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5:43:3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区治理需求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高职教育 转型升级 专业结构设置 产业结构
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高职院校培养的专业技能人才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而区域经济的发展又是推动高职院校建设的动力源泉。广东省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正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使命。因此,对广东省的高职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广东省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设置和珠三角劳动力市场供需的现状分析,力图找出广东高职专业结构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接的方向,以促进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使命顺利完成。
一、广东省高职专业结构设置现状分析
今年5月,教育部公布2013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在粤高校中,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共137所,包括本科院校41所、高职院校79所、独立学院17所。高职招生占高校总数的57%,高职院校占领了广东高考招生的半壁江山。在现有的这些高职院校中,位于广州市的高职院校有45所,占到了57%。
广东省2013年高职院校招生人数超过26万人,占今年高等教育招生总数的一半以上,高职教育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担任着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基层一线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更是占领着无本科院校无法比拟的地位。因此,加大力度发展高职教育是广东省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必备要素,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2013年,在广东省79所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中,财经、电子信息、制造、文化教育四种大类专业规模最大。在三大产业中,与第二产业相关的开设专业差不多占36%,招生人数占到总招生数的27%;第三产业达到62%,招生人数占到72%,基本符合广东省“三二一模式”的产业结构。
上述数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广东高职教育在专业结构设置上与广东省产业结构的发展基本相符,但由于最近几年来广东省经济快速发展,并进入转型升级期,广东省高职教育专业结构设置也呈现了突出的问题。
(一)增速过快问题
由于缺乏全省性的统一布局与合理规划,高职院校在开设新专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各大高校争相扩招,使得新增专业不断增加以及各专业在招生数量上快速扩张。根据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广东省高职招生人数增加了近34%,在校生人数增加了近39%。由于过度扩张,学校人均办学资源相对减少,使得教学质量水平有下降趋势,最终导致毕业生在就业上出现“毕业等于失业”等问题。
(二)特色专业不明显问题
近些年来,学校间为了争夺生源,新增专业缺乏专业论证的比比皆是。许多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过程中,以“人有我有”作为指导思想,缺乏长期利益的考虑,过度追求数量规模,最后导致学校间专业过度重复,并且缺乏特色。办学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和学校间缺乏统一性,在办学硬件上差异较大,导致同一专业在不同地区的学校培养的学生在质量上差异较大,这不仅使得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也影响毕业生的就业,造成有限的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归咎原因:第一,对发展观的误解,扩大办学规模成为学校发展的唯一标准,校舍、专业、招生的规模扩张带有盲目性;第二,对教学质量的误解,由于对高职教育的评价监控机制的不完善,学校为了赢得认可,只在规模上扩大,以吸引公众的眼球。
(三)专业建设资金投入不合理问题
广东省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都以文科占比例居高,而文科专业的投入成本相对人均较少。与之对比,工科类投入成本相对较高的专业,只有少数几个重点高职院校开设,招生人数也较少,比例偏低。现实的劳动力市场上相对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往往都是工科类专业,这种局面的形成与高投入专业本身的特点和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定位有关。高投入专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昂贵的设备、较系统的实训基地的开发运营与维护,其人才培养往往也需要较长的周期,这就使得很多高职院校望而却步;而低投入专业则与此相反,具有灵活、容易控制、周期较短、易见效益等特点,相对容易赢得高职院校的青睐。
二、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供需现状分析
由于产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劳动力需求改变,而教育改革却跟不上步伐,加上各种制度限制劳动力的流动,目前广东劳动力市场出现了结构性失衡,其突出地表现为技术岗位缺口大与部分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这种失衡导致企业生产水平下降甚至停产,更有可能导致劳资关系不和谐的社会后果,最终导致产业转型升级缺乏适合的劳动力支持,无法顺利转型。广东省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衡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产业转型升级使得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发生改变
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首要窗口,以出口型制造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发展,成为全部经济大省。民营制造业的发展对劳动力地需求规模巨大。大规模的劳动力需求市场吸引了无数的外省劳动力进入广东,而这些劳动力绝大部分的水平都相对较。广东省到了转型升级期,面临着产业结构重新调整,材料、技术更新换代以及消费需求的改变,新的产品不断涌现,许多产业日益衰退。改革开放初期所发展起来的传统产业的衰退导致某些行业整体性失业。而这些失业者短期内很难被其他产业所吸收,而劳动者本身的技术比较单一,再加上新产业的进入壁垒,如果没有良好的新岗位技术培训,这批早期为广东经济发展付出巨大贡献的劳动者可能就会一直失业。而另一方面,广东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为方向,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因此劳动力的需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新技术和装备的应用需要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支持,但目前的人才供应情况显然不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变化。
(二)高职教育不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结构
产业转型带来的大量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但近年来大学生“一毕业就失业”暴露出高校教育的专业设置问题,大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劳动力市场不能对接。广东省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一方面,本科教育与高职教育缺乏统一规划,在发展速度、发展层次、特色办学等方面缺乏长期规划,成人高等教育泛滥严重,重学位轻岗位培训。另一方面,专业设置缺乏统一规划,其比例和经济结构比例不协调,人才培养结构失调,培养质量得不到保证等。其结果是,大学生毕业后不能顺利就业。
(三)中西部崛起使得广东省高技能型人才流失
随着我国中西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中西部落户,这些企业一方面能够提供优越的待遇水平,另一方面能够提供新时代的发展平台。广东的高技能型人才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中西部地区,他们企盼回到家乡发展,渴望以自己的知识能力为家乡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因此,中西部的崛起必然导致广东省高技能型人才的流失,使得原来较缺乏技能人才供应情况更加严峻。
三、结论
综上所述,产业结构与高职专业设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高职专业设置应以产业结构调整所催生出来的人才需求作为出发点,高职专业设置的方向和思路应以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来决定;另一方面,合理设置高职专业,是高职院校成功培养出社会急需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关键,也是产业结构发展目标能够实现的基础条件。因此,在广东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背景下,广东省高职教育的重任是研究如何实现产业结构与高职专业设置的高度融合,以培养出能够适应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所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实现广东省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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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叶萍,2012:《广东省高职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动态适应性研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第9期.
[4]王一群.2011:《基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对接的思考》.《高职论丛》第2期.
