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7:40:0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际金融危机信息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金融危机 消费心理
自2008年下半年,发端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了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体系,并迅速向实体经济蔓延,导致世界经济进一步下滑。此次金融危机对长期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中国经济必然产生重大影响,国民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分析与解读这些变化,了解人们的消费趋势,有助于决策部门更准确把握市场,采取引导消费的有效措施。
危机意识加剧且消费需求紧缩
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端,首先是石油等资源价格不断高涨,推动住房、食物等商品价格连续上涨,继而引发通货膨胀。之后,冲击实体经济,引起实体经济下滑,金融系统岌岌可危,进而转为通缩。一些工商企业的正常运转由于失去了资金支持相继宣告破产,或大量裁员,致使失业率上升。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许多国家和个人的财富大幅缩水,造成人们对经济发展预期信心不足,消费的危机意识加剧。财富的减少,引发人们对收入增长的担心,从而抑制消费需求。
首先表现为信贷消费、借贷消费等超前消费延缓或终止。金融危机的性质决定了受其影响较大的必然是金融以及与金融关联度较高的房地产、汽车等行业。有关研究显示,一般人的现金消费额度一旦超过其月收入的6-8倍时就难以发生,因而在现代社会大额消费往往需要依托信用贷款来支撑。就中国人而言,“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消费发展前提是对自己未来收入具有良好的预期,而此次危机恰恰强化了人们对未来增长的担忧,因而对各类信用消费都会产生抑制。
其次,娱乐性、享受性消费萎缩。据调查,艺术品市场遭受重创,出现画廊缩小规模,开始出租,甚至暂时休业的状况;全国不少城市陆续出现健身俱乐部倒闭的现象;投资者和收藏者均出手审慎,艺术品交易拍卖额锐减;旅游业方面,受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同比出游人数减少,行业收入下降。
消费决策周期延长且理性消费行为日渐明显
如何使有限收入的合理化利益最大化是消费者面对危机需要理性决策的重要内容。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应对各种危机通常会产生适应性反应,即所谓应激性反应。影响消费决策的因素较多,如购买需要、商品信息、营销策略等,金融危机使许多因素变得不确定,对市场的预期也变得模糊不明,使得消费购买决策周期相对延长。
某项调查表明,购买私人轿车的多数人决策周期在6个月左右,但在危机之前购车家庭的决策周期远比想像中要短。调查显示,被访者对“从您家开始决定买车到最终购买,大约需要几个月”问题的回答,最有代表性的决策周期是6个月,26.7%的购车家庭决策周期正好是6个月,同时累计有74%的购车家庭是在1-6个月内完成购车。危机的到来,使市场动向、价格等影响消费的重要信息常常处于变动之中,这就使购买决策更加审慎,非理性消费、随机性消费减少,随用随买的理性消费行为已成为多数居民的主要消费方式。虽然危机造成商品价格涨跌变化,但人们对此已有较强的承受能力,已能较为理智地选购商品,按需选购成为消费的主流。人们凭借自己的消费经验和对各种消费信息的分析判断,在众多的商品和服务当中进行理性的选择。谨慎消费已成为当前消费行为的明显特征。
网络购物、租赁等新的消费方式呈增长态势
随着电子经济发展,网络购物比较省钱,比真正实体店一般情况下要便宜1/3,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购物,其崇尚的原则是能省则省,精打细算。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无须走出家门就可做到“货比三家”,他们经常大范围地进行选择和比较,以求所购买的商品价格最低、质量最好、最有个性。
同样,对那些积蓄不多,但又对某些高档商品有消费需求,租赁就成为不错的消费选择。如名牌高档时装、背包等,如果花一大笔钱只能消费较少的件数,但如果租赁,花同样的钱就可以消费更多的款式与数量。
发展性消费成为热点
面对危机,多数人将更加努力地工作,以寻求职业的稳定。为此,用于提升自我价值的文化性消费将进一步增加。为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学识和修养,人们会自动寻找学习和进修机会,以不断给自己充电。
危机也预示着机遇。在危机中如何发现机遇,也是人们面临的新问题。如面对全球范围的经济波动,大众了解经济现状的需求和对未来走势的关注空前高涨,使得原本只有专业人士关注的经济类图书成为人们寻求答案的重要工具。
结论及建议
尽管调查表明金融危机并没有影响到普通居民的日常消费,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镇农村居民,购物心态依然平稳。商场、超市的食品类、基本生活品类消费仍旧旺盛。但由于金融危机降低了部分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以及居民的收入预期,使人们的消费倾向、购买决策、消费方式及消费心理都发生一定变化,在某些领域出现消费需求收缩、消费疲软的趋势。
因此,我国应一方面制定更多的惠民政策,增加国民的可支配性收入,加快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的传统消费习惯是“量入为出”,中国人的高储蓄率表明中国人不敢消费,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因为没有消费能力,而是因为社保水平较低,居民不仅要存钱防病,还要存钱防老。对我国而言,扩大内需的根本宗旨是富民为本,强化公共服务,给老百姓以经济安全的底线,这样才能释放居民心中的消费压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职后教育。经济放缓期一般是教育发展的好时机。当高等教育不再是就业的“金钥匙”,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后教育必然成为教育消费的重中之重。
同时,还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和领域。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处于从温饱型向享受型、审美型发展。尽管危机的到来,使人们的超前消费受到抑制,但消费欲望具有惯性,休闲、娱乐、审美是人们的基本需求,只要引导正确,服务到位,休闲、旅游、娱乐等必然在促进经济复苏中扮演重要角色。
参考文献
1.田迎新.私人轿车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4)
关键词:次级抵押贷款;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4-0047-03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博弈关系
“金融创新一金融风险一金融监管一金融再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金融创新会打破金融环境原来的均衡状态,产生新的风险,使原有的监管措施失效。如果金融创新的信息披露充分、风险管理有效、监管到位,金融创新仍然是规避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途径,否则金融创新就可能带来金融脆弱性、危机传染性和系统性风险。因此金融管理当局应及时调整监管对策,对金融业实行新的管制,在对金融创新本身进行安全和慎重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新的监管措施来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是动态的“博弈”过程,金融发展一方面需要金融创新作为动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以利于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就这样相互作用,作为一对矛盾统一体,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促进金融改革的深化。
二、次贷危机中暴露出美国金融监管的问题
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有深刻的宏观经济背景,但在次贷危机的升级和扩散过程中,金融创新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围绕金融创新过程,形成了一个由各类机构和个人组成的利益关系复杂、环节过长的链条,但风险监管却未能很好地与之进行匹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多元性对于复杂的结构性产品,要做充分的风险揭示,而美国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金融管理当局的监管态度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水平。对次级抵押贷款产品的风险认识不够,控制不当,监管不严,对此次危机的爆发及扩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过程中。几乎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背后,则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对房贷机构发放次级贷款。没有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不可否认,次贷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借贷者自身的疏忽或不负责任的消费冲动导致的,但金融机构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放低借贷标准,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吸引一些还款能力和信用水平不那么好的客户,次级抵押贷款的高风险性也伴随着其易获得性而来,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只顾极力推销这些产品,而有意忽视向借款人说明风险和确认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这些不审慎的行为埋下了风险隐患,导致了危机的形成,并加剧了由此造成的损失。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几乎什么措施也没有采取。早在2000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 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前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之后也多次提醒美国监管当局次贷中存在的潜在危机。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有得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监管当局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
