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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解决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7:18: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经济纠纷解决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经济纠纷解决方法

第1篇

(一)确立国际经济秩序的目标相对于国内经济秩序而言,国际经济发展中更需要确立明确秩序,而且其秩序的确立难度也更大。因为在国际社会中,各国首要考虑都是如何保障自己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其利益和意志的不同,在利益的划分和调整方面就会存在差异,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国际经济秩序的混乱[2]。因此,确立国际经济秩序就是国际经济法首要的价值目标。

(二)维护国际经济发展的正义目标相对国际经济新秩序来说,国际经济法旧秩序其构建的基础主要是霸权主义和国家民族间的歧视,其所谓的正义性就非常的欠缺,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强调法律外在的平等性与统一性逐步像内在发展,实现实质正义,确立国际新秩序,这是国际经济法价值正义目标的体现。

(三)维护各经济主体的目标国际社会的主体是国家和民族,所以在国际经济秩序中没有经济保护,那么国际经济的发展所追求的价值也很难实现,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也是各国在上平等的体现。

(四)提高国际经济发展效率的目标国际经济法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寻求国际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产生的。国际经济法追求的效率是,有一个顺畅的法律环境方便国际经济行为的开展;另外,当出现国际经济出现争端时,有一个快速便捷且有效公正的解决方法出现。

(五)国际经济法中的其余价值目标国际经济法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目标外还有安全、自由、人权、合作、发展、理性等方面的价值目标。

二、加强国际经济法研究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国际经济法研究,推进我国国际经济法体系建设,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这些年来,来我国投资的外商可以说越来越多,加快完善国际经济法建设可以给来我国投资的外商带来更好更加健全的法律环境;由于,历史和一些现实原因,我国在一些高精尖技术方面的发展还存在一些滞后,需要从国外引进,加快完善国际经济法建设可以为我国需要引进的国际先进技术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不断发展,合作规模越来越大,合作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加快完善国际经济法建设可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交往能力,进一步发展我国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3];同时,随着经济合作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经济合作出现的经济纠纷也不可避免的越来越多起来,加快完善国际经济法建设有利于在国际间交往的过程中,出现经济纠纷时,作为一种法律武器,保护我国政府和企业的正当经济权益。

三、结束语

第2篇

关键词:合同;纠纷;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

2.1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建成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设计功能使用要求,是一种常见的纠纷。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必须分清责任,特别是在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之后,更要明确责任。

2.2 工期纠纷

建筑工程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给甲、

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也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常

见纠纷。

2.3 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

这种纠纷往往是合同造价低于工程实际造价,或由于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变更,承包人无法在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内完成工程建设,而向发包人要求补偿,或发包人以正当或不正当的理由拒绝补偿而引起的纠纷;也有发包人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拖欠或拒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包括计价方法、工程量和材料价款大幅上涨引起纠纷等。

2.4 分包引起的纠纷

某些合同签订时对于是否允许分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承包商则利用合同漏洞,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工程分包,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纠纷也是近年来施工企业遇到较多的法律纠纷,承包人将部分工序分包给第三人承担,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力或技术、施工能力不足等,质量、工期等达不到分包合同的约定要求,就可能导致纠纷。特别是工程价款纠纷,是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最容易发生的纠纷。

2.5 延期付款利息纠纷

尽管有明文规定业主拖欠工程款应付延期利息,但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特别是延期利息数额巨大之时,双方纠纷就更容易产生。比如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完毕付清尾款,但因施工方迟迟不报送决算文件,或报送决算文件不齐全,或所报决算文件双方争议过大,导致决算工作无法进行,进而剩余工程款无法支付。特别是争议过大时,究竟是谁过错导致工程款支付拖延,也是是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争议所在。

2.6 违约发生的纠纷

承包方的违约主要表现有工期违约、质量违约等。发包方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等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或者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最终都以工程索赔的形式加入工程结算书中,而发包人往往对有关款项不予认定,从而产生纠纷,这种纠纷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3 引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

(1)订立合同时草率,不规范,内容不完备。

合同约定的条款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这往往是引发合同纠纷的主要根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各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细则,但有些建设单位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办,这就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就存在诸多缺陷、漏洞。

