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9: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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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城区社会信用意识明显提高,政府内部信用信息充分共享,信用信息对社会公开的范围及深度有明显拓展,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初具规模,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信用档案的使用数量明显提升,基本建成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推进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区政府通过制度设计,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来带动社会各方参与信用体系的建立,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的建立。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管理性资源、服务性资源和扶持性资源聚集领域的信用管理,引导企业强化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的伦理教育和宣传。加强信用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规范标准的建立。
(三)强化共享,联动奖惩
强化政府内部信用信息的共享与交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披露力度。依法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对不良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
(四)统一部署,协同推进
区政府综合规划,统一部署,有效分配政府行政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同时,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与结合,抓好切入点,将行动计划在区级层面具体落到实处。
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
1.完善经济领域信用制度。完善金融、商贸等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防范信用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围绕“两个优先,两个提升”产业发展战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引导、支持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使用信用产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良好的初创企业,加大信用融资扶持力度。加强诚信引导,倡导诚信经营,建立完善将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结合的制度。
2.完善民生领域信用制度。在城市运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住房、教育、医疗、人才引进、职业、慈善、社会保险和救济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积极推进信用制度建设,使之成为改善公共服务、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
(二)完善市场信用管理机制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动政府、司法部门公开信用信息。统筹规划,整合政府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拓展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内部共享和向社会公开力度。加大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评优表彰、案件审理及判决执行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探索建立政府将所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向信用服务机构依申请公开制度,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提供便利。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全过程电子监察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相对人的诚信档案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坚持在公务员年终考核中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2.规范“黑名单”管理。政府部门要围绕城市运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合同履约、价格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口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建立“黑名单”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将法人失信行为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个人信用状况相关联。
3.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推动使用信用产品,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机制,完善诚信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食品、药品信用分类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加快建立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严重失信违法者的市场退出与重点监管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大惩戒质量失信行为的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消费价格监管。加强价格诚信监管,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加大对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失信行为的监管、惩戒力度。加大对企业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尤其是网络团购的信用管理,严厉打击消费欺诈行为。
5、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围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低保、慈善等环节,建立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环节的信用管理机制,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等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三)推广信用服务应用
1.重点加强金融市场信用服务能力。健全金融市场客户资信和风险评价机制,深化信用产品在信贷、票据等市场的使用,推动特色信用产品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收账款质押中的试点使用,建立与市科技金融功能区相匹配的金融市场信用制度。
2.大力扩展商品市场信用服务规模。完善商品市场信用服务体系,深化信用产品在商品市场的应用,营造良好的商贸发展环境。发挥信用机制在促进货物与服务贸易市场、生产要素期货与批发市场、商品与服务消费市场、电子商务市场发展中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引导、支持企业使用信用产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在融资、交易过程中展示自身信用状况,提升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
3.着力完善人才市场诚信流动机制。建立人才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健全用人单位和申请个人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人才诚信评价机制和个人诚信记录查询与引用制度,把诚信记录作为个人就业、贷款与信用卡申请、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形成对个人偷逃税款、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学历造假等失信行为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
4.促进信用服务能力与国际接轨。引导、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与服务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产品,加强技术研发和知识创新,力争在技术标准、指标体系、评估办法、评估模型、管理技术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1.弘扬社会主义诚信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全民诚信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诚信文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引导诚实守信,倡导敬业诚信,把诚信文化内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
2.开展诚信创建。开展诚信建设与信用管理、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创新以及企业诚信创建等示范活动。推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用事业单位、园区、企业等树立诚信服务形象,开展诚信承诺,践行诚信公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信用奖惩机制宣传,褒扬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的表彰、宣传力度。推动网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网络行为监督机制,规范网络行为,促进诚信上网。
