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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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尽管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2006年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国有资产的数量、分布和结构等情况,基本摸清了家底,但依旧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情况。一是未按规定设置或未完整设置账目,未按规定实行卡片登记,未定期清查资产的情况,造成账实不符;二是在国有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环节,未实行有效的登记和注销办法,与财务部门数据不衔接,造成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脱节;三是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单位未设置固定资产的岗位和配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资产清查人员对专业知识了解不够,随意性较大,把一些应该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实物未纳入,使清查数据不准确、不全面,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资源分配不公。长期以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量较大,特别是在房产和车辆等资产方面,造成了分配不公,占用不均。但一些单位随着工作职能的扩大,房屋和相关办公设备需要增加,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未能按要求进行配备,这样就造成了资产总体短缺和局部过剩的现象并存。主要是在当前国有资产总体短缺的情况下,缺少有效的整合、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
(三)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随意性较大。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上,未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按程序进行办理。特别是在处置环节,只要经单位领导批准,不通过财政部门审批直接处置,有的根本不通过拍卖的方式,低价转让或出售,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经营性的资产管理不规范,效益低下。目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主要是房产租赁,大多存在合同文本不统一,签订不规范、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大多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重视力度不够,认识存在偏差。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重钱轻物,重购轻管。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均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也建立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制度,但是执行落实不到位。大多数的单位还仅仅停留在财务部门对国有资产的收支核算上,忽视了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大多财务人员工作事务繁忙,又对固定资产的属性不了解,无法真正投入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同时单位认为国有资产大多是国家配备,无偿投入,在利用上,既不讲成本,也不讲收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监管和制度缺失。一是在资产的形成与配置环节,缺少预算的刚性约束机制,资产标准执行不到位、不彻底,缺少财政部门有效的监管,资产重复购置的现象严重;二是在资产的使用环节,目前由于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不能动态地了解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大多单位的资产使用效率较低,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导致存在大量的账外资产;三是未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内容;四是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建立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管机制。目前由于监管不到位,时常出现“监管缺位,单位越位”的现象。
(三)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清查中,配备了资产清查的管理系统,但未建立日常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在“前清后乱”的现象。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只建立了简单的手工固定资产账簿,查找起来很不方便,不能随时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财政部门从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角度,也很难动态地了解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要从节约行政成本、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角度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一是要提高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单位负责人的培训班,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的重视程度;二是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会计或统计等专业基础,又掌握国有资产知识的专业人员,以加强和充实国有资产管理的队伍,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三是在单位内部定期组织国有资产管理的培训班,强化全体职工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每个人在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一是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资产配置标准、配置办法、处置办法、闲置资产调剂共享办法、专项设备集中统一管理办法、非经营性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对外有偿使用办法等制度,以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各种资产的采购管理、审批论证、验收、核算、处置、效益分析评价和资产管理责任等制度。坚持先入库后领用、先鉴定后报废、先报废后购买的原则,规范资产管理部门的权利与责任,严格购入、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建立各部门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三是要加快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步伐,变革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国有资产核算过程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可先在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中试点计提折旧,进行成本核算,掌握资产的实际价值,便于绩效考核。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义;问题;建议
