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6: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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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转轨经济学 华盛顿共识 激进式变革 渐进式变革
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基本特点主要包括:从经济体制方面表现出来的内容来看,是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而从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来看,则主要表现为越来越多地依靠于市场机制校正跳跃式发展所形成的社会生产结构,而缺乏经济核算和生产者激励机制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则更多的表现为社会再生产循环的困难程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增长方式转变正是从解决这些矛盾的实践中开始的。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两分法,主要是针对计划经济体制排斥经济核算、不注重生产者物质利益等重要问题,从而最终采取了放权让利的改革方式。
转型经济学:超越渐进与激进
本文所指出的所谓的转型经济学就是指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轨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学视角下的转换,即经济学范式转换。从人类社会有经济这一现象开始,人类的经济增长方式就依次经过了多种转化形式:产品运营、资产运营、资本运营。而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很多理论界学者也把知识运营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来运作。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由改革开放以前到现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转型:其一就是经济制度的转型,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其二就是现在理论界一直都在提倡的经济增长方式与人类实践模式的转型,即常见的宏观与微观的相互转型。这两种转型都是局部与整体、个别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相互关系。本文以转型经济学的两个重要的代表流派为切入点,分析这种部分与整体、个别与一般以及微宏观之间的关系,以此来详细阐述我国经济两分法的走向历程。
(一)华盛顿共识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多数拉美国家陷入了长达10余年的急剧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爆发的经济困难时期,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认为的实行紧缩的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的限制,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方式,在当时均得到来自于世界银行的大力支持,即“华盛顿共识”。后来这些观点又被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随着全球化的日益盛行,“华盛顿共识”从而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可。
“华盛顿共识”在最初的时期,受到了来自于国际金融组织的热烈欢迎,其中的很多政策都是以经济学的教科书知识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认为,国家经济的转型必须依靠三大支柱的支持:即价格的自由化、私有化、宏观经济的稳定化。价格的自由化也就是在本国经济中实行自由价格,让市场价格能在经济中起引导作用,并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私有化的支撑与实行可以使最大的市场主体—企业产生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激励效应,稳定化主要是指宏观经济在价格上的持续稳定性,使价格体系能够随时对市场上不同的商品稀缺起调剂作用。“华盛顿共识”还认为,国家经济在转型中一旦引入市场体制的改革,将很快收获利益,生产效率也会大幅度提高。因此,转型必须是激进的、爆炸式的发展模式。
(二)制度经济学对转型经济的观点
制度经济学研究是主要以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制度对国家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以及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又是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的。西方现代经济学各发展流派在不断的发展完善,而制度经济学在现当代的转型经济学发展领域里是一支特别引人注目的经济学分支。它强调立足于个体间的互动经济关系来解释其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它最先确立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以此经济关系作为研究的重要起点,并反过来确定以一个总量的标准如何对整个经济活动做出一定量的安排后果这一研究思路。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领域中,颇为引人关注。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现代微观经济理论中所提供的制度经济学这一特殊角度的基础上的。当前在西方国家对制度经济学做出很大贡献并同制度经济学共同发展的经济学家主要包括: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等。这几位学者认为:市场之所以能够充分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足够的制度建设。在经济学中最前沿的理论是现代微观经济学,这一理论包含了市场信息不完善这一特点。所以,市场良好、持续的运作必须依靠市场提供的完备的信息,这样才能使市场的经济主体对一切信息了如指掌。反之,不完善的市场信息将无法保证市场良好作用的发挥。
反思:转型经济学的两种改革道路
回顾我国30多年以来的经济改革历程,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性表现为1979年底召开的以后我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第二阶段是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时所提出的在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三阶段是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改革目标,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三个阶段被形象地誉为中国经济的三座里程碑,更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改革开放的开始阶段即改革实践过程的设定阶段、双轨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形成和渐进式改革道路发展的确认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的阶段。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看,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经济改革理论必须是以指导改革实践、服务于改革实践为研究对象的一种规范性理论。
(一)经济改革理论
经济改革有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即经济改革理论这个基础性要素,社会在对待经济体制改革的态度一般是首先强调利益关系,但是并不受自身利益决定,更取决于人们对经济改革所采取的根本措施是否符合社会公正性的判断。换言之,亦即社会公众对社会问题中的公正性的某些基本价值,即国家意识形态的认识。而一旦当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发生变化,那么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的变化。这就表现为经济改革理论研究要受到经济实践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段性特征不同,相应也有不同的理论出现,但由于理论本身还存在着一定的反复性,势必导致经济改革很难从时间上来划分出清晰的、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
纵观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历程和我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发展,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必须沿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来发展经济,这点已经在我国学术界得到了共识。这个过程不仅是对原来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大胆突破和扬弃的过程,更是对市场经济重新认识的过程。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普遍认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对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的定义。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形式和体制模式的高度,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的关系、价值规律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得到结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仍旧是商品经济。同时,还进一步提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的,从而摒弃了传统的计划经济观点。而对于我国公有制的改革理论探索,始终贯穿于经济改革和体制转型的整个过程中。对于这方面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理念,提出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局面必须是混合经济的共同发展,对社会主义发展的经济制度进行了重新定义;第二,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对原来传统的国营经济形式进行了否定,提出了多种公有制形式的观点,并使股份制逐渐成为一种公有制的全新形式;第三,在所有制关系方面,面对从宏观到微观企业财产组织层面的发展这一主要问题,提出了两权分离的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理论。并引入了西方经济学对于产权的理论和方法,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和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研究和实施,最终解决了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
如果从收入分配这一社会现实来看,这一改革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按劳分配的平均主义观念,并在很大程度上对效率以及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给予了关注。同时还对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提出了理论思考,充分地肯定了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和劳动力市场是现实存在的,并提出了要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体制。
(二)商品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
3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理论界对经济体制的发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经济改革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这一理论是通过经济改革理论的发展而奠定的理论基础,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和局部突破提供了重要以及必要的理论基础。其实这一商品经济理论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原型,这就是所谓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的学术观点。进入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学术界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理论。以市场取向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经济改革理论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全面启动的基础上的,并根据当时的经济体制运行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是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彼此之间关系的一种深入探索,并具有倾向性和过渡性。
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依赖于我国农村的和非国有经济体制的迅猛发展,我国一方面在实行改革开放,另一方面又在借鉴国外的经济理论,使得我国的经济理论由改革初期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内容,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要取向的改革内容。市场经济理论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更加突出了市场的本质、市场的有效调节以及市场经济在发展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还充分肯定了市场的主导可以决定大量的经济活动这一社会现实,并对生产要素应该进一步商品化、市场化给予肯定。这一过渡性的改革理论为我国更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随着西方比较经济学的引入,以经济改革理论为理论基础,理论界重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不同的经济体制模式,明确将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划分为宏观调控、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微观基础企业主体这三个互相有机结合的层次。经过多达十几年的经济改革理论和社会实践的探索和激烈辩论,我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逐渐被确立起来,即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
结论:我国经济转型的两分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由原来的农村经济改革转移到了城市国有企业的经济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经济改革的理论研究重心已转移到了经济改革的战略如何选择的问题上。这一理念主要包括:改革目标的探索、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经济改革的基本策略以及主要步骤等问题的涉及和选择。
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传统的社会文化、思维模式、风俗习惯、道德观念等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着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需要在一段漫长的时间积累中培育和引导的。更主要的是,这些内容上的经济体制是与正式的经济制度的变化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的。总之,经济改革理论是与经济实践互相作用并不断发展的,它向前迈进的每一步都是由于随着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遇到的需要解决的新问题而提出的,那些不能按照传统的理论来解决的实际经济问题都将是理论发展的新起点。
参考文献:
1.莉.转型经济学的“转型”:超越渐进与激进的两分法.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
任何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及其特殊矛盾,关于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已有所研究,但有关学科对象的特殊矛盾问题似乎是一个尚未开垦的领地。科学地认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殊矛盾,无论是对财务管理理论的开拓,还是对财务管理实践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财务管理学研究对象的思考
关于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我国财务学界一般将其归结为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具体内容就是企业的筹资、投资、用资和收益分配活动。按照同样的思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运动。采用归纳法可将商品经济社会企业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限定在商品经济社会,这种认识无疑是正确的。由这一认识又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财务管理是商品经济、货币经济的产物,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也就是财务管理学的一般对象。进而可以认为:在商品经济社会产生之前,是不存在财务与财务管理活动的。对财务管理活动及其财务管理对象的这种认识,可以说是我国财务学界的主流观点。
那么,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人类的财务活动是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笔者认为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历史事实表明,在自然经济、实物经济的社会中,经济组织之间就存在着借贷活动。对这种债权债务的管理显然是不能纳入物资管理或实物管理范围的,它同现代财务管理中债权债务的管理相比,只有形式上的不同,而无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认为自然经济社会不存在财务活动,那么,自然经济社会中的借贷活动、税赋交纳活动等又应称为什么经济活动呢?
