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儿童保护论文

儿童保护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4-14 03:48:2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儿童保护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儿童保护论文

第1篇

关键词: 氟保护漆 儿童 龋病 群体预防产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6岁儿童患龋率高达93.61%,这与当地经济落后,卫生条件差有很大关系,如何控制学龄前儿童龋病是我们面前的难题。窝沟封闭是有百余年历史的防龋手段,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龋产品氟保护漆[1],我们通过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某幼儿园儿童中使用二种产品的防龋效果比较,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

1 材料与方法 1.2 实验方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某幼儿园738人随机分为实验组(进口保护漆)369人,对照组(窝沟封闭剂)369人,采用双盲法在相同时间和条件下进行口腔检查。实验对象刷牙后,实验组儿童棉签擦干牙面,将备好的氟保护漆均匀滴涂到每个牙齿的牙面,氟保护漆的凝固时间为1min,张口60s,30min内不漱口,不进饮食,半年后同样方法再进行1次。对照组儿童则分批到医院,1周内完成治疗,通过清洗牙齿、酸蚀、冲洗干燥涂布封闭剂和固化几步骤完成,一年后对全体研究对象进行第二次口腔检查。

2 结果 光固化树脂材料固化后无毒,对人体无害,但需强调的是窝沟封闭需有专业人员操作,需要必要的仪器设备,窝沟封闭成功的标志是封闭剂能够完整存在,可能磨损但不能脱落,固化需要定期检查,材料脱落则需重新封闭。

氟保护漆是一种新型的局部氟防龋剂,在口腔环境内可以与牙面较长时间作用,增加釉质表层的摄氟量,是一种较理想的高频率、低浓度、长时间作用的氟化物,涂擦氟保护漆也是目前临床上比较安全、高效的群体防龋方法[2]。 我县为贫困山区县,经济情况差,采用氟保护漆防龋不失为一种经济、实用、省时、有效的群体防龋产品。

【参考文献】

1 Petersson LG. Fluoride varnish for community-based carises prevention in children.GENEVA:WHO Oral Health Division of nonco-mmunicable Diseasas,1997.

第2篇

一、关于母亲的教育素质内涵及结构的研究

杨宝忠教授认为“是家长的教育素养,即家长所具有的教育科学知识以及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教育态度和教育期望。”而关颖研究员则从教育社会学视野出发,指家长教育素质是作为父母特定角色的特殊素质”,包括家长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等。这些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家长教育素质的统一体。华东师范大学学者莫建秀在毕业论文《学前儿童母亲教育素质及其开发研究》中将母亲的教育素质分为教育品质、教育观念、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四个方面。学者李俐心在其毕业论文《小学生家长素质对家校合作影响的研究》一文中指出家长的教育素质分为动力系统、知识系统、操作系统三个方面。其中动力系统包括家长对自己的角色认知和家长教育观念;知识系统包括家长对儿童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卫生保健知识以及法律常识的了解;操作系统包括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两个方面。

二、关于母亲的教育素质现状的研究

学者东子在《中国母亲教育批判》一文中指出母亲的教育素质存在的问题①不懂科学教子:忽略了孩子的自理能力培养;不善给孩子制定成长计划;不让孩子做教务;忽视孩子的自尊需求;漠视孩子交友需要。②过度娇惯溺爱:包办代替孩子的一切;过度保护孩子;无原则满足孩子的需求。学者张庆守在2007年经调查认为家长素质问题体现在缺乏“角色知觉”;观念陈旧;缺少对子女生理和心理特性的了解;不能够与时俱进地提高自身知识结构。王凌、熊梅等对昆明市1210名学生及家长的调查中得出以下基本认识:(l)家庭教育普遍受到重视,但家长和学生在家庭教育目的、作用方面的认识有较大差异。(2)家长和学生对未来的期望普遍过高。(3)重视智育仍是主流,但素质教育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4)依然重视良好品德的培养,但对品德教育的内涵的认识却在悄然转变。(5)劳动观念得到普遍认可,但劳动实践还有待于加强。

三、提高母亲的教育素质策略的理论研究

从成人教育的角度出发,莫建秀在其论文《学前儿童母亲教育素质的开发对策》中建议,母亲教育素质的提高,一方面从思想对母亲教育进行合理的定位,包括:对母亲教育的重要价值的肯定,将母亲教育纳入成人教育体系;另一方面从母亲教育的管理体制上加强,具体包括:完善的规章制度、固定的教育基地、权威的管理机构、专门的师资队伍、合适的教学材料、充足的经费投入。吕秋芬从教育改革的角度出发,在其毕业论文《0—3岁农村幼儿母亲育儿素养问题与对策研究》中提出了提高农村幼儿母亲育儿素养的对策和建议:社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农村幼儿母亲育儿素养教育的提高;为农村幼儿母亲创造业余学习条件;农村幼儿母亲要积极提高育儿意识和相关素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母亲育儿素养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黄跃洪提出改善城乡中小学生父母教育素质的建议及对策: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普及改进家长学校,加强家校合作,积极构建学习化社区,鼓励家庭创建学习型家庭,借鉴国内外优秀家教经验,探求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形式。

四、影响母亲的教育素质的因素的研究

陶沙等人在1994年进行了“3—6岁儿童母亲的教育方式及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显示母亲的教育程度和职业对其教育方式有显著影响。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等在《2—6岁儿童母亲教育观念结构及其影响因素》中,通过实际调查得出:母亲的受教育水平、母亲的职业、儿童的性别和母亲的教育具有显著性差异。

五、结语

综合以上关于母亲教育素质的研究的所有成果,可以看出当前母亲教育素质的研究现状主要呈现出这几个特点:

1.关于母亲教育素质的研究多混杂在家长教育素质和母亲素质的研究中,而专门关于母亲教育素质的研究数量较少。

第3篇

中国期刊投稿热线,欢迎投稿,投稿信箱1630158@163.com 所有投稿论文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审稿,并通过电子信箱通知您具体的论文审稿及发表情况,来信咨询者当天回信,敬请查收。本站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论文写作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摘要】环境权是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引发环境危机的出现而提出的。环境问题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的进化和工业文明的发展而产生的。虽然在自然界,它自身也在这一过程中发生变化,导致环境状况的恶化,但是学者们一般都认为人类的行为是导致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

【关键词】环境权是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引发环境危机的出现而提出的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

环境权是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引发环境危机的出现而提出的。环境问题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的进化和工业文明的发展而产生的。虽然在自然界,它自身也在这一过程中发生变化,导致环境状况的恶化,但是学者们一般都认为人类的行为是导致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在优胜劣汰的自然进化过程中,人类改造大自然的能力,适应环境能力,生存能力都在不断提高,人口逐渐增加,要维持更多的人的生活,就需要更多的资源。而且在生产力并不发达的历史时期,我们的祖先是不会意识到环境问题的存在的,他们也不会有任何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他们只是想到怎么样维持自己的生活需求,还处在盲目利用环境的时期。在我们今天看来,他们那些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式无疑是不科学的,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可以说早期的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当利用资源引起的。18 世纪工业革命后,工业污染加剧了环境的恶化:工业化生产使得生产力得到提高,同时也消耗更多的资源;人类发明的交通工具、武器以及其它对科学技术的滥用行为都对环境造成了破坏。我们已经熟悉的臭氧层空洞、海洋污染、沙漠化、核污染、酸雨等环境问题都与工业的发达有着密切联系。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出现了有名的“公害事件”,①可以说环境危机正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由联合国资源研究所、环境署和世界银行共同编写的一份报告称,环境因素是导致人类生病和死亡的主因。每年有大约400 万儿童死于空气污染引起的呼吸道疾病,与环境有关的传染病,如疟疾,每年有造成1700 万人死亡,每年约有500 万人由于接触杀虫剂和除草剂而中毒,在整个工业化世界,哮喘病的发病率20 年来上升了50%。专家们称,艾滋病、埃博拉病毒和疟疾等新老疾病是人类破坏环境——毁坏森林、灭绝动物物种以及污染水流的直接结果”。②面对共同的环境危机,人类已经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愿望愈来愈迫切。各个学科都针对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就法学研究而言,则主要从“公民权利的保护的立场把握环境问题的实态,将重点放在环境损害责任的所在及因果关系的认定等方面的实际处理上。”③“以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类的行为,保障环境保护的经济、行政措施得以有效实施。”④由于环境问题的跨国性,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展开合作,不仅在致力于运用技术手段治理污染,同时还在法律领域对解决环境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自“20 世纪60 年代,在联合国的组织下,西方国家展开了关于公民要求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的法律依据大讨论,引起世界瞩目。1966 年,联合国大会第一次辩论人类环境问题,在各成员国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大会取得共识,认为有必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共商环境保护大计,这便是1972 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由来。70 年代初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国际法学者雷诺·卡辛向海牙研究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要将现有的人权原则加以扩展,以包括健康和幽雅的环境在内,人类有免受污染和在清洁的空气和水中生存的相应权利。卡辛认为,环境权具体应包括保证有足够的软水、纯净的空气等,最终保证人类得以在这个星球上继续生存。1970 年3 月,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召开了“公害问题国际座谈会”,会后发表的《东京宣言》指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从而更加明确地提出了环境权的要求。而后,欧洲人权会议吸收了这些观点,并将环境权作为新的人权原则。

【文章来源】/article/44/214.Html

【本站说明】中国期刊投稿热线:专业致力于期刊论文写作和发表服务。提供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以及写作辅导。 “以信誉求生存 以效率求发展”。愿本站真诚、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自05年建立以来已经为上千客户提供了、论文写作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誉体系,我们将会继续把信誉、效率、发展放在首位,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联系电话: 13081601539

客服编辑QQ:860280178

论文投稿电子邮件: 1630158@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格式:投稿刊物名 论文题目

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声明:

本站期刊绝对正规合法

并带双刊号(CN,ISSN),保证让您轻松晋升

第4篇

道格拉斯·格林(Douglas R. Green)博士是美国圣约翰儿童医院免疫学部主席、世界著名免疫学家。1981年Douglas R. Green在耶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所带领的研究团队主要从事细胞凋亡或主动细胞死亡的相关研究,并探讨这一过程在调控免疫系统中的作用。

格林博士以113篇论文高达15,000次的引用率位居全球论文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前五名科学家之列;其中有两篇论文的引用次数位列全球引用次数最多的论文前25位。他的研究工作涉及ISI基本科学指标(ISI 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 )的多个领域,如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生物学和生物化学、以及免疫学。在1991-2001年间,格林博士的实验室在ISI细胞凋亡领域位列论文总引用次数、总发表数和平均每篇论文引用次数第六位。2003年,他又获得了ISI”论文高引用率”的殊荣。

Douglas R. Green教授是生物谷癌症研究系列专访的第三位受访者,他对生物谷编辑谈及了其关于癌症研究的独特看法和他的科研经。

Green教授对细胞凋亡感兴趣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那时Green想利用免疫系统作为模型,解决发育的基本问题。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关注这个领域。

