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7 15:03: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良好操作规范 HACCP
2013年1月,美国FDA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颁布以来的第批配套法规草案,其中一项法规草案《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将对现行良好操作规范法规进行修订和升级。新的法规草案在2个基本方面修订了现行Part 110法规:首先,根据FSMA第103节(a),FDA应出台有关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法规的要求,117法规将会增加新的条款来满足FSMA的规定。其次,将会更新、修订或澄清现行110法规中的某些要求。117法规将在修订良好操作规范和融合HACCP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国内和输美食品生产企业良好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体系做出修订和升级。
1 美国21 CFR PART 117法规特点
《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21 CFRPART 117)法规基于最先进的国际上认可的HACCP原则。该法规适用于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美国国内和海外企业。
美国21 CFR PART 117法规主要特点:(1)依据FSMA要求对需要进行注册的食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的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出新规定:(2)将原有的PART 110法规进行了内容的更新和明确,使之更加现代化,将使GMP符合修订后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的要求。
21 CFR PART 117法规还进一步解释说明了“农场”的定义,从而进步明确了针对农场的豁免条款的适用性。通过上述调整和变化,原有的PART110法规的内容得到了增补和更新,并将编号改为PART 117,旨在建立一个食品安全体系,使现代化的、基于科学的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贯穿于食品加工过程。
2 PART 117法规S110法规变化比较
2.1 法规组织架构方面
21 CFR PART 117法规草案包括总则、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特殊企业和仅从事预包装食品存储的企业的特殊要求、可能导致FDA撤销豁免的情况和程序、必须建立和保持的记录的要求和预留等7个章节。PART 117法规草案和现行PART 110法规在架构方面的变化如表1所示。
从组织架构上看,117法规将包括现行的110法规,将良好操作规范作为其中的一部分(B部分)。GMP是制定和实施HACCP计划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达到GMP的要求,那么HACCP计划将无法有效控制关键点。117法规将GMP和HACCP结合在起,先讲GMP要求,再讲HACCP要求,形成对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企业的强制性要求,实际上也是将HACCP的理念贯穿于食品加工体系的方方面面。
2.2 PART 117法规中良好操作规范部分的变化
PART 117法规的GMP部分有4个重点修订内容,一是将澄清GMP中避免交叉污染的条款,指出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以及过敏原的交叉接触:二是将更新和升级110法规的语言;三是删除某些含有建议的条款,如特殊温度的要求等;四是修订防止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污染的条款,指出也要避免食品包装材料的污染。
另外,FDA正在就其他修订征求意见,一是是否应对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包括是否需要要求培训记录,二是117法规中某些条款是否应该为强制性要求而不仅是推荐性要求,例如按必要的频率清洗非食品接触表面以保护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免受污染的条款,是否应为强制性要求。一般来说,对于豁免实施HACCP的企业以及特殊要求的企业,117法规中GMP部分的条款依然有效。
其中有几个活动对象方面重要的变化:
(1)术语企业(Facility):FD&c法第418节(。)(2)中指出,“企业”的定义意味着“一个国内或者国外企业需要按照FD&C法第415节要求进行注册”,117法规中“企业”的定义将遵从AFD&C的要求。根据117法规的目的,§117.3中“企业”的定义将比常见的意思或者目前§1.227(b)(2)中定义的意思更窄,它仅指那些需要根据FD&C法第415节(及第1不B分H部分)要求完成注册的企业。
(2)食品包装材料:目前110法规中大部分要求预防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污染的条款,实际上也应该包括预防食品包装材料的污染。因为食品包装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如果它们被污染,可能会导致食品的污染。FDA将修订目前110法规中对预防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污染的条款,使其同样也适用于预防食品包装材料的污染。
(3)增加交叉接触的内容:117法规中将出现一个新的术语“交叉接触”,§117.3中将其定义为食品过敏原无意问进入食品中去。将过敏原无意的引入食品中的行为被称为“污染”或“交叉污染”,而且这种术语目前仍然在广泛使用。在最近科学文献中,考虑到过敏原是食品的正常组成部分,而不是本身就是种污染物,文献中用“交叉接触”这个术语表示过敏性蛋白从一种含有食品蛋白的食品中无意的转移到另种食品中去。鉴于科学文献从“污染”和“交叉污染”中区分出“交叉接触”的定义,FDA认为应该使用术语“交叉接触”来描述过敏原无意中进入食品中的行为,而不是过去的术语“污染”。FDA建议修改目前110法规的若干规定,并在117法规中明确提出交叉接触的概念。
(4)针对“食品”定义的一致性修订:目前§110.3中“食品”的定义与FD&C法第201节(f)所定义的一致,包含原材料和配料。FDA将在117法规中保留这个定义。但是目前§110.80(a)的标题和§110. 80中的若干条款都使用“原材料和其他配料”这个描述,与“食品”定义的“原材料和配料”不致,这样的描述容易引起歧义,误以为原材料是配料的一种,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原材料都是配料。为了保证食品定义的.致性,将对§110.80标题和目前第§110.80所有条款中凡是涉及到原材料和配料的地方,统一为“原材料和配料”这个描述。
2.3 HACCP应用范围的变化
110法规主要针对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企业的良好操作规范做出具体要求,包括建筑物与设施、设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缺陷水平等,而117法规中企业除了要符合GMP要求外,还将新增HACCP的要求,实质上扩大了HACCP理念的强制性应用范围,突破了原先仅在水产品、果汁、低酸罐头等限定,延伸至需要向美国FDA需要进行注册的所有食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从法规层面大大扩大了HACCP的应用范围。
食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在20xx年刚接触这个行业时,在选择客户的问题上走过不少弯路,那是因为对这个行业还不太熟悉,总是选择一些食品行业,但这些企业往往对标签的价格是非常注重的.所以今年不要在选一些只看价格,对质量没要求的客户.没有要求的客户不是好客户。
20xx年的计划.
