政策来减轻小微企业的压力,加上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以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收负担,致使企业运行成本愈来愈高,利润空间愈来愈小,虽然意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纳税筹划工作却因种种问题难以开展,企业困境依然。
二、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企业管理者素养,增强其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管理者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者,管理者的文化水平与素养对整个企业的发展以及经营寿命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管理者要明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在注重生产和营销的同时也要重视财务工作的管理,要有前瞻性,要看到未来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面对政策性市场,管理者要高瞻远瞩,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二)增强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十分欠缺,尤其在小微企业更是凤毛麟角,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也受到了一定制约。因此,小微企业应重视财务管理以及税收筹划的日常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安排固定时间加强对内部人员税收筹划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应积极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合格的税收筹划后备人才,为自身的管理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自己专业的团队。最后,财务人员也应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了解国家的法规政策,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条件,合法合规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
(三)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对于小微企业涉税事项应该规范其核算行为,比如正确使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使用纳税支付金额较少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为企业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个经济事项有时会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又会有不同的影响,当然这些会计处理方法都是被税法所认可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此来达到获得税收收益的目的。同时企业在任用人员方面要考虑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不能任人唯亲,避免因为管理者公私不分,造成核算主体不清晰,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出现。
(四)统筹规划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筹划的发展需要以法律法规为条件,因此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首先,国家应重视小微企业这个社会经济群体,各个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统一观念,提高立法的级次,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范围界定,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条件。其次,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法律法规政策中表达不明、含糊不清的地方,简便操作步骤,简化审批程序,让小微企业真正从中获得实际的利益,帮助其发展壮大,从而推动国家经济更加繁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再次,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多层次优惠政策。酌情放宽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加大对其的税收优惠力度,如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认定标准,加快其增值税转型的步伐。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对小微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不但有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增加了税源,客观上也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
三、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标。小微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税收筹划虽然在西方国家已有很长的研究历史,但是在国内尤其是小微企业内部的发展还不成熟。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弱点,使得其更容易在税收筹划方面存在问题。因此在小微企业内部开展一场税收筹划方法的探讨,促使小微企业能够灵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件大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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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健.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问题[J].科技向导,2012,(32):100.
5.段帅强.简析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13,(13):68-69.
【关键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纳税筹划
一、大企业纷纷争当小企业,以追求少缴税多补贴
通过搜索企业信息发现,大众所熟悉的品牌“老干妈”其企业性质为小微企业(见图1)。继续查询发现,中国烟草、万达集团、滴滴等大企业也都可以查到作为“小微企业”的部分。不得不佩服大企业的税收筹划,万达集团的资产和营收都超过了千亿规模,但仍能够根据不同行业对小微企业的标准进行拆分,从而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见图2、图3)。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与政府补贴总结
(一)增值税
纳税期间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对月销售额小于等于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以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小于等于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另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虽然超过15万元的,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小于等于15万元,对其销售货物或无形资产、提供劳务和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余亚丽,2021)。纳税期间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月销售额小于等于15万元(季度销售额小于等于45万元)的,可以选择减按1%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纳税期间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间,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樊其国,2020)。原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如图4所示。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从2021年1月1日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继续执行75%的优惠政策,同时提高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到100%。也就是说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就可以除2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可将上半年的研发费用改为在当年10月份预缴时扣除,原有政策是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三)其他税费和残保金
