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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的垄断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2 08:56:2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网络经济的垄断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网络经济的垄断

第1篇

关键词:网络经济;相关产品市场;界定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283-02

360与腾讯之间的大战自2010年开战至今,现已经打到了最高院。在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中,案件的焦点问题即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在反垄断案件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办案与执法的第一步。因为,必须要弄清楚一个企业在相关市场中是否具有到一定的支配地位,而支配地位的确定的首要条件就是准确地界定相关市场界定的范围。在相关市场的界定中的首要问题又是相关产品市场的确定。在传统经济中,我们可以用传统的相关市场理论来对相关产品市场进行界定。但是,在网络经济的条件下,用传统的理论来对相关产品市场进行界定存在很多不合适宜的地方。

一、网络经济

网络经济是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下的产物,网络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传统经济的市场结构比较简单,只存在简单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并且买卖双方是在买方支付了相当对价的前提下,卖方让渡产品的价值。但是,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的高科技经济。在网络经济中,既有实体的商品也有虚拟的商品,比如游戏点卡、电子图书、杀毒软件序列卡等。同时,网络经济又有着与实体经济不同的特点。比如说用户锁定性、高渗透性、边际效益递增性、边际成本递减性等传统经济所不具备的特征。然而,也恰恰是这些特征让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理论在网络经济中界定相关市场面临困境。所以,我们可以将网络经济定义为是一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经济形态。它不仅包括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也包括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和适用了高新技术的传统产业和经济部门。网络经济并不是独立于传统经济的,而是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之上,因高新网络技术的发展运用升级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二、网络经济中传统相关产品市场理论在市场界定中面临的困境

首先,来看中国《相关市场界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对于相关市场的定义,指明相关市场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经营者就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范围。对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商品的特性、用途、价格、与商品之间的替代性等。即与商品之间具有紧密的替代性是最基础的考虑因素。但是,这些的界定考虑因素是建立在传统的单边市场的基础之上,并不完全适用网络经济。

1.功能替代性标准的困境。在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之下,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产品的功能也越来越千变万化。可能很多产品组合才能够实现一个功能,也有可能一个产品可能同时具备很多功能。不同产品之间的功能可能会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但是并不完全相同。对于这样的产品,无异于是模糊了产品的功能区分界限。同时,网络技术发展迅速,技术的创新使得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变强,可能之前看来完全不具有替代性的产品之间后来在技术的发展下,二者之间的可替代性变得越来越强。这为判定产品之间的替代性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网络经济的效益下,用户会出现一定的锁定效益。即当一个新的产品出现,其在性能和价格上比网络用户现在所使用的产品更优,但是如果用户的转换成本要大于其转换后所获得的的利益。即使用户知道这样一个更优的产品的存在,用户也不会选择更优的产品。

2.价格判定标准的困境。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平台商普遍采用对网络用户免费的营销模式来获取较大规模的网络用户,而又基于其本身所获取得用户规模效应来吸引企业和广告商的方式来获取利润。在这样的一个双边或者可以说是多变市场的条件下,价格如何确定,竞争者又如何确定。网络企业面临的竞争并不仅仅只来自一方,而是可能是处于一边市场的企业或者是双面市场的企业,其所面临的竞争是很复杂的。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竞争环境中,而又对网络用户免费的条件之下,价格到底应如何确定?以哪一方为标准?还是综合考虑各方之后来一个折合标准?确定标准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一个个问题无不给网络经济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带来了难题,确定的价格不科学,必然会带来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范围过宽或者过窄。

3.供给替代性标准的困境。中国《指南》中将供给替代也作为相关市场界定时应当参考的因素,供给替代主要考虑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市场的投入、要承担的风险、进入市场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网络技术诞生中的产品并不像实体经济中诞生实物产品那样需要很多人力和物力和财力,它可能是灵光一现的产物,虽然耗费了人力和一定的物力和财力,但是不会像实物产品那样。而且生产实物产品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网络技术诞生的产品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可能就是发明产品之初需要耗费较大的物力、人力和财力,其后可以通过不断复制的方式来获得更多的产品。但是,实物产品却不是这样,要想获得更多的实物产品,只有不断地投入成本才可。

4.假定垄断者测试法(以下简称SSNIP测试法)的困境。假定垄断者测试的基本理念是“寻求假定垄断者能有利可图地实施涨价行为的最小产品群”。①假定垄断者测试是一种思想上的模拟实验,在实验的每个阶段都将那些最接近的替代品纳入到相关市场中来,直到最终形成一个产品组合。SSNIP测试法使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选取一个基准价格,其后在进行在其假设的候选市场范围内对产品进行5%~10%的涨价,看消费者是否在销售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转向了其他产品。之后,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数据分析看经营者是否有利可图。不断地重复进行测试,从而选取一个最优市场。但是,该方法在网络经济周边,首先要面临的难题就是基准价格如何确定的问题。先且不说网络企业的很多产品对用户来说都是免费的问题,网络经济中的市场是双边市场或者可以说是多边市场。双边市场或者多边市场的条件下,基准价格应该以哪一边的市场为准是个难题。其次,再说免费的问题,网络产品很多对于网络用户来说都是免费的。当在其他的同类产品都是免费的情况下,对某一原本也是免费的产品突然开始收费,即使收取的费用很低。但是,其他的产品都是免费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网络用户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更何况该产品小幅度的涨价是持续的。这样,测试出来的结果是否科学、可信是值得怀疑的。再者,涨价幅度的确定问题。因为涨价的幅度是可以在5%~10%的范围内选取的,那到底什么样的产品应该选一个什么样的幅度,这是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的。这样主观选择的结果是否会导致测试的结果会被主观地放大或者缩小。最后,用SSNIP测试法需要在获得大量经济数据的基础上,然后进行经济学的分析。这对于法院来说,存在两个困难。首先,这个需要获得的大量数据在获取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司法成本过大;在对数据的获取过程中也会存在难度,因为每一次的测算都需要获取产品的成本数据,而网络经济中产品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这个数据的获取存在困难。但是,成本数据的获取和测算又会直接影响到结果的测算。其次,即使法院获取了这样的大量数据,但是接下来的建模和测算也是个非常浩大甚至是难以完成的工程。在目前中国的司法状况下,SSNIP测试法的实际操作是存在很大困难的。

三、对传统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理论改进的建议

1.借鉴国外,在使用SSNIP测试法的同时也引入新的容易操作的方法来改进改测试法所存在的不足。比如说共同分析法、临界损失分析法、UPP测试法等。SSNIP测试法只是众多测试法中的一种,并不是唯一。在反垄断的实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的相关产品市场存在很多的不同差异。对于这种存在差异的不同相关市场,如果我们采取只通用的SSNIP测试法可能是不科学的,也不一定能够测试得到合适的相关产品市场的范围,更何况是在网络经济这样一个多变和多样的经济环境下。因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显得尤为的重要。我们可以根据市场的特点来确定其相关产品市场界定可以适用的最优测试方法,这样测试的相关产品市场范围也是最优的。

2.考虑双边或者多边市场的特点,以及平台企业的盈利模式来对相关产品市场进行界定。在网络经济的环境下,平台企业之战可能更多的是网络用户的争夺之战。谁拥有的网络用户的资源越多,谁就是网络经济竞争中的赢家。为此,平台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网络用户会选择对用户免费的营销策略。而对于广告商和其他企业,则进行收费。这时,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应以利润来源为准。

网络经济反垄断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是一切反垄断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要结合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平台企业的特点,并引入一些新的界定方法来更准确地界定相关产品市场。

参考文献:

[1] 蒋岩波.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司法困境与出路――基于双边市场条件[J].法学家,2012,(6).

[2] 余东华.反垄断法实施中相关市场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及其改进[J].经济评论,2010,(2):130.

[3] 张素伦.互联网产业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J].知识经济,2012,(23).

