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42:2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气象灾害与防治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冀政办〔2007〕2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做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气象探测台站属于国家资源、社会公共资源,是天气
预报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将其列入
城市城镇建设规划。建设、规划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气象法》、《**省实施〈气象法〉办法》的
要求,在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等环节上,切实履行好部门
职责。气象部门要做好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范围的备案与宣传工作。
二、切实加强气象监测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自动气象站建设。尚未完成的县(市)要安
排财政预算,尽快予以完成。二是加强区域气象监测网建设。在沙河、**、内邱、临城等县(市
)的地质灾害高发区和旅游景区规划安装4~6要素区域气象监测站,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农业、林
果、蔬菜和生态等专业气象监测网。三是规划建设移动气象站,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气象
保障能力。
三、加快建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市气象局要健全完善**市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中心
。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多方互动的原则,加快建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发
布平台,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部门要及时
播送和插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做好中国气象频道在我市的接收落地工作。学校、医院、车
站、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社区等公共场所,要逐步安装电子显示屏,乡村要安装自动广播喇叭
,及时播出气象灾害预报和预警信息。
四、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明确一名气象协管员,各村(社区)要明确
一名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和信息员(可为同一人),负责接收和传递气象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
好气象灾害防御和避险工作。气象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将采集到的气象灾情信息,通过气象灾情免
费直报电话(800-803-8121)报告市气象局。气象部门要针对不同的群体及时各类气象灾害
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出科学适用的防灾避险措施。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要定期组织人员进
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洪涝、雷电、渍涝、雪灾、低温冻
害等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制订防御方案。根据抗旱、蓄水、防火、防雹等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协同气象部门,共同做好气象作业所需弹药等物资装备的
运输、存储等安全保障工作。要高度重视雷电防御工作,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
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安装防雷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测。气象、规划、建设等部
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努力提高防雷装置的社会覆盖面。
六、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超前规划,统筹安排,利用财政和
社会等多种投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列入当地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七、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
【关键词】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方法;江西省德安县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就是研究在某一降雨强度下作用于某一地质环境单元时所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1]德安县地处江西省北部,地势总体为西北高东南低,三面环山。全县主要地貌类型是溶蚀峰丛洼地低山丘陵地形、侵蚀构造的低山地形、侵蚀剥蚀构造丘陵地形、构造剥蚀龙岗地形、侵蚀堆积河谷平原地形。
据县级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县内历年来共发生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点59个,其中滑坡点19个(含1个河岸滑坡点),崩塌点5个(含2个河岸崩塌点),泥石流点1个,地面塌陷点34个(其中4个采空塌陷),灾害点密度0.07个/平方公里。历年来因地质灾害共造成1人受伤,损毁房屋28间、农田162.15亩,破坏公路、河岸、渠道等多处,直接经济损失达322.75万元。德安县地质灾害危害潜在程度亦较大,县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个,其中危害等级较大的1个,一般级别的34个,受威胁的人口110人,威胁房150间、农田115.05亩,潜在经济损失总额327.25万元。因此,研究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治方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德安县主要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1、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特征
