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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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矿开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目前中国投入开发的煤矿矿区多为低山丘陵,在地质特点上较为复杂,在开采过程中多出现地质灾害,且形成原因和发生种类均较为繁杂。由于地质灾害多受到人为和自然交互影响,其发生后果不但会影响煤矿生产,并且还会危及到生产者的生命安全。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煤矿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多亿元,大量的人员伤亡无法统计。煤矿地质灾害已经成为了危及矿区安全以及制约煤矿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1 灾害链概述
煤矿工程在开发上具有配套的工程,且建设周期较长,人员集中性强,随着煤矿规模的扩大,工程遍及整个矿区。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矿区地质条件的改变,地质灾害发生几率会随之增长,尤其受到工程汇总不合理的活动影响。从实践中可以总结,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以及类型和发育程度都直接受到本地区地质环境以及人为活动的影响。活动性断裂以及天然地震的威胁性最大,地表塌陷以及环境污染则是矿区建设的产物;而开发的过程中对地表应力的改变会造成水土流失以及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当然除了人为因素,自然作用也是一定的诱因,以上因素共同构成了矿区地质灾害链。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得矿区的发展逐步进入一个恶性循环链,甚至会危机地下矿井的开发和作业。
矿区工程地质灾害,主要指在工程地质单一作用或与自然影响共同作用下,发生在矿区,使得生态环境以及开发环境持续恶化,致使各类灾害发生的一种状态。而地质灾害链则是发生在矿区的一系列潜在威胁的灾害事件的叠加综合。这些灾害事件会在空间以及时间上存在一定的相互制约关系,并且其发生是由于人为活动影响或是自然环境影响。从实际的灾害发生分析,系统的对各类地质灾害时间进行纵向研究,不难看出,煤矿开发过程中的灾害时间呈现出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链状关系。并且灾害的发生呈现穿插行、重叠性以及滞后和一致性。各种灾害互相控制、互为因果,有些则会由于发生空间、时间的叠加而使灾情扩大,破坏了地质工程的环境。在煤矿的地质工程研究中,有关灾害的类型以及破坏度和形式都能够通过地质灾害链进行分析预测;通过灾害链研究能够对地质灾害中边坡灾害、诱发性地震灾害、水土流失;同时灾害链也在自然地质作用同工程地质关系的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灾害链的研究对于针对性的在矿区不同地质环境下的灾害发生的遏制有着重要意义,对防灾措施的提出以及灾害链的及时截断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2 地质灾害的分析
在我国的煤矿开采中主要有两种形式:露天作业、井下开采(以井下开采为主)。煤矿工程地质灾害的产生本质上由于自然环境的改变,地质结构平衡被打破而产生的地质变动现象,诸如:断裂灾害、地震灾害等。但是由于我国的煤矿分布较广,矿区所处的地理结构以及矿区开发所形成的新构造在表现上有所差异,因此各地发生地质灾害表现上也各不相同。而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矿区地质灾害更是频频发生,这种地质灾害则被称为“工程地质灾害”,诸如:崩塌、地面下陷、滑坡以及环境的污染。很多矿区的地质灾害会相互叠加,彼此交叉,形成链状的灾害系统。
2.1 地震、活动断裂
地震在地质灾害中属于潜伏性较强、突发性较大以及破坏范围极广的一种灾害;活动断裂多是伴随地震灾害发生。矿区地壳不稳定区域为活动断裂多发地带,该现象会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区安全,工程建筑稳定,甚至会成为井下作业的安全隐患。我国八成以上的矿区都处在地震多发地带,加之我国本就是地震多发国家,因而矿区极易遭受地震威胁。针对该类地质灾害,应当加强基础研究,对其危险性以及稳定性进行预测和评价,通过对工程的基础分析,最大程度的降低灾害的发生损失。
2.2 冲击地压
冲击地压是自然地质作用与开采工程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煤矿日常生产中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也是煤矿生产中伤亡人数最多的灾害。因为冲击地压的能量释放是瞬间的,因此常伴有强烈的诱发地震,可导致顶板冒落、巷道弯曲、工作面堵塞,直接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煤矿的开采直接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现象,同时也诱发大量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严重破坏了矿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2.3 滑坡与崩塌
由于煤矿开发建设周期长、规模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开采引起的地面变形及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导致或诱发了大量滑坡、崩塌灾害。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煤炭行业由于此类灾害投入的治理费用约在亿元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
2.4 沙化与水土流失
我国的大型煤矿主要分布于晋陕豫蒙宁能源基地和东北三省。它们或处沙漠附近,或黄土广布,沙化灾害、水土流失严重。晋陕豫蒙能源基地,现有风沙面积达1063km2,约占全区面积的25%。准格尔煤田、东胜煤田、神府煤田已面临被沙漠覆盖的危险。据估计,煤炭行业每年用于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治理与赔偿的费用达1亿元左右。
2.5 其它工程灾害
除上述灾害外,煤矿开发过程中还伴有开采抽排地下水、固体废弃物外排、危陡边坡及粉尘污染等灾害的不断发生。我国煤矿区的大多数中小城市是以煤矿建设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煤矿区开采长期抽排地下水,引起矿区地面不同程度的沉降,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且导致各类灾害的群发,构成的灾害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3 煤矿工程地质灾害的特点
3.1 煤矿工程地质灾害发生面广,几乎涉及每一矿区,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危害大。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最大。
3.2 煤矿工程地质灾害是自然地质活动与人类工程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两种作用在煤矿开发中互为因果,彼此叠加,形成工程地质灾害链,其特点为致灾明显、危害颇大、预测与治理较难,并以人类、工程灾害为主。
3.3 煤矿工程地质灾害具有瞬时性兼持续性发生的特点,其危害表现为同步和滞后性,因其受人类工程活动因素影响,预测与治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可操作性。
3.4 煤矿工程地质灾害的形成、分布与致灾具有群发性和多影响因子叠加作用的特点,表现形式具有多重性和关联性。
4 防灾减灾对策
4.1 建立一系列煤炭行业工程地质灾害预防法规和规程,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监测网。定期对各类工程灾害进行安全检查。广泛开展矿区地表稳定性评价,减少地表塌陷、滑坡及水土流失等工程地质灾害事件,严格控制开采灾害链的发生。
4.2 加强煤矿工程灾害的信息管理和工程技术管理。全面开发矿区工程地质的灾害效应研究,确立各类灾害之间的关联度与灾害度。结合灾害链的构成,系统分析矿区的各种致灾因素,制定适合矿区特点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4.3 投入必要的工程灾害治理经费,促进矿区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严格控制矿区工程灾害致灾因素的发展。
4.4 通过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展煤矿发展空间,对减灾技术、意识予以培训,通过煤矿救援系统的不断完善,防灾意识的有效树立,对煤矿地区各种地质灾害的诱因进行控制,将灾害从根本上解决,降低损失。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影响
在矿山资源的开采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资源的保障程度较低、矿山的地质环境遭受破坏、矿山的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影响着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部署和落实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避免对矿山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等造成较大的危害,减少重大地质灾害的发生等,是矿山资源开采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的研究课题。重点分析采矿区地质构造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部署和落实造成的影响,研究分析针对性治理措施。
一.地质环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影响
