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42: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和谐社会的本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规律目的
一、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内在的一致性
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有内在一致性,主要表现在:
(1)两者以“和谐”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追求和谐共生的发展就是坚持全面发展,即坚持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发展,是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统一。这种和谐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在发展方面,人与社会的发展存在着“和谐共生”的关系,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其次,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并优化协调发展。最后,科学发展观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它强调坚持、追求和谐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2)两者以“以人为本”作为共同的价值主体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就是以人为本。“人”是指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本”是指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也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党必须首先回答并解决的问题是,为了谁的利益。我们必须重视而不是忽略这个问题,否则,就会在决策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方式时背离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严重的时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把“发展的人民性是发展的最高的尺度”作为最高衡量标准,以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3)二者以“发展”作为共同的目标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经济、政治、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的基础。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以可持续的和谐发展为基础才能为和谐和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发展,增强经济实力,理顺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增强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蓬勃、向上发展,才能够实现和谐发展、振兴祖国。
二者以“哲学”作为共同的哲学基础
唯物论和辩证法是两者的共同哲学基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这种发展观正以唯物主义为其哲学基础。自建国以来,我国对发展观的认识,对中国要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的思考与探索经历了一个十分曲折的过程。从“”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从“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到科学发展观的最终形成,这一过程说明我们党对发展观的认识日益成熟、全面、科学,是我们党将唯物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
二、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1)科学的发展观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同样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党提倡以人为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上是充分尊重人民的历史地位,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力量彻底贯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和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科学发展观揭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科学发展观的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当前在不断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必须提倡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的建设。其中虽然经济建设是基础,但决不能认为经济的发展就是社会的发展。
而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必然要发生变化,所以有必要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文化观念。
(3)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经济得到持续并快速的发展,并能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是要在大力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二是要不断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三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四是要促进区域经济互利互惠,协调发展,搞活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又稳又快发展。五是不断加强对外开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在体制上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保障。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社会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特别是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完善与进步的体制下,更好更快更稳地发展,使我国各项综合配套措施统筹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和谐;心理和谐;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215-02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一个时代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要注重人的心理和谐的培养与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这一论断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指的是社会生活和状态的和谐与安定,也包括社会成员心理的和谐与安定。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人们的心理状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离开了人的健康和谐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健康和谐。
一、心理和谐的界定
(一)和谐
在辞海中,和谐与协调并称,指配合(或搭配)适当、匀称、协调而不生涩、不别扭。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组成成分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处于一种平衡、协调、融洽、统一的状态,是事物在多样的变化中呈现出的内在统一。
(二)心理和谐