据县级地质灾害调查资料,该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季节性明显。在月份上,地质灾害高发月份为5~7月份,共有地质灾害点53个,占统计数的89%。其中6月份最为高发,共有地质灾害点36个,占统计数61%。而降水也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月,可见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的关系密切,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和充分条件;大气降雨决定着地质灾害发生的速度和时间。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房修路等切坡增多,地质灾害具加剧趋势。
2、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
德安县崩滑流地域分布总体上较均匀,以县境北部和西南部相对较集中,这不仅和降雨量分布相关,也与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分布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地貌上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岩性上看,主要为变质岩和碳酸盐岩类区,残坡积层主要为粉质粘土及碎石土,厚度较小,建房修路等切坡较多,因而崩滑流灾害较发育。从地质灾害类型分析,县内滑坡多,崩塌及泥石流较少,泥石流分布于县内西北部低山区。
地面塌陷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呈北东向条带状展布,主要分布于县境北部与西北部沿线,共有地面塌陷点27个,占地面塌陷调查点总数的79.4%。受地形地貌、构造和岩土体类型及含水岩组分布影响较大。多分布于山间洼地,其展布多受北东向构造控制;从岩类上看,地面塌陷分布于碳酸盐岩类地层中,其中多为岩溶发育的型灰岩区,岩溶地下水位埋藏浅,水位波动大,地表水下渗使潜蚀作用加强,因而地面塌陷发育。县内地面塌陷以岩溶塌陷为主,采空塌陷较少,采空塌陷分布于矿山范围内的低山地区。
二、气象预警方法研究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很多,分析德安县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发现,在35个隐患点中,危害程度为较大级的1个,一般级别的34个。均不同程度受到降雨的影响。因此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也就抓住了地质灾害预警的关键。
1、气象预警的思路和方法
德安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思路是:第一,在对德安县已发生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因素,包括地形地貌、岩土类型、气象条件和人类活动,并且通过对各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编制出该县地质灾害区划图。第二,根据德安县地质灾害区划图,考虑到德安县地形条件、气候特点和人类活动等,结合预警区的划分原则,确定德安县地质灾害预警区划图。第三,根据地质灾害发生与降雨量的关系,制作滑坡泥石流与不同时段临界降雨量关系散点图,发现散点集中成带分布,其上限可用β线表示,下界可用α线表示。因此,利用1日、2日、4日、7日、10日和15日等过程降雨量,可以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判据模式图。[2]第四,根据气象预报,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可以对地质灾害预警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预报。
2、德安县地质灾害区划
在对该县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影响因子,通过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确定各影响因子的权重值,结合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功能,编制出该县地质灾害区划图。
3、德安县预警区的划分
预警对象为降雨诱发的区域突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崩塌-滑坡等。根据德安县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对德安县35个隐患点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发现,德安县地质灾害发生具有分带性的特点,根据定性和定量分析结果,可将德安县地质灾害划分为两个高易发区和两个较易发区(见图1),同时考虑到德安县地形条件、气候特点、降雨和人类活动,结合预警区的划分原则,可以将德安县统一划分为1个预警区,采用德安县气象局的气象资料,利用历史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降雨资料,做出气象预警判据图,重点对划分出的 4个易发区进行预警。[3]
4、确定气象预警判据图
滑坡和崩塌的发生,在降雨量和降雨强度2项参数中,均存在着临界值,当一次降雨的过程降雨量或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时,地质灾害即成群出现。对德安县的历史地质灾害事件与降雨过程的相关性统计分析,建立预警区地质灾害事件与临界过程降雨量关系图,确定地质灾害在一定区域暴发时不同降雨过程临界值,即上限值与下限值,作为预警判据。根据该县气象数据,确定出德安县地质灾害发生时降雨量上、下限拟合曲线(图2)。
根据上述预警判据图的结果,当接到德安县气象部门次日的降雨量预报数据以后,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就可以根据对所划分出的4个重点预警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预警预报,提醒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4]
三、结论
德安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灾害为主。要通过对本县历史上地质灾害多发年的降雨因素及地形地貌因素分析,建立德安县地质灾害区划图,根据德安县历史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降雨资料,建立德安县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判据体系,对当地政府和人民防灾减灾具有指导意义,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参考文献】
[1] 周玉才,雷万荣等.江西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8.19(12)67-70.
[2] 刘传正.中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初步研究[J].地质通报,2004(4)35-8.
[3] 张晨辉,罗碧瑜等.梅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方法初探[J].广东水利水电,2008(1)19-21.
[4] 陈练武,邱勇.陕西省合阳县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及气象预警方法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5.16(3)119-121.