关键词:社区公益;微创投;自我治理
1社区公益微创投的存在必要性
社区公益微创投是针对社区服务领域公益项目的公益资本投入,目的是通过资金、管理和技术支持,培育充满活力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其出现主要是为了弥补政府功能的分散化和社区结构的碎片化而产生的社区治理危机。政府功能分散化,是以功能性分工为原则的官僚科层体制自身的弊端造成的,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公共理性精神的发育不良则是社区碎片化难以进行自我疗伤的深层次逻辑。非居民需求导向的街居体制使社区许多现存与潜在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同时社区居民缺乏共同治理的情感与人际基础,及自我治理的能力。当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两条治理路径均面临困境时,社区公益微创投应运而生。它强调明晰行政资源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的各自边界,最终实现社区内部组织从“自娱自乐”到“参与治理”、从“单一活动”到“项目运作”、从“各自为阵”到“抱团取暖”的转变。
2从公益微创投到社区自我治理的路径探索
一个个公益组织构成了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元素。在从公益微创投走向社区自我治理的过程中,有如下四个重要阶段。
2.1为激活社区居民的需求而建立社区草根组织
在社区开展公益微创投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外来提供服务类与社区内部组织两类,而公益微创投的真正起点是社区内部组织的草根组织。其可以从居民最感兴趣的、成本付出更少而生活收益更高的地方开始,通过社区动员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与积极性,在专业社工队伍的带领下,挖掘社区能人,通过街道层面的新型平台,申请微型项目,建立起更多的草根型社区组织,为了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发展。
2.2实现责任主体从基层政府到草根组织自身的转移
公益微创投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社区自我治理能力,同时为社区居委会减负。公益微创投所运用的项目指导型“三社联动”机制,有利于发挥专业社工启发草根组织自我意识的作用。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经验,专业社工可以引导草根组织确定组织发展目标,启发社区草根组织解决社区难题,而且可以长期陪伴草根组织,逐步培养其自治能力。在这个过程中,草根组织逐步建立自我意识,独立解决问题,开展工作。治理责任随着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加强,自下而上的草根组织开始分担居委会的功能,为居委会减负,还可以实现从社区草根组织到社区自治组织的转变。
2.3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社区内生型社会组织承接组织资源
政府购买服务环节是对草根组织治理能力的检验与历练,这必须建立在其治理能力到达一定高度的基础上,这一阶段社区草根组织的关注点从文体娱乐上升至志愿服务及社区自治。如果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这一规范化的方式给予社区内生型社会组织更多的资源,那么社区难题的治理将更加便利,同时通过与外来社会组织的竞争和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的评估,内生型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会进一步提升,也更加契合居民需求,基层政府的负担将减轻。
2.4社区实现自我治理
经过公益微创投,居民需求导向的社区草根组织纷纷建立,并在专业社工的引领下独立承担风险与服务责任,在治理能力提升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为与专业社会组织相竞争、相补充的社区内生型社会组织,不断为基层政府减负,解决居民关心的社区难题,并通过公益微创投平台,吸引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形成社会治理网络,居民的自我意识与参与度得到质的提高,社区实现真正的自我治理。
3结论
我国当前的公益微创投仍处于建立社区草根组织的初级阶段,而且受到行政考核体系的制约,草根组织给街居体制带来的更多的是增负效应。而公益微创投平台的年度项目制、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造成项目的不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在制约着社区草根组织向更高治理层次的转变。从公益微创投走向社区自我治理依旧还有漫长的道路,需要政府的配套改革、社会工作体系的完善与居民自我治理意识的提高等。
参考文献
[1]吴新叶.政府主导下的大城市公益创投:运转困境及其解决[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7,18(03):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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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尹浩.整体性社区构建:来自公益创投机制的启示[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5.
[4]冯金金,杜静.公益微创投助推社区公益梦[EB/OL].
1.1多中心治理的内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热潮,这场改革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治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应运而生。
关于治理的定义,西方学者给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的说法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他们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者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义为我们描绘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打破传统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事务管理的统治格局,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参与的多元的权力中心。“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治理方式也是多元的,通过各主体间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1.2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社区体育活动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出现,80年代中期得到了迅速发展。1997年国家体委等五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对社区体育进行了界定,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根据这一定义,社区体育服务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行为的全面健康;社区体育服务的对象是以街道办事处划分的全体社区成员,不仅包括社区的居民,还包括社区所辖的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其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场地及器材、开设运动处方,进行锻炼指导、体质监测、体育服务信息、体育活动的组织服务等。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指为了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和非政府部门(社区所辖各类机构、私营体育服务企业、体育社团或居民)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共同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治理。
2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的必要性
2.1突破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体制障碍,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系统。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政府工作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二者的职责界限模糊,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因此,我国的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将促使社区体育管理体制发生转变。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全能政府遇到市场经济挑战的情况下,重视政府之外的市场及社会力量,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中心格局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社区体育所独有的地域性、自愿性、多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决定了社区体育服务更加适合采取多中心治理的体制,除了需要代表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外,还应当有更多的私营体育服务机构及非营利的体育社团参与社区体育服务。非营利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自治性特点,能保证其在提供体育服务过程中,解决一些政府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2.2突破社区体育发展的资源瓶颈,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从社区体育服务的内容来看,场地、经费及人才是开展社区体育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馆设施资源匮乏,无法满足居民体育需求等问题。除了物质和资金条件,社区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离不开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参与和指导及有关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的管理,他们的数量及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和广度。但是,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人口来说,我国的社区体育指导员人数少、指导率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我国街道社区体协中,专职管理者仅占19.6%,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兼任多职,很难在社区体育工作上投入很多精力。大量经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则主要由晨、晚练习点等自发性社区体育组织来完成。以天津市为例,全市晨练活动站的体育指导者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30%。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场地设施、经费及人才短缺的问题。在多中心的治理框架下,社区所属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成为社区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这些单位尤其是学校向社区提供体育场地、设施,是解决场地、设施短缺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社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天津市马场街社区本着双赢互动的原则,与社区内外的机关、院校、部队、医院、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共建了社会实践基地,为居民提供日常健身咨询、健身技能培训、体质检测等服务。与天马集团、水利局、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干部俱乐部、自然博物馆等12家单位达成协议,通过无偿或低偿等方式,向社区开放35个体育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11500平方米。每年的社区运动会和大型体育竞赛都利用这些单位的场地和设施举行。
3政府在构建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过程中的责任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发形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社会力量和市场发育均比较薄弱的国家,推行这样的管理模式,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3.1转变职能,培育社会和市场力量
多中心管理模式必须贯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把政府过于集中的权力分散开来,以纵向放权实现层次化管理,以横向分权实现社会化管理,将体育管理体制从现在的线性结构改为矩阵结构,从行政命令式的“垂直管理”改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矩阵式管理。政府承担体育的宏观管理、体育总目标和政策的制定、政策调控、经费支持等职能。其中,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由主办体育转为主管体育,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个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开发利用社区体育资源,培育社区体育组织等。
培育社区体育非营利组织。健全、自主的居民自治组织既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也是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力量。因此,要确保社区自治的各项权利,发挥社区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应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综合管理权赋予社区居民委员会,使之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
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根据居民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对于一些基本的需求,可以由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对于一些个性化的高层次的体育需求,政府可以调动市场力量加以解决,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体育产业,依法开辟体育经营场所,为经营体育产业提供场地、税收等有利条件。
3.2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体育观念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价值的认识还比较有限,体育作为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未被更多社区居民所采纳。由于社区体育具有较强的个人余暇性和自由性,决定了对社区体育的发动、组织和管理不能做硬性干预,而主要应从刺激其体育需求,调动其参与积极性着手。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地向辖区居民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开展健身知识咨询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通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积极性。
3.3投入经费,保证社区体育服务的公益性
由于社区体育利益的外溢性,公益性是社区体育的一项本质特征。政府在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同时,应保证社区体育公益目标的实现。维持社区体育发展的均衡性,逐步增加对社区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王旭光,等.天津市社区体育组织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4):30-33.
