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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的原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5:32: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计价的原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工程计价的原则

第1篇

关 键 词:基因工程技术;人文价值;技术伦理

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技术和人文价值互为根据、相互支持。现代技术就是由技术器物、技 术制度与体制以及技术意识形态这三个层次的因素组成的文化[1]。作为一个多目 标、多类型的技术体系,基因工程技术负荷多方面的价值,有着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基 因工程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人文困惑实际上是人类自身在人格标准、社会伦理观、生态价值观 上的诸多疑难的反映。重新审视当代社会的人文价值观,为基因工程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一 个可供参照的人本坐标和社会文化尺度,是当下一件重要的事情。

一、 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

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1. 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必要性

基因工程技术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基因工程技术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实现人的自由,满足人类多方面的需要。由于基因工程技术的作用对象包括人在内,其发 展和应用就必然更多地涉及到人文价值,在个体层面、群体层面和社会层面影响到人与人、 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基因工程技术为人类摆脱生物本性上的局限从而实现更大的 目标创造着条件,给人类带来无限的梦想和希望。同时,基因工程技术又对人类的文明和智 力,甚至对人类的肉体生存和心理健康都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并 不总是合乎人的本质诉求,其背离人类本性的一面已经表现出来,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更为 复杂的伦理、法律、社会和生态等问题,亟须人文价值的密切关注与导引。

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人文困惑就是这项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对现代人文价值观念的冲击,表 现为基因工程技术对人类社会价值观念的重构和社会价值对基因工程技术的审视。这种困惑 折射出社会发展中的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不协调。对于技术与人文价值之间的这种激荡, 我们必须承认和审慎对待。其实,基因工程技术的内在价值维度与社会人文价值之间有着互 惠的影响,基因工程技术与人文价值的协同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用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是必需的。陈昌曙教授曾指出:现代技术从根本上说都 是人造的,人在多种情况和相当程度上可以干预和选择技术。在技术创新的方向,对在何种 场合、何种程度上应用技术,对技术发展的战略和技术政策都有选择的自由和余地;国家、 部门和企业都有技术选择的任务,工程师、企业家都有进行技术选择的能力[2]。具 体说 来,人是基因工程技术发生和发展的主体,居于核心地位。没有科技工作者的努力就不可能有 基因工程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更谈不上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基因工程技术的宗旨是为人类 造福,为解决人的现实问题服务。在这里,基因工程技术是手段,人是目的。因此,基因工 程技术的发展路径和结果必须符合人的基本价值诉求。

2. 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可能性

现代技术的实体因素决定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状况,影响着“人—社会—自然”大系 统的演化,表征着现阶段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平。同时,人文价值规定了技术发展的方向和目 的,通过影响技术制度、体制及其意识形态实现着对现代技术的选择、扩散和社会整合。人 文价值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理想,完全可以规定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方向。在实 践中,通过不断发展的人文价值可以实现对基因工程技术的导向作用。

人文价值对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着理性的制约作用。M.谢勒认为,每次理性认识活动之前 ,都有一个评价的情感活动。因为只有注意到对象的价值,对象才表现为值得研究和有意义 的东西[3]。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说,要受到人们的情感、态度以及社会伦 理规范 的影响。基因工程技术活动必然要受到当今时代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科学精神和人 文精神的双重影响。现代基因工程技术体现着科学与人文之间的互补关系:一方面,在 探讨 现代基因工程技术活动的意义和技术决策的标准时,离不开对其人文精神的思考;另一方面, 要确定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和预测现代基因工程技术的物质后果,只有运用理性的科学 精神才能作出回答。以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和合统一为主导的当今社会文化价值以其解释 作用、论证作用和导向作用,创设出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社会心理氛围、可行条件并影响着 其可能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方向。

总之,基因工程技术与人文价值的逻辑关联提供了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可能性 ,现代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潜在人文困惑又日益彰显了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必 要性。人文价值可以也必须通过作用于基因工程技术的器物层面和制度层面对此项技术的发 展方向加以导引。

二、 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

发展的主要原则 为了能够在发展基因工程技术以促进社会福利的同时,又能前瞻性地关注并预警其多方面的 负面影响,在两者之间形成“必要的张力”,我们必须努力探求正确导引基因工程技术健康 发展的人文价值原则。

1. 人本原则

人本原则要求人们在研制、发展基因工程技术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实现人、社会、自然的 整体和谐,关注人类本身的持续生存和健康发展。基因工程技术只有在“人—社会—自然” 大系统的协调发展中才能得以发展并最终实现人的价值追求。

首先,人类与其他生物、非生物环境之间的和谐是人类社会持存的原初条件和人类文明得以 延续的基本保障。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的承载力和可持续性。人们应当 充分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提供的主动性和选择性,通过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促进基因工 程技术发展的同时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有序发展,建立一种符合自然生态系统发展 规律的社会实践和组织形式。

其次,社会层面中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环境等之间的和谐是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现实社 会条件。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既取决于社会的需要,受到特定社会主导文化价值的制约,同 时也广泛地影响到社会生活。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充分考虑其发 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影响,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的进步。

再次,实现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价值是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归宿。研制基因工程技术的原初 目的是适宜人性的,其发展就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食品、健康与安全等现实问 题服务的。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的价值、尊严、平等、自由和全面发展,应该始终成为基 因工程技术发展的首要目标。

