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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育培训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19: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律师教育培训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律师教育培训

第1篇

百色市那坡县是广西参与该项目的6个项目县之一。依托项目的实施,那坡县大力开展教师培训;用5年时间研究“参与式教学”,使全县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多次培训,教师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为全县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忆往昔,教育教学不容乐观

在“参与式教学”没有进入那坡县之前,那坡县的教育教学状况不容乐观。以百省乡那布村水弄特少数民族学校李志超老师的教学为例,他执教的班级有26个苗族学生,每天上课,他都得先用苗语说一遍,再用普通话说一遍,学生鹦鹉学舌似的跟着他亦步亦趋,照葫芦画瓢,他教得吃力,学生学得更吃力。李老师30年的课堂一直这样死气沉沉,课堂教学效率低下。而这也正是过去整个那坡县基层学校课堂教学现象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在新课程实施前,那坡县教师的教学理念基本处于“自以为是”的状态,教师“高高在上”地讲授,学生被动听讲、被动抄写、被动朗读、被动学习,课堂效率极低。新课程标准颁布后,老师们的教学理念从“自以为是”过渡到“一知半解”。他们虽已意识到以往的教学理念是错误的,不能再以自我为中心地全堂讲授,而应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但老师们还是感到迷惘:怎样才能把正确的教学理念转变成教学行为呢?这让老师们犯难了。

在2006年一次针对全县小学教师、县级培训机构教师以及教育部门管理者的调研中,重点就教师教育教学状况、培训需求、接受培训情况等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如全县没有建立教师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没有统一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县教研室、进修校和电教站3家之间没有形成相互联系的组织机构、不具备协调活动的机制,乡镇中心校自身业务能力不强、指导水平有限、组织管理基本无序等问题。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讲授活动仍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教师把90%的时间用于全班集中听讲授,学生学习基本处于被动状态,课堂教学参与度低,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时间只占20%,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自然很不理想。实行课改却没有取得任何有效性的进展,这让那坡县教育人心急如焚。

借东风,开展参与式教学培训

2006年11月,“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在广西正式启动,那坡县成为广西6个项目县之一。

项目的实施让那坡县看到了改革的方向,那坡县教育局随即借助项目的东风,引进并推广了参与式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是指师生双方在教与学之间共同参与、相互激励、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并在互动过程中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方法。,这一方法充分调动了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营造了师生之间平等、和谐、愉快、健康的学习氛围,是教师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融合和统一。它强调和突出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从机械地听和记变为自觉地探索与思考,从而培养学生独立求知、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参与式教学课堂中,教师的观念更新了,角色改变了。老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课堂不再是死气沉沉,当然更不再是一团糟:学生在教师精心设计的每个环节中愉快地学习,有了展示自己的平台,个性得到了张扬;教师讲得少而精,课堂上不再听到学生被教师呵斥的声音,而是赞赏与鼓励。教师教得开心,学生学得舒心。

从2007年到2011年,那坡县用5年时间研究“参与式教学”,其间有1730名教师接受参与式教学和教育公平培训,35名教师接受复式教学培训,250名语文教师和250名数学教师接受参与式语文教学和数学教学培训,55名教师接受双语环境下的教学策略培训,70名教师接受了课堂行动计划研究培训。

据统计,那坡县通过“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参加各种培训活动的教师达4000多人次。临近项目结束,以项目设计时那坡县教师为基数,至少95%的教师已接受项目提供的基于需求的培训;与以前相比,教师把课堂教学时间用于全班集中教学的时间从以前的92%降到了中期的70%,再从中期的70%降到了55%以下,并且教师具备了多种教学技能以更好地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时间的比例从以前的18%提高到中期的38%,再从中期的38%提高到45%。

据介绍,过去的培训只管培训,不管培训后的落实,培训效果在实际工作中难以体现,造成“培训、实践两张皮”。“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则以培训后的监测指导为平台,不间断地督促影响各基础学校培训效果的落实。培训机构完成培训活动后,很自然地就与教研部门一道开展监测和指导活动,一线教师改变了以往“参加培训时激动,回到学校不敢乱动”的局面。

那坡县教师,尤其是边远山区村校的教师、年龄偏高的教师接受了参与式教学等模块的培训后,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师素质等方面得到极大提高。参与式教学的大力推行,从根本上改善了课堂教学形态,有效地提高了教学效果。看今朝,课堂教学成果显著

