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0:44:0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业和经济发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与主要形式
(一)发展现状
我国一直就有自发形成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但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加快,农业难以单独应付市场行情,于是相继组建了一批专业市场、专业生产合作社、专业生产经济合作组织、农民联合体、经营大户牵头联办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企业或技术服务单位牵头的产供销服务的经济组织,同时还涌现出专门从事农副产品营销专业户或经纪人,这些组织虽名称各异、形式不一,功能相同、组织层次有高有低,但在帮助农民进入市场,缓解产销矛盾,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受农民的欢迎。
(二)主要形式
据调查,经济合作组织中,专业生产协会(学会),专业生产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三种形式,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1、专业生产协会主要是挂靠科技、农业、林牧等部门,依托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一般围绕某个集中产品,开展技术和经营,内部比较松散,一般不具实质性。如清苑县蔬菜协会,挂靠清苑县农业局;清苑县回鱼加工协会,挂靠在清苑县林牧渔业局,经费来源主要是社会集资、会员交一定的会费和从销售额提取费用等三个方面。
2、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某一产业或产品的经营服务,为农民自愿投资入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组织。一般实体性强,内部联系比较紧密,多数具有产供销全过程服务的功能,是目前农业中介经济服务组织中层次最高的合作组织。
3、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虽不具备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真正含意,但要经营加工的产品都是农民生产的某项产品,因而发挥着集聚吸纳农产品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巨大效应。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采取公司+合作组织+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以公司+农户模式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同时预付订金或提供种申彩虹刘巧茹汤红娜子,交货时实行货款两清。
二、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经验与问题
(一)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一个好的协会往往都是领导重视的结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更是如此,这是因为协会没有刚性的约束机制,在内部存在一定的松散性,外部存在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等不确定性,领导历来重视协会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清苑县2005年实施了强龙行动计划,该计划中重点培植了一批农业经济合作协会和龙头企业,例如以合利的丰裕糖业公司为龙头的粮食协会,以宁富食品公司为龙头的生猪协会和以海马食品公司为龙头的水产业协会等。
2、部门参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典型的好的协会一般都有县级部门的挂靠,比如清苑县农业资源开发局扶持的清苑县加工蔬菜协会,已经突显其协会作用,会员从中得到不少利益,在县级部门中,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工办等单位都帮扶了不少协会。
(二)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看,各类中介经济服务组织,组织程度还处在初始阶段,存在各项制度不健全,服务领域不广,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经济运作质量不高,经济基础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力差;内部管理松散,综合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就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角度看,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协会的规模不大,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更新太慢,很多农业合作组织都是近年来才成立的,一般规模不大,很难形成聚合效益,例如甜瓜协会,主要是因为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不大导致效益上不去,难以吸引新的会员。
2、内部管理不严。外部环境不好有些农业中介组织发展不规范,章程不明确,规模较小,组织松散。主要表现在不照章程办事,理事会、监事会活动不正常,组织经济实力不强,只收取一定的会员费,销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吸引力不大。
社员的素质低,只顾眼前利益,市场行情好,不管合作组织订合同与否都往外销,市场行情不好,就找经济合作组织,致使运行困难。加之外部环境不宽松,主要表现在人才、资金、市场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如果政府不出面协调,事情就很难办到,这也制约了中介经济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3、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有的中介经济合作组织,一但遇到经济纠纷时,不善于用现有法律保护自己。
同时,我国到目前为止,对农业经济合作服务组织的性质、宗旨、服务等方面,在法律法规上缺乏具体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也未出台法律法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组织也未明确注册登记的部门,法人主体不明确,这不利于有序竞争和发展。超级秘书网
三、对发展中介组织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配套政策,如积极的优惠政策,信贷支持政策,用地优惠政策,项目优先政策。同时,每年要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中介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招商引资活动的补贴及必要的仪器、办公设备的添置。
(二)加快招商资力度
农业经济协会和龙头企业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清苑县的农业产业基础非常好,同时有了协会的指导,已经形成了良好的氛围。目前,清苑县的蔬菜种植面积和粮食种植面积均在省内占有一定的优势,而生产能力严重不足,急需招引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能够促进协会的完善和发展,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三)建章建制,加强内部管理
1、建立规范的组织章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统一的经济合作组织示范章程,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组织运行机制和操作管理办法,使其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
2、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合作经济组织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应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资金,以保证服务组织为农户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1.1农业环境污染严重
由于我国很大部分的农民缺乏一定的教育,知识水平有限,一些适合农村发展的经济转型政策不能够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很多地区都还在采用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对于农业生产的效率追求也不是很高,对于环境保护以及低碳经济的原则更是两眼一抹黑。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很多的污染企业从城市转到农村地区,直接破坏了农村的自然环境,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致使农村原有的天然绿色产品已经不再绿色环保了,“铬大米”就是典型的环境污染的产物。