2 对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基本没有监管,对证券化项目的发行注册流于形式
现在人们都在责备信用评级机构的失职行为,因为它们没有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但为什么信用评级机构的这种做法能够畅行无阻?以次贷作基础的证券化产品在向美国证监会注册时,监管人员为什么不提醒、不揭示风险?这些问题仅用监管失职是不能解释清楚的,它背后存在着监管体制的缺陷。因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活动。实际上是不监管的,现行监管制度并没有规定由谁去监管,怎样进行监管。证券发行有注册制度,但监管部门审什么,未尽职应负什么责任。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3 与商业银行相比。投资银行以往所受的监管较少,投资银行活动基本没有监管
在次贷危机形成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是它们把次级房贷做成证券化产品并向投资者推销,投资银行是知道这些次级贷款的风险的,他们应该向投资者说清楚,特别是经过多梯次证券化搞出来的CDo产品,投资者根本无法了解其基础资产的信用状况。投资银行更有责任说明情况。但是,投资银行并未这么做,而是以卖出产品为最高目标。对此,证监会是有责任的。但是,证监会也觉得冤,因为房贷机构并非它所管,基础资产不好,衍生出来的产品怎么能好呢?同时,在公司层面,投资银行也未能很好地解决激励与约束问题。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在上市之前都是合伙制企业,只做中介业务,是金融服务提供商,帮助买卖证券、收佣金、IPO、发行债券等,后来从中介服务商变成直接投资者,杠杆率高达30-40倍,慢慢变成金融投资家了。它们上市后,合伙制时候的薪酬制度保留了下来,但公司治理却没有跟上。导致管理层的冒进式创新。
4 在次贷危机发生的初期,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协调步伐。共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失去了最有利的危机处置时机。
次贷危机是2007年7月份爆发的,但是,早在年初就已经有了明显的迹象。当时美联储、证监会都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当然不是因为这两家监管机构对此事一无所知。而是因为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承担什么职责并不清楚。从引起次贷危机的直接当事者来说,有房贷机构、投资银行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这些机构分别由多个监管部门监管。在次贷危机爆发前,因为证监会并不清楚房贷资产的风险,继续允许次贷支持证券上市,给市场一种产品安全的信号。当危机开始出现,一些对冲基金面临破产时,因为联储不承担对这类机构的救助责任,对冲基金无力应对而破产,进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尽管后来联储采取了果断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金融动荡,但已经错失有利时机。
三、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
(一)多头监管无法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业进入混业经营时代。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采取的是“双重多头”金融监管体制。“双重”是指联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多头”是指有多个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如美联储、财政部、储蓄管理局、存款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等近10个机构。这样的格局虽然可以保证金融市场享有金融创新所必备的民主与自由,使每一个监管者形成专业化的比较优势,但是多头监管导致了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次贷证券化过程中有众多的不同类型的机构
参与,需要各监管机构高度协调配合。监管机构过于庞杂就会出现协调和配合问题,更容易出现监管漏洞。例如,次贷证券化过程中的CDo和CDs这类金融衍生产品,一直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以至于没有谁去管。监管部门的多头和监管标准的不统一,不仅牺牲了监管效率,也使美国错失了处理次贷危机的最佳监管时机。次贷危机促使美国检讨原有的监管体制,于2008年3月底出台《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计划通过三个阶段的变革最终建立基于目标的最优化监管架构。
次贷危机所暴露出的美国在金融监管体制方面的问题,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必须与其经济金融的发展与开放的阶段相适应,不管监管体制如何选择,必须做到风险的全覆盖,不能在整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创新链条上有丝毫的空白和真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而带来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监管当局过分相信市场的力量和金融机构的内控能力
房地产泡沫不断膨胀的时期,正是美国鼓吹自由市场经济、对金融创新监管最少的时期。如果因为惧怕风险而对金融创新一味限制,会制约金融机构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但对于金融创新放任自由,任由商业机构自己控制风险的做法也值得商榷。美国金融监管当局高层迟迟未能对外界关于次级抵押贷款问题的警告做出反应的原因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监管人员过度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次贷危机的爆发表明以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为主、外部监管为辅的风险管理和监管理念无法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由于机构追逐利润的动机可能使机构做出非理性的行为;二是由于金融机构只对自身负责。而不对市场整体风险负责,因此其自身无限扩张的行为容易埋下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有效的外部监管安排不仅能够有效避免对于融资活动和信贷市场的破坏作用,确保泡沫破灭或进行调整时,整个金融体系的核心能够经得住考验;还能够确保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改进能够与金融创新和市场变革同步。
四、加强和改善对金融创新的监管的对策建议
次贷危机的爆发表明,金融创新不是万能的,有它固有的缺陷,如果落后的监管体制不能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则易发生金融风险。我们要深刻思考金融创新和风险监管的关系。我们不能因为危机的发生就阻止继续创新,过去的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产品的创新,但必须加强监管,加强对这种创新的风险节制。加强和改善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在于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转移风险的特性导致了市场上次级债券规模的失控。因此,需要加强对创新产品的监管。提高结构信贷和证券化产品的资本充足率,以有效控制创新产品规模的非理性扩张,减弱银行和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漏洞获利的刺激,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是增加金融创新的透明度,充分揭示衍生品的结构和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创新产品估值水平,正确反映创新产品的风险收益:
全球金融危机已经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可以说目前世界经济发展已经步入了后金融危机时代。首先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渐渐平稳,很多国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也渐渐回转。但是不能够忽视的是,对于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而言,还存在着很多的不稳定因素和偶然因素,会对经济发展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仅需要谋求生存和发展,在市场中站稳脚步,还需要能够抓住发展机遇,站在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全面的思考。想要达到以上内容,我国的国有企业就必须要进行改革,薪酬制度改革便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点,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有企业面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和企业本身具有的市场竞争力。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薪酬管理改革的必要性,仍是沿用以往的薪酬管理制度。尽管有一些企业对其进行了改革,但是也只是外表的变化而已,没有对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根本进行转变,导致改革并没有取得良好成效。
(一)薪酬计量方法陈旧
我国国有企业对于企业员工薪酬的计量过于老旧,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代化企业发展对于员工薪酬计量的需求。我国的国有企业对于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工作的开展,一般情况下都是依据企业员工所担任的岗位,企业员工的任职年限还有企业员工的学历背景等等,将企业所拥有的员工进行等级的划分,不同等级有着相应的薪资发放标准。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要求,企业员工薪资的发放必须要与企业员工的工作成效相联系。但是进行实际调查发现,我国国有企业没有将企业员工薪资的发放与绩效考核相融合,即便是有些国有企业能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也只是趋于形式,没有将考核具有的意义全面的发挥出来,对于薪酬制度改革也没有任何帮助[1]。
