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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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在国家法律认可的范围内,设计和运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等一系列的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通过实行优越的纳税方案,使利润在税后达到最大化。对于企业来说必须要依靠纳税筹划,只有实行纳税筹划才可以使企业直接或间接的降低税收成本,相应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使企业的获利最大化,最终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另外,纳税筹划能够保障企业进行更加具有效果的经营管理活动,更大的为企业创造价值。还有就是企业纳税筹划体现了企业更好的执行社会职责。所以纳税筹划能够减轻税负上的负担,最主要的就是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进而有助于会计目标的达成。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宏观策略
(一)对企业投资的地址要谨慎的选择
在新税法下,特定区域对过渡优惠政策具有享用权利,而且对企业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可以得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比如说西部大开发地区中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是国家鼓励类的企业都能够享有过渡性优惠和所得税优惠。
(二)对投资行业进行有效的调整
对于一些企业,政策给予了一定的鼓励和扶持,纳税人便可以得到定期的行业减免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微观策略
(一)缩小应税收入
不该归类为应税收入的项目应该得到去除。如此才可以使应税收入得到缩小,而且要有效的增加免税收入。其中有具体采取的方法包括:销货的退回和折让,应该使相关凭证得到及时的获取,还要注重销售收入与的冲减,最终确保一个有效合理的账务处理。同时还要注重减除预收货款和应付账款来进行年度计算收入总额,如此可以避免记错等不利因素的产生。而用多余的周转资金购买政府公债则可以使企业所得税得到免除。另外将多余的周转资金用于其他的居民企业获得收益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
(二)膨胀成本费用
分散利息费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纳税人在生产和经营中支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那么就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而如果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获得的利息不能高于同类同期贷款利息计算的金融机构数额。如果高于同类金融机构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要等到税后进行列支。所以企业应该注重的是不要进行高息借款在筹集资金的时候,如果出现高息借款,那么就会有利息,还会存在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等多种因素。企业要想向非金融机构和职工集资,那么手续费可以由部分高息来进行生成。儿企业内部工会进行集资,那么工会经费中可以列支部分手续费。如果高息支出是由同行业互相拆借的,那么可以形成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开支,这样一来产品销售费用和经营费用支取时可以使税前的扣除范围变得更大。
分散业务招待费――因为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不能轻易的区分,所以为了使管理得到加强,更借鉴与国外的经验得出企业一旦支出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可以对发生额进行60%的扣除,最高不得高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如果达到列支标准以上可以按照税后开支进行计算。而企业为了达到更好业务水平,招待费用超支是一种经常的事情。对于此企业必须要进行提前计算。如果超出预计标准,那么就应该进行减除,就可以将开支的招待费移交到其他的科目。比如说企业增送客户的礼金和礼券就应该以佣金的方式进行计算,因为佣金支出没有限额,所以这部分可以在税前得到扣除,如此可以使税负得到节约。同时,企业可以将招待费当做会议经费,可以以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进行列支,如此也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对工资和工资费用要进行合理的安排――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要扣除企业所支出的合理工资薪金;而企业的福利费用支出不得在工资薪酬金额的14%。并且对此部分进行扣除;而企业的工会费用没有到达工资薪金的2%的应该给予扣除;还有就是在国务院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规定之外,企业支出的教育经费支出,且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应该对其进行扣除,超过的部分,应该在纳税年度结转时进行扣除。
(三)对工?Y标准进行合理的提高
要对职工工资标准进行适当的提高,而对于超支福利来说要以工资的形式进行发放,而企业发放工资一定要合理,要不断的结合同行的工资水平,这样才可以使工资更加符合行业的标准,而税务机关可以对不合规范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进而使工资标准达到最合理的状态。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
首先纳税筹划和偷税是不一样的。纳税筹划和偷税都能够使税负得到减轻,但是两者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偷税就是违法法律规定利用非法的手段逃脱税负。而纳税筹划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能够用会计处理的方法和组织机构的不同选择对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和财富的最大化。偷税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纳税筹划却是国家鼓励和提倡的,对减轻税负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纳税筹划和避税也是截然不同的,纳税筹划和避税的区分非常的复杂,在很多情况下常常被混淆。避税就是纳税人不断的发现税法的不足和缺陷,通过资金、费用、成本和利润的转移来逃避纳税义务,最终实现了少纳税或者不纳税的经济行为。避税往往是在税法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是模糊不清的状态下进行的,通常会受到反避税的打击。而纳税筹划是在税法许可的情况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下进行的设计和运筹,所以避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使国家的利益受到侵害。而纳税筹划则是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能够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重利益。
