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6:19: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认清形势,科学定位,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牢牢掌握社会治安防控的主动权。××街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辖内影响稳定的因素多样,治安环境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域形态多样,矛盾纠纷隐患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度突出。辖内地域形态多样,既有××市最大的关闭国有企业—××氮肥厂,又有东圃最旺的商业地段;既有××区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个新型住宅小区,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多,主要是劳资纠纷、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经济纠纷,还存在着国企遗留问题、房屋拆迁问题等隐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隐患的存在,给辖区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要排查调处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种政策法规,又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二是流动人口多,平均素质偏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压力突出。辖内有出租屋1.9万套,近年来外来流动人口迅猛增加,据初步统计,××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超过8万人,平均素质偏低,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为暂时找不到工作、打散工、从事体力工作等人员。从近年来对违法犯罪分子人员的分析来看,外来流动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来人员,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网前居住在出租屋,给××地区的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压力。三是案件基数大,多发性案件典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挑战突出。近年来,虽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数仍然较大,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约占80%左右,压案保平安的任务十分繁重。在源头预防上,城中村内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环境、居民意识、硬件设施等影响面临很大挑战;在打击管理上,基层民警工作量多,压力大,如何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面临着挑战;在教育宣传上,面对居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素质偏低的现状,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效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意识面临着挑战。街党工委、办事处以“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为指引,把保稳定和促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地分析我街实际,从街道层面进行全局性、系统性考虑,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层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观念、思路的转变和突破。
二、深入实践,开拓创新,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和架构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注重实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在实践中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突破点,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问题。街党工委、办事处从2006年底开始,深入社区进行调研,召集研究讨论,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工作意见》,并全面开始实施。治安防控体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全防范、基层创安、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法律道德宣传教育、执法联动、队伍培训管理、组织保障、检查考核为内容的“十大机制”,形成了以打击为重点、以预防为基础、以控制为关键,以建设、管理为方法,以改造、教育为手段,综合性、立体化、系统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点,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落实防控体系的三项工作原则: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盘考虑全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完美的载体,将街道辖内可利用的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大综治格局。
(一)以统一高效为方向,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学合理的运行模式,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以统一指挥、方便管理为原则,建立了由街维稳及综治委牵头,以街道一级有关职能部门为主力,以社区居委会、辖内机构、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为基础的纵向层级运行架构。在横向联动方面,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街道一级联动,主要是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联动和矛盾纠纷联调联动;二是社区一级联动,围绕平安和谐,以社区党支部为龙头,以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社区治保会为基础,以出租屋管理员、××公司治保队员、社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为主要参与力量;三是基层治安力量联动,以××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为载体,整合社会各类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队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战斗力。以纵向层级运行架构为主体,通过横向联动工作模式进行协调整合,构筑一个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效率快速、效益明显的综合运行机制。
(二)以保障有力为核心,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平台。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平台,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以“综治大格局,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和谐又平安”为建设标准,建立街综治工作中心,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街综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组织保障功能,表现为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硬件设施,明确职责任务和部门分工;协调指挥功能,表现为通过制订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实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运作机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现为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加强队伍管理,进行工作绩效评估、检查考核。通过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强化基层管理,完善基层服务,优化基层资源,夯实基层基础。