他与Tak W. Mak教授一样,在科研领域成果丰硕。迄今为止,格林博士和他的研究团队已发表SCI论文377篇,撰写著作或专题9本,发表其它综述、短评或编辑点评16篇,此外还曾获得专利4项。在他所发表的论文中,有近60篇被收录在NATURE、SCIENCE、CELL和PNAS等国际高水平研究期刊中。

当被问及如何建设一支高产和极富创新的团队的问题时,Green告诉生物谷编辑说,”首先,我会与我所挑选的人一样共同努力工作。你想要创新,必须知识面丰富,而多看文献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对年轻科研者的建议,让我们大吃一惊。“唯一要求是你使我们吃惊,告诉我们一些我们没想到的事情。虽然看起来很难,但这是我们选择作科研的初衷。当你想找出你研究的蛋白哪个基团被修饰,想一想你期望发现什么令人吃惊的现象。每个课题、试验系统和现象都是深入研究生物学的切入点,你需要想得更多,看得更远。”

就最近Nature杂志上有评论指出,目前博士的数量过多。Green教授表示,这种现象从他读博士时就一直存在。“我训练过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到现在仍然做科研。从谋生的角度看,每个人都应该放弃科研。考虑到做科研的训练时间之长,想放弃的话要趁早。现在一个很大的不同是很多人知道他们不会成功后仍然继续从事科研。研究生院很少开除学生,因为他们害怕这样做后招不到学生。如果你仍然想从事科研的话,去看200篇文献,想想你的工作,做出一些重要的发现。”

关于癌症研究的对话——“让免疫系统去杀死肿瘤才是最关键的!”

生物谷-BIOONNEWS:肿瘤细胞与正常细胞最大的区别是什么?癌症治疗的最大难点是什么?

Douglas R.Green:回答这个问题有很多种方式,而实际上肿瘤细胞与正常细胞最大的区别是肿瘤细胞携带一些跟生长和转移有关的突变。但这个回答太简单了,因为许多正常细胞也带有一些突变。肿瘤细胞中各种突变的组合才是最关键的。

癌症治疗的最大难点是治疗本身不会杀死病人。任何人都可以杀死肿瘤细胞(如把它放到水里或者用火炉烤),困难的是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不伤害病人。这是我们一直面临的问题。现在看来,关键是不仅要杀死肿瘤细胞,而且要让免疫系统来完成这个任务。

生物谷-BIOONNEWS:大多数化疗药物同时杀伤肿瘤细胞和正常细胞,引起严重的副作用。如何区分肿瘤细胞和正常细胞?可以利用它们不同的凋亡机制么?

Douglas R.Green:我们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寻找杀死肿瘤细胞的新的办法。我们可以转向研究如何保护正常细胞免受这些治疗的伤害,这方面研究的很少,可能有一些希望。我们已经在骨髓移植中利用这个手段。

生物谷-BIOONNEWS:肿瘤细胞逃脱了免疫系统的监视。有可能通过调节免疫系统来治疗癌症么?如何实现?

Douglas R.Green:我们知道这个在理论上可行,问题是如何做到。有两个手段已经被证实有效:骨髓移植引起的供体免疫细胞攻击白血病细胞;激活免疫反应(通过阻断CTLA4已经被批准,阻断PD1也很有希望)。

生物谷-BIOONNEWS:您如何看待近些年癌症研究的发展动态?

Douglas R.Green:作为一个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我对可能带来新的治疗手段的进展最感兴趣,如抑制Myc可以杀死许多种肿瘤而不影响动物;我们对细胞凋亡基本机制了解的加深及Bcl2家族对该过程的调控;深度测序方面的进展有助于对肿瘤进行细分和更有针对性的治疗;传统疗法有效的原因等。

生物谷-BIOONNEWS:癌症治疗的费用昂贵,给卫生部门带来很大压力,你对政府部门有什么建议么?

Douglas R.Green:当我们考虑癌症带来的社会负担时,花费很大;而当我们自己或者亲人患上癌症时,我们不会去考虑花费,花再多钱也值得,问题是治疗失败的话,我们一无所有。这是每例癌症治疗都会遇到的两面性问题。我们可以把癌症治疗当作水,我们需要它,但要适度。而这样做的话,公司会没有动力去研发新的疗法。解决的办法可以这样:我们限制癌症治疗的花费,但利用政府的资源进行临床研究。我不确定这个是否可行。所有的肿瘤学家都希望治愈癌症,而不去考虑经济效益。我们应当并且可以做到两者兼顾。

第5篇

本报讯9月27日,第三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审结果揭晓,皖版出版物与作品再获丰收,6种参评物获奖。

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的《黄土与干旱环境》、安徽教育出版社的《山人研究》荣获图书奖。黄山书社的《康乾盛世研究丛书》(5册)获得图书奖提名奖,安徽电子音像出版社的《不一样的童年》、安徽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绿色瑰宝》(中英双语版)获得音像奖提名奖。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王利同志的《基于多重数字水印技术的版权保护管理系统》获优秀论文奖。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与“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并列为业界三大奖。

第6篇

而张畅煊的环保之路,正是从观看了一部科幻电影后开始……

《后天》开启他的环保之路

1999年7月出生的张畅煊,是南通市通州区育才中学初一(12)班学生。他不仅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中获得了特等奖,还在江苏省少儿书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南通币“小巧手”比赛中获得团体特等奖。此外,他还是业余钢琴十级,是南通市的“三好标兵”,是学校里的“阳光少年”、“读书小博士”、“十佳小指挥”、“优秀小乐手”、“十佳小歌手”。

