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6:19: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定位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区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社区各个组织之间不仅缺乏有效的配合和联系,而且各个组织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的核心地位并不突出。《居委会组织法》中的居委会的自治地位也只是笼统的规定,少有涉及居委会的性质、职责、任务、产生程序、运行机制等配套规定,这样一来,居委会只是服从上级的行政命令,自治权无从体现。除居委会外,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法律地位也不确定,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也缺乏明文规定。自治主体在实践运行中依然被作为政府的执行者,重塑自治组织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
社区自治机构不完善。第一,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有居委会和业主大会,居委会主要负责社区事务的监督,而业主大会作为社区民意机构主要以会议形式决定社区重大事务的决定,但实践中这些机构设置的随意性比较大,功能错乱,直接影响到治理结构的稳定。第二,行政主体参与形式不明。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清晰,政府服务职能与方式尚不能适应社区治理结构。第三,社区党建组织缺乏法律化和制度化。执政党的地位在社区重大事务决定上体现不出来。
社区自治缺少物力、财力的支撑。我国居委会一级没有财政收入,日常工作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依赖街道拨付。财政不独立导致事权不独立。居委会人员年龄偏高,文化水平偏低,不能适应新的时展的要求。
立法及法治理念滞后。社区中的“居民”有别于户籍概念下的居民和居地概念下的居民,其公共领域如何形成,需要法律和理念上进一步明确。办理区域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纠纷,维护治安,协助政府及其派驻机构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在传统理念和体制下难以兼顾。而且,社区服务处于社会管理一线基层,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工作条件差、待遇无保证、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严重影响社区法治进程。
社区治理的改革与完善
(1)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向服务性政府的转变主要是在公共服务职能上,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必须随着全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政府只是单纯的作为掌舵人,注重大方向的把握而不是事无巨细的参与社区的具体行政事物。政府服务职能的实现,并不要求政府充当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角色,政府完全可以购买服务而不是亲自提供,也不能包办一切福利。政府提供的服务只在社区福利与秩序方面,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和教育服务。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是政府内部自身职能的改革与完善,改革的程度也取决于政府的自身,这就需要通过立法,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服务职能、程序、编制及责任。对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符合上位法和政策的提升为地方法规。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一方面连接着政府,是政府权力的末梢,另一方面联系着基层社会,是一个在基层社会中起关键作用的社会主体,所以要理顺行政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考核街道办事处工作,以及街道办事处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关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②社区行政事务经费统一由政府财政统一拨划。明确社区居委会和公共组织专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居民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做好居民教育、医疗救济和维持秩序工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通过立法让二者有权、有责、有分工,避免事权交叉。
(2)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制度化。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发展构成社会全面转型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居民自治,是我国公民资格实现的一个途径,通过对公民的、政治的和社会的三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组合,实现基层民主目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的建设与治理依赖于建立完善的居民参与机制。居民参与机制要具体规定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居民参与领域涵盖社区事务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
关键词:江苏省;社区报;社区报发展
中图分类号:G2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3-0107-02
一、引 言
社区报纸是源于美国的一种小型地方报,它面向的是社区内小范围、指向明确的读者,充当“全面报道所在社区的一切”的角色[1]。与大报相比,社区报是“分众媒介”,在中国传统媒体碎片化的现状下,社区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将成为我国大众媒介的新生力量。社区报在中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早在2000年左右就引入了社区报,但能坚持到现在的已所剩无几,只有一些依托传统传媒集团的社区报仍在维系,而西部地区的社区报纸至今尚未启动。但据互联网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苏省现有社区报十余家,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此研究分析江苏省社区报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我国社区报整体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本课题组对《新坝风采》、《钟楼之声》两份江苏省社区报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促进社区报健康发展的策略。
二、江苏省社区报的办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江苏省社区居民对读报纸有着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阅读习惯,对社区事务关注度高,为社区报的创办、发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和大量的受众。但调查发现社区报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办报主体未能正确认识社区报纸的作用,办报理念不清晰
社区报关注的是城市中的某个特定区域,服务核心是社区。报纸应通过对内容的筛选塑造社区个性,从而形成社区的主流价值观。虽然《新坝风采》和《钟楼之声》是江苏省创办较早的两个社区报纸,但它们都没有正确认识到报纸在社区中的重要作用。课题组在调研中了解到,《新坝风采》的创办是由于东台市在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东台市规模较大的社区之一,新坝社区借此提升社区的影响力,加大宣传。而《钟楼之声》是在《泰州晚报》记者的提议和帮助下创立起来的。“不可代替、难以共享、时时贴近”应该是社区报纸在内容上的定位,社区受众居住相对集中,对本社区及周边发生的新闻与资讯的需求强烈。因此,在办报理念上,社区报需要在较小的半径内——即以社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享有共同的教育、休闲娱乐等资源的一个大区或几个相邻社区的“大社区”范围,为社区读者提供服务;在新闻报道内容上需要专注于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报道和与生活相关度较高的服务类信息。