(三)以整合统筹为准则,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干队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治安工作队伍,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军,以治保队员等治安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实行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充分发挥队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为载体,将辖区保安员、治保员以及物业小区、工业区、大型企业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联网基地指挥台建设,实现了勤务指挥联动。以义务平安巡逻队伍为补充,在社区民警统一安排下协助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通过治安力量的整合,达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准确、综合性的合理安排,发挥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创新为指引,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网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市场机制运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健全四个层面安全防范网络:一是建设全街视频监控系统,现在街面主要路段设置了212个监控点,城中村内街内巷设置了107个监控点和5个监控岗亭。二是发动辖内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自建视频监控系统,现我街辖内主要小区、企事业单位安装了1000多个摄像机。三是推进城中村单体出租屋视频监控小系统建设,由屋主自筹资金安装,主要对出租屋内部进行实时监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铺内部技防建设,积极推行“手眼通”、亿光安防、门禁系统等家庭、商铺技防。通过建设四个层面安全防范网络,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形成一张覆盖全辖区范围、解决重点治安问题、排除大部分治安隐患的安全防范网络。
(五)以立体渗透为手段,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宣传教育模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模式,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意识环境。构筑××街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为目标,打造室内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室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网上法制宣传服务三大宣传阵地,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途径,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增强辖内居民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人为本,立足长远,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一)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紧紧配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持续发展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全面落实要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一是要与上级综治工作精神相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推进要以省、市、区综治工作精神为指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二是要与经济发展规律相结合,以经济建设为基础,从××地区的经济发展需求和趋势出发,继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能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科学性、长效性、稳定性。三是要与社会矛盾发展态势相结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会不断涌现出新的社会矛盾类型,如何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自身的不断修正和完善。
(二)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核心,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是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效果的最好诠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全面推进,要立足实际,始终以群众安不安全、满不满意为根本考虑,切实围绕社会治安问题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融入到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群众首先做好自身、自我的安全防范,增强防范意识,减少犯罪分子犯罪机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群众承担一定的治安防范义务;通过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治安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身边的社会治安环境,采取相应地防范措施。
1.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实施的目标计划
由青海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所决定,目前的青海存在着社会管理体制建设薄弱,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不突出且社会管理多方参与格局也并未成型。这都需要政府的密切关注,并从思想上对其发展进行战略性引导,由以往的单纯注重经济建设的体制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的方向来转变。并通过树立创新型的社会管理理念,在各级州、县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中体现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同仁县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就是在经济基础相对来说比较薄弱的基础上,强调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在全县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体制。完成寺院社会化管理、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农牧区自治组织建设以及社会矛盾纠纷处理等任务。
2.创新工作开展前同仁县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宏观上看,同仁县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大抵相似。如:基层民主法治不够完善;基层法制建设和规章制度存在落后和缺失;基层社会管理的行政主体责、权、利没有清晰界定和严格划分;社区服务开展不够、覆盖面狭窄、效果差强人意;基层社会组织主体发展不足等。微观上看同仁县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则必须从地区的特殊性入手:
2.1同仁县虽然在青海省属于中等经济水平,但相较全国来说仍然属于经济发展的欠发达地区,其财政支出基本依赖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社会事业的发展必然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产业结构基本以农牧业为主,较为单一,也影响了乡镇对劳动力的接纳能力。少数民族劳动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和社会观念的限制,在就业上一直困难重重,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社会矛盾由此产生。当个人发展不顺,家庭生活条件无改善,所在地域经济发展缓慢的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很容易心理失衡,会引起社会矛盾加剧发生,从而导致群发性事件增多。
2.2由于全省开展的游牧民定居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退牧还草工程等的实施,许多牧民离开牧区来到乡镇,他们没有经济基础、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新的生活出路,生活极不稳定,就医和子女求学成为两大难题。虽然政府加大了对这批社会成员的财政扶持,但政府自身财政能力有限,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2.3同仁县和青海大部分地区一样是多民族聚居区,汉文化、伊斯兰文化、游牧文化、藏文化聚焦。民族问题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要如何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文化,并进一步推进各民族之间多元文化的融合和交流是巩固民族关系、强化民族认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黄南州同仁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化
