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08:50: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和谐与稳定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目前,南京、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武汉等城市都明确表示要对婚前房加名征收高达3%或4%左右的契税。二是在一年一度的中秋节来临之际,税务部门明确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确实在缴税范围内。因此,有网友戏称,要将单位发放的月饼切出一小块甩给税务部门纳税。
将这两则消息放到一起,我们就会发现,尽管今年上半年的全国财政收入出现了近30%的增长,远超GDP和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但税务部门的行为似乎表明它们并不满足于上半年的增幅,仍在想方设法挖掘潜力,甚至连月饼和夫妻房产“加名”这样的创收“细节”都不放过。
然而,这样的“创收”行为,真的如税务机关所言,法律上有据,情理上站得住脚吗?
先看“妻税”。在《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关于夫妻房产加名以及财产分割行为,一直和契税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不动产权属的转移并无太大的关系。而在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如果要在婚后加另一方的名字,只需支付很少的工本费即可,并没有严格将其界定成“赠与”行为而征收房产税。
这样的执法实践,不仅符合中国婚姻的传统,也有利于夫妻婚姻的和谐和对男女家庭分工的认可。
考虑到中国式婚姻的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男方买房,女方更多地承担照顾家庭责任的事实,这样的生硬界定的确不利于维护女方的权益,从而引发了大家纷纷“加名”的现象。
对于这种“加名”行为,如果税务机关不具体分析, 格杀勿论地全部征收“契税”,貌似合法,但事实上没有考虑到以上种种的事实,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认为,税务机关对于涉及夫妻房产的“加名”行为,不应该笼而统之地认定为“赠与”而趁火打劫进行征税,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夫妻双方已经约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应该遵从夫妻双方的约定,而不是在司法解释引发大家恐慌的同时,税务机关不请自来,给和谐家庭再添一堵。
同样的,通过对“月饼税”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个税法只是针对企业员工,而没有针对行政和事业单位。比如,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都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对月饼征税的依据就是这个规定。
但事实上,中秋节发月饼的不只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也没有少发,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行政事业单位,不管在月饼的档次上,还是在房补、饭补、交通补助等方面,恐怕比一般的企业要高很多,但税法似乎和这些人并无关系。因此,只对企业发月饼征税,而对行政和事业单位放一马,这样的歧视性规定,要说让老百姓没意见,恐怕也不现实。
有先贤曾将征税比作拨鹅毛的艺术,拨的鹅毛越多,鹅的叫声越少,说明征税的合理性越大,征税的政策艺术水平越高。
以此来看,“妻税”和“月饼税”一开征,民间哗然一片,合理性荡然无存。正如亚当・斯密所言:“毋庸置疑,无法无天的征税,不管是战时还是平时,不管是征收国民财富的一半还是两成,皆为人民的反抗提供了正当的理由。”
“妻税”和“月饼税”只是一个小税种,在中国近10万亿元的财政收入中不值一提。然而,这样的政策引发的是大家对于目前税负的严重不满。
我们一再表示要改革收入分配,要平衡国与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要使居民收入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然而,在财政收入的增速远超居民收入增速近3倍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依然见缝插针地连发月饼和夫妻房产加名的行为都不放过。
【关键词】群众文化 社会和谐 和谐发展
文化是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方式、地方习俗、行为规范、价值观等的体现。群众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来自于人民群众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其中包含着人们期待美好生活的心情也蕴含着深刻的和谐精神。顾名思义,群众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而社会的和谐是需要全民的配合和支持的。群众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的觉悟、认识、以及思想等的提高和改变,直接影响这社会的和谐发展,两者是息息相关的,不可分割的整体。针对群众文化的特征,和社会和谐的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群众文化的发展的前提和意义,进行简单的分析讨论,更深一步了解群众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意义。
一、群众文化的特征之一是和谐
群众文化的主要特征就是和谐,和谐就是以人为基础。人类活动的和谐就是社会的和谐。人们常说的“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天时地利人和”等无不昭示着“和”的重要性,以及它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和谐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代代相传的美好传统。诸如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中国传统的节日,那种喜庆和谐的气氛,全民同贺的快乐,无不体现着和谐的氛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是群众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共同携手建设的结果。群众具有强大的力量,是宣传和继承文化的基础。它能够促进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相处之道。和谐不仅是中国群众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新时代群众文化的时代精神。因此,群众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
二、群众文化的提高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
群众文化和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只有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涵养及素质,社会才能和谐进步,才能看到和谐快乐的场面。试想曾经的远古时期为什么人都是野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用最粗暴的方式,那是因为人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生活方式,没有文化的教育和规范,更没有一定的制约,一切都是混乱的,也就没有和谐之说。所以群众的文化,是千百年来人们生活中所提炼出的生活模式,是一种生活的规范准则。群众的文化越高,认识越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就会越高。社会是由一个又一个的群众组合起来的。群众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群众文化发展了,那社会和谐也就会进步了。社会的和谐进步更加快带动了群众文化的发展。两者是相互关联,相互进步的,是互利互惠的,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要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步,就必须要以群众文化的发展作为指导的方向,找好群众整理文化发展的重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最有效的方法达到最直接的效果。譬如可以发动政府重视起群众文化,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努力积极的倡导群众学习的热情,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也认识其重要性,认识到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建设公共的文化学习体系,尤其在农村或偏远的地区,发展和健全这种体系措施,组织群众积极学习,让整个社会能够平衡稳定的前进,不能让任何一个地方的文化认识落在最后,否则也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三、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保障和前提
社会和谐的进步不是一步到位的工程,它需要漫长的路程,是长期的工作。群众文化的提高也是漫长的过程。群众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进步上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需要时间的积累,需要逐步的加强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的进步。群众文化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撑。群众有很强的传播信息的作用,文化在人民群众之间的传播速度是惊人的。所以我们要广泛的建立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成立文化中心、休闲驿站、文化馆等等,让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播和发扬,让社会和谐的进步的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得到全民的认可和支持。通过文化活动的传播和发扬,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丰富了人民大众的生活精神内涵,塑造了他们美好的灵魂,提升了他们的精神境界,社会风貌就会因为群众文化风貌的改变而改变,社会和谐就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