第2篇

网络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对网络经济下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的复杂性,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缺失更是在政府规制方面造成了严重阻碍。王京歌(2012)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竞争越来越激烈,网络环境下的垄断行为的涌现使得政府的规制成为不可或缺的手段,而与监管相比,进行公众监督的效果会更好。郝然(2Ol2)指出针对网络经济{页域的垄断,应在保护网络用户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强化政府规制,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与公共监管体系。同时坚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原则,推进市场化发展,开放网络经营者的相关端口,通过用户互通达到共赢的效果。张晶、王影(2013)侧重于法律法规的角度支出要通过构建立法体系和加强执法能力来实现对垄断行为的规制,除此之外.技术的进步、国际合作的加强以及与国际接轨也是保障网络市场正常运行的措施。何萌(2012)强调,在政府规制中,必须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进行适度干预,同时要协调好国家制定的法律、自发的行为规范、市场运行的规律和技术构建的代码四个方面。李璐(2013)提出对网络垄断的规制要找准垄断形成原因以及规制的目标,进而才能制定出有正确的指导性的法律法规,才能对网络产业进行公平有效的监管。

政府反垄断的目标在于保护市场竞争,因为竞争对经济增长和维护消费者利益都是有利的。政府进行管制要适时、适度,退出管制要平稳、坚决。实施管制时要首先对市场失灵的现象要有明确的认识。在管制中,要采取积极的方法逐步使垄断市场转变为竞争市场。也即.要通过管制来促进竞争并最终解除管制(潘绅姝,2011)。对网络经济进行有效、适当的政府规制,将会发挥网络经济的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福利,许多规制政策及方法仍需要不断创造和改进。石俊华(2007)指出政府规制政策的制定是以网络经济这一新形态的特征和规律为基础的,规制的实施要以协调好、保护好知识产权以及大型跨国企业利用为前提,其目的不仅是保护市场有序竞争,也是为了完善企业创新机制,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全球范围内的垄断性竞争。周颖(2OLO)指出面对网络经济下垄断的新特征,相应的规制政策也应及时调整,注重限制厂商的垄断行为而非垄断地位,要建立新的垄断衡量指标体系。l王庆功(2009)强调信息产业的垄断市场结构以及垄断行为都会对绩效产生影响,而政府在对结构和行为进行规制的同时,应该考虑到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信息产业中的垄断的具体特征及其影响。充分分析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同时,促进市场经济效率的提高,利用技术创新的有利因素提高消费者福利,实现良好的市场绩效水平。

2网络经济下的垄断

2.1网络经济下的垄断现状分析

2.1.1对垄断的认识

在法律意义上,垄断是指经营者违公共利益或法律,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协同行为,或者滥用经济优势地位,排斥或控制其他正当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的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实质上限制竞争的经济行为。垄断具有以下特征:垄断行为的主体为特定经济领域中的少数经营者;垄断的目的在于限制竞争并获取垄断高额利润;在客观上.垄断行为表现为经营者单独或以联合、合谋方式独占市场,滥用经济优势,获取垄断利润;垄断行为具有违法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能使竞争者平等竞争,阻碍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2.1.2网络经济下垄断现状

在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发源地一美国,互联网的发展无疑是最为迅速最为完备的,即使是这样,在互联网产业中垄断的现象也避元可避的出现了:其国内主要的网络产业都被一家或几家具有优势的公司或寡头所垄断。Facebook垄断社交网络;微软在Pc操作系统领域占有绝对优势;苹果主导在线内容;亚马逊统治零售市场等。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之时,中国的网络产业还处在不断地自我发展阶段,远远谈不上成熟。但是,从2007年发展至今.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已经接近成熟,至少在一些极为重要的网络消费市场上,先期进入的企业已经将市场瓜分完毕,企业的垄断市场地位显露无遗。在搜索引擎市场,截至2013年11月,百度、360搜索、搜狗分别以61.18%、22.14%、12.01%的市场占有率占据前三。且360欧索连续上涨,在2013年一年中,市场份额增长幅度已经超过100%。腾讯公司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总收人为135.476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l1.5%,比去年同期增长40.4%。目前,在即时通讯市场有QQ、微信、MSN、飞信及其他通讯产品.微信在中国用户数迅猛增长。于2013年第一季度末,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同比增长228.4%至1.944亿。2012年9月.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7亿。在C2C电子商务市场中.有淘宝、拍拍、易趣等品牌,目前淘宝占据移动购物市场份额79%。支付宝注册用户截至20l2年l2月突破8亿,日交易笔数峰值达到1.058亿笔。第三方支付市场上有支付宝、拉卡拉、财付通等平台。截止到2013年第三季度支付宝、拉卡拉和财付通分别占据的市场份额为64.4%、24.2%和4.1%。通过对市场份额的分析,百度、腾讯、淘宝和支付宝在网络经济这一产业中已经占据了垄断地位。而且,腾讯公司更是利用其垄断优势.通过QQ客户端捆绑搭售如QQ浏览器等产品,并且禁止装有360的用户登录QQ并限制其自有产品,如QQ管家等,严重侵害了用户选择权。百度更是利用其支配地位,推出竞价排名。但在同属免费产品的前提下,却对用户提供质量有差异的服务,如其对互动百科网站及网页进行了降权及屏蔽,而对自己经营的百度百科优先排名。网络的特殊性使得网络经济下的垄断呈现出新的特点,它造成的后果不同于传统的产业.对网络垄断的规制也就自然的区别于对原有产业的规制,因而需要对网络经济下的垄断现象进行新的调查、分析、评价,以便找到更为合适的举措对网络经济下的垄断现象进行管制。

2.2网络经济下垄断的形成依据

从经济学来看,网络经济是具有网络经济效应等网络经济学特征的网络产业。其包括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互联网以及利用了网络技术的相关产业。而正是网络特殊性导致了垄断的形成。

2.2.1网络效应的存在

网络效应即经济学家所说的网络外部性,外部性包括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本文中所指的是正的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需求方规模经济的源泉,与传统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不同,在网络经济中存在着边际效用递增,一利一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随着其他使用者数量增加而增加。对消费者群体而言,边际效用递增指的是随着消费者数量增加,潜在消费者购买产品获得的效用(满足感)将大于已购买者在购买该产品时获得的效用(满足感)。同时网络经济中供给方规模经济与传统经济不同,网络经济中的产业具有高固定投入和低边际成本,一旦研制成功,复制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产品生产越多,产品平均成本越低,获得利润越容易,生产规模可无限扩大,在网络经济中供给方规模经济可以在更大的市场上不断延伸。因此,网络外部性吸引更多用户加入该网络,并导致网络扩张中的正反馈效应,在正反馈作用下,信息产品市场迅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急剧提高,市场垄断性迅速增强,形成独家垄断。

2.2.2市场进入壁垒的产生

产业组织认为,市场进入壁垒是导致垄断型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在信息产品市场,一种技术一旦在市场上形成标准,这种技术的优势便自然地构筑起后来者的市场进入壁垒。达不到一定的临界规58模厂商将被淘汰,因此.市场的临界规模水平便构成新厂商进入市场的壁垒。此外,锁定效应也导致进入壁垒的产生,对于一项技术而言,不同消费者的转换成本存在差异,而在不同的环境中转换成本是动态的,当转换成本高到不能转换供应商时,消费者就被锁定。从转换成本对消费者产生的锁定效应来看,市场进入壁垒是消费者在身不由己的选择中设定的。一旦大部分消费者被一个厂商锁定,这一厂商就有很大的市场势力并形成垄断。最后.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导致垄断的因素,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在网络经济下,知识产权保护与网络效应的结合使得企业即使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也能维护一定的市场垄断性。微软之所以能控制操作系统的绝大部分市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益于本国知识产权保护,进而在全世界各地的销售中获得垄断利润。

2.2.3信息产品独特性

网络经济下的产品时信息产品,以数字来编码传输信息导致垄断市场更易形成。对=f=物质产品来说,其消费具有排他性,一个人购买并消费后,该物质产品就不存在了,不能同时为多人所消费,而且,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会计学中往往会有折旧费的计算,物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总会有磨损甚至消失。相比而言,信息产品除非由于更新而被淘汰,否则就不会消失。信息产品可以同时为多个人占有使用,尤其是使用次数越多,点击率越高,其效用也就越高(边际效用递增)。信息产品具有永久性,能长期存在,这也是网络效应的基础,信息产品的长期性,非排他性使得网络经济下更容易形成垄断。此外,信息产品包括软件和硬件产品,他们都遵循信息产品生产和经济规律,具有信息产品基本特征。信息产品的开发成本较高,但是一旦被开发出来,其复制成本很低,尤其对于软件产品,这也使得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这也是网络能快速发展的保障。

2.2.4技术竞争与行业标准的限定

在网络经济领域,技术竞争成为各企业主要的竞争形式。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信息产品成为主导产品,由于信息产品的特点、高度的技术竞争以及网络效用的综合作用,使得信息经济下出现了竞争与垄断被同向强化的趋势,市场越开放,竞争越激烈,技术创新速度越快.市场垄断程度越高;同样的,垄断性越高,市场竞争越激烈。由此形成了竞争性垄断市场结构。此外,在网络经济下,信息产业技术不相容,而且信息产品存在标准化竞争,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成为产品标准化的制定者。信息技术市场的不相容行决定了谁掌握先进技术,谁就制定标准,占据垄断地位。企业技术优势或劣势会自行强化,出现累积效应,在正反馈的作用下,劣势企业失去市场,拥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则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进而占据并强化自己的垄断地位。

