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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09:25: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第1篇

项目管理体系的要素是构成体系的基本单元,项目管理体系的要素包括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管理、程序、过程和资源,各个要素有不同的内涵。而且要素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表现为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的关系。施工企业在建立项目管理体系时,全部制度都要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评审,确保有效衔接和无缝对接,形成一个闭环的体系。系统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工程项目是个“系统”,对“系统”的管理必须明确标准、制定规范、建立流程。系统化、流程化、表格化的规范项目管理,目的是确保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运行。因此,施工企业在编制《项目管理手册》时,就要按照系统化、流程化、表格化的管理要求,以项目管理为主线,将项目管理中的施工调查、组织管理、进度、安全质量、技术、物资设备、劳务分包、合同、资金、责任成本等重要环节联为一体,建立一套管理脉络清晰,内容明确具体的操作规则,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这样形成的《手册》才能具有生命力。注重加强管理制度学习宣贯。

企业管理制度出台后,关键就在于落实,强化制度的学习宣贯是落实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广泛宣传造势。要充分利用企业的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造声势,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学习制度、落实制度、规范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培训考试。要有计划的组织企业各系统、分专业的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企业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亲自授课。同时对培训效果要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予以通报,奖优罚劣,营造氛围,检验效果。选树推广典型。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引导,积极培养和选树项目管理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在企业管理中的示范作用。要通过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推出专业特色明确、制度落实有力、管理成果突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使企业和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进管理制度的落实,提升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

项目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在关键处着力。在项目管理上要突出三项原则,即:突出流程管理,确保落实标准不走样;突出问题管理,确保形成闭合不反复;突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在建项目不失控。同时,在施工组织、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上,还应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施工组织上,突出抓好监管落实。搞好项目前期策划。项目策划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施工调查是项目策划的一项内容,搞好施工调查,首先要熟悉合同条款和设计文件,在此基础上,才能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合同、责任成本书的签订才能落实。同时要搞好项目管理交底,管理交底的内容应该延伸到施工方案、变更索赔、项目风险分析等方面,指导项目尽快走入正轨。实行项目直管人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产值大小、难易程度、风险源高低,对重点项目实行项目直管人制度。

项目直管人可以由企业副职及三总师副职担任,生产系统负责人等担任协管人。实行项目状态分级管理。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现场管理情况及风险管控情况,定期公布在建项目状态级别,对项目管理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对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重点监控。在安全质量上,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使安全质量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项目的每名管理、作业人员,并根据工程的类别、规模、特点,约定向劳务队伍收取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促使其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质量监督机制。针对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管理跨度大的特点,施工企业要成立稽查大队,分区域组建稽查队,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稽查。重点抓好对旁站监督、跟班作业的检查督导,督促各项目将旁站监督、跟班作业作为加强安全质量监管的重点,将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全部置于监控之下。优化安全质量奖惩机制。要实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权,对各项目在安全生产、工程创优过程中涌现出的“安全标准化工地”和“精品工程”及时进行嘉奖;对达不到安全创优标准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以此激发项目安全生产、追求精品工程的内在动力。要建立安质人员岗位津贴制度,以提高安质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意识。在技术管理上,突出抓好方案落实。技术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是保障安全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狠抓施组和技术方案的评审和执行。重大技术方案要邀请专家组织研讨,施工组织设计要确定总体思路,按照项目风险等级,分级组织审批,征求多方面的意见,以达到优化方案的目的。施组和技术方案,一经确立,要求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狠抓工程测量和试验检测工作。监控量测是地下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防线,要落实测量复核计划和试验检测检查计划,督促项目做好原材料的检测、重点工程部位的检测和工程产品的试验,定期通报,推动项目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开展科技攻关,总结科技成果。要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和公共资源,开展横向联合,依托工程项目开展科技攻关。对于科研课题,要超前谋划,深度指导,做好研究策划和过程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总结提炼成果报告,提升科技成果质量。要加强工法、专利开发,注重科技成果的积累,增强科技研究的系统性和专业性,逐步形成企业的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要。

加强过程精管严控,及时进行纠偏,是保证项目管理效果,提升企业效益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抓好责任成本下达监控。企业要本着全员、全过程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成本监控体系。提高责任成本编制的质量。加强对企业、项目部工程经济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成员企业本着“合理、节约、实际”的原则,及时编制责任成本,做到依据充分、资料详实、贴近实际。及时下达责任成本。项目情况有变化,可以中间做调整和修改,充分发挥责任成本的约束作用。加强成本检查与预警。企业要建立项目季度毛利率动态报表,按季度对项目责任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强化经济活动分析制度。经济活动分析是企业了解和控制项目运行、管理情况的重要方式。严格经济活动分析的频次。施工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经济活动分析会,下属成员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对经济运行进行过程控制、纠正偏差。#p#分页标题#e#

第2篇

【关键词】电力建筑工程;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对于建筑业而言,建筑的工程质量是其永恒的主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由于电力建筑工程均具有周期比较长,需要较多的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的特点,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的情况较多,这些都对电力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能否做好电力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不仅关系到电力工程建设能否得到正常的发展,也关系到电网技术装备水平与节能降耗水平的提高。本文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对电力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一、电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对于实际操作而言,电力建筑工程能否正确合理的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对质量的有效监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合理有效的质量监控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从而促进施工质量的不断提高,降低整个工程的成本。

1.建立电力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体系

由于电力建设施工现场是一个拥有多个工种共同作业的群体,因此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对施工现场安全的保护体系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基础与保障。对于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而言,其主要的管理思想是要实现权利和职责分明、在掌握重点的基础上以预防为主、封闭性管理和有始有终的目标。在实际应用中,就是要引导电力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的过程中依照各种安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无论是管理层人员还是基层操作人员都能够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转变只重视物资投入而忽视管理投入的传统落后观念,通过一系列的策划,将事后处理转变为提前预防,并且制定出全方位的安全保护计划,从而从根本上面扭转以往电力施工过程中施行的安全措施缺少针对性的局势,确保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实施。

