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8:27:4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场所应重点防范的治安问题
治安管理从本质上讲是一项防范性工作,公共场所管理属于治安管理的一部分,当然也是一项防范性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管理,防止治安问题在公共场所发生,保证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因此,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应重点放在防范那些对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治安问题上,这是管理好公共场所的关键。
(一)群死群伤性事件
公共场所是人们工作、生活必然涉足的场所,场所中人员的数量众多,因此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公共场所中,最严重的治安问题莫过于发生群死群伤类的事件,如,因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因秩序混乱导致的拥挤踩踏所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因敌对势力发动恐怖袭击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等。群死群伤类事件一旦发生,不但会直接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给民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把群死群伤类事件作为治安防范的首要问题。
(二)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性案件
公共场所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人们每天都要在公共场所中活动,场所秩序的好与坏、场所环境的安与危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影响很大。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一些暴力、血腥案件,如大庭广众之下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凶伤人、打砸损毁财物以及抢劫、、绑架、劫持等,会给现场目击群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新闻媒体对这些恶性案件的报道,也会使得知消息的民众产生不安心理,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将这些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性案件纳入重点防范的范围。
(三)其他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秩序混乱是公共场所发生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并非唯一原因。只要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即使在秩序井然的情况下,也会有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而无论发生何种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都会对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也应把防范各种治安、刑事案件、治安事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作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效管理公共场所的先决条件
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有效管理,是建立在对公共场所的规律、特点以及管理依据、管理手段等一系列情况的了解、掌握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想管理好公共场所,管理者必须首先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
公共场所面广、量多、情况复杂,是治安管理的难点,因此,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是对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的前提。要实现对公共场所情况的全面了解,需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掌握公共场所的范围
公共场所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的总体范围和每一类公共场所的具体范围两个方面,掌握公共场所的范围是管理好公共场所的基本要求。只有全面掌握了公共场所的范围,才能保证把所有应当纳入治安管理的公共场所都纳入到管理之中,避免出现漏管问题,如果做不到,公共场所就不可能管理好。
2.了解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主要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因此,每一个分管公共场所的治安民警都必须详细了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具体情况,包括场所的类型、数量、位置、建筑结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的动态变化情况。这是开展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具体情况的了解,管理工作就失去了依据和抓手。
(二)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
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归根结底是一项防范工作,而防范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管理者对公共场所治安特点的了解以及对各种治安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把握。可以说,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了解得越全面、越深入,对治安形势的预测就越准确、越及时,对治安问题的防范就越严密、越有效。在具体内容上,不但应了解公共场所总的治安特点,还要详细了解每一类公共场所各自的治安特点,从而发现问题,掌握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防范方法,使管理工作产生实效。而要想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就必须深入到各个公共场所中去,脚踏实地搞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决不可想当然地认为情况应该如何,并轻易得出结论。
(三)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规范
治安管理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范畴,而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这就要求管理公共场所的治安民警必须熟练掌握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每项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都有法律依据。在掌握法律、法规时,一方面要详细了解法条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还要明确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因为,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对同一问题可能同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民警如果不能正确辨别相关法律、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就可能出现不当适用甚至错误适用,导致执法错误或者影响管理效果。
(四)了解和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
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管理范围、基本情况、治安特点以及法律规范,是搞好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前提,但是,要想使管理工作产生实效,还必须掌握具体的管理手段并学会在工作中熟练运用。这就如同参加散打比赛,选手必须首先掌握一定的格斗招数和技巧,才能在比赛中克敌制胜。治安管理的手段很多,可以用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手段有登记备案、行政审批、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禁止、取缔、收缴、巡逻、守望、治安耳目、宣传教育、设施防范等。以上是管理好公共场所首先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再辅之以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就不难搞好。
