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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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国公司 金融创新 国际金融工具
不管是国内金融市场还是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创新都不断地涌现,越来越多的金融创新成为竞争的焦点。金融创新有成功,有失败,这种状况更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性,金融创新的收益性和风险性比以往变得更加难以捉摸。复杂多变的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一些新的变化。
金融创新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冲击
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在改变着以往的跨国公司所处的财务环境或金融环境,跨国公司的财务操作要作出相对应的改变,金融创新影响跨国公司原来的财务管理流程或模式,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利益,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风险。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面对金融创新的新问题,应从以上三个方面寻求对策,进行相关的业务改造,增减金融业务。培育出适应新的财务环境的最佳业务组合;扑捉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所能带来的利益;避免他们导致的新的风险。
在金融创新的驱动下,跨国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要改变以往的管理模式和财务决策理念,金融创新使财务环境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融资渠道和手段更加丰富多样,可替代的融资方式增多,作出选择决策比以往更加困难;投资的风险增强,不断产生新的风险源,风险控制更加复杂和困难。
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会为公司经营带来更大的便利和利益,公司在如何利用有利的工具上下功夫。
以上这些因素需要公司重塑其财务管理流程,或作出针对性的变革,财务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发生变化,要增加财务管理中投融资决策的力量,有关财务人员要不但熟悉财务管理内容,还要熟悉金融业务,二者要能够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财务部门的信息流需要拓宽,需要在以往的公司内部财务信息的上传下达的流程中,合理地融入外部有关财务工具和金融工具信息的收集与传达,以便及时地利用这些信息和工具服务于财务工作;在财务部门中需要增设与有关金融创新主体――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机构沟通的公共关系人员或职能,以便能及时充分扑捉有关信息,并更有效率地利用新的财务和金融工具。
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带来的新利益
至于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利益,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体现:
(一)利用金融创新提高资金收益率
跨国公司进行闲散资金管理时,可以直接利用能带来较高收益、风险相对较低、投资期较短的金融工具,进行赢利活动,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率。
(二)利用金融创新提升跨国融资水平
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为跨国公司的融资方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有利于提升跨国融资水平。多年来,比较典型的新的创新融资产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风险投资融资。风险投资可以视为融资的一种特殊形式,为融资提供了独特的视角。我国也已经逐步开展了风险投资,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他们的风险投资公司按照经营目的和服务对象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以纯粹盈利为目的的风险投资公司,该类公司由私人或企业主办,对有利可图的产品、项目或产业进行风险投资;科技型风险投资公司,该类公司由国家直接资助,负责对科技型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主要内容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长期贷款,目的是促进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和发展;合作风险投资公司,该类公司也不以纯粹盈利为目的,主要意图是通过投资培植和扶持各行业的小企业,探索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丰富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
2.金融财团融资。美、日等国的大型跨国公司都设立了本企业的金融机构,创办银行,形成财团,主要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资金的筹措。这种自我滚动投资的融资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率。再次,要强化流动资金管理,注重内部资金转换的管理。
3.浮动利率产品融资。这是针对通货膨胀而创新的金融产品,包括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银行长期贷款、浮动股利股票等。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尤其是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企业最好发行浮动利率债券,使债券的利息率随物价的上涨而上涨,保障购买者的利息收入的实际购买力,这样企业的债券融资才得以顺利进行。别的浮动利率产品也是如此。
4.认股权证融资。这种债券具有负债及权益的某些行业性,是为了让财务人员扩大企业的证券组合,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以至于降低其资金成本而出现的混合物。认股权也可以带来额外的资金,行使价格通常比债券发行日的股票市价高出10%到30%。如果企业逐渐成长繁荣,股价超出其行使价格,则认股权持有人行使此权利而以既定价格购买股票。
5.可转换债券融资。可转换债券,是指一种以企业债券为载体,允许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或其他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可转换债券具有筹资和避险双重功能,比单纯的股票、债券等筹资工具和期货、期权等避险工具更具有优势,可转债已成为多数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各个跨国公司的广泛青睐。
(三)利用金融创新化解财务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 Control Self-Assessment 内部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从完全无风险意识到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加入WTO之后,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金融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商业银行日益与国际接轨,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逐渐暴露出来。
商业银行风险,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一系列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管理就是通过过去和现在的各种信息使风险的潜在损失最小化。
一、商业银行风险
1、外部环境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者在贷款到期没有偿还贷款本息,或由于借款者信用评级下降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信用主要分为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两大类。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银行财务因利率的不利变动而遭受的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有基准风险、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风险等四种表现形式。过高的利率风险将对银行的利润和资本造成很大的威胁。
2、内部管理控制风险
(1)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市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资金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后者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求,这种情况往往迫使商业银行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始终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
(2)会计核算风险。银行会计的基础性工作,在于真实、完整、及时地对银行业务进行核算,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佳、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就容易发生风险。由于会计核算工作的环节非常多,在资产、负债及中介业务中,每日都要进行大量的现金收付、凭证受理审查、科目运用、账户登录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风险发生联系,很多银行风险是与某个会计核算环节的失控有关。
(3)银行结算风险。结算业务是银行一项重要的中介业务,它是通过银行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为客户实现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转移。按银行规定,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应在分行一级进行保管,按银行内部规章规定,汇票一经开出,上级银行就会对汇票交易进行核查监督。同时,针对前来贴现的汇票,贴现行必须仔细查询,与出票行确认其真实性。经过层层设防,虚假或盗用银行汇票的情形很容易被拆穿。如果承兑行严格按正常程序办理,就能很容易发现非法出具的承兑汇票。
但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支付数量的日趋上升,以票据为主要支付手段的结算业务由于种种原因蕴藏着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从票据当事人看,有其本身票据填写模糊带来的风险;第二,从结算中介入看,有操作失误或任意违规而造成的风险;第三,从结算环境看,有票据犯罪日益增多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也有银行、企业以及司法部门对处理票据纠纷依据的法俸、规定理解不统一而带来的风险。
(4)结算编制、信息披露风险。从会计工作的程序看,结算编制是最后的环节。在银行业中,结算风险最主要的表现是结算数据的不真实,尤其是利润反映不真实。当然,这种情况的存在,有技术或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从人为的因素来看,不可忽略的问题是信息的虚假性。结算利润是反映经营者最终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其数据不实,不仅会影响单位,也会对上一级部门,乃至对国家隐藏风险。从技术或制度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合理性问题,如呆账、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是否合理,应收利息计提的标准是否合理等。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估算风险时,并没有把表外科目风险计算在内,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披露要求更是近乎空白,忽视了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业银行在日常营运中,不仅面临着外在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还面临着许多来自内部的经营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正在逐步由隐性转向显性,这些风险的产生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相关联。因此,正视日益增长的风险,完善和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1、竞争激烈导致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方面,以扩大资产规模为战略重点的商业银行为获取较高的资产收益和较快的资产增长速度,压低价格和放宽条件发放贷款,使银行资金营运风险加大;另一方面,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商业银行为占领并扩大市场份额,各种金融新产品和新业务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迅速滋生,使得银行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各种潜在风险。
2、金融管理模式不科学
严格地说,即使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有比较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仍可以将银行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欠缺,主要表现在:其一,在宏观监管方面,还需强化各银行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一方面地方政府的保护措施,可以使某些银行享有更多的“政,策”优势,另一方面对于有的银行以不遵守金融法规和制度为前提的竞争行为,宏观监管缺乏有效性,表现为仅停留在事后管理的状态,从而难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其二,在微观管理方面,银行的内部控制薄弱,表现在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制不顺、权利制约失衡、会计信息失真等,较易发生银行风险。
3、技术落后
当前,虽然各商业银行对单项信贷风险控制比较重视,但对信用风险的管理还很落后,对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评估的意识和能力有限,不能对各类可控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风险管理还没有成为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
