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09:38:1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的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思考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公平医疗这一现代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概念成为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卫生专项资金是各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安排指定项目或用途的资金,目的是为了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背景下,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让人人享受平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专项资金的拨备与合理使用有利于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缩短反应时间,加强预警时效等,值得一提的是,在2003年的“非典”事件后我国政府更重视疾病预防的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这也是我国政府实现对相关国际组织的承诺。可以说,卫生专项资金是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力量来源。但是基于现实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来看,当前的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这不仅仅影响着普惠大众基本医疗的覆盖和完善,更是浪费国家资源。因此,对于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的探讨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才能促进相关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的使用,切实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一、当前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意识方面
管理工作的顺利执行,需要的是良好的意识为基础。当前我国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的意识确实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例如:可有可无型。该类型的意识缺位主要是缺乏对于发展基本卫生事业的意识,仅仅将自身职权当作摆设或者经费的来源,并没有切实考虑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因此,这类意识缺位就会无视专项资金的重要性,有和没有不存在任何的区别。又如:盲目使用型。该类型的意识缺位主要是对于卫生事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分析和研究,对于资金的使用漠不关心或者苦于没有使用的途径和对象。盲目使用,是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的意识的缺失和不足。再次,如违法侵占型等。此类种种的意识缺位,均会导致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不到位或者缺失,不利于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和高效。
(二)制度方面
在实际的卫生专项资金使用中,主要存在预算编制和使用范围两个方面的制度不足。
对于预算编制制度来说,主要是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当前我国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的编制表现的不够重视,对于医疗卫生单位来说,笔者在实际工作发现,将其定位于“走过场”或者“应付了事”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体现,在态度上就忽略编制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同时,即使有编制预算的流程,也会由于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规划,导致所编制的预算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没能很好的指导实际的预算执行,往往出现了较多的缺口或者结余,没能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对于卫生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来说,主要是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较为模糊,相关办法或者条例并没有十分清晰的界定相关范围,这就导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收支核算处理出现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超标、擅自扩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等现象。
(三)技能方面
技能方面主要是指在专项资金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管理技能的不足导致的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执行不到位。一是财务技能不足。财务技能不足主要是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具体的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表现出技能方面的不足。不仅仅包括前期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规范,也包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资金使用的范围界定、收支核算等方面的不足,以及对执行效果的监督和检验的能力不足。二是财务和业务信息不对称。财务和业务信息的不对称,主要是考虑到当下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是资金和项目的结合,因此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都充当着相当重要的角色,整个管理工作通常需要二者的相互配合。但是在实际过程中,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往往不懂对方的业务技能和工作,又缺乏工作上的沟通,致使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出现浪费、低效的情况。
二、强化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意识方面
对于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识,建议要将从上至下和从下至上的培养和强化相结合。对于从上至下,主要是提升相关部门的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树立现代卫生公共医疗能力的建设思想和意识,积极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加强管理者各方面技能和思维的培养和学习。更重要的是,在责任落实和监督方面要在制度上进行创新和落实,切实监督和管理相关领导干部的工作,特别是在卫生专项资金等方面。对于从下至上,一方面主要是要提升基层干部的相关意识,既包括对卫生专项资金的概念、用途、执行、管理等方面的意识,也包括对上层传达意识和政策的学习和思考,推动基层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和服务工作中去,并且在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积极思考和监督使用的方向和效果;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打通由下至上的信息通道,保证卫生专项资金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在上下层级、各个层级之间传递,降低信息传递成本,做到高效和有序。
(二)制度方面
在制度方面,主要针对上文提到的预算编制制度问题和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优化。对于预算编制制度,总体思路是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结合现代医疗卫生管理核心理念,在上层制度的框架范围内,因地制宜,全面、科学的考虑本地特殊情况,制定有地域特色的相关制度。落实到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要在考虑本地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现状的基础之上,优化预算编制的方法和思路,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于资金使用范围的界定,主要是要在目前已有的使用范围解释文件框架下,依靠本地的实际操作经验,做好进一步的细化界定工作,坚持互斥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原则,使其能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好的运用。
(三)技能方面
对于财务人员的技能问题,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在加强培训和学习方面下功夫,逐步建立和完善较为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体系,在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的同时营造善于学习、持续学习的氛围。对于财务和业务的相对分离问题,由于卫生专项资金的具体的执行使用上离不开财务和业务两个方面,良好的卫生专项资金运作离不开财务部门、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的通力合作,也离不开二者对对方工作内容和业务能力的基础性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降低二者的磨合和沟通成本,提升办事效率。
在实际工作的应用中,我国部分地区卫计管理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财务集中核算,以推进其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优化和创新。从意识方面,切实推进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培养和树立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从制度方面,细化管理目标,创新管理绩效的考核,严格界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从技能方面,积极推动各部门密切联动、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三、总结
在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深化改革的情况下,卫生专项资金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其管理是必然的选择。医疗卫生的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涉及到意识、制度和技能三个方面,单位应该做到强化资金管理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持续总结,不断的优化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条例,并且着重打通财务和业务的沟通通道,降低二者的协调成本,最后需要逐步提升财务人员的相关技能,为整个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优化和完善奠定重要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潘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2015(08).
[2]刘力星.关于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研究[J].中国市场,2016(16).
