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6:14:5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 财务管理 节税
一、所得税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应按时足额交纳税款。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在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对企业,国家和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又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1.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了纳税成本,节省了费用开支,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资本回收率,从而使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增加。
2.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企业实行税收筹划,通过一些可选择条款的合理充分运用,可以将即期应纳税款延期缴纳,相当于企业从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资金来源,使企业资金调度更灵活。
3.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税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重大影响。
4.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减少额外的税务支出。
(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
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
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4.有利于税务业的发展。
我们所说的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对政府、对企业都有利。
二、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特点
1.税收筹划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2.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纳税人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三、所得税税收筹划应考虑的问题
近年来,《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的问题正成为当前经济界讨论的重点,并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两税合并意义重大,事关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能否在公平的政策环境中开展竞争。
税收的基本职能主要是组织财政收入和进行宏观调控。政府通过开征各种税收来组织收入,并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种有效的、灵活的调控宏观经济。
(1)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提升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目前,我们都有目共睹的是,要使我国的财政收入增长,就须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只有如此才能启动健康消费、拉动国民经济。
(2)使用累进制税率,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公平。
(3)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更加重要。
四、所得税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策略
(1)投资地点的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间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负相对较低地区进行投资,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2)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对相关行业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也不容忽视。例如,为鼓励发展教育科学事业,对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为鼓励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对从事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的税收优惠;
(3)投资方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进行直接投资应考虑的税制因素比间接投资更多。由于直接投资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控制,这就需要企业面临各种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经营决策;而间接投资一般仅涉及到取得的股息或利息的所得税及股票、债券资本增值而产生的资本利得税等。如我国税法规定,股票投资分取的股息收入须按规定进行计税,而国库券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以扣除。
2.企业筹资过程中税收筹划策略
筹资筹划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巧使企业达到获利水平最大和税负最小的方法。筹资筹划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筹划和还本付息筹划。
(1)筹资渠道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有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企业自我积累、企业间自我拆借、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筹资、商业信用筹资和租赁筹资等。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纳税效果有很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总体上看,企业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尤其企业间税率有差别),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2)还本付息筹划
利用利息摊入成本的不同方法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及所处经济活动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实现节税的关键所在。金融机构贷款,其核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较稳定、幅度变化比较小,企业灵活处理的选择余地不大。而企业与经济组织的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其主要方法是提高利息支付(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减少企业利润,抵消所得税额,同时,再用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等,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五、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几点建议
1.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
2.充分领会立法精神,灵敏感知税法内涵,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3.加快税收筹划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
4.注重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使之符合财务管理目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策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作用
