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7:19:4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经济损失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雷电灾害损失统计
1雷击造成的人员损失
图5给出了2001~2010年全市因雷击导致人员伤亡的统计。韶关市平均每年因雷击而导致人员伤亡7.7人,其中2004、2006、2008年的伤亡人数均超过10人,呈3峰双谷型。虽然近几年雷电灾害呈下降趋势,但是造成的人员伤亡却没有减少,这也反映了当地居民的防雷意识和知识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在对韶关的雷灾统计过程中发现,因雷击导致死亡或受伤的地点多在户外,多数发生在农田和旷野。所以,人们应该加强对雷电灾害的警惕,在雷暴天气时尽量不到农田和空旷地方活动。
1)雷电灾害经济损失。图6给出了韶关全市每年雷电灾害经济损失的统计,2001~2010年全市平均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379.1万元。其中2003年4月13日南雄市遭受大雷暴袭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对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除2003和2006年因雷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比较严重外,最近几年经济损失相对比较平稳且略有降低,但因雷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还是比较庞大,进一步加强防雷措施对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2)遭受雷电灾害的对象分布。遭受雷击的对象包括人、建筑物、供电系统、电子电器设备共4类,对2001~2010年这4类对象遭受雷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电子电器设备的雷击事故最多,占总数的50%;其次是供电故障,占43%;人身事故和建筑物受损情况分别为5%、2%。由此可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不仅要做好建筑物的防直击雷工作,还要做好雷电波入侵和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电子电器设备和电力设备遭受雷击的概率。
防雷减灾对策
1)韶关各县市属于强雷区,更要重视推广防雷科普工作,以通俗易懂的文字或图片作为教材,通过气象电子显示屏或新闻媒体等作为载体,向广大市民宣传防雷科普知识。
2)为从源头上消除雷击隐患,新建、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要严格执行图纸审核、跟踪检测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新建、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安装和施工质量。
3)加强防雷资质管理严禁无证、挂靠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我国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另一方面也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因危险化学品而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这给化工企业以及社会经济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因此不断探索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已经成为化工行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概述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通过危险化学品自身所具备的特点可知,如果对其管理稍有不慎就很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并且还会给化工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的数据调查,我国在近年来因危险化学品而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频率较高,而且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也越来越严重,其中1997年在北京的东方化工厂就发生一起较为严重的火灾事故,这次事故造成了9人死亡,多人受伤,而且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几亿元人民币。而2005年山东石大科技也出现了因液化气球罐泄漏而发生了一起损失惨重的火灾爆炸事故,这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较大。还有2005年8月在天津瑞海公司和滨源化学有限公司也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这两次事故和以前相比,伤亡人数以及经济损失都远远高于以前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这些危险化学品在现实生产、储存以及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也引发了化工行业的反思。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的探讨已经成为当下化工行业工作的重中之重[1]。
2.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危害分析
火灾和爆炸事故会带来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控制管理,不断降低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几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对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的调查分析,总结了以下几个预防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意义。
2.1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
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将会对周围的工作人员以及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一方面火灾爆炸事故会直接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因爆炸而导致很多碎片瞬间喷出,这就很容易给周围人们带来致命伤害。同时危险化学品在发生火灾爆炸之后大量的灰尘弥散在空气中,这些灰尘被人们吸入就会影响健康,如果危险化学品在火灾爆炸中产生了有毒气体,这对人们的生命健康损害将会更大。
2.2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
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不仅仅会这给化工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周边的建筑设施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社会财富的损失,如果影响范围过大就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火灾爆炸事故还会给人们带来心理阴影,从而影响人们在今后的工作,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化工企业经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也不利于化工行业吸引高素质人才,从而严重制约化工行业的发展进步,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
2.3严重污染自然生态环境
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会给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其中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灰尘会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呼吸;其次,很多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就会导致这些危害性较大的气体泄漏到空气中,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最后,火灾爆炸事故也会造成很多有毒有害的化学品直接渗漏,这不仅会严重污染当地的土壤,而且还会污染地下水[2]。
3.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分析
危险化学品在当下火灾爆炸事故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诱因,并且其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将会更加严重,这主要是因为危险化学品本身就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特性,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也会带来更大的损失。为了更好地预防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笔者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及依靠自身多年来经验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预防措施。