在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关于社会管理及创新的专题研讨会上曾明确提出,要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管理体系,也就是说必须紧紧围绕总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握一切和谐因素,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从而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使其更加科学化,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在2004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更适合社会发展的理论即“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这一系列会议上都强调了加强社会管理中法律的完善、体制的建立、能力的建设,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达到促进社会公平,保持整体社会秩序良好。
对于当前要重点抓好的8项工作之一的基层管理工作,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通过对基层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一方面可以夯实基层组织的基础、整合基层组织的资源、壮大基层组织的力量、强化基础组织的工作,从而达到强化城乡社区自治的作用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新型的完备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职能,使得使得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体系更加明确,进而推动社会组织力量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关键词:社区警务;不足;原因分析;改善途径
中图分类号: D5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社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社区警务正以其独有的社会综合功能,为社区管理防范提供了有力保障,已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进一 步融合。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警力沉到社区,警务前移到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然而,在社区警务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正牵挚、阻碍社区警务的发展,亟待得到有效解决。
一、社区警务建设的不足及原因
(一)对社区警务的理解认识不深刻
目前,我国的社区警务建设才刚刚起步,尚未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理论指导,一些领导和社区民警对于社区警务的内涵、组织系统、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等问题的理解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公安机关的部分领导对社区警务的理解,仅限于公安派出所工作和警民关系的协调之上,在相关的制度规范中甚至仅限于对社区警察的配置上。认为搞社区警务没有侦察破案重要,“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占主导,舍不得在经费投入、警务配备、素质培训上下功夫。
其次,有些社区民警片面地把社区警务理解为一定区域内的警察工作,没有充分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料,组织、发动社区群众。少数社区民警在思想上不重视,不愿下社区,认为工作辛苦、压力大、提升难,工作业绩不是短时间就能看到的,不如干别的工作。
最后,“以打为主”的观念在我国的公安机关中根深蒂固。由于“重打击,轻防范”等传统警务思想的存在,社区警务理念尚未被完全接受,一些基层社区公安民警还未完全接受现代社区警务理念,难以适应新时期社区功能发展的需要。受这些传统执法理念的影响,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的侦破率和抓捕率作为评价警察工作的标准。导致许多基层社区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社区的防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警务的深人开展。
(二)社区警务信息化程度不高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社区警务信息化成为社区警务基础工作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然而,目前我国社区警务还未完全突破以往的警务资源和警务空间,缺乏现代化的警务科技装备和信息化网络体系,警务工作平台不统一,无法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存储与共享,也无法做到网上实时治安预警和情报信息的综合研判。少数社区民警作为社区警务信息化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应用意识不强。有的只停留在收集信息,完成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录入任务的表面工作上,对社区信息化的内容、意义知道甚少。有的对信息主导警务模式概念模糊,缺乏应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的积极性、主动性,以致派出所综合信息维护不及时,信息资源库不能保持准确鲜活。社区民警不能很好的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与社区单位和群众加强沟通,实现新时期、新形势网络化的互动。
(三)社区警民关系不协调
1、个别社区民警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不清
有的社区民警对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工作重心出现了偏移,一心扑在大、要案件的侦破上,一味的追求完成打击任务,而忽视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缺乏宗旨意识,对待群众不能够真正的投入感情,遇事不能够很好的从群众利益出发,“冷、硬、横、推”等现象时有发生,疏远了警民关系,影响了民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工作,忽视了打击犯罪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二者互为统一的整体认识。
2、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的职责了解不够深
群众对公安职责认识上的偏差和对警察过高的期望,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难度加大,个别群众对国家法律和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断章取义,对社区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不支持、不理解;阻碍民警依法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了警民关系紧张。另一方面,随着公安机关对社会作出的一系列承诺,群众对警察的期望值也不断提升,普遍认为警察是万能的。一旦群众的期望不能落实,群众对公安机关就会产生消极的看法,转化为负面效应,差生不满情绪,使一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3、个别民警严格执法不力
个别的社区民警思想觉悟不高,法律水平有限,有意无意的出现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从而伤害了群众感情,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四)社区治安防范乏合力
个别民警不能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的居委会、群防组织、治保组织等基层力量,工作中不发动群众,不依靠群众,使得群众对社区治安工作缺乏热情,自治、自防能力下降。
一方面, 由于社区群众对社区工作参与意识差,对社区治安和群防群治的理解模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限制了社区人力资源的整合和群防群治网络的建设。另一方面,社区公安民警的工作能力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剧,对外交往的增多,社会各类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不少公安民警现有的知识结构已老化或不合理,加上培训机制不完善,无法进行知识的有效更新,难以适应社区警务改革及日益发展的形势对公安民警知识素质的要求。
二、加强和改善我国社区警务的途径
(一)提高对社区警务建设必要性的认识