1.2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
上面所讲到的由于我国大多数的农村都地处偏远地带,农民的生活水平仍然较低,受教育程度不足,知识水平也有限,对于新型的农业科技知之甚少,依然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耕作。这样的现实情况,使农业科技的发展在农村地区收到了很大的局限性,农业新技术难以推广,农业机械使用率低,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造成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
二、如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如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最重要的就是在农村发展低碳经济。具体来说就是要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生态农业经济、休闲观光农业经济等等。
2.1发展循环农业经济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均耕地资源较少,只有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循环农业经济,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实行减量化生产形势。通过农业部门对于新型化肥和农药的推广和普及,在农业生产中应用这些新的生产资料,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降低农业发展所造成的对环境以及生态的影响;其次,对于农业废弃料应该采用再利用的形式,减少农业废弃料造成的资源浪费。具体的方式可以有:建立与农业相关联各行业的合作关系,将畜牧业和农业有机结合在在一起,通过将农业废弃料转化为畜牧业的饲料,以及通过发酵形式转化为沼气等能源应用于日常生活当中,取代对木材或者碳的应用,提高能源的持续利用和循环利用效果;在农业循环模式当中应用再循环链接形式,解决农产品由于存储或者运输造成的质量下降问题,可以将这部分的农业资源转化为其他形式的原料,改变农业原料的用途,降低由于不合理应用农业原料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还可以将农业原料转化为降解地膜和或者生物柴油等其他形式的能源,提高农业原料的利用价值。
2.2发展生态农业经济
发展生态农业经济也是低碳经济时代加快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生态农业的发展,必须充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有效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农业资源利用是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可以通过充分开发和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以达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际做法就是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根据一些法律和法规,具体的对农业资源进行测评和设计,选择适合生态良性发展的模式;以保护环境资源优先,按照合理有节制的开发原则,有序、积极的对农业资源进行开发,一致去打击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生产无公害绿色产品。
2.3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有利于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和促进农业经济的转型。所以像《爸爸去哪儿》也已成为一个新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农业与旅游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三、结束语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从我国农村的实情出发
我国12亿多人口,9亿为农民,农民约占全国人口的80%。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一部分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受到较大的限制;其次,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文盲半文盲数量较大。当务之急,是加大基础教育力度,努力改变目前这种现状;再者,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要真正意识到,只有周围的农民都富裕起来,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才能上一个新台阶。先富起来的农民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广大农民,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已经在一些地区的农村形成了一种气候,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着艰巨性和长期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发展又孕育着巨大希望。
此外,从实地考察和中外合作社发展比较来看,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市场发育程度、专业化生产水平和规模、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还要有一批热心合作事业的带头人以及当地政府的引导和扶持等。
由于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发展还有许多不成熟的方面。这既有内部因素,如机构设置不够合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又存在着外部因素,包括要正确理顺与农村其他组织的关系等。既有宏观的原因,如缺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有微观的原因,如内部活力不足、民主氛围有待加强等。因此,需要全面认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新生事物,也需要更多的人士献身到这项伟大的事业中去。现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确立,这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一步,就是在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遵循自然和经济发展的规律,积极借鉴国内外有益的经验,稳步地推进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从中国农村的实情出发
中国12亿多人口,9亿为农民,农民约占全国人口的80%。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一部分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受到较大的限制;其次,中国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文盲半文盲数量较大。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加大基础教育的力度,努力改变目前这种现状,使中国绝大部分农村人口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再者,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真正意识到,只有周围的农民都富裕起来,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才能上一新的台阶。先富起来的农民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广大农民,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已经在一些地区的农村形成了一种气候,成为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看到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着艰巨性和长期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发展又孕育着巨大的希望。
此外,从实地考察和中外合作社发展比较来看,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市场发育程度、专业化生产水平和规模、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还要有一批热心合作事业的带头人以及当地政府的引导和扶持等。
3、在中国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应该考虑到以下特点
(1)组织类型多样化。很多地方是利用和依托了目前农村丰富的组织资源,改造和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类型多种多样。