笔者认为,为与历史事实相吻合,应将财务管理对象归结为经济组织(生产流通组织)的社会财富运动。
就一般意义而言,人类的生产过程是使用价值或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而人类的生产活动又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必须取得特定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形式。也就是说,人类的生产不仅具有物质属性和社会属性,还形成生产的物质方式与社会方式。生产既是物质属性与社会属性、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统一,又是物质财富生产与社会财富生产的统一。
生产的物质方式是指物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主客观要素的技术结合方式,它是由生产的技术基础决定,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生产技术基础的变革而变化的。科学技术的发展阶段不同,生产的物质方式的表现形态也就不同。马克思曾对人类物质生产过程的变革做过详细的考察,他以劳动资料的发展为标志,把这个过程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发展阶段:手工工具阶段、大机器阶段和自动化控制系统阶段。总之,物质生产方式作为一个动态系统,会随着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而不断向前发展。尽管生产的物质方式决定着生产的社会方式,但它并不直接构成财务管理的内容,构成财务管理内容的是生产的社会方式,确切地说是特定的社会财富的生产过程。
生产的物质方式是现实生产力的运动方式,生产的社会方式则是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特定生产关系的运动方式。生产的物质方式的变革必然会引起生产的社会方式的变化,已存在过的生产的社会方式有氏族公有制生产方式、小生产者私有制生产方式、资本生产方式和社会公有制生产方式等。在自然经济社会,财富同样具有其特定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形式。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债权的收回以及债务的清偿等都是财富的社会运动形式。这类经济活动同现代同类财务活动相比,显然是无本质区别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成为社会的特定财富,生产过程表现为资本的运动过程,资本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本的增值。在这一生产方式下,财务管理就是对企业资本的运动过程即资本的增值过程进行的管理。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同样转化为商品,具有价值,企业生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价值增值。但为了同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生产目的相区别,我国学术界把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资料称为资金而不称为资本。这样在我国,财务管理便是指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的管理。资金运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资金的形态、结构、数量的变化;二是指资金运动中产权结构和收益分配等经济关系的形成与变化,即财务关系的形成与变化。这些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企业的资金运动是有规律的,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就是作为一种自觉的力量融合到企业资金运动之中管理与调节资金运动过程,使之按比例、协调、顺畅、高效率地运行,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目的的。
一般来说,财务管理就是经济组织(生产、流通组织)对其所拥有或控制的财富及其财富运动过程进行的管理。在商品经济社会,财务管理则是企业对其资金或资本运动过程进行的管理。经济组织的社会财富的运动过程构成财务管理学的一般研究对象,企业的价值运动过程则成为商品经济社会财务管理学的特殊研究对象。
二、关于财务管理学研究的特殊矛盾的思考
曾经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是什么特殊矛盾呢?按照我国经济学界对财务管理学的认识,财务管理学是研究企业如何进行资金管理的一门学科。在商品经济社会,人们若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要投入人力、物力,还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即资金或资本。没有财力的投入,也就不会形成人力、物力的投入。资金或资本是企业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经济资源。人们投入资金或资本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或剩余价值,是为了资金或资本的增值。马克思指出,资本就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金或资本作为体现着特定生产关系的社会财富,是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而人们对利润或剩余价值的追求却是无限的,这样便产生了资金或资本投入与资金或资本产出之间的矛盾。
企业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矛盾,实际上就是资金使用的效率问题,即资金的投放、占用、耗用的效率问题。只有解决了资金的效率问题,做到低投放、低占用、低消耗,实现高产出与适度积累,企业才能做到顺利经营和持续发展,否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可能萎缩,甚至破产。财务管理学中有关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流动资产管理等内容均属于或涉及企业资金的效率问题。
企业的资金或资本是特定的生产关系的物质载体,资金或资本运动必然体现着现实的经济关系。如资金的投入体现着产权或债务关系,税金、股利、工资的处理体现着分配关系等等。这些经济关系在财务管理学中被称为财务关系,具体包括企业同投资人的财务关系、企业同国家税收人的财务关系、企业同债权人的财务关系、企业同债务人的财务关系、企业同员工的财务关系以及企业投资人之间的财务关系等等。这些经济利益关系,既有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的一面,又有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的一面。这些关系处理得好,则有利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否则,便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或有害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学中的有关资本结构与财务风险的管理、债权的管理、债务的管理、利润分配的管理等内容基本属于企业财务关系的处理问题。
总之,在商品经济社会,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企业资金或资本运动中的基本矛盾,即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矛盾、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矛盾。前者主要是如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的问题,后者主要是如何维护各利益主体的经济权益的问题。这就是财务管理学所要研究的特殊矛盾,财务管理学所研究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基本矛盾展开的。
立法者和执法者的主观思想状态不无意义。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也同样必然使这种关系倒置过来。这种反映的发生过程,是活动者所意识不到的;法学家以为他是凭着先验的原理来活动,然而这只不过是经济的反映而已。这样一来,一切都倒置过来了。而这种颠倒—它在被认清以前是构成我们称之为思想观点的东西的—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它,我以为这是不言而喻的。”最后,我们还是引用恩格斯所举的、在民法中占有重要位置的继承权为例来说明民法与经济的关系。他说:“以家庭的同一发展阶段为前提的继承权的基础就是经济的。尽管如此,也很难证明:例如在英国立遗嘱的绝对自由,在法国对这种自由的严格限制,在一切细节上都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反过来对经济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二者都对财产的分配有影响。”。由上述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法与经济的关系,是由静态关系到动态关系的认识。这一点很重要。某些机械地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的认识,某些割裂民法与经济的联系,或者颠倒二者的关系,把法看成独立的内在之物的看法,都是不正确的。因此,恩格斯指出历史的发展是经济和法律(尾法当然占重要地位)、法律和其他上层建筑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结果。法律的发展除了与经济和其他上层建筑的交互作用外,还必须保持自身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这个问题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已深入分析过,前已提及。所以,我们在弄清这些关系之后,也同时要看到民法的外部关系和作用,要研究民法自身运动的规律,兼及这些与外部的相互关系,才能对其本质与作用有较全面的认识。
一百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从法的一般理论到民法理论,作出如上述的精辟论断,至今读起来犹觉获益非浅。究其原因,是他们并不仅就法律现象作出某种解释,而是对其本质和作用进行深入而透彻的考察和研究,找到了物质生活关系这一深刻的根源,又进一步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由静态分析到动态分析,从而能够系统而全面地给出法科学和民法科学的基本原理。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的国际社会已非百年前可比,各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历史状况也大大变化,法科学包括民法科学也有所发展;但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揭示了民法的本质和作用;所以在当今时代用以考察和研究民法问题仍不失为有力的工具。在西方社会,长期以来形形的法学理论和学说都没能完满解释法的本质和作用,当然也没法对民法间题作出任何说明。诸如社会学法学派强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然而并没能从根本上说明法与社会生活的深刻联系和相互影响,表面的、片断的理解最终要导致不正确的结论。至于象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继承黑格尔关于法是文明现象的观点,提出法律准则是根据不同时间、地点的文明条件确定的;心理法学派将法的基础最终归结为心理因素,则是走得更远了。古典自然法学派从人的理性、人性、人的权利去强调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等等,则纯粹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说教,披上“学说”外衣而已。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专门就民法理论写过着作,上述基本原理大都散见于一些论文中,但是,并不失其理论的完整性。如果对之进行一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这些基本原理豁然可见。本文仅作些初步探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法的本质和作用等的论述,至今仍有现实意义。长期以来,人们对传统民法的认识停留在固定的观念上,马克思、恩格斯对罗马法的评价着重在它促进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有的立法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一般到特殊、从共性到个性对民法的把握成功地起到发展生产的作用,这丝毫不意味着主张墨守成规,这和人文主义法学派认为罗马法的人类法律的基本渊源毫无共同之处。