目前我国银行业会计电算化仍较落后,应用程度不高,覆盖面不广,会计软件的开发跟不上实践的需要。在会计核算监督制度上,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不能仅停留在满足事中、事后算账的水平上,而应该具备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能力,这样才能有效减少银行风险的发生。
三、控制银行风险的财务管理措施
1、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我国经济结构正在进一步调整中,各种矛盾正在陆续解决。要想有效地改善金融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应同时加强法制建设,构造健全的法律约束机制。首先,建立企业和个人
征信制度和对信用违约行为的法律惩戒制度,使企业和个人收入有一定的透明度,为金融交易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其次,要制定更为具体可行的方法,强化对信息披露制度的管理,对违反者进行严厉惩治,使银行处于严密的监管网络中,发挥市场约束的强大功效。
2、转变收入增长方式、提高抗风险实力
(1)在资产战略上,提高信贷资产贡献率。要将调整信贷结构、积极开拓信贷市场作为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切入点,从明确“保、挖、抢、退”的领域和范围人手,一方面突出重点客户,加强贷款营销,开拓信贷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快退出低效和过热过剩的市场行业,提高资金使用价值的效率效用,通过有效投入和更多的产出以求效益最大化。
(2)在负债战略上,积极优化负债结构。优化负债就是要做到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与对称,保持总量上的平衡和分量上的对称,优化的目的就是以来源定运用。负债业务的质量结构是银行合理安排资产业务的关键一环,只有规模还难以保证银行的有效运营。
(3)在中间业务战略上,整合提升业务价值量。中间业务是在资本约束条件下提高收益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从单一性经营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的综合枢纽。应认真研究形成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联动效应,从客户和产品等多个维度来挖掘中间业务的增长空间,提升中间业务的价值含量和盈利水平。
3、强化会计业务制度体系和会计核算监督职能
会计业务的制度体系是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会计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内控制约机制的充分发挥。一套完善的会计业务制度将有利于堵塞漏洞,化解风险。会计核算与监督是会计的两大职能,在建立了全面的会计制度体系后,应更重视会计核算监督职能,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
4、推进业务电子化、引入风险管理技术
现代会计手段既表现在形式上,也表现在内容上。内容上指强调会计核算监督制度的完善,形式上则是指会计电算化方法。银行业应大力推广业务处理电算化,这样对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力有很大帮助,更重要的是它的推广运用可以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减少人工处理业务的随意性和灵活性,消除差错和违规现象。
5、推行CSA管理方法、建立内控体系
借鉴控制自我评估(Control Self-Assessment,简写为CSA)在企业内控运用中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商业银行内控领域大力推行CSA。
CSA是指由对组织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负有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6年的研究报告中总结了CSA的三个基本特点,即关注业务的过程、控制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用结构的方法开展自我评估。
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历史数据和市场信息,借鉴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经验,着力构建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和不良资产处置等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将CSA方法用于银行内控制度中。
6、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建立有效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要迅速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要求,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风险组织流程、风险计量模型、风险数据库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符合国际银行业标准的内部评级系统,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评估,全面系统地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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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
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金融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金融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一般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依法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金融企业按规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第八条金融企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
(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
(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
(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十)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十一)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额;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净资本负债率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利率、汇率风险损失。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并按照规定控制总量和规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并及时结算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价款,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逃避税收。
第十五条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务授权和具体操作程序,定期对账,制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投入的资金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账内核算。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依法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买卖黄金、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金融企业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为金融企业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分支机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金融企业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条件具备的,可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业务单元制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金融企业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管,关注资金异常变动,监督并跟踪分析分支机构财务指标的情况,督促境外分支机构遵守所在国家(地区)关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资金筹集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金融企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货币出资,也可以接受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或者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金融企业接受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金融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计入资本公积。
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以借款、吸收存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向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取得国家投资、财政补助等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资本金。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收益处理;
(四)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收益处理;
(五)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负债管理。
第五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向境外调度资金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管理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制定收账政策,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用货币对外投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但不得以国家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对外投资。
用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价。
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权益,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支付投资款项,所需资金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不得在成本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并及时监控和考核投资项目的效益,落实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向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收取、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
收取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确定接收价格,核实产权。
保管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安全、完整、有效的原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检查、账实核对。
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一般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抵债资产买受人。
抵债资产不得转为自用。因客观条件需要转为自用的,应当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购建重要固定资产、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依据产业发展态势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及其使用状况,确定折旧年限,选用折旧方法,按季(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经选用,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后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披露变更理由的,应当及时披露。
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保险及其他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经营和管理责任。
变更无形资产权属时应当进行评估,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融企业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处置主营业务所用资产,涉及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订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后执行。
金融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金融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业务给付支出、业务赔款支出、保护(保障、保险)基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金融企业每一独立核算单位分币种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损失以外的各项费用,应当从费用专户中开支。
金融企业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出国经费、董事会经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
金融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防预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技术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