应该看到,社区警务战略是一个国际趋势,也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警务方式,各级公安机关应提高对开展社区警务战略的认识,彻底转变以打为主的观念,真正树立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战略指导思想,不断完善和巩固我国独具特色的社区警务发展战略。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 一) 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XX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XX地区进行试点,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xx市在矫人员xx人,累计接收xx人,解矫xx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 二) 监管情况
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 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 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 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Xx市现有16 个基层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对象逐年递增,人少事多矛盾凸现。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职能。且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的缓刑罪犯越来越多,经裁定假释的罪犯日趋增多,且考验期一般较长,安陆市15 个乡镇,一个开发区,仅有25 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全市260 名社区对象仅靠司法所的25 名工作人员,已无法承受如此重的工作压力。司法所辖区面积大,矫正人员逐年增加,现在矫正对象xx余人,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仅有是xx人,工作人员每天疲于完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安置任务,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众多工作,管理事务多,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难以做细、做深。
2、社区矫正工作氛围不浓,宣传不够。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要求整个社会对它的概念、工作内容、意义、重要性等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特别在农村,人们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性质、目的、意义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主观上认为犯罪坐牢,就应该在监狱里,与社会隔离起来,才不会继续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因此不愿意与他们接触甚至是提供帮助;2020年以来,地区推行社会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533 个网格,每个网格都聘用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内的信息采集,提供便民服务。但网格化管理还处在初期阶段,目前主要是录入基础信息,其他重点对象未录入,也没有进行常态的管理与服务,故而城区网格管理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也仅限于协助司法所核实对象是否在管辖区域内,缺乏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农村网格管理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矫正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乡里乡亲的,不好意思对别人实施监管,并没有充分发挥他们基层信息员、服务员的作用。
3、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因而,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司法所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民政、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开展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导致各参与主体职责不明,配合不力,出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从而制约了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矫正工作的质量。
4、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无保障。根据有关权威部门测算,每名矫正对象每年的矫正成本至少为XX元,目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场所、基地等,像每月走访教育、心理矫治等工作手段就会流于形式,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在凭原则做事,凭责任做事。
5、司法所工作人员 . 执法权缺失,无法全面实施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会面对一些“棘手”的矫正人员,他们在“司法所没有执法权”的思想下,无视司法所监管,出现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管理、不汇报工作等现象,对于这类矫正人员,作为有责无权的司法所只能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的手段进行教育,
即便是给予其警告,威慑力也不足,影响了监管效果。同时,基层司法所通常都是一人所,很多工作的开展,需要两个人的配合,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也给工作人员本身留下隐患。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对策思考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一) 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是综治部门要主动协调、 监督成员单位的工作。 对一些单凭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协调的问题,比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过程中部门职责不清、配合不力,各成员单位落实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安置帮扶政策等,综治部门要主动介入。综治部门要对责任书的内容,定期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责任,构成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社区矫正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健全联动协调机制,落实实施社区矫正的职责,主动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决定、执行、解除等各环节的相关制度,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特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履行职责的细化方案和计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 确保衔接工作不留空档,各部门间有序衔接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培训普法宣讲员两万人次,对县直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团骨干、群众代表共1.2万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所有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校工作迈入了正常化轨道。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要做好“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工作。全县“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总数10万册,按全县农户总户数60%分配到乡镇。