(二)报纸版面简单,信息量少
《新坝风采》自2011年9月出版第一期以来,报纸共设有一句话新闻、民生服务直通车、民生民聊、健康小常识等板块,但出于信息量少及节约版面的考虑,每期报纸板块设定不固定,平均为4~5个板块,每期版面仅有一张8开打印纸大小,信息量较少。有时甚至主要内容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居委会成为报纸的主体,而社区居民成为了配角。由于考虑到印刷费用等问题,报纸全部为文字,没有配图、插图等,全部为黑白打印,看起来较为简单,缺乏美观。相较《新坝风采》,《钟楼之声》的设计内容丰富,包括社区留言板、社区传声筒等互动板块,为居民和居委会间的沟通联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能够发挥社区报纸应有的功能。为提高读者的视觉冲击力,报纸中几乎每篇新闻报道都配有彩色插图或照片。但也正是丰富多彩的内容、大量插入的彩色图片使得每张报纸的印刷费用大幅提高,而经费的紧张又限制了其正常出版。由于社区报版面简单、信息量少,最终导致社区报在社区内的影响力不大。
在美国,社区报记者和编辑的工作是深入到社区居民的生活中,他们每天出现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与人们热心交谈、进行细致的观察,最终写出属于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而在我国目前由于报纸的影响力小,同时受到编制、工资等问题的制约,使社区报难以吸引专业的新闻从业人员加入,这成为社区报纸发展的一大瓶颈。据调研,《钟楼之声》和《新坝风采》在采编人员方面都面临着同样的困难,几乎没有专业的记者和编辑,而是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担当起这一重任。报纸都是由一个人承担起来,并且办报纸只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很难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到报纸中,更不用说深入社区,了解社区发生的点点滴滴。
(四)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由于影响力小、没有正式发行的刊号等,使得社区报纸的资金来源非常有限,目前江苏省社区报经费来源主要有社区居委会提供和广告公司赞助两种形式。如泰州市新坝社区的《新坝风采》,资金由社区居委会提供,由于资金有限严重限制了其发行量和出版频次。相较于居委会出资的《新坝风采》,在一些规模较小的社区只能依靠广告公司赞助。但是广告公司由于利益关系,赞助缺乏约束性和连续性,会让社区报的发行陷入困境。如《钟楼之声》在只发行一期小样之后,难以支付每月出版一次的费用,最终停办。另外社区内的变动、企业资金紧张、发展战略的改变等一系列因素都会造成社区报纸因无法得到资金支持而举步维艰。由此可见单一的资金来源成为制约社区报纸发展和扩大发行的瓶颈。
(五)创刊审核标准严格、难以获得刊号
课题组调研的两份社区报纸都没有刊号,这就制约了它们大规模发行和刊登广告、拉取赞助。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总局工作人员介绍,社区报纸和普通报纸一样,若公开发行需要依据国务院令第594号《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内容申请刊号。若社区报不以盈利为目的,可参照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标准,向当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申请“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因审核标准严格、难以获得刊号,使得社区报面临没有合法地位的尴尬境地。
三、江苏省社区报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社区报提出“大社区”概念
在城市中,人们通常将一个住宅小区定义为社区,社区报中的“社区”也通常如此定义,江苏社区报多模仿美国,以传统小“社区”为范围,正如新坝社区和钟楼社区,两份社区报皆以本住宅小区中的人群为受众。然而一个社区人数有限,小区居民认同感较差,并且难以获得足够的新闻来源与广告来源。由于中美两国的巨大差异导致水土不服,与传统社区报的区域范围不同,社区报以在一定范围内享有共同的教育、休闲娱乐等资源的一个大区或几个相邻社区为发行范围,及以“大社区”为受众范围[2]。新坝社区位于东台市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周围有几个规模较大的社区与之共享同样的基础设施、商店公司与基础医疗设施等,并且社区周围有多家大型超市与商场,在走访调查中大部分商家表示如果有覆盖附近几个社区的影响力较大的社区报纸,愿意在上面投放广告。在问卷调查中,受访者普遍对周边社区的事务较为感兴趣,普遍对广告的接受程度都是非常高的。大社区概念的引入可以丰富社区报的内容,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二)提前进行媒介产品策划,突出社区报自身特色
要创办一个成功的报纸必须针对消费者有独特的卖点。报纸产品策划过程中,更要加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对本社区的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宏观环境进行分析。第二,对本地新闻市场竞争状况进行分析。第三是准确定位。通过提前策划分析,明确自身定位,突出自身特色。如受众定位,即办给谁看;功能定位,即确定媒介所担负的职能和所要发挥的功能,这是立足于受众需要和传播目的对媒介产品的决策;市场定位,即竞争市场在那里;内容定位,要注意寻找读者阅读意愿中的未知点,并在借鉴中创新;风格定位,即媒介产品的整体结构、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外在形象等综合表现出来的格调和特点,要注意塑造与众不同的媒介形象。
(三)加强与当地媒体合作,广泛发动小区居民参与
由于目前社区报纸的办报状况难以吸引专业的媒体从业者,解决问题的一个折中的方法便是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合作。上海第一张经国家新闻总署批准的社区报《新民晚报社区版-闵行新闻》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新民晚报以牵手区域性报纸为突破口,有效整合资源,创造”母报”带”子报“的发展模式,渗透目标细分市场。要办好一份社区报纸,专业的记者与编辑固然重要,但是社区居民也是一支有力的生力军。陈凯在《走进美国社区报》一书中,提到过“煎蛋新闻模式”,即专业记者对社区最关键的硬新闻是蛋黄部分,偏软的社区话题让居民提供,这是蛋白部分。只要正确启发引导,就能让居民加入社区报纸的制作中真正成为报纸的主人。
(四)充分发挥社区报在社区自治中的作用,扩大影响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
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社会生活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传统的政府主导的行政全能主义管理模式面临着诸多挑战,社区自治这种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被提上日程。“善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想模式。善治的基本要求是“公开透明”。社区居民是社区真正的主人和政府政策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居委会的各项工作与政策都要透明公开,不仅让社区居民了解,更要接受监督。社区报可以为社区居民与居委会的联系建立桥梁,增强沟通交流。善治还强调“公众的参与”,这种参与指的是政治参与、组织成员的组织参与以及社会生活的参与。善治离不开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真诚和密切合作,公民积极的建设性参与和对公共部门权威的自觉认同是实现善治的前提和关键[3]。社区公民作为社区报的记者、编辑,更加关注本社区的事物,并有发表意见的平台,才能参与社区自治,社区报纸为社区自治这种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了新的平台。目前在中国,传统媒体碎片化的现状为社区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社区报这种区域性出版物正充满活力,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长。它将充分融入社区生活中,成为社区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信息源。
参考文献:
[1] 陈凯.关于中国社区报发展的思考[J].传媒,2012(6).