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般方法
针对公共场所自身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治安问题,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范,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审批备案
审批和备案是公安机关了解公共场所情况、掌握公共场所信息的一个有效手段。公安机关要想把公共场所管理好,必须首先对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通过对公共场所进行审批、备案,审查并登记公共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可以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的具体种类、数量、分布以及经营者、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情况,为开展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制度
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是堵塞公共场所治安漏洞、消除公共场所治安隐患、保障公共场所秩序与安全的有效举措。公共场所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开展管理和经营活动,可以有效减少和消除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几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由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执行的一项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中,除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等少数场所属于非营利性质的公益场所外,其他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属于商业经营性场所,是提供各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场所秩序与安全的维护者,有指导公共场所开展安全防范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又具有安全防范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使制度做到科学、严谨、准确和周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只要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去做,就可以有效堵塞治安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根据各类公共场所的不同性质、特点和存在的治安问题而各有不同,但均应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真正有效地堵塞治安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2.治安责任制度
治安责任制度是为了使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而制定和实施的、具有保证性质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治安责任制度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负责执行。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将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使安全管理制度所要求的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和执行者,同时还要规定对执行制度不力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
3.治安培训制度
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主要是起指导和监督作用,治安防范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他们是治安防范的真正主体。由于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是安全防范的专业人员,不懂得如何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治安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要讲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使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能够认真领会、自觉遵守;二是介绍公共场所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治安问题,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自己所在场所所面临的治安形势心中有数;三是教给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基本的安全防范的技能和方法,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应用,发挥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作用。
(三)配备人员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由人来完成,所以,人是决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由于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涉及到公安机关和公共场所两方面的主体,因此两方面都要有人员上的要求。
1.公安机关应当有负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专门人员
公共场所范围广、数量多、情况复杂、治安问题多样,是治安管理的难点,管理的难度很大。当前,基层派出所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虽然在分工上有专门的警力负责管理公共场所,但是由于派出所的工作十分繁杂、临时任务很多,因此分管民警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致使很多情况无法及时了解掌握,大量治安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的制度和措施无法贯彻和落实,从而使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所应尽量搞好警力与工作的调配,使分管民警可以心无旁骛、不受干扰、专心致志地开展工作。
2.公共场所应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
在公共场所中,绝大多数场所都属于商业性经营场所,是商业企业,而到场所中活动的群众就是这些场所的顾客,是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企业有为顾客提供安全环境的义务,因此,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为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担起责任。同时,公共场所安全与否,也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很难想象一个连秩序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场所会有人敢去,而没有顾客,又何谈赚钱。因此,公共场所应当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条件的场所应当成立专门的安保机构,聘请专业的保安人员。安保人员应当和场所的其他从业人员一样,成为场所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必备的人员。除公安机关以及场所本身的人员外,还有一种人也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不可或缺的,即治安耳目。治安耳目既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场所本身的人员,而是由公安机关建立、由公安机关领导和使用的、专门用以搜集情报信息的特殊人员。他们虽不是场所职工,但却能了解和掌握很多公安机关和公共场所都无法掌握的情报信息,对于管理好公共场所,尤其是对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好的治安耳目所起的作用,是多少个普通职工和群众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治安耳目加以充分利用。
