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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机制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5:43: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第1篇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吴山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则

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德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村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村、跨多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是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四是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五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我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乡安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应急保障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单位组成。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乡安委会成员组成,综合指挥机构设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灾难的救援组织和上传下达。村应急领导小组由各村确定。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乡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安委会或者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乡直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安委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乡安监所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单位提供前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乡安监所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级应急响应行动由乡安委会或乡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政府将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经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县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乡政府的响应

?级响应时,乡政府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2)、乡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一是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二是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三是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派出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五是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立即报告乡政府。

六是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指挥协调

进入?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按照预安,组织相关救援力量,配合乡政府组织救援。

乡安委会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开展。通知有关单位、救援小组及相关机构按照应急预安开展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乡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乡安委会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是,除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外,应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医疗卫生救助

乡卫生院及事发地的卫生医疗组织负责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7、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政府或部门处置能力时,乡人民政府应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乡政府办协调有关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9、信息

乡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县政府或事故发生地乡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乡人民政府或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市级以上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时,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必要时由县政府直接指定有关部门或者授权有关部门配合上一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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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特制定《XX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则

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德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案

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生工作,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踪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伤置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济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村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村、跨多会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安委会,称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是统一领。

4、工作原则导,分级负责,三三是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四是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五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我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乡乡安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指挥机构、应急保障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单位等组成。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乡安委会成成员组成,综合指挥机构设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灾难的救援组产织和上传下达。村应急领导小组由各村确定定。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挥以属地为主,乡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员急救援的队伍和人人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涉及多个领域、跨行政区域或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安委会或者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控

乡直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灾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上报。

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接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安委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构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理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时、主动地向乡安监所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单位提供前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乡安监所及有关部监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2、预警行动行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确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级应急响应应行动由乡安委会或乡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政府将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经赴组织救援,并及府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及工作进展情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县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指

?级以下应急响应行行动的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乡政府的响应响应时,乡政府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响?级

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告时时提出请求。

2,、乡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一是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时展和救援进进展情况。

二是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三是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据挥机构随时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派出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五是对可能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立即报告乡政府。

六是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指挥协调

进入?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业机构应按照预安,组织相关救援力量,配合乡政府组织救援。合乡安委会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应急救援协调开展。通知有关单位、救援小组及相关机构按按照应急预安开展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挥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挥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应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事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果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主要依靠本乡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乡安委会按照应急预案故迅速采取措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情是,

除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外,应依法及时采取紧时急处置措施。

4、医疗卫生救助

乡卫生院及事事发地的卫生医疗组织负责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和现场卫生处处置工作。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施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的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指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建立应急互动机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7、现场检测与评估评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政府或部门处置能力时,,乡人民政府应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乡政府办协调有关援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9、信息

乡安委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灾难信息的工作。

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部

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生

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批

撤离现场。由由县政府或事故发生地乡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后

1、善后处置

乡人民政府或相关企业主管部门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置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理赔工作。

3、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以上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市级以上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时,县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事故调调查工作,必要时由县政府直接指定有关部门或者授权有关关部门配合上一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生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分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议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修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程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贡献的。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视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员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予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2篇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第3篇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强化政府“抓手”作用,继续履行“三句话”职能。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努力完成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的各项指标任务。二是组织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三是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筛选确定第四批参建企业开展体系建设,并指导企业按要求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对首批、第二批、第三批参建企业开展回头看督查,确保所有参建企业加强长效管理。四是努力推动食品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拟定全市食品检测资源有效整合的方案,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加快整合进度。五是组织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店工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规范药械生产经营秩序

完善打假治劣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驻店药师管理,有效解决药师虚聘问题。二是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努力提高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量。三是完成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确保我市156家药品零售企业顺利完成换证工作。四是加强保健食品和药械广告管理。五是完成药械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任务,及时完成市局布置的目标值任务。六是加强涉药单位日常管理,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七是开展药品快速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检出在流通环节中销售和使用的假劣药品。八是深入开展小药店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我市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和档次。九是开展“药品打假在农村”专项活动,加强对农村农贸市场经营中药材的治理,切实保障农村药械质量和农村用药用械安全。十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经营药品问题的专项整治。