一、国有资产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作用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体现,第一,有利于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主要是为了达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新词,对收入进行合理的分配可以帮助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公共财政体制目标的实现和达成;第二,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健全体系,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资源从预算到报废的同一性;第三,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资产使用的实施监督,是实现资产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能够防止违法乱纪现象的产生,从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者的行为,保证单位内部公正廉洁的党风党纪,避免危害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行为出现,在国有资产保值的情况下增加其价值。所以,对国有资产实现科学化管理对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整顿单位内部风纪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国有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中,由于思想陈旧,管理理念落后,使得行政事业单位重钱轻物,对待固定资产时只是一味的购置,却不注重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缺乏完善的资产管理约束体制,使得内部资产管理出现不规范和混乱的行为。另外,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都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来进行购置的,并且是无偿调用的。国家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对资产的利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致使很多资产出现了严重的浪费、闲置和流失。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资产管理缺乏科学的认识,过多的进行投入和支付,形成了只要多结存就是最好政绩的片面思想。因为获得更多利益思想的驱使,很多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的获取上总是想要争取更多,对于已经下拨的资金和资产都会认为是自身独有的,认为只有在不违反大的原则基础上,可以对资金和资产进行随意支配,不受其他人或者部门的约束,认为挪用资金和使用超出原本范围都是情有可原的,没有真正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所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改变重钱轻物和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问题。
(二)缺乏规范科学的管理机构
在当前的行政事业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类属于单位的财务部门,还有一部分单位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很多省都设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自己的国有资产管理,很多省级以下的城市一般不会就设置机关事务管理局,还有一些机关事务管理局只负责本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在很多机关单位都没有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甚至是不管理。这样的管理机构的设置方式缺乏统一性规范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缺乏科学,健全的规范体系,相应的管理部门经常出现管理不足或者管理超出自身责任的现象,使得国有资产账目不清晰、不完整和不真实。
(三)管理中存在资产存量不清,账务缺乏真实性
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资产存量不清,账务不符实的现象经常存在。很多固定资产都不在账务以内,而是以账外的形式存在,很多债权类资产都名存实亡,很多账面上都是负债的情况,其实质就是单位的一些隐匿的资金或者是收益性资金,还有一些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都转入了账外的账户中,大量的资产不能进行完全回收,账面数据一直处于混乱状态,这种状况周而复始的延续下去。
(四)国有资产使用率低,资产闲置,浪费严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率低一直存在于管理体制中,也是历史遗留问题。虽然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解决,但是却不能完全克服。在行政事业单位中,都要求有良好的办公环境,领导都希望自己独占一间或者数间甚至数百平米的房间,而一般的中层领导有的也需要独自享用单间。而一些小的机关也需要配备容纳百人的会议室。除此之外,还需要配备一些小会议室、活动室、办公设备等。公务用车也要达到一定的档次,培训时也要达到宾馆化,内部装饰追求齐全,舒适、高档。为了达到这种标准,需要和财政掌管者进行“沟通”,很多陈旧设备和未达到年限的房屋都被丢弃或者不知所踪,导致大量资产浪费,没有发挥出固定资产自身的实际价值。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但是在某些地方仍然缺乏一定的漏洞。因此,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是当前工作中的关键所在。清晰、明确,全面的管理规范是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安全和完整的主要保障。完善的,科学的管理体制能够对资产管理流程和使用状况给予有效的制约,对管理过程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约束,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防止固定资产的浪费和货币资产的流失。法治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进行资产管理的主要约束机制。在当前的工作中,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落后,管理目标不明确,没有确切修订管理定额,当出现失管问题时也不能给予及时的追究。所以,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责任制度能够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除此之外,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时,财务部门必须对资产流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各个阶段进行审计,与社会舆论相结合,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同时,需要将国有资产的审计工作纳入到审计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中,做到查错纠弊,快速纠偏,保证工作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的落实管理工作。
(二)建立集约化的管理方式
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可以采用集约化的管理手段,对国有资产的产权进行集中,并将相应的经济效益划入到财政预算系统中。在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一些原有企业在表面上看是事业单位范畴,但实际上是经营性企业,其中也包含了一部分的国有资产。对于这部分的资产,可以采取有效的改革,采取一定的政策,与真正的国有资产进行集中,实现统一管理。而对于已经可以进行转型的资产,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转化,而没有达到拍卖条件的,可以纳入到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另外,在固定资产经济效益角度来看,可以从收入和支出两个部分制定相关规定,并上缴国库中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当发现资产管理中出现一些违规操作,违法乱纪的行为时,需要按照严格的惩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做到有错必纠。
(三)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时,必须具有一套规范化的管理流程,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科学化管理,这也是市场化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结果,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真正的达到资产管理的目标。首先,在资产的配置中,需要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对国有资产的购置限额进行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资产预算,并将管理责任落到部T和个人。严格避免经办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确定资产购置需求的审核标准,对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的预算进行明确的限额规定,保证资产利用的有效性;其次,可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合理的调剂,在各部门或者各单位间进行合理的调换,杜绝追求奢侈,浪费之风的盛行。如果其中不能达到合理的调剂,再考虑购买新的资产,防止资源的严重浪费和闲置。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固定资产管理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各个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针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改变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防止出现挪用公款,行为出现,创造国有资产的最大价值,更好的为公众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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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凡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2010(14).