3.加强信用教育培训。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深入开展包括学历教育、在职教育、职业培训、岗位培训等多层次的信用管理培训。结合“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创建工作,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大力普及信用知识,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奠定基础。
重点领域
(一)建设市场
规范执法和分类监管,贯彻执行市建交委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设工程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和《建设市场管理“一票否决”行为目录》,加强部门联动,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将失信信息作为处罚裁量和加强企业监管的依据之一。培育建设领域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产品试点使用,进行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按照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企业信用情况。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加大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二)安全生产
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电子档案,完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信息、监管信息、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许可等信息记录。加大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对失信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实施重点监管。
(三)食药品安全
依托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形成覆盖肉制品、乳制品、蔬菜、粮食、食用油等5大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依法落实食品行业“禁业”制度,将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作为许可的必审条件,严控失信人员入行,严格市场准入。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到100%,逐步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强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和运用,发挥社会惩戒作用,逐步建立信用联动惩戒机制。
加强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大不良信用信息的共享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在资质许可、招标采购等环节对失信企业及人员进行限制。完善药品领域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及“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工商管理
以信用分类为手段,推进企业年检创新。突出市场监管重点,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以及引起社会关注、亟需加强监管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审查。加强信用联动惩戒,结合年检工作,全面审查质监、安监、食药监、环保等部门的前置许可证件,对于已吊销、注销、撤销或失效企业信息,纳入年检审查范围,并依法开展吊照工作,推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制约惩戒制度的建立。指导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企业合同风险防范能力。
(五)民政管理
加强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居民收入核对中的信用监管以及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低保申请家庭信用档案,查处虚假申报行为,拓展核对渠道和应用范围,将有严重虚假申报行为,或有多次虚假申报行为,导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养老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卫生机构的信用管理方式,加强准入管理,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作为开业备案或工商注册的查询条件,对在日常管理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养老机构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加强约束,建立“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开展对有不良行为社会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评价,并实施相应信用约束制度。
(六)政府采购
继续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项目中实行供应商信用报告制度,优化设计信用报告、信用等级在招投标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其使用范围和效果。加强与市、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严格执行市、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加强政府采购交易合同执行中违约信息、评审专家不诚信行为的记录,并及时归集和上报。积极主动向其他政府采购中心学习有益的经验和创新模式,形成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动惩戒。
(七)商业、旅游及文化
持续推进商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以诚信自律标准为核心的信用制度建设,制订《区商务旅游企业诚信自律行业标准(试行)》,增强商业旅游企业服务信用、行业规约和职业规范。继续推动商业旅游企业建立诚信档案。继续开展信用培训,组织重点商圈、重点窗口、重点企业的人员开展信用管理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诚信意识。
完善旅游服务市场诚信建设和分类监管,加强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公开和共享,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饭店、旅馆、旅游咨询服务单位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机制。
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建立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与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依托市文广局网吧监管平台,发挥网吧技术监管作用。加强文化市场行业组织建设,发挥行业组织在文化市场中的自律功能。
(八)金融服务
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中引入信用制度,制定相应的信用等级标准。完善涵盖小贷、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的金融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探索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体系建设试点,扩大金融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范围。加强诚信引导,倡导诚信经营,建立完善将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相结合的制度。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对于信用等级达到一定级别以上的初创企业,加大信用融资扶持力度。
(九)政府诚信
加强政府部门诚信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政府信用建设。对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及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府部门诚信履职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加强政务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网上评议政府工作绩效活动,将信用记录(社会评价)列为对行政机关考核的一项内容。加强政府部门诚信履职信息记录和管理,建立政府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使用制度。收集审计报告和政务公开、纠风等工作中涉及政府信用的信息,按需报送、及时共享。
(十)公务员诚信
加强公务员考录信用管理,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青年人才招聘中使用信用报告。加大新录用公务员信用审查,强化其个人填报信息的核查核对。建立公务员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作为公务员交流、晋升、考核、奖惩等重要参考依据,在年终考核中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以市公务员局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全覆盖的信息系统。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推进,建立工作机制