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对备选的纳税方案进行择优,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 ,按照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安排自己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等,最大限度利用税收法规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可以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同时,税收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为进行税收筹划而起用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必然为企业经营管理更上一层楼奠定良好基础;税收筹划主要就是谋划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为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的财会制度,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是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条件。创造这些条件的过程,也正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角度
(一)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
1.哪些收入可以不运用到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比如购买国债所得到的利息收入,软件企业实行即征即退的收入等。
2.哪些收入在会计上不作为收入,而在税法上要作为收入?比如企业盘盈的资产、接受的捐赠财产等,从会计的角度看不是企业所得,应计入资本公积;而从税务人员的角度看是企业所得,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3.哪些收入可以分期?不同的收入有不同的发生时间,也可以分为不同的时期。因此,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收入的分期以及其对企业缴纳税收的影响。
(二)从扣除项目的角度
1.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筹划。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因此,在准确确定工资、薪金合理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列支工资薪金的支出,超支的福利可以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总额增加,按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准予扣除的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因而在减少所得税税负的同时还可以增加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改善职工福利,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2.业务招待费的筹划。依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其中,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设定了双重标准。税法对这两个条件采用的是孰低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招待费,其中40%是肯定要交税的,而剩下的60%,还要看其是否超过了营业额的0.5%。如果超出了,要就超出部分缴税。因此,企业应避免招待费的过度支出。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虽然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扣除时间是多长,要看企业以后的经营情况,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支出应尽量在限额内。税法将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合并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的部分业务宣传可以将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既达到广告的目的,同时又可以降低成本。
4.对外捐赠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虽说是限额扣除,但由于会计利润是以会计准则为标准计算得来的,可调控的空间比应纳税所得额大;另外,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适度进行捐赠,这样既会对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和声誉,为企业产品的销售和拓展市场都有积极的作用。
(三)从税收优惠政策的角度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1.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新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应将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支出分别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项政策。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从而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照新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3.对于固定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新税法第三十二条和《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
一、选择投资行业和地区的纳税筹划
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制定了各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上述几项行业优惠政策就是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着重明确的,纳税人在开立公司时应充分了解掌握国家关于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认真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减轻企业的税负。
针对经济特区及上海浦东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根据2007年10月《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的规定,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
针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规定,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不论是国内投资还是跨国投资,企业都应当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及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和优惠税率,选择低税负的地区进行投资。比如:在低税率地区设立经营机构减轻税负。广州某电子器件厂(下称广州厂)销售1000万元的产品给北京某公司。该批产品的成本、费用为800万元。广州厂在深圳投资设立了一家销售公司,广州公司以850万元的价格开票销售给深圳公司该批产品,后由深圳公司以事先商定的1000万元的价格开票销售给北京公司。这样经过了财务部门的转手,就有150万元的利润转移到特区公司的账上体现。广州适用25%的税率,深圳适用15%的比例税率,有关节税效果如下:不经过价格转移,广州公司直接开票给北京公司,广州公司应纳所得税税额为:(1000-800)×25%﹦50(万元);经过深圳公司转手后,整个产品销售过程应纳所得税税额为:(850-800)×25%﹢(1 000-850)×15%﹦35(万元);实际节约税收成本为50-35﹦15(万元)。
税法规定,对关联企业的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市场价格进行,未按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结算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但由于市场经济下的价格是经常变动的,因而,通过在低税率地区设立公司节约税收仍有一定的筹划空间。
二、被投资企业设立的纳税筹划