(2)民办官助。这是由中国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目前中国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错,也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部门之间的制约,单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许多困难。因此,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扶持和保护。这种做法,概括起来叫“民办官助”。
(3)服务的多样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农民的需求不一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不一样,服务的内容和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要强求一律。
(4)脆弱性。从宏观环境看,田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合作社法以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也没有系统的扶持政策;从微观组织看,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在初步发育阶段,整体实力不强,人员素质也不太高,如何管理也缺乏经验等,它的发展还比较脆弱,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4、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思路
根据我国国情和以上所讲到的几个特点,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体思路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地办好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作用,自下而上地、循序渐进地、实事求是地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根据这个发展思路,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我们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一些基本要求,逐步向多模式、网络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版权所有
5、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策
(1)对策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良好的发展势头,已经开始把中国弱质产业中的一部分弱质群体带动起来,共同地学习科学技术,共同地走向市场,使长期困绕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解决思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给农民的思想观念带来根本性的变革,尤其是在过去许多工作“要我做”,转变为现在农民“我要做”。这种由被动观念向主动观念的飞跃,充分地证明一部分农民正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和农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扎扎实实地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向前进,这当中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应该看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是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一种有益探索;特别是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去认识,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对策二:坚定不移地坚持“三民”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这一基本原则,把它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在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着“民办、民管、民受益”方向发展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体现专业性。二是要有比较明晰的产权关系。1)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2)不改变成员的财产关系;3)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归其成员共同所有;三是坚持自愿,实行民主管理;四是开展力所能及的经营活动,对外追求经济效益,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或实行二次分配(按交易量大小返还利润),使其成员得到实惠;六是可以在村级范围内,也可跨乡、县甚至跨市、跨省进行专业合作。
(3)对策三:因地制宜,多模式发展中国各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不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也不可能采用统一模式。在引导其发展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分类指导。在组建形式上,可以是农民自办、联办的,可以是农民和国家技术经济部门、事业单位联办,也可以是农民与其涉农企业、公司联办的。在服务内容上,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多项的,可以办服务实体,也可以不办服务实体,只要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能帮助农民办实事,都应大胆地试验和发展。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创造和总结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切忌拔苗助长,弄虚作假,要真正把那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出来,推广出去。在推广时,绝对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关键词:农村;农业;合作经济,发展。对策
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欠发达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打牢欠发达地区发展根基的现实路径。
一、欠发达地区农业发展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历史、地理、资源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发展相对滞后,农业基础薄弱,农业增产有限,农民增收困难,农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经过多年的发展,欠发达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非常薄弱;加上农业发展周期长、投入大,政府更愿意把有限的财力投向“投资少、见效快”的非农项目上,导致农业基础设施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二是农业外部扩展空间有限。可耕地的总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的趋势已是不可扭转,未来农业生产的发展靠外力、靠扩大面积、靠扩大自然资源的投入量已经不现实。三是农业产业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某一产业所占比重过大,单一经济“唱独角戏”的现象,其脆弱性显而易见,一旦遇到市场风险,就会形成面临灭顶之灾的经济压力,还有的地区发展农业,过量消耗农业资源,也为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隐患。四是农业科技含量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资金、信息、科技、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农业大多处于粗放型生产经营状态,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产品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产品的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五是农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一直以来,欠发达地区农产品的生产多数还是以零星生产为主,仍处于一种低水平小生产的状态,尚未形成足够的规模优势,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集中优势,提高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在农户、企业、市场、政府之间搭建起桥梁和纽带,进而按统一标准进行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有利于规模经营,打造优势产业。