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区社会诚信体系工作安排。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信息委,对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推进,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问题。各相关成员单位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推进计划,并将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二)夯实基础,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本区法人库、人口库、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执法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信息、工商年检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等各个政府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建设本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政府内部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形成反映企业和个人综合信用状况的基础数据,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从信用信息动态采集、信息汇聚、信用评估和对外服务等各个环节实现信息化。同时,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并依法向合格的征信机构提供集中查询、信息等服务。
(三)落实财力保障,发挥资金引导作用
落实区级诚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为本区制度实施、企业培训、试点推广、宣传活动及产业培育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实行使用信用报告的资金补助制度,落实财力保障,发挥资金引导作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治并举、诚信经营、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建立我省旅游市场诚信体系为目标,创新旅行社行业管理体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治旅,树立旅游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年月至年月。
三、工作目标
(一)推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理智明白消费。
(二)通过旅行社诚信建设,力争使全省旅行社逐步达到“五无”和“三提高”的工作目标。“五无”即:一是实现“公对公佣金制度”,做到旅行社组织购物消费时无宰客现象存在;二是通过治理“一日游”市场,建立行业自律体系,杜绝“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竞争状态,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三是通过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彻底取缔“黑社”和“野导”。四是在开展旅行社诚信建设活动中,认真规范行业管理,杜绝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五是通过加强对旅行社车辆运营的安全整顿,力争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三提高”一是提高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水平;二是提高旅行社诚信守法经营水平;三是提高旅游团队运行中的服务质量。
(三)初步完成我省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系列活动
1、开展进一步治理“零负团费”的相关活动。包括要求旅行社建立旅游包价报价体系管理体制,对所有产品建立价目表,实行旅游合同价格“透明制”。向社会和游客公开包价旅游各种自费项目并写入合同的《行程安排表》中,保证自费项目合法,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对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971—6159841,鼓励举报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或刊登广告的旅行社,联合工商部门以不正当竞争立案处理。
2、开展对旅游广告的治理活动。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大力查处虚假广告、违规广告,规范旅游广告基本内容的专项行动;开展规范社和组团社之间签订合同的专项检查。
3、开展综合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的有关活动。依托市、格尔木市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开展大规模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改善旅游市场基础环境,一是严厉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压价竞争、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虚假广告、不履行合同和因团款纠纷引发“甩团”等侵害游客正当权益的违法违规等问题。二是规范整治“一日游”市场。对“一日游”市场上出现的“黑车”、“黑导”、“黑社”、“黑店”及随团导游与非正规景点、购物点、餐馆相互勾结,私拉游客,低价招徕,强迫就餐购物,中途甩客扣人等非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4、贯彻实施《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加强对旅行社及领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组团社要对领队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厉查处出境游组团社违规引导游客进行境外赌博、非法滞留不归和朝觐业务。
5、集中时间,对全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旅行社年检工作,重点检查旅行社建章立制工作及《省国内(出境)旅游合同》、《省地接委派单》、《游客意见反馈表》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开展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系列活动
1、针对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组织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2、制作游客《消费提示》、《安全须知》、《礼仪规范》等系列旅游宣传资料,广泛发放,完善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教育、引导和信息服务功能。
3、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省旅游局网站等媒体开办旅游诚信服务专栏,通过“旅游政策法规,案例分析,专家点评,行家忠告”等栏目,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对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开展舆论监督,加强正确消费和依法维权的舆论宣传引导,培养诚信旅游消费市场。
4、积极宣传各地诚信旅行社创建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全省文明旅游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推动旅游全行业争先创优。
(三)开展规范市场的制度建设系列活动
1、以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体系和导游员记分制管理体系为基础,对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财务帐目、经营业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全省导游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着手建立全省旅行社、导游员诚信档案,通过重大违规公告制、违规档案公示制,形成旅行社市场自然淘汰机制。
2、建立与省政府纠风办、公安、工商、税务、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合行动机制。
3、抓好行业标准化工作,完善已实行《省国内(出境)旅游合同》范本,严格监督旅行社的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
(四)开展社会及媒体监督系列活动
1、开展“诚信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与有关媒体合作,策划、制作访谈类系列节目。
2、开展“诚信旅游行”采访报道活动。组织媒体对诚信经营的旅游企业进行专门、持续报道,树立企业诚信品牌;对少数旅游企业缺乏诚信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对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曝光。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国家和省旅游局的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确保诚信旅游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行规行法”对于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企业的正当利益,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提高检查和投诉受理绩效,按照“统一投诉,多头受理,分级处理,协调配合”的原则处理旅游投诉,尽量为投诉者提供方便,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与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相结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保障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旅游市场秩序快速好转的重要举措,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文明景区示范点”和“青年文明号活动”,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教育,探索通过文明创建工作,促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的办法,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供思想保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加强宣传、大造声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旅游行业诚信建设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参与,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旅游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引导旅游企业的诚信经营和旅游者的理性消费。通过建立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强调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及对旅游者进行回访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更好地推动旅游行业诚信建设。