我国近十年民法理论研究较为活跃,注意到了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但也受到某些机械观念的影响。民法理论并不限于经典作家对民法的直接论述,而应包括他们对商品经济的有关论述,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正确掌握民法的某些基本原理。马克思曾经指出,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要使民法促进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发展,就要知道民法共有的、抽象的范畴,也要知道特殊的、具体的范畴。所以,我们应开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民法表现形式,要借鉴有用的经验也不能囿于陈规。在民法与经济法的划分与关系上花太大力气,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只能妨碍各自的发展。现在有了《民法通则》,但它不是民法的唯一表现形式,某些配套法规尚胭如,这使调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造成一些困难。例如,对民事主体(经济法律关系本质上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作为法人的公司就必须有公司法,但却迟迟未出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制定得太晚,虽然在此之前有过一些工商企业和公司的管理规定,但都不过是解决登记程序而已。然而实体规定一什么是公司、应具备什么设立条件,其组织、营运、解散等等却没有,只有登记程序规定是不能遏止种种不合法公司的。当前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要用行政命令,也要用法律形式,尤其不应忽视民法形式,当然也不排斥行政、经济法律形式。近几年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通知或指示已不只一次,为什么仍未收效?无法可依,尤其是民法形式的忽视,是原因之一。如果不加快公司立法,五花八门的所谓公司、行政性公司和劣质公司还会变相出现。会司立法使它能在经济活动中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出现,促进其积极作用而限制其消极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在关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问题上,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似较易被理解,而同时调整某些非商品经济关系,曾不被人理解。殊不知民法同时调整某些非商品经济关系并非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结合调整方法,正是注意到两种关系的有机联系,从对财产关系的调整出发,可使和谐一致。因为经济关系最终要落到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上。
所以,恩格斯以继承权为例,指出像遗嘱的立法方式即使有绝对自由和严格限制的区别,却都因其对财产分配有影响而反过来对经济起到作用。众所周知,封建土地所有制上产生的继承制度对该所有制的作用是显然的。拘泥于法的部门划分或法的调整对象的绝对单一化而忘却法的目的和作用,就可能贬低民法的作用,不能有效地开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民法表现形式。民法对经济关系的反作用也不容忽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注意到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作用,而未充分认识民法对之的调整作用,尤其是对民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法(作用方式)。这指的是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民法可以其特有的调整方法从另一个方面对经济关系调整,以与经济法协调;一是民法对非商品经济关系的调整,由于其与商品经济关系的有机联系而在调整经济关系上达到和谐一致”。前者必须完善民事基本法规,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民法通则》,同时应重视配套法规。例如民法上担保法律制度对商事活动或经济法律关系的调整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已不能满足现实要求。有关的基本规定仅见于《民法通则》的个别条文,巫应有专门法规以便为经济法中的特别规定提供基础。例如,国际惯例中担保贷款采持续性担保(ContinuingGuarantee),在不超过担保额度和期限的条件下,主合同(原合问,变更不必一一经担保人同意,这既为商业活动提供迅速方便又不失担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我国《境内机构提供外汇担保的暂行管理办法》直到前年仍规定值权人与债务人“如未经担保人同意修改原合同,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将自行解除”,未能区分民事与商事的不同特点,原因之一在于民法特有的对经济作用未能在立法上得到体现。后者必须来个观念上的改变,即认为民事仅仅是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即以婚姻家庭的法律调整状况来说,几年来出现的“第三者插足”现象,其对社会的、经济的、秩序的影响,虽说是潜在的、间接的却是不可忽视的。在运用民法的反作用原理时要兼顾及这二个方面。公司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出现使得近代商品经济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发展,法律给以承认而规范之,使它发挥积极作用而限制其消极作用。在西方国家是通过被视为民法特别法或商法的公司法来实现的。这是例证。关于反作用的方式,恩格斯已指出三种情况,第三种方式可能产生第一或第二两种效果之一。这都不意味着反作用的作用方式的消极意义。我国因贬治以前的“管”、“卡”而走向放任,几至失控。事实上,限制不等于不是积极作用,放任也未必都起积极作用。外国民商法中某些规定是放中有管,恰到好处,值得借鉴。而近年来在立法中未恰当掌握反作用原理,出现一些弊端,如企业承包、租赁经营问题则应引以为戒。作为思想理论体系对社会科学包括法学的指导意义,由上述关于民法学基本理论的介绍可见一斑。本文仅就其中一些问题作初步探究,旨在抛传引玉。
关键词:民族社会工作;民族地区;经济问题
一、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的特点及相关问题的影响
我国的社会工作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较快发展起来的,社会工作在发展工作对象方面有如下特点:第一,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第二,民族地区社区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服务能力不足。多民族地区有相当一部分社区社会工作者存在以下问题:缺乏对不同民族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社会价值和文化的了解;对社会问题、社会政策缺乏从服务对象所属民族(族群)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的能力;缺乏跨文化的沟通、交流、合作的能力。解决民族社会工作者的能力问题,是民族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任务,这是关系多民族社会工作成败的关键之一。
1.文化的敏感对多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的影响
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对象的生活处境,其中包括后者的文化因素。文化的敏感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理解。从宏观上来说,文化敏感是在开展跨民族社会工作时,社会工作者要切实懂得服务对象的文化模式及其含义,能够理解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基于其民族文化或价值观的切实需要,并用其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去处理问题。从微观上来说,文化的敏感就是要在具体服务的过程中,在与服务对象的互动中,要时时理解服务对象的行为举止的含义,以做到社会工作中的相互配合。民族社会工作者有了文化的敏感性,社会工作才会取得成功。
2.族群的优势对民族社会工作的帮助
民族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不属于同一个民族或族群的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不理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的情况可能会经常发生,这是由他们不同的身份、经济和社会地位、生活经验、知识背景等因素决定的。在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了解区情、民情,深入到服务群众之中,这是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如果在宗教、信仰、生活的基本价值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语言沟通又存在障碍,弥合相互理解上的差异需要花更多的功夫。由同一族群的社会工作人员对属于本族群的服务对象开展专业服务更具有优势。由本民族成员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出现理解差异的可能性和程度应该小得多,这种差异要比民族间差异要小一些,更容易跨越一些。因为作为同一民族,其成员具有文化上的同源性、生活方式的相似性、价值观念的共同性,他们之间有更多的族群认同。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发育程度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矛盾
社会发育程度代表着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决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的发育程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逐渐加大市场调节的力度,允许和鼓励自发市场力量的存在和发展。具有一定市场经济发展基础和传统的沿海地区,很快适应了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并执中国经济发展之牛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民众,不能适应新体制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按市场规律组织经济活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夕,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育程度还没有达到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而东部地区已经积累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基础,即社会发育程度已满足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2.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西南、西北地区,特殊的气候和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大部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而且由于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相当尖锐。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以一定的资源和环境条件为基础。民族地区基本处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丰富的自然资源也为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以资源为基础的工业化是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必然选择。
