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7: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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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保障理论;制度建设;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中图分类号]D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9-0083-09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以外的重大社会建设之一,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理论的研究与制度的建设存在着紧密的积极互动关系,形成了一条“问题(实践)——理论研究——制度建设——新问题(新的实践)——新理论研究——制度完善”的发展链条。可以说,这是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联合协作完成的我国重大社会工程,对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及时总结这一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和做法,可为今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一、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互动的特点
(一)从互动的板块上看,较为集中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社会福利这三大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是一个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复杂的内部构成,发挥着稳定社会结构和促进良性运行的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保障体系基本分解,面临着该体系的重新构架,而突出要解决的,就是建立适应市场条件下的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社会福利制度。这三大方面的研究与建设,恰恰是当时爆发出来的三大矛盾所决定的,即经济迅速增长与大规模贫困的矛盾;劳动力市场化与老年劳动者保护空白的矛盾;经济发展迅速与社会发展落后的矛盾。经过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努力,我国关于市场条件下的社会保障理论从无到有,社会保障体系从残缺不全到初步构架完毕,在我国社会制度建设史上基本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工程。
(二)从互动的过程上看,分三个阶段:探索阶段(1980-1999)、初步完善阶段(1999-2006)、质量提升阶段(2006-目前)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9年末是理论探索和制度建立时期,这期间中央和地方的理论界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各类保障制度进行大量探讨和摸索,并在各地进行改革试点。如1986年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的尝试,1989年丹东等四个城市进行的医疗改革实验,1991年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尝试,1993年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1994年医改的“两江实验”,等等,都为后来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打下了基础。从1997年至1999年,我国具有正式法规性的保障制度陆续建立起来。如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国务院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1月国务院的《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9月的国务院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各项保障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
1999年末至2006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理念,属于理论和制度初步完善时期。虽然至1999年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起来,但是这些保障制度普遍存在着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保障体系不严密、管理机制不科学等问题。因此,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完善其运行机制,成为下一阶段的任务。在这期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城市保障开始向农村扩展,养老、医疗保险由国营企业面向城市所有居民,农村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各类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2007年至现在属于制度提升时期。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物质财富上有了巨大积累,社会对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改革前期主要关注效率,忽视了社会和谐发展,导致社会问题较多。因此如何将经济成果转化为社会成果,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益处,成为客观要求。这个时期一方面对前期建立的各项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改革使保障制度升级换代。再有,是社会福利从过去残补型模式上升到适度普惠性模式,为全面的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上的支持。适度普惠性模式建立的重要标志,就是体现全民福利的公共服务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三)从互动的方式上看,分为:实践——理论;理论——实践两个互动过程
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明显存在着两个不同阶段: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前期是“摸着石头过河”,后期是理性设计与施工。因此,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上,也明显受这两个阶段的特点影响。改革前期,理论界和政界都面临着突如其来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容不得理论界细致的研究与思考,往往是边探索、实践,边研究相关问题,研究的内容紧紧围绕具体制度开展,还没有上升到价值观、学理依据的层面解释。后期,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紧迫的保障形势告一段落,理论界开始深入思考深层次的保障理论问题,基本概念严谨性、体系的科学性、制度的公平性、社会保障与核心价值观,等等带有学科高度的研究成果不断面世,推动了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建设的质量的提升和体系的换代。
【关键词】国家治理;审计;保障;经济发展
国家审计,也被称作为政府审计,审计工作因为在监督社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具有委托经济职责的职能,它代表着国家进行社会化治理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在被委托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审计工作成为国家经济监督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环。国家审计的产生与当前社会需求密不可分,所以其发展程度受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水平双重作用的影响。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遇到的问题
1.国家审计体制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正在执行的审计制度具有行政属性,因此存在严重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独立性较弱。 审计单位在当地政府以及上一层政府审计单位的管理下,无法切实实现独立监督的权利;其次,审计工作的关键和目标存在问题。 由于国家审计工作与国家的行政中心联系密切,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内容丰富多样而且复杂多变,继而导致国家审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和达到标准都相对模糊,在执行审计工作上没有形成长远计划;第三,有当地审计单位受到当地政府机构的支援,于是出现了从双重领导制度演变成当地党政领导为主的单一化领导制度。
2.我国审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
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其不断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较弱。在信息科技化的今天,每个人都需要及时对储存的知识进行更新,并不断吸收新知识,做到应与时俱进。但是由于审计部门的工作量较大,审计人员顾不上学习或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而且审计工作本属于社会化行为,它依附于社会存在,在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时,在具体执行职能工作时,权利大于法律的问题依然凸显。所以,在审计人员的思维定式中,多少也还侥幸的存在听命于权利而不用遵从法律的想法。
3.国家审计的效率低下,效果不甚理想