三、构建药品“两网一规范”长效机制建设

药品“两网一规范”达标县创建虽然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但在具体细节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深化巩固创建工作,要重点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整合监管网人力资源。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1000多名食品药品信息员实行多员合一,统一名称,明晰职责。同时要加强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与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知识水平,使其成为保障农村群众安全用药的一支重要监督力量。二是要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管理。重点加强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和药品配送协议的签订情况管理,争取财政对配送单位的补贴,进一步提高药品配送覆盖面。对山区已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企业要进行检查和管理,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农村。三是深化药品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乡镇医疗机构改造软硬件的积极性。同时,结合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不重视规范化建设的医疗机构,增加检查次数和药品抽验力度。

第4篇

【关键词】智能科技;建筑行业;施工安全

当前,研究者们把人工智能技术与建筑行业各专业领域知识相结合,使得智能科技在建筑设计、结构、电气、施工图生成、施工工序应用、建筑工程预算、建筑效益分析等领域中取得了非常广泛的应用[2]。已有许多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应用在建筑行业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种安全事故频发,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仍然无法得到保障。试想如果我们把VR安全体验馆、全时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安全教育培训工具箱和人员定位系统等全面应用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去,将会给我国建筑行业带来怎样的福音呢?我们具体来分析一下:

一、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特点

建筑施工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2018年中国GDP为90万亿元,其中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23.5万亿,对国家GDP贡献超过25%。据相关统计,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有85993个,从业人数将近4500万人。行业市场规模大、从业人员多,但是建筑施工行业因其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和从业人员个人素养问题,呈现出较高的危险性。其行业主要安全特点概括如下:

1.人员流动性大。建筑施工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员流动,一项工程建设完结后便在其他地方开始新的工程建设。建筑从业人员也是不固定的,他们大都不是正式员工,流动性很大。而且施工期也不固定在某一季节,往往要经历较长时间,防护措施也要根据时间不同而不同,大大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

2.施工环境复杂,露天作业和人工作业多。建筑施工行业涵盖市政、路桥、房建、水利等各个施工种类,其作业环境大多暴露在露天自然环境中,受气象、地质、地形等自然条件约束性大,且环境复杂多变,不可控因素多,很多施工现场常常处于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或者荒漠高原之上,本身客观条件就具有极高安全风险。另外建筑施工大多数需要人工操作,机械自动化水平低,并且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也导致了极高的安全风险。同时作业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之恶劣环境影响,导致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更容易导致各种安全事故。

3.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变化而变化。由于工序不同,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所存在的风险因素也不同,这些都给安全管理带来诸多困难。而现如今的安全施工管理与控制方法是非常单一的,有的只是凭借经验管理,很难形成详尽、统一的管理规范。

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因为历史发展的原因,我国建筑施工行业传统粗放式管理在建筑施工行业中仍占主流,对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缺乏重视,针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检查走马观花,敷衍了事;问题整改不够深入,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安全管理上下脱节,进而使得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不断上升[1]。

2.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受国情影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养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加之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手段,不重视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体验教育,只重痕迹管理,不重培训效果,施工作业人员不能有效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凭经验作业,埋下了安全隐患,导致不必要的安全事故,进而影响施工进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3.安全监控薄弱,现场控制不力

建筑施工行业的生产现场,大多覆盖区域广,作业人员和设备多,但是缺乏监控手段和设施,主要依靠现场安全员盯控,导致监控盲区和死角多,不能有效掌控作业人员生产操作情况,对重点区域缺乏监控手段,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现场安全控制不力。

三、智能科技应用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的改善

根据对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施工安全特点和当前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我们亟待将智能科技引进到建筑施工行业的生产安全管理中来。下面分析一下上述智能科技应用对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改善的作用:

1.VR安全体验馆

建筑VR安全教育体验馆是集安全教育、质量样板、绿色施工为一体的体验馆,它主要是结合VR眼镜让体验者在动态漫游状态下更加真实的体验电击、高空坠落、洞口坠落、脚手架倾斜等效果[3]。

VR安全体验馆在当代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

(1)新兴科技体验激发了工人参加安全教育的兴趣,工人对安全事故的感性认识也会增强;

(2)虚拟场景建设不再受场地限制,可最大程度模拟真实场景下的安全事故;

(3)体验者进入虚拟环境可对细节部位节点、优秀做法进行学习,获取相关数据信息,同时还可进一步优化方案、提升安全系数;

(4)虛拟环境中的质量模型样板有效避免了材料和人工的浪费,符合绿色施工理念。

2.全时视频监控系统

建立统一的网络数字化视频监控、视频会议和应急指挥平台,我们便可以结合内部机构行政办公应用的各个系统,实现视频会议、监控于一体的平台建设,并能够与OA、质量系统、安全系统、技术管理系统等无缝结合,进而实现多重应用效果:

质量系统+视频监控=实施现场质量监控

安全系统+视频监控=实时现场安全监控(防患于未然,消灭隐患于萌芽)

技术管理系统+视频会议=技术专家在一线

项目管理系统+办公系统+视讯系统=最快捷的上情下达=零距离管理

3.多媒体安全教育培训工具箱

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集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教室主要功能于一个工具箱中,便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在现场随时随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以培训自动化、多媒体化的优势彻底解放其繁重的培训工作[4]。

多媒体安全教育培训工具箱主体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内置安全培训信息系统和各种培训课件和实体,对建筑施工安全带来各种益处:

(1)便捷灵活。本工具箱在现场随时可以外接投影仪和音响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连接网络后便可成为网上学习平台;

(2)功能齐全。集建档、考勤、培训、自学、考试、阅卷、发证等功能于一体,满足安全培训各环节要求;

(3)多媒体化。培训课件全部采用动漫、视频等多媒体形式、直观、生动、易于理解,对农民工具有良好的培训效果;

(4)资源丰富。培训模块单元包括丰富的资源满足建筑施工安全培训的要求,同时该工具箱连网后可定期更新培训资源。

4.人员定位系统

工地人员实时管理一直都是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盲点,粗放的管理方式往往出现施工人员实时督察难,管理人员敷衍职责等问题,最终导致施工效率低下、事故频发。人员定位系统可实时精确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定位,能便捷、高效地进行安全生产和考勤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也为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运作。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行动,确保应急执法改革横向到广、纵向到深,江山市坚决扛起改革大旗,三个加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筑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立案办理69起,累计处罚金额89.7万元,切实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执法+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江山市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老毛说应急、小惠讲安全、才艺比赛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拉横幅、投放电子屏、发放宣传折单、张贴海报等形势,全面提高民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逐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热度,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

 

二是“执法+培训”提升人员执法水准。江山市充分结合应急管理体系行政执法特性,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执法检点难点的教育培训,结合本市执法实际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解读培训,全面增强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准。

 

第6篇

【关键词】内部交流 机制 培训 安全管理

1.概况

随着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煤矿企业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减员、提素、增效已成为各大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与此同时,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高素质的管理、技能人才已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如何以动态的、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加强对内部重要岗位和关键技术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运作的提升机制就成为各大企业研究、关注的重要课题。

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促使广大干部员工全面参与交流学习,将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工艺,真正实现“走出去、带进来”,自2012年起,陈四楼煤矿就逐步建立实施了内部交流提升机制,并先后开展了管理理念、技术工艺、工序优化等交流活动,通过一系列广泛的交流活动,为该矿安全生产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内部交流机制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为确保内部交流机制能真正调动企业内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该矿培训部门选派专人进行走访调研搜集数据,同时为保证调研数据的有效性,该矿还多次召开座谈会,共计520余人次参加,先后征询2400余人次。调研数据显示,大部分干部员工认为开展交流交流是一项非常有必要的工作,对于促进企业各项工作,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稳定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2.1基层区队需求迫切