财产和行为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额度内对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省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进行减征。印花税。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对金融机构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残保优惠。纳税期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在职职工总数小于等于30人的,免征残疾人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大于等于1%的,按应缴纳费额50%征收;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小于1%的,按应缴纳费额90%征收。
三、各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举例
(一)北京市完善融资担保支持政策,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放宽条件,将原试点代偿补偿政策的支持范围由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扩大到1000万元以下融资性担保业务。有效分散经营性风险,对再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再担保企业业务提供再补偿。实时监控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启动资金补充程序。
(二)山东省增加政府采购份额,优化营商环境
截取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份额预留和价格扣除政策部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购人向小微企业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不少于60%的份额。切实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超过一亿一千万元。搭建“财金通”平台,合作银行按照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90%,为政府采购业务中的中标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已落地首笔金额100万元贷款,银行利率低至4.85%。缩短合同签订时间,将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压缩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10个工作日内;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支付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为企业减轻经营压力。
四、小微企业判定标准
我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资产小于等于5000万元,从业人数小于等于300人。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以及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应按企业的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第二,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00万元。《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扣除不征税收入以及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企业该年度收入总额余额。第三,非限制或禁止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五、如何利用小型微利企业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一)合理合法进行账务处理
入账凭据合法有效。入账凭据合法有效是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前提条件。由于小型微型企业业务人员的财务知识普遍匮乏,加之会面临“不开票或少开票交易金额会下降”的利益诱惑,而忽视了相关合法凭据的取得。财务人员有义务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涉税知识的培训,讲明票据合法的重要性,使企业领导层加强重视,以避免因为票据不合格导致偷漏税风险(杨烁丹、郭松克,2020)。遵守《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人员离职应做好交接。小微企业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只有会计核算规范,才可以实现查账征收。查账征收可以根据企业的盈亏水平合理申报纳税,而一旦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的征管方式,那么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均需要按照核定金额纳税。小型微型企业人员相对流动较大,财务人员也不例外,在财务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定确认其工作是否交接完成,从而避免因为人员离职、业务交接不及时等因素给企业财务核算以及纳税申报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及时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对财务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节税给予奖励。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在会计继续教育的基础上,还要及时进行税收法规知识的学习。对此可以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各地方税务网站的网址收藏,也可以关注各地方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阶段给予小微企业最大的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财务人员一定注意税收优惠起止时间,合理合法节税、避税。小微企业要从自身做起,重视企业的正规经营,重视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使用,对财务人员提供的税费优惠政策组织研讨。因会计人员的建议和账务核算确实为企业带来了经济利益增长的,应该给予相应奖励,这有利于激励企业财务人员学习和思考,形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利用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除了对小微企业整体税收优惠,还应该把握好个别行业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倾斜。分行业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很多,免征增值税的有:“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的企业,以及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小微企业收入免征,对于提供国际运输劳务的小微企业收入免征。”减征增值税的是:“对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实现的收入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以上减免税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节能服务和国际运输劳务业务的扶持与支持力度较大。
(二)掌握小微企业划定标准,控制调节企业规模
企业会计在平时做账时,应合理调整资产总额,使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企业行业资产总额标准,合理控制企业资产规模,使其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务人员要辅助企业管理者做好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筹划工作(邢明权,2021)。合理拆分公司进行有效避税。如果一个公司人数或资产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采取分立或分散经营的方式考虑拆分公司,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划分,将企业的不同经营范围内容进行拆分、注册新公司开展业务。比如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显著,而进一步深加工或进行相应工业生产则不享受税费减免,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将企业的业务进行分拆,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中小出口企业 税务筹划 现状 风险