关键词:地勘单位;资产管理;对策
1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长期形成的惯有观念,地勘单位现行的管理理念、机制、方法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改革发展要求,特别是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1.1事企双轨制加大了资产管理难度
①地勘单位在组织架构上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方式,在组织结构、产权关系、资产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分配机制等方面与现代地勘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经营及资产管理的要求。长期以来事业、企业相互牵制,事企产权不明、管理主体缺位以及人员交叉等现象,增加了资产管理的难度。②地勘单位生产经营中的资产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购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办理。这种行政管理模式不适应地勘单位市场化经营的需要,特别是野外现场施工对特种设备和安全生产设备等资产购置的灵活性受限,处置资产的自主审批权限和额度低。
1.2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弊端
地勘单位目前执行的是财政部1996年颁布的《地勘单位财务制度》、《地勘单位会计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地勘经济的发展,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如资产的计价、处置,减值,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已经不适应地勘单位对资产管理的要求,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
1.3缺乏健全的内控机制
一是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意识淡薄,重市场运作、轻经营管理,重生产管理、轻财务管理;二是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三是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确;四是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管理知识缺乏,管理手段方法落后。
1.4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资产分散管理,资产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三个环节相互脱节;二是资产无偿占用,投入产出不挂钩,配置不公平,承担的任务与占用的资产不配比;三是资产记载不完整、更新不及时、资产处置随意、长期不清理或清查流于形式,造成资产不实、家底不清。
2地勘单位资产管理对策
国有地勘单位在发展地勘经济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以资产管理为突破口,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把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作为管理重点。
2.1完善制度,构建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①实施“两条线”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地勘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要求,在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基础上,按照不同资产属性,对事业和企业资产分类管理。②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被考核单位重视并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强化和充实资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根据资产占用情况,合理确定投入产出比例、节余收益及上缴额度,加大资产投入产出考核力度,扭转被考核单位单纯为完成经营考核指标虚做收入、少摊成本及盲目投资的现象。③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无论是管资产,还是管人、管事,都应明确各自职责,不留管理盲区,加强责任认定,对因违法违纪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的资产损失,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做好责任认定工作,并追究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④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审批和报告制度。经营单位涉及矿权流转、土地使用权运作、引进资金以及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重大地质成果也应按权属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运作。⑤创新资产管理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新观念,按照地勘市场运行机制要求,推动经营管理创新、财务管理创新、资产管理创新,以价值管理、绩效评价、风险管理、战略决策为重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2夯实基础,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
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对于清理出的不良资产,依法依进行规清理;二是强化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已处置核销的尚可使用的实物资产,按照“账销案存”的办法管理,减少损失;三是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开展理财活动,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四是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从合同签订、工程结算、款项清收等各个环节建立可行有效的控制和激励措施,加强客户资信管理,加大清理和追索力度,减少应收账款新增比例;五是加强资质、地质成果、矿权、土地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盘活资源,发挥效用;六是强化项目的论证和投资管理,理顺投资实体的产权关系,规范利润分配,加强对外投资和收益的管理,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投资收益;七是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实现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动态管理;八是加强资产的购置、使用过程和结果的分析评价,通过对资产财务指标和设备管理考核指标的分析,发现资产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九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2.3强化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①强化内部审计。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以及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完善资产管理的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重点项目、重大资产等“三重一大”事项跟踪分析,建立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内部审计体系,同时,强化以资产经营责任制、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为重点的内部审计,由内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重大投资、大额资金的支付及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动态跟踪和重点监督。②是借力外部监督。转变观念,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单位经营活动开展各种审计和评价,提出改进和强化管理的建议,聘请外部监督机构参与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使监督检查贯穿到资产管理的全过程。
3结语
面对新形势,地勘单位资产管理还有许多新课题。地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行业生产经营和组织机构特点,创新管理,建立起适应时展,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效资产管理模式。
作者:李凤荣 单位:甘肃煤田地质局
参考文献:
[1]杨华.新时期下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6,(7).
[2]李银辉.浅谈加强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J].地质财会,2014,(3).