2.电力施工过程中相关应急预案的确立。

首先要明确建立相关应急预案的目的,其是为了能够有效的控制与预防在电力施工现场中出现紧急情况和危险,当意外发生时,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和速度内对事故进行及时的解决和控制,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的损失与人员的伤亡。目前通常制定的主要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机械设备故障处理应急预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处理应急预案等当面。

3.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编制

所谓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在电力建设的施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通过运用一系列的技术手段来不断的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从而减少失误的出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一份准确完整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实现安全合理电力建设的重要前提,要根据变电站及电力线路的电压等级、地理位置和目前所采用的技术设备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案,实现对电力工程项目监督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从而有效的提高电力施工建设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二、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存在的具体问题

由于在目前国内市场里,拥有电力施工资质的企业还不是很多,因此电力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对于一些企业而言,自身的能力和素质都比较低,无法独立完成电力作业,于是就采取将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而自己收取管理费的方法。这样不仅导致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管理,而且还造成了许多不应该出现的失误和事故。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直线塔基础面不够平整而导致直线塔倾斜;转角塔基础没有预偏而导致铁塔向内角倾斜;灌注桩的基础断桩和导线的液压不合格;不依照图纸进行施工而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足;铁塔的螺栓没有紧好就紧线而致使铁塔弯曲;不打反方向就对消拉线紧线而导致铁塔横担变形等电力工程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集中在墙体,楼地面,门窗,屋面等方面。表现为空鼓、裂缝、麻面,安装不牢开启不灵活,渗漏等问题。

由于将监理和施工统一为一体,而使施工单位很难及时掌握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因此大大的增加了施工管理的工作量。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不严,不执行相关的手续,以及托运人员代交货物而供应部门没有人进场等现象的发生,不仅为假冒伪劣产品混入施工现场提供了有力的帮助,而且造成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不当,由业主发现时才解决问题的不良情况。

三、电力施工现场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法与手段

质量监控是电力施工现场的重要监控对象,一般来说,分为事前监控、施工中的监控与分项完成的监控。对于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成品的监控要在分项施工之前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合理的实现事前监控。

针对一些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该加强建筑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争取做到实时发现实时纠正,从而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的过程中。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虽然已经完成,可是离整体的交工还需要一段时间,要加强这段时间的产品保护,一直到交工为止。

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质量监控的方法和手段必然会朝着更加科学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充分的发挥现有的技术与质量管理方法,进行有机的协调和结合,使整个工程质量处在受到控制的状态,从而达到实时监控的目的。在建筑现场施工的过程中,还要详细的研究每一项工序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性,充分的了解每一项工序的运作方法,利用鱼刺图或者事故树等科学的研究分析办法,来让施工人员真正的明白和了解其所从事的工作的危险性,根据预测的结果来制定符合实际的预防政策和操作方法,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频率与强度。

结束语

综合上文所述,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能否确保科学合理的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是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重要问题。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电力建设管理水平同国外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对电力建设施工建设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是管理人员和从业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为了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比如严格的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扩大内涵、缩小外延的做法,或者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宣传活动,不断的改进新工艺,采用新材料,从而把以上都归入建筑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内。与此同时,要调动一切可以发动的积极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来进行实时监控,将各种有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的状态内,从而实现生产和质量安全的良性循环建设,加快电网技术的升级,提高电网的技术装备水平与节能降耗水平。

参考文献

[1]邹泓荣.建筑病害诊治实例与工程质量保证[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5(6):23.

[2]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M].东北财经出版社,2008,8(6):27.

[3]郭武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探讨[J].广东建材,2010,8(5):37.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整合安全监管资源,健全公共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统一领导、条块负责、资源共享、集中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提升基层公共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坎门街道公共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加快坎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构

(一)建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坎门街道建立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坎门辖区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建设和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坎门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主任由街道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公共安全监管中心以“1+X”模式设立,“1”指的是:坎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确保能切实有效承担起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承担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日常协调、指导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X”指的是:坎门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建筑安全工作站、质量安全工作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渔业安全工作站,各工作站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采取集中办公。各工作站应在监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行业的安全监管,做到有分有合,资源共享。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由县安监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开展业务指导。

(三)村(社区)设立公共安全监管员。村(社区)设立公共安全监管员,在坎门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监管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公共安全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建立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台帐。

三、工作重点

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所监管的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渔业安全、建筑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根据坎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监管工作:

(一)工矿商贸领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建筑等重点行业,兼顾家庭作坊,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交通领域。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掌握辖区道路安全通行情况。开展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报废机动车的排摸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非运输船舶和“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建立非运输船舶档案。开展日常水上交通综合安全检查,牵头、协调打击非客渡船搭客、非运输船舶和港口的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现象,从源头上制止辖区非客渡运输船舶的非法搭客、载客等违规现象。切实承担起辖区渡口安全的领导责任,督促渡口经营者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

(三)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企业、家庭小作坊、“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辖区社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及“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和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四)建筑领域。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停工等措施制止建筑工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未办理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行为,督促业主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建设手续。加强对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的指导。

(五)渔业领域。加强在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建立辖区船舶信息库。督促船主自觉配备必要的航行安全救生设备,制止超员搭载、超抗风能力航行、生产现象。按规定督促、配合做好在册渔船的检验登记和船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辖区渔船编组生产制度,督促指导辖区船舶遵守航行、生产值班等各项安全规定。同时,做好海上休闲渔业安全监管工作。

(六)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领域。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制度。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档案,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特种设备各类专项整治。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以“3211”为核心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特种设备监管“四率”水平。

(七)食品药品领域。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及辖区内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学校、工矿企业、建筑工地食堂与辖区内农村较大规模家庭宴席等各类餐饮单位的检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日常协管巡查,建立和完善辖区内药品监管信息档案,确保辖区无制售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进货、无药品违法广告(经销)。

四、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精心实施、规范运作、平稳推进”的原则,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酝酿阶段(2012年4月)。坎门街道根据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和制定建立“中心”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第4篇