随着各项考核标准逐步趋于完善和严格,若想在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更加需要各基层单位之间进行紧密的配合和良好的工作沟通。然而,如何沟通,以什么样的形式沟通,也相继出现,“俺也想到其他单位进行学习交流,但又怕人家生产任务紧没时间接待我们,另外,也不好意思去,总感觉没面子!”一位跟班副队长道出了原由。陈四楼煤矿各基层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非常相似,进行内部交流学习的结果,几乎不需要改进就能直接进行应用,同时,各单位均有自己的亮点与不足,均有彼此交流学习的愿望,如何将各单位的亮点及时进行普及应用,非常需要一种桥梁、一种纽带、一种机制,来有效填补这一需求。

2.2高层领导高度重视

如何确保交流机制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稳定提升交流学习的效果和作用,受到了该矿各级领导的重点关注,并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一定要将内部交流学习的这种形式、纽带真正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做好需求调研,细化分工合作,及时反馈改进,确保了内部交流学习高标准、高效果开展。

2.3完善的制度保证

为保障内部交流机制的有效实施,该矿制定下发了《陈四楼煤矿内部交流学习实施方案》,并对陈四楼煤矿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改,以满足新型培训载体的要求。各类制度从交流活动实施的目的、实施步骤、实施程序、考核办法等环节一一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从而为高效开展内部交流活动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2.4人员监督、考核到位

为保证每期内部交流活动均能收到良好的交流效果,该矿培训部门联合机电科、安检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从交流方案的制定、实施、监督、考核等环节均选派专人进行跟踪指导、协调,并依据考核结果对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进行双基考核兑现。

3.陈四楼煤矿内部交流机制

3.1确定交流学习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每期交流学习内容可通过直接指定、主动申请、培训部门确定等三种渠道进行确定,其中,直接指定是由矿领导、各业务科室科长,根据各系统、区队的管理情况,直接指定交流学习的专业和内容;主动申请是由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在安全管理、生产组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现状,随时向培训部门申请在本单位或向其他单位进行学习交流;培训部门确定是根据月度考核结果,由培训部门根据计划,有重点地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单位,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3.2实施步骤

3.2.1制订方案:每月10日前,由培训部门制订出本月“陈四楼煤矿内部交流学习实施方案”并挂网,明确本月交流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参加人员、考核办法等,相关单位按方案要求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培训部门。原则上,内部交流学习活动每个系统每月举行不超过2期。

3.2.2现场学习交流:交流会承办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做好现场交流学习的相应准备,并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讲解,相关业务科室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交流指导。

3.2.3总结应用:各与会人员根据学习交流结果,对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并将交流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应用实施。

3.2.4效果检验:各与会单位认真填写《陈四楼煤矿内部交流学习亮点经验应用计划表》,在交流会结束后两天内报培训部门。然后,由分管业务科室负责对各单位学习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填写《陈四楼煤矿内部交流学习效果评价表》,培训门在每月安全办公会上对交流会开展情况进行简要分析点评。

3.3、监督考核

为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积极参与交流,并主动应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对主动申请交流会的单位或承办交流会的单位进行培训“双基”奖励。经业务科室考核,对亮点经验应用计划落实较好的单位再进行二次奖励考核。对未按要求参加学习交流活动或未交纳《陈四楼煤矿内部交流学习亮点经验应用计划表》的单位进行训“双基”处罚,同时经业务科室考核,未落实亮点经验应用计划的单位将进行二次处罚。

4.内部交流机制的效果评价

通过开展实施内部交流,各单位不仅可以通过现场观摩进行学习、交流和借鉴应用其他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工艺和亮点工程,促进本单位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及操作水平的提高,更能达到以下目标:

4.1节约大量的培训费用

根据该矿往日外出考察学习的经验,每人每次按最低价200元,每月有50人参与外出交流,则每月需支付培训费10000元,每年则需支付培训费120000余元。然而,在该矿内部交流学习不仅生产经验易于应用传播,培训费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4.2构建交流平台

