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09: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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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部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的思想还不成熟,正处在形成阶段,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也屡屡发生,这说明我国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不健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也为今后的法制教育敲响了警钟。长期生活在校园里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校园里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互相攀比、强调个人利益,追求物质轻视精神文化等等,都影响着一些大学生,形成不良的价值观,功利化,物质化,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同时,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也不断发展,他们所带来的一些不良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也对大学生的思想形成一种冲击。这些都容易使大学生迷失自我,更有甚者不惜触犯法律。
(二)缺乏法制教育传统
我国的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法治被人治长期代替。封建社会结束以后,我国便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建国以后相当长一部分时期国家的主要任务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忙于政治,此后又经历了的冲击,直到党的十五大才明确提出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在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法制教育也很缺乏,法律意识很难深入人心,法律信仰难以树立,这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大部分学校往往偏重德育,而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想用德育来完成法制教育,这样往往收效甚微。在大学里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制教育也只是占其中的小部分。对于之前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的刚进入大学的学生来说,仅靠这一门课程的学习很难提高其法律素质,更别说法律信仰的树立。而且这门课程也主要是由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来教授,让非法学专业的老师来对法律知识很零散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无疑是给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打了折扣,很难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
(四)教育的方法比较单一
法制教育在大学里不仅重视不够,而且教学方法也很单一,大部分只是重视理论的灌输、课堂的教学,缺乏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一旦遇到实际问题很难应付,药家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采取单一的理论灌输,片面强调理论学习,考试也只是老师划范围,出了考场就忘记了。同时这样的教育方式很容易让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感觉枯燥乏味,影响学习的积极性,那么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就无从树立。这种知识性的灌输式法制教育方法也是影响法制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如何加强法制教育
法律是外在的行为规范,道德是内在的思想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能促进法制素质的提升,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
(一)转变教学理念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重视不够。在大学教育里,一般比较重视德育教育。要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对这种教学的理念有所转变,改变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切不能用思想政治教育取代法制教育,其附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状况必须加以改善。积极推进法制教育,逐渐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而慢慢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信仰,引导大学生追求法制精神,追求公平正义。
(二)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法制教育一般缺乏实践性,较多的局限于课堂的法律知识的教授。这样不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往往事倍功半,差强人意,这种灌输式一言堂的教育方式必须加以改正。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把理论的传授和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在课堂教学期间,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社会热点以及大学生身边的一些法律问题,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和解决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仅教会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更是教育了学生怎样使用法律,这就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的实践性很强,除课堂教学外,法律实践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教育方式。比如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请资深法律专家现身说法,以及模拟法庭和组织社会法制宣传等等。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让其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和我们息息相关。
(三)加强教师相关素质的培训
教师的职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在传道、授业、解惑之前教师本身应该具备相关的素质。大学的法制教育一般主要是由非法学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来教授,而老师的法律知识也相对比较缺乏。越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越是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的老师来教授,让思想政治的老师来代替,其教育结果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所以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之前,必须对相关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培养老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这是必不可少的。
(四)加强法制宣传
【关键词】 急诊护士;法律与服务意识;护理纠纷
作者单位:264200 山东省威海市立医院急诊科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缺乏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长期以来的传统理念使护士习惯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护士更多的考虑是如何尽快解决影响患者健康的主要问题,而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对一些可能引发的护理纠纷认识不足。急诊科作为抢救之地,因患者病情紧急,在来不及相互沟通的情况下,易引发纠纷。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1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1 提高思想认识