四、提高群众文化,创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没有社会和谐就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社会要依靠全社会共同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公安机关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和有力支持。在公安机关所有业务工作中,经侦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经济活动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经侦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通过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经济犯罪,能够缓解经济领域深层次矛盾,消除已经暴露和激化的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公安经侦部门如何服从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经侦理论研究的范畴,而是摆在各级经侦部门和全体经侦民警面前必须认真思考和履行职责的问题。笔者结合新时期经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几年来经侦工作实践,对此问题略表一二。
一、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打击职能。
打击经济犯罪是公安经侦工作的立足点,打击职能是公安经侦部门的根本职能。强化打击职能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遏制经济犯罪、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手段。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在履行打击职能过程中,应该做到:
(一)要牢固树立“情报导侦”理念。正如总理所指出,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主动发现、主动出击不够,威慑力不强”。各级经侦部门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因警力不足、工作能力水平所限、案件移送渠道不畅等因素,有相当多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进入侦查程序,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隐患”。因此,经侦部门要切实增强情报观念,拓宽情报来源渠道,强化情报获取能力,掌握发现、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权,力求在主动进攻、精确打击方面取得新突破。同时要继续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秘密力量建设和阵地控制工作,充分发挥秘密力量和阵地控制在提供情报线索、侦查破案和缉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作用。当前,要紧紧围绕重大经济热点、焦点问题,系列性、多发性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和应用,提升经侦部门主动进攻能力和预警防范能力。
(二)要持续严打典型突出经济犯罪。当前,随着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仍然处于不断调整中。经济领域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不断增多,由此诱发和滋生经济犯罪活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消除的不和谐因素。因此,各级经侦部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以严重危害经济安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打击工作重点,实行挂牌督办,强化侦查措施,精心组织侦破工作;还要针对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领域和重点地区,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开展区域性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要进一步加大对商业贿赂、制售假发票、非法证券、非法集资、洗钱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突出经济犯罪活动以及其他系列性、多发性经济犯罪问题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经济犯罪上升的势头。
(三)要着重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动向。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群众资金,动辄涉及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受害群体,直接产生不和谐因素,危及社会和谐稳定。此类犯罪不但犯罪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危害性也大,而且手法多样,极具欺骗性,极易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极易诱发。各级经侦部门要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打击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动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减少和妥善处置,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切实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经济犯罪绝大多数系图财型犯罪,案发后犯罪分子往往携款潜逃。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可能使一个人倾家荡产,使一家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甚至濒临倒闭,这些都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经侦部门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强化侦查破案的同时,始终把追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提高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综合运用各种专门手段,适时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集中抓获一批境内、外负案在逃的经济犯罪分子。同时,要坚持打击与追赃并重,追求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及时有效地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特别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尽快抓获归案、坚决依法严惩,要想方设法、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社会影响,抚平受害群众的心灵创伤,防止发生群体性闹事事件。
二、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服务职能是打击职能的延伸。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曾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公安经侦部门服务职能主要体现在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防范指导、法律宣传、信息咨询等各项及时有效的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在履行服务职能过程中,应该做到:
(一)要主动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各级经侦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经济犯罪与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通过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及时发现本地区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手法、新特点、新动向,帮助公司企业查找在生产经营和风险防范工作中的疏漏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堵塞漏洞,积极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或防止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特别是随着社会民众近年来投资需求的不断增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众多不特定受害人为侵害对象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日益突出,我们要切实做好预警提示和防范宣传工作,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规避风险。
(二)要不断创新经侦宣传工作。各级经侦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宣传工作作为促进经侦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和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各级经侦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现代媒体资源,运 用电视新闻、报纸专版、张贴宣传画、制作公益广告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通过自办刊物发放宣传手册、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警示信息等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犯罪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着力发挥经侦宣传工作“震慑犯罪、防范风险、教育公众、树立形象”等综合效能。
