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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保洁管理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9:25:0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道路保洁管理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道路保洁管理方案

第1篇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安排部署,督导组主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强督导频率,严格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措施和建设工地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进行检查、督导;对上级领导部门检查中检查中存在问题立即督导,并要求及时整改,及时汇报督导工作情况至县交通运输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工作是“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拳头部队,为确保该项工作开展有力,督导组经常性的开展自查,不间断的学习新的政策文件,以中央环境督查组的督查行动为契机,以帮带学,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为尘治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为扎实做好扬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督导组下发了《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关于做好国家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局督导组、县公路站、祥瑞公司、兴周公司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个单位都能按照标准定期进行治污减霾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人员清楚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及路面保洁,效果显著。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严格按照局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专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了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八月份以来,共计出动车辆14台次;向施工单位、养护单位发放“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传单24份,上报文件5份;转发整改通知单2份,上报整改回复2份,收到整改回复和工作周报16份;督导检查建设工地和县乡道沿线企业20次,路面保洁督导巡查1500余公里,基本做到了建设工地和列养道路全面督导。

四是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追究。为确保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督导组一方面加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频次,严查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检查中有问题的建设工地和保洁不到位的路段,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对督导组反馈问题不重视的单位移交问题督导单,按照情节进行处理。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近期砂石车辆违法违规超限运输,道路清扫设备落后,新添置道路保洁车辆操作处于学习阶段,人力清扫效率低,造成个别路段及限高、限宽处抛洒物未能及时清理,保洁不力。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关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动方案》开展自查整改,为迎接下一步中央大气环境督察组的检查做好准备。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淄环工委办〔2010〕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3月1日起至10月31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公路扬尘污染指标,努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保持洁净的路容路貌。修订完善《XX国省干线道路日常保洁分级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细化保洁车辆路段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实施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全县境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公路湿扫和高压冲洗,湿式清扫率达到100%,同时辅以人工捡拾垃圾。凡遇到县级或市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指数预警时,要快速响应,启动相应预案,主动加班加点,迅速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湿式保洁和冲洗路面频次,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和护栏清洗设备联合作业,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定期清洗中央分隔带、桥梁护栏、标志标牌、示警桩等沿线设施,保持洁净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牵头科室:养护管理科、各公路站)

(二)加大施工监管力度,落实无尘化施工措施。按照《济宁市绿色工地动态管控实施方案》,加大我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及高速公路施工监管力度,督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组织作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积极推行“无尘化”施工模式,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水平。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环保督导巡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同时抄报业主单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报县环境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牵头科室:工程管理科、高速推进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三)加大污染源头排查,营造整洁的路域环境。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排查公路沿线停车场、砂石料场及煤厂等涉路污染源,积极协同地方政府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对于重要交通运输路段、城区周边区域等,加大环保巡查频次,禁止占道经营污染路面等行为;利用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运输车辆,加强公路运输污染管控,保持整洁有序的公路环境。(牵头科室:路政管理科)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环保措施到岗、到人、到项目、到路段,逐级、逐人、逐岗细化分解,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全面夯实“任务层层包保、责任层层传递”的环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牵头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各公路站)

第4篇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环卫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延寿县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意见》的要求,结合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九个乡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如下:

一、划分管辖界线

与住建局所进行实地勘察,划清环卫管理界线,制定详细的环卫管理示意图,做到界线清楚,职责明确。

二、项目概况

1、延寿县安山乡、加信镇、六团镇、青川乡、寿山乡、延河镇、延寿镇、玉河乡、中和镇9个乡镇及下辖村、屯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转运及协助9个乡镇驻地冬季冰雪清除。主要包括: 1、村内街道的清扫保洁,线杆、墙体野广告及破损广告清理(离地面高度2米以下),绿化带、树坑清理,村庄周边3米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2、村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3、二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营

4、所有垃圾运至延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延寿县延寿镇黑山村)

农村垃圾日产量

序号

乡镇

户籍人口(人)

常驻人口(人)

垃圾日产量(吨)

垃圾年产量(吨)

