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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5:43:5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

第1篇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而创业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以其特殊而灵活的融资方式,将资本、技术与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科技发展和现代经济进步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探讨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如何在公共财政资金引导、财税政策、法律保障体系三方面健全和完善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是一项非常紧迫的课题。

一、中国创业风险投资现状分析

(一)创业投资的机构和资本规模

科技部组织的对全国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与国内外证券市场、全球创业投资业的大幅萎缩形成鲜明对比,中国的创业投资逆势上扬,机构数、管理资本总额持续增加。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数量达到464家,比2007年增加81家,增幅为21.1%,为有统计以来最多的一年。

2008年创业投资管理的资金总量延续了自2004年以来的增长势头,达到1455.7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324.8亿元,增幅为30.8%。2009年,由外资机构主导的投资总量为133.50亿元,占总投资额的42.16%;本土机构主导的投资总量为183.14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7.84%。

(二)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和运作情况

2008年,中国的创业投资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数量都大幅上升,投资项目达到了1211个,投资资金达到了274.2亿元。截至2008年底,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累计投资6796项,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数达3845项,占累计投资总数的57%;累计总投资额达到769.7亿元,其中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投资额达到了427.4亿元,约占到60%。与2007年相比,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投资数目增幅较小,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增加了约132亿元。

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的行业分布在22个行业,其中,投资金额排名前五的行业是传统制造业,其他行业,金融服务,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以及软件产业,集中了当年50.4%的金额。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创业风险投资发展:从三个维度分析

(一)财政资金引导

财政资金来源纳税人,所运作的目标必须要维护和体现纳税人最根本利益。在这种思维主导下财政资金介人创业投资必然是追求政府财政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目标。具体而言,政府基金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投资方式开展风险投资:

1.间接投资方式:为有效地利用商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的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政府基金可参股一些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向与其基本一致,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创业投资公司(各种所有制,中方出资比例超过50%),由政府基金的投资管理委员会认定参股创业投资公司,被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基金具体负责投资工作。政府基金的管理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参股创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不参其与日常管理,但可为其推荐投资项目。

2.委托投资方式:为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推动形成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对分离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政府基金可委托经投资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及投资后监管。受托的投资管理公司应具有一定的地域、项目优势和较好的投资管理经验。政府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投资审查,但不参与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由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

3.直接投资方式:对于少数技术含量高、政策性强、风险相对较大、影响面较广的项目,由政府基金的管理机构直接投资,由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

为体现政府资金的引导性,政府基金的投资应该保持在一定的比例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同时,为体现组合投资原则,在每个项目中,至少应有一家以上的共同投资伙伴与政府基金一起投资。为充分体现政府基金的政府意志,同时考虑我国创业投资起步时间不长,为防范风险,政府基金的投资管理委员会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体的代表以及证券、银行、投资、技术等专家组成,决策政府基金的所有重大事宜。

(二)财税政策

根据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要求和具体国情,完善现行风险投资财税政策可以从几方面入手:一是对投资者实施税收鼓励。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应专门制定针对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基金的投资者采取史多的优惠税率政策,提高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专业性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二是降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可以参考目前有些地区把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视作高科技企业的做法,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减半征收或者按照巧%的税率征收;三是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管理咨询收入给子免税。

(三)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要实现风险投资税收服务于风险投资进步的目的,必须加强风险投资立法,建立健全有关风险投资税收法律体系。借鉴国际经验,我国风险投资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应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首先,制定《风险投资法》,然后以此为基础制定《税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进步条例》,使税收支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的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其次,开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再次,以《税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进步条例》和《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暂行条例》为基础,辅之以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在风险投资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基本法》,对目前零散的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种通知、规定中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归纳梳理。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代建制;完善;对策

Abstract: The agent system is a principal-agent behavior;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was deal by the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qualifications as well as the corporate units with management ability. Although the agent system in the country have experimented for many years,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use of practice. This article is aimed put out some reasonable suggestions for agent system main problems.Key words: agent system; perfec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

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CM(Construction Manager)模式,为项目业主提供工程管理的服务。后又演化成为Construction Agent at Risk和Construction Agent。通过借鉴发达国家项目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也开始尝试代建制的管理模式。从2000年开始,代建制试点工作在国内部分城市逐步展开,2004年7月《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是一种委托行为,将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交由具有专业技术资质和管理能力的法人单位。代建制的应用能够很好地解决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者不分的问题,从微观的角度看,代建制有利于贯彻项目管理理念,从宏观的角度看,代建制能改善国内的项目管理水平,并且有利于提高社会投资效应。

虽然代建制在国内已经试行了很多年,但是在实践的运用中仍然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旨在针对代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代建制理论概述

2.1代建制的概念

根据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2.2代建制管理的主要方式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代建制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全过程代建

全过程代建指的是代建单位根据协议,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初步设计、建设实施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全过程代建中的投资人、代建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对代建人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代建人的管理提供了更多的自由空间,但是自由过度又可能会导致极端情况的出现――投资非理性化。全过程代建方式通常适用于规模投资和技术难度较小的项目。

(2)两阶段代建

与全过程代建不同,两阶段代建是将项目建设过程分为项目前期代建和实施期代建。

两阶段代建的优点对代建人的综合素质要求没有全过程代建的要求高,选择合适代建人的过程会显得较为简单,而且有利于改善全过程代建所导致的极端情况,即能更好地对项目投资进行监控;缺点是管理过程需要投资人的协调,所以对投资人的能力有一定的要求。两阶段代建方式通常适用于投资规模和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

2.3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实施主体

代建制管理模式有五大实施主体:政府部门、投资方代表、代建单位、工程承包商、使用或运营单位。不同的实施主体有各自不同的责任,政府是投资方的典型代表,负责的是代建单位的选择,签订代建合同之后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时向代建单位拨付建设款项,与此同时还要接受财政部门的审核;工程承包商按照合同负责进行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接受代建单位的管理,使用或运营单位最终使用或运营竣工后的项目,并在使用或运营过程中接受政府监管;代建单位负责的是代建项目的管理,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都会受到投资方代表和使用或运营单位的监管。

代建制存在的问题

代建制的顺利运用离不开与外部环境的匹配,同时作为一种管理模式,代建制必须不断地加以改进,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对代建单位缺少资质管理

对代建单位缺乏资质管理是代建制中一个很普遍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对代建单位进行资质管理的专门机构,而且代建单位的市场准入条件也不尽规范。

投资方如地方及部门和代建单位所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一致,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由于地方及部门对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能力不够了解,那么在招投标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引发投资方的逆向选择,代建实力较差的单位反而获得了代建的机会。

3.2代建制主体能力和权利保障不足

代建制的项目管理涉及到多种专业技能和素养,如堪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等,对代建单位的要求很高,但目前国内不同行业之间还未形成渗透和交叉的局面。这导致大多代建单位的业务能力狭窄,不利于从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

在项目实施期间代建单位在所执行的是项目法人的职能、这是一种比较新颖的方式,实践过程中还没有相配套的法律保障,也无法得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认可。这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对代建制的实际操作造成了很多困难。