人的心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错综复杂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组成,各心理过程和内容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各种心理现象。因此,心理和谐就是指基本心理过程和内容彼此之间,或者各部分与整体之间保持动态的均衡、完整、协调一致的轻松状态,以及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和行为以及人格的完整协调,同时能够与外界环境进行有效沟通,并表现出较少内部或外部冲突。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生命充满活力,内心体验积极,社会适应良好,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心理和谐的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坦诚地看待外部世界和自我内心世界,能够愉快地接纳自我,承认现实,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且能够大度平静地生活和接受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总之,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
二、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
(一)自我和谐
自我和谐涉及个体与自我的关系,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和谐反映的是构成心理内部的各个成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一的关系状态。人的心理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心理要素即认知、情感、意志等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反映客观事物,又直接或间接地被客观事物所刺激。协调和统一常常是人近乎本能的内在心理要求。狭义的自我和谐是指自我意识的和谐。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觉知。自我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复杂心理系统。自我意识和谐就是要做到正确的认识自我,产生积极的自我体验,恰当的调控自我,延伸自我并创造自我。自我和谐的人善于平衡心理,是理性乐观的。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自己的优劣势,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能够调节自我,以坚韧不拔、知难而上的态度对待困难,以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对待挫折,以欣喜有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荣誉。
(二)人际和谐
人际和谐反映的是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里的人,人的本质只能在人与人的各种交往中得到体现。人际和谐决定着人的本质,决定着社会的质量,决定着社会发展方向。人际和谐的人乐于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交往技巧,悦纳他人,尊重他人;同时也为他人和集体所接受,能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与所生活的集体融为一体,在与别人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同时,也满足自己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归属感是一个社会人的心理需求,个体希望得到群体成员的认可与支持。当个体被他人或某一团体所接受时,会增加个体的正性情绪,降低负性情绪。人际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人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个体对群体产生归属感,使人的心理上产生安全感。
(三)人与自然和谐
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亲近自然和关怀自然。人类与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向环境排放废物;二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及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在“适度”的范围内,社会才能正常发展。
(四)人与社会和谐
人与社会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这是因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而且有社会属性,既是独立的自我,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都必须建立在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尤其是党内腐败、贫富悬殊等问题。而能够与社会和谐的人,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与社会和谐的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形成与该社会文化相适应的人格,自觉遵守该社会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树立和实践正确的荣辱观和是非观,推动社会有序发展。
三、关于心理和谐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和谐社会;个体道德;道德人格;现代道德人格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要求。而个体道德是社会道德得以实施的基础和必要环节,道德人格则是道德活动的内在动力。因此,应注重道德人格的培育,铸造与时展相适应的现代道德人格,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促进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一、个体道德素质的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首先,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社会和谐的实现与维护,需要有一定理性自觉的人来完成。这就要求人的自由意志能够把握和谐社会的建设,并进一步内化为自身要求,如果主体缺乏道德自律,个人要求无限膨胀,则往往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其应有之义。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而道德能够使人丰富,使人能够全面发展。从终极层面上看,道德对于个体的意义,就是通过潜能的多方面实现而“占有自己的本质”,走向真实而具体的存在。
同时,从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关系的角度看,社会道德的实施除劝说、教育之外,还带有强制或半强制性措施,即借助于制度建设实现的。道德主体对道德规范的服从,只是在外在强制或半强制之下的结果,道德性对个体的把握,还只是外在的,并不能反映出个体是否真正达到对个体自由的把握。具有社会性的道德价值目标并不一定为个体所认同,不同个体总存在着某些偏离社会道德要求的可能性。而个体道德的推行是依靠个体的自觉性,是个体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对社会道德的学习和认同,将其转化为自身内在的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目标并进行践履得以实现的。道德对个体的把握已达到了个体灵魂的深处,反映出个体真正达到对个体自由的把握。社会道德在此种情况下得以真正贯彻落实,道德的价值得以实现。所以,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价值观以及道德原则规范和行为方式转化为社会成员个体内在的道德需求和价值取向,内化为个体内现在的法则和行为模式,并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道德人格。因此,社会道德的实施必须以个体道德为基础和必要环节。
因此,社会和谐的实现,要加强社会成员个体道德的理念构建。通过社会成员个体道德的完善,唤起人们的良知,培养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善恶判断能力,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实现自我与社会的统一,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不懈的精神动力,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使社会成员从内心深处维护社会的和谐,并化为自觉的行动,推动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道德人格的完善是提高个体道德素质的关键