(四)完善设施
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需要靠治安民警以及场所的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人的因素是场所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不过,人也有很多的局限性,人的精力、体力、注意力、感知力等都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配备一些专门的设备作为人力的补充,从而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根据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场所应当配备的安防设施主要包括监控设施、安检设施、报警设施、消防设施等,这些设施配备得数量越多、功能越先进,治安防范的效果就越好。公安机关应督促公共场所及时安装相关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绝不能成为应付公安机关检查的摆设。
(五)强化检查
公共场所多数都是商业性经营场所,是商家,而商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营利。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场所的经营者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安防设施和安保人员,这笔设施和人员的费用无疑要由商家承担,并且无法直接给商家带来利益,因此商家多有不愿,往往想方设法搪塞和应付公安机关。为了不被商家蒙蔽,民警必须经常深入公共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查看场所对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安保设施和安保人员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督促场所尽快整改,防止出现更为严重的治安问题。在进行治安检查时,既要检查证、照齐备的正规场所,也要检查证、照不齐甚至没有证、照的非法营业场所,不是去查其是否有证照、是否手续齐备,而是去查其是否存在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否则,这样的场所一旦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上级机关进行责任倒查时,分管民警一样难辞其咎,这是民警特别需要注意的。
(六)宣传教育
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治安宣传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以治安形势、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同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方法、手段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和教育手段,使群众明白在公共场所中什么是安全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危险的、不能做的和应当防范的,从而自觉远离危险、远离不法分子,不让治安灾害事故因自己的愚昧无知而发生,避免因自身的疏忽大意而遭遇不法侵害。只要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的能力增强了,治安灾害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就失去了危害的时机和侵害的对象,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就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宣传教育是一项影响面广、成本低、作用大的治安防范手段,对于堵塞治安漏洞、消除治安隐患具有很大作用,可以在各类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广泛运用,应当大力提倡。
关键词:重大体育事件;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城市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12-1602-03
重大体育事件对地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我国各地政府的共识,但随着规模扩大和场次的增加,安全保卫难度也随之提高,成本也不断扩大;以奥运会安保费用为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几百万美元到雅典奥运会已经突破10亿美元,防范区域也从场馆、奥运村周界,一直扩大到城市圈。如何应对重大体育事件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话题。
1城市重大体育事件的界定
虽然重大体育事件能为举办地创造高层次的旅游、提升当地的声誉、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是目前国内外许多地方政府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但目前关于重大体育事件的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重大体育事件的内涵迄今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也没有系统的研究。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城市重大体育事件:是指的以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公共场所,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单次参加人员在10 000人以上的群体性活动,是一种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的特殊事件,其规模和形式受竞赛规则、传统习俗等多种因素制约,对社会和文化、自然和环境、政治和经济、旅游等多个领域发生冲击影响,包括体育比赛、体育展览展销、以及含有竞技色彩的民俗活动,如划龙舟等。
2重大体育事件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
2.1群体械斗事件重大体育事件既为人们提供了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但也成为情绪宣泄群体械斗的导火索,如足球骚乱。足球骚乱一旦发生,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甚至数十万人卷入集中,规模巨大,不仅不利于足球运动的发展,而且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欧洲甚至出现了“职业的足球流氓”。他们不仅脏话连篇,殴打裁判,焚烧座椅,抛掷石块,砸掀警车,非法闹事,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严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和其它观众的情绪。这些足球流氓每到一座城市和足球赛场,就会制造和引发骚乱和灾难,已成为各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除了足球骚乱,在我国一些地区每年一度的龙舟竞渡风俗,也成为种族之间积怨宣泄争斗的途径。龙舟的竞技需要各参加人员齐心协力,通过集体合作才能取得良好成绩,通过划龙舟活动,宗族团结合作意识能够得到加强。同时,龙舟竞技的胜利也可显示宗族的强盛。因此在划龙舟期间,宗亲意识普遍高涨,一些小摩擦易迅速升级为大的冲突。如温州瑞安地区于1981年6月6日因划龙舟纠纷而引起了械斗事件。其时双方参与斗殴人数达15 000人,致伤128人,不同程度毁坏的房屋有155间,遭受严重破坏的企事业单位16家,损失12万元(时价),导致区社机关、公安派出所等被围攻,成为震惊全国的“6・6”事件。
2.2拥挤践踏事故重大体育事件中由于观看比赛或展览的观众通常具有聚集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数量众多、人群为临时性、缺乏约束力等特征,极易因为一些自然因素、火灾、恐怖事件等偶发因素导致人群互相拥挤、践踏,出现大量的伤亡。如1988年3月12日,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的一场体育比赛中,突降冰雹,因躲避冰雹的球迷涌进被锁死的出口,造成相互挤踏,至少93人死亡、一百多人受伤。2001年4月11日,南非约翰内斯堡体育场因近万人冲破拦截的铁丝网涌入球场,将正在看球的观众挤到,后面又不断有人涌入,堆成座座“人山”,许多人当场死亡。在我国各地举行的体育事件中拥挤性挤踏也时有发生。
3重大体育事件公共场所安全保障战略和路径设计