一、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综合观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综合气象灾害监测网相衔接的、适合我省气候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山区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建设,形成合理覆盖全省的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立和完善雷电、生态与农业、地质灾害、酸雨、大气成份、土壤墒情、海洋等专业的气象灾害观测网,尽快形成地面、高空相结合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提高我省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特别要做好农村、沿海、森林草原、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要交通干线等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能力。大力发展先进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技术,加强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建设,建立暴雨洪涝、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和大风、大雾、高温热浪、大雪、寒潮、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以及风暴潮、沙尘暴、道路交通、森林火险、公共卫生和空气质量等专业气象预报系统,着力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事件的跨部门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过程的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雪)、大雾、低温冻害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冰雹、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
(三)建立气象灾害信息服务渠道。要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列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各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拓展信息系统功能。广播电视部门要做好中国气象频道在我省的接收落地工作。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建立电子显示屏,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人,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针对不同的群体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出适用的防灾避险措施。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气象部门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范围。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农村大喇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提高为农民群众防灾避险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时效。
二、切实增强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一)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按照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了解气象灾害在本行政区域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为科学防御气象灾害提供依据。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确定气象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制订防洪涝、防风、防雷、防积涝、防雪灾、防台风、防浪、防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对策,建立不同气象灾害种类的防御方案,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
(二)完善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海堤、水库、防风林、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确保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针对台风、风暴潮、沙尘暴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科学制订防风、防浪、防沙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建立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及播发、部门及社会公众防御指南、社会救助等协调联动机制,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统一有效的重大气象灾害应对体系。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强化城市人口密集区、重点保护部位和山区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五)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社区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快建立乡(镇)、村气象灾害防御义务信息员队伍,及时接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定期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开展飞机、火箭等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要加强人工防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炮防雹作业布局,切实做好经济作物主产区的雹灾预防。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七)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本部门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太行山、燕山地区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体系建设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当地气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气象灾害普查和评估,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进行论证等。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使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山区、社区、矿区、学校等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科学技术的研究,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不断提高我省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完善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地方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充分利用中央、地方和社会等多方面投资,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抓紧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中有关气象防灾减灾项目的建设,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处置、抗灾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科普宣传、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一、着力推进气象预警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气象预警中心建设任务,全面提高我市气象防灾减能力。
二、着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为农气象服务。完成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和对比观测任务。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业务,开展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业务。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对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可行性论证及影响评估工作。完成乡村气象服务专项临淄试点建设任务,促进全市乡村气象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全市乡村气象服务组织队伍和气象服务信息站建设。强化决策气象服务的上下联动,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科技含量。加强与水利、交通、公共卫生等部门交流与合作,推进专业、行业和专项气象服务。
三、着力推进气象综合观测和预报预测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核心,开展精细化要素客观预报方法研究,开展城市、农业农村、中小河流防洪和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服务。加强灾害性天气实时监测和精细化落区预报、定量降水估测预报以及精细化要素预报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完成全市5个测墒台站的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做好设备标定与数据评估,做好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系统和农业气象测报软件系统的本地化业务应用。完成中国气象局卫星广播系统在县级台站的建设任务,做好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平台业务运行。
四、着力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推进市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工作。规范基层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完成县山洪灾害防治气象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增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市及各区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全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推进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平台建设,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全市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人影安全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制,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
五、着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十二五”规划编制和科学管理工作。加快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关键技术引进,统筹全市气象科技资源,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加强气象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验收工作。
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修改完善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做好与市县规划的衔接。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写。
加强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有效提高各行各业联合应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全方位传达,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服务社会”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相关行业生产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定期、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提出相关行业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措施,及时指导生产、服务相关行业。
二、组成单位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县气象防灾减灾多部门联合会商的组成单位有:应急办、气象局、水利局(防洪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民政局、旅游局、文广局、电力公司等相关主要领导、技术专家等,必要时邀请县委和政府办公室参加。
联合会商组成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同级气象部门的协作,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料共享,共同做好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参加联合会商各单位要互通有无、共享信息。要根据自治区、州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本县实际,从不同角度对本领域目前状况以及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研判并提出防范措施。联合会商组成单位要确定一名相关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固定联系人,负责联络、沟通、协调及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议题