关键词 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 大庆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黑龙江大庆市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魂,从2005年大庆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启动以扁平化管理,综合执法为特征的公安体制改革,2009年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优势,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2012年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市区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接连几年的大胆尝试,大庆市的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被总结为“大庆经验”。
1“大庆经验”:社会治理的新探索
“大庆”之名源于石油、取之国庆,闻明于其丰富的能源资源。1959年开发建设,1979年建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业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5年,大庆市开始实施以“1+5”为基本脉络的公安体制改革。“1”即以扁平化和综合执法为特征的改革,包括纵向管理体制和横向机构改革,变市局、分局、派出所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变分局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为“三警种、一部门”。“5”即在扁平化基础上推行警务指挥,社区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五项深化改革举措。该项创新警务工作机制,不仅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也更合理的进行了警队配置。从宏观层面观察大庆市的公安“扁平化”改革,打通了公安内部条线管理,处理好了体制和机制的关系。明确了上下级的职责,做到对口服务,资源集中,一对一责任、提高效率,百姓遇到应急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服务。
2009年,大庆市又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的成立高度集中了社会资源、集中治理,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思路,整合20多个党委和政府部门资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台。在这场改制中,百姓的需求、群众的特性、人的价值诉求被提上日程,正确处理了社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提倡政府工作做减法,社会治理做加法的今天,大庆市政府减少了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管制、管理到服务的重大转变;政府瘦了身,从大政府变成小政府,社会做了加法,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继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成立,大庆市即建立了民情社情政情收集处置反馈系统和“百湖民声”网络问政机制。在丰富了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优化了群众监督的入口,通过问情于民落实知情权,问需于民落实选举权,问计于民落实参与权,问绩于民落实监督权,大庆市以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真正意义上激发了群众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政府解决问题的效率。
2012年,大庆市再次大胆尝试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将原有的29个街道和200个社区重新划分为70个新社区。新社区的合并改革了社区管理体制,使管理层级由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变为市、区、社区三级。新社区实行“一委一站一会”新模式。“一委”即社区党工委;“一站”即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实施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平台,内设综合管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一会”即居民议事会,是新社区议事协商机构。同时,实行“一社多居”,即在一个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内设置三到四个居委会,居委会不再参与行政管理事务,而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次改革再次发挥了公民自治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管理层级多、办事流程繁琐、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
纵观三次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从警务工作机制、民生工作机制到社区工作机制,大庆给我们的是一种范本、一种模式,但更多的是一种启示和印证。
2“大庆经验”:有效社会治理的三个要点
区别于“温州模式”、“深圳模式”的工业化转型道路以及经济服务性的“浦东模式”,“大庆模式”开创了独一无二的资源性城市转型之路。以“浦东模式”作对比,其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准确把握历史机遇、大量吸引高端外资、走开发公司主导下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之路。基于现代化的大背景,浦东依托于上海开放城市的环境善于吸收发达国家政府先进管理经验的海派文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从源头开展经济建设。但相比较政治地位特殊的大庆市,最初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重任,陆续又扛起支撑龙江发展。其完全是主动作为,自力更生,以石油为支撑,以内生动力为驱动,追求经济城市“双转型”的道路。因此总结大庆治理模式中的有效经验作为折射镜,亦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一个良好的参考。
2.1创新社会治理准确定位,做到改体制与建机制同步
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体制改革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体制是一个框架和结构,机制是一种规则和运行,体制问题解决了,机制问题同样要解决好,否则体制就难以发挥作用。大庆市的改革不是小打小闹,是结构性的改革,通过体制再造将人力、物力、财力、权力、注意力下沉到基层。大庆市的扁平化改革符合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深入分析、理性定位,切中百姓需要。减少层级,提高效率,零成本零距离的深入基层,将具体的改革落实到社区、公安、公共服务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对于大庆市而言,在科学的框架设计下良性的运转自己的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进行结构和资源上的转型,以此来形成系统良好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运转机制。动力机制促进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健全,保障机制的周密使得激励机制更富实际价值与作用,同时带动运转机制的活力,盘活了整个社会治理的生物链。
2.2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民参与度, 建立互信互任关系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主要环节,是监督政府的审判者与执行者。随着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希望投入到社会治理与基层建设中来。同时,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形式主义、的问题、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缺乏透明度、官员腐败等现象也切实得需要基层群众的民主公正的监督。因此政府与百姓之间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政府提供增益,提升公民生活品质的同时保障维持的提供,使公民生活品质不降低,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履行公民责任,认真务实的投入到政府监督中,起到规范政府行为的作用。
2.3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对公众生活的改善,创新社会治理应当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随着人们的需求结构从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向高水平高质量的小康需求转变,公民对于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等现代需求、价值观看得越发重要。具体体现在户籍制度、高考改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项目上个人利益的争取上,更体现在公民争取政治参与平等观念的转变,每一个人都积极投身于政府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中。其次,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加强,逐步从有组织到组织相对弱化,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因此唯有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管理社会人的同时引导并支持社会人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投身于民间组织的建设中,社会治理才能良性运作。再者,人的思想价值观念变得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人们在信仰、道德、伦理方面有着不同的走向,因此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不仅仅体现在刚性需求的建设开发中,更应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即时调整传统的社会管理指导理念、体制机制、以及方法手段,强调社会治理的本质与核心当是“以人为本”。
3创新社会治理:由权力管制走向多元治理
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中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执政者从权利管制走向多元治理。“大庆经验”是成功践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治理应当择其益者,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改变执政观念,提供公民更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与渠道,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创新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1)制度规范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等等,这就对公众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上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期待。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很多问题:参与社会治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程序不明确等等,在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情况下也就导致了非制度化的参与,诸如集体散步等政治参与行为。因此,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应当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做到制度公开,程序透明公正,使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获得法律的保障。
(2)理念问题。在传统国家,官民关系表现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而在现代国家,官民关系则体现为“委托与的关系”。在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治理不等同于统治。在治理中,每一个人既是被治理者,又是治理参与者。治理的目的不是过去把人给管死,而是通过积极的参与、沟通、协调、鼓励、规范和阅读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的秩序和状态。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
(3)培育与发展的问题。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个社会组织极为发达的社会。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亦是一个政府分权社会增权的过程,即政府的权力从社会领域适当退出,留下的空间由社会组织填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里的发达国家,每万人里拥有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只有3.8个,法国是110个,日本是97个,发展中国家平均10个以上,足见我国的社会力量太弱。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党和政府是治理的主体,社会组织和平民百姓同样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平等对待并有效发展才能盘活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真正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夯实执政基础,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参考文献
[1] 胡仙芝.公众参与制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J].人民论坛,2014(S1).
[2] 俞可平.中国治理变迁30年[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 陶建群,王志远.大庆:以人为本创新社会治理[J].人民论坛,2014(16).
[4] 谢志强.体制再造:大庆社会治理的新探索[J].人民论坛,2014(16).
