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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的方式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5:32:5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治宣传的方式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治宣传的方式

第1篇

关键词:城市 法治文化 举措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0-0065-0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治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环节。完善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城市普法行动的有效落实,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研究人员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的研究,也为法治文化的构建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促进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法治文化建设的定义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以及相关的法律工作者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促进现阶段法律体系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良好运转。在如今的城市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建设的效率高低主要依托于市民对于法律知识本身的理解程度,也正是由于这一特点,法律工作者也一直走在探索法治文化有效宣传策略的道路上。

一、加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

加强城市法治文化的宣传是现阶段依法治国理念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城市法治文化的广泛而有效的宣传能够使民众更加明确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更加有效地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另一方面,加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法治体系的整体完善,有利于增强执法者的法治意识,在执法过程中,不偏不倚地公正执法也有利于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落实。

(二)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

公民法律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加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主要体现在通过创新多种有效的途径,比如建立公众法治宣传微信号、建立城市法治文化广场、张贴宣传法治文化经典小故事、名言警句等宣传法治文化,能够使居民对于自身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维权途径、法律法规、法律原则、法律理念等有一个系统的了解,有利于提升城市居民整体的法律意识。

(三)推广反腐倡廉的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法治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越来越关注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将有效的推广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一方面,由于法治文化宣传的深入使居民清晰地认识到所拥有的监督权,能更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能够充实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储备量,加强自律意识。

二、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创新新媒体宣传法治文化渠道

随着4G网络的全面覆盖,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发挥出强大的宣传作用。在城市法治文化建设中,也应运用创新发展的理念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打一套“组合拳”。例如,建立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普法微信公众号,对城市居民进行法治文化的宣传,以此来使现阶段的城市内部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对于开辟法律名言、法律小故事、经典案例、专家学者答疑解惑等专栏对公民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维权途径、法律法规、法律原则、法律理念等进行宣传,夯实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二)发扬传统媒介的法治宣传作用

现阶段的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除了新媒体传播以外,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仍应是对城市居民进行普法知识宣传的主流渠道。由于电视媒体受众较广较多,因此仍应对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进行有效的推广,对宣传品本身进行生活化的包装,从而使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更加高效。例如,由于情景剧对观众更有吸引力,因此可以通过编排经典案例情景剧等方式进行法治文化宣传,从而使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在观看中得以传播,得到感悟。也可以开辟诸如“法家讲坛”等学术性讲座、“老百姓问法”等答疑解惑类栏目、“法治文化知识抢答赛”等竞技类节目,多重趣味多种方式全方位调动观众学法懂法用法的兴趣,形成良好的氛围,使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得到有效的提升。

(三)提升定期普法宣传讲座效果

定期开展普法宣传讲座是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式。普法宣传讲座主要受众是学校以及社区人员,应改善宣讲内容,使宣讲内容更有针对性、更有实际效用、更接地气;创新宣讲方式,使宣v内容更直观明了、更生动有趣、更有吸引力,以此来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例如,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内容应针对不同宣讲对象,宣讲对其有切身意义的内容,在宣传过程中可以设计答疑解惑环节,展开多层次的互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法律问题,提升普法宣传整体质量。

诚然,在现阶段城市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受历史与现实各类因素影响,还存在着法治文化建设基础薄弱、法治文化宣传效果不佳、城市居民法治底子淡薄、接纳度低、兴趣不高等问题。但法律工作者仍应运用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探索,夯实城市文化建设基础,以更加有效的方式来提升使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何登辉. 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路径[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2篇

一、落实中期督导,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各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回头看”,对照市财政局考核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分门别类地做好普法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对没有完成的工作,抓紧提出具体补救措施,及时补课,确保财政“六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验收,并评比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更好地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围绕服务发展,提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质量水平

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广泛宣传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和新颁财税法律法规,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扎实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要继续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品牌,明确宣传主题,市区财政联动,以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关系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等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

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创新和实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制定宣传月方案,汇总本地区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相关惠民、惠企政策,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将各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日常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三、加强法制培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财政理念

2013年,财政法制培训工作要以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各级财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要继续坚持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要及时总结以往开展基层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结合基层财政业务特点,完善教学方案,组织基层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等知识。要重点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轮训,市局将组织全市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各区财政局要分别组织好本辖区乡镇财政所干部和所属财政所一般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

(三)全面落实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最新财政法制动态,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讨论、基础知识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及时更新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水平。

四、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实施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战略,在以往取得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财政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努力打造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认识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协调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利用财政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资源,依托各地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适时开展法治文化图片展,弘扬法治财政建设成果,充分释放财政法治文化阵地功效。