3.1制定科学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应该保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措施得到严格的执行,这就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时应该落实相关的管理责任,并且应该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具体流程,以及明确规定在危险化学品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此外管理制度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定期巡查的内容、人员、时间等事项,这样可以保证定期巡查制度能够得到具体落实,从而提高化工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水平。
3.2加强装置设备的控制与管理
危险化学品在储运过程中都离不开相应的装置和设备,因此装置设备的质量以及工作性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化工企业必须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配套装置和设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设备出现老化以及安全运行方面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应该及时的进行设备的更换或修理,以提高化工设备或装置的工作性能,防止出现危险化学品情况的发生。同时还应该根据危险化学品物理化学特性的不同选择不同材质的装置或设备,以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3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并且专业化程度较高,这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化工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还可以鼓励工作人员之间交流沟通,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今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质量水平,同时还应该培养员工的细致、耐心等工作品质,因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容一点疏忽大意。
3.4提高安全设施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化工企业应该加强现代科技的应用,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自动化、智能化安全设施,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几率。一旦出现安全隐患,智能化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从而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有利于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在产生安全警报后系统又会自动切断相关的作业,这就能够有效防止火灾爆炸事故范围的扩大,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3]。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其危险系数高,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这就需要针对化学品的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储存和运输方案,并且应该保证储运设备的工作性能。同时应该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加强对化学品安全隐患因素的控制和管理,并且制定实际可行的规章制度,以更好的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史方敏.化学品、油品码头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浅析[J].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4:5-8.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生态承载力逐渐成为一种测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法,本文通过介绍生态承载力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计算了2003-2009年天津市的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分析了天津市可持续发展状况。并运用灰色关联度理论研究了生态承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之间的定量关系,进一步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天津市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城市可持续发展 生态承载力 生态足迹 灰色关联度 天津市
问题的提出
城市是人类活动的中心、聚居的场所,是人类有目的、有计划地利用自然环境而创造出来的高度人工化的生存环境,它是受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地域综合体。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在感受到城市化所带来的巨大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时,也给城市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最新情况,1/5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影响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断面劣于水环境类v类标准,失去使用功能;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一些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减弱,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周建,2007)。由于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恶性循环,引发的经济损失十分惊人。据2007年9月民政部的消息,全国受灾人口约为4016.5万人,其中死亡人数49人,失踪人口23人,安置28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1.1亿亩,绝收1626万亩,因自然灾难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14.7亿元。如此脆弱的生态环境条件,何以支撑中国规模巨大的城市化进程,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不得不集中全部精力加以应对的城市发展问题。
天津作为一个人口超过千万的特大型城市,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天津市2005到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指出,在未来15年,把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然而从天津的资源与环境条件看,今后城市发展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将面临人口集聚和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紧缺等突出问题,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紧缺及要求逐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研究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迫在眉睫,开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测量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实现社会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是十分必要的。
城市可持续发展
目前关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有很多种,国内外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Qnishi T(2007)和Water(2005)从资源角度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进行了深入讨论,着重说明了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程度间的平衡原则;Haughton G(2006)从环境角度定义城市可持续发展,指出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必须利用环境生态规律来解决城市问题;Nijkamp(1998)从经济角度定义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进行了深入讨论。
单纯从某一角度来定义城市可持续发展概念具有片面性,不仅不利于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深刻内涵,而且也不利于对城市可持续发展进行综合性和系统性研究。