【关键词】银行效率社区银行定位
衡量银行优劣的关键不应仅仅停留在规模大小和功能齐全等方面,提高银行效率高低才是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当前我国大小银行在客户定位和产品服务等方面趋同化较为严重,特色化经营的目标受到挑战。因此基于提升银行效率的视角对目前社区银行在发展壮大阶段给与其清晰的定位尤为重要。
一、商业银行效率理论
效率作为评价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经济学分析中应用最广泛的概念之一。商业银行的效率分为规模效率、范围效率和X―效率。规模效率是指随着规模的扩大,由于分工、合作、技术改进使平均生产成本下降。范围效率是指同一种银行资产能同时生产多种产品或服务,因此银行在提供多种服务时大大节约了成本。X效率则被理解为银行投入产出实际值与最优值之间的偏离程度,是对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测度。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较高的银行效率在于尽量降低银行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交易费用。从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角度来看,银行提升效率应当尽可能弱化信息不对称。通常情况下判断银行效率的高低应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机会成本和社会效果。
二、银行产权结构与银行效率
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主要分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企业参股、非国有企业参股、外资参股。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在效率高低方面,许多学者看法不一,在一定条件下二者都有效率优势,产权效率=(产权运行收益-产权运行成本)/产权运行成本。产权效率高简单说就是在产权收益一定的情况下,交易费用越低越好。从目前学者研究的实证分析成果看,最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位于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之间的某个位置。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在产权主体交易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国家政策支持私有产权时,私有产权会更有效率。
银行产权改革作为长期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层出台更多的政策促进多种所有制银行公平竞争,使金融体系日益多元化。
三、银行规模与银行效率
银行的规模层次可以从资本金、组织机构、业务范围、从业员工数量等方面分为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我国银行体系在现阶段仍然是国有大银行比重较高,中小型银行有待发展,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法则下,银行规模扩张成为总趋势,然而小银行并不具备大银行的技术效率等扩张的条件,其一味扩大经营区域只会造成规模不经济,降低整体效率,因此,规模不同的银行应理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规模,刻意追求市场份额的扩大并不符合可持续的利益最大化原则。
四、银行业制度变迁与银行效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银行业的制度变迁缓慢微弱,是中央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调整,民营经济逐渐复苏,1984年开始由于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地方政府的利益逐渐独立,民间资本借助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谈判,导致了进一步的制度变迁,其结果是上千家城市信用社成立,同时,交通银行等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出现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有限竞争。
1996年民生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民营企业与中央独立谈判成功进入银行业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形成,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制度规定我国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应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博弈中,我国银行业体系的效率发生了结构性了优化,从租金偏好转移到效率偏好。
五、社区银行的效率测算及定位
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路径之一,社区银行开展的如火如荼,从功能定位上看,社区银行应该避免与传统银行分支机构和大中型银行的产权结构、产品服务等趋同化,真正因地制宜服务好本社区的居民和小微企业,做到差异化竞争。然而,目前我国的社区银行仍然是大中型股份制银行在社区拓展的分支网点,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没有改变,与国外社区银行相比并不是自主设立独立运营的,数量也大大小于国外社区银行占整个银行体系的比例,从规模看,相比普通分支机构面积小、人员少,单笔贷款业务规模一般不超过500万,办理最基础金融服务和辅助的便民服务,经营时间较长。从运营效率来看,据调查,民生银行一个中等规模的社区银行前期投入在200万左右,年浮动成本为55万左右,若不考虑比例较小的中间业务对利润的贡献,则社区银行要达到传统分支网点同样的效率需要1700万到2000万的存款量。
基于以上对效率的分析,社区银行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应清晰定位其产权和治理结构、服务规模的大小,结合监管层从法规制度上给与支持,才能不违初衷,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在产权和治理结构中应当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社区银行,朝真正市场化运营的方向发展;就服务范围来看,社区银行不应跨区域谋求做大,而应扎根社区,开发特色化的产品,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进行关系型贷款;此外,政府应当在政策环境上给与较为宽松的环境,同时配套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强化风险监管,真正通过银行业的改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张杰.转轨经济中的金融中介及其演进:一个新的解释框架.管理世界,2001(5).
[2]王聪,邹朋飞.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结构与改革策略探讨.金融研究,2004(3).
论文关键词:社区治理;民间组织:社区服务
我国的社区服务是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是在党和政府的主导和扶持下,依托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民间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动员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直接为各类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和社区内单位等)提供福利性、公益和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以不断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我国社区服务发展十分迅速,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广,涵盖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专业化,目前的社区服务已难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需要,问题和矛盾也逐步显现。
一、我国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
1.政府包揽了过多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职能,对社区服务的行政干预依然严重
在我国,政府的力量是极其强大的,而社会组织的力量还很弱小,这就形成了一个典型的“强政府弱社会”的二元动力格局。政府通过街道这一派出机构,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标自上而下推进社区服务,甚至包揽了许多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工作。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社区服务模式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服务时,没有深入细致地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社区的现实情况,在服务项目的设置上追求“小而全”,力图在社区实现服务的全能化。这种做法造成了很多无效供给,使社区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社区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过多的资源投人,虽然可以快速推进社区服务的发展,但不利于社区资源的开发,不利于社区参与源动力的形成,容易造成社区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一旦政府资源投入不足,社区服务也就失去了内在的发展动力。此外,政府在社区服务中行政化、政治化的动员方式,不利于培养居民的自发参与意识,不利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志愿精神的形成。
2.政府越位使社区服务机构的运营缺乏效率
实际上,我国很多社区服务中心是被当作基层政府的一个部门来对待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中心的负责人几乎都曾经是基层政府的官员,由上级任命到社区服务中心任职,并仍保留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有的甚至是公务员编制身份,享受着相应的行政级别的待遇。其他主要员工的使用也基本上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定夺的。这样一来,机构的行为显然主要是对政府负责而不是对社区居民负责,因而缺乏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设施利用率、提高服务机构运营效率的动力。
3.政府在社区服务政策的制定、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社区资源的整合等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首先,社区服务政策分类指导还缺乏应有的力度。由于缺乏分类指导政策,有些地方一谈社区服务,就笼统地认为是政府的事,把应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社区服务也包揽过来;也有些地方~谈社区服务就认为是社会和市场的事,与政府无关,把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也推了出去;其次,政府对民间组织等社区服务的供给主体培育扶持不到位。第三,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
这样,政府在社区服务中就出现了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一方面,政府通过其派出机构——街道提供社区服务,承担了一些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职能,结果“吃力不讨好”,服务成本高,有时还不能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居民将社区服务中的矛盾和问题归咎于政府,政府成为了矛盾聚集的焦点。另一方面,政府将本该承担的职能,推给市场,导致社区服务出现营利化倾向,其福利性与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受到了削弱。