根据气象监测及气象预测意见,针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森林消防等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气象灾害进行评估,研究分析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将会带来的危害,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四、组织形式
不定期和即时会商两种方式进行。
不定期联合会商的召集、协调由县委农办负责,联合会商的提议及相关资料的准备由县气象局负责。会议地点原则上在气象局气象会商室召开,特殊情况下由县分管领导确定,县委农办负责通知。
即时会商由气象局根据区域性农业气象灾害、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和临时服务任务发出提议及准备相关资料,由县委办公室负责通知成员单位根据联合会商材料给出防御措施建议,气象局负责汇总。
(一)不定期会商
可根据服务需要,在已经出现或即将出现对农林牧业构成重大危害的气象灾害时进行。县气象局先进行本系统业务会商,形成联合会商的交流材料提交联合会商会议研判,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农林牧业生产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二)即时会商
根据防灾减灾服务任务需要和大范围的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来临前及时组织的专题会商。即时会商时间根据区域性农业气象灾害、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和临时服务任务等特殊情况临时确定。
五、成员单位分工
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天气过程发展变化、灾害评估建议,提醒相关部门加强防御。建议举行联合会商,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县应急办:负责气象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力量的组织、调度,负责灾害信息收集及新闻。
水利局(防洪办):负责提供江河流域水文监测与预报预警信息,及涝旱灾害等灾情信息,提出抗洪抢险救灾工程及非工程建设措施和规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提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农业恢复灾后生产。
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提出林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林业恢复灾后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提供畜牧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提出畜牧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畜牧业恢复灾后生产。
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对象、范围、防治措施及相关资料。
交通运输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或影响时,提出保障相关区域道路畅通方案并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或影响时,提出组织在建房屋加固或拆除,组织建筑工地相关人员安全撤离或转移。
电力公司:负责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电力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环保局:负责提出因气象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的防御意见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
民政局:及时掌握灾害发生情况、灾害信息收集上报,负责救灾物资准备、调度及管理,灾民生活安置等。
旅游局:负责提出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气象灾害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
文广局等新闻媒体单位:接到气象局的联合会商通知后,要提前10分钟赶到会议地点,对会议进行全程报道,及时向公众播发多部门联合会商信息。
六、会商结果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⒊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⒋坚持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相配合,社会参与,形成应急合力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预报与刊播管理办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的,由于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霜冻、热浪、浓雾、洪涝、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道路结冰、电线积冰、沙尘暴等天气气候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和重大气象灾害,以及参与其它突发公共事件(核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扩散、水污染、森林火险、地质灾害、海上救援等)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经贸、民政、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城管、环保、交通、安监、公路、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药监、粮食、宣传、通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主要职责:
1.制订和完善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领导指挥与组织协调;
3.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4.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
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区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督查落实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
3.为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5.负责灾害性天气和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6.实施增雨(雪)、消雾、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8.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9.承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
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由气象、水利、水文、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保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
1.对气象灾害成因及变化趋势分析、预测预报和评估;
2.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
3.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4.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安排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2.区经贸局、粮食局:负责抢险救灾中调集、供应和管理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证灾区有效供应;
3.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同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4.区民政局:负责查灾、核灾、灾情评估和灾情上报工作;组织指导灾后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组织协调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及应急拨款的有关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7.区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公共客运交通,优先保证运输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
8.区通信部门(包括网通、移动、联通、铁通等):负责及时排除通信设施故障,确保各种通信畅通,气象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9.区水利局、林技中心、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负责及时向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水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监测等相关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10.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保障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11.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有关媒体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2.区电业公司:负责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⒈区气象主管机构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灾情调查和评估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警等任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要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⒉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要及时通过气象灾害热线电话(6363250)等途径向区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⒊区气象主管机构收到气象灾害信息后,要及时报告市气象主管机构,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
(二)预警预防行动
⒈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及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可能达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预警支持系统
⒈区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信息传输、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综合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收集、评估系统,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⒉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应急支持系统;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或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信息互联共享系统。
(四)预警级别及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按照可能或已经发生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I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II级)、较大气象灾害预警(III级)、一般气象灾害预警(IV级)四级。
⒈I级预警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区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其他市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等级的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Ⅰ级预警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并按程序报省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⒉II级预警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II级预警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并按程序报省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⒊III级预警
(1)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III级预警由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4.IV级预警
(1)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Ⅳ级预警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后,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高新区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一)分级响应
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命令,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区政府先期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请求上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借助全市乃至全省的一切资源开展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区气象主管机构及所属气象业务单位、气象台站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和业务人员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
(二)应急处置
1.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24小时值班,有关人员及时到达预定岗位。