2011年,在铜官山撤销街道办刚一年时,《决策》杂志曾以特别策划《去留街道办》予以关注。三年后,本刊记者再访铜官山,一开始想以社区减负的角度透视其社区体制改革,但随着采访的深入,发现铜官山已经跳出社区,在社区之外的诸多领域展开了创新。
改革四年以来,铜官山人不断试错前进,点滴进步,点滴积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解决一个问题,巩固一项机制,转变一种观念。不断的改革和优化终于形成了今天这样一个良性循环的系统,而社区减负也成为其一系列改革红利之一。
8月底,当记者来到铜陵市铜官山区阳光社区时,书记周云正在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与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座谈。社区干部能腾出时间了解社情民意,而不再疲于应付条块下派的任务,源于一场始于今年5月份的旨在减轻社区负担的“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
9月初,民政部社区建设司专家组成员宋庆华,再次来到铜官山,与社区办工作人员一起商讨“参与式治理”具体项目的实施。
无论是上一级政府主动为社区减负增效,还是向下的旨在培育社会力量的参与式治理,都指向一个主题――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的深化。
相对于四年前撤销街道办引发的外界集中关注,今天铜陵市推进的“三减一加强”和铜官山区的“参与式治理”虽不那么具有眼球效应,却极具深远意义和可持续价值,在这个缜密的改革路径设计中,两者互为推动,公共管理职能的实现和社区自治,当然还有社区减负,成为其自然而然的一个结果。
作为顶层再设计
的“三减一加强”
铜官山改革不同于其他地方之处是社区改革在整个政府治理体系改革中产生了撬动效应。
“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是整个城区社会管理的创新,不光社区在改,社区改的同时政府也在改。这是一个系统,社区变了,政府运行方式也要变,职能部门的工作方式也要转变,如果你不转变,仍旧以过去管街道的方式去管社区,只会把社区变回街道。”铜官山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办主任都斌告诉《决策》。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今年5月份,铜陵市开展了“减牌子、减考核、减事务、加强社区党工委”的“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
据了解,铜官山一个社区之前平均承担280多个事项,挂牌60多个。减负之后,事务减了将近一半,牌子只挂“社区党工委”、“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三块,考核只剩“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两项,社区负担大幅减轻。
“三减一加强很通俗很实在,说起来上升不到模式和理论的高度,但它是社会治理体系的再造、完善和细化,是一个顶层再设计。退出去的公共服务职能势必要购买服务,或减掉形式化的东西,倒逼政府转变职能。唯此,减负才能真正的走出反弹。”区委书记昌红梅说。
为防止减负反弹,铜官山正在开展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的改革,目的是整合、融合部门的公共服务与社区的公共服务。
在昌红梅看来,社区工作最核心的是提升服务,公共服务基本到位,做到不欠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宽公共服务的面,均等化公共服务比单纯强调自治要重要得多,而且政府资源下沉客观上也推动了社区自治和社会力量的发展。”昌红梅说。
作为社区负责人,周云的观点与昌红梅不谋而合:“社区治理并不是去行政化,而是提升服务,去行政化不是目的,很多部门进社区的工作也是为居民服务,两者不矛盾。以前社区就几万块钱经费,几个人在那里忙活,现在经费几十万,几十个社区工作者,服务老百姓的能力大大加强,公共服务与社区自治并非两张皮。”
4年前,铜官山撤销街道办引发了“社区再行政化”与社区自治关系的质疑,今天在铜官山这显然已经是一个没有多大讨论价值的话题了。
在铜官山区领导看来,改革最大的红利不是社区减了多少负和社区资源增加了多少,而是人观念的转变和社区干部工作方式、工作能力的提升。
“之前我在街道任副主任,虽然也跟老百姓打交道,但更多是把社区干部叫来,把事情分派下去,是被动的。现在到社区,方方面面的改革和变化逼着你学习和思考,个人收获很大。”周云告诉记者。
天井湖是铜官山18个社区里唯一一个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不是一肩挑的社区,这源于社区书记高鹏的建议。“我刚来时就建议不搞一肩挑,为的就是让政府的意志和职能与社区自治之间相对有个空间。比如居委会想成立什么组织,做什么事情,由居委会主任跟我说,党工委开会讨论再向上申请汇报,应该是这么一种关系。”高鹏说。
采访期间,给记者印象深刻的一个细节是,社区干部的视野早已超出“减负”,开始思考更深一层的东西了。
参与式治理的潜移默化
3月11日上午,在铜官山区政府的一间会议室内,社区干部和专家展开了一场经验与理论的对话,来自5个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与北京参与行动服务中心的专家就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进行了激烈讨论。
随后的几天里,社区干部陪同专家组成员走访调研社区,每场调研结束,双方都就具体议题展开座谈。几天磨合下来,一个集改革经验和专家智慧二者精华的参与式治理项目正式启动。这场对话源自铜官山对另一个对话的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工作者有个困惑,我们政府在上面使劲喊,居民和社会组织却不知道怎么做或者兴趣不大,不能有效互动。”铜官山区民政局局长姚学明告诉记者。
在都斌看来,“参与”是社区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参与不光是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来,政府也参与到社会力量的成长中去,互相不断磨合,同时各取所长、所需。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参与式的理念、规则和机制逐渐形成,并扎根到社区工作和政府的运行方式中。
参与式治理的第一阶段是参与式治理能力的培训,培训对象有区政府工作人员、社区负责人和社区工作者,有的社区还邀请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居民参加。
“它不是手把手教你怎么治理社区,更多的教给你一些理念和工具。让你怎么跟居民沟通,怎么组织开展活动,怎么开会。以前讨论一件事情,是我们在上面,他们在下面坐着,现在是大家围成一个圈,让每个人都讲话。”铜冠山区社区办工作人员周若琼介绍说。
这场培训也“颠覆”了高鹏的一些工作理念和方法。“完全不一样,过去我们一般是把方案制定好,然后喊大家来讨论,提修改意见,现在是‘你们想怎么搞’,然后头脑风暴,在对话、争论和妥协中达成决策。”高鹏感慨地说到。
在天井湖社区居委会主任潘美香看来,培训最大的价值在于教居民怎么自治。“这些自治工具和议事规则看似细微末节,其实很关键。说白了,就是教你怎么民主怎么集中。我们的理念也变了,每个人都是重要的,你的发言都是有价值的。”潘美香说。
培训的价值固然不容低估,最丰富的治理创新永远在课堂之外。采访期间,天井湖社区参与式的纠纷调解和自治拆迁给记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每遇到纠纷,社区先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召集到一起,再邀请律师、法官和相关专家等专业人士,有时候还邀请记者过来。“什么事情都摆在桌面上说,有专业人士的意见,有媒体的监督,结果大家都很满意。很多事情让居民自己参与进来,不管结果怎么样,他心服口服,更重要的是有了参与感。”潘美香说。
天井湖有个老旧小区还不到拆迁的标准,但居民要求拆迁的意愿强烈。为此,社区组织居民选了5个人成立自管小组,由他们和政府谈判,规划、国土等部门过来测算后,详细解释拆迁标准和政策,然后由自管小组向居民解释为什么不拆迁。
高鹏称这类纠纷调解小组和自治拆迁小组为临时性社会组织,既解决了问题,又减轻了社区的负担。这类有明确议题的临时性社会组织在政府与居民之间营造了一个缓冲空间,政府面对的不再是原子化的怒气冲冲的个人,居民也找到了与政府对话表达诉求的渠道。
无论是参与式治理能力的培训,还是社区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式治理的实践,既培育了居民的自治能力和社会力量,也提升了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治理社区的能力,社区的负担大为减轻。参与式治理最需要的是常态化的载体和平台,有生长能力、可持续的载体无疑是社区社会组织。
培育社会组织
“糅合”了什么?
在姚学明看来,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对于提升居民自治和加强公共服务是“一个保障”,说到“保障”时,她特别停顿了一下,以示强调。社会组织对于提升居民自治这个作用自不用说,为何政府的公共服务需要它来保障呢?
采访期间,几个社区的负责人都告诉记者,现在居民可以分为两种,政策需求群体和非政策需求群体。前者需要的是通常意义上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通过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就能基本满足他们。而随着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居民的需求呈现差异化,很多时候他们需要的不是政策,而是一些个性化的需求,但他们也求助于社区。社区的精力和资源有限,要满足这个群体的需求,唯有培育社会组织。
另一个动力则是街道撤销以后,政府、社会以及居民对社区的需求,或者说社区承担的责任比过去的街道和社区都要重,光依靠政府资源显然难以为继。
与全国多数城区一样,专业化、市场化的能独立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组织在铜官山还是不多。那就回到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如何培育和扶持他们?