3对网络经济下垄断的规制

在腾讯和360纷争中,腾讯公司利用其即时通讯软件的用户规模推出类似360安全软件的QQ医生软件,企图在安全软件中也产生垄断。而360则直接针对QQ软件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导致腾讯与360不能兼容,用户必须在其中做出选择。在这场争斗中,一方是为巩固其垄断地位,一方是为其垄断地位,但在没有良好管制的前提下,恶性竞争则直接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适当合理的对网络经济进行规制是必须的。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垄断危害极大,但是在网络经济中,垄断,竞争与技术创新三者是互为激发、相互促进的,垄断促进了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增加了社会福利水平、实现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此,传统经济下的规制政策并不能完全适用,要结合网络经济下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规制政策。

3.1明确规制对象

垄断包括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两个方面,在网络经济下,判断企业垄断程度的主要依据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垄断结构是指某一市场中的企业数量较少,企业规模特别大,或者说少数企业在投入或产出中占据了整个市场的绝大部分比重的市场结构。网络经济下由于规模经济、网络外部性及锁定效应等因素导致了垄断结构的形成。如果一个企业在市场中的产品开发设计、对产品的定价措施、销售产品的渠道安排、对产品的促销业务及该企业的横向、纵向或者混合的扩张等行为是针对交易对方的,其目的在于限制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为交易对方制定不利的交易条件或者索取高额价格,那么此种行为即是垄断行为。如果过分限制垄断市场结构也就意味着对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技术创新和组织经验的抑制,整个经济也就失去了增长的源泉,因此政府应该对垄断结构放松规制。而垄断行为则是滥用市场势力以谋求高额垄断利润的活动,此外,网络时代企业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及企业规模向小型化方向发展,使垄断不一定和大规模相连,垄断产品的价格也不是传统垄断下的高价。判断企业垄断程度在于是否滥用垄断地位,排斥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制对象应该是垄断的市场行为而非市场结构。

3.2调整规制目标

传统经济下,政府规制目标在于限制垄断地位、保护竞争者利益。在网络经济下,信息产品虽然存在一定的垄断现象,但处于垄断地位的某些厂商向市场以及消费者提供的却是性价比较高的产品。而一味的打破垄断的做法极有可能在打击市场中的垄断企业积极性的同时,损害到消费者的福利,最终影响市场绩效水平。所以政府应转变以往的传统经济下的限制垄断地位,保护竞争者利益的规制日标,制定出在网络经济下的新的规制目标:有效限制市场垄断势力的形成,完善创新机制,提高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要认识到网络经济的垄断与传统经济的垄断存在差别,因而要转变对垄断的认识。在网络信息产业中,网络经济市场结构的主要形式是寡头垄断市场,它也是大部分垄断市场中的主要形式,而这一市场结构的形成则是由网络外部性、外部性所产生的正反馈效应以及网络信息产品所具有的特征所造成的。网络垄断规制的目标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经过竞争形成的垄断地位并非是法律要规制的对象,网络垄断状态的产生拥有一定的必然性,互联网垄断与竞争并不是必然相悖的.甚至还会促进创新。但当厂商运用其市场实力以不合理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时,规制政策就应当加以限制.以维护市场价格和创新方面的自由竞争。

3.3建立新的指标体系

根据谢尔曼法,占80%的市场份额或者更多就达到了垄断。而在网络经济下,由于存在网络外部性和正反馈机制,企业不断追求生产规模的扩大来获取巨额利润。市场结构本身就带有垄断或寡头龙孤单的性质。因此,在网络经济下,仍用传统的观念,一旦一个企业在市场中占有了60%以上的份额,就对其进行抨击和坚决的反对,这是不可取的,在损害企业利益的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福利水平。企业销售量的多少、市场占有率的高低不能准确界定其垄断性质和程度,判断企业垄断程度大小应该根据企业垄断行为。而基于传统市场结构提出的衡量垄断的指标如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等的适用范围在网络经济下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根据网络经济形态下企业垄断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结合市场结构、企业政策、企业行为来建立新的指标,对滥用市场势力排挤对手、妨碍技术进步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规制。

3.4完善法律法规的支持

在网络经济领域,由于具体操作中的困难性、复杂性和专业性,只有一部反垄断法是不够的,需要颁布专门的细则条例对其特殊性做出特别规定,以便于在实践中实施。在美国《克莱顿法》、《谢尔曼法》中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泛普及使得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互联网垄断的规制效果并不理想,虽然我国的反垄断法也对垄断行为有一定的惩罚措施.但其惩罚方式并未有效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诉求,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我国引入了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震慑力度不强以及对受害者权益的弥补力度不够的缺点,至少为民众在反垄断法中扮演监督者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法律机制。而且,为了体现作为社会本位的反垄断法对公共利益的强调,行政机关对滥用市场势力的企业的处罚应该达到在威慑违法者的同时,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因此,罚金应该通过一定的方式发放到受害者手中.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者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消费者作为监督者的责任感,进而激发公众监督的力量。

第3篇

网络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既存在高收益,又存在高风险。网络经济中常见的风险可分为经济风险、管理风险、制度风险、技术风险和信息风险等五大类。其中,经济风险比较复杂,又可分为金融风险、财政风险和产业风险等三种。

一、经济风险

金融风险:网络经济在加强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同时,也给金融系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网络经济的实时性、交互性特征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强正反馈效应,使得在新的条件下,各国金融业务和客户相互渗入和交叉,国与国之间的风险相关性加强,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上升;网上交易量可能出现瞬间剧增,加大了因交易环节中断而导致的支付、清算风险,并使补救成本加大,纠错余地缩小;电子货币的出现,因其流通速度加快,对基础货币的衡量和货币乘数都造成很大影响;电子货币的跨国界流动,使一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金融监管受到严重的挑战。

财政风险:财政风险的加剧,源于网络经济的全球化特征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企业在网上经营,一方面带来传统方式交易数量的减少,使现行税基受到侵蚀,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经济是新生事物,税务部门还无法适应,来不及制定相应的对策,造成网络空间中的“税收盲区”,从而导致税款的流失。同时,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引起税收转移,企业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大量网上交易和贸易无纸化程度的提高,也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

产业风险:由于强烈的不确定性和正反馈效应,使得与传统经济相比较,网络经济中的产业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着更大的风险,有着更大的波折。加之,网络经济的快捷性特征,使得产品生命周期和企业生存周期大大缩短。近年产生的“网络泡沫”,使很多企业充分体会到,在网络经济中,生与死、快乐与痛苦,只不过相隔咫尺之遥。网络经济的不确定性,可以铱星公司的破产为例进行说明。1999年8月13日,作为卫星移动通讯业开拓者的美国铱星公司申请破产。该公司曾耗资50亿美元以12年时间用于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出了由66颗低地球轨道卫星组成的移动通讯网。该通讯网无疑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但因用户远远不足盈利点而无法偿还巨债。

二、管理风险

这里的管理,是指企业的管理制度。据北美地区的统计,73%的网络非法行为是公司内部人员所为,他们或者心怀不满,或者刚刚离职。由于网络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式,经济运行规律和一些基本法则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如果企业不能适应这种变化,相应调整自己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企业就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管理风险通常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组织内部没有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二是企业没有真正实施已经建立的管理制度。由于组织对内部人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很难避免内部人员延迟信息传递或泄密等类似现象的出现,如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泄密等。

三、制度风险

这里的制度,指的是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系统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的基石。如果法律制度有所欠缺或“有法不依”,市场秩序就会紊乱,“制度风险”就会降临。由于网络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我们对网络经济的认识似有似无;由于国际协调还处于萌芽阶段,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这就使得当前的制度风险显得尤为突出。

在这方面,各国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并不完善。在国际上,由各国政府共同认定的法律和法规就更是寥若晨星了。

四、技术风险

主要包括网络硬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传递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网络服务器常常遭受到黑客的袭击,个别网络中的信息系统受到攻击后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网络软件常常被人篡改或破坏;网络中存储或传递的数据常常被未经授权者篡改、增删、复制或使用。更加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关键技术落后,很多国家的网络关键设备依靠国外进口,这就带来了一些无法预知的隐患。技术风险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itcomputereconomics2001年9月3日的调查披露,2001年截止目前为止,全球范围内电脑病毒感染带来的损失已达107亿美元。2000年和1999年,这个数据分别为171亿美元和121亿美元。该公司预计,2001年全年电脑病毒带来的损失可能为150亿美元。统计显示,变种数多达50种的爱虫病毒是目前为止价值最高的病毒,自2000年5月份出现以来已感染了4000万台电脑,造成损失78亿美元。此外,红色代码今年造成损失26亿美元。

