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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解决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16:08:2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环境污染解决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环境污染解决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城镇化进程;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4)12-0130-01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质上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略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尽管农村经济建设和基础建设取得了繁荣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问题也影响了我国现代化的建设进程。生态破坏日趋严重,不仅影响到人民的身心健康,而实质上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如果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不仅与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背离,同时也会制约我国城镇化建设。而为了更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就必须借鉴世界各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理论,同时要结合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提出更有效的发展途径,同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探索一条有效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道路。

1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概述

生态环境实质是一个有机系统,伴随人类的介入,物质与能量实现输入、输出平衡。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人类的过分集中,使得大量资源集聚,而资源的集聚带来的是生态系统平衡的被打破,在现阶段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环境问题凸显,在某些地方甚至影响了城镇化发展进程。而环境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具体如下。

1.1 土地资源的污染和浪费问题

城镇化建设实质上是立体化、多元化过程,在这一建设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在现实建设中,我国许多城镇在土地利用方面上存在许多问题,土地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土地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不能够从土地实际应用出发,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污染严重。在城镇化建设中,往往误解城镇化的实质和内涵,单一将城镇化理解为建筑设施建设,这使得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阶段明显脱节,造成大量公共资源浪费。同时,许多城镇在建设过程中,成本过高,原有城镇土地没有被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不切实际的规划方案、不合理的用地结构、凌乱的建设布局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从而大量空闲土地荒废。

1.2 新城镇规划布局不合理、水源、空气污染严重

新城镇建设往往使大量农村人口聚集到新的城镇当中,人口的大量聚集对水、土地等消耗需求巨大,同时人口大量集中会产生大量废弃物,而废弃物过分集中使得自然排污系统无法消耗,从而不能有效分解。进而造成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人口急速集中在新城镇之中,就需要我们对新城镇进行合理规划,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完善排污系统。同时大量人口集中在有限的新城镇之中,使得汽车等交通工具使用不断增加,大量废弃被排放。

2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管理力度不足、体系建设不到位

我国目前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一个环境问题关系到多个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而在具体环境管理方面,政府投入力度往往不足。伴随城镇化发展的还有工业化,政府部门由于受到不合理政绩观的影响,往往以GDP来衡量自身发展,而忽视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和财政支出。而对企业来说,因为环境污染所遭受的惩罚和代价较低,相对于自身所得来说,破坏环境所得收入往往高于处罚金额,环境部门的不作为往往给环境污染企业带来一定发展漏洞,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困难。

2.2 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

法制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和指导,然而事实上,我国环境法法规建设远远不到位,不能够对经济社会环境起到保护作用。法律法规的不足,就为违法环境活动助长了气焰,同时也无法做到有法可依。而有些违法行为尽管有所涉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缺乏有机协调性,使得执法力度不足,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同时我国的立法范围主要集中在重要的环保领域,存在界定不明晰的问题,在惩治具体违法企业时,执法难度大。同时,我国目前具备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多为较早时期制定的,缺乏行之有效的指导和管理约束。

2.3 政府及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不足

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公民及政府部门环境保护意识往往不强,政府部门不重视环境保护建设,而公民对环保知识的熟知度更是有限。政府在实际过程中,只顾经济发展,对违反环境保护的企业大多纵容,是的整个环境治理困难加剧。

3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法研究

3.1 完善和发挥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导者,要重视普及环保教育,提高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较为低下的环境保护意识势必会影响到公民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只有大力推动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培养,将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坚持实施生态环境治理。

3.2 加强环境保护执行能力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管理水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环保队伍建设不足严重无法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因此要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建设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的环境监管单位。同时要不断学习,用最新知识武装实践,提升环境监管部门城镇生态管理水平。

3.3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新型工业化道路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不合理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法,要改变传统的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经济发展,走新型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结合最新科学文化水平,创造和发展环保产业。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原子荧光光度计;矿物;砷;锑;汞

中图分类号:TQ617.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方法已广泛应用于卫生检验、农业、冶金、地质、环保、医学等多个领域,本次研究选择矿物样品中进行原子荧光光度计的测试,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1研究的化验方法及仪器和试剂

1.1研究化验方法

本次研究试样经过王水分解,在HCL(1+9)介质中,用硫脲-抗坏血酸将五价As、Sb还原为三价,再用KBH4,还原为氢化物,在HCI(1+4)介质中,与KBH4作用生成As2H3、SbH3、BiH3和Hg。以空心阴极灯为光源,用双道无色散AFS-230E型原子荧光光度计测定荧光强度,本次研究只测定As、Sb、Hg的荧光强度,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加入铁盐消除共存元素的干扰。

1.2仪器和试剂

本次研究使用AFS-2202E型原子荧光光度计。化验所用化学试剂盐酸为优级纯其余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为蒸馏水。主要是因为盐酸中常含有砷,所用使用之前必须看一下试剂里面各种杂质的含量,避免杂物影响化验结论[2]。