2013年,铜官山全区健康体检18399人,投入1755万元购买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投入135万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投入1877万元推行社区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此外,城建、市容环卫包括民政的一些项目全部拿出来向社会购买服务,社区里的一些小项目比如关爱精神病、关爱空巢老人、关爱重病患者等十几个项目,都交给社会组织。
“必须要让社会组织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一杯羹。它要运转,政府必须要给项目,通过项目给资金。项目化扶持既提升了其服务能力和专业能力,又锻炼了队伍。如果有序引导,社会组织的目标和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共同把大公共服务这块蛋糕做起来。”都斌告诉《决策》。
都斌所说的项目化扶持就是过去几年铜官山着力推进的社会服务项目化。具体来说,就是把公共服务职能项目化、清单化,然后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的形式把它市场化、社会化。
“这个是真正落到实处了,而且是我们所有各项工作的一个糅合!这里面不是简单的培育社会组织,还有政府职能的转变、观念的转变、公共资源供应方式的转变。政府把一些治理的职能剥离出去,社会组织参与到政府治理中来,互相之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不断沟通磨合,共同成长。”昌红梅告诉《决策》。
一、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
(1)发展速度较快,结构与区域发展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但数量少,规模小,且发展不均衡。沿海、发达省份农村中的社会组织较中西部地区更为活跃,专业水平、政府支持力度更具优势。此外,由于政策导向以及农村社区的局限性等原因使得经济类、娱乐类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且数量较多,但教育类、环保类、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滞后。(2)参与领域拓宽,社会影响不足。当前,社会组织已经逐步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并提供多样的社会服务。但随着新型农村社区中居民职业的多样化、需求的多元化,社会组织的专业素质、组织运行等都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求。(3)参与意识增强,社区信任度低。近年来,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积极地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如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但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不高。首先,人员素质较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导致内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高;其次,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加剧了社区社会组织的信任危机。最后,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也影响了其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
二、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1)治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忽略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当前,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但在现实中,各主体之间却经常相互冲突和矛盾,尤其是基层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基层政府角色定位不清、认识不到位,主管部门介入太深、干预过多,从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致使其功能发挥不佳。(2)农民认知不到位,弱化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农民由熟人社会进入了陌生人社会,群体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日趋弱化,不愿参加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其次,农民合作意识不强,缺乏主人翁精神,以眼前利益为判断,缺乏长远视角,容易对社会组织产生抵触情绪。由于农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弱化了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3)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首先,社会组织相关法规不完善,缺乏规范完善的制度保障,责权利不明,导致其管理松散;其次,由于考核评估缺乏落实,一些社会组织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不遵守职业准则,不注重社会信誉,导致其发展陷入困境,难以形成社区内民主公开的氛围,影响社会组织、基层政府以及社区居民的有效互动。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自治;居民参与;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社区治理内涵与我国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
内涵
社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区治理成效如何将直接关系着一个社会的稳定程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效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城市治理的微观体现,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首先应当从社区治理开始。
“治理”与“统治”相对而言,社会治理理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对我国的社区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它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治理是一个社会层面上所有行动者参与的结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以及各种社会机构或私人机构都不是独自解决复杂、动态和多样的社会问题。因为他们不可能各自拥有解决问题的所有资源。因此,只要在这个社会层面上得到公众的认可,他们都有可能成为治理主体。第二,多元治理主体之间有一定的互动。治理理论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多元主体之间存在着界限的模糊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的参与结构往往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种契约性合作,也可以是政府让渡部分管理权限给其他的社会组织,不再坚持政府职能的排他性和专属性,而是更加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第三,强调参与的主动性。按照治理理论进行社会管理时,强调参与者的自愿主动,而不是强制的被动行为。治理理论期望达到的最佳状态是在整个治理系统内部形成一个自组织网络,加强系统内部的主动性和自主性。第四,注重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强调社会问题的解决不再囿于传统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束缚,主张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和技术,以提高社会管理的绩效。
单位体制、单位人作为中国的重要政治社会遗产,上世纪40年代开始萌芽,50年代逐渐形成,六七十年代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巩固,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弱化。在这个过程当中,社区中的街道职能慢慢的被强化,形成了多元化利益主体、动态化的资源配置结构。根据西方理论视野下的治理观点和我国目前的城市治理实际,我们可以把社区治理定义为:以社区为基础,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在管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不用的治理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
社区治理作为社区发展的一个目标,其治理模式也是随着社区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有所调整变化。目前看来,我国社区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行政型社区、合作型社区和自治型社区。
