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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5:43: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

第1篇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建设的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的强化,我乡提前谋划,紧跟步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联工委主任(常务)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文明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集镇区和村庄的环境治理,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效。同时,成立了文明乡镇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提供资金支持。已投入16余万元,对省道S324线树木进行补种、刷白,绿化、美化街道;投入了41万元,打造了高标准的S324线文明良田小景点;投入15万元在沙洲村建设一个垃圾填埋场。三是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与镇区内各个经营业主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成立文明镇集镇管理所,每年投入经费5万元,聘请专职城管人员4名,加强对集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投入环卫经费10万元,聘请保洁员4名,负责集镇区的卫生保洁。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内涵和意义领会有偏差,认为城乡环境治理主要是城镇环境卫生的治理,农村的环境卫生可以暂时搁置,因此,造成农村和集镇环境卫生治理的不同步和不协调;同时,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正确的认识,即不积极配合,也缺乏参与的热情,加之农村群众固有的一些不良生产生活陋习暂时难以改变,广大群众在环境卫生上的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缺少配套的环境规划。现在的城镇建设和村庄布局,都有总体规划和专门规划。但是,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却没有一个相应的环境规划。因此,造成集镇区差、乱、脏现象严重,集镇区卫生的治理只能靠突击的执法检查和集中的清理行动;村庄里堆积的生活垃圾堆积如山,却无人过问。

3.环境治理的机制不健全。目前,城乡的环境共同治理缺乏一个可协调各方行动的机构,县、乡、村三级的环境治理措施基本上是脱节的,在三个层面上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缺乏一个联动机制,造成环境治理措施不严,效果不佳。此外,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执法权,造成城镇管理经费投入有限,执法力度不严。

1.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城乡环境共治,需要的是城乡居民的共同参与。在现阶段,环境治理仅仅是政府主导,单纯的行政行为,缺乏群众的参与,很难有长期和明显的效果。因此,应该在全县范围内加强舆论宣传,广发宣传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营造人人参与环境管理的良好氛围。

2.制订环境规划,提前谋划布局。规划是建设的蓝图,建设过程中环境的治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促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规划,还是建设新农村的规划,与之配套的环境规划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了环境规划,环境的治理才能循步骤和按计划推进,实现在建设前考虑环境的布局,在建设中坚持环境的保护,在建设后完善环境的管理。

第2篇

关键词:城乡融合;人居环境;污染治理;目标;措施

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伴随“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政策的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备受政府的重视。城乡融合进程中,城乡人居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城乡融合加速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另一方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或蔓延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从重要性上来讲,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关系着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反过来也会影响城乡融合的进程,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目标和治理措施。

一、农村人居环境的现状及治理困境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在环境建设方面也在极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农村环境的连片整治、农村清洁工程等,在政府的推动下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另一方面,受传统农耕模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村工业污染问题严峻城乡融合的同时,为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的共同繁荣,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转变,一些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农村工业总量逐渐增加,这也加大了农村环境的压力。且在农村工业发展过程中多数地区没有做好污染预防和处理工作,反而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主要表现为:工厂地理位置分布不合理,造成农田和水利的污染,不仅容易产生纠纷,也危及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农村工业规模在扩大,但生产技术和污染处理技术更新缓慢,污染总量在不断增加;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农村工业空间布局较为分散,环境污染的治理难度大;现有的农村工业污染监管不足,且缺乏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1]。基于上述问题和情形,农村工业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二)农业污染问题难易解决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长久以来,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化肥等,且小农经营模式导致很多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使用,大量的化学品造成了土壤和水体污染。城乡融合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能够专注于农业耕种的人数变少。由于家中缺少劳动力,反而人们在农业生产时更加依赖于农药、化肥。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时,农民秋收时会将秸秆等进行二次利用,作为能源使用,但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变以及人们生活方式转变之后,农民对秸秆转化成能源的需求减少,因而近年出现了大量的秸秆焚烧现象,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在养殖方面,目前许多家禽的粪便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利用,多采用直接排放的方式,这也给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造成了污染,且由于农村中饲养家禽数量的增多,畜禽粪便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可忽视。

(三)农民生活污染趋势加剧生活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污染,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品,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更为强烈,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城市居民身上,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传统的农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比较简单,且没有垃圾分类处理的专业设施,每年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难易处理,这也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一个难题。究其原因,一是农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识不强,经常随意丢弃垃圾,加大了垃圾的处理难度;二是许多农村地区缺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没有生活垃圾管理主体。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足,大量的生活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的处理,部分农村地区形成了脏乱差的人居环境。