(二)纳税筹划是依法事先谋划
纳税筹划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企业在进行决策和筹划的时候都应该时刻以税法为核心,必须能够遵照税法的规定行事,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违法税法所承担的沉重后果。而纳税筹划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间进行的,对其进行设计,规划和安排,而且能够预测到企业纳税筹划的效果,具备了足够的超前性。而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显得比较滞后,纳税任何纳税对象的不同往往会使税收的待遇尽相不同,如此可以使纳税人选择较低的税负,如此可以使纳税人事先进行纳税筹划,如此使应纳税款在经营活动发生后得到确定,最终去少缴税款就属于违法行为。
(三)纳税筹划的成本效益与风险
纳税人在实行纳税筹划时应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如此来判断纳税筹划的可行性。纳税筹划的效益就是指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而纳税筹划创造的经济利益和税收体制,执法环境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如果税率高,企业的税负重,税收优惠条款复杂的时候,纳税人就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得到有效的结果。因为纳税筹划有更大的涉及面,所以需要税法知识和经验多的人来进行参与,而成本中就要包括税务专家的劳务费。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则是根据成本效益分析来进行判断的,所以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时,一定要考虑到纳税筹划的风险性。风险就是企业在经济活动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如果一切都可以预测和控制那么?L险就不复存在。再现实中,纳税筹划出现在纳税方案选择之前,一些纳税筹划是长期规划的,这其中对风险等因素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纳税筹划必须要考虑到风险性。
(四)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的基础就是会计利润,如此使差异项目金额得到计算,而财务会计处理结果计算所得税来应对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而对税收的核算结果因为会计政策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结果就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企业要先选择一定的会计政策才可以进行纳税筹划,这样企业才可以按照固定的资产折旧方法和合适的纳税申报方法和捐款方法来帮助残疾人士实现就业。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纳税筹划
现代化企业的税收对经济利益的增减有着卓然的影响力,同时也是财务管理中非常值得注意的因素。纳税筹划作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途径之一,可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规整出一套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纳税方案,帮助企业从先前大量税金转至税金额度下降,以起到节税的作用。纳税筹划还可在经济体制改变的情况下,帮助企业脱离资金负荷的困境,借助于合理合法的手段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一、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现状
纳税筹划目前包括有税率差异法、免税法、扣除法等,而应用最为广泛的当属扣除法、延期纳税法和抵免法。现代化企业在财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都开始适用于纳税筹划,通过业务规整策划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同时帮助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1]。随着纳税筹划的深入应用,有部分企业开始在税收政策的边缘试探,不少机构在欲望和纳税筹划意识逐步渗入的情况下开始慢慢介入到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中,但目前,我国针对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的探讨还不够深入,且需持久性的研究。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筹资过程中的应用
在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若想全凭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内部管理体系进行纳税筹划,必须要在企业筹资过程中取得优先权,同时依照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企业所涉税业务进行规整策划。在筹资过程中需严令禁止在法律边缘试探,不得触犯纳税相关法律政策,在达到纳税规划节约企业资金,以及资金筹措双丰收的情况后,便可从纳税规划中筛选出可继续予以使用的纳税方案,以保持持久性节税的目的,进而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选择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可应用于两种融资方式,增加企业运用纳税筹划所节约的赋税或是增设的筹资资金。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是可供选择的两种融资方式,但这两种方式皆有利有弊,利弊结合并不足以完全消除弊端带给企业的亏损和资金运转度的限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和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影响,债务资金的成本在制定纳税方案前便可依据可行性成本管理方案进行规整,将债务成本从所得税核算中扣除,并将其作为费用项目,以起到冲减所得税税基、抵税的作用;同时,债务资金作为企业的另一笔资金来源,具有不稳定性和流动性,可满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时所需,但不可将其作为永久性费用项目,以避免企业亏损。权益资金作为企业费用项目的列支,并不可将其从税前扣除,否则会被视为逃税、漏税,需付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资金缴付[2]。权益资金同债务资金略有差异,只能从缴税后的盈余中扣除,尽量增加纳税后资金的余量。因此,企业需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出发,选择发行负债筹资,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度,以此增加企业的所得利润值。