(一)现阶段安全形势的促使

目前我国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敏感的阶段,这是一个发展机遇与风险因素共存的时期。首先是各种灾害事故的频繁发生,其次是随着现代化产生的系统风险开始扩散,在资源扩散与再次汇集后,社会中的潜在风险因素逐渐增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增多,这些不良因素都开始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显著的威胁。例如城乡二元结构引发的劳资问题,房屋土地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人口流动引发的管理问题,人口增加引发的空间问题。生态恶化和灾害响应机制不健全,缺乏危机预警和监督机制,在行政执法监控中存在漏洞,以及危机管理中行动人员的不当操作而引发的人为社会安全危机等。在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下,虽说政府无疑是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但是基于单一政府组织在危机应对过程中存在的资源和能力缺陷,故需要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来协助政府,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以确保公共安全。

(二)理论的支撑——公民社会与治理理论

非政府组织能够在实践中有效地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是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公民社会与治理理论。从上个纪90年代开始,国内外诸多的学者逐渐地接受了以政府、市场和民间社会三分法为基础的公民社会概念。该理论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市场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公民社会帮助民众从国家和市场的绝对掌控中解脱出来,强调构建具有自主性、自律性、自治性的社会组织,从而形成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这种架构有助于国家、市场、社会三个管理主体间开展良性互动。单一的、命令式的、等级制的治理格局需向多中心的、合作式的治理与善治转变。治理的基本理念就是主张关注社会管理力量多元化格局的建立,并对社会组织力量加以关注。该理论一方面改变了单一政府治理的格局,使该格局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非政府组织在国家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地位,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属于公共事务管理的危机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三)自身特有优势的保障

非政府组织以它独特的优势应对着社会公共危机。NGO的优势具体表现在:相对于政府而言非营利组织在运作机制上表现出的灵活性和自治性使其比政府组织更具有渗透性和主动性;非政府组织多元化的专业性,使其在救助过程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降低了不必要的组织和人员开支;其公益服务的特点,有助于安抚群众的恐慌不安的情绪;非政府组织成员基本成员是具有志愿精神的,更易与民众进行沟通,有助于开展灾后群众心灵上的修复和基础设施的重建等工作。面对频发的公共危机事件,若仅依靠政府承担公共危机的管理职能来应对危机,将会给公共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近年来,随着非政府组织的有序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社会信誉,使其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能通过多渠道动员更丰富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救灾中去,为政府部门提供必不可少的辅助力量。

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两大阻力

笔者主张将两大阻力抽象概况为:外部阻力与内部阻力。正是由于受到源于政府的外部阻力,以及源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内部阻力这两方面阻力的影响,NGO也表现出“资源供给不足”、“家长制作风”等各种志愿失灵的现象。该现象使NGO不但无法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将自身功能发挥到最大化和最优化,甚至还在某些环节影响了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与效果,从而产生了局部的负面效应。

(一)外部阻力

外部阻力主要源于政府,具体表现为:落后的政府管理理念,对NGO的实践利用不足,未营造健全的法律政策环境。

1.落后的政府管理理念国内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危机管理的氛围尚未形成,从公共危机管理实践的角度来看,政府一方面给予社会力量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没有合理有效地调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管理,故社会力量参与危机管理实践的渠道就显得如履独木桥,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辅助功能。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点:首先,由于政府所处的主导地位,使其传统的管理思维制约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其次,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管理中政府部门设立了具有约束性的管理体制,忽视了非营利组织的实力,尚未创造出充足的空间来促进非政府组织发挥自身的优势功能。

2.政府对NGO的实践利用不足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明确而规范的分工机制。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政府和社会力量分别应该承担哪些工作等情况,或是共同承担哪些职责,在我国的危机管理体系中都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第三部门的作用无法有效地发挥,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缺失了主动权,只能被动听令。二是由于宣传引导方面权威部门没有予以重视,从而使得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薄弱。权力部门对社会的危机管理工作、引导、培训仅停留在表层,对危机管理的措施和具体要求不明确,带有阶段性、突击性,缺乏可操作性与长期性。三是与社会力量进行危机沟通不足。由于受到传统危机管理模式的影响导致权威部门习惯于报喜瞒忧,近年来,从非典事件、三鹿事件等国内一系列的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表现可以看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滞后性、主观性等问题,表明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危机沟通不足、其能力表现与危机管理的需求不相适应,易使得虚假信息在社会中传播给民众造成恐慌情绪,这会影响到安全危机的后期控制和秩序恢复,严重的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导致社会无法稳定地运行。

3.政府尚未营造有利于NGO发展的健全的法律政策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常常因为受到来自自身和外界的影响而偏离原先正常的轨道,故作为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主体,政府非常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当前,在我国出台的一些立法原则中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等等,在这些法规中仍然会存在着诸多会约束和限制非政府组织的建立的条例。条例中存在问题不仅仅不利于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发展,而且还会影响非政府组织在监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因此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为非政府组织营造出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尽管我国正在设置有关非政府组织建立与发展的法律制度,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律法规体系还没有健全与完善,法制化的发展程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情况尚有距离。

(二)内部阻力

内部阻力主要源于非政府组织自身,表现在两个方面:实力欠缺与信任欠缺。

1.实力欠缺具体表现为:(1)资金筹集与管理能力不足。目前我国诸多的NGO只能通过较为单一的渠道来筹集资金,主要途径:政府财政供给与社会捐赠。并且许多NGO由于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使得所筹集的资金没有得到最有效的使用。(2)志愿活动存在狭隘性。NGO活动的受益对象数量有限、形式单一,往往是特定的社会群体。不同社会群体筹建为自己维权的组织的能力有强有弱,有些群体尽管对社会服务有着很大的需求,却未能建立属于自己的组织,有些群体即使建立了自己的组织,但它们筹措资金能力不同,实际发挥的作用也不同。这种力量不均衡现象导致NGO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出现缺失或不足。(3)组织存在家长制作风。从形式上看,NGO诸项活动主要依靠志愿人员提供支持但实际上那些掌握志愿组织经济命脉的人对组织目标确定和资源使用方案有较大决策权。他们所做的决定既不必征求受助人的意见,也不必对社会大众负责。“家长制作风”导致NGO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缺乏合作意识和协调行动能力。(4)志愿活动的业余性质。由于NGO的社会认可度不高缺乏支持、资金短缺、无法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其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吸纳受到很大的限制,大量临时的志愿者有时甚至不具备必要的救援常识与技术,无法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信任欠缺