随着人类开采活动的不断进行,在开采出大量的矿物质、抛弃大量废弃物等一系列的开采行为发生的过程中,矿山的原始地形地貌被破坏,不可避免的给开采区内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致使地质灾害在矿区的发生情况较为普遍。在分析矿区地质环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影响的基础上,尤其是矿区质地环境中的地质构造,合理制定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综合目标,落实具体的治理部署工程,对于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的科学开展和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1.地质环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量的影响
矿区具有节理裂缝发育的特点,存在着较大的坍塌滑坡等安全隐患,周边矿区在受到各种开采活动以及区域范围内地质构造等多方面的影响,矿区的各个安全台的边缘存在较为明显的缝隙;边坡的角度远大于岩层的倾斜角度,随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滑坡等安全事故隐患,矿区开采区域内的底边的边缘沿着斜坡呈现较为复杂的节理性发育特点,岩层破碎情况严重,在安全平台之上可以见到有大量的崩落的岩石存在,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增加了难度。岩石大多处于的状态,因为边坡的倾斜角度存在较大的差别,在矿区之上随处可见大量的滚石,安全隐患的存在状况较为严重,严重影响着矿山的外在景观;在矿区周边由于民采和各种小型开采场的乱挖乱采,使矿区的整个开采面积增大,且在开采深度上存在较大的差别,使整个矿区的地质构造受到严重的破坏,给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开展,增加了较大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
2.地质环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内容的影响
在开采活动的不断进行中,矿区的地质构造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因开采活动引发的地面坍塌、滑坡、裂缝、露天矿边坡的碰裂、爆裂等引起的较大的冲击波和飞石带来的破坏等,对原本已经遭受到破坏的地质结构还会造成较大的次生灾害影响,将直接危害着开采活动前后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矿区地面上的建筑物,并且地质结构严重破坏有所带来的地质灾害远不止限定在矿区及周边,在巨大内外力的作用下,可能会对其他看似相距遥远而无关的区域带来较大的地质灾害,甚至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质量工程的部署开展造成较大的危害。矿区的地质构造被严重打破,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频率,矿山开采原就是一种对山体岩层的破坏行为,开采作业不可避免的打破了矿区边缘岩体内所原有的应力及平衡状态,造成次生应力场的形成,在次生应力场及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很容易使矿山的边坡岩体出现变形,使岩体失去最初的稳定性,导致崩落、倾倒坍塌、滑落等现象的发生,这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内容。
3.地质环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的影响
在对矿山的地质构造等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造成的影响做出科学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出针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内容,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中重要的工作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内容有,综合治理开采矿区周边边坡的地质环境,有效的消除危岩等滑坡体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建立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模式,并为其他矿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供可供参考借鉴的宝贵经验,为矿山的开采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程的开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矿区内的采空区的边坡,以及安全台等岩体滑落类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对已经发生过滑坡的危岩体实施治理,有效的减少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在对矿山已被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和落实保护措施之后,适当的种植草和树木等植被,使矿山的地质环境尽快的恢复至良好的状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的进步,在矿区发展起循环经济,建立起绿色的矿业;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最大程度的减少有可能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因素,实现地表生态环境以及地质构造的切实保护与恢复;对矿山的开发建设活动中涉及到的生态环境实施保护,恢复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被破坏地质构造,实施矿山及周边区域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控。
4.地质环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时间的影响
开采活动中造成的地质构造严重破坏,所引发的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较为严重,甚至会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开展中给相关人员和工程落实造成较大的危害,使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在部署上要坚持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质量并举的原则,确立保护优先、防治结合、以防促治的保护与治理思想,切实的提高和重视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也就是在各种开采活动进行的过程程中,矿产资源的开采不能已地质结构等地质环境的破坏为代价,开采活动开始之前要先进行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的评估,针对不可避免的要造成的地质破坏提出防护措施,随着开采活动的开展,调整防护措施,将对地质构造造成的破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并在恢复质量工程的开展中将地质破坏严重部位的恢复治理订立为重点恢复内容,减少地质破坏因恢复治理不善引发的次生灾害。
二.地质环境背景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立足于地质构造
现就所要开展综合治理和保护的矿区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全面收集矿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底层岩性以及工程地质等相关的地质条件的资料,调查并分析矿体的赋存条件等特征,地质构造等遭受开采破坏的情况,地表土地、地表植被以及土地资源被破坏和占用的情况,以及矿山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包括发生的强度和频率。分析研究矿区所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发育程度以及具体的表现特征,地质构造引发的多种问题对施工人员、公共财产、自然环境、矿产资源、周边设施的影响程度,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地质环境等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程部署的影响,确定出治理工程的部署重点和难点。
2.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综合治理方案