首先,道德人格就是从伦理学角度理解人格,指个体在一定生理和心理基础上,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比较稳定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态度,是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它是由有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所构成。是个体比较稳定的内在精神组织系统,支配和决定个体的道德行为,并通过个体的道德行为表现出来。
一、和谐社会和市场规制法的内涵
(1)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复杂的概念,其内涵十分丰富。和谐社会指的是一种人们所渴望追求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内涵应该是指人们在某一个历史条件下对社会发展的政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氛围、社会结构等社会构成要件相适宜的一种预期的目标设计或追求。[1]具体地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以人为本的政治和谐,以人为本的经济和谐和以人为本的文化和谐。
(2)市场规制法的内涵。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权力直接干预市场,调节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市场规制法逐渐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市场规制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还是经济发展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3]因此,要实现社会活动顺利发展,就要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因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就是要发展经济。目前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机制上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求,这就是和谐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与和谐机制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竞争经济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是一样的,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指和谐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是发展和谐经济的基础与前提,若离开了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那么和谐社会的建立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必须以法律为保障,然而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因为和谐经济以及和谐社会最终的目标都与法紧密相连。市场经济以竞争为基础,更与市场规制法对竞争的规范密不可分。我们纵观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和现实,最后得出一条结论就是:如果经济离开了竞争,那么就是缺乏效率的经济,然而市场竞争没有了规范的约束,就是破坏经济的竞争;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不可避免以及对市场竞争的破坏要求对于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必须要通过法律进行保护。因此,在构建和谐经济中,市场规制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确立市场规制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和现实需求
从现实和理论两个角度来看,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是要从制度入手。作为规制市场经济的法即市场规制法而言,一方面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促进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总体要求。
(1)市场规制法反市场垄断的规范,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内涵——实现科学统筹发展。垄断行为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危害很大,主要是垄断行为限制了市场竞争,除此之外,垄断行为也带来了恶性竞争。市场垄断的规范就是通过市场规制法保护市场运行的活力,实现自由竞争,去创造一种建立在机会公平、社会整体效益的和谐竞争机制,最后使市场经济在和谐的竞争机制下更加科学地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会提出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同发展相联系的各种重大关系问题。在经济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稳步发展。[4]
(2)市场规制法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正当竞争与垄断有所区别,不正当竞争不仅威胁市场的发展,而且扰乱了和谐、正常的市场秩序,污染了市场运行环境与气氛,更严重的是给消费者的权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害,对发展社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不正当竞争不仅处处体现着不和谐,而且还制造了许多不和谐。这种竞争是一种扭曲了的竞争,停滞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经济的倒退,因此经济发展中的不和谐就成为和谐社会即将解决和面临的首要问题,除此,经济的不和谐还将导致一系列以经济为基础的其他社会因素的不和谐。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规制法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要是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本质上使市场竞争行为中那些极不和谐的不正当竞争因素消失,最终成为促进经济和谐发展的动力,它的目的同和谐经济机制的构建是相一致统一的。
(3)市场规制法对市场经济的规制,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本质——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市场竞争的规范而言,市场规制法主要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方面实现市场的良性竞争;另一方面是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市场竞争追求的是优胜劣,这样就会迫使市场主体在产品以及服务的内容、价格和质量上必须不断地符合广大的消费者,这样既从全局上看,对市场主体自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又使广大的消费者在商品的价格、质量和服務上取得了实实在在好益处,最后达到追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全社会经济的目标,从而从根本上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保护。
既然如此,那么市场规制法在规制市场行为中,关键是要抓住市场运行规律,只有这样才能遵循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达到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对发展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要求。
参考文献:
[1]李保林.和谐社会的内涵、特征及机制建设探析[J].湖湘论坛,2005,(11).
[2]王继军,李建人.经济法是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有机结合[J].法律科学,1999,(1).
[3]赵科天.试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J].甘肃社会科学,2006,(5).
[4]张雷声.论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1).
