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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监督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8:27: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疗卫生监督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疗卫生监督

第1篇

关键词 医疗卫生医疗机构行政处罚

深圳市某街道卫生监督所2006年成立医疗保健监督科,2007年开始对辖区的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可以说行政处罚是重要的监督管理手段,5年来对医疗机构出现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为规范社会医疗机构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确定今后监督工作重心、规范医疗市场,对5年来99宗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汇总,进行回顾性分析。

资料与方法

深圳市某街道卫生监督所2007~2011年99宗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卷。

方法:通过调阅深圳市某街道卫生监督所档案室的行政处罚案卷,对2007~2011年99宗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进行诊疗活动案(下简称超范围)、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下简称处方权)、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非卫技)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案(终止妊娠)等案由汇总,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

2007~2011年医疗卫生行政处罚99宗,其中2009年有1间医疗机构因超范围、处方权被各处罚2次,有1间医疗机构因处方权被处罚2次;2011年有1间医疗机构因超范围、处方权被各处罚2次,有4间医疗机构因超范围被处罚2次,有1间医疗机构因处方权被处罚2次。见表1。

依据表1数据,采用Fisher确切概率法,P

讨论

第2篇

医疗安全监管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执行状况对于减少和防止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医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民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关系到卫生监督的公信力和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1]。近年,随着因医疗安全事件引起的医疗纠纷不断出现和卫生监督职能的调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逐步强化了以医疗安全为主的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工作,但其职能并未充分发挥,笔者认为卫生监督在医疗安全行业监管中存在以下问题并应予以解决。

1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法律体系缺乏统一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下称《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两条都可以理解成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行为的处罚措施,由于存在处罚额度和内容上的较大差别,使得这两个法律法规在取缔、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行为时在调整范围上存在一定问题,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处罚自由裁量上带来一定困难,也会影响执法的公平性。

1.2法律规定滞后目前,我国多部卫生法律法规存在明确设定了义务条款,但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条款的现象。如《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助理医师在城市“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等。以上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卫生监督人员在发现此类问题时,无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不能及时、有效地规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控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使得执法工作显得苍白无力。

1.3缺乏可操作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明确了法律责任,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无相应的定义;实际工作中,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往往赔钱了事,很少对纠纷事件进行正规的医学鉴定,对诊疗活动与诊疗后果之间的因果并无明确的书面结论,给实际执法操作带来难度。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没有明确划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处罚权限[2],是按属地化管理还是按医疗机构发证管理权限进行操作,需要进一步明确。

2医疗安全监管运行中的现状与问题

2.1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性质不明确目前的卫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卫生监督机构的地位和真正职责[3],就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而言,职能有的仍在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监督所内的,职责范围也不统一[4]。多数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从事相应的监督执法和许可工作,它既不是真正的卫生行政部门,也不是卫生行政部门内的执法大队,行政主体与执法主体脱离,严格来说其执法效力值得商榷。

2.2医疗安全监管运行机制不畅在医疗安全监管整个过程中,多数卫生监督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从事现场执法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监督与许可分离、与医疗事故(纠纷)的查处分离且缺乏信息沟通机制。卫生监督机构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许可、校验与医疗事故信息,而且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现场检查中获取的医疗机构信息(如实际执业人员和执业范围等)与卫生行政部门在许可、校验时掌握的情况往往不一致,极易出现刚刚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或校验就要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处罚这一尴尬局面。出现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后无人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有悖于《行政许可法》“谁许可、谁监督”的基本原则。

2.3医疗安全监管力度不大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加之近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处于改革、职能调整期间,人员编制严重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5]。国家和地方对卫生监督工作执法经费专项补助政策和机制还未建立,监督监测设备、手段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医疗安全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管力度相对较弱。

3加强医疗安全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3.1完善法律标准体系建设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机构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依据,尤其医疗服务市场不同于其他公共卫生监管领域,其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标准、规范将直接导致监管空白,故加强卫生法规政策的统筹研究,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任务一是对医疗安全监管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出台新的规定;二是对现有法律法规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做到有明确的解释,便于卫生监督机构实际执行和操作。