对需要进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矿区,进行开采中各项开采活动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合治理矿区的地质环境和地质条件,就各种开采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环境问题、矿山建设中所受到的来至地质灾害的影响等进行预测分析,并对地质灾害的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危害的发展趋势、综合防治的难度等进行分析评估。依据矿山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分析结果,制定出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所需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就治理工程部署中涉及到的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部署施工中需要的技术方法以及措施等进行详细的落实。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研究;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矿产资源开发在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过去三门峡市走的是一条消耗资源和忽视环境的粗放式开采模式,矿山环境恶化,矿区灾害频繁发生,危害较为严重。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成为人类共识,是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人类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矿产资源的强有力支撑,矿产资源的开发主体是矿山企业。目前, 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66种,已探明储量的50种。已开发利用的27种。已上储量表的矿种有33种,矿区数为759处,发现矿产地311处,其中大型18个,中型47个,小型93个,矿点153个。长久以来,矿业开采一直被认为是创造财富的过程,很少注意到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然而,日益严峻的矿山环境与凸显的一系列灾害问题迫使人们不得不给予关注和重视。因此,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矿山环境、防止矿山地质灾害、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逐渐为业内人士所共识。
一、三门峡市矿山地质灾害概述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人类采矿生产活动而引发的一种破坏地质环境、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矿区灾害。它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开采开山弃石,加速水土流失,引发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矿区周围地下水资源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开裂及沉陷等;矿山剥离堆土、尾矿废渣堆积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尾矿库漏塌、排土扬失稳滑移造成严重的泥石流灾害等,凡此种种,均是矿山地质灾害的具体表现。我市是个矿业大市,矿产资源的年消耗量很大。多年的粗放式的矿业开发,导致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部分矿区呈现加速恶化势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市场经济对国有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冲击,部分矿山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安全和环保意识淡化,加之开采技术及生产设备的相对落后及矿区周边大量无序的民采等多重因素的干扰,导致矿山多年开采积聚的灾害隐患爆发,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近几年,非煤矿山的灾害事故不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频发的冒顶、突水、地表塌陷、滑坡、泥石流及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给矿山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制约着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矿山地质灾害特点及诱因分析
总体而言,我市目前矿山地质灾害具有以下特点:
(1)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
据初步统计,全全市已查明地面塌陷及其隐患34处,其中渑池县17处、陕县8处、义马市6处、灵宝市2处、卢氏县1处;因矿山开采产生有影响的崩塌、滑坡灾害22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16.4万元;全市矿山开采形成有影响的泥石流及其隐患9处;
(2)潜在灾害隐患突出
单以废水、废渣的排放为例:根据对现有179个重点矿山统计结果,全市矿山废水产出量1470.93万m3/a。排水量为763.94万m3/a,占产出量的51.93%。年排水量较大的矿山为煤矿、铝土矿、金矿、钼矿等,分别为319.7万m3/a、224万m3/a、217万m3/a、17.8万m3/a。矿山废水、废渣的排放,常造成水资源浪费、水土和空气污染,并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3)按矿山类别分,煤炭矿山重于非煤矿山,金属矿山重于非金属矿山
一般煤矿规模较大,开采深度和采空区相应也大,致使地层应力失去平衡,产生地面塌陷、地裂缝或岩爆等灾害,另外,煤矿的涌水和瓦斯的危害更是触目惊心。拿义马市千秋、常村和渑池果园、天池、英豪一带煤炭开采区来说,面积127.62平方公里,区内有大小矿山企业23个,其中大、中型矿山4个。由于该区采煤单位密集,采空区规模空前,地面塌陷、地裂缝发生频繁,并形成多个塌陷、地裂缝集中分布区,影响总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经济损失逾亿元。另外,北露天煤矿采坑内北部边坡曾先后多次发生滑坡。矿山废水年排放量约151.9万立方米,煤矸石年排放量约36.6万吨,累计堆放量约677.7万吨。由于该区煤燃点较低,煤矸石较易自燃,煤矸石自燃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常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而金属矿山虽然多数地处偏僻,灾害影响和后果不如煤矿那么严重,但以地下开采居多,仅矿井涌水和尾矿库对地表水体及植被土壤的污染,就比非金属矿山严重得多。
(4)灾害类型与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矿产类型及所处地域相关
一般来说,露天矿山灾害类型多为水土流失、排土场(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坍塌等。地下开采受采空区影响,灾害类型多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冒顶、岩爆、突水、瓦斯、地表水土污染、尾矿泥石流以及矿井抽排水导致的近地表水源枯竭等。
矿山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各不相同。有些是开采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如开采深度的增加,使得地应力相应增大引起冒顶、片帮、脱盘甚至岩爆的严重地压灾害;有的是开采中忽视预防或开采不规范、管理不科学导致的,如采空区不及时充填、废渣废水随意排放、水文地质及构造不了解、巷道偏离、盲目指挥、违章作业、私挖乱采等,非稳定因素积聚到一定限度引发各种灾害;有的矿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为摆脱一时的经营危机,摈弃常规,如采富弃贫、求近避远,结果为后期发展埋下灾害隐患;曾一度泛滥的民采风潮掠夺式的开采活动也对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造成严重干扰和资源、环境破坏,如在矿产集中地区(义马、渑池、灵宝、卢氏等地),国有矿山及大型矿区矿产浅赋存区和露天矿区周边,乡镇或个体矿山密集,个别地区存在挣抢矿源、采富弃贫、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一证多采、乱采滥挖等现象。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取缔,但效果不佳,严重干扰国有矿山、重点矿区的规范开采和安全生产,加剧了矿山环境的恶化,并极易诱发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矿山地质灾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矿山地质灾害的研究工作,掌握其现状和发展趋势,对灾害进行分类,研究其防治措施,建立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科学防灾决策系统,对促进我市矿山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我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矿山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包括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制度、汛期应急调查制度,汛期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等,提高了防灾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为三门峡市矿山环境保护和减少灾害损失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对而言,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存在以下问题:
(1)法规政策体系、监管、约束机制和经济政策有待完善
部分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可操作性差,缺少与之相配套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是影响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税收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社会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投入的积极性不高,资金没有保障,保护与治理投入明显不足,制约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进程。监督、监测网络及信息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力、经费、技术装备不足、执法手段无法保障等问题。