2矿物测试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1仪器测定空白不稳定

2.1.1问题如果在仪器电路畅通、待测元素空心阴极灯光源正常、灯电流选择适当的情况下,选择合适条件的空白判别数值后,测定空白多次仍不能通过;即使空白通过后,重新再测定,前后测定空白值差别较大。这种情况下,不能准确反映空白的真实情况,从而影响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2.1.2检查及解决方法针对这一问题,应先检查仪器的稳定性,这就需要做一下As、Sb的精密度测定。列出检测浓度配制As、Sb的混合标准溶液(单位ng·m L-1),溶液酸度应保持5%左右(v/v),为使As、Sb预还原至三价,溶液中应加入少量的硫脲和抗坏血酸(最终浓度为2%左右)。使用5号混合标准溶液测定仪器的精密度。如果RSD≤2%,仪器稳定性好,然后进行以下检查。(1)仪器空运行检查。用黑纸胶布挡住光电倍增管的检测窗口,启动蠕动泵,不进液,进行空白值检测,双道检测荧光强度应在30~50格,或更低。去掉黑纸胶布进行检测,因有炉温热光(石英原子炉正常升温),空运行荧光强度在70~80格(小于100格即可)。Hg元素的空白检测荧光强度值可能要大于100格。(2)石英原子化炉检查。首先查看炉芯内是否掉进明显的异物,若有,则将异物取出,用空白液调试,如还是不稳定,关机,待炉温下降、石英炉芯冷却后,取出炉芯,采用热的稀王水浸泡,除去附着的脏物,晾干石英炉芯,或更换新的石英炉芯。这是因为测定一段时间后,炉芯容易粘上残留的氢化物污染物,特别是现在使用的双层炉芯,若载气口较小,最容易出现载气口附着脏物,影响气流和元素的原子化,产生被测元素自熄,测定时出现没有荧光强度或荧光强度很小(条件正常情况下)。此时将炉芯卸下,稀酸浸泡清洗后,重新安上炉芯,调整好炉芯的高度,再测定空白,仪器会很稳定,空白荧光强度可以控制在100格左右。(3)载气流量检查。载气流量出厂时均已调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变化;但出现以下情况会发生改变。由于出厂运输的颠簸,使调整好的阀门螺丝松动,出现变化;也有可能长期使用后气流冲动引起变化,使得气流量变化。曾经发生过使用的仪器出现测定荧光强度变小的情况,经检查发现,设置的屏蔽气流量900mL·min-1,实测仅300 mL·min-1。载气流量的变化,可经校正使其恢复原流量水平,测定空白时的数值的稳定性明显提高;当设定的空白判别值较小时,也能顺利通过。

2.2样品制备

样品制备是保证测试结果准确性和稳定性的重要环节,既要保证样品分解完全,又要保证As、Sb、Hg不因水解、挥发而损失。

2.2.1问题样品测定时,一般采用王水溶矿,在王水介质中测定Hg,需分取部分试液,在HCI介质中,用硫脲一抗坏血酸作预还原剂,将As(V)、Sb(V)还原成三价后,进行氢化反应测定。由于硫脲-抗坏血酸作预还原剂不影响Hg的测定,目前多采用王水介质中直接用硫脲-抗坏血酸进行预还原,实现同一份溶液3个元素的测定,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酸度过大,由于HNO3,的氧化作用使得溶液出现棕黑色,易出现还原不彻底,导致砷、锑的结果偏低。

2.2.2解决方法用王水溶矿后,先测定Hg,然后直接加硫脲-抗坏血酸固体试剂(先将试剂研细,必须加足够量的还原剂)还原As、Sb后再测定,既可实现同一份溶液3个元素的测定,又不会出现还原不彻底的现象。As、Sb还原还受温度的影响,气温太低时,也容易出现还原不彻底而影响测定,所以注意工作间保持一定的温度,最好不要低于18℃,还原的时间不能少于30min。

2.3高含量样品和环境污染的问题

2.3.1问题环境样品分析,一般元素含量在地球背景值附近。对于含量较高的元素含量,一般也不会超出检测范围;即使有极少的样品超出检测范围,稀释后也能测定。在实际分析工作中,偶尔遇到过含量特高的样品,经化学分析,质量分数达到了百分之几,仅一个样品就出现了污染仪器的情况。当时即出现空白溶液荧光强度溢出,使测定无法进行。由于记忆效应,虽然用1.2mol·L-1 HCI直接清洗了很长时间,但空白溶液荧光强度仍降不下来,只有把仪器的毛细管、石英炉芯、气-液分离器等均用20%HNO3,和KMnO4。溶液进行浸泡处理后,再用HCI浸泡几天,空白值才下降,恢复正常。其中Hg的污染要特别注意,管路一旦被污染,短时间内很难清除。化验室的环境对仪器也有较大影响,分析人员曾发现,在刚装修过的实验室进行测量,环境残余的汞蒸气造成汞的空白猛增,给测量带来很大的影响。化验室其他仪器也可能带来的影响,如测汞仪。

2.3.2解决方法对这类样品,在接收样品时,对该样品的采样情况要有所了解。如是矿区剖面样,最好先用光谱分析进行筛选,含量特高的样品用化学分析法进行测定。对化学分析法不能检测的样品,先进行稀释后再测定,这样可以减少样品对仪器的污染,避免仪器损坏。环境污染后大约要一个星期来消除,为免耽误分析周期影响野外施工,必要时可以更换仪器部件。同时原子荧光光度计和测汞仪最好不存放在同个楼层,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3篇

由于我国的人口基数巨大,导致了庞大数字的塑料袋使用量,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袋生产和消费国家。巨大的塑料袋消耗量也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环境问题,对塑料袋的合理使用问题也被提上日程。

 

一、国家为什么要出台“限塑令”

 

常被我们称作“白色污染”的塑料袋,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中国兴起的,因为廉价、重量轻、容积大等优点广受消费者的喜欢。但塑料袋的被埋在土壤中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被降解,处理起来较为困难,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塑料袋的成分是聚乙烯,其本身是无害的,但由于要制成聚乙烯薄膜,需要在聚乙烯的基础上添加诸多有害的添加剂,故对人体产生了伤害。