(一)强化资产配置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科学、适用、节俭的原则编制资产购置预算,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按规定的方式购置,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严禁超标准配置和重复配置资产。
(二)严格资产清查制度。各单位应当每年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好不动产产权确认和登记工作,清理和追索应收、暂付等款项,及时处理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调整账卡,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根据资产变动状况,及时录入、更新和维护资产信息,全面反映资产总量、分布和变动情况,有效实现对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二、规范资产有偿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单位将所属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事业单位利用本单位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报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同级财政、国资部门审核批准。
(二)规范有偿使用流程。对外出租(出借)资产,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选择资产使用对象,并按规定签订统一规范的合同。
(三)全面实行备案管理。各单位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应于协议或合同签订后填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登记表”,送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部门备案。本通知印发前单位已经出租(出借)的资产,也应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对合同价格明显偏低、内容不规范的出租(出借)行为,由财政、国资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督促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四)切实加强收入管理。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收入款项。
三、强化资产处置管理,防止资产损失流失。
(一)规范资产转让行为。经批准以转让方式处置国有资产,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由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转让信息,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经批准处置的废旧资产,应面向社会公布明细信息,优先公开竞价出让。
(三)创新资产处置方式。积极推广实施公物仓管理,逐步实现单位资产的集中处置。
四、健全资产监管体系,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一)落实资产监管职责。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承担任期经济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权限做好审核和审批工作;财政、国资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落实适合本地特点的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在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监管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关键词:国有林场;管理;问题建议
关于国有林场的资源资产化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也有关于理顺产权方面的界定和关系,我们可以用最有效的方案去对森林资源资产去进行评估,也可以对林场的资源资产进行一系列的核算,这样就要先了解症结所在,知道所存在的问题是什么,要怎样去应对,以下便是我觉得该引起关注的重点和问题。
一、国有林场的资源资产化关于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在森林的资源资产方面的产权问题存在些许矛盾
我们都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一个国家,都是以国家这个单位为核心的,尤其是在拥有森林、林木和林地方面,这样的主体是空泛的,也是广义和宏观的角度说的,在当下,森林资源的不断锐减和林业业绩的不断亏损以及因为林业的损失带来的相关影响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各种问题都接踵而来,更是由国家权力部门包承下来,让那些林业的负责人和法人或者是经营人都不承受任何林业的责任以及风险。一般存在的现象也都是只有法人的财产权,而没有法人关于财产权的各项义务和相关责任,特别是权力和个人的财产都不匹配,更不会出现因为个人的原因,导致森林资源资产流失的后果,这样的政府和企业分工不明了,权力、责任、义务以及利益也都是模糊的状态,造成了产权上的模棱两可,这种界定不明确的产权状况,严重的阻碍和滞后了我国国有林场资源资产管理目标的落成,同时也会把森林资源资产的成长病症化。
(二)国有的林场在森林资源方面的价值以及相应的核算存在的一般问题
1.核算的制度还不够规范化。一般的国有林场历史都有三十年到五十年之久,而核算下来的现今资产也就是最后的“林木”资产的总价值是多少,并没有作出具体的明细。国有的森林资源资产的管理上没有按照具体的成本或者是成本对象进行关于成本的归集,有的也都是简单的堆积,在一年的年末之时,一股脑的全部归到森林资产的总账簿之下,其实这就是森林资源资产的一大笔糊涂账,因为到最后根本算不出来什么是什么,得不到想要知道的明细资料,因为没有具体的数据可以考究。
2.核算时候的各个项目都不够完整化。因为核算制度还不够健全的原因,对它的核算都界定在了活的树木上面,并没有对林地资源以及森林的景观等作出具体核算。例如,那些还在生长的小树苗,也应该在考虑的范围之中,或是林地的资源资产等,把这一块的核算完全的忽略化了,这也都是属于资源资产里的,却没参与到被考虑的范围,也有些景观等同样被忽视,只把它作为观赏的存在,而没有把它考虑到它也是森林资源资产,也应该进行核算,这样的情况有些以偏概全,而且这样不完整不健全的制度和原因,也是影响和阻碍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这样不够完整化的项目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3.实物的流转和现实中的价值方面的流转并不协调。它们的价值都不能够完全的反映出实物的涨消情况。而它的表现都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把那些用于财政方面的资金都投资完成后的林业以及其生产任务都应该去提高资产的价值,以及各个财政方面资金的直接核销,一般经常常见有林场内部的林苗补贴上和培育上,特别是关于林苗的支出与核算方面。而在现实中,林苗的培育其实也是属于林场内部的经营资产,这样的情况也会致使帐和资产不相符合,也就是所说的账外资产。
另一方面,关于森林的资源资产化的核算还不到位,也不够全面具体。更是致使了森林资源的资产因为种种原因在呈减少化的趋势,例如:森林的火灾,林木的砍伐,都是导致森林资源资产减少的直接原因。
4在内部的管理等方面也是不协调的。虽然采用的是企业化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可是林业方面是多样性的存在形式,无论是从生态角度、社会角度还是经济的角度考虑,它都没有真正形式上的走入市场化的洪流之中。
5不公平交易的产生。因为在核算的时候,有些内容上并不完整,分类也都是片面的,或者并没有什么明细的分类,关于实物量和价值量上面更是不符实情,使得经常出现账面上的价格要比实际的价格低出很多,交易的时候,也就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
二、关于国有资源资产的管理若干建议,以及我们要针对这些措施进行的加强和推进步骤
产权一定要明晰,利益和分配关系上面一定要理顺清楚,把林业的经营分类化,按照林木自身的特点分清是公益林还是商品林,提高内部的管理,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的管理措施。
(一)提高经营者的认识和职业素质,强化关于国有林业资源资产的管理和执行力度