NGO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公信度有待提高NGO在公共危机治理中表现出的资金不足、家长制作风、志愿活动的狭隘性等“志愿失灵”现象危及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度。一些NGO偏离其“以志愿谋取公益”的主旨反以功利主义为价值取向甚至直接以营利为目标的信念与行为给公共危机治理带来了慈善供给不足、慈善业余主义、慈善特殊主义等负面效应。四、推动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对策政府作为非政府组织发展和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主导者,其改革的力度,所提供的自主性空同的大小,直接影响着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笔者认为推动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从而实现政府单一主体、单中心的危机治理向多中心的危机治理转变,关键需要两个方面的推动力:源于政府的推动力与源于NGO自身的推动力。

(一)提升政府的推动力

政府要树立危机治理理念,积极培育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在外部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强大的推动力,营造出有利于NGO有效地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的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力主要表现为:先进的公共安全危机的治理文化,创新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体制,责任的规范化。

1.先进的公共安全危机的治理文化

作为公共安全危机的管理主体,政府机构不仅要增强自身危机意识并且要重视社会危机治理文化的宣传,加强社会群众的危机意识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第一,政府要以制度政策的创新为途径,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安全事务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改善法律环境。一个社会组织只有处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下,以权威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才能有序的开展工作。相对于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组织结构较为松散,监督机制相对匮乏,在危机处理过程中若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定,有可能会出现责权问题,一些社会组织的不当行为也许会侵犯到他人合法的权利,故要加强法制的建设,设置规范化的责任制,通过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其在处理危机事件的行为。其次,政策的支持。权威部门不仅在社会团体的注册标准和要求上要逐步适当放宽,而且在税收、注册资金、权益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也要予以一定的支持,这样有助于非政府组织朝职业化、合法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第二,帮助民众培养互助品质和树立志愿理念,提升民众的素质,为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2.危机管理体制的创新

政府部门要在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与应急管理理念上有所创新,在保障能力方面有所提升,建立科学的、开放的、协同互动的新式安全危机应急管理组织,有利于最广泛地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优化危机管理体系和增强汇集资源的能力。所以就管理体制的设计而言,需要以纵向核心指挥机构设立为前提,对横向的协调辅助机构进行改善,这样有利于全部危机管理多元主体的力量得到最有效的发挥,并且政府要主动地将部分职能分配给非政府组织。与此同时,权威部门不仅要给予非政府组织制度上的支持,以便其有效参与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还要避免由于行政权力的不合理干预而影响到非政府组织的正常运作。

3.责任的规范化

所谓的责任的规范化是指:政府部门应在其建立的应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预案中明确规定好非营利组织的责任。第一,为了使非政府组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得到有效的强化,使其能更好地发挥效能,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中,需把非营利组织置于全体公共资源的范围内,界定非政府组织参与的方式,明确分工。第二,通过明确非政府组织在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所处地位,规定非政府组织的责任,有助于政府部门交付安全危机处理的事务,更有助于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地自主地发挥其特有的效能优势。

(二)提升我国NGO自身的推动力

为了能够合理地、有序地、有深度地参与到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去,非政府组织自身要增强危机治理能力,努力争取政府的信任与授权,在内部形成推动力。推动力主要表现为:完善制度,提高运作能力;吸引人才,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交流,提高资源动员能力.

一是注重人才的吸纳,提升专业化服务方面的水平。目前,非政府组织应对人才资源匮乏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是:首先要通过媒体的宣传,来吸收具有志愿精神的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其次对志愿者进行的必要的岗前培训,提升其技能方法,有助于新进人员适应公共安全危机管理。

二是注重沟通交流,提升动员资源方面的水平。外界的环境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非政府组织不仅要保持其自身优势而且要根据外部形势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首先,非政府组织要强化在信息交流方面与政府和社会各领域之间的互动,实行互惠规范,增强彼此间的信任和合作。其次,筹集资金途径上非政府组织要努力实现多元化,多路径,为自身的发展和公共危机的应对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三是注重制度的改善,提升运作方面的水平。首先,非营利组织应制定应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预案,明确好处理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基础步骤,界定好参与者的责权界限,实现合理的、制度的和科学的危机管理,以防止一些本可避免的问题在运行中出现,如责任相互推却,资金的不合理使用等问题,从而提升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其次,要设置评估机制用于对以制定的危机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以便在危机管理后期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分析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而后加以改进,使得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增强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

第5篇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现状 应对策略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指的是城市政府部门与社会其他机构为了防范与控制多种重大灾难事件、危机事故的发生或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与经济损失而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多种管理策略。我国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与深入研究是在2003年非典病毒危机过去后的2011年2月,在“省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题研讨会”上指出,我国城市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然而由于发展时间较短,虽然近十年间中央到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国公共安全管理实践依然集中在普通事件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层面,从城市可持续发展角度对其全方位安全管理的战略部署依然考虑不完善,政府部门并没有将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摆在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