 

根据中国塑料协会的测算数据显示,在国家的“限塑令”之前,每天中国人仅用于买菜就可消耗掉10亿个塑料袋,除此外用于其他用途的塑料袋量在 20亿个,总量可达160万T,废弃的塑料购物袋所产生的垃圾占需要清理的垃圾总量的3%-5%。由于塑料袋的降解过程非常的缓慢,所以会对环境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对此国家各级政府都出台过相应限制使用塑料袋的政策,但由于法规的区域性限制,导致法规实行的效果欠佳。2007年12月,国务院开始集结各级政府对塑料袋污染问题做研讨,并制定了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限塑令”。并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各大超市商城实行塑料购物袋收费制度,以此来降低塑料袋的消耗数量,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塑料购物袋的回收利用工作。

 

二、“限塑令”的短期成效如何

 

2.1 “限塑令”的短期效果

 

2008年6月“限塑令”开始正式实施,各大超市、商店都不再提供免费的塑料袋。根据统计表明,政策的出台导致了塑料袋的使用量急速的下降,我们来看一组详细的数据:

 

(1)单次购物中消费塑料袋的人数从“限塑令”前的99%,减少至43%,数据非常客观,也就是说有6成的消费人群已经不会再购买新的塑料袋;

 

(2)消费的塑料袋个数极具下降。“限塑令”之前,消费者单次购物平均新塑料袋个数是2.517个,政策后的数量为0.535个,缩减的幅度接近80%;

 

(3)新的塑料袋使用量在下滑,提高了塑料袋的重复使用,根据统计显示,”限塑令“之后塑料袋的重复使用次数增幅达到70%,由之前的不足1次到现今的1.5次,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

 

(4)塑料袋替代品的使用概率增加,由于“限塑令”的出台,消费者在购物时,会根据所购买的物品的容量,按需购买新的塑料袋,同时增加了消费者对布袋、篮子等代替塑料袋容器的使用概率。

 

根据多方的数据可以看出,“限塑令”的顺利实施,促进了消费者对塑料袋的使用率,减低了消费者购买新塑料袋的概率,同时增加了塑料袋代替品的使用几率,因此,塑料袋的使用量得到大幅的减低。

 

2.2 “限塑令”在不同类型超市有不同的效果

 

根据“限塑令”的规定是针对各省市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的超市、商店等消费场所,由于消费场所和商铺的类别不同,所以在“限塑令”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正规的大型消费场所,“限塑令”的执行率高达98.6%,消费者对塑料袋的购买也变得十分理性,新塑料的购买力在逐渐的减少;但在某些小规模超市、市场性的农贸市场,“限塑令”的执行力就有些差强人意,仅有33.8%占前者的1/3。大量的商贩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免费塑料袋,而且这些塑料袋的质量大都不符合国家的标准,属于超薄塑料袋,对环境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限塑令”政策的出台对该类型消费场所没有产生相应的影响,塑料袋的使用量仍然处在高位。

 

2.3 “限塑令”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效果

 

在“限塑令”的实施上,还存在地域的差异。在实施政策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新塑料袋的购买力呈下滑状态,塑料袋的重复利用率则是直线上升,相比较之下,经济欠佳的地区,新塑料袋的购买力出现了大比例的下滑,超过经济发达地区,在塑料袋的重复利用率上则不及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伴随着是人民的素质问题,从该项政策的实施也可以看的出不同地区的人文素质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三、超市塑料袋有偿使用政策的不足及解决方法

 

3.1 超市塑料袋有偿使用政策的不足

 

3.1.1 “限塑令”的执行力度不够

 

根据“限塑令”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规范的大型超市、商城和小规模的商铺在政策实行力上还存在非常大的差距,而且两者所使用的塑料袋的质量也没有统一,后者所使用的不符合规定的超薄塑料袋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3.1.2 定价机制不统一

 

目前针对塑料袋有偿消费,定价是商家自行决定的,大型超市针对塑料袋的容量大小,给出0.2元、0.5元不等的有偿塑料袋,具有较强的执行力,但对于小型商铺来讲,塑料袋的价格则是乱象,没用统一的定价。

 

3.1.3 塑料袋的质量有待提升

 

不同成分的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情况也不同,超薄的塑料袋污染情况最为严重。现在市面上的塑料袋型号、大小各不相同,材质也不一样,导致消费者在选购使用时会出现是否等价的顾虑。

 

3.2 超市塑料袋有偿使用政策的解决方法

 

3.2.1 加强对商家的监控力度

 

调动工商力量对商家的“限塑令”执行情况做统计分析,同时利用市场进行有“奖励”的监管,商家们在自省的同时还可以监督别人,打造有序的塑料袋消费市场。

 

3.2.2 加大塑料袋生产环节的监控

 

塑料袋的质量是环境污染的源头,所以解决环境问题,就需要对塑料袋的制作环节进行把控。相关的执法部门需要严格把控塑料袋的生产商家的产品质量,对于没有任何牌照的塑料袋小作坊要严惩。

 

3.2.3 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社区的环保宣传,加深广大群众对塑料袋有偿消费的概念,同时明确环境保护的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可以分发一些可多次利用的购物袋,减少大家对塑料购物袋的需求。

 