我国国有的林业资源资产化发展正在慢慢推进,国有的林场也应该对此进行新的学习,增强自己的认识,转变以往的传统观念,树立一个全新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观念,也有一个全新的价值观。尤其是在经营者们的自我意识上,毕竟我国林场本身就有很多影响发展的困境,比如说在基础设施方面还很落后,在生存环境和条件上也相对比较恶劣,经常会出现山区林地用电难和行路难这样的问题,使得经营者不愿意对此多做了解,那些专门调查和考察的人员也不愿意多花时间在这里做具体研究和分析,把责任都放在了一边,这就需要提高人们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责任感,这样才可以让其向更加良好的事态发展。
(二)理顺相应的职能,促进和提高价值量管理和实物量管理的同步。在森林资源资产的管理方面,在以价值量为核心的前提也不能忽视了实物量的关注。在实践中,人们往往只是把价值量做出了具体的估量,而忽略了实物量的考究。比如以成材的树木为例,这些成材的树木自身的价值量可以依据一些标准做出判断,而这些树木还在树苗阶段的时候也是投入了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也有一定的价值量,由于忽略了其实物量的深入考究,其体现在树木上的价值量不能充分的体现出来,这样做很影响两种管理的协调性,应该在以价值量为核心的前提之下也要抓紧实物量这一关,两手抓,两手都要稳。
(三)用评估的方式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精细的核算,从而完善了森林的资源资产化核算制度。根据所得的评估,作出具体的分类和规划,然后全部记录在册,做成让人一目了然的账簿,再根据总账簿做出相关的分账目,更是清晰明了。森林的资源资产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具体的方案,这样也便于一目了然的收集每一手资料和信息,在经营的时候,针对于不同效用和不同的种类,以及阶段化的不同都分别作出具体的分析,设一个总账簿,再按一定的分类标准设分支的账簿,分支如果想要更加的详细,也可以再设以下明细的账簿,这样,森林资源资产就会得到一个最为精确和准确的核算。
(四)森林资源并不是简单的自然资源,它是复杂的,它也和其他别的资产有所不同,在核算的作用之后,我们也要考虑到它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能记是记了,但是确是应付了事的记法,那样等于没记,记录的东西也形同虚无,因为你找不出来你想要知道的重点信息。应该去繁就简,让人容易理解,就像把“森林资源资产’设立一个总的账目,在它的下面我们可以设立几个分项目账簿,分别为“林地资产账簿”、“森林环境资产账簿”、“林木资产账簿”、“森林景观资产的账簿”这样的分账目。也可以在下面再设立分账目,这样一步步的规划,更加可以便于整理和知道关于林业资源资产的详细信息。
总结
综合上面所得到的结论,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以往传统的森林资源资产化的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发展模式了,这样新的方案和建议,可以说是新的变革,同时也是我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必然趋势和迫切需求所引发的,毕竟有不适应就会有新的变革,有发展就需要改进,关于管理国有的森林资源资产方面具有非常深远的历史影响,也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影响。(作者单位:辽宁省彰武县胜利机械林场)
参考文献:
[1]贺超;郝明;李萍;花健;关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运营体制框架的探讨[J].林业经济,201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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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兼并。鼓励企业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跨所有制兼并。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和非国有企业对资不抵债或资债相当的国有企业在承担债务、安置职工的前提下实行兼并的,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拨,其中资不抵债的,也可以土地使用权折抵,剩余土地实行无偿划拨;非国有企业对资产大于负债的国有企业实行兼并的,由兼并企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可按优惠60%?90%的比例缴纳评估确认的地价,一次缴纳有困难的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分期或分年缴纳。
二、企业破产。企业依法破产,其使用的土地资产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市、县土地管理局确认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拍卖,也可以由接收企业在安置职工的前提下实行整体收购。由接收企业整体收购的,市、县土地管理局在办理用地手续时,按成交地价出让给接收企业,由接收企业将地价款直接支付给破产企业清算组,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生产、生活。破产企业原已在市、县土地管理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
三、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改建或新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其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流转:
1.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改制的国有企业可以在改制前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然后以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国有法人股;也可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原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改制或新设立的公司,该公司在同市、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地价后,取得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2.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国家收回原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改制或新设立的公司的,可由该公司按期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支付租金。租金标准由市土地管理局依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核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土地,不作为企业法人资产,未经批准,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
3.将改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界定为国家股的,按照使用年限评估作价后,作为国家的资本金投入改制或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由市、县人民政府委托国有股权持有单位统一持有。
四、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方式流转:
1.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优惠60%?90%的比例向市、县土地管理局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地价后,取得受让土地使用权;
2.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原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改制后的企业使用,由企业按期或者按年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支付租金;
3.经批准设立国家股的,可以一定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界定为国家股,国家股由市、县人民政府委托国有股权持有单位统一持有。