1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文献问题总结与分析
1.1问题总结借助中国知网(CNKI)期刊及硕博论文库,对1992-2010年在《中国医院管理杂志》、《中华医院管理》、《中国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研究》等相关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及公开发表的硕博论文,课题组选取了涉及到我国农村三级网络系统问题的文章及论文共80篇,进行了分析、归纳整理。农村三级网络系统作为为农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机系统,共同承担着预防保健、紧急救治、健康教育等一系列重要任务,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整体关系不协调(文献提及率50%),卫生资源配备不合理(文献提及率41.3%),新农合制度不完善(文献提及率25%),功能定位不清楚(文献提及率20%)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三级网络整体功能的发挥。
1.2问题分析三级网络缺乏有效的纵向联系,是整体关系不协调的重要表现。三级网络系统运行中,县级医院忽视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监督,乡镇卫生院又缺乏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县级医疗机构、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三者之间协调关系己名存实亡,存在无序竞争。当前农村医疗卫生结构、布局不合理,卫生资源缺乏与局部浪费并存。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是文献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医院的营利倾向导致医院为争夺病源而“同室操戈”,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相互抢夺病源而成为竞争关系,使卫生行政部门当初设计的不同等级医院分管不同的病人以及双向转诊制度形同虚设[2]。
2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系统实证调查问题总结及分析
2.1问题总结为进一步了解三级医疗网络系统存在的问题,2010年4-8月,选择山东省4个地市8个县市进行走访,并开展了针对卫生局(100份)、县级医疗机构(125份)、乡镇卫生院(120份)、村卫生室(130份)三级医疗机构及村民(500份)的问卷调查。有关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系统整体问题的调查主要有以下结果(表1):关于网络系统整体协调性,33.3%的卫生局受调查人员认为三级网络存在问题,高达94.7%的县级医疗机构受调查人员认为存在问题,94.5%的乡镇卫生院受访者认为存在问题,90%的村卫生室人员认为存在问题;对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没有理顺问题的调查,卫生局同意率16.7%,县级医院同意率29.7%,而43.4%的乡镇卫生院受访者认为以上问题十分严重。另外,卫生局(同意率41.7%)和县级医院(同意率63.2%)的多数受访者认为三者在理论上存在协调关系但现实中协调效果不佳,甚至有68.4%的乡镇卫生院的受访者认为这一问题影响严重。且三者之间关系的公众认知度低。具体而言,在对村民的调查中发现,46.3%的村民不知道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是何关系,60.3%不知道村卫生室与县级医院是何关系,54%不知道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是何关系。
2.2问题分析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系统的整体性差,其提供的整体功能部分缺失或者职能履行不到位,尤其村民对三级医疗机构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不高。着眼于三级网络整体性来看,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所担负的职责与拥有资源不匹配;三级医疗机构对于功能定位执行不到位;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运行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患者信息不能共享等。
3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系统优化的对策
3.1提升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效力县级卫生局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主管部门,其效率与能力影响并决定着其效率。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规制的目标是力图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公平和可及性以及保证服务质量,不同目标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矛盾,所以需要规制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权衡,决定优先实现何种目标[3]。在调查中,多方都对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效率评价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三级医疗机构对“系统整体管理与监督不到位”问题的认同率较高。这都对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卫生局就管理效力在以下几方面应该提高或改善,措施包括: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规划,内容应该包括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数量与规模、投资额度、相互之间关系方面制订规划;细化管理细则,对三级医疗机构完善监控与管理制度,实施整体目标导向的考核;强化农民的监督权,通过引入农民参与监管来促进三级网络系统效率的提高;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力量提升监督力度。
3.2建立利益相关者多方协商机制,优化网络整体效率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构建农村三级网络系统利益相关者参与监督协商机制。农村三级网络系统相关利益者主要包括县市级政府、卫生局、农村居民、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新农合保险事业处等。卫生局转换角色,由管理者单一角色细化为协调者、管理者、规划者。在这种设想下,以卫生主管部门为主导,成立三级网管理委员会(图2),吸引多方参与,形成一个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多方议事解决问题的机构,同时协商构想细化形成一系列运行制度。关于三级网络管理委员会的组建与运行构想包括:首先,职能定位于代表多方意见与权力成为卫生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其次,权力赋予范围在于建议与监督权为主;再次,其目标在于三级网络效率的提升;最后,最大的改进在于设立兼顾三级网络多方利益的协商机制。
3.3实施三级递阶控制的网络控制保证其整体性目前,三级网络更多表现为整体性外在形式,而其运行中整体性表现令人担忧。对村民的调查显示高达62.6%的村民没有感受到三级网络是一个整体。根据系统协调理论应科学设立三级局控机构,设计实施县级卫生局总控、县级医疗机构一级局部控制、乡镇卫生院二级局控的控制层级,形成三级递阶控制的一体化控制结构。(1)县级卫生局着眼于三级网络系统的整体性,必须明确与实施总控管理职责。(2)县级医疗机构担负起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与管理职能,建立三层级医疗机构利益一致的机制。(3)明确界定乡镇卫生院的三级局部控制职能,尤其担负对所属区域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4)卫生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三级网管理委员会成为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兼顾多方利益之后的总协调控制机构的“总参谋部”,将会大大提升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效力。
3.4系统功能层级目标进一步明确与优化,加强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功能理论上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者的定位非常清晰,但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偏差。就网络提供的多个职能调查,村民对于健康教育的评价最低,高达32%的农村居民没有感觉到健康教育的职能。为了优化系统功能,在总目标清楚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明确各子系统的目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强化农村三级网络发展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功能。其次,在政府行政垄断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系统从外部获得的资源日益向高端集中、向医疗集中、向专业技术和高精尖设备集中。这导致了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设备、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巨大差距。实际情况来看,为村民提供多数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两级机构反而资源匮乏。在目标明确与层级优化后,农村三级网络的资源分配方向应结合功能需要,向乡镇、村两级网络倾斜,政府的力量应积聚在优化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身上。
关键词: 北京市朝阳区 “十一五”期间 医疗条件 城乡差异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疾病防治能力迅速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固发展,卫生投入逐年增加,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逐步提高。
一、影响城乡差别变化的因素
我国城乡差别逐渐拉大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经济、市场等因素,又有文化、历史等因素;既有结构性因素,又有政策性因素。从经济角度分析,城乡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必然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市场化带来的“马太效应”也必然导致城乡差距逐步扩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从历史角度分析,长期以来重城轻乡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仍在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农村在各方面落后于城市的重要因素。从体制安排角度分析,城乡差别的变动又与城乡分割、城乡有别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密不可分,与该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的演变密不可分。
二、城乡医疗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飞速发展和不断提高,卫生事业规模空前扩大,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政府对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的投入,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的医疗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并不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医疗资源短缺造成就医难问题,而是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和承受能力不够而形成的看医难和看医贵问题,可见中国的医疗改革将医疗推向市场的措施需要进一步改进。
医疗卫生与人类本身的生存发展和生活质量休戚相关。人类的健康发展不仅是社会生力发展的首要条件,而且是人类一切社会生产活动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之一。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从而使得医疗卫生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许多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医疗卫生已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产业部门之一,中国的医疗卫生业相对于经济发达国家仍处于幼年时期,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城乡医疗条件对比
(一)医疗设施。
城市医疗设施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比较高,满足了需要,而与之相对的是,农村医疗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很差,乡镇医院设施不健全,难以满足农村的基本医疗需求,使得农民要到城市看病。一些城市大型医疗设备超过实际需求,与之形成对比的却是农村疾病预防和检测所需经费的短缺。特别是医疗推向市场以后,使得乡镇医疗机构纷纷倒闭关门,农村医疗设施进一步减少。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随着职能的转变,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项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由于农民健康保障事项牵涉到国家财政投入和农民减负等一系列政策性问题,不是哪个部门能单独解决的,故社会保障部门近几年对农村卫生医疗体系建设没有具体的动作,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处于“两不管的真空地带”。而城乡医疗卫生资源资源分配不合理,更是拉大了城乡差距。