(二)薪酬管理困难重重
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不能够具有独立性,会受到上级单位或者是相关政府部门的限制,导致很多具体的方案国有企业没有权利进行落实,最终产生的不良结果就是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工作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的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的一定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考核制度,却能够将企业员工分成优质和劣质两个等级,并且“优质”员工本身有一定的自我优越性,对被视为了“劣质”的员工进行排挤等,这样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薪酬管理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导致薪酬管理工作不能够良好的、全面的落实,国有企业员工存在不公平的待遇,这样也就使得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员工本身具有的综合素质也会降低,这样长此以往国有企业很有可能面临着倒闭的危机。可以说该原因也是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在很多市场竞争中失败的原因,因为企业没有很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激励机制缺乏
国有企业受以往薪酬管理制度的影响,对于工资的发放并不是依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而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资历辈分,按劳分配不能够在国有企业中全面的展现。国有企业必须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给予企业员工更多的晋升机会,同时也使得员工能够存在危机意识。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员工工作态度积极,并且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众多的贡献,那么企业员工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当然如果企业员工工作态度消极,对于自身的工作不能够投入太多的经济,并且工作成绩十分差,那么就必须要对企业员工做出相应的物质惩罚,甚至可以对其所处的岗位进行降级。如果企业不能够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那么必定会使得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会对企业发展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
国有企业管理由企业管理人员一人独揽大权,导致管理工作不能够具体化、全面化,同样对于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管理也是如此。对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同样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需要对上级管理部门做出相应的承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能够完成预期的计划,责任和权力明确的落实。但是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对于企业的管理力度很差,导致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不能明确,一旦企业生产经营不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屡见不鲜,责任对于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太多的限制,及时不能够完成计划,高层管理人员也不会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促进后金融危机时代国企薪酬管理改革策略
(一)提高薪酬激励作用的认知
相应的科学数据调查研究发现,良好的激励制度能够将企业运用具有的潜力充分的激发出来,所以,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那么,就必须要建立和健全企业的激励制度。薪酬激励是一种具有良好成效的激励方式,对于调动企业员工工作热情有着积极的影响。薪酬激励的中心点是激励二字,使得企业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对其进行控制,而且激励机制的成效也是能够对其进行衡量的,如果国有企业能够将激励机制的意义全面的发挥出来,那么,必定会使得企业与员工形成一个双赢的局面。薪酬激励也渐渐成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对于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着积极的印象概念股。企业工作人员得到薪资报酬,不仅企业对于企业工作人员劳动结果的肯定,同时也是企业工作人员未来薪资报酬的预想,保证其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心血。
(二)重点建设与薪酬分配紧密联系的绩效考核体系
薪资报酬的发放,激励机制工作的开展必然离不开相应的绩效考核工作,所以,国有企业必须要根据企业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科学的、规范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为激励机制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数据是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增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水平的提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我国的国有企业必须要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不仅仅需要重视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还要保证考核工作确切落实,并且对员工及时的兑现绩效考核成果应当赋予的奖励和惩罚,保证考核体系建设并不是形同虚设,具有实际意义[2]。
(三)科学设计各种类型人员的薪酬
薪酬体系设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创建完善并且良好的薪酬分配方案是十分不易的。在实际创建过程中,需要考虑各个分类因素之间的均衡性,不仅要体现我国劳动市场薪资报酬的指标,同时,还要体现国有企业本身激励机制具有的特点。一些企业在确定企业员工的薪资报酬时,需要考虑其所在的职位,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资历,还有企业员工的工作成效。工资的整体结构也是与之相对应的,主要分为三部分:企业员工的岗位工资,企业员工的个人技能工资以及企业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应如此,同时,还要更加深入的思考。因为相同岗位人员,他们的个人能力和对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也会有所差异,如果薪资报酬平等那么对于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会有影响,所以,对于企业不同工作人员的薪资报酬都要进行科学的设计,保证企业员工的薪资报酬与企业员工的付出相符合。
一、引言
2007年9月美国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市场动荡,已经引起全球性的连锁反应,信贷危机从美国扩散到全球。2008年9月,有着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美林证券、贝尔斯登公司被收购,高盛、摩根士丹利转为银行控股公司,美国国际集团获政府赞助,华盛顿互惠银行倒闭,美国破产的银行已达13家,一些专家预计2009年美国可能会有超过100家银行倒闭……欧洲也是这次危机的重灾区。英国的北岩银行、宾利银行面临倒闭,比荷合资富通银行、比法合资德克夏银行等多家欧洲金融机构相继陷入困境。日本也出现首家破产金融机构――大和生命保险。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人们金融危机渐入。
由于我国的主要出口国市场美国、欧盟和日本是这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受影响者,而各大银行的倒闭让我们不禁对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这样的大形势意味着这场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也逐步加大。对于我国偏爱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出口商来说,熟悉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潜在风险,发现问题、找出对策,才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克服困难,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新的潜在风险