一、和谐社会和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新主题,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而提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总书记从六个方面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布满活力、安宁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也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向。或者说,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体现这六个方面的特征。
有关“公民教育”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并不统一,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民教育指的是培养良好公民的教育。从狭义上看,公民教育是指一种协调个人和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的教育,其宗旨在于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它是对每一个公民进行如何做合格公民的教育,这是以公民的本质特征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教育目标体系。
二、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民教育的关系
判定是否建成和谐社会的标准,除了是否具有较高的物质文明,还要看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看公民教育的成就和质量。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公民教育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1.将公民教育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视角,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和谐思想密切相联。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中国和西方的古代哲人都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荀子说摘要:万物各得其和以为生,各得其养以成。“和谐”和“中道”被认定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人类历史上多民族和谐共生的样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历来重视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民主法治教育,事实上已经把公民教育纳入了和谐社会的视域。.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强调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在明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情况下,将公民教育纳入其视野,也就顺理成章了。
2.全面和谐社会的公民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无论是内容上。还是目标上。二者是一致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高公民素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总的来看,和过去相比,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和此相适应,要形成比过去更加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学技术和文化创新体制,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社会,促进入的全面发展。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较高的公民教育是相伴而生、相伴相随、相辅相成的。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对公民素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需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全面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不断促进公民教育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二者处于一个互动的良性循环之中。公民教育搞得好,就会增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经济和社会越是发展和进步,就越增强对公民教育的需求,促进公民教育的不断发展。
三、和构建和谐社会相一致的公民教育的内容
1.科学发展观教育。科学发展观是引导和推动着发展的实践朝着一定方向前进的指导思想。执政者的发展观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功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对公民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科学发展观是新的形势下对发展观的丰富和发展,顺应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潮流,体现了我党和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教育全体公民树立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念,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文明观,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道德观,树立生态科技观和科技生态观。
2.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是指培养受教育者热爱祖国的思想和情感,使其立志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贡献力量。现代公民教育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公民教育范围内,但不把公民教育仅仅局限于爱国主义教育的范畴,在要求受教育者贡献于自己国家的同时,还要求国家给予个体公民的权利。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民族富强兴盛的精神动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这一宏大而系统的社会教育工程,明确了民族精神要和时俱进的培育思路。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公民教育范畴,需要强化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自觉将个人的荣辱得失和民族盛衰强弱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国家意识;需要倡导各民族团结和睦,平等互助,维护国家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民族团结意识;需要弘扬中华民族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奋发图强的民族自强意识;需要保护民族气节、维护民族尊严的自尊自信意识。
3.民主法治教育。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是现代公民素质的体现,也是我国现代公民教育的基础。实施公民教育,增强公民意识,重要的是唤起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公民作为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平等成员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公民教育中的民主法治意识教育主要是培养主体意识和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参和意识,培养少数服从多数和尊重他人的民主习惯,要牢固树立法律的无尚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办事的观念。要正确熟悉权利和义务、民主和法制、自由和纪律的辩证关系,做一个积极负责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反映,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公德教育主要是使公民养成文明礼貌、老实守法、互助互爱的良好品质,养成遵守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遵守环境道德、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公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公民熟悉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依存关系,从而正确处理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关系,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四、构建和谐社会,公民教育的实施途径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公民教育,要把积极推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的奋斗目标。公民教育对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主导的促进功能,社会的和谐发展对公民教育同样也有促进功能。当今社会,教育的环境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开放性的特征,面对复杂的新环境,公民教育需要以全新的姿态来面对,在教育途径和方法的选择上要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1.弘扬传统文化,丰富教育内容。公民教育假如和传统文化相脱离就会变成没有根的东西,没有根的东西也就没有生命力。我国的公民教育能否真正拥有优势和特色,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应有的功能,其关键环节在于能否真正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弘扬和创造性的转化上。正如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摘要:当今世界,文化和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功能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并强调,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2.转变教育观念,培养公民意识。在传统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下,教学中强调单纯灌输,忽视了学生人格的培养和公民意识的养成,非凡是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和创新意识教育,这是制约我国法制社会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转变教育观念,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开放性,在一个开放、尊重多元化的现代公民社会中,将公民教育渗透到思想政治各门课程中,提高学生的民主、平等、自主、批判等现代公民意识。