3.1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为联盟的安全保障主体目前,我国举办重大体育事件几乎都是由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安全保卫,由于举办大型活动频率越来越高,使基层倍感警力不足;而大型活动的抽调势必影响日常工作,甚至出现脱节。此外参加大型活动的警察加班加点,也易诱发过度疲劳。同时参与管理的单位往往既有市局指挥部、治安总队、交巡警总队、消防局、体育局、交通局,也有分县局等相应职能部门。如果是水上比赛,往往还需涉及海事局、港航局等部门。这种一个部门处理一个问题的模式,在面对复杂的公共场所安全危机时常常出现“管理重叠”或“管理真空”的混乱局面。
此外,由于对重大体育事件的界定标准不一、尺度不一,使得各级审批、管理权限不清;常常出现市局、分局层层管理,甚至市局领导也亲自抓,造成众多部门的管理,多头把关,程序过多,效率不高。
而重大体育事件公共场所安全问题不仅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的运动,也是一个复杂的事件管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因此在强调政府在是安全监控主力军的同时,应避免政府万能的观点,设法建立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各类组织和社会成员参与其间的组织框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管理机构也应从以往的“分而治之”转变到“合而治之”,构建能承担多重任务的网络式组织单元,以有效解决涉及多重领域的安全问题。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府应将市场机制导入安全,并与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此外还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使企业更加积极地、持久地投身到这场运动中,成为政府的永久伙伴,分担政府的一些责任和精力。同时政府应该鼓励强调道德秩序、人的良心和相互信任的非营利性组织成为安全保障的重要力量。具体操作中,可依据事件的不同类型,进行力量组合;如对于党和国家的重大庆典等政治性强的类似奥运会等体育事件,公安机关应全面负责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保安公司派员参加。而对于规模巨大,参加人员众多,易引发治安灾害事故的活动,如F1体育赛事等,可采取协管法,形成以公安机关牵头,保安出力协作的模式。而对于专业人士为主、规模较小、安全系数较大的体育展览会,可采取全面使用法,即以保安人员为主,公安机关只负责活动的审批、业务的指导、安全的检查和发生案件的调查。
3.2构建灵活有效的危机安全防范体系在SARS后,我国各地危机防范意识明显加强,也纷纷建立应急管理体系。但由于重大体育事件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事物,危机安全防范也处于不成熟状态,在实际运转过程中,效果不甚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预案过于抽象,只是单纯设置了一些职能部门,但对责任的具体履行没有明确规定,对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无详细界定;致使工作出现缺位和相互扯皮。有些地方应对措施仍留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痕迹,强调采取人海战术。在事件过程中,所有政府职能部门都派员参加,无论是工商、税务、还是环保部门都无例外,以期形成管理强势。但是这些管理人员既不熟悉管理流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没有处置权,造成所谓“空转”现象;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而且造成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搁置。
此外各地政府部门少有演习,防范力量未能充分整合,出现问题后仍然手忙脚乱。公安机关的预案往往因缺乏演练而无法应用。如2002年发生的西安3.24球迷闹事中,虽然比赛前公安机关针对球迷的闹事问题制订了工作预案,但由于没有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使得事后无人拍板处置,致使事态蔓延扩大。
因此一个相对完整的危机管理体系,不仅应包括危机管理的组织机构、危机决策机制、危机沟通机制和危机控制机制等四部分。还需注重各子体系的锻造,使四者既自成一体又相互配合,共同构成完整的危机管理体系。
最后应按照事件的生命周期可将危机管理体系中的控制机制划分为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前馈控制也可称之为预防性控制,反映到体育事件危机管理过程中即常规危机管理,包括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制定危机反应与恢复计划以及开展反危机演习与培训等;实时控制也称之为实时控制或现场控制,反映到体育事件危机管理过程中,包括危机开始阶段的应急管理、危机发展阶段的反应管理和危机结束阶段的恢复管理。在体育重大事件中,现场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制高点的监控。现场周围一定区域内的制高点,往往是暴力犯罪分子实施暴力和破坏活动的地点。警方必须选择必要的制高点,配备警力、严加戒护。2001年,十强赛期间,沈阳公安机关便在五里河体育场的各个制高点派专人进行控制,使用监控设备,对体育场进行全防卫监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反馈控制也可以称之为事件后危机处理,主要是指危机事件结束以后对整个事件危机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然后把评价结果反馈到危机管理体系之中,以期得到改进和提高。
3.3加强公众安全防范教育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安全教育体系,广大民众对风险意识不强,也没有紧急情况下应对常识,同时对自身的行为规范要求以及求生、救生常识不十分了解,缺乏最基本的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危机教育多处于非规范状态,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实践中有相当盲目性。危机教育主要以官方为主,缺乏与企业、高校、非营利组织、基金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危机教育的内容过于陈旧、安排也缺乏系统性、大多处于随机状态,无法做到连续性、系列性。教育的方式大多比较传统,略显死板,未引进一些先进的教学理念。政府对危机教育环节未予足够的重视,无论是从人员还是从经费上,危机教育往往捉襟见肘。资金上不足严重困扰着危机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我国危机教育还存在以下难点:不同单位和社区,存在着不同的危机问题,如何做到有的放矢。由于很大程度上国内还存在条块分割、单位各自为政的社会现实,许多相关工作无法介入。
因此有必要逐渐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安全防范教育体系。安全防范教育过程中各子系统以及各个层次,明确自己的目的、方法和内容,同时各教育机构之间,教育项目之间等关系协调、步骤一致,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教育对象对危机的理解从朴素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系统的理性认识,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自觉地、有效地配合或推动危机教育开展,使人从无形到有形都有所改变,以达到减少事故灾祸的发生。
3.4注意体育场馆、公共场所的细节设计控制和防范重大体育事件过程突发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注意以上战略设计外,还有许多细节值得进一步完善。如体育场馆、公共场所的设计。场所的不确定性是重大体育事件的一项重要特征。在具体活动,往往需要依据不同的活动内容,安排不同的场所;有的是临时搭建的活动场地,有的可能是临时租用的场地,如果举办单位忽视安全、公安机关又监督检查不力,则容易发生活动现场设施塌陷、坠落事故,造成人员恐慌,导致挤压、伤亡事故,在活动过程中也有可能由于各种矛盾的激化,导致群体闹事的发生等。同时体育场馆、公共场所的建筑设计也是防范危机的重要一环。群体性挤踏事件一般发生在出入口、狭窄的过道、看台、楼梯等处。如果这些地方宽度骤然缩小,将导致人群在快速的行进中因地形的原因出现意外。另外,公众聚集场所疏散走道的路面设计不当也是造成群体性挤踏事件的重要原因。路面不平、摩擦系数小或使用台阶、斜坡不仅会降低人群行进的速度,而且会因为某个个体行进速度减慢,或摔到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因此这要求公共场所的设计一方面根据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对这些重点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另一方面设计人员应将危机意识导入设计具体细节,如足够疏散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的流通。