西部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政策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有些是逆市场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很少考虑环境效益。同时西部大部分地区群众的生活还处于温饱阶段,有些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在西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的淘金、采挖中草药等行为就说明这种微观主体利益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矛盾。
3.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中一对永恒的矛盾,在民族地区,由于受到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为此在不破坏市场经济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应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某些方面和领域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资源开发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到资源所在地各民族的利益。在过去40多年的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采取的国家主导型的资源开发模式,主要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很少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他们只能享受资源开发带来的外在利益,而不能参与其中,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今后在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过程中,在劳动就业、利益分配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
对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农业不仅是其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且是其赖以生存的支柱产业。因此,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不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问题的解决。民族地区农业的发展还基本停留在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过渡的时期,也有部分地区是由近代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同时还存在着少量的现代农业。因此,自然经济是其主要表现形式,与此相联系的是不仅生产力水平低下,而且农产品的商品率也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绝对必要条件,没有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是没有基础的。而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的地区,社会问题也是很严重的。为此,要保障民族地区长期稳定发展就要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5.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
大部分民族地区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发育滞后,尤其是广大农牧区具有明显的自然经济的特点,还处于小生产的发展阶段。因而就出现了小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依靠这些小生产自身的力量与大市场衔接,难度相当大。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已经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尤其是家电生产领域居于有利地位,他们具有明显的规模和技术优势。西部地区企业进入这些领域与其竞争,并取得部分市场份额,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经济告别了短缺,形成了买方市场,绝大部分商品供大于求,企业找不到新的市场亮点,一些商品投入市场就很快过剩。在这种市场格局下,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地区个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
6.教育、人才结构与社会需求的矛盾
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教育结构直接决定了人才分布的状况,在民族地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而在各级经济领域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则为数过少。这种人才结构和分布,对民族经济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与西部开发中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人才的需求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民族地区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流失问题严重,从民族地区到发达地区读书的大学生也成为人才流失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情况将影响到民族地区长远的发展。
三、做好民族社会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1.进一步重视我国民族社会工作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任务,少数民族群体走出生存困境的期望和要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问题解决的主体性再确认,要求我们积极发展民族社会工作。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需要社会工作的参与,少数民族群体生计问题、生活问题的解决和发展能力的增强,也需要社会工作的支持和协助。前文初步指出了民族社会工作的任务,说明了民族社会工作的基本视角,最后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性特征。所谓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性是指在民族地区、面对民族群体的社会工作,始终要把发展的理念融入其中。要树立民族群体的主体性意识,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张扬他们的主体性,要注意发展服务对象的内在能力,以更好地应对挑战、走向发展。
2.树立民族社会工作的价值观,缩小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文化差异
在民族地区民族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不属于同一个民族或族群的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不理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的情况可能会经常发生,这是由他们不同的身份、经济和社会地位、生活经验、知识背景等因素决定的。动态差异理论指出了不同背景、不同阶层、不同社会地位群体之间相互理解上的困难,以及由此给社会工作带来的可能偏误,警示社会工作者要了解这种差异的客观性,并设法缩小民族间相互理解的差距。文化取向或注重文化脉络的社会工作力图通过文化敏感性训练、实景实习等方法解决动态差异带来的问题。在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了解区情、民情,深入到服务群众之中,这是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当然,在民族关系不甚和谐的情况下,这种缩小理解差异的方法就可能受到某些挑战。如果在宗教、信仰、生活的基本价值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语言沟通又存在障碍,弥合相互理解上的差异需要花更多的功夫。
3.加强民族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一支专业队伍。培养一大批训练有素、熟悉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将是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体的民生问题、促进其发展的必由之路。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民族社会工作仍然是一个亟待发展的领域和学科。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发展,各种与少数民族人士、群体、社区相关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需要民族社会工作有一个较快发展。在解决上述问题,改善民生,促进民族进步和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我国的民族社会工作也会得到较快发展。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有多种路径,其中一个重要的是对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转化。专业化就是使他们较快地具备社会工作的价值,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这些人员有面对基层民众开展工作的基础,现在需要改变他们中某些人的的行政惯性,变管理理念为服务理念,增加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在民族地区还要增强他们真正服务少数民族的能力。用民族专业要求去发展社会工作,有利于培养一批能与少数民族的服务对象良好沟通、相互理解、有效服务的专业人才,能更有效地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矛盾的解决,总体来说也将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当一个地区或社区有相当数量少数民族成员、而且这些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化传统等方面有明显差异时,用族群优势的观点培养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的社会工作人员就是必要的。很明显,在族群优势视角指导下,多民族地区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由不同民族( 族群) 成员组成的,他们之间的合作有利于多民族、跨民族复杂问题的解决。
总之,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对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发展作用是强大的,我国应该大力扶植和发展民族地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培养,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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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加快进入信息时代,外向型经济为主的义乌主动求变,全面拥抱电子商务,促进了“义乌现象”的形成,并成为国内传统交易市场和县域经济转型的典范。电子商务“义乌现象”,指的是电子商务作为新的生产力,不断融入义乌的传统商贸经济,从而推动义乌专业市场实现升级,并进而推动义乌县域电子商务经济体发展的现象。
义乌已经成为我国县域地区电子商务的领头羊。首先体现在网商群体的迅速壮大,据阿里研究中心统计,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注册地在义乌的淘宝卖家(含天猫)账户达到10万个,这意味着,义乌淘宝卖家账户的数量已经超过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商户数量(7万家左右),成为义乌最大的商人群体。同时,义乌地区阿里巴巴诚信通用户也超过2万家,中国供应商用户达3000家,速卖通用户超过2万家。