(2)“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
矿山企业作为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主体,应当重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但部分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环保意思淡薄,不愿承担采矿环境成本。因采矿权与土地权属的分离,采矿单位多对其土地权属人进行赔偿或补偿,至于赔偿或补偿资金是否用于环境恢复治理,矿山企业则缺少关注,致使多年来恢复治理实际的投入很少。部分地方还存在“先发展起来,再改善和保护环境”的错误观念,对矿山环境保护监管不力、投入偏低,造成矿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加之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执法难度大、效果差,使矿山环境趋于恶化。
(3)矿业秩序混乱,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严重
三门峡市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企业众多,在矿产集中地区(义马、渑池、灵宝、卢氏等地),国有矿山及大型矿区矿产浅赋存区和露天矿区周边,乡镇或个体矿山密集,个别地区仍然存在挣抢矿源、采富弃贫、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一证多采、乱采滥挖等现象。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取缔,但效果不佳,严重干扰国有矿山、重点矿区的规范开采和安全生产,加剧了矿山环境的恶化,并极易诱发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4)历史积留问题多,恢复治理程度低、难度大
三门峡市矿山企业众多,矿山开采时间较长,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各地政府重视不足等原因,造成许多矿山环境被破坏后,无人承担治理责任。矿山历史积留环境问题较多,所需恢复治理资金数额巨大,企业难以承受。 “先破坏,后建设,先污染后治理”旧观念根深蒂固,短期内难以得到扭转。部分矿山集中区,小企业众多,责任不明,生产周期短,设备简陋,防范措施不力,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几乎不做任何工作,地方政府又无资金投入,危害损失极大。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5)技术落后,缺少必要的技术支持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多个专业领域相互渗透、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目前缺少技术支持,矿山环境灾害预测滞后,缺少成熟的恢复治理手段。矿山开采技术落后,矿井突水、瓦斯爆炸、顶板冒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故时有发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水、废石(矸石、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不高,利用程度低。
四、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矿山 地质灾害 防治方法
一、提高认识
由于矿产开采过程势必改变原有稳定的矿藏条件,改变了当地的地质环境,而由于人为的采矿活动改变了地质环境所引起或诱发的灾害被称为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会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和破坏。我国的矿产开采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矿产开采技术和设备都比较落后,这种条件下的矿产开采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不断恶化,矿山地质灾害事故频发。危及生命的矿难和环境灾害时有发生,近年来还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因此,根据我国矿山地质灾害发生及发展规律、特点,将矿山地质灾害进行详细分类,并根据其各自特点提出防治灾害的措施,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二、勘查方法
由于矿山的地质灾害都在深部发生,勘查多采用遥感信息技术与物理勘查方法。
(1)地球信息技术综合方法。目前的信息技术主要是利用遥感集合“3S”技术,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可能的分布、发生地点与区域。如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危点位精确定位,并利用遥感卫星进行叠加分析,预测灾变发生趋势。
(2)地球物理勘查方法。主要指应用物理手段,探测岩土圈层相关信息,确定采空区、断层位移、磁场变化等可能的灾害伴发信息,对地质灾害进行提前分析与预测。地球物理勘查矿山地质灾害的方法主要包括高密度电阻率法、视电阻率法、瞬变电磁法、浅层地震法等。这些方法是预测潜在矿山地质灾害重要技术手段。
(3)环境化学勘测方法。在矿山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人们也常常使用地球化学勘查方法。例如对矿区环境污染的监测,化学探测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种方法的应用能够有效确定污染因素、预测污染趋势、追溯污染源、划分污染区,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防治措施
矿山地质灾害由于时空特点与产生条件各有特点,随着矿山地质勘查的手段逐步应用,我们应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才能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效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有些矿山地质灾害我们能从主观上加以预防,有些地质灾害由自然诱因引起,我们不可能有效预防,因此我们制定具体的防治手段应包括如措施:
(1)建立和完善矿山开采前的风险评估与环境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做到开采前严格评估,开产中积极防范,开采后积极恢复,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恳纳入法规,强制推行。
(2)加强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矿山开采人员素质,增强其对地质灾害的危机感与警觉性。提高矿山生产过程中全员防灾、减灾技能与手段,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险避险、抢险培训。
(3)开发与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地球物理勘查手段、地球化学勘查手段,对矿山地质进行严密监视,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灾害施行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实现矿山地质与环境生态动态跟踪与管理体系,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4)加强矿坑、矿井边坡设计,进行边坡监测,坚固挡墙稳固边坡地质构造,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及时做地质勘察,并做好预防措施。合理建设尾矿矿坝,形成稳定矿场与尾矿库,降低滑坡和塌方风险。
(5)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做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同时做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
(6)加强矿山环境监督与检查,进行全面、系统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低产能矿场进行坚决关停。对于污染型采矿区,制定科学开采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行矿场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于可回填的废矿进行积极回填。
(7)对于闭坑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应该及时进行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复垦率,结合生态措施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弃渣场经处理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通过上述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矿山的生态功能,达到生态恢复和维护人类与环境和谐的目的。
(8)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按一定比例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如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政府资助矿山环保、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等基金。