总之,体育是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精神的载体。重大体育事件作为一个国家、地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既需要解放思想,精心谋划,积极打造赛事品牌,努力塑造城市名片;同时也需认真防范风险,为全面推进体育强国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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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设计
我国有关文件明确指出,对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及学校安全防范能里的要求中,允许建立先进、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以保证在校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也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来开启“安全校园”的基本保障。
白城师范学院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首次突破万人,2012年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1.2万人的目标。学校校园占地面积81.2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学校中的公共场所包括8所教学楼、操场、运动馆、食堂、宿舍、图书馆等,目前在以上的场所出入口及校园内主要街道都设置的摄像头,用以防偷窃、抢劫等恶性事件的发生。通过对校园的重点防范部位的监控,可以提高校园安全,使保安部在监控室对校园内的情形得以掌控。
1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必要性
随着安防行业的不断发展,平安校园建设在各地的推广应用。越来越多的学校选择了科学、有效,且节约人力物力的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保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手段,白城师范学院监控系统的推广和应用,解决了校园内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其集成安全防范、防盗报警、考场监控等多项功能。在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也降低了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
本设计方案基于白师校园地形的实际情况,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需要满足多种功能的需求。如今的技术能很好地解决传统图像存储及回放等技术难题。数字硬盘通过视频数据压缩算法来对数据进行压缩,降低系统中的视频数据量。实时跟踪记录及时准确地反馈现场信息,对历史视频图像的播放,为报警事件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2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架构设计
基于白师校园网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构架首先要满足其安全性的需求,系统本身应该是相对安全的,在出现暂短的故障后,应具有快速修复功能,最大程度的满足监控实时记录的要求。其次系统本身的安全指数要相对较高,由于监控过程需要记录并保存,在此期间产生的数据量较大,应准备足够大的容量的硬盘空间来满足长期的存储需要,图像的保存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将各场所的录像资料保存以备将来的查询,部分重要信息也可制作成光盘进行存放。
系统的设计采用分布式结构,支持多级监控。构建有监控主控中心、分控室、前端监控点组成。主控中心则由服务器、控制台、电视屏幕和存储系统组成。将前端监控点分控管理汇集到中心分控室监控,这样,在任意一个分控室中都能够看到任意一路视频图像。最前端监控则由摄像机构成,把前端摄像机分别联入网络视频服务器。
3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架构实现
我们将摄像头所采集到的数据、视频监控客户端、网络中传输的视频数据存储多种功能结合,并在数据存储管理设计中提出安全可靠、易于管理的存储管理方案。监控主要应用于校园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各主要出入口、餐厅等区域。
(1)校园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首先使用在围墙,围墙设置多个监控点,附近安装彩色转黑白低照度室外智能高速球,此智能高速球可以全方位转动,能全方位多角度监控围墙周围的情况。
(2)校园的校门进出口颇多,为了加强对校园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需在每个门口设置监控探头,车辆进出口道路监控专用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配合N4512室外防护罩,构成对车辆进出的实时监控。此摄像机能够屏蔽掉晚上车辆车灯发出的强光,得到清晰的车牌和车辆特征。
(3)校园的学生公寓之间区域,是整个校园安全防范重点的区域,在每个路口设置监控点,在学生公寓之间路口附近加装定点监控摄像机。可以选择校园单元楼周边重要区域进行多点方式巡逻。
(4)校园教学楼是教职员工办公的场所,为了减少人力防范,保证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教学楼门口及内部设置多个监控点。监控点设置彩色转黑白低照度室内智能高速球,可以全方位转动、多角度监控重要区域的情况。楼层通道监控安装定点摄像机,采用吸顶安装,非常隐蔽。
(5)学生食堂是学院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了解学生的就餐情况,保证学生就餐次序。
(6)校园停车场面积广泛,是整个校园安全防范薄弱环节,为了加强停车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减少巡逻人员的劳动强度,让监控人员实时监控到停车场的情况。
随着安全防范技术的迅速发展。安全防范系统是现在大学校园必须的管理硬件,它将提升大学校园的监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马姗姗,钱建生,程德强.基于 H.264 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电视技术,2010,30(6):77-79.
亲爱的同学们:
自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横穿马路、宿舍内私拉网线、学生夜不归宿等校园安全隐患及上课迟到、将食物带进课堂、公共场所搂搂抱抱等学生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学工【XX】40号文件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基础文明教育,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校园安全。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希望同学们自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横穿马路、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以自身良好行为积极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二)校园文明。校园是我们的家,为了创建文明校园,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希望同学们做到:
1.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电梯礼仪、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明上网、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打架斗殴等;
2.课堂文明,尊重老师、不迟到早退、不带食物进教室、保持教室和公共场合整洁、不大声喧哗、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学习等;
3.宿舍文明,遵守作息时间、不使用违禁物品、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宿舍整洁、保持公寓区安静等;
4.就餐文明,遵守就餐时间、节约粮食、自觉维护食堂秩序等。
同学们,增强安全意识珍爱生命,维护校园文明与安全稳定 ,是我们每位同学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改正不良的习惯,为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园安全文明倡议书【2】
同学们:
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平安是发展的前提。创建平安校园对于平安三门建设来说,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各位同学是学校的主人,是“平安校园”的直接受益者,也应该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建设者。因此,我们号召广大同学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投身到“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积极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此,学校向全体同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全面提高个人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时刻警钟长鸣,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坐黑车,杜绝无牌、无证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区域内,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四、增强防火意识,不使用违章电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源,不焚烧杂物,杜绝使用明火,爱护消防设施。
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夜不归宿,不携带、收藏管制刀具。
六、维护自身财物安全,切实做好防盗、防骗工作。个人贵重物品不随意乱放,养成关窗锁门、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宿舍不留宿外来人员。
七、文明修身,同学之间友爱互助,和谐相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
八、远离网吧,远离游戏厅,不参加传销及非法宗教活动。
平安是一朵花,您能享受它的芬芳,可也需要您的浇灌;平安是一种责任,需要您多一份承担。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全力共建“平安校园”,齐心共创“和谐校园”。
校园安全文明倡议书【3】
亲爱的同学们:
“公寓是我家,安全温馨靠大家”。学生公寓是我们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拥有安全舒心的住宿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期望;从我做起,与室友携手共创温暖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
内化习惯 让行为更加文明规范。我们要自觉维护公寓秩序,将外在的文明行为内化为自身的文明习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不使用违规电器,不做危害公寓安全的事,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让文明成为品质,让优秀成为习惯,努力维护公寓安全,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美化环境 让公寓更加整洁美观。我们要自觉保持寝室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劳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美观大方的公寓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创新,为美化寝室小环境、优化园区大环境贡献力量。
优化学风 让我们更加崇学向上。我们要勤奋好学,锻炼本领,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在公寓中形成乐读书、勤锻炼、善学习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优良学风贡献力量。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印章刻制业、印刷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和机动车维修业。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歌舞、游戏游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的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文化、体育、卫生、劳动、经贸、交通、物价、环保、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举办大型公众性活动的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个体工商户开办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业主为治安责任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承包人为共同治安责任人。
治安责任人、共同治安责任人承担本单位或者大型公众性活动的治安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治安秩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公民制止、举报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中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六条经营旅馆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住宿登记制度,五十个床位以上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旅馆应当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执行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旅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三星级或者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应当在大堂、电梯、楼道、停车场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应当配有值班人员;
(五)不得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经营印章刻制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承接公章刻制业务;
(二)刻制公章应当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准刻证明,按照规定的名称、式样、规格和数量刻制并逐项登记,办理印鉴备案;
(三)经营公章刻制的,应当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四)执行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制度。
第八条经营旧货交易、废旧金属收购、典当、拍卖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收购、寄售、典当和拍卖验证、登记制度;
(二)不得收购、寄售、承典、承当或者非法拍卖国家禁止经营的物品;
(三)从事异地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应当将拍卖物品清单提交拍卖地公安机关备案;
(四)经营旧手机交易业的,应当登记手机电子串号和寄售者的身份证明。
第九条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更换发动机或者车身(架)、改装车型,应当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证明,并执行验证、登记制度;
(二)禁止改装、拆解、买卖明知是盗窃、抢劫、走私等违法犯罪所得的机动车;
(三)禁止更改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回收报废机动车;
(四)禁止拼装、组装机动车。
第十条经营印刷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照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经营娱乐、按摩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的包间、按摩操作间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
(二)有禁止违法行为的告示和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所的标识;
(三)娱乐场所和桑拿按摩场所应当聘请保安人员负责保安工作;
(四)不得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经营射击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使用军用枪支,使用民用枪支弹药按规定报批;
(二)设立接待区、等候区、射击区、观众区,各区间有明显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
(三)射击靶位配有熟悉枪械性能的技术服务人员;
(四)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枪、弹库的安全设施;
(五)执行民用枪支、弹药使用、存放、保管、检查和顾客登记等制度,并符合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六)禁止在射击场所内销售酒类饮品,禁止酒后进入射击场所。