2.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收集气象信息,并根据已经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3.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4.事发地的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和预案规定以及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搜寻和抢救失踪、伤病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卫生部门要紧急派遣专业队伍抢救伤员,同时组织开展灾后疫情监测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7.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进行保护。
8.必要时,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对事发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应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对灾害发生地公众讲解安全防护和救援知识,必要时组织疏散人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部门要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五)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镇街、高新区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组织公众和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信息
⒈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气象突发事件统一审核与,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以及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
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播发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道各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的知识、决策和部署以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七)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要向区政府和上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终止,应向社会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民政等部门及时调查、统计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损失。区民政等有关部门及灾害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气象灾害现场防疫消毒与疫情监测的组织、指导工作。环保、建设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处理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气象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1.依托现有的气象通信网,实现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的迅速传输,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2.应急救援现场要与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之间确保通信畅通。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无线电频率;通信部门负责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提供保障;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协调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
(二)信息保障
1.区气象局要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区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2.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管理办法。
3.区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要立即报送。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各镇街、高新区和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区气象部门要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2.各镇街、高新区要组织引导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群众性应急救援队伍,对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五)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现场的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道路清障和受损道路设施的抢修;公路、交通部门负责开设应急支援“绿色通道”,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必要时应急领导小组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及装备。
(六)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好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病员等工作。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要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七)物资保障
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等工作,并制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发展改革、经贸部门参与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
(八)经费保障
各镇街、高新区要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九)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区气象主管机构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十)宣传、培训和演习
⒈各镇街、高新区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⒉气象、广播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防御常识,提高公众防御气象灾害和应急救援能力。
⒊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⒈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重大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⒉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⒋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报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每两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区政府批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农业气象;气象预警;应急机制
中图分类号:S1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201-1
0 前言
我国地域广阔,自然条件较为复杂,各地区之间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差别较大,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自然灾害中有大部分都是都是由于气象条件所引起的,同时随着近年来全球气侯变化的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频发,各类气候灾害发生的强度明显增强,我国不管是在受灾人口数量还是受灾区域较前些年都有明显扩大的趋势,气象灾害的防御压力明显增加。因此,必须要要加强农业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气象灾害的预警,及时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是当前的主要工作。
1 我国农业气象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为了有效的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各级部门不断制定各类防范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农业气象预警机制建设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这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发展。
1.1 农业气象灾害服务产品有限
在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面对各类气象灾害,如干旱、洪水等各类农业气象灾害指标的建设需要通过多年的观察以及资料积累,通过对数据的观测得出可行性的建议,这需要农业、气象等部门紧密合作,而我国当前的农业气象技术的研究由于在时间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性,其开发与应用程度还远远不够,导致农业气象灾害服务的产品有限,难以有效的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1.2 农村地区气象预警机制渠道建设不足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预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在灾害预测的准确性和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农村地区在接受各类信息渠道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接受的信息单纯依靠电视等媒介,不能够实现全面接受媒介信息覆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能及时传送到农村地区的各个角落中,导致信息接收的不全面,在农忙、收获季节,气象预警信息很难及时的传送至田间、地头,使得气象信息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1.3 气象预警应急体系缺失
建国以来,我国不断的加大气象灾害法律法规建设,《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颁布,使我国农业气象预警与应急管理工作有了法律指引,但《条例》的颁布只是应急体系的第一步,使《条例》能够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才是重点,这才是气象部门近几年工作的重点。我国农村地区应急管理机制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预警信息建设与应急管理体系发展还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指挥、防御、应急和救援一体化建设还不健全,灾情传递速度不够及时,社会依法自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抵御风险的能力还较差。
2 农业气象预警机制的建设思考
针对当前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机制表现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当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增加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的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1 拓宽农业气象服务领域
在当前气候变化的大趋势下,各级气象部门要不断的加大的研究力度,要对各类极端天气进行灾害预警预报技术的研究,要切实结合农村地区的发展的特点,根据农村地区干旱、洪涝、高温等农业气象灾害的发展规律,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的预测预报与评估系统,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气象服务的能力。要充分依托新技术加强农业与生态环境的监测力度,开展气候变暖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影响评估,开展极端天气的预测预警研究,为农村地区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
2.2 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建设
要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需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然就会耽误最佳监测时机,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一定的影响。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的增强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和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农业气象信息能够及时有效的在第一时间传送至用户手中,以便用户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农业气象的各级管理部门,如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农业灾害预警平台,针对农业生产布局和不同农作物的生产周期,及时各类的生产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处理工作。
2.3 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知识的科普宣传
农村居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通过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类气象灾害知识能够传递至每个用户手中,使广大农民能够按照气象规律进行防灾减灾,提高农民应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要通过编写各类指导生产手册,使农村居民能够及时了解各类农业生产信息,并在实际生产中得到有效运用。
参考文献
[1] 田家波.气象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服务方法[J].科技创新导报.2011(02).