2. 技术与伦理观念协同原则

基因工程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因,其迅猛发展必然会影响到人类社会固 有的观念。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欧洲许多公众就开始强烈反对转基因食品,他们认为转基 因食品有损人类健康,认为他们有足够的可供选择的食物。一些政治家为了自身利益,也充 分利用这场舆论纷争,试图将它演变成一场公众的政治运动。1999年,奥地利、比利时、丹 麦、法国、希腊、意大利和卢森堡等7个国家明令禁止销售转基因食品,在4年内不得发展转 基因食品。但是,随着转基因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到了2002年10月,欧盟又通过了一项关于 最终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新的指导方针[4]。

伴随着包括基因工程技术在内的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人类社会无论从制度方面还是 物质方面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革。由人类社会历史实践孵化产生出来的伦理观念同样要适 应新情况和新变化,以崭新的姿态解决新问题。我们并不主张人类的伦理观念无条件地完全 适应或简单地迎合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现实,但至少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改变一些具体的 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伦理学家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式不要只被动地适应基因工程技术所带 来的挑战,而要能够预见基因工程技术发展中所要产生的问题和矛盾,起到针对防范基因工 程技术负效应发生的预见和警戒作用[5]。

我们在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造物质世界的同时,也要分析和改造我们自己的精神世界,从而 实现两个世界的和谐统一。在现代生物技术的辉煌与其人文忧患并存的时代,基因工程技术 视野与人文价值视野需要很好地对接,技术的发展与伦理观念所展现的高度应该是一致的, 技术与伦理观念应该是协同发展的。

3. 非功利性原则

现代生命科学和基因工程技术已经分别成为目前重要的前沿科学和关键技术,它们相互促进 、相互影响,将同时迎来一个迅猛发展的新时代。现代科学、技术、产业整体化的发展趋势 ,要求我们重视生命科学研究与基因工程技术的协调发展,把基因工程技术建立在牢固的生 命科学基础之上。

相对于人们对基因工程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经济功利诉求,生命科学基础研究要求更多的 则是勤奋踏实、不懈努力和淡泊名利的心态与行为。如果片面追求基因工程技术的所谓快速 发展而忽视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就会使基因工程技术逐渐失去自身存在的根基并最终导致自 身发展的乏力。这要求人们对待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要适当地超越功利心态并坚决反对任 何不切合实际的急功近利。

这项原则还要求人们谨慎地对待基因工程技术,采取与传统技术不同的运作方式,在确保安 全性的基础上,有选择、有限度地加以利用。例如,由于一般药物的安全性或毒性试验对基 因药物不一定适用,加上种属差异性,基因工程药物对人的药理学活性在动物身上就不大可 能得到完全、正确的反应。这样在进行安全性试验和临床应用时,就要求有不同于传统的毒 性试验项目、方法、判断标准以及防范措施。另外,由于转基因农作物相对于生态系统来讲 属于“外来物种”,必须对其从实验室走向大田试验的各个环节中间试验阶段、环境释 放阶段、生产性试验阶段进行严格的实时监控,并且在其大田种植后也要继续依照新的标准 采取分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反之,对基因工程技术过分的功利心态则可能无视这项技术的特 殊性、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导致这项技术的误用和滥用。

三、 人文价值导引基因工程技术

发展的途径探析 1. 确立开放的技术伦理评估框架

在当今文化多元的世界,我们很难在关于人文价值的合理理念方面达成共识,乃至不可能只 有一种普适的技术伦理观。然而,人类社会面临着共同的技术应用问题,社会生活有其相通 性,对“善”的追求也是人性的重要向度,这一切都使得人们可以在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问 题上,将价值存在的抽象性转化为具体规范的可能性并达成一些基础性的共识。然后,人们 在此基础上愿意提出和遵守公平合作的条件,愿意承担判断的任务并接受其后果。例如,在 已经过去的三十多年中,美国学术界针对生物技术的应用发展提出了包括“行善原则”、“ 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和“公正原则”在内的四条生物医学伦理原则,在世界产生了 很大的影响,得到了广泛认同和实际应用。

为了评估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一种技术伦理评估的新框架在今天是必需的。我们要以生物 伦理学理论多元的宽广襟怀,融合多样性的、具有共同基础的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指导原则 ,谋求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共识。开放的技术伦理评估框架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使人类生活得更 好,使人类免受可能的技术伤害。关涉人类前途的基因工程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倾听 来自各方面的声音,允许各种话语的自由表达,宽容地对待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和立场,这 样才可能真正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

2. 推广人文主义的科学教育观

科学素养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素质水平及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科学教育日 益占据了教育的主导地位。科学教育肩负着提高国民素质尤其是全体国民的科学素质,引导 社会成员勇于在未知领域中探求并走进科学殿堂的重任。面对新世纪科学技术高度综合化、 整体化以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融合的发展趋势,科学教育必须以培养大量 基础扎实、知识宽厚、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既有科学素养又有人文理想的复合型人才 为目标。完整的科学教育既包括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养成,更包括人文精神的熏陶 。