五、信息风险

信息风险包括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信息垄断等方面的问题。其中,信息虚假是最重要的信息风险。信息虚假主要体现为:一般企业的信息虚假;中介部门,如金融机构、信息服务部门的信息虚假等。打击信息虚假即打击网上欺诈行为,对保证网络经济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网络欺诈的代价,不仅仅是厂商和消费者在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它使人们对网络经济这种新的经济形式失去信心,使市场陷入混乱直至最终瘫痪。

第4篇

众所周知, 知识经济是以电脑、卫星通信、光缆通信和数码技术等为标志的现代信息技术和全球信息网络“爆炸性”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现实经济运行主要表现为信息化和全球化两大趋势。这两种趋势的出现无不与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密切相关。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们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利用信息的效率,加速了科技开发与创新的步伐,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速度,从而使知识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程度空前提高; 全球信息网络的出现和发展,进一步加快了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传递和扩散,使传统的国家、民族界限变得日益模糊,使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地球村”,从而使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全球化趋势。因此,知识经济实质上是一种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全球网络经济。在这里,我们可以把网络经济概括为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 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形态。

从狭义角度讲,网络经济就是应用因特网技术所进行的投资以及通过因特网销售产品和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指B2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和B2C (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广义地讲,所谓网络经济就是生产者与消费者通过因特网联系而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EDI、EFT和各类信用卡交易。

目前,在人类的商务活动中因特网正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因特网上无限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用户资源,不仅能使使用者降低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而且可以获得不可估量的巨大经济利益。因此,互联网的应用正从一般的信息浏览功能,向更具价值创造功能的网络经济方向发展。可以说,网络经济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网络经济时代已经向我们走来。

二、网络经济的特点

作为一种新经济的网络经济,与以往的传统经济相比,有着受信息网络种种特点的影响而形成的诸多特点:

1.网络经济是全天候运作的经济。由于信息网络每天24小时都在运转中,基于网络的经济活动很少受时间因素的制约,可以全天候地连续进行。

2.网络经济是“直接经济”。由于互联网的发展,经济组织结构呈扁平化发展趋势,处于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借助网络即可实现“产销直接见面”,从而使中间层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未来成熟的网络经济将带给消费者更为价廉物美的产品与服务。

3.网络经济是虚拟经济。这里所说的虚拟经济不是由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活动所形成的虚拟经济,而是指在信息网络构筑的虚拟空间中进行的经济活动。经济的虚拟性源于网络的虚拟性。转移到网上去经营的经济都是虚拟经济,它是与网外物理空间中的现实经济相并存的、相促进的。培育虚拟经济的成长,促进虚拟经济的发展,已成为现代经济新潮流的历史动向。

4.网络经济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的经济。信息网络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的范围扩大了,也使竞争与合作之间的转化速度加快了。世界已进入大竞争时代,在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也是为了竞争。在竞争合作或合作竞争中,企业的活力增强了,企业的应变能力提高了,否则就会被迅速淘汰出局。企业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主要不再依靠天赋的自然资源或可供利用的资金,而更多地仰仗于信息与知识。

5.网络经济是速度型经济.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反映技术变化的“网络年”概念流行起来,而网络年只相当于正常的日历年的四分之一。网络经济以接近于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大量的信息,需按快速流动的信息来进行。经济节奏大大加快,一步落后就会步步落后。产品老化在加快,创新周期在缩短,竞争越来越成为一种时间的竞争。21世界头10年的经济将是在注重质量的基础上注重速度的经济。

6.网络经济是全球化经济。由于信息网络把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使地理距离变得无关紧要,基于网络的经济活动把空间因素的制约降低到最小限度,使整个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大大加快,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空前加强了。

7.网络经济是创新型经济。高新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是推动网络经济的根本动因。以此为基础的网络经济必须特别强调研究开发和教育培训,并在技术创新的同时,推动制度创新、观念创新和管理创新,从而开创史无前例的全球网络新经济。

三、加速发展网络经济的重要途径

1.加速中国网络教育的发展进程。网络教育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的发展也会对未来中国产生积极的影响。网络教育的基本目标,就是要通过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网络教育投资使沉重的人口包袱变成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为此,建议国家逐步实现全民网络教育,使所有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都进行不同程度的网络教育,并且国家出资重点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实现计算机与网络教育。

2.加速中国政府管理与公共机构服务的网络化进程。实现政府、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管理网络化,加快实施“政府及公共机构上网工程”,强化网络在政府公共服务与公共支出、科研机构、各类学校、各类卫生机构以及其它公共机构的普及和应用。各类公共部门提供的政府政务信息、法律法规信息、政府采购、公共工程招标、技术专利、文献检索科技期刊、公共数据库、主要经济信息等信息服务实行免费或低费服务,由于上述信息具有外部效益,决定了上述信息服务应由政府予以资助。

3.加速网络技术引进、扩散和应用进程。大幅度降低引进信息的技术成本,尽快实现信息技术产品、设备进口零关税,取消对该类产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使所有消费者和使用者能以最低成本获得附加值较高的信息技术和服务,同时鼓励信息产品与服务出口。

第5篇

网络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它既存在高收益,又存在高风险.网络经济中常见的风险可分为经济风险、管理风险、制度风险、技术风险和信息风险等五大类。

1.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又可以分为金融风险、财政风险和产业风险三种类型。

(1)金融风险。网络经济在加强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同时,也给金融系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网络经济的实时性、交互性特征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强正反馈效应,使得各国的金融业务和客户相互渗入和交叉,国与国之间的风险相关性加强,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上升;网上交易量可能出现瞬间剧增,加大了因交易环节中断而导致的支付、清算风险,并使补救成本增大,纠错余地缩小;由于电子货币流通速度快,其对基础货币的衡量和货币乘数都造成很大影响;电子货币的跨国界流动,使一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金融监管受到严重的挑战。

(2)财政风险。财政风险的加剧源于网络经济的全球化特征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企业在网上经营,一方面由于传统方式交易数量的减少,使现行税基受到侵蚀;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经济是新生事物,税务部门还无法适应,来不及制定相应的对策,造成网络空间中的“税收盲区”,从而导致税款的流失。同时,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引起税收转移,企业可以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大量网上交易和贸易无纸化程度的提高,也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

(3)产业风险。由于强烈的不确定性和正反馈效应,使得网络经济中的产业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着更大的风险,有着更大的波折。加之,网络经济的快捷性特征,使得产品生命周期和企业生存周期大大缩短。近年来产生的“网络泡沫”,使很多企业充分体会到,在网络经济中,生与死、快乐与痛苦,只不过相隔咫尺之遥。网络经济既充满了机会,又暗含着杀机。对于任何个人或企业来说,只有拥有卓越智慧和超人胆识,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内在潜能,只有具备极强的适应能力,才有可能在网络经济中如鱼得水、一展身手。

2.管理风险

这里的管理,是指企业的管理制度。据北美地区的统计,73%的网络非法行为是公司内部人员所为。网络经济使经济运行规律和一些基本法则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如果企业不能适应这种变化,不能相应调整自己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就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管理风险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内部没有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二是企业没有真正实施已经建立的管理制度。由于组织对内部人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内部人员延迟信息传递或泄密等类似现象的出现就很难避免,如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泄密等。

3.制度风险

这里的制度,指的是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系统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维持良好市场秩序的基石。如果法律制度有所欠缺或“有法不依”,市场秩序就会紊乱,“制度风险”就会降临。由于网络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对网络经济的认识不足;又由于国际协调还处于萌芽阶段,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这就使得当前的制度风险显得尤为突出。虽然各国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并不完善。在国际上,由各国政府共同认定的法律和法规就更是寥若晨星了。

4.技术风险

主要指网络硬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传递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网络服务器常遭受到黑客的袭击,个别网络中的信息系统受到攻击后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网络软件常常被人篡改或破坏;网络中存储或传递的数据常常被未经授权者篡改、增删、复制或使用。更加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关键技术落后,很多国家的网络关键设备依靠国外进口,这就带来了一些无法预知的隐患。

技术风险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IT Computer Economics 2001年9月3日的调查披露,2001年全球范围内电脑病毒感染带来的损失已达107亿美元。统计显示,变种数多达50种的爱虫病毒是目前为止价值最高的病毒,自2000年5月份出现以来已感染,了4000万台电脑,造成的损失达78亿美元。此外,红色代码造成的损失达26亿美元。 