为减轻农民负担,经县委研究决定,发行经费由县财政和司法局承担20万元,其余18万元由县直有关部门捐资解决,这项工作由吴海涛书记、张友启县长牵头,希望各单位站在全局高度,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今天召开的全县基妇工作会议是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后一次工作落实会议,刚才二位局长分别就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作了简要的回顾,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关键在于落实,下面就会议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妇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和国家已将解决民生问题摆上非常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去年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解决民生问题,更是倍受社会关注,十七大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给我们卫生事业带来新的机遇、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1、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要求“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基层卫生工作的发展方向,是落实党和国家解决“病有所医”问题的具体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优化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做到小病在基层社区,建立新型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省政府已明确将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完成300个乡镇卫生院和3000个村卫生室的改造任务,大幅度增加基层卫生事业的投入,是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快城乡卫生机构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我们要紧抓机遇,深刻领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紧密结合实际,努力推动我县基层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2、妇幼卫生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的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出生人口素质历来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对此,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健康,颁布了《母婴保健法》,为了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提出了妇女儿童五年发展纲要。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对于我们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转变服务模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医务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依法执业,有力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积极应对我县基妇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对照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我县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由于经费投入不足,领导重视不够,妇幼队伍不稳等问题导致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妇幼卫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不能裹足不前,必须充分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迎难而上,重点突破,推进我县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向前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提高基妇工作水平
基妇工作是社会性工作与小康指标息息相关,这项工作在我县底子薄,任务重,需要我们花大力气,下大功夫,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扎实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
1、以机构达标建设为重点,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我们要抓住省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基础建设扶持的机遇,加快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落实好每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和建设一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每个行政村建好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实行一体化管理,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网络,使农村居民小病不出村。二是要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全面改造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兴建的要积极争取地基,尽快落实好建设资金,按照省卫生厅统一图纸,加快建设进度,力争10月底前落实建设的村(居)全部到位,最大限度的争取省级补助和县财政的奖励,全面改善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要加快乡村医疗机构的转型力度,各乡镇要尽快确定今年转型的卫生室,合理调整布局,各乡镇的服务站建站率需达到70%以上。
2、以深化内涵为重点,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关键取决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要不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用好政府的补助,切切实实为老百姓提供较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益处。一是完善服务功能。“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和主动上门的服务模式,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特征,要正确把握这一定位,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薄弱加强什么,全面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综合。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继续加强在岗人员转岗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更新理念,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组织方式,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规律开展工作。卫生局将组织医院、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充实技术力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三是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要全面推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建立农村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对居民健康实施网格化管理。要做好各乡镇所在地的老干部、外来投资商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合同服务,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健康合同服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以控降孕产妇死亡率为核心,全力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今年,市提出了“以县为单位,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和8‰以内”的目标,而我县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10万,婴幼儿死亡率为7.66‰”,面对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以孕产妇、儿童保健为重点,提高妇幼保健水平。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和“三网监测”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县妇幼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紧紧抓住孕期保健这一关键环节,开展主动服务,使两个系统管理真正实现管理制度化,运作规范化,真正实现两个系统管理率达90%的目标。