(9)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行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景观。监督与制止开采弃渣胡乱堆弃和不加处理排放,强制其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 前言
由于我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个体非法、违规采矿现象依然存在,造成的矿山地质灾害问题十分严重,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威胁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矿山环境、加强监测与信息化管理、防止矿山地质灾害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本文就我国矿山常见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并建议性的提出防治措施。
2 矿山常见地质灾害的类型
2.1 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矿山中的泥石流有它自己的特点,由于矿山的开采,山上的植被破坏岩石在外,由于水的搬运顺着沟谷流动,很容易在暴雨的引导下发展形成降雨性泥石流,这种泥石流主要有石块、沙砾和粘土组成。水为搬运介质,石块以滚动跃移方式前进,具有强烈的下切作用。国营矿山大多采用铁丝笼挡墙、浆砌石挡墙等措施对较危险沟谷废石堆进行了拦护,有的还在沟谷中修建了拦渣坝,但仍然存在着挡墙高度、厚度不够,难于切实拦挡渣石的问题。集体和个体小型矿山大多未对废石堆进行有效的拦护。这些矿山开采所形成的废石堆由于拦护措施差、结构松散,是目前矿山泥石流及其隐患的主要原因。
2.2 崩塌
岩土体被陡峭的张性破裂面分割的脱离母体并以垂直运动为主,翻滚跳跃而下,这种现象和过程称为崩塌.矿山多位于山区,而崩塌正发生在山区,一旦崩塌发生矿山首当其冲,它可以毁坏厂房、矿山设施和其他地面设施建筑等,同时造成人员伤亡。
2.3 滑坡
斜坡上的岩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主要分布在矿区道路两侧高陡边坡和矿区较陡的天然斜坡部位。主要由修路开挖边坡引起。
2.4 地表沉陷
矿山井下开采,地面发生大面积变形和塌陷.致使大量农田废弃,村庄搬迁.据调查,我国华北、华东平原地区,每采万吨煤炭要塌陷土地3亩,目前每年约塌陷一万亩,预计扫2000年每年要塌陷十八万亩.许多村庄可能完全塌陷完,变成无田可耕,无处迁村的局面。
2.5 环境污染
矿山环境污染主要为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其污染源主要为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和尾矿沙。矿坑废水毒性不大,但其悬浮物含量大,多呈灰白(金属矿山矿坑废水)、黑色(煤和石墨矿山矿坑废水),一般直排至沟道或河水之中,对地表水造成明显污染,对地下水和土壤也造成一定污染。大多数金矿和铅锌矿山企业选矿废水能够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但少数小型选矿厂存在着选矿废水排放不达标的问题。
3 矿山常见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3.1 保障防治监管职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始终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平时的防控是关键。因此,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职能监管和指导作用,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每年度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要层层抓落实,要求各基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形成由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体系。每年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编制年度防灾预案,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在汛期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矿区进行动态巡查监控,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建卡,对其危害性做出预测判断,提出措施和建议。并将灾情监控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确保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3.2 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矿山企业是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的主体,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要求新办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先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做到开发与治理同步进行。要每年与各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针对各个矿点不同的地质灾害隐患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治理措施,并以责任状制约,定期检查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防治工程进展情况。严格制止废水、废渣任意堆放、倾倒,加强尾矿库坝的加固和防泄工程。要求矿井采后及时回填,恢复原地形地貌,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动员矿业权人担负起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通过鼓励和引导,让他们树立起大开放、大发展的中心意识,树立长远的发展思路,要逐步采取先进的采选冶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回收,最大程度减轻资源不合理利用产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走科学化管理和治理之路,使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得到有效开发。
3.3 强化矿山环境监督管理
矿业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矿产品,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矿山开采同时也是人类破坏自然最强烈的活动。为防止“边建设边破坏,建设敢不上破坏”的被动局面,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地质环境实施强制性保护措施,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不定期对地质环境进行执法检查,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额度将根据矿区面积、开采方式以及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保证金将专项用于因开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和被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切实治理整顿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完善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存在灾害隐患的矿山,该关闭的坚决关闭。露天矿坑采面高、边坡失稳、废石、废渣多且堆放随意性强,汛期易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时组织人员对露天矿坑集中区域进行排查,对边坡失稳的及时治理,对废土、废渣堆垒护坡或摊平,避免暴雨中形成泥石流。
3.4 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完善和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配合,完善信息制度,提高预警预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装备、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环境监管工作人员基础工作业务建设;选择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地紧急避让演练,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数据库、文本、图片、报表等基础资料;总结地质环境管理规律,推广典型经验和事迹;做好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工作,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及时掌握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动态,为做好预警预报打好基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对因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得力而出现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环境;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P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055-01
1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1 引发塌陷危险