【总结】2008年6月1日开始“限塑令”,控制了我国的塑料袋使用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环境,减缓了环境污染的速度。但现有的塑料袋有偿消费市场,仍然存在“限塑令”的执行力度不够、定价机制不统一、塑料袋的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此也提出了加强对商家的监控力度、加大塑料袋生产环节的监控、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的解决办法。在“限塑令”的环境保护的道路上,我国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第4篇

关键词:城市化环保问题解决方法分析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及科技需求城市化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过程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引导下的发展战略。在现代科学技术蓬勃发展,城市化进程持续加速的推动作用之下,城市数量及城市规模将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增藏区是,由此也导致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很明显,造成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环保问题的原因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城市化聚集效益的显著性与生态环境承载作用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突出;②.较大的资源需求量与资源利用不合理之间的矛盾突出;③.政府政策执行方向存在一定偏向性的问题,由此导致了包括空气污染、水质污染以及垃圾污染在内的诸多环境问题进一步滋生与蔓延,有待解决。本文试针对以上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环保问题分析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空气污染问题分析:空气污染是城市化进程过度膨胀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超负荷运转的最终产物。对于我国而言,整个国家的空气质量污染水平始终维持在较高等级,并且较发达地区(东南部沿海)以及工业化地区(东北地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水平所处等级明显高于西部内陆地区。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水质污染问题分析:城市化进程过度膨胀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超负荷运转不仅仅导致了可利用水资源的大范围减少,同时还使得水资源污染问题尤为严重。城市建设过程中地下水的大量开采势必会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严重的水质恶化问题尤为突出。

(三)城市化进程中的垃圾污染问题分析:城市化进程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带动着城市人口的激增,大量的资源消耗势必也导致了城市垃圾总量的持续激增。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废旧物资在内的城市垃圾污染与现阶段的城市垃圾处理相适应,由此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断凸显。

二、环保问题的解决方法分析

(一)政府应当认知并积极引导城市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无可厚非的一点是:城市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均是生产力发展状态下社会进步的最关键表现,但并非和谐社会发展的全部内容与主旨,和谐社会的发展还应当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的有效性与完整性。存在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首先,城市化建设与现代经济发展不得以生态自然环境任何形式及任何部位的牺牲为代价。城市化进程中的建设规划应当以长远发展眼光来看,从政府引导角度入手,积极推进绿色环保经济与生态城市建设;②.城市化进程应当坚持适度化原则,经济增长速度应当充分衡量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发展速度适当放缓,在此基础之上注重环境保护作业力度。

(二)依照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实际需求,加大环保基础性设施投入力度:环保基础性设施的投入应当以多元化筹资方式为主体,有效拓宽社会发展资金的筹措渠道,实现民间投资行为与政府举债行为的优化建设,将其应用于环保基础性设施的购入当中,以此种方式为环境保护提供实施基础与载体。

(三)加速城乡一体化植被保护及绿地建设作业: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大面积的绿化活动能够发挥其相对于城市环境改善的关键意义,借助于绿地建设与植被保护作业,相应区域的水土涵养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在确保生态发展平衡关系稳定的基础之上,实现对城市化境的改善目的。与此同时,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当中还应当重视对河道的综合治理与保护,保护河堤、净化水体以及河岸绿化均不失为有效的实施方式。

(四)针对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应当依托于科学技术的进步,针对传统产业予以合理改造及升级,着眼于传统产业科技含量的提升,重点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①.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转变;②.实现由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的转变;③.实现由附加产值低向附加产值高的转变。

三、结束语

就我国而言,基于“十一五”期间城市化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十二五”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社会优化速度是最为显著的,这种发展的显著性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及工业发展速度,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却需要引起各方工作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借助于本文所阐述的几个方面解决方法,合理控制城市进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保护作业的有效性与及时性是尤为关键的,以上问题需要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 徐海贤.邹军.在高速增长中寻求健康发展——江苏城市化的理性选择. [J].城市规划.2007.(03).35-39.

[2] 张文龙.邓伟根.余锦龙等.城市化与产业生态化耦合发展的PSR机理与政策研究. [J].广西社会科学.2012.(01).70-72.

第5篇

[关键词]税收;环境保护;替代效应;外部性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0-0079-02

1 税收的替代效应

税收的替代效应是税收所引起的改变纳税人或负税人经济行为的机制,是税收调节经济的重要理论之一。国家征收某种税影响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相对价格或相对效益时,人们就选择某种消费或活动来替代另一种消费或活动。推而广之,税收的替代效应就是指征税结果对人们经济行为方向的选择所产生的影响作用。

1.1 国外环境保护税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发达国家纷纷推行绿色的财政、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进行了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目前,环境税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主要的环境政策手段。发达国家典型的环境税主要有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

1.2 替代效应

从价格消费曲线和需求曲线可以看到价格是如何影响需求的。如果一种商品价格下降了,那么消费者会选择消费相对便宜的这种商品,去代替相对昂贵的其他商品,这叫做替代效应。

1.3 税收与生产者选择

税收会使同一课税商品有两种价格:消费者支付的含税价格和生产者实际得到的不含税价格。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因政府课税而造成的产品产量的减少,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损失。

1.4 税收的替代效应分析

当政府征收的税影响了相对价格,从而使纳税人改变原有生产、劳动、消费、投资等经济决策时,就产生了税收的替代效应。替代效应对纳税人生产、对环境的破坏等方面有影响,表现为当政府对不同的环境污染实行征税或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从而影响了厂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