1.行政型社区。主要是政府主导,政府实际上处于社区治理的核心地位。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实际操作当中,都是把居委会纳入到政府管理体系当中,与街道办一样变成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居委会作为最底层的一级,直接听命于其所在辖区的街道办,平时办公经费来源以及工作内容的决定都要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因此,时常受到政府下派的各种行政事务的困扰,其最主要的功能,即自治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不仅仅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功能发挥受到限制,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和建设的积极性无疑都会大打折扣。行政型社区是目前社会管理格局中最活跃的一种存在模式,它的形成受我国政治社会发展中人治思想的影响深厚。究其根源,单位制作为上世纪我国计划经济的重要特征,在当时环境下,对社会资源配置、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当时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发挥了巨大的功能。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街道职能的不断强化,人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单位制的治理格局已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治理需求,其功能和地位必定不断弱化,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就当代中国社会整体转型变迁的进程而言,“单位社会的终结实际上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2.合作型社区。政府通过授权,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权限转交给社会组织来承担。实际上是政府放权,通过找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利用其自身丰富的资源,达到更好的社会管理效果。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对社区的资源投入仍然是以政府部门为主,政府的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的职能加强同步进行。这种模式是在上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单位制逐渐弱化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这种“非单位制”型的社会格局改变了我国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微观基础,政府无法再通过对其直接控制的单位将社会成员纳入到整个社会管理体系当中,所以政府需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调动社会组织,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将自主但分散的社会成员重新组织起来,进行社区治理。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双赢的过程。至此,我国的社区治理应当说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然而,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模式必然会遇到其发展瓶颈期,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和街道,政府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这种多元社区治理主体的博弈势必会影响到社区治理的长期效果。
3.自治型社区。由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政府从法律上、制度上为这些组织提供的发展提供保障,并进行监督。根据目前学术界围绕社区自治的各种观点来看,主要有两种取向,一是居民自治取向的自治,二是地方取向的自治。不论哪一种取向,对社区自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简单割裂,也不能理解为社区完全自组织的自我治理,而是与社区治理相关的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社区内的决策中心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共同治理,尽管实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自治”还有很长的路,但它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发展的最终归宿。
二、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缺位
进行社区治理并最终实现社区自治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然而,我国的《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对居委会的地位、性质、任务、工作制度等作了规定,但是明显过于原则化,实际操作性不强,像对社区的界定,社区自治的性质,管理运行方式等都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给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带来了很大的模糊性,也为各级政府把居委会当做一些行政事务的落实层和最终操作层留下了空间。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居民自治依据的唯一一部法律,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其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社区建设的新形势,存在明显的滞后性。比如,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而在许多大城市,像上海,武汉等地,一些住宅小区规模明显扩大,这项规定明显已不符合现实情况。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
居民参与度不高
首先,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热情不高,从观念层面上分析,旧有的“单位参与意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阻碍了社区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识的形成与塑造。其次,参与社区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目前还大量存在,社区居民某种程度上也习惯并认同了政府行为,被动接受安排的多,主动参与管理的少。即便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大部分情况下也是参与具体实施过程,民主决策等方面的参与则普遍不多。另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发育不够成熟,没有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和环境,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深入展开。
公共配套不完善
目前一些城市社区功能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上,如在上海,主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少儿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为居民提供家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便民利民服务,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另外,从总体上看,发展社区服务,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主要困难是资金不足,缺乏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
职能异位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政府工作职能,而这些街道承担的行政事务,其中大部分又摊派给了下面的居委会来承担。目前,居委会的成员组成中,年龄多在40岁以上,以中老年群体为主,每天疲于应付街道交派的各项任务,本应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在大多数时间却为政府和社区其他职能部门做许多份外的或与社区居民联系不大的工作,使得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都发生了异位,居委会服务基层群众自治的功能难以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的几点建议
实现社区治理形态从政府主导到公民自治的变革,其实质就是实现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尽管目前,实现完全的居民自治困境很多,但仍可以从理论层面进行一些可行性的探讨。
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有法可依
修订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社区治理有法可依。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的新问题新情况,流动人口的迁移、人口老龄化、动拆迁的转移安置等问题,使居委会在管理上力不从心。因此要通过立法或对现有法律的修订,廓清居委会的职能,权限以及与各方面的关系,从而使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社区治理有法律的保障。