然而,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长期分离,人为地制造了科学与人文两大阵营,且相互对立和 互不理解,形成了所谓的“两种文化”现象[6]。在这种氛围下,基因工程技术也很 难实现 健康发展。如果基因工程技术只是被人们从功利主义的工具角度来看待,那么它在文化上的 价值就不能得到完整而准确的表达,就可能在其社会应用过程中给人类带来危害。我们必须 找到基因工程技术与人文价值相结合的途径,使基因工程技术发展人性化,让基因工程技术 的发展得到理性的规范,而不是让其成为一种与我们的文化无关的纯粹工具来任意发展。为 了使基因工程技术始终服务于人类文明的目标,我们在实践中就必须推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 神、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融合的新人文主义科学教育观。

加强科学教育过程中人文素养的融入,促进基因工程技术人才养成高尚的人文精神,完善其 知识架构,能够极大地夯实人才基础,使他们在内心深处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追求进步、 向往和谐的人生理想。在科学实践上自觉地应用人文价值观念主导和支配基因工程技术的决 策和选择,从而对基因工程技术的健康发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3. 强化生命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塑造基因工程师的行为范式

科技工作者对人类进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早在1974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在《关于科学研究工作者地位的建议》中讲到科学家的道德责任。 在当今大科学时代,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国家行为,科技工作者必须考虑科学技术的社会 后果以及自身的社会责任。运用科技成果为全人类造福是科学家和技术工程师追求的美德。 要实现“科学为全人类造福”的价值目标,迫切需要科学家和工程师自觉树立起新的责任意 识。基因工程技术的新发展赋予生命科学家和基因工程师们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同时加重了他们 的社会责任。基因工程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福利的同时,还带来可以预见的和难以预见的危害 甚至灾难,或者在给一部分人带来利益的同时而给另一些人带来了伤害。面对基因工程技术 带来的诸多现实问题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生命科学家和基因工程师作为生命科学知识 最主要的载体和基因工程技术活动的主体,有责任、有义务树立科学良心和职业伦理道德, 使基因工程技术为人类创造繁荣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其负面影响。

在2002年4月召开的香山科学会议上,许智宏院士指出:“科学家自身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觉 醒至关重要。面对生命科学研究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科学家要自觉地依据理性和符合 人类利益的原则作出选择。任何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有双重性,科学家有责任向社会说明技术 的价值和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危害”[7]。可见,科学良心是科技工作者内在的思想道 德,是 道德情感、道德认识和道德意志的具体体现,是科技工作者支配自己的科研工作为人类造福 的道德支柱。因此,生命科学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科学道德修养,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社会良 心的责任主体。基因工程技术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基因工程师在实践中自觉处理好基因工程技 术积极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与其价值负荷、政治法律约束的关系,逐步形成一个既有利于基 因工程技术发展又充分考虑其社会效应的、可操作的行为范式[8]。

4. 重视技术评论,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社会公众的态度和心理承受程度是基因工程 技术发展与应用的重要参量。在现代信息发达的社会中,一种新技术概念在社会的扩散,一 种新技术成果在社会的推广,一种新技术产品在社会的应用,均离不开众多媒体强大的中介 传播作用。一种技术在媒体宣传中的形象,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此项技术的接受态度。 分析公众因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产生的社会心理问题,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富有成效 的技术评论,及时引导并调适公众心理,对于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当今社会,没有公众科技素养的提高,在生命科学和基因工程技术研究中实现公众参与和 顾及社会伦理道德将只是空谈。生命科学家和基因工程技术工程师在技术评论和公众心理调 适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有预测和评估基因工程技术社会应用的正负效应,对公众进 行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风险教育的责任,并结合自身的研究进程负责任地与公众进行多方面 的对话和交流,通过开展技术评论有效地缓解社会公众期待与紧张的心理状态,从而创造一个 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争取公众参与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最终实现基因工程技术的人性 化发展。

大众传媒在塑造基因工程技术的社会形象,促进公众理解基因工程技术的过程中有着广泛而 深远的影响。媒体通过自己的宣传,既可以起到为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争取社会投资、社会 支持的作用,也可能招来社会公众对该项技术的强烈抵制。媒体对基因工程技术的理解程度 和价值取向将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心理走向。因此,较为理想的技术评论应以正确理解科学技 术为基础,以科学精神为灵魂,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和进步的方向性原则,使社会公众及 时了解到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过公众参与和民主 监督,促使基因工程技术以尽可能符合社会秩序和人道的方式发展,最终实现生命科学研究 和基因工程技术创新的人文关怀。

5. 通过立法和制定科技政策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控

在宏观层面,要处理好个人、社会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注意从社会整体效应和长期利益 的角度对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作出调控;在微观层面,要着力营建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全面 进步和谐一体的理念,使基因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切实认识到自身的社会价值诉求。通过各方 面的共同努力,使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实现更多的人文关怀,尽量减少其对社会利益的损害 。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通过立法使基因工程技术在发展中趋利避害。制定有关法律和法规并不是阻挠基因工 程技术的发展,而是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和适当限制,由此争得充分的准备时间,以便人们能 够充分估计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负面作用,建立一套可操作的制度和规则。为防止现代生物 技术对人类生命个体的有意或无意的伤害和危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生物技术方面一定 要谨慎,要在严格的法律规范条件下有序进行。近几年,我国制定出台的《基因工程安全管 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都是对 基因工程技术发展进行规范所作出的积极努力。