(2)甲、乙双方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时拨付工程款,擅自将工程肢解发包给第三方,甚至无资金建设项目,势必会引起纠纷。承包人对发包人不合法、不合理的苛刻条件和霸王条款一般不抵制或抵制无效,因怕失去承揽工程机会,往往采取默认的态度,当合同价格不能保本、工期不堪重负、承包方利益不能保证时自然就形成了纠纷。

(3)施工过程管理不善。

一是开工准备不充分,“三通一平”习惯上都是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往往是建设单位某个领导或某个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划个圈,口头表述一下要完成哪些工作内容,发生的经费也口头承诺竣工时结算,这就给竣工结算埋下了纠纷的隐患。二是设计变更普遍,随便增加面积、改变结构、改变用途,签证混乱。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依据,待工程竣工结算是再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4)引起工程质量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的原因,如设计本身有缺陷、勘察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提供的原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等等;二是承包方原因,如承包方管理、技术力量不足,技术方案不合理,组织措施不力等。三是因为招标过程中大多数甲方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都会提出很高的质量等级。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交工工程,而出现的质量纠纷。五是承包人或发包人分包工程项目,因分包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引起整个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也是造成质量纠纷很重要的原因。

(5)引起工期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场地、资金、设计技术资料等,包括未能与地方政府就征地、拆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被迫停建、缓建,不仅工期推迟,还将给承包方造成停工、窝工的经济损失。二是承包方因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不能满足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滞后。三是因招标时甲方不合理地压缩工期,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招标,被迫响应工期要求,在远低于定额工期的合同工期下施工,造成工期拖延也就不足为奇。

4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针对上述这些合同纠纷的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妥善处理纠纷必须要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维护合同条款原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条款,这既能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也支持了合同订立当初双方的共同意愿。二是重事实、重证据原则,对有些内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详细,这就要求重事实、重证据,按实际发生处理。事实和证据包括: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实物量。有文字证据的,依照文字证据处理,缺少文字证据的,以现场实测实量为准。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做到调查取证公开,双方到场,政策规定公开,处理程序、内容、结果公开,让各方心服口服。四是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处置合同纠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业发展。

5 预防施工合同纠纷的对策

(1)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前提,工程招标阶段,制定科学合理、详细慎密的招标文件是关键所在,首先工程造价要把握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既要保证承包人的合理利润,又不至于给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其次是确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再次是在议标、定标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搞权钱效易,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低劣的队伍坚决排除,选择一个好的施工队伍等于事半功倍。

(2)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基础。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核心依据。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为整个合同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订立合同应注意:①语言表达要准确、严密、详实,才能让合同执行人充分理解合同本意,不能含糊不清,稍有偏差都会导致产生完全不同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②合同主要条款: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与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双方权力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和资料移交等要约定完整。③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应具有公平性,合同条款应遵循对等原则,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最容易引起纠纷。

(3)认真履行合同,做好现场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签订后,关键在于双方共同履行,出现一些与签定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在本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价款太大难以执行。除此之外,①关于变更及签证,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及时督促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及时办理现场签证。②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 ,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③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6 结语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缔约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纠纷发生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互谅,互让,争取恰当地处理合同纠纷,就能实现甲、乙双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蔡永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J].建筑经济,2006,(12):101-102.

[2]邹跃光.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法律,2008,(1):45-46.

[3]宋立群.浅谈市政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纠纷处理及预防[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6):63-64.

第3篇

程决算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工程决算;审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而决算又是造价管理的关键,工程决算是最大限度的提供企业的利润。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竞争力比较大,如果一个施工企业要想获得更多的效益,在大环境越来越难的情况下,必须在工程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做好工程的决算工作。1 工程决算审定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少工程决算审定的准据法

工程决算审定既然是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一个关键监控点,实践中理应有其相应的准据法。但由于目前相关法规还未健全,造成工程决算审定工作中无法可依,给解决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造成了困难。这不仅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不利,也给整顿建筑市场、加强企业管理和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1.2 乙方提供工程决算资料不及时、不全面

有些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前,不能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或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不及时、不全面,影响了工程决算审定的时效性。不能不说,也是造成甲方拖欠工程款的一个原因。