(二)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供给滞后
1993年民政部协同十三个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把社区服务和发展我国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自此,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实体化发展方向逐步确立,同时,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也随之发生转型,社区服务走出了政府包办式供给模式,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社区服务的形式走向了多样化,为居民提供了专业化、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但同时也带来了社区服务过度市场化的问题,在实践中社区服务开始出现营利化倾向,一些社区服务机构过多地追求服务利润而忽视了社区服务的福利性与公益性。造成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供给滞后。
(三)社区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项目缺乏多样性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虽然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以兼职人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但总体上,这支队伍仍处于追求数量扩张的外延型发展阶段。目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由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组成,他们大都没有接受过比较系统的社区服务工作的专业训练,不能很好的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设置服务项目以及采用专业化的服务方式。而社区服务的项目涉及老年人服务、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家政服务、青少年教育以及其他便民利民服务等诸多领域,其中很多服务项目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开展得比较普及、能形成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只是一些专业性不强的社区服务,如老人生活服务、家政服务和一些便民利民服务。许多社区服务中心把服务项目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却没有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其中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
二、社区服务中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泛政治化”思维方式的制约
现在,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仍习惯于用“泛政治化”的思维方式看待民间组织,过于强调政治乃至完全从政治角度考虑我国民问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问题。由于民间组织具有“两面性”,因而“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成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取向的基本准则,但在实践和操作层面上的管理难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结果常常发生“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政府在政策选择上也经常处于“抓”和“放”的两难境地,造成对民间组织的政策缺乏连贯性,时紧时松。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我国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及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发挥。
(二)双重管理体制的制约
目前我国对民间组织采取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民间组织从筹备到成立、开展活动、变更、注销等都要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审查和批准。这一规定除了申请手续繁复,审批条件苛刻外,还使得相当数量的民间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获得“准生证”。有的不得不改头换面,以工商登记的形式寻求合法注册,以营利性企业的名义开展非营利性的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而工商注册必须按企业的标准纳税,这就加重了运作成本,严重打击了民间组织的积极性,许多民间组织不得不关门歇业;还有的民间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不能合法登记注册,只能成为“黑人黑户”,从而成为管理的盲区。
(三)政府部门权力与既得利益的制约
“中国目前民间组织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个特征,就是它们的‘半官方性”’。”“半官方性”也可以表述为“亦官亦民”、“官民二重性”或“准政府组织”。目前,我国一些“民间组织”其实是政府组建的,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些组织在运作网络、资金来源、公众信任度等方面,都依赖于政府,实质上是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在发挥作用,严重偏离了民间组织的本质属性。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是:一些民间组织把政府部门作为“资源提供者”,并主要为政府部门或某些工作人员“打工”,俨然成为了“二政府”;一些政府部门把民间组织看成是附属物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指挥民间组织办事,安排富余人员和退休人员去民间组织工作,决定民间组织内部事务。在这样一种依赖——控制的关系中,一方面,民间组织丧失了民间性、独立性、自治性,失去自身活力和在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逐渐演变为“准政府组织”;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也因此而滞缓,政府形象也因一些“准政府组织”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
(四)资金、人才、能力及社会捐赠的制约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我国民间组织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经费紧张、人才缺乏、能力不足、社会支持欠缺。此外,由于民间组织还存在着内部管理不规范、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内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录用和考核奖罚制度、自我评估和监督机制等尚不完善,导致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等问题时有发生。显然,如何有效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并推进其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时展提出的重要课题之一。
三、对策及建议
(一)转变观念,从提升社区服务的高度认识发展民间组织的重要性
1.要改变用“泛政治化”的观念看待民间组织的思维方式。目前我国的民间组织绝大多数不是政治组织,其主要在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发挥作用,它们在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能量。即使是属于“政治类”的民间组织,多数也在党和政府的有效领导和管理下进行活动,其作用主要也是积极和正面的。民间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制度安排和政府管理的不到位,而不是民间组织自身发展的必然倾向。
2.要正确认识权力部门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要真正将民间组织视为“第三部门”,割断民间组织与政府权力部门的“天然纽带”。要树立尊重公众意志、重视公共权利的观念,重视民间组织的社会代表性,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权力部门与民间组织的沟通、理解和协商关系。
(二)明确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各自定位
1.明确各自的职能分工。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规范市场和支持、培育民间组织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并对这些组织的运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而民间组织由于具有民间性、公益性、志愿性等特点,因此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主要是及时了解并向政府如实反映社区居民的需求、充分动员和开发社区内资源为社区居民谋利益、提供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通过民问途径协调公众利益、推动社区民主自治、丰富社区文化等。
2.协同治理,良性互动。在社区治理的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政府与民间组织职能分工交叉的领域,很难划清彼此的权力边界,尤其是在目前民间组织能力薄弱、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这就需要政府与民间组织协调合作,共同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比如有些社区公共事务虽然在民间组织的职能范畴,但如果由政府出面可能更容易解决,那么当民间组织寻求政府的帮助时,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反之,政府的一些行政事务如果能得到民间组织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民间非正式途径将会十分有利于工作的落实,社区居民也可能更容易接受。
(三)完善政策法规,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健全法律法规。当政府和民间组织之间建立了特定的关系时,就需要一套法律制度为民间组织及其与政府的互动建立一个框架。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对保障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和确保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一些法律条款已经滞后于形势的变化。因此,必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民间组织法规。同时,针对我国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网上社团、社区群众文化团队等也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
2.加大政策倾斜。政府要通过优先注册、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措施,突出培育发展公益性、救、维权性、协调性的民间组织,重点支持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民间组织,并以此带动民间组织的整体发展。