第3篇

邯郸市峰峰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邯郸市 056200

【摘 要】目的: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检测的结果进行探究。方法:选择本辖区26 家医疗卫生机构在2013 年8 月-2014年8 月期间的消毒质量进行检测,并且对最终的检测结果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结果:一共采集样品260 份,最终合格的样品为232 份,总体的合格率为89.23%。结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检测结果分析,大部分的医疗机构具有较高的消毒质量水平,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质量严重的不达标,隐藏着众多的安全隐患问题,因此应该加强监S 管,完善消毒的标准,切实的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各项消毒工作。

关键词 卫生机构;消毒监测;结果分析

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质量影响着感染事件的发生率,所以,做好医疗机构有关的消毒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是有效的减少发生感染事件的有效措施。

同时,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的质量监测结果也是对其评价消毒效果的重要标准。本次的研究随机的选取了26 家医疗机构,对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消毒质量的监测并对结果进行分析,所作出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在2013 年8 月-2014 年8 月期间随机的选取本区26 家医疗机构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对所有医疗机构在此期间的消毒质量进行将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

1.2 方法

依据有关的《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要求进行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以及物体表面的监测。

在监测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时,满足消毒的标准:卫生手消毒后,在医务人员的手表面的菌落总数要不大于10cfu/cm2;如果外科手消毒以后,医务人员的手表面菌落总数要不大于5cfu/cm2。

对物体表面的消毒监测包括四类环境,例如Ⅰ类环境有洁净手术部以及其他的洁净的场所;Ⅱ类环境例如产房、重症监护区、保护性隔离病区和导管室等;Ⅲ类环境例如母婴同室、血液透析室和普通的住院病区等;Ⅳ类环境例如注射室、治疗室、普通门诊室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及门诊等。Ⅰ类、Ⅱ类环境其物体表面的平均菌落数为不大于5.0cfu/cm2,’Ⅲ类、Ⅳ类环境其物体表面的平均菌落数为不大于10.0cfu/cm2对使用中的消毒液,灭菌用的消毒液其菌落总数保证为0cfu/ml,其他的消毒液菌落总数不大于100cfu/ml,监测是否具有致病性的微生物。

1.3 观察指标

根据有关的《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进行严格的综合的检测并评价。

1.4 统计学方法

本组研究采用spss15.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采用卡方检验,P<0.05 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6 家医疗机构在2013 年8 月-2014 年8 月期间进行的各项消毒检测结果如下表1所示。

3 讨论

在医疗卫生机构极容易出现病原微生物,病原菌的携带人员会使体内的病原微生物通过一些媒介进行广泛的传播,例如通过医疗器械、空气以及医护人员的衣服和手等,所以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很容易发生感染的状况,医院的消毒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经过监测以后,从获得的结果来看,我区的医疗机构总体的消毒质量具有良好的形式,合格率为89.23%。但是, 将监测的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有一些医疗机构存在急需改善的问题。首先,在手不卫生的消毒问题上,并没有做到严格的要求。一方面由于医护人员的依从性不积极,通常由于忙碌而忘记了洗手。另一方面就是医疗机构并没有严格的规范医护人员的洗手标准,对医护人员的洗手工作并没有做到严格的监管,也是导致手部卫生不彻底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主要的解决措施就是要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洗手的合格率,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到手部清洁对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建立监督机制,严格的监督医护人员的洗手程序,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依从性以及重视度。严格的监管清洗消毒的工作,建立起严密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4 结语

在有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的做好全面的消毒工作状态下,卫生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的力度,经常地对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做好监测。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的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消毒的意识以及增强责任心,提高消毒工作的效率,降低不良的医疗卫生事件的发生率,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 李琦, 姜大栋, 曲海, 刘彦.2012 年大连市中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监测结果分析[J]. 中国保健营养,2012,12(22):53-64.

[2] 段森林, 邹隽青, 张青.2010——2012兵团农六师医疗机构消毒监测结果分析[J]. 中国保健营养,2013,3(05):1457.