1.3 甲方奉行“拖而不审”和“审而不定”策略

目前建设单位普遍存在资金到位差的问题。甲方为避免给施工企业提出法律诉讼或工程索赔提供事实依据,在工程决算审定上采取“拖而不审”、“审而不定”的策略,以达到拖延工程决算审定时限和拖欠工程款之目的。据调查,在拖延工程决算审定上,短则半年,长则两三年。有些建设单位本来具有工程款支付能力,但为了自身利益,久拖不审,造成决算审查时限无限延长,同时也损害了承包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1.4 沿未走出“工程决算审定就是审减”的误区

由于建行不再代行财政职能,因此不少地方改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定。这些中介机构是有偿审定,并常以审减工程决算额作为计取费用的依据,从而走进了工程决算审定就是审减的误区。

此外还要指出,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单位类型不一,有的是营建分离体制,有的是营建合一体制。前者多表现为事业法人单位,后者多表现为企业法人单位。营建分离体制下的建设单位,只负责基建项目建好后的营运和管理,况且,实际上这类项目往往是由国家出资建。因此,有些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相互拉“关系”使工程决算审定本该审减的却审减不到位,使国家蒙受了损失,而部分人员却从中捞到好处。这说明在工程决算审定上反不正当审定措施不力,执法不严。为此,我们应倡导建立客观公正的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审核体系,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地审定工程决算,发现多算工程决算的应据审结果予以合理核减;对于低算漏列的部分,也应当如实地予以增加;对于工程决算报审额正确的应予核实维持报审额。以真正走出工程决算审定就是审减的误区,维护相关权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2 工程决算审定的解决方法

如何规范工程决算审定的操作程序和动作方式、制定有着工程决算审定的管理办法和框架文件已成为急需弥补的课题。

2.1 工程决算审定的解决原则

工程决算审定解决原则至少包括:①工程决算审定机构确指化原则;②缩短工程决算审定周期原则;③工程决算审定的逻辑顺序与法定控制相统一原则;④维护工程决算审定中相关权益主体合法权益原则。

2.2 工程决算审定的解决模式选择

工程决算审定的解决模式有两种基本选择:①单项形式,即对工程决算审定单独制定专项准据法;②由现行法律对工程决算审定加以规范。可考虑完善现行有关法规,对工程结(决)算时限及审查机构作出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使工程决算审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完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例,增加工程决算审定方面的条款。

2.3 工程决算审定的解决结构

工程决算审定的解决结构通常包括宪法性规范、中央专项单行性规范和地方性规范三个层次。结合工程决算审定结构的实际,中央专项单行性规范结构较为适宜。为了增加工程决算审定的权威性,最好选择中央专项单行性规范结构。当然,作为临时过渡,也可考虑本地先自行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待时机成熟再选择中央专项单行性规范结构。

2.4 程序规则

工程决算审定是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进行的,从工程决算编制、报送审定到审定落实,其间历经着不同程序阶段。因此,在工程决算审定上应制订程序规则。其内容包括:①专管部门;②确定程序环节范围;③规定编制、报送、审定程序等。

2.5 实体规范

工程决算审定实体规范,至少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①审定主体。如前所述,建行转变为商业银行后不再代行财政职能,有关工程决算审定、仲裁权需要有一法定机构来行使。这点应在实体规范中加以明确,使工程决算审定主体得以确指。②审定时限。针对目前工程款拖欠的实际情况,在实体规范中,应对工程决算审定时限明确约定下来,以利于工程决算审定时序的阶段性管理,便于工程决算审定有条不紊地进行。③反不正当编报审条款。应在实体规范中增加反不正当编报审条款,以防止或处理工程决算编制、报送、审定中的不正当行为。④争议解决。主要规范工程决算审定中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

2.6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工程结算审核人员能力和素质。工程预决算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竣工结算审核需注意的事项很多,它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有敏锐的头脑,还要求审计人员开动脑筋,把所掌握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精干的业务技能和崇高的敬业精神。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随时随地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只有不断充实自我,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才能应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不同类型、复杂多变的问题。

3.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决算审定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专业审定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

参考文献:

[1]社利同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第4篇

[关键词]电力系统;档案;鉴定与销毁

电力档案在电力企业的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档案鉴定与销毁不仅是电力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而且与档案利用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档案鉴定是指档案部门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来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确定其保管期限。目的是为了把失去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的档案剔除销毁。

笔者通过参加国网培训学习,接触到很多其他网省公司负责档案工作的同志,谈到档案规范化管理时,大家都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响较大。结合实际,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档案不能及时鉴定销毁的几个原因