通过农民专业台作社的引导和带动,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的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格局,扩大生产和营销规模,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做大做强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有利于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农民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自主开展技术和信息服务,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及时收集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使产业布局进一步得到优化,使产品更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四是有利于优势互补,“民”企共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可以引导农户走向市场,架起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对双方都有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互惠双赢。
三、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欠发达地区建设和发展专业合作社,对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要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舆论宣传、举办培训班,加大对于部群众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自愿参与合作社。要根据不同产业类型、服务领域选择合作的切入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帮助农民认识合作社的工作流程、组织管理、利益分配等各方面的知识,唤起和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意识,充分调动各地大力发展合作社和农民主动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影响。
我区农牧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牧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施种加养、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牧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整合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形成农牧生产的有效转化。根据西藏农牧区实际,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已开始鼓励形成多成份、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并使之持续健康地。主要形式有:“基地+农户”一体化经营型(如林芝藏猪藏鸡繁育基地);“公司+农牧户”一体化经营型(如白朗县嘎东镇贵热村半糌粑加工厂);“公司+农牧户+基地”产业化经营型(如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批发市场连农收户型(如江孜大蒜出口基地);农牧民个体经济组织帮助农收户型(如那曲尼玛县牧业股份合作制)。
龙头企业是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和关键,起到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牧户经营的重要作用。我区除七家自治区和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外,几乎7个地(市、区)的龙头企业还处在萌芽阶段。各地(市、区)培育的龙头企业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标准,有的图有虚名。如那曲牧工商总公司负债率已超出的100%,企业正面临着破产;山南雅砻绿色畜禽发展有限公司为农发项目性企业,企业运作极不规范,产品竞争优势差,带动农户能力不强。等等。
根据“建设一批规模适度、起点高、含量较高、与主导产业和基础产业相适应的龙头企业”要求,我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目标是:近斯自治区重点扶持5—8家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带动农牧户能力强,能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骨干龙头企业;各地(币、区)重点扶持1—3家龙头企业。2010年,自治区级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力争发展至15家,农牧产业化初具规模。
二、西藏农牧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存在的主要
1、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没有特色产品支撑、附加值低
西藏农畜产品加远远落后于生产发展和市场的需求,拳头产品、精品少,深加工产品更是缺乏,农牧业生产链条长的优势和潜力尚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开发。我区农畜加工企业产值占农牧业总产值比重十分微小,而加工的大部分产品限于初级加工水平,精深加工很少。以肉类加工为例,发达国家经过深加工的冈类占总肉类的30%以上。而我区绝大多数肉类末经任何加工直接上市。农畜产品原料质量缺乏的分类和级别标准,产品无档次,形成不了特色产品。
2、龙头企业运转资金困难,带动农牧户能力不足
,西藏涉农企业大多为小型、微型和家庭作坊式企业,利润薄,自身积累缓慢,投资风险顾虑多。而已建立起的一些龙头企业因受债务沉重、机制不完善及市场波动等问题的困扰,在农牧产业经营中举步维艰,有的已濒临倒闭的边缘,因而龙头带动作十分有限。由于一部份企业信贷资严质量差,不良货款比例高,经营管理混乱等因素,造成了目前企业风险大,银行信用度不高,借贷能力差等致命问题。
3、地区间农牧产业缺少合作、没有专业市场相适应
除自治区规定外,各地区基本没有较为显著的优惠政策,各地(市、区)缺乏带动性的专业批发市场,形不成规模营销优势,难以承受市场风浪的冲击。我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处在摸索阶段,培育龙头企业优惠政策不配套。
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我区部门间协调和管理力度不够。可以借鉴山南等地任务分解功能,更好地界定地区农牧区、农发办、乡企局、林业局、经贸部门、外贸部门、计委、财税金融部门、科技部门、工商等职能单位具体牵头、协作的工作。
各地(市、区)间合作基本没有开展,地区与地区之间的龙头企业、农收户仅是一种简单松散的买卖关系,地方政府、企业、农牧户三者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也没有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更谈不上西藏特色资源共享。
4、龙头企业经营和管理体制不顺
宏观来看,我区没有统一的龙头企业管理机构,多头管理,目行其事,也没有形成较统一的规划,使得企业的发展出现无序运作现象。
微观来讲,多数农畜产品加工体制较为落后,虽然在拉萨、山南、那曲等地少数企业先后或正向股份制企业迈进,但多数企业改制条件并不成熟。也有如日喀则等地区没有一家企业进行改制。
5、营销手段落后,市场份额小、市场占有率水平低
西藏企业营销队伍规模太小、基不没有营销倍训(包括上岗前的初级培训和轮训)、营销的职能管理几乎是空白、营销的基础工作薄弱。相当数目企业除在当地外,没有在区内其他城镇外设立营销场所或机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对严品品牌意识谈漠,商标注册和产品包装装璜、广告宣传工作严重滞后。今后,完善营销管理,搞好高原绿色食品统一标识、统一包装、形成具有西藏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体系,增强创汇能力工作迫的眉睫。
6、人力资源发展水平低
西藏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员工主体是先前集体制企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劳动者的素质较差,文化程度峰值是小学或半文盲水平,高中及或职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极少,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同时,西藏农牧民整体素质低下,大大了先进农牧业生产技术和科技水平的发挥,限制着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
7、农收民生产经营观念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我区农牧民惜售思想较重,高地意识不强,市场农业起步艰难。
三、建立西藏农牧产业化制度保障机制
1、建立政府的利益调节机制