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是一种重要形式,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总体税负也将有别。税法的意思很明确: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按个人的实际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说,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不存在“重复纳税”问题。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企业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子公司是指被公司股东通过直接、间接、直接和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拥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半数,但通过其他方式控制财务和经营活动的公司法人(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还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权对外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是指投资双方或若干方按合同规定投资设立新的企业法人,其经营活动由投资各方共同控制的企业。合营企业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法人财产权对外承担责任。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独立的纳税主体。自成立之日起,其盈亏便与股东的盈亏区别核算,独立纳税。分公司是指企业法人内部的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活动的后果只能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负责。尽管可以进行内部分层核算,在一定条件下经注册登记可以独立缴纳流转税,但经营成果一般应并入总机构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新建项目是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是一个重大的决策问题。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不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若干税收规定,企业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一般情形下,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与具有企业法人的总机构合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由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影响这一决策的基本因素不仅要考虑税费负担的问题,还须考虑投资企业的获利状态、新建项目的盈利特点、新建项目的技术先进水平及享受税收优惠的可能性、企业对纳税上的特殊考虑,而且还要考虑投资企业对项目投资所需各种资源的控制能力、投资来源及合作伙伴的特点、投资企业的性质和股权分布特点、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均衡因素等等。
一般来讲,企业可以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下面详细分析如何根据新建项目的盈利特点与投资企业的盈利状况,来选择分公司和子公司。从税收方面来考虑,如果投资企业有稳定的应纳税所得,并且新建项目投产后的初期由于费用的摊销、市场开拓、对员工的培训支出、各种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铺底流动资金的消化、贷款利息等多方面的原因而出现亏损,那么,出于抵税的考虑,成立分公司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案。如果投资企业本身账面上已积存了大量的待抵补负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新项目投产初期的亏损,并不能由投资企业进行抵补,成立分公司与否就变得不重要。相反,如果投资企业账面上已积存了大量的待抵补负的应纳税所得额,且投资项目投产后的初期会出现大量的盈利,那么设立分公司就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因为新项目投产后的盈利会因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而首先用于弥补投资母体的原有亏损,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新项目的投产初期会出现亏损,而母体也是亏损的,因为没有太多的应缴税所得额的抵补利益,那么设立公司与否并不重要。例如,亏损企业的投资选择:D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续3年亏损。为了扭转亏损局面,准备新上一个效益好的项目,经估算,该项目经半年建设即可投产,投产后每年可形成4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那么,是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好呢?方案一:如果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投产后每年缴纳所得税40×25%=10万元,同时,总公司账面上的亏损不能弥补。方案二:如果成立分公司,则投资后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用缴税。通过计算可以看出,“方案二”明显优于“方案一”,应设立分公司,以充分利用税前弥补亏损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现实的税收筹划中,有时还要进行相应的组织架构设计,甚至一定的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产权重组,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有时,可以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新项目的获利特点及其他因素,通过合法的企业分立或合并的方式实现纳税成本的最低化,在亏损初期,由于有大量的亏损需要弥补,可先设立为分公司,使亏损能够弥补,等新项目实现盈利后再分立为子公司,比从一开始就直接设立为子公司要好得多。同时,为了实现抵税的目的,可通过适当的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实现税费成本的最小化。
三、选择投资时间的纳税筹划
采用分期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根据2006年《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同时,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公司法》对投资期限的放宽,企业在投资初期,应当采用分期投资的方式,而不要进行一次性投资。如:压缩投资比例减少风险。某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不足资金为4000万元,于是向银行贷款解决。假定其年供款利息为400万元,当年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由于在投资总额中注册资本金比例压缩为投资总额的60%,这就意味着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利益有如下增加:首先将借入资本金4000万元的利息支出作为税前扣除金额,缩小了扣减所得税的税基数,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即可节约税费支出100万元。同时在分配利润时,由于是按股权分配,既能减少投资风险,又能享受财务杠杆利益。
四、选择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
在投资方式中,建议选择设备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谨慎选择和减少货币资金投资方式。
理由有二:一是设备投资的折旧费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数,同时部分设备还具有抵免所得税的作用,此外,无形资产的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同样可以减少所得税税基数,以达到缩小缴税数额的目标。二是设备投资在投资资产计价中,可以通过评估以提高设备价值,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产权变更时,也必须通过资产评估。由于评估主体、计价方法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将会随之不同。在对外投资中,通过选择不同的资产评估方式,尽可能使得资产价值评估的高些,不仅可以节省投资资本,还可以通过多列支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目的,为企业投资获取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1]葛长银.谈小型企业的节税技巧[J].财会学习,2009.
[2]郜秀菊.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
[3]田虹.浅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创新[J].中国经贸,2011.
[4]毕明波.企业所得税“所得”探究[J].柴达木开发研究,2009.