金融企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研发核心技术、促进安全营运、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金融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金融企业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七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单位职务所得收入,包括业务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佣金、手续费等,全部属于金融企业,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从事银行业务的,应当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从事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四)转作资本(股本)。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大)会决议,金融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金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
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以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办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配利润;
(二)没有取得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八章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金融企业或者新设的金融企业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
金融企业合并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金融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采取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债义务。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签订托管经营合同,明确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财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责任。
受托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托管经营合同制定相关方案,重组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与债务、调整业务、安置职工。
托管经营合同没有约定且未经托管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受托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改组、改制、转让托管金融企业,不得非法转移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和业务,不得以托管金融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财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条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资产管理,但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财政部门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金融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金融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金融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二条金融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
金融企业自愿清算的,由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
金融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四条金融企业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
第五十五条金融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清算时发生的,以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九章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通过内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以及其他与金融企业有关的使用者报送,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八条金融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融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
金融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财务评价制度,对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盈利状况和社会贡献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和考核有关金融企业的依据。
金融企业应当按财务评价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第六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金融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金融企业利益。
第十章罚则
第六十一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一)不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财务风险控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筹集和运用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不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的;
(五)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的;
(六)不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的;
(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
(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
(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
(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
(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
(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六十二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第六十三条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关键词】 财务管理;金融市场;影响;作用
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趋势,有如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提升国际资金运用的效率,促进全球经济蓬勃发展,但亦会带来风险。金融开放、资讯科技发展以及市场全球化的趋势,结合起来所形成的一股强大力量,令全球经济发展欣欣向荣。
我国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现代财务管理学理论的确立,我国财务管理观念不断得以更新,财务管理职能与内容进一步转换和变革,财务管理的方法体系日趋完善。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呈现出多元化结构体系,随着企业财务再生策略的实施,既减少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给企业管理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变化,为了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增加新的财务管理内容势在必行。
1金融市场环境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影响
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发生的各种变化必然对企业的财务活动产生深远的影响,其具体作用于企业的筹资、投资、分配和理财手段等各个方面。
我国企业传统的筹资渠道多限于国内筹资,方式多限于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还不足10%,而这一比例在发达国家往往超过了50%。但随着宏观经济发展和理财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企业筹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一是企业筹资方式逐步由以银行间接筹资为主向侧重于股票、债券等直接筹资方式转变;二是融资方式不断创新,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新股、配股增发、定向发行等已成为一些企业常用的筹资手段;三是筹资渠道和范围不断扩大,企业进行筹资决策时,可以把视野放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资金来源和筹资方式,海外上市融资成为一些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
在知识经济时代,物质资本虽然仍是企业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但知识资本在整个社会进程别是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更为重要。在知识型企业中,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将和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一样分担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分享企业的税后利润。目前,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对员工送“红股”、对企业经理实行“股票期权制”,都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形式,这种趋势今后将越来越明显。
2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现代企业的主要筹资渠道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如果仅从纳税角度看,一般来讲,企业内部集资的税负最轻,其次是向非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借款,再次是向金融机构借款,自我积累筹资和发行股票的税负最重。其原因在于: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其利息也可在税前扣除,而其利率一般会高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但其筹资成本未必会比向银行借款的筹资成本高。假如站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上来说的话,就要求企业不仅能够筹集到足够数的资金,还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但是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借款程序简单,筹资速度较快,所受限制较少;向金融机构借款程序复杂,筹资时间较长,所受限制较多;发行债券和股票,对企业本身的要求就更为严格,但其筹资风险较小。因此,选择哪种或哪几种组合融资渠道,要考虑企业必须支付的税收成本,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
3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1加强财务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一,加强岗前培训和后继教育。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后继教育,及时补充和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能。
第二,强化考核,完善用人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行政职务任免、奖金发放等挂钩,形成完善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3.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处罚力度
第一,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是当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举措,是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也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继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是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不可缺少的制衡机制,一方面它能够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追求通过其对经济进行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保证单位内部控制逐步完善,通过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离任、专项等内容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合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4结论
市场是信息的传递中心,资金供求双方都通过市场发出自己的信息,并接受对方的信息,企业的价值易于衡量。市场上反映的是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对企业价值的集体评价和反映,市场上的价值是客观公正的。
参考文献
[1]伍万洪.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战略分析[J]. 金融经济2009(14).