不仅如此,法律关于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的规定也不够清晰,资金拨付方式也不尽不统一。

3.3标准合同文本尚待规范

目前,一些业主单位需要代建服务,为了部门利益,对一些已经交给代建单位管理的项目进行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建单位的管理成效,同样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代建制的服务费用也没有统一规定,偏低的费用不利于吸引代建队伍的构建和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代建制标准合同文本还不够规范化,导致这些问题一时间难以得到解决。

3.4保证代建制有效实施的其他制度建设落后

(1)投资管理公司产权不明确,导致政府投资项目的寻租问题

由于公有资产的产权归属不够明确,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中,政府部门作为投资方负责寻找代建单位时,其中的某些领导为了追逐个人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同代建单位非法交易,这样他们双方都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但却侵蚀了国家和人民的财富。

工程保险、担保体系不够完善

代建单位是智力型服务企业,其注册资本相对于项目投资额来说太少,抵御项目投资风险的实力相当欠缺。一旦出现项目经营运作不善的情况,巨大的赔偿金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破产,这使得代建单位和投资方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完善代建制的对策

4.1加强资质管理

代建服务是一项智力密集型服务,只有具备了一定实力、经验、业绩及相应

配套资源的代建单位才能保证服务质量。业主和代建单位需要资质管理,业主可以获得专业服务,代建单位通过资质管理能够提高在建筑领域的形象与声誉。

由专业机构进行资质管理,规定代建单位的市场准入条件可以成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由发改委、财政、建设管理、监察等部门参加。代建单位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项目管理行业协会推荐,经代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给予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并进行系统注册,建立代建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每二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工作。只有注册系统内的代建单位,才有资格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

4.2积极培育代建单位并加强其权利保障制度建设

虽然代建制在国内试行已经有些年头,但这个行业仍然还是一个新兴行业,代建市场鱼龙混杂,代建单位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国家应该从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多种专业技能如堪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的渗透和交叉,鼓励拥有某种技能的企业向代建单位转变,从而壮大代建队伍。

堪察设计、施工企业重组后要建立与全过程项目管理相对应的组织结构,引进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完善项目管理体系,从而达到进行代建服务的要求;监理企业通过申请新的资质或者合并重组把建设监理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拓展到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而向代建服务拓展;综合型咨询企业向造价咨询、施工监理领域拓展业务,因此它们有条件把自己的业务向代建服务拓展。

另外,代建管理过程实际上是三方(投资人代表、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为了达到共同目标,相互配合所做的集体努力的过程。因此,在实行代建制过程中,应当以法律法规的的形式明确三方各自职责,这样才能真正保障代建单位的应有权利,规范各方行为,才能保证整个管理过程的畅通。

4.3规范代建制标准合同文本

目前实行代建制,国内尚无标准合同文本。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明确了业主与代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代建管理费的收取和拨付、合同、奖惩办法以及具体的项目变更、代建单位在项目上的配置人员等也有所涉及。

但是总的来看,我国代建制应鼓励使用三方合同,必须规范标准合同文本。标准台同文本可以确定代建服务费,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简化委托谈判过程,明确代建单位实现项目工期、成本控制与质量控制目标的责任及权限,规范业主的行为,确定业主对代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4.4加强保证代建制有效实施的其他制度建设

(1)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公司产权约束

一旦明确了产权的归属,投资管理公司的出发点就是收益最大化,包括经济收益和其他收益,例如本单位在代建市场上的品牌效应和声誉的改善,投资管理单位的非法交易和权力寻租行为也会减少。所以实行代建制时,应尽可能要求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的产权明晰,从源头上解决权力寻租问题。

(2)强制实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作为智力型服务企业,代建单位所掌握的资金是有限的,与项目投资额度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因而为了保障业主和代建单位等多方利益,有必要在强化产权约束的基础上,强制实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建立相应的信用保险机制,以充分发挥后者在代建制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Z]. 1993.

[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Z]. 2004.

[3]胡显,严竞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新模式――代建制[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03, 19(3): 30-32.

[4]陈志华,成虎,周红.代建制的风险分析与控制策略[J].经济问题,2006(04),26.

[5]杨庆蔚.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代建制工作[J].中国招标,2006,17.

第3篇

境外投资包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股权收购和并购投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进行的证券类投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本文重点分析服务业企业的境外投资。

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为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看,境外投资主要分布于服务业(第三产业)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金融业中的银行和非银行企业积极开展股权和并购投资,二是生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初步开始进行以收购各类资源为主的并购投资。这在两方面均取得初步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金融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联袂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在2007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分别进行股权投资之后,今年国内的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继续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投资对象有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小银行,甚至包括欧洲历史上的老牌银行。在投资中力求控股或占据大股东地位。

1、多家银行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2008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同意民生银行公司参股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持股比例4.9%。年底前,民生银行可增持至9.9%。同时享有增持股份至20%的期权。该银行是一家专为美国本土华人企业以及在大中华区从事业务往来的美国公司提供各项服务的专业银行,其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

(2)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2008年5月30日,招商银行宣布收购永隆银行,最终报价定为每股156.5港元,为永隆银行2007年底的净资产的2.91倍。这是国内银行第一次标的在40亿美元以上直接进行控股权的并购。2008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完成股权交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要约收购规定,招商银行将按每股156.5港元向剩余的股份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该银行在香港已有75年的历史,拥有35家分行,是香港知名的家族银行。

招行行长马蔚华表示,收购永隆银行有助于招行拓展香港市场,有助于优化招行业务结构,推动经营战略调整。通过并购招行可获得多个金融业务牌照,有助于实现混业经营目标。

(3)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继7月底低调收购瑞士荷瑞达资产管理公司后,中国银行公告,出资2.363亿欧元(合23亿元人民币)购入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希尔银行”)20%的股份,成为洛希尔家族之后的第二大股东。协议规定,中行获得参与洛希尔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的相应权力,并向洛希尔银行委派两名董事。

2、非银行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中国平安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2007年11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8.1亿欧元,购入富通集团4.18%的股票,后又增持至4.99%。2008年4月2日,中国平安与富通集团旗下的富通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拟以21.5亿欧元收购富通银行拟出售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0%。

(2)中国人寿投资Visa1%股权。2008年3月20日,创造美国历史上最大IPO的Visa公司(V.NYSE)股票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国人寿投资3亿美元成为其最大的中资战略投资者。

以上案例表明,我国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正在抓住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的所带来的机遇,大步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虽然截止目前,所有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均出现投资浮亏,但我国的金融机构不应该停止前进的步伐,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稳健的投资策略。

(二)生产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生产企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企业的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于1975年对服务业进行分类时提出。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业升级而提供服务的企业。生产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的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其有别于一般服务业的是其本身向制造业提供中间服务,而并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独立的服务。

生产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而提供服务;另一类是提供整体性全流程服务,即从资源开发始,直至售后服务为止。该类企业的代表是中钢集团。

生产业企业对外投资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偏重资源类企业的收购,二是力求控股,并在收购完成后争取退市。三是即便为单纯的股权投资,也要争取大股东地位并派出董事。