(三)要切实加强经侦工作。各级经侦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经侦工作,解决经侦问题,是经侦部门落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直接体现,是履行经侦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经侦工作新期待的重要途径。对涉及经侦部门的案件要认真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三不过”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好件的查办、反馈工作,特别是对一些“老大难”的件要强化攻坚克难,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努力做到问题解决或停访息诉。积极推行工作责任制,建立事项首接责任制和承办责任制,落实案件核查落实反馈、问题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上级经侦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案件查处的督察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和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三、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参谋作用。
参谋职能是打击职能的提升。公安经侦部门参谋职能就是为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建设,为有关部门和行业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言献策。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在履行参谋职能过程中,应该做到:
(一)要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工作。各级经侦部门要大力加强经侦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和运用,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引导打击、指导防控、辅助决策”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搜集的领域和渠道,及时发现和分析因经济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尤其对于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证券、商贸等领域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动态或可能引发的社会,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充分发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并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加强经侦理论调研工作。各级经侦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犯罪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现阶段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发展趋势与侦防对策,提高经侦工作的预见性与主动性。当前,各级经侦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主动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新特点对经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思考和谋划经侦工作,为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建设,有关部门和行业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立法、司法机关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对策建议。
四、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辨证执法观。
辨证执法观,是和谐理念在经侦工作中的具体化。各级经侦部门和全体经侦民警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辨证执法观理念,自觉地将经侦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通过经侦工作的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经侦工作的基本职能就是打击犯罪,主要内容就是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经侦部门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应该做到:
(一)既要提高执法效率又要保证办案质量。当前,经济犯罪态势严峻,经济犯罪案件多发,而经侦部门警力有限。全体经侦民警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拿出超常规的工作姿态,不断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严格按照立案审查期限和相关办案期限的规定,避免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保而不审,长期挂案、拖案的现象;同时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和案件执法质量层层把关制度,确保把每一起经济犯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和人民评判的铁案。
(二)既要维护法律权威又要考虑社会效果。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不仅要注意把握好法律和政策尺度,还要因案而异、讲求策略,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有的案件既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要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避免当事人对嫌疑人的到案却又未能挽回经济损失,从而对经侦部门执法办案的效能产生消极心理。对有的案件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有效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讲求策略,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职工就业等因素,不轻易查封企业帐户、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确保不引发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三)既要遵循实体正义又要保证程序合法。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强化依法收集证据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意识,还要认真落实警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侦办案实际,严格落实案件情况回告制度,如,破案回告书、案件工作进展回告书等,让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到案以及涉案财物的追缴情况,避免当事人因不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多方、投诉,产生影响社会和谐的“隐患”。当前,我市各级经侦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规范化执法指导手册》为契机,从强化程序意识、更新执法观念入手,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注重“准确执法、严谨执法、精细执法、文明执法”良好执法习惯的养成,全面、扎实、深入推进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和谐人际关系 构建 和谐社会
一、引言
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一直把实现社会的平等、安定、和谐作为美好追求。在西方思想史上,从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整个天是一个和谐、柏拉图的理想国,到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全世界和谐,都反映了人们对和谐美好社会的憧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字最早见之于金文,有关“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诸子百家争论不休,但对“和谐”却都心向往之、从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的“和为贵”、“和而不同”,到墨子的“兼相爱”、“爱无差”等,都表达了社会和谐的主张、“和谐”是中国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心和主题之一,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核心概念。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
二、人际关系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追求社会和谐是人类美好愿望,是人类普遍信仰。
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当前我国社会日趋多样化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的人际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