城市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观,它指城市环境、经济与社会持久、相协调的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在保证城市经济效益和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能源和其它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使之既满足当代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又能满足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热提·涂尔逊等,1998)。
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国家乃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落脚点,因此必须有一种有效的方法来测度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程度。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的经济活动规模保持在其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吉喜,2001),因此,如何对城市生态承载力进行科学测度,明确资源的供需态势,环境的纳污能力以及人类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程度,人类活动是否在生态承载力限度之内,以及如何调控人类活动使之在此限度之内,就具有了重要的研究意义。目前测度生态承载力的方法有能值分析法、物质流分析法、自然植被净第一性生产力估测法、生态足迹法等。本文以天津市为研究区域,以2003-2010年该市的统计年鉴为数据源,采用生态足迹法(ecological footprint)计算了本区该时间序列内的生态承载力,并分析了其可持续发展的状况。
考虑到社会经济因素指标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文用生态承载力来度量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较长时间内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承载力影响的动态分析,来研究天津市可持续发展状况。本文应用灰色关联度模型来计算生态承载力与社会经济指标的关联度,以天津市2003-2009年人均生态承载力(Y)作为被解释变量,综合了以往相关研究,根据现有资料,再结合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选取农业、工业、物流业、建筑业、旅游业、生活水平、能耗、人口八个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其中,农业用粮食产量(X1)来代表、工业用工业生产总值(X2)来代表、物流业用货物运输量(X3)来代表、建筑业用建筑面积(X4)来代表、旅游业用接待入境旅游人数(X5)来代表、生活水平用最终消费支出(X6)来代表、能耗用万元生产总值能耗(X7)来代表、人口用人口自然增长率(X8)来代表。
关键词:医院;财务风险;成因;防范措施
在我国社会经济制度不断改革的基础上,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财务管理都逐渐走向独立,从侧面反映出在医院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的愈发激烈。同时医院在运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程度也在不断增加,医院必须深入探究自身财务风险存在的原因,财务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最大程度的降低财务风险带来损失。
一、医院财务风险概述
医院的财务风险是指医院在参与各种财务活动的时候,因为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财务收支情况与预期的财务收益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医院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所提医院必须对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且找到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采取合理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财务风险预防机制,最大程度的降低财务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医院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财务人员缺乏管理理念、缺乏风险意识
从目前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构成来看,很多管理人员不能做到专岗专职,很多财务管理人员忙于事务性工作。严重的缺乏风险意识。另外很多财务会计难以实现向管理会计转变,容易在财务管理操作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漏洞,诱发财务风险。其次,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有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的效率,很多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工作只为应付领导,没有对财务风险进行防范的意识,导致财务运行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最后,很多医院沿袭传统的医院财务管理模式,没有根据市场动态的变化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革。
(二)负债经营,容易诱发医院财务风险
很多医院盲目建设发展,搞基建、买设备、扩张床位等,但是没有财政支持,只能通过货款扩建医院应该硬件规模,形成负债严重的格局。医院负有到期偿还本金的法定责任。如果医院用负债进行的发展建设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率,或者整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就会造成资本收益率大幅度下降,而且还会使医院经营面临无力偿债的风险,诱发医院财务风险。其次,医院发扬救死扶伤的宗旨,收治了大量“三无”人员,这类费用造成大量死账呆账,致使医院财务收支失衡,导致财务亏损,也是形成财务风险的一个因素。
三、医院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首先,医院应该选取具有专业财经、会计专业知识的人才担任财务的管理工作,保证其素质技能够使用当前社会经济环境下的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医院要对在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培训,不断的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应变能力,预警财务风险,避免医院重大的财务损失。
(二)优化医院的资本结构
市场经济环境下,医院根据自己的经营需求开展相关的理财活动已经是普遍化的现象,所以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明确医院资金来源渠道和资本的结构,对资金结构编制的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医院也要加强普及财务理财管理的知识,为医院的财务管理提供安全保障。医院要明确自身的流动性资产,保持良好的资产流动性,提高医院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建设
现阶段,医院财务管理要根据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运行情况,建立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并能够促进自身发展的内部财务管控。内部控制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医院结合内外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传统的管理制度进行改善和创新,公开透明内部资金的收支明细,增强资金安排的合理性。以市场价值为导向,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事前监督,确保各项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财务预算体系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医院应该完善财务预算体系,加强对内部财务的管理。以社会利益为立足点,建立健全自身的财务预算体系,保证其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科学有序的展开。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医院管理逐渐走向独立经营,医院的财务管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导致医院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隐患。医院必须对潜在的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归纳总结,加强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建设;优化医院的投资管理和资本结构;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财务风险预防机制,有效的防范财务风险,最大程度的降低财务风险带来损失。
