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6: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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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就业;再就业;工作
中图分类号:F2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8-0184-01
目前,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们要以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经验,切实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努力开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局面。
一、全方位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1、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加大就业扶持和援助力度
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扩大范围,降低门槛,使再就业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切实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按照企业实际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人数,县财政给于一定的社保补贴。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并给予小额贷款贴息。
2、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继续做好政策宣传,使每个下岗、失业人员都能了解到国家优惠政策,都能够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出台一些针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的优惠待遇,鼓励企业大量吸纳下岗职工,缓解失业人员就业压力,减轻政府压力。充分利用社区平台抓好社区充分就业创建工作,大力开发小型加工性企业和各类服务型企业,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模式,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在鼓励失业人员创业上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在就业援助上找出亮点,以点带面;调整就业格局,扩大就业范围和再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在工作实践中,要总结和继续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帮扶到位、服务到位,指导和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对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广大失地农民通过社会援助和自谋职业实现安居乐业。
3、做好农村适龄劳动力充分转移
大力开展农村有组织劳务输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异地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进一步贯彻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抓出实效。同时积极鼓励外出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4、继续援助困难群体就业
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社区岗位开发,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援助对象重点是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夫妻双下岗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再就业愿望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的人员。
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的功能
为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救济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按照失业人员进入失业保障工作程序,对新进入失业保险程序的失业人员全部给予免费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培训,使这部分弱势群体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学习求职技能和相关的劳动法规,提高了就业与维权意识。
2、认真做好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
在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已基本倒闭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扩大征缴范围;保持重点、克服难点抓好征缴工作;通过发送通知、上门催收提高工作力度;召开调度会,对重点欠缴企业进行调度。
3、积极宣传失业保险方针、政策
为了提高失业保险的知名度,增强人们的参保意识,可以两个条例为依据印制失业保险宣传材料。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相关科室及地税部门征管员广泛发送。同时通过举办失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学习有关政策,让参保单位及职工增强了缴费意识,让全社会都了解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强化措施,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内转外输
1、实施镇镇通工程,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
要在实施镇镇通工程的基础上,及时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积极营造区域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发展格局,实现了互利双赢。
2、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外出人员反乡创业
把外出农民返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把返乡创业农民与外商投资同等重视,同等对待,同等服务,为他们创业兴业提供及时、周到、高效的服务。现在全县打工返乡创业人员和经济能人利用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外引内联,创办各类企业,既活跃了当地经济,又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也加快了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
3、搞好星级劳动保障所创建工作
要从机构建设、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积极争取资金,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实现了镇劳动保障所“市场化”“窗口化”,全面完成星级劳动保障所创建工作。
4、进一步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
从职业介绍资质,职业介绍行为等方面入手,按照《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做到了我县职业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经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全年共向县外输出6979人,有5548人实现了就地转移。
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技能水平
1、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管理
不断加大对培训学校管理力度,扶持培育上规模,规范管理上台阶,并按市场化的需求,实行优胜劣汰。对于培训场地大、师资力量强、设备先进、信誉良好的学校,我们大力扶持;对于教学不规范或就业无保障的学校坚决进行整顿取缔。确立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享受政府补贴。对培训机构制定的相关工种(专业)培训大纲和计划,认真审核把关,规范材,指导培训机构认真实施教学,对培训学校的教师进行专门的业务素质培训。要求培训学校定期上报《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录取、结业、就业花名册》等基础台账,培训学校每期学期结束向局培训科申报实践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培训结业证书》,确保培训质量。
2、对城乡新增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充分培训
为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粤府[*]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河府[*]25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群众和农民子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密联系农村实际,注重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改革,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农村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教育综合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到*年,全县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具体任务:
1、确保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并合格毕业。到*年,全县幼儿学前3年入园(班)率争取达到75%以上;小学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办好县启智学校;农村中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5%以上。2010年全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全面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到*年,形成34所初中,23所中心小学,220所面上完小,6个教学点的格局。消灭危房校舍和破旧校舍(含生活用房),实现校舍楼房化,校园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实验室和功能室齐全,设施完善,班额合适,寄宿学生有良好的寄宿条件。每个镇建1所示范性初中和l所以上的规范化小学。初中和小学等级学校学位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
3、大力发展普通高中,努力增加优质学位。在扩大现有高中办学规模的同时,到*年,办好3所独立高中,每年普通高中学位递增20%以上;建设好l所以上省级或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到*年,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市一级以上标准的学校学位)达到70%以上。
4、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构建为“三农”服务的农村教育体系。至*年,把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为省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办好农村成人教育,将中心镇化技术学校办成省级示范学校。
5、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英语教育和普通话,以信息化带动农村教育的现代化。*年秋,全县镇中心小学和有条件的完全小学,从四年级起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年底前,全县所有中学和完全小学实现与省基础教育专网相联,实现全县中小学“校校通”。全县农村小学从*年秋开始从三年级起基本开设英语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农村中小学的校园语言。
三、主要措施