利益调节是政府对农牧产业化过程的行政干预和宏观调控。政府通过政策措施,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各个利益主体的合法利益,使农外各个环节的利润向农牧民有计划地部分返还,把不同产业部门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同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结合起采,把保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与增加农牧民收入统一起来。健全利益调节机制,主要通过政府行为、企业行为来实现。
2、农较产业化经营制度保障机制措施
①保护价格制度
保护价格制度(即最低限价制度):政府规定对某特定产品的最认低价格约定或高于市场均衡价格的最低限价。如“农产品支持价格。建议可以采纳在有关农牧产业化经营合同中作出如下制度性规定: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保护价格时,“龙头”单位就得按市场价格收购农尸的签约产品,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保护价格时,“龙头”单位就得按合同价格收购农牧户的签约产品。
②建立产业风险基金制度
我区农牧产业化经营风险性大,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弱,建立产业风险基金制度已迫在。建议政府采取“龙头”企业从利润中挤一点、农牧户从收入中拿一点、地方财政从农收产业化项目投资中划拨一点的办法,提取风险基金,专帐储存,逐年滚动,以备发生大的、市场风险时使用。
③资金扶持制度
“龙头”企业、“基地’单位对农牧户的资金扶持不是固定的,视发展需要而定。一般农牧户资金微薄,又不容易货到款。为适应市场需要必须进行某种资源开发、产品开发、品牌开发和技术产品,但农牧户因缺乏资金而不能启动,这时就需要“龙头”单位对参与开发的农牧户给予资金扶持。这是“龙头”单位对其自身发展需要而垫付资金与无息贷款相类似,不应理解为是“龙头”单位对农牧户恩赐。
④低价供应或赊销生产资料给农牧户的制度
农牧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进行初级产品生产,需要某种或几种生产资料而又出现资金不足或没有现金支付时,“龙头”企业、“基地”单位往往以低价供应农牧户所需要生产资料,或者将生产资料赊销给农牧户,待农牧户交售农畜产品进行结算时再扣除所用费用。这种制度安排可以避免市场机制引致行为的盲目性,保证产业化经营系统内资金配置及时到位和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
⑤无偿提供技术资料和服务
西藏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基地”单位、专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组织无偿向农牧民提供各类生产技术服务。比如,藏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合同或契约或订单解释、科普资料提供等。
⑥建立奖励基金
为了调动农牧户的参与产业化生产积极性,地(市)、县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投入一定数额的奖励基金,对完成生产交售任务的农牧户、乡村干部、技术服务单位、“龙头”企业、“基地”单位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⑦规范
主要是加强有关经济立法,建立和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并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可以考虑制订《农业产业化地规》。 四、深化西藏龙头的扶持和动态管理
1、深化国家、自治区级龙头重点企业的扶持
依据《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扶持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要求,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第一,规模较大。西部地区固定资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处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产地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5亿元以上。第二,效益好。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第三、带动能力强。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机机制健全,能带动较多农户;较稳定、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第四,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大;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市场份额在同类产品中居前列,并且比较稳定。
自治区扶持龙头企业基本标准:第一,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以多种方式辐射带动1000户以上农收户,并与之有较密切的利益关系,有相对稳定的销售体系和生产基地,依法设立具有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产品加工、流通获得的增加值占企业增加值的70%以上。第二,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原则上企业固定资产规模达到800万元以上,总资产报酬率连续3年高于同欺银行贷款利率,净资产收益攻大于10%。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含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第三,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在区内同行业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产销率达90%以上。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重的1%以上。同时,规定了企业规模、标准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对农牧民增收的带动作用突出,主营产品特色优势明显,经营战略符合结构调整新形势要求,能形成较大带动面的,也可纳入重点龙头企业予以扶持。
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了西藏高原之宝耗牛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奇正藏药厂、西藏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聂拉木藏药厂、山南雅砻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企业作为第一批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而目高原耗牛之宝股份有限公司还被认定为国家第二批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批龙头企业对农牧户带动和辐射能力十分有限。如调研中发现山南雅砻料有限责任公司仅为“龙头”企业萌芽阶段,几乎对农牧户没有辐射作用。藏药生产企业,除个别已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一体化经营模式外,农户回报率较高。但多数为订单收购合同或“公司+农户”契约式漠式,显然农农户参与产业化生产积极性不高,农收民增收慢。
2、深化各地(市、区)龙头企业的扶持
各地(币、区)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基去要求较自治区标准有明显下调,如那曲地区辐射带动农牧户数200户以上;原则上企业资产规模达300万元以上;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在500万元以上;林芝地区规定(送审稿)辐射带动农牧户数50户以上;原则上企业固定资产规模在100万元以上;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在300万元以上;农牧业种、养企业,要达到一定规模,年20产值万元以上等。而我区一般县(区)级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为此,地方政府应更好地支持这些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加快往农畜产品深加工、保鲜、储运等环节的技术创新步伐,促进企业重质量,创名牌,提高产品和档次。
【关键词】合作社;成效;发展;对策
1.基本现状
1.1发展概况
2011年12月底止,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共拥有注册资金10.64亿元,注册成员数15317人,带动周边农户近6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25.2%。5家合作社的7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2家合作社的2个产品取得有机食品认证。有82家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83个,其中市著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2个。
1.2初步成效