经过几番培训与实践,那坡县的教育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师们逐步加深了对新课程教学理念的理解,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尤为明显。以教师为主的全班学习时间比例为48.68%,以学生自主参与学习为主的时间比例达到51.32%,大大提高了学生参与学习的程度。

那坡县坡荷乡小果腊村完小教师包再忠,原是一位年轻的代课教师,由于常居深山学校,鲜有机会接受外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在接受参与式教学培训之前,他的课是典型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教学,整个课堂枯燥乏味,教学质量也一直排在全乡末尾,包老师对此感到很苦恼,却又不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自从参加了参与式教学培训,包老师的教学变得如鱼得水,他学习参与式教学知识后,能熟练地掌握导学案书写等技能,巧妙地设计目标、问题、任务、活动和作业。在包老师的课堂里,主动权是学生的,他灵活运用各种学习方式,大胆采用个人自主、双人合作、四人合作、全班大动等教学策略解决问题,出色地完成了预先设定的任务、活动和作业,圆满地达成了教学目标。

由于找到了方法,包老师的课堂发生了质的变化,课堂有效率达到94%以上,他的教学成绩从原来的全乡倒数第3名上升到了顺数第3名。更可喜的是,包老师从课堂找回了自信,工作干劲十足。2009年他通过了代课教师转正考

试,成为一名公办教师。2010年12月,包老师代表坡荷乡参加全县参与式教学经验交流暨观摩活动,他的课《长方形、正方形的认识》充分体现了参与式教学的各种优点,荣获了活动的一等奖。

类似包老师这样经由先进教学理念武装起来并取得长足进步的教师,在那坡县坯有很多。这些老师们因为参与式教学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学生也因为老师的变化而变化。

那坡县城厢镇中心小学六(2)班有28个学生,几年前,这些农村孩子在课堂里的表现如何呢?有的像机器似的跟随老师一唱一和,有的望着窗外发呆,有的钻到桌子底下搞小动作。自从他们的语文老师莫凡霄和数学老师黄兰舒接受参与式教学培训并成为骨干教师后,学生们的表现改变了。现在上课前,他们几个人一组一起预习,探讨问题,寻找资源;上课的时候,在老师的启发下,他们或自主探究思考,或双人合作解决问题,或四人小组展开辩论,各抒己见。由于学习方式的转变,使这些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变得特别强,自习课上,即使老师不在身边,值周班干也会给同学们布置学习任务,组织同学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完成任务。

其实,学生的转变在参与式课堂上随处可见,学生在课堂上掌握了主动权,主动探究、主动合作、主动学习,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时间在不断增多。

那坡县教育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2008年12月28日至31日,那坡县选派9名教师到玉林市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学习方式、小学语文、数学课堂教学竞赛,2人获一等奖,7人获二等奖。2010年12月下旬,黄彩嵋、黄瑜湄老师到南宁市参加全区参与式教学经验交流暨观摩活动,其教学课均荣获二等奖。

第2篇

(一)不注重学习反省学习教育和思想的反省,会使律师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法律教育,并且能增强能力,抵御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在社会现实中,一方面律师的管理部门忽视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即使有培训也流于形式,起不到作用。另一方面是律师本身,有些律师只看重金钱,只注重追求金钱忙于找案源,拉关系,不重视教育培训和忽视自我学习。因为教育培训不及时,自律机制在律师身上还未形成,因此律师职业道德弱化,不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律师执业的基本单位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是律师和执业纪律可依赖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行业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职业道德的建立和发展,主观因素方面,律师内在的自律精神最为重要,,由外在的约束到律师的自我约束是道德建设的归宿。律师职业的自我约束机制最重要是要增强律师的道德良心和对律师的自我道德修养能力培养。管理部门和律师自身从小事一点一点做起。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教育,自觉接受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法律教育,才能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随着法制教育的开展,律师依法执业的水准提高,从而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对律师的培训要靠近律师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只有这样才有实际作用。不仅如此还要对典型进行示范引导,积极发挥优秀律师的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律师。

(二)行业规则体系不完善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很多行政机关编制锐减。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人员很少,监督和监管律师职业行为不到位。即使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无法对其惩戒,执行力很低,因为根本无法进行调查取证、论证。