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下,由于银行充当了买卖双方的保证人,缓解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以其独特的优势被视为是一种安全可靠、风险相对较低的结算方式,深受我国许多出口商的青睐。据统计,目前我国大约60%的出口贸易是通过信用证结算的。为什么我国的商人如此偏爱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呢?因为在他们眼中,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给出口商穿上了保护衣。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在发生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前,我国企业的出口贸易在普遍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情况下,平均坏账率却仍然高达5%-10%,平均账款拖欠时间长达60余天。这就说明,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也并不是十分安全的,只是和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赊销交易(O/A)或者付款交单(D/P)或者承兑交单(D/A)相比是相对安全的。在当前发生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安全性提出了新的挑战,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根据UCP600,信用证是指任何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安排是不可撤销的,从而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作承付的确定承诺。这就意味着只要受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到相符交单,开证行就必须按照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付款。但是如果信用证的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能力出现问题,甚至倒闭了,出口商就有可能收汇没有保障,信用证在这种情况下只是一张废纸。
第二、由于目前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价格走势难以捉摸,所以进口人在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会让一些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添加限制性的、不确定性的、不合埋的约束性条款,给以后拒付或者免除付款责任留有余地。当某种商品的市场行情跌落,进口人就会示意银行拒绝付款赎单或者要求给予价格优惠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三、由于目前经济不景气,很多进口商由于本身的资金链问题、订单量缩小等问题,会出于自保把损失和风险转嫁给出口商,拒绝提取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对于出口商来说理论上只要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单据之间表面也一致就可以要求银行付款。但是,有的开证行为了能自保,会配合进口商在单据中提出无理的不符点从而达到拒付的目的。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很多东南亚的银行就采用这一招以自保。当时香港、新加坡的银行的信用证项下单据的首次拒付率高达80%以上。因此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信用证结算是一种纯单据的买卖,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履约。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单据不是虚空的,而是和货物市场紧密相关的,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还是会尽可能的转嫁自己的风险。
第四、出口商叙做出口押汇存在着更大的难度。出口押汇是在信用证业务项下议付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的融资。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给银行,银行凭此进行融资,然后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货款收回后便可偿还贷款。但议付银行办理出口押汇时同样面临着来自开证行的风险,如开证行倒闭。因此,银行对出口信用证作押汇时总是会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而不会选择存在外汇短缺或有严重经济危机的国家和地区开来的信用证,除非该信用证已由第三国信誉良好的银行加具保兑或确认偿付。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韩国A银行开给山东B企业信用证,购买一批服装,金额为USD20000,价格术语为CIFPUSAN。受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A银行4次恶意退单,我C银行经过四个月的艰苦交涉,来回几个回合,才收回货款。
三、应对信用证结算方式新风险的对策
(一)认真去了解开证行的资信
由于信用证自身的性质是开证行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书面承诺,只要受益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因此若要使信用证结算对受益人是安全的,那么受益人首先要去了解开证行的实力和信誉如何,这对出口人而言能否顺利收汇、能否叙做出口押汇业务是至关重要甚至生死攸关的。在金融危机未发生之前,广大出口商会对来自非洲、南美、东欧等地区的信用证倍加小心甚至拒收,对来自美国、欧盟等国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基本上持欢迎态度。比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把美国国家风险定为A2级,这就意味着风险很小。但是这次金融危机正是从美国爆发并席卷全球的,众多银行的资信都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出口商不能以一成不变的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简单地认为只要是欧美等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作为出口商,如果您的贸易伙伴所在国正在发生金融危机,那您就必须关注那里的最新动态,关心您的信用证的开证行是否属于有问题的银行。
(二)加强对客户资信以及贸易背景的审查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出口企业为了尽可能的安全收汇,必须要对对方的资信以及贸易背景进行审查,做到知己知彼,防患于未然。即使是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条件下,这也是很有必要的。企业不能因为目前出口的大环境不太乐观就一味地迁就客户。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在选择客户的时候应做到宁缺毋滥,学会放弃。对业务中有疑点、金额大、期限长、贸易背景比较复杂的信用证业务,应进行重点调查,了解合同是否合理、信用证有没有及时来历、由于目前的经济环境不甚乐观、市场风险较大,而国内不少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能力尚有欠缺,因此应避免出口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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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琛:《金融危机提速国际格局的多极化进程》(2008-11-17)
[5]孙洪波:《国际金融危机对西半球国际格局潜在影响》社科院网站
[6]赵青海:《2008:国际格局多极化加速前行》《半月谈》,2008年12月24日
[10]张世平:《金融危机・国际格局与中国安全》,《中国国防报》2009年7月21日。
[11]张世平:《金融危机・国际格局与中国安全》,《中国国防报》2009年7月21日。
[12]李兴:《危机与国际格局》,《中国财经报》2009年7月10日。
[13]方祥生:《重回“十字路口”的国际格局》,《光明日报》2008年12月24日。
[14]赵青海:《2008:国际格局多极化加速前行》《半月谈》,2008年12月24日http:///world/2008-12/24/content_10552177.htm
[15]参见叶自成:《对中国多极化战略的历史与理论反思》,《国际政治研究》2004年第1期;
[16]叶自成:《中国实行大国外交战略势在必行》《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1期;
[17]引自佐佐木优:《伊拉克战后美国力量的前景―五位著名专家的美国政治理想》,日〈世界周报〉2003年5月20日;
[18]亨廷顿:《孤独的超级大国》,美国《外交》双月刊1999年3―4月号。亨廷顿:《正在形成的另一种世界秩序》,泰国《曼谷邮报》2001年1月28日。
[19]转引自赖斯:《多极世界不能促进和平》,赖斯在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的讲话稿,2003年6月26日。
[20]钱文荣等:《专家点评:调整震荡凸显全球多极化趋势》http:///world/2008-12/25/content_10555318.htm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学者指出,国际金融法是现代法领域中的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纪律,其不是分散地方性法律组成的体系,它具有完全的独立性。金融与国际的结合造就了国际金融关系的独立性与调整对象的特定性。近年来,金融全球化全面加深与扩张,国际金融法不论是内容或是效力也得以蓬勃发展。
1.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逐步提升国际金融法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制定了明确的规则,在全球经济生活中调整和规制着经济运作。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势必对国际金融法也产生重大影响。可看到,随着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在现代国际经济关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法律调节者的角色,特别是次贷危机以来,更是引起了国际经济法学界的热议,对其研究逐渐成为热点。有学者就指出,上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学的热点是国际直接投资;而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经济法学的中心开始向国际金融法转移。无论在实务还是理论界,国际金融法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逐步的提升。
2.国际金融法的内涵深刻变化金融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传统国际金融的内外面貌,国际金融的出现伴随着金融管制的取消或放松以及国内金融市场向国际投资者的开放。从此,本国的居民和非居民可以享受同等的金融市场准入和经营许可待遇。而金融机构实施跨国经营战略之后,国际化程度也可以提高。国际金融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带来的诸如无纸化、网络化、系统化等新变化,对传统的各国监管体制及融资理念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资金越来越成为一种现代经济流转必须的血液,这使得现今金融体制再也不是以往处于实体经济的附属地位,而是在一定意义上已经能够独立于甚至一定程度上背离实体经济,更显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虚拟性、符号性特征。金融市场的逐渐交融也带来了某些国家在经济方面的霸权,这种情况下,国际组织及相关国际机构所制定的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也试图在维护国家经济,维护公平互利方面加大努力。