其二,制定出合理的基因工程技术发展政策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关系 到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前途。在进行基因工程技术立法和制定政策时应十分慎重,不要 使基因工程技术工作者和生命科学家们在从事研究时感受到过多的社会压力。只有在一个宽 松、民主、自由的社会环境中,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才会真正有利于生命科学和基因工程技术的健康发展。在制定基因工程技术发展政策时要 充分考虑到基因工程技术的社会价值、社会心理影响等,最终实现基因工程技术与经济社会 的协调发展。

若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科技界、企业界和公众之间在基因工程技术发展方面的观念冲突, 除了像技术哲学家M.邦格所设想的力争技术的民主控制,即公众参与所有大规模的技术规划 之外还需要有整个社会的变革[9]。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离不开社会的整体 变革,需 要通过适当的社会变革争得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但是,这种有利于协调基因工程技术与其 他社会领域冲突的社会文化环境,仅仅依靠基因工程技术本身的发展是无法营造的,这需要 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总之,我们希望在人文价值的积极导引下,寻求一种有利于基因工程技术健康发展的道路, 让本性为善的技术发展得更为完善,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陈凡,张明国. 解析技术:“技术—社会—文化”的互动[M].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2:128.

[2]陈昌曙. 技术哲学引论[M].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99:219.

[3]拉普 F. 技术哲学导论[M]. 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6:7-8 .[LL][TPpz1,+2.6mm。2.5mm(5,4*2)%]

[4]高崇明,张爱琴. 生物伦理学十五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4:85-86.

[5]刘科. 后克隆时代的技术价值分析[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08.

[6]张 . 萨顿新人文主义科学教育观[J].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5,21( 1):97-100.

[7]我国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 [2007-04-30]. http :∥xssc.ac.cn/Web/ListConfs/ConfBrief.

第2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定额计价模式造价人员

1.传统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比较

将传统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比较就可发现,无论是传统定额计价还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所反映的工程造价的内涵是一致的,但在计价原则、计价方式、评标原则与方法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立在我国建筑产品市场化、以“建筑商品”为中心定价的基础上。

1.1 传统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原则不同

传统定额计价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原则,它是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国家按照假定的工程,测定各种分部分项的消耗量,再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指令性价格计算构成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础,乘以各种费率,得出建安工程造价,实行“量价合一”。它代表了建筑业的平均生产力水平,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改革开放以后,生产资料的价格逐步放开,“活价格、死预算”的矛盾日趋突出,部分地区通过采用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进行市场调节(或系数调节)的办法进行调整,对费用也规定了竞争性和非竞争性费用,但始终脱不开定额价格和法定费率的“指导”。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能真实反映不同施工企业的实际消耗差异,单价也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灵活变动,各项费用的费率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和竞争策略。因此,传统定额计价形成的价格是一种计划指导下的指令性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原则,建设单位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形成所谓的“建筑商品”,也就是清单项目,其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没有具体的消耗量,管理费、利润及应承担的风险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而价格则由施工企业自主决定,实行“量价分离”,而政府公布的信息价格仅供参考, 只是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工程造价的依据。它代表了建筑业的个体先进水平,而施工企业经过自主报价,反映了本企业的先进水平和竞争策略,同时也合理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的价格是一种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价格。这也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在定价原则方面最本质的区别。

1.2 传统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方式不同

传统定额计价属于单价法计价方式,是按施工图计算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再套用相应定额,得到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并乘以相应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用之和;再加上按规定程序和指导费率计算出来的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便形成单位工程造价。由于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的消耗量水平由定额统一规定,同时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指令性价格,各种费用的取费率也带有一定的指令性,因此,各施工企业计算的单位工程造价多“相似”,最后的竞争变成了施工企业计算精确度的竞争。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实质是实物法计价,施工企业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商品”订单,也就是清单项目,通过全面体现企业的实际消耗水平、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效率,形成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策略,同时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单价,而最终形成单位工程的造价。这种单位工程造价就是市场价,这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计价方式,有利于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而得到更多的市场份额,有利于整个行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1.3 传统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评标原则和方法不同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这些条文规定了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价格形成与确定的方法,也为招标评标中对投标价的评定提出了指导原则和标准,其实质内容就是“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中标并且不低于成本价”。如前文所述,传统定额计价一直采用指令性计价的模式,这种计价模式由于招标方的标底价格的计算与投标方投标价的计算都是按同一定额、同一图纸、同一技术规程等进行的计算与套价,因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与价格是静态的比较,是工程造价计算准确度的比较,根本无法真正体现投标单位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对标价的合理性,总是以事先确定的标底价为准绳,认为接近标底价的报价是最合理的,在评标中明确规定报价在标底价基础上的允许增、减幅度,超过规定浮动幅度的标书视为废标。如此一来,投标的竞争就变成了“猜标”的竞争,变成了打探标底价的信息战,根本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机制。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市场价计价的模式,投标各方在审定并确认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后,即可结合企业本身的实际消耗定额(企业定额),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进行计价,使企业真正具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力,真正具有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真正具有了展现企业自身实力的舞台,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竞争秩序。根据这一精神,招标评标中对报价的评定,不再是以接近标底者为最优,而是以“合理低标价、不低于成本价”为标准。所谓“合理低标价”就是要求企业在投标报价时的报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而是有理有据的低价,所谓“不低于成本价”,应该是不低于报标企业的“个别成本价”,而不是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预算成本价”。因此,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评标的重点是对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要能找出合理低标价,之所以“合理”,之所以“低”的原因,要从投标企业的企业管理水平、技术特长、施工装备优势、采购优势、降低工程成本等具体措施方面考察,要以反映企业实际水平的企业定额为依据考察。工程量清单计价走“无标底招标,合理最低报价中标”的道路,从而做到完全与国际接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优点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采用可促使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企业在投标时可根据企业定额,制定出本企业的工程实际消耗水平,再根据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计算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因而这种计价模式能促使各施工企业编制和完善自己的企业定额,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鼓励大胆创新,不断优化施工方案,从而提高竞争力,以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采用强化了市场竞争,降低了恶性竞争的不良机率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对招标人统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逐项报价,充分体现企业自主报价,强化市场竞争,规避工程招标中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程量清单计价因竣工结算时一般除工程量可按实际发生调整投标清单工程量外,每项综合单价不能调整。这就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不能低于成本价报价,从而降低了恶性竞争的不良机率。