作者:申少君 单位:桂林市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被害人;刑事诉讼;刑事权利;刑事补偿权
[中图分类号]D9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2)03-0062-05
一、刑事被害人的定义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这一规定将刑事被害人列为当事人,扩大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这对于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机关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将被害人界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人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本文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并因此而参加刑事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这些人包括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反诉人。
二、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理应由犯罪人进行赔偿,但是在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或者刑事案件结束后,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损失的,法律并不支持精神损害损失的赔偿。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被告人实际上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比如没有个人财产的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时,或者没有生活收入来源的被告人,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经济赔偿能力,指望这些被告人予以赔偿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会出现在刑事案件中部分刑事被害人根本就得不到任何的经济赔偿,或者所得的经济赔偿微乎其微,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予以保障的情况。如在全国引起轰动的马加爵案件中,四位被害人中有三位被害人的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随后对马加爵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虽然已经确认了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不能保障被告人有能力赔偿被害人遭受到的全部物质损害。根据法庭调查的结果,马加爵的个人财产只有一台电脑,而他的家人则明确表示没有经济能力代为赔偿。再诸如邱兴华杀人案件、“3?14”案件等中的被害人,基本上是无法从被告人那里得到实际赔偿的。这样的案件绝非少数。《中国法律年鉴》的数据表明,中国每年大约有70万~80万被害人根本无法从被告人那里获得任何的经济赔偿。这样的法律后果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可想而知:被害人因为无法从被告人那里得到实际的经济赔偿,由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后只能由被害人自己承担,有些被害人及其家庭甚至会因此陷入贫困,成为急需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体。更令人担心的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得到经济赔偿,容易引发被害人对法律尊严、公正原则的怀疑,进而使得被害人的社会心理发生扭曲,产生对社会、对法律的失望,甚至产生报复被告人及其亲属的非正常心理,产生与社会为敌的性格。如果被害人将其心理状态付诸实际行动,给国家和社会所带来的后果可以说是无法预料的。
对诸如此类的问题,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那就是建立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那些不能从被告人那里得到经济赔偿的被害人给予国家刑事经济补偿,对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等至关重要。
三、刑事被害人获得国家刑事补偿权的依据
(一)获得国家刑事补偿权是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获得国家刑事补偿权是指对因犯罪行为侵害而遭受重大损害的被害人,在没有获得被告人的赔偿或者赔偿不足时,通过法定的程序,依法从国家获得适当经济救济的权利。该权利获得的前提在于被害人遭受非法侵害而被告人不能赔偿或者赔偿能力明显不足。这种情况下,依法给予被害人一定的公共救助,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遭受侵害的合法权益。
(二)获得国家刑事补偿权是国家应承担的责任所在
因为从国家职能上来看,国家本身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拥有强大的暴力工具的国家就应当承担惩罚犯罪的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因此,当犯罪行为发生后,国家一方面以公权力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当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在经济损失上不能得到有效赔偿或者不能得到赔偿时,国家就应当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的补偿,以救助被害人困顿的生活,维护被害人的基本生活秩序。同时,国家有责任创造一个不受犯罪侵害的社会经济环境与秩序,并努力恢复被侵害的社会经济环境。
(三)获得国家刑事补偿权源于国家保障人权的目的
国家在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情形下,理应对刑事被害人无法获得弥补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国家的这种责任源于其保障人权的目的。保障人权是民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重要任务之一,当公民受到其他公民和组织的侵害时,国家有责任使其得到赔偿并依法对侵权人予以惩罚。[1]如果被害人无法从被告人那里获得应有的经济赔偿,也无法得到来自国家的刑事补偿,那么法律的尊严、民主、公平、正义和秩序等作为法律最基本理念的价值观将难以令人信服。
关键词:恢复重建;人力资源;产业结构;灾区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9-0124-03
引言
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是中国近几十年时间里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四川、甘肃和陕西省的51个县(市、区)受灾,社会经济的各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负面影响较大,人力资源受损,产能被破坏,整体区域资源结构发生改变,但积极的来看,一些落后的产能被淘汰,灾区也将在创伤中获得新生。
一些学者对于灾后社会经济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灾害社会学和灾害经济学两个大研究领域。灾害社会学是从社会学中延伸出来,国内社会灾害学奠基人之一王子平先生,在其主编的《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研究》一文中翔实地介绍了唐山人在地震后种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而灾害社会学灾害经济学从最初的简单层次的预防,如综合的灾害保险体系比政府直接补偿对经济发展更加有利(Kunreuther,1984)[1],到直接经济损失研究指出商业中断损失在量上足以相当于直接财产损害(Tierney,2007)[2],直至灾害风险损失通过交互式传递而产生的区域影响,运用社会核算矩阵模型估计出灾害对区域经济的影响(Cole,2002)[3]。本文从经济损失和区域影响的角度出发以人力资源和产业结构变化为主探讨汶川地震对灾区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地震对灾区社会经济的影响
地震发生前,据2007年三省的统计公报,四川省全省生产总值10 5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增速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最快的一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2 69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陕西生产总值5 369.85 亿元,比上年增长14.4%。这些数据表明震前四川、甘肃及陕西三省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整体较好,那么地震发生后,就对人力资源、经济增长总体以及产业结构这三个大方面讨论关于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做好灾后的重建工作,促进产业发展,激发经济活力,人力资源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震后人力资源的数量、结构和心理都有所改变,把握好这些变化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于今后的人力资源开发以及灾后的重建工作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1.数量。据民政部报道,截至2008年8月14日12时,在地震中遇难69 225人,受伤374 640人,失踪17 939人。重大的人员伤亡使劳动力的数量减少,那么震区的人力资源数量也不可避免地遭受损失(如表1)。以两个时间点的就业人员的数量来对人力资源的数量变化进行考察,数据来源于各省对外公布的统计资料。