第4篇

为做好“第三届中国农歌会”县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确保来宾饮食安全,随时处理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现制订县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护保障方案。

一、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医疗救护工作)

:(卫生局党组成员、工委主任,分管卫生监督工作)

成员:

二、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方案

(一)卫生监督责任区域

1、卫生监督一股负责禾富酒店接待人员的饮食饮水安全卫生。

2、卫生监督二股负责笔峰大酒店接待人员的饮食饮水安全卫生。

(二)卫生监督职责及任务

1、所有参加保障工作的人员要将此次保障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本着以人为本,对所有来宾身体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确保定点接待餐饮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人、定岗、定职、定责;

4、实行全程跟踪卫生监督,对接待的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原料采购到使用时的时间控制及冷藏情况以及卫生设施运行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公共用品消毒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

5、定点监督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6、严格监督接待点按照审定的菜谱制作菜肴,不得擅自更改菜谱;

7、监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及库房;

8、监督接待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9、当发现食品感官检查有问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没收、封存可疑食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确保不产生任何后果,不得存有任何侥幸心理;

10、监督员做好每个接待点就餐食品留样工作,并妥善保管至就餐48小时后。

(三)卫生监督日程安排

时间任务责任人

10月19日参加第三届农歌会接待工作动员会苏胜

10月20日召开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治工作会议李成斌、杨阳、张玉红、

谢丛彦、张平、

王勤宽(药监局)、杨庆闩

10月21日制定卫生监督与医疗救治保障方案、卫生应急预案杨庆闩、张玉红、谢丛彦、

王勤宽

10月22日召开卫生监督员会议,确定定点人员名单,明确监管职责所有参加保障的卫生监督员

10月25日对各接待单位进行预查,提出整改意见,做好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及餐具、客房用品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督一股

监督二股

11月1日各部门联合检查,收集菜谱及接待人员名单,监督整改情况各相关部门

11月4日各部门第二次联合检查,确定菜谱并备案各相关部门

11月5日至11月8日定点人员进驻接待点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巡查人员进行督查定点人员

11月9日汇总文书、菜谱等资料,并写出总结材料综合股

(四)定点监督人员名单

接待单位定点监督人员及联系电话

大酒店酒店

(五)巡回督查人员

三、医疗救护工作保障方案

(一)设立二个临时医疗服务点

1、禾富酒店医疗服务点由县中医院负责;

2、笔峰大酒店医疗服务点由县医院负责。

临时医疗服务点要确定专职医生、护士,并准备好相关的救治药品,遇到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妥善处理病人。

(二)驻点人员名单

单位负责医院驻点人员及

联系电话

酒店县中医院

大酒店县医院

医疗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注意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积极提升的对外形象。

(三)设立一个临时专用120救护车点

11月5日下午至11月8日上午,在笔峰大酒店确定一辆临时专用120救护车一辆,负责应对突发卫生应急事件。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

接待点卫生要求

1、所有参与接待的餐饮单位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所有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参加和新参加的工作人员,持有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

3、禁止购买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做到采购人员不采购不合格食品,制作人员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层层把关,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餐桌。

4、当天菜肴当天购买,所有购入的食品、食品原料、调料等要逐一登记,并保留购物单据或小票,便于出现事故时进行追溯;

5、严格按照预排的菜谱上菜,不得擅自更改。禁止使用发芽马玲薯,不得爆炒四季豆。冷盘从制作到就餐不得超过1小时;

6、操作场所要有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通畅,有冰箱、冰柜等冷藏设施(注意生熟分开,使用保鲜膜覆盖,防止堆积),生熟刀板分开,防止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7、餐饮具要严格消毒,首选煮沸消毒(100℃10分钟),使用84消毒液等 化学药物消毒时,要注意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保证达到有效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保洁橱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8、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经营时穿着清洁、浅色的工作服,上岗前、接触污物后、便后等要洗手。