1.1.1 强化服务意识 我院急诊护士大多为5年以下的年轻护士,主动服务意识差,缺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技巧,在急诊工作中易引起护患矛盾,针对护理队伍年轻化的现状,坚持对每年新上岗的护士,上岗前请急诊工作经验丰富、处理护患关系有技巧的老护士上课,以自己亲身工作经验,讲解良好的服务态度在急诊工作中的重要性,言传身教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技巧,使年轻护士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做到处处为患者着想,使他们能够从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体会患者及其家属就诊时焦急的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首要环节[1]。
1.1.2 强化风险意识 急诊医疗行为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病人群,多是突然患病或意外伤害所致,其病情变化交织着多种因素,医疗行为具有高风险性,应使每一位护士认识到这一点。对一些高风险的护理活动,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相应措施,使全体护士强化风险意识,自觉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将急诊医疗护理活动中高风险因素降至最低限度。
1.2 落实服务措施 急诊患者的就医过程是由多环节组成,而护理措施的到位是保证患者最终得到治疗目的的重要手段。目前来急诊就医的患者中,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对分级护理的要求较高,认为交了等级护理费用,就应享有相应的护理措施,如有疏忽,或患者病情变化时,往往会引起护理纠纷。在护理措施落实的过程中,按规范操作,特别是一些基础操作不能忽视。在工作中要求各护士做好文明礼貌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要求预检护士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判断,及时分流各科患者,使患者消除紧张情绪,达到积极配合治疗、护理的目的。
2 加强安全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学习
2.1 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护理安全 医疗护理安全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基础,是医疗护理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我院举办了多次安全医疗护理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来提高我院护士的护理安全防范意识,使护理人员在各自岗位上能够认真、自觉地对待每一次护理操作,处理好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治疗护理过程中的每一项环节。
2.2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随着我国法制法规的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已广泛开展,这就要求我们护士要不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懂得在护理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条文保护患者和自我保护[2]。
3 加强工作能力培训,预防护理纠纷
3.1 加强服务方法的培训 急诊患者因其来院时间短,病情危重,要求高,易产生护患矛盾。患者到急诊第一个接触的是护士,因而护士必须要有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意识,要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技巧和方法。在分析医疗纠纷所涉及到的护理问题中发现,很多时候是因为患者缺少应有的疾病知识,不了解治疗和护理方法,对病情变化不理解而造成的,除了强调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外,还强调了做耐心细致解释工作,要求做每一项治疗、护理操作前,都应给患者讲清治疗的目的,药物的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使患者对自己疾病治疗、护理过程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有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服务方法,不仅取得患者家属的配合、理解,并使之产生安全依赖感。
3.2 加强急救物品器材管理 急诊室是抢救危重患者的场所,急救物品器材时刻都处于备用状态,随时可用。为了保证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必须做到“四定一保持”即定位放置,专柜放置,标签明显,定人保管,抢救班护士每天清洁并给仪器充电,班班清点药品器材,定期消毒,定期检查,保持完好。要求各班护士下班前及时补充本班消耗的药品器材,对损坏的器材,及时报修,以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3 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 护士在繁琐的护理活动中,服务态度不好,在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时态度生硬,缺乏与患者沟通交流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因此,护理人员首先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这是减少护理纠纷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护士在为患者进行护理工作中,要做到文明礼貌、举止文雅、语言亲切,同时积极主动与患者沟通交流,把为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同热情的服务态度结合起来,从每一件小事上做起,提供人文关怀,感化患者,同时在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为患者着想,围绕着满足患者的需要,主动自觉的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以提高患者及家属对护士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这就是要求我们每位护士在工作中都要重视细节、关注细节,充分认识细节服务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和领会从安全管理上把握细节,是事关患者生命利益、护患关系和谐的大事[3]。
4 结果
通过对急诊护士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预防医疗纠纷的教育,全体护士不断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提高了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自觉的将文明礼仪服务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服务措施到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得以提高,获得患者及家属的好评。因此,只有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郁春燕,鲍晓娜.浅谈护士法律意识的培养.医学与护理,2008,(12).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xx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得起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区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定健全。
8.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央级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
1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可是、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类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院校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类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必要的普法经费,有职工法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厂区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与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明确。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有法制辅导站、村有法律图书角、小组有宣传栏、户有法律明白人。对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一个法律图书角,满足居民阅读;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组织居民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9.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管理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明确,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一定的宣传经费。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方便群众学法。