(二)医疗保障。
城市居民大多参与了社会医疗保险,有医疗补贴或享受公费医疗,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缓解了医疗开支,但对于下岗职工来说,由于医疗关系没有接受单位,使得支付医疗费用相对困难。而在农村,没有医疗保障,虽然对医疗保险有一定的意识,但更多的是顾虑,需要独立承担医疗费用,农民家庭中患大病者的治疗费用靠家庭积蓄支付,同时依靠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如兄弟之间)互相帮助解决或向亲戚、村里与其关系好的人借债解决。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疾病的诊断与治疗都还比较方便,特别是小病的治疗,医疗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在医疗服务方面,各种类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尤其是医院,已经全面走向市场化。来自政府的拨款占其收入的比重已经微不足道,而所谓的“业务收入”,也就是医疗服务收入和出售药品的收入,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以服务换取收入的组织;尽管如此,大多数医疗服务提供者依然是公立机构,而且在国家推出医疗机构分类改革之后注册成为“非营利组织”。虽然在某些地方出现了医疗服务民营化的试验,但是总的来说这一做法尚未成为改革的主流。
(三)医疗支出。
城市居民会有一些预防性的医疗支出,而农村居民的医疗支出则集中在治疗性支出上,城市与农村医疗观念依然存在差距,是因为农村居民既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又受到当地医疗环境的制约。农村预防工作相对很薄弱,人员和资金投入不足。
(四)就医能力。
对于一般的小病,基本上城市和农村居民都有治疗能力,对于一般疾病城市居民基本都有能力治疗,农村居民则能力有限,对于重病,城市和农村居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特别是农村的老年群体,由于大多数没有经济来源,靠儿女来负担,其医疗能力很差。
四、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之间衔接不到位。
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明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而新农合归口国家卫生部管理。
二是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出现各自不同的上级主管部门,不同业务要求使经办机构工作压力加重,统筹后要求按不同户籍性质、不同参保档次实行基金分账核算使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不同时期、针对不同的人群而推出的,并由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各项制度之间没有具体的衔接办法和措施,使制度的系统性较差。三条轨道各自行驶,制度上的漏洞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带来操作和效果的不协调,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险制度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筹资范围、方式、标准差异较大。
一是筹资方式不一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所有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本单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依据国家的法律强制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办机构或地税机关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引导、支持,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资金筹资由镇街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或村(社)居委会负责筹集。
二是缴费差额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区县统筹,统筹成层次低,从而形成全市的缴费标准不统一。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市标准统一,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0年筹资标准为:一档140元(个人缴费20元,财政补助120元),二档240元(个人缴费120元,财政补助120元)。由此可以看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很多倍。
(三)报销补偿标准、就诊流向存在差异。
一是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各自的起付标准、报销补偿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都不一样。而且没有实行全市市级统筹,各个区县的政策与主城区的政策不一致,以至于各个区县间的起付标准、报销补偿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又都不一样。
由此可以看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最高支付限额还有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作保障,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最高可报40万元,真正让患重病、大病的参保职工无后顾之忧。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的政策只能解决普通疾病的报销,一旦遇上参保居民患重病、大病的,就会因为最高支付限额的限制,导致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
二是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不一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群多数在区医疗机构就诊。
(四)合作医疗保险城乡之间、一二档之间参保人数的巨大差距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基金相互挤占在所难免。
一是补偿比例2009年有所提高,参保群众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二是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低,参保群众有门诊转住院治疗的意愿和行为;三是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完全到位,医疗机构未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门诊病员住院化问题突出。
(五)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有待改善。
我市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较弱,医疗技术水平较落后,医护人才紧缺,医疗设施简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就近就医的问题。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过度服务、诱导医疗需求、不合理用药,药品费用偏高、小病大治、门诊住院化等现象,个别医疗机构甚至存在违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参保居民享受医疗待遇的水平。
五、对统筹北京市城乡医疗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1.建议对各级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大型医院)的所有制进行改造,以解决产权虚化、医院非医疗人员过多、运行效率低、浪费较大的问题。可选取1或2个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借鉴其他系统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进行试点。为了稳妥,可以先实行国家控股,医院员工入股,并广泛吸引其他来源的资金,以解决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加速我市大型医院的现代化进程,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医院运行效率提高后,有利于降低医疗的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为我市乃至全国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2.建议打破目前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条块分隔状态,纵向整合三级医疗机构,以1所市属三级甲等大型医院为龙头,组建覆盖城乡、责权利一体化的医院集团,每个医院集团包含1所三级医院、1~2所二级医院和5~10所一级医院。以此来整合现有卫生资源有利于支援基层(特别是农村)医院,保证有高水平的医务人员坚持在基层和农村工作,并有助于成功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三级卫生医疗网络。
3.重新建立层次清楚的三级(一、二、三级医院)医疗网,真正实现群众小病去社区卫生点(村卫生所)或一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去二级医院,疑难重症和大病在三级大型医院或专科医院诊治。
(二)加速转变政府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建议政府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切实转移到加强公共卫生的管理上来。实现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4月8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的要求。即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管理、从单位管理到行业管理的转变。向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立即由直接办医院改为依法管理医院,与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脱离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大对属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运行的监管力度,在公共媒体上建立违规通报的制度。
(三)出台公共卫生法,依法加速完善北京市公共卫生体系构建。
2003年北京SARS疫情的爆发,让我们认识到公共卫生建设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据了解,北京市政府的公共卫生建设行动方案中没有提到制定公共卫生法,我们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公共卫生法,依法建立公共卫生体系。政府除加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执法大队的建设外,应该重点加强城乡统一标准的基层一级医院和社区(村)卫生站的建设,使之尽快全面承担起妇幼保健、婴幼儿计划免疫、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家庭护理、康复治疗、健康教育、老年病治疗和护理、精神和心理卫生疾病的防治、慢性病治疗和监控、上报各种基本数据、配合上级医院实施重大疾病普查等公共卫生的任务。据调查,大兴区突出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城乡统一标准的社区和村卫生服务站,在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复核中得有关专家的肯定,值得全市各区、县借鉴。
(四)建议改革财政投入体制。
重点对承担公共卫生体系基础作用的一级医院和社区、农村卫生医疗站给予保障,确保构建公共卫生体系的资金需求,建立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
(五)调整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理布局。
按照北京市现有城乡人口分布、居住区和交通等情况,重新调整北京市医疗机构的地理布局,将三环路以内老市区的三级大型医院逐步向四环路以外、六环路之内搬迁,或者结合北京市规划中的新城建设,新建或改建若干所三级大型医院。重新调整医院布局应以鼓励城市中心区三级大型医院在新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和改建医院为主,以原城市中心区医院建在新城分院、或者直接组建医疗集团的方式实现我市医院部局的调整。采取上述方式进行医院布局调整有以下六方面的优势:
有效借助著名医院的品牌效应;
总院可以从人力、物力全力支持分院,保证医疗质量;
总院的专家可以直接到分院出诊,方便群众;
分院与总院集中采购医疗设备、材料,有助于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
减少不同级别医院的转诊环节,避免重复检查和重复书写病历,对抢救病人十分有利;
总院和分院可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资源共享。
目前,从北京市的城乡差异考虑,医院布局应该以城市带动乡村,以群众看病就近、方便、经济和有效为原则,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的资金投入。
从财政预算的绝对量和百分比两个方面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保证构建公共卫生体系的需求,重点建设基层一级医院和社区、农村的医疗站。同时对我市三级甲等大型医院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扶持,至少不减少其资金投入,可以考虑拨付专项医学科研经费资助重点学科,确保其领先地位,并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另外,发挥市、区(县)和乡镇三级政府的作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断、稳步增加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数额,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基本协调。