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采用有利于招标、投标工作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采用有利于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企业中标的可能。如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招标,新材料、新工艺等定额中没有的项目,传统办法是编制补充定额子目,这样就使标底计价与各投标单位报价无法统一,给招投标和评标工作带来麻烦。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价格,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努力,编制综合单价,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从而克服了原有定额计价招标的不足。

3.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之我见

3.1 加快施工企业自身企业定额的制定

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预算人员从研究典型工程入手,积累各种形式下成本要素的消耗资料,如人工、材料、机械等的消耗,全面收集、整理、研究各类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根据本企业劳动生产效率、机械装备、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因素,总结本企业有优势的施工方法和工艺,编制企业定额,作为投标报价和中标后数据化管理的基础,进行内部成本控制。

3.2 工程造价人员应对已完工工程的数据进行积累和分析

国外的测量师、估价师很注重对已完工工程原始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常常把已完工程的各种原始消耗量做成表格收集起来,这样在新项目竞标时只要配上工、料、机的市场价格和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马上就可以做出准确、快速的报价。在大多数国内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的情况下,工程造价人员对已竣工工程实际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进行统计、汇总分析,从中得出完成一个构件或一个单项工程的工、料、机实际消耗量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工程造价人员将已竣工工程的消耗量数据与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预算定额消耗量数据相比较,可以知道自己所在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中处于一个什么位置,同时也为自己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准确掌握自己的报价底线,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打下基础。所以说对已完工工程原始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是工程造价人员适应清单报价模式首先需要做的工作。

第3篇

首先,透彻理解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的概念

自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施的是前苏联模式的定额计价标准,以定额为基础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定额计价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建筑行业市场经济要求,所以从2003年开始实行第一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但是当时经验有限,所以实行起来有很多实际问题,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了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是由业主将拟建工程的项目和内容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或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按照《规范》原则,依据《实施细则》要求的内容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勘察现场情况及根据企业实际能力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有关部门的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确定工程量单价,汇总形成投标造价,它与以往的计价方法不同的是由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项目和数量,并给予描述和说明,承包方在统一的数量基础上计算报价。依照《规范》规定“四统一”的原则,公开竞争透明报价。

其次,理解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一、能充分体现符合《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标方式可站同一平台上自主竞争,能充分展示企业的自身实力。

二、作为投标的报价方有很大的自主性,他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技术力量,先进施工方案和其实力自主报价,没有以往定额价格的约束,完全以市场为价格标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也能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评标、定标,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四、清单报价订立的是单价合同,公平合理地分摊了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量的变化风险由业主承担,单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五、有利于业主的投资的控制。投标人一但中标后,其所报单价即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业主将单价即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业主将按其完成的清单所列内容及分项依据有关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

再次,理解和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从制度上彻底否定了以往以定额作为法定计价依据的管理模式,使价格真正走向了市场。

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现行定额的法定性就不存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都是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定额作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之一,目前在我国还有其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计算清单单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现行的全国统一基础定额,消耗定额也是工程计价时的参考依据。所以说,清单计价不可能不依靠定额或抛弃定额。相反,应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在目前建筑企业的发展状况下,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建立和拥有自己企业定额的条件,国家基础定额,尤其是消耗定额,仍然是企业投标报价的计算基础,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项目划分和组合的基础。总之,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施工单位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一种计价方式,它更加接近市场确定价格,比定额计价更进一步接近市场,更具有竞争性。

另外,还应认识2008年改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一、建筑行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国以来,我国的以前计价方式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实行市场经济后,建筑业受到冲击,也提出过改革思路,要价格市场竞争化,但因所执行的计价标准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量和平均劳动生产水平,不能准确反映企业自身的实际消耗量,也不能全面体现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改变传统的工程计价模式,编制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新的计价模式十分必要。

二、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的实行统一定额的国家之一,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都没有统一的计价依据,只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定,承建工程,大都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和低价中标的原则,加入WTO后,我国的施工企业走出的机会很多,如果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定价方法,不按照国际上工程管理中的通告规则,就不能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环境,不利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设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大多与工程造价有直接联系,新的计价《规范》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按照《规范》中规定的“四统一”的原则,规范招投标的计价行为,在技术上避免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行为,同时也可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有利于国家依法执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总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内可以说是发展和完善了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管理形式,对外,缩短了我国建筑行业与国外发达国家计价模式的差距,加强了我国建筑行业在国际工程竞争中的价格竞争水平。最终会使我国建筑行业无论从技术水平还是到管理水平都会有一个很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第4篇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控制

Shallow talk that the engineering quantity detailed list accounts the price

QI Biao,JIANG luan, XU shicheng

( CAEP Institute of Techndigy,Mianyang Sichan,621900,China )

Abstract: This text introduces to practice the engineering quantity detailed list to account the price to build the meaning of the price management reform to the engineering, and the engineering build the method of the price control.