随着08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入发展,我国众多中小出口企业面临各种生存、发展压力。而税务筹划可以通过更为合理的会计核算,使得企业减少纳税额或纳税成本,实现税负最低化,为企业谋求更好的发展空间。但现实中,中小出口企业实行税务筹划的比例非常低,能真正有效运用税务筹划手段的企业少之又少。
一、中小出口企业税务筹划现状及成因
1.企业经营者税收筹划意识仍旧淡薄。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以民营企业家为主。其所受教育水平和层次参差不齐,对于企业经营领域专有的财务知识及税务知识普遍欠缺。对于大部分经营者而言,税务筹划仍旧是一个非常新的概念。大多数经营者,乃至于很大一部分财会专业人员,对税务筹划认知仍旧有误,并不能从法律性质上将税务筹划与偷、逃、避税行为作合理的区分。从税法意义上来说,偷、逃税是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及其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避税则是属于非合法行为,即利用法律上的漏洞进行相关的税务规避,从本质上来说,其行为违背了税法精神。税务筹划则是合法行为,它是通过对企业本身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筹划安排,在税法许可下使企业降低纳税成本,达到税负最小化。
2.中小出口企业缺乏相关人才。税务筹划涉及会计、财务、税收,乃至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是一个综合性强的高层次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对于相关从事者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的要求比一般的财务会计人员要高。一般进行税务筹划的人员都是复合型人才。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中、高端的财务会计人才,同时中小出口企业受制于企业规模和薪资水准,因此相关企业难以聘请到相应人才为其服务。此外,大部分企业为防止自身挖掘或者培养的人才流失,选择放弃内部人才培养。
3.相关财务会计人员缺乏税务筹划实际经验。根据抽样统计调查,现实中只有一半的中小出口企业聘用了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另有近四成的企业选择聘请兼职会计人员,剩下的选择了财务外包模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为中小出口企业工作的相关财务会计人员整体水平在我国的财务会计人员体系中属于最低层次。根据统计,为中小出口企业服务的财务会计人员近九成为本科学历,只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实务操作中主要负责企业的日常账务处理,对于税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熟悉。部分财务会计人员尽管了解一些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筹划的方法,但普遍缺乏实际案例操作经验。进行过税务筹划的企业,也主要是通过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出口“减、免、退”来进行筹划安排。
4.企业不愿为税务筹划付出相应费用。在抽样统计调查中发现,企业规模越小,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的可能性越低。企业在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的时候,基本不会把税务筹划列入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中。而选择财务外包模式的企业则是规模较大的企业或者外资或合资、合营企业为主,民营中小出口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基本上不考虑财务外包模式。而其对象主要选择以咨询公司为主,选择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极少。这是源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性更强、实务经验更多,在业务的相关收费上也较高。如果企业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必须支出额外的费用。作为中小企业而言,降低费用、支出是其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基本上没有企业愿意花钱请专业人员为其进行税务筹划。
5.舆论向导不利于税务筹划的开展与实施。目前我国法治化建设仍旧不完善,税务筹划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仍旧未能从根本上为大众接受。与许多企业经营者相同,普通大众和税务机关人员仍旧把税务筹划和偷、逃、避税划等号,认为企业做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为了少缴税,从而危害国家的财政税收收入。因此,我国还未有积极的舆论导向,真正重视企业的税务筹划。
二、中小出口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风险
1.税务筹划具有无效或失败的风险。税务筹划会给企业带去相应的益处,但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管理活动,它本身是存在着不小的风险性的。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和其相关财务会计从业人员对于税务筹划的风险没有丝毫认识。其普遍认为做了税务筹划之后,企业一定是从中获得利益,实现降低纳税成本、税负最低化的目标。但税务筹划作为一种事先的财税规划活动,在其方案研究、实施过程中必然产生相关风险,会使得预先的策划方案实施无效,甚至带去不良后果。所以相关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时刻存在风险意识,做好防范准备。
2.税务筹划需要付出多种成本。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中小出口企业在税务筹划的成本问题上,仅仅注意了相关筹划人员的薪资、酬劳问题。该筹划费用只是显性成本中的一部分。此外,企业为了进行税务筹划所做的准备工作,如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知识等,以及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的显性或者隐形费用。如果企业一味的追求“少缴税”作为税务筹划的根本目标,则容易演变为名义上减少了税负,实际上增加了相关费用,最终净利润下降的负效果。因此,应当关注相关的成本,注重税务筹划的实际效用。
3.税务筹划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密不可分。大部分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认为,税务筹划仅仅是相关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属于财务领域,和企业的管理没有密切关系。但事实上,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取决于企业领导层的经营和管理方针。企业有着自身的短期和长期发展计划和目标,税务筹划在根本上应当配合企业自身的需要。单纯的考虑税务筹划,可能会使得一些技术和方案从根本上与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背道而驰,最终从中长期损害企业的发展。因此,应该积极关注企业自身的经营需求,使税务筹划真正为企业发展服务。
4.应注意避免陷入反倾销风险。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贸易市场,我国的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被外国政府进行双反调查的事件越来越多。近年来,世界各国均逐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但针对中小企业,只有一份《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做为各国主管机关制定相关会计准则的参考。各国目前所使用的各种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与其均有一定的差异性。中小出口企业根据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应会计准则进行税务策划,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与进口国相关准则可能有冲突,最终导致被进口国政府判定存在倾销或者受到补贴。因此中小出口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当采用相应的贸易策略和技术手段来避免自身陷入反倾销麻烦中。
三、结语
税务筹划在我国仍旧是处于萌芽阶段,理论探讨和实际经验均相对缺乏。对于众多的中小出口企业来说,目前仅有少数做为尝试在进行税务筹划。其实际操作率低根本在于我国紧缺通晓管理、会计和法律三方面的中、高端复合型人才,此外企业的经营者仍旧对税务筹划了解不够、重视不足。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小出口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税法和地方法规的变化,加强自身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的探索可实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最终使企业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申山宏.对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商业经济,2012(8).
[2]商锐.进出口企业纳税筹划相关思考[J].税务管理,2011(1).