20.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有职工学法阵地,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地的单位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
21.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建立培训机制,培训家庭法律明白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平安家庭”、“不让进我家”、“零家暴社区(村)”创建活动等,促进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
22.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建国六十周年安保工作、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疫、“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3.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5.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7.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8.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4.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关键词 法治思维 矛盾 维持稳定
中图分类号:D927 文献标识码:A
法治思维是影响依法治国的关键。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党政干部和领导,必须加强法治思维建设,从思想上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坚持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才能让社会向稳定化发展。
1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存在的缺陷
1.1法治观念比较淡薄
第一,很多人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高,不能深入理解法律的重要性,法律观念比较浅薄,而且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认知存在欠缺,还不能理解法治的实质和要素,不能把握法治重点内容,进行决策时,经常凭借主观想象力解决问题,导致法治内容存在严重漏洞。第二,少数领导不能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在实际工作中,“功利化”现象比较严重。更有甚者为了获得私人利益,不惜放弃法治理念,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想处理事件,不守法现象比较严重。
1.2使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虽然各个地方和政府都已经制定了法律基础,但是由于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导致地方领导很难借助法律武器,处理社会上的一些纠纷和矛盾。有的领导虽然可以正确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应用中,经常照搬条例,不能灵活变通。除此之外,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出现了诸如房屋拆迁现象,很多政府机关却为了获得自己的一己私利,不按照市场理赔标准给群众进行赔偿,最终出现群众纠纷事件。
1.3违背法治,偏离维稳本意
从当前政府机关工作的现状来看,少数政府机关进行维稳时,都只是从片面的角度思考问题,很多维稳工作进行时,都是采取强制性手段实施,最终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极个别政府处理维稳问题时,还借助个人权利进行威胁和逼供,导致维稳问题开始偏离维稳本意。在这些因素的共同制约下,政府进行维稳工作不仅不会带动经济的增长,还会造成维稳工作紊乱。
1.4政府法律制度建设不完整
法律制度是实施法治的保证,但是从目前政府机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来看,由于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的偏差,还不能正确履行法律的决策。虽然个别政府机关建立了法律制度,但是从执行情况来看,依然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影响了法律制度的顺利执行,给法律制度造成了很多问题。一方面,虽然法律顾问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但是不能实际了解政府状况,还不能根据政府部门工作状况,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意见;另一方面,一些法律顾问为了附和领导,经常不按照事实办事,导致很多建议都缺乏一定的佐证和价值。对社会矛盾化解和法治社会的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
2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和方式的方法
2.1学习法律知识
扎实的法律知识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关键。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带领员工学法、用法、懂法。第一,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领导干部可以形成严谨的法治思维,提升自己的用法能力。在法律知识的帮助下,领导可以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重大作用。第二,领导干部可以在法律知识的帮助下,帮助自己学习一些法治知识,在具体事务和法律事件的处理中,化解社会出现的矛盾,建立法治化国家。
2.2建立科学化选拔制度
法治建设是各级领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一定的选拔制度,不仅可以选拔出素养高、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还可以给法治建设注入新鲜的活力,带动法治建设发展。建设法治选拔制度的时候,可以将能否履行职责,能否依法决策作为重要标准,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社会中存在的矛盾,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让社会向稳定的方向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2.3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必须建立并普及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制度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可以在重大决策中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确定政府法律顾问,适当制定社会律师。分析矛盾产生的因素,区别出行政人员和社会律师的区别,不能让公民产生消极情绪,维护社会的平衡和稳定,解决社会矛盾。在省、县、和镇建立一定的法律顾问体系,全面覆盖法律顾问。
2.4深入实施法律宣传教育
宣传一些法治教育,让法治教育制度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第一,领导要给员工起一定的示范作用,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守法氛围。第二,传承法治文明。人们正确的法治认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所以必须营造出法治氛围,例如,可以从小学开始给学生灌输法治理念,促进学生形成法治文化。与此同时,媒体的力量也不可忽视,很多事件在媒体的炒作下,都会成为时髦风尚。所以,媒体传播信息的时候,必须秉承公正原则,形成一定的社会责任,促进法治理念的形成。第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知识培训。利用法治教育,让领导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社会责任,成为法治知识的捍卫者和践行者。
3结语
本文主要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进行分析,经过分析发现党政干部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时候,主要存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使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违背法治,偏离维稳本意,政府法律制度建设不完整等问题,针对性的提出,学习法律知识,建立科学化选拔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管理,深入实施法律宣传教育等措施,希望可以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
参考文献
[1] 唐忠民,杨彬权.论依法行政的传统法文化阻滞力[J].河北法学,2014(01).
[2] 陈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解析[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3(06).