名称

1

安山乡

38

12

21921

19629

17.54

6400.93

2

加信镇

33

9

12696

12456

10.16

3707.23

3

六团镇

68

15

25634

21609

20.51

7485.13

4

青川乡

56

10

19000

16588

15.2

5548

5

寿山乡

43

6

16227

13344

12.98

4738.28

6

延河镇

79

17

21975

13936

17.58

6416.7

7

延寿镇

75

14

17100

15300

13.68

4993.2

8

玉河乡

64

15

25792

22780

20.63

7531.26

9

中和镇

19

6

13870

8745

11.1

4050.04

合计

486

106

174215

144387

139.372

50870.78

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租赁车辆、设备,租赁不足部分由公司采购。

三、创新环卫管理

1、保洁人员、车辆作业内容和时间

序号

工作内容

作业时间及方式

备 注

 

 

1

 

 

保洁人员

1、夏季清扫保洁作业时间:7:30--11:30,14:00--17:00

2、冬季清扫保洁作业时间:8:00--12:00,13:00--17:00

3、每日二次普扫:

第一次普扫时间为8:00-10:00,

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4:00-16:00

其他时段实行无空档巡回保洁。

2

转运车

作业时间:8:00—12:00,14:00—18:00

机动灵活,随时等候派遣前往清理。每天作业时间不少于6小时。

3

垃圾清运

每日9点前完成第一轮清运。

实行8:00至18:00不间断巡回清运。

4

垃圾桶、垃圾箱清掏收运

8:00-18:00,清掏2次。

要求:果皮箱外观整洁,无迹垢,每周清洗箱体,箱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不含果皮箱破损维修)

5

突击队

1、工作时间7:00-17:00;

2、乡镇、道路应急事件处理;

2、分区管理方案

根据延寿县实际情况,进行分区管理。分为2个区:延河镇、延寿镇、玉河乡、青川镇4个乡镇为一区;加信镇、六团镇、、寿山乡、中和镇、安山为二区;

每个区建设一个压缩垃圾中转站,每个站配2个压缩垃圾箱,共用2辆压缩站专用垃圾转运车,10名乡镇管理人员。

另配2辆货车(4.2)进行垃圾收集处理,配1大1小装载机进行辅助工作。

同时给项目管理人员和司机每人配置一台对讲机,以便于管理。项目总经理配1台管理用车,每区配1台共2台管理用车,共计4台管理用车。

3、管理人员的配备

岗位名称

人数

职  能  简  述

备  注

项目总经理

1

管理分公司日常运作,负责整体的公司运营,对总公司总经理负责

本部派出

乡镇经理

9

负责村庄保洁员的相关工作,制定管理目标、负责车辆的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控制运作成本,进行绩效考核,维护各项制度

本地招聘

车队长

1

负责管理车辆调度,安全生产工作

本部招聘

副经理

1

协助分公司总经理,对行政、人事部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

负责对清扫、垃圾收集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接龙口环卫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不良工作行为进行督查纠正,保证各部门的良性运作

本部派出

作业队长

18

对环卫作业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对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任务

本地招聘

人事文员

1

拟定部门工作计划,人事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全公司工资发放管理

本地招聘

行政文员

1

负责行政工作的制定,对供应上进行考核,寻找供应商渠道,控制物料的发放,管理库存及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本地招聘

财务

1

负责分公司财务预算工作,向项目总经理负责

本地招聘

现场管理员

2

负责管理现场,如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本地招聘

信息员

1

负责数字化、信息平台日常事务处理

本地招聘

品质督察

2

品质管理

本地招聘

合计

38

四、建立长效机制

1、为促进各乡、村、屯等环境卫生走上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轨道,实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巩固新农村卫生精神面貌,为创建“美丽延寿”增砖添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办事处职责:

(1).全面负责 486个自然村(屯)环境卫生管理:

(2).组织实施垃圾的日常清扫清运、巡回保洁等工作;

(3).统筹安排环卫设备的日常使用及调度;

(4).负责各类环卫设备的操作培训和人员管理;

(5).负责所有环卫设备的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

(6).负责每月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每周各乡镇村保洁工作的汇总报告。

(7).积极配合并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镇政府提出的环卫工作建议。

3、中转站职责:

按照区域责任划分,自觉履行环卫职责,环卫经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及保洁员的管理,具体执行辖区内环卫工作的开展。