(一)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第65号令,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1月1日起大幅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具体幅度调整如下:(1)销售货物的,由现行月销售额2000~5000元提高到5000~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由现行月销售额1500~3000元提高到5000~20000元;(3)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150~200提高到300~500元。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具体幅度调整如下:(1)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从1000元~5000元上调为5000元~20000元;(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从100元上调为300元~500元。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优惠,只适用于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即使是同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不适用该优惠政策。
(二)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政策 《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104号)规定,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二、小型微型企业税务筹划基本思路
(一)恰当选择纳税人身份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部分增值税应税项目为13%),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使用的征税方法不同,因此有可能导致二者的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为小型微型企业选择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小微企业为了减轻增值税税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而决定如何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做出选择。
案例1:潍坊市嘉禾食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微型生产企业,预计2012年销售额为48万元(不含税)。由于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不健全,不符合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若公司健全会计制度,每年需多支出2万元,于是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7%)。嘉禾食品公司从济南青田农牧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购入原材料30万元(不含税),其他支出6万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嘉禾食品有限公司选择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增值税=48×3%=1.44(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44×(7%+3%)=0.144(万元),公司利润总额=48-30×(1+17%)-6-0.144=6.756(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756×25%=1.689(万元),税后利润=6.756-1.689=5.067(万元)。
方案二:嘉禾食品有限公司选择申请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纳增值税=48×17%-30×17%=3.06(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6×(7%+3%)=0.306(万元),公司利润总额=48-30-6-0.306-2=9.69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9.694×25%=2.424(万元),税后利润=9.694-2.424=7.27(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多获得税后利润2.203万元(7.27-5.067)。因此,嘉禾食品有限公司应当选择申请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仅对投资者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投资者个人从公司获得股息时还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小型微型企业而言,可以计算不同组织形式下其税负的大小,来选择税负最低情况下的企业组织形式。
案例2:2012年1月,青岛市民高炜准备设立一家微型商品批发企业,预计该企业年盈利100万元,高炜原计划创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一:高炜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公司税后利润=100-25=75(万元),如果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炜应纳个人所得税=75×20%=15(万元),个人获得税后利润=75-15=60(万元),合计纳税=25+15=40(万元)。
方案二:高炜可以考虑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则高炜应纳个人所得税=100×35%-1.475=33.525(万元),税后利润=100-33.525=66.475(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税负6.475万元(40-33.525),高炜多获得税后利润6.475万元(66.475-60)。因此,高炜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三)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对于国家税法限制的费用,小型微型企业可以考虑通过设立子公司增加扣除限额的途径来解决。但前提条件是不能违法,并且要测算好相关的数据,不要“按下葫芦浮起瓢”,这边节约了税金,那边却又多交了税金。
案例3:济南正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小型生产企业,2012的销售收入预计为1000万元,但2012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预计为2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预计为50万元,没有办法压缩。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一:仍采用原来的生产经营方式。则业务招待费超标额=50-1000×5‰=4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额=200-1000×15%=50(万元),超标部分应纳企业所得税=(45+50)×25%=23.75(万元)。
方案二:该公司可以将销售部门分立出来,组建一个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销售。
这样,正佳照明科技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9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万元对外销售。同时,该公司将所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一半分配给销售公司来承担。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但因最后都是1000万元对外销售,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
则正佳照明科技公司业务招待费超标额=25-900×5‰=20.5(万元),正佳照明科技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00万元,而扣除限额=900×15%=135(万元),因而该公司可以将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部扣除。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超标额=25-1000×5‰=20(万元),销售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00万元,而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因而该销售公司也可以将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部扣除。
两个公司超标部分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20.5+20)×25%=10.125(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3.625万元(23.75-10.125)。因此,济南正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应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从事销售业务。
(四)利用起征点进行税务筹划 起征点是对课税对象征税的起点,即开始征税的最低收入数额界限。当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时,不用征税;当课税对象达到起征点时,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目前,起征点在增值税、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这就为相关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具体实务操作过程中,纳税人应充分考虑收入增加带来的利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的税收负担间的关系,避免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得不偿失。