第3篇

1、不断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围绕法治建设目标,突出“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住关键,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召开一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法治建设纲要(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4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并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2、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提升考核结果的权威性。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6、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县“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实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围绕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大浦试验区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制宣传;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对外开放,提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依托乡镇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逐步建立常态化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9、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并大力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农家书屋推进普法活动室、法律图书角覆盖所有行政村,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加强普法网站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作用,启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利用并推动在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县创新管理网法治广场普法栏目、县司法局网法制宣传栏目建设,形成面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媒体普法载体体系。

10、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完善法治建设政府目标考核为牵引,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教育的工作机制。

1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工作。举办全县普法骨干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组织开展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2、推进法治文化组织协调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大力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全县“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一批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13、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机制建设。争取和运用好文化强省相关政策,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产品发展模式,用市场化的方式,鼓励中小和新兴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14、推进法治文化传播行动机制建设。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在全县组织实施“千百十”工程(千幅法治漫画、摄影作品,百部法治小说、故事集锦,十部法治戏曲、小品视频、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站台、移动通讯、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刊播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5、大力推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举办一次法治建设论坛。推进各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

16、稳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工作。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县城、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镇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大法治文化“一镇一品”特色品牌建设力度。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7、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1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一期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题培训班和一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员暨普法微博管理员培训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高点定位,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学用相长,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机关学法用法带动全民学法守法,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速法治建设进程。

二、活动主题

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镇进程

三、活动对象

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村,镇直各单位。

四、活动内容

以“学法知法、尊法畏法、守法执法、用法依法”为核心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一)开展集中学法活动

以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领导干部领学等方式进行系统学习。

(二)举办法律知识集中测试

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分散和集中的方式,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测试。

(三)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四)参加全市征文评选活动

组织参加全市开展的征文评选活动,通过记述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感悟和体会,反映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中取得的成效。

(五)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

结合“三下乡”活动,积极深入各村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

(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电子屏滚动播出、短信群发、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1月上旬)。召开会议,全面启动部署全镇“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二)组织实施(2015年1月)。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抓好各项活动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高度,坚持把“机关集中学法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做到规定动作抓落实,自选动作有新意。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第5篇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我县“十二五”规划,及时批转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机关单位、学校、企业、镇(街)、村居5个不同类型的“六五”普法考评标准,为全县“六五”普法验收提供依据,形成了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等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考评制度,促进“六五”普法工作规范化发展。

3、健全普法队伍。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聘请一批法律专家型领导、律师等为讲师,定期开展法律“六进”巡回讲座;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以基层干部和农民工为主体,设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11个。

4、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县本级经费从“六五”普法开始按人均0.1元的标准核拨,为普法工作提供扎实物质保证。

(二)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工作实效

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与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我局紧扣“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丰富载体,探索新形势下的普法方式。一是加强网络媒体宣传,扩大法制教育影响力。在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栏目、节目、专版。制作了司法行政工作专题电视宣传片,重点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帮扶助困新亮点;开通了手机短信宣传平台,通过手机群发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编辑制作法制宣传小册子,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二是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县法宣办在每年上半年和“12.4”法制宣传日与县直有关单位联办两场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活动,成为我县普法工作一大品牌。县国税局结合每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推出了“税邮直通车”等特色税收宣传项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深受群众欢迎。三是充分利用“三送”工作平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涉法疑问,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同时专门印制了4万只环保宣传袋、2万册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2、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普法工作。一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依托党校授课和干部在线学习城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建“五老”干部宣讲报告团、开展“小手牵大手、父母子女同学法”等形式,法律进校园工作已成为常态化。今年上半年,我们以市人大来我县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长深入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课。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县工商局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选诚信个体户”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鼓励争创先进氛围。县环保局开展了“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带法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用法。同时,还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团,与县15家重点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每月至少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学习,邀请专家为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举行劳动就业、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工作。近几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体目标,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依法治地、治水、治路、治污、治违等专项治理的法制宣传工作,主动介入拆迁拆违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党委政府办成大事、办好实事、办妥难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2012年8月,县法宣办与县电视合摄制了关田“2011.11.2”部分群众堵塞公路事件警示教育片《悔恨的泪水》,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一个星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三)推进基层普法,夯实基层基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是关键。我们通过加强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的法治化水平。

1、扎实推进法律进村(居)活动。一是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镇街、村(居)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二是壮大了农村普法骨干力量。会同县、乡两级组织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等知识培训1000多人次;三是完善村(居)普法宣传资料,县法宣办向基层赠送《农民基本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务工人员法援指南》、《司法行政职能宣传手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农村“六五”普法读物数10余种、5万余册。依托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129个终端站点,提供以案释法案例,丰富了乡村学法资料;四是积极推进社区“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建设,全县律师所、司法所与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2、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县各村(居)委会基本实行了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普遍落实,村(居)民普遍开展自治活动,涌现了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问题