(二)筹资渠道的选择筹资渠道的选择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筹资渠道包括金融机构、个人举债或非金融机构,各个渠道的筹资方式和纳税方式皆不相同。金融机构的筹资,在有限期限内出现利息支出,可在整合企业所得税前全部扣除,不产生税收;个人举债筹资若在规定期限内发生利息支出,只要符合企业的规整制度,不触犯税收政策,便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产生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而向非金融机构筹资,则可按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的数额依照税收税率扣除相应税收数额。
(三)融资租赁的利用融资租赁是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途径,而在融资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的费用不与企业的固定资产相矛盾,且可将其作为与固定资产的一种融合手段,可增加企业融资租赁的净利润收入。租赁方所付的租金可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于税前予以扣除,同时还可借助融资租赁属于固定资产一部分的优势,计提折旧,减少纳税基数。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过程中的应用
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需谨慎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着重考虑企业在经济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力,以流动资金量作为经营活动的成本,而在考虑是否投资经济收益较大的项目时,需先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出发,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纳税筹划方式严格估算出该项目给企业带来的税后收益,觉察出企业在应用纳税筹划后的经济市场竞争力。
(一)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合伙制和公司制有着不一样的纳税规定,当然在实行纳税筹划时也存在着差异性,因而对于两种规制企业的选择需慎重[3-4]。公司制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结算利润后,还需将税后利润以分红的形式进行二次整理式分配,如此一来,公司所得利润值便有所降低;合伙制企业虽属于独立的个体,但可不必作为公司看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属于净利润,不必缴纳所得税,只需各位合伙人自行缴纳分配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子公司和分公司有着截然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虽说子公司和分公司皆属于母公司的附属,但子公司仍然可作为独立于外的独立公司,可另设公司制度,而分公司必须继续执行母公司顺行的制度和管理模式,在纳税时,分公司可合并于母公司一同纳税,两者可相互平衡,相互制约,起到盈亏互补的作用,借此来减少所得税。子公司独立于母公司外,需自行缴纳所得税,盈亏不能互补,上年度和下年度的盈亏不能想免,未有合并纳税的好处。
(三)投资对象的选择税收政策有一定的限制也有一定的宽限,限制在于国家征收税的不增不减,宽限在于允许企业在依照纳税筹划的方案减少税收负担。税法不仅可影响企业的税收,也可影响投资者的收益,但投资对象的不同也会影响税收额度,而且依照的税收政策也各有差异。例如国库券,国库券所发生的利息依照税法规定是可全部免除的,不征收任何税额。
四、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应用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的固定资产是具有稳定性的,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决定的意义。选择折旧固定资产同租赁的方式很相似,且可通过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选择适当的折旧方式,同时在税收优惠政策下,结合纳税筹划,快速选择出直线法或是加速法,这两种方法分别适应税率上升和下降。
(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属于平衡转移的方式,可运用于材料价格有所波动时。一般先进先出法可应用于材料价格走低时,当价格降低,企业可先直接购入,保存一段时间后,再以略高于进购价销售出去,将中间差价作为利润增长值[5-6]。加权平均或移动加权平均一般应用于材料价格不定且持续变化时,而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计价,可降低材料价格波动所致的利润不等。
(三)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收入和确认方式的差异依旧会影响企业纳税。直接收款销售物和托收承付销售物的手续和时间是不同的,而收入和结算方式的改变,可调节收入确定时间,合理筹划收入的归属年度,由此一来,便可延缓交税。
五、纳税筹划方案案例解析
(一)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含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企业可经过纳税筹划,减少缴税负担,案例如下:某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纳税条件,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适用13%增值税税率,可抵扣项目金额为20万元。将企业视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60×13%-20×13%),采用纳税筹划后,若企业仍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只需缴纳1.8万元(60×3%)。如上可知,纳税筹划方法不仅仅是针对涉税业务而规整,也可适当调整纳税人身份来减少税收。
(二)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所得税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涉及业务与其他业务合并的税种,相应的纳税筹划案例如下:某企业(该企业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从2008年开始生产经营,08年至10年享受免税待遇,11年至13年可减半征税(600+800+1200)×25%×50%=325万元),从14年开始便不再享受税收优惠(1800×25%=450万元),08年至14年共需缴纳775万元。但若将生产经营时间推迟至2009年1月1日,仍然按照之前的推算,09年至14年缴纳所得税((800+1200+1800)×25%×50%=475万元),通过纳税筹划,企业可减300万元的税收负担。如上所示,企业的生产经营时间的差异性可将所得税进行重新规划,享受超出税收金额不等的优惠,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量。
一、纳税筹划对石油销售企业的意义
