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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16:01: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对策

当前,随着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加大了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少。工程质量水平起伏波动,提高不快,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质量隐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影响着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利事业发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当前重要课题之一。为此,针对当前小型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

1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1.1项目法人行为不规范

当前小型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及项目法人行为尚不规范。就项目法人方面讲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二是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三是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四是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设计水平不高,质量“先天不足”

一是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上马;二是设计人员水平低,设计因素考虑不周,结构布局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方案比较不充分,设计人员不熟悉规范,未执行强制性标准;三是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四是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1.3施工不按质量要求,出现“豆腐渣”工程

一是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二是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三是施工不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1.4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监理队伍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二是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现象,监理成“兼理”;三是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1.5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三是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四是质监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起来力不从心;五是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2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

2.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因此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程序意义深远[1]。一是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订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二是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分包和转包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市场。三是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和承发包管理、项目管理。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五是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2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二是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三是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四是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五是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六是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七是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八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九是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2.3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

质量的首要环节。一是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二是推行设计招标制度,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三是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五是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地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2]。

2.4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保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一是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二是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5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三是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落实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四是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五是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3]。

2.5完善监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问题发生。但由于监理制度推行时间不长,需在实践中完善。一是规范监理资质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二是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监控能力不强、难于胜任监理任务的问题。三是培育监理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四是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五是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六是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到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4]。

2.6发挥质监机构作用,做好政府质监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从工程质量角度对参与建设主体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是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保证。一是在改革中稳定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二是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三是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凭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5-6]。四是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五是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七是扩大质监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前提下收好质监费,促使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八是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的监督,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九是质量监督模式、内容、方法、手段亟待改革完善。质量监督必须由单纯施工阶段监督、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必须由注重定性质量评定向定量判断转变。为创更多优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2.7推广新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一靠技术,二靠管理。一是大力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及新材料、新产品。二是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依法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三是改革和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四项制度为基础,以建设程序为纽带,以确保质量为目标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是设计、施工等单位要推行水利工程质量体系认证,按iso9000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使工程质量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3参考文献

[1] 赖亮.强化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j].民营科技,2009(12):186.

[2] 于萍,王勇,张慧琳.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8,34(33):355-356.

[3] 黄彬.水利工程质量监理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8(28):81.

[4] 庞会媛,许维民,张凯铭.浅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7(17):54-5

5.

第2篇

今天召开全市*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是近年来我市第一次召开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质量监督工作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方多、影响质量的因素多等特点,无论是哪个主体出了问题,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因此,在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同时,政府必须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得以贯彻执行,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合符规范,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这方面,广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在建新建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建设任务繁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事关大局,不可等闲视之。

二、明确任务,分清职责,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年1月,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以法规形式规定了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我们一定要明确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进行的监督管理,其具有强制性、指令性、权威性等特点。因此,在行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权时,说话要公正,底气要足,要敢于发现问题,敢于解决问题。质量监督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与其他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本质的区别。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不是工程建设的参与主体,对承担的质量监督工作负监督责任。

当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混淆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现象。有两种倾向:一是参建各方特别是项目业主认为有了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质量管理责任就是监督部门的了,从而放松工程质量管理;二是社会各界、有关部门、甚至有的主管部门的部分同志,错误地把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归到监督部门,错误地认为一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责任就在质量监督部门。

因此,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宣传并依法界定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在水利工程过程中的质量职责。同时要进一步明确中心站、区县质量监督站的职责,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制度,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国务院的这个条例明确指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并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种违规行为应给予的处罚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国务院的279号令就是我们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处罚各种违规行为的依据和武器,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3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对策

当前,随着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加大了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少。工程质量水平起伏波动,提高不快,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质量隐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影响着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利事业发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当前重要课题之一。为此,针对当前小型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

1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1.1项目法人行为不规范

当前小型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及项目法人行为尚不规范。就项目法人方面讲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二是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三是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四是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设计水平不高,质量“先天不足”

一是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上马;二是设计人员水平低,设计因素考虑不周,结构布局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方案比较不充分,设计人员不熟悉规范,未执行强制性标准;三是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四是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1.3施工不按质量要求,出现“豆腐渣”工程

一是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二是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三是施工不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1.4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监理队伍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二是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现象,监理成“兼理”;三是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1.5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三是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四是质监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起来力不从心;五是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2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