人是社会的人,人要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离不开邻里间的友好亲善、互相帮助,离不开同事之间的光明磊落、以诚相待。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就能形成巨大的合力,就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社会的稳定,需要人际关系的和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社会繁荣进步的标志。维护稳定,不是回避冲突,掩盖矛盾,而是要靠社会的法律制度,靠我们共同的道德力量,去化解与消除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已经出现或尚处于萌芽状态的不平衡、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在消除不和谐后建立新的和谐,推动社会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
三、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族和睦的社会。妥善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阶层和谐共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力图从政治、经济等制度上解决社会成员融洽相处的历史难题,尤其是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开展社会捐赠、邻里互助等方式,促进不同收入的群体相互理解、相互关爱,逐步缩小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妥善处理因利益协调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单位和谐的社会。单位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内部气氛不融洽、关系不协调、职工权益得不到维护、民主得不到保障,往往会影响人的情绪心理、才智贡献,甚至会影响到安定团结、工作开展等等。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和谐单位的建设。
四、人际关系和谐的实现途径
(一) 以社会的公平正义带动人际关系和谐。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首先社会的公平正义应为权利人格的平等,使每个社会成员的人格尊严能平等地得到正义的护佑,每个人都可以享有平等的权力、均等的机会和正义的司法,真正树立起人人平等的理念,使人人都能享有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 以完善制度建设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制度,无论是对于社会、对于国家、对于任何单位,都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是象征社会良好秩序的基础,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如:法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人际和谐环境,从而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受教育、医疗、就业劳动创造的权利、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和接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要让家长为孩子上学而愁云满面、不要让百姓为生病没钱看病而痛哭流泪。政府管理部门更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表达机制,开辟多种亲民制度,使人民群众尽情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以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维系人际关系和谐。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需要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模式,道德的核心便是诚信与友爱。同时,道德属于人自身的一种内在精神力量,它表现为人的自觉和自律,使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人们内心信念,敦促人们自觉自愿按照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去行为的过程。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使社会呈现出人人文明礼貌、互尊互爱、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五、结语
道德与法治是构建和维系人际关系和谐的根本保证。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不讲信誉,坑蒙拐骗,甚至巧取豪夺,使得人际之间信誉度降低,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改革开放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用法律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因此,在“德治”与“法治”关系中,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关系。把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的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起来,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何英.构建和谐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J].考试周刊,2014,(7).
关键词:社会和谐度;评价指标;AHP模型
中图分类号:F246
一、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模型
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模型包括影响因素分析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两部分。
(一)社会和谐度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各地区社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指标社会和谐度的影响因素,是各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协调、整合该地区各类资源,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公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公众满意程度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度为绩效评判标准,确定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及其优先顺序,以优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各类资源最佳利用的有机集合。这里的各类资源,不仅指社会管理所依托的资源品质条件,还包括社会和谐度包含的所有社会条件、经济条件、环境条件等,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基础设施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财务资源、区域人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其作用就是在衡量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性的基础上提供有益参考,保证社会管理在某地区的管理实践中起到积极作用。评价一个地区的社会管理的效果,依据的主要特征包括“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四个方面是否做到有序推进以及有效实施。
社会和谐的效果评价首先体现在公众满意方面。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政府重视民生,公众满意已经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终极目的之一。社会管理创新应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公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公众满意程度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度为绩效评判标准,确定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及其优先顺序,以优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次,社会和谐效果还体现在实现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方面,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法治作为一种现实的法律秩序状态,是一种和谐社会的存在形式。第三,社会和谐的效果还体现在诚挚友爱,促进社会凝聚力方面。社会凝聚力与社会和谐度,是互为渗透、密不可分的两大问题。所以,致力于增强社会凝聚力,既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我国社会和谐度的根本。最后,社会和谐效果还体现在是否具有充分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社会保障不仅包括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等基本社会制度,而且也包括教育福利、住房福利以及各种补充性保障措施。社会保障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对全体国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保障,恰恰是社会和谐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核心价值的具体体现。通过以上分析,社会和谐度的构成要素为:(1)民主法治;(2)公平正义;(3)诚挚友爱;(4)社会凝聚;(5)社会保障。