摘要: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应用,已能够最大化的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本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分析探讨。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分析
自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纳税人、税率、税基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其全面统一。税收环境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必须要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要求,调整之前的税收筹划思路。
一、企业设立阶段的税务筹划
具体包括有:(1)精心选择纳税人身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指于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之企业或者组织。按照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不同的结果。企业于设立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组织形式税负是不同的。新税法第一条就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之后,股东还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2)合理划定企业经营范围。我国新税法对于不同经营内容的纳税人制定了不一样的税收政策。不同的项目于流转税与所得税上都采用了差别比例税率,国家对重点扶持与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了形式多样的所得税优惠。所以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力争向政策倾斜项目靠拢。
二、加大对各类法规鼓励投资和经营项目的应用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具有多项产业性投资优惠措施。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也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吸纳特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对税收优惠门槛有明显的降低。在之前的税收政策中,要求对特定人员吸收到一定比例之后,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不管是其投资优惠范围,还是其优惠对象,全部都有明显的扩大,企业也就可以积极争取获得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以此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同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主要企业对其规定的特定人员聘用,那么支付给这些人员的工资也就能够享受到加计扣除政策,没有之前税收政策中的特定人员比例限制,这也就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可以尽可能的将下岗失业或者残疾人员安排到适合的岗位上去。
三、加强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关于对计税依据的确定具有一定复杂用,同时也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因此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所在。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其依据应该是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中的总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允许弥补年前年度亏损-各项扣除,所得出的余额。所以关于企业所得税依据原则可以将其分成是三部分,分别是:收入筹划、亏损筹划以及扣除筹划。
其中收入筹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将其收入的实现时间适当的推迟,以此获取其资金的时间价值。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其收入也就是企业的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的总和,同时也能够将其分成若干个组成部分,其中分别为提供劳务收入、销售货物收入等一系列权益性投资收益,同时也包括一些其他的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因此这些也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发挥空间。例如采用收入确认时间推迟,必定会对其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进行相应的推迟,这样也就是企业在税务局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提高了这笔资金的时间价值。其二则是减少收入额。这也就需要对免税收入规定充分的利用。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其免税收入包括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国债利息收入、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外非居民企业所获取的股息和红利等等。所以企业如果能够对这些政策充分的利用,也就获取了相应的免税资格,以此减少税收。
扣除筹划也具有较大的筹划时间,其一可以增加扣除,依照相关规定将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相关资金均准许扣除,那么企业在为职工支付这些项目的时候,也就可以给予相应的扣除;其二对扣除时间合理的安排,扣除时间不同,其筹划效果必定也不同,通常是在企业亏损情况下扣除比较有利,如果是在企业盈利的时候扣除,也能够对其资金的时间价值有所提高。
亏损的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如果企业在纳税年度出现亏损,则也就允许将其向年度结转,采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对此弥补。但是其结转年限有一定的限制,时间最长不能够超过五年。所以需要对企业亏损额合理的确定,以此获取相应的税收收益。
四、合理安排纳税时间
基于特定企业的整个存续期间来说,其纳税总额是确定的。但是关于如何对其各个年度的纳税额安排,对于企业来讲其效果也具有一定的差异。通常来讲,将企业的所得税纳税时间适当的推迟,也就是给企业带来一定数量的无偿使用资金,这些资金所具有的时间价值也能够让企业充分利用,其中企业将所得税纳税时间推迟的方法包括有: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大幅度的缩短,盈利企业可以依照其相关规定按照最低年限计提折旧,并且其和条件相符的一些固定资产,应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费;如果是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飞机、轮船等产品的企业,则也就可以依照其实际完工进度或者是其工作量,对其收入确认,将其收入确认时间推迟;目前存在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盈利企业在发出存货成本中也就可以对加权平均法或者是个别计价法对其实施计算,最好是不要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另外也要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股息红利等一系列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规定有效的把握,适当的延迟其确认收入时间;关于国债利益收入等一些免税收和不征收收入项目,则也就要对其实施单纯核算,并注意提高其核算准确性。
五、结语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税收筹划,则主要是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企业的相关税收筹划方法,以此起到降低企业税务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其中在以上分析中主要提出了三种税收筹划方法,分别是:加大对各类法规鼓励投资和经营项目的应用、加强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以及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当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项目不单纯的只是这几种方法,另外还有很多种,主要是在法律范围内所实施的一系列税收筹划,均可以有效的实施。另外对于企业来讲则也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精简的、高校的税收筹划机制,并且构建一支高素质会计人员队伍,以此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刘祥颖.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J].会计之友,2009(1):258-259.
[2]孙明.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0(21):136-137.
[3]李蓉.企业所得税改革及其税收筹划的若干问题研究[J].管理观察,2009(23):94-95.