1、收购资源类企业。该类收购重点在于矿产类资源,一是生产企业联手制造业企业共同收购,二是生产企业的单独收购。

(1)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2008年1月底,两中国企业宣布,已收购了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NPCC)95.92%的股权,收购价约4.37亿加元。

(2)生产企业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铁矿资源类企业中西部公司。2008年3月14日,中钢集团以每股5.6澳元现金直接向中西部公司投资者发出“敌意收购要约”(总价12亿澳元以上);4月29日,中钢提高报价13.9%,以6.38澳元/股收购中西部公司(总价13.6亿澳元),获董事会首肯。至9月15日的收购要约到期后,中钢集团正式完成了对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的收购。目前,中钢持有中西部公司的股份达到98.52%。

2、通过控股收购,发展壮大企业。

(1)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中海油服2008年7月8日宣布,以总共约127亿挪威克朗(约25亿美元)的对价,向挪威石油钻探承包商(AWO.OS)发起现金收购要约,收购其100%股权。此交易完成后,中海油服将建立世界第8大钻井船队,总共拥有34个运营钻井平台(包括双方在建的钻井平台)。

(2)中化国际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中化国际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所涉及的交割及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购的总对价为2.6798亿元新币。GMG公司是集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综合运营商,业务范围覆盖非洲、欧洲、亚洲以及北美洲。

3、股权投资。该类可视为比较单纯的投资,不要求控股,但争取大股东地位,有权派出董事。

(1)中国铝业投资力拓。中国铝业公告,截至2008年2月1日,已联合美国铝业公司,获得力拓公司的英国上市公司12%的股份,交易总对价约140.5亿美元,是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这也是全球迄今为止最大的矿业并购案。公司表示,将择机增持力拓股份。

(2)中粮集团投资美国最大的猪肉加工企业史密斯菲尔德公司(SFD)。2008年6月30日,SFD宣布,向中粮集团出售7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4.95%。中粮董事长宁高宁进入公司董事会。这是中国最大的农贸加工企业首次参股美国企业。SFD是美国最大的生猪养殖、猪肉加工和销售企业,占有美国猪肉市场25%的份额。中资上市银行所持雷曼兄弟和两房债权一览银行雷曼兄弟债券雷曼兄弟金额(万美元)两房债券两房债券金额(亿美元)各种次级债(亿美元)截止2008年6月底

建设银行债券19140债券32.5

工商银行债券15180债券21.71

中国银行债券7562债券106.37(9月底减至75亿)69.05

交通银行债券7002债券

招商银行15.84

银行贷款与债券金额(万美元)

中国银行贷款5320

招商银行债券敝口7000

兴业银行风险敝口3360

中信银行风险敝口7600

二、境外投资风险评估

从已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国境外投资尚处于低风险阶段,已产生的浮动亏损也是可承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时的浮动亏损从长期看,产生利润的机遇大于亏损的风险。同时,在开展境外投资过程中,各投资主体已经相应的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考虑市场系统风险的前提下,我国境外投资的风险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时机的把握和投资对象的选择方面尚有不足之处;而在制度层面因存在因为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而带来的风险更大。

(一)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增持巴克莱银行被监管部门否决。今年6月27日,巴克莱银行公告增资1.5亿新股。国开行也宣布增持英国巴克莱银行股份。然而,国家开发银行增持巴克莱银行股份的决定因受到有关部门的反对,而被监管部门否决。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即有投资产生浮亏。二是对美国次贷危机深化、扩大之势仍难以把握,态度趋于谨慎。

2、民生银行为预防风险分步增持美国联合银行股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毛晓峰认为,目前美国联合银行的市盈率在6倍左右,股价大大低于净资产,民生银行正在等待合适的进入时机。在考虑收购的时候已经想到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是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美国联合银行股价上涨;另一种就是经济形势恶化,其股价下跌。出于技巧上的考虑,我们选择分三步走的策略。

3、中国平安为投资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制定的保险措施。双方约定,对于富通投资管理公司拥有的次级贷款衍生债券品种的潜在损失,如果发生则由富通银行单方面承担。

10月2日,中国平安宣布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状况,估计成交的先决条件无法完全满足。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有关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协议。

4、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目前看,已形成的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而生产企业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风险则很小。如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矿业公司就是一项很好的低风险投资。类似的投资还有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及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

(二)初步的分析

初步分析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存在以下问题,时机选择上并非底部区域;投资对象上迷信美国五大投行;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

1、时机选择并非底部区域。2007下半年,在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之后,即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的股权投资;然后有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进行的股权投资。

2008年又有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和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美国Visa1%股权两个案例。

事后分析,上述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稍嫌过早。如果能在时机的把握上延后一些时间,所提条例更高一些,或可得到更优厚的条件。与中资金融机构急于出手不同是日资金融机构的表现。2008年9月22日,日本三菱日联银行对外宣布,收购摩根士丹利10-20%的股权,交易金额最高可达90亿美元。可以看出,日资金融机构在电动机的把握上好于我们,他们将可获得更好的收购条件。

2、投资对象选择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迷信美五大投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一直是我国发展投资银行的榜样。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爆发不久,美国花旗、瑞银、美林和摩根士丹利等美欧大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投资次贷发生亏损,造成资本金下降,影响到资本充足率,被迫急需寻求资金注入。此时,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抓住机会决定向摩根士丹利进行股权投资,并且一步到位。事后分析,如果实施分步投资,则现在将处于主动地位,可在低位继续投资。同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则较多的购买了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发行的债券。

上述现象说明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存在对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迷信,并导致在投资对象的判断上有一定的盲目性。

3、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受到良好政策环境的支持,各企业在缺乏经验的前提下,扩张步伐稍快,以致于在投资时机和对象的选择上出现一些问题。

(三)制度性风险: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我国开展境外投资,最大的风险不在于市场风险,而在于制度层面。即市场开放不对等而带来制度风险。这一风险尤其表现在美国市场。

1、安全审查规定导致不对等的市场开放,放大投资风险。美财政部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规定,收购美国企业股权大于10%的外国投资需进行国家安全调查;低于10%则自动免于调查。最近,美财政部正在考虑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并于4月22日公布了外资对美国本土企业投资安全的新提案。新提案规定,外资对美本土企业投资的某项交易,即使所购股份不足10%,也不能自动免除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这与欧盟市场相比尤其显得封闭。而在我国,对外资银行投资的相应规定是不超过20%。

受此限制,我国基金中司对美国黑石集团和摩根士丹利的投资,之所以低于10%,是为了避免安全调查以提高效率。这样做,虽然提高了效率和投资安全的保障(享有利益补偿的优先权),但也失去了在公司管理方面相应的发言权。应该说,这并非中司的本来意愿,而是被迫接受的非意愿投资行为。由于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中司无法在市场上低价继续购买摩根士丹利和黑石集团的股票,从而放大风险。所谓放大风险有两层含义,一是放大了浮动亏损,二是将来既使赢利也很少。