由于现代化城市的公共安全是一个繁冗复杂的网络系统,与地区城市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因素紧密联系,在类型众多的事故灾难面前,如何分析研究威胁城市安全的原因,需要政府部门具有统筹兼顾的公共安全管理思维,整体协调地区公共安全管理与市场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对城市公共安全策略进行整体布局。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界定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最开始源于西方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开始出现,随后经过发展,在20世纪60到70年代逐渐形成了体系。我国对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实践与研究工作是从2003年非典之后开始的。公共安全管理是政府部门与其他公共组织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国家不受侵犯,运用军队、政治、法律、经济等管理方式,及时发现、制止多种公共安全隐患,提高社会安全管理水平与危机处理能力,有组织地学习、制定与实施一系列合理管制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划分,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被分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城市公共卫生事件与城市安全事件等四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指出,目前我国正处在第五次安全事故频发的高峰阶段,平均每年国家直接损失超过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国家财产损失总额超过2000亿元,此外,多种灾难事故使得我国平均每天死亡人数为300人。纵观这些伤亡与损失状况,主要集中于城市地区,因此可以看到我国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但是我国多数城市地区的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显得脆弱不堪,所以,我们要认识到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现状与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策略,健全完善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几年,由于影响我国社会公共安全的事件不断发生,因此社会各界对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问题关注度逐渐提高,加强与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根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我国平均每年因公共安全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0万人,伤残人数超过250万人,经济损失达7000亿元。笔者根据对资料的归纳总结,认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由于公共安全涉及到多数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是每个国家与社会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因此应当设置完善的组织机构,并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地区基层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因为多数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普遍发生在基层,地区基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量较大,难度较高,范围较广,甚至一些城市边缘地区还存在交通不便利等困难,并且基层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相对不完善,编制人员较少,缺乏专业型技术人员,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差,这些状况会导致基层地区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出现“盲区”现象。在2011年12月20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中国食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提出,全中国有130个县没有设置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而是与地区卫生部门一个机构,两种牌子。在中国将近一百个县中,几乎每个县只有不超过两名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可以说这种人员配置状况是难以胜任当前繁重的监管任务。正是由于组织机构不完善、缺少资金投入、工作人员不足、交通不便利等原因,阻碍了我国基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发挥。

城市化进程过快带来的安全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诸多城市成为群众人口密集、经济集中、基础设施发达密集的地区经济中心。多种电器线路与易燃品大量使用、基础建筑设施年久失修、人为损害等隐患普遍存在,使我们不得不高度警惕科学技术发展在为个人与社会带来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所带来的危机因素。加上许多灾害具有突发性、频繁性、复杂性、衍生性等特征,一旦城市发生重大灾难,造成的连锁反应与放大反应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

政治机构与群众忧患意识缺乏,安全教育不够。培养群众“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础,并且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公共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在2004年发生在俄罗斯地铁中的爆炸事件,司机与乘客听从政府指挥,忙而不乱,处理突然灾难紧张有序,这直接反映出俄罗斯政府与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公共安全素养与应急事件指挥处理能力。但是反观我国政府部门与群众,从上到下缺少忧患意识,这是当前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由于现代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涉及范围广、事件难预料与效果不能立刻显示等特征,使得许多地区领导并没有将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城市自身发展战略规划中来,不愿意花费过多经费用在危机事件预防上,对城市公共安全一直持侥幸心理,得过且过。根据2003年以来我国城市重大灾难事件统计数据显示,有80%以上的灾难事故是人为导致的,并且在这些重大事故中,遇难的市民多数为女性、老人与儿童。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居民的个人习惯、生活规律、自救能力与防灾要求相差太多,缺少必要的防范意识与逃生能力。

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措施

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拓展监管覆盖面。当前体制下,我国公共安全监管部门通常只设置到县级一层,并且工作人员较少,监管能力较低。为了消除地区基层公共安全工作的死角,实现安全监管工作的“纵向发展”,必须要努力完善基层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地区政府要在各地区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站,设置相关的管理员,将其监管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成绩。另一方面,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解决地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将公共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城市每个社区,县镇,真正建立起“纵向发展”的公共安全监管网络。

强化风险意识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础。当前我国人均GDP超过两千美元,已跨入“风险社会”行列,并凸显出矛盾,公共危机一触即发。这就要求政府不但需要有计划地对各阶层党政干部进行必要的危机意识灌输与管理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科学防范与处置公共危机事件的观念与能力,并且要对社会群众开展预防危机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自救能力培训。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这些都是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安全危机的有效途径,例如日本就在注重强化政府部门干部危机管理观念过程中,不惜斥巨资对本国民众进行危机意识的普及与自救能力的培训,使得日本国民面对灾难事件中可以沉着应对,从最大程度上降低了灾害损失。因此我们要汲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强化政府与民众风险防范意识,注重危机教育与救助培训,最大程度上减少与避免公共危机事件发生。

加强城市应急制度建设。主要措施如下:建立完善的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充分借助城市应急信息平台等先进的科学安全技术,可以实现准确预警,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应对准备;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时刻保持信息通道畅通;完善社会其他机构沟通与动员制度,以城市主要媒介为依托,最快速度权威有效的公共安全信息;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监督制度与协调机制等。

落实问责制度,优化公共安全治理结构。地区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一系列的责任,例如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等。所以要推行“公务人员问责制度”,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即相关人员在应对危机事件中如果出现渎职、失职等现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绝对不能以政治责任替代其法律责任,务必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达到权责一致的效果。

结语

总之,加强与完善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有效预防与处理公共安全危机,不但是对我国政府部门正确履行社会管理工作与公共服务职能的检验,更是对我党新时期执政能力的考验。我们需要客观合理判断、掌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扭转公共管理理念,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管理者综合管理能力与水平,进而维护与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6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不足;挑战;措施

中图分类号:P6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公共安全,与民众生命息息相关,也关系着到人心的安宁。在社会转型期,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着新的压力,公共安全事件是各种社会深层次矛盾的体现。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从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问题管理为导向,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落实治本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1.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不足