1.5 国外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特点

根据上述对国外环境保护税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外环境保护税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征收范围广泛,税种呈现多样化。第二,环境税以能源税为主体。第三,各国环境税差异较大。第四,税款专款专用。第五,环境税收政策同其他税种的优惠政策互相配合。第六,逐步推进环境保护税制建立。

1.6 国外环境保护税已取得的成就

(1)环境效益。污染税的开征使得所针对的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减少。

(2)经济效益。①促进了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增长;②环境保护税在全部税收中所占比例随经济增长而提高,扩大了财政收入和环保资金。

(3)社会效益。①由课税所引起的税负负担分配效益;②税收收入使用的受益分配效果。

环境保护税是集保护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一体的税种,其正确设计有助于引导经济走向更符合生态效应的轨道。

1.7 对援用税制的调整

第一,消费税的调整。主要表现在提高污染型能源的消费税税率。第二,所得税的调整。主要是给予环保投资优惠,即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或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第三,机动车税的调整。主要是在征收机动车税时对节能车予以优惠。

1.8 我国环境税体系

在发达国家通过税收手段切实保护环境的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推行环境保护税,并配合其他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我国环境税体系的建立要立足我国国情,逐步建立环境税框架,为尽可能减少污染服务。

2 税收与外部性

2.1 外部性

外部性指由于市场活动而给无辜的第三方造成的成本。或者换种说法,外部性就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也即行为举动与行为后果的不一致性。

2.2 经济外部性

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这种损失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2.3 解决外部性的基本思路

让外部性内部化,政府一般可以采用税收来实现。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对产生负外部性效应的企业或个人,课征相当于其所造成的外部边际成本的税收,外部成本便成了企业或个人的内部成本,即实现了外部负效应的内在化,从而迫使其决策必须考虑该成本,达到纠正市场失灵的目的。政府对产生负的外部效应的主体进行适当的征税,由此引起该主体物品或服务的生产量的减少,部分资源将从该主体物品或服务的生产中转移出来,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化。征税的最大特征是其数额与外部边际成本相等。典型的办法有征税与补贴、科斯定理和企业合并等。

2.4 生产中的负外部性——环境污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环境的破坏也在日益加重,运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的方式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环境污染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从现代经济学角度,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比如一个厂商排放了污水,会导致临近居民饮水质量下降、鱼类减少、其他厂商为免受污染而安装治污设备时产生一系列外部成本。但这些成本并不能在该厂商的价目表中表现出来,因而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所确定的产量必然要大于将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产量,由此加大了对环境的污染。

在环境保护方面,微观防治往往是不经济的。比如,对于产生水污染的中小企业,如果地域集中,那么各企业单独购置污水处理设备,远不如集中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来得更为经济有效。环境成本不能自动地体现在生产成本之中,市场无法对其发挥调节作用,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预加以解决。税收是厂商考虑外部成本和外部利益的手段之一,政府可以向施加外部不经济的厂商征收恰好等于外部边际成本的税收。

2.5 外部性与资源配置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的决策基于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的比较。当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一致时,或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相一致时,对企业或个人来说最优的决策不一定是社会的最优决策。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企业或消费者的自家边际收益成本或利益与社会边际成本或利益不相一致,所以在外部性存在的条件下,完全竞争并不能达到效率的资源配置。外部性的存在破坏了完全竞争市场资源配置的优越性,从而导致市场机制的配置不是最优的。税赋和补贴可以把自家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拉平,这样市场机制就能达到效率配置。

第6篇

关键词:环境噪声监测;常见问题;应对方法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1.240

1 环境噪声监测中常见的问题分析

1.1 环境噪声监测点与监测时段安排不合理

在环境噪声监测的过程中,监测点位置的选择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就环境噪声监测发展的现状来说,没有对监测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若在监测点与被测范围之内有障碍物,会使得监测数据也会有所变化,导致监测数据不能反应实际的情况。另外,不同的环境中,其环境噪声的特点也不尽相同,如果只在具有特殊的地段设置监测点,那么监测出来的数据实用性较差。在监测时段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关于时段的划分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而且由于不同监测点之间的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若盲目的按照固定的时段来开展作业,也不利于对非稳态噪声的监测,导致监测数据不能全面在真实的体现监测点的噪声分布特征和范围。

1.2 监测仪器和设备相对落后

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环境噪声监测的重要性。在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时,主要通过监测仪器来收集相关的数据,因此,仪器的精确程度对于数据的收集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还相对比较落后,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监测数据的精确程度存在不足之处,导致监测的数据不能反映监测点的实际情况,影响对当地的环境评价。某些地区即使安装了噪声监测设备,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不能正常的运行,无法发挥对于环境噪声监测的作用,导致后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对环境中存在的噪声污染进行解决和治理,监测仪器和设备的不足制约了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的开展。

1.3 数据收集整理的质量有待提高

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是环境噪声监测的重要步骤,需要以此为依据对监测点的噪声污染进行评价。由于监测点和监测时段的安排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再加之监测的设备和仪器的精准度不能满足目前噪声监测的需求,所以会导致监测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误差,技术人员的操作行为不规范也是导致数据结果不准确的重要原因。在数据收集完成之后,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对其进行分析,以分析的结果为依据评价监测点的噪声污染,在目前我国环境噪声监测工作中,此方面的能力也有待完善。