在国家审计工作进行中,需要强化对事前的监督管理,做到提前预防,但这样做会在无形中加大审计的工作量,继而降低工作效率,对其法律责任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在早前的审计监督工作中,基本上都是按照事后监督的流程来执行的。审计要想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必须严格执行过程监督的制度,积极加入到监督战略和安全政策的制定中,还要参与到民主法治革新与构建中,但并不是直接对重要决策和制定过程起决定作用。
二、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建设中作用
1.进行国家审计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
首先,要提到公众参与度。体现国家审计的协调性、合理性、公开性,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审计工作的积极性,开展参与式审计模式,最终得出的审计结果需要向社会公示,切实实现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双方的共赢。比如可以多开办“以审代训、审训结合”的财政审计提高班;或者还可以制定激励和惩罚机制,提高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其次,要加强监督服务。要加强国家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国家审计不仅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而且要帮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体制,加强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以提高国家对经济社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预防和抵御功能。
2.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第一,能有效促进公共财产安全高效。严密保护公众财产,严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工作中坚持执行绩效管理方法,对国家审计做好完备预算,全面减少资产沉淀,使资金得以流动,以实现最大化效益为目的,合理高效的运用财政资金。
第二,能及时曝光国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风险。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性金融稳定等情况。
第三,有力推动和完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农业、工业、社会保障系统、教科文卫事业等工程的重点公共资金的审计,坚持执行全面监察,跟踪审计资金流向的每一个环节,一定要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利益。根据加强对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惠民和资源、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总之,由于国家审计的职能有别于其他政府部门,与其他审计方法也有所不同,使得国家审计能对社会建设的所有专项资金,以及各个单位全面监督检查,将其实地发挥其制约和推动作用,并能公正公开地对国家建设效果进行客观评价,维护社会公共财产的安全,在我国各项事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保护和保障作用。同时,还激励审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有力地促进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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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一季度,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历年,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部署,积极实施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就业和城镇居民增收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计划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9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5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计划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051人,完成年度计划的31.96%,超时序进度6.96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333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4.96%;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72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8.45%。
一季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65%,控制在4.5%的计划目标以内,低于年度计划控制线1.85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4%,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四;绝对值14432元,全省排名第三。
二、社会保险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计划分别为111.03万人、53.47万人、52.32万人。
一季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0.6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9.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9.5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9.56%;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1.1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0.63%。
一季度,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6.75万人,同比参保人数减少1.29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51.8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6.90%;全市参加工伤保险51.9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25%,
三、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计划数为10000人,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4000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390人;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为3400人,其中:新技工系统培养2400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5800人,其中: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人数30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人数1450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14500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650人,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数12000人。
一季度,全市新增新增高技能人才26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60%。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260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97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50%、24.87%。
一季度,全市技工院校招生1205人,其中:新技工系统培养人数1119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35.44%、46.63%。
一季度,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638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45%。其中: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人数0人;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人数3822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0人;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数3363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8.03%。
四、劳动关系协调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计划为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计划为9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计划为96%,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计划为98%。
一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分别为78.88%和81.5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已达到年度计划要求;一季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计划为100%。