2.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因此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程序意义深远。一是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订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二是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分包和转包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市场。三是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和承发包管理、项目管理。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五是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2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二是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三是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四是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五是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六是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七是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八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九是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2.3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一是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二是推行设计招标制度,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三是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五是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地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2.4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保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一是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二是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5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三是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落实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四是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五是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

2.5完善监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问题发生。但由于监理制度推行时间不长,需在实践中完善。一是规范监理资质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二是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监控能力不强、难于胜任监理任务的问题。三是培育监理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四是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五是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六是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到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2.6发挥质监机构作用,做好政府质监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从工程质量角度对参与建设主体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是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保证。一是在改革中稳定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二是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三是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凭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四是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五是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七是扩大质监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前提下收好质监费,促使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八是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的监督,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九是质量监督模式、内容、方法、手段亟待改革完善。质量监督必须由单纯施工阶段监督、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必须由注重定性质量评定向定量判断转变。为创更多优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

Abstract: China is a large agricultural country,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 the primacy of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project, do a good job of project management is to expand production to ensure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key works. This paper start from the reality problems and proposed several measures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Key words: water; work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4-0020-02

前言:管理是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兴利除害功能的关键,是整个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的发展,水利工程管理业也逐渐变得更加重要,国家也大力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一、水利工程管理现实存在的几个问题

1、部分水利工程标准偏底,工程质量差,不能满足防洪兴利需要

水利工程大多兴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标准偏底,施工质量差,随着运行期的增长,工程开始老化和损坏,形成病险或隐患工程。这些病险水库有的需要降低水位运行,严重影响了其效益的发挥;有的带病运行,势必对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2、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3、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制不活

目前,水管单位缺乏科学定性,既不像事业单位,又不像企业。水利工程大部分为综合利用工程,既有公益,又有一定的经营开发功能,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混在一起,界限不清。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之间的管理关系不顺,权责不明。内部运行机制不活,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大多数水管单位亏损经营。

4、目标管理问题

目标管理不严肃,主要表现如:成本管理不落实、控制不到位;质量管理重结果轻过程、或重形式轻本质;安全管理凭经验、少科学、缺系统管理;进度工期控制更是合同约定是一套、现场施工又一套,随意性大而缺乏严谨的计划、缺乏系统的控制手段,签订合同时对工期的承诺为迎合业主的要求而不管科学性,实施时缺乏有效措施而放任自流。

二、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几点措施

1、统一认识,转变观念

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领导,领导的关键在观念的转变。领导工作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要转移到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上来,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和方法;从过去只重工程建设转变到加强管理、建管并重;从过去主要对水利行业内总的管理转变到对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的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变到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着力研究和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新机制、新格局,为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2、推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设计监理制

通过招标投标制,引进竞争机制,促使设计单位具有忧患意识,充分调动设计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利用工程监理制度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监督,必然会促进设计单位提高其设计质量。实施设计监理制,对投资控制是非常有益的。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因素,使工程设计有条不紊进行,可对设计单位设置奖惩办法,辅助设计工作又快又好地完成。

3、强化施工管理

⑴要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五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⑵要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

⑶要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

⑷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

4、发挥质监机构作用

⑴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

⑵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衽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

⑶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

⑷要配备必须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

⑸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

⑹要扩大质监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前提下收好质监费,促使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

⑺为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监督,领导重视,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是前提,因此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

5、做好检查和观测

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观测工作,是工程管理工作中的耳目,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本工作。建筑物在运用过程中,其状态和工作情况随时都在发生变化,有的是正常变化,对建筑物安全影响不大;但是,也有的属于异常现象,一旦处理不及时或不当会引起失事。为了及时掌握水工建筑物的变化状况、性质及其规律,应对建筑物进行经常的、系统的、全面的检查和观测,并及时分析处理,改善和提高工程运用条件,验证设计情况,从而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管理水平。

6、防汛抢险

防汛抢险工作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义务”。

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对于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应及时作好防汛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大中型病险工程,更应注意日常的管理。因为水利工程一旦失事,将引起毁灭性的灾难,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防汛抢险工作中,应立足于大洪水,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确保工程的安全运用。