(一)对于鉴定工作重要性的的认识不足

多数档案馆建馆之初都以扩大馆藏量,显示自己规模为己任。近二十年又兴起扩建、新建之潮流,旧馆加新馆,档案库房的相对空余,给档案部门一些同志带来“重收藏、轻鉴定”的影响,一味只考虑丰富馆藏数量,忽视了馆藏质量。长期以来对于档案鉴定的认识不足,导致不及时档案鉴定销毁现象延续至今。

(二)多种类型档案价值的不同鉴定不够系统

在归档鉴定、进馆鉴定、等级鉴定、开放鉴定、存毁鉴定中,相对而言,归档鉴定的标准制定历史较长,也历经过多次修改。而其他类型的鉴定标准一直比较模糊。即使在归档鉴定标准中,我国长期以来也是偏重于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而对于常见科技文件价值的鉴定,如设备文件、基建文件、产品文件、科研文件外,有的文件存在于专业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中,也有的根本就没有专项规定。因此,同一馆内鉴定文件价值,可能要根据不同来源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这显然给鉴定销毁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档案人员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出差错

《档案法》第十五条指出“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这一法规,是档案价值鉴定过程中令人紧张的因素,因而造成了人们求稳的心理。正如王传宇同志所述的那样,在鉴定中,档案人员“首先是怕错”,因为“同其它各项档案业务工作不同,档案价值鉴定涉及档案存毁,关系档案命运”。挤在库房里,空间再小,问题再突出,档案还在;可是一旦鉴定错了,销毁掉了,则不可挽回,责任重大;这不仅是档案人员的心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某些档案部门上级领导的心态。这种求稳怕错的思想,影响了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开展。

(四)档案部门归属问题导致档案工作开展难,鉴定工作难上加难

如今,省电力公司系统有三十四个档案馆(室),但相当一部分单位根本没有设立独立的档案管理部门,往往合并在其他非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下。工作不协调,一人多职务,加上疲于应付各项工作,无暇顾及鉴定销毁,更谈不上实施落实。

二、企业档案未鉴定销毁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过期档案占用大量库房容量

以省公司档案馆文档库房为例:黑龙江省电力档案馆成立于1991年5月,馆藏文书档案12744卷、22024件,其中,永久档案3189卷、4680件;长期档案1950年至1979年共3407卷;短期档案1976年至1999年共 2858卷。过期档案以案卷为单位的占49%。由此可见,目前保管的过期档案数量较大,挤占了库房容量,甚至有的馆(室)已经没有空间存放接收当年档案了。浪费了人力物力,对档案库房有效利用有很大负面影响。

(二)不利于对档案的安全保护

档案保护的中心任务是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在浩如烟海的档案资料中对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安全保存并延长其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妥善保管档案不仅要有好的管理人才,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由于每年企业给档案部门拨付的费用是有限的,这需要我们在有限的空间里尽可能多地保存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如不及时鉴定销毁,有价值和无价值的混杂一起,不利于分级管理,档案丢失和损坏也不能及时发现,对珍贵档案的安全保管极为不利。一旦发生天灾人祸,来不及抢救重点档案,对档案的安全保护有很大负面影响。

(三)不利于高质量档案数字化工作

根据国网公司要求,电力企业全部档案到2013年要达到80%数字化,目前,我省十四家基层单位已陆续开展数字化扫描。如不重视档案鉴定工作,庞大的有用、无利馆藏档案混为一起,不利于多快好省地录入电子文件,不利于编制精确的检索工具,不利于档案数字化扫描质量的提高,不利于利用者迅速查找所需文件资料,影响利用者的检索速度,增加工作人员的调卷负担,给档案的有效利用带来极大的不便,给全面档案数字化工作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三、档案鉴定销毁的解决方法及建议

(一)解决方法

1. 争取企业领导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重视。在档案鉴定销毁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造成这种状况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的企业领导不理解、不重视。因此,我们要想做好此项工作,就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宣传《档案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征得领导理解和重视,使他们真正在思想上意识到档案鉴定销毁的重要性,进而支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 把档案鉴定工作纳入企业内控制度。要把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落实到位,就必须将其纳入企业的内控制度,每年按内控流程定期开展对过期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在流程中明确规定各环节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产生的风险。