第5篇

1 联络员制度运行模式

联络员负责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络和沟通,协助所在医疗机构加强依法管理医务人员执业状况。金山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联络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对联络员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激励与奖惩制度等方面的管理,进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加强自查自纠,促进医疗机构自觉规范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

1.1 机构推荐,审核备案

根据《通知》要求,辖区内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各推荐1名在职的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该机构的卫生监督联络员,区卫生监督部门按照《通知》中基本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考试的联络员发放《卫生监督联络员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并进行人员调整,及时完成人员变更及工作承接。目前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共32名。

1.2 搭建平台 畅通渠道

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通讯录、公共邮箱、微信群等联络平台,卫生监督部门每半年组织各机构联络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定期更新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了解联络员工作需求及困惑,并及时进行解答。同时,通过平成医疗执业状况自查工作的布置及反馈,进一步畅通卫生监督部门与联络员及联络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

1.3 考核评估 督促落实

卫生监督部门制定了《金山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考核方案》及《金山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考核细则(试行)》,并每半年根据联络员参加培训、开展培训及自查、沟通反馈及时性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予卫生行政部门,并纳入医院的管理考核,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联络员工作,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联络员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 联络员制度运行效果

2.1 加强培训 提升依法执业意识

卫生监督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培训,培训邀请市区级专家,就医疗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案例分享、数据汇总、新实施法规解读等形式开展,内容涵盖了抗菌药物管理、《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等内容。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熟悉并掌握执业过程的中法律要求,并对本机构医务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同时,卫生监督部门梳理汇总近年来监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25个,印制《以案说法》宣传手册(机构篇、人员篇)1 300册,通过联络员发放至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手中,警醒医务人员执业过程中不触“红线”,依法执业。

2015年、2016年完成2次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调查问卷,测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学文书书写要求》等。测评合格率分别为77.31%、81.42%。

2.2 加强自律 减少医疗隐患

根据文件要求,联络员对本机构要定期开展依法执业状况自查,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诊疗科目、人员资质、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处方管理等医疗服务要素制定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状况自查表》,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变化适时调整自查内容,联络员每半年结合日常工作对本机构的执业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卫生监督部门对机构自查到的问题加强服务指导,不予处罚,协助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减少医疗隐患,提升医疗质量。

2016年,共对医疗机构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实施行政处罚5件,相较于2014年、2015年,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现象逐年减少(表1)。

2.3 加强沟通 搭建有效沟通

自2012年成立联络T队伍以来,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建立通讯录、公共邮箱、联络员群等形式加强与联络员的沟通联系,定期更新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会议通知,联络员通过平台提出问题与困惑,畅所欲言,内容覆盖面广,便于探讨及普及,互动性强且反馈及时。同时,卫生监督部门在制定考核方案、编发宣传手册时也多次通过调查问卷及现场座谈等形式加强与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听取意见,便于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016年,共接待各种形式咨询38项次,其中涉及医师多点执业、医疗广告、义诊备案、科目设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护士岗位职责等(表2);接收到卫生监督联络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建议8条,我们也针对上述建议进行了回复和工作调整。

2.4 加强考核 落实奖惩机制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联络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卫生监督部门根据联络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并结合联络员的日常工作每半年进行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报予卫计委医政科,并列入医院的考核指标。卫生监督部门对部分在岗位上表现优秀的联络员进行奖励并通报,进一步激励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联络员工作,促进联络员制度的落实。

3 讨论

目前联络员制度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培训效果不理想,工作衔接不顺畅的情况。今后工作中将对新加入的联络员加强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提高联络员自身素质,加强卫生监督联络员队伍建设,保持联络员队伍稳定性并建立长效机制[1],更好地发挥联络员的上传下达作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虽然目前联络员的奖惩机制已经建立并落实,并已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管理的年度考核指标中,但由于所占分值极低,医疗机构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今后工作中建立联络员考核长效机制,加大奖惩力度,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联络员工作,进一步其落实联络员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对于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及卫生监督部门监管效率得到提高[3-4],也是目前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监督的四维监管模式“机构自管、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构自律的重要体现。只有医疗机构自身法律意识增强了,才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参考文献

[1]钱依雯,黄剑峰,俞淑华.双向联络监管模式在卢湾区医疗执业监督的效果分析[J].医学信息,2011,24(9):5641-5642.