此外,建议政府调整有关政策,允许不同渠道的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以弥补政府资金投入的不足。因为从世界范围上看,医疗卫生经费完全靠政府投入的国家寥寥无几,主要是北欧国家、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人口少、政府富裕,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都负担不起医疗卫生由政府全额投入的巨额经费。同样我国政府即使将来达到小康水平也不可能全额负担医疗卫生经费。所以,有效吸引其他渠道的资金投入医疗卫生事业势在必行。
(七)综合调整医疗收费、基本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政策。
1.积极推进医药分家。如果上述医疗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可以适时考虑开始推进医药分家,解决长期困扰医疗卫生事业的以药养医的问题。其前提是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合理提高诊费和手术费,体现卫生技术人员的劳务价值。
2.改变现行医疗收费体系。建议将目前医院收费的累加式改为单病种封顶体系,鼓励使患者花费最低、诊疗时间最短、疗效果最好医院(主要是医生)吸引更多病人就医。
3.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劳动保障局城市医疗保险体制,建立竞争机制。建议调整原有政策,扩大参加医保人员选择就诊医院的范围,充分尊重参加医保人员就医的选择权。医保局由粗放型选择医院逐渐过渡到具体选择医生,选择让病人找花钱最少、诊疗时间最短、效果最好的医生看病;实现在社会零售药店购买的处方药能报销。推进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开发多品种、分等级的医疗保险品种,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使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共存。
(八)多渠道解决人才不合理配置问题。
城乡医疗实现统筹的关键是医疗人才配备问题,所以,必须花大力气解决农村和基层医院人才短缺和断档问题。
1.建议制定人才优惠政策,利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吸引合格的医疗人才到城乡基层(尤其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医院工作。可以考虑对大型医院去基层医院工作的同志参照北京干部政策,给予较高数额补助和休假。
2.根据农村需要,在首都医科大学招收一批适应在基层和农村医院工作的全科医师,或者将在基层和农村医院工作的低学历医生再选送至首都医科大学深造,学费可以由乡镇、区县和市政府分担。
3.如果组建医院集团,可以由集团统一调配医生轮流在基层和农村医院工作,从而从机制上根本解决基层和农村医院人才短缺的问题。
六、朝阳区实施情况及改善的效果
2012年,为加强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与社保卡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凡是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就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条件在各个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政府采取城乡共同享受优秀医疗资源的供给、推进城乡一体化设计的方式,通过医疗服务体系再造,城乡一体化医疗供给,实现城市农村的“共赢”,从而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政府对医疗进行相应的补贴。与此同时加大对城乡医疗机构的宣传内容,让朝阳区居民更好地了解现状,达到相对平衡与完善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闵学冲.城乡差别变化的政策因素研究[J].中国合作经济,2010(10).
[关键词]全科医生;首诊制;全科医疗;发展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093
1文献综述
全科医生是首诊制的基础,也是双向转诊制度的重要保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居民的初级医疗需求均由“社区医生”或“家庭医生”满足,这类在较小范围内的全能型医疗服务提供者就是全科医生。我国全科医生的发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已反映在许多文献,特别是基层全科医疗工作者撰写的文献中。
对于目前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发展存在的问题,一些学者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社区卫生服务分会常委兼人力资源学组组长郭清[1]指出:全科医学人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制约社区卫生服务进一部发展的瓶颈,同时,大专院校对于全科医师的培养也跟不上基层医疗护理的需求。除培养机制外,与全科医生有关的其他机制的问题也在一些学者的文献中表现出来:陈天辉[2]等对这些机制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他们认为,全科医生的准入机制、补偿机制、规范认定机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缺少规范化的准入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长远的全科医学发展计划与配套政策、缺乏可操作的全科医生职称制度等。
另外,也有学者和全科医疗工作者从微观入手,具体分析全科医生发展某一具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线福华[3]等分析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中,缺乏统一标准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尤其是临床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卫生行政系统和高等医学院校两个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也存在考核、师资上的差异。杨政雄[4]也指出,碎片化的培养模式导致了全科医生“层次不一样,水平参差不齐,职称也不一”的现状,以及真正能够履行全科医疗职责的全科医生极为匮乏。
2广东省Y市全科医生的现状
广东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社会与卫生事业的建设较为完善的省份,对本地区全科医生的培养、配置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而作为一个县级市,Y市拥有与同级别县市相比更为优异的医疗资源,因此笔者选择Y市作为此次的调查地点。2015年7月,笔者对Y市的两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以及若干社区医院的部分全科医生进行了采访,本文所描述的全科医生发展现状就建立在@些访谈的基础上。
21全科医生的配置与工作
Y市的全科医生在社区层次的配置较为完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数名全科医生,分别是:城北六名,城南三名,城西和城中六名至七名,其中城南还有全科护士七名。然而,全科医生在村镇卫生服务站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乡卫生站并没有配置全科医生,也没有开始进行全科医生的培训。
全科医生的职能较广,不仅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诊工作、24小时候诊,还需开展对有需要的病人进行回访、上门护理,进行社区的诊断、干预、健康讲座等工作。然而,全科医生的实际待遇是与专科医生一致的,并没有因其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复杂而有适当提高。从访谈结果来看,全科医生培训的名额过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只有一至两个接受全科医生培训的名额,这导致了全科医生的更新速度极为缓慢,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全科医生的需求都很大,这就产生了全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供不应求”的现象。为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就会采取一些增加全科医生工作频次或直接提高工作量的做法,如在采访过程中,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李护士长就反映当社区人手不够时,人民医院住院部就会调派全科医生来社区进行工作。
22全科医生的培养
目前,我国注册的全科医生仅有两千多人,这是因为全科医生的培养时间长、成本大。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有两种途径:一是先在高等医学院进行专业学习,其后到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工作与临床实践,根据时间的不同有5+3、5+2或3+2、2+3等模式;二是在职医生转为全科医生,这就需要专科医生经过专业的全科医生培训,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全科医学的临床实践,其后再进行统一考考,通过后才拥有全科医生的资格。
2009年3月,我国开始培养第一批全科医生,Y市则从2010年开始落实这一政策。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文件,每个省要先培养一批拥有培训资格的全科医生骨干。广东省第一批全科医生的培养分为理论培养和临床培养两大块,理论培养是在网上进行资料的学习与考察。Y市城南社区和信善社区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各有一名医生参加了培训,这两名医生在取得全科医生资格与培训资质后返回Y市培训本市范围内的全科医生。Y市第一届全科医生进行了10个月的学习,从2009年一直持续到2010年,并在 2010年2月1日取得了资格证书。
总地来看,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狭窄、培养软硬件缺乏是笔者在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阻碍全科医生高效培养的主要因素。首先,基层行政区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常常无法满足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全科医生的培养。在Y市,只有城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申请了广东省社区示范基地,拥有培养全科医生的资格,因此从第二届开始,Y市的全科医生培训中理论课的学习就被安排到了Y市上一级的地级市Q市进行,Y市人民医院和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则仅作为实习基地。另外,基层医疗硬件条件的欠缺也从加剧全科医生培养碎片化的角度阻碍了全科医生的高效培养:“许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基础设施只能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仅有少数能完全满足需求[5]”,这种现象不但不利于患者得到有效的治疗与护理,而且对全科医生真正发挥其作用,以及全科医生有效进行临床实践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次,培养条件的不足直接导致了基层行政区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十分狭窄。根据Y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多位主任反映,近年来Y市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全科医生培养名额只有一到两名,而城南、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甚至已经两年没有培训名额。另外,基层群众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不断上升。据医护人员反映,社区医疗服务的需求正在逐年增加,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普遍希望能有更多的全科医生投入社区进行工作。然而,狭窄的培养窗口直接导致了基层行政区全科医生培养的速率远远落后于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使得基层全科医生只能在一种接近于萎缩的状态下运行,更谈不上平衡医疗资源、缓解医疗服务提供压力紧张的现状。
23全科医生的潜在供需市场
当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工资待遇并不高,但全科医生及全科医疗事业具有极高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这个判断主要是从对全科医学市场供需两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中得出的。
从供给的情况来看,全科医生潜在人才储备库较为庞大,高等医学院的毕业生以及正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生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成为全科医生;另外,从对Y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Y市两所中心医院的医生的访谈结果来看,大多数医生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愿意为社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另外,由于现有全科医生数量较少,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已相继出台了一些的一全科医生为对象的鼓励性政策,这也从客观上提升了全科医生未来的发展潜力。