(六)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旅游质监两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纠风办、公安、工商、交通、质检等与旅游市场相关的政府各部门的协作,推动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与此同时,要加强各级旅游质监队伍的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与政策水平。
六、阶段划分
旅行社“诚信建设”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月—年月)动员部署阶段。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十一”黄金周前组织召开全省旅行社行业诚信建设座谈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
第二阶段(年月—年月)活动开展阶段
第三阶段(年月—年月)总结表彰阶段
外交部
忠诚、使命、奉献
教育部
坚定信念、勤政为民;忠诚教育、情系师生;务实创新、团结协作;重视教育、提高效能;加强修养、清廉公正
国家安全部
忠诚、进取、精干、慎独、奉献
环境保护部
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
住房城乡建设部
坚定理想信念,为民务实清廉,城乡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
交通运输部
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水利部
献身、负责、求实
国家审计署
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
海关总署
爱国、厚德、增信、创新、奉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忠于职守,任劳任怨,执法为民,甘于奉献
国家统计局
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正高效、严谨求实、和谐进取
国家旅游局
游客为本,服务至诚
国家宗教事务局
尊重、包容、团结、合作
国务院港澳办
忠诚、奉献、包容、创新
中国科学院
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
中国地震局
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坚守奉献
中国气象局
准确、及时、创新、奉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
专业尽责、正直诚信、稳健规范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峡精神”: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务实、求精、创新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为农、诚信、创业、合作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为国交友,创新发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人道、廉洁、服务、奉献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合力、专业、进取
中国进出口银行
忠诚奉献,诚信严谨,开放包容,开拓创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至诚服务、有效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
中国农业银行
诚信立业,稳健行远
中国银行
“追求卓越”和以“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建设银行
诚实、公正、稳健、创造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诚信、创新、凝聚、融合、奉献、卓越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质量强区为中心,以我区“服装鞋革、金银珠宝、木材加工、海洋养殖、食品加工、化工、能源”等支柱产业为重点扶持、培育对象,围绕培育一批质量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我区工业、农业、建设工程、环保、服务等主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打造区区域形象,推动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1、产品质量:
(1)主要工业产品和商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重点行业90%以上的产品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100%;
(2)全区杜绝无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3)进一步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对OHSAD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早日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至少新增5家企业取得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食品安全生产无事故;
(5)培育创建省级名牌产品5个以上,争创中国名牌产品3个以上,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
(6)主要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95%以上达到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2、工程质量:
(1)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新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受到监督覆盖率100%,优良率达25%以上;
(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
(4)竣工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机械综合试验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
3、服务质量:
(1)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医疗卫生、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供电供水、旅馆餐饮等服务行业,都应在拓宽服务空间、提高业务技术和服务质量有所提升;
(2)进一步巩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工作,严格评寻放心店;
(3)有选择性的在条件较好的超市、旅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以带动全区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1、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加快农业标准制定步伐。按照我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框架要求,组织制定我区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2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二是抓好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实施相关农业标准,对示范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重点是采取各种方式做好标准宣贯、组织指导农民按技术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
2、加强工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工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印发采标目录,加强宣传,积极引导2家生产规模较大、标准化基础较好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是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对于家庭作坊式企业,采取标准引导的措施,把国家强制性标准送上门,使这些企业明确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牵头单位: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完成我区企业食品标准的清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解决食品企业标准水平低,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不相符合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3、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环保工作。
一是在旅游规划、旅游区景点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旅游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严格实施国家、行业已颁布的旅游服务标准。组织制定区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三是加强工业污染控制和治理为重点,加大对城区生活污水、垃圾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生活用水的水质监控。(责任单位:区国土环境资源局、区环保局)
(二)加强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1、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对全区农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分类建立质量档案,摸清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底数;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保证农业投入品质量;指导、教育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中心;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卫生局、区国土环境资源局、区工商局、市质监局直属城涵片区)