二是全面开展新生儿“三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母婴保健法》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市下达的90%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要通过热心宣传,真情服务,使孕产妇及家属能够支持筛查,配合筛查,主动要求筛查,确保新儿疾病筛查率达90%,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再增加新生儿听力筛查,希望各单位积极支持,积极主动配合,不讲难字,只要做字,努力实现听力筛查率达90%。三是要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项目的准入管理,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非法接产,确保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率均达到100%。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高度重视“两禁止”专项治理工作,坚持纠正违法执业行业;四是要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以爱婴医院复评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合格产科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改善硬件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今年都要精心组织,全务冲刺,确保通过产科合格率达100%,凡应建产科不能达标的一律取消接产资格,人员实行分流,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五是要加强对死亡孕产妇死因的分析,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之内。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卫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切实保证村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必备设施的及时到位,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认真负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的落实,妇产科主任是具体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以孕期建卡为抓手,扎实做好本乡镇母婴保健工作,妇儿保专职人员要主动深入村组,及时掌握本村的孕产妇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组织孕期卫生宣教,积极动员建卡。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薄弱环节抓突破,不出事;常规工作抓规范,出经验;重点工作抓标志,出硕果”的工作思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期会办研究,强化督导推进,确保年度目标的圆满完成。
2、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政策性强,从事这项具体工作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多”,“三不”。即多看、多听、多记、多想,不讲俗话、不讲套话、不讲外行话。“多看”就是要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和先进典型学习,“多记”就是要勤于记录,“多听”就是要注意听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外地先进经验,“多想”就是要看到的、听到的、记到的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为我所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要想做事、会干事,不出事,要多问为什么,多想怎么办,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路数清楚,领导有力,工作指导到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通过本轮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我市村(居)民小组由3086个减少至1463个,共减少1623个,减幅52.59%。其中,村民小组由2464个减少至973个,共减少1491个,减幅达60.51%;居民小组由622个减少至490个,共减少132个,减幅22.21%。
二、总体思路
(一)优化空间格局。一是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优化产业空间格局。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关于“产业兴旺是关键”的重要论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根据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需要,以粮油、蔬菜、水果、水产养殖、文旅等产业为重点,将地缘相邻、产业相近的小组纳入调整优化范畴,统筹资源要素,增强发展动能。
二是以增强归属认同为目标,优化院落空间格局。根据村(居)民小组建制变迁的历史沿革,结合群众意愿,以共同的文化和记忆为纽带,对人缘相亲、情感相通的小组进行调整优化,重塑群众对共同文化、共同记忆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是以顺应城镇化发展为目标,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坚持新型城镇化发展,顺应人口转移客观规律,对统征统转安置群众的小组建制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将靠近场镇、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与场镇居民小组进行调整优化,增强场镇发展潜力。
(二)提升治理水平和能力。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着力于基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优化村(居)民小组长结构。坚持“面积调宽、人口调多”的原则,对规模过小的村(居)民小组进行调整优化,拓宽管理幅度,增强治理效能。
(三)开展居民小组调整优化。以本次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为契机,结合城市网格管理工作,通过调整管理幅度,创新管理体制,同步开展居民小组调整优化。
三、主要做法
(一)注重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确保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继续取得实效,我市沿用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组织架构,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牵头、分管民政副市长亲自抓、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都参与的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副市长担任,同时设由分管市委常委或副市长担任组长的综合协调、人员安置、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发展规划和资金保障、舆情管控、稳定风险防控、纪律监督、法律法规保障8个工作专项组,并成立12个由四大班子领导和镇(街道)联系领导组成的工作指导组,形成“1+8+12”的组织领导架构。
(二)注重统一认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我市在本次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坚持“早筹备、早启动、稳推进”的工作基调。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启动后,我市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先后多次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召开推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精神,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部署安排各项改革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全覆盖谈话”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谈心谈话。一是全面谈,通过与村(社区)两委干部与离职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小组长、乡贤等逐一谈话,对广泛关注的土地、资产分配等问题进行正面宣传、现场答疑,解除后顾之忧;二是重点谈,通过与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就工作安排、工作纪律等作出部署,要求及时掌握苗头性问题;三是反复谈,对改革认识暂时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实行“一人一册,专班负责”,摸清情况、了解诉求,努力凝聚调整优化的最大共识。在改革过程中,我市各级人员认识到位,识大体,顾大局,为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注重摸底调研,深入全面酝酿方案。在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统筹下,以镇(街道)和村(社区)为主体,深入开展调查走访。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调研小组,着重就政策层面的内容,到各镇(街道)开展调研,收集问题和建议。调研后形成了《市村(居)民小组改革调研报告》呈报领导小组进行研究。二是各村(社区)深入小组开展调研走访,通过个别座谈、开院坝会等方式,特别是村(社区)两委干部与离职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现任小组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村民等,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摸清各村(居)民小组人口、户数、面积、历史沿革、产业发展、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群众意愿、风险隐患、组长信息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村分组建立调研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细。通过全面摸底,掌握全市村(居)民小组基本情况后,以人口规模为重点,充分考虑组干部优化调整,结合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坚持“二个局限”和“三个不变”,科学制定改革方案。