3. 成立档案鉴定销毁组织机构。应在省电力公司档案机构中成立档案鉴定销毁组织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过期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指导。按照档案鉴定销毁相关程序规定,成员由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档案馆的鉴定专家以及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专职负责档案鉴定、存留与销毁问题的研究及经常性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可以保证企业过期档案鉴定销毁始终处于被选择的状态中,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二)建议

1. 制定符合本企业的鉴定销毁工作制度

(1)企业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委员会,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2)必须认真细致进行销毁前的档案鉴定,按照国家档案销毁的标准规定,对没有保存价值的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提交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4)档案销毁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5)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要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同时需有两人以上鉴销;销毁完毕后,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日期、签名盖章并永久保存。

2. 做好归档鉴定以保证鉴定销毁。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归档之初档案保管期限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避免错误发生,相对减少鉴定销毁工作的难度。

3. 财务凭证应延期销毁。目前,很多单位的合同、往来账目、记账凭证因审计、税收、对账等查找借阅利用频繁,有效利用期也愈来愈长,原有的保管期限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工作中,常常为解决经济纠纷要查阅二十甚至三十年前的财务凭证,若按目前的保管期限来鉴定销毁,将使许多有价值的凭证被付之一炬,使很多经济纠纷无法调解,一些经济案件无法侦破。

综上所述,档案鉴定与销毁工作刻不容缓,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只有做好档案鉴定与销毁,才能精化库藏档案质量,才能使档案数字化工作更好更快的开展,并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参建单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规模也在飞速扩大,但高速公路建设过程耗费时间长、消耗资金多、技术性强,其建设工作涉及到前期勘察、分析研究、设计、施工等方方面面。因而,在工程建设中,相关的参建单位也比较多,与工程相关的因素就显得特别多,使得高速公路的合同纷繁复杂。为此,必须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维护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应对不安全因素,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以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能够正常、高效开展。

1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高速公路建设合同对合同双方在项目建设中的工作范围、内容等权利与义务作了非常详细、全面的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考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事项等都随之被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可以说,合同体系的建立与整个项目工程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其贯穿于工程投标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减少一些复杂的经济纠纷,为实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2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不同部门规章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际工程实践中,执法力度和规范效力还不够,项目参建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不能够认真遵守,监理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的原材料等质量不过关,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2.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

合同是维持项目工程各参建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有的单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利欲熏心,置法令法规于不顾,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等。这些现象给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2.3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

合同模式单一化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障碍,而且合同文本缺乏全面性,只能够满足普通的高速公路工程合同。如果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合同的签订就无章可循,容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间的纠纷。

2.4组织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为了减少人员和成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忽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人员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意识,给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3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3.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项目合同管理就要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以保障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另外,还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与开展。

3.2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

根据高速公路特点及行业内合同管理特点、效益,全面考虑施工方不同要求、工程项目的类型、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逐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制订合同示范文本时,要注重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推广,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3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管理顺利实施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具体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建立市场进入制度。严格审查各种承包商从业资格及发包方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核管理建筑施工队的质量以及开工命令的审查工作。②在建设高速公路诚信体系方面,应该合理计划,循序渐进,由容易的向比较复杂的分类处理,全面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罚机制,同时,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

3.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要想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要参建方树立大局意识,站在高速公路项目整体建设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有效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具体需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①结合工程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②组织机构内每个部门的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果遇到特殊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适当调整。③合同管理涉及项目各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建设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4结束语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日渐规范,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着重对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完善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足,通过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能够规范开展,促使工程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达到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更好地推动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

门面买卖合同参考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户的房产(店面)给乙方。房屋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使用面积 为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其书面同意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书面同意文件),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之日起_______日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当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产的配套价格,此房产附带的配套及所有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遗失或损坏,按照该

设备市场价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甲方缴清。

上述费用如甲方未缴纳,则乙方可从购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因本合同房屋已实际租赁给第三人使用,租期至20xx年2月止,甲方应保证与租赁户无其他纠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满后乙方可自由出租房屋。

甲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合同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日前空出房屋并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部户口。

甲方应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应协助。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应结清水电、煤气、物业、有限电视、通讯等一切费用,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______________过户手续。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支付购房款,并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后支付尾款。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___日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之日迁出户口,甲方逾期迁户的,按日向乙方承担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5、甲方未按约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