一、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推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重大事项,部门领导在汇报时应先讲解与该重大事项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法制讲座,围绕当前法治工作的热点问题确定讲座主题,由相关部门领导或邀请有关方面的法律专家主讲。定期召开区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合并对领导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二)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区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领导职务的干部,要强化其法律必备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必要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的公职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三)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采取部门自行组织培训与区政府定期集中培训的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培训情况将纳入区直机关年度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范畴。区政府法制办将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并适时开展相应法律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认真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备案审查办法》和《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办理、制发流程,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
(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和备案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相应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区政府部门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5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相关材料,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原则上,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适时进行专项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应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后要通过公众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七)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就相关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指定由区政府法制办,或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八)加强对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及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开展事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加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度,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九)依法履行职责。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尝试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提升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察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执法机关重新梳理行政职权及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机构设置情况及三定方案情况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进行重新清理、确认及公告。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制定职权分解方案,修改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的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再规范再完善。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十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修订完善工作。依法做好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十三)推进办事公开。要求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行政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区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宣传册等形式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推行网上电子审批,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加大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六、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十四)加强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定期向区政协通报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做到件件有答复、有落实。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注重并充分发挥“区网上行政执法大厅”网上投诉功能,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予以反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十五)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七、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建立由区政府负总责、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十七)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审理,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全面加强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保证一般案件至少2人承办,重大案件3人承办。
(十八)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每年度行政机关涉案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本辖区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十九)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带头依法行政,深入研究难点问题,加强对本部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严格开展对各街道、区直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不履行依法行政的领导职责或者违法行政,导致本部门、本行政区域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完善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和督查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区政府专门报告本单位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年度工作安排。要逐步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掌握本地区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区政府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必须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保障
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定位一是指导思想要有新提高。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分析法制宣传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牢固确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生产力,加强法制宣传就是营造发展软环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和发展在在实践中形成的“以人为本、求实服务;文化引领、创新发展;关口前移、统筹协调;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等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把法制宣传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做到位。要紧贴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内涵和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准,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设置、活动安排以及职能定位进行重新审视,凡符合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就要坚持,不符合的就要修正,确保法制宣传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的指向等更加符合现代化建设的客观实际。二是推进工作要有新举措。要把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作为我们制定工作方法和强化措施手段的基本依据,特别是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赋予新的内容。首先,要关口前移打好主动仗。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种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热点、难点和突发性事件增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关口前移,研究人们思想行为发展变化的新规律,强化信息获取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向和宣教形式,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贴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其次,要分层施教抓好主群体。要把特殊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区分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分门别类的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民工的学法用法工作,突出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上创新创优。同时还要密切关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新产生的社会群体,确保法制宣传工作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覆盖和渗透。再次,要壮大队伍建好主力军。法制宣传要发展并更好的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必须致力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法制宣传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确保在战略思维、谋划发展、协调组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等方面有更高水平。三是推动落实要有新起色。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实现由单纯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公民法治精神转变,由灌输式教育向互动性宣传转变,由传统方法向利用现代手段的转变,由阶段性成果向可持性发展的转变。更加注重谋划布局,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组织领导,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业绩让党委、政府看到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要在深化“法律六进”上狠抓落实。“法律六进”是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覆盖全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深入贯彻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江苏实际在全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两个率先’”主题宣传活动,把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做的更加扎实有效,进一步推动普法向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
牢牢把握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就是要坚决执行中央和江苏省委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推动经济增长的立足点转到加快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来。要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战略任务,大力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改革发展、资源环境建设、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水平、切实增强全省经济发展后劲。要始终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的人力智力服务。要围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以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始终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在坚持和完善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探索创新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巩固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等制度,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和评比检查,不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要深入实施普法惠民工程,为现代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普法惠民工程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大力宣传规范公权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突出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改善、收分配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有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经营权流转、劳动用工、医患纠纷、城镇改造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力素质,不断彰显法制宣传工作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倡导公平、匡扶正义的内在品质,努力为现代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法律的护佑下安居乐业,真正享受到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五是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劲的精神文化动力。要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制宣传服务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大力落实江苏法治文化“建设年”、“推进年”、“提升年”、“优化年”“成果展示年”的五年总体部署,逐步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与法治江苏建设进程相呼应、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一致,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努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精神文化动力。