3.国际金融法的结构更趋合理从国际金融法的发展来看,圜于货币的地域性及发展的差异性,其开始时主要存在于国内私法性立法,在国际法制及公法性质规则方面非常欠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在以下两个方面都有所改观。一方面,由于金融法的融合,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之间出现了渗透与衔接,金融全球化的范围与内涵在广度与深度方面的发展,促进了各国金融新规范的应运而生,国际金融合作也大幅增加。在国际金融条约和惯例的修订方面也大有进展,在保证国内金融的基础上增加了与国际的接轨,出现了很多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互协调的惯例和规范。另一方面,公法性规范和私法性规范相辅相成。私法调整微观金融交易关系,公法对宏观金融关系进行管理。公法性规范和私法性规范相互渗透,互相补充,覆盖面不断增大,调整范围扩张,使国际金融法规范结构不断细致化、全面化,更好地协调国际金融关系。
二、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现实问题
虽然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法制的发展呈现出喜人的势头,但在这种良好态势的背后,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滞后金融危机全面大范围爆发,乃是法律制度的滞后性缺陷造成的,是在单纯实体经济下制定的法律无法适应于虚拟经济的相关要求而引发的危机。从目前来看,国际金融法制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在国际金融秩序维护方面,相关条约规则较少,因而遇到国际金融危机无法有效维护国际金融的正常秩序,以致使金融市场会产生动荡的局面。其二、在国际金融危机应对方面,国际金融法缺乏较为完善的法律应对机制,特别是在国际金融风险的处理方面达成的国际规则不多,而且即使达成,其内容也较为抽象,根本无法为得以落实和有效处理,对危机的法律支持服务缺失严重。其三、在国际金融危机防范上,国际金融法中公法性金融条约数量少且内容抽象,加上金融监管双边文件的强制力有限,难以为金融危机防范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另外,从主要形式上,很多国际金融协定都是以“谅解备忘录”出现,这仅是一种意向性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另一种形式即“相互法律协助条约”,也并非对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的专门文件,对金融危机的防范作用也相当有限。此情况下,国际金融相关法律条款的稀缺与滞后性,因为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而毫无疑问的显现出来。
(二)国际金融法的效力分散
从国际金融关系的实践可以发现,国际金融法的效力与作用发挥,始终是在国内与国际机构及部门之间彼此合作与竞争的范围内展开的,而此过程中,全球的规则与标准就成为这种相互交往作用下的产物。通过这样的过程,国家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规则及参与国际团体标准的制定,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被透过一致性共识予以运转,其成员(即国家监管者)负责执行国际立法的产物,而国际金融机构的主要参与者则承担检验与评估符合国际标准的最佳做法。由此,国际法的上所谓国际与国内的划分在国际金融法中可能并无依据。但是这样的体制,也带来了国际金融法效力的分散问题,以至于由于各个国家在金融上所持强硬的态度,因此国际金融法一直被认为是弱法。各国都建立了属于本国的金融制度,从国际金融法视角来看,这种规范效力就分散开来。不可否认,国家金融对每个国家都是至关重要的,各国采用最利于本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无可厚非,但因此就极易在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与方式上产生差异,监管的矛盾与冲突也时常产生。如世界各国的银行对于风险评估在要求与标准上如果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样的问题将会给金融监管造成很大的漏洞,不但会使得不同的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平衡,而且也将带来国际市场的非公正秩序,进而使得国际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发展受挫。[9]现行国际金融法由于合作性缺乏造成权利的分散性,不利于国际金融法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与改进,同时各国金融合作的缺少同时也不利于世界经济的推进与发展。
(三)国际金融法的力度不足
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剑桥学者提出了“软法”概念。然而对于什么是“软法”,学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对于国际金融法而言,其软硬性无法简单下结论。就国际金融监管法律方面的规范性质为例,可对其分出所谓“软法”与“硬法”部分。前者主要是指那些可以由国家强制力得以保障实施的法律规则,任何对其的违反都可以通过相关国际规则达成救济与解决;而后者,其是那些结构松散且在效力上无法得到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其并不能产生对社会的实际效果,因此其一般都比较灵活,在适用中也有很大的随意性与自由度。通过巴塞尔协议及一些国际组织规范,虽然在类似上述金融监管方面已经存在了各种法律,但其中很多规则中并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或者根本就是一种政治口号,因此由于这样的一些规则,国际金融法被定义成“软法”。应承认,作为软法,虽然在灵活性方面较高,但其在国际金融秩序中,各国对其在涉及一些重大利益关切方面仍存在很大的矛盾。本文认为,国际金融的发展,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法律为支撑,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秩序的维系与持续,必须依靠“硬法”的作用进行维护。单单只靠软法的灵活调节,并无硬法保证,国际金融秩序将难以维系长久平稳与健康发展。
三、国际金融法应对全球化的完善出路
(一)国际金融法监管力度加大
全球经济危机情形下,国际上对此做出了各种不同的尝试,但重心几乎都定位于在全球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制改革上。缺乏统一监管,将导致全球经济体系风险的增大。因此,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改革也逐渐浮出水面,世界经济体制也越来越将中心放在此方面。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不仅只是扩张监管,更重要的是金融制度的配套性改革。根据现有情况来看,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还是将重心放置在金融监管规则的完善、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金融机构的健全上。
对于加强国际金融法监管力度,可从以下方面入手。1.健全国际金融监管的规则金融危机的传导效应将金融问题全球化,但问题是,金融监管作为国家始终掌握在各个国家手中,如此因危机而设立的防范制度便会缺乏足够的针对性与及时性。对于此种情况,各国开展的举措主要是提高金融监管的协调与针对。一方面,要扩大其金融风险的范围。资产负债风险的难以预知性加上衍生工具产生于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各国无不提高了警惕。金融危机的损失大多集中在交易运作过程中。扩大风险的覆盖范围,无疑将会提高应对风险的针对性,减少金融危机可能造成的突击影响,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秩序。交易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的过程,其中出现的问题与风险不易评估,而金融监管过于宏观会造成监管盲点,从而危害到金融市场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扩大风险覆盖范围,不仅可提高对金融危机的抵抗力与反应力,同时能更好维护国际金融市场良好秩序。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值得注意,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强化全球金融结构,稳定金融市场,针对性建立了一套涵盖12个领域的标准。此外,近些年来,随着一些离岸金融中心积累了巨大的全球流动资本,对许多国家的金融稳定构成潜在影响,IMF也开始对离岸金融中心遵守上述标准及其采取的行动予以评估,以加强对此类机构的监管,促使国际规则能够适用于此类中心。本文认为,这些标准的制定对维护稳定金融稳定的格局会有显著作用。但将这些标准转化为大多数的多边性国际金融规则还有难度,所以要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必须将现有标准转化成真正的可实施性强的法律制度。
2.完善国际监管责任的划分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显示出在国际监管责任划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一直是金融监管难点所在。这主要体现在,国际金融业在逐渐走向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对于从事混业经营和金融产品创新活跃的国际金融机构缺乏普遍的监管权力的分配标准。权力分配的不明确,从而会导致金融监管效力减损,以至于造成金融市场在稳定性与安全性方面的欠缺。这无疑会让金融危机趁虚而入,从而危害世界金融市场,动荡全球经济生活。故为了尽可能让金融机构获得更全面的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范围,针对复杂金融机构制定法律,落实各个机构的监管事项分配是必由之路。
(二)国际金融法的强制性提升