一;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好稳定与客户关系。
二;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获得客户信息。
三;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四;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到?个潜在客户。
2: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这样不会有忠诚的客户。在有些问题上你和客户是一直的。
5:要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多看书,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同行们交流,向他们学习更好的方式方法。
6:对所有客户的工作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7: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8:自信是非常重要的。要经常对自己说你是最好的,你是独一无二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9:和公司其他员工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10: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每月我要努力完成?到?万元的任务额,为公司创造利润。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食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14年我市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牵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工作,完善应急体系和信息体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推动形成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关键词: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DF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4-0168-02
食品安全一直是各国政府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一国的食品质量安全也会影响到他国居民的饮食安全。本来素以食品安全楷模著称的日本,也由于2011年3月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件使得各国民众对日本食品安全的担忧日益加剧,许多国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进口日本食品加强监测和检测,控制放射物质入境风险,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已经暂停进口部分日本食品。日本的食品安全受到威胁主要是天灾(地震和海啸)造成的间接结果,而中国近年屡次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人为因素更多,则更让人担忧。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给食品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在监管部门严惩不贷和企业坚决表态之后,2009年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就在民众以为可以放下心灵防御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地沟油”事件和频繁被报道的“一滴香”、上海华联等超市的“染色馒头”、“牛肉膏”等一系列事件使得食品安全再度成为被大家密切关注的重大话题。中国人不仅要问:我们还可以吃什么?我们还能吃什么?有人笑谈,国人化学知识的普及都得感谢这些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无疑,今天中国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现状,不仅是因为无良商家的道德沦丧,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一、 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分散、法律体系内部不协调
目前中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等部门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规章为主体,辅之以《传染病防治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两高”的司法解释。虽然总体上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数量不少,但是存在条文分散、分段立法,范围不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国食品方面的状况虽有所缓解,但因该法实施时间较短,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效力尚未显现。可以说,总体上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仍然缺乏协调性。
2.食品安全存在多头管理、谁也不管的状态
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包括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这些环节分别工商、质监药监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由于法律法规自身存在混乱,使得在监管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因职责交叉模糊而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谁都能管、谁也不管的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模糊
纵观各国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许多都是因为国家标准缺失或者国家标准模糊。新近发生的 “雀巢婴幼儿米粉事件”突显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偏低。2011年4月瑞典国家食品局称,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化验出雀巢婴幼儿米粉中含有砷、铅等毒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随后,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该产品检测出的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上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中国的食品安全的风险剖析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三个层次导致的风险也不一样。第一个层次是食品卫生问题,这很常见的的风险,较易治理。第二个层次为非安全食品,指的是因为现代生产、流通和消费方式导致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或潜在问题。很多现代的生产技术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的产出,比如说转基因食品,但对它导致的长期后果却没有充分的认识。第三个层次是有毒食品问题,这在别的国家很少见,至少没有如此大规模地爆发。三个层次产生的不同风险互相混合、缠绕在一起,组成了一种风险的混合体。
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那么,如何具体解决中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有针对性地对三个层次上的风险进行防范呢?