(二)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社会和谐度是个内涵丰富的概念。首先,从外在表现而言,社会和谐度表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挚友爱、社会凝聚、社会保障等诸多内在的、外在的、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其中有一部分可以量化,但也有一部分是不能量化的。其次,城乡居民收入比等指标是个动、静相结合的过程。再次,社会和谐度涉及因素较多,涉及面也较广,具有其他概念所不具有的复杂性。鉴于社会和谐度的各种特性,要正确把握其内涵、指导地区社会管理的内容及目标,就必须对影响社会和谐度能力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并予以抽象概括、归纳总结,建立一套可以进行评估操作的指标体系,使其为地区的社会管理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提供保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概括地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即社会的制度安排能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社会各阶层对社会管理和生活现状感到满意,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这个社会里,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全面和谐相处。因此,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目标主要原因体现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物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诸方面。通过分析最终形成的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指标(如图1所示)。
二、社会和谐度评价分析
社会和谐度评价分析首先确定了评价指标权重,并以重庆市巫溪县为例给予分析。
(一)社会和谐度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评价体系各个指标的权重反映了各指标之间的内在关系,权重大小则反映出各指标在整个要素中的重要程度。目前测定权重的方法众多,如层次分析法、Dephi打分法、主成份分析法、赋值法、变异系数法等。其中,层次分析法具有计算简便、结果明确、便于决策者直接了解和掌握等优点。所以在本模型中各评价指标的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见表1所示)。
以重庆市巫溪县为主要考察地,按照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具体要求,对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和谐度进行指标评价。
(二)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综合评价包括建立评语集、模糊综合评判矩阵和总得分计算三部分。
1. 建立评语集
评语就是对评价对象优劣程度的定性描述,具体设定可依据实际情况及计算量的大小来确定。将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的影响因素分为五个等级,评语集可参照上节中的评价因子说明及赋值标准(见表2)。为了便于记录,可用评语集V表示,分别与赋值中的{8-10,6-8,4-6,2-4,0-2}相对应:
V={极好(高),好(高),较好(高),一般,较差(弱)} 。
2. 模糊综合评判矩阵
根据调查对象对指标进行的评价,建立模糊评判矩阵。
(1)民主法治
由此可知,14.39%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民主法治情况非常好,基层群众对公共事物的参与度、政府职能服务的公众满意度等指标都达到很高的程度。38.57%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民主法治情况较好,基层群众对公共事物的参与度、政府职能服务的公众满意度等指标都达到较高的程度。33.26%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民主法治情况一般。9.99%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民主法治情况较差。3.79%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民主法治情况很差。总体来看,重庆市巫溪县的民主法治情况已经得到了调查对象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公平正义
同理可得,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评价中公平正义的模糊评判矩阵为:
即,18.48%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公平正义情况体现得非常好,保障性住房占新增住房的比重、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改善支出比重等各项指标比以往都有了较大的突破,52.27%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公平正义情况体现得好,21.07%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公平正义情况体现得一般,5.31%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公平正义情况体现得较差,2.87%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公平正义情况体现得很差。总体来看,大多调查对象的看法与重庆市巫溪县的公平正义的实际情况是比较一致的。
(3)诚挚友爱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评价中诚挚友爱的模糊评判矩阵为:
由此可知,14.32%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诚挚友爱状况极好,53.92%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诚挚友爱状况好,22.79%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诚挚友爱状况一般,8.74%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诚挚友爱状况较差,0.23%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诚挚友爱状况很差。因此,总体来看,重庆市巫溪县多年来的社会风尚方面的加强管理,使得巫溪县的诚挚友爱状况得以很大改善。
(4)社会凝聚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评价中社会凝聚指标的模糊评判矩阵为:
即,8.7%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凝聚力状况极好,居民对本地的社会认同感、居民集体荣誉感都很强;32.36%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凝聚力状况好,46.61%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凝聚力状况一般,12.32%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凝聚力状况较差,没有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凝聚力状况很差。因此,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凝聚力状况得到了当地社会的广泛认可。
(5)社会保障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评价中社会保障指标的模糊评判矩阵为:
即,16.56%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保障状况极好,在保障覆盖面、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方面均得到积极地反映;46.8%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保障状况好,31.14%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保障状况一般,5%的人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保障状况较差,0.5%认为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保障状况很差。因此,总体来看,重庆市巫溪县的社会保障状况在为当地的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模糊综合评价总得分计算
为了便于比较,本文将评价因子的赋值标准中的{8-10,6-8,4-6,2-4,0-2}均取上限,作为最终评分标准,则10分为满分。对应评语集{极好(高),好(高),较好(高),一般,较差(弱)},具体评分为:10分、8分、6分、4分、2分。即:V' ={10,8,6,4,2}。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评价体系目标层得分用以下公式计算:
(1)民主法治得分:
(2)公平正义得分:
(3)诚挚友爱得分:
(4)社会凝聚得分:
(5)社会保障得分:
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评价总得分为:
在满分为10分的情况下,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的最终得分为7.2915分。其中,重庆市巫溪县社会和谐度在公平正义、诚挚友爱、社会保障等三个方面的得分较高,体现了巫溪县在这方面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实际上从重庆市巫溪县多年来在协调社会关系、本着公平第一的原则选拔各类人才与管理各项事务、以及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大投入等方面的实证调查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同时,重庆市巫溪县在进一步保障公平正义、诚挚友爱、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力度、提升社会发展和谐程度的同时,也要注重民主法治的发展,并加强社会总体凝聚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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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劳动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王 鑫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部署,并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定为重要内容之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体现了国家发展的价值取向,一个最根本的目的是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不同程度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其中,劳动保障应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劳动保障与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社会关系的发展,和谐社会关系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保障关系的建立。可见,社会保障与社会和谐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整个社会得以和谐发展的保证,又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保障制度走向逐步健全、完备的过程,当前乃至今后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坚持这一中心是至关重要的。