第十三条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十五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认为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制订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向主办或者承办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经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举办。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指导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对依法申请办理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办单位或者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后十五日内,进行治安安全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业主的整改验收申请后十日内,重新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
第十五条开办除应当办理许可证以外的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受备案的同时向报备者出具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开办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六条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须备案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十七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依法建立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安民警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实施日常治安管理检查时,必须同时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的行业场所治安检查证。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章治安责任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日常治安管理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职责:
(一)监督治安责任人建立治安安全制度、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二)检查治安安全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和其他治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对突发性的治安灾害事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指导、组织治安责任人、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的治安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执法行为,实行警务公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安民警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中,应当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二)为非法活动提供庇护;
(三)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不依法审批;
(五)检查时不依法出示证件;
(六)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打骂、虐待、侮辱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治安责任人的治安责任:
(一)根据场所规模,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二)组织本单位的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治安业务培训;
(三)做好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制订治安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检查治安隐患并进行整改,组织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治安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处置治安灾害事故。
第二十四条治安责任人和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治安责任,防范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发现、、赌博、吸毒、贩毒、寻衅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时,治安责任人和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救援、处理,组织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合要求仍举办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停止活动,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治安防范责任,造成场所内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六条公安民警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治安管理中,、、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
根据《消防法》、《太原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61号令》、《太原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国贸大饭店的治安消防管理,层层落实治安消防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国贸大饭店所有场所的安全,山西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和 (乙)方签订 二OXX年治安消防责任书:
一、治安消防责任人:
乙方的法人代表是乙方治安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治安消防责任人的职责:
1、乙方治安消防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把治安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2、应根据治安、消防法规,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制度,严明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并通过与个人签订责任书,做到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3、督促、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本单位内部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记录在案,并把自查的情况报国贸保安部。
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对员工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5、严格执行公安部61号令有关规定和要求。
6、乙方场所保证不使用、存放轻烃、甲醇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7、乙方场所办公室区域内禁止吸烟,如工作需要,必须设立专门的吸烟区,配置相应的器具及防火措施。
8、乙方场所使用的垃圾筒(也称纸篓)必须使用金属制品,并在每日下班前清理干净。
9、乙方必须到国贸保安部封存一套门锁钥匙,以备急用;设有门禁的单位必须将门禁卡提供国贸保安部使用,以确保保安人员能正常巡楼、检查和紧急情况下抢险。
10、乙方场所保证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如工作需加班时,须提前到保安部开具加班申请,否则将予清场。
11、按时参加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向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如实反映本场