要更好的维持国际金融市场稳定性,解决国际金融关系的冲突是必要条件,故加强国际金融法强制性在在以后的国际金融法发展中尤为重要。作为最重要的国际金融公约,《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对违反协定的成员国家规定的制裁措施,也不外乎是警告、限制或停止使用基金的普通资金、停止该国的选举权、不能享受基金组织出售黄金所得的收益,以及授权其他会员国对不履行基金协定义务的成员国实行歧视性外汇管制,直至责令退出基金组织。显然,基金组织的这些制裁手段仍然停留在允许其他成员国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阶段,并不能收到在制裁违法行为以及强化国际金融法制方面的效果。一方面,要完善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从整体上查缺补漏并加以梳理整合。对于重要和权威的国际金融组织而言,其可以充分利用广泛的信息资源,加强相互间在信息与技术方面的交流,从而达到查缺补漏、相互促进的目的,以促金融监管的统一化与法制化,使得金融监管具有更强的强制力。对此,应从宏观角度来把控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国家应该从这个方面更加重视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设,为统一的全球金融监管努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具有针对性的金融监管规范方面尝试与创新。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之后,一些具有开拓性及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法规不断出现,其较好地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了具体对策,更加有侧重的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的动荡与问题。所以,加大具有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法规的创新尝试,不仅能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框架,同时又能保障宏观监管下各种金融问题解决的效率及可行。此外,若能将针对性金融监管与金融监管合作相结合,将使得各个国家监管分工更加明确,即尽可能的覆盖监管盲区,也将很好的避免监管重复性。
(三)国际金融法价值的多元化
由于金融系统不同于其他体系,具有更强的不稳定性及风险性,因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上就不能完全等同于公平、自由、安全的传统法律取向。为稳定金融市场,保持经济生活的安定秩序,国际金融法以后应向多元化价值取向方面发展。当今的国际金融法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从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独立性逐渐形成后,追求金融交易效率性的势头明显增加,这较前期单纯追求交易安全稳定性又提出新的要求。维持金融体统的安全性与秩序性是各国经济生活中的长期追求,但随着金融的迅猛发展,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入扩张,更多的要求应运而生,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不再是唯一取向。由于现代市场资源使用和配置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法律决定的,实现金融监管法律的内容,直接关系到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益。本文认为,法律作为一种调解社会生活的手段,任何法律必须要在价值取向上加以抉择,以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大千世界,作为国际金融法也不例外。国际金融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变化是国际金融法积极适应金融全球化的结果。虽然许多国家的金融立法和金融体制改革都逐渐形成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并重的多元价值,但在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金融形势随时的变换下仍需要不断的查缺补漏不断完善。
四、结论
因此,加强对金融危机治理研究,挖掘危机产生根源,强化防范意识,建立有效危机治理机制,是当前学术界研究亟待探讨的问题。
二、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源、传导和影响评析
(一)生成根源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之迅速,波及范围之广,消极影响之深,确实是世界各国未料到的。究其根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长期以来盛行的“超前消费”模式为危机产生积累了不稳定因素。
长久以来,美国人的储蓄和消费习惯是:少储蓄,多消费,上升到国家层面就是政府长期保持外贸和经常项目逆差。美国经济某种程度上说是由美国人的超前消费以及全世界资本来拉动的。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这种模式的流行,即从以收入为基础的储蓄模式向以资产为基础的储蓄模式转型:依靠个人财富增长,其基本消费不以个人收入水平为基准,而是通过金融工具和衍生品将个人预期未来收入转化为可以增加财富的资本,然后把这些资本变成个人消费来源。这样不仅可能透支现存的资本,而且容易透支未来可能取得的财富①。
而这种严重地透支未来的投资消费模式,无论是房地产市场,股票等公共领域,还是个人资产领域都表现无疑。这种模式不可避免地对美国经济可持续运行带来了负面影响。
第二,金融创新带来的衍生品提高了危机的产生风险。
作为20世纪金融创新之一的资产证券化在这次危机爆发中起了助推器作用。资产证券化,即以打包的贷款抵押资产为标的物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出售,它一方面促使贷款机构将流动性较低的贷款资产以现金流形式回收,一方面使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加强多方面投资收益②。这种金融创新固然有可取之处,但仍存在缺陷和漏洞:房地产金融机构为了迅速回笼资金而提供更多抵押贷款,它们在投资银行帮助下实施资产证券化,将一部分住房抵押贷款债权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来,以这部分债权为基础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据美国经济分析局调查,美国次贷总额为1.5万亿美元,但发行了近两万亿美元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BS),进而衍生出超万亿美元的担保债务凭证(CDO)和数10万亿美元的信贷违约掉期(CDS)③。由此不难看出,资产证券化创造的金融衍生产品本可以起到分散风险、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效率的作用,但它一旦过度,就加长金融交易链条,使金融衍生品更为复杂,金融市场也就变得缺乏透明度,危机发生概率加大。
第三,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产生的泡沫加之政府利息政策变动促使危机显现。
这是此次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鉴于美国经济长期的高负债、低储蓄特征,为应对新世纪出现的一系列经济困局,2001~2003年,美联储连续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使之从6.5%降至1%。对未来房价持续上升的乐观预期,使得银行向信用度极低的借款者推销住房贷款。但是,2004年以来美联储多次加息将联邦基准利率从1%提升到5.25%,逐步打破房地产泡沫,使得购房者的还贷负担加重,一些放贷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破产④。由于房地产价格下跌,拖欠债务比例和丧失抵押品赎回率转而上升,造成房贷市场更加混乱。
第四,金融监管的弊端为危机滋生提供了“适时”环境。
美国推行自由资本主义模式,标榜通过最低政府干预和最大程度竞争建立弹性宽松的经济体系。但逐步放松的金融监管使其金融体系常常陷入危机之中。
其流动性注资和大幅度降息的刺激方式为许多国家央行效仿,这就助长了市场对央行的依赖心理,从而使金融机构放松了对风险防范的控制。虚拟经济扩张的幅度大于实体经济,而且随着监管漏洞和弊端日益增多,更多商业银行加入到金融衍生品创制中,危机隐患逐步扩大。同时,政府把对次级房贷债券的评估和监督责任抛给私人债券评级机构,给这些机构留下太多操作空间,无疑对危机的加深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传导机制
金融危机的传导机制是指引起汇率剧烈波动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国际资本流动产生的继发效应。它不仅由一国影响到另一国,而且也造成区域间的连锁反应。
就此次危机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汇率传导
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持续走低,导致作为世界主要清算和储备货币的美元不断贬值,使包括资产价格、货币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等在内的整个国际价格体系陷入失衡。结果就是:一方面,资本逃离债市、股市,资产市场迅速下跌,损害金融稳定性;另一方面,石油、粮食等大宗基础性商品期货爆涨,并带动现货价格飙升,通货膨胀由一国波及全球。
第二,机构传导
机构传导有两种方式:一是危机延发国的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影响与母国同一系统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的支付;二是一国的债务机构出现支付困难,而另一国的债权机构因对其借贷比重过大,可能被拖入债务危机中。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属于第二种方式。由于全球很多国家的金融机构持有雷曼公司的股票及债券,而雷曼的最终破产导致其不能迅速回笼资金而影响到支付①。
第三,心理传导
此次金融危机的传导很大程度上源于金融机构和个人恐慌心理的蔓延和波动。这种恐慌心理切实地反映在股市、债市、汇市的不正常表现上。就美国而言,金融危机产生后,市场走低给投资者心理沉重打击,股票市场持续大跌。从实践上讲,对于股票投资,投资者会根据掌握的信息对未来进行预期,当其对持有资产的安全性产生怀疑,会采取保守和安全策略。这种情况下,个人行为极易转化为集体行为,即所有投资者都将采取相同举措,形成蛊惑性传言使市场产生波动和震荡②。
(三)实际影响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影响巨大,不仅影响当今国际金融体系的变化,而且将对今后国际金融秩序起到极大的重塑作用。
全球金融危机对现有世界金融体系带来深刻影响。自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来,美元在现行世界货币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际贸易计价、世界外汇储备和国际金融交易中,美元占有相当大比重。同时,美国为主的商行、投行和对冲基金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把握主导权。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将大量资金投入美元资产,推动其房地产及金融衍生品发展,使得金融市场风险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不断积聚。