3.更新教育理念,加强实践锻炼。公民教育重在实效,它不同于文化课程的学习只侧重于讲解和传授,而更侧重于在理解的基础上理性的认可和参和。如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学生以公民身份和角色积极参和校内外实践活动;创设新问题情景,在答疑中进行公民教育;对重大的涉及公民教育的热点新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通过具体公民及其事迹,即以榜样和先进事迹来更好地启发、感染教育对象;在活动过程中感到合作和秩序的重要性;模拟民主选举场景;等等。因此,我们有必要更新教育理念,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创新精神,而不仅仅只是思想传承。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加强生态文明的本质和核心。在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也就是坚持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从满足人们这些需要出发甚至是从满足子孙后代的需要出发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就必须以人和社会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思想为指导,处理好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发展的关系,要求经济和社会发展应着眼于人的发展和进步,发展要把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当物的增长与人的生存和发展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首先应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经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发展应该是生态、经济、社会的持续性发展。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能源、土地、矿产和水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日益明显,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资源浪费和短缺,环境破坏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发展现实决定了当前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必须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活动的需求与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供;给之间的矛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只有生态文明抓好了,既为经济建设提供环境保证,又可以带动促进其他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总之,生态文明体现了人对自然界的崇高责任和人文关怀,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强化建设生态文明的观念并付诸于行动,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设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高度的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充足的自然资源作保证,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已经着;力实施建设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大文明基础上,提出生态文明的命题和任务,作为人类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生明、政治文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和高度来建设,将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四大文明”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大基本目标,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体现了人对自然界的崇高责任和人文关怀。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文明体系中,增加生态文明,这不仅是生态环境改善的需要,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同时也顺应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
高度的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是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内容,离开高度发展的生态文明,我们实现的小康社会也是不全面的,低水平的,不完善的,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是一个多层次子目标的集合系统。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生态文明发展方面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恰是生态文明建没的实现内容和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搞不好,物质文明就很难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的生态灾难,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对经济发展的长远影响更是难以估量。可以说,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他文明建设的前提和支撑,“四大文明”统一于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因此,在高度重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与其他三大文明建设同样的高度,作为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需要金山银山,更需要绿水青山。
高度的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特征。生态文明建设程度是衡量小康社会建设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建设高度的生态文明是小康社会的重要特征。我们建设的小康社会是全面的、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仅要发展经济,还要不断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让人民享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实现这些目标是以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基础的。享有洁净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的天然权力,也是人的生命价值的重要体现;建设高度的生态文明,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自然空间是人类社会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建设生态文明,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人类发展与自然的关系,使人口环境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建设生态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高度的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是人、社会、自然三者的统一。没有生态文明,人们将会不断遭受自然灾害、瘟疫等的袭击,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将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对生态文明的呼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从我国资源环境状况出发,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在理论上,生态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紧密的内在有机联系,互相包含,直接相通。生态文明要求人类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按照人一自然一社会这个复合体运转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起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良性运行机制,以及和谐协调、持续发展、全面繁荣的社会文明形态。在实践上,生态文明建设的许多内容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直接吻合的。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不但直接关系到物质文明建设,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健康,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生态文明建设
中强调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发展生态生产力,这是社会和谐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生态文明强调要维护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平衡,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这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强有力的民主机制和法治体系予以保障。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特别是充满创造性的活力,人民安居乐业,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程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积极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发展现实的需要。一个时期以来,各地片面追求经济数量增长,造成河流变黑、天空变暗、草原退化、土地荒芜,经验教训十分深刻。历史使人明智,实践使人清醒,提醒人们在发展中,一定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建设秀美山川,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只有把生态文明作为整个社会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建设,生态环境问题才能得到显著改善,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生态环境向健康文明方向发展,也才能让社会真正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和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建设生态文明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要求。这对我国正确理解和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