矿山开发活动还可以引发地质灾害,使地面遭受塌陷危险。地面塌陷对道路和铁路的具有较大破坏作用。其次,地面塌陷对桥涵的影响和破坏。随着采煤的塌陷,受到影响的桥梁或涵洞由于下沉的速度较慢和随沉随治理的观念盛行没有得到及时重视,将随着井田的进一步开发呈现大面积积水甚至全部变成水域的现象。
1.2 引发地质灾害
在矿山资源开发时,能诱发很多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生产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矿山开发,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现象。矿山开采使得坡体原有平衡被打破,导致山体倾斜,岩土变形,直接诱发崩塌和滑坡;矿山开采中的矿渣随意堆放,不及时处理,给山体造成了超负荷,导致滑坡现象;矿业开采中的残渣遇雨水等暴风雨天气,形成泥石流。
1.3 地貌景观影响
主要表现在植被稀少,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等。沙漠化在喀斯特脆弱地貌环境下,因为人类的不合理开采矿业或过分强调经济活动等造成的土层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的岩石景观。此种情况也在露天开采中容易出现,由随意堆放的矿渣等构成,破坏了生态环境。
1.4 土地资源影响
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和地面塌陷上。土地占用主要是工业场地和矸石堆放占地。此外,随着矿业开发活动的加剧,对矿区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将持续,受影响和破坏的土地范围增大,矿业开采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渗入土地资源中,对植物和环境造成了危害和污染。
1.5 水体环境影响
矿业开采直接或间接地污染了水源。由于矿业开采中的不妥善处理残渣和污水废水,造成污水经雨水冲洗后流放到周围的农田、土地中,再进一步污染农作物,影响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此外,有些矿业开采中直接排出废水污水,渗入地表,直接污染了地下水源和土地质量。
2.如何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2.1 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区
矿业工作者应根据矿产资源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对矿山环境合理分区,方便对症下药。首先,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土地治理再利用为中心的原则。其次,要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总体影响程度作出综合结论,明确分清区内相似、区间相异情况,进行环境分区。再次,根据各个分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例如:根据各片区的特点分成矿区南、北、中等区,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其进行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划分,明确各片区的地理位置及面积大小,分析其地质环境现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2 针对症状,改善矿区环境
2.2.1改善矿区生活质量,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形成的石头、泥土、灰尘等容易造成地质灾害,给矿区人员或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的地区,有效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2.2.2充分发挥覆土和矸石作用,增加耕地面积和减少危害
矿山开采后,容易形成大面积的塌陷现象,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还对矿区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针对此现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覆土重新回填进坑洼处,不仅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还合理解决了覆土的安置情况。对采矿后产生的矸石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治理,防止其造成的地质灾害影响,又避免了浪费资源现象的发生。
2.2.3及时修复因地面塌陷造成的交通道路、坝体沉陷、渗漏现象
矿山开采后,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坝体沉陷,地下水层渗漏等现象,对矿山周围的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
2.2.4充分利用已有矿井排水处理工程,发挥矿井排水、选矿排水等的有效作用
利用排水处理工程进行妥善排水,并对生活废水集中处理,保证矿区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不受污染,也是保护矿区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2.2.5绿化环境,保护植被
矿山的开采不仅产生了较多的废石废渣,造成了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现象,不仅危害人类自身,还破坏了植被,破坏了生态环境。为此,矿山工作者应该注意绿化环境,加强植被修复和保护,使得矿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功成于千秋万代。
2.3 治理与恢复并行,有效保护矿区环境
我们除了对矿区环境进行治理,还要对环境矿区环境进行保护和监督,促使矿业开采继续为经济发展服务,且不至于危害生态环境。采取监测措施,加强环境监督功能,防止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合理处理废石废渣合理,选择好堆放位置,使它不危害含水层和发生地质灾害。保护植被,加强植树造林工程,减少恶劣环境造成的地质灾害对人们造成的危害。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
3.针对我国目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一些控制对策与建议
3.1建立权责明确、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在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这一法规体系应覆盖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把矿业权的审批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设计紧密结合;把矿产开发日常监督管理与矿产开发过程中废气、废水、废弃物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把土地复垦管理与矿地恢复管理紧密结合,并时时监控,杜绝“先污染后治理”。
3.2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保证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开发
一要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规划准入和矿山换证许可条件。尤其要严把企业环评准入关。二要合理调整结构。通过整治、整合,实现矿产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避免和减少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三要注重日常检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年度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严格执行矿山闭坑验收检查制度。
3.3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
畅通上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基金;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激励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谁出资、谁受益”的经济补偿优惠政策,对通过恢复治理,可以利用的矿山废弃地、尾矿、景观等,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恢复治理,治理后的建设用地、地质景观等优先由出资人占有或使用。
3.4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水务部门和林业部门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消除部门差别,共同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3.5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水平
引进和开发适用于矿区损毁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的新技术,进行矿区生态重建科技示范工程研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力度,在一些工作开展早、基础条件好的矿区,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大型矿业基地,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发展绿色矿业,建立绿色矿业示范区。
参考文献
[1] 梁凯,兰井志,郑伟.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7,11:19-21+46.