5.信息风险

信息风险指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信息垄断等有可能带来的损失。信息虚假主要指一般企业的信息虚假;中介部门,如金融机构、信息服务部门的信息虚假等。信息的滞后和不完备性对网络经济的运行安全也会产生威胁,因为这些现象有悖于网络经济对信息的“快捷性要求”和“完备性要求”。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如果市场行为主体不能及时得到完备的信息,就无法对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无法做出符合理性的决策。信息垄断则是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信息垄断主要表现为一些信息综合部门垄断着大量信息。他们只愿把汇集和综合的信息无偿提供给有关上级部门,而不愿提供给迫切需要这些信息的企业和个人。

网上欺诈行为愈演愈烈。据估算,2000年全球利用网上支付方式进行欺诈所涉及的金额高达16亿美元。据调查显示,90%的消费者对网上使用信用卡表示不放心,只有5%的人对电子商务完全,信任。更有甚者,网上消费还有花了钱拿不到东西的可能。据研究发现,约有8%的商品在网上订购后始终没有送到消费者手中。不仅消费者深受虚假信息之苦,厂商也难逃这一厄运。网上商店在交易过程中也面临着顾客出示假信用卡的危险。网络欺诈不仅使厂商和消费者在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它使人们对网络经济这种新的经济形式失去信心,使市场陷入混乱直至最终瘫痪。

二、网络经济风险的特征

网络经济中出现的风险,虽然多为传统经济中所固有,但它无论在表现形式、强烈程度还是影响范围上与传统经济中的风险都不相同。概括起来说,网络经济风险具有全球性、传染性、成长性、隐蔽性、复杂性等重要特征。

1.全球性

网络经济风险具有全球性特征。风险既可能来自国内,也可能来自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其根源在于网络经济的虚拟性。四通八达的通讯网络,把世界各地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一点与传统经济大不相同,传统经济可以通过自然距离、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互不兼容的法律制度,来制造一道道牢固的屏障,以回避可以预料到的风险。在虚拟空间中,国界已不复存在,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屏障都巴形同虚设。例如,技术风险就是这样。当黑客发动攻击时,遇到的唯一障碍就是技术上的可行性。 

2.传染性

网络经济风险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广泛的影响力,使人们很难进行有效防范。实时性和交互性是网络经济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旦风险产生,它就会借助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而迅速扩散。这就如同越是人群密集的城市,传染病的流行就越是广泛、越是快速一样。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就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例如,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先始于泰国的“铢危机”,然后是印度尼西亚、韩国、日本也发生危机,并很快波及到世界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3.成长性

在一定条件下;网络经济风险会迅速成长和壮大,具有一股强大的、摧毁一切的力量。这种异乎寻常的成长性,来自于网络经济中所特有的不稳定均衡和正反馈效应。网络经济中的均衡是不稳定均衡。如果企业正处于成长过程中,它就会在正反馈效应的刺激作用下,成长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强大,直至成为市场主流,占有决定性的市场份额。反之,一个企业即使是市场的主流,如果受到一些致命的打击,则有可能在正反馈效应的作用下迅速衰退,甚至在很短时期内消逝得无影无踪。同样如此,不稳定均衡和正反馈效应可以使网络经济风险成为“星星之火”,借助少许风势就可以迅速“燎原”。例如,美国的“网络泡沫”并不是发生在网络经济潦倒之时,而是发生在网络经济锋头最劲之时,发生在所有的人都为网络经济欢呼,所有的风险资本家都向大大小小的网站投掷巨额资金之时。微软败诉是第一个信号,人们对政府的态度开始产生疑问:政府要干预了?网络经济的发展要遇到障碍了?一些网站陆续倒闭,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视之当然,而是关注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几乎所有的网站都在亏损?网络经济是否还有前途?风险资本家也开始收缩投资,很多网站难以维持,于是如同多米诺骨牌,一个个网站纷纷倒闭,纳斯达克指数从5000一下跳到2000。产业风险成长之迅速,由此可见一斑。

4.隐蔽性

网络经济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风险初起时可能不大容易觉察,当风险变得清晰可辨时,危机就无法避免了。这种隐蔽性,来自信息的非对称性。在网络经济中,信息的非对称性又由网络经济的虚拟性所派生出来的匿名性和非人化而得以强化。在网络中,人们可以自由遨游,不需要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身份。在虚拟空间中,人们之间的交往既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一些不良心理就会得以引发和强化,投机行为、欺诈行为就会滋生。如果再缺少相关的法律进行约束,投机和欺诈就会泛滥,网络经济就会趋向崩溃。

5.复杂性

在网络经济中,风险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多种风险往往交叉在一起,它们相互影响和助长,使得风险防范的难度大大增加。

“网络泡沫”无疑是一种产业风险。但是,“网络泡沫”的出现为什么会那样突然,那样让人措手不及?这里牵涉到其他种类风险的助长作用。例如,由于企业还没有建立适应网络经济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而是依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念,如“圈地经济”、“创意经济”、“烧钱经济”等,只是拼命地“圈地”和“烧钱”。似乎只要有足够的规模和足够的支出,企业就能占领市场,享受“赢者通吃”的快乐了。至于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全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这就使网络经济立足于非常脆弱的微观基础上,一有风吹草动,产业风险就会蓬勃生长、势不可挡。又如,由于信息虚假和信息滞后,投机行为盛行,顾客对企业缺少信任,企业对企业缺少信任,人们的心头被不安全感所笼罩。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规模很难扩大,企业之间的合作很难深入,网络经济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性很难得到利用,企业的亏损就是必然的了。因此,信息风险也是“网络泡沫”的一个助推器。再如,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市场秩序处于紊乱状态;企业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不可能拥有长远眼光,只能热衷于短期行为。如此一来,市场难以扩大、产业难以成长、企业难以盈利。时机一到,产业风险就难以避免了。

三、网络经济风险的防范

网络经济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为它是与网络经济共生的,是网络经济的必然产物。但是,我们可以尽力将风险限制在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由于网络经济风险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广泛性,政府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为此,政府可采取以下措施:

1.国际治理

由于网络经济风险具有全球性特征,防范风险应该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开展合作的重大项目之一。各国政府应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全球网络经济法律框架,并在打击网络犯罪上采取联合行动。更重要的是,各国政府应考虑建立一个共同协商机制,为今后长期、有效的合作打好基础。

2.综合治理

网络经济风险的复杂性特征表明风险防范必须是全方位的,而不能有厚有薄、顾此失彼。政府首先应致力于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使网络经济有序发展,并以防范制度风险作为基础,针对所有的网络经济风险,或制定适当的政策,或进行积极的指导,使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风险防范的监督和协调,如建立金融风险、产业风险的预警系统,建立风险防范的宏观管理制度,等等。

3.分散风险

在经济社会中,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为社会提供风险补偿。风险越大,风险发生的机率越高,人们对保险服务的需求就越高。在一些网络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保险公司已经尝试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保险。美国亚特兰大网上保险信托公司1999年夏天开始接受“黑客保险”后,几个月内就签发了50笔保单。对于某些网络经济风险,由于保险商对其规律难以把握,不愿意承保。例如,保险公司不会把“网络泡沫”的受害者当作保险对象。这时,风险投资就成了分散创业者风险的最佳选择。在美国,风险投资已经被证明是一种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创业具有很高的风险,风险投资的加入,虽然没有减少创业的社会风险,但可减少创业者的个人风险,这就使产业风险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大大减弱。

根据美国的经验,由于“市场失灵”,以及高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资本市场需要政府予以培育和扶持。美国政府除了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外,还采取了很多政策措施,以鼓励风险投资,如适时调整资本利得税,为相关企业提供补贴、信用担保、信息服务等,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鉴于中国的保险业和风险投资业都比较落后,政府的积极推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4.教育培训

网络经济风险的复杂性、隐蔽性、传染性、成长性、全球性等特征,是与网络经济的内在本质密切相关的。要想成功地防范风险,就必须对网络经济的发展规律和风险机制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因此,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此外,关于网络经济风险的有关知识,应该在全民进行普及,其重点是在企业层次。它包括企业管理层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和企业内部有关制度的完善;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以防范“外部人破坏”,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以防止“内部人破坏”;加强对安全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等。

5.预防为主

网络经济风险的成长性特征表明,风险防范应以预防为主。由于正反馈的作用,风险为人们所觉察时已经迈上了高速成长的轨道,再去治理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最佳选择应该是防微杜渐,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扼杀于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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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G·勒维斯.非摩擦经济——网络经济时代的经济模式[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3]张进.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第6篇

[关键词]网络经济、非摩擦经济、经济学理论、企业竞争策略

网络经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热潮后似乎归于平静,然而网络经济却现实地发展着,关于网络经济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有什么不同?网络经济的运行规律如何?网络经济下企业的竞争策略是什么等问题值得人们深入思考。我认为,网络经济是不同于传统经济的一种低成本、无摩擦、高效率的全新的经济型态。网络经济不仅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且对社会制度、法律、政府和人们的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对企业的运作机制和竞争策略提出了迫切的更新要求。