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其国有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不足以抵偿债务时,其差额部分用作价后的土地使用权折抵,剩余土地仍按前款规定办理。
五、企业转产。企业使用划拨土地进行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二进一、退二进三的,继续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企业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期或者按年向市、县土地管理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企业土地置换。企业转让市区二环路以内土地使用权迁往三环路以外,以地级差价投入企业搬迁、改造的,被转让土地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在三环路以外新征建设用地,未超过原转让土地面积的部分,仍实行划拨。
七、企业“嫁接改造”。企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或折价作为投资,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实施嫁接改造组建新企业的,由原企业或改造后的合作、合资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企业缴纳出让金有困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分期或分年缴纳,也可以将缴纳的出让金返还给企业作为国家的资本金投入。
八、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国有企业连续5年以上亏损,由其他企业租赁、承包经营或委托管理,凡不变更土地权属的,继续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变更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承包企业可按优惠60%?90%的比例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地价后,取得受让土地使用权。
九、企业出租土地。企业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的出租年限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一次缴纳出让金有困难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分期或分年缴纳。
十、企业抵押土地。企业可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抵押,并向市、县土地管理局依法办理地价确认和抵押登记。抵押人不履行债务,依法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首先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向市、县土地管理局缴纳相当于出让金的款额。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问题 对策
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各领域的管理与服务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与条件保障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力的逐步增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类型和规模都在日益扩大,但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却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和意识淡薄,购置和处置缺乏规划,行政监督实施存在困难,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和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等。这些问题普遍存在的原因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产权制度还有待完善,在资产的配置、使用、流动和处置等多个环节存在审批不严,重复投入浪费,配置使用随意,流动处置不合理,资产闲置流失现象普遍等。因此,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和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作用明显,意义重大。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足,管理观念淡薄
能否对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既是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依据,也是单位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体现。长期以来,部分管理者产权意识薄弱,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传统观念依然普遍存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一般不直接产生生产性的利润和短期可见的经济效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从领导到普通员工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淡薄,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少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在岗位设置上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单位资产管理流程不规范,责任不明确,资产管理工作难以落实,管理人员缺乏主动作为的积极性。如新购的资产不及时入账,资产管理过程登记不完整,报废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后期的管理未跟进,导致资产账账、账实、账卡不相符,无法考量国有资产数量和性能状态的真实性、完整性。对资产的处置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低价评估,就地报废甚至转变为个人财物等。这种对国有资产在思想意识上的观念淡薄和行动上的不作为,致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不清,造成资产闲置和重复购买,国有资产浪费、流失十分严重。
(二)需求与实际脱节,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缺少规划
一方面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粗枝大叶,编制预算与实际需求脱轨,甚至为了单位局部利益凭空捏造数字,资产购置的盲目性、随意性现象时有发生。对需要更新和添置的固定资产缺乏计划性,一味地争取购置经费,盲目采购,采购时缺少必要的采购报批审批手续。另一方面是一些单位不严格履行法规要求,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缺乏规范意识,既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也不进行科学评估,提前报废,随意处置,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浪费,糟蹋财政资金。对购入、盘盈等增加资产不入账,对盘亏、转让、报废等处置的固定资产在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就自行入账或冲账,使国有资产管理缺少宏观控制和调配。
(三)资产使用效率低
首先,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夸大资产购置需求,为了本单位自身利益盲目扩大购置资产规模,甚至出现购置攀比的不良风气,力争超标购置,而不是立足于实际需求,罔顾国有资产购置原则和要求,造成所购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其次,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有的单位重复购置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单位确实需要但无法完成应有的采购;再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违规“公转私”和“非转经”现象依然盛行,部分单位在国有资产“公转私”后宁可让这些资产闲置,也不愿物尽其用或者让给其他真正有需求的单位,国有资产就得不到有效的利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冻结”和浪费。