(一)构建和谐社会,劳动保障大有可为。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并不能自动地实现社会和谐,作为维护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应该是大有可为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一张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安全网”,将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构建和谐社会劳动保障任重道远。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社会分工和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有加剧的趋势,不可避免地会引出不协调与不和谐。如收入分配失衡导致贫富差距扩大化,劳动关系的复杂性造成劳资关系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日益深化,农民工的就业及工伤等待遇的边缘化,都给弱势群体的权益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侵害。尤其是劳动保障的管理源头劳动关系的不和谐,从劳动关系主体上看,农民工已融入现代劳动关系中,从劳动关系层次上看,双重、多重劳动关系已成为普遍现象,完全打破了单一劳动者的传统方式,从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上看,事实劳动关系试用期劳动关系,借调劳动关系等各种劳动关系开始大量出现,由此带来的社会保险扩面与重保,劳动关系的主体及法律责任等问题,都是构建和谐社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要视劳动保障为己任。
没有健全有效的劳动保障,就没有和谐社会可言,劳动保障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全国各地大同小异,社会保险改革是背负历史债务启动的,弥补历史债务缺口的问题,应由政府加大财政收入来解决。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最有效的,最快的机制,首先要强化各级政府的劳动的保障工作责任,彻底摒弃过去那种认为实施社会保险,会增加企业负担,不利投资环境的陈旧观念,用新的执改理念重视并加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网”
二、加大劳动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劳动保障力度,应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监察等重点方面入手,构建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切实解决群众就业再就业难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是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劳动保障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切实做好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
1、认真落实扶持政策。
通过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宣传资料等有效方式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使各种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及贴息,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税费减免扶持政策的作用,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商贸型、服务型企业吸纳安置就业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意向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指导,向他们提供合适的培训专业,合适的工作岗位。把就业困难对象、失业无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刑释解教人员人微言轻的社会阶层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提高就业稳定性。
2、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支持推动个体、私营等非有制经济以及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服务项目,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保持就业持续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展就业容易,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二是鼓励创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为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扶持和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三是努力发展劳务经济,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劳务输出基地与输入地的市场机制建设,推行职业培训、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3、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整合并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各种培训基地,优化培训模式,逐步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实施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劳动就业信增效应,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形成“劳务培训要饭碗,岗位培训保饭碗,创业培训造饭碗”的大格局,坚持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务输出相衔接,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全面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等基础工作,保证鉴定量,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营造尊重重要技能的社会氛围,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4、完善就业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扶导,劳动保障事务工作,加快农村乡镇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及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服务、政策咨询、劳务输出等服务,以成功人士的带动作用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大力改善和优化农民进城的就业环境,让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推行城乡劳动力“无差别”用工,自主择业,公平竞争,同等对待。
(二)努力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最能体现社会公平,是民生之福。劳动保障部门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严密实施方案,确保新老办法平稳过渡,逐步做实个人帐户。