培育社区居民自治参与意识,完善参与机制
社区治理理论的核心是参与、自治、共享。通过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居民能否有效参与社区事务,一方面取决于居民是否有成熟的社区理念;另一方面取决于是否有完善的参与机制。因此,一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活动,为不同背景的居民提供交流场所,塑造共同的社区价值。二是以人为本,坚持社区需求,用共同需求来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居民参与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相关规章,形成一套健全的参与机制,以保证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服务意识
在社区建设的同时,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一是通过搭建自治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发展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治服务与管理。二是优化社区软环境,打造特色服务,开展特色活动。三是利用电商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实现从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服务。目前中国服务业产值仅占GDP的30%,而挖掘社区服务的商业潜力,在我国亦大有可为。
对政府职能进行科学定位,拓展社区自治空间
合理界定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边界,进一步明确政府、街道和居委会的各自职责,政府职责有专门的部门来履行,不随意向居委会摊派。确需居委会协助的行政事务,要有明确的经费和人员,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创造必要的自治条件,使居委会真正的回归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定位。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区参与;城市;治理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01
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城市社区成为基层治理与秩序维持的基本单位。随着居民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传统的行政主导式的治理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社区的需求。近年来,社区主体渐趋多元化,在这种背景下,需要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让居民自主、自发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居民的社区参与既是良好的社区治理体系建构的基础,也是构建基层共同体、增强社区凝聚力的现实保障。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中国城市社区普遍存在着社区参与不足的问题,这成为制约社区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当前社区参与不足的现实表征
(一)居民参与意识不足,被动的动员式参与是参与的主要形式
居民的参与意识是参与的基础。在很多社区的调查发现,很多居民虽然生活在社区,但是并没有意识到也应为社区尽一份责任与义务。更没有意识到居民自身具有参与社区治理、监督居委会工作的权利。很多居民认为,社区的决策是政府行为。即使参与到社区的事务中,也是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劝诱、说服而参与(更确切的说是执行)社区管理机构已形成决定的事项,比如参加居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等。这种参与既不能对本社区内的事务进行决策,也不能对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属于被动的动员式参与,其参与的效果有限、参与程度不高[1]。
(二)参与内容有限,大多停留在文体性娱乐活动参与,公共事务参与少
在参与内容上,居民的社区参与大多是参与娱乐活动。很多居民有室外锻炼的需求,尤其是一些退休的老年人。为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一些商品房社区一般配备了小区广场、健身设施、开发了一些文体娱乐的场所。一些居民早晨共同锻炼,活动内容有打球、跑步等。一些社区还成立了进出比较自由的娱乐组织,如很多中老年妇女在晚上跳广场舞。一些居民出于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一起下围棋、象棋等。对于社区的公共事务,一般的社区居民参与非常少。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很多事情,如小区保洁、物业收费等等,一些居民也关注,但是缺乏实质性的参与。一些公共决策大多是由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做出,随着物业公司进驻社区,侵犯居民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很多居民对物业公司有意见,但是缺乏正确沟通的渠道。
(三)参与人员大多是妇女或老人
在调查中发现,在社区举办的活动中,参与的居民大多是赋闲在家的老年人或妇女。这部分群体参与社区活动的目的是休闲或打发时间,参与社区的活动项目大多是娱乐性的活动。如社区组织的看电影活动、居委会组织的各种比赛。由于老年人的时间比较充裕,部分老人对社区事务也显示出一定的关心,加之老年人和妇女的自主意识比较弱,也比较愿意服从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安排。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也愿意让老年人或妇女参与社区的活动,如安排一些老年人担任楼长等社区职务。
二、社区参与不足的原因分析
在目前的社区治理体制中,缺乏居民参与的正式渠道。调查中发现,很多社区居民对于关切居民利益的小区收费、车位问题、公共设施维修等问题密切关注,希望维护自身的利益,愿意参与社区的一些决策。但是很多社区的公共决策均由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组织做出,居民很难有参与社区决策的渠道。目前,社区居民的许多参与活动都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而并不是根据居民的需要而组织的,居民参与是为了完成上级要求的参与任务。社区居民的参与采用的是凑人数的原则,谁来都行,参与机制不完善,缺乏制度保障。更缺乏缺乏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的居民参与制度,其直接后果是居民参与的实效性差、社会效益低[2]。
随着社会的转型,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社区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与社会联系的重要基础。由于多年计划经济的惯性,居民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大多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被动式”阶段,有参与的需求,但是不知道如何去参与,更不会主动谋求参与的方式。很多居民缺乏对于社区的主人翁精神,认为社区建设是政府的事情,居民要服从政府与社区组织的安排。在参与动力上,对于跟自身利益不直接关联的事情,不去积极主动去关心、关注。很多居民由于缺乏公共政策的知识,不具备现代公民意识,缺乏对社区公共事务的主动的、积极的参与意识。
三、推进社区参与的路径
随着社会的转型,现代治理尤其要发挥多元主体的参与作用。促进居民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的提高是推动居民社区参与的路径之一。要加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强化提高居民的现代参与能力。为有效推动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需要构建新的参与平台。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公共事务交流平台,物业公司、居委会等组织负责人参与其中,居民可以对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同物业公司、居委会交流互动。也可以增加居民与物业公司、居委会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设置物业公司经理、居委会主任联合接待居民日,倾听居民的意见,加强物业公司、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与居民的双向互动。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要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改进公共事务的决策方式,动员居民参与决策。在关系居民利益的物业收费、停车位、公共设施维护等重要决策中,要强化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居民的监督作用。当前物业公司与居民矛盾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涉及居民利益的决策中,物业公司缺乏与居民的合理沟通,导致矛盾突出,直接影响了社区治理的效果。因此必须给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机会与平台,提高社区治理的效果与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因为工作关系,我和沈校长认识已有十多年了。虽然谋面不多,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事业和目标,大家走到一起来了,经常以文会友,加深了彼此的了解与情感,所以虽远犹近,关系甚笃。有些时候为了讨论或研究一个问题,深入一层,更是犹如故友至交。这次认真研读沈著,掩卷三思,觉得有几点感受,说来和作者、和读者朋友,一起交流分享。