[2]李剑锋. 我国企业实施财务战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实施策略[J]. 财会研究2008(19).
关键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意义;途径
1.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意义
金融业属于一种风险较高的行业,金融风险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体制也进行了多层次的改革,外资不断进入国内市场、金融企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创新能力不断加强使得我国的金融市场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财务管理在金融企业的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美国经济危机的爆发就是财务管理不足引起的。所以,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必须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使企业资金科学合理的利用,使风险降到最低,提高金融企业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取得不断地进步。
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是国内经济形势发展的宏观要求,一是我国经济改革在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还处在建立和完善阶段,一些制度还在探索,一些虽已建立但还不完善,使得经济实体在经营中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我国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较为薄弱,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三是经济要素更加活跃,在增大机会的同时也增大了风险;四是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竞争的加剧,使经济实体面临更多的选择机会,需要对风险与收益进行综合衡量;五是经济改革和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市场秩序作保障。
2.科学财务管理对于金融企业发展的意义
(1)科学的财务管理,使企业的财务行为更加规范,增加企业处理风险的能力。金融企业的特殊性要求其财务管理必须以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企业多方面的权益以及社会范围内经济秩序为目的。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从筹资管理到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工作流程中都要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规范企业的收支行为,使企业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2)科学的财务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其创造价值的能力,使金融企业的经营业绩不断提升。随着新会计标准的颁布,现代金融企业的经营业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从原来的单一盈利为目标转变为以提高收益率为工作重心。所以,金融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得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以此来控制企业的支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效益性等目标。金融企业内部从固定资产公职到零散办公用品的添置都需要报到相关部门,导致企业在日常运转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部门无钱可用,不能实现顺利的周转,不该使用资金的部门浪费现象严重,直接影响着资金的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制约着金融企业的发展,合理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发挥其创造价值的职能,提升企业的业绩。
(3)科学的财务管理,可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使金融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经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这就对金融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要求金融企业培养独具特色的竞争力,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做出贡献,创造更多的价值。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直接反映出该企业的财务状况,以财务管理报告为基础来进行分析和说明,最终提出改进的方案或者意见。因此,假如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较低,其经济效益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预防和抵御风险的工作也无从谈起,除此之外,金融企业的其他问题也不会及时、如实的体现出来。
3.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1)建立企业内部的决策流程,通过规范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
当前,金融企业内部的重大事项会大部分受到政府和企业的影响,企业的投资分析报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金融企业内部并没有严格按着该报告的标砖标准来进行决策的执行工作。我们应该充分注意到,经济分析学者在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宏观微观动态之后得到的专业的政策意见。国内经济分析学者的队伍越来越壮大,素质越来越高,直接为金融企业理性的决策奠定了基础。金融企业的决策流程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经济利益,做到长期健康发展,约束领导层的行为和权利,以防其利用权利之便谋私,真正管理风险,创造价值。
(2)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加大企业内部相互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增强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最主要的就是要强化其执行力。增强其执行力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企业内部风险评估的工作,确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第二逐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比如人力资源政策等,明确岗位的职能和责任以及相关业务流程,加强对风险的控制;第三,建立和谐的沟通环境,做好反馈工作;第四,严格落实企业的各项制度,特别的控制牵制制度;第五,建立多样化的内部监督形式,注重监督的效果,并且要做到现场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的效率,重点要做好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工作。
(3)充分利用外部的监督体系和财务的监管职能
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规范核算工作的方法和流程,预防和化解危险,是财政部门的主要工作。各财政部门需要采取制定可行的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金融企业中财务管理的问题,避免出现范围较大的金融风波。第一,要做好财政监督工作,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双管齐下;第二,要做好金融企业的考核和评价工作,认真分析其财务的现状;第三,充分利用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为金融企业的风险预警工作提供相应的参考和标准;第四,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联合,为违法行为严肃处罚。
(4)使财务管理逐渐信息化,工作人员素质专业化
财务管理体系所要求的信息量较大,传统的财务会计资料不能满足如此的到信息量需求。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在企业的推行。随着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金融企业需要定期组织财务管理的培训,提高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特别是风险识别能力。
4.结语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财务行为的规范程度、核心竞争力的建设以及经济价值的创造,最终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因此,新时期金融企业要将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为企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做出贡献。(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危机 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原则,组织企
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投放、耗费、回收和分配五个方面。资金的筹集制约着企业的规模和发展;资金的投放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潜力;资金的耗费关系着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竞争能力;资金的回收影响企业的偿债信誉和资金周转;资金的分配决定企业的消费和积累,以及投资者、经营者、员工等各方利益。可见,财务管理已经渗透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处于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大作用。
一、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1.管理人员财务管理观念落后,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民营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忽视财务管理。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才,民营型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轻理财与内部管理。特别是在经济景气时期,民营企业面对大量可选择的市场机会,更容易忽视财务管理。一旦经济景气状况发生变化,市场竞争激烈,民营企业忽视财务管理所导致的后果就会充分暴露。因为,经济不景气时期民营企业一方面会受存货积压和应收账款膨胀的困扰,另一方面却有会面临筹措短期资金的困难。
多数民营企业家尚未建立起诸如时间价值、风险价值、边际成本、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概念。这一切反映在财务管理目标上,就是未能确立起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思想;反映在财务管理实践中,便是滋生了许多不科学的做法,比如:筹资时不权衡资本成本,不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时不测算风险报酬,不分析现金流量。在多数民营企业中,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
2.会计核算工作能力薄弱,机构不健全
