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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的目的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2 08:56: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普法教育的目的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普法教育的目的

第1篇

关键词 农村普法教育 模式 法治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拿起法律这一武器来保护自己。开展普法教育,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拥有这件武器,并在适当的时候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能够调动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好氛围,充分认识法律的权威、行使自己的权力,就能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普法教育现实背景

众所周知,农村“普法”工作历来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准确了解和掌握目前农村普法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2年7月1日至5日,笔者所在的武汉东湖学院暑期实践队希望队一行10人前往桃花山镇进行主题为“关注农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的普法活动,通过走访农户、沿街发放问卷调查表、采访当地政府和学校等众多形式对当地的普法教育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当我们深入到学校、家庭、村委会的访问调查中才体会到农村普法的紧迫性。在现实普法教育工作中,由于普法形式单调、条文枯燥,很多人都认为法律条文难学难记,提不起兴趣,结果普法教育就成了下毛毛雨,不能入脑入耳,虽已普法,但仍是法盲。因此,普法教育不应拘于形式、单调灌输,而应多样化地调动普法对象的积极性。

二、“单向+群内”模式

(一)“单向”模式。

简单来说,普法教育就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向缺乏法律知识的人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提高该人群的法律素养。目前的普法教育,主要由官方机构(政府、公安局、各宣传、司法机关等)和民间组织(学者、学校、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大学生等)对青少年学生、农村村民等人群实施。

(二)“群内”模式。

群内“内部循环”,即各人群内部相互传递法律信息,交换法律知识,加深人们对相关法律的印象,将法律知识与法律精神深入思想之中。

将“单向”与“群内”的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发挥法律宣传的作用,在普法的“链条”上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在公民中的“知晓率”,真正做到让人们“知”法。

三、对现存农村普法教育模式的思考

虽然部分地区在普法形式上不断创新,比如“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一顾问”、“百场庭审万人听”等新颖形式,大大提高了普法教育的效果,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普法教育难以落实深化。

1、受传统人治思想的束缚,多数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部分农民习惯了历史传统的生活习惯和做法。

2、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干部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对普法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现实社会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导致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丧失信心,挫伤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普法对象特殊性,开展针对性不强。

农村居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从业结构多元化和居住生活分散化的特点,普法教育对象的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而受人员、事前准备、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的普法活动必会存在局限性。以桃花山镇为例,当地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大多为老弱病幼,这些人的文化层次相对更低。要想解决农村普法教育的开展针对性不强的现象,达到普法教育的预期目的,必须进行有的放矢地普法教育,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具体的普法方案。

(三)农村普法教育的形式、方法仍需改善。

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往往造成农村居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的情况。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有的只是摘印了一些条条纲纲或简单的回答,实用性不够强;有的内容详细,但普法对象未必能看懂,不易达到预期效果。

四、对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觉悟,转变普法观点。

乡镇领导干部既是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织者,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必须将普法教育工作搬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转变普法教育同经济工作对立的观念。

(二)结合具体实际,贴近普法对象。

针对农村居民难以集中进行普法教育的情况,可以根据其生产规律,农忙时抓自学,农闲时区分不同普法对象分期分批地组织学习。针对数量庞大的外出务工人员,政府可以在其归乡时,对其集中进行综合性座谈会,或组织普法人员上门慰问等多种形式来进行普法教育,还可以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立维权机构,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三)革新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普法实用性。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辐射作用,把普法内容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课余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还可结合农民群众实际,按照“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原则,开展“菜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群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参考文献:

[1]桐乡市法宣办.面向农民群众 传播法律知识 构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2008.4.30

第2篇

关键词:普法教育问题对策

1农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以来,农信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随着农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农信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1员工学法积极性不高。农信社员工平时工作忙、压力大,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了,法律知识学的好不好不重要;农信社领导在对待抓普法教育这方面也存在模糊认识,对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够,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抓不抓问题不大,只要能完成业务指标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难以达到提高员工学法积极性,当然更谈不上普法取得显著成效了。

1.2农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信社新业务不断推出,员工得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业务的学习中,把员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课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内容、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员工的喜好,这势必挫伤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目前,农信社普法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方法简单,形式单一,普法未能真正进入基层社,在上级检查这项工作时,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应付。

1.3农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针对性不强。农信社没有建立起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度,领导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能及时跟踪学习新近出台的一系列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以也谈不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更谈不上用于指导和防范业务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4员工结构不合理,影响法制观念更新速度。目前联社员工基本上是两大结构群体: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员工,即一部分是学生出身和转业军人构成的青工队伍,人员成分复杂,思想不稳定,可塑性强,且每个人的知识层次、生活阅历、思想觉悟、业务技能千差万别;另一部分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招工社的老职工,他们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历史变革,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虽然后期也经历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实践锻炼,有相当多的人员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也出现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员工队伍整体结构而言,新鲜血液补充太慢,员工年龄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尤其在基层联社,人员老化、合适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普法教育速度,影响了联社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