[2] 张倩.我国主要农业气象灾害指标研究进展[J].自然灾害学报.2010(06).
关键词:气象灾害;分类;防灾减灾;措施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都占全部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1]。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次生灾害严重、经济损失大的特点。且呈经济越发达,损失越大的趋势。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21世纪初的10多年中,我国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增长3倍。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 20世纪90年代全球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比50年代高出10倍。
为了减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必须建设好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进一步搞清楚气象灾害的产生机制、发展规律,研制出行之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技术方法、业务流程和适合我国国情的防灾减灾对策。
1、气象灾害的概念
在我国,事件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并危及公众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乃至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全球稳定,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公共事件。 事件至少应该包括五个基本要素:突然爆发、难以预料、必然原因、严重后果、需紧急处理。突然爆发是事件的第一要素,它指事件往往是在完全出于人们的意料之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爆发的;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形态和影响深度,是难以完全预测的。难以预料是指事件的发生和人们的意识之间有一段空白,或者说,事件往往发生在人们意识的空白之处;事件突如其来之时,受众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也来不及对事件做出任何判断。必然原因是指事件虽然是通过偶然的契机,以偶然的形式突然发生,无章可循、令人难以预料、措手不及,但在这种偶然性、意料之外的背后,总是有着深刻的必然性在起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事件是可以把握和控制的。严重后果是指不论什么性质和规模的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给国家造成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损失和破坏,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和损害。需紧急处理是指事件所反映的问题极端重要,关系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安危,必须马上处理,而且还要处理好;在事件中,时间非常紧迫,对时间的把握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事件管理的有效性。
气象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而自然灾害的本质就是自然界部分物质的自然运动并对人类社会造成损害。关于气象灾害的含义,可以理解为能对人类生命财产、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损害的气象事件。这种气象事件是大气的某些特殊运动,它们可以形成某些灾害性天气。按气象学定义,气象一般可分为天气和气候,天气就是几天时间内的大气现象;气候是指某一长时间内气象要素和天气过程的平均统计状况,是较长时间内的大气现象,主要反映的是某一地区冷暖干湿等基本情况。因此气象灾害也有天气灾害和气候灾害之分。习惯上,人们把天气灾害与气候灾害统称为气象灾害,其实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天气灾害一般是指几天内的一次异常天气过程造成的,是由局地性、短时间的强烈天气而带来的灾害,如台风、暴雨、冰雹、龙卷风、强降温(寒潮)等。这类天气常伴随有强风和暴雨,对人民生命财产会造成严重威胁,并对农作物生长有很大的毁坏作用。天气灾害对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可以造成突然的损失,因而受到人们的注意;而气候灾害则是大范围、长时间的气候异常所造成的灾害,如长时间气温偏高、偏低,或降水量偏多、偏少,风力偏强等,这些气候的异常会带来干旱、洪涝、低温、冷害和沙尘暴等灾害。这种异常现象的出现,导致人类及动植物的不适应,影响人类社会活动及生产活动,危及动植物的正常发育,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气候灾害由于经历时间长、受灾面积大,往往造成的灾害也重,特别是旱涝等重大气候灾害。
2、气象灾害的分类
当前,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我国是世界上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沙尘暴、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相当频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不断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我国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气象灾害威胁。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对暴雨洪涝、干旱、台风和冷冻的影响、危害和造成的损失程度有比较充分的认识。由于局地风暴的危害因其常伴生在大范围的暴雨中,因而过去常把其中的雷击死亡人员和雷雨大风摧倒建筑物、机械设备导致人员伤亡以及冰雹造成农作物损失等灾害列入暴雨洪涝灾害中,忽略了它的危害程度。主汛期中国气象局组织的“性气象灾害信息应急处理”业务中收集到的各种气象灾种造成人员的死亡数表明,仅雷击和雷雨大风在我国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就达350人,占全部气象灾害死亡人数的32.2%,比单一由暴雨洪涝、地质气象和台风灾种造成的人员死亡数都多。