Key words: Engineering quantity detailed list accounts the price; The engineering builds the price control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活动中,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法,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其主旨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计算单位、统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统一项目编码。建设部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作为国家标准被颁布,于2003年7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建设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它决不仅仅是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而将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和承包活动中,以工程量计价为基础,以合理低价中标为目的进行招标投标。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规范,提供详细的、完整的、准确的工程量(实物量)明细清单,投标人以此清单为依据自主投标报价。在工程结算阶段,通常应以投标人报价时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由于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新的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发包人按事先约定的方式协商确定。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幅度均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并严格按合同的约定调整。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是适应建设领域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然选择。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作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通用性、竞争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

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建设工程市场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措施之一,对我国建设领域的改革意义深远。这是因为: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加速工程建设市场化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预算定额作为计价依据。由于预算定额控制的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还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因为社会平均水平不代表社会的先进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的是计价规则、计价办法以及定额消耗量,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真正实现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计价的模式,有利于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机制与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用技术手段防范腐败的治本措施之一。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的核心内容,建设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大多与工程造价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相同的工程量和统一的计量规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报出综合单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价格,按照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来规范和完善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能够充分体现企业的实力,同时也有利于建设方在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接轨,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在国际上,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通用的原则,是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工程计价方式。为了适应在建筑行业方面的国际交流,我国在加入WTO谈判中,涉及到建设领域方面作了多项承诺,并拟废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项,拟修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6项。并在适当的时期,允许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一经成立,便有权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工程。假如我们不进行计价方式的改革,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建筑领域将无法和国际接轨,和外企也无法进行交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投标报价模式,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这与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相一致,能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施工技术,降低工程成本的积极性。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需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标就是要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有利于实现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由过去管理工程预算定额,直接干预工程造价向依法监管工程造价、服务市场转变,强化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有利于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

1.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是:充分了解分项工程内容、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税费的情况。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分项工程单价报告,为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

2.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应认真编制和分析工程项日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控制工程各阶段造价的主要依据,应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和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

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成功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进而使工程造价失控,违背招投标的初衷,失去招标投标的意义。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日,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分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分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有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技术方案的缺点。

3.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在这一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是: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时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一一对应,审核竣工结算汇总金额。如果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竣工资料重新准确计算工程量。如果设计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在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项目单价,须重点核实增加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编制,编制是否合理等。

参考文献

[1] 福昭.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与实例祥解.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第5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定额计价;对比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征

与定额计价法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具有如下特征:

(1)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分别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将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分开计价。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企业定额、消耗水平、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管理水平等自主填报单价。非实体性项目报价由投标人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使用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充分体现工程报价的个性化和竞争性。

(2)计算规则综合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按一个综合实体考虑,包括多项工程内容,据此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以前按单一工程内容的特点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很大不同。

(3)满足竞争的需要。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理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5)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是中标后发包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发包人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工程竣工后,再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相应单价,发包人也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

(6)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对于这部分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7)有利于发包人对投资的控制。发生设计变更时,发包人能马上知道该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样就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决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2.工程量清单计价和传统定额计价的主要区别

(1)计价依据存在的区别

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是定额加费用的指令性计价模式,它是依据政府统一的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再以当地造价部门的市场信息对材料价格补差,最后按统一的收费标准计算各种费用,最后形成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的价格都是指令性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企业的实际消耗量和单价和费用发生的真实情况。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的“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它是根据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将实体项目与非实体项目分开计价。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综合实力自主填报单价。而非实体项目则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采用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能够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2)单价构成的区别

定额计价采用的单价为定额基价,它只包含完成定额子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及风险,其单价构成是不完整的,不能真实反映建筑产品的真实价格,与市场价格缺乏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计划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及一般风险,其价格构成完整,与市场价格十分接近,具有可比性,而且直观,简单明了。

(3)费用划分存在区别

定额计价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用税金。而清单计价则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规费、税金。两种计价模式的费用表现形式不同,但反映的工程造价内涵是一致的。

(4)子目的设置的区别:

定额计价的子目一般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较为单一,细化。而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划分则是按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作内容,它将计量单位子目相近、施工工序相关联的若干定额子目,组成一个工程量清单子目,也就是全国统一的预算定额子目的基础上加以扩大和综合。

(5)计价规则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一般指净用量,它是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得出的工程净用量。它不包含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损耗量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增加量,其目的在于将投标价格中的工程量部分固定不变,由投标单位自报单价,这样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可在同一条起跑线和同一目标下开展工作,可减少工程量计算失误,节约投标时间。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不仅包含净用量,还包含施工操作的损耗量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增加量,计算工程量时,要根据不同的损耗系数和各种施工措施分别计量,的出的工程量都不一样,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而清单工作量计算就简单的多,只计算净用量,不必要考虑损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6)计算程序存在区别