经过几年的发展,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改革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坚持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实现了农户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密切了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快了优势特色产业和专业生产基地的形成,促进了农业生产资源和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
1.2.2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是合作社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而合作社的发展也为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供了平台。合作社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已经成为率先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重要带动力量。
1.2.3拓宽了农户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得益于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品牌效益和国家对合作社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的让利,农户的收入渠道变宽了,生产支出变少了,合作社成员的收入普遍高于未入社农户。
1.2.4强化了农业服务功能,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强化了自身的农业服务功能,从产前、产中、产后为社员提供了信息、品种、技术、销售等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弥补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的不足,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主要问题及困境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虽然较好,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发展速度偏慢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共拥有注册资金10.64亿元,注册成员数15317人发展速度偏慢。造成我市合作社发展速度较慢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农民的合作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合作社领办管理人才,缺少创办合作社的“动力源”;(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引导力度不够,扶持力度不够,创办合作社的氛围不够浓。
2.2管理不够规范
(1)民主管理机制不够落实。尽管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没有按《章程》办事,规章制度不够落实。有些合作社机构不健全,即使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也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在一些社员数量较多的合作社,在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中,存在着个人主义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利益分配向少数人倾斜,缺乏民主和公正。
(2)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利益联结是合作的核心内容,具体表现在合作社的盈余再分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与否,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带动力。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基本上只在合作社的股东社员或核心社员中进行,一般社员或普通社员未能参与分红,合作社尚未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3)财会制度建设比较薄弱。合作社普遍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其财会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学习,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困难,也很难到位。从调查的情况看,多数合作社的财务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成员帐簿,有的甚至没有建账。
2.3指导工作脱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尚未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导致合作社业务指导工作出现脱节。
(1)管理关系不顺。目前,多数区没有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工作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存在多头管理,农业、财政、供销、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都在抓,由于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容易出现重项目、轻管理的现象,指导难到位。
(2)管理手段缺乏。合作社在登记注册中不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没有向农业部门报备相关材料,也没有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很难及时了解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及运行情况,难于有效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2.4扶持力度不够
中央和省已出台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由于有的政策比较纲要,不够具体,落实起来不到位,出现偏差。金融服务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量有限,可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不多,也没有政府或部门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或者贴息贷款,地方金融部门尚未制定具体可行的信贷便利措施,手续比较繁锁复杂,贷款难的问题仍然存在。财政扶持问题。除了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扶持资金外,市、县两级没有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扶持力度不大。税收优惠问题。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较繁琐,所得税的优惠落实不到位。用电优惠问题。合作社未能享受到农业生产用电的优惠政策。
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在从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向工业和服务业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伴随这一进程,城市住房和非农业用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我国是通过国家强行征用的方式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征用过来,然后把土地转让给新的用地者,用于城市用途。而且这种转化通常是被垄断的,这种做法在世界各国是非常鲜见的。国家强制性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农民在得到一定补偿后,便永久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伴随着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批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据估计,目前中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高达4000万—5000万人。国家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既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又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给失地农民以妥善的安置。必须完善有关法律,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必须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须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根据现行法规,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出租、转让和抵押等。目前法律的规定已大大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只要在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控制之上,应该通过市场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进行平等的谈判,而且不一定涉及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农民入股也可以,合营也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