受到组织成本、生产规模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非常简单,专业性很不强,内部控制较弱。民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力量薄弱,会计制度通常不能健全。由于对优秀财务管理人员的吸引力不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欠佳,导致最高决策者难于进行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的作用,忽略生产、管理与效益的关系。
为数不少的小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也没有委托记账机构记账。有的虽设会计机构却形同虚设。较为典型的是老板娘任出纳掌握财政大权,只聘一个记账员记账,或者任人唯亲。会计机构不健全,导致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除一些较大型或由国有企业改制转型的民营企业外,多数民营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或残缺不全或徒有其名。
3.缺乏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会计信息失真
与大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和与此相关的资金周转率较低,民营型企业往往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与库存管理和交易结算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加之民营型企业由于规模有限,结构单一,不具备大型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的能力。另外,会计核算质量不高,经营历史不长,财务资料不够充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核算易受不健康因素的干扰。
会计信息失真,客观上是因为民营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财务人员技术不过关,财会工作内外监督不到位;主观上则在于民营企业领导为达到其申请银行贷款、偷漏税收的目的,不惜违法造假。
二、金融危机下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1.融资困难,流动资金不足
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相对滞后。据《产经新闻》2004年9月4日报道,1997年~2002年,我国民营企业自筹资金比重由33.1%上升为42.7%,贷款资金由38.9%下降为22.6%。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ifc)曾在中国做过问卷调查,30%的大型私营企业认为,金融问题是阻碍其发展的主要问题,40%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被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所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自身的原因。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信贷标准。二是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银企联系不强,使民营企业获得贷款困难。三是金融企业也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其审查、发放信贷时也更为谨慎,一旦民营企业陷入经营困难,银行就很难收回贷款。
2.财务控制薄弱,缺乏科学性,使财务管理举步艰难
有些民营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致使大量现金未参加周转,有的是资金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而使企业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二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摧收措施,应收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很多民营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四是不少民营企业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分析以上原因,最重要的是因为企业上层领导财务管理观念落后,缺乏科学性,在思想上没有真正理解财务管理对做大做强一个企业所起到的作用,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举步艰难。
3.管理模式疆化,管理观念陈旧
民营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民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核不严,会计人员独舟难行,想规范管理很难。大部分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外,有些企业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多数民营企业家尚未建立起诸如时间价值、风险价值、边际成本、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概念,由于管理模式疆化,管理观念陈旧,使财务管理黯然失色,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金融危机下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策略
1.树立“过冬”的意识
一定要深刻认识到任何市场都会有冬天,任何行业都会有冬天。冬天不是意外,而是常态。没有金融危机,也会有其它危机。企业都是在冬天中接受洗礼并逐渐长大。经济冬天已经是企业不可躲避的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面对以及解决呢?首先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必须要有足够的信心。信心是关键,有信心才能聚集人气。坚定信心是应对当前世界经济动荡和金融危机的有力武器。在摸爬滚打中成长成熟起来的民营企业,应当依然坚持自身特点:开拓、创新、坚韧、吃苦、灵活,靠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靠信心度过难关。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在目前企业遭遇“寒冬”的情况下,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风险越来越大,要确保利润最大化,必须树立“过冬”的意识,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管理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如果企业能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控制住资金、成本、利润,也就等于抓住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
2.加强企业成本管理
(1)成本的节约,直接体现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二者之间呈现一种反比例关系。一个企业在危机中收入在保持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由于成本的有效控制可以抵顶经济效益下滑的风险,或者说可以减少下滑的速度,使效益的下降速度低于预期的下降速度,给企业的战略策略调整赢得时间与空间。
(2)成本有效控制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成本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低成本策略反映了企业精细化管理的程度。在危机环境下更能显示出低成本策略的威力。实践证明,低成本策略增强了企业谈判中的议价空间,在同一市场中,与同行业相比价格决策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的竞争力增强。
(3)成本管理的精细程度综合反映了一个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在危机环境下,对于较差的外部环境,企业只有加强内部的调控才能更好地应对目前的金融危机;而成本的有效控制在此意义重大。
3.强化信用观念,提高信用等级,拓宽融资渠道
资金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要素。若不尽快解决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就缺乏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很容易被市场淘汰出局。民营企业要想摆脱目前融资难的困境,一方面必须强化信用观念,主动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借助大企业的信用为其担保,获得银行贷款。还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不断向银行通报企业经营情况,让银行能够把握住企业资金的流向,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并按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规范企业的各项制度,积极争取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
4.要加强营运资金管理,优化资本结构
相对大企业而言,民营企业由于缺乏筹资能力和内部资金调度余地,因而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民营企业营运资金管理,虽在内容上与大企业无太大区别,但在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则上则应有所区别。民营企业较小的生产经营规模,决定了材料采购量和产品销售量也相应较小,因此,原材料应尽可能就近采购,减少库存,切忌储存过多“暂时无用”的材料。产成品也应尽可能就近销售,缩短库存周期,减少积压。民营企业在加强营运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加快资金的周转,实现生产经营在内涵上的扩大,是一条广为适用的基本发展途径。
企业应在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之间确定一个合适的比例结构,使负债水平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不能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负债经营的临界点是全部资金的息、税前利润等于负债利息。优化负债结构。负债结构性管理的重点是负债的到期结构。由于预期现金流量很难与债务的到期及数量保持协调一致,这就要求企业在允许现金流量波动的前提下,确定负债到期结构应保持安全边际。优化资产结构。资产结构的优化主要是确定—个既能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能在减少或不增加风险的前提下给企业带来尽可能多利润的流动资金水平,其核心指标是反映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间差额的净营运资本。
5.资源整合,转危为机
民营企业过去依靠的是用不断地扩张来掩盖经营的无效性,从而达到获利的相对增长。如果盈利一直都不高,那这种高增长只能说明企业管理的无效性和低竞争力。民营企业习惯了高速增长,但是高速增长往往可以掩盖许多错误。企业在经营中的低效率低竞争力往往被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经营利润绝对值的增加所掩盖,低毛利往往被解释成低成本战略的结果。其实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和战略无关,而是由于管理的无效所导致的浪费。民营企业在思考如何度过寒冬,提升效率、增强竞争力之前,先做好瘦身工作,整合资源,把没有效率和竞争力的一些业务甩掉。冬天里市场不好,企业正好有时间来看一看自己的竞争力,制订一个行动方案,让自己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能够更好地发力。一个冬天过去,许多企业会倒下,这就为存活下来的企业创造许多提升的机会。然而,只有准备好的企业才能够抓住这样的机会。认真做好各项资源的整合,抓住机会,使民营企业能顺利度过寒冬,转危为机。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民营企业能解决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民营企业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潘秀庆.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中财务管理的若干问题[j].广西会计.