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元资产及其金融产品的吸引力和价值下降,其依赖资本账户支撑国内赤字和消费融资的发展模式将不可持续,全球货币金融体系面临严峻挑战,必将引起国际社会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弊端的反思。
国际金融格局和秩序转变的趋势可能加快。新世纪以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国际经济格局产生了一系列新变化。但是,国际金融格局的游戏规则长期以来由发达国家主导,缺乏广泛参与,致使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场肇始美国并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充分暴露出现存格局的弊端。改革不合理的金融格局和秩序,重塑公平、公正的新秩序,使之能够反映金融运行的普遍规律和原则,也兼顾不同经济体的发展要求和特点。当然,由于各方受金融危机破坏程度和影响领域不一、各利益相关方对于建立新格局、秩序的具体措施尚未达成一致。因此,只有循序渐进,才能最终形成体现各方利益,都能有效参与的新秩序。
三、金融危机治理中的中国经验与策略的价值分析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金融风险也在不断积聚,一国发生金融危机必然会影响到周边国家和地区,因此,各国政府和学术界逐步认识到金融危机治理的重要性。如何能够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效验来探索金融危机治理的有效模式和具体策略,成为现今研究的重点。
(一)亚洲金融危机治理的经验借鉴
亚洲金融危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波及范围最广,危害最大的一次金融危机。
其爆发根源在于亚洲各国的经济状况失衡和过快的改革进程形成了金融风险,给投机力量以可乘之机。而且各国间存在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造成各国之间相互传递和影响,使得危机进一步恶化。作为在亚洲经济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中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能够把握机遇,从容应对,使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从而赢得多方称许,其中的成功经验对于治理此次危机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第一,对资本项目实行管制,对其开放采取循序渐进原则。
亚洲金融危机中,尚未完全开放资本账户的中国受到国际投机的冲击较小,原因在于国家对资本项目的有效管制。一般认为,放开资本项目,将使一国与国际资本市场联为一体。
但是由于单个国家的国际储备与巨额国际游资相比很小,因此,在金融监管不健全、宏观调控薄弱的情况下放开资本项目,国内经济极易受资本大量流动和投机的影响,进而丧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导致汇率大幅波动。一旦单个国家爆发金融危机,危机扩散难以避免。因此,资本项目开放应与该国整体经济实力和金融调控水平相适应,采取渐进方式。同时,考虑到经济结构失衡的可能性,对资本实施暂时控制也是很必要的。这包括数量控制,也可通过征收交易税或要求金融机构在借用国外资金时缴纳准备金,以此加强对资本流动性监控①。
第二,实施较为灵活且稳定的汇率政策。
经验表明,一种稳定和有竞争力的汇率安排对于发展中国家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保障出口企业保持竞争力,也保证其顺利开展业务而不受汇率波动的干扰。众所周知,经济状况恶化是产生危机的土壤,汇率制度的优劣则是危机压力积聚的关键原因。由于亚洲金融危机波及的国家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一旦产生波动,就会带动本币升值,从而加剧本国出口困难,在经济状况本身欠佳的情况下,使经济越发恶化。而本币币值高估,客观上为短期游资投机创造有利可图的条件。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根据形势变化,改变以往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使汇率波动顺应市场变化且在一定可控区间内进行正常波动,从而较好的稳定市场,保证币值相对稳定,从而为抵御危机的冲击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坚定和提升民众对于应对危机的信心。
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政府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一方面稳定了市场波动的局面,化解了游资冲击对于进出口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坚定了民众战胜危机的信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传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众信心,某些情况下的危机是由公众信心危机引发,因此,对其治理必须以维护公众信心为先导。维护公众信心,首先要树立危机风险意识;其次是要有一整套稳定公众信心的紧急救援机制,包括如何迅速调集资金给予救助,如何迅速决定金融机构退出等;再次,公众信心的稳定离不开政府信誉,因此,政府信誉的护持、政策执行效率及力度的把握十分重要②。
(二)治理此次危机现实策略的价值分析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随时间推移愈演愈烈,越来越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到挑战。面对金融危机影响波及全球,世界经济增长进一步放慢的局面,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同时,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内经济发展出现的新问题,使得对危机进行有效治理,进而研究出相应策略来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是需要审慎思考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第一,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转型建设,构建经济发展新思维。
近年来,基于体制和政策原因导致一些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然而,随着市场机制功能日益完善,要素价格受到全球市场调节程度越来越明显,中国经济进入了高成本增长阶段。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是建立在要素依赖和资源消耗基础上的。
过于依赖外需状况,未能摆脱“三高一低”的束缚,产业竞争力建立在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上,产品最终定价权主要由跨国公司掌控,且总处于产业链低端③。
因此,依赖于低成本优势,着力发展低技术含量产业的传统思路难以维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迫在眉睫。金融危机为中国产业集群的成长和升级带来历史性契机。
随着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沿海一些从事外向型加工贸易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破产倒闭,这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律使然。需要改变的是,一是选择产业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培育核心竞争力;二是通过技术创新来扩大规模,使价值链在原有基础上延伸至更高的产业环节或移向新价值链;三是使用高新技术对原有产业进行改造和创新,实现产业链的整合。同时,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抓住当前原材料下降的优势,掌握产品定价权,使产业发展更具主动性和前瞻性。此外,着力拉动内需,鼓励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例如,中国政府通过4万亿元刺激经济方案和多个产业部门的“产业振兴规划”的举措不失为一种正确有效的选择①。第二,加强汇率和货币政策的灵活调整,依托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构建稳定有效的金融体系。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汇率水平,在确保国内宏观经济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汇率调整的市场化是切实可行的。事实上,中国采取对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政策,符合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推论②。亚洲金融危机表明,这种制度安排符合中国经济的实际,不仅有益国内经济的稳定,也有助全球金融稳定,在这次规模更大的金融危机中应当继续坚持。为此,在金融体系的构建方面,金融创新要与实体经济增长相适应,要能够有效控制金融中介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应当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采用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金融管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国际利率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在控制基础货币投放总量的前提下放宽贷款额度管理,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提高居民收入,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第三,建立金融危机治理和调控机制,明确和强化政府在危机治理中的地位,加强危机风险意识的构建。