四川省在2008年6月末就业人员为4 702万人,结合以上数据可知在地震刚发生后,就业人员的数量减少,而且地震中的重大人员伤亡也使就业人员中伤残人士的比例加大了,这使得灾区的人力资本和就业能力有所下降。但随着全国人力、物力、财力不断的向灾区涌进,恢复重建工作的不断的深入,各工作岗位的人力需求加之省外的劳动力向本省回流,虽然有部分的人以不同的方式转移到外地就业[4],2008年末就业人员的数量总体比上年增加500万余人。
2.结构。以三次产业进行的就业人员的的结构划分(如表2所示) 。
从按三次产业划分的就业人员数目来看,三省的变化趋势相同,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都有所增加而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在减少,特别是第三产业这种服务类的行业,除受到2008年末全球金融危机的大部分影响,地震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仅从地震的影响这方面说明规划、建筑、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等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存在着人员缺口,需要这些方面的专业人才。
3.心理。地震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巨大影响,无助、悲伤、压抑、惶恐不安……这些都在需要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来帮助灾民抚慰心灵,努力振作,重拾希望,再建家园。心理上的消极因素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而对于心理的开发与维护成为了人力资源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一旦将心理的消极因素转换成为积极因素不仅有利于个人摆脱心理阴影,燃起生活新的希望还有助于人力资源资本的提升。
(二)对经济增长总体影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00 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0%,增速比上年回落4个百分点。并据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的统计公报显示,初步核算,2008年四川省生产总值12 506.3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上年回落4.7个百分点。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3 176.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增速比上年回落2个百分点。陕西生产总值6 851.32 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增速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具体(如表3所示):
总体来看,全国国民经济还是保持持续增长的势态,但是比上年增长率较2007年度的有所下降,从产业结构的变化来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增速分别回落了4.1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还是受到2008年初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连带冲击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地震影响的是“存量”,而GDP是一个流量,地震的发生会中止某些行业的生产运营,但随着灾后重建工作的进行,会有新的投入和支持,因而对全国国民经济影响不大。就受灾三省来看,四川、陕西两省的二三产业增速都大幅下降,主要是受到此次地震的影响,而陕西省的情况相对较好一些。综合以上可以看到,汶川地震虽然对灾区经济总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对整个国民经济来说影响不大。
(三)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处于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生物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储量较大,部分地区已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震前四川的39个县(市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生产总值占全省的1/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的1/1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0.9∶46.9∶32.2。拥有比较丰富的矿产、森林、草场湿地和旅游文化资源,是四川优质粮食、油料、生猪、特色经济作物和水产品的主产区,工业基础好,旅游产业发达,知名旅游景区密集。但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经济基础及区位条件差异较大。成德绵区域经济较发达,是中国西部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而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水平较低。
震前甘肃、陕西的12个县(区)在全省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不大,基本是以农业为主,工业多为中小企业。甘肃的8个县(区)是全省中药材、冬播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的主产区。陕西的4个县(区)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这些区域的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等在此次地震中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1.农业。受损粮食作物16.08万公顷,经济作物15.85万公顷,畜牧业、渔业也受到严重损失。具体(如表4所示)。
2.制造业。受灾工业企业12 490家,其中四川10 849家,甘肃759家,陕西882家。受损厂房5 093万平方米,受损设备37万台(套)。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损失较大,近90家磷矿和磷化工企业停产,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电子信息产业也受到严重影响。
3.建筑业。汶川地震倒塌房屋680万间,受损房屋2 300余万间,还有部分城镇几乎夷为平地,这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无疑是个重创,不仅要处理产生的近5亿的建筑垃圾,还要对今后的房屋等各建筑物的构造重新布局,以适应抗震妨害的需要并挽回民众对建筑业者的信心。
4.旅游业。四川内的旅游景区、旅游接待企业、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损坏严重。361个景区基础设施和景观受损,全省旅行社和景区几乎全部停止运营,从业人员大量失业,酒店平均入住率不到20%,灾后全省旅游市场需求急剧下降。甘肃规划区与震中毗邻的陇南市、甘南州的部分景区及旅游设施遭到严重损毁,关闭景区25处。陕西规划区旅游基础设施和景观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5.文化产业。四川文化产业受损严重,涉及演出展览、文化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对外文化贸易等多个行业。部分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文化基础设施、文化市场服务场所遭到严重破坏,受损文化机构3 990个。
尽管各产业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但从积极方面考虑,震后的灾区在经历创伤的同时也将获得新生,旧的落后产能将被淘汰,重新规划后的产业结构整体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同时,保留的必要的震后遗址也将作为新的旅游资源,既是作为对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纪念也让人们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6.今后可能的变动趋势。总体来看,地震改变了区域资源环境结构,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次生灾害隐患增多,灾害治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受灾区农田、工业企业、旅游景区和基础设施损毁严重,部分地区产业发展环境恶化,对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造成较大影响。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指导思想下,在日后的三省的重建过程中:(1)农业。在保障基本耕地数目的同时,发展现代化农业,引入高科技农业,将原有以农业为主业的地区扩大优势化,使农业成为低投入,高回报的高效性产业。(2)制造业。在恢复的同时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建筑业,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生产复合材料、轻质材料、工程结构制品、复合墙体、再生混凝土等建材,用于灾区重建家园时建房、铺路,此次地震也使抗震性能成为建筑业重点考虑的因素,新型抗震建筑将成为今后的主流。(3)旅游业。在建设恢复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将地震遗址也纳入旅游规划区,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同时,根据所在规划区位置的不同规划新型旅游路线,特别是四川省,旅游占全省GDP的10%以上,旅游业将是在基本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帮助四川恢复发展提高最直接也是最快的方式。(4)文化产业。要抢救修复灾区文物和文化典籍,抢救和保护具有民族特色和纪念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对于羌族文化,在这次地震中受损严重,需要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修复受损严重的羌族文物。并且随着人们文化需求的增加,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及与人们所需相适应的新的文化产业格局也将形成。