除阿里巴巴平台上的网商之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也集聚了相当规模的网商。据义乌电商办统计,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环球资源网收费会员592家,占全国总量的3%,中国制造网收费会员487家,占全国总量的2.3%,敦煌网注册卖家1.4万家,占全国总量的1.4%,eBay注册卖家5.3万家,占全国总量的3.3%。
在电子商务交易额方面,义乌也遥遥领先。报告显示,2012年全年,义乌淘宝卖家共实现了174亿元的销售额。在全国的县级区域中,义乌的淘宝销售额位居第一位;网络消费方面,义乌以2012年全年在淘宝消费34亿元的数字,在全国的县级地区中也位居第一。跨境零售电子商务也是义乌电子商务的一大亮点。2013年上半年,义乌每天往外发的国际邮包约20万件,有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都是运用电子商务的方式成交,包括阿里巴巴速卖通、敦煌网等平台。
义乌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崛起,也是“义乌现象”的重要特征。在义乌,电子商务服务业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扩展与协同,展现了一个新兴产业集群蓬勃崛起的兴旺景象。以物流为例,据义乌物流办统计,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义乌共有以公路为主的物流企业700多家,各类快递企业134家。庞大的物流体系,长三角地区最低廉的发货费用,为快速发展的义乌电子商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电子商务产业园、培训机构的涌现和快速创新,也为义乌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增色不少。
从一个市场的转型到县域电子商务经济体的浮现
以小商品为主的商贸经济是义乌经济的命脉,而位于义乌的小商品城则是义乌传统商贸经济的主体。在电子商务大潮的冲击和洗礼下,义乌的小商品经济和小商品城都开始了新的蜕变。义乌小商品经济发展经历了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电子商务化五个发展阶段。义乌传统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历程,同样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2000年-2005年,B2B开辟了义乌国际贸易新通道。1999年,阿里巴巴在杭州成立,成立之后的对外扩张,第一站就来到了义乌。2000年,阿里巴巴开始有销售人员进驻义乌批发市场,2001年,阿里巴巴在义乌设立联络点,这也是阿里总部之外的第一个地区联络点,阿里巴巴直销团队也将外贸B2B的模式带到了义乌。阿里巴巴的B2B模式改变了义乌商人做生意的方式,最早一批网商率先成长起来。
2005年-2010年,淘宝村开辟了义乌网络零售新通道。义乌“淘宝村”的出现,是义乌国际商贸城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向内需转型的产物。在义乌青岩刘村,这个原本仅有1486名村民的村庄,现在容纳了8000多人,开出了2000余家淘宝网店,2012年成交额超过15亿元,成为远近闻名的“淘宝村”。以青岩刘村为代表的淘宝网商的崛起,成为义乌国际商贸城加速与电子商务融合的重要推动力。
传统商户和商贸城开始集体拥抱电子商务
截止到2012年年底,义乌国际商贸城7万多名商户中,已经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通账号的商户,在四成左右,这表明大量传统商户已经有意愿开展电子商务并开始行动。同时,义乌国际商贸城本身也在加速与电子商务结合,原中国小商品城网启动改版升级工作,升级为“义乌购”平台。2013年以后,多渠道共生共赢的新生态开始形成。服务商成为这个阶段的重要驱动力,各种类型的服务商集体发力,推动更多传统企业和整个国际商贸城转型。义乌国际商贸城5区专门开设了网商服务区,规划面积10万平方米,商位564个,现入驻企业240家,其中网商215家,服务商25家。
在电子商务大潮冲击下,以义乌国际商贸城为代表的义乌传统批发市场并未并替代、摧毁,而是各种商业元素在互联网作用下重新构建,重新定义价值,形成服务商、网商、商贸城、线上商贸城、产业带等多渠道共生共赢的新生态。义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其背后是县域电子商务经济体的浮现。阿里研究中心认为,县域电子商务经济体,指的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具有电子商务属性的经济活动的集合。义乌在网商规模、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服务业水平、电子商务对传统经济的作用等方面,都表明了义乌县域电子商务经济体的重要影响力。县域电子商务经济体在促进县域消费和内需增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当地制造业升级改造、促进创业和就业等5个方面具有显著而积极的作用。义乌电子商务超越了县域电子商务的范围,已经成为传统批发市场向电子商务转型、区域经济向网络经济转型的一个新典范。一个扎根于本地小商品经济、连接全国小商品生产基地、面向全球海量网络消费者的“新义乌”已经浮现。
电子商务成中国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催化剂”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咨询委员会专家陈进指出,随着电商触角渗透到乡镇,电子商务对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价值日益显现。一方面促进了县域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电商进入农村,能让农民返乡就业,推动农民在当地实现城镇化。
虽然县域电商经济发展迅速,却面临着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人才和基础设施。县乡一级难吸引和留住人才,懂电商专业人才的匮乏,已成为制约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最突出的问题。高文海指出,电商下乡,农村地区的物流瓶颈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物流速度慢、成本高,投入产出比低,不过随着互联网和基础设施在县域的完善,县域地区有望成为未来中国电子商务最火热的增长极。
与工业时代经济的发展呈现阶梯状的发展不同,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模式,它最核心的本质是网状结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配合。它的开放、分布式、平等的结构,为相对落后和边缘区域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甚至某种意义上可以无中生有。一场以县为最本单元的农村经济革命就已开始,随着淘宝上农村网商的兴起,淘宝的销售在三四线城市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西部边疆,县域经济正在跟电子商务产生碰撞、融合,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商,正在以不同的方式渗透到各市县居民的日常生活中,由此诞生了电子商务百佳县抑或是淘宝村这些新概念。
县域经济,一个可以撬动中国经济的基础单元;电子商务,一个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崭新引擎,两者的相逢,迅速产生化学反应,农村那些存在多年的传统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发生巨变,农民的思维发生一次大的洗礼,一场解放农村经济的大运动正在中国各地蔓延开来。
政府引导,打造全球性的县域品牌
作为一个新兴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在县的发展过程当中,政府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个角色可能是启蒙者,可能是推动者,可能是管理者,也可能是监督者。正如阿里巴巴副总裁叶朋表示的,“与早年农民自发上网开店不同,近年来村镇电商明显呈现出成组织化、规模化的特点,其中不少县级政府在产业规划、市场引导、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武功县位于丝绸之路的起点,虽然地理位置、交通优势、区位优势非常明显,但西部起步晚,做电商没有人才。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县长张小平带着县班子到西安,挨家挨户找电商企业去拜访。当地政府提出了“打造陕西电商第一县”的口号,通过引进淘宝金冠卖家、推动传统特色产业上网等措施,极大提升了本地电商热度。
临安的农村电子商务最早出现在2005年的一些农村,开始是一种自发类型和草根型的。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很多村也遇到了瓶颈。一是像仓储、物流、配送,政府需要对安全进行规范;还有就是很多农户开网店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包括怎么运营、宣传、营销、怎么做网页的设计等等。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连昆在接受《商业价值》采访时表示。为此,临安筹建了电子商务的公共服务中心,里面集中了很多的第三方服务商,包括代运营、营销、宣传、设计。组成这样的网络服务商之后,在村里布下了公共服务点,这些 服务商可以定期选择半个月一次流动式到村里给农户提供服务。
关键词:流通创新 现代商贸再生产 生产和消费
引言
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接纽带就是流通,因为对于社会商品贸易的再生产以及社会经济运行来说,流通具备着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社会思想因素,导致了对流通地位与作用的忽视,虽然流通理论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所进步,但是和一些国外的主流经济学理论所取得的成果相比,我国学者们对流通创新理论的研究就略显薄弱了,很多内容都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研究。我国学者对流通创新理论的相关研究,一直还处在一个边缘化的状况,并尚未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且独立的学科体系与框架。所以,本文就流通的创新和现代商贸再生产的地位以及作用进行分析,以利于通过流通创新促进现代商贸的再生产。
流通创新理论的三级演进史
(一)流通理论的发源史
流通理论的发源史也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前古典经济学中,对于分工与使用价值的研究。在这一阶段,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的数据分析,最终发现了社会分工的产生以及货币充当交换媒介的职能,这是流通理论也就是商品交换最开始的发展历史。第二阶段是“重商主义”对货币、生产以及财富的专注。在这一阶段中,虽然“重商主义”推动了古典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将经济学研究的领域从流通领域转向了生产领域,直接导致了流通理论被忽视的结果。第三阶段则是古典经济学对价值创造、分工和生产,以及流通理论等问题的研究。在这一阶段中,经济学家们对经济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移到了生产领域,然而,经济学家更多的是去关注主流经济学,并认为流通的过程是不会创造财富的,这样更直接导致了进一步对流通相关的理论研究的忽视。
(二)流通理论的缺失史
流通理论的缺失史是自边际主义革命之后开始的,简而言之,就是边际思想导致经济学的发展偏离了分工思想,此后,新古典经济学的体系也转变成了以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的体系,学者们对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也在此之后变成对供求分析的资源配置问题。正是由于这一系列的转变导致了在虚拟市场的基本假设中,流通企业、组织以及交易等很多比较关键的问题,都已被过度的抽象化,并且还形成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活动是没有摩擦、没有损耗的思潮,这种理想化的概念同时也影响了流通在社会商贸再生产中的地位,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和发展的合理性,也没有了其存在的意义,这就形成了流通理论在古典经济学中的缺失。
(三)流通理论的回归史