所的治安情况,落实公安部门部署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12、本场所治安消防责任人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国贸保安部。
1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事故隐患,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予三天内向甲方反馈整改意见,并认真落实整改。
14、发生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的,甲方将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将其列入重点整治单位,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15、由于治安责任人或法人代表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发生的重大责任性事故(案件),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追究治安责任人或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16、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制止吸食、贩卖“摇头
丸”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需改建、扩建或装修时,须提前携带施工申请、方案及详细的装修施工图向市消防支队重点科申报,待市消防支队审核批准后,到国贸中心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不得擅自施工。
乙方单位聘请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材料选用国家批准生产经营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动用明火、各类焊接作业须到国贸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应注意安全、要保护好已有的消防设施,规范操作,消除安全隐患。(面试网 )
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国贸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国贸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确需变更图纸应与物业部联系,经上报审定后方可变更修改,装修竣工后应经市消防支队重点科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使用。
乙方办公场所使用的电器、电源插座等必须设置漏电、短路和过载保护;所有电器设备在下班前均应关闭电>!
乙方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新进员工上
岗前,须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及普法教育。员工名单应登记造册报国贸保安部备案。 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通道、走廊、楼梯、出入口等必须保持畅通,爱护消防设施,严禁在消防设备前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保证安全出口不封闭和不上锁,确保一方平安。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工作,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住厦各单位的治安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地督促、检查和指导。
2、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有关安全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发现隐患及时给以指导纠正或发出《整改通知书》,确保各单位治安和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普及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知识,指导督促各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违法犯罪案件,做好大厦各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单位负责人调整以后,新任领导须续签本责任书,继续履行本责任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国庆期间安全自身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监控,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镇政府将从9月26日-9月30日在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监查检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各行业、各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工矿企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山塘水库、饭店(农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电力、家庭工业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交通道路及建筑施工安全
吴庆丰带队,成员:村镇建设办人员组成。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交通道路安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镇域内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对破损路面、公路两旁堆积物是否清理。集镇农贸市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是否到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机械设备使用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学校、医院安全
方卫利带队,成员:社会事业和保障办人员组成。重点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建筑、学生宿舍、体育设施、建筑维修、食堂卫生、小杂食店、学生接送车辆等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服务站医疗安全防范措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医疗废物处置的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农业安全
胡伟炎带队,成员:镇经济发展办农业线人员组织。重点督查检查全镇农机、电力安全运行情况和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安全管理情;山塘水库的日常运行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病危水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山林防火、农庄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矿企业安全
胡伟炎带队,成员:镇经济发展办工业线人员组成。重点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冷库、消防器械、“三合一”现象、危险化学品等进行督查检查。
(五)消防领域安全
祝志华带队,稽东派出所配合,成员: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全体人员,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进行督查。
(六)行政村安全
沈百尧、各片片长带队,成员:各驻村指导员组成。重点对辖区内交通道路、山林防火工作、民宅防火、个体私营企业(家庭作坊)、便民服务点、消防设备、饭店旅馆、公共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特别对公路沿线和民宅附近的山体滑坡、险石滚落隐患要认真进行排查,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秋、国庆既是传统节日,也是人流车流物流量大,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段,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全面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抓细抓实抓好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