鉴于此次危机的复杂性,应全方位化解危机的消极影响。主要有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是推行危机治理的社会参与模式。实现金融危机的转化,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等众多公共行为主体需要相互合作,共同参与金融危机治理。对政府部门而言,积极转变职能,加强调控和监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施宏观管理;对非政府部门而言,主动参与,调整对象和策略以保证具体举措的应用效果。另一方面是强化金融危机治理的过程监管。实际上,金融危机治理可以看成是一个整体过程,分为不同阶段。如在预防阶段,启动金融危机预防机制,提高政府和公众的危机风险意识,建立常设预防管理机构;在生成阶段,建立金融危机实时处理机制,收集相关信息调查研究,制定应急管理方案等;在持续阶段,进行金融危机调研评估,调整金融政策等;在恢复阶段,建立危机善后处理机制,加强心理干预辅导,对危机结果和影响进行评测等。
第四,加强国际间合作,构建新的多边经济合作体制来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有效运行,遏止和防范危机产生。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更为紧密,一国的金融危机跨越国界传播成为全球问题。因此,世界各国冀望携手应对危局。2009年9月召开的20国集团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完善国际监管体系、推动国际金融组织改革、改善国际货币体系、稳步推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的建议,就是一次良好的合作尝试,既表明合作已成为各国应对危机的共识,也会对危机的治理起到显著作用③。事实证明,符合时代潮流的多边经济合作机制必须具有灵活性和务实性。它的基本目标是通过鼓励世界各国自身和整体国际利益相互协调,加强协商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寻求共同利益;新的多边经济合作机制要求在尊重彼此和特殊性的基础上,要求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责任、共享政治经济效益。毋庸置疑,新的多边经济合作的建立和完善将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正面影响和促进作用。
四、中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金融新秩序塑造中的作用
国际金融机制体系改革具有必要性和复杂性,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局限性由于此次危机的爆发而进一步显现,但改革牵涉面比较广,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协调,必须各方达成共识才能有所突破和作为。有鉴于此,中国的作用应基于:首先,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确保国际金融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中国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的监管,遏制国际游资的过度投机,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防范和救助能力,为其他国家的危机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其次,提倡平等互利原则,在国际社会广泛参与基础上,协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对话与协作,遏止危机蔓延,为受这次危机冲击的国家和地区恢复经济增长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增加对受危机冲击国家的资金援助,并为减轻债务做出适当安排。
再次,提高自身在主要国际金融机构和组织中的地位,扩大对国际金融事务的话语权、游戏规则的制定权等;加强对IMF、WB等组织功能和政策设计的改造,使表决权及援助份额的分配和安排体现大多数国家合理意愿。
关键词:国际金融 合作发展 分析
■一、新一轮国际金融合作兴起的背景
1、经济全球化为新一轮国际金融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各国间日益密切的经济联系,也使各国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周期、法律法规等趋于一致。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范围内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的建立,新框架将普通商品之外的农产品、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贸易自由化囊括进来,同时推动世界贸易体系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为解决贸易纠纷维护贸易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2)金融国际化。由于发达国家早已基本取消外汇管制,实施汇率市场化,开放资本账户,为资本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减少了障碍。
(3)生产一体化。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和投融资障碍的消失,企业面临全球范围内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降低成本保持竞争优势,企业实行全球化经营战略。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正反映了生产一体化的滚滚潮流。
2、经济多极化趋势将促使国际金融体制与规则加快变革。近年来,美国经济受股市泡沫破灭、石油价格飙升、伊拉克战争拖累的影响,经济增长放缓,而次贷危机更是使美国经济陷入严重衰退。美国对国际金融的掌控能力正在不断下降。而欧盟作为发达国家的经济货币联合体,其经济金融实力不断上升,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急于挑战美国的金融霸权地位。
3、坚持市场开放的自由主义理念支撑着国际金融合作发展。在以往历次危机中,各国无一不是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以期保护国内产业,维护本国市场,如大萧条时期的超贸易保护主义、滞涨时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等。但是这种以邻为壑各自为政的做法只会招致其他国家的报复,从而割裂了世界市场并更进一步加深了危机对各国经济的冲击。
■二、新一轮国际金融合作的特点
1、金融危机不仅导致美国五大投资银行全部破产或改制转型、政府向一批商业银行注资或提供信用担保,而且使英国、德国、冰岛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大银行也陷入财务困境,纷纷寻求政府救援。即使发达国家也难以依靠一个国家或少数几个国家的经济金融力量,稳定金融市场,克服危机。
2、合作渠道多元发展。一场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正在深刻改变当前世界经济和金融体制。
3、核心成员数量渐增。多年来,由发达国家组成的七国集团每年定期召开经济金融部长级会议和首脑会议,评估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提出问题和应对措施,加强经济政策协调。每年的七国集团首脑会议是国际上首屈一指的重要财经论坛。
4、在促进金融市场的完整性方面,要求强化地区及国际层面的合作,促进信息共享,打击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强化跨边界合作,协力维护国际金融系统的稳定。在国际合作方面,加强对跨境企业的监控;定期举行全球主要银行会议,评估其面临的风险;强化各国政府在收集信息、监管、采取应急措施方面有序协调的合作。
5、发达国家。在此轮国际金融磋商协调中,发达国家表现出难得的步调一致。尤其在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方面。在财政支持方面:增加预算拨款,为银行提供注资和信贷担保。为了稳定市场、挽救金融机构,美国通过了政府的7000亿美元救市计划。向银行注资和为银行新债提供担保。这是自大萧条以来美国政府在金融领域规模最大的一次干预。
6、中国作用趋于提高。由于拥有持续的高经济增长率、巨额的外汇储备、巨大的市场、高的经济弹性以及中央政府的强力稳定市场能力,国际社会对中国在国际金融合作和稳定市场中所能发挥作用的期望值大大提高。
■三、对中国参与国际金融合作的几点思考
1、在合作中提升中国在IMF中的话语权与规则制定的影响力。经济金融实力不断上升为中国在新一轮国际金融合作浪潮中,争取赢得话语权,借此维护本国合理利益和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2、在合作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区域化发展。人民币国际化可以为中国带来铸币税收入、对外贸易与投资交易成本降低、金融交易扩大等好处。货币国际化是大国经济上升期自发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本国政府积极推动货币国际化的政策有助于加快这一进程。人民币区域化已经在中国周边国家和一些与中国经贸关系往来密切的东亚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有了长足的发展。中国应在新一轮金融合作中,鼓励继续在区内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并向全球其他国家拓展。
3、在合作中注重加强东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经过努力,东亚金融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合作初期相比,合作的目标已不仅限于区内成员共同预防和抵御金融危机,而是更进一步涉及如何更有效地管理和运用区域内巨额资金、促进成员间的汇率协调、改善区内金融市场结构等问题。中国在推动东亚金融合作问题上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所持立场和战略也在逐渐调整。此次金融危机再次提醒东亚国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共同储备基金、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强化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4、在合作中承担的义务不能超越中国的实际能力。危机爆发之前,美国就曾提出中国是美国的利益攸关方,应该在国际事务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曾在减少贸易顺差和升值人民币汇率方面向中国施加压力。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对中国参与国际金融救援的期望值颇高,有些发达国家也故意夸大中国的救援能力,要求中国在阻止金融危机蔓延方面有更大作为。中国政府已明确承诺,将积极参与克服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
参考文献:
[1]理查德著,王靖国等译.美元危机――成因、后果与对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