定额计价法是首先按施工图计算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乘以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再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使用费之和,然后在此和的基础上按规定的计费程序和指导费率计算其它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独立费和税金,最终形成单位工程造价。

3.清单计价与原定额计价相比较的优点

(1)反映建筑市场经济规律

建筑产品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建筑产品也是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在市场竞争中要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货币流通规律的支配,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不仅规定了反映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对施工措施消耗部分也固定化了,虽然由有关部门定期价格指数对价格作以调整,但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价格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

由政府有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方法和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同时留给企业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将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管理费及利润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来确定,给企业充分选择的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从而不断的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并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

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确定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其准确与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标双方的关注焦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的作用,招标的原则是合理低价,由投标人自己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既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又要报价最低以取得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第6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确立了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建设市场中的主导地位,招投标竞争已成为建设市场主导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在招投标工程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正是目前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有效措施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招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1 工程量清单与招投标的关系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是由招标人提供包括统一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和市场参考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择优选定中标人。

《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而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 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负责统一提供,从而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为投标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1.2 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现了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工程的不确定性和变更因素多,工程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人只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单价、成本等负责,而对工程量变更或计量不准等原因引起的错误不负责任,这部分的风险应当由业主承担。也就是遵照谁引起的风险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因而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1.3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科学、公正评标。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方法中,标底一直是个关键的因素,标底的正确与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公开的,且统一了报价要求,这样有利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分析比较,真正做到择优选择中标人。

1.4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等往往是索赔的主要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以及取费等变化而调整,起到有效控制工程索赔的作用。

1.5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更能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由于质量、工期、造价三者之间密切相关,而且存在着辩证关系,企业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艺及管理技术等方面落实到清单项目报价中,在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

2 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价办法,计算出投标报价,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提出更有竞争力的报价。可以说,投标报价对投标人竞标的成败和将来实施工程的盈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投标人真正有了报价的自,但企业在充分合理的发挥自身的优势自主定价时,还应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如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当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参考价格信息,并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了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清单项目费以及其他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造价的计价程序、项目的划分和具体的计量规则上与传统的计价方式有较大的区别,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学习,及时转变观念,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2.1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初期,各施工单位应花一定的精力去吃透清单计价规范的各项规定,明确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项费用的组成等,投标时仔细研究清单项目的描述,真正把自身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落实到细微的清单项目报价中。

2.2 注意建立企业内部定额,提高自主报价能力。企业定额是指根据本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通过制定企业定额,施工企业可以清楚地计算出完成项目所需耗费的成本与工期,从而可以在投标报价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报价,导致最终亏损现象的发生。

2.3 在投标报价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因此投标企业应仔细填写每一单项的单价和合价,做到报价时不漏项不缺项。

2.4 若需编制技术标及相应报价,应避免技术标报价与商务标报价出现重复,尤其是技术标中已经包括的措施项目,投标时应注意区分。

2.5 掌握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根据各种影响因素和工程具体情况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不平衡报价策略,提高企业中标率。

3 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或控制价

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在方案、质量、工期、价格、措施等方面自我预期控制的指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3.1 有关单位和计价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则和清单招标的实质。无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是基本保持不变的,不同的是招标过程中计价形式和招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应的评标办法等有所变化。只有正确理解了清单招标的实质才能真正体现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才能使工程量清单招标顺利得以推行。

3.2 若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的标底是同一单位,应注意发放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标底的工程量清单在格式、内容、描述等各方面保持一致,避免由此而造成招标的失败或评标的不公正。

3.3 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

第7篇

关键词:验工计价 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总则

验工计价目的是为了加强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分部及劳务协作队成本,维护项目部合法利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

二、验工计价的依据

1、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

3、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台班数量(以下简称“零星用工”)证明材料(必须经派工人员签字、现场负责人确认,项目经理批准)。

三、验工计价的原则

1、坚持“先对上,后对下”的计价原则,对下计价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建设单位(业主)批复的数量内。

2、坚持“先验工,后计价”的计价原则,对已完工程先由工程技术部门、安质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出具由工程技术部门和安质部门签发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后,再予以计价。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

3、按月计价。为确保项目每月定期顺利召开月责任成本管理分析例会,项目对劳务分包商的计价必须按月进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内控措施和内部验收标准,确保计价工程数量控制在已完施工图(含已批复设计变更)中合格工程量内范围内。

4、严禁超额计价。

四、验工计价流程

五、验工计价步骤

1、明确工程量清单

因为验工计价是对施工建设过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所以验工计价人员必须明确工程量清单,以便计价。

以某工程通信工程为例,清单格式如下:

2、如何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固定的,所以要想计价,必须以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来显示计价的进度。但现场实际情况是在某一时期只能完成清单中的一部分,比如GSM-R通信线路包含铁塔基础浇注、铁塔组立,电杆埋设,漏泄同轴电缆敷设、接续等组成部分,在一个季度内也许只能完成铁塔基础浇注、铁塔组立,这种情况下就要进行折算,就是以定额为基础算出铁塔基础浇注、铁塔组立的预算额,然后乘以投标时降造系数,最后除以GSM-R通信线路的单价,这样就能算出这个季度的完成工程数量。