2、中美两国刚刚启动两国间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尚不受保护。BIT是指一国与另一国之间签署的旨在对双边投资进行保护的协定,我国已经和一百多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跟美国之间的协定正在谈判中。

第4篇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我国的中小企业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活,这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竞争,我国经贸委对中小企业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融资难,资金短缺经济成为制约中小企业方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何改变这一瓶颈,是我国当前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本论文从风险投资角度进行研究,结合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为研究依据,分析了中小企发展风险投资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投资对策建议

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是资本的缺乏,因此,外部融资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对高新技术进行投资的一种金融行为,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从运作方式看,是指由专业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机制从本质上讲,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投入资本并进行有效使用过程中的一个支持系统,它加速了高新技术成果的化壮大了高新技术产业,催化了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这是它最主要的作用。除此之外,风险投资还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企业融资体系和优化资本配置、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增加国民财富。风险投资的重要作用,已经被人们所普遍认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的发展主要依靠市场主体和市场力量的推动,但是,仅仅如此是不够的。由于风险投资本身的特性以及,市场失灵,等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给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待遇和发展环境。中国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外经验,但需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道路。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常被称为风险资本、创业投资,关于风险投资基本定义的界定,目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而研究风险投资之前对其内涵须有一个正确认识,这样才有利于引导风险投资业在我国的发展。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National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2000年指出,风险投资企业是由专业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并参与管理的一种投资形式,该投资的投资对象为高速发展并蕴藏着有望成为某行业重要公司的潜力新兴公司。经合组织(OECD)1996年定义风险投资为对常被大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忽略,具有高风险和规模较小的高科技公司的投资,并提出风险投资亦可指那些对未上市的初创公司投资并参与管理的资本。我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则指出,风险投资是指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以上几个概念区别在于:投资领域是否仅限于高科技领域及是否采用参与管理的投资方式。我们认为风险投资是将资金投入高风险、高潜力的行业或中小企业的并参与其管理的对企业而言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行为的股权投资。这样的定义突出了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性质及参与管理,并且将其投资领域扩大至高科技领域之外。

二、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

1.风险投资的介入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风险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形式,比如发行可转换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的方式投资中小企业。投资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短期的财务利润,而为了企业进入成熟期股本增值之后的股权转让获取一次性的中长期高额回报。

2.风险投资有利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在投资一个企业时,首先考虑投入高增长的行业,同时企业的业务发展必须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企业要在本行业里发展,必须要能够不断挖掘新的机会,这就需要在管理人员方面也要有很好的配置。可能企业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产品,但是当这个企业发展壮大的时候就要考虑找好的管理者。风险投资家注资中小企业之后,出于把握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参与管理。因为专业投资公司、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在企业的发展战略及管理方面必然有着独到见解,对经理人员的聘任、内部激励机制的建议、财务体制的架构等将提供各种有效措施及策略。风险资本在提供资金和增值服务的同时,将自己的技术、管理、营销等理念注入到企业当中,为企业提供一种完善治理的机制,还有后续服务的机制。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介入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发展。

三、中小企业发展风险投资所面临的问题

1.资金来源渠道窄,投资主体单一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等,主角主要是政府,没有充分利用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力的力量来共同建立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网络。

2.资本有效供给不足,风险投资规模偏小

风险投资是创业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中,由于风险资本的有效供给不足,出现了诸多弊端。一是由于规模较小,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规模经济,取得规模效应;二是力量有限,无法形成投资组合,从而达不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三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投资于涉及高金额、高风险的项目,因而也就无法在高科技产业化方面起到主导作用。

3.融资难度大,而且所能筹到的资金总量也很小

在我国,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经常会对一些大企业争贷,而对中小企业却不愿借贷,并且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也很短,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这样,由于经营规模较小,资金不足,风险投资业一开始就会面临融资难度大、壁垒多、融资量小等问题。

四、加快中小企业利用风险投资的对策

1.建立良好的风险投资市场体系

建立良好的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关键在于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主体和建立相应的风险投资市场机制,美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是个人资本,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大公司资金,国外资金等,形成了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社会化的风险投资网络,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批有实力高水准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其资金来源除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以外,还应该设法鼓励投资银行,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等参与风险投资,允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鼓励外资成立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并积极鼓励居民从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努力培育私人风险投资家,在退出机制方面,可建立高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提高交易水平,切实起到支持风险投资股权转让的作用

2.建立有效和便捷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建立一套适合市场经济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特点的风险资本市场体系,提供风险资本融通渠道的,入口与出口,无疑是近期我国资本市场与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为此,应尽快采取如下措施:

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确保创业板在风险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已有专家指出,我国推出创业板市场的主要障碍不在技术面、不在基本面,而在认识层面。当前一种流行的观点是决策层之所以不及时推出创业板市场,是因为担心我国创业板受NASDAQ、香港创业板市场低迷的影响,担心出师不利。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首先,我国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前景将是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坚实基础;其次,国内外投资者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强烈需求将为其发展提供有力的市场支撑;第三,一个由众多中小企业构成的科技板块市场是不乏炒作基础的。鉴于此,决策层不必过多考虑推出创业板的时机,一旦制度建设与技术准备到位,应在年内最迟在明年初推出创业板市场,充分发挥其在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助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与发展对策研究是小柯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与发展对策研究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与发展对策研究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论文,以下是正文。推器作用。

3.加快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

风险投资的融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投资家的个人魅力。风险投资天生就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要求投资主体具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意识,所以风险投资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是懂技术、管理、金融、财务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且还得具备敢于冒险,敢于创新的精神。所以在以后的风险投资发展中,要注重对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

4.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改善投资环境,降低投资风险

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投资: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要明确投资方式、管理办法并做好投资评估。其中,在投资方式上可采取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提供R&D资金。在这方面国家财政还应保持并加强。这种资金主要投放在基础性、关键性的科学研究方面。它可以以政策为导向。事实上我国1986年开始实施的,863计划,和1988年开始实施的火炬计划,也可以看作是两个由政府投资于种子期的风险投资计划。第二种方法是提供投资担保。如美国、英国、日本、台湾均设有各种,投资担保计划。根据国外的经验教训,政府在操作中应控制投资方向。第三种方法是直接投资。如英国、日本、新加坡、以色列均有过政府直接投资风险投资资本的方式。这种投资与第一种方法不同,它应按市场型为导向。从比较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的直接投资一方面应限定投资领域、投资阶段。政府不要直接操作风险投资基金而应委托投资管理公司操作。另一方面,政府对其直接投资部分应加强监管、评估。对管理政府投资的操作人员必须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类似于美国审慎人的评判规范。