五、能力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为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现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字〔1999〕1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就业经费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筹集的,用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就业经费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分别从各级财政预算和失业保险金中安排。就业经费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就业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
1.劳动力市场建设费。主要用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和网络通信、数据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正常运行维护支出。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场地建设费用,以区县政府安排为主,市财政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费用,涉及全市统一开发的计算机网络费用,以市财政安排为主,网络日常维护、通讯费用以区(县)财政安排为主。
2.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助费。主要用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城镇青年培训、职业介绍等补助费。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经费列入年度失业保险金预算。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经费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年5号)文件执行。
3.再就业补助。主要用于下岗职工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的补助支出以及为开展再就业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再就业补助分别列入失业保险金预算和同级财政预算。
4.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劳动部门举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组织机构、培训机构经费和开展业务免费服务方面的业务支出。公益性职业介绍组织机构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
二、市、区(县)、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开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就业培训机构等单位的经费开支属于就业经费管理范围。
三、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年度就业经费预算,年度终了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情况预测,编制下年度就业经费预算草案,经同级财政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同级财政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区县财政部门同时将就业经费预算上报市财政局备案。没有特殊原因,不再调整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年度就业经费决算,年度终了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编制年度就业经费决算。
失业保险金用于就业的经费预、决算,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转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京财社〔1999年〕1802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知于2000年1月1日正式执行,过去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社字〔1999〕157号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和就业工作任务的增加,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用于就业方面的经费不断增加,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但是,就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经费的筹集和支出也不够规范,亟待加以改进。为了切实加强就业经费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就业经费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的,用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就业经费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就业工作无关的其它支出。
二、就业经费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就业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包括就业经费预、决算的编报,经费开支计划的审核,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归集上缴等项工作。
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要严格就业经费的开支范围,就业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城镇就业补助费,包括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就业训练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清理回收的原扶持生产资金要全部转作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其中地方借用的中央级扶持生产周转金要尽快归还劳动保障部后转作劳动力市场建设费。
1.劳动力市场建设费。主要用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和网络通讯、数据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正常运行维护支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开支。
2、就业训练费。主要用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和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城镇青年培训补助支出。
3、业务费。主要用于开展就业工作所需的业务费用,如宣传费、培训费、小型专业会议费等。
4、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和开展就业工作确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再就业补助费。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的补助支出以及为开展再就业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
六、要切实加强就业经费预、决算的管理工作: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收支统管的原则,编制本级就业经费年度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在核定就业经费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年度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就业工作任务、失业人员规模、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财力可能等因素综合考虑,统一核定各项收入(包括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预算。
(三)就业经费年度预算审定后,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执行。除因失业人员规模和就业工作任务有较大变化外,不再调整预算。
(四)下级财政预算安排某项就业经费确有困难,需向上级申请专项补助时,应由同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详细说明申请补助的项目、金额、测算标准及本级经费落实等情况。凡越级上报的补助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分项经费预算收支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六)就业经费年度预算指标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就业工作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七)年度终了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就业经费决算,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报送及时。
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建立相应帐目,对各项收支活动进行会计核算;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分设;帐、款、物必须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各项支付、汇拨和报销业务的凭证必须齐全,必须履行经手人、验收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批程序。