1.食品安全管理应重在预防
2011 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 《FDA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该法修订的亮点之一在于授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更大的监管权利,加强其对美国本土生产的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监管的重点在于预防,防患于未然。
面对风险,个人的能力显得如此渺小,社会的安定要求国家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在风险到来之前予以预防。风险预防原则适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实践,在欧盟得到了追捧,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多是以风险预防措施或风险预防方法的面貌出现,这些文字上的不同并非偶然。我国在未来食品安全监管和法律体系制度设计时,也应重在食品安全事故的事先预防,而非事后救济。
2.考虑食品安全单独立法模式,突出“食品”安全法律保障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食品安全法都是采取单独立法的模式,即仅在立法中规定食品以及其他与食品紧密相关的事物,采取这种立法模式的国家以日本和欧盟为典型,具有极强的针对性[8]。我国也应当考虑选择单独立法模式,将药品或其他无关产品排除在外,以更好保障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
3.改变多头监管,明确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通报了2019年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情况;X同志传达学习了2020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提升工作情况;XX就食品安全、质量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大家分析很到位,困难问题找得准。下面,我就当前全市食品安全和质量提升工作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客观看待工作成效和不足
(一)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有序。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强化应急管理和风险排查,加强应急处置,没有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X放心消费”、“非洲猪瘟防控”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圆满完成,合格率和安全指数逐年提升。总体上来看,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人民群众饮食消费总体向好。
(二)全市质量提升工作稳中向好。2019年,全市上下深入推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质量提升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县(市)政府和各质量相关部门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质量工作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年初安排部署、半年联席研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横向对接、信息共享、共管共治、激励考核、宣传通报等制度,常态化、制度化的质量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是质量提升有效推进。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稳定提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持续向好,农产品质量保持稳定,工程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三是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围绕市四大重点产业,协同配合,精准发力,重点选择具有行业领军、区域影响、核心竞争的优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以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为主体的名牌培育体系,企业自主创新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四是质量安全稳定向好。以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持续深化综合整治和专项打击,集中整治一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依法查处一批质量违法行为,始终保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市场秩序繁荣稳定,全市未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食品安全、预防野生菌中毒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工作同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同全市人民群众追求美好幸福生活品质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和诸多薄弱环节。
在食品安全方面:
一是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等级较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分布点多、面广、线长,食品产业发展“散、小、弱、乱”问题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泛存在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难度大;基层力量薄弱,执法装备不足,检验检测能力低,食品安全还存有监管盲区和空白点。
二是预防食物中毒形势严峻。我市农村人口较多,群众居住分散,饮食习惯多样,因食用野生菌、吊浆粑等家庭食物中毒事件每年都有发生。2019年,全市发生家庭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X起,共X人中毒,其中X人死亡,在省对我市的考核中被扣了X分,说明我们防控食物中毒工作还存在漏洞和短板,宣传有盲点、有死角,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
三是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低。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通报的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中,我市除西畴县外,其余县(市)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分都在80分以下,城镇居民满意度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农村居民满意度在全省排名顺数第八,整体排名靠后。
四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紧缺,队伍老化,业务能力亟待提高,难以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在质量提升方面:
一是质量发展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质量主体意识不高,创新能力不足,技术基础薄弱,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能力不强;少数企业缺乏工匠精神,质量品牌创建意识不强,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特别是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不高。
二是质量品牌建设培育不足。品牌建设和培育工作滞后,中低端产品比重大;自主品牌、知名品牌标准低、数量少、实力弱,目前全市还没有能拉动经济明显增长的品牌,特别是以三七为特色的优势资源品牌建设推进缓慢;多数企业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撑,现有品牌知名度低,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效果不明显。
三是质量提升基础薄弱。县(市)质量安全监管呈现人手紧缺、能力不足、手段滞后等问题,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质量工具运用效率不高;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规模小、布局散、装备落后,日常巡查、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等投入不足、响应迟缓;中小企业执行产品标准水平较低,质检、标准、品牌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四是质量监管服务机制有待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尚未形成,质量事故报告、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有待改进,分级管理、联合防控、应急处置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和质量提升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做到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强化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最严肃的问责,零容忍、出手快、下重拳,严厉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要不断增强质量提升工作的责任意识,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地推进各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
二要层层抓好责任分解。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加强与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的沟通对接,及时制定和组织签订全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围绕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抓好抓实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汇报反馈情况,确保食品安全责任抓早、抓小、抓好、抓实。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文山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捍卫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质量强市办要对照今年确定的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尽快拿出落实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落细抓实。
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主要牵头部门,要按照“一业一案”的要求,聚焦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列出“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进一步完善牵头行业、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等X个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生活业、生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二)突出七个重点,全力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一要突出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目前,校园周边大部分是流动小摊点,而且学校食堂学生就餐人数多,安全隐患大,是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近期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已高温季节学校食品安全预警,各县(市)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学校健全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严控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日常管理,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六T”全覆盖,全力确保学生在校饮食安全。