张畅煊之所以下定决心要做一名环保小卫士,源于看完科幻电影《后天》所受的强烈震撼,这是一部美国科幻电影,描绘的是地球一天之内突然急剧降温、进入冰川期的故事。那时张畅煊仍在通州小学上学,还只是一名小学生,但他已经觉得环保需要每个人落实到行动上,需要落实到每一天的生活中。他向班主任建议,让全班同学一起观看这部电影,然后讨论。中队会上,同学们的收获很大,张畅煊与同学交流了一些环保方面的资料,他们一起用旧衣服做环保袋,将饮料的空罐子做成花瓶,还商讨了许多环保小窍门,如自来水的多次使用、合理调节空调温度、不用一次性塑料袋、冰箱门不长时间打开、电视机等电器避免处于待机状态等。张畅煊还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帮助下,向全校同学发出环保倡议。他在集体晨会上的响亮发言,让更多的同学有了自觉行动。

之后,张畅煊率领队友用环保材料设计制作的作品,获得了南通市“小巧手”比赛的团体特等奖,他还参加省“金钥匙”科技竞赛获特等奖,并作为南通市小学生代表,赴南京参加全省金钥匙科技竞赛团体赛获二等奖。

外婆家的水污分流改造工程

张畅煊是一位坚持不懈的环保小卫士,家人也在他的要求和督促下,纷纷加入了环保志愿者行列。

乡下外婆要改善生活环境,搭建一个卫生间。张畅煊跟在大人后面也忙得不亦乐乎。可他很快地发现了问题——污水管将直接通向西边的池塘,他忙指出这个设计上的失误。起初,外婆不把张畅煊的话当回事,觉得重建化粪池,费时费力又费钱。但他下决心要说服外婆,于是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告诉外婆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又打开电脑,搜索水污染的相关图片资料讲解给外婆听。最后,他还请来爸爸妈妈当援兵。识字不多的外婆终于被说服了,他高兴地拿出压岁钱来支持。于是,新的水污分流改造工程又热火了起来,还引来了不少邻居观看。

由外婆家的改造工程,张畅煊想到许多河流的现状。于是,他利用假期,骑着自行车去了好几个村庄做调查研究。他发现许多小河的水污染情况有所不同,而且各个村庄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也不同。后来,他将调查结果写成小论文《清澈的池塘,美丽的家》。

环保小卫士走出国门

2010年7月,张畅煊把这篇文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令他没想到的是,这篇文章居然引起了联合国科学家们的兴趣和关注。

2010年10月,张畅煊应邀参加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日本名古屋举办的“世界儿童环境会议”。会议期间,他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和各国儿童代表一起交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做法,探讨保护生态系统的计划,绘制生物多样性地图,参与河塘疏浚工作等。

第7篇

[关键词]传统儿童游戏;旅游价值;旅游开发策略;途径

一、问题的提出

游戏,一般指游乐、玩耍等娱乐活动。游戏的英文有play、game或recreation等不同译法,由此可见人们对游戏的理解各有不同。根据《辞海》的定义,游戏是以直接获得为主要目的,且必须有主体参与互动的活动。在动物世界里,游戏是各种动物熟悉生存环境、彼此相互了解、习练竞争技能、进而获得生存权利的一种增长本领的活动。在人类社会中,游戏一方面保留上述特质,另一方面也被人类赋予了多种形式和功能。传统游戏对儿童身体机能的发展和心理健康(认知能力、道德品质、社会性发展、人格完善)具有重要的养成作用。但是新浪网2009年进行的一项面向家长的在线调查显示10.4%的孩子每周游戏时间少于5小时,他们游戏方式排名前三位的是:看动漫23.6%,和家长去亲子乐园玩17.1%,玩拼图15.8%。可见我国儿童游戏正呈现室内化、亲子化、桌面化特征,尽管游戏手段越来越“高科技”,但儿童活动时间越来越少、活动空间越来越小,游戏方式却越来越孤独,离大自然越来越远,从中获得的集体性、互体验和快乐感越来越少。与此同时,一些传统儿童游戏正在渐渐失传、消亡。

近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热的同时,对其中传统民间游戏的研究则相对冷淡。文献检索发现,近年围绕游戏对于儿童成长意义研究在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体育教育等领域探讨较多,“玩耍是孩子的天性。适当的玩耍不仅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大脑发育,还有利于有效地开展学习生活”,“传统游戏对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影响巨大”已成为共识。但关于传统民间游戏及其保护性开发的研究却较少,从旅游开发的视角探讨传统民间游戏传承的研究则几乎为空白。

笔者认为,传统儿童游戏形成于一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某个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生产生活方式、民间信仰、教育观念、审美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文化特征的体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记忆着历史进程和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不能任其衰落下去。

二、传统民间游戏与旅游

游戏与旅游均有一个“游”字。游的本意为优游、逍遥、无拘无束。游戏中的“游”强调游乐、嬉戏,旅游中的“游”则强调在异地旅行、游览,但二者“游”的方式和目的却是殊途同归,即均是在闲暇时进行的,为了获得快乐的休闲活动。可见游戏与旅游具有天然的联系。

与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传统民间游戏不仅具有原真性、本土性、活态性、可视性和地域性等共性,而且具有更好的观赏性、参与性、趣味性和娱乐性,同时还具有文化内涵的丰富性。这说明传统儿童游戏具备了旅游吸引物的基本特性。