就本书的定位,诚如作者自己所说:“本书对现代社区教育转型发展进行研究,不仅是为了解决社区教育管理与运行层面的具体问题,而且希望通过理性的思考与分析,从中寻找出社区教育发展的趋势与规律,籍以促进我国现代社区教育的改革、发展与创新。”总的看来,这是着眼于基本理论研究,以应用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一项研究成果。
一、着意社区教育基本理论
研究,寻求理论破题
本书中涉及基本理论研究的,大致有社区教育的相关概念辨析、本质属性、功能定位、外部关系规律、内部关系规律等一些内容,作者都力求作出自己的理论诠释。
关于社区教育的本质属性,作者把它定位于“社区发展为本”和“居民终身发展为本”两个属性的有机统一体。“如果否定了社区教育以社区发展为本的属性,也就否定了社区教育中‘社’的质的规定性,混淆了社区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区别。”“如果否定了社区教育以社区居民终身发展为本的属性,也就否定了社区教育中‘教’的质的规定性,混淆了社区教育与其他社区活动的区别。”最后得出结论:“社区发展本位与人的发展本位作为社区教育的本质属性,两者缺一不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社区居民的终身发展寓于社区发展之中;社区发展离不开并依赖于社区居民的终身发展。一句话,社区教育的社会(社区)属性与教育属性的辩证统一和有机融合,即为现代社区教育的本质内涵。”“从社区教育发展趋势看,强化教育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融合,进而实现社区教育从教育主体本位向社会主体本位的转变,是未来社区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第二次飞跃。”这些妙语实属精彩之笔。
在论及社区教育与社区建设的关系时,引入了社会(社区)治理的新理念,对两者的内涵也进行了最新的阐释,并且引用了台湾学者提出的社区营造和社区教育联系融合的做法,指出台湾社区营造的重心走过了一条从造景、造产到造人的转变之路,最终把社区营造的重心放在造人上,而造人的关键就在于社区教育,给人们以启示。
关于社区教育功能定位,在论及非功利和功利的争论时,并没有就事论事,简单地评判是非,而是把这个问题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加以分析,正确地指出:“目前社区教育的发展阶段,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社区教育的功能定位必须符合现实社会发展水平。”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功利性也是无法避免的,它是开展社区教育的动因之一,也是社区教育不断发展的现实基础”。“只有将这两种价值观结合在一起,才能有助于社区教育的发展”,最终达到非功利性价值的目的。
关于社区教育的规律初探,作者借鉴潘懋元先生关于高等教育学基本规律的研究框架,分别从社区教育的外部关系、内部关系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其规律进行研究。
作者指出社区教育不能不受到其所处的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制约,如果“就教育谈教育”,就可能成为“空中楼阁”。作者以上海市的典型案例,说明经济发展水平支撑、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以全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说明经济发展制约社区教育的发展。同时,作者指出不能简单地以经济规律或社会规律来代替社区教育的自身规律,甚至也不能简单地以一般的教育规律来照套社区教育。社区教育是以满足民众需求为目标的新型教育形式,其价值追求主要体现在:一是民众教育,一种平民化教育,直接为社区民众服务;二是民生教育,以关注民生为目标,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三是民权教育,是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重要形式,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民主。社区教育的核心价值是“平民进步的阶梯、教育公平的砝码”。这些论述朴实中肯,可谓一语中的。
在论及社区教育内部关系规律时,作者指出需求导向是社区教育的内生动力,要以了解学习需求、掌握需求动态为前提;跟踪调研、适应不断变化的学习需求;主动引导需求,促进科学发展;最后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
综上所论,只要是熟悉社区教育的业内同行,就可发现,在社区教育还没有摆上主流教育的位置,在理论还处于很不成熟、众多研究还限于经验总结或泛泛而论的情况下,作者专心致力于社区教育理论研究,论说了不少有见地、有价值的内容,给我们带了一个潜心研究、深入研究的好头。也启示我们,社区教育需要社区教育工作者戮力同心,进一步以加强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有机结合为路径,推动新时期我国社区教育的广泛深入发展。
二、着重社区教育实践问题
研究,寻求认识飞跃
在《实践论》里指出,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提升,这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实践工作者要向理论工作者学习,就要学会理性思考,掌握飞跃的本领。而理论工作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通过研究,对实践问题做出理论诠释。我们看一项科研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等)有没有理论价值和社会功能,有没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关键在于能否紧跟形势,紧跟时代,倾听实践的呼声,总结实践的经验,重视理论提升。沈著的一个特点,就是适应了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新要求,围绕社区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转型期遇到的新问题,力求把静态和动态、历史和现状、宏观和微观、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对社区教育实践加以理论概括,以期形成新的理性认识,指导社区教育实践。
作者指出:“在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之后,我国社区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是本书一个基本判断及其立足点。然后紧紧围绕这个新阶段,以社区教育转型发展为主线,以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为主题,分别从社区教育的发展形态、地位作用、体制机制、途径形式、服务对象等方面,简要地分析了社区教育发生的变化,强调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之后,我国社区教育开始从以往的政府单一主体管理,转向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随着学习型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社区学习共同体、数字化学习、移动学习等新形式、新载体不断涌现,社区教育朝着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方向转型升级;社区教育正在从边缘状态向中心地带位移,成为我国学习型社会与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载体与途径,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与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形式。
本书的研究,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坚持以问题研究为导向。这里的关键是能不能发现真问题,精准地抓住真问题,敢于直面、紧紧抓住这些问题,开展深入的理论联系实践的研究,总结梳理实践经验。只有基于实践,反思实践,经过理性思考,概括提炼实践,才能达到向理性认识的飞跃,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高于实践,指导实践。在这方面,作者长期在一个省级开放教育部门担任领导工作,兼具管理者、实践者、研究者的角色于一身,而且勤于学习,勤于调研,勤于思考,思想敏锐,思路开阔,善于捕捉区域的和全国的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进展和实践创新成果。可见,具备了主客观方面的基本条件,从而成就了这项研究。
从本书结构内容分析就可发现,作者把文献研究和问题研究结合起来,梳理出了关于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政策、评估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关于社区教育资源整合、课程开发和管理、数字化学习和社区远程教育、社区老年教育、社区职业教育培训,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社区教育等社区教育改革发展中碰到的主要问题,都是一些真问题、大问题、难问题,对社区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作者勇于直面这些问题,深入研究,做出必要的理论诠释和概括,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担当。