二、措施及建议
在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建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各相关政策。(1)财政政策。各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市县区积极争取各省的财政支持,同时争取市内各级地方财政分担相应比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另外,考虑特殊债券发行或特殊福利彩票发行,弥补建设资金不足。(2)税费政策。为使企业恢复生产,支持城乡住房建设,促进就业,应予以一定税收优惠政策。(3)金融政策。从金融中介、金融市场等方面入手,争取宽松的金融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4)土地政策。对灾后恢复用地、搬迁用地采取特殊的支持政策,节约集约的使用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对口支援。为了加快灾区震后重建,中央决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配备力量,组织19个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重灾县(市)和甘肃、陕西两省受灾地区。(6)产业政策。重振旅游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支持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促进商贸交流,落后淘汰产能。此外,西三角经济圈的提出和构建,对灾区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又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西三角经济圈以重庆、成都、西安为主,目标是将其成为中国经济的第四增长极,进而带动西部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2009年7月9日川、陕、渝三省市工商联主席在重庆已共同签署了《关于联合助推“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西三角经济圈的构建开始正式进行。西三角主要是联合做好区域发展规划,突出各自特点,在区域内实现优势互补,合理分工,联动发展。受灾的地区大部分也位于该规划区域内,因而,结合经济圈的规划灾区的恢复发展可进一步得到提高。
那么今后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为主,按照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划分为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三种类型的重建区域,适宜重建区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灾害风险较小,适宜在原地重建县城、乡镇,可以较大规模集聚人口,并全面发展各类产业的区域;适度重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灾害风险较大,在控制规模前提下可以适度在原地重建县城、乡镇,适度集聚人口和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生态重建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很低,灾害风险很大,生态功能重要,建设用地严重匮乏,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代价极大,不适宜在原地重建城镇并较大规模集聚人口,以保护和修复生态为主的区域,以此在各划分区域的基础上合理的发展各产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灾害应急体系的完善,加强城乡避难场所建设,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加强危机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灾害应急能力水平。总之,整个灾后社会经济的恢复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来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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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广达(1961-),男,江苏南京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高级审计师
摘要:本文依据环境经济学物质平衡理论的概念框架,以污染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为指导,研究上游河流水污染引发下游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成本和事故技术等级关联系数,进而提出以公平和可持续的价值补偿标准为基础的经济补偿模型及其运作机制,为环境会计的相关计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河流水污染 环境保护 价值补偿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地域辽阔,河湖众多,天然河床水资源丰富,为国民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但相对于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的需要而言,我国又是一个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每年向河流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引发众多污染事故和诉讼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上下游河流被超标排放,破坏了自然的吸纳涵量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及经济增长的平衡,尤其对沿河流域的工业、农业、渔业和旅游业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河流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也是自然生态中的基础性要素,决定着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没有条件改变产业结构的情况下,必须应用一定的方法建立相应管理和制约机制,对现有河流进行治理和保护。否则,河流水资源破坏的恶果,不仅会直接导致河流天然水体的净化能力及自我修复能力降低,而且会影响沿河生态产业链脱节和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并给沿河地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乃至国民经济发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对自然河流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开发,并同治理和保护有机结合,以保持其可持续性利用。环境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经济问题。运用经济手段、价值形式和市场机制,建立可持续的上下游河流污染价值补偿机制,为政府制定相关环保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以发挥河流水资源为人民生产和生活造福功能。可持续的上下游河流污染价值补偿机制研究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可持续的上下游河流污染的经济补偿机制,为政府制定相关环保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对这项研究工作的重视,其作用主要在于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增强人们对环境经济学理论的认识,启发政府在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方面的新思路,完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规章制度,构建用市场手段对污染损失公平、合理的负担机制,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
二、河流污染补偿机制研究现状分析