1.1投资方向选择方面的税收筹划
投资者首先要分析资金的投资方向,选择好投资的区域和投资的行业。在不同的区域和不同的行业会造成了收益的很大差别。我国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很多的行业进行了收税减免政策,力在改变现有的经济结构布局。企业在进行投资方向选择中,要充分的考虑到国家的税收政策,尽量的选择政策倾斜的方向进行投资,这样能够享受到税收的优惠。国家为了平衡地区的发展和控制不合理的产业布局,经常会给出区域收税的优惠,这些都是企业进行投资的方向。
1.2在组织选择中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可以选择多种组织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若是企业的人数比较少就可以选择独资企业,对于会计核算的要求不高,一般都是定额征收所得税,税收较低。若是企业的投资人数很多但是规模并不大,可以选择合伙的方式,因为合伙的公司一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浮水较轻。合伙企业的税收征收方式是先分后税,很多的合伙人就会降低所得税,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的规模比较大一般都是选择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优势有:有助于企业的信用和形象;有助于企业享受五年亏补政策。企业内部控制可以选择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享受不到税收政策的优惠,但是经营的损益可以纳入总公司的经营损益,这样也减少了所得税的缴纳;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够享受很多的税期优惠政策。若是企业在建立初期,认为很有可能亏损,就可以使用分公司组织结构,让总公司承担这一部分的损失,这样总公司的赋税就会降低。若是企业出于健康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子公司的形式,享受更多的税收政策。
1.3在投资方式中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扩建规模时,可以购买新设备、建立新厂房、收购亏损的企业。在我国的税法中规定,企业收购亏损企业会合并财务报表,在五年中使用盈利抵消亏损,这样可以减少税费。企业想要进行投资时,能够进行企业的直接投资或者是购买债券和股票。我国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用缴纳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的收益要缴纳所得税,所以企业要做好投资方式的选择,权衡好固定资产、货币资金、无形资产等。
2.在经营阶段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2.1充分列支成本费用
列支成本费用是最根本的减少企业税负的方法,因为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利率和所得税的税额确定缴纳的税金,在税率确定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直接关系到应纳税额。
2.2合理选择折旧方法
现如今,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编辑工作的现代化趋势也成为了必然。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编辑主体的现代化、编辑技术的现代化以及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在现代社会当中,作为一名编辑,首先必须具备现代意义,要有创新精神,要顺应时展的步伐,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思维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要跳出传统的编辑工作框架,使得编辑理念、编辑技术、编辑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面实现现代化。
1 编辑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1.1 是顺应时展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编辑工作很早之前便已存在,在商朝时期便已经有了利用文字来记录的典著。随着社会的发展,编辑工作也在不断地延伸与拓展。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前进的环境下,编辑工作也需要顺应时代的步伐,走上现代化道路,更好地实现其价值。例如,如何增加刊物的信息容量、如何加快出版频率、如何增强出版物的美感以吸引更多读者,等等,都需依靠编辑工作的现代化来达成。因此,编辑工作现代化发展是顺应时展的必然趋势。
1.2 是一个优化的整体结构
编辑工作,其自身便是一个系统,它是一个需要通过人类创造性的思维劳动而进行精神产品生产的系统结构。所谓编辑工作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组成这一系统的多种基本要素的不断优化的现象以及优化过程的总和。可将这一系统分为两大组成部分:内系统与外系统。内系统主要是由编辑人员、稿件以及编辑手段组成,内系统是其系统的核心以及物质基础;外系统主要是由方针政策、管理制度以及领导体制组合而成,它是其系统的外部条件以及组织保证。内系统与外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真正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就需使得编辑工作系统处于一个优化的状态之下,使各个要素协调有效地发挥出最大功效,让编辑工作能够适应时代的特点和需求,以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3 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的来讲,要全面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实现方式上来讲,不但受到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同时也需要物质的积累以及资金的保障,因而它是一个无止境的、有序的、不断提高的动态发展过程。我国的编辑事业与我国的学术文化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也正是因为有了编辑活动,才能够使得学术文化得以保存。现代化的编辑理念讲究的是创新、要做到与时俱进,它鼓励编辑工作者具有开阔的思路与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当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下,竞争日趋激烈,要想不在竞争中被淘汰就需要融入竞争当中,走现代化发展道路,不断改革创新。由此可见,编辑工作现代化也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2 编辑工作现代化实现途径的分析
2.1 编辑理念的现代化分析
从编辑主体的角度来看,编辑理念主要指的是编辑理论、编辑程序、编辑技术、编辑管理、编辑经营等一系列同编辑工作息息相关的多项因素所形成的综合理念。要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不但要强调质量、关注读者、注重效益,更应该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在选题方面要具有超前意识、价值意识、竞争意识以及经营意识等。一个具有创新意识的编辑,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其思想观念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而改变。总而言之,作为一名优秀的编辑,必须更新编辑理念,摒弃那些不适应现代化需求以及出版物发展的理念,以树立新型的编辑理念,真正实现编辑理念的现代化。
2.2 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它是编辑工作现代化的标志与前提。现如今,随着计算机技术在编辑工作当中的广泛应用,编辑手段也产生了较大的改变,它帮助编辑人员逐渐从事务性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其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转向创造性劳动提供了条件。首先,编辑能够有效地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献检索,能够在巨大的信息资源库当中查询检索有效信息并且掌握学术动态以及学科发展趋势。这种自动化的检索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编辑的工作效率,这为编辑搜集信息提供了便利,使其组稿、编稿有了更加充分的选择余地,对提高书稿的学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除此之外,利用计算机进行文字编辑与手写相比,修改更加直观方便,这对激发编辑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也有着积极作用。