二要大力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全省“一部手机游X”总体部署,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鼓励餐饮单位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三要重点抓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夏秋是食用野生菌和吊浆粑等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全市每年都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教育活动,但野生菌中毒事件仍屡屡发生,这其中既有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群众饮食习惯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宣传教育入手,严格按照市食安委的安排部署,提前谋划和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以预防食用野生菌、吊浆粑、草乌、附子中毒为重点,让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确保宣传工作无盲区、无死角,让食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态度要求,统筹抓好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早部署、及早安排、及早防范,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农村宴席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出售、食用野生菌,全力防范公共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各级财政部门要为食品抽检监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物中毒防控和应急演练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医务人员培训,加大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全面提升食物中毒救治能力,确保中毒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的巡查检查力度,维护健康的野生菌市场秩序。
四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聚焦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果、茶叶等大宗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深入开展“瘦肉精”、农药兽药残留以及水产品和生鲜乳品添加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山寨食品、网络配餐、白酒生产经营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
五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特别是当前随着城区对食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大部分“三无”食品大量流入农村地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日渐增多。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各类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农村集贸市场各类食品安全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近年来保健品、化装品行业投诉大量增加,要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六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倒逼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
七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新兴媒体作用,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推广西畴县经验做法,大力开展预防野生菌、吊浆粑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三)落实七项任务,全力推动全市质量提升行动
一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抓提升。一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矿业、建材、制药等传统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发挥传统优势产业支撑和带动作用。二是推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围绕省“三张牌”和市四大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加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组织实施重大技术科技攻关,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低碳循环等生态产业发展。三是提升质量技术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质量风险监测、预警、管控措施,继续完善惠企服务制度,强化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技术帮扶,促进企业提档升级。
二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抓提升。
一是开展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和农产品绿色有机化发展定位,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安全检测体系和全程可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管理,着力提升重点产业、重点产品供给质量。
狠抓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推动以三七为重点的中药材等六个“100工程”示范园建设,开展 “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促进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打造特色农产品自主品牌。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切实增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备案管理,推进特色食品、民俗食品等产品安全性评价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深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食品药品风险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提升管理规范、技术规程等级。继续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3年提升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档工作和“明厨亮灶”建设,推进实施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和“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等食品摊贩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
三是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工业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升消费品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消费升级趋势,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更好满足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需求。
四是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改造,组织实施质量技术攻关,增强企业研发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提升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五是开展原材料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以有色金属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水电铝材一体化和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为龙头,大力发展铝板带箔产业链、铝铸造产业链和铝型材、铝线材产业链,推动发展有色金属下游深加工产品。
六是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两书一牌”等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七是开展生活业质量提升行动。重点聚焦健康养老、家政、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等行业,着力推进生活业向品质化、精细化、便利化、品牌化发展。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提升。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切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引导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促进企业产品更新和结构升级。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制度。
四要加强品牌培育建设抓提升。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名牌意识,从质量、环境、安全“三标”和地理标识、商标注册等加强品牌建设,着力推动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中华老字号、“三品一标”认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名品牌示范区、鲁班奖、大禹奖、A级景区等各类质量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前景广阔的知名品牌和质量标杆。
五要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抓提升。深化监管制度改革,严格市场准入,坚持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特别是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可追溯质量监管体系,落实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
加大事关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农产品和重点消费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重点建设工程、矿产生产、特种设备、污染物排放风险监测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让守法诚信经营、追求高质量的企业有动力。要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质量信息披露机制,实施质量“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和质量倒逼机制,营造老百姓满意、消费者放心、企业诚信经营的质量安全环境。