上下游河流污染补偿机制是世界各国长期以来必须解决的环境问题,外部性导致沿河领域企业向河流排放大量污染,给河流所在地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更是如此,国家每年要花巨额资金进行污染治理,成本高效益低,其主要原因在于河流污染补偿机制不尽完善。基于福利经济学的公平和效率的基本理论,西方经济学家庇古主张建立市场调节机制,科斯主张建立市场试图用经济方法来解决“外部性”问题。上世纪70年代国际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DECE)提出并推荐了环境“污染者付费原则”(PPP),目前中外许多国家和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包括水污染排放管理和控制的环境经济政策,如废水排放费、排污收费和可交易的废水排放许可证等,而在环境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从来也没有停止。
但上述对环境经济理论研究成果比较原则,环境政策规定比较宽泛,技术性过强,操作性较弱,针对性较差,其污染补偿措施和标准难以体现公平和效率,并缺少对河流水资源进行合理保护和利用。尽管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有一些临时性的制度及措施,但大都缺乏政策统一性,在操作层面上也存在许多限制;因为目前象我国政府环保部门排污收费政策和有限的收费标准,根本补偿不了日益增加的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而有政府或受害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和不应负担的污染治理费用。而地源广阔的南方和北方河网分布的差异性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又很明显。为此,必须基于我国现实情况,在不改变现有排污基本收费政策的前提下,构建适于中国国情的上下游河流水污染价值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这是当代环保主义者,包括从事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定人、理论研究者和具体执行人应有的正确而又明智的选择。
三、河流污染补偿机制主要内容
(一)河流污染补偿机制内容构成 第一,理论依据。上下游河流污染补偿机制研究属于继起性研究,其理论启示源于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旧福利经济学和新福利经济学家帕雷托效率和公平理论。而上世纪西方经济学家庇古主张通过建立调节市场机制,科斯主张建立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思想,成为研究的直接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应当深化对这些理论的进一步认识,本着“谁污染谁负担,谁损失谁收益”的环境管理原则,建立河流水污染“公平和可持续的价值补偿”理论框架和负担标准,构造符合中国国情的河流上下游污染补偿机制。第二,技术标准和价值标准。基于上述理论的支持,本文研究的重点应集中在确定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河流水污染价值补偿标准上,运用经济技术方法和化学分析方法,设计出包括超标排污量、污染事故等级、超标排污量与污染事故相关等级系数等在内的环境技术标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和会计学的方法,设计出被污染企业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等级、经济损失等级与污染事故相关等级系数等在内的价值标准。第三,补偿价值标准。在上述技术标准和价值标准研究的基础上,还应当通过实地调研和实证研究,经过统计分析与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对污染事故等级和经济损失程度的影响因素,设计出污染价值补偿标准,最终构建污染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级相关程度的价值补偿距阵模型。第四,价值补偿机制实现的相关支持系统。要使上下游河流水污染价值补偿机制建立并有效实施,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为此,在内容研究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思考和设计出对建立和实施这一补偿机制的相关支持系统,如政策制定、操作程序和方法、补偿形式、补偿原则以及必要措施保障和实现条件等,这是研究深入和实现真正运作并达到其成效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技术与经济指标的建立 本文建立如下方面的指标:技术指标、价值指标、经济指标。与此同时,建立与之相应的反映和考核一般指标的具体指标,见(表1)。
四、河流污染补偿机制数理模型的构建
笔者认为,公平和可持续的河流上下游污染补偿机制模型的构建,应当以资源稀缺为前提条件,以公平补偿和发展可持续性为目标和衡量标准。这里的公平是指能使外部不经济性问题的解决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体现污染者负担原则,并实现污染补偿的帕雷托效应。这里的发展可持续性是指在维护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状况下,社会经济发展或企业生产经营的始终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状态,并使财富最大化。为此,本文从价值补偿两因素加以考虑:污染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污染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决定价值补偿标准,两者的互动引致不同的补偿标准。但价值补偿标准又反作用价值补偿两因素。研究补偿标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补偿价值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决定因素。
如何确定补偿标准呢。综合评判的依据是综合决策的数学模型。本文试图建立多级综合
评价模型从理论上来解决上下游河流污染经济赔偿问题。如(图1)所示。
据有关资料,U1U2的权重分配为A=(a7a8);于是,二级综合评判B=A・R=(b5 b6 b7 b8);据最大隶属原则,确定价值赔偿的具体等级或补偿标准,见(表2)。
上述补偿标准的优良程度,要应用实证和规范方法,从以下方面加以验证:一是要体现学术价值。这一标准的理论框架和负担原则,要能够深化环境经济学理论,且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性;二是能促进环保政策的完善。价值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应能在不改变现有排污基本收费政策的前提下,解决环保部门有限的收费标准补偿不了日益增加污染事故损失,而由政府或受害单位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和不应负担的污染治理费用的矛盾,从而完善我国排污收费政策;三是具备科学性。这一标准和补偿机制,应具备在方法上的先进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使用价值;四是具有实用性。要实现这一补偿机制以及相关价值补偿支持系统,包括押金制度、环境保险制度、环保协议书原则、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制度等,应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五是具备激励作用。这一标准及其补偿机制应能够使我国目前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在停留于政府的强制和社会的公益,而是投资与收益的对称行为,激励企业实体和社会团体与公众更好地保护包括河流水在内的生态环境系统。
五、河流污染补偿机制研究方法设计
上下游河流水污染价值补偿机制建立的主要理论依据是环境经济学,是环境学与经济学交叉渗透的应用性科学;同时还要综合应用可持续发展学、环境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数学和管理学等学科专业和知识,进行全面系统分析。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经济学中一般均衡理论和均衡曲线,通过经济数学方法,从污染事故等级系数和污染经济损失等级系数的关联程度上,构建水污染经济补偿标准的数学模型。在对相关的技术指标和价值指标研究过程中,从系统观点出发,以经济补偿价值指标为中心,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
(二)实施步骤 第一,实地调研和实验,收集与环境补偿指标建立有关的数字,技术参数,会计数据,相关样本及规章制度和文件。第二,整理、充实和完善调研和实验资料,以形成对水污染技术方法指标和价值指标的整体认识,初步形成指标体系和指标的概念性框架,为确定补偿价值标准和模型构建作好准备。第三,分析影响指标值变动的因素,应用环境工程技术、经济数学、化学、环境会计和审计学以及环境管理学,对其进行判断和归纳,分析其关联强度,完善相关数据,初步构建经济补偿数学模型。
(三)实证研究 实地测试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河流上下游被污染企业,归纳一般性结论,可主要选择我国南、北水网典型流域各不相同被污染企业,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进行分析,对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修定,对模型进行补充和完整,以检验模型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专家意见法 在项目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最终形成后,应当提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分析,鉴定和评估。主要采取专家论证会和书面论证咨询两种形式,根据论证的结论进一步完善方案,撰写研究工作总结,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六、研究结论与缺陷