一、网络经济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挑战

西方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任何交易都是有成本的,是要花费费用的,经济运行是有摩擦、有阻力的,也就是说经济活动是一种摩擦经济。只有通过合理的产权界定和有效的制度安排,才能降低交易费用,减少摩擦,提高经济效率。由此,如果说传统经济是一种摩擦经济的话,那么网络经济就是一种非摩擦经济。

网络经济在大部分情况下就是没有摩擦的经济,也就是说,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要比在传统经济模式下低得多,几乎以接近于零的成本获得无限资源,无限地提品、服务及创意,从而使经济状况大为改观。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就如同一个虚拟的世界,只要产品低成本制造、廉价销售,就会赢得用户。可见,网络经济是不同于以往经济模式的一种低成本、无摩擦、高效率的全新的经济型态。

网络经济向传统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网络经济了传统的供需平衡机制

在传统经济学中,生产随需求而变化,企业根据需求的升降来调整生产。也就是说,传统经济是一种“供给支持需求”型经济,即“看不见的手”努力平衡供给和需求。它的传导机制是:需求——价格——供给。具体来说,需求下降,引起价格降低,再引起供给减少;需求上升,引起价格升高,再引起供给扩大。而在网络经济中,由于没有什么摩擦,没有相互抵触的因素,因而需求毫不费力地随生产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网络经济是一种“供给主导需求”型经济,即“看不见的手”努力“主流化”。它的传导机制是:供给——价格——需求。具体来说,供给增长,引起价格降低,刺激需求增长;供给增长,又引起价格降低,再刺激需求增长,如此循环往复。可见,网络经济中供需平衡的规律颠倒了。

(二)网络经济改变了传统经济中的“收益递减规律”

收益递减规律打个比方说就是,消费者吃得越饱,饥饿感就越小,对食物的需求就越少,因此食品商的收益也就越小。而在网络经济中,消费者吃得越多,就越感到饥饿。例如,微软公司的用户需要越来越多的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因为软件用户已被锁定在某一个文字处理系统或排版系统上,他们不愿学习使用新的系统,于是不断购买原系统的新版本。不久,一种产品、一项服务或一个创意就取得了偶像地位,随之在消费者眼中变成了一种时尚,从而取得了主流地位。主流化了的产品、服务或创意能自身获得动力,从而使收益递增,而不是递减。

(三)网络经济具有不同于传统经济的“反馈机制”

这里首先要明确负反馈和正反馈的概念。所谓负反馈就象是汽车行驶太快时的突然刹车,是阻力、摩擦力。在传统经济学中,负反馈既是阻力,表现为需求阻碍供给;又是摩擦力,表现为制造、分配和销售的正常开支,表现为收益递减。正反馈则截然相反,它是在加速而不是阻碍市场份额的变化。降低价格,锁定特定的用户群,发展长远客户,所有这一切都刺激了需求的增长。这种正反馈机制促使需求不断增长,迫使产量持续增长,直到市场饱和。因此,网络经济自身具有正反馈机制,这种正反馈机制与传统经济学中的负反馈机制或收益递减规律的运作方式正好截然相反。

但是,网络经济虽然不同于传统经济,但它仍要受市场力量的支配。正如詹姆士·阿利指出的,“递增利润的存在并不意味着递减利润就不存在了,这两种现象将永远共存,并且起着互补作用。”实际上,网络经济仅仅是延迟了递减利润开始产生影响的时间。

(四)网络经济具有非线性的“混沌”特征

某些具有内在不稳定的系统时而会出现紊乱的态势,数学上称之为“混沌”。而非线性则是指人们难以预料的因果关系。例如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就是一种混沌状态,买卖、抢夺市场份额向来就是按非线性系统规律进行的。一个混沌系统就是一个非线性系统。网络经济就是这样一个非线性的系统,它一旦有变化,就不是从一个值均匀地变化到另一个值,而是跳跃式地变化。网络经济内在的非线性特征正是传统经济学理论无法解释的主要原因所在。

这种现象只能用“混沌理论”来解释。一个非线性系统即使呈不稳定的混沌态势,它仍会趋于某个均衡点,系统围绕该点上下波动,达到该点时,便处于稳定状态。这个点就是混沌系统的均衡点。运用到股市上,它就成了某种股票价格的均衡点;运用到网络经济中就是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体系的本质不同就在于它内在的数学原理是用数理混沌理论描述的。传统经济学理论只揭示了有形物品、货物的供需以及市场总是从一种状态线性地过渡到另一种状态的规律,它无法解释当代网络经济所具有的非线性混沌特征。

综上所述,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有着明显的不同,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不再完全适用于现代网络经济。

二、网络经济的特殊定律

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学的定律不同,它有自身的一些特殊定律。

(一)莫尔定律(Moore’Law)

莫尔定律认为,网络技术改变了传统经济的变化速度(rateofchange),网络经济是按照“因特网时”(internettime)的速度运转的,计算机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翻一番。由于这个定律首先是由美国因特尔公司的戈登·莫尔提出并应用的,因此被称为“莫尔定律”。

“因特网时”是网络经济的变化速度,它是以小时为计量单位的,这已接近人类能够吸收信息并做出决策的能力的极限。通常7年相当于因特网时中的1年。在因特网时,每3~5年就是一个网络经济时段。一种产品在3~5年里就会达到主流饱和状态。为了更鲜明地理解因特网时,可以将网络经济与农业、工业、后工业等经济时代列表对比如下:

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时代的对比

时代延续时间(年)交互速度(英里/小时)环球所需时间

农业经济3~50003~5(人力)3~5(年)

工业经济3~5003~50(马车~汽车)0.3~0.5(月)

后工业经济3~503~500(飞机)0.03~0.05(天)

网络经济3~53~5000(网络)0.003~0.005(小时)

显然,每个时代的长短取决于交通和通讯的速度,也就是那个时代的技术速度。根据上表,工业时代比农业时代要短10倍,后工业时代要比工业时代短10倍,而网络经济中每个时代则只有3~5年,极其短暂。

极端的“因特网时”给网络经济的运行强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那就是学习。莫尔定律是网络经济中企业和它的竞争对手必须遵循的一种业绩学习曲线(performance-learningcurve)。网络经济是给信息增殖的一种经济模式,增殖能产生更多的信息,而更多的信息又能进一步增殖,这种不断循环着的特殊的信息收集过程,被称为学习。学习是运行在网络经济中的正反馈机制的核心部分,因为它以技术优势代替了物质优势。一般来说,一项新发明、新的电脑程序或新方法问世后,必然会有人对其做出改进,在原来的基础上巧妙地修改、提高或运用,从而掌握了增殖的奥秘。这促进了更多的革新和改进,于是就有了更多的学习,导致了后代产品的进一步增殖。这个发明、学习和增殖的循环会一直持续到技术枯竭或该技术被其他技术所取代。学习导致了全社会都在追求速度,学习过程和与之相适应的正反馈机制是网络经济的推动力,因此,控制学习变化速度是网络经济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达维多定律(Davidow’Law)

达维多定律认为,在网络经济中,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因此,一家企业如果要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就必须第一个开发出新一代产品。与其作为第二或第三家将新产品打入市场,绝对不如第一家,尽管你的产品那时还并不完美。该定律还认为,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即要自己尽快使产品更新换代,而不要让激烈的竞争把你的产品淘汰掉。这实际上是在“因特网时”中生活的一个必然结果。威廉·达维多在因特尔公司任副总裁时,就注意到了提高产品更新速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这一定律。

(三)新兰切斯特策略(NewLanchester’Strategy)

对网络经济的形成产生重大影响的第三个人是英国的F.M.兰切斯特(1868~1946),他设计了英国的第一辆汽车,写了《战时飞机:第四代武器的开端》一书,并于1916年创立了“数学理论策略”。他的思想影响了运筹学的创始人伯拉德·库柏曼。W.E.德明在60年代把上述两人的思想介绍到日本,日本科学院院士申夫田冈博士总结了该理论中的精华部分,并以此为基础针对日本人的消费状况制定了一种新的营销策略,被称之为“新兰切斯特策略”。该策略描述的是网络经济的竞争规则。新兰切斯特策略被用于商业时,就成为一整套的指导原则,指点市场部门如何在竞争中取胜。

具体来说,新兰切斯特策略的运用可以使产品、服务或标准主流化。某个产品一旦主流化,它的地位就不大可能被动摇,锁定了一大批固定用户,并给生产该产品的公司带来巨额利润。因此,兰切斯特被许多人视为运筹学之父,在网络世界里,可以称为网络经济的建筑师,至少也可称为市场交易策略的设计大师。