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来自: 在 点 网)第_______项处理: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并按本款规定主张违约金。

(2)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甲方原因(虚假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由第三方提供帐户监管时,甲方或乙方违反约定的或者因违反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违约确认函,第三方根据约定处理监管账户资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参与买卖见证时)各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门面买卖合同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门面房买卖合同最新范文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门面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甲方所售房屋应保证为本人合法财产且手续齐全、证件真实,并有责任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妥一切过户手续,其中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三、甲方收齐乙方所付购房款同时,应将与此协议有关房屋一切有效证件原件交付乙方。

四、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时即支付玖拾伍万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条,第一次房款支付后房屋租金归乙方所有,剩余房款待过户手续办完后一次性付清,过户手续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月内办完。

五、甲方现将门面租赁其他方,甲方与其他方租赁合同作为此合同附件,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同时转交给乙方,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办理过户。乙方款项付清后乙方即行使业主权利。

六、甲方交于乙方为 房产开发公司购买的现有房屋标准。不得故意损坏房屋内任何事物。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到 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公平备案。

九、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第7篇

关键词;经营;管理;协作队伍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非洲大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目前恰似一些国家大兴土木的时期,这为一些跨国建筑工程公司的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我公司目前在乌干达承建由Soroti到Dokolo主线长62.6km的沥青表面处治标段,底基层为红土砾料,基层为机轧碎石。由两家协作队伍完全分包,对承包商来说,属于经营管理型项目。

2 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是公司运营的核心力量,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外部工程上才能有序、良好进行。 因此内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2.1工程部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工程部积极与经营部、施工现场、试验室、测量组等进行交流与沟通,讨论控制施工质量的措施、研讨降低施工成本的方案和方法、商讨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项目经营部需要工程部提供的工程量,工程部积极提供相应可靠的资料和具体的解决方法;需要工程部复核的计量、变更文件,工程部积极配合,友好协作。施工现场需要工程部提供的技术方案、指导意见,工程部及时准确答复;施工现场反馈回来的施工问题,工程部认真记录,详细分析。试验室和测量组反馈回来的试验和测量数据,工程部仔细研究,对施工方案不断优化。在对协作队伍的管理上,工程部一方面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支持,积极指导,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对他们的工程质量、工程计量和结算等进行严格把关。

2.2经营部

2.2.1搞好工程计量支付,加强协作队伍的结算工作

2.2.2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是经营工作的重点,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会签和报批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杜绝协作队伍先进场干活后签订合同,最后导致帐务不清而产生经济纠纷事件的发生。同时项目经营部对所有合同的执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2.2.3认真执行标后预算。要求项目认真执行标后预算,把费用分解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反馈意见。经营部认真核算实际发生单价与标后预算单价的差距,提高今后标后预算的编制质量,同时也对标后预算实行了动态管理。对已完工的项目认真核实全部成本,特别是清单细目的实际成本,做出相应的成本综合基价,作为今后编制标后预算的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对竣工项目实际成本分析、分解,确定项目管理费、临建费、安全生产费、现场文明施工费等四项费用的恰当比例,使其更为合理。

2.2.4实施三个招投标。对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招标进场,材料、机械进行招标采购,择优选择合格协作队伍,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并降低施工成本。

2.2.5认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是我们动态掌握成本的手段,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公司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成本核算及盈亏分析。同时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找出主控点,制定出相应的措施,使我们的经营成果离我们的预期值更进一步。

2.2.6抓好协作队伍管理。由于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整合社会资源选好用好协作队伍尤为重要。公司建立合格协作队伍信息库,同时,在协作队伍合同中增加可操作的激励条款,体现“互惠互利”;

2.2.7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体现了项目的良好风气,同时也为公司培养了下一匹人才。对刚毕业的学生,要采取导师制―即让老技术干部带着新学生,让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他们身上有深刻的体现;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之前,熟记施工规范,组织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定期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同时定期开展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技术交流,技术讨论,依次提高新人的综合的业务素质。

2.2.8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出台以后,关键的任务就是落实。首先在制度上规范项目的经营工作,如何落实执行就成了关键。为了防止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公司经营人员不定期到各项目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外部管理