二、解决律师缺失职业道德的讨论

我认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不仅要加强国家制度方面建设,同时也要完善律师职业教育。,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关键所是如何构建我国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阐述这方面的构想。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教育是关键加强学习教育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从学习教育为突破口,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把重点放在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方面。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尤其是理想信念教育,会让众多的律师形成正确的职业理想。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也需要大力弘扬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如,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扬善惩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依法执业的水平也要提高。

(二)健全行业规则体系,完善产权制度,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没有完善产权的经济是一个没有信用的经济。原因是产权制度让人们有一个稳定的、长期的、预期的制度。法律职业者所建立的事务所一定要建立在完善的产权制度基础上,让律师在一个稳定的、长期的、经济利益促动下执业。这就要求对现行律师法进行相应的修正与改变,从法律上确定律师业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自我管理体制。两结合管理体制,一方面是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规范;另一个方面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与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相互监督制约的规范。这就是要对全国律协和地方律协的行业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制订和修改;更要对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性管理规范。尤为重要的是要对现行律师法进行相应修改,这是从法律上确认律师业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扩大律协职权范围,加强律师自我管理体制,通过律师法授权的形式,让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纪进行处罚,让年检注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律师执照领取等微观具体事务纳入律协的职责范围,让律协行业管理由柔性走向刚性,清晰明确律协参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让执业环境优化,给予律师更多的权利。

三、职业道德的发展事关重大

第3篇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规范运行。

县司法局根据新律师法的要求,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了执业管理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本所实际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确保律师事务所规范运行,依法执业。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县全体律师严格执行“六条禁令”,注重树立律师在社会上的形象,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公布公开投诉方式和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妥善处理投诉事由和责任人员,既制止和处罚了违规不良行为,又避免了矛盾液化,维护了团结稳定的大局。年初本县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受到群众投诉,司法局根据上级安排,认真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被投诉人有任何违法行为,系投诉人错误认知导致,形成了调查报告并上交市局。

二、加强教育和培训,正确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活动。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县司法局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教育培训,先后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再培训、坚持党的领导专题教育、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主题教育等教育活动,确保了全体律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为增强全体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和谐社会的意识,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计划和要求,先后组织全县律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参加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团、维护农民工权益律师服务团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尤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活动,同时利用节假日、特殊意义的纪念日等机会,走上街头,面向社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多项活动的开展,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我县的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为我县的法治化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第4篇

2.发挥部门优势,努力在部分重点工作上有突破。一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普法教育培训、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在全市率先建立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其他便民业务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并将法律服务机构逐步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三是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普法体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大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3.争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支持。一是争取司法部赠送一批法制宣传书籍、刊物、挂图、光盘等普法资料;二是争取普法经费;三是争取为普法办配备一辆法制宣传车;四是提升普法网水平,加大普法网络平台建设。

4.争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一是争取由全国律协支持县律师人才培养和律师业发展;二是争取将县纳入全国律协巡回讲师团的培训范围,促进县律师执业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三是争取中国公协支持县公证处服务窗口;四是争取由中国公协安排业务委员会在县开展公证业务帮扶活动;五是争取司法部指导省在分配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时对县给予倾斜;六是争取司法部确定县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在调研、宣传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七是争取司法部协调有关省份法律援助机构与县开展结对帮扶,在业务交流、夯实基层基础、人才队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八是争取司法部支持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申请成为项目实施单位,获得彩票公益金支持办理涉及五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

第5篇

一、“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以普法依法治县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二)以“平安”建设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2、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迈出新步伐。 突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强力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的职能作用,以“纠纷有人调处,纠纷调处有场所,调处人员有经费保障”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强基础、带队伍、建机制、抓落实、促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实现了“三突破”(即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建设、责任落实取得新突破)。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群体性上访减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县82个调委会中已10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按“六有”、“六统一”(标牌、印章、调解室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四落实” (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报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在村委会设立了调解室,让村级有了调解地点。积极探索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广大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检察院、交警、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了调解工作合力,降低了法院、检察院的案件压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联动调解”所代表的文明、高效和理性、平和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断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使人民群众自觉而积极地按照公认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年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59 件,调处5059件,成功4956件,成功率为98%。为的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的法制环境。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1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1 2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区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知司法、想司法、爱司法、强司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基层司法所无专项办公经费,联动调解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四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普法教育的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