三、网络经济中的生存原则和竞争策略

商场就是战场。网络经济中的市场营销就象打仗一样。根据以上网络经济的特征以及运行规律,企业必须采取不同于传统经济的生存原则和相应的竞争策略。

(一)产品主流化(mainstreaming):抢夺市场份额

主流化是网络经济生存竞争的首要原则。为了赢得最大市场份额而赠送第一代产品的做法就是主流化。主流化所追求的目标就是“锁定”(lock-in),即通过吸引客户从而占领主要市场份额的过程。一旦数以百万计的用户对该产品有了依赖感,考虑到培训费用和其他转换成本,他们就再也逃脱不了;一旦某个产品取得了主流地位,这个地位就不大可能被动摇。显然,主流化有两方面的意义:它不仅锁定了用户,同时还消除了竞争。

免费赠送是实现主流化的具体方式,它通过把自己产品的价格降到冰点,而使其普及程度一夜之间升到沸点,从而一跃成为市场霸主。许多网络公司都是这么做的。这也就是著名的“剃须刀和刀片”原理,赠送剃须刀就是为了长期推销刀片。

主流化的直接目标就是追求市场份额的最大化,而市场份额的多少与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有直接的关系。研究发现,一个企业要想在网络经济中白手起家,必须先拥有26.1%的份额,再赢得41.7%的份额,最后达到73.9%的份额。这一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当一个企业使用高明的计谋达到26.1%的市场份额这一最低目标时,才能成为“竞争者”,即才可被看作是一个可参与竞争的企业。若低于26.1%,则它的生存能力就很弱,只能算是“不稳定的竞争者”,它的地位可能随时会被竞争者取代。一旦拥有26.1%以上的份额,就开始与其他公司相脱离,处于领导市场产品的地位。获利能力一改变,市场份额也随之改变。(2)弥补缺口来进一步赢得41.7%以上的市场份额,这样就会成为市场“领导者”。所以市场霸主的目标是猎取超出41.7%的份额,这时,该公司与它的竞争对手之间赢利能力的差距才能扩大。在网络经济中取得这一关键地位的捷径常常是兼并和收购(M&A)。(3)通过主流化以赚取73.9%的份额,从而成为“垄断者”。当然,垄断是每个雄心勃勃的公司的最终目标。但是,但再往上超过73.9%时就会停滞不前,因为其一,很难刺激出更多的商品需求量;其二,会引来与其他产业集团或专业化产品公司的竞争;其三,市场份额与赢利能力两者之间就会错位。因此,虽然拥有90%、95%或100%的市场份额,似乎是最理想的目标,但在网络经济中不应该是一个聪明企业的目标。

(二)铸造价值链:“黄金定律”

网络经济中,许多高科技产业已构成价值链上的分支。价值链是由基础科技公司、中等增殖公司及最终用户共同联结成的价值增殖链条。网络经济通过价值链实现价值增殖,企业从价值链的一个或多个分支中抽取资金,赚得利润。网络经济决定了任何公司若只是赢利,而不实现价值链增殖,将难以幸存。

价值链中包含有“黄金”,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价值链上的分支越多,它所获取的“黄金”也越多,这就是“黄金定律”。任何企业意欲挖掘网络经济的潜力,就必须充分利用由一个甚至多个市场空间构成的价值链。

网络经济下,价值链比各组成部分的总和价值要大。单枪匹马地干无济于事,所以各企业要联合起来,形成“价值链群”才能幸存。随着产品的分解,价值链不断整合。各企业应建立合作关系,发挥联合的作用,竭力从整个价值链上获取利润。

(三)PICN原则:产品个性化

网络经济中产品和服务必须要有个性,即质量和外观以及感觉要对人性因素具有吸引力。个性也许很难定义,但是有个性的产品就有市场。一个企业要在网络经济竞争中获胜,必须瞄准个体市场,实现产品、服务和创意的个性化,即遵循PICN原则。

PICN是一个缩略词,由个人化(personalization)、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客户化(customization)和特定化(narrowcasting)四个词的英文首字母大写组成。这里,个人化是指产品恰恰正好符合个人的需要;客户化是指客户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剪裁某项产品;个体化是指某项产品是专门为某个特定的人的生活方式而设计的;特定化即指客户是通过单人市场发掘出来的。所有这些,都组成了PICN因素。在网络经济中,个人化代替了效率,个体化代替了大规模生产,客户化代替了客户支持,特定化代替了大规模销售。

显然,PICN原则迫使生产超越了销售的束缚。网络经济中的生产不再是整体地、大批量地生产出普通呆板的产品,或提供僵硬、没有特色的服务,取而代之的是,它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事后能够改进。个人化和个体化使价值乘数达到了最大化。总之,在网络经济中,个人化、个体化和个人市场这些新观念正在深入人心,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节约资金这些传统观念正在悄然逝去。由于产品和服务越来越个性化了,所以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在网络经济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四)虚拟社区和部落意识

虚拟社区是由有着相同需要的人组成的群体,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把世界各地的人们与世界各地的产品和服务联结起来,虚拟社区这个概念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网络经济中,企业首先得找出富有代表性的个人习惯、个人喜好和个人品味,并据此生产出符合个人需要的产品。然后企业必须找出大量的这种类型的潜在客户,把他们当成一个独特的群体,向他们出售产品。但是要想吸引住这个群体,就得迎合他们共同的人生经历、价值观念和兴趣爱好,也就是说,要创造出一种社区意识。一个成功的营销策略必须迎合他们心灵深处的那种农业时代的部落意识。网络经济中的产品和服务不仅要适合一个单个的人,同时要能引起整个部落的兴趣。事实上,虚拟社区已超越了社团的范畴,随着网络经济趋于成熟,每个人都将成为某个虚拟社区的一员。这一观念实现主流化以后,很多后工业时代的做法将被过去的农业时代的传统所代替,人们的观念必须领先一步得到更新。

(五)企业产业化

在网络经济中,当市场份额增加到最大值时,该产品就成了市场的主导产品,制造该产品的企业就能创立完整的产业。企业就要最大限度地把自己的产品转变为产业的标准,否则该企业就会失去垄断市场的机会。发展一个产业与壮大一个公司有天壤之别,区别在于发展一个产业得到的回报比发展一件产品的回报更为丰厚;换言之,一家公司若是转变为一个产业,其价值就转化为一个“金矿”。例如,微软公司已发展成为一个产业,而苹果公司只停留在一家公司。微软公司的产业包括了本公司,外加成千上万个第三方开发商、合作伙伴及追随者,是最成功的例子。

综上所述,网络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和企业内外环境均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企业只有密切注视并适应这种变化,采取不同于传统经济的竞争策略,才能在网络经济中生存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T.G.勒维斯[美],《非摩擦经济——网络时代的经济模式》,卞正东、王宇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3;

第7篇

关键词:网络经济 电子商务 企业

近两年来,人们对网络经济的热情迅速升温,大量资金、人才和其他要素资源纷纷向网络概念聚集,对网络经济的讨论乃至争论也一直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因此,笔者认为,正确认识网络经济,是我们讨论网络经济对当代社会、经济、政治产生何种影响的基础,是探讨网络经济与中国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前提。

一、前言

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形成的网络经济,以因特网的迅速普及为基本特征。对现代企业而言,网络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作为网络经济核心内容之一的电子商务的发展,意味着企业在战略思想、管理理念、运行方式、组织结构等各个方面的革命性变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

我们不能因为在网络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泡沫”,而否定网络经济本身,以及它对人类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所带来的影响。网络经济是建立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基础之上,各类企业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整合各式各样的信息资源,并依托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网络进行动态的商务活动和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按照这个定义,网络经济绝对不是网站经济,也不等同于网络公司经济,在网络经济中唱主角的,恰恰是应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整合信息资源而进行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活动的各类实体企业,自然也包括一切传统产业中的各类企业,它们才是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的主体。而各类网站企业或网络公司只不过是为各类实体企业提供各种各样的网络服务而已,它们中的一些不景气正是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并不意味着新兴企业的破产。

二、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管理与发展的影响

可以这样断言,网络经济的兴起已经对现代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全有可能改变现代企业的基本商业运作模式,动摇在工业时代业已成为经典的战略思想和卓有成效的管理方法。

目前看来,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至少可以简要地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成长方面。进入网络时代,人们正由稳定的商品供应垄断者主宰的经济转变为临时的商品供应垄断者主宰的经济,大批量制造和大批量销售正在让位于大批量定制。