案例4:淄博市个体工商户徐帆经营一家美发店,2012年6月的营业额为20800元,应当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已知该行业的利润率为40%,当地财政厅和国家税务局最新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为20000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只计算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暂不考虑其他税负)。
方案一:美发店月营业额为20800元。该美发店应纳营业税=20800×5%=1040(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40×(7%+3%)=104(元),合计纳税=1040+104=1144(元),当月税后利润=20800×40%-1144=7176(元)。
方案二:当月月末实行老年人理发优惠制度,将营业额降低为20000元。则该美发店可以免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当月税后利润=20000×40%=8000(元)。
由此可见,美发店当月实行优惠制度既可以赢得顾客,树立良好形象,实际上又提高了税后利润824元(8000-7176),可谓一举两得。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五)利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为20%。财税[2011]117号文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接近3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就有可能利用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对于超过这一规模的小微企业,则可以通过分立机构的方式来享受税率上的优惠。
案例5:山东新东方出版社下设四个部门:编剧部、广告部、印刷厂和读者服务部,四个部门资产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30万元,员工分别为40人、20人、50人、10人。2012年,该出版社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其中,编剧部、广告部、印刷厂和读者服务部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8万元、27万元、29万元、6万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一:新东方出版社保持原有的经营方式。则应纳企业所得税=90×25%=22.5(万元)。
方案二:新东方出版社将广告部、印刷厂和读者服务部分别变更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出版社分立之后,每个公司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则四个公司共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8×20%+27×20%+29×20%+6×50%×20%=17.4(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5.1万元(22.5-17.4)。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收筹划 风险
在现代经济发展阶段,企业集团作为一个高级经济组织形式普遍
存在,核心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明确的产权关系和集团内部的契约关系来维系,并按照总部经营方针和统一管理的进行重大业务活动。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相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范围更广,涉及的业务性质更多,在多个法人之间的业务形式更复杂,难度高,但是筹划的空间也就较大,合理安排决策,会给集团带来好的整体效益。
一、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谋划,以实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集团来说,有以下几方面意义:
(一)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产业经营模式,减少税收风险
现代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涉及的领域往往有多个产业,不仅是不同产业间、即使在同一产业不同环节税法也不尽相同,甚至差别很大。利用企业集团经营多元化优势,统筹安排各产业的经营规模、采购方式、营销策略等,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平衡各产业的合理税负。
(二)合理设置,享受产业地方优惠政策,获取经济效益
各企业根据注册地的不同,即使同一经济业务,由于国别的差异或者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都会导致税收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措施的有所区别。对企业集团来说,在统一安排下,可以较为灵活地在利用这些地区政策差异,在集团综合发展的同时,最大幅度地享受到各地优惠政策,取得整体经济效益。
(三)妥善处理,充分利用集团亏损资源,降低税收成本
集团各产业的发展,往往做不到完全平衡,有些弱势行业的亏损资源,经过提前决策安排,可以与集团其他优势资源相结合,以减少集团总体税负。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税收是影响企业利润很重要的一个因素,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有以下三点:
(一)降低税率
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所有的税种里所得税税率最高,标准税率25%,优惠税率有小微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非居民企业10%;其次是增值税,根据业务内容不同,有17%,13%,11%,6%;营业税5%;房产税12%,1.2%等。不同的企业性质,采取不同的业务操作方法,可能就会有机会选择较低税率纳税。
(二)减少税基
税基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在税法允许范围内,根据获利趋势,综合考虑,合理规划年度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各项利得损失,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应纳税额。
(三)延缓纳税
通过集团各企业间的业务调整、资源整合等手段,采用各自适用的税收政策,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也就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创造了最直接的现金流收益。
三、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实际运用
(一)企业的组建
集团公司在筹备一家新企业时,往往拥有决策权,其中一项重要的决策依据就是税负测算。测算相关的因素有:
1、企业所在地的区域性税收政策
根据所在地不同,税收政策在具体操作上也不尽一致。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各类税收政策的变化也较为频繁。一方面有国家政策试点推行差异的因素,例如2013年8月1日开始才覆盖到全国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而在上海2012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该政策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性税收政策根据当地经济财政情况地区形成的差异更为普遍,例如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水利基金的收缴政策等。
2、地方以及行业的优惠政策
及时全面了解地方以及行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开展业务之前做好可享受条件的规划,有利于企业争取区域性或者行业的税收减免。
3、采用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不同税负
两者在税收方面的主要区别有:子公司能单独享受地方或行业的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则只能适用于总公司的政策;分公司与母公司的所得要合并纳税,在各分支机构盈亏不平衡时,可得到盈亏互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而子公司则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属于纳税范畴,而分公司之间基本不涉及税收(增值税跨区域销售除外)。
(二)企业的经营活动
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分以下几个方面:
1、转移定价
利用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实现转移定价,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税率不同的企业间转移,以选择较低税率;二是在盈亏企业间转移,以减少税基。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较大地关注了关联交易的独立性问题,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企业要更加合理地运用转移定价进行避税。
2、资金管理
集团以本级或核心企业向银行融资,并在所属企业间统一拨付使用、支付利息并归还贷款,这样的统借统贷资金模式发挥了集团的整体优势,解决集团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还可以综合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资金利用效率高,并可以有效避免重复纳税。
3、财务核算
收入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费用摊销等核算方式的选择对当期以及以后会计期间的利润形成有着较大的影响,进而反映到各期应纳税额上。企业应根据税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流转税环节以及企业所得税,选择适当的方式确认收入;而在后三种方式选择时,在经济大环境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充分利用税收扣除的政策,延缓纳税,即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
4、资产租赁