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是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正确处理生态发展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实施结构调整,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环境保护,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到节约生产、清洁生产、生态生产、文明生产,通过生态文明发展带动促进其他文明的发展,在“四大文明”协同发展中,加快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步伐。
关键词:;实践观;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5-0021-02
实践观是哲学认识论的重要内容,它将认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强调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从而进一步指出了实践基础上的再认识才更能使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与实践的观点相结合,不仅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论指导,更重要的是可以从现实的实践方面为和谐文化的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用的实践观点指导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有利于将的思想继续发扬光大,有助于推动我国和谐社会方方面面的建设,对加速形成繁荣、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实践观概述
(一)的实践观
实践观在哲学中始终处于基础地位,是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与其他一切反的观点相互区别的根本所在。马克思的实践观构成了整个哲学的理论基础,它不仅打破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局限性,而且又进一步指出了实践活动是全部人的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动力。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
(二)实践观的本质
创造与发展是实践观的本质,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把实践的基本作用概括为两点:一是作为客观标准的实践,二是作为社会活动的实践。将实践引入认识论,科学地解释了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为人们判断自己认识的真理性成分、检验各种各样理论体系的科学与否提供了标准和钥匙。只有人们的思想认识与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相一致,做到主观符合客观,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达到预期目的,从而证明人们的思想认识是正确的;反之,如果不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那么在改造客观世界时就达不到预期的结果,这样的思想认识就是错误的。
人们的认识,无论正确与否,都是自然界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主观反映,都来源于客观自然。的唯物观是带有实践色彩的,人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实践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目的。实践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正确地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在正确的认识指导下,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概述
(一)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内涵
1.和谐文化以和谐理念贯穿始终,引导社会的和谐价值取向,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灵魂;和谐文化是先进文化的根本。
2.和谐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崇尚和谐理念,提倡和谐文化精神,营造有序和谐的文化氛围,鼓励和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的思想意识,善于运用和谐的态度看问题,办事情。
3.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应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以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为导向,并将其与中华民族和谐传统文化相结合,努力构建与和谐社会相一致的思想文化体系。
(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作用
1.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础。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论是人与人的和谐相处,还是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都需要和谐文化作为智力支持。如果失去和谐文化的存在,不仅社会和谐思想的基础会动摇,而且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也就不复存在了。
2.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谐文化以和谐作为文化的核心,是促进社会进步、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精神动力,在化解人们在经济政治中的矛盾冲突、协调社会关系、推动整个社会有序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平衡作用。
3.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我国目前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文明道德水平,营造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社会风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意义重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是一脉相承的,和谐文化的建设,一方面不仅可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在全社会逐步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形成全民族共同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使全社会树立和谐的道德意识。在这一过程中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坚定自身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化修养。
文化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证,通过和谐文化的建设,可以促使各种社会矛盾能够更公平更合理的解决,加快社会各项文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使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实现全社会健康昂扬的社会风尚,为和谐文化的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和谐社会
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与国家相对应的是狭义的社会,指的是与政治活动、经济活动相区别的,以人的生活为中心的广泛领域。我们党提出的和谐社会中的“社会”,是指狭义的社会。这一点学者们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
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和谐社会”就是说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
观点二: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这种观点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提出来的。
观点三:和谐社会是一种有层次的和谐,其核心层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即人与人的和睦相处。其保证层是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
观点四: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情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协调,等等。实际上,广义上的和谐社会几乎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狭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层面本身的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一个相对单项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和谐社会是狭义上的和谐社会。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术界主要有两种界定。
观点一: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这主要是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和谐社会部分的论述归纳出来的。
观点二: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来看,它应该是一个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能够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一个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人们能够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等相处、民主协商、自由发展的社会;一个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
传统和谐社会与现代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注意到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全称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全称告诉我们有各式各样的和谐社会。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出现过“和谐”这一社会历史现象。历朝历代的“盛世”,就可以说是一种和谐社会。但这样的和谐社会都是“传统的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代的和谐社会”。传统的和谐社会与现代的和谐社会有两个重大区别:一是前者往往以牺牲个人利益来换取社会的和谐局面,后者则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能够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够整合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而能够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二是前者建立在少数群体剥夺多数群体、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基础之上,缺乏社会公平和正义,它是不能长久的,后者则是建立在社会公平和正义基础上的,具有可持续性。