因此,网络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焦点不再集中于谁的科技更优良,谁的规模更强大,谁的资本最雄厚,而是要看谁最先发现最终消费者,并能最先满足最终消费者的需求。谁最先顺利地为消费者提供了其所需的商品或服务,谁就是成功者。这里并不是说企业可以忽视发展科技,而是要把技术研发看成是工具、手段,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是目的。

(2)企业经营方式。以网络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将极大地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方式,摆脱常规的交易模式和市场局限。这不仅要求交易双方和服务部门的商业信用和支付的银行信用高度成熟,而且要求保险机构、金融机构、供应商和客户在电子网络交易系统中的高度整合与兼容,使网上市场成为交易参与者密切关联和利益攸关的集合体,从而改变了传统企业的经营方式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其间,一些传统的规则和惯例的确在发生变化。因特网可以使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SCM)急剧降低成本,将客户关系管理(CRM)提高到超乎想象的新水平,进入企业原来因为地理条件而被排斥在外的市场,创造新的收入渠道,并最终重新界定它们所经营的业务的本质。网上交易之所以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得以迅速扩张和普及,就在于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这是由于,一方面每个采购合约中投标企业数量增加,增强了竞争,导致价格下降;另一方面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谈判可以大幅度减少,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3)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在因特网的支持下,传统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所谓“虚拟垂直一体化”就是对这种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的描述。这种生产组织方式以国际品牌为龙头,通过原厂委托制造(OEM)的方式把生产过程分包给下游厂商,其极端的形式是全部产品均为外包生产,品牌公司只负责设计和营销。此外,我们还应该意识到,在网络经济中,企业大小的意义在减少,因为进入虚拟市场的门槛很低,任何个人都能够通过网络与大企业同样好地向全球市场提供非物质产品,既不需要自己拥有生产设备,也不需要拥有销售网络。

(4)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将会使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进一步电子化、信息化,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的变革。基于信息和网络技术的一系列企业内部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开发出来,使企业的内部机制和管理更为高效、协调和及时。通过因特网实现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形成内部的高度整合是企业信息化的第一步。第二步是上网寻找客户、扩大新的销售渠道,形成新的管理职能。第三步是对价值链或供应链进行全面整合,实现电子化管理的高效运作,使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最后是通过网上销售扩大相关的服务范围,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

(5)企业组织结构。网络经济使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得以创新,从而使管理具有更高的效率。事实上,在信息化、网络化的背景下,一方面,企业运行的环境呈现复杂多变、无法预测的趋势,工业经济条件下的金字塔式层级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越来越难以适应;另一方面,同样在快速发展的信息、网络技术又为应对这种趋势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手段,推动着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的创新和发展。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工业经济时代严密的企业层级制组织理所当然地受到冲击,而在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强大支撑下,非层级制正呈如鱼得水之势,具体表现为网络化、扁平化、柔性化和分立化等基本趋势。

三、中国企业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对策

21世纪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趋势和时代背景,已容不得我们对信息化和网络经济有模糊的认识和肤浅的理解。实际上,正如前面所言,企业对网络经济的理解和态度将决定其生存与发展的命运。为此,我们只能丢掉幻想,积极参与,勇于创新,急起直追。

对中国企业而言,首先必须意识到,信息化与电子商务已经如此紧迫地逼到了各行业企业的面前。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发展网络经济已不单纯是一个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或是商务模式的选择问题,而是适应和顺应国际潮流,在融入全球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竞争力的战略性选择。面对经济全球化,这是惟一的选择,任何忽视和等待都是要不得的。只有彻底转变观念,中国企业才能够通过学习来认识和把握未来社会的基本走向,调整、变革企业的战略构想、运作模式和组织构造,以求在新一轮的竞争和合作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8篇

关键词:  网络经济 网络外部性 标准化 进入壁垒

         新经济下的产业以很大范围产出上的平均成本递减、相对于新企业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可以获得的融资而言不算太大的资本投入、非常高的创新率、迅速而频繁的进入和退出、消费的规模经济为特征的,满足这些特征,要求在标准设定方面实行垄断或者企业间的合作,纵向一体化在新经济中往往更为普遥。而这些特征都把新经济推向垄断,同时也推向竞争。

        一、新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形成 

        1.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和需求方规模经济

        网络外部性作为新经济最基本特征,是指某一信息产品对一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者可兼容产品用户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因用户数目增加而增加效用是产品的直接外部性,而由于用户数目的增加导致更多互补产品供给而实现效用增加则是产品的间接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网络规模扩大过程中的一种规模经济。产生于市场需求,是一种需求方规模经济。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某一特定网络产品用户越多,该产品具有的价值越大,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由此形成网络扩张的正反馈效应。在此效应作用下,信息产品市场迅速扩张,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市场垄断性加强,可能形成独家垄断性市场结构。     

        而工业经济下亦存在的正反馈效应,也有规模经济效应。但是这种来自供应方规模经济导致的正反馈效应,在产品达到一定产量便进入”边际收益递减”阶段,负反馈将发挥支配作用。因此旧工业经济时代,厂商很难将规模扩大到垄断整个市场的地步,单个公司主宰市场的现象难以出现。         2.兼容性与标准化竞争     

        产品的兼容性指一个“系统”中两种组件结合并工作的能力。两种产品结合并共同提供服务但没有成本时,就说是兼容的。这种产品之间的兼容性程度直接影响网络规模大笑,从而影响产品的应用速度和市场地位。如果产品兼容,拥有的网络价值相同,以成本竞争优势地位。但是如果产品之间不兼容,而网络外部性较强,如果厂商采取先发优势进入市场并形成行业标准,在正反馈效应作用下,可以获取巨大的超额利和市场控制力,甚至垄断市场。由于标准选择中的锁定效应,使得信息市场中,消费者预期对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重要影响。在信息市场上,新生产品想要进入时,除了自身技术优势,还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差异化竞争等手段来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反馈效应来形成和扩大市场垄断地位。

         3.产品或市场进入壁垒     

        进入壁垒是导致市场垄断的重要因素。在信息市场上,先入者的技术标准构筑起后入者的市场进入壁垒,从而导致市场垄断。归根结底是因为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从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惰性产生的锁定效应来看,消费者是进入壁垒的设立者,虽然并非自己选择。但是,信息市场上,技术创新是动态过程,创新而带来竞争的持续不断,竞争可以打破垄断形成新的垄断,技术标准也会不断更新。这些竞争围绕技术标准化展开,先入方用作进入壁垒的技术标准成为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障碍,竞争也就以此为关键,由此,信息技术不断被替代和升级,也出现了网络经济时代垄断的一方面特征:高竞争和高更替。

  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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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知识产权是为了鼓励知识产品生产而授予知识产品生产者的一定程度的垄断权,对促进技术持续创新十分必要。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己经如此。企业是要从创新的利润中汲取创新动力的。而利润才通过发明专利加以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理垄断。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效应更使得企业在信息技术快速变化发展的情况下保持一定市场垄断性。比如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市场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网络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特征 

        1.垄断市场的技术性     

        新经济时代的竞争主要是技术创新的竞争,技术垄断是企业在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的关键因素。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和灵魂。由于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技术的不断扩散和难以仿制的特点,创新企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技术垄断,对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这和旧的工业经济时代不同,工业经济时代影响竞争的决定因素在于资本,企业只有拥有足够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因此,竞争的积累主要是资本积累的竞争,垄断的企业多是资本雄厚的大企业。而网络经济时代占有市场垄断地位并不一定开始都是大企业,垄断地位不能单凭市场份额来判断。

         2.垄断市场的易变性     

        在新经济时代,垄断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垄断,技术创新是形成市场垄断的关键性因素。由于创新技术的不易性和进入壁垒,以及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再结合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特征,垄断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较强的优势和稳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一浪高过一浪的创新活动也使得信息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使得新经济下的垄断具有很强的世时期性和脆弱性,更是暂时性的垄断。新经济下的市场垄断稳定性和变动性并存,造成了整个市场的易变性。 

        3.垄断市场的竞争性     

        新经济下垄断与竞争的关系特征也发生了不同于旧工业经济时代的变化。不复是交替性关系态势,而一定程度上互为强化。伴随着技术创新速度加快,技术产品生命周期虽短,创新频率提高。另外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减小创新的障碍,所以信息市场,垄断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比尔·盖茨就已在警告员工,微软离破产只有18个月。而竞争和垄断之间呈现了交替性,并互相激发。         4.垄断市场的合作性     

        旧工业经济时代也存在企业之间合作,但多以价格和产量的合谋形式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福利而为反垄断法所规制。但在新经济中,企业合作大大加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企业合作的价值更大。另外,消费者导向的市场之形成也成为企业合作的必须选择。此外,网络技术为企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条件。新经济时代因产品技术性和开发风险的提高,封闭式创新模式已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