2、加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销售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关;强化发证后的日常监管,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帮助、指导其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自律,把好原料进厂质量关、生产过程质量关、出厂产品质量关、进货验货质量关、销售质量关,对没有内部质检能力的生产企业,督促其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牵头单位:区经贸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区工商局)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格建筑工程审批程序,加强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启动对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建立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档案,指导、将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建筑工程队清除出市场;完善施工图纸审查制度,确保施工图纸设计、勘察质量;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4、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气瓶普查整治摸底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拾遗补漏,全面掌握特种设备的底数、分布及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提高安全监管的到位率,确保特种设备注册率达100%,定期检验率达98%以上,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加强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零事故”运行目标。(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
(三)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增强全区经济核心竞争力
1、制定实施名牌战略计划,加大名牌培育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争创名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选择符合或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培育对象,科学制订规划,实行激励政策,促进名牌战略的顺利推进。广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走质量兴企、名牌兴企的路子,以质量育品牌,以品牌占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通过争创名牌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所掌握的企业情况,精选一至二个生产经营条件过硬、质量意识较强、管理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将其作为培育国家原产地域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以及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优质工程的重点对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区工商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强化认证意识,为实施名牌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强化企业争创名牌的内部管理基础,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工商局、区农业局)
3、加强名牌战略的宏观指导
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做好本辖区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突出地方产品特色。一是以重点企业、名优特新产品为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加快发展。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挖掘品牌优势,努力打造“服装鞋革、金银珠宝、木材加工、海洋养殖、食品加工、化工、能源”等支柱产业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区域品牌。二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落实对获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政府质量奖励,加快我区品牌经济的转化。(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区工商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4、加大对重点品牌的微观服务
积极引导本地具有一定质量基础的企业,增强品牌辐射能力,扩大品牌效应,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全区重点打造和服务好“众和”印染、“保兰德”皮具、“南日鲍”鲍鱼、“艾力艾”鞋服、“港”饲料等本地特色品牌,带动同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牵头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四)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质量技术支撑
1、加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药监局、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
2、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3、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
(五)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提供优质行政服务
1、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重点企业质量共建责任制
选择省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保兰德箱包皮具有限公司等一批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共建工作,与企业签订质量共建协议,明确部门监管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主管部门)
2、监管与指导并重,规范小型企业质量行为
对生产经营条件差、质量工作基础弱的小型企业,统一确定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规范,通过日常监控,严格把握其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和范围,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出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的事故。(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直属荔片区;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主管部门)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切实落实打假责任制,由区政府(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对打假工作负总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执法信息采集系统,初步建立起部门之间联合行动、信息互动的打假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经贸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是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打假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打假工作制度,加强打假信息综合分析,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区域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质量安全事故、假冒伪劣严重案件和区域性问题,集中突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完善举报制度,落实举报有功奖励。(牵头单位:区经贸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大家上午好!在首届*旅游节开幕式刚刚落下帏幕,今天,我们又十分荣幸地在*黄山迎来了国家旅游局的各位领导、全国旅游质监工作的各路精英。首先,我代表*省旅游局向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致以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
这次会议,国家旅游局选定在*黄山召开,既是对我省旅游工作的激励,更是对我省旅游工作的鞭策。下面,借此机会,将我省旅游发展情况与旅游质监工作向国家局的各位领导及与会的各位专家、同仁们作一简要汇报和交流。
一、近年来*旅游发展情况综述
近年来,*省着眼于国内外旅游发展的时代潮流,立足于*省情,把旅游业列入“861”工程,作为全省重点产业来抓,加快由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变,提出了建设“全国著名旅游目的地”以及“旅游产业大省乃至旅游经济强省”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年,全省接待入境游客80.4万人次,同比增长27%;接待国内游客6158.7万人次,同比增长31.55%;实现旅游总收入411.6亿元,同比增长33.4%。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接待入境旅游者44.31万人次,同比增长47.82%;国内旅游人数达3838.66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4.84%;国内旅游收入达到247.31亿元,同比增长32.21%。