(四)资产管理缺少行政监督
我国国有资产实行“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其中前两级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往往难以真正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使得资产管理的行政监督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在具体的管理环节缺少必要的行政监督。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是行政监督缺乏有效的实施手段,部分监督环节工作难以落实,造成部分监督环节缺位;其次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规避行政监督,不惜采取违规手段应付检查。如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记录不完整、甚至缺失无法查证现象并不鲜见,这给行政监督工作造成很多障碍,现实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避开行政监督,随意管理本单位的国有资产。
(五)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正规化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导与推动作用,但这些法规只是从制度和宏观层面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细则对操作层面的规定不细致,如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中的部分操作细节缺少管控。总体而言,我国尚未形成能够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体制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体系,尤其在管理绩效评价、资产处置(特别是对“非转经”和“公转私”的过程管控)等方面,需要在法规细则上进行细化与加强。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与思考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培树责任意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是提高思想认识。单位领导要首先要在意识上认识透彻,在行动上做出表率,和全体人员共同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法规精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将国有资产管理的教育、审核和监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位员工,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同员工切身利益和个人发展结合起来,严明奖惩,全员参与,培树全员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二)科学预算,落实招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科学编制预算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合理、高效、节约配置各种国有资产的重要前提;落实招标制度可实现对资产采购环节的过程监督,通过公平竞争降低财政开支,防止腐败发生。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 科学编制预算,不攀比,不浮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预算时要参考存量资产可用性情况,本着节约,实用,适用等原则进行科学预算。在资产采购环节,严格落实招标制度,降低资产采购成本,使财政资金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考核,努力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三)统筹配置, 物尽其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筹配置与管理,建立科学可行的资产绩效评价体制,统筹配置, 物尽其用,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在资产使用环节,可以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采取资产横向调剂、交流协作等方式使资产的价值得以充分利用,从管理层面形成资产横向交流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交流平台;在监管环节,建立资产利用定期巡检制度、评估奖惩制度,对少数单位“购置即闲置”等违规做法进行处理,奖励资产利用先进单位和个人;在资产处置环节,重点加强对低价处置,就地报废的监管,建立更严谨的报废审核制度,杜绝将尚有较高使用价值的资产报废或低价处置。统筹配置,物尽其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立足自身,全程管控,搞好内部监督审计
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立足自身,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文件记录,明确要求,形成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遵,违规追究。在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做到全过程的审批、记录、监督管理,进行全程管控,通过不定期检查,层层把关,搞好内部监督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单位内控程序。
(五)健全机制,完善法律法规,达到标本兼治
整体而言,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因缺少相应的执行措施和配套支持政策,导致这些法律法规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体现,尤其资产全过程监督管理、横向资产交流以及奖惩机制等方面,缺少可行性细则和执行依据。主管部门从外部加强法规建设及细则制定,单位从内部强化管理流程和执行细则,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开展细节管理、全程管理、综合管理,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问题达到标本兼治。
三、结束语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水平,节约财政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其他行业的全面健康发展。本文在分析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梳理问题,思考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建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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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倪杰.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水利财会2008 年第2 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 成因分析 改进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1.管理意识淡薄,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 资产管理重钱轻物, 重购置轻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没有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 造成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不规范。同时,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购置和无偿调入, 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拨款使用和资产的利用效率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导致部分资产闲置, 甚至浪费和流失。