流通理论的回归史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制度学派对交易和组织等一些问题的普遍重视。在这一时期内,受到流通理论在古典经济学中的缺失,直接导致对流通问题相关研究的断层。第二阶段是新古典经济学派对分工和市场理论的重视,这时,新兴的古典经济学家通过引入超边际分析法,重新构建了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与学科体系,加大了对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这也让流通理论的研究渐渐地回到了社会商贸再生产研究的主流中,但就目前来看,国内经济发展研究的重点还是停留在生产与消费方面,对流通在经济的运作中所发挥的作用认识仍然不足。
流通演进史在我国的秉承与拓展
我国的经济学理论来源于马克思经济学原理,并且深受马克思经济学的影响。马克思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或者也是从总体上看的交换”,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马克思经济学对于流通理论也是有所认知的。而且可以看出,并不是任意一个商品的交换都能形成流通,流通是有一定内在要求的,它必须以商品的价格为前提,并且是由商品交换的一系列活动所形成的交换行为体系。
马克思经济学对流通创新理论的认识,主要是沿着一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关于社会商贸再生产的研究思路进行理解和认知的,他对这些经济学家的观点,尤其是“四要素”中的一些合理的部分进行了吸收和秉承,并用发展的眼光解释了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力水平下的四个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这样也就影响了马克思经济学对流通理论的一些看法,也导致其在看待流通理论时比较看重交换,即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那种一般性的交换。由于马克思经济学在看待社会商贸再生产与交换问题时,主要是从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的,所以,他的核心与重点还是放在生产与社会商贸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些生产关系问题,对流通创新理论以及其地位、作用等还是不够重视,而我国的经济学主要是来自于马克思经济学原理,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深度影响并限制了我国的一些经济学者对流通创新理论的研究。
虽然我国的经济学来源于马克思经济学原理,并且深受马克思经济学的影响,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流通创新理论也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使得我国对流通创新理论的研究也在马克思流通理论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更全面的发展。
在1986年的全国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中,就已经在会上针对流通的范畴提出了“一重、二重、三重、线性与立体”的流通观,同时,还针对我国流通的地位以及作用进行了很深入的讨论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我国的流通领域专家进一步提出了很多重要的创新理论和观点。杨昌俊就提出了“生产流通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统一”,此后又有杨承训、陈学工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流通创新理论。到了20世纪90年代之后,社会经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定,流通在社会经济的运行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这时又出现了如徐从才、陈阿兴以及高铁生等将流通理论上升到了产业的创新高度,还提出了“流通产业论”。随着我国学者们对流通创新理念认识的不断提高,流通创新理论在我国的发展也是逐步的完善,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实践与利用。
现代商贸再生产的本质内涵
在现代商贸中,分工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还可以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在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下,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这也使人类社会从比较原始的自然经济阶段迈入了商品经济阶段。而分工则让早期的物物交换逐渐演变成以货币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交换,这样一来,社会商贸再生产也就成为了以交换为目的的扩大化的再生产,而且,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交换就是此时社会商贸再生产的组成部分。在这个经济关系中,比较主要的是由生产者、流通者以及消费者等之间形成的关系,而在这个经济性、社会性的经济关系中又掺杂了生产、流通以及消费服务等诸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在此基础上,我国经济学学者对经济的研究就应该以生产、流通和消费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这三者之间的资源配置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些研究更好地协调、处理并解决经济活动中所出现的一些冲突,但是,不管是现行的国外主流经济学还是经济学的学科体系中,都忽视了生产和流通、以及流通和消费之间所存在的经济关系,只看重生产与消费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虽然西方的主流经济学与经济学对流通问题都做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在商品价值以及使用价值的问题上,二者都忽视了使用价值。而实际上,使用价值才是社会商贸再生产的最根本的目标,微观经济主体和经济要素之间最核心的纽带也是使用价值。同时,具备使用价值的社会性、经济性活动,才是社会商贸再生产最根本的出发点,也可以说是最根本的目标。因为,社会商品贸易的再生产的开端就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并且以使用价值的流通为过程的,以具备使用价值的消费作为社会性、经济性活动为结束的。再深一层也就是在社会商贸再生产中的每个经济关系,都是在使用价值的联系下形成的互相作用和互相联系的关系。因此也可以说,消费者对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的追求,就是社会商贸再生产以及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
流通创新在现代商贸再生产中的地位及作用
(一)流通创新在现代商贸再生产中的地位
在现代商贸中,社会商贸再生产就是使用价值的商品再生产。而在生产阶段,厂商会根据要求将不同的要素进行组合加工,然后得到具备新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对于这些具备不一样使用价值的商品,会在分工与专业化等约束的基础上,考虑到交易的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都将尽最大的可能去降低成本,最终实现使用价值的转移。而对于现代社会的商贸再生产活动来说,其本质也就是将使用价值的环节:生产、流通、消费三者有机地连接起来。这三个环节之间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社会商贸再生产循环的整个过程就是由这三者共同构成的。所以,这三者是一体的,如果缺少了某一环节,那么社会商贸再生产必将难以进行。可以说,生产、流通以及消费对于社会商贸再生产来说,既是构成部分,同时也是维持、保障社会经济运行顺畅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流通创新在现代商贸再生产中的作用
流通创新在社会商贸再生产中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在生产与消费之间是不可替代的。所以,我国流通创新在保证我国的社会经济以及社会商贸再生产的顺畅进行中应该发挥着根本性作用。
凝聚着流通业者劳动的价值增值过程。首先,从流通业者的劳动价值来看,流通业者是将商品,即使用价值的载体,从生产的领域转移到了消费领域,这个过程可以把流通业者的劳动融入到被流通的商品之中,这样一来,再根据劳动价值论中的相关理论,可以得出这个过程必然会将被流通的商品价值有所增加的结论。其次,经历了流通的过程之后,商品的市场价格也会有所上涨,这是相对于流通业者在取得商品贸易时的价格来说,从这一方面也可以证明经过了流通过程的商品,其价值增加了。所以就可以得出商品在经历了流通之后会被赋予更多的价值与内涵的结论。其实质就是流通业者将自己的劳动凝结在流通的商品之后,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会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在流通的过程中得到了升华。
实现使用价值在时空、产权转移的过程。从使用价值的本质上来看,流通的过程就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追求,并让商品的使用价值得以消费,最后再通过获得使用价值,为消费者提供心理与生理的双重体验。简而言之,流通所实现的使用价值的传递以及转移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使用价值在空间、时间、数量以及产权关系等方面的变化,以及与之相关的信息、要素与资本等所出现的转移与变化。
基于矛盾运动的交易费用节约过程。流通不仅实现了使用价值的增值与传递,还承担着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即降低交易的费用,这一点在市场经济中表现的十分明显,同时也十分重要。因此,流通的过程就是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实现了交易成本最优化的目的,并且这个过程也具备社会性和经济性,虽然交易成本并不一定是最小的,但是可以保证是最优化的结果。
结论
经济的现代化离不开流通创新理论的发展,因为流通创新理论的发展可以让社会商贸再生产更好的进行,也进而推动了经济的循环发展,提高了经济的效率。因此,必须在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经济这样的全球背景下,将流通创新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才可真正地将流通创新理论在现代商贸再生产中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张得银,陈阿兴,丁宁.基于使用价值的流通地位与作用研究[J].商业研究,2014(1)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必须结合当前情况不断地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要将坚特和发展两者统一起来,既要深刻、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由要深化和发展的劳动价值论。新时期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具有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双重特征,同时符合劳动价值论的一般规定。
人类社会和经济环境都处在永恒地发展中,因而任何反映社会规律的科学理论都不是永恒的,也应处于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之中。因此,在新时期重新认识和研究劳动价值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劳动在其发展中会突破其一般性的规定性,出现不同的历史特点和发展特征。作为反映和概括抽象劳动发展规律的劳动价值论,也应当有它的不同的理论形态。
一、新时期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的新特点
(一)生产劳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生产劳动所覆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重越来越大。马克思曾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劳动范畴进行了一系列区分。但他们把自己研究、考察的重点放在物质生产部门,这也是当时的条件所限定的。在当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保险、通讯等服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重越来越高。现在,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已招生产性劳动的范畴扩大到那些为物质生产者生活服务的,并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劳动上。