3.完善运作机制。政府要通过制度措施为民间组织开辟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建立民间组织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机制,形成民间组织发展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格局。同时,政府要建立民间捐赠和筹款的自我循环机制,这是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和自力更生的关键所在。正确引导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集中社会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4.建立公益产权制度。要明确公益产权的概念,建立公益产权运作监督机制、破产转移机制和民间组织退出机制。
(四)改革双重管理体制,重新定位民间组织管理部门
1.重新定位登记管理机关。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在执法、监督、投诉受理等方面的职能,并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在条件成熟之后可尝试建立类似英国慈善委员会那样的立法监督机关。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权益者、民间组织本身和媒体,他们最终需要归口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统一实现执法要求。“社会投诉制度+政府受理部门+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其掌握的信息”也许是一个综合模式,这不仅促使政府从全面的干预中退出,而且有效的监督也能减少人们对民间组织的过分担心,减少它们成立时的障碍。
2.改革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存在已越来越不适应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但如果断然取消又会忽视我国处于转型期的国情。因此,可以允许具备一定条件或一定领域的民间组织试点向单一监督管理体制过渡。比如:对于那些业务范围难以在现有政府职能部门或社区范围内涵盖并且难以找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可试行单一登记主管制,即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对于那些在社区活动的草根民间组织可试行单一社区管理制,仅由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五)推动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扶助民间组织发育与发展
1.坚持“民办”。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应该是政府扶助下的、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自我成长过程。它不是造就一个政府管理职能的者或“准政府组织”,政府不能“包办”甚至“垄断”民间组织的工作,而是要使民间组织保持自身的自治性与相对独立性,坚持民间化方向,做到负责人由群众选举产生,活动由自己决定,事务由自己管理。
【关键词】公共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问题;解决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2)04—0092—05
2009年,中央在大力推行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提出要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不同于单纯的农村人口聚居,它是在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所提出的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以移民搬迁和住房建设为契机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基层治理模式的一次彻底的变革。在这次变革中,成都和济宁两地做了有益的探索。借鉴其经验的同时,也可以看到,新社区建设不可避免会陷入如何处理新的社区生产、生活方式与原有农村基本的经济、组织制度的关系的困境,而且自组织程度不高已成为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挑战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实现城乡公众共同享有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现实的社会发展中,公共服务的供给却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逐步拉大,特别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已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1]因此,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探索,需要对基层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及基本路径加以探讨,以期找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政府必须履行好公共服务责任,这是当今社会的共识,也是现代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所在。然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和无限性,而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则始终是有限的。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只能提供市场经济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和私人无力从市场上获取的私人物品。这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公共服务责任。公共服务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政府行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社会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村庄形态的开放性。农民的活动空间已大大超越传统的村庄地域界限,村庄间的流动与土地的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是乡村呈现出一个信息开放、社会多元的状态。二是人口迁徙的自由性。农村人口不再限于本乡本土生产生活和从事农业生产或产业,而是大规模、高频率地劳务输出或者从事新的非农产业。三是生活方式的变化性。农村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农民已不是从前那种千百年一成不变的小农形象,而是边在田野上耕作,边打手机的新式农民。四是村庄结构的异质性。农村社会的变化使传统农村社会迅速解体,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及各种要素在道德、价值、情感方面不断改变着旧有的传统状态。这些变化在带来农村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使得乡村治理也陷入了困境。[2]
而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呈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村委会职能弱化。村委会对乡村公共事务和公共设施建设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大量基于乡村内部,需要以自治的方式加以处理的公共事务常陷于无组织依托的困境。农村有效资源大量流失。劳动力大量外流,常住人口减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成为乡村的主体;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耕地减少,农村经济基础被不断蚕食,发展缺乏动力;村集体经济空壳化。2004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提出,农村的三提留五统筹、农林特产税、农业税相继取消,村集体的机动地、集体林地等也都陆续承包到户,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济部分逐渐消失。
乡村社会的剧烈变化对我国的乡村治理以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中央l号文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农民收入得到较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也成了题中之意。但由于我国各地区农村普遍存在村庄多、规模小,位置分散的特征,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投入成本过高,投入分散,投入效率低等问题,新建的住房、活动中心等往往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国家根据形势的变化,提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已成为农村发展的趋势。为了寻求解决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途径,2009年,国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银行”)自成立依靠自身创新的发展理念、准确的市场定位、差异化的产品服务和稳健、积极的经营管理,在金融运行体系相对健全和规范、银行业发展繁荣活跃但又竞争异常激烈的浙江省“崭露头角”,并被迅速认可。湖州银行依靠自身的优势发展,一方面,成功规避了国内复杂同业经营环境的不良影响,各项经营发展指标均创新高,部分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跨区域经营,发起设立安徽肥东村镇银行、浙江临海村镇银行,成为一家经营发展迅速、发展特色明显的跨区域发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湖州银行管理团队审时度势、准确定位,注重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战略的必然结果,对仍处在“摸着石头过河”发展的我国城商行,具有普遍而重要的参考意义。
准确的市场定位
伴随国内金融发展的不断扩张,银行同业竞争日益加剧,市场争夺更加激烈。一方面,由于实力优势和长期的“耕耘”,传统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据了大量市场份额,城商行扩展市场份额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的落后,商业银行可经营的产品种类少、差异小,商业银行间业务发展高度雷同,经营利润不断下降。面对这种形势,城商行要想实现市场“切割”和经营发展的高利润率,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实现自身市场发展的“精准”定位。
虽然国内城商行一直呼吁要“找准自己的定位”,但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却乏善可陈。湖州银行则坚持从自身准确定位出发,将自身定位作为经营发展战略制订的根本依据和具体业务开展的出发点。
湖州银行从湖州独特的地域经济发展情况出发,综合考虑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国民经营发展实际、企业客户和同业竞争情况,依托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的决策运行机制,根据湖州市、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的特点,在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基础上,确立了“立足地方、面向中小、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具体来说,即是要立足湖州,辐射“长三角”,专门从事中小企业业务和社区服务,努力打造精品型、专业化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湖州银行在内部机制、经营模式和服务功能等方面,根据具体市场需求进行了对应调整和优化,以实现对“长三角”地区“中小企业和社区”的优质服务。