纳税筹划作为一个重要的财务研究领域,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企业筹资管理、企业投资管理、运营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等经济行为必定涉及税收,已成为企业进行财务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为了全面加强石油销售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石油销售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增强石油销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当前形势下,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规范,一定意义上,当前石油销售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环节已经进入完全竞争阶段,只有依靠财务细节体现差异。一个企业税负的多少始终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纳税筹划已成为提高石油销售企业利润水平的重要渠道。
二、当前石油销售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筹划的空间认识不足。王泽国认为,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各种经济交易事项没有完成,或者尚未发生的纳税准备工作。”纳税筹划的特点是企业的各种经济事项还没有完成,完全可以来得及事先加以调整,事先加以改变,事先进行重新计划安排,目的是尽可能地完善税收风险,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现在部分石油销售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清楚,错误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避税,这是不足取的。纳税筹划不是钻政策漏洞,而是策划和选择业务发生过程,合理合法地减轻税负。
笔者认为,纳税筹划的空间即为不违背税收政策,也就是纳税遵从原则。纳税遵从是纳税筹划的前提基础和依据,脱离了纳税遵从,纳税筹划就丧失了生存的法理空间,成为了恶意逃税。
(二)纳税筹划在石油销售企业经营决策中的地位低下。陈丙认为,“石油销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就具有复杂性和高风险,经营结果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由于税负属于企业的成本支出,因此需要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传统落后的财务管理及经营决策模式,会给石油销售企业的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在当前石油销售企业各项经营决策当中,税收的地位和空间都较为尴尬。无税的经营决策模式,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
笔者认为,纳税筹划实际上分布在石油销售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包括成本管理、企业清算、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环节等等。也就是说企业产生交易的各种活动,都必须小心谨慎进行税务方面的考虑。企业在各种经营环节,只要产生交易,都应当认真事先考虑税收因素,将纳税筹划纳入石油销售企业的经营。纳税筹划不是空中楼阁,操作纳税筹划必须通过对企业的各项具体经营活动,来进行事先筹划,在正确处理会计信息的基础上,提炼出节税的方法,获取正当的节税收益。陈旧的无税经营决策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石油销售企业的发展。
(三)纳税筹划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纳税筹划是事先筹划行为,作为事先筹划行为,必然要求纳税筹划具备超前性。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是滞后的,如果等到企业发生业务行为之后再想节税,那就很可能会出现恶意逃税。所以,纳税筹划必须在发生经济行为之前,就准确把握这个经济行为涉及哪些税种、有哪些政策优惠条款。纳税筹划不能盲目进行,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后,才能得以实施。
再者,某些时候,石油销售企业为了追求纳税筹划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可能必须调整自己某些经营发展策略,以适用某些纳税优惠政策。但纳税筹划具有超前性,一旦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市场因素而改变原定的发展计划时,原先的纳税筹划不仅起不到减轻税负的作用,还可能使企业遭受纳税筹划成本无法收回或招致税务行政机关加倍处罚的风险。
所以,石油销售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纳税筹划行为过程中的监控调整,密切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等环境的变化,针对新的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保护企业合法权利,有优惠政策要利用,没有优惠政策,要尽力与优惠政策挂靠。只有这样,才是合法合理的,才能避免纳税筹划中的税收法律及执法风险。
(四)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不强。“企业纳税筹划行为成功与否,完全依赖于纳税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纳税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纳税筹划环境与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纳税筹划不同于一般财务行为,不仅关系企业的自身利益,还涉及国家权益。实际上纳税筹划是完全脱离依靠会计记账、事后反映的传统模式的。
对人员素质的依赖决定了筹划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不仅要熟悉税收、法律、财会、金融、贸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整体把握能力。
三、石油销售企业如何合理纳税筹划
通过以上对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分析,石油销售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合理纳税筹划。
(一)加强纳税筹划人员自身专业素质。纳税筹划是事先筹划行为,目的是要合理合法地帮助企业节税。一项纳税筹划方案是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拥有具备相当素质的纳税筹划人员。他们不仅需要熟悉税收、法律、财会、金融、贸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对国家税收政策发展趋势和企业经营行为有良好的把握能力。
在着手进行税收筹划之前,石油销售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该有针对性地了解、熟悉税收规定细节,掌握国家有关的政策精神。王泽国认为“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法总原则,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所以,纳税筹划人员还必须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熟悉国家税法和税务机关征税具体方法。