项目的外部管理,对于纯经营的项目来说,主要体现在对协作队伍的管理。承包商和协作队伍之间的合作关系,如何能使我们承包的工程,通过协作队伍施工,达到承包商取得效益,同时也让协作队伍得到付出后的利益。

首先让我们仔细地分析一下协作队伍的诸多影响他和驱使他的要素:

3.1协作队伍的分类

对于协作队伍,从追求利益手段的角度来分析,一般分为两种:合规施工和违规施工。前者一般表现在队伍成员的品质和职业技术相对较高,组织管理水平也较科学化,施工工艺较为成熟,各种管理措施比较合理、到位,各个岗位人员齐全,不存在充数的现象。他们获取利益途径一般通过合同中的剩余利益和自身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比较先进的施工工艺及新材料的采用(满足质量规范的,价钱相对低廉的);后者是通过违规施工获取利益型,一般表现在:有一定投机性,这类队伍一般特点是质量意识淡薄,忽视或不了解、不知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欠缺职业道德,他们获取利益是通过偷工减料,缩减工序,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钻项目经营管理的空子等,来获取高额利润。

总之,作为一支协作队伍,他的目标就只有一个--追求利益。因此我们须从他们追求利益的方式方法上,研究和管控他们。

3.2承包商与协作队伍之间的关系

承包商和协作队伍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双方的各自位置,把协作队伍放在什么位置,如何去管如何去理。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而协作队伍是我们的利益助手,是我们主要的生产力量,是我们利润的制造者。承包商通过协作队伍的施工来完成限期工程,履行合同,获取利益。协作队伍通过承包项目来追求他的利益。如此的关系造就承包商要:热情服务、严格管理。

3.3热情服务,严格管理

第8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原因分析;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5-0207-02

对电力企业来说,其经营特点之一就是业务单一,现金流量大,电力销售收入是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电价结构调整,电力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很快,但不同程度客户拖欠电费,违章用电,窃电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加强电费的回收是涉及电力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如何监控电费拖欠情况的发生及如何处理拖欠电费等问题,已成为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容回避的大课题。如何改善电费回收工作,确保电费回收任务完成,是值得我们重视和积极探讨的。

一、电费回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部分高耗能、效益较差、资金流量短缺的工业用户存在较大欠费风险,曾经出现某工厂因效益较差,发生资金流短缺,交不上电费,供电公司曾多次催费无果,只好按规定程序下达停电通知,在实施停电过程中,政府出面协调,从该企业停电后造成停工,职工待岗下岗,造成社会不稳定等原因要求供电公司延缓一个月再实施停电,某工厂也签订了还款保证。由于工厂没能从根本上找到起死回生的良方,勉强运行一个月仍无钱交纳电费,供电公司只好实施停电,这时已造成几百万元的欠费。

2.企业之间三角债严重。有些企业的产品销售出去后,往往货款难以回笼,在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从而形成难以破解的三角债。国家曾经注入不少资金,力图解开三角债链,虽然老的三角债有所降低,但新的三角债又不断形成,而且近几年来这一问题表现得特别严重。有些用电企业由于受三角债的影响,大量拖欠供电企业的电费。

3.个别工商业户,外来经商户经营不善,恶意欠费,到月末或一个收费周期时,突然关门,查无下落,造成欠费,还有偷漏电费,甚至还有谩骂、殴打电费收费员的情况,增加电费回收难度。

4.还有个别客户因事故停电或电网电压突然波动造成产品或设备损坏等原因同供电部门发生经济纠纷,并以此为由拒绝交电费。

5.少数抄收人员抄电表不到位,形成客户电能表上私余电量,客户不能及时上缴,致使电费回收不能及时。一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长期带故障运行或是供电企业少算倍率,不能及时发现,经补电量计算,应缴电费数额较大,客户一时承担不起。

6.执行电费滞纳违约金不力,致使某些企业从思想上未重视及时上缴电费。

7.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第3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7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电力法规虽然进行了如此明确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却难以实施。有些用户法律意识不强,似乎他们可以不受电力法规的约束。供电企业行使法律赋予的手段停电催收电费常常受到用户的围攻,甚而至于还会受到当地政府中的个别人的阻挠,而执法机关在追究违反电力法规的人和事时,往往失之过宽,客观上为用户违反电力法规、任意拖欠电费开了绿灯。