2012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验收之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司法局普法办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下组的领导下,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五个一”的工作任务(一个展室、一台晚会、一盘汇报光碟、一本资料汇编、一份自查报告),顺利的迎接了省州级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州级考核分为94分(满分为100分,州级检查考核组考核分为95分,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考核分为5分)。受到省州领导的好评。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普及率达100%;企事业单位职工普及率达100 %;在校学生普及率达100%;农民、居民普及率达98 %。经过县“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对全县 10个乡(镇)、91个单位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突破(四)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为抓手,突出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五)积极落实帮带制度,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帮带

2012年,司法局派一名新农村指导员长期在北甸村指导创先争优工作,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方便挂钩村党总支开展活动,我局为挂钩点总支活动室配备了一套办公桌椅和乒乓球桌,解决“民族团结、民主法治试点村”工作经费9000元。

三、“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和谐”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面,加强法律进寺庙、进工地、进集市的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法治县城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县、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县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及10个乡镇两劳刑释、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列项并完成建设。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要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加强安置帮教基地的深层次建设,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影响力。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对有困难的归正人员实行帮教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提高帮教工作实效。同时,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县律师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进行政策指导、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执业活动监督和业务指导,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主动关注研究社情及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重点部门建立律师联系制度。

2、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加强公证窗口建设,继续开展党员服务窗口工作,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领先水平。

3、提高全县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5、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争取完成县法律服务中心2402.8平方米建设任务。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4、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2011年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在2011的工作中,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以科学发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在自检自查和省州提出改进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表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后,重点做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经验交流为主要载体,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工作。在吸取“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宣传、早准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软件和硬件全面达标。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司法部“十大便民”措施,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宣传落实好《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建设好发挥好乡镇、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争取成立县法律援助工作局,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6篇

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作风、提升素质。

1、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厅“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查处,做到风清气正、令行禁止。

2、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局对公证、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援助等工作的领导。

3、持之以恒做好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方面坚持周例会集中培训各方面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督促个人积极自学法律、计算机等科技文化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学用相长、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4、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把撰写和发表宣传报道作为干警是否爱岗敬业、是否有政治敏锐性、是否钻研熟悉业务、是否有吃苦精神、是否有一定写作水平等素质和能力的反映,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各股室、干警完不成通讯报道任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1、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机制。在全县普遍建立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执法考核办法》等配套性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努力实现全年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达到100%,档案规范率达到95%。

2、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建设。要加快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建设,力争4月底前实现全覆盖。要全面推进“一中心、两基地”建设,上半年要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标示、有活动,统一实施集中宣告和教育。要规范发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力争建立新的基地。

3、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成效。要严格执行《省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制度》,对未经审前调查评估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予接收。要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突出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类等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遵章守纪情况考核,对违法违规的坚决提请重新收监。要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加大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整合资源,积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帮困扶助工作。

4、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规范使用全省统一制定的安置帮教系列制度和统一的实用性文书、表格。继续做好核查情况通报工作,使信息核查率达到75%以上,建档率达到100%。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对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8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100%。积极落实培训、就业、税收、贷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济等各项优惠政策,力争使帮扶对象就业安置率保持52.5%以上,再犯罪率控制在2.0%以下。

5、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创新调解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永济经验,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健全调解网络。在健全巩固县、乡、村、组四级民调网络的同时,以“六大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选聘、星级管理,以及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等各项制度;推动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专项预算制度,建立“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相结合的矛盾调解激励机制;加快落实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工作,切实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狠抓工作落实。开展“转型综改攻坚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医患纠纷等领域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力求纠纷排查化解“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认真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从源头上切断矛盾引发的重复上访、、诉讼现象的发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挖掘先进典型,适时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三、着力增强法律服务成效,积极履职、服务发展。

1、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等司法行政资源,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与律师业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律师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机制,发挥律师协会作用,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及涉及方面等敏感案件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及时调控、协调处理。

3、公证工作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在服务民生工作的基础上,为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公证业务量力争比上年增长20%-30%,通过加强公证队伍政治业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4、推进和完善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以“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总量和工作质量,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160件,受援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5、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6、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加强鉴定执业动态监督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错假案及投诉。

四、引深做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宣传、推进法治。

1、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办法,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2、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作用,加强督导与检查,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全县各单位依法治县分管法制工作副职和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第7篇

一、狠抓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学习培训阶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每名干警都作有一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由局领导精心备课,作专题辅导,专题辅导时间达20小时,参学人数达185人次。同时,在专题辅导后,组织集中讨论,谈心得体会,干警撰写心得体会75篇,论文5篇。教育领导小组4次下乡督查司法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司法所都按县局要求完成了教育培训任务,司法所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