2.3 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它是编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做好编辑管理工作,促进其现代化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编辑管理的现代化进行分析。
2.3.1 编辑管理组织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管理组织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办公的电脑化与自动化。当前,现代化的编辑工作与传统的编辑工作相比,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工作方式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与传统的笔录书稿形式相比,现在更多的是以电子书稿的形式呈现,作者将电子文稿发送给编辑,然后编辑能够在计算机上对书稿进行处理,可提高工作效率。并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编辑还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与作者进行交流沟通,方便快捷。
2.3.2 编辑管理制度的现代化分析
科学的管理都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许多出版社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首先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核算;其次在用人制度以及分配制度方面也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之下,才能够充分调动编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提高其创造性与责任感,进而为出版物的质量与出版效率提供保障。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实证
前言: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收种类相对较多,其中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企业缴纳的较为主要的税种之一。通过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缴税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发现,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款缴纳的过程中,都会对纳税金额进行控制,通过多种筹划手段,降低企业纳税的成本。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筹划的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管理,忽视科学手段的应用等,使得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1.房地产行业涉税特点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我国具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在近年来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影响下,我国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十分的重视。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情况与房地产企业的运营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对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发展方向等都会产生影响。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研究,我们发现房地产企业在纳税方面具有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不同阶段税收不同。房地产企业在进行运营的过程中是分阶段的,不同的阶段其经营的形式也有所不同。(2)税种多,税额高。我国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征税的过程中采取的是分类征税,也就是说在不同的领域进行不同税费的征税。(3)独特的缴费方式。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款缴纳的过程中,大多数的税种都按照正常的缴税方式进行。
2.具体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经营效益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因资金不足,需要进行8000万元资金的筹措。在对资金进行筹措的过程中,甲公司希望通过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式,对企业将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控制,在合法的范围内将企业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降到最低。下面(表一)是甲公司成员提出的三个不同的筹资计划,通过对筹资计划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找出最优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通过对日常生活中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进行研究我们可知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与企业的借款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随着企业借款的不断提升,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也会进行相应的下降。因此巧妙的进行资金的借贷成为了房地产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对甲公司的三个筹资计划进行分析,我们又可以发现不同的资金借贷方法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效果也有所不同,其中通过对三个不同计划进行研究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计划三在可以进行利息抵税的比重更大,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控制方面效果更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三虽然节税效果突出,但是在财务风险上却是最大的因此应被有关房地产企业所重视。
3.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房地产行业可以通过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筹划,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支出,并且进行资金的借贷是主要的应用手段。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上述案例只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一个缩影,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可以针对不同的经营阶段进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3.1准备阶段
我国税法对于纳税的对象进行细致的划分,通过有针对性的的税收规定对我国的税收工作进行保障。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企业设立的过程中,首先应对税法进行掌握,明确其在纳税过程中的义务,通过对相关纳税内容的了解,完善税收筹划的依据。其次,房地产企业应对具体的组建形式进行考虑。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组建形式不仅关系着企业的运营模式,经济发展等,同时也关系着税收的多少。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准备阶段应从税收以及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综合的考虑。最后,对分支机构的形式进行把握。企业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针对不同的分支机构我国法律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进行了区分的规定。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分支机构建立的过程中,应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针对不同条件下分公司以及子公司的税收特点,进行合理的选择。