以某一工程工期12个月举例如下:

3、建立验工计价形象进度台账

为了更好的表示验工计价进度情况,需要建立验工计价形象进度台账,以上表为例,建立形象进度台账如下:

通过上表可以很清晰的反应每个季度和累计完成情况,一目了然。

4、合同外项目如何验工计价

合同外项目,顾名思义就是不属于本合同的项目,对于这类项目怎么计价呢,在计价前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合同外项目。合同外项目主要分为I类变更、新增工程两大类,对于I类变更首先要根据铁道部批复的结果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待合同签订后再按清单流程进行计价即可。而新增工程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本属于整个工程的项目但不属于我方合同的项目,这种情况只需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待合同签订后再按清单流程进行计价即可;一种情况是不属于整个工程,但实际情况必须实施的项目,这种情况就要按照业主制订的变更流程走变更手续,待铁道部批复后走清算流程。

六、验工计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验工计价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超前计价和滞后计价

1.超前计价的主要原因

超前计价,就是对还没有完成的工作量提前进行计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1按投资计划计价。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投资概算、工程的建设工期及资金到位情况,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由于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气候、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工程进度难以控制,拟定的工程量无法完成,甚至出现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相差很大。但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同等原因,对计划相差部分,无法在同期建设的项目中进行调整。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任务,往往采取按计划计价而不是按实际进度计价的办法处理。

1.2用超前的计价办法来解决工程备料款。

1.3弥补概算不足。由于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料差、变更都不及时到位,对大中型工程项目来说,不超前计价要完成概算中同等工程量根本不可能,于是用超前计价弥补概算的不足。

2.滞后计价的主要原因

滞后计价,就是当期完成的工程量没有按时计价,而是留到后期再计价。其主要原因是:

2.1控制计价。工程总造价在投资概算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大于计划数,而上级主管部门由于投资缺口、调整计划不及时等原因,要求计价控制在计划范围内时,对于已完的超计划部分工程量,施工单位不能按时计价,造成计价滞后。

2.2造价超出投资概算。设计变更多,政策性调整大,工程造价超出原投资概算,而增加投资审批不及时,使得建设资金短缺。建设单位为了控制资金,对已批准并完成的变更设计、政策性调整等费用,只好采取过渡措施,造成了部分工程量滞后计价。

2.3设计变更预算费用批复迟缓。铁路工程管理环节较多,一项Ⅱ、Ⅲ类的变更要由建设主办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批准。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变更完成施工,但设计变更预算费用迟迟得不到批复,使已施工的工作量无法计价。

2.4施工单位有意滞后计价。有些施工单位,在当年工程任务多、完成工程量大的情况下,为了平衡收入或给来年留有“余地”,往往将本年度完成的部分工作量留到明年计价。

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验工计价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在项目管理中必须重视验工计价工作,这是确保项目能否实现盈利的基础。

参考文献:

周素洁《解决铁路工程超前或滞后计价问题的对策》[U]铁道运营技术 2003.02

梁宝文《铁路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成本效益分析》[Z]消费导刊2010.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3

第8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工程;概预算;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企业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现代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建筑工程企业想要取得一定的成就就需要建筑工程企业一定要注重企业自身日常运行的管理工作。企业的核心就是企业的经济管理,而建筑工程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就是建筑工程概预算工作,笔者就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进行分析,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建筑工程概预算的重要作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好、进度快、造价低”是业主选择承包商的主要条件。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均采用同一个定额单价,总价的高低取决于计算准确度,中不中标与投标单位的实力无关。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报价,价格报高了中不了标,报低了又要赔本,因此为承揽工程和顺利完工,承包商只有通过装备先进设备,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等途径,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二、新的计价模式出现的必然性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按照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进行计价,实行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工程建筑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曾经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进人市场经济后,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对外经济开放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传统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适应新的形势提出了全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它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2003一07一01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联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该《计价规范》的公布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必将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人和机制的创新,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

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反映平均价格限制公平竞争。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以及相应价格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

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了公平竞争下实际发生的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同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规范招标人计价行为,在技术上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

(一)统一计价规则

通过制定建筑工程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量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设备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必须做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规则、计量单位、以及清单项目编码四统一,达到清单项目工程量的统一。

(二)有效控制消耗量

通过政府分布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避免企业盲目式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

(三)彻底放开价格

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让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调节价格。

(四)企业自主报价

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企业尚无报价定额的,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五)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

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价格竞争形成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人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四、工程造价信息应用原则

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拥有工程造价信息并不是最终目的,其目的是利用掌握的工程造价信息解决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对整个建筑行业来讲,其功能就是通过工程各类价格的收集、分类、整理和,为企业的产前调定价格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所以,利用工程造价信息要本着信息有用、合理、有效的原则,信息资料的量和质都必须与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目标一致才有价值,才能为企业提供切实的信息服务,来增强和确保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才可以为企业增收创值。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长远利益

对建筑工程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执行,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就会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降低了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且便于操作和推行,业主和承包商已逐步接受了这一计价方法。

六、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建筑工程概预算中已成为必然

目前国外在招投标中大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少国家还为此制定了统一规则,随着我国加人WTO后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在我国工程建筑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逐步与国际的惯例接轨已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