公共安全管理相对落后。现代社会基本由三类组织构成:公共部门、企业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这三者能否各司其职,对现代经济有直接的影响。我国一些公共领域也像企业一样按财富最大化原则管理,加大了市场缺陷,这是公共安全问题频发的深刻原因。环境责任缺失,我国目前仍处于一种赶超式的压力型体制状态,经济增长的压力非常巨大。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官员无论是从地方公共利益出发,还是从个人政治前途着想,都会优先考虑经济利益而不是环境利益。因为,经济利益比环境利益更直接、也更为明显。环境质量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其效果通常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显示出来,而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又是不确定的,相对较短,在这种情况下,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利益无疑成为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因此,在以经济目标实现为主导的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之间的环境责任考核制在一定程度上便流于形式。这直接导致环境恶化,公共安全问题频发。治理能力不足,公共安全问题对政府能力提出考验。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时,由于公众的恐慌心理,人们往往对政府的能力产生怀疑。这就需要政府在危机时刻具有例外管理的特征,具备高超的危机处理能力,对危机事件迅速作出反应,在关键时刻能够化解危机。公共安全问题在制造了不幸的同时蕴藏着发展契机。衡量能力缺陷的程度并实施干预,通过提升能力建设,可以保证社会机制的健康,并促进社会的发展。我国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较低,地方协作精神欠缺,因此,在处理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时还应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政府应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以应对各种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2.公共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

首先,应对不确定性成为全球公共安全的共同课题,如“9·11”事件后,美国对整个公共安全处理机制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其目的之一就是应对不确定性。其次,在数字传播时代公共安全的影响特别明显。在数字传播时代,公共安全问题发生后,会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容易在社会心理层面产生恐慌和不安全感。一旦公共安全问题发生,如果信息公开缺失,人们往往会认为是天灾与人祸共同造成的恶果。在信息公开方面,中国目前存在着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对上、对下都不能迅速反映情况和披露信息。信息的不对称不仅表现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有时也表现在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极可能因为上级政府不能及时掌握下级政府全面而真实的信息,而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发生公共安全问题时,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瞒报情况。社会公众监督不够。最后,科技的负面作用加大了风险。在现代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一方面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干扰影响日益加大,各种潜在的和现实的灾害风险对人类的威胁正变得日益复杂和难以预料;另一方面,现代科技的正面作用与负面作用均明显。德国学者贝克指出:现代社会的风险包括经济的、生态的、技术的、化学的、生物的和温室效应等环境危机。这些风险与自然风险明显不同,它们是现代化的产物,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传统的灾害风险管理方式,再也无法有效应对人类面临的日益复杂的自然灾害风险。要有效地减轻和控制灾害风险就必须采用更加综合、多学科的方式来应对。

3.健全我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对措施

针对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借鉴他国的先进管理办法和管理经验,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我国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而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首先,健全公共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公共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公共安全管理的有序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可以确立公共安全管理的合法性。最新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务院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国家总体预案的,为地方政府应急预案及应急机制的建立起到了规范性作用。但它仍然属于行政法规,因此建立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共安全法律势在必行。其次,建立快速有效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包括协调机制、指挥机制与分级响应机制。良好的协调机制可以解决在应急反应中的分工问题,而且可以在不同级别的组织之间建立协作关系,以便在应急反应资源不足时及时申请获得上一级部门提供的援助。指挥机制通过覆盖范围广泛、报警方式多样的应急联动中心获得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专家委员会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损失评估和事后恢复提供的建议进行决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具体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管理工作。应急机制的建立要遵循适度反应原则。对事件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反应迟缓、第一救援力量不能满足应急需要可能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但是,对突发事件估计过重、反应过度,一方面会占用大量的应急资源,影响到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大范围的恐慌心理,并在恐慌心理的作用下采取过激的非理,引发严重的后果。因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应急响应也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最后,重视对民众的危机意识进行培训。尤其重视对于直接进行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应更加严格。建立分层次的培训基地和机构,培训内容应实用、针对性强,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能力。另外,还应重视对民众进行公共安全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民众的危机意识和防灾意识,在防灾教育方面应适当的投入经费,从而提高公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事后管理还体现在对紧急事务的管理,保护公共健康、恢复重要的政府服务、为工商界和个人提供紧急支持。公共安全事前的预防不仅可以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而且可以提高政府和个人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损失以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7篇

摘 要:本文对广佛肇地区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范畴和研究进展进行了阐述,并从社会建设实际角度入手,分析了广佛肇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希望本文能够为广佛肇经济圈建设提供帮助。

关键词 :广佛肇区域 公共服务 一体化发展

引 言:

2008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为珠三角地区未来12年的发展制定了一个完备的、符合国民需求和国家可持续发展需要的规划。这一发展规划将整个珠三角地区划分为“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个区域,其中“广佛肇”区域代表广州、佛山和肇庆三个城市呈线型分布在广东省中部,三城可谓是山水相连。广州市作为省会发挥着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佛山和肇庆则以其悠久的文化历史和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成为广佛肇经济圈发展的后继力量。为了使广佛肇区域发展更加迅速、平衡,对这一区域的公共服务建设进行探讨,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1、广佛肇公共服务一体化概述

1.1 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范畴

公共服务指的是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对国民的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系列社会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以及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但凡由国家政府为主要负责人执行的、与国民生活相关的内容都是公共服务。从公共服务的分类来看,公共服务包括国民生活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四个要素。公共服务的质量对区域国民生活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广佛肇地区要建立经济发展圈,就必须重视到三城居民生活质量的协同发展,减少三城消费能力和经济发展环境之间的差距。因此,广佛肇公共服务一体化意味着要统一区域公共服务最低标准、提高次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和实现区域公共服务自由流转,使三城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一致、资源分配科学。

1.2 公共服务一体化研究进展

广佛同城建设成为广佛肇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表现形式,研究者对广佛地区从2008年开始进行的同城建设进行了研究,对城市之间交通建设、资源流通等情况进行总结,认为通过政府主动联合,推动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合作,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惠及全民”的配置原则,保证广佛两市居民共享、文化福利,提升广佛同城化整体文明素质是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而重视地区城市发展的空间规划,分析城镇交界地区的空间格局、生态区划与生态结构特点,进行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战略,进行基本公共设施或服务的整合和合理规划则是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根本途径。广泛研究证明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是城市协同发展中必须重视的一个环节。目前,广佛同城建设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就,城市之间在交通、教育、公共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和流通,使广州市获得了更广泛的城市活动空间,而佛山市则获得了更多的建设资源。