2 环境噪声监测问题的对策研究

2.1 科学设置监测点的位置

在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之前,技术人员应该充分了解《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文件中对于噪声污染等方面的规定,掌握科学的设置方法,并根据监测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确定监测点的位置。此外,现场的勘测作业也同样有重要,不能盲目的设置监测点,必须要在实际勘察的基础之上,试验不同点位的噪音情况,进而寻找最具代表性的监测点。在设置监测点时,还应该避免外界因素对监测仪器产生干扰,确保监测结果的实用性和精确程度。

2.2 合理选择监测时段

根据监测点的具体情况,合理的划分监测时段。如果在监测范围内主要是稳态噪声,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监测即可。非稳态噪声的监测相对比较复杂,首先,技术人员应综合了掌握各个时段噪声的特点,可以适当的增加监测频率,对各个时段的噪声分布进行有效的监测。非稳态噪声的监测时,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监测时间的长短。其次,在充分了解监测现场情况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外界因素影响大的时段开展监测作业,例如,在监测某个工业企业时,会受到附近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规避干扰因素。此外,由于非稳态噪声的变化周期相对较长,所以在监测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适当将监测的时间延长,对声源变化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测。

2.3 提高数据采集和整理的工作质量

(1)正确选择和校准监测仪器。在充分了解监测现场的实际情况下,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的具体要求选择正确的监测仪器,正确区分不同型号声级计所适应的监测环境。按照相关的标准选择校准器,并及时在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误差应控制在0.5DB的范围之内。同时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证其质量能够满足噪声监测工作的需求。技术人员在开展具体的监测工作时,应该不断的规范自身的操作行为,按照相关的标准在监测前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确保仪器设置的参数与监测要求一致。相关部门也应该适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购新型的仪器设备,并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新型仪器设备的操作标准,做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工作,提高其使用性能。

(2)正确评价监测结果。影响监测结果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气象因素,若出现雷电、暴雨等特殊天气,或者监测现场风速较大,都会导致监测数据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在环境噪声监测工作中应该合理的规避气象因素对监测结果的影响。其次是对于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在数据采集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保证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应该充分重视对于监测数据的分析工作,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监测范围内噪音的分布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治理,有效的降低城市噪音污染,提高居民的生活中|量。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环境噪声监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探寻了提高监测质量的有效方法。近年来,噪音污染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不仅对日常的工作、学习造成了影响,在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听力受损,诱发相关的疾病,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通过环境噪声监测,能够对监测范围内噪声分布的特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关的措施治理噪声污染。但是在目前的环境噪声监测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合理的安排环境监测点和监测时段,正确的选择监测校准仪器,不断的提高噪声监测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佳聪.环境噪声监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常用方法[J].法制博览,2016(12).

第7篇

关键词:环境;立法;执法;标准;澳门;内地

中图分类号:F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96-02

随着澳门与内地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双方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都在加剧。作为一个中国原则下的两个不同法域,在环境法方面的冲突,伴随两地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变化。要实现两岸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则必须解决两地区际环境法律冲突。

一、环境立法冲突

澳门在回归祖国以后,积极加入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和议定书,同时保留了澳葡政府时期的一些环境法例。其环境法主要有:《环境纲要法》,为环境保护基本法,系澳葡政府早在1991年颁布,后沿用成为澳门现行环境法例,内容基本是以原则性的方式规范“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至于数据性的准则就分别以其他法令作进一步约束。如《澳门环境噪音管制规则》、《控制及减少使用可减弱臭氧层之物质措施》、《无铅汽油之特征及使用条件》、《噪音的声学标准》等。其他环境法规定在部门法中亦有涉及,如刑法典关于污染水、土壤及空气方面的刑事处分;《发出工业执照之法律制度》针对加工制造业制定措施,规定行政当局在发出相关准照时须订定规则,要求厂方采取减轻对环境影响的适当措施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防止噪声污染的规定。总体上,内容涉及水污染、海域污染、汽油、机动车辆、臭氧层、噪音、濒危物种多个领域,但“问题在长期环保法例不全,不少人习惯制造污染,或许不自知,或许没法律可管便不理,甚至囿于旧生产设施,故控制污染上,始终需要切合实际的法例先行,拨乱反正,整顿好现时紊乱的环境,解决好长期困扰民生的老问题。”

内地在转型过程中,为有效应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迅速建构了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法体系,建立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协同合作原则、受益者负担原则为主体的环境法基本原则体系,构建了以环境标准制度、环境计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制度、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生态治理、恢复与补救制度等为主体的环境法基本制度体系,形成了以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为主体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参与签订了五十多项涉及臭氧层保护、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国际环境条约。总体上,从末端治理、以污染防治为主体的第一代环境法律制度,发展到从源头开始,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并重的第二代环境法律制度,乃至当前以循环经济法律控制为主的第三代环境法律制度。

两地区际环境立法的主要冲突在于:澳门在许多环境法领域属于空白,急需做出扩充,配合内地第三代环境法做出适应性制度建构。在澳门已经生效的有关环境法、刑法典、民法典和葡萄牙宪法,所载的条例对保护环境有效用的继续生效,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人口增长等做出调整。