3、我国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的措施
3.1、在全国范围内完善监测预警系统
在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决策中,气象监测和预警信息收集及分析工作最为重要。在区域间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将会准确、及时、客观地监测气象灾害数据,对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预报预警提供必要的支持。近年来许昌市为了预防气象灾害,已经在市区内建成 5 个国家常规气象观测站、69 个乡镇自动雨量站和 17 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组成的地面观测网及 2 部天气雷达组成的雷达观测网,完善了气象卫星资料接收处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立体监测体系,极大地提高了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水平。3.3 建立气象灾害评估体系。重点开展气象灾害研究工作,只有大力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的前兆、发生机理和预测理论的研究,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水平的基础,为政府预防气象灾害提供决策参考,才能使政府掌握灾害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各种情况,在气象灾害防治和治理上,及时采取防灾抗灾救灾措施。
3.2、提高科普宣传教育力度
广大群众的了解,以及社会的参与,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以及互救能力是降低灾害损失的先决条件。国家气象局利用一些手段和措施,深化宣传及培训力度,让所有受众了解必要的应急措施。国家气象系统强化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措施》的宣教,让各界都知道预案的启动模式、级别以及应对方案。编辑出版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科普书籍与宣传手册,针对气象灾害的类别、特性、预警信号、应急的保护方式等知识实施全面系统的讲解,为广大的人民群众给出实用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概念。国家气象局应急管理部门还构建了一系列气象应急宣传参考资料,在国家气象网、国家政府网、各区域的气象网与社会相应的网站上进行发表。在世界气象日等相关活动时,相关的气象系统对外进行活动,请一些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入气象工作领域,让他们深入的了解气象,知道一些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知识。
3.3、加强气象灾害的机理研究
气象灾害主要是较为极端的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只有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形成机理的研究、尤其是应用性研究,弄明白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台风、寒潮冻害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形成的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消亡的内在原因和环境条件,才能提高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水平,达到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目的。提前一个月预测少雨干旱和提前3d准确预报暴雨的落区、落时及其形成的洪涝灾害,目前还是世界性的难题。我国对于旱涝特别是干旱的监测预测能力也十分有限,这主要是因为大范围长期的干旱和持续性暴雨形成涉及十分复杂的物理过程。应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部门的协作,加强少雨干旱、暴雨洪涝的监测和干旱、暴雨形成机理的研究,提高旱涝预警能力。另外,开展气象灾害评估技术和方法研究,建设满足自然灾害预警需要的、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开展实时气象灾害评估业务。
3.4、加强政府防灾减灾的组织行为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对气象灾害的整体防御,才能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的整体效益。作为气象灾害预防的重要部门,气象部门应与政府相关气象灾害预防部门,联合制作和气象灾害情况等预报,并对农业、水资源的影响进行评估等,以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4、结语
由于我国特定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导致我国气象灾害种类是世界最多的国家之一。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需要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气象灾害的机理研究,提高大气监测、信息加工和气象灾害预警能力;还应贯彻以人为本、效益优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和不同气象灾种采取不同防灾减灾对策的原则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
参考文献
[1]陆林. 我国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研究[D].云南大学,2013.
[2]向静.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管理[D].西南财经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