7、提倡渠系测水

渠系测水是灌区管理工作中实行计划用水、准确地掌握引水、输水、配水等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节水、节能和提高水利用率的一项必要措施。通过测水工作,可以为保证正确执行用水计划和编制用水计划提供可靠的资料;可以按照用水计划的规定和水量调配组织的指导,调节、控制水量,准确地从水源引水、输水和按定额向用水单位供水;可以检查水质和水的利用率,并指导和改进用水工作;可以为设计和科研工作提供资料。

三、结束语

总之,对水利工程来说,管理是关键,建设是基础,所以抓好水利工程的管理,是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安全的关键所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充分发现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与之对应的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水利工程才能为我们所用,造福于人类。

参考文献:

【1】刁永华,李良,颜雷.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探讨[J].水利科技与经济.2010,16,(9)974-975.

第6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前言:我们要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要保证科学管理的有效性。随着整个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需进一步提高完善

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都是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之前制定实施的,因此,急需进行修订完善,建议修订的原则要体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使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规定要与现行行政体制改革相联系,重新明确质量监督职责、工作内容、监督方式,应把质量检测和质量信息平台作为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撑。目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质量监督机构与质量检测机构的关系不明确,难于发挥质量检测在质量监督中的作用;二是质量监督信息沟通缺乏应有的信息平台,仅靠举办几次交流会议是远远不够的。

1.2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行为不够规范

有些项目法人组建不够规范,甚至没有组建项目法人,形成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多,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质量意识不

强,管理松散;资金不及时到位,资金运作不规范、压价,要求承包方先行垫付,拖欠工程价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挂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3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本身不高,设计不足

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工程仓促建设;设计专业人员水平低,设计因素考虑不全,结构布局不蚝侠恚设计深度不够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方案比选没有,设计人员不够熟悉规范,没有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质量水平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与对策建议

2.1做好有关审查,规范质量行为

首先,要对有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查看施工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是否可以承揽水利工程、资质证书,是否有出借资质、转包、分包工程,是否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等。重点审查其是否有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担的工程行为。

其次,质量监督单位要重点检查项目法人的管理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建立情况,要把对参建单位的监管行为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同时要督促其正常良性的运转。并且,要按照规定,对构成犯罪,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也要表彰奖励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如:在水利质量管理加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等方面!为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在监督的项目中,要将结果纳入水利工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对违规兼职"出勤率低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另外,要严格控制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要求项目法人监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各单位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如:为了满足深度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勘察设计成果,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勘察,精心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要严格工序管理,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施工,认真评定、检验施工质量。同时,为了切实发挥监理的质量控制作用,监理单位要全面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采取旁站、跟踪检测、巡视、平行检测等形式,积极推进第三方强制性检测,严格把好工程建设验收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投入使用未经法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后续工程施工。

2.2建立质量体系,加大检查频率

首先,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在事前建立质量体系,如:相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规范等情况,并且要对一些施工图、设计、技术等进行审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其次,要控制管理人员的出勤、到位、履行职责等情况,控制参建单位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控制各单位执行技术规程、质量标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三检制”的落实情况。

另外,为了使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到底,要在事后加大检查频率,创新检查方式。如:在常规检查基础上,由不同部门和人员分辨进行检查,推行实施对工程质量不同阶段时间段的“四个一检查”方法,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即:由各工地质检员和监理人员在每一天中都检查当天施工内容,并且检查施工准备、安全情况,填写当天的检查情况表。同时由各工地驻地监理工程师与技术负责人,在每一周都要对本周施工内容全面检查,填写当周施工检查情况,并对下周施工准备情况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旬要全面检查本旬施工内容及安全状况,填写本旬施工检查情况表,并对下旬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要重点抽查参建单位质量控制及日常检查情况,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一次质量巡查,并向建管局下发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3加强质量监督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目前,有些人员没有从事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原则,需要采取现场指导、系统辅导、外出学习等方式,对他们进行系统的、专业化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利工程施工有阶段性和季节性,施工期检测任务多,检测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作为政府职能的质量监督,各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对施工有怀疑的部位和原材料进行检测抽查。

结语

作为国家基础产业,水利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是人类生产、发展的物质保障,水利工程质量涉及到各个行业的顺利进行,并与国家、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质量监督责任,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强化项目法人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

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才能尽快走上规范性、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第7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造价控制;控制方法