与此同时,通过大力实施旅行社提高年、旅游景区创A和旅游饭店提升工程,全省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旅行社61家,总量达到701家;新增四星饭店5家,星级饭店总数达到399家;新增旅游景区36家,总量达到142家;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达到340余家。
二、近年来我省旅游质监工作回顾
我省旅游发展所取得的这些成绩,与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密不可分,与我省旅游质监工作密不可分。近年来,我省旅游质监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明确了旅游质监工作定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事业的发展,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旅游质监工作。省委郭金龙书记在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上明确要求:要以建设“诚信、和谐”旅游长效机制为重点,促进旅游行业管理法制化与规范化,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坚决打击恶性竞争、购物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打造*旅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王金山省长指出:要强化旅游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建设,全面提高指导、协调、管理和执法水平。并要求相关部门联合解决目前旅游管理工作中“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实际问题。省局党组十分重视全省旅游质监工作,多次会议研究,逐步解决“人手少、条件差”等实际困难,着力破除旅游质监“性质定位不明、职能权限不全”等思想困惑。
二是加强了旅游质监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心与重视下,目前,全省17个市均已成立了旅游质监机构;两个5A级旅游景区以及19个旅游重点县(区)单独成立了旅游质监所。今年,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为全省各市和5A级旅游景区统一配置了旅游执法监察车,明年起,计划分期分批为县级旅游质监部门配备。
三是探索了旅游市场监管方式。在旅游执法检查组组成方式方面,由过去的单纯检查,转变为培训质监队伍、交流质监经验、研讨旅游监管思路的“以查带训”新方式。
四是强化了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投入“打击零负团”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旅游城信体系建设。努力发挥监管职能,及时有效地处理了各类旅游纠纷,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截止*年9月底,全省共受理的108起旅游投诉全部处理完毕,结案率为100%,共理赔人民币37万余元。
三、探索当前旅游质监工作新规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旅游发展将会面临很多新的情况,遇到许多新的问题,旅游质监工作也是这样。从我省旅游质监工作的实践来看,大致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时间上的突发性。二是方式上的隐蔽性。三是传播上的开放性。四是处置上的协作性。
上述出现的诸多变化,对我们加强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只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克服经验主义和被动管理等传统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维护好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才能实现旅游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我省旅游质监工作上台阶
旅游质监工作是旅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质监未来工作方向,服从和服务于旅游发展大局。要把促进全省旅游业的发展作为旅游质监工作的第一要务,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统筹和指导旅游质监工作。
(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维。“思路决定出路,布局决定结局。”今年初,省局党组在省旅游质监所轮岗交流时就提出,不能就质监而抓质监,要着眼于全局,要系统地思考。也就是邵琪伟局长所指出的,要将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与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与建立旅游企业自律机制、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与创新旅游体制机制、与提高全体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推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网络体系。一是建设好旅游质监队伍。围绕“提高专职队伍素质”和“扩大兼职队伍规模”这两个方面,狠抓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合法程序聘请一批兼职人员协助执法,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努力走活“专、兼”职的旅游质监队伍建设之路。二是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义务监督网络、舆论监督网络。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新闻界的沟通,使新闻界对旅游业有一个全面、准确地认识,对旅游业的报道更客观、真实、公正。三是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交通、休闲娱乐场所等,广泛建立旅游企业质监组织,让有些旅游纠纷在企业内部就能直接得到消化和解决。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局的战略部署,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推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出发,继续以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认真及时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对案件一抓到底,严肃惩处,彻底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良现象。
(四)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旅游业是综合性、关联性很强的产业,涉及商业、文化、交通等多个领域,游客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仅仅依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部门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和支持。一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行业自律体系。努力扩大同业协会的覆盖面,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建立信誉公告制度,大力推进诚信建设,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更加完善的旅游诚信经营体系。二是构建大旅游质监工作联系体系。按照省旅指委会议要求,严格遵循“省里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责、机构统筹协调、政府目标管理”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谁审批、谁负责”的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推广黄山市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的做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五)进一步提升要素品质。从旅游行业管理流程来看,旅游质监处于下游,许多问题的根子源于上游。因此,做好旅游质监工作,还应当放长视线,关注旅游产品建设,关注旅游企业成长。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我省旅游行业管理包括旅游质监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提升行业的建设品质和管理品质,着力研究旅游行业品质提升的路径,形成“行业管理抓品质、企业管理重品质”以及“消费者选择品质、全社会评价品质”的良好旅游发展格局。
(六)进一步重视法制教育。结合《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订实施,以及我省旅游质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实用的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力争提请出台《*省旅游条例实施细则》。加强质监业务培训,提高我省各级旅游质监所处理旅游投诉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注重树立典型,引导更多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入于泽而问牧师,入于水而问渔师。”《吕氏春秋》里的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向领业内最优秀的、最有经验的人学习。出席本次会议的,都是全国一流的理论专家和实践管理的各路英豪,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也请各位领导和专家不吝赐教。
(一)表层原因