[2]贾明月.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j].商业时代,2004(32).
论文关键词:事件研究法现金股利收益超常
论文摘要:本文采用事件分析法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A股现金股利的市场反应,样本分成股利增加、股利减少、股利不变和首次发放股利四组。研究发现,相对于股利不变样本组,股利增加样本公司可以获得显著为正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率,而股利减小样本公司获得了显著为负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率。同时还发现,首次发放股利公司实现了最大的超常收益。研究结论支持了现金股利信号传递假设。
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是财务金融学中的重要研究论题,在股利分配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这一问题上存在不同观点。传统理论认为公司价值等于公司未来净现金流入现值之和,公司支付的红利(包括现金股利和其他股利)越多,公司的价值越大而Miller&Modiglia(1961)(以下简称MM)在其经典文献中率先将经济学研究方法引入股利政策研究,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下得出,公司股利政策与其市场价值无关。我国股市作为特征鲜明的新兴资本市场,股市的股利政策是否向投资者传递了某种信息,股利公告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目前的研究集中在2001年以前的资本市场,且实证研究大多集中于研究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市场反应的差异,研究普遍认为股票股利能增加公司价值,而现金股利则不能增加公司价值。那么,现金股利的市场反应如何,本文就此进行了探讨。
一、文献回顾及分析
对于股利是否具有信息含量,国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Bhattacharya(1979)率先在股利研究中建立了股利显示信号模型,此后各种竞争性信号传递模型纷纷涌现。Miller&Rock(1985)以及John&Williams(1985)等,分别提出了研究公司红利分配政策的基础模型。这些模型都假定管理者拥有外部投资者更多的有关企业价值的私有信息,股利政策有助于降低这种信息不对称程度,但在股利政策的信息内涵、信号传递方式及其成本上还有不同定义。这些模型成为以后红利实证研究的基础。Asquith&Mullins(1983)在控制了其他同时公告的信息下,检验了美国市场首次发放股利的市场反应,发现首次发放股利产生了正的超常回报。Benartzi,Michaely&Thal(1997)验证了美国市场上红利增加和减少事件,发现股票价格的超常收益率介于-2.53%和+0.81%之间,再次验证了红利公告效应。我国学者对股利政策市场反应进行了大量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现金股利没有信号效应。回顾我国股利政策研究文献可以发现,以往研究文献大多采用事件研究法。正如何涛等(2002)所认为的,在这类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保证事件的“清洁性”。对于事件日的选取,大多学者都选择了股利分配预案公告日作为事件日。何涛(2002)在控制了盈余信息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选择了股利预案公告日作为事件日,并得到了“纯”现金股利信息不能显著提高企业市场价值的结论。为避开事件日的同时公告,乔俞等(2001)选择了股利分配决案公告日作为事件日,研究认为,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还是未知的,市场对股价的反应包含了公司盈余信息和其他同时公告的信息,而不纯粹是对股利政策的反应。本文拟采用股利分配决案公告日作为事件日,来考察公司现金股利的市场反应。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studyMethodology)作为研究方法,采用累计超常收益法(CAR)来计算市场对现金股利事件的反应程度。由于难以在事前确认市场对现金股利真正有反应的期间,本文将股利决案公告日前后各10天(-10,+10)作为市场有可能发生超常收益的窗口期间。对于正常收益率的估算,本文用事件日前40天到前11天的股票价格数据,分别采用均值调整模型和市场调整模型来估算。最后用个股日收益率减去个股日正常收益率计算出可能发生超常收益期间内的个股日超常收益率。本文采用以上t检验进行假设检验,采用SPSS11.5对个股正常收益率的估计、假设的t检验进行计算,采用EXCEL2003计算个股日超常收益率。
(二)样本选择本文选择2002-2004年期问深圳市场和上海市场所有上市公司(不包括B股市场),发放“纯”现金股利的事件为研究样本。选择股利分配决案公告日作为事件日,采用以下标准筛选现金股利数据:选取CSMAR数据库中股利决案公告日介于2002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现金股利(不含配股、送股和混合股利)个股,排除股利分配预案公告日与股利分配决案公告日之间不少于50个交易日(目的是尽可能排除上次公告对股价波动的影响),且分配决案公告日与除息日相隔至少7天(令交易日)的个股;在CSMAR数据库中与事件日相隔(一40,+10)期间有连续交易数据(法定节假日放假除外);股利决案公告日的当天同一公司不能有其他事件公告;为考察股利决案公告当天的股价波动,要求股利决案公告日当天有交易数据。为了验证公司股利是否向市场传递某种信息以及市场对此做出了怎样的反应,本文将所有样本分为四个子样本,再对每个子样本中数据采取±3叮界限限制,以剔除个别极端数据,一共得到696个有效样本。本文以股利不变样本公司为参照组,考察其余三组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率,以检验现金股利是否具有信号传递效应。
(三)研究假设如果假设公司股利确实具有某种信息含量,那么在股利公告日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事件窗口期间)投资者就会对此做出反应,并体现在股价的波动上。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缺乏分析师对预期股利的预测数据,加上资本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上市公司缺乏稳定的股利政策,难以利用时间序列来预测预期股利,因此本文假设股利的支付符合随机游走模型(即naive模型),即假定上年支付的现金股利就是本年的期望值(如果上年未发放现金股利且该公司并非首次发放现金股利,则本年的期望值为0)。
(四)研究模型考察基于均值调整模型和市场调整模型,计算得到的公告日当天个股日超常收益率(AR0)和(-1,0),(一1,+1),(一2,+2),(一5,+5)和(-10,+10)五个事件窗口的累积超常收益率(CAR‘)的总体分布状况,非参数单样本K-S检验结果如(表所示。从(表1)中看到,市场模型计算得到的股利公告日异常收益率和五个事件窗口的累计超常收益率(CAR‘)都符合正态分布;
而由均值调整模型计算得到的日异常收益率和5个事件窗口的累计异常收益率(CAR‘)大部分偏离正态分布。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陈汉文等(2002)的研究结论不一致。这说明在计算个股的正常收益率时选择不同的模型对计算结果有一定的影响,以下的假设检验将采用市场模型。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股利增加时市场反应对股利增加子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在254支股利增加股票公告日的当天,公司股票价格平均超常收益率最高的达到4.25%,出现正超常收益率的公司数量最多,占全部子样本的59.4%。本文进一步以股利不变子样本为参照组,将股利增加组和参照组进行两独立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可知,在股利增加公告日的当天,与股利保持不变的参照组相比,股利增加样本公司的股东平均可以实现1.12%的超常收益,且在1%水平统计上显著,同时在事件窗口(-1,0)、(一1,+1)、(一2,+2)和(一5,+5)期间,有1.098%,1.19%,0.86%和0.88%的累计超常收益率,且在统计上都显著,这就表明股利公告确实向市场传递了某种信息,股利增加公告受到了市场关注。同时从(表2)中还可以看出,这种市场反应还持续了一段时间。这与(1997)研究的结论相似,即股利的增加引起股价上涨。