(四)城市污染向农村蔓延城乡融合发展既给农村带来了诸多利好,同时城市为提升环境质量,城市的污染也在向农村转移,如一些高污染企业迁至郊区或农村。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或蔓延,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生活垃圾等,进一步加剧了原本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壤,土壤一旦受到污染,也会被农作物吸收,加大了农产品污染的隐患。在垃圾处理过程中,部分城市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且农村地区缺乏集中的垃圾处理厂,或是没有将这些城市垃圾运回城市,使得农村堆放的垃圾总量增多。农村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污染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此外,如果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陷入恶性循环,生物多样性遭到,气候也会受到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源于当前环境危机,原有治理方式迫切需要改变。为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应协调好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同时弥补资金不足、技术不足、保障不足等问题。

二、城乡融合视野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不仅是为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负责,同时也是为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负责。城乡融合不仅是经济的融合发展,更体现在社会、生活、文化、环境等多层面的有机互动与融合,且在城乡融合进程中要避免城市污染向城市蔓延,农村环境治理更要汲取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一)以科学发展和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城乡融合等发展战略,以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为前提,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是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处的空间环境,鉴于农村原有生产方式、资源和能源使用方式、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环境治理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具有复杂性,因此要综合考虑和整体设计,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大背景,统筹农村居民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人居环境改造方案,进而实现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以改善环境和农民生计的可持续为共同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是要放弃发展经济来保护环境,实际上,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最终依然要依靠经济发展和技术力量。农村人居环境包括人们的居住环境,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我们也看到农村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等得到了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不断提升,这些都归功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新时期,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从长远角度考虑,我们要树立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平衡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增加农村的收入,同时要高度重视工业污染问题,不能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而是在充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如绿色农业、绿色旅游业、新能源产业等[2]。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改善的投入力度,发挥城市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道路、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厂、绿化带等。此外,通过拓展农村公共服务,还可以为低收入人群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有助于改善环境。

(三)以统筹发展和融合发展为主要目标城乡融合发展给农村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机遇,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也应抓住机遇,实现城市与乡村的共同发展。从城市发展角度来看,城市面临交通拥堵、公共资源紧缺的问题,而一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如何发挥二者的优势互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农村发展的角度来看,城乡融合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发展面临劳动力不足、人才不足、技术不足的问题。鉴于此,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要以统筹发展为目标,协调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发挥城市和农村现有的优势,只有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才能从整体上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综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艰巨,且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人居环境的改善能够为乡村发展奠定物质、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基础,同时,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也需要人居环境的改善。

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还不够完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的现状,在持续发展、统筹发展、环境与生计双赢目标的指引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着重考虑如下方面。

(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从城乡融合视野出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也不仅仅是农村发展的问题,应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寻求解决之策。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十分复杂,以往单一依靠政府的治理方式很难实现治理目标,因此,要将政府和农民共同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平等主体,同时吸纳企业、社会等参与进来,形成最终的治理合力。首先,以合作治理理论为指导,发挥政府、村民、村委会、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作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前提是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因此,就需要不同主体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依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尤其是农民在环境治理中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应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强调农民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责任,详细规定广大农民在人居环境治理中的权利和义务[3]。社会组织包括环保协会等,目前环保协会要发挥自我监督和自我落实的管理作用,就应积极组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对农村的道路、公测、垃圾中转站进行清洁,同时也可组织对村民环保意识和能力提升的宣传教育活动,或是针对政府在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和治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政府层面则应发挥好引导作用,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和设计,借助政策、法律、制度、宣传、教育等手段,激发不同主体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协调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发挥产业技术的支撑作用,注重市场主体的培育。除了上述主体以外,市场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在城乡融合过程中,应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导向,重点培育农村环境治理的龙头企业。在具体做法上,一是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避免环保企业的恶性竞争,做好环境治理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失信的环保企业拉入黑名单[4];二是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环保设施技术标准,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生产技术、秸秆发电等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和成果的转化,为相关技术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或是重点培养产业孵化机构等,在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加以倾斜。

第3篇

山西省常住农村人口有2050万,占到全省人口总数的55%。随着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村投入力度逐渐加大,农村经济实现长足发展,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但是总体来看,农村环境现状仍然不容乐观,“脏、乱、差”依然是农村环境真实写照。

一、山西省农村环境现状

为摸清我省农村环境现状,我省在11个市115个县345个典型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调研,每个县(市、区)分别选取位于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区和一般农区的3个典型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固体垃圾排放情况,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畜禽养殖粪便排放和利用情况、工业污染影响情况调查。

1、农村生活污染日益加剧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逐渐改善,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呈上升趋势。据调查统计,我省每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约6.58亿t,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0万t,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8.9%,建立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共10126个,尚不足行政村总数的50%。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当前农村环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调查情况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间自然条件影响,不同的县、村之间农村生活污染差异较大。山区县较平川县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同一县域内的城郊村、工矿企业周边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较大,一般农区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较少。

(1)生活污水排放严重。

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生活洗涤用水。城郊村、工矿企业区每户生活污水日均排放约为150kg,65%的农户有下水