4|、保洁班长责任:

负责网格(自然村(屯))内居民讲究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及网格内环卫工作的执行,明确职责和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管理措施、标准

城乡结合部、各自然村(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长效管理,道路清扫、墙角、沟渠、河道边坡等保洁实行“五定、四包”(定人、定岗、定责、定质量、定奖罚,包班长、包路段、包质量、包任务)全日巡回保洁制度,全面实行垃圾封闭式收集运输。

6、辖区道路卫生质量标准:

(1)、普扫作业: 每日两普扫,普扫时间为上午7:30—9:30,下午12:00—14:00。作业规范要求: 普扫应达到路面、人行道、路边缘、排水口、花池绿地、垃圾箱四周等洁净,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旁无杂草。具体要求做到:路面无杂物、果皮、树叶、纸屑、污物、便物、废物。路旁无积土、积沙、积水。排水口无污物,沟眼畅通。路街路旁无杂草、垃圾;垃圾箱保持箱容周围整洁,垃圾、废物及时清倒,无积压垃圾和废物;道路两旁及墙角、河道边坡无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

(2)、保洁作业:实行全日制巡回保洁,时间为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作业规范要求:保洁期间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散飞、纸屑、杂物等。

(3)、保洁质量要求:达到路面、人行道、排水口保持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及其它废弃物;保持箱容与周围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掏,无积压;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密闭和无破损车无故障车;保洁人员准时到位,勤岗巡回保洁;

(4)、垃圾定时收集;密闭化运输和不超高、不超载运输,确保垃圾无积压,无撒漏,垃圾清运率达90%以上,并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场卸放,收集时间为每天上午7:00—9:00,中午15:00—16:00。

五、督查、考评及奖惩办法

1、督查办法

(1)、办事处及中转站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指导、督促、检查,帮助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各村保洁班长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和外来人员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

(3)、各网格(自然村(屯))内设卫生督导员,每天不间断巡回检查,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2、考评办法

(1)、公司将办事处开展此项工作的成效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内,由环卫主管、保洁队长配合各乡镇环卫专员,每月开展各辖区道路普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考评工作,各班长要积极配合。

(2)、考评以积分制进行,环卫主管、保洁队长所应认真掌握评分标准,体现公平、公证、公开,做到每次考评应有序记录、评分,并做好通报、总结工作。

3、奖惩办法

(1)、凡因环境卫生不合格被县政府、镇政府通报的村,每通报1次该村相关保洁人员在年终考评总分中扣10分,警告一次扣5分。考评总分直接挂钩年终绩效。

(2)、各自然村(屯)辖区内环卫整治成果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将对环卫工作业绩突出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

六、合同外增加服务项目

垃圾分类

分类的目标

结合垃圾分拣中心,通过积极构建“户分、村收、镇集”收运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

具体措施

(一)统一标准,规范分类。辖区内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建筑垃圾不包括在内)。

(二)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

1.配合各乡镇环卫专员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

3.各村可按“四分法”按需配备240L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由保洁班长或者保洁队长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垃圾集中点(或中转站);

4.环卫主管密切监督,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鼓励农户或有需要的企业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科学填埋处理。

2.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3.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统一处置。

第5篇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秩序,区政府决定元旦、春节期间在中心城区开展一次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双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节日市场设臵合理,市政设施完好,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臵有序、布局合理,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祥和、整洁有序的节日出行和购物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主要是对中心城区(含新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等部位存在的赃、乱、差问题,节日市场设臵管理和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臵管理以及市政设施等进行集

中治理。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牌匾标识专项整治。对在新老城区目前出现的超高、超大、越楼层设臵,破坏建(构)筑物立面景观设臵的牌匾标识,由区城管局根据《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切实保证中心城区牌匾标识设臵达到《牌匾标识设臵管理暂行规定》(政发按照“一店一匾,一街一景,布局合理,设臵有序”的标准,进一步规范牌匾标识设臵管理。对辖区主要道路两侧影响市容环境的小招牌、移动式灯箱、门窗贴字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对非法散发、张贴、涂画各类广告宣传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上述工作由区城管局具体负责,由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新城分局配合。