国际上存在四大经典游戏理论:一是以德国诗人、哲学家席勒为代表的“剩余精力说”。认为游戏是“剩余生命的刺激”,并由此区分了不同的游戏形式:体质上的过剩主要导致体力上的游戏;审美上的过剩导致艺术的、戏剧的或象征性的游戏。二是拉扎勒斯的游戏“松弛说”。认为游戏源于能量不足而不是能量过剩。三是哲学家帕特里克的“娱乐理论”。认为游戏源于娱乐的需要。四是格罗斯的生活预备说,又称“本能练习说”,是早期最全面、最庞大的游戏理论。认为儿童期的存在就是为了有机体能够游戏,而游戏的存在是为了实践成人的活动。他还指出,儿童的游戏随发展而变化。首先是实验性游戏,它包括感觉训练游戏和运动训练游戏。其次是社会性游戏,它包括玩打仗和追逐(打闹性的游戏),以及模仿的、社会的和家庭的游戏(戏剧性的游戏)。实验性游戏的目的是帮助发展自我控制,社会性游戏为发展人际关系的目的服务。我国有史记载的游戏史可追溯至先秦时期,传统的游戏理论侧重于探求游戏的起源,主要有:生产劳动说、军事战争说、社会风俗说、文化交流说等。它与国外的游戏理论相互补充,帮助我们认识了游戏的社会历史的、生物学的和心理学的根源。上述理论的剩余生命刺激、松弛、娱乐、本能练习等游戏动机其实都反映在当代旅游动机中,并分别与旅游心理学中的补偿动机、逃避动机、审美动机与求知动机大致对应。生产劳动、军事战争、社会风俗、文化交流等起源又与乡村旅游、怀旧旅游、民风民俗和文化体验游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传统民间游戏的传承以往多通过口耳相传、风俗习惯、节庆活动以及教育的形式进行,传统旅游活动则多以观光游览为主,二者以往的结合并不紧密。随着时代的进步,旅游日益成为一种跨越时空的综合性的审美活动,旅游中的异域空间环境、集体活动情境有利于深化人们对传统游戏中所蕴涵的文化背景的认知,游戏中的参与性、体验性更是迎合了旅游者深度体验、注重参与和交流的需求。

因此,在上述旅游动机与传统民间游戏所蕴含着的旅游吸引力之间建立桥梁,将传统民间游戏中的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当是旅游保护性开发的主要任务。

三、传统儿童游戏的基本类型

传统儿童游戏有许多种类,具体名称、内容、方式因游戏者的民族、年龄以及所处的地理环境和时代不同有所差异。较常见的有乌丙安先生的四分法:室内生活游戏、庭院活动游戏、助兴游戏、各类博戏;钟敬文先生的三分法:智能游戏、体能游戏及智能与体能结合的游戏。笔者认为,按照游戏的旅游功能,传统儿童游戏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是观赏性游戏。主要指那些体能活动较多、动作幅度较大、具有一定竞技性、便于观看欣赏的游戏。如放风筝、抖空竹、打陀螺、滚铁环,跳竹竿、跳长绳、斗鸡,等等。这类游戏适合在旅游景区、旅游节庆活动中作为表演项目展示。

二是体验性游戏。主要指那些游戏过程娱乐性、趣味性或挑战性较强,能够吸引游客参与、体验的游戏,比如体验社会角色的过家家、堆积木、拍洋片,体验生产劳动或军事活动的如斗百草、斗蟋蟀、骑马马、打弹弓、丢沙包、抓子儿、捉迷藏、跳房子、石头剪刀布,以及诸如翻绳、折纸、七巧板、九连环、拼图、下棋、打牌等益智游戏。这类游戏可以排解旅途的疲劳和单调,具有活跃气氛、增强团队凝聚力、丰富旅游体验的作用,适合在旅途中开展。

三是综合性游戏。兼具上述两种功能的游戏,如找朋友、老鹰抓小鸡、拔河等。

显然,那些适宜户外开展的、参与性与观赏 性较强的游戏,其旅游价值相对较高。

趣味性、快乐性、互动性、参与性是游戏的基本特性,竞技性、集体性、娱乐的大众性则是其附属特性。上述特性与旅游的求新、求异、求奇、求美、求乐等动机追求相吻合,赋予了传统儿童游戏良好的旅游开发前景。

四、传统儿童游戏的旅游开发策略

(一)重视价值,建立校旅合作机制

真正的、纯粹的游戏是文明的主要基础之一。在我国,游戏一直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参与着人类生活机制的调节,并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审美趣味乃至思维方式,是一种具有丰富内容的文化形态。传统游戏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是任何高档玩具、电子游戏都取代不了的。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传统游戏回归,让孩子们在这些游戏中体验快乐,感受成长的乐趣。

必须加强对传统儿童游戏的文化、教育、旅游价值的重视,着手调查、搜集、整理,并在保护中发展创新。地方政府要像保护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将传统民间游戏的保护与传承纳入工作范畴。旅游管理部门要善于借助政府的力量统筹规划,获得文化、体育、财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旅游景区与中小学校、行走学校、青少年培训机构、儿童医院、心理咨询与诊疗中心、夏令营等组织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针对青少年成长中的问题或旅游需求,协作开发。

(二)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开发适宜的旅游产品

1、因势利导

传统儿童游戏一般并不是核心旅游吸引物,主要起着增加旅游产品的附加价值的作用。需要注意寻找与核心吸引物、主体吸引物之间的关系,适当借力,适时运用,使二者相得益彰。如结合民间节庆活动,适时开展元宵节赏花灯、清明节踏青放风筝、端午节小布虎、小葫芦驱邪、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放莲花灯普渡众生等游戏。此外,还要结合不同景区的特色开发不同类型的儿童游戏,如迪斯尼乐园、博物馆、科技馆、环球影城、野生动物园、海底世界、蝴蝶馆、美食场所、溜冰场等都是孩子们比较喜爱的景区,可结合它们各自侧重童话世界、科普知识、动物天地、美食、运动等不同的景区特色分别开漫趣味型、求索益智型、体能运动型、感官享受型、共享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游戏。