水利工程具有规模大、沿线长、地质复杂、难度大、技术标准高等特点,其造价控制是确保造价始终处于理想状态的重要方法,但由于受到工程自身特性的影响,使得水利工程的造价控制很难达到预期的水平。所以对水利工程造价控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有效控制方法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1工程概况及其造价控制现状

1.1工程概况

四川省宜宾市某水利工程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灌区人畜供水的水库工程,本工程由枢纽和渠系两大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隧洞等;灌区工程主要有总干渠、分干渠。工程概算为31594.76万元。

1.2造价控制现状

本工程于13年4月开工,至今已完成85%以上工程量。其中枢纽部分已基本完工,渠系工程量完成约70%。工程投资已完成计划总投资80%,包含建筑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其他费用等,其中建筑工程各分项概算总量与完成量如表1所示。

2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2.1科学组织招标

2.1.1制定合理分标方案将项目整体合理划分为若干招标段是开展招标活动需解决的首要问题。项目分标的合理性决定了招标发包能否取得成功,并且还会影响到造价控制及项目建设。究竟怎样进行分标才最合理,首先要严格遵循分标的原则与规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为施工管理创造便利。以本工程为例,枢纽工程大坝防渗体为沥青混凝土心墙,施工难度高,施工场地狭窄,不利于多家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根据企业管理能力与投标者特征,决定将本工程枢纽部分设置为一个标段。渠系工程具有施工场地面积开阔、施工难度要求较低、工期时间短等特点,有利于多家施工单位同时施工,所以渠系部分采用小块多分的分标战略,设置多个标段。通过实践可知,采用这种分标方式是合理的,可为造价控制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1]。2.1.2制定详细的招标方案水利工程招标方案涵盖众多内容,其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建材供应模式、招标施工方案与已完和未完工程量的核定。这些不仅是招标方案的主要内容,而且还与后续的合同签订与执行以及投标报价的确定存在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做好招标方案的编制工作,以此为造价控制的有序进行提供可靠依据。(1)建材供应模式根据工程要求,明确水泥、钢筋等主材料,由甲方统一进行供货。此时要注意,应在招标文件的内容中列入这些材料的单价、种类、数量、质量标准及结算和交接方法。采用由甲方直接供货的优势为:①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材料市场价格上涨与下降均由业主承担,避免对合同价款进行反复调整;②存在一定降低造价的潜力;③材料质量有保障。在实际情况中,因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所以滞交材料款难以避免,而采用由甲方直接供货的方式,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施工单位压力[2]。(2)工程量核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工程量进行核定至关重要。依据已往工程实施情况,多次发现水利工程前期勘察工作中,对涉及整个工程结构安全、稳定的主要部分十分重视,勘察精度基本达到要求(如水库枢纽)。而对部分次要工程(如水库渠系),由于工程线路长、地质情况变化大等特点,往往精度不够,造成在实际施工中多次出现设计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有鉴于此,针对本工程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时,地勘专业再次去到现场,进行相关补勘工作,对数据进行确认和修改,工程量也相应进行调整,确保了发包工程量尽可能接近实际情况,避免和减少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3)施工方案在对工程进行发包以前应重点研究工程的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与经济性,这对开展造价控制与评标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工程在发包过程中通过对方案的深入研究与明确规定,降低了一定工程造价。以枢纽标为例,原方案开挖料由于施工工序不符和指标偏低全部作为弃料运至弃碴场,发包前通过对施工方案工序调整和地勘的补充勘察,开挖料(4.0万m3)可用于坝前的坝脚压重,这样既减轻料场开挖量又减少碴场占地和水土流失,且节约工程投资120万元。2.1.3优选施工单位通过招标选择施工队伍时,应考虑以下要点:施工队伍的技术力量、装备配置情况、现有技术措施、组织管理能力、市场信誉度及投标报价。在实际工作中,除了要关心以上要素,还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借助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进行分析与判断,从而给出合理的施工队伍标准。比如,针对施工困难和规模较大的工程,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注重技术标准,验证施工队伍是否可以按期保质完成任务,以便开展和深化造价控制。另外,投标报价仅仅是选择施工队伍时需要考虑的一项基本内容,并不是选择哪一个施工队伍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单纯考虑报价,而忽视了施工队伍的技术能力,将承担极大的风险,包括质量隐患风险与逾期风险,反而不利于造价控制,甚至造成经济损失[3]。