由于国外纳税筹划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早、经验相对丰富,石油销售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该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的纳税筹划理论,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现状,在准确掌握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纳税筹划切入点,制定出适合石油销售企业生产经营的筹划方案。
(二)分散纳税筹划风险。与大多数企业不同,石油销售企业的纳税筹划需要涉及绝大多数税种,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必须加以考虑。刘静认为“由于各税种税基相互联系,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因此,石油销售企业纳税筹划应在符合企业整体利益和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全面权衡。要注意分散风险,着眼于整体税负的减少,而不是某一个税种的税负减轻。
纳税筹划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准纳税筹划目标的切入点。纳税筹划有很多切入点,国家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特定税制要素内容的存在,为石油销售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创造了充足的条件。纳税地的选择、税种的选择、同一税种不同税率的选择等都可以加以利用。纳税筹划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因素进行组合以降低纳税筹划风险。“石油销售企业纳税筹划必须进行多税种、分项目的纳税筹划。”这样,一旦某一税种或某一项目的纳税筹划发生不可抗变故,还可以借助其他筹划方案的成功来弥补损失。
Abstract: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ucceeds with difficulty in reality the reason are many, is in the final analysis has not insisted the systematic principle i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has not carried on 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atically. Solves the question basic method, is instructs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with the system theory, the constructio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 意义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 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 。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 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 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2]冷琳,纳税筹划理论基础探微[J],财会月刊(理论),2007(2)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
本案例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28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1400万元,筹资利息支出3470万元,销售收入124200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税收法规、规章的规定,可得增值率28.76%,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8321.685万元(具体计算见附表第一列)。根据土地增值税计税基数的组成,拟从转让房地产收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利息支出三方面进行纳税筹划。
一、通过确定适当的转让房地产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该房地产项目是普通住宅,只是增值率略高于20%的临界点,则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售价使增值率低于20%。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进行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这样不但能加快销售速度,节约贷款利息,而且能够获得更高的实际税后利润。
举例来说,如果该项目正常定价销售收入是116000万元,则增值额19951万元,增值率20.77%,需缴纳增值税(30%),税后利润(指增值税后,下同)为:19951×(1-30%)=13965.7万元。如果降低售价,比如销售收入降到115000万元,增值率19.79%,可免征增值税,增值额19001.25万元就是净利,高于前一种情况的13965.7万元(具体计算见附表第二、三列)。
当然,如果实际价格可以卖的较高,则一味降低价格的税后利润不一定高。比如本案实际增值率28.76%,税后净利19417.27万元就高于免征的19001.25万元。另外,不是所有项目都符合普通住宅标准。
二、通过适当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纳税筹划
近几年装修商品房的销售日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同时根据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的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点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规定,可以将原来毛坯房装修后销售,从而进行纳税筹划。
假设该企业发生装修成本共计为13800万元,因销售装修过的房产,销售收入增加13800/(1-5.025%)=14530.14万元(假设该企业在装修项目上不再赚取利润,销售收入增加部分的营业税和河道管理费由购房者承担),则按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规定可得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7286.685万元,从而少缴土地增值税8321.685-7286.685=1035万元。原因在于房屋装修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在计算“财政部规定的扣除项目”时可以加计20%,使得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具体计算见附表第四列)。