[关键词]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7-0299-01
近年来,我国煤矿开采数量不断上升,开采规模不断扩大,使得煤矿地质灾害事故出现的频率也在日益增多,对矿区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部分煤矿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以破坏自然生态系统为代价肆意开采,最终导致煤矿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出现,不仅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代价,还对我国社会和谐与稳定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1 地质灾害形成原因
滑坡和地层沉降是煤矿矿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形式,一旦发生,不仅影响矿区的生产,而且对周围居民的生活也会带来很大的危害。
1.1自然原因。我国大多数煤矿矿区内植被较差,地层,一旦突降暴雨或冰雪大量融化,易形成突发性山洪,冲刷沟谷和河床,从而导致泥、砂、石等固定物质向下游冲去,极易形成破坏力较强的泥流、砂石流等;区域内多丘陵地带,平坦地区极少,地势切割强烈,同时在局部地区存在软弱岩层和断层破碎带,在长时间降雨和冰冻作用下,易引发滑坡、崩塌、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地震也会诱发崩塌和滑坡灾害。
1.2人类的活动。矿山经过多年的开采,产生的废矿、废渣以及弃石等被随意堆放在河滩以及沟谷内,这样极容易在雨季诱导发生自然灾害,如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坍塌等。同时,在地震发生时还容易造成山石滚落,造成伤人事故。
2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2.1群众居住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根据地质灾害普查情况和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分析,地质灾害活动比较频繁的区域多为山区或者近期有较大的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区域,由于人类的活动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雨季或者暴雨来突发的情况下,极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2.2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矿区内交通公路两侧的边坡是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由于边坡稳定性较差,加上年久失修,如果赶上汛期来临,加大了发生坍塌和滑坡的危险。因此,施工单位要定期对边坡的危害风险进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2.3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矿区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如地面坍塌、滑坡、裂缝、泥石流等等,因此,为了避免矿区内的人民群众免受地质灾害的威胁,要积极做好矿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大力宣传灾害来临的自救方法,提高矿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另外,企业也要督促做好相关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对不合乎规定的工程建设和人员行为,要及时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做好对废矿废渣堆放点的监测工作,防止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
2.4河流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矿区内泥石流、山体滑坡的主要诱因就是强降雨,因此要着重做好雨季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大对雨季河流和水力设施的监测排查力度,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必要时采取措施,进行合理有效的避让,使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
3 主要危险区及防治措施
3.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煤矿企业及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煤矿各科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列入预案的重点地质灾害,要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填写防灾避险“明白卡”,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破坏和防治相统一的原则,在生产成本中纳入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费用,创建煤矿地质灾害专门性的资金。对一系列的煤矿企业实施土地复垦保障金与煤矿环保机制。这样,一是能够全面地实施环境保护策略,二是确保煤矿土地复垦保障和煤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到位。
3.2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煤矿要成立汛期防灾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开展巡回检查工作,加强监督,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开山、伐木、削坡、取石、堆放渣石及弃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各灾害点要制定监测、报譬、抢险、疏散路线等措施,同时,要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示标志,以示警告。组织相关的专家组与勘查部门实施煤矿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的全面调查、评价以及防治工作。在对煤矿地质灾害特点和地质环境进行了解的前提条件下,兼顾人口布局和社会经济情况,合理地制定行之有效的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计划,且纳入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中,并注重贯彻执行。
3.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制定防治方案。由于地质灾害的周期性和不确定性,煤矿企业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危害程度大的要落实灾害点专项预案,在方案编制中要突出重点危险区、主要灾害点及防灾措施,查明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及引发因素等,建立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制度,及时上报灾害发展情况,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3.4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降低瓦斯中毒与爆炸事故。煤矿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对矿井进行机械通风、上行通风与分区通风,定时进行矿井瓦斯浓度检查,一旦矿井内瓦斯浓度超标,则需要立即疏散矿井内作业人员并加大通风力度,直至矿井内瓦斯浓度下降至正常标准后,方可组织作业人员重新下井开采。同时,下井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点火工具或易燃物品下井,矿区内电器设备也需要采用矿用安全电火花型设备。另外,在起爆之前,需要检测瓦斯浓度,符合标准后才允许起爆。
3.5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矿区作业人员。一旦出现了煤矿地质灾害事故,矿区负责人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上级领导部门以及消防部门组织相关救援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迅速疏散事故区域工作人员,避免出现二次塌方或二次爆炸事故。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要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杜绝该问题的再次出现,保证煤矿开采安全。
4 结束语
为提高煤矿企业在遭受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条例要求,要加强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降低生命财产损失为目的,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矿井安全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力,代伟.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措施研究[J].广东科技,2013,04(25).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年3月26日至**年4月28日,受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县国土房管局、各街镇乡会同市地质勘查设计院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辖区内的地质环境状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现场勘查和工程分析判断,现初步确认全县存在危岩、滑坡、煤矸石泥石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41个(其中:危岩占105个,滑坡占32个,煤矸石泥石流4个),灾害体总规模为115.1913万立方米,威胁村民1031户,人口4915人,房屋4827间,潜在的经济损失约17417万元。
(二)自然地理条件
**县位于重庆市西部,地处川中丘陵与川东平等岭谷的过度地带,介于东径105°28′—106°02′,北纬29°23′—29°52′之间,辖区总面积1392平方公里,境域略呈倒置的“三角形”。全县除西部与四川省内江市、安岳县相邻外,其余各方均为重庆市境,东与铜梁接壤,北与潼南相连,南与永川、荣昌及双桥区毗邻。
1、地形地貌
**县位于川中丘陵区与川东平行岭谷区的过渡地带,全境南北长54.0平方公里,东西宽52.0平方公里。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南边缘翘起,中部及东北部为广谷地带,低而宽缓。境内平均海拨350—450米,最高处是巴岳山南段的云台寺山峰,海拨934.7米,最低处在雍溪镇淮远河水面,海拨267.5米,相对高差667.2米,境内有低山、丘陵、平坝、溪谷四种地貌类型,成“六丘三山一分坝”之势,低山面积443.9平方公里,占全县31.9%,丘陵面积809.01平方公里,占全县58.2%,平坝和溪谷面积137.3平方公里,占全县9.9%。
境内受特有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和外营力的共同作用,形成现有地貌特征。在境内东南边缘为条形低山地貌,东起铜梁土桥镇,西南止县境邮亭镇,境内长45公里,宽约6公里,海拨高程450—750米,相对高差200—420米,背斜两端均为单斜山岭;在西北的铁山镇、高升镇以及高坪乡、宝顶镇等部分地区为碑状侵蚀中—高丘地貌,山顶绝对高程500—600米,相对高差200—250米,一般为桌状,坪状和长梁状;在中部和东北部等广大地区为中浅丘地貌,海拨高程300—450米,相对高差20—200米,呈猪背脊式、方山式和单面册式丘陵;在各乡镇均有平坝分布,主要分布在龙水镇,万古镇等地区,海拨高程290—390米,相对高差小于20米,由溪河冲积平坝和蚀堆积平坝均成一体的溪河两岩形成一、二级阶地。
2、气象水文