2、广佛肇区域发展过程中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现状

2.1 基础公共服务一体化现状

社会基础公共服务包括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电力建设、交通发展和燃气输送是基础公共服务建设中的重要内容。自从《纲要》以来,广佛肇区域在基础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中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在水利建设方面,广州市关注城市湿地建设,进行了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取水口工程建设等,而佛山和肇庆则着重区域水源治理和防洪、防旱工程建设,如佛山市禅城区半月岛河滩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开展等。从表面上看,三城的水利建设并无具体联系,然而,佛山和肇庆对水源的治理行为确实减轻了广州城市湿地建设中污染治理负担,实现了水资源的优化利用;三城基础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中最明显的成果是交通方面,除了广佛肇高速公路的建设之外,广佛肇城际轨道建设也计划于2015年6月竣工,全线设站15个,将佛山、广州和肇庆三城相连,从佛山到肇庆最短时间为25分钟。

2.2 经济公共服务一体化现状

经济公共服务指的是为了实现区域经济发展而提供的一系列基本政策和技术、设施方面的支持,《纲要》中明确指出,以服务业的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线,因此,广佛肇区域在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中颁布了一系列有助于三城科技推广、金融和信贷业发展的措施,其中包括三城银行无门槛建设措施以及科技交流措施等。由广州政府主导的中心梯度分布空间发展的经济格局建设,成为经济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的基础。目前,广州市的一系列经济公共服务资源已经能够依靠经济发展的扩散形势分配给佛山和肇庆,而佛山和肇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充分利用了来自广州的金融服务资源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促进了自身的经济全面发展。

2.3 公共安全服务一体化现状

公共安全服务是政府为公众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服务类型,城市警力状况、城市管理工作效力和消防工作等,都是公共安全服务的重要内容。广佛肇三城的公共安全服务尚未取得十分明显的一体化建设成果,但是,佛山和肇庆两城的城市司法和安全部门始终与广州市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三城相关单位互相学习,为区域一体化的深化发展进行准备。

2.4 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现状

社会公共服务指的是教育资源的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以及城市环境建设等。广佛肇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在这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在教育方面,广州市高校与佛山、肇庆相关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相交流人才和科研成果。三城的医疗卫生事业以及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在广佛同城建设中初见成效,广州和佛山已经在城市医保报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方面,因此备受公众好评。

3、广佛肇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1 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中的资源分配不均衡

由于《纲要》的时间不长,因此,广佛肇区域大多数公共服务建设的资金都来源于国家政府和三城市政府的拨款,许多大型的交通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几乎全由国家一手操办。广佛肇区域将公共服务建设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上,虽然能够为三城的协同发展提供基础,但是并不能满足三城公共服务水平趋同的要求,广州市的公共服务建设始终处于最高的水平,而肇庆公共服务水平虽有所发展,但碍于政府财力薄弱和城市发展现状的制约,始终处于最低水平。虽然各城市政府相关部门都出台了吸纳相关行业资金进行公共服务建设的政策,但是这些资金的投入大多数都是应用在经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由此可见,广佛肇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资金来源单一和资金应用失衡的问题,这是目前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

3.2 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中存在人才急缺的问题

公共服务一体化既是广佛肇三城政府体现自身服务职能的一种途径,也与民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直接相关,除了进行资金投入之外,公共服务一体化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包括技术、人力等,而承载这些资源的,是能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人才。广州市能够始终保持较高的公共服务水平,得益于广州市长久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广州市各所高校能够为城市公共服务建设提供足够的人才,因此,城市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发展也比较快,而佛山和肇庆则缺乏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要使区域公共服务真正达到水平趋同,就必须解决佛山、肇庆两城,尤其是两城乡镇地区公共服务人才急缺的问题。然而,佛山和肇庆城市规模较小,自身发展能力有限,进行公共服务人才调用和储备,成为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中最棘手的问题。

3.3 公共服务中的各个环节衔接不良

广佛肇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在基础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比较明显,但公共安全服务一体化建设尚处于准备阶段,这说明,公共服务中的各个环节衔接的并不是十分紧密,与公众生活安全感相关的公共服务并没有走上正轨;另外,三城的公共服务建设成果不一致,导致三城公众对区域环境协调发展的认同度较低,大多数市民仅认为广佛肇经济圈中的医疗、社会保障的跨市转移有利,而对教育和基础公共服务建设发展并不敏感,这说明公众并没有积极参与到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过程中。公众对不同城市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不一致,也是公共服务各环节衔接不良的主要体现。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环境、公众生活水平的发展一致,公共服务各环节衔接不良,成为融合发展过程中的瓶颈。

4、对广佛肇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建议

4.1 积极寻求多方资源共同参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要使广佛肇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真正走上正轨,就必须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的多样化供给形式,使各项公共服务建设的速度均衡,使公共服务建设资源分配达到真正的区域共享和科学分配。建议广佛肇三城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包括市场(私营组织)、第三部门(非营利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根据广佛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国内外民间资本、社团组织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改变以往由政府单一供给的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主体格局,循序推进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体系的形成。在多元主体联合供给区域公共服务模式中,要政府供给主导为服务主导,主要是在区域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环境等方面提供服务,并予以组织监督。在区域公共服务合作供给形式上,可以通过项目、市场等多种形式来实现合作。如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既可通过政府间的服务合同、政府间服务转移形式来运作,也可通过政府向市场、向非府组织购买的方式来实现政府间的合作。

4.2 以人才储备和共享为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

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人力资源是城市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实现有效配置的重要条件,在广佛肇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过程中,人才储备和共享是基础性的工作。三城政府要重视人才自由流动机制的建立,以人的能力作为选聘社会公共服务人才的重要标准,并且要加强服务人才的开发和培训。广州市拥有众多高校作为公共服务人才选用基地,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主动为佛山、肇庆提供相应的人才输送,例如,以广州市政府的名义选择相应的人才,以派遣的形式供给佛山、肇庆以做公共服务人才储备之用;还可以将目前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优秀人才直接调任到佛山和肇庆,以公职人员的调派实现公共服务安全一体化建设;佛山和肇庆应该主动利用广佛肇经济圈城市一体化发展的有利环境,积极为优秀人才提供相应的职位和待遇。首先应该大胆地进行公共服务机构中的组织整改和人员裁换,以便吸纳新鲜血液,提高公共服务的执行力度;其次,应该挑选发展潜力较大的工作人员到广州市相关部门进行实践学习,将先进的公共服务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引入佛山和肇庆,实现三城公共服务的统一发展。