前文已有提及,目前我国社会尤其是基层对于全科医生的需求极为旺盛。在“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方式以及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进下,基层越来越倾向于在本区域内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资源配给,而全科医生作为受政治的基础条件,其从一开始就以服务基层、满足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基层医疗需求为主要目标,因此全科医生毋庸置疑地成为了基层医疗服务需求的主要对象。在不断增强的基层医疗服务需求之下,全科医生的受重视程度也将与之呈正相关增长。
3全科医生的发展建议
目前,阻碍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两大块:主体因素和客体(环境)因素。主体因素是指全科医生,以及与全科医生相关的管理、服务等机构方面软硬件条件的欠缺所产生的阻碍因素;客体(环境)因素是指目前我国整个医疗卫生制度、相关政策以及相关的社会环境所引发的阻碍因素。因此,为促进全科医生与全科医学的良性发展,有关部门应从这两方面入手,改善全科医生的软硬件条件,促进全科医生的积极性。
31基于主体因素的建议
当前,制约我国全科医生发展的最大因素是全科医生的入口狭窄、培养乏力,因此必须扩大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缩短培养周期。从当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来看,经由高等医学院毕业成为全科医生的比例较低,因此,应当重点扶持高等医学院和综合型大学医学院的全科医学专业,扩大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培养质量。另外,除考虑在高等医学院校建立全科医学学科外,“在医学生课程中应增加全科医学的教学内容,并在毕业后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中探索建立全科学专业学位[6]”。当然,在制定全科医生的培养规模、培养内容等具体培养政策时,应当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与论证。
是全科医生的待遇问题。根据激励理论,员工是否受到激励取决于“激励效价”与“可获得性”两个变量,员工受到的激励水平等于激励效价与可获得性的乘积,在激励效价一定的情况下,可获得性越高,员工受到的激励效果就越强。从目前来看,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全科医生已经出台了一套较为具体、完备的优惠与晋升通道、职业发展方面的制度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我国情况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各地将这套制度规范落实到实践中去的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Y市虽然是卫计规划的全科医生及其待遇制度的试点地之一,但由于其经济较不发达、城市化水平不高等原因,Y市一直没有将其完全落实,这就使得Y市全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无法达到全科医生待遇制度的顶层设计阶段所预期达到的程度。鉴于这一点,我国应当在宏观上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保障全科医生的待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还应当继续保持对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通过法律、经济的手段保证全科医疗事业的快速的发展。在具体的政策执行方面,如果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将政策所规定的待遇进行落实,应当以规划的方式拟定一个时间区间,在此时间区间内逐步推进全科医生待遇的落实工作。
是全科医生的管理问题。全科医生的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有治疗、康复、护理、宣传教育等,既包括了传统的医疗事业,又涉及新兴的护理等事业,因此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民政部门都有可能在全科医生进行工作时履行其管理职能,然而对于各公共部门对全科医生管理的权限、内容、方式等都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全科医生在工作中可能面临多头管理的情况。为避免因此而导致的低效率,应当制定规范化的管理全科医生队伍、为期提供必要服务的规章制度,更进一步则应该在有全科医生在职的医院都建立全科医学科室,由它统一管理本部门的全科医生。
32基于客体因素的建议
相τ谥魈逡蛩兀客体(环境)由于具有外延的广泛性与多元性,其复杂程度远甚于主体因素。因此,基于客体因素的建议只能通过一种宏观的、规划性的话语来表达。
全科医疗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其政策、目标、规划必然要服从于整体,并在整体医疗环境的推动下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基本卫生服务范围、公立医疗体系规模等问题度需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才能得到改善;另外,我国重视专科胜于重视全科,重视而不重视宏观,重视政策制定而不重视政策执行,这就导致我国全科医疗和全科医生的发展不仅晚于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障碍。对于整体医疗卫生事业局限性对全科医生、全科医学发展产生的阻碍,还需对症下药:一方面,应当“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并针对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实行不同的保障和组织方式[7]”。另一方面,应当在整体的医疗卫生规划中将全科医疗事业列入发展重点,配给与目前我国全科医学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营造有利于全科医学发展的环境。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Y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这两所中心医院患者数量过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的心态与意识。在采访中,许多患者在被问及为何不选择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诊医疗机构时,都将“不信任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患者宁可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获取前往中心医院就诊的机会,也不选择前往更为方便且实际上能够满足患者需求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显然,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患者选择的低效率,也会导致以社区为工作重点的全科医生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要改变这一现象,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系统、民政部门应当进行广泛的宣传,并配合一些政策手段,如出台优惠措施鼓励患者前往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前往中心医院时应当由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证明等,逐渐使患者建立起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信心,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同时充分发挥全科医生的作用。
另外,通过立法的手段对全科医疗及全科医生进行管理、引导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以全科医生为对象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就使通过一种常就地作用于全科医生的指导性手段失去了参考依据,而在充分调查全科医生实际运行情况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助于在当前全科医生及全科医学定位较为模糊的情况下对全科医学事业进行一定程度的规制。
4结论:市场化背景下的全科医生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医院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包括“公共卫生”与“卫生服务站”,即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经费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拨付。从外部性的角度来看,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政府应通过经济手段对其进行扶持;另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也应当适当发挥市场的积极性,允许私人、社会团体设立医院和卫生服务站,形成公、私医疗事业平等共存、良性竞争的局面。对于全科医生来说,允许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培养并配置全科医生具有充分利用资源的作用: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的规模一般比公立医院小,主要服务对象为社区、村镇等小型居民聚居区,而全科医生及全科医疗事业的初衷正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而设立的,这与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的运作情况契合。在各行各业都越来越走向市场化的今天,全科医生与全科医学事业的部分市场化(培训、分配等)是有助于这一领域的发展的;当然,为了避免全科医生这一稀缺资源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而呈现集中的趋势,政府、公立医院应当进行必要的调解,保证全科医生在基层的分布。
然而总体来说,我国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事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具体的发展方向还没有最终确定,政策框架也还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体系。Y市作为全科医生制度的试点地区,其显示出的全科医生的价值以及所暴露出的问题,应当引起卫生行政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吸收Y市全科医生运行过程中的有益于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扩大基层群众获得便捷医疗卫生服务的途径的因素,吸取由于资源与社会情况的限制而无法发挥最大效用的教训,制定全科医生发展的长效战略,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正全科医生的发展模式,从而为全科医生在我国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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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政雄全科医生培养面临的问题分析[J].当代医学,2013,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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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侯建林,柯杨,王维民我国全科医生制度面临的困难和发展建议[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32(12):10
第二条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第五条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
禁止制作、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齐或者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开办者主体或者域名、地点、内容等需要变更的,应向原审核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中,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建议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关闭网站。
一、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围绕《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相关任务与要求。
(一)认真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指导意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配合做好其他医改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做好卫生经济政策研究和经费保障工作,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政策等,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改革措施。
(三)积极参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开展药事费、处方费、护理费等专题研究。
二、认真做好“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研究及“*”规划纲要编制准备工作