1.5普法教育忙于应付。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联社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客户构成、服务手段等发生了深刻变化,随之各种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等不断出台,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关联性、前后衔接性和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漏洞预见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现为不顺畅、不自然,难与国家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内部风险防控总处在亡羊补牢状态。

1.6自卑心理产生对普法教育的抵触情绪。

联社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改革的步伐较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对慢一些,从单位形象到员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国有商业银行,致使部分员工在攀比中产生了自卑感,特别是习惯了“吃大锅饭”的那部分员工,经常对从事的工作产生消极情绪,对普法教育新理念产生抵触,他们是联社进行普法教育的重点教育对象。

2推进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对策

随着国家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广大农信社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农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农信社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1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职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当前实际,善于借台唱戏,借兵打仗,借箭发令,积极主动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协调普法与效能、综治等共同督查、督办;积极引导全员关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运作机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把普法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活动等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信社普法广泛开展。

2.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一要建立刚性机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只规定应该怎么做,而对没有做到如何处罚没有规定,从而导致法制教育忽紧忽松。二要建立规范的指导体系。要尽快制定农信社具体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依法治社指导性意见,在全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人员根据实际,制订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量化标准,纳入绩效考评,每年组织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信用社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2.3明确普法教育的对象。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对象应该包括农信社的高管人员、联社所有科室人员、基层网点负责人及基层员工等所有从业人员。各社应该设置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社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每个社设置普法宣传员,负责本社员工的普法宣传任务。

2.4选准普法教育的内容。要广泛宣传整个法律体系的知识,着重抓与农信社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使广大农信社的干部普遍提高守法、用法水平,能熟练掌握和运用金融法规知识,结合具体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监管的要求,使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可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规以及《票据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应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达到学以致用,熟练掌握的目的,真正达到普法知法的效果。

第3篇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普法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设立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布置和活动安排。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XX年12月——XX年1月)

按照上级安排,建立学校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研究学校宣传教育活动初步设想。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关工委〔XX〕5号文件和活动《指导手册》以及平关工委〔XX〕1号文件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XX年3月)

1.举行普法教育启动仪式

计划在四月份举行学校普法教育启动仪式,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报告。

2.组织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挂钩成员来校,给全体教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来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邀请辖区民警来校开展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

4.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

组织学生观看dvd(专家讲座)光盘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普法影视教材。

5.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利用现有的黑板报、宣传栏、学生网络博客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

6.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

使用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小学高年级版和低年级版,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普法教育专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7.组织开展体验教育活动

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模拟法庭、辩论会、书画比赛等多种形式体验教育活动。

8.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参加普法活动学生的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努力巩固和提高普法成果。

具体活动安排:

 

 时间

 活动内容

 参加对象

 负责部门

 

1

 XX年4月

 活动启动仪式暨主题大队活动

 全体学生

 校长室

 

2

 XX年5月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全体学生

 校长室

 

3

 XX年5月

 演讲赛、模拟法庭、

 全体学生

 大队部

 

4

 XX年6月

 读法律读本

 全体学生

 各中队

 

5

 XX年7、8月

 暑期宣传活动

 全体学生

 各中队

 

6

 XX年9月

 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

 全体学生

 大队部

 

7

 XX年9月

 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

 全体学生

 大队部

 

8

 XX年10月

 征文比赛、队报比赛

 部分学生

 大队部

 

9

 XX年11月

 知识竞赛

 全体学生

 大队部

 

(三)评比、表彰阶段(XX年3月)

评选推荐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

(四)总结阶段(XX年4月)

第4篇

一、活动意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第5篇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 ,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

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着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第6篇

七五普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通过认真学习七五普法,我深受启发和教育,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完成任务的信心更加振奋。积极深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等各部法律,要严格按照要求,并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作为一名乡镇领导,我积极参与市县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乡镇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公务员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作为一名领导,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乡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单人民关心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民满意。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只有广大群众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全段各项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广大群众特别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

站在五年规划的交汇点上,我们既深感自豪,又充满期待。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需要法治护航,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需要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具有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的全体人民为之奋斗。

七五普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七五全民普法规划也同步启动了。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关键一程。这五年,无论发展环境、条件、任务如何变化,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是毫无疑义的。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七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法治实践是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最佳途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从学法、尊法到用法、护法,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

第7篇

2010年,是国家实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深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为使普法和行业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我们按照省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在市、县法制局和法建办的领导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档,深入推进档案依法治理工作,使广大干部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责任,建机制,强领导