5.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结合中国国情,中国在解决风险投资资金短缺难题时,必须广开投资渠道,做到:争取政府投资。即政府有计划地将用于技术创新的资助金转变为风险投资主体的股本,然后由风险投资主体利用这笔资金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实际投资;争取商业银行的风险性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以筹集社会游资;在技术创新活动开始前,向保险公司担保,借助保险机制,分散投资风险等。其中我国政策性投资主体的大部分资金应由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发行特种债券以及向国外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来解决,其余部分可以运用股票市场向社会公众筹集。商业性投资主体的资本金则毋需国有资本占主体,大可由社会公众广泛持股,国有资本进入其中不过是为了寻觅一处更为有利的投资场所;维持银行贷款。原有的银行科技贷款仍要继续发放,使之成为风险资本一个相对稳定的来源;吸引民间资金。要创造条件,吸引总量超过8万亿元的民间资本流向风险投资业,使民间资本成为中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引进国外资本。注意引进外资和国内信贷之间的时间、风险和权益的权衡。我国目前风险投资所引进的外资,大多数都是属于扩张期的投资,即属于后期投资。这个时候风险投资所经历的高风险差不多都已经过去,只是等待秋收果实了,若这时国内的一些银行能够准确地瞄准时机,那么这颗硕果就不会与外国分享了。如深圳,金蝶,到了成熟期,外国人来投资了,也就是采摘熟果实了,如果当时国内的银行能给,金蝶,提供贷款,分享果实的就是国内银行了。所以,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应提高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使之能够在适当的时间对风险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以便也能分享风险投资的成果;另一方面,应努力改善我国的风险投资环境,积极争取外资在创业期的投资,使之收益与风险相均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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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长辉沙重九:对我国风险投资现在问题与相关策略分析[J].经济科学,1998,(4)

[3]张军谢冰:企业改革中小企业·风险投资·资本市场[J].企业改革,1999,(4)

[4]吴凤明:中外风险投资对比分析[J].辽宁青年管理学院学报,2002,(1)

第5篇

Financial Corporation)从90年代至今能成功地完成从传统商业银行向以资产管理、投资者服务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服务专业公司的转型,外部合作起着关键作用。

梅隆是美国银行业中成功完成战略转型,也是在战略转型中成功采用外部合作的典范。它所采用的模式,即围绕资产管理和投资者服务核心业务,通过外部合作形成“多家精品店”(multi-boutique),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现代银行业的一种发展模式。

战略转型驱动因素与新业务目标确立

梅隆战略转型的驱动因素主要包括,第一,美国金融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银行信用中介功能衰退,表现为个人资产组合中存款减少,共同基金等投资资产增加;同时,公司资产中投资产品增加,融资来源中信贷占比减少,商业票据、债券和股票融资增加。第二,养老金等基金管理市场迅速发展。第三,证券投资和交易市场迅速增长。围绕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世界托管市场在此大潮推动下快速扩张。第四,随着证券投资全球化,资产管理和托管业务也跨国发展,相应地,跨国资产管理和托管业务市场也快速增长。

针对环境变化,梅隆确立了新的业务目标。

从信贷服务、商品流动相关服务向资金和资本流动相关服务转型。

梅隆的业务深化和战略转型,是与世界银行业的历史一脉相承的,经历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历史发展过程;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业务组合则又是一个源于历史的逻辑结构。

世界银行业整体上经历了一个以信贷服务为基础,从商品流动相关服务,向资金流动相关服务,再向资本流动相关服务的横向深化发展过程;同时在这三个服务领域内也分别经历了产品组合的纵向、深化发展过程。在经历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之后,银行服务从最初的信贷、支付结算等传统业务,形成为目前全面、立体的金融服务产品组合。这一发展代表了银行业务深化的主线和趋势,并相应形成四大业务板块:信贷服务;商品流动相关服务;资金流动相关服务;资本流动相关服务。

在此过程中,不同的银行采取了不同的业务组合战略,使银行大致划分为几类:全能银行,涵盖全部四大业务板块,例如花旗、摩根大通;传统商业银行,从事信贷、商品流动相关服务和部分资金流动相关服务,例如大部分美国社区、区域银行;以资本流动相关服务为主的专业化银行,又可分为两大类,即投资银行和其他资本市场业务银行。梅隆正是这一类银行的典型代表。它以信贷产品为基础,从商品流动相关服务,向资金流动相关服务,再向资本流动相关服务深化和转型。

美国大部分从事投资者服务的银行,都是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起家的,证券处理等投资者服务起先只是从属于其他银行业务。然而在近十年的发展中,出现了以下变化:一些在证券服务领域内居于领先地位的银行,最典型的如州街、梅隆、纽约、布朗兄弟哈里曼、北方信托等,采取了逐步放弃其他传统银行业务、集中于投资服务的发展战略。1999年9月,梅隆彻底放弃了延用了一百多年的银行名称,改称为梅隆金融公司。随着从传统商业银行向金融服务公司转变的完成,梅隆这一名称开始成为资本市场全面金融服务机构的象征。梅隆董事长和CEO也在更名公告中称:“梅隆相信这一决定最好地确定了梅隆在新世纪中的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

梅隆业务战略重组的轮廓是:第一,集中于增长领域――财富管理、全球投资管理和全球投资服务。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中的高端业务,如私人理财、私人银行等财富管理相关业务是盈利和增长潜力最高的业务。梅隆的目标是将这些业务发展成为优势业务,管理目标则是收入最大化。第二,对于成熟业务领域,如区域性个人银行业务、特定的商业银行业务、大公司业务等传统业务的管理目标则是通过更严格地控制成本和更有效地运作来改善收益;同时有计划地退出某些领域,将所得资本和收入转投入增长领域。第三,所有的外部合作都集中于增长领域,对成熟领域不再从事外部合作扩张。

围绕资本流动相关服务,采取“合纵、联横”战略。

“合纵”,即沿着投资链条,从交易后服务到托管,向交易中服务到交易指令执行,再进一步向交易前服务到投资决策过渡。

“联横”,即围绕资产管理和投资者服务核心业务,重组原有商业银行业务,例如外汇交易、现金管理、支付清算等;同时放弃一般传统业务,特别是与收费业务相关性不大的业务,继续保留可以交叉销售收费业务、维持公司客户关系的传统业务。主要对策则是充分利用其客户信息资源。例如,梅隆在1999年确定了50万个高端零售个人客户,作为其私人理财和基金销售对象。同样,对大公司银行这一萎缩的业务,梅隆的目标是向原有客户销售资产管理、托管、信托、咨询等高利润产品。

总体来看,梅隆的业务战略转型和重组的目标是典型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成为金融超级市场,也非单一业务银行;不求最大,但求最好;放弃传统商业银行业务,集中于有选择的市场,即高增长、高收益的高端机构和个人客户;以批发业务为主,以零售业务为辅;以范围而非规模扩张为主,围绕资产管理、投资服务,形成集中化与多元化平衡、独特而又合理的产品组合和业务结构。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应付各种类型的商业和经济周期性波动,应对不同的投资者偏好变化等结构性波动,维持收入增长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由于在减少利差业务的同时也减少了信用风险,且收费业务风险资本占用较少,所以新的业务组合也有助于提升梅隆的经营业绩。

转型过程与外部合作方式

梅隆业务深化、战略转型和跨国发展的过程可大致划分为四大阶段。

第一阶段,1987年以前,主要从事区域性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主要采取内部有机增长模式,也曾通过外部合作,但以规模扩张为主。