3.2开发阶段
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对房地产开发过程进行合理的把握对于控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阶段首先,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各项资格的审批,并遵守具体的流程,完善开发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其次,进行合理筹资方式的选择。通过案例我们可以知道不同的筹资方式在节税效果以及财务风险上都有所不同,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对二者进行合理把握,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
3.3销售阶段
销售是房地产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可以对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效益进行保障,我国大约80%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都会进行房地产的预售工作。因此一般在对房地产销售阶段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习惯性的会将该阶段分为两个部分。就房地产的预售部分而言,房地产企业需要对预售过程中收取的资金进行合理的筹划,并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利润的预算以便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而对于现售部分来说,在对其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着重考虑可实现的经济收入以及经营过程中的资本支出以及经济亏损等因素,对应该缴纳的税额进行合理的计算,避免因资本控制失误造成税款缴纳不准确的现象出现。
4.总结:
综上所述,房地产行业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应从多个角度出发对企业内部的资金支出进行控制。通过加强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质量的方式,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额进行合理的控制,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作者单位:1.北京开放大学怀柔分校;2.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 杜敏.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分析[J].当代经济,2012,13(14):56-57
一、利用销售结算方式进行筹划
企业销售商品时,可以采用现销、赊销和分期收款等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决定了不同的销售收入结算方式,使得收入确认的时点也不一样,从而影响了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因此合理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如直接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出,收入确认时间是销货款或拿到相关凭据并把提货单交给客户的当天、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时间。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利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可以使法律规定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晚于于企业实际收到收入的时间,将其收入确认的时间递延至次年,实现延期纳税,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扩大了流动资本。同时还可以带来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节减税收。
二、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计价方法有多种,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存货计价方法主要影响当期结转的销售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避税筹划时,必须考虑企业自身及所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应注意以下三点:
1.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
(1)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因为物价持续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增加本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企业当期收益,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虽然企业整体所交的所得税没有少,但可以使企业前期少交所得税,实际上有利于企业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减轻企业的现金压力。
(2)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对存货计价。因为在存货入库价格上下波动的情况下,采用上述方法,会使各期利润较为均衡,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金的难度。
2.考虑企业的不同盈亏状态
(1)盈利企业:为了少缴所得税,其存货成本应当最大限度的进行税前抵扣,因此应该选择使本期销售成本最大化的方法,以减少当期利润,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亏损企业:其选择的计价方法必须与其亏损弥补情况相结合考虑,应该在不能得到或者完全不能得到税前弥补的亏损年的销售成本尽可能的降低,使其延迟到以后能够完全得到弥补的时期,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成本抵税效果的发挥。
3.考虑不同企业的税收政策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享受的减免税额也就越多,因此应该在减免税优惠期间选择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减少当期存货成本,增加利润来得到更多的减免税额。
(2)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或者处于非税收优惠期间的企业:应该选择存货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与此同时,应注意到企业存货计价法一旦选择很难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主机备案,同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报表中注明变更内容。
三、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筹划
固定资产的价值通过折旧形式转移到成本费用中,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税盾的重要作用。折旧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及应纳税额的多少。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因而折旧年限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弹性,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应该分情况来选择折旧年限,并不是折旧年限越短越好。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但未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可以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取延期纳税的好处。对于享有减免税收优惠待遇,如果缩短折旧年限,则可能将折旧费用提前到减免税期间,减少企业享受税收的优惠待遇,此时应延长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再计入成本,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固定了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税收筹划不能突破最低折旧年限的要求。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