六要强化政策支持抓提升。在科研、信贷、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对名优企业、名牌产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促进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壮大,推动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建设。要重视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培养。
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水平。
200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首先,源头治理上,要严格审评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
审评审批工作是从源头上确保产品安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2009年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认真分析审评审批工作现状,总结和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审评审批改革,逐步实现“三个提高”,即:严格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评水平;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审评效率,确保真正安全有效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真正有资质、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其次,在市场环节,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管;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高风险领域和品种进行专项整治、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监管制度,开展抽查检验工作;针对非药类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宣传严重的情况,适时开展全国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分类整治“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6类非药品产品,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肃清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再次,在预警防范上,要加强监测预警,防范重大事故。
——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科学拟定预警分析方案,准确评估预测结果,及时预警信息;
——结合风险评估,对餐饮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加强高危环节的风险控制;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与完善,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最后,技术保障上,要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能。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监管机构;法律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系统;
作者简介:阚建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食品化学与营养学。E-mail:ganjq1965@163.com;郑炯,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1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1]。“苏丹红”、“地沟油”、“福喜过期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了世界性问题。
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仅靠行业自律和市场自身的调节难以达到目标,这需要政府的有效监控。食品安全监控体系[2]一般包括监管部门综合协调体系、法规标准体系、风险评估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过程控制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体系等。目前,欧美国家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从而保证了政府高效的监管力度。
本文主要总结了美国和欧盟的监管机构和法律体系,同时分析了美国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和惩罚措施,欧盟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研究欧美国家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对加强中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美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分析
2.1监管机构
美国的食品监控由总统食品安全工作小组统筹各部门负责[3],其中最主要的有隶属于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的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隶属于美国农业部(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检验局(APHIS),以及环境保护署(EPA)[4,5,6,7,8]。FDA主要负责对美国州际贸易及进口的食品、药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医学设备、兽药和化妆品等进行监督管理[9];CDC旨在通过预防与控制疾病来提高人类健康及生活质量[10];FSIS主要负责保证美国国内生产和进口消费的肉类、家禽及加工蛋制品安全、健康,正确标示、包装[11]。FSIS和FDA共同监管食品召回制度[12,13,14]。APHIS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职能包括规范基因工程生物、监督和处理外来物种入侵、外来动植物疫病传入、野生动物及家畜疾病监控等,从而保护公共健康[15]。联邦环境保护署(EPA)负责对农作物农药使用的规范[16]。
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无缝对接是美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主要特点。从横向角度看,美国联邦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分工明确详细,品种管理为主、分段管理为辅,从根本上解决了各职能部门推诿监管责任的问题;纵向来看,美国的垂直管理,排除了地方保护主义和腐败。美国各联邦机构之间互派常驻官员,长期合作,各州政府的有关部门与各联邦政府机构相互协作[17],做到无缝对接。
2.2法律体系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分为三层[18]:最高层为美国国会制定的联邦法律,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基本原则和框架,《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构成美国食品安全法律的核心[19];第二层是规范具体某类食品的技术法规,是联邦和各州政府制定各种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如《禽产品检验法》、《蛋类产品检验法》、《婴儿食品法》等;第三层是自愿性标准,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认可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制定,由行业、企业自愿采纳执行。但随着标准化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作用不断提高,联邦政府在技术法规中采用或引用自愿性标准的情况越来越多,目前自愿性标准已成为美国联邦技术法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
尽管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善,但是美国从未停止对食品安全方面法律的更新,不断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修正案。2011年颁布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扩大了FDA的权力和职责,强调政府要加强监管食品生产设备[21,22]。美国FDA在2013年10月了动物饲料安全管理规定,主要目的是预防动物饲料造成的食源性疾病安全问题[23]。美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被公认为是最为完备的法规体系,原因在于其法规的制定是以危险性分析和科学性为基础,并拥有预防性措施[24]。
2.3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美国政府强调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透明性,各种法令和行政命令都有一套程序以保证各种规章是在公开、透明和互动的方式下制定的[25],必要时管理过程也可以公开。通过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定时食品市场检测等信息、及时通报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在互联网上管理机构的议案等[26],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政府还提供平台让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美国十分重视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与公众的知情权,强调保持在决策过程中的透明度。政府层面,允许国内外的任何个人和单位获得政府决策依据的信息,并进行评议[27];消费者层面,提供完善的食物安全信息服务,定期举行活动,供市民检索和提供建议。
2.4惩罚措施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调查,美国每年大约都会扔掉价值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28]。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制假、售假均属有罪,处以25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29,30]。所以,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2013年1月4日,美国FDA《农产品安全标准条例》和《食品预防控制措施条例》草案[31],把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起点推进到田间和生产商。据美联社报道,该新规付诸实施,食品行业厂商每年可能需要多花费5亿美元,同时将减少约3000例左右食品疾病致死案例以及约两百万个致病病例[32]。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美国维护食品安全的一把利剑,美国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大,违法成本高,对食品企业形成有力的威慑,逆向激励食品企业遵守食品质量安全规定。
3欧盟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分析
3.1监管机构