全县气候属亚热带温暖湿润季风气候,具有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热水同季,季风气候显著的特点。春季暖和而空气活动频繁,夏季炎热而多伏旱、洪涝,秋季温暖而霜雪少。全县年平均气温为17.3℃,历年极端高气温为41.9℃(**年8月15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3.4℃(1975年12月16日),无严重冻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10毫米,最多年达1468毫米(1965年),最少年为676.9毫米(1978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每年4—9月份,占全县的80%;全县年均蒸发量为1146.2mm,蒸发量的季节分配不均,夏季最多,达481.6mm,占全年的42%,冬季最少,仅107.5mm,占全年9.4%;年平均相相对温度为82.8%,平均日照量1415.2小时。
境内岗岭起伏,溪河纵横,为沱江与涪江水系。共有大小溪河293条,总径流长985.8公里,主要河流有濑溪河、窟窿河和淮远河三条主干河流,溪河具有源头大,滩多水浅的特点。全县年均水资源总量达63182×104立方米,占总量7.5%。大气降水季节性明显,水资源颁布较均,基本能供给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用水的需要。
二、全县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区段划分,**县为中—低易发区。全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进行二级划分,其中低易发区总面积为920.41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6.2%;中易发区总面积为469.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3.8%。
(一)降雨预测
**年降雨量存在分布不均的特点,据我县汛期降雨趋势分析预测,9月至10月降雨量相对集中,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二)重点区域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地质灾害一般多发于沿山一带、广大山区和公路沿线,其中主要以深切割的中陡坡地带较为严重;其次是沿公路、铁路及城镇区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比较突出。结合我县**年降雨预测情况及各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程度,预计我县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险情。要防范大规模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的主要区域是玉龙镇老街东侧斜坡地段,玉龙镇老街两侧斜坡地段,玉龙老镇燕子岩、狮子岩危岩带;**县北部、西部、西北部、东部的古龙地区。要防范滑坡和危岩崩塌的重点街镇乡主要是棠香、龙岗、玉龙、宝顶、宝兴、石马、金山、拾万、国梁、珠溪、铁山、季家、高升、中敖、高坪、古龙等16个街镇乡,面积约为469.8平方公里。要防范高陡斜、边坡崩塌破坏失稳的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是大邮、大铜、大荣、城宝、大安(**—中敖段)公路及成渝铁路**段等沿线地区。要防范矿区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重要矿区是天青石矿区、跃进煤矿等。要防范滑坡、危岩的自然人文景观主要是北山的石刻区、谭家湾、停车场和南山石刻区。同时要防范上游水库、化龙水库、古龙乡白石村通天河水库渗漏问题,加强对各重点预测区域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区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对此在防治工作中必须予以重视。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每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而根据今年降雨形势分析,9至10月将极可能形成较大的集中降雨,因此,该时期是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时因无雨期地质灾害和不合理施工活动所诱发地质灾害日益增多,日常和工程建设活动影响的地质灾害防范也必须高度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情况,结合县域内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分布状况和城镇规划,我县**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主要为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区、重要交通干线、国家级自然人文景观和重点矿山等4个区域。
1、重要城镇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一是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工作,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二是对于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体,应注意建立和改善灾害体及周围地表的排水系统,保护坡体植被,及时封闭地表裂缝,加强监测,尽快进行勘察治理。三是对已作过治前勘查或进行过局部治理的地质灾害体,应在原有防治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变形监测和后续工作,进行积极治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检查制度。五是国土、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全力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和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
2、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我县境内溪河纵横,公路、铁路密布,各级交通干线均受到不同程度地质灾害的威胁,灾害点大多数稳定性较差,汛期变形较重。因此,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的防治要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道路旁地质灾害体设置缓冲带,对存在滑坡险情的地段要采取以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危岩崩塌要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治理方式。同时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并定期检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
3、矿区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对矿区地质灾害要加强监测预警,对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要采取排水、充填裂缝等应急处理措施,对尾矿和废渣堆放点要加强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灾害,同时对各矿区加强管理,规范各类诱发地质灾害的不合理工程行为。
4、自然人文景观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我县自然人文景观多成点状分布,部分景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其中以北山石刻区滑坡,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北山石刻区停车场旁危岩、南山石刻区危岩较为突出。对自然人文景观点的地质灾害防治首先要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报措施,其次是在不破坏自然人文景观的前提下,考虑工程治理措施,争取市级项目对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带进行工程治理。
(二)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同时编制和落实好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作好监测预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上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街镇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三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各责任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四是有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制定防灾预案
为加强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和各街镇乡要成立以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为主导,以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技术依托,建立包括县、街镇乡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对发现的险情和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镇乡负责开展辖区应急抢险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容易发生险情的地质灾害要迅速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贸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物资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交通部门要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信息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排除各类地质灾害险情,先期要对40个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近期防治规划(2007—2011年)、对65个基本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远期防治规划(2011年—2015年),同时将36个严重隐患点纳入首期治理规划项目加快实施治理,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带地质灾害整治任务。各街镇乡要会同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全县和各自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现状、气象部门提供的短期降雨预测结果及县防灾预案有关精神,编制本街镇乡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
3、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各街镇乡要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在城镇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建成以专业监测为主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以群测群防监测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辖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及时向受威胁群众传递预警信息,确保受灾群众人生安全。
四、地质灾害处理与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各街镇乡和县国土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地街镇乡和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