(二)节日市场设置管理及市容环境整治。

1、节日便民市场设臵管理。为保证广大市民节日期间购物方便,区城管局应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的情况下,根据实际,规划、合理设臵节日年货经营场所。一是合理设臵节日年货市场,安排专人保洁和管理,规定开闭市时间。二是加强对现有便民市场的管理,集中对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市场无外延现象。重点加强对松山六院水果市场、四小市场、迎金市场、金桥市场的管理。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打击施工工地随意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控制扬尘措施进行拆除建筑物、建筑垃圾及物料未密闭运输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到在建工地文明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有效控制进出场、运输、消纳三个重点环节方面的污染,保障空气质量达标和城市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管局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是区环卫站,主要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和实施。

三、治理时间

2013年5月至12月。

四、治理重点

(一)辖区建筑垃圾场和长期不规范存放建筑渣土及建筑物料等行为。

(二)辖区工地围场不规范、场地不硬化、出入口无冲洗平台设备等,导致车辆出入工地带泥上路和扬尘污染等问题。

(三)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覆盖、沿途抛洒、未密闭、超高、超载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建筑物料运输治理

1、严控运输线路污染,强化车辆运输期间动态检查,采取延时巡逻、错时巡查和设置夜间检查卡点方式,在重点路段严查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超限等未密闭运输酿成渣土洒漏、扬尘污染环境和任意倾倒渣土等违规行为,采取劝返回工地整改和“倒查”工地等治理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改,保障运输道路环境无污染。

2、落实保洁工作措施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工地安排保洁人员和机械冲洗保洁车辆,每日对运输路段进行随时保洁,配合洒水车及时、快速处置突发渣土污染事件,做到污染处置不过夜,保障道路干净、整洁。

3、开展重点道路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商混运输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采取重处重罚违规运输单位,保障辖区运输秩序。

(二)建筑工地出入口治理

1、严控工地源头污染,加强对辖区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出入口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安排每个工地派驻专人对工地进行日常管控,督促工地落实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保洁措施,做好出场前的保洁工作。

2、严格出场渣土车辆的密闭运输检查,必须按统一规范标准苫盖帆布篷布,符合条件后方可出场。

(三)建筑渣土消纳场治理

1、做好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治理,严厉打击施工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及非法消纳污染环境行为。

2、督促完善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冲洗设施和硬化路面工作,做好场内及道路进出口卫生保洁工作,对已消纳渣土后的运输车辆(空车)落实出场保洁工作,有效控制脏车出场污染道路,并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扬尘污染治理战役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严查、严管工作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施工、违规运输、违规消纳等扬尘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的行为,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街道驻地、产业聚集区、主要路域及社区环境整治。

1、彻底治理街道驻地、产业聚集区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红岛路段、岙东路两侧的环境卫生,保证以上范围内无各类垃圾、杂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对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卫生死角进行专项治理,彻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定期安排街道保洁队清理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

2、企事业单位内部要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制,重点整治公共场所、卫生间、食堂,搞好内部卫生,做到责任区内绿化带、绿地、门窗、墙面整洁卫生,无纸屑烟蒂、无垃圾。

3、彻底清理社区主要道路两侧、社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疏通边沟,清除三大堆(粪堆、土堆、草堆)。搞好居民室内外卫生,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杜绝乱倒垃圾现象发生。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4、加强垃圾运输车的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漏出。同时,要求保洁公司的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加装GPS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企业单位

(二)企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对居民居住区内的企业产生噪声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检查,对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单位,协调区环保局发出限期治理通知。

2、深化水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我街道重点产业聚集区的企业,保证企业达标排放。

3、企业内部加大卫生清理、设备摆放规范整齐;厂区周边绿化带整洁无杂草。

责任单位:安监办、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企业

(三)建筑工地的环境整治。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施工单位。

2、加大施工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3、整治并控制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及其他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4、加大投入,加强道路保洁人员管理,完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

责任单位:城建办

(四)市容市貌整治。

1、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区执法局开展的城管达标路创建工作,重点对街道辖区内岙东路沿线的市容、市貌进行深入的治理整顿。带动其他主干道和各社区道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广告牌、灯箱、横幅,坚决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坚决取缔占路经营的游商浮贩,严格查处运输车撒漏。