欧盟建立了相对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包括: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和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33,34,35]。欧盟理事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政策,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36]。欧盟委员会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提供立法建议和议案,经由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决策,形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以及技术性法规[37]。EFSA的主要职能是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38],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食品的风险管理的决策权属于欧盟委员会等权力机构。EFSA依据独立性、科学性、透明性和应答性原则[39],为欧盟建立法规规章提供科学建议、技术支持[40]。欧盟理事会有关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标准和指令,各成员国政府按照该标准和指令,要求各国农林食品部门进行和实施。
在EFSA的监督和指导下,欧盟成员国对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41],采取了集中的模式进行监管,避免了政出多门、职能重叠、出现空白地带以及监管混乱等食品安全监管的弊端,将所有的监管活动统一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机构进行管理,能彻底地解决监管部门条块分割与不协调的问题,这种监控模式能够调动一切资源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3.2法律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以食品安全基本法及后续补充发展为代表的食品安全领域的原则性规定;二是在以上法规确立的原则指导下形成的一些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对于具体要求的立法,欧盟有两种途径:普遍性立法,针对所有的食品的一般方面(如添加剂、标签等);专项性立法,专门针对某些产品(如食糖、果汁等)[42]。《食品安全白皮书》将现行各类法规、法律和标准加以体系化,后又提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理论[8],是欧盟各成员国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以及建立欧洲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核心[18,43],将现行各类法规、法律和标准加以体系化。后又提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理论[8]。2002年1月颁布的欧盟第178/2002号法规对欧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行了大力改革,确立了风险评估、保障消费者权益、预警和透明四大原则,以达到维护人类的生命与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促使食品自由流通的目标[40],奠定了欧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基础,具有食品安全基本法的地位[16]。
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供应链条,包括农业生产和工业加工等方面的食品生产所有环节,是一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欧盟现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20多部[18],各成员国在欧盟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下,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再修(制)订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完善本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3.3食品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欧盟第178/2002号决议规定[44]:“在食品的加工、生产和流通的各个阶段均应建立起追溯制度”。该制度对各个阶段的主体作了规定,以保证能够“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进行追溯检查产品,一旦发生不可预测的不良影响,便将产品撤出市场[45]。如食品生产者应对食品原料做好充分记录,食品销售者应对食品流向做出记录,以确保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可以及时查找到原因和出现问题的环节,从市场上追回不合格食品,以防止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此外,欧盟在2002年公布的欧盟第178/2002号法规第19条对食品经营者的召回责任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当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缺陷时就应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并采取更换、赔偿等积极补救措施。食品召回制度是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安全为第一目标和原则的保障,安全原则是食品召回的基本原则。
欧盟的食品追溯和食品召回制度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通过食品追溯体系迅速发现出问题的原因,及时纠正错误,必要时对食品进行召回,从而将危害降到最低。
3.4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
欧盟全面整合了食品安全政策和立法,将所有的食品安全政策和法律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因素,都要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个步骤,其中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由独立的欧洲食品安全局承担[46]。自欧盟第178/2002号法规后,预警机制已成为欧盟食品安全领域的一条重要原则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欧盟通过采取预警机制为基础的措施,将全面评估所需的科学证据的研究责任转移给生产者、制造商、进口商等。因此,预警机制可以加速新技术的发展,而且使生产者等各方必须加强风险数据相关的科学研究。
欧盟将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职能分属不同部门,使得食品安全得到更加科学有效地监管[47]。同时预警机制使生产者等各方加强了科学研究,但是,如果预警机制被滥用,贸易各方抓住食品潜在风险问题而武断轻率地采取措施,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歧视性的贸易技术壁垒措施。
4欧美国家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较欧美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不健全,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虽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但分阶段的监管模式,使各监管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效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实践都可为我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构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1建立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正式确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由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复合型、立体化监管体系,形成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格局[48],但这种模式由于政出多门,易出现职能重叠、推诿扯皮、监管空白地带及监管混乱等弊端。
欧美国家采取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各部门职责明确,实现无缝对接。我国可借鉴其经验,在多部门监管的框架下,树立精简的核心理念,尝试在分段监管下的革新。在不改变多部门监管模式的前提下,通过精简机构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这种新的监管模式的有效尝试,既是对我国固有监管模式的选择性合理继承,也是对先进国家监管模式精华的有效吸收。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看出,这是对分段革新的有效尝试,这种尝试兼并了独立监管与多部门监管模式的精华,既可以改变独立监管容易造成的缺位现象,又可以改变多部门监管造成的职能重复,互相推诿现象。
4.2健全系统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中国食品安全立法采用的是部门立法模式。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正式确立了我国食品立法的根本大法,截至目前,食品及食品原料相关法律已愈百部,但仍有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存在。食品安全立法与国际接轨程度不够,导致与发达国家贸易出现“绿色壁垒”。
因此,我国应积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努力建立覆盖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具体而言,首先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管理也应从控制源头开始,强调“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物链综合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建立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可追溯制度;其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行政法规和制度;再次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完善食品召回和问责机制等相关配套规定,提高食品安全诚信;最后加大打击震慑力度,依法从重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使不法分子不敢轻易地铤而走险。
4.3构建整合归一的检验检测体系
检测技术是评价国家食品安全水平的关键基础之一。为此,各国都把设置检测机构、应用先进检测方法、建立和提高分析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培养人才放在优先地位。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检验体系,主要分布在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等部门,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也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但我国食品检验能力相对不足,以致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地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检测方法的覆盖面不够;技术短缺和重复并存;高精尖设备、标准参考物质、技术水平及储备不足以及缺乏快速检测的方法和仪器。
统一高效是欧美等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显著特征之一。我国也应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2],建立一个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避免不必要重复检测。同时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评价制度,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考虑检测技术机构的健康发展,考虑专业特点和食品产业的区域分布,尊重高技术服务业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使不同层次检测机构在技术领域和专业技术能力互相补充,最大限度发挥检测机构对食品安全的支撑作用。