二、严密部署,组织领导到位。首先,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分阶段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其次,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与督查。再次,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联系制度,五名局领导成员除按分管工作负责抓好机关股室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外,还分别负责联系3个司法所,具体指导、督促教育活动工作的开展。

三、发挥职能,确保活动实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是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此,我们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中整改,以整改促进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实效。一是尽职调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阶段,是社会矛盾多发期。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活动以来,组织全县开展大规模矛盾纠纷排查2次,发现纠纷苗头53起,全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起。二是诚信执业,确保服务质量。诚信服务是我局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要求全体法律服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来,县公证处着力提升自身形象,打造公证精品工程,服务领域与服务环境提升了一个档次。全体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出现了管理规范、质量优良、执法公正的可喜局面。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制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这块平台的作用,在法制宣传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培养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到群众,让人民群众逐步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第8篇

问:我们居住的小区新建不久,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手机、电脑、网络等的普及,邻里间交流比较少,小区里的活动也很少。前不久,一些商家打着丰富小区活动的招牌,把一些商业活动办进了小区,特别是一些家居、建材、电信以及生活用品的促销活动,大张旗鼓地搞宣传、搞促销,其是否“便民”有待考证,但“扰民”已经成不争事实。向物业投诉,物业推来推去,至于活动的进场费用,我们更是难以知晓。请问,物业有权让商家进入小区宣传吗?此外,商业活动进入小区,往往会被物业收取部分进场费,这部分费用进了谁的腰包,谁来监管?

答: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既然小区公共空间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那么商业活动进驻小区理应征得业主同意,更不能发生扰民的行为。我国相关物业管理法律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对于商家进场所交的费用,按照规定也应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应用到小区公共事业中去,小区物管不能私自占用。

你们小区居民一旦发现商业活动进小区扰民行为,应及时向物管反映情况,并要求其撤出小区。此外,目前有些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少商家进入小区只需经过物业同意,因此建议小区业委会也要成立并运行,对那些私自收钱并放商家进入小区的物业公司,你们可以解除与其合作,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

问:最近我居住的小区里,各种培训班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我觉得把孩子放到这种辅导、培训机构,有人教孩子作业还提供午餐,是个不错的办法,但是私人办的培训班靠谱吗?另外我们小区有一个钢琴培训班,学员弹得不熟练,反反复复弹琴,都成噪音了,我们能否要求这个培训机构搬离?

答:从事教育培训行业的一些培训学校或者培训中心,需要经过教育部门审批许可,一般需要有教育局的办学许可证、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环境、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以,经过教育部门审批的,一般都是专门做教育培训业务,规模相对比较大,有专门的教学场地,不会选择在住宅楼,或租用普通民房做课室。至于有的私人开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无牌无照,很难监管,尤其是有小饭桌的,食品安全卫生也无法保障。所以建议你要参加暑期培训,最好选择那些品牌培训机构。至于私人培训班,没有规范管理,也没有合同约束,万一出现了纠纷,吃亏的还是学生、家长。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在小区办学,将私人住宅改为培训班授课地点时,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如果租用某些商用型房屋,所进行的商业活动也要以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为准。

问:我居住的小区是个老小区,当初建的时候没有规划地下停车位,原先物业公司撤离后,小区的业主便开始安装地锁在小区空地上“圈地”占停车位。原先没有车位锁的时候,不停车的空地至少可以随意通行,现在车位锁一立,我们都不得不绕着走。请问,小区道路是共有资源,凭什么只为部分有车族服务?抢占车位的行为是否违法?

答:你所说的业主强行占车位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公共用地是公摊面积,属于小区全体居民,如要划分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议,私自侵占车位的做法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同时,相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公示。这些车位锁不仅锁住了车位,也是锁冷了邻里亲情。对于业主强占车位的行为,小区物业管理应予以劝阻、拆除,如果业主置之不理,业主大会可要求采取措施。你所在的小区暂时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居民可以以个别人侵犯小区业主共有权益为名,联名向法院提讼,让对方停止侵权。

问:我们小区最近总是有推销人员挨家挨户敲门推销产品,有的还打着居委会的名义,说给小区居民统一安装什么仪器;还有推销人员冒充燃气公司、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推销产品、服务的,我们该怎么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