2.资产财务核算不及时、不全面
资产账簿、卡片设立不一, 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 部分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办理报批手续并未及时入账。对部分借出款项, 防范风险意识不强, 催收机制不健全, 形成长期挂账。
3.资产配置不合理
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以及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的随意购置现象和重复购置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任务量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协调,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水平不均。
4.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重复购置严重,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结果导致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资产闲置现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其中在固定资产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
5.资产流失严重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所导致的资产流失;因流动资产管理不善引发的资产流失;无形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资产流失;决策失误造成无效资产增加导致的资产隐性流失;账外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二是管理职责不清、职能交叉;三是“条、块分割”造成管理脱节;四是观念认识上有偏差。
2.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财政预算软约束,财产配备无标准,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性以及缺乏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财产购置方面较为严重的浪费甚至腐败;二是由于缺乏严格的、规范的、先进的管理手段,导致资产使用效率普遍较低;三是由于缺乏规范的资产处置程序,导致处置过程的随意性与资产浪费及流失。
3.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是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簿设置不齐全,帐外资产数量大,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现象严重;二是国有资产监督不到位;三是“非转经”国有资产产权虚置,管理缺位;四是管理队伍不整齐,有逐渐萎缩之势;五是管理执法不严格,尽管国家《刑法》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流失有罪,要给责任人刑事处罚的法律条文,但国有资产流失一直很严重,绝大多数责任人却很少受到应有的处罚。
三、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一是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单位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 这是解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二是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会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是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基础。三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制约”。因此, 不论单位大小, 应明确分工, 确定岗位职责和权限, 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应予分离, 做到管账的不管物, 管物的不管账。这样, 才能使财物保管人员的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到实处, 形成完整的监控体系。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一是健全资产购置登记制度, 实行源头控制。单位需要购置财产时, 要事先写出申请,做出预算, 依据上级的批准文件进行购置。对控购商品,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单位无论通过何种途径,都应登记入账和填制实物卡片, 不得形成账外资产。二是完善报废、报损、出售等申报制度。国有资产需要报废、报损、出售时, 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业务规程的规定。由使用单位负责填制资产报废、报损、出售申报表, 提供有关资料, 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同意批准。申报单位凭批复文件调整或冲销有关科目。资产的出售、出让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的, 应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的形式公开处置。资产处置收入需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三是建立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清查制度。为切实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对于各类固定资产, 每年年终前要全面清点一次。清点时,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参加, 根据实存数和账面数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反映盘点清查结果, 对清查损益应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费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相应调整账面数额, 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四是建立固定资产调拨制度。固定资产调拨分有偿调拨和无偿调拨两种,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工负责办理。无论哪种调拨, 都应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五是建立固定资产出借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外借, 如有特殊情况, 借出固定资产, 要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固定资产在借出和归还时, 应由借出和借用单位共同检验。工作人员调动应清退借用公物, 不得擅自带走或转让原使用的公物。六是贵重、可移动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对单位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可移动固定资产列出具体的固定资产类别、品名, 指定专人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单价、金额、保管责任人等, 对登记的具体事项定期或至少一年公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