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业务调整,湖州银行准确把握住了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各项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加之浙江省和“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信用建设相对完善地区,信用水平相对较高,客户违约率低,湖州银行一直保持了“高速”发展。截至2010年10月,湖州银行总资产从14.7亿元发展到173.3亿元,是成立初的12倍;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为0.19%;拨备覆盖率达到751.24%,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均为12.12%。
差异化的业务发展
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来说,准确的市场定位即是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地域发展情况做出针对性地市场“认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在市场划分中的“一杯羹”,需要做出针对性的市场定位。而仅仅有自身的市场定位是不够的,只有根据自身市场定位,创新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实现自身定位的有效“落地”。
湖州银行管理团队在把握自身市场定位和制订发展战略过程中,认识到,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好,小型、微型企业众多,个人创业和消费的资金需求也相对较多,而大型股份制银行由于自身经营业务成本收益需要,普遍对这些客户和相关业务“不感兴趣”。同时,其他城商行在湖州及周边地区业务开展较为有限。通过反复调研和论证,湖州银行管理团队找到并制订了自身差异化、特色化的业务发展之路,即以小、微企业和个人业务为业务主线,加快资源整合和优化资产结构步伐,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对传统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实施优化、调整,促进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发展小企业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业务,不断拓展农村市场。一方面强化经济资本资源管理,加大对资本占用率和资本回报率的考核,倡导绿色信贷,引导支行积极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零售业务,另一方面明确“进社区、走市场”的特色发展方向,引导员工树立加强服务中小企业的意识,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真正落实“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
在此业务发展定位基础上,湖州银行将“质量、效益、规模”的协调发展,贯穿经营管理活动的每个细节。在业务运作模式上,不断探索银行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个性化特色服务与风险管理相结合、业务发展与客户发展相结合、信用体系建设与信息收集相结合的中小型银行业务运作新模式。
湖州银行的差异化业务发展得到了市场的肯定和认可,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先后推出了“百合花”小额自助循环贷款、个人贷款“随意还”、项目经理贷款、船舶抵押贷款等特色业务和产品。尤其是推出的“百合花”小额自助循环贷款,专门针对个体经营户、居民(公务员除外)、小企业业主和农户,对其小额贷款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在同业中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受到了高度欢迎,是湖州银行业务发展中的重要亮点之一。截至2010年10月,湖州银行各项存款从10.23亿元发展到151.28亿元,是成立初的15倍;各项贷款从6.68亿元发展到109.41亿元,是成立初的16倍;仅2010年前10月实现利润总额3.63亿元,在同等规模城商行中表现非常突出。
不断优化的公司治理
由于经济体制和银行自身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与现代银行业发展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对于城商行,由于其产生由来的“轨迹”大致相同,普遍具有明显的行政干预特点,加之大多数城商行规模小、发展时间短,因此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而受经验管理水平和发展大环境的限制,城商行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和优化的难度较大。
湖州银行自1997年成立以来即不断努力推动自身公司治理的完善和优化,在认识水平提高和实践经验积累基础上,湖州银行管理团队将自身公司治理优化的着力点定位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明确职责边界、激发员工潜力”。围绕这四个方面,湖州银行管理团队,一方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组织和开展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同业调研、课题研究和与监管层的沟通交流,学习经验,改进不足。通过努力,湖州银行的公司治理建设获得了内部和外部的广泛支持,公司治理改进的阻力大大减小。
湖州商行成立之初仅有1亿元资本金,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业务需求。2004年11月,湖州银行完成了增资扩股2亿元的目标。通过吸收优质企业法人和内部员工入股,清理小股东,股权结构不断改善,为提前二年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和公司结构治理初步健全打下了基础。进入新时期,尤其是在本届管理团队期间,以股权结构优化为突破点的公司治理完善进一步推进。启动了第二次增资扩股规划,并突出强调对“优秀金融法人股”的引入。湖州银行坚持“引进智力、共享资源、互利双赢”的原则,优先引进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大中型银行为战略投资者,拟在改善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时,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实现共享产品研发、服务网络等方面的资源。目前,湖州银行已成功洽谈国内一家优质大中型银行,待监管部门批准后,将以法人股形式加入湖州银行,成为公司重要战略投资者之一。待第二轮增资扩股完成后,湖州银行股权结构将为:国家股(财政)占比31.05%,国有法人股占比1.41%,法人股占比45.51%,个人股占比2.03%,金融机构占比20%,建成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金融资本、个人股等多个利益主体组成的相对分散又适度集中、相互制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在股权结构优化的同时,湖州银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推进“三会一层”架构建设,注重对“三会一层”职能权限的明确划分和认定,通过制定明确的议事规则,促进规范化、程序化和积极有效的运营管理体系的形成。通过《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建立起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授权管理体系,各层级、部门、人员等的权限层层有来源、全部能落实,职责边界明确,责任认定清晰,保证了公司运营管理的健全有效和人员职责的充分发挥。
此外,作为资产及经营规模仍然较小的商业银行,湖州银行从自身经营特点出发,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公司治理建设中始终注重运营管理的灵活和有效。为此,湖州银行在基本管理决策流程之外,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对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讨论,为相关部门做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或初拟蓝本,从而实现了公司内部对具体事项的统一认识,减少了在未来执行决策时的阻力,提高了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保证了决策的执行效果。
积极进取的管理团队
相比大型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运营管理中“船小好调头”,经营管理更为灵活。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如果“调头”失误,也更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这对竞争激烈的城商行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城商行在运营管理中,需要在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经营管理的灵活性,而管理团队,尤其是高级经营管理团队作为城商行经营管理发展的“掌舵者”,是实现银行积极稳健发展的关键。
由于在规模、品牌等方面的限制,很多城商行在优秀管理团队尤其是优秀高级管理团队引进和建设方面难度较大。而通过自身多方面努力,建立起了优秀管理团队,并实现管理团队成员理念一致、团结统一、积极进取的城商行,在实践发展中的巨大优势很快显露出来,并转化为具体的经营业绩,为同业所关注。湖州银行优秀经营发展业绩的取得正是得益于其通过多方面努力,引进、培养建立起来的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尤其是经营发展理念高度统一、积极进取而又不失风险控制的高级管理团队。
湖州银行在董事长领导下,通过多方努力,从大型股份制银行“挖来”一批具有丰富业务操作及管理经营、履历覆盖大型和中小银行多个部门的优秀管理和业务人员,充实到管理和经营团队中来。在高级管理团队层面,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等在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方面具有高度共识,理念和实践步伐统一。围绕“专门从事中小企业业务和社区服务的精品型、专业化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推进创新与统一管理。在业务操作层面,以公司文化培育为重点,通过培训、学习等活动,将公司发展理念融入到一线业务拓展和具体操作中。在发展理念培育的同时,通过建立科学公正的业绩评价机制,挖掘员工潜力,激励员工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实现员工价值追求与湖州银行的利益结合起来,实现员工价值目标与全行目标一致化,在全行层面形成共同的发展理念和执行动力。
2011年,湖州银行董事长获得“2010中国城商行年度人物”称号,这是对董事长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湖州银行积极进取的优秀管理团队的认可。
后记
正如本文开头所述,国内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显示出经济发展的诸多不确定性,城商行作为“摸着石头过河”的群体,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着更大压力。只有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走特色化发展之路,才能保证城商行在复杂形势和激烈竞争中的稳健、持续发展,特色化经营是城商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微博 微信 城市社区 自治能力 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些论述对社区治理能力创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们从客观上提出了创新社区治理能力面临的两大挑战:一是必须改变治理方式,二是必须发挥自治作用。而近年来出现的微博和微信为创新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平台。
一、微博与微信的社区性
据百度百科的界定,微博,是微型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而微信则是一款快速发送文字和照片、支持多人语音对讲的手机聊天软件。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它可将内容分享给好友,并且也能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朋友圈。从它们的界定可看出微博和微信都是一个基于人与人关系的信息生产、消费、传播与获取平台,是一个以“我”为主导的网络化了的人际关系超链接的虚拟社区。简言之,微博与微信都是“我的”虚拟社区。社区性体现在超链接上,这里的超链接首先就是超文本链接,在微博和微信上,“我关注的人”与“关注我的人”随着鼠标的点击打开了一个个超文本链接,这是一种技术链接。其次,是在技术链接基础之上的“关注”之人与人关系的人文链接。正是这种超链接他人,使“我的”微博和微信成为了虚拟社区,这也是微博和微信生命力之根本。具体来说,两者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性、自治性。