随着该矿内部学习交流大范围开展实施,目前,内部学习交流已经成为各系统间和系统内部,进行交流互动的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不仅可以促使各级 人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提升,更能促进彼此感情的交流。

4.3各种创新成果得以迅速普及

通过不断挖掘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机电、培训、创新等专业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系统内、系统间相互交流与学习,充分发挥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同步提升”的效应,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拓宽了各类创新普及应用渠道。

4.4重树信心

一个团队能否具有强大的战斗力与其信心的树立有着决定性关系。该矿内部交流学习活动通过挖掘各单位亮点、优势,促使彼此交流借鉴,使原本落后的单位也能发现自身值得学习的亮点、经验,进而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4.5及时改变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工具

由于生产环境、管理人员素质及生产经验不同,导致该矿各单位在生产组织形式及生产工具运用方面不尽相同。然而,通过内部交流学习、互动,能及时帮助各单位根据自身生产及人员实际进行改进升级,使生产效率较高的组织形式和生产工具,为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

5.结语

第7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一案三制”、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政府与企业联动,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特别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列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理顺管理体制,认真抓好落实,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

2.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或明确应急管理的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快省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增加政府投入和补助,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根据全省地下矿山和危化企业分布情况及依托企业的条件,建立2~3家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3~5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具有较高标准的现代化专业救援车辆、装备和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各类救援物资,组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人员队伍,建设环境良好的应急救援演练、训练场地,配备功能齐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械,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救援技术专家库。

2.推动市、县级安全生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情况,做好规划,依托骨干企业,建立本地区的骨干救援队伍,形成区域救援能力,以满足本地区事故救援的需要。

3.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特别是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按照标准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没有专职队伍的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2009年,认真抓好长广集团和巨化集团两支省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督促两家单位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进度,按计划完成队伍的装备采购及场地建设任务。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签订协议,共同投资”的原则,结合全省地下矿山和危化企业分布情况,再确定2~3支省级应急救援队伍。

2010~2011年,在确定、完成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硬件装备配套建设。同时,探索提高矿山、化学事故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的途径,以省级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开展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培育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力量,完善和规范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总结政府、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共建应急救援队伍的经验,推动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010年,启动市、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争取2011年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率达到50%以上,其他小型企业救援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30%以上。

(三)强化“一案三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工作

1.加强和规范预案管理,提高预案质量,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中依法对预案工作进行审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2.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按照国家“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决策和指挥机制,实现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协调顺畅、指挥有效,调度灵敏、保障有力。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各级骨干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机制、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在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救援协调指挥等方面制定相关的地方规章、标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增强公众的应急法律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制订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和参加社会救援的有偿补偿政策、资金投入政策、工伤保险政策等,确保各类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参加社会救援发生的支出和装备、物资损耗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行。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

建立具有统一指挥功能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结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包括通信系统、网络及主机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指挥大厅和相关系统及数据交换系统在内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立包括危化、矿山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资源、特殊物资、专家资源在内的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相关部门及其他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技术支持、物资与装备储备等保障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物资支持保障。

2009~2010年,结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并完成包括通信系统、网络及主机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指挥大厅和相关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在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

全面实施“科技兴安”三年行动,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和高等院校、企业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在安全科研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安全科技创新。积极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组织重点安全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现代化控制技术和安全防护设备。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力争高风险工艺(装置)的化工企业实现事故状态下紧急自动联锁安全保护;露天采石场全面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客运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现安全监控全覆盖。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安全监管效能提高为目的,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高效快速、运行可靠的省、市、县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全省安全生产动态。加强系统内局域网和公共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二)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搭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发展。重点抓好*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努力将*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成为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和重大事故预防和鉴定基地。

(三)培育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适应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培训、认证、咨询工作的需求,保证各类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依法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培训、论证、咨询工作,推行安全事务所制度,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和机构管理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各类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大力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评价、培训、咨询等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逐步规范模式,为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

五、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有效投入

一是积极协调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投入。

二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等。同时,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制定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相关问题。