在前期6个专题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成立“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综合研究组,邀请社会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编制战略规划研究总报告。适时邀请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参事室、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对战略规划研究总报告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择期向国务院汇报。经批准后正式启动“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纲要的制订工作。
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为编制“*”规划纲要做好前期准备。
三、组织开展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
在各项目省提前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年内联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部内相关司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措施和建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督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执行总体情况、项目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组织领导情况、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执行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督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标准、工程进度与质量、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农村卫生机构人员培训、业务开展和运行管理等。
四、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认真组织实施好2009年中央专项投资建设项目。积极督导各地严格按照《县医院建设指导意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开展规划设计,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切实发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加快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鼠疫防治、职业卫生防治以及儿童专科医院等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按照成熟一批下达一批的原则,尽早研究下达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预算。
(四)协调、指导对口支援省市和灾区省加快推进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进度,争取年内完成全部医疗卫生机构房屋维修加固,全面启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重建工作,力争年内能有一大批项目完成改造、建设任务。
(五)开展危房排查处理工作,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建筑安全。
五、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深入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强化对部属(管)单位的财务、内控、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收入分配、对外投资与合作等方面的监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探索卫生项目绩效评价新机制,积极开展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建设工程等审计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一)尽快完成《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版)》的全面修订工作,并下发各地执行。
(二)在东、中、西部选择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测工作,掌握医疗服务成本动态变化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之间的差距,为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依据。
(三)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改革,探索按病种收费,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七、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和装备管理,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一)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装修标准、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力度,促进公立医院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部属(管)单位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二)以2009-2011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编制和实施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阶梯配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
(三)全面完成违规装备大型医用设备的清理工作,继续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制度,调整管理品目,严格新型设备配置准入。
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制度
(一)研究修订《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公立医院收支监管办法,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内部分配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资产处置和对外投资管理,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继续完善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推动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建立新农合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新农合基金支出监管,开展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九、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
按照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全面推行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抓好文件落实,做好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
指导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PET-CT等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在政策支持下,全国各地乡镇卫生院陆续进行了改革。2010年4月以来,沈阳市于洪区大兴乡卫生院进行了综合医改。改革主要集中在财政投入、药品、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大兴乡卫生院属于区属乡镇卫生院,占地1632平方米,地处城乡结合部,服务辖区内户籍人口数13711人,服务半径3公里,综合医改后,大兴乡卫生院重新回归了公益性质,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负担,为农民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大了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
大兴乡卫生院原属于差额拨款型事业单位,新医改前,政府每年拨款金额在4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全额经费补助、在职人员差额经费补助。而药品收入,心电图、化验等技术性收入作为自身盈利收入。新医改后,在“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的指导思想下,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从2010年开始,于洪区政府对大兴乡卫生院的财政拨款增加到90万元左右,2011年财政拨款达118万元,用于医护人员的全额工资发放、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药品补偿、预防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兴乡卫生院,每年获得来自政府的稳定的新农合基金支付,使其更好的为参合农民开展医疗服务。综上,新医改后,财政全额投入,改变了过去卫生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状态,卫生院工作人员获得了稳定的工资待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也有了长期的经费保障,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疗卫生重新作为公共产品向农村居民提供,为农民送来了福音。
(二)完善药品采购制度
医药负担过重、农民难以承受,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农民“小病扛、大病拖”的主要原因。新医改方案出台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最终按照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沈阳市于洪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4月大兴乡卫生院实施了药品改革。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42种和省补充药物74种,由辽宁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此项举措改变了过去大兴乡卫生院药品自主采购、加价销售的状况。药品收入由过去占卫生院总收入的60%到目前的零收入,由地方财政全额补助。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5%-50%,以头孢曲松注射液为例,价格由每支10元下降到5.5元。结束了长久以来乡镇卫生院“以药养医”的困境,减轻了农民的看病负担。在对大兴乡当地居民做的100份问卷调查中,有95份有效问卷表明,超过50%的乡民认为新医改后药品收费水平低。
(三)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2009年,为配合新医改,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正式出台,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9项内容。其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重要的创新项目。近年来,辽宁省落实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5元的补助政策,同时开展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也在开展中。在政策支持下,大兴乡卫生院每年获得公共卫生补助经费30多万元,在原有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重点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每年为所在辖区的农民进行1次健康体检,对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中老年人、妇女四类重点人群进行跟踪寻访,2011年建档率由上一年的30%达到60%以上。目前,乡村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其深入开展,将会推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为患者跨地区、跨级别就医带来极大的便利。
(四)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为控制次均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2011年,《沈阳市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强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单病种、按人头定额或按床日结算的办法,其中乡级单病种种类不少于40种。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按比例垫付报销。”大兴乡卫生院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单病种的治疗费用、住院总费用等被要求限价,有效控制了卫生院开大处方、乱收费的问题。卫生院获得政府的新农合基金支付金额从2008年的72万元下降到2011年的32万元。同时,参合农民在乡级卫生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市、区、县级医疗机构,最高报销比例达80%。这样的制度设计不仅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有效减轻了农民看病就医负担,也对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综上,大兴乡卫生院从2010年综合医改至今,在政策支持下,总收入逐渐增加,医疗费用逐渐降低,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总人次逐渐提高。