二、环境行政执法冲突

澳门在环境执法领域由于缺乏专门具有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环境管理职能比较弱,并无典型的环境行政执法手段,仅限于政策性宣告。如澳门在制定《环境纲要法》之后,确定了澳门环境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例如政府应适当地在发展社会经济和保护大自然之间作出平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尤其须制定地区规划,包括保留适当的面积以设立受保护的风景区,使澳门的自然生态环境在都市化的发展中仍能保存。“过去数年,澳门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环保工作,可惜效果仍不尽人意,澳门市民在环保意识上偏于薄弱,尽管澳门政府一直紧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强各个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力度,比如特区政府在环保基建及生态保护设施的硬件及营运保养上投资了接近40亿元,以打造澳门成为一个绿色宜居的优质城市。”然而,“环保的作为往往受到经济急速发展所需而被牺牲,凡此种种使本地区的环保工作及效益无甚进展。政府如何持续提高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把环保的行为贯彻于日常生活中,以及怎样制订符合本地区最大利益的环保政策,修订目前已感落后和不足的环境法规并予以落实执行,更是政府需要拿出决心和魄力去解决的重要课题。”

内地在加入WTO之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汲取国际先进环境管制手段,结合内地情势,在环境行政执法手段上有很大的改革。从最初的命令―管制手段发展为命令―管制手段和市场―诱导手段兼用的混合环境管制手段。从针对污染进行末端控制的强制性环境管制发展到从源头控制污染,实现污染的减量化、循环化和再利用,顾及经济人的利益本性,通过利益驱动机制促进经济人实现环保目标,既可以极大地降低政府环境管制成本,又可以激发经济人的逐利本性,提升被管制人履行环保义务的主动性,有效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率。如内地近年分别实行的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产品、绿色信贷制度。

在行政执法上,澳门缺乏独立的环境执法机关,这使得两地无法在环境行政执法领域进行针对性地合作。澳门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点,适应内地在大部制改革中,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的现实,澳门也于2009年以颁布专门法律的形式,设立了具有行政职能的环境保护局代替以前仅有咨询和建议职能的环境委员会,为两地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合作奠定组织基础。

三、环境标准冲突

澳门与内地在区际环境法律冲突中,突出表现在环境标准制度的差异。比如,就空气质量标准,澳门所采用的参考标准是来自不同渠道的,主要是来自葡萄牙、欧盟、美国和香港等;再如,就有机物污染问题,澳门水域虽然存在典型的无机磷污染、重金属污染、耗氧量污染,但是其测定值均低于内地海水标准;不同的环境标准导致同一跨界污染行为,在不同区域是否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不确定性,并因此引发是否需要环境行政执法以及采取何种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就值得商榷。

以澳门水域污染问题为例,澳门的水源主要来自内地珠江流域的磨刀门水道,经过珠海挂定角吸水口、洪湾抽水站、竹仙洞水库,最后运到澳门青洲水厂,而剩余部分则贮存在新口岸水塘。当前该区域水污染比较严重,需要考虑消减该区域污染物,以当前流行的总量控制原则为准,但在珠海与澳门两地分别达标排放情况下如果仍然不能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则需要在地区层次上各自分担污染责任和分配污染物的消减量,在区域层次将会出现环境质量标准或排放标准适用冲突等。

四、解决区际环境法律冲突的探索

澳门与内地为解决区际环境法律冲突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如2008年在广州召开的“深化粤港澳环保合作座谈会”,三方代表就打造“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推动粤港澳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展开讨论,但还缺乏制度性的解决机制,目前应该着重在制度上构建和完善,在以下三个方面确立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1.构建区际环境统一实体法规范。一般冲突法解决机制主要采用选择连接点和准据法解决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而这种选择机制在解决法律冲突时存在解决冲突不彻底、法律适用结果不可预见、法域内法律选择重叠导致冲突复杂化等问题。澳门还缺乏既符合澳门自然环境、生态条件、人口状况、经济发展特点,又与内地环境法律制度相衔接的适应性制度。建议采用统一实体法途径解决区际环境法律冲突,即在法域外通过环境立法对区际影响重大的、紧迫的环境问题制定适用于共同发展的环境保护规则。

2.构建区际环境法律冲突协商、合作机制。鉴于澳门的自治地位长期存在,独有的体制长期存在,与内地层级性、命令性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差别将长期存在,要在这两种存在本质差别的制度基础上构建一种折中解决机制,只能是一种临时性的法律体制,不可能形成一种长期稳定性的法律体制。构建一种制度性的协商、合作机制,就区际环境法律冲突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平衡和协调内地与澳门在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中的不同利益诉求。比如,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合作安排》的政策性方案提出。

3.构建区域生态系统一体化管理机制。生态系统一体化管理机制,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发展规律和原则在区域层次上采取地区之间一致的或趋同的污染控制行动,要求地区之间合作协商制定有连贯性的、综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措施来处理区域性环境问题。构建生态系统一体化管理体制是区域自然生态系统规律的内在要求,比如,澳门水污染控制依赖于内地相关区域污染的解决,内地珠江水利委员会与澳门政府签订了有关将澳门水资源纳入珠江水资源进行规划的合作协议。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以保护区域生态利益为根本目标的环境法律制度缺失是造成澳门与内地相关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澳门与内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共同利益,决定了未来发展需要寻求更加稳定和安全的生态环境去应付经济全球化对地区利益的冲击。区际环境管理和法制的趋同,表现在两地对环境污染的共同干预;共同维护区域市场秩序促进稀缺资源配置;共同制订区域环境政策等的一致性。

参考文献:

[1]目前适用于澳门的国际环境公约主要有:《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巴塞尔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京都议定书》等,澳门环境保护局网站,ambiente.gov.mo/sc/02/17.asp,2010-05-17.

[2]夏耘.切合生活环境修订环保法[N].澳门日报,2009-08-14(3).