微博和微信首要的都是“我的”微博和“我的”微信,都是体现“我的”主体性的平台。正是由于是“我的”,是我的责任田,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我”成为了真正的主人,因此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强力,我都会尽力维护好建构好它们,真正实现“我的”主体性和自治性。“我的”主体性、自治性体现在我的微博我的微信的每个文字上,赋予“我”以具体化的个性与特殊性,我可以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我要以自己的智慧和才思获得别人自愿的关注,尽可能地建构更广大的人际关系圈。正是这种主体性、自治性彻底激活了作为主体的我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催生了微博和微信的爆炸式发展。
第二,人人性、草根性。
即写微博和上微信的门槛低,只要你识字,有手机或电脑,人人都行。正是这种人人性,带来了大量的草根,迎来了人民大众,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大量地发微博、上微信。这就是常说的“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正是这种人人性、草根性,每个人都极易加入到我的微博我的微信中,丰富我的虚拟社区的内涵,扩展其外延,使我的虚拟社区的人数理论上可以无穷大,给我的虚拟社区带来巨大的影响力和威力。
第三,发表快、传播快。
发表快,是指微博和微信的内容生产速度快,微博与微信的信息只要手指一点就发出去了,不必经过层层审查的过滤,它们都是以秒为单位的直播媒体,是传统媒体难以达及的。以微博为例,2008年汶川地震,twitter比彭博社快22秒;2009年四川绵阳地震,新浪微博比路透社快30分钟;2011年5月,本拉登被击毙,twitter比奥巴马宣布消息早了5分钟。传播快,它又是个以秒为单位的传播媒体。我通过自己建立的社交关系,能够实时地、快速地去传播内容,这是一种基于社会资本的快速传播,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发表快与传播快的叠加,使加入我的虚拟社区更加便利快捷。
第四,公共性、社区性。
即许多人对一事的同时关注或说围观,形成了真正的公共领域。它表现为微博和微信的转发与评论功能等,通过数以万计的转发与评论,使某事达到其信息公开的极限,“我的”虚拟社区的外延也达到极限。微博和微信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影响”之特质使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组建社群和共同行动的能力,真正实现了哈贝马斯所期盼的公共领域,也使微博和微信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虚拟社区。在这个全新公共领域化的虚拟社区里,无数陌生人之间高强度互动,彼此之间为某事的大接力,最终形成某事圆满解决的可能性。
二、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何以可能
任何事物的创新都需要条件的,这些条件成熟后常常促成创新的达成,如一种新的思想会带来理念创新,一种新手段会带来方法创新等,城市社区创新同样是需要条件的,新生的微博和微信提供了城市社区创新的载体,使创新成为可能。
(一)微博和微信的自治性使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更新得以可能
从社区的词源学来看,“社”是表示以祭祀为中心的初民共同体,反映的是社区的文化含义,而“区”是指天然的地域含义。在社区,人们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进行亲密的、秘密的和单纯的共同生活,就体戚与共,同甘共苦,构成了一个区域社会共同体。[1]由此可见,社区从它产生起就植入了自治的天然基因,这是一种“自发而治”。到了现代社会后,“以城市为主要代表的文明形式必然要求建立一种更能适应城市异质性与多样性的社区形态,‘自觉而治’的社区历史性地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形态。”[2]从“自发而治”到“自觉而治”标注着社区的本质属性――自治性,这恰与微博与微信的特征相契合。如上所述,微博与微信具有自我建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性,微博与微信与现实社区一样具有天然的自治性,这种一致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先验般的保证,因为每个微博与微信用户都是生活在现实的社区中,微博与微信的自治“习惯”必然蔓延到网下的现实社区自治中,不仅为现实社区自治提供了心理和文化的加固作用,而且还可以说,现实社区的自治是其必然要求。
(二)微博与微信的人人性和参与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群众基础
社会自治必须要靠社区内的群众来兑现,离开了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不可能实现。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草根性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其用户。据最新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而据腾讯与新浪的统计,微博与微信用户数基本与之持平。实际上,去掉无法上网的学龄前儿童和部分老年人口[3]以及部分农村人口,城市网络普及率估计达到80%以上,可以推算大部分市民都是网民了,都是微博和微信的用户。而这些用户就是现实社区中的基层群众。实际上,网民就是最基层的群众,走近网民实际上就是走进基层,发动网民工作实际上就是发动群众工作。因此,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从网民实践也可知,微博与微信用户的参与意识较强,这可从微博与微信在这几年的爆炸式发展与许多事情上的爆炸式参与得以证实,这也为他们最终参与社区自治提供了保障。
(三)微博和微信的瞬时性和公共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时间和机会的保证
众所周知,每个生活在社区的居民都知道建设好本社区对自己的重要性,每个人实际上都有参与的愿望,但是现代社会城市生活节奏飞快,人们整日为生计疲于奔命,这制约了他们,使其难以抽出时间来参与社区自治,这的确是社区自治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难题。微博和微信出现后,为解决这种难题撕开了缺口,因为社区中的许多事情完全可以通过微博与微信这一公共性平台随时进行网上解决,不必花费整段的时间,人们可以利用上下班缝隙的碎片化时间即时参与社区自治,满足了参与欲望,提供了参与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了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带来社区自治参与手段的更新。
三、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如何可能
什么是城市社区自治?在我国目前的语境下,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简单割裂或冲突,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而应该作如下界定: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过程。[4]其中自治的主体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客体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自治的方式是民主协商。由此,利用微博和微信来治理社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
(一)布局奠基于社会资本的微博与微信关系网络,形成“网络统一战线”
要发挥社区居民利用微博与微信参与自治的作用,首要当然是建立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微博与微信的关系网络,这又要靠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把社区居民的微博与微信联系起来,开通居民微博和微信与居委会、业委会的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直通车,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张贴二维码、业主论坛公布账号等方法把自己的账号告诉本社区居民。由于微博与微信现在都有了GPS定位功能,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搜索附近人的功能与更多的居民结成互为粉丝的超链接。此外,由于居委会、业委会对本社区居民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可有针对性地上门一对一做工作,让一些重量级居民加入本社区的微博与微信中。总之,通过各种办法尽可能地与社区居民结成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统一战线”,形成自治的强大群体基础。一旦与社区居民结成“网络统一战线”后,就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在彼此之间建构社会资本。所谓“社会资本就是存在于由个人或群体编织出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是社会关系网络中一切有利于个人或群体的无形的关系资本,主要表现为信任、规范和网络等”。[1]这恰恰也是当前社区自治急需的资本。由于各方都与社区的利益结成了共同体,因此彼此之间易于建构社会资本,最主要的是要多沟通与互动。一旦“网络统一战线”各方建构起雄厚的社会资本,那么各方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就水到渠成。
(二)建构奠基于有限理性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从“被组织”走向“自组织”
1919年,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和社区工作者玛丽・福莱特提出“社区是一个过程”的新命题,该命题实质上是说,一个“秩序良好”(罗尔斯语)的社区是各方积极参与建设的动态过程,这对社区自治具有指导性。过程性保证了社区的发展性,也说明了社区的发展不是任何人或组织说了算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成为终极真理的掌控者,社区的发展来自于参与各方的民主协商。民主协商是对各参与方主体地位的尊重,对于调动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由于各方都受有限理性制约,因而也不得不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所谓有限理性,最早是由阿罗提出的,他认为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2]有限理性研究的集大成者是西蒙。他认为,人们只能在决策过程中寻求满意解而难以寻求最优解,“行为主体打算做到理性,但现实中却只能有限度地实现理性”[3]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理论是从群体行为角度出发,认为人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中,人从来不是孤立的。人的一般行为是人与人、人与组织相互影响、整合的结果。[4]正是由于有限理性,所以必须发挥众人智慧,进行民主协商,社区自治实际上正是参与各方通过民主协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正是在这种民主协商过程中,每个人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实现了从“被组织”到“自组织”。但在现实中,正如上文所述,这种民主协商由于受居民时空限制,往往难以进行,微博和微信出现后,由于打破了时空限制,而且每个微博和微信用户都是真正作为主体而呈现的,因此,居委会、业委会可把相关事宜先放到微博和微信上,让居民间充分进行实时和延时的协商,然后对于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再延伸到网下当面协商,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社区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