2、因地制宜

游戏起源于生产劳动、军事活动、社会风俗、文化交流,它们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如盛产竹子的南方多使用竹制的玩具或器具进行游戏,抖空竹、跳竹竿、竹水车等,而黄土高原地区则以泥、陶玩具较多。同样是抓子,农耕发达地区的“子”多以棉布缝制成小袋子,并内盛黄豆、绿豆等种子而制成;临河地区的袋子里则多装小石子;而牧区的“子”则多直接用兽骨来取代了。因此,旅游开发中需要注意因地制宜,从游戏内容、道具、场地等方面,体现地域特色。

3、与时俱进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国凡是经济繁荣时期,“娱乐”游戏观就会占上风,民间游戏也相应趋向通俗化、商业化以及教化的世俗化。上述规律一方面要求我们,在游戏的旅游开发中不能墨守成规,要及时更新理念,融入时代元素,增强时效性。为了增强传统游戏的趣味性和旅游吸引力,应该允许从旅游心理需求出发,在开发中进行适当的改编和创新。主要方式有:(1)用现代生活场景创设游戏情境和游戏空间(比如用在火锅中捞菜代替传统的渔网捞鱼游戏,用游客选择客房类型代替抢地盘游戏)。(2)根据游客类型和承受能力确定游戏的挑战性、竞争性和变化性。(3)将现代游戏与传统游戏结合起来,如将斗百草与野外生存训练、将捉迷藏、丢手绢与定向运动相结合。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注意青少年心理的稚嫩性、敏感性和脆弱性,把握分寸,汲取精华,剔除糟粕,避免低俗化。

(三)细分市场,体现差异

游戏是儿童的天性。传统儿童游戏在青少年教育中具有多种功效,因此,修学旅游中的儿童游戏开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面向广大青少年的户外活动游戏

结合学校素质教育、第二课堂等活动的开展,将传统儿童游戏与春游、秋游、野营等集体户外活动整合开发,侧重突出知识性、趣味性、团体性。通过真实世界的户外游戏活动,使孩子们体验在阳光下、在运动中亲近大自然的快乐,帮助他们摆脱长期独自活动,沉浸于电脑、电视、网络虚幻世界的影响,引导他们在游戏中体验独生子女难得的兄弟姐妹般的亲情,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增强集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克服自私、冷漠、缺乏关爱与合作意识等问题。

2、针对部分疾患儿童的治疗性游戏

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肥胖症和心理疾病发病率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因缺乏体能运动、缺乏游戏而导致过度紧张、焦虑,或因不当游戏而沉溺于网络世界是主要原因之一。而通过适当的传统游戏、体能运动游戏、健康游戏来治疗肥胖症、多动症、自闭症、抑郁症、社交困难、网络成瘾等问题,也是目前发展态势良好的新型治疗途径。因此,那些自然环境保护良好、风景优美、具备疗养条件的旅游景区可与医疗机构积极配合,通过开发适宜的游戏旅游产品,建立游戏旅游诊疗基地,帮助上述患儿进行诊疗与康复训练,并使他们在游戏中获得认同感和自信心,在游戏的愉快体验中促进身心健康。

3、面向部分特殊爱好和需求的特色游戏

针对青少年中那些具备一定爱好和特长,对生物学、气象学、野外观测、户外拓展、山地自行车、极限运动等具有特殊喜好的青少年,可将传统儿童游戏与现代运动休闲方式结合起来,开发具有强智能、多体能、高挑战性的特色游戏。帮助他们在这类游戏中增长知识,拓展视野,实现一定目标,获得成就感,并在体验游戏规则与个体自由的辩证关系中,感悟人生哲理。

(四)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人才培养

当前我国对游戏开发的研究多见于网络游戏,传统游戏则少人问津。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中,传统民间游戏多赋存于民俗学,同时其它专业也有涉及,如体育专业中关于游戏方式的探讨,汉语言文学中对游戏故事及其象征意义的讨论,艺术专业中对游戏形象设计的研究等,但尚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这种现状势必影响我国传统民间游戏的保护与传承。应从优化高校专业设置着手,加强传统民间游戏研发专门人才的培养。现阶段可以在民俗学、旅游学、休闲学、体育学等专业中划分出专门方向,开设传统民间游戏开发设计有关课程。

五、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传统儿童游戏旅游开发的具体途径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包括位于湖北西部的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随州、恩施、神农架等8个市州(林区),拥有神农架、长江三峡、恩施大峡谷、三峡大坝和丹江口水库等驰名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水利工程奇观,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拥有2个世界文化遗产、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5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民俗独特,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该地区传统民间游戏十分丰富,融汇了荆楚文化、巴土

文化、三国文化和佛道巫宗教文化的特色。1990年代中期曾经有两首儿歌《雀尕飞》和《推磨歌》从宜昌诞生,一时间传遍大江南北,就是在当地十分流行的幼儿游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

因此,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传统儿童游戏的旅游开发必须在保持其本真性的同时,借助传统游戏良好的文化内涵及其拓展性和延伸性,注意发掘地方特色元素来进行。主要途径有:

(一)景观化途径

将某些传统民间游戏活动的角色、场景转化为雕塑、园林构景小品等旅游景观或建设主题街区。如拍洋画、斗百草、堆沙雕、下五子棋等造型,“鬼捉人’、滚铁环等群像雕塑,跳房子游戏中虚拟的“房子”,等等。

(二)体验化途径

从民间游戏的起源或内涵出发,开发出深度体验的产品。如将打弹弓、转城门、叫阵游戏(“我们要求一个人’)与投掷、射箭、攻城、攻阵等古代军事活动结合起来开发系列军事旅游产品。