(二)股利减少时市场反应由于公司本年发放的股利在上一年股利的基础上有所减少,如果股利具有信息含量,股利减少公告应该是“坏”消息,市场将对此做出负面反应。笔者对股利减少子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在194支股利减少股票公告日的当天,公司股票价格平均超常收益率最高的为1.24%,最低的为-3,375%,出现负超常收益率的公司数量占全部子样本的58.2.%。进一步非参数检验发现,股利公告日超常收益率以及五个事件窗口的累计超常收益率同样符合正态分布,以股利不变子样本为参照组,将股利增加组和参照组进行两独立样本1’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可以发现,股利公告当日,股利减少公司股东获得的平均超常收益率少于股利不变公司的平均超常收益率,两者之差为1.21%,且统计上显著。同时,在事件窗口(-1,0)、(-1,+1)、(-2,+2)和(-5,+5)期间,分别有-1.26%,-1.16%,一0.92%和-0.79%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率,且在统计上都显著。这一研究发现进一步支持了股利信号传递假设,即市场将公司缩减股利视为“坏”消息,相对于股利不变公司而言,减小股利将摧毁股东价值。
(三)首次发放股利时市场反应分析首次发放股利的子样本,发现公告日最高超常收益率高达5,07%,在四组样本中最高,出现正超常收益的公司数占子样本的62.5%,也是四组样本中最高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与参照组相比,首次发放股利公司在公告日超常收益率均值达到3.13%,窗口(-1,0)、(一1,1)和(-2,+2)期间的平均累计超常收益分别达到3.1%、2.85%和1.59%,且统计上都显著,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分析以上结果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首次发放股利由于缺乏预期股利的比较,市场对于该类公司的未预期股
利难以评估,再加上这类样本公司大多是新上市的公司,市场对其发展前景看好,因此,市场愿意为此付出更多的溢价。为检验实证结果,笔者们同时对个股正常收益率采用均值调整模型计算,并对均值调整模型得到的平均异常收益率和累计超常收益率按照以上方法进行检验,结果与上述采用市场模型时的基本一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007
[中图分类号]F832.33;F83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02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力量,其发展状况将直接对我国国计民生产生影响。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当下,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各大商业银行开始积极创新理念,革新发展方式,推出一系列新产品服务,包括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伴随而来的是一些新的财务风险。商业银行要想获得稳定健康的发展,必须对自身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进行有机的构建和完善。
1 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发展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必须依托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也将势必面对新型的财务风险。相较于传统财务风险来讲,银行必须提高自身财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及控制能力。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了直接财务风险与间接财务风险。
1.1 直接财务风险
首先,财务制度建设风险。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必须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不断创新,以能迅速满足不断更新的客户需求,从而加强客户对银行的依赖性。而很多创新网络金融产品并无可参考的实例,给银行出台配套的财务核算和财务制度增加了难度。
其次,流动性财务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商业银行及客户行为,流动性风险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例如,改变了存款结构,要想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大力发展,就需要由线上理财资金替代传统的线下储蓄;改变了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个人是线下储蓄存款的主要客户,而互联网理财资金则有比较复杂的主体,除了个人之外,理财机构、货币基金等也会参与进来,相较于线下储蓄,更加复杂。
再次,信用财务风险。虚拟性是网络银行业务的主要特点,商业银行在虚拟网络中提供相应的业务活动,这样商业银行就存在对客户的身份、交易真实性进行准确确认和判断的风险,相应也会存在无法对相关人员的违约责任有效追究的风险,致使银行面临信用财务损失的风险。
1.2 间接财务风险
首先,操作财务风险。因为网络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基础,商业银行需要积极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技术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网络犯罪日趋增多,对商业银行技术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客户信息遭到篡改窃取以及资金遭到盗用等。现阶段,享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银行客户还没有对操作规范与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等深入掌握,有意或者无意操作失误容易出现于交易过程中,从而导致操作失败或信息泄露。这就要求在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下,银行内部系统需要具有更高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需要将防控体系科学构建起来,避免带来不利影响。商业银行还需要对外部事件科学防范,包括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
其次,市场财务风险。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银行的市场财务风险主要体现为利率风险,即利差变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加速了利率市场化的进展。以往,由于利率受央行宏观调控,银行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利差。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一些创新产品如余额宝等不断吞食着银行传统市场份额。如果银行固步自封,不去适应互联网金融,资金就会加速流出。而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要想具备市场竞争力和对客户的吸引力,定价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同时,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冲击,很多银行放弃了活期存款带来的巨大利差,开始推出活期理财产品,这都将大幅收窄银行的利差水平,对商业银行造成较大影响。