第二阶段,1987〜1993年,在传统商业银行领域内寻求多元化发展。主要战略目标是消费者信贷。也曾采用外部合作发展方式,主要是收购区域性商业银行,扩大传统银行产品,在寻求规模扩张的同时也寻求范围扩张。

第三阶段,1993〜1998年,开始放弃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向资本市场业务过渡。主要途径即是多种形式和多方面的外部合作,从规模扩张为主进入以范围和跨国扩张为主。信用卡等个人零售业务虽然具有高收益高增长特征,但这些具有强周期性特点的利差收入业务在1996年给梅隆再次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梅隆决定彻底放弃强周期性业务,包括增长和收益相对高的消费信贷业务,以低周期性收费收入业务为主,加强抗周期能力,避免经济衰退带来巨额损失。

第四阶段,1999至今,进一步放弃传统银行业务,向资本市场业务集中。其实,就在1999年梅隆全面战略转型之际,它已经是资产管理和投资者服务领域内的佼佼者了,但梅隆的目标是成为领导者。主要方式仍是多方外部合作,重点则是增加产品深度和广度,进入更多投资业务领域。根据这一目标,梅隆在2000年以来对业务进行重组,进一步集中于资产管理和投资者服务,再次压缩商业银行特别是利差业务。这一发展的结果,梅隆的收费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从1999年的67%,在2001年上升到73%,而在2005年底达到90%。

梅隆在其转型战略贯彻过程中,内部有机增长方式,即自建机构方式运用得十分有限,例如只是在1995年自建证券承销子公司――梅隆金融市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固定收益和股票承销、交易和经纪服务。此外基本上采用外部扩张方式――并购与合资。

90年代至今,梅隆主要的并购有:

1993年,实施战略转型计划第一年,收购波士顿公司。该公司为机构信托和托管、机构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大额房屋贷款和共同基金托管服务的主要提供者。1994,收购美国最早和最大的共同基金公司之一Dreyfus。这是梅隆历史上具有转折意义和标志性的另一次收购,也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宗银行收购基金公司案。它使梅隆形成了最大的业务线――全球资产管理,奠定了梅隆在该领域的领导地位。1995年,收购Certus金融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部门,更名为Certus 资产顾问,为美国几家最大的机构投资者管理投资资产。1997年,收购Buck咨询公司,该公司是雇员福利服务领域内的全球领导,从事雇员福利、报酬管理和咨询服务,这项收购使梅隆成为公司福利外包业务领导者。1998年,收购了位于迈阿密的商业银行United Bankshares,组成子公司――梅隆联合国民银行。该银行虽然是商业银行,但它和梅隆整体战略一致,集中于特定客户,即个人客户中富有家庭和个人;机构客户则集中于房地产开发商、娱乐行业等;产品则主要是信托,遗产、财富管理等定制化产品。1998年,收购了位于伦敦的牛顿投资管理公司75%股权,组成子公司,将两家的投资管理产品结合,利用牛顿的国际经销网络,满足海外市场对投资产品增长的需求。2001年,收购美国主要网上投资管理软件开放商Eagle投资系统,此举大大提升了梅隆在全球证券服务中的技术档次。2005年,收购DPM,一家从事对冲基金资产组合评估和风险分析以及中后线外包的对冲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向另类投资产品组合深度开发。2006年,与苏格兰全球和国际战略投资管理公司―Walter Scott & Parteners签订并购协议,意在充实跨国资产管理能力。

并购是很重要,但梅隆外部合作中最具特色、最重要的形式则是合资。正是采用这一形式,梅隆成功地进入了新的业务领域――资本市场、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相关领域;成功地进入了新的市场――海外新兴市场。合资也帮助梅隆成功地战胜了主要竞争对手。例如梅隆在海外建立的子托管机构,几乎全部采用合资方式,海外托管市场发展速度在近几年年均高达20%。

十年来,梅隆的主要合资案例有:

1995年,梅隆与大通合资,组成大通梅隆股东服务公司,成为美国专门为上市公司提供股东服务、为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提供股票过户的最大机构。这一具有前瞻性的合资,顺应了美国企业普遍采用股票期权计划的趋势。

1996年,梅隆与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CIBC)合资,组成CIBC Mellon,这是梅隆同时也是全球银行业合资成功的范例。1997年,CIBC反过来收购梅隆附属的信托公司50%股权,成立另一家50/50合资机构CIBC Mellon信托公司。两家姐妹公司共同组成CIBC Mellon,成为美加金融机构之间的第一家合资机构。

这项合资是典型的技术产品和客户互换、共享的市场进入战略。梅隆是投资者服务和托管领域的领导者,但缺乏加拿大客户基础和对加拿大市场的了解;CIBC则正相反,它拥有加拿大客户,但缺乏证券托管必须的技术和产品;CIBC欲在加拿大发展证券托管业务,而梅隆则欲将现有业务扩大到加拿大。两者的战略一个是老产品/新市场,一个是新产品/老市场,从而使二者优势互补。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充分投入各自优势资源,帮助客户实现“立足本国,放眼全球”的业务目标。该合资案成功的另一个关键是财务上的合理安排。CIBC Mellon是50/50的合资公司,拥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双方母公司从该合资公司收取相等的固定收入和部分股本金红利。CIBC Mellon在加拿大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内部有机增长和进一步外部合作结合的过程。1997年,CIBC Mellon收购了加拿大退休金管理公司――加拿大信托公司的退休金和托管业务;1999年又收购了蒙特利尔银行的托管业务。

1998年,梅隆与荷兰银行合资组成荷兰梅隆全球证券服务公司,主要为全球金融机构提供托管和其他证券服务。

1999年,梅隆与Frank Russell合资,后者是美国最主要的投资业绩评估和分析公司,合资后组成的Russell梅隆分析服务有限公司为全球投资经理提供复杂的业绩衡量和分析服务。

2005年,梅隆和德国的WestLB银行签订了合资协议,计划将梅隆德国资产管理业务和WestLB资产管理业务结合,对欧洲国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这项以产品和客户共享为特征的合资有助于扩大梅隆资产管理业务在欧洲的地域范围。

以上案例表明,跨国合资是梅隆全球化发展战略的关键实施途径。合资的最大优势之一是进退自如,可以容易地解除合作,也可以进一步向全资收购过渡。例如,2000年,梅隆收购合资机构牛顿投资管理公司中牛顿公司所拥有的25%股权,收购合资机构大通梅隆股东服务公司中大通所拥有的50%股权,2005年,收购合资机构Russell梅隆分析服务公司中Russell所拥有的50%股权,经过收购全资拥有了这些公司。

发展模式与外部合作特征

有别于其他从传统商业银行向投资者服务转型的机构,梅隆不是将所有业务环节置于一个机构之中,而是通过建立不同的独立机构,来处理特定业务。同时,这些机构的建立,也不是由梅隆自己完全投资,而是采取外部合作。经过10多年发展,梅隆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和诸多金融机构交叉的联合体,组织结构图看上去就象一张由诸多机构标记拼成的“百纳衣”。梅隆将这一业务模式解读为“围绕投资程序的‘多家精品店’(multi- boutique)”。