八、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支付或报销,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就业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就业经费,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虚报冒领;对由就业经费开支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应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用就业经费购置大型或大宗批量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劳务,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就业机构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二、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对就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专题财务检查。对于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必须及时组织调查。对于查出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基金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精神,为妥善解决参保人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现就建立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医疗救助金”)提出以下意见:
一、医疗救助金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地区建立,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都要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医疗救助。
二、医疗救助金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缴纳,或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双方共同缴纳。个人交纳的部分一律由单位代扣,由单位统一缴纳。具体缴纳标准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
凡符合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的单位,缴纳医疗救助金,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列支。
三、用人单位应在年初缴纳参保人员当年全部医疗救助金,方可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由地税部门征收。
四、医疗救助金主要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患大病、重病时,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要确定医疗救助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医疗救助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
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可与参加医疗救助的年限挂钩,对连续参加医疗救助达一定年限的单位和职工,其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可以适当提高。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由单位或其他途径解决。
五、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服务管理。对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就医、用药、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原则上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并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及病情病种合理确定。
六、医疗救助金要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救助金的管理和支付,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2003年8月22日,北京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与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今天举行了关于在医疗保险领域开展项目合作的签字仪式。这项为期三年的合作旨在加强国内国外的信息沟通,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从而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柯石谛出席了今天的签字仪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成立后,积极开发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及民间机构的合作。这次与阿斯利康公司签署的协议以及即将开始的合作,对于借鉴国外医疗保险管理经验、提高中国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与国外同行联系、促进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阿斯利康公司是全球五大领先制药公司之一,在消化、心血管、呼吸系统、肿瘤和麻醉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中国,阿斯利康公司拥有1200名员工,并建立了生产基地和东亚区临床研究中心。借助其雄厚的研发基础、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销售体系,致力于在诸多重要治疗领域为广大中国患者提供富于创新、卓有成效的医药产品。同时阿斯利康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等广泛的技术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1号)精神,推动北京市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全面展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现就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北京市邮政系统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采取三种方式:
(一)对于居住在本市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采取储蓄形式发放,离退休人员持邮政储蓄存折或邮政储蓄绿卡在就近的邮政储蓄网点和ATM上取款,还可持邮政储蓄绿卡在本市其他银行贴有“卡”标志的ATM上取款;
(二)对于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采取邮寄的方式发放;
(三)对于居住在本市的,患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且到邮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确实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经本人和企业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采取委托邮局送款上门的方式发放。
二、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主动与邮政储汇局、各区(县)邮局取得联系,双方应严格遵守《委托基本养老金协议书》中明确的职责,统一和规范业务流程。同时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制度和联系网络,及时沟通交流有关工作信息和情况,为广大离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基本养老金发放日前将离退休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等有关资料提供给邮局,并将款项足额划入邮局提供的帐号。邮局应免费为离退休人员办理储蓄存折、绿卡,发放使用手册,并针对离退休人员的特点,简化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基本养老金异地发放按邮政汇兑汇费标准减半收费;实行送款上门服务的不收取手续费。
四、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营业网点多,遍布城乡,邮政设施贴近百姓生活的特点,利用邮政投递队伍连接千家万户的优势,做好基本养老金业务,减少离退休人员排队等候时间。同时邮局应尽可能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及时反馈信息,减少“吃空缺”现象。
五、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原来享受的未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各项待遇由企业负担,邮局可与企业就这部分养老金的发放签订协议,委托邮局。
人才工作是一项事业,也是一门科学;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也是党执政治国的优势资源。将人才从人力资源中突显出来是中国特色,坚持党管人才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人才工作对象的多元性、复杂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决定了党管人才在整体设计、政策体系、工作格局和机制方式上的复杂性。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人才思想一脉相承,是新时期人才思想的最新成果,是人才观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是对中国特色人才发展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思想理论和实践的指导。党的十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依法治国等核心思想,进一步丰富了党管人才的内涵和路径,拓展了党管人才的外延和方式,为实现党管人才原则与国家治理理念、依法治国思想的有机统一和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坚持理念创新规律化,把握常态化的本质和内在要求