8.窃电严重电费大量潜流。近些年来,随着各种类型的承包经营勃兴,以及个体、私有企业的大量出现,个别用户企图走捷径致富,采用自拔动电能计量装置、松动计量电流电压互感器桩头、断开计量系统的二次线路、表前接负荷等非法手段,窃取电力资源,由此造成大量的电费潜流损失。

二、电费回收的对策措施

1.加大“先购后用”预购电制的推广力度。购电制是从源头上防止客户恶意欠费和逃避电费的最佳方法。

2.对已经有欠费倾向的客户,要立即采取资产保全,将其优质资产用以进行担保抵押,并健全相关法律手续,对确实需要采取停电限电措施进行催费的客户,必须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采取停限电措施,依法追缴电费。

3.提前防范电费风险,对濒于破产或因污染排放超标将被关停的小厂矿的电费,应早部署,早安排,责任到人。提前实施跟踪监视预防业主逃逸或发生恶意拖欠。

4.优质服务于客户,为客户想方设法解决困难。例如利用技术措施提高客户功率因素,变罚为奖;运用电价政策发挥价格杠杆功能提高客户低谷用电,降低其成本;将接在企业内部用电的居民生活用电分户变为供电企业的直抄户,减少企业负担等方法,使客户能按时交纳电费。

5.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水平。有的人认为,收费人员工作单一,业务素质可以低一些,因而往往忽视了对这部分人员的进一步培养。因此,在工作中差错多,效率不高,对加强电费回收直接产生了负面影响。供电企业应对这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爱岗敬业的道德水准,以保证电费能及时、准确地回笼。

6.加大收费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和广播、电视、标语等大力宣传“电力是商品,用电须交费”、“用电是客户的权力,交费是客户的义务”,使电费回收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家喻户晓。提高用户缴纳电费的自觉性,促进电费回收工作。

三、 建立经常性的电费分析及预警机制

1.充分利用MIS系统,开展电费对账、查询和分析。电费负责人必须每月通过MIS系统与营销部门核对电费明细账,重点掌握和考核月末应收未收电费明细到户及次月5―10日到户电费回收情况。

2.用电容量在100kVA(kW)及以上,500 kVA(kW)以下的客户,每月支付电费不少于两次。第一次预托付时间为每月的8号,预托付金额为上月电费金额的70%(取整数)。对第一次预托付未成功的用户,经催缴后可再次发起。用电容量在500 kVA(kW)及以上的客户,每月支付电费不少于三次。第一次预托付时间为每月的2号,预托付时间为每月的10号,对预托付未成功的用户,经催缴后可再次发起。新装修用户预托其上月电费金额,按200元/ kVA或200 /kW来确定。

3.通过用电MIS系统建立重点客户电费分析、预警报警子系统,将重点客户的用电装接容量、电价、电费及尽量装置CT变比等重要档案数据资料储存到该子系统,使MIS系统能够通过子系统对重点客户超出异常情况进行预警,提出警示的用户进行重点分析、查找原因,必要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置,并对抄收核等岗位监督约束,从而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

四、加强电费管理中心的管理

1.设专人每日进行实收电费对账,并做到日结日清,加强电费发票管理,特别是对作废发票要填写登记表并及时处理。

2.杜绝抄、核、收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实现专业管理,实时监视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机制,实现电费抄、核、发行、账务处理、资金归集等集中管理使电费“资金流”做到足额、畅通、快速地回收。

3.逐步实行用户电费银行划拔和银行保函制度,把大用户的电费管理推向严密细致科学管理的高度。供电公司可与银行共同建成的诚信资源信息平台,双方提供的信息可集中本地区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及部分城区居民用户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处理资费往来账方面的信誉程度。供电公司将部分非诚信用户单列为重点跟随踪对象,作为供电企业及银行核查客户信誉,采取相应催费,信贷措施的有效依据。

现在电力体制改革正迈向市场化,电费回收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刻,电费回收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日常的回收工作中,而要走向更深层次,应以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作为回收工作的基础,以博取“上帝”的理解与支持,“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以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努力当好电力企业的先行官,为供电企业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全心全意为回收工作而努力。

参考文献:

[1]文静.浅谈电费回收难的原因及解决方法[J].科技创新导报.2009,(7):196-198.

[2]丁晓.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创新与成效[J].电力技术经济,2008,(21):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