梅隆案例反映了国际银行业外部发展的一些典型特征:

第一,选择外部合作对象时既注重制造也注重营销。例如,波士顿公司以制造为主,Dreyfus以营销为主。第二,制造取向的合作以收购为主,营销取向的合作以合资为主。第三,对本国机构主要采用收购方式,对跨国合作主要采用合资方式。第四,早期以银行同业合作和规模扩张为主,随着业务深化和转型,则以非银行合作和范围扩张为主。第五,随着业务深化以及不断进入新的业务板块,外部合作从早期的信贷和商品流动相关服务,向资金流动相关服务,再向资本流动相关服务转化;同时在这些领域内也各自经历了产品深化过程。早期梅隆的外部合作集中在托管等交易后服务,以后开始向证券借贷等交易中服务扩张,最近则继续向风险/业绩评估等交易前服务扩张,并开始进入对冲基金等另类投资产品领域。第六,外部发展在早期集中在国内,随着全球化进程逐渐向海外扩张。

2006年12月,梅隆采取了另一项重大举措,与美国的另一家证券服务和资产管理巨头――纽约银行达成合并协议,合并后的机构名为“纽约银行梅隆金融公司”,这一举措可以说是其以往外部扩张战略的进一步延伸。其背景和驱动力仍然是产品组合深化和跨国扩张的机遇。不同的是,梅隆的这次并购不再是在其旗下形成附属公司,而是与另一家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合并组成新的机构。这样做的根据是,梅隆的各附属机构在过去几十年已经获得强劲增长,成本效益、收入协同和跨国扩张的能力已经建立,有必要进一步通过强强联合,将双方的产品、规模、盈利性和全球网络等优势整合,进入新的业务和市场领域,通过在核心业务领域建立超强竞争能力,比其他竞争者更加有效地实现增长和在全球市场扩张,成为全球证券服务和资产管理领域的领导者。

第6篇

关 键 词: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0.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6)05-0012-02

中国外汇储备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位。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财务省数据的统计显示,到200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94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而日本外汇储备为8648.8亿美元,我国的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我国外汇储备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以来,就一直处于迅速增长的趋势。外汇储备充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清偿能力,提高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货币的信心;也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巨额的外汇储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更为市场化的储备管理体系。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储备体系的简要介绍和比较,给出了中国应如何改善其外汇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新加坡、挪威: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一)新加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淡马锡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 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成立,它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3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为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

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中央银行(Norges 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挪威也实行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战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随着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长,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开始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财政部对石油基金的管理负责,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银行。就财政部而言,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定长期投资策略,确定投资基准,风险控制,评估管理者以及向议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而中央银行则是按照投资要求具体进行石油基金的投资操作,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回报。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中央银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架构。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 2000年NBIM进行了小规模的指数和加强指数投资。从2001年起,一些组合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2003年开始,又投资于没有政府担保的债券,从而使基金资产组合更加多元化,投资的持有期限较以前也有所延长。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韩国银行+韩国投资集团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美国、日本: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

(一)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管理。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

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ESF)来管理外汇储备。其管理过程是:(1)早在1934年,美国《黄金储备法》即规定财政部对ESF的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目前ESF由三种资产构成,包括美元资产、外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其中外汇部分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要用于在纽约外汇市场上投资于外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和政府债券。(2)ESF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与美联储进行货币的互换操作从而获得更多可用的美元资产。此时,ESF在即期向美联储出售外汇,并在远期按照市场价格买回外汇。(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经过美国财政部的许可,因为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美国的国际货币和国际金融政策,包括外汇市场的干预政策。此外,美国《外汇稳定基金法》要求财政部每年向总统和国会就有关ESF的操作做报告,其中还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对ESF的审计报告。

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过程是:(1)美联储通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联储公开市场账户经理(the Manager of the System Open Market Account)作为美国财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纽约外汇市场上进行外汇储备的交易。(2)美联储对外汇市场干预操作的范围和方式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联储更多的是关注黄金市场上美元能否维持平价,而不是外汇市场。第二阶段是1971年之后,浮动汇率制度开始形成,美联储开始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当时主要采用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互换的方式。第三阶段是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美联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很少使用货币互换,而是采取直接购买美元或外汇的方式进行。

(二)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

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根据日本《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财务相为了维持日元汇率的稳定,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的规定,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相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 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如有必要,日本银行也可向外国中央银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请求,但介入所需金额、外汇对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财务大臣决定。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和国际局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金融市场局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国际局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的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香港等。

三、中国: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我国的外汇储备是由中央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这实际上是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属于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各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表明,由财政部决策的、中央银行执行的双层储备管理体系和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并且建立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它们是储备管理的基础。

目前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当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也会带来弊端。一是使得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中央银行从2002年开始发行票据对冲外汇占款,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掣,往往难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储备规模决定了其运用必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中央银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四、启示与借鉴

1.采取积极的储备管理战略。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就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这与传统外汇储备管理的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存在本质不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主要考虑资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短期波动并不过分关注,但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货币构成、风险控制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尤其在中国外汇储备数量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和挪威的管理经验,采取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以减少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外汇储备的一般金融资产性质越来越明显,增值已成为了功能之一。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经营的原则应当迅速由“零风险、低收益”向“低风险、中收益”上转移,拓宽投资领域,改革投资机制。外汇储备具有同一般金融资产性质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资方面,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储备资产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资领域中,不只局限于存款、债券,还可以选取一部分资产,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基准、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模式进入房地产、股票市场,增加储备资产的盈利能力。

2.建立统一的储备管理体制。中国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多目标多层次的。这种储备管理除了需要统一的战略设计,也要处理好体制上的分权与集权的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以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特别是参与积极管理的GIC和淡马锡,在新加坡政府首脑的直接掌控之下,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非常有利于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中国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与未来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有关的政府职能分散于若干不同的部门手中。目前各个部门都有不同的目标和政策,彼此之间的政策协调也并不顺畅,甚至在同一部门内部,尚有事权划分不清的问题。因此,要将这些部门统一在共同的使命之下,并使有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则体制内部的矛盾,将极大阻碍管理目标的实现。

3.建立多元化的储备经营操作机构。中国储备体系的操作,目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来进行,保持了一定的高流动性。但我们仍然建议,应该通过多种渠道促成储备经营操作机构的多元化。目前亟需建立中国的GIC、NBIM和中国的淡马锡。储备资产积极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在操作策略和技巧上完全不同,将外汇储备积极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置于一家机构之下,会使两部分管理彼此相互影响。因此,建议在外汇管理局之外独立成立中国的GIC、NBIM,负责外汇储备在国际金融、外汇、房地产市场的积极投资。另外,到目前为止,国资委的职能还只局限于对存量资产的整合与转制,无法在国际间进行战略性商业投资。中国有必要着手组建类似淡马锡的国有资产控股管理企业,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从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商业管理中解脱出来。

参考文献:

[1]者贵昌.中国国际储备的分析与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5,(5).

[2]苏平贵.国际储备管理的国际比较[J].当代财经,1997,(6).