[2]刘惠萍,蔡纪平,倪淑萍,等.上海市某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运行模式初探[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4,21(4):329-230.

[3]冯阳,张京京,汤传芹,等.深圳市卫生监督局2013年医疗监督新举措[J].中国卫生产业,2014,4:12,14.

第6篇

2020年,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我镇全面落实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巡查报告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认识。

4月以来,卫生监督协管站先后组织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机构负责人召开2020卫生监督工作培训会、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进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各类单位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规范自身行为,依法执业。同时,我镇还采取摆设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3.15”、“5.12”、“职业病防治周”等宣传活动,开设宣传点3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广泛宣传卫生安全及非法行医等知识,解答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镇以素质提升活动为契机,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作为总体目标,先后组织全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培训紧密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实践,重点就《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重点章节和内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对参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效强化了卫生监督协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医疗卫生监督方面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镇把握重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卫生监督与卫生协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全年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在各村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协助下,以医疗市场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项行动10余次,对我镇集贸市场、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和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游医、巫医、黑诊所、非法坐堂行医、无证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配合县卫生监督所检查取缔非法行医点6个。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镇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存在医疗废物处置的问题,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对我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院内感染监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台次,重点对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及一般性废物的处置及医务人员职业性防护工作状况、消毒产品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索证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0余户次。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余份。

(三)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镇将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有机整合起来,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以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全镇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剂量监测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2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2份。

(四)医疗广告监管工作

为了抓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我镇于4月召开了医疗广告整治会议及法律法规培训会,警诫村卫生室及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广告,严禁违规虚假、夸大的医疗广告。同时,我镇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2次,对全镇范围内的影视、报刊、传单、广告牌、户外墙体等医疗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要求其清理、撤除违规的医疗广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非法行医隐蔽性强,执法手段单一等原因,致使监管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有的非法行医人员采取你找我跑,你走我开门或设点摆滩打游击战的方式逃避打击;二是部分民间“老中医”非法开展行医行为,这些所谓的老中医大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凭经验抓药配药,不出具处方,隐蔽性较大,取缔难度大。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和供水单位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组织成员单位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让非法行医行为无藏身之地。

(二)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后仍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报告程序,上报由西安卫生监督所按规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继续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加强部门联动,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第7篇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全市中考期间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中考期间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分工:各卫生院院长负责本镇(街办)考点饮食饮水卫生监督、环境消毒指导、医疗救护及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张立华负责全市考点饮水、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胡俊烽负责全市考点传染病疫情处置指导;黄习春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㈠负责对考点医务室监督检查,在无医务室的考点设立临时医疗点。

㈡负责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突发疾病的急救工作。各卫生院成立中考救护小组,准备好救护车,确保及时救护。

㈢负责对考生饮水、食品、住宿、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保证考生饮食、饮水绝对安全。

㈣负责对考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专班

㈠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工作由各卫生院负责。

1、设立考点临时医疗点。各卫生院在无医务室的考点设置临时医疗点,准备常用的急救药械,并安排1名临床医师负责考点师生及工作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2、院前救护:各卫生院建立中考救护车直通服务,每天固定一医一护一车,一经呼叫,及时到达救护现场。

3、院内保障:中考期间,各卫生院内科、外科预留专用病房,以备中考师生救治使用。

㈡卫生监督组。卫生监督工作由市卫生监督局及各卫生院卫生监督组共同负责。

组长:,副组长:和各卫生院卫生监督员。

派驻安福寺镇卫生监督员: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

派驻白洋镇卫生监督员:负责中学、中学卫生监督工作。

㈢疾病控制组。疾病控制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及各卫生院疾病控制组负责。

组长:,副组长:和各卫生院疾控组长。

四、工作安排

㈠6月17-19日,各卫生院院长带领专班成员对考点单位医务室、食堂、饮用水、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现场监督、监测、检查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检查意见,督促考点单位整改。市卫生局组织专班人员对考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等考点巡回检查;负责等考点巡回检查。