1、有的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文化建设是软性任务,很多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见效慢,不如抓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那么容易出政绩。

2、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在管理和实际开展工作上缺少有效的规范。

3、各部门沟通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具体工作往往由县司法局或县法宣办孤军作战,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很多困难,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

三、有关建议

(一)强化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动漫展览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的专业辅导,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将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第三,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应更多地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第6篇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时代的呼唤。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实现基本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现代化不仅包括经济的现代化,而且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的现代化,最根本的是人的现代化。一方面,以文化促发展、以文化促进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的有效途径,自觉服从国家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是全体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全民族文明素质,乃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软实力的基本表现。另一方面,发展更科学,社会更和谐,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人民更幸福,无不需要法治的保障服务和引导规范,都迫切要求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迫切要求广大政法干警培养司法良知,提高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迫切要求全体公民自觉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对待处理个人与国家、与社会及他人之间的关系。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要求

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法治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更在于已经制定的良好法律能否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能否得到社会普遍的遵守。法治文化问题之重心就在于解决我国公民的法治文化认同问题,培养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为重点的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彻底消除“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制度”层面的法治之间存在的裂缝。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内在动力,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深入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加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深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心理的延伸升华。“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为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形成奠定了较为厚实的基础。在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确立的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与时俱进。遵循由低级到高级、由表层到深层的规律,以全面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更高层次的目标定位,才能更好地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内在动力。发挥法治文化观念引导、规范养成、激励约束的独特作用,建立规则约束,塑造社会信任,培养社会理性,凝聚社会共识,更是提升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必然选择。

全面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要求全体公民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习惯的真正养成,这正是法治文化建设的目的所在,正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所在。当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着力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主动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指导职能,建立健全“党委统—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优化完善“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工作格局。主动加强与宣传、文化及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合作,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调动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条线工作力量,搭建科学、高效、可操作的法律服务平台,为全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营造良好文化法治环境,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着力凸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公益性特征,运用项目规划、示范引导、督查考核等多种方式,推动各地因地制宜,特色化、多元化建设各种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有效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化、系列化、形象化,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制宣传教育中心,集中研发、推广、展示法治文化成果。建立法治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品种内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运用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扶持力度等方法,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公益性投入,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有效提升法治文化资源的针对性、趣味性、生动性。运用责任分解、指标量化、监测评估等手段,激发各类媒体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感,畅通拓展法治文化渠道。

着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主动融入省“文化建设工程”,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开放式、互动型的法治文化阵地。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每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传播手段,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态势,使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和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组织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丰富优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工作,不断提升扩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苏法治文化标识”,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和人民意愿,兼具先进性、引领性和标志性,力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

第7篇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6、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法律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7、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

8、在全县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丰富内容,创新途径,扎实有效地开展主题活动。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9、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扎实开展“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扎实推进法治县和法治镇创建活动。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0、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按照中省市要求对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安排,确定督查的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11、扎实开展自查和检查。各镇各部门从5月份开始,对各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6月份,普法依法治县办在各镇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县检查工作。7月,全力以赴迎接市上检查工作组的检查督导。

12、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各镇各部门于5月底以前对各自“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情况报普法依法治县办。普法依法治县办在各镇各部门总结和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13、进一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墙等阵地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14、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5、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积极发挥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督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第8篇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苏统〔2015〕66号)精神,为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经局研究决定于12月上旬,集中开展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时点,以宪法和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设法治统计。

(一)紧紧围绕“一二三四”统计改革发展战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更好适应、反映、服务新常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一二三四”统计改革发展思路(即加快推进建立现代统计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势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势;推进统计管理向适应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数据生产向科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转变,统计服务向事后反映、预测预判和对策建议并重转变;实现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运作效率、政府统计公信力和依法治理统计水平全面提升)。各乡镇要从统计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对于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基石支撑作用,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紧密结合“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要求统计人员严守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统计“铁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要求统计部门严格依法设定、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依法管理公布统计资料,严格依法实施统计监督检查,确保每项调查都源于党和人民的需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可靠可信,确保统计资料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三)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12月4日和8日及前后,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本次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自觉维护宪法尊严,自觉遵守统计法,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推动其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为统计工作开展依法提供必要保障;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其自觉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法;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强化支持和配合意识,推动其自觉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

(四)不断丰富创新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主流媒体影响力大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图片、开展有奖问答和法律咨询等多样活动,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平台,大力宣传宪法,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穿透力,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