(三)线路化途径

以游戏在文化交流中传播的路径为线索,将分散在各个地区的儿童游戏按照一定主题、类型进行串联,设计旅游线路。

(四)商品化途径

将民间游戏中所使用的道具、器材,开发为旅游商品。如具有鄂西地域特色的蝴蝶风筝、关羽的刀、张飞的黑面具、橘皮弹弓、“兔儿泥”棋子、三峡石七巧板、杏仁做的哨子、不同形状的陀螺、以及草、藤、木、竹、石、陶、泥、布、纸、种子、毛皮、兽骨、贝壳等就地取材制作的乡土玩具。此外,也可发掘传统儿童游戏中的益智性、健身性、趣味性、象征性因素,开发设计新的旅游商品。

我国正步入休闲旅游时代,修学旅游、家庭旅游、亲子旅游、体育健身旅游正在蓬勃发展,随着旅游者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在旅游中追求文化目标的动机也将不断增强,传统民间游戏的旅游价值还将得到进一步彰显。如果说旅游开发是一种利用性保护,那么从长远看,还应加强、传统民间游戏的研究性保护。如何将游戏活动设计得内涵深刻、形式活跃、规则合理、程序巧妙,将游戏空间创设得自然、古朴、奇幻、神圣、充满情趣,并便于组织操作,与旅游活动有机衔接,使游客在游戏中有所领悟、体验丰富,是传统民间游戏理论研究与实践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付海燕,刍议传统游戏的消逝与儿童身心发展fJ],科技信息,2009,(17).

[2]新浪亲子中心[EB].http://baby.sina.com.cn/diaocha/chuantongyouxi/.

[3]酉杰峰,传统游戏的开发策略及思路[J]。学术论坛,2009,(11).

[4]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373.

[5]王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不解之缘[J],旅游学刊,2010,25(4).

[6]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66.

[7]张园园,传统游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空间的保护和利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6-7.

[8]齐爽,民俗学视野下的民间玩具研究-以北京地区为例[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6-7.

[9](荷)胡伊青加著,成穷译,人:游戏者,对文化中游戏因素的研究[M],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7.

[10]传统游戏:让快乐如此简单[N],石家庄日报,2009,3,23.

[11]李屏,教育视野中的传统游戏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第8篇

    论文关键词 国际私法 弱者 弱者利益保护原则

    梅因在其《古代法》中曾经指出:“进步社会的运动,迄今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欢死嘟?0世纪之后发现,20世纪法律史的演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从契约到身份”的这样一个过程。?Q很多国家在国内实体法中详实了保护特定人员如消费者、妇女、子女的相关条文,以间接调整为主的国际私法也有所体现。施米托夫早在《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就认识到国际贸易保护若放当事人的利益,不仅是正义的需要,而且是发达国家自我利益的需要。?ǜニ固岢隽巳跽呃畔冉峁?ldquo;优先原则”。?S弗朗西斯卡基斯提出的“直接适用的法”理论也包含有保护弱者利益的判断标准。?纱丝杉仕椒ㄊ鱼邢虑康鞫匀跽呃娴谋;な谴笫扑鳌?/p>

    一、国际私法弱者利益保护原则的阐释

    (一)弱者的界定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对弱者的内涵、外延并没有一个统一界定,国际私法中关于对处于弱者地位的当事人列为下述几类:一是家庭、婚姻领域中的妇女、婚生和非婚生子女、被监护人、被收养人、被抚养人;二是合同领域中的特定当事方,譬如消费者、雇员等;三是在侵权领域中的被侵权方,不管是一般侵权行为还是特殊侵权行为的受害方。事实上,弱者的范围远远超出上述列举,这因为造成弱者地位的原因的复杂性,如有的是单纯由于生理、家庭背景等个人因素导致的不利状态,有的是因为市场力量不平衡导致的经济地位悬殊,还有的是因为在知识、技术和信息方面不对等而产生的强弱之分。因此,笔者认为,国际私法上弱者身份的确定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过程,国际私法的弱者即为特定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劣势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二)弱者利益保护原则的理论思考

    虽然启蒙思想家很早就提出了“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但从客观事实看,现实生活的资源占有、身体实力等原因却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产生了强者和弱者,而公平正义,这一亘古不变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法律可以对弱者利益进行倾斜性的保护,也就是实施弱者的人权保护,从而实现正义。国际私法作为一个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同样肩负着这一使命,这构成了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正当性。?U在强调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理念下,国际上形成了对弱者利益保护的理论主要有:人权保护理念下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正义价值论下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实体法回应下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以及和谐社会构建下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三)弱者利益保护原则作为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弱者利益保护原则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第一,体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精神。法的基本精神体现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商关系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价值在于人的保护,而弱者利益保护原则正是这一价值的反映。第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国际私法中,这一原则体现在了国际私法的各个分支,如涉外婚姻家庭领域、涉外合同法律关系等,同时它也在具体制度,如反致、公共秩序保留中有所体现。第三,具有稳定性。虽然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商事关系处于变动之中,但其中的核心内容不会发生变更,即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的平衡问题。弱者本身是一个变动的范畴,但弱者利益保护的原则具有稳定性,以维系国际私法中人文关怀的情结。