(二)劳动主体的队伍多元化
劳动者是劳动的主体,也是劳动的执行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研究的劳动主体,主要是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者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雇佣工人。在崇尚多元化的今天,社会主义劳动的主体也发生一些变化。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劳动主体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对象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既有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主体,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主体,还有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中介服务的劳动主体。
(三)活劳动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脑力劳动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人类活劳动的形式与马克思时代已经很不一样。人的活劳动虽然包括人的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支出,但这种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在形态上已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如脑力劳动中就出现了理论研究型、知识运用型和制度与技术创新型等活劳动形态。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研究的人的活劳动正从马克思时代研究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研究高质、高效、高能性的脑力劳动为主,这为认识运用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开拓了巨大的空间。于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有重大意义。
二、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重大意义
研究我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应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新的认识和证明,这对于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有重大意义。
(一)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改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时期劳动的新特点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因此根据这些新情况而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劳动价值论,反过来可以大大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从微观到宏观,劳动价值论仍然是我们进行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的这一经典理论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
而且,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理解和贯彻中央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精神。创始人对待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以及私有企业主的理论认识相政治态度,是根据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提出的。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是从“二个有利干”的标淮出发,允许和鼓励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可以与公有制经济互相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它们的合法经营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
(二)有助于我们更加重视科技和管理劳动,实现科教兴国
科枝是第一生产力,而经营管理则是保证科技发挥第一生产力作用的前提和保证。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不仅是创作价值的生产劳动,而且是一种复杂劳动。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比一般劳动会创造出更高的价值。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应该获得更多的报酬。可以说,按劳分配制度不是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依据的,对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劳动,也要按劳分配。评价科技工作的贡献,即要考虑它作为复杂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更要考虑它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应根据这两方面的贡献给予较高的报酬。让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也应体现在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身卜。
三、新时期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和发展
(一)应重新界定并适当扩大生产芳动的范围
马克思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但是,正如前文所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具有一些新的特点。凡是与生产产品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劳动,包括文化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及三产从业人员的劳动,都是总体劳动中必要的构成部分,都是生产劳动,都能创造价值。一切与上述相关的工作者都是生产性劳动者,不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而且包括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那些新的社会阶层的各类人员。创新和发展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实质就是要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科技、文化、管理、服务等领域,并确认其为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包括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三个部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的价值从量上讲仍然由C,V,m构成,但它们有了不同干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含义。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工人除了劳动力外并不是一无所有,他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并同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生产活动。同时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工人之间相互交换的劳动产品仍然表现为商品的形式,所以工人的劳动力也表现为商品形式,同样具有价值。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的劳动时间同样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不过它们的含义已经有了本质变化。第一,工人的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将大大增加,它不仅包括维持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于女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较多的教育费用,还包括维持间接生产过程中的经理人员、科学技术人员以及为生产服务人员在内的总体工人及其家属于女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第二,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里创造出公共价值,包括保证社会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正常进行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以公共产品的形式间接返回给工人的公共生活资料价值和维持社会生活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值(例如从事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府机关的经费,国防开支等)。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问题
[关键词]货币;价值;需求;供给;价格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093-02
货币,从历史的角度看,是人类创造出的用来方便商品交换的媒介物。然而,它不仅仅是商品交换的媒介,不仅仅是价值和劳动衡量的尺度,它也可以是一种商品,它也有自己的价格,也可以一定的价格在市场上流通。这个价格就是利息,计算的方法就是利率。
1 货币如何定价
我们来看看影响利率的重要因素有哪些。首先联想到的是供求关系,其次是国家货币政策、经济政策。
我们都知道,在经济学和国民经济的统计中,供给是容易得出的,原因就是消费是生产决定的,而消费需求本身又复杂得多,其中,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等主观的要素起着重要的作用,使得需求不可能合算得那么精确。然而货币则恰恰相反。在货币的供求关系中,供给的确定往往是一项令人头疼的问题。其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央行到底应该发多少货币。另一方面,什么是货币需求呢?货币需求就是人们愿意或有需要以货币形式持有的货币。我们要追问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要以货币形式持有货币呢?凯恩斯的《货币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过去的一百年中,的确有一种稳定的发展趋向,避免使用钞票而运用支票。银行存款在可以预计为分别代表着储蓄存款、营业存款和收入存款的任何国家中,这三种存款之间的比例取决于该国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阶段。在第一阶段中,银行存款主要属于投资性质,大多数的支付都是以钞票实现的。在第二阶段中,银行存款一部分被用作储蓄现金的手段;但到了进行支付的时候,一般都用钞票。在第三阶段中,营业交往主要用支票,钞票只是限于支付工资和小额现金。在第四阶段中,工资支付也用钞票。钞票在货币体系中的意义以及调节其数量的适当办法显然必须取决于所达到的发展阶段,只是这一点还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钞票的发行量的变动的统计意义也必然会按同一方式变化。”很显然,我们现在已经处于凯恩斯设计的第四也是最高阶段,我们的工资等已经无须钞票来支付,它们会被打入我们的银行卡里。现在刷卡消费已经普及,但小额支付还是现金方便。设想未来某一天,电子商务发展到我们可以用确认指纹的方式来确认和完成支付,谁还会用钞票呢。那钞票还会存在吗?如果钞票无用了,消失了,那货币将会是什么?