(一)以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治本之策。县把今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将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的校舍建设经费、偿还教育历史欠债、信息技术教育装备经费、英语教育经费、发展普通高中经费、发展职业高中经费、师资培训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制定和落实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
进一步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县长负责制,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数,按编制数配备教职工。凡进入编制的教职工,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通过银行开设的个人工资帐户按时统一发放工资。
切实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对省、市、县下拨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和英语教育补助经费、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补助经费、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和其他专项补助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省、市、县下拨的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当地测算的农村教育收支缺口占总收支缺口的比例以上安排教育补助资金,以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不少于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提高。严格执行专款专项管理,否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切实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积极完善有关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保证中小学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正常运作,财政部门在坚持对中小学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将上缴财政专户的中小学书杂费在收到财政专户银行进帐单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足额返拨给学校,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和偿还教育欠债。审计、监督部门要对中小学学杂费是否归位使用予以检查、审计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加强和完善县对农村中小学的管理。各镇人民政府不再设立专门教育管理机构,中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面上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镇中心小学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镇中小学的管理上移到县,学校的行政、校长和教师的人事管理上移到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现人权、财权、事权的合理统一。
各镇人民政府要继续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要以建设“教育强镇”为目标,充分发挥办学积极性,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支持学校上等级、上水平,为当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和发展高中教育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多渠道、多形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发展,必须认真解决高中阶段教育的“瓶颈”问题,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步伐。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的多渠道经费筹措体制,加大政府行为力度。县设立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专项经费。积极采取多样化的形式,让民办学校“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一起上,形成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办学,政府在用地、减免行政规费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做强做大名校、老校,鼓励名校、老校充分运用自身的无形资产进行发展。公办学校用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校,可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进行试验,按民办学校收费管理,让公办学校用非财政资金扩建学校,以提供更多学位。
(三)以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帮扶制度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坚持和完善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就学制度,对省政府实行的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予以落实,确保将指标安排给最需要资助的对象。
认真实施省财政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技工学校的计划,做到“资助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适当减免。
加大县城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县城和农村教育协调发展。县城要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和灵活的学籍管理,使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县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农村招生,各类培训学校要积极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新增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要主动争取深圳等发达地区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对口帮扶,使之在经费、设备和教师援教、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推荐就业方面给予我县更大的支持。
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公民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各级政府应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社会倡导助学为荣的良好风尚。
(四)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认真做好核编工作。县编制、财政、教育部门要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粤机编办[*]124号)要求,于今年7月份前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今后每年在8月份前核定一次。核定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我县农村中小学分布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实际,保证这些地区教师编制的基本需求。要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用新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原有教师不能胜任教师岗位的要逐步予以分流,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严重失职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结构,促进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培训工作,构建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对信息技术、英语等学科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的力度,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培训。
建立教师交流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鼓励和组织城镇、强校的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教,逐步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机制,实施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持有城镇居民户口的教师到农村任教可不迁户口。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可聘任高级教师职务。
(五)以强化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是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水平的重要保证。学校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这一中心,加强管理,依法治教,从严治教,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绩为准,强化考评考核,推进校务公开,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坚持勤俭办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学校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农村中小学教学要密切联系农村实际,更新教育教学思想,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针对农村中小学学生的实际,结合*年全省全面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探索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或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和艰苦奋斗的思想观念和作风。
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各镇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在初中引进“绿色证书”教育,在高中开设职业教育选修课程,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术学校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就业市场预测,推行“订单”培养,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大力搞好就业服务,推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农村成人教育要立足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培训,积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积极培育小庄园、种养能手和农产品销售人才。同时,要积极开展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就业前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
(六)强化政府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
办好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发展农村教育,核心是加强领导。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把农村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财政、教育、人事、农业、科技等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