[3]胡庆.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建议[J].西南金融,2004,(4).

[4]IMF,Guidelines for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Management?押Ac-companying Document and Case Studies, 2003.

第7篇

东方富海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曾任北京证券和湘财证券投行主要负责人,发起设立鼎丰投资基金,投资的多家企业在国内A股和海外市场上市。2004年起任上海国宾医疗集团董事长, 2007年与爱康网合并后成功引入美林证券、华登等国际著名投资机构2500万美元。

现在创投很热,也有很多企业想融资,却一直没有找到门道,我们来看看是什么原因。

简单说一下我的投资案例。我自己参与比较深的两家公司是爱康国宾和诺亚财富。爱康国宾我参与创业了4年时间。2007年4月,上海国宾体检和爱康网合并,目前公司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年体检就医服务超过100万人次。诺亚财富管理中心在2007年8月引入美国红杉的投资,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独立第三方理财服务机构。另外,2009 年12 月,中国最大的放射性诊疗和影像诊断中心网络运营商泰和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在首次公开募股(IPO)中,泰和诚成功融资1.32 亿美元。还有潍柴动力,5年获得80倍的回报,等等。

以我投资公司的经验,认为融资有九个要点。

一是你要想吸引投资,自己要了解什么是创投,创投应该是怎样的做法。知己知彼,才能够百战不殆。

二是对自己做的事情要想清楚。有些人见了投资人以后,说了半个小时还没有说到正题,他脑子的逻辑是乱的,最好在一分钟之内把你要做的事说清楚。

三是谁来做。其实投资一定要投人,所以一定要告诉投资人你是谁,你是什么样的一个团队。

四是你准备在什么样的市场来做。对于市场的分析,主要是这几个方面:市场有多大?你想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个问题让你的客户有多么痛苦?多少人有这样的痛苦?客户越痛苦,你的价值就越高,发展前景也就越好。

五是你怎么样组织资源。就是你的战略要非常清晰,你自己的模式一定要想得很透彻。

六是你的营销策略是怎样的,你准备怎么样打造你的客户。

七是对自己企业要有一个合理的估值,你开的这个价格一定是最后双方都满意的,进来以后大家一起往前走。

八是不要老是用形容词,而应该用准确的数据来描述你的市场。

九是你融到了钱想怎么做。

美国有一个教授专门研究了创业企业家应该具备的一些素质,提出了有名的冰山模型。冰山只有五分之一在海面上,五分之四在水下面,这五分之一就是创业胜任力,五分之四是创业内心力。你是不是有足够的经验和积累,能不能把握住机遇,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是不是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这些是“冰山”在海平面之上的部分。而创业的内驱力是跟心连接的,比如,你面对创业的价值取向。另外,自识力更为重要,这其实是不断的思辨自我,从哲学的层面去思考我是谁,做这个事对于我有什么样的意义,是对自己的不断探索。

其实创投投资的是人不是点子,是企业不是项目。什么样的人适合投资?首先应该是一个有激情、朝气蓬勃的团队;其次就是这个团队是不是有充分的磨合。什么样的人才适合做创业?这样的人要有激情,有极强的意志力,不会太激进,但也不会太固步自封和过于保守,要有很旺盛的精力,健康状态也很重要,要有沟通的能力。当然,诚信更重要。

从市场角度来讲,你不能在市场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就去做这件事,因为你有可能成为一个“先烈”。你也不能太晚了,这个市场已经成熟了,再去做就会非常辛苦。同时你要看这个行业还有没有未来5到10年的高速成长,或者你在这个细分市场是不是有当龙头的可能性,这是对于行业的分析。

第8篇

很多经济学家、分析师、研究员喜欢坐而论道,大家去调研一下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有多难,就知道银行的卖方市场有多强了。实在不愿调研,看看民营企业上市前的债权融资利率,看看优秀如万科这样的上市企业要以10%以上利率去做信托融资,也能有所了解。更多的真实去感受企业及其客户和产品,也许是我们实际经营过企业的投资管理人与学金融、经济出身专家们的一个区别吧!

银行业真正的风险来自三点:

金融脱媒

第一,直接融资渠道的畅通,即完成金融脱媒,这是一个远期风险。说白了就是企业可以直接发低息债券向民众直接融资了,银行失去了卖方市场地位。

那么对银行业将会造成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低息的存款占比将大幅受损,取而代之则是更多的同业资产,利差会有所收窄;二是银行贷款的选择权降低,必须寻求一些风险更高的客户,使坏账风险加大。

这也是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后,很多银行破产的重大原因,因为他们在日本完成直接融资后,依然高速扩张资产,不计风险的放贷给低资质企业。美国的次贷危机,又何尝不是如此,把款贷给了不该贷的人,迟早会得到惩罚。

但金融脱媒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下,完成是缓慢和困难的。因为直接融资必须依赖完善的社会及企业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诚信机制和高效完善的法制体系来保障。至于完善的法制体系背后的需求,这里就不做探讨了。

总之,这些体系的完善绝不是一年两年能完成的事情。即使是真的完成直接融资,优秀银行赚取1%的资产收益率也未必做不到。所以,我们对银行业风险监控重点始终在社会直接融资的占比上。当然我们对直接融资的定义是低于或接近银行贷款的利率的直接融资,近两年暴增的高息信托还远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直接融资。

经济危机

第二,是经济出现危机,由于银行是社会总融资的主要提供方,因此只要是大的经济危机,银行肯定是躲不过去的,全世界亦是如此。

但经济危机从来都不是预测出来的,我们亦没有这个能力,我们能做的只是观测相关指标,更早一步的发现苗头。还好中国社会融资中,有比银行更先一步暴露风险的行业。

20%以上利率的民间融资和小贷公司,将是发生贷款危机后最先暴露风险的,随后是10%以上利率的庞大的信托资产,最后才会轮到银行。而小贷公司、信托,既有中国信贷、陕国投这样的上市公司,也是我们能接触和观测到的行业。就像通过银基这样的经销商观测白酒企业的风险一样,你虽然不能预测危机,但你很有可能躲过危机。

即使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甚至贝尔斯登出事后依然可以逃离银行股。就像三鹿爆出三聚氰胺后可以先远离蒙牛、伊利;酒鬼酒出现塑化剂危机,亦可以举一反三。很多行业危机都是先从关联行业或是行业中抗风险弱的公司开始,只是很多人太自信自己投资的企业会不一样罢了。而我们的投资体系是始终把风险监控放在第一位,越是我们投资的股票越是如此。当然,中国的银行不同于美国、日本,破产风险相比较小,所以即使在经济危机中资不抵债,只要不遭挤兑破产,也会很快走出来,这对银行多了一层保护垫。但我们投资却不能寄希望于此。

新经济的冲击

第三,科技创新、网络化等新经济对银行的影响是无法看清的,这个方面招行的前行长马蔚华讲了很多,我就不班门弄斧了。但本质上这属于第一个风险,即金融脱媒的衍生,直接融资的信誉体系基础可能通过阿里巴巴、腾讯等电子平台一步步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