本文认为,我国每年要花巨额资金进行河流污染的治理,成本高,效益低,其主要原因在于河流污染补偿机制不尽完善。本文研究了上游河流水污染引发下游污染事件所致经济损失成本和事故技术等级关联系数,依据环境经济学物质平衡理论的概念框架,以污染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为指导,提出了以公平和可持续的价值补偿标准为基础的上下游河流水污染经济补偿模型及其运作机制,为环境会计的相关计量提供了参考依据。
1.法律观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应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办事,有效地规避风险。然而很多高校由于对经济合同中存在的法律关系缺乏足够的认识,把经济合同简单的理解为经济交往活动中的一种书面记录而不注意保管,有时甚至碍于面子、人情等不签订任何书面交易凭据,或者只是抱着一种“走过场”的心态草率的签订经济合同[1]。这显然没有认识到合同与市场、合同法律、合同管理这三者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导致合同签订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给学校带来了极大的潜在财务风险。
2.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首先,很多高校没有明确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确定缺乏统一的管理,有的高校也主要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其次,经济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由于经济合同的涉及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因此要求经济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熟练的专业技能,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但是,当前大部分高校很少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把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看成一项简单的事务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无法保证高校在经济活动中规避风险的要求。最后,缺乏具体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我国很多高校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网络,高校现有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的问题和缺陷,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看成一项重要的高校管理工作来抓。因此,一旦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由于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学校自身来承担。
3.经济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当前,部分高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够严谨,不严谨就是指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准确和不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和产生歧义,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应体现双方的真实意见。不能只讲正面,不讲反面,如果经济合同本身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很难处理,最危险的还是其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4.经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经济合同是高校行政管理,特别是高校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对经济合同管理、履行缺乏监督,常常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单位视经济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或签订后经济合同后,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3]。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口头打个招呼或找个电话,草率了事。作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单位高校,也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致使高校在经济方面受到很大损失。
二、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1.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我国的司法体系也越来越健全,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和指引。这就要求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和精通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多于复杂,涉及的条款众多,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我国的种类繁多的法律条款,这个时候聘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在学校的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高校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处理意见,也可以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提供相关建议。所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高校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高校从传统的教书育人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经济合同管理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特点,统一制定具体的、明确的和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要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这是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做好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保证和前提。最终,促使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成为学校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南和方针,并且为防范经济风险起到指导性作用。
3.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国家来说,人才是强国的保障,能有效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而对于高校来说,专业的技术人才,能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作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而非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对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首先,高校应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邀请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及提供对外交流的机会。其次,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别需要引进一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专业性高级人才,为学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4]。
4.严格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经济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否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关和审查关,这是高校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的前提和保证。第一,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的关键,特别是组织审计、财务、招标以及合同起草单位等多部门领导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完成会签手续[5]。第二,需要负责经济合同起草和校对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细致审查,有效推进工作效率。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