不仅如此,作者致力于把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进结合起来,以理论研究为先导,以理论应用、解决问题为目的,在研究过程中始终注意研究的现实性、针对性、操作性,重视阐明理论应用的路径、策略、方式、载体,很接地气,指导性很强。
在国外的教育理论研究中,有所谓大理论、中理论、小理论之分,这主要以对事物本质的概括抽象程度高低深浅而定,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有发生作用影响和指导辐射的范围大小、领域宽窄之分。大、中、小理论之间,也没有一条鸿沟,小理论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可以上升为中理论,再依次上升为大理论。在教育研究的实践中,往往需要有一个过程,企图一步到位,搞出一个高大上的大理论,除了极少个案,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
通观本书,作者显然不满足或停留于一般性实践经验总结的层面,而是力求理论概括抽象的程度高一些,力求逼近对社区教育规律性的认识,以期更好发挥对社区教育实践科学指导的作用。现在看来,书中涉及基本理论层面的有关研究,有许多真知灼见,而大部分的理论抽象及阐述,则达到了中理论的深度和高度。
就以社区教育的政策研究为例,作者分别从社区教育的政策界定和功能、社区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社区教育政策的文本分析、社区教育的政策制定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概括和系统的分析,进而就社区教育的政策目标、政策主体、政策措施、决策程序、决策思路等,进一步作了比较深入的剖析和解读。例如,在论及社区教育政策的制定思路时,指出确立合理的社区教育政策价值向度,保障社区居民自主学习权,追求教育公平正义,服务社会民生和个体全面发展;在论及制定社区教育政策的关键要素时,指出提高社区教育政策的决策水平,构建民主、公开与透明的决策机制,突出教育资源整合的协调机制,明确社区教育政策的分类试点与分步推广。
对于所有这些具有一定深度而又专业的论述,试想作者如果不是兼管理者和研究者的角色于一身,没有勤奋学习、深入思考的严谨作风,没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开阔的理论视野,就不可能具备这样的专长和优势,就不可能把研究做到如此深入的程度。正如作者所言:“本章从社区教育的政策文本出发,探析政策的目的、主体,措施的变化规律和政策制定的一般程序,以期确立合理的社区教育政策的价值向度和逐步形成清晰易行的社区教育政策的体系,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教育政策的决策水平,构建民主、公开与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完善教育资源整合的协调机制提供借鉴。”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作者的研究成果,在社区教育同类研究中是属于比较专业的那一种,在深化社区教育研究的征途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着力管理决策理论研
究,寻求科学应对之策
书中涉及社区教育管理决策理论,主要有社区教育治理、政策、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作者站在现代治理理论的高度,对我国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实践作了阶段划分,分析了特点及内在联系,指出了管理体制经由改革创新从管理向治理演化的向度。作者把开展社区教育初期由教育部门直接主导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垂直型治理模式称为“I”模型,把新世纪以来形成政府统筹、以社区教育委员会为基本形式、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社区教育的模式称为“Y”模型,并预测今后的社区教育治理,将会注重在政府指导之下形成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教育治理的“X”模型。指出对于社区教育多元治理模型的构建,应体现以下几点内容:实现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达成多方协同的目标共识;形成利益分享的资源网络;促进社区教育的专业化建设。社区教育治理的发展方向,必将更加关注通过多中心的公共治理格局来提供质量更高、数量更多的公共服务,政府主要在理念引导、规范制度、目标设置、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
在论及社区教育多元主体治理体系构建策略时,作者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搭建信息化平台、探索市场化机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比较周全的思考,并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最新理念融入分析与破解现实问题的研究之中。
笔者还注意到,作者将社区学习共同体作为社区教育治理的一个重点问题加以论述。书中将社区教育共同体与社区学习共同体,分为两个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层级的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教育治理的一种创新形式与举措纳入社区教育治理体系的范畴,而且吸取了各地的实践经验,对其内涵与意义、推进策略等作了新的概括。
作者敏锐地指出,近几年来,在一些社区教育示范区的示范和引领下,社区教育不断向社区居民的自主学习、互动学习转型发展,学习社团(学习共同体、学习圈)陆续产生成长,成为社区教育自主学习的主体力量。居民主体、社区自治在社区教育中发挥着广泛的基础性作用,成为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目标共识和愿景追求。进而指出:实现真正的多元参与下的协同治理,需要建立社区教育治理的协商决策机制、政策保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监督评价机制,以推进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承办社区教育活动的职能向民间组织适当地转移,通过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办法促进其自治功能的发挥。作者阐明的这些观点,都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维品格。
四、期待继续深入研究,期盼
这项研究日臻完善
关于社区教育本质规律的研究,是一个深层次、高难度的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包括实践、纠错、提升、完善这样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同时,由于社区教育规律的基本矛盾和关系是多维的,故可以从不同范畴、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来把握它们的不同关系。因此,书中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例如把社区教育的领导体制、机构队伍、学习资源等方面的要素归入内部关系规律研究,着重研究社区教育发展与社区居民接受教育服务的关系,这是从教育管理的角度来探讨社区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研究的是条件性问题,尚未上升到从本体性问题来探讨社区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似觉有必要作进一步深入的探讨。
社区教育内部关系规律研究,本质上主要解决社区教育和人的发展、特别是与社区居民的发展相互关系的本质联系。可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教育和人的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终身发展、自由发展),社区教育与人的生活(谋生型、发展型、乐生型、享受型),社区教育与人的价值(追求物质生活的利益型人生、追求生活质量提高的发展型人生、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享受型人生、追求回馈奉献社会的服务型人生),从成人与成才的关系等方面深入加以研究。二是社区教育和底层民众、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关系,以揭示社区教育最具人本性、人文性、全纳性、包容性、普惠性的本质特征,它迥然不同于精英教育,社区教育不是以筛选与淘汰为前提的拔尖教育,而是补短板、促公平的平民教育、草根教育、兜底教育,是不让一个人变差、不让一个人掉队的教育,是让每一个普通人、底层民众成人的教育。三是研究教育者与学习者、管理者与学习者、学习者与学习者,以及社区教育学习的生态圈里面,各种角色之间错综复杂、相互作用影响的关系,最后作用于社区居民素质的结果、成效。这样处置是否更为符合所谓内部关系规律的研究逻辑。
这里还要注意的是,人的发展不仅和社区教育有关,也和一般教育或其他类型的教育有关。所以,从本研究主题出发,应该更加重视社区教育对人、特别是对社区居民的发展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与影响,这些作用与影响所能达到的范围与程度,而不能把一般教育或其他类型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误读为社区教育的效果。
在学术研究的语境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理论创新、理论繁荣的根本之策。相互之间的讨论、争论、切磋,都是正常的、必经的过程和路径。这种讨论不一定有对错之分,但可以帮助和促使人们的研究和思考更为缜密,有利于理论走向成熟与完善。
总的看,《转型发展中的社区教育问题研究》,堪称沈教授在我国进入改革发展转型期,深入思考和研究社区教育实践和理论的一部力作,可喜可贺,希望再接再厉,期待更新佳作问世。
以上所言号称书评,可能作为一种互动讨论的感言更为合适,欢迎作者、读者批评指正。
陈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