作者:姜金兵 单位: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的能力,强化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发展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言法语”的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特别是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实现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人员专职、专业适应。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法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研讨座谈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树立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积极推行法制联络员制度,从承担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同志作为法制联络员,发挥其法制宣传服务、法律指导咨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农业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机制,继续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升我县农业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办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执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管理行政效能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违规决策或者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县数字农业、农民信箱等载体,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灾种子、农药、兽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踪监测。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事故、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水平。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农业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
(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绿剑”执法品牌效应,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净化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销售不合格初级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抽检频度、立案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农资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重点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覆盖面,基本建成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产品两大基础数据库,依法对农资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构建“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农资监管体系。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文书格式和内容,确保农业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实施。
(四)改进农业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切实防止“重强制处罚,轻引导规范”的现象。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制度,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做到疏堵结合。
五、依法预防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案件,公正审理案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承办。
(二)切实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和农业工作。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并充实事故鉴定专家队伍,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农业处理工作规则,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防止引发恶性。
六、强化农业法制监督
(一)健全农业法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农业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保障程序公平公正。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非行政处罚行为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农业行政管理行为
(二)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机构、岗位、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发现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农业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完善农业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的审查,做好执法证件的审验、清理、换证、注销工作,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两区”建设同步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任务与发展现代农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加大考核力度。
【摘要】对学生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法制教育,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培养目标,对于建立良好的校风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遇到了许多的新情况,研究和探讨这些问题,对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以及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职业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加强法制教育是新时期依法治国策略的要求,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依法治国策略需要树立全民的法制信仰,全民的法律意识水平是一个法制国家的重要标志。因此,通过对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向全社会输送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可以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为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2.加强法制教育是社会对现代化技能型人才综合素质的需要。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技能型人才,专业知识固然重要,但是法律知识同样不可或缺,否则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免不了遭受失败的厄运。因此职业学校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才能培养出社会认可,能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技能人才。3.加强法制教育是职业教育的现实状况决定的。职业学校的学生素质越来越令人担忧,学生学习差,内心有严重的挫败感,冲动叛逆,还有一些学生已经在社会上混迹多年。这些学生的个人情况相当复杂,进入职业学校之后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就会产生仇视一切的心理,个别学生还会外化为极端行为甚至违法行为。4.加强法制教育是减少和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我国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且呈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凶残化等新的犯罪特点,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职业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的重点区域。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减少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因而应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进行法制教育,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探索
1.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职业学校学生接受系统的法制教育。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开设法制课程,以此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但该课程主要以法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教学内容,忽视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法制教育的效果不甚理想。因此,一要落实法律课程教学,使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教学决策部门应及时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在内容上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不同的法制教育课程,如民法、刑法等可以作为对学生进行常规普法的内容;会计法、税法等可以作为财经类专业必修的法律,等等。这样,学生除了进行了法学基础知识的学习之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与职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使法制教育适应了学生的内在需求。二要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深化法制教育。寓法制教育于其他学科教学当中,通过学科渗透对学生进行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促使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2.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目前在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形式仍比较单一,而法律是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把教学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使学生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为此,要努力探寻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一要努力提高法律课程的教学效率。增设教学活动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选用社会治安、学生违法犯罪等与青少年联系密切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已学过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教会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二要在校内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充实法律课程教学内容。这是最有效的途径,如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举办各类违法犯罪图片展,举办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出法制教育专题墙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既丰富了校园生活,又对学生进行了经常性的教育和熏陶。三要“请进来”,借助外部力量齐抓共管。如邀请司法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系列讲座;邀请正在服役的少年犯到学校来现身说法,以铁的事实、血的教训,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四要“走出去”,让学生亲临其境,感受法律威严。如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开庭审理案件,参观少管所、看守所、戒毒所等,以其亲眼所见、切身感受告诫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3.完善和充实素质教育理论,把提高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素质教育理论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律素质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当前,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经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的基本素质。然而目前,学校的素质教育仍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培养。法律素质教育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因此要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在职业学校素质教育活动中,要逐步把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作为重要内容,要使学生认识到法律素质是自己所应具备的素质中的重要内容。缺失了法律素质就是不全面、不完善的素质。应把提高法律素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使充实完善后的素质教育理论深入人心。4.提高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的综合素质。目前大多数职业学校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机构,教师也大多由德育课程教师兼职,他们的法律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也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成效。针对目前职业学校法制教育课程教师的情况,职业学校一是应积极引进具备高素质的法律法律专业教师,充实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有效实施。二是应大力鼓励现有法制教育的教师通过进修、培训的方式,提高自身的法制素质,同时不断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道德水平。总之职业学校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5.营造以法治校的氛围,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职业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应构建一个适宜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个法治环境,即依法治校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一切行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行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才能在校园内形成讲究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