4.3 加强公共服务一体化中的制度建设

改变过去以层级、职能划分为特征的社会性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从纵向上看,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各层次的整合,改变以往政府纵向结构上的职权交叉、服务缺失的局面。通过在政府部门建立高效的纵向整合机制确保社会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可以将相应的社会公共服务内容统一纳入到指挥、协调、监控、监督层面,对相同类型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进行上下层级的调剂使用,实现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的统一管理。从横向上看,实践中产生几个部门管不住一个井盖的主要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分散化管理。要整合同一组织内以及不同组织之间的服务功能,解决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中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所带来的服务供给破裂和责任模糊的问题,通过实现不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之间的联动、调解和利用,确保城市社会公共服务的无缝对接。制订适合各级政府、同级政府不同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与监测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应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各项内容,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

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评估指标应该逐步以结果为导向,综合性政绩考核体系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框架和立法相配套。评估方法应该具有创新性、透明性和公开性,保证公共服务的用户和民间社会组织也参与评估。同时,要健全公共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公共服务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对促进政府改善公共服务职能的积极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广佛肇地区作为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中综合实力较强的一个区域,要实现区域共荣,就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公共服务人才储备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方面实现全面的一体化融合发展。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融合发展,必将促进这一区域经济、文化和城市建设的协同发展,使广佛肇地区成为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中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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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两个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基础牢固、保障有力的学校安全责任、监管、保障体系;二是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案件和。

为了实现“两个目标”,在学校安全、综合治理两个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设施建设,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

1.推进三防建设“343”计划。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市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区域和部位安防设施建设标准》,全面梳理检查校园技防系统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学校“三防”设施建设“343”计划,完善校园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技防运行质效和实战应用能力。2016年,全县所有学校视频监控与局监控平网,各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三防”设施建设高标准达标,“三防”达标率达70%以上。

2.配强配齐校园保卫队伍。严格按照《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全市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保卫(保安)人员,优化年龄结构,配齐防护装备,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保卫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持证率,严格日常管理,切实发挥校园安保主力军作用。

3.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每季度全面排查整治校园治安、交通(含校车)、消防以及校舍、食品、卫生防疫、集体活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等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日常检查和季度排查结合,逐步完善学校自查、县局督查、专家协查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

二、强化管理规范,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4.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检查体系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要求到点到位、职责到岗到人、监管到底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

5.严格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完善校园门卫、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校车管理、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校门、校舍、围墙等修缮维护,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侵袭校园案件发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加强体育设施和场地管理,加强教学用剧毒、危化物品等使用管理。

6.提升食安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学校食品原料采购实施细则》,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动,共同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原料申请、采购、验收、储存等管理和制度完善。指导学校完善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细化关口管控和责任落实,织密日报、周查、月排查、季度整治以及明查暗访、例会通报、交叉检查等管控措施,逐步完善“无缝对接”管控机制。新增食堂、供餐300人以上食堂全部达A级标准。指导供应商完善配送机制、提升配送能力。

7.强化宿舍安全管理。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住校生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学生就寝点名制度。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与教育,扎实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用火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8.加强安全档案管理。根据文书档案和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各学校安全管理档案应有相对统一的目录和要求,按学期收集、整理各类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的活动资料,包括制度、文件、计划、总结、音像资料、隐患排查建档、检查督查记录等,作为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依据和凭证。

三、完善联动机制,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9.推进校车安全运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校车保障工程推进会的要求,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校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车“六定”管理模式,明确学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教师及家长的各自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校车随车管理教师的安全业务培训及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建好校车管理台帐。重点时段密切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效疏导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大举报力度,确保校车安全平稳运行。

10.抓好消防安全管理。争取消防部门支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加强电器使用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便于紧急情况下启用。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并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接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蜡烛、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一节消防安全课、一节主题班会、一次消防器材排查、一份消防安全作业、一次消防站馆参观。

1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排查涉校矛盾纠纷,及早分析、预警和处置各类苗头事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对因矛盾纠纷可能实施极端行为以及精神疾病等人员,做好教育引导和动态管控工作,严防其铤而走险。加强班主任安全培训,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的引导,做好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和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事项提醒,防止和减少意外伤害发生。落实省市有关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对学校布局、学区调整、招生考试、职称评聘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教育改革措施,做好实施前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的。

12.配合周边环境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打击与严密防控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净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主动协调、配合公安、综治部门完善护学岗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上下学时校园门口、途经主要路段,要“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查处学生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交叉检查和暗访,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排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学生上下学时段,要确保学校门口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四、优化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素养

13.上好安全教育课。积极贯彻《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把培养学生的安全素养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予以渗透。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初中主要在思想品德课程中进行,高中主要在思想政治课程中进行。

14.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无法在学科中渗透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要用好《中小学公共安全读本》,利用班、队、团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利用开学初、放假前、“安全教育宣传月”、“食品宣传周”、“5•12”、“11•9”、“12•2”等安全教育节点,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防灾减灾、“平安中国”、消防、食品、交通等宣传活动。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

15.强化防溺水教育。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各校(园)要利用告家长书、写一封信、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等形式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校外活动场所。各学校要在暑假、寒假前针对夏季和冬季的不同特点,专门开展两次防溺水主题教育,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避免发生群体性溺水事故。

16.规范应急疏散演练。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应急疏散演练实行“三表”管理,学期初制定计划表,每次演练填写评估表,学期结束上报统计表,中小学每月不少于1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学校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实现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楼等场所的同步演练,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增加应急救护、校车应急、防等科目,提高师生应急自救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