采用资产租赁的方式是企业调节税负的一个重要方式。集团各企业间资源共享,合理分摊关联企业购置或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折旧费用提取的多少、租赁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间利润的分配。这样不仅免去了部分筹资的负担,风险小,且可以统筹安排利润,减少税基或者税率,降低集团整体税负。
5、集团费用平衡
集团利用集中管理优势,统筹安排各类资源,实现最大效益的共享,同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技术开发费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平衡集团各企业间的盈亏状况,调节税收,节约资源。
(三)企业的投资活动
业业及面更结束履行纳税义务,,一方的亏损额不能抵减另一方同期的纳税所得额,企业集团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可以考虑集团内部企业的亏损资源,选择非货币资产与货币资金的适当比例,通过分立、组建、合并等方式,合理利用,在进行产业重组的同时,统筹安排,减少整体税负。例如,集团内部企业间的吸收合并,如采用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企业重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由合并企业按规定计算的金额结转弥补。另外,在某些行业范围内,如原有减免税到期的企业结束后,可考虑重新设立新的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产生税收筹划的实际效益。
四、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进行税收筹划追求税收利益的同时,可能会引发经济收入的减少或者成本的增加。因为税收筹划只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如果片面追求税收成本的减少,而忽视其他连带的效益,就可能会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在筹划纳税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一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税负轻的方案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只有综合成本小于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
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的边缘操作,这就必然蕴涵着很大的操作风险。一是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不到位造成的不依法纳税、偷税漏税的风险,二是筹划失败,反而增加了税收成本的风险。此外,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预见性,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税收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收益与风险并存,在决策时要十分慎重,必须充分考虑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特别是税收环境,切合企业实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
总之,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更复杂于单个企业,业务多元化,政策涉及面大,它的制定不仅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关,与集团总体的规划有关,也与地方、国家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同时与各行业涉及的现行政策有关,与未来的政策的变化也息息相关。因此,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要从各子公司出发,集团综合考虑,结合各企业所在地政策,同时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以降低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使得企业集团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顺应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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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0―0127―01
自2011年经济学家郎咸平提出小微企业这一概念以来,其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受到了国家的广泛关注和政策的大力扶持。浦发银行一句话评价小微企业“得小微者得天下”,足见其在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地位。国家工商总局调查显示:截止2013年3月底,我国实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若将个体工商户也纳入统计,这一比例将达到94.15%。它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50%,并给70%以上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提供了就业机会。由此可见,小微企业是给力经济发展的“轻骑兵”,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
但统计数据还显示,在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中,仅有约一成企业能实现快速增长,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与发展难题,从其自身原因分析,薄弱的财务管理体系是阻碍发展的致命伤。因此,分析当前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稳步、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1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融资困难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调查显示,90%以上的小微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一方面,小微企业因其自身特点:经营规模小、经营效益较差、资产负债率高、财务信息透明度低,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信用评级相对较低,银行为降低贷款风险,使得小微企业很难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金融机构考虑信贷业务成本收益以及资金的后续管理问题,小微企业也不会列入其首选名单。
1.2财务管理环节缺失、体制不健全
在小微企业面临高成本、高税负的窘境时,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财务管理通常可划分为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分析六个部分。但小微企业由于人员数量和水平的限制,致使财务管理只涉及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纳税筹划等财务管理的主要方面则无能为力。出于人工成本的考虑,对流动资金、存货等资产管理存在财会人员岗位权责划分不明晰的现象,资金丢失、资产损毁的现象时有发生。
1.3经营管理模式落后、信息化程度低
小微企业有相当部分的个体工商户,投资者即企业的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模式,使企业管理受制于业主自身素质的局限,缺乏财务管理理念和能力,并没有真正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之中。两权集中也会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并且,小微企业信息化程度低,缺乏健全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支持,导致经营效率低下,管理呈现粗放、混乱的状态。
2解决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2.1加强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国家应出台全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文件,后续监管政策也必须到位,杜绝“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的发生。政府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贷款的补贴力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着力简化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手续,加快放款速度。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物实行差异化处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
2.2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首先,从观念上认识到企业资金管理是企业各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的工作,并且积极完成本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其次,提高资金的周转和使用效率,做好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避免产生坏账,缩短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做到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收回和支付以及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全面的配比。最后,对财产的控制工作要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避免财产的丢失、损坏和偷盗等情况的发生。