法律法规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整个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是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依法治档也是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重要保障。为此,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各项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尤其是加大了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单位内外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到领导班子及成员依法行政,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全县档案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目的。局党组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为普法工作取得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抓好宣传发动。我局在普法教育工作上有着较好的基础,从“一五”到“五五”普法,局党组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尤其是对档案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起初局党组就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这样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明白档案的价值,从而在思想上认识到档案工作重要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启动“五五”普法教育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动力来抓,积极营造“五五”普法工作的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要求贯彻到各股室;通过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有效形式的宣传发动,大造“五五”普法声势,让职工入耳入脑,在理念上接触、认识、理解“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而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总体、概括的了解和认识,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同时各股室结合实际,在制定本股室的措施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普法教育目标分解到个人,让职工知道自己该学什么,怎么做,使“五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础。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把“五五”普法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馆)长姜成相同志任组长,副局(馆)长柏慧、王励长为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多层面、多角度的网络体系。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局普法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并积极与县人大、司法局、法建办沟通,不断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汇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由于领导重视,经费落实,使我局的2010年普法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全县的档案法意识日益增强。三是抓规划和责任落实。局领导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职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责任到位,层层抓实,严格考核的思路,制定了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从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步骤方法、进度安排、工作职责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要求,并将普法工作的工作指标通过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股室,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普法教育工作上,坚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并通过年初的计划与整个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分析经验教训和得失。四是抓普法宣传员的培训。根据我局在“一五”至“四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五五”普法中我们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的进行。在普法宣传员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机关支部书记郭冀渠、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档案普法宣讲队,深入到业务指导各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大了普法工作的力度,让大家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员骨干作用,提高他们的水平,局(馆)在购置一些法律书籍、宣传学习材料和音像材料的基础上,还邀请有关专家来局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以案说法,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提素质,重宣传,强队伍

经过今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一年来,许多职工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县人大与档案工作人员下基层、进单位活动,让各级干部更加认识到档案在社会的作用和价值,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局(馆)领导班子及成员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学好法、用好法。在制订2010年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了不少于7学时(其中集中辅导不少于4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职工带薪休假工作条例》等的过程中,局党组一班人深刻感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为我们依法治档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局领导、各股室的职能、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工作的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为保证学习质量,局党组在分专题进行讨论时,多次吸收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共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并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融入效能建设之中,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今年,我局就积极与县人大办联系,并加强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大大提高档案工作在人们心中的认识,接受的档案资料和档案室规范化管理不断增加。

(二)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上,除了进行必要的集中学习外,更多地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搞好四个结合。首先是普法集中学习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学习,又有分散个人自学。其次是普法教育日常工作相结合以更好地增强教育效果,寓教与乐。同时根据职工特点,进行形象化教育。如在来单位咨询和购买装具的人员,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和示范,讲解档案法律法规,增加大家对档案事业的认识。三是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如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档案执法考试等职工喜欢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档案业务探讨,寓普法教育于知识竞赛之中,强化职工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四是普法教育与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规范化管理促使各级档案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提升对发出法规的认识,从而自觉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行政审批。今年,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工作。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措施,让全县各级各部门认识到国家档案局8号令颁布的重要性,从而积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我局还成立了8号令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业务工作人员具体抓,并在8月专门指派领导和业务人员入住“*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此项工作。目前,我县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审批工作已全部结束,成效显著。在开展审批工作的同时,我局也积极贯彻上级关于“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实现了服务、指导、审批一体化,提高办事效率,也改变了工作作风,深受大家的好评。

三、抓认识,注结合,促协调

第8篇

工商银行做好“六五”普法教育初期工作情况小结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在“五五”普法过渡到“六五”普法之际,工商银行支行采取三项措施做好“六五”普法教育。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领导重视是前提,员工参与是根本,为保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该行将在努力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依法办事上下功夫,让基层行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让“五五”普法成果得以巩固,在“六五”普法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自觉依法经营。

二、理论结合实际联系机制。“理论如果不和实际结合,便会成为空洞的理论”,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该行“六五”普法将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经营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杜绝地方用行政干预银行运营现象,同时银行经营自觉按《公司法》、《劳动合同法》、〈银行法〉等,做到业务发展依法经营。

三、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普法的目的是让基层行员工法律意识增强,并将相关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讲外行话、不办“法盲”事,该行将在“六五”普法建立健全包括学习、培训、考试、监督等机制。员工要从严要求自已,勿以自已言行代替法律:办理查询、冻结、扣划等依法办理;办理业务按章操作,不自行其是。对在普法中维护工行形象、依法经营的突出人和事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