2 货币的本质
什么是货币?回顾货币发展的历史,正是一个不断被剥离商品的外衣而本质的过程。“货币天生不是金银,金银天生是货币。”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人们只是领略到了后一句的含义,而其真谛确是藏于前一句:货币天生不是金银。人们一开始对货币的定义就没有抓住其本质。人们说,货币是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和记账单位的一种工具,是专门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个定义将落脚点放在了商品、等价物,这无疑造成了理论上货币无法脱离实物形态。然而这并无法阻止货币的发展。货币诞生后不久,全世界不同种族、民族,选择了黄金作为货币;一千多年前,中国最先出现了纸币,但是它还是白银的代表;到了近代,纸币盛行起来,而其发展的基础是金本位;20世纪4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资本主义世界各国与美元挂钩,美元与黄金挂钩,这是一个金本位的衍生品;而20世纪70年代,金本位瓦解。这一步步的发展展现的是货币的本质并非“金银”,而是交易和支付的手段。为了实现这一手段,货币可以化身为金银,纸币,或者是一串数字――只要人们认可它。人们凭什么认可它,如何认可它?靠信用!当经济发展不充分,商品经济不活跃的时候,市场中的信用也必然不足,这就决定了此阶段的货币需要具备极高的价值,且必须要常见的、可流行的东西,来弥补其不足的信用。如此,才可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在原始经济阶段,像牲口、盐、奴隶、烟草、毛皮等具使用价值的物品都曾经充当过货币。无论货币以什么方式发展起来,在刚开始的时候,它至少必须是一个让人直接体验到其价值的东西。而黄金的天然特性满足了经济初始发展阶段的要求,它最终成为货币的终极实物形态。于是,黄金在千年的历史中成了货币的代名词,财富的象征。然而,唯有在达到相当可观的常见性以后,稀缺性的意义才能派上用场。达不到这样的常见性,这些金属就不可能满足对货币的实际需要,因为它们拥有的作为货币材料的价值是无法方便地获得的。
从饱含价值的黄金,到金本位的纸币,再到国家强制使用的纸币,社会对于货币的广泛信用的建立方式,取决于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到如今,世界范围内的法制的建立,使得货币的信用得到了法律和国家的保障,货币借以甩开了其内在价值的束缚,完全可以以一种符号姿态来实现人们于经济行为中所需其发挥的作用。对于金本位,黄金的稀缺与经济的无限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它必然被历史淘汰。因此,货币天生不是金银,道出了货币的本质。
3 货币的价值
紧接着需要探讨的是货币的价值问题。货币有没有价值呢?那要先问什么是价值。这是一个哲学的问题。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们,与客体产生不同的联系,发生不同的反应,这便是冲动。其中一些客体令我们产生好感,于是要缩短与其的距离,这便是欲望。当我们趋向于获得客体,于是主观上赋予了客体一个新的属性,这便是价值。客体的价值是随着自我的欲望并作为这一欲望的对应物在同一时间、同一分化过程中产生的。货币乃客体,主体趋向于获得,自然使得货币产生了价值。下一个问题就是货币价值几何?货币自诞生以来,本身便是衡量价值的标尺,那么它如何衡量自身的价值呢?我们需要另一种思路。举一个例子。我的脚用尺子量一下,知道了需要穿41码的鞋。那么我去买鞋的时候,假如不知道哪一双是41码的,还没有尺子,但我可以用脚来试试,也就是用脚量。我的脚可以当尺子。货币用来衡量其他客体,那么反过来,其他客体也就是在衡量它。但问题是,以怎样的单位数量的货币来确定其价值呢?其价值又用什么单位来衡量呢?我们不能说一块钱价值一块钱,也不能说一块钱价值一根雪糕。因此,这个问题理论上存在,而于实际中是无意义的。
4 货币的需求
货币的价值与价格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讲,价值决定价格,价格体现价值。但对于货币则不是这样,首先,货币无须给自己标价,其次,我们借用货币时所约定的将来需要支付的利息,衡量和代表的是它的时间价值,还可以包括借款人的风险补偿和贷款者的部分特定收益,这一项也可以理解为借款者的利润。这样来看,货币的价格对应的是货币的使用价值而非其价值。而事实上,货币的价值也集中体现在其使用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时间和区域一定的条件下一般是确定的、一致的,而后者则更具有特殊性,货币对不同人在不同时间具有不同的价值也是源于此。社会通胀情况反映着货币的时间价值。社会的实际经济增长应该是劳动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增长的总和。如果将其量化的话,工资增长是劳动收益的增加,剩余都可以归到资本的收益。中央早已有部署,建立劳动者劳动报酬增长长效机制。今天,经济发展局面十分复杂,并不成熟,不可以用常规的理论的经济学来解释、预测甚至左右它。当下要做的是规范市场,完善市场,要让市场真正成为可以令各种经济要素相互之间和谐容配并充分作用,可以为每一个人提供公平竞争、谋求幸福、实现价值的机会的平台,而不是一个可以用各种可能的手段来利用的,貌似乖巧的、言听计从的,甚至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是为了完成经济的所谓增长,实现国家的所谓利益的婢女。市场和自然一样,有着罗网般密织的规律,人们虔诚地认识它们,总结它们,自然才允许我们使用它们,发展它们,利用而不是滥用它们。但可悲的是,市场规律所主宰的对象不仅仅是商品和货币,却还有我们每一个人,是每一个超越了一般客体的客体,是一个个自为主体的主体,其复杂的程度远高于纯自然中的物的运行规律。而我们所发现和掌握的只有那经济的最高规律:市场需不断完善,经济会永恒发展。正因为市场不够成熟,使得劳动收益的增长过于滞后,现在若要拉起来,会造成资本收益过低的表象。而事实上是不存在这个问题的,市场中的商品价格从不是按照理论来制定的,而是受实际中的供求、时点、偏好、流通度等诸多复杂的因素共同影响的。鉴于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有些时候还是有必要为货币价格提供政策指导。
百姓,企业,国家,以不同的目的对货币有所需求。一方面要明白一个问题,货币与其他商品一样,并不是完全充分流通的,也就是说货币的供给无须与货币的需求完美对应。对于我国,资金流通和使用的效率并不高,假设流通率大致是百分之五十。社会上货币量为100,使用量为50。此时假定货币需求增加了5,总的货币量需求为55。社会需求是具有短期弹性变化性质的,所以这种变化是一种量变。另一方面,货币流通率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决定的,短期无法发生质变,所以这个数字我们假定不变。这样,我们得出的供给就是110,结论为国家应该向市场提供10的货币增量。
货币使用率和货币流通速度是两个概念。货币流通速度描述的是商品交换的活跃程度,理论上据此可以得出货币需求量。而货币使用率描述的是货币总量的使用状态。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货币总量与货币使用率相乘得出货币需求量,即货币有效使用量;货币需求量除以货币流通速度是商品总价值。而二者又有着重要的联系,它们都是反映了经济的活跃程度的指标,前者是以静态角度观察的宏观的指标,后者是以动态角度观察的微观的指标。
5 结 论
货币的需求仍然是一个十分灵活的经济元素。货币需求的增加可能依赖于经济的实质性发展,可能是现时的分配格局发生转变的结果,也可能源于人们对未来的正向预期。前两者的变化是缓慢的、客观的,而人们的信心既容易建立,又不堪一击。然而货币的需求还可以靠利率来调节。利率可以在不改变货币量的情况下改变货币的流通速度和使用率。但是利率手段并非足够有效,它以零为临界点。利率为负是人心里不能接受的,尽管在特殊情况下理性地告诉他,存银行仍是个不错的选择。而另一方面,利率在回笼货币方面却表现出色。所以,提供货币和调控利率是两个功能互补的手段。充分利用此二者,可以使货币量与经济所需处于动态平衡之中。
参考文献:
[1][德]齐美尔. 货币哲学[M]. 许泽民,译. 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