(四)注重程序合法,规范有序实施改革。在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过程中,我市充分认识改革程序的重要性,将程序合法性贯穿始终。一是制定任务清单。在改革开始之初,制定完善了《市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任务清单》,就改革任务、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改革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出台总体方案。改革工作启动以后,由市民政局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谋划,因地制宜,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牵头起草了《市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总体方案》(后简称《总体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市主要领导、部门和镇(街道)主要领导反复讨论后出台。《方案》确定了本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本次改革定基调、定方向、定目标。三是酝酿实施方案。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要求,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改革模拟方案,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把关;根据经镇(街道)审核把关的模拟方案,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改革初步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把关初核;经镇(街道)把关初核的初步方案,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提交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四是召开村(居)民会议。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村(居)民小组设立、撤销、调整和组长选举的规定,召开村(居)民会议,表决改革方案,推选小组长。对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群众,实行投票并做好记录。
(五)注重风险防控,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一是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村(社区)走访了解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的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梳理矛盾隐患,重点梳理此次改革涉及的各类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提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社会风险点台账,并针对风险隐患提前化解、针对群众疑惑主动回应,确保整个改革过程有序平稳。二是做好债权债务锁定工作。按照“三不变”的工作原则,核算全市村(居)民小组债权债务情况,对受益群体进行锁定,确保改革调整前后,群众利益不受损。特别是对待拆迁或待分配安置的小组,按照“明确分配主体、明确受益群体、明确分配方式”的“三明确”工作法,开展改革工作。三是妥善做好离任小组长分流工作。按照“脱帽不脱责、脱帽不脱管、脱帽不脱薪”的原则,明确离任小组长的待遇保留至2020年换届。拓宽离任小组长工作渠道,鼓励离任小组长就地转化为网格员、人民调整员,协助开展环境整治、治安巡逻、维稳等工作。
四、取得成效
(一)合组改革力度大。本次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后,我市村(居)民小组由3086个减少至1463个,共减少1623个,减幅52.59%。其中,村民小组由2464个减少至973个,共减少1491个,减幅达60.51%;居民小组由622个减少至490个,共减少132个,减幅22.21%。村(居)民小组平均户籍人口由226人增加到535人,平均户数由88户增加到202户,平均党员数由6个增加到13个,村民小组平均幅员面积从0.21平方公里增加到0.44平方公里。通过改革,村(居)民小组规模进一步扩大,村(居)民小组资源更加集中,空间布局更加合理,逐步实现人口相对集中、辖域相对扩大、产业相对连片,有效解决村(居)民小组数量多、人口少、面积小、实力弱等问题,为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了条件。
(二)新任组长结构优。通过“择优继任一批、村委兼任一批、后备干部挑选一批”,把一批政治素质较高、水平文化较高、群众威信高、服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为小组长。本次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中,村(居)民小组长离任2058个,新任409个,留任1020个。改革后,全市村(居)民小组长平均年龄由58岁降低到52岁,初中学历占比由64.9%提高到70.09%,高中学历占比由14.72%提高到23.01%,大专及以上学历由1.89%提高到3.09%。同时,以此次改革为契机,理顺城镇居民小区管理体系,通过居民小组长兼任楼栋长的方式,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楼栋为单位,划分网格,理顺管理体系和职责,促进小区日常管理运转更加顺畅。
(三)改革过程社会稳。我市始终紧绷改革稳定这根弦,树立底线思维,抓早抓小,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印发《关于建立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及时收集社会群众意见和其他突况,坚持做到“舆情信息及时报”,收到意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引导、风险化解等各项工作。改革方案公示期间,我市共收到意见建议40余条,对每一条意见建议都作出了针对性的解答和回应。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各镇(街道)均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整个改革过程中,我市未出现一起违法乱纪事件,未出现一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未出现一起干部闹情绪寻衅滋事事件,实现了平稳合组、平稳交接,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改革后村(居)民小组人口增多、面积增大,基层服务对象、服务半径、服务方式都有所变化,因此,村(居)民小组长综合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部分小组长比较年轻,基层管理经验尚待提高,在群众中威信还没有树立起来,部分事务需要离任小组长帮助完成。
(三)合并小组在磨合期管理难度较大。农村宗族观念较强,小组合并后打破了村民日常的生活界线,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出现合组不合心的局面。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发展共识。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打消群众顾虑,充分利用资产资源整合优势,加快融合发展,带动群众增富致富。
(二)督促工作交接,推动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离任小组长完成账本、档案等资料的交接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并发挥传帮带的积极作用,协助新任小组长开展各项工作。
(三)继续谋划和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牢牢把握“发展”、“服务”、“治理”三个核心关键,加强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村居自治,推动组织体系建设、基层社区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