第8篇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车辆也逐年增加,尤其科技进步、信息化畅通、人口的发展、私家车与日俱增、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拥挤,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量,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人们带来了出行的困难,更有甚者,造成交通事故屡屡不断,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因此,交通工程已成为人们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其中交通拥挤就是一个极其突出的问题,于是就有了扩大路网面积这个随之而来的解决方法。路网面积的拓宽,大大占用了空地面积,减少了人们可利用空间。又加速了道路的早期破坏而达不到正常使用年限,从而增加了国家用于道路的大修和建设资金。

    (图1:内蒙城东高速公路沥青路面)

    1.1道路标准达不到规范要求。我国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大多数为双向四车道,现在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亟待加宽改造。

    1.1.1对路线交叉公路通往市(县)级以上城市或其它重要政治、经济中心的主要公路和通往重要工矿区、港口、机场、车站和游览胜地等的主要公路相交时,应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1.1.2对直行交通量较大的公路相交叉时,在不考虑交通转换或地形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1.1.3对市县级以下公路间的交叉时,在不考虑交通转换或地形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事实上,绝大多数相应等级的公路都没有达到以上要求。规范规定:一级公路仅在对通行能力影响不大的局部路段,可修建少量平面交叉。但应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设施;二级(相当于)公路应尽量减少平面交叉:中央分隔带断口,一般情况下以每2公里设一处为宜。这些指标很多地方没达到,平交道口比比皆是,有的只隔几百米.甚至几十米。这一问题,不但影响车辆的运行速度,而且带来严重的事故隐患。

    1.2沿线设施不健全。沿线设施特别是安全设施,对交通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比如规范中规定一级公路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和必要的防眩设施;桥梁与高路堤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笔者发现绝大多数相应路段没有设置,即便有,交通标志标线也年久失修或者倾倒地面。如果不健全或设置不当,其危害可想而知。我国大多数省市的交通标志是由交通部门设计、施工,而由交警部门使用管理,所以在一些设置方案上往往出现矛盾,往往因双方的出发点不一样而引起意见不一致,影响标志标线的正确运用,造成事故隐患。1.3驾驶人员素质低。长期以来,社会上总会有一些驾驶员,有的没有经过正规培训,驾驶技术低,对交通规则不熟悉,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不能正确处理。为了取证,有的人请上一餐饭局甚至花钱买来驾驶本,有的出租车司机受利益趋动,空车时在路上慢逛,寻找客源,随意停车、掉头。拉上客后超速行驶、抢道、占道时有发生。加之部分农用车也上路跑运输致发生不该有的事故发生。 1.4拆迁不到位。新建公路的选线原则是近村不进村,尽量避开输电、油、气等管线,尽可能减少与大型建筑物的冲突。但旧路和城市道路拓宽改建.引起拆迁是不可避免的。较难解决的是个体户建筑物,在经济利益的驱动力下,拆一半,留一半等着钱拿到手着再拆下一半。

    (图2:六武高速公路经过乡镇拆一半留一半)

    过去搞拆迁,由国家或省市级政府下达统一的补偿标准,具体执行时一般按红头文件往下推行,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拆迁工作也市场化了。2001年11月1日国家新实施的《房屋拆迂管理条例》中规定: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评出的价格要达到被拆迁户的满意才能执行。现在公路建设资金的方式一般是高速公路、收费路由业主统一办理,其它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公路,国家出主体工程费,拆迁占地由地方解决。但受地方资金不足的影响,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往往出现所谓钉子户,就是不拆。这样就出现了路面局部变窄,视线或能见度不够等不安全因素。

    2、交通工程与环境保护。

    无论在城市、还是工矿甚至乡村,交通涉及到了多方面的环境污染,车辆的噪声污染就是一个严峻的问题。随着车辆的增加,为了满足其出行的需要,交通道路得到了增多,但是也给人们带来的苦恼的噪音污染问题,这就难以避免交通工程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

    2.1交通给环境带来的污染。

    2.1.1造成环境污染有两个“敌人”: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主要有两方面的来源:一是车辆噪音污染和城市交通建设施工所带来的噪音污染。前者是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大幅度请提高,出行工具不断现代化,造成车辆数目大幅度增长。后者是由于居民越来越大的交通出行需求和日益拥挤的交通出行不便所致。城市、工矿、道路网越来越频繁的加快建设,导致交通建设施工噪音越来越大、污染越来越浓、越来越频繁。这种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图3:道路环境污染)

    2.1.2路网的进一步建设,也使城市中的居民生活用地的进一步减少,这也是交通工程对环境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2.1.3在城市以外的交通建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和环境的冲突。城市外环境是一个相较城市环境更加自然的环境体。因此也更容易受到人为影响。所以,在道路,铁路,桥梁、工矿建设上,城市外环境面临着更多的破坏。野外生态环境遭到的破坏,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

    3、绿色交通

    随着日趋高峰的交通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和污染,绿色交通的概念应运而出。绿色交通是为了降低交通拥挤,降低污染,促进社会公平,节省建设资金来完成社会经济活动系统。通过这些理念达到和谐、有机统一: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

    2.1绿色交通是与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概念,即减轻交通拥挤,减少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资源。其本质是建立维持可持续发展的交通体系,以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以最少的社会成本实现最大的交通效率、效益、效能和效果。

    2.2通过绿色交通思想,可以进行实施城市、工矿、乡村交通建设中噪音减少的相应举措,划分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音分贝,降低噪音污染。对于车辆噪音污染,尽量把路网规划远离居民区集中的地方。对于车辆尾气的排放,进行限制标准测试。

    2.3尽可能合理规划用地,给居民创造一个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