2.2严格执行合同管理

2.2.1严把合同签订大关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尤其是水利工程这种资金投入相对较大的建设项目,一旦出现建设管理混乱等问题,则多半是由于缺乏合同管理或合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本工程在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建设初期就要求制定了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各项管理条例与方法,并对合同签订等事宜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开展深化、有序的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2.2工程量的确认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确认是对单项工程造价实施有效控制并实现合同价控制目标的重点内容。本工程针对这一方面采取了由监理和业主同时进行确认的“双重保障”模式。其具体做法为:先由工程监理部门对工程量报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交付业主进行复核,经复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工程结算手续[4]。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监理人员对工程量进行验收与确认是整个模式的首要环节,要求监理人员必须掌握工程具体情况,同时业主对于设计图纸也应做到心中有数,随时检查和了解工程进度,从而切实做好工程量的确认。本工程通过对这一“双重保障”模式的执行,曾数次在结算中纠正了超量与超前等现象。2.2.3合同价变更如果工程的地质条件或设计、施工要求发生变化,则必须对合同价进行调整。一般合同价调整需按以下原则进行:若有相同或类似合同单价可直接套用;若没有,则需按照相应的标准重新进行计算;总价不与价款同时进行调整,而是在决算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除此之外,对于合同外工程,需采取补充合同等方式对双方利益及行为进行规范。2.2.4工程款结算为实现规范化结算,本工程制定一系列结算管理条例与方法,对结算所用依据与程序提出了严格的规定。从监理开始,期间经过工程部、合同管理、分管领导、总经理,最后到达财务部,层层严格把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5]。

3结束语

水利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既有极高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而且对组织协调能力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只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作出努力才能保证造价控制效果,尤其是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其对做好造价控制均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志芳.对水利工程造价控制问题的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5(22):201~202.

[2]王淑艳,于弋洋.浅析水利工程造价控制[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3(05):109~110.

[3]汪孝容.水利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措施的几点体会[J].北京农业,2013(30):223~224.

[4]龚黎.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5(09):163~164.

第8篇

关键词:邹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质量与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3.2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066

邹平县于2010年和2013年分别被列为第2批和第5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至今共实施6个年度的项目建设,涉及焦桥镇、韩店镇、长山镇和明集镇4个镇,142个行政村,10.7万人。项目共配套建设机井3563眼,配套建设桥涵建筑物3035座,清淤疏浚沟渠471.9km,共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57.87km2,其中管道输水灌溉156.81km2,喷灌1.05km2。项目的建设,改善了当地的灌溉用水条件,使农田基础设施标准得到有效提高,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1 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经验

1.1 领导重视

项目主要领导对质量与安全重视的程度,决定着一个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高度与深度。邹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作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重点工程,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项目镇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就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控制等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项目法人,组建了项目管理部,负责整个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即要求各参建单位确定质量与安全主要负责人,落实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岗位职责,强化每一级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意识。实践证明,项目主要领导乃至项目各参建方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对项目建设在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着重要的作用。

1.2 程序严谨

项目从方案审批、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程序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严格推行“四制”管理,按照《滨州市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实行备案制等相关程序执行的紧急通知》(滨水建字〔2013〕71号)要求,严格执行招标备案和开工备案程序,所有项目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及时签订合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按要求及时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并签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委托市级或县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建设内容相关参数指标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目的,项目法人委托第3方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施工质量检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在充分发挥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监理单位和第3方检测单位质量与安全监督控制作用时,邹平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充分发挥群众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地位作用,推行村民代表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并形成记录资料,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1.3 制度完善

邹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建立健全了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划分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还建立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重视质量安全巡视和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进行1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形成隐患报表,层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4 增强意识

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推动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增强参建单位及项目区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邹平县积极进行了广泛的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工程建设,关心工程质量与安全,积极组织拟建项目区群众代表到已建项目区观摩交流,发挥已建优秀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参建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效的推进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控制工作。

2 存在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覆盖面广,涉及范围大,建设单位监督巡查、监理单位控制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质量与安全控制工作更多的依赖于施工单位一线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现阶段重施工轻管理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在很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检查员缺乏,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资金不足,施工人员操作技术学习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等,严重阻碍了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