最后,其他财务风险,如法律风险等,各个商业银行都在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大力拓展,但是我国还没有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没有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纠纷的处理和界定责任。在信誉风险方面,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增大了信誉风险和管理难度。本类风险容易出现于银行系统登录、支付等环节内,且信息化条件下,一些人可能会借助网络媒体传播不当言论,进而影响到银行的整体信誉和健康发展,增加了信誉风险管理难度。
2 互联网金融下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2.1 提升银行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第一,商业银行要大力建设和完善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要构建风险识别机制,能够有效辨别与识别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避免造成损失。同时,还要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能够全面地监测风险。如果财务风险已经发生,则需要采取科学的处理措施,来转移与分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情况,将国外先进流动性管理模式引入进来,积极搜集流动性管理数据,将国外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数据库分析等一系列先进管理方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推广。要专业化处理通过互联网获取到的大量数据,提高大数据管理应用水平,以便能更加准确地开展风险计量。对市场需求深入挖掘,促使银行管理系统得到显著优化,同时加强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对商业银行业务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管。
第二,建立专职的财务风险管理部门。为了有效避免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财务风险,需要由专职管理部门评估和管理财务风险。银行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订出风险管理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由专业的人员实施具体计划。通过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财务风险仔细衡量,科学地考核与监督、汇总等,将流动性监督者和利率风险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下去。
2.2 提高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盈利性管理水平
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中,需要充分考虑该业务的盈利性。我国正在积极推行利率市场化政策,为了应对本种局面,除了需要银行积极创新,将一系列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推出去外,还需要建立差异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定价体系,有效地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的盈利性,拓展发展空间,推动银行盈利目标顺利实现。同时,大力建设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利率风险识别、控制与防范能力,稳定银行的利差水平;实施战略成本管理,大力支持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建设信息技术平台,压缩行政管理类费用,促使经营管理转型,提升财务产出效率。
2.3 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在内部制度建设中,需要完善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规章制度体系,结合外部法制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机制,以便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过程中,将信息完全、业务安全、操作规范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构建内部规章制度体系,规范银行客户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各项操作行为,降低操作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有效规避与防范互联网金融产品财务风险。在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时,需要将战略成本和财务风险可控的原则贯彻下去,有效分析与识别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带来的各项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控制财务风险。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流程设计事前控制,有机结合事中管理与事后监督,充分发挥风险控制的作用。此外,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金融产品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在财务风险管理中,互联网技术安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要对数据加密技术不断优化和提升,使传输过程中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得到保证,避免不法分子窃取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的数据信息。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设计以及客户信息处理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注重安全性,通过多层次的保护机制,实施有效的安全防护,规避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2.4 建立银行财务管理人员队伍
商业银行要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支持能力,使其能在综合核算、业务判断、数据分析,甚至商业模式方面提出建议;要使其能积极参与和推动银行业务的研究,通过建立模型、方法和参数,提升对业务决策的支持能力。同时,还要构建人才激励约束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财务管理人员学习新知识、新业务的自主性。最后,还需要结合商业银行自身的特点与发展历程,构建相应的企业文化,有效凝聚员工,吸引人才,从而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
3 结 语
互联网金融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挑战,也逐渐显现出一系列新的财务风险。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要想获得生存与健康发展,就要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大力提升银行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各项操作与行为,有效监测、防范各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发生率,促进银行稳定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