实现常态化的本质,是把握人才发展规律化的内在要求。党管人才原则,就是发挥党在人才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人才兴党、人才强国、人才圆梦中国特色人才发展的规律。与之密切相关的还有人才成长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法治保障规律。只有把握好这“四个规律”及其相互关系,自觉加以运用,才能减少工作盲目性,逐步实现人才工作优先发展常态化。在党管人才的路径选择上,人才成长规律是提高党管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关键和内在要求,要将其一般性规律与特殊性规律,与人才培养、集聚、评价、激励和使用等工作相衔接来加以运用。市场规律是党管人才在机制运行层面的重要依托和基本手段,要运用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作用,促成制度优势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实现宏观合理性与微观效率性的统一。人才法治保障是党管人才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根本保障,要抓紧建立以人才流动、人事关系、收入分配、权益保障、社会保险、资金投入与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发展管理法律体系,为建设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提供法治支撑。
三、优化工作格局,健全常态化的体制支撑和保障
凝聚合力、整合资源是党管人才原则的基本出发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是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设计。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六力一体”的合力格局,一要抓规划政策制定、力量统筹整合、营造改善环境和优化服务监督,形成机制协同的合力。二要确立党政正职和组织部长共同重视支持人才工作的制度形式和规定,形成合力。三要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分领域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凝聚横向互动的合力。四要以特色人才项目或工程为重点,上承中央和国家,下接盟市和旗县,凝聚纵向联动的合力。五要推进人才工作重心前移、下移,注重调动激发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特别是产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等用人主体的积极性,凝聚人才“承载点”上的合力。六要构建和形成组织部门内部抓人才工作的合力。形成合力的根本是理顺关系,要把握人才工作的整体性,来构建党委和政府部门及社会力量相互依存、协调合作的关系。操作层面上,关键是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的发挥,要把“一线两力”作为牵头抓总的基本原则。“一线”即要把各部门当珍珠,做好串珠连线的工作;“两力”即要充分激发各级各部门各用人单位的活力,要充分激发各级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着力“牵”好编制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创新发展体制、统筹各类队伍建设的“头”,着力“抓”好形势分析研判、工作考核评价、重点工程实施、服务环境优化的“总”。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健全完善,是“六力”协同发力、同向发力的根本保障,而合力作用常态化的效果,则依赖于人才工作布局。
四、细化工作布局,把握常态化的实现途径和方式
人才工作布局的本质是生产力布局。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工作布局,除了国家战略布局的牵动外,自身要抓住三个最基本的着力点,即现有优势特色产业及其所生发的新增长点,人才政策的导向作用和人才投入等激励措施,对现有人才资源及工作资源的整合与重构。从人才工作实践看,我国东中西部人才工作布局方式和“手法”出现了“形同质异”现象,这就要求我们确立“大人才”观念和全局性战略思维,以更大的气魄推进人才优先持续发展常态化进程,以更大的智慧将人才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同步推进,以更大的力度将人才工作接入党建工作同步落实,突出“五抓”来谋篇布局:一是抓导向。要着眼长远和基础,立足现实和当下,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要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增强政策开放度、连贯性和针对性,提升政策“含金量”竞争力和配套性,并抓好执行落实。二是抓特色。要坚持人才工作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与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布局相适应。特别是要切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的“五大基地”优势特色产业,确立区域特色人才发展重点领域,进行差别化特色化定位。三是抓示范。要以重点工程为突破,既注重抓好重点人才工程自身的引才育才集聚效应,又关注其带动示范效应发挥和可复制性,以上带下推动整体的提升。同时,要及时总结各领域、各盟市人才工作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的进步。四是抓协同。要针对人才工作发展不平衡、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坚持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才相结合,坚持现有存量盘活与引进增量相结合,既要激活人才相对集中的领域和部位,又要加大力度补短板,坚持区域间协同推进。五是抓撬动。要突出人才资金投入效力和效益最大化,提高人才专项资金配置效率,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调动地区、部门和用人单位抓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工作合力的最大化。
五、强化能力建设,把握常态化持续发展的动力和目标
能力建设是建设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重要目标,是支撑人才优先持续发展常态化的软实力建设。它是实现推进人才资源吸纳、集聚、培养、配置、价值激发等任务的重要支撑,是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能动性力量。党管人才的能力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依法治国能力建设息息相关。加强能力建设,除了健全机构、完善机制等工作之外,还要充分调动人才工作者和人才队伍两个积极性,为人才成长和实现创新创业价值搭建平台。这“两支队伍”的核心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他们对人才工作的方向驾驭、决策部署和监督落实等领导决策方面能力的建设;关键要抓好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的组织系统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围绕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提高参谋建议、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带动的能力。能力建设方式上,要坚持“四个完善”,一是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推进责任落实,动员“体制内、体制外”两方面的力量。二是完善培训措施,加大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力度,提升“两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完善激励、评价机制,整合区内、区外两方面人才资源。四是拓展已经集聚起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发挥作用的途径,研究探索已有“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发挥作用的方式,启动联系服务基层的作用发挥的机制,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帮带作用。
六、进化发展环境,提升常态化的综合实力和水平
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是人才满意度和人才产出。综合运用好政策、法规和组织、市场等手段,以“追赶型”姿态“打硬仗”,才能在抵消我区人才环境因素天然劣势的同时,营造好“人才生态”环境。要着力抓好识才敬才爱才用才的“四个环境”。一是要着力体现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的要求,拓宽视野、开阔胸襟,以人为本、以诚相待,努力营造识才环境。二是要着力探索人才工作去行政化的方式,破除官本位思想,以良好的待遇和荣誉感提升人才社会地位,激发人才实现自身价值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敬才环境。三是要着力打造现代人才服务体系,改进方式,完善功能,拓宽领域,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信息化手段的作用,努力营造爱才环境。四是要着力打造人才施展才华的平台,优化投入方式,鼓励冒险创新,宽容担当失败,努力营造用才环境。
七、加快转型升级,搞活抓实常态化的推进措施
要坚持总结经验、夯实基础、统筹推进,不断深化拓展“草原英才”工程,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人才工作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五位一体”工作推进体系:即以创新人才工作理念为导向,以完善人才工作考核评价为突破,以优化环境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基础,以创新人才政策机制为动力,以深化重点人才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战略,以人才工作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五项措施”谋宏观、调机制、促协调、抓落实,切实推进“五化”目标的实现,让人才成为自治区六道亮丽风景线上最活跃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