1.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旅游业作为产业发展,还需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将之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旅游业具有涉及面宽、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特点,必须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才能突破体制局限,取得持续、快速发展。现阶段,有些地方政府在旅游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缺位”“错位”和“越位”也引发了旅游诚信问题[1,2]。2.旅游企业竞争无序目前,旅游行业间分散经营,旅行社与饭店间相互拆台、诋毁,以竞相降价为手段招揽游客现象严重。各旅行社陷入削价竞争的恶性漩涡中,严重影响了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经营收益。此外,由于缺乏品牌打造和长期经营的理念,市场定位短期化,加上受经济利益驱动,各种不正当竞争在旅游市场中普遍存在,从而增加了旅行社的失信动机。3.从业人员待遇无保障我国大部分旅游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有限,而且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的难度。此外,在基本工资和福利无保障的情况下,特别是无带团费的情况下,出现导游自己出钱购买客源情况,宰客现象不可避免,加之他们平时不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使导游成为旅游业诚信缺失问题的直接实施者。4.游客消费心理不成熟游客消费心理的不成熟或投机心理也是导致旅游业诚信缺失的一个诱因。一些游客往往价比三家,不喜欢硬性消费、隐形消费等,只是片面压低报价,客观上导致旅行社的一些不诚信行为,如路线变更、购物点增多、私下暗收回扣等现象不断发生。
(二)深层原因
1.信息不对称现代化使行业分工越来越细化,旅游者的从业相对固定与职业化。旅游者受到专业的局限,往往为了一次旅游不得不搜集大量信息资料,以做出最佳消费决策。然而,旅游者想要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是有相当难度的,这就形成了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诱发二者之间的矛盾,致使诚信问题凸显。2.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收益理论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经济活动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就要求收益最大、成本最低。成本收益分析得以架构的理论基石是:理性的“经济人”对利益的追求和对影响利益的主要因素———成本的关注,决定了他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思维、行为及态度,从而演绎出宏观层面的变化和结果。理论上,导游或旅行社的行为必然是依据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选择守信或是失信,使他们得到的收益高出他们付出的成本。在相应部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当收益高于失信成本时,自然会抛弃守信而选择失信。3.价格弹性特征无论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还是现代人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旅游产品仍属于较高层次的消费品。所以,旅游产品的需求价格有很大的弹性。目前,旅游市场具有较强替代性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旅游产品的价格空间很大,旅游产品价格下降必然会带动旅游需求更大幅度的增长。因此,旅游经营者经常通过降价的手段招揽顾客,而降价又易引发产品的质量问题,因而导致诚信缺失问题的产生。4.产权制度旅行社之所以选择价格失信,实际上是在企业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博弈中选择了前者。我国的旅游企业产权制度无法给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稳定的产权预期,导致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不可能为长期利益而放弃眼前利益。在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旅行社极易抛弃诚信。5.委托与关系鉴于导游和旅行社、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是委托关系,所以在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太健全的情形下,导游、旅行社必然做出悖逆选择而导致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旅游业诚信建设的建议
(一)地方政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建立健全综合性旅游管理机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奖惩制度;加大投入旅游业发展资金;对旅游产业均衡布局;提高人性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意识,加强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信息化建设水平;特别要重视职业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3]。
(二)旅游市场经营者
旅游行业主要参与方是旅行社、饭店、商店、交通运输部门、景区等,是诚信行为的主体和具体实践者。诚信文化建设,市场经营者是关健。企业能否做到自律是建立诚信文化的重点,旅游企业要通过自身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企业经营价值观,把企业诚信放在首位,作为一项制度来抓,从而打造企业品牌[5]。
(三)旅游从业人员
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导游的薪酬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明文规定。导游小费收入是中西文化交流和人们消费习惯改变的结果,是对导游的认可与感谢,是文明程度的体现,应予以合理化。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及旅游产品的虚高价格应坚决打击、严厉查处,以净化旅游商品市场。如果没有假冒、伪劣产品,没有虚高的商品价格,就没有了购物回扣,导游市场也就会大为改观。随着导游制度的完善、导游素质的提高及旅游市场的净化,我国的旅游业诚信体系也就逐步建立起来[5]。
(四)游客
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游客理性消费的引导,强化旅游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运用各种手段,如制作发放游客指南小册子、在有影响力的媒体上设置新闻专栏专题、举办各种有关的咨询服务等,切实提高旅游者的理性消费意识。作为旅游的消费者,应充分认识到旅游产品的独特性,培养正确的、健康的旅游消费心理,认识到质量与价格相符是正常的市场规律。此外,旅游者还应了解维权渠道,把维权意识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
(五)景点当地居民
在进行旅游开发规划时,要吸收景点当地居民参与,保证目的地居民对旅游开发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使其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旅游开发后社会、文化的改变状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切实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文化修养,让他们感到满意,才能形成良性的社会基础和人文环境,实现目的地的经济效益[6,7]。只有景点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得以保证,才能使他们提供旅游服务和商品时,能够以诚为本、杜绝欺诈。
三、结论
一、集中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5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4日召开了“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零负团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在“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少数旅游企业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置诚信于不顾,采取“零负团费”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遵照吴仪副总理“针对虚假旅游广告、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症结,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的重要指示,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支持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打击“零负团费”的专项行动。他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旅游全行业为全国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责任,同时,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也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场整规办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2加大力度,坚决而不间断地打击“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要全面排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特别要重点排查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自费项目和游客投诉集中的领域;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员、信息沟通和反馈、案件交接、联合办案等制度,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
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规,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4继续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发挥各类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培养旅游者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旅游者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合法维权。