三是要以政策为导向,鼓励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

四是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预算和执行制度,保障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安全经费的基本需要。要扩大投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和捐助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制定辖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内容、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各级由发展改革、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协调小组,定期协调沟通,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第8篇

在本届论坛上,国内外47名从事应急管理的官员及专家、学者发表了演讲。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以及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论坛活动。

我国应急救援的新进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杨栋梁指出,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使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与强有力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是分不开的。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应急管理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要突出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保障;要在充分发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上下贯通、纵横衔接、互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应急装备建设的投入,把煤矿应急救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在关键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在开幕式上发表了主旨演讲。王德学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事故预防的基础地位,加大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力度;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化工程,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全面构建功能综合、优势互补、上下贯通、纵横衔接的网络化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级指导、专家会商和救援队指挥员参与决策等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王德学要求,要加强国际间的安全文化交流;深化国际间的安全生产应急技术合作;开展国际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竞赛,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设的标准化水平、装备的现代化水平、队伍的正规化水平、施救的科学化水平。

新理念 新理论

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

“事故易发、多发是我国现阶段的实情,减少伤亡是最大的民生。为此,我们必须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不惜一切代价应急处置向千方百计做好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转变,由政府包揽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协调、公民积极参与转变。”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如是说。他还就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按照底线思维的方法,立足应对重特大事故,立足应对巨灾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本着布局合理、专兼结合、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发展应急产业,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实施全民安全文化建设工程,提高广大职工和公众的忧患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领导的研判力、决策力、掌控力、协调力和舆论引导力。”

应急联动机制成效明显

“中国政府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自上而下建立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和多层次、全覆盖的应急联动机制。中国应急联动机制在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生命至上、整体合力、快速响应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王志坚在介绍中国的应急联动机制时说。他还举例道,2013年5月20日四川泸县地震救援中,从接警到展开救援,响应灵敏,处置果断,行动迅速,信息的及时性发挥了关键作用,这说明信息就是战斗力。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矿严重透水事故救援中,救援力量和装备快速到达极为关键,说明应急联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迅速协调相关各个部门,建立空地运输通道,将力量装备快速投递到现场,也说明时间就是生命。

用系统方法进行重大灾害备灾

“应对重大灾害的备灾和应急响应规划,往往存在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影响全盘救灾行动,进而影响长期的灾后重建工作。因此,需要各部门多管齐下,采用系统方法。”美国威特奥布莱恩公司首席执行官、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前首席运营官肯·伯里斯介绍了美国的应急管理理念。他介绍,若灾害严重,且持续时间较长时,救灾能力就会有很大的负担,需要投入更多力量应对问题,这时,系统方法就不可或缺了。采用系统方法制定和维护应急响应方案的措施包括:为各类主体制定并实施标准应急响应、灾后恢复工作框架;扩展应急管理任务;加强监督和协调能力;加强信息搜集和分享能力;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此外,标准化应急管理系统和早期预警及告警系统,是应急响应方案的新的发展趋势。标准化应急管理系统由事件管理系统、机构间协调和沟通机制、互助约定和民间组织的参与、扎根基层等部分组成。

新技术 新方法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的发展趋势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起,开始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应急救援等相关研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是重大工业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辨识评价—安全规划—监控管理—应急救援’中的重要环节。”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魏利军,介绍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他指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监管工作的方向为:综合利用移动互联网、现代控制、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多媒体、风险管理等先进适用的技术,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与监管为主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朝数字化、网格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研发集成先进技术装备,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安全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技术引领 强化救援装备建设

“大同队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研发了矿山救护信息管理系统,研制了风动木工锯、风动射钉枪等装备,建立了3D仿真模拟演练培训系统,为地下演习巷道配备了地面计算机控制的高温浓烟演练系统。”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同队副大队长马红立介绍了具体做法。他说,大同队还投资1500万元改建了调度指挥中心,配备了集调度指挥、信息传输、综合演练、视频会议为一体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了应急指挥、快速反应、应急管理、安全预警和协调综合演练5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