二是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加医疗保险,力争从制度上使医疗保险覆盖到城镇全体居民。大力解决困难企业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研究推动实施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办法,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定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三是加快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按照预防,补偿,康复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有关规章制度,全面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规程,加强工伤康复工作,逐步建立工伤康复的管理体系和人才体系。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更好地发挥失业对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推进并规范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失业保险,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是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和责任,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三、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平衡利益分配的有效途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准确把握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和核心,深刻理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抽调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平等协商,自主协商和集体合同机制,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集体协商,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员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设,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休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把好书面审查关,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从源头消除就业陷井,加大监控力度,降低用工侵权率。同时,提供便捷的医疗救济,接到举报、投诉后,及时检查,认真处理,依法纠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仲裁机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仲裁办案机制,公开裁决程序,提高劳动仲裁的公平诚信力度。
根据省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金坛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表》通知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工作重点:
一是引领妇女在机关各项事业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妇女工作,加大对妇女开展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提升妇女素质,引领妇女在机关各项事业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是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三八”维权周、“法治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源头维权和社会监督力度,配合党和政府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妇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总结“五五”普法经验,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成长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切实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把维权与维稳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符合妇女和家庭特点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大力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凝聚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力量。
(二)要着力构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家庭防线。把“平安家庭”、“无毒家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深化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以传播文明、保护环境、尊老爱幼、扶贫济困为重点,充分调动妇女和家庭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培育骨干、打造品牌,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作出贡献。
历史经验表明,在社会变迁和发展的过程中,总要有一定的文化来支撑和推动。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对一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它可以创造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项系统工程过程中,更要将建设和谐文化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所谓和谐文化,就是人类社会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制度体制于一体的一种文化形态,它包含对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也包括对社会发展的总体认知和评价,还包括对社会发展的实践取向和制度构建。
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先导和支撑。和谐文化是创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利益关系得到全面协调的、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既包含着和谐文化建设的内容,同时更需要和谐文化的引导和支撑。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精神归依,也是社会和谐所必需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文化源泉,它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观念引导、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持的作用。对个体而言,和谐文化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对全社会而言,和谐文化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作用,内含着人们高度认同的共同价值观念。同时,坚强的文化精神支撑力,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精神支柱,也是衡量社会和谐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文化支撑力不强,就谈不上会有和谐的文化。社会的进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不断增强文化支撑力,才能使文化充分发挥引导与激励作用,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有没有和谐的文化,是一个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所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内涵着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系统、各要素的和谐,也内涵着各系统、各要素相互关系的和谐。社会和谐绝不仅仅意味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的富足,以及社会的进步、政治的民主,还必然包括精神的文明、思想的充实、人本身的和谐,必须有文化纽带的精神维系以及精神血脉的文化融合。然而在当今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和正在发生着越来越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各种思想文化有吸纳又有排斥,有融合又有斗争,有渗透又有抵御,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相互交织、相互激荡之势。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雅文化与俗文化等之间都构成一定的文化张力,分别在一定程度上蕴涵着文化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着力推动文化和谐。文化和谐是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缺乏文化和谐,谈不上社会的和谐。实现文化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一个时代课题。
和谐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人身心的和谐与人际关系的和谐。实现社会和谐关键是人的和谐,包括个人本身的和谐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舒心、幸福的生活不仅需要充裕的物质条件,还要有健康和谐的精神家园。不人少感觉虽然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反而觉得生活压力大、心理空间小、人际关系差,即所谓的“幸福指数”下降。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少精神的滋养和文化的浸润。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环境变化和社会变革,社会分化背景下的利益群体和利益诉求增加,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加剧,遇有挫折或矛盾难免产生消极的情绪。和谐社会不能消灭矛盾,但可以通过建设和谐文化的熏陶和哺育,提高人的境界、情趣和品味,培养人乐观、豁达的精神和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谐文化主张以和为贵、包容和而不同,提倡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谐文化有助于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从而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