    二、国际私法弱者利益保护原则的适用

    (一)国际私法立法对弱者利益保护的现状

    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立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目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作为制定统一冲突法和程序法方面最具影响、最具成效的国际组织,截止2008年底,制定的国际公约达到39个,其在有关弱者利益保护方面的公约,尤以家庭、婚姻领域的相关保护公约为主,其中关于保护被抚养人、儿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下述几点:一是通过对冲突规范的选择使用来保护被抚养人的相关利益。譬如,在1973制定的《海牙扶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中,关于第4-6条就体现了这一特点,该条文规定,在扶养义务方面应该首先采用扶养权利人常住居所地的相关国法,但如果其常住居所地的相关国法不能让扶养权利人得到扶养,就可采用扶养义务人和扶养权利人共同国法,假如依据上述的规定,仍然不能使得扶养权利人获得扶养义务人的扶养,就应根据受理机关的相关国内法来执行。二是有关儿童的利益主要是以从未主管机关制定权利以及义务来保护。譬如,1965年制定的《海牙收养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公约》,其中第6条就是从儿童的利益角度出发,详实了收养批准的相关规定,其规定要求在批准收养前,主管机关必须通过适当的当地机关,详细调查收养人或夫妻共同收养人、儿童及其家庭进行详细调查。?淙还嫉耐ü坏扔谏В嫉拇嬖诒旧砭褪枪噬缁峁刈⑷跽呃娴暮芎美ぁ?/p>

    2.欧洲联盟法的立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从区域国际立法来看,欧盟的立法堪称典范。关于弱者利益保护主要有:第一,《罗马公约》中对消费者和受雇人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其中第5条第1款对消费合同做了界定,第2款和第6条即规定了消费合同、雇佣合同当事方尽管有选择法律的自由,但是不得剥夺消费者、受雇人由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给予的保护。第二,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从管辖权与判决的承认执行方面对被侵权人、受雇人、被保险人的利益保护进行了规定。第三,1998年《布鲁塞尔公约Ⅱ》对有关离婚、司法别居或婚姻无效的民事诉讼及婚姻诉讼中夫妻双方对子女的亲子责任的民事诉讼作了规定。第四,《罗马公约Ⅱ》规定了通过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最密切联系原则及对意思自治的限制方式来实现弱者利益的保护。

    3.各国立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尽管各国立法中都有关于弱者利益的保护,但是不同地区的立法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非洲国家侧重于传统的婚姻家庭领域的保护,如1972年《塞内加尔家庭法》第844条规定:“因确立亲子关系而变更子女的国籍时,这种变更可选择对子女最有利的时机以确定可适用的法律”。而立法较先进的西欧及美洲地区,除了婚姻家庭领域,还涉及雇员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目前在各国对弱者利益的维护方面,国内立法保护的特点主要体现如下:其一,家庭婚姻领域中的儿童、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总体上各国都比较重视并成为其关注的焦点。其二,合同领域中对弱者的利益保护,主要是通过对意思自治原则加以限制来维护其利益。其三,侵权领域受害者的保护主要在产品责任保护上,且主要将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提供给原告。

    (二)国际私法基本制度与弱者利益的保护

    1.识别的依据与弱者利益的保护

    识别作为法官的一种思维活动,会受到一国规则制度的制约,但一国良好的规则制度应当体现人道、公正,是能够保护弱者利益的;如果一国本身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一个有良知的或者真正合格的法官也应本着人文关怀之情作出有利于弱者的识别。?W截止目前,学者们关于识别的根据主要存在如下一些主张:功能定性说、准据法说、法院地法说、个案分析说、分析比较说、折中说等。?X笔者认为,虽然法院地法说是目前较多国家的做法,但是国际私法案件毕竟与国内案件不同,过分强调法院地法的结果可能是以否定事实上应皈依的其他有关法律的适用为代价的。准据法说无疑是本末倒置,翻了逻辑错误。而剩下的如分析法与比较法、个案分析说等作为弹性的识别依据更能保护弱者的利益。

    2.公共秩序保留与弱者利益的保护

    公共秩序保留的职能,是为了保持内国的重要利益而例外地排除原则上应适用的外国法,此类规则的产生经常源于政治、经济利益、国家安全或者源于一国善良风俗,并未直接与对弱者利益保护联系起来。因此通过公共秩序保留保护弱者虽然是一种很好的理想,但是在实际运用中目前上不具有普遍适用性。?Y但是公共秩序在运用过程中,确实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者的正当权益。例如,1926年10月3日德国最高法院一个判例:一个船员雇佣合同因订立时有胁迫情形而被请求撤销。按照当时德国国际私法应适用土耳其法,依土耳其法,该胁迫不构成撤销合同的原因,该法院根据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土耳其法律的适用,适用了德国法,撤销合同,保护了受雇佣船员的利益。?/p>

    3.反致制度与弱者利益的保护

    尽管国际社会对反致的态度不一,但反致制度使得一国法院以其冲突规范指引适用外国法时,创造出适用内国法或者外国法或者第三国法的多重选择范围,为在具体案件中实现特殊政策或结果的选择提供了回旋空间,增加了法律选择的灵活性,扩大了法律选择的范围。?[法国最高法院曾判决通过接受从婚姻举行地法向当事人本国法的反致,两个信仰犹太教的叙利亚人在意大利由犹太教教士举行的宗教婚姻为有效婚姻(本来依意大利法则无效),并声称:“这种反致的运用是有道理的,因为它导致摩西法律的适用,当事人本来就希望按照该法规定的意识举行婚礼,而且反致使得他们的结合有效”。?\该案中善良的夫妇,相对于不同的宗教信仰,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弱者,而他们利益的保护恰好得益于反致制度。

    (三)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保护的不足

    1.保护的范围不足及保护的不当

    如前所述,各国关于弱者的判断标准及识别方法的不用,使得国际私法无法很好地、完全地保护真正的弱者,即使对比较容易被识别为弱者的对象也没有全部进行保护。而且现有的一些规定是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及其当事人这类弱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