5注重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要以持之以恒的毅力,推动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快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加强旅游诚信监管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旅游执法和监管水平;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具有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心全意为海内外游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队伍。
6继续推动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在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国际合作。对已建立合作机制的,要加强与对方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掌握旅游对外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和中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截至7月5日,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旅游局(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当地的专项行动工作。贵州、广西两省区旅游局联合当地整规办、公安厅、工商局和地税局共同发文,具体部署整治“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其中,贵州省将从6月到10月,对全省旅行社零负团费、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以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方式招揽游客用餐、购物和到景区(点)游览,非法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黑社”和非法办事处、旅行社门市等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北京市从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和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旅行社投诉情况,双管齐下治理“零负团费”。江西省制定《江西省出境旅游组团社治理整顿“零负团费”考评标准》,列出了20条“禁令”,违者将被给予相应处罚。河北省将对涉嫌“零负团费”经营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进行公示。上海市从抓好规范和使用旅行社合同文本、全面推进“阳光价格”政策、联动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四黑”、与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管道联系、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治理“零负团费”。福建省结合本省旅游市场实际,确定了“五个从严查处”:从严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从严查处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虚假旅游广告;从严查处旅行社使用“黑车”、“黑导”接送旅游者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行为。安徽省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质监队伍建设,提高旅游投诉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入手,开展专项行动。目前,各地的专项行动进入对“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全面排查阶段。
二、积极推动旅游诚信长效机制建设
1开通“中国旅游诚信网”。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今年3月初开通试运行“中国旅游诚信网”。该网以旅行社业务年检、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导游IC卡管理等系统为基础,设立了旅游诚信动态、诚信榜、曝光台、信用档案、旅游投诉、诚信管理、诚信交流等项目,初步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交流、社会监督、旅游服务的平台,对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将发挥很好的引导作用,也为社会公众和各个方面了解、参与旅游诚信建设提供了有效渠道,增强了旅游管理部门为企业、为导游人员和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功能。
2推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明确了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间的矛盾纠纷,促进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旅游从业人员规范服务,以及旅游者理性消费,培育成熟有序的出境游市场。目前,国家旅游局正组织该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工作,以使其使用面在今年底覆盖全国。
3继续与香港、澳门、泰国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开展诚信旅游合作。4月25日,我局在京举行了“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第三次联席会议”,双方在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打击“零负团费”的联合行动,重新确认赴港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港旅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加强旅游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合作,妥善处理两地旅游投诉,加强与中消协和香港消委会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目前,已进入落实阶段。
我局还与澳门、泰国旅游局就共同规范内地居民赴澳门和中国公民赴泰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有关磋商和会谈。
4着手建立旅游诚信评价体系。委托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开始拟定“中国旅游行业旅行社、导游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将通过标准化手段,建立旅行社、导游人员的诚信信息征集、公示制度。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发轫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鲁菜,在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伴随着礼制文明和儒家思想在华夏大地的广为传布,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兼容并蓄的融合理念、丰富多样的食材、复杂多变的烹制技法、精湛的刀工火候以及顺应天时、合乎礼仪的饮食法则而成为中华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鲁菜,见证了华夏文明的变迁,是数以万计中国人的美食记忆传承,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鲁菜不仅是山东的财富,更是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鲁菜是黄河流域与海滨烹饪文化的集大成者,拥有一整套完整的烹任技法,尤其长于因料调味、因材调味、原汁原味、菜品多样、滋味纯正,形成了鲁菜的鲜明特色。
鲁菜既古朴又婉约,既包容又精进,既传统又时尚,在其发展流变中始终坚持传承,不断创新。为应对新时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促进鲁菜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借第四届世界厨师艺术节之机,发出如下倡议:
1.打造鲁菜产业
产业化是餐饮业发展的大势所趋。鲁菜的产业化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引导。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鲁菜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引导鲁菜企业提速转型,打造以鲁菜为龙头,农副食品加工业、酒店住宿、休闲旅游、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全面发展的大鲁菜产业链。将鲁菜品牌体系建设与“好客山东”餐饮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有机对接,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鲁菜的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鲁菜企业以重组、参股、兼并等形式,组建大型鲁菜餐饮集团,打造鲁菜军团。
2.推进鲁菜创新
加快推进鲁菜全方位创新,包含菜品创新、运营模式及理念创新等在内的全要素创新。在菜品创新方面,坚持推陈出新和兼容并蓄的原则,勇于吸取其它地方菜系的有益做法,不断完善鲁菜制作工艺。
3.培养鲁菜人才
加大对餐饮服务业职业教育和科研的投入。设立鲁菜专项培训基金,提升鲁菜经营者的管理水平。转变餐饮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拓宽培训内容和渠道,提高并落实高端餐饮人才待遇。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弘扬尊重餐饮人的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4.传承鲁菜文化
传承历代鲁菜厨师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传承千百年来鲁菜经营者诚信经营的企业家精神,形成博大精深的鲁菜文化。积极实施老字号振兴工程,让代表鲁菜文化的餐饮老字号重新焕发活力;加强鲁菜文化与旅游和餐饮的深度融合,加强博物馆等鲁菜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鲁菜文化载体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5.发展鲁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