㈡6月19日下午,各卫生院完成考点临时医疗点组建,急救药械到位,临床医师到岗。

㈢6月19-22日,各镇(街办)卫生监督员进驻考点,对考点单位食品卫生实行全程卫生监督。

㈣6月19-22日,各卫生院医疗救护组、疾病控制组进入待令状态,随时做好院前救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工作要求

㈠中考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听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措施万无一失。

㈡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加强对考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考点单位做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医疗保障工作。

第8篇

1.编制目的

为提高防汛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汛情时及时、有力开展抢险救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汛期暴雨、洪灾及其次生灾害的卫生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

4.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反应及时、快速处置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计局成立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晓鹏兼任,副主任由廖德蓉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疾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三个小组。

医疗救治组长由县人民医院院长兼任,副组长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科主任组成。

疾病防控组组长由县疾控中心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县疾控中心相关科室科长组成。

卫生监督组组长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指挥协调全县汛期灾情医疗卫生救援及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医疗救治组

负责汛期避灾点医疗保障工作;参与、指导汛期灾害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按局应急工作指令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3. 疾病防控组

负责现场流行病学流调和卫生学调查、采样对象及检验项目确定;负责灾区消、杀、灭工作技术方案的指导;负责制定疫情综合控制技术方案;负责疫情信息的传递、收集、整理、分析并提供领导小组领导决策;负责有关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编发宣传材料。

4.卫生监督组

负责灾区饮用水、环境、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预警预报

县卫计局应急办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随时了解天气汛情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按照指令进行预警;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区域和危险地带的监测值班值守,加强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沟通,根据监测及获得信息情况及时预警预报灾情、险情。

四、预案启动

县卫计局获得灾情信息或得到上级指令,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统一领导、指挥下,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行动

预案启动后,局机关各处室、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县卫计局:局机关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联系;局主要领导或授权责任人亲临灾区、灾情现场靠前指挥;局应急办根据灾情和上级指令及时调派相关专业组赶赴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医疗卫生单位:灾区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自救,及时转移隐患区域的人员、物资,对无法转移的设备做好防护保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努力保证医疗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做好伤病救治、消杀防疫等工作。非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全县灾情,加强医疗救护、消杀防疫人员、物资应急准备,随时待令支援灾区医疗救护、消杀防疫、卫生防病等工作。

(二)现场处置

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类指导、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做好灾后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应急处置反应

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支援和指导。

3.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组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护小分队赶赴灾区,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或县应急办等要求,医疗救治组应在灾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站,负责灾区伤、病人员和救灾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治。对危重伤、病员要及时转移到医疗条件好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尽量减少灾害对群众健康造成的损害。

4.疾病预防控制

疫情防控组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疫情处置小分队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评价和疫情监测,采取环境消毒、饮水消毒等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卫生防病健康

教育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灾后传染病防控活动,及时发现和控制扑灭灾后疫情。5.卫生监督工作

灾情发生后,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执法和督查,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6.灾区的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人员,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全力投入到抗灾防病工作中,靠前落实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措施,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六、信息报告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县卫计局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核实本单位和所属区域灾情,统计抢险救灾、医疗救治、消杀防疫、疫病控制等有关数据。

七、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县卫计局应急办通知执行。

八、评估报告

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结束后,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医疗救治、消杀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卫生系统灾情和经济损失、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九、保障措施

1.信息畅通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要保证通讯联络工具的畅通,以保证指挥系统畅通,及时组织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2.队伍建设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卫生应急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3.物资储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物资储备和管理机制,储备一定的医疗卫生救护和疫情处理应急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4.汛期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汛期巡查,对单位所在地可能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做好应对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准备。

5.纪律要求

卫生应急预案启动后,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要积极准备参加救灾防病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召集医疗卫生应急人员集合待命,在交通工具、药品、器械等各方面作好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赶往灾区开展工作。

6.责任与奖惩

防汛卫生应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卫生计局对防汛卫生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