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综合医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依然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落后、基本设备缺乏
医疗设备落后、基本设备缺乏是我国乡镇卫生院一直以来普遍存在的问题。赵琦、赵根明等人(2009)按区域划分抽取全国54个乡进行调查指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简陋陈旧,仅仅拥有开展常规检验的仪器,缺乏急诊急救和简单手术必备的装备,一些设备平时利用率较低。”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卫生院的设备建设,但是总体而言,设备设施建设的进展比较缓慢,设备简单且更新慢。同时,上级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乡镇卫生院所需的基本仪器设备进行投入。大兴乡卫生院也面临上述问题,大兴乡卫生院目前拥有500maX光机、彩色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各1台,其中,X光机、心电图机分别使用了8年和10年,这些设备长久未进行更新,并且缺少如CT、胃镜等日常设备以及救护车等急救设备。在对当地乡民进行访谈中,一位乡民这样反映:“乡镇卫生院的设备不行,检查也不准确,我们前往大医院仍需要重复检查,所以我们有了小病才到乡卫生院,大病就直接去市里了”。医疗设备较差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一些患者只能无奈选择上一级医院就医,“看病难”的问题仍未解决。#p#分页标题#e#
(二)卫生院药物适用品种少、疗效不显著
新医改后,全国各地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尽管药品的价格大幅降低,但是也带来了药品种类的缺乏、药品质量的降低等问题。以大兴乡卫生院为例,在实行新医改之前,共有250多种药品,这些药品全部由医院自主选购,在按比例加价之后,卫生院的药品种类、价格与市场上各大药房售卖的情况基本相同,治疗效果较为明显。新医改后,大兴乡卫生院必须通过省采购平台,在网上选购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不可通过其他途径采购其他药物。2011年,大兴乡卫生院共采购了全国统一基本药物307种以内的142种,省增补210种以内的74种,共216种药品。与医改前相比,大兴乡卫生院药品种类变化幅度高达80%,药品种类减少30多种。一位卫生院工作人员这样反映:“我们的药品都是通过网上采购的,但是网上出现的药品种类太少了,一些药品即使我们想采购可厂家却不再生产了,网上的这些药品很多市面上都没有见过,我觉得疗效也不是很好。”在对当地居民做的问卷调查也显示(表3),尽管大部分人认为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可以满足需要,但是仍有近50%的农民认为药品无法满足自己需要,可见药品问题依然严峻。
(三)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较差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两部分,然而,在实际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中,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医疗技术薄弱,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尤其是外科手术、妇产科保健、急诊抢救等方面。“个别卫生院由于技术力量薄弱,连最常见的阑尾炎、疝气、剖腹产等都不能开展,一些内、儿科,常见的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更难以胜任,满足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对大兴乡当地居民的调查也显示,48.4%的乡民认为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高,病情可以得到好的医治;42.1%的乡民认为卫生院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一般,病情可以得到基本医治;9.5%的乡民认为卫生院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差,病情无法得到医治。可见,有近50%的乡民认为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一般或落后,病情无法医治或仅得到基本医治。同时,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大兴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工作中,虽然建档率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关于村民的身体健康情况信息的准确度还不高。一位卫生院管理人员反映:“我们的医生护士下到各个村为村民做体检,比如身高、体重、血压这些数据,就简单的填上了,也没好好的去测量,一些数据是不准确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较差的问题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相适应,还是不争的事实。
乡镇卫生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实证调研发现乡镇卫生院在医疗设备、医疗卫生服务、药品等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财政投入仍然不足
“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具有较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仅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增进社会福利,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获得了政府的全额拨款,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了稳定的、充足的经费支持,但是,作为外溢性强、效益不明显的准公共物品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明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受盲目政绩观的影响,加之长久以来形成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县城、轻乡村”的观念,财政对于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依然不足,这些也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硬件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7541.9亿元,其中,城市11783.0亿元,占67.2%;农村5758.9亿元,仅占32.8%;人均卫生费用1314.3元,其中,城市2176.6元,农村仅为562.0元。”同时,农村医疗卫生的硬件设施投入往往会占政府财政预算的很大比重,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在没有强制政策的约束下,自然也不会将资金投入到卫生设备的更新、医疗设施的改善上。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投入不足,长期形成的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成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水平难以得到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基层医护人才队伍建设落后
在基层医护人才质量建设上,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持,长久以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无论在工作环境,还是在工资福利方面都与市级医院差别较大,很多本科生或优秀人才不愿意下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而有一定知名度、专业技术较强的骨干力量,也想办法调离,卫生院难以留住优秀的人才。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只有5.3%、大专学历占33.4%、中专学历占52.7%、高中及以下学历占8.6%,而研究生学历为0%”。同时,我国针对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较少,开展的培训也缺乏计划性、针对性,流于形式。很多乡镇卫生院也没有上级医院的对口支援,无法形成“一帮一”、“一帮多”的良性互动,卫生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难以提高。在基层医护人才数量上,由于我国缺少扩大农村医护人员数量的约束性政策,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编制不足、人员流失、基层医护人员整体数量匮乏的问题,导致了卫生院人手不足,制约了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数据表明,在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上,“2010年全国平均每千人口的卫生技术人员数为4.37人,其中,城市7.62人,农村仅为3.04人;全国平均每千人口职业(助理)医师1.79人,其中,城市2.97人,农村仅为1.32人;全国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52人,其中,城市3.09人,农村仅为0.89人。”
(三)基本药物制度处于起步阶段,且不完善
“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报告指出,在中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实施地区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居民获得实惠”。然而,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药物在遴选、供应、配送、采购等环节出现的矛盾逐渐凸显,成为乡镇卫生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较少、疗效不显著的主要原因。在药物品种遴选方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共有307种,品种数远低于2009年各乡镇卫生院临床应用600个日常用药种类”,而且,由于各方利益驱动,寻租等行为出现,一些疗效不理想的药物品种也被遴选在内,并出现品种垄断现象。在药物供应、配送、采购等环节,在国家严格限价政策下,一些利润微薄的药物逐渐失去生存空间,生产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生产中标的基本药物,同时,部分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配送商认为没有利润也不愿意配送,并且各乡镇卫生院采购的药品必须进入省级招标采购平台,药品的品种及生产商、配送商所选范围大大变窄。最终造成了乡镇卫生院无法配备医疗常规用药,药品的质量大打折扣,影响了用药人群的用药方式。#p#分页标题#e#
新医改背景下加快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建议
针对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调查实际及国家宏观情况,提出以下六点建议,旨在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农民,并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新医改的不断深化奠定基础。
(一)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完善投入机制
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尤其是在新医改后,卫生院各方面的资金基本都来源于政府拨款,因此,政府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根据各卫生院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增加对卫生院的财政投入。首先,加大对卫生院基础设施、基本设备的投入。各级政府可将卫生院基本建设补助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卫生院每年有固定的经费用于增添及更新医疗设备、改善基础设施等。其次,加大对卫生院人员经费的投入。国家应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与福利水平,使其与城市同级医院的基本工资大致持平,保证卫生院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第三,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各地区应从实际出发,考虑乡镇卫生院所在辖区的人口、实际工作量,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的标准,逐步增加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社会资本投资办乡镇卫生院的门槛,扩大和丰富农村医疗资源。在保证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的公益性质的卫生院的基础上,鼓励社会有实力的企业、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非公益性质的乡镇卫生院,使其与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形成一定的竞争,调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积极性,使其更好的开展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硬件水平
政府应通过增加硬件设施的投入,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开展日常医疗诊断的设备,如:彩色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等,重点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等急救设备,并支持乡镇卫生院改善门诊室、观察室、病房等的基础设施,从而提供病人舒适的就医环境。同时,在乡镇卫生院硬件条件改善上,应注意走“小而全”的发展道路。乡镇卫生院的设备更新、购置,宜小宜全,而不是宜大宜尖,更不宜洋,应最大限度地避免“贪大贪尖”、“贪大求洋”的攀比情况的出现。小而全,意味着乡镇卫生院在提高硬件条件的同时,注意不要向大医院的模式发展,立足于乡镇卫生院以解决农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功能,配备先进的、小而实用的医疗设备。