2.3注重人才的招聘与培养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小微企业应将招聘并培养财务管理专业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针对不同的岗位,比如,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税务筹划,招聘有相应专业背景的员工,并定期进行岗位的后续专业教育和全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增强各岗位人员的职业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本企业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4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
在小微企业内部,应尽量实现网络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决策支持系统,降低手工操作的错误率,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实地调查和财务分析上,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中小企业管理需要。在企业外部,通过网络与银行和其他关联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更好的得到银行资金的支持,更便捷的获取其他企业的服务或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巩亦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5.
[2]王朝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金融支持的几点思考[J].金融研究,2003.
关键词:小微企业;财务管理;财务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一、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融资困难
到目前为止,政府出台了一系政策以促进小微企业融资,但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贷款难的普遍问题。首先,小微企业规模小、收益低、财务信息不透明,导致其信用评级相对较低,银行为降低贷款风险不得不减少甚至放弃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其次,相比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额度小、周期短,考虑到信贷业务成本收益以及资金的后续管理问题,金融机构通常不会优先进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
(二)缺乏政策支持
虽然政府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制度,但我国的各项政策依旧是偏向国有大型企业,关涉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仍然缺乏,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忽视。最明显的就是融资和税收两方面,这导致本就处于劣势的小微企业在当前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比大中型企业承受着更大的生存压力,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可谓雪上加霜。
(三)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
通过调查得知,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所有者自有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而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来源很少。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的资金通常规模小而且极不稳定,一旦发生资金周转问题,如应收账款未按时收回等,极易增加企业运营风险甚至直接威胁到企业生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财务人员数量和水平的限制,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只涉及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而忽略了成本控制和纳税筹划等工作。由此造成的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还增加了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企业财务的监管难度。
(五)财务管理观念淡薄
小微企业大多管理基础薄弱,管理理念落后。通常,小微企业重点偏向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很容易忽视财务管理工作。许多小微企业管理人员财务管理观念淡薄,只是将财务管理理解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至于如何有效地调整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内容,却未真正纳入财务的职责范围,财务人员没有真正发挥其在收集整理财务信息、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的作用,难以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有效支持,降低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企业应对风险的抵抗能力。
(六)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很难获得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其会计人员任用通常任用关系亲近的亲属和朋友,并且大多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技能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难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无法为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提供正确的决策参考。
二、应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国家应尽快出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文件,适当减少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限制,加大对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贷款的补贴,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国家应加快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国家还需鼓励银行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放款比率,适当减少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贷款的条件要求,简化贷款手续,尽量缩短放款时间,为小微企业成功融资提供便利。另外,国家税收部门还应当进一步完善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营造轻松和谐的税务环境,为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助力。
(二)优化资本结构
小微企业应当及时了解银行的放贷政策,在日常经营中注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正确处理好内部经营管理工作,积累良好的企业信誉度,为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创造良好条件。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以通过向企业内部员工筹资和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等方式获得资金。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科学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小微企业应建立一套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同时,还应通过严格的财务制度去强化资本的管理和使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使企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财务管理意识
小微企业要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必须改变落后的管理思想。首先,要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对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性。资金的配置和资本的融通,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只有通过先进且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处理好企业财务关系,企业才能持续有力运作下去。其次要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资金管理,它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反映了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必须深入了解自身的企业财务情况,提高决策水平,合理规避风险,务必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对资金的合理应用和分配,以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五)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现代企业管理讲求“以人为本”,人的因素对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建议企业采取轮岗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不仅能有效地防范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还能使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