关于和谐社会的特征或标志
从不同的角度或视角出发,对和谐社会的特征或标志的概括有很大的差异。
观点一:和谐社会有三个标志:一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任何阶层特别是具有较高社会位置的阶层都不应以任何理由人为地设置障碍,来排斥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本阶层,以达到维护本阶层特有利益的目的;二是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这就必须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三是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就必须在其相互之间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
观点二:有学者根据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有关论述,把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二是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三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四是要加强社会治安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当前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
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基于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因素。有学者提出,当前社会中最不和谐的,还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而且很多是由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比如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还有垄断性行业,它凭借对资源、市场、价格的垄断,获得大量的垄断利润。
有学者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解决我们党的一些主要依靠力量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得到的补偿不对等的问题。农民、产业工人曾经为改革发展承担了相当大份额的成本或代价,应当想方设法予以适当的补偿。
社会学学者们特别关注社会阶层关系的不和谐,提出了社会排斥、社会剥夺和社会断裂等概念来说明这一问题。所谓社会排斥,是指我们制定游戏规则时,尽量考虑大家共同的利益,但每一个游戏规则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维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排斥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至于社会剥夺,体现最突出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农民失地问题。这种社会剥夺,反映了我们当前的一些政策考虑得还不够周全。社会断裂,指的是我们社会当中出现一些障碍,阻碍了阶层间流动,尤其是下层向上层的流动。对这些负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社会和谐是很难做到的。
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关系
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经常要涉及这几个概念,干部群众在学习讨论中也大多搞不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学者专门撰文回答了这一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要经历相当长历史阶段的社会实体,因而在逻辑学上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一个实体范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不同,它是社会主义社会某一方面的属性,从逻辑学上讲是一个属性范畴,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全面小康社会是“三步走”战略中的关键一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有一个明确的任务,这就是让社会更加和谐。
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
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从国际上看,这一时期往往是社会稳定问题非常突出的时期,不能不高度重视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二是正确应对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另一方面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因而,不同利益主体、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大量出现了,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而解决这些矛盾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面对这样的情况,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自然要提上日程,提到比过去更为重要的位置。
三是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也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针对社会内部冲突加剧,处于恶性运行之中这一状况提出的,是针对社会转型时期通常伴随的不稳定这一特定现状而言的。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 意义
一些学者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来的,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是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是富裕的社会,还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我们要构建一个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二是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对党的执政能力认识的一个新突破。
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们党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关注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
四是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治国理念和治理社会的理念有了新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和谐社会成为中国新的主题。
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
有学者提出需要两个条件,也有学者提出需要四个条件。前者认为,实现科学有序的社会流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这个角度看,和谐社会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它应该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上升机会。任何社会如果能够让其中的穷人不断地变为富人,就有无限的活力。第二,人们地位的变化应该是公平合理的。从本质上看,和谐社会的主要基础就是确立我国各主要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后者认为,达到“和谐社会”至少要有四个条件:一是社会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有凝聚力,三是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能得到满足,四是社会成员具有流动的途径。
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
这是学者们研究和谐社会问题的一个重点。有学者认为,有三个着力点:一是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三是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推进社会公平,当前重点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还有学者将此进一步细化为八个方面。
有学者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如同建造一座宏伟大厦的系统工程一样,需要三个支撑点把所有工程结构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和谐的经济关系、和谐的政治制度、和谐的民族素质。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承担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社会和个人应该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讨论的一个重点。从个人来讲,遵纪守法、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最基本的。一些学者提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先富起来的人或者说处于优势地位的人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政府来讲,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主导作用。
一些学者提出,在当前,政府的主导作用尤其要体现在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方面。当前,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思想,从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到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再到和谐社会,这一系列思想都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一种体现。但是我们今天执行的大多数政策,是在新思想提出之前就制定了的,更何况在制定某些政策的时候,没有能够摆脱以前发展模式的干扰。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首先应该对所有的社会政策进行重新审视。
一些学者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