2、始终把查处清理违法建筑工作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违法建筑始终要保持高压态势,违法必拆,决不姑息。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五)绿化美化整治。

1、安排专人定期巡查辖区绿化带维护情况,及时处置虫害、树木补植、草地修剪等工作。

2、督促社区搞好绿化工作,对社区内影响环境卫生的空白区域要求必须进行绿化,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上旬)。各片、各社区、各单位根据街道要求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在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职工的卫生意识,实现街道、社区和群众之间的互动,营造出开展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7日前)。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出环境整治方案,列出整治清单及计划进度表,做到目标清、任务清、标准清、责任清、时限清,保证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集中清理阶段(年6月7日-月底)。各片总支书记牵头,各社区根据制定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要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7月-12月)。全面检查整治情况,对初显成效的,继续巩固提高,对薄弱环节,继续加强改进,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全力突破,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关组织,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第8篇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奖惩办法

为积极响应市、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的号召,结合区开展“两项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街道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为建造文明、整洁、美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建设生态化为主题,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断层,为实现罗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建立稳定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辖区“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意识,把街道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达到“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的美好家园,树立罗庄新形象。

二、考核对象

辖区内27个社区

三、考核内容

1、按罗办发[20xx]3号文规定,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建有规范的工作台帐资料,并按要求及时考核;根据作业量需要,按要求在指定位置设置专用垃圾箱;专职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积极配合缴纳垃圾处理费和卫生管理费。

2、晨间清扫工作在早8:00前完成,社区主干道路及硬化道路做到“三无”、“二净”,其它道路(区域)达到“二无”,即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动态保洁时间(早9:00-晚5:00)内保洁责任区域无垃圾废弃物,垃圾箱外无外倒垃圾,并保持地面整洁,道路无明显积水(雨水除外)、积泥。

四、考核方法及奖惩措施

1、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街道办事处拿出20万元进行奖励。

2、街道环卫所按照《罗庄街道社区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详见附表)

3、采取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巡查、暗访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期检查时间为每月20日—25日。

4、设立卫生工作先进排行榜,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对每季度排名前十位的社区分别给予3000—5000元奖励。

5、对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好的社区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6、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街道环卫所下发的“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的通知,限期改正,到期仍不改正的,由环卫所督导,视情节分别处以20xx—5000元的罚款。

7、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年度总评排名前十位的社区,给予5000元奖励。

8、总评成绩将做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与其他各类先进评比直接挂钩。

五、保障措施

1、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下大力气抓好组织落实,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列出整治计划和时间表,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大投入,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既要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社区主干道卫生清理等重点工作,又要全面部署,通过对“脏、乱、差”地段的整治,以点带面,推动环境卫生整体工作的全面提高。在整治中要注重标本兼治,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措施,充分发动村民参与整治活动,提高村民公共卫生意识。

附表:**街道社区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

**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五月二日

附表:

**街道社区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

一、晨间清扫作业质量考核标准(20分)

1、晨间清扫工作在早8:00前完成,社区主干道路及硬化道路做到“三无”、“二净”,即无零星垃圾、石块,无积泥、积水,无果皮、纸屑;路面、人行道干净,树穴、墙根干净。其它道路(区域)达到“二无”,即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2、晨间完成时间不达标的硬化道路每100m2扣1分,未硬化区域不达标的每200m2扣1分,晨扫质量未达标的,每处酌情扣0.5-1分。

二、动态保洁作业质量保洁标准(40分)

1、动态保洁时间(早9:00-晚5:00)内保洁责任区域无垃圾废弃物,垃圾箱外无外倒垃圾,并保持地面整洁,道路无明显积水(雨水除外)、积泥。

2、随机抽查考核,每发现一处(次)未达标扣0.5分。

三、规定执行及其它情况考核标准(40分)

1、按罗办发[20xx]3号文规定,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管理人员,未达到有关要求的扣3-8分。

2、社区(单位)建有规范的工作台帐资料,并按要求及时考核。无台帐资料的不得分,台帐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

3、社区根据作业量需要,设置专用垃圾箱,无垃圾箱或未达到要求的扣3-10分。

4、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发现违纪情况每项每人扣0.5分,随机检查累计计分。

5、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扣5分,累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