4.4加快公开透明的信息体系建设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与欧美国家相比透明度较低,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政府部门分段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对称。第二,食品安全信息渠道主要是政府、厂商自行、第三方和媒体,因此消费者缺乏权威而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获取平台[49]。第三,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信息主要通过是电视、报纸、专业杂志等,而缺乏网络的利用,网络平台数据更新缓慢甚至不更新也导致了消费者很少通过网络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我国应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从信息管理机制研究出发,加快公开透明的信息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统一部署,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50],从而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各自执法浪费资源;整合信息平台,由一个部门对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后统一,引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有效利用。设立公众参与的组织,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实现消费者对信息的反馈和交流,帮助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出科学的决策,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简要总结,并对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
一、依法履职,落实责任,2016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为x户,检查食品经营者x户次(其中农村地区x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x件,捣毁售假窝点1个,罚没金额x万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及合规性检查
一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前准备工作。按省局要求对实施机关、配置设备、协同推进落实情况及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确保系统正式实施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6月1日首日宁南县颁发我州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x户(食品销售者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户、单位食堂x户),变更x户,补证x户,换证x户,注销x户。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指导县市逐级开展培训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同时在全州认真开展许可合规性检查,共检查许可办证材料x户,检查许可对象x户,检查发现实施机关自查问题67个,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经营者户数x户。西昌市及时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档案进行清理、归档。
(二)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专项清查工作,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批发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检点,以多宝鱼、鲈鱼等鱼类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水产鱼类x批次,合格率x%;共检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81户、餐饮单位x户, 现场责令整改5户。二是开展“总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样品”流通环节清查工作,检查大中型商超37户、批发商56户、白酒经营户x户,未发现不合格白酒。三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x户次,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x户,专项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235台次,检查批发、农贸市场x个(次),冻库51个,猪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户次,猪肉经营户x户次,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冻库案件1件。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州17县(市)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西昌市将此项工作与“双安双创”有机结合;德昌县精准摸底,强化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取缔非法“黑作坊”、“黑窝点”;宁南县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并对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叶、米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会东县提出了“分类、分级”彻底清除“雷”患的对策,整合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共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会理县主体调查基础资料为抓手,发挥乡镇、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职责,划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木里县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两级联动将城区及乡镇片区划为四个监管区域,有效监管;昭觉县结合服务群众,免费统一为食品经营户定公示栏等方式,即有效开展工作又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喜德县采取分时段、分阶段、分片区集中监管力量各个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截至10月底,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x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x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x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其中学校食堂x户/次;监督抽检食品总数x批/次,快检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捣毁食品“黑窝点”1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x户,无照经营户x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x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万元,罚没款x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六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州辖区内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配制酒生产企业1户、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经营单位x户、相关类型小食品经营店x户,责令整改并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目前专项行动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
(三)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三是在流通环节试点建立重点品种追溯体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标采购395套票证一体机用于开展猪肉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38个农贸市场中推广使用,同时选取设施较为完备、人员流动量较大的28个农贸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四是选取我州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设单位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实施追溯监管工作,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通过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一手抓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五是落实专项资金,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2015年划拨的专项资金5万元分别用于我州3个县局购买快检试剂;2016年省局划拨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xx宏林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发市场)重点建设。
(四)不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局日常监督检查按风险等级划分,每户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巡查,每户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认真填写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详细登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继续全面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继续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普及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分别组织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组织17县(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到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场观摩;二是按计划开展以食品经营许可、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培训、食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改革后)培训、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各1次。