(三)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医护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卫生院服务能力与水平,因此,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优秀的卫生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通过政策法规保障人才建设。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农村服务;建立并完善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定点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对于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上给予倾斜。第二,卫生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卫生院应通过统一规划,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快培养培训全科医生,并加强现有职工的继续教育,提供其进修深造的机会,尤其是选送一批年轻医护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学习,并邀请专家坐诊、带教,指导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活动。从而提高卫生院整体的医疗水平。
(四)完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制度,满足农民的用药需求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问题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此,应完善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切实满足农民的用药需求。首先,国家应适度扩大基本药物品种,建立一个更大的基本药物目录,使各地区针对自身的用药习惯、用药需求,选择一定数量的药品作为卫生院的基本药物。其次,在基本药物遴选中,国家应该对基本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选择质量合格、疗效显著、价格合理的药品选入基本药物目录,杜绝权力寻租的问题,防止药品品种的垄断。再次,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使药品在招标、生产、供应、配送等环节全部处于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管之下,使乡镇卫生院可以配备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最后,建议实行允许非基本药物进入卫生院药房,“实行目录内药品100%报销,非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降低或自费。”的政策,扩大卫生院药品种类,保证农民日常用药需求。
(五)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探索双向转诊模式
乡镇卫生院要树立大卫生、大服务观念,探索创建“乡村一体”、“六位一体”、“双向转诊”的新型服务模式。在政府支持下,各村建立起标准高、设施齐全的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各村卫生服务站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使医护人员在时间和空间上与农民融合在一起。在此基础上,乡镇卫生院应积极探索集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改变过去以医疗为主体的服务模式,认真开展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应着力创建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由于乡镇卫生院在医疗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可以将一些无法确诊及重病的患者转移到县、区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重新让患者返回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继续治疗和康复,从而保证农民“小病不出门、大病及时治、病后有康复”。
(六)加强卫生院的内部管理与监督
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管理与监督,保障其良性运行与发展,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强化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所有人员在核定资质后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全员聘用。院长的选拔要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人员担任院长。第二,建立激励性的分配制度。乡镇卫生院应认真贯彻落实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使卫生院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第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监督。乡镇卫生院应该把提高自身医疗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注重培养医护人员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技术水平。政府也应尽快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标准体系,完善药品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等规范,使乡镇卫生院开展日常工作处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之下。#p#分页标题#e#
关键词:新医改 成本核算 问题研究
一、新《医院财务制度》中关于成本核算的规定
1、进一步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定义及遵循原则
成本核算是医疗机构进行成本管理的首要步骤及重要基础。根据新《医院财务制度》,成本核算主要是指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核算在医院业务范围内的各种费用,并且按照其核算对象进行分类和归集、分配,进而计算出单位成本、总成本及其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新医院财务制度明确指出并强调了医院财务工作人员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当中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合法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新医院财务制度关于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为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医疗机构进行成本核算提供了一定的规范和相应的统一的标准与依据,避免了成本核算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的对象、分类及核算内容
新医院财务制度根据核算的对象的不同,将成本核算的类型重新进行了划分,将成本核算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新制度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该开展科室、诊次及病床日成本核算;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等。
3、进一步明确了成本核算过程中所核算的成本范围
新《医院财务制度》关于各种成本核算费用的有关规定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成本核算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改变以往成本核算混乱的状态。例如按照旧版的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否将其计入成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当中部分医疗机构不将其计入成本,部分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又将其计入成本,导致出现成本核算结果混乱的状况,使核算结果可比性比较差。新《医院会计制度》提出了固定资产应该计提折旧,并且纳入成本核算的范围,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标准。
二、基于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开展成本核算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是一项系统连续复杂的工作,需要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医院开展成本核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1、首先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且倡导广大人员积极参与
因为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完成需要医院各部门,各级财务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参与,因此首先医院领导层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并且充分认识、深切了解成本核算在医院经营管理当中的重大作用与深远影响。医院应该积极做好成本核算的培训及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员工思想上重视成本核算工作,行动上积极配合成本核算工作,并且积极进行新医院财务制度的学习及实践应用,积极引进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
2、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实现全员成本核算
健全的组织结构是顺利进行各项工作的前提与重要保证,合理地有效地管理组织结构与人员职能分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成本核算更是如此。为此,医院领导层及决策层应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集中广大员工的意见及建议,并且参照国内外的实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积极在医院各部门范围内有效促进全员成本核算的实现与完善。成本核算实行院长最高领导责任制,在院长的最高领导与最高责任下由医院财务科最高负责人直接负担责任与安排具体工作,人事部门、后勤部门、医务部门、药剂部门、器材部门及工会部门等各部门共同努力、相互协作,以医院整体成本核算工作为中心,各部门负责完成相应责任,各部门积极参与,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覆盖全院各部门的成本核算管理网络组织机构,为医院有效顺利展开并且完成成本核算工作奠定良好坚实的基础。
3、完善成本核算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有效促进全过程成本核算的实现
在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组织体系的同时,医院应该制定并且完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医院应该实际调查并了解医院的实际情况及在成本核算过程当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制定出科学详细、符合医院实际、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具有良好实用性的程序及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全过程成本核算。该管理制度需要实际成本核算的各个环节及主要操作流程:资料收集、医疗成本、项目成本计算的操作流程等等。
为了有效节约医疗卫生资源、降低医疗卫生成本、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就需要对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每个重要环节、各个关键方面以及基本环节,基本步骤,进行核算和控制,从医院部门制定成本计划、执行成本控制标准、总结成本实际实施结果以及事后分析成本反馈,从而实现医院实际业务中全过程、全方面的成本控制。
4、加强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成本核算实现全网络管理
医院领导层应该正确认识计算机信息化是时展的结果,同时也是时展的必然要求,积极引进新技术,升级医院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积极开发功能更加齐全、操作更加简易、安全性能更好的成本核算软件系统,使财务工作人员能够更加方便的接收和输出财务数据。同时应该注意该系统的在医院科室的实际覆盖范围,该系统应该包括临床科室、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临床或者医技科室的检查地、治疗以及医疗发生地、药品及医疗器材管理库房、行政后勤部门、各收费结账处以及账目核算管理点实行统一标准的联网,达到数据进行标准分享,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成本核算结果的实际使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广.会计信息体系结构的发展,会计研究,2007(10)
[2]臧慧萍.网络经济对传统会计的影响,中国会计电算化,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