目前中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工农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农业不再替工业发展提供积累,农业成为接受“补助”的部门,而不是受“挤压”的部门。根据国际经验,此阶段不同国家从各自国情出发,都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尽管现在农村人口还占多数,还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大量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但就我们国家的财力来讲,我国在总体上已具备了反哺农业的实力。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必须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
为此应该切实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
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城乡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方面仍然不平等。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甚至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城市很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农村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很多问题的解决,更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带动和反哺。与同等工业化程度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目前,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已达40%,发达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则在70%以上。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时期是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可以预见,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比较乐观的预测是,按照1995年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1.4个百分点的速度,20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0.6%,2020年达到65%;较为保守的预测是,按照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0.9个百分点的速度,20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46.3%,2020年达到55.2%。从就业结构看,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按每年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计算(1981—2001年的20年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年平均下降1.3个百分点),到2020年,农业就业比重将由50%下降到35%左右,产业与就业结构偏差将进一步调整。未来20年,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推进城镇化一定要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是城市带动农村的最重要的体现。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城市政府应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农民视同常住人口对待,应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目前,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会落空。
加快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现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政府投入已占了大头,即使这样,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这种投入还是低水平的,远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要求。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把过去乡镇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资金上收到县财政,由县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做法对保障教师工资发放有明显的效果,但这项政策从总体上看仍囿于现行体制框架之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问题。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学校公用经费依然严重不足,预算内补助虚列现象普遍,危房改造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教育债务负担沉重,偿还难。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把农村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真正实现政府办农村义务教育,必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版权所有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农村卫生事业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医疗价格不断攀升,农民医疗负担重,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普遍。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大病户家庭则占了30%左右。目前9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平均补偿比例仅为30%,即使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还远远不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总体来看,政府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998年—2002年,政府农村卫生资金投入总量由110.34亿元增长为151.16亿元。同期,政府对农村卫生机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由1.02%下降为0.69%。国务院已经提出,到2010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当前,特别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
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对这些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要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不能仅仅依赖城市的带动和工业的支持。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即使城市化能够顺利推进,能够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2020年农村至少还会有5亿以上的人口,2030年至少还会有4亿以上的人口,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农村最终要通过深化改革,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