二、夯实基础,抓住重点,从严做好新形势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州局的总体安排和统一部署,以体现“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引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县市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有效保障购进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避免因贮藏、运输、销售等经营条件不合规、温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败,及时清理库存,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并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适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要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局加大网络食品经营检查力度,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入网经营等工作。
2.抓关键,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承担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自检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制度。
3.严规范,持续推进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层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要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农贸市场规范工作,各县市应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在1至2个农贸市场初步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重点品种追溯体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快速检验检测室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促进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优化升级,培养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场、超市”,以点带面,发挥食品供应主渠道带动作用;三要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加强日常监管,把好源头采购关、市场进货关、销售关,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多发、潜在风险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节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强化畜禽水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一是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严格按照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下发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
5.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环节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贯等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
(三)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1.落实痕迹化日常监管。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督检查由“网格化”监管人员实施,确保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辖区内一般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检查2次,高风险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依法处置监督和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销毁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州局不定期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区域,春节、国庆等节日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对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等环节日常监管,按总局研究制定的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管理制度开展监督管理。
2.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市局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对无证经营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解决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四是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口。市区、县城、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者办证率达100%。
3.强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即落实全覆盖监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能力。
(四)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
关键词:食品安全领域;监督管理体系;食品安全
一、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行食品管理法律规范需要统一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并没有涉及到具体食品生产的步骤,而且对于某些特殊食品并没有相关规定,食品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规范的制定上也存在不协调和系统缺陷。食品安全法律规范的内部也存在问题。例如: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上面不得有二氧化硫的残留,而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黄花菜属于“干菜”,上面可以有二氧化硫的残留。[1]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的差别可能会导致同一种蔬菜在食品检测方面有不同的结果,面临不同的命运。所以,我国食品类法律规范需要进行统一整理,尽量避免法律交叉导致生产者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的增加。
(二)我国食品监督管理体系职责不清
一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实行多头管理,表面上看,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际上,一旦食品安全出了问题以后,各个部门就会相互推卸责任,导致“踢皮球”现象的发生。最终在问题没有被彻底查清楚的情况下,食品安全的责任承担也就不了了之。例如在牛奶领域,奶牛的养殖属于农业畜牧局管理,而牛奶的运输属于交通运输局管理,在市场上销售的牛奶的质量属于检验检疫局管理,牛奶的销售则属于工商局管理。一旦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各个部门经常推卸责任,导致问题不能很好查清查实,也就无法解决问题。
(三)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需要完善
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确立了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但是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大问题。具体表现在:对于食品生产厂家缺乏督促机制,使得食品厂家缺乏压力;对于很多“三无”食品的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没有统一管理的平台,对违规厂家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彻底追责。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理清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规范和部门职责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虽然在大的原则上都遵从宪法,但是在专业性强的法律上经常各说各的,就好像刚才提到的卫生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规定不一致一样。只有分清职责,理清头绪,做事情才能更加顺畅。如果能够将食品方面法律的规定专门统一到食品法领域,其它部门不再涉及,就能提高效率,降低执法成本。以后再查涉及黄花菜是不是“干菜”的问题时,只有一个声音在说话,而且人民群众在查阅食品法律领域规范的时候,寻找法律的内容更加简单便捷。[2]例如:各个部门推卸责任的问题在美国也经常出现,后来美国就专门立法,专门设立管理牛奶的部门,把所有涉及牛奶问题的相关权力全部交给专管部门来管理,包括奶牛的养殖,牛奶的生产、储存、运输、检验、销售,从而避免了相关部门推卸责任所带来的责任不清的问题。当然,权力统一不代表权力部门内部不推卸责任,所有权力的划分不是简单的“一刀切”,仍然任重道远。
(二)加大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成本
在以前的处理模式中,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就是一般情况下罚款,严重的情况下判刑,非常简单,在一般情况下,违法成本非常低,所以如何从根源的上杜绝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需要从社会各个领域共同努力。在西方,信用领域涉及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个人的工资、税务、贷款、还包括交通、生产经营领域,非常全面,一旦在一个方面违法犯罪或者违约,一旦证实以后就会在信用体系的所有领域同时受到惩罚,例如不能坐公交车,不能坐火车,账户查封,不能贷款,不能从事生产经营等等,在这样严厉的情况下,失信者的生活和社会地位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所以,失信成本是非常大的,而且守约的成本相对很低,所以一个好的制度就是让失信的成本比守约的成本多得多,这样才能鼓励守信,打击失信。正像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到的“虽然欲望可能促使他们做坏人,然而利益却会阻止他们这样做”。
(三)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我国应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随时更新食品安全领域的动态,而且能够和公司的其他领域,例如企业的发展状态、投融资情况、社会形象等领域结合起来,而不是只是看到食品检测的结果,就像盲人摸象,只看到了局部,不能顾及到整体,这样就可以综合分析企业的现状,分析企业的有可能在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可以监督企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预防控制的水平,而不是孤立的看问题。如果我国能够将企业的食品领域的问题与其他领域的现状联系起来,相信一定能够起到很好的预警效果及其督促效果。
三、结束语
保障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的合法权益是权力部门的基本职责,只有从根源上着手,统一管理平台和管理手段,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手段,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预防控制水平,才能提前预测并化解风险,建设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吴晓彤,王尔茂,主编.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M].科学出版社,20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