三、通过选用不同的利息支出扣除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三)中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项目之规定:“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当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该企业为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业务就是开发这个地块,所以利息支出可以全部归集在这个项目上。房地产开发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所需资金量极大,仅靠股东投入的权益资本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该企业的外方股东会筹措其投资的中国境内其他全资子公司的富余资金暂借给该企业周转,此时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如何操作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是否要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关键在于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占税法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比例。如果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比例超过5%,则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是较为有利;如果没有超过5%,则不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较为有利。
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8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1400万元,则利息支出的临界点为(28000+41400)×5%=3470万元。
假设该企业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3470万元,达到3700万元(该利息支出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且关联方之间借款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委托贷款),则按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规定可得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8252.685万元。因为利息支出能够全额计入扣除项目金额中,且金额大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使得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具体计算见附表第五列)。
假设该企业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小于3470万元,只有3000万元(该利息支出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且关联方之间借款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委托贷款),则按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规定可扣除项目金额95991.05万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124200-95991.05)×30%=8462.685万元。
因为利息支出金额小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使得扣除项目金额减少,增值额增大,反而会多缴土地增值税8462.685-8321.685=141万元[(3470万元-3000万元)×30%]。
这种情况下,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就不能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委托贷款,从而满足“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要求,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计算,可以少缴土地增值税141万元。
四、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但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纳税筹划应该具备超前意识。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应该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设计、规划到项目的施工、决算贯穿始终。例如在本案例中,由于设计方案中已确定部分房产的单套建筑面积超过了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标准,所以就无法享受“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经济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结果已经产生,企业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较重,就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妄图改变纳税结果,就会演变为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纳税筹划不能与税法相抵触。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能盲目操作,不能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减轻税收负担,这个目标的实现只能是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而且要被征税机关所认可。这也就是说,纳税筹划要具备自我保护意识,要增强法制观念,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熟练掌握有关的会计处理技巧和纳税筹划技巧。
3、其他应注意的问题。纳税筹划必须做到业务流程与税收政策结合,税收政策与筹划方法结合,筹划方法与会计处理结合。同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支出、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和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等,都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扣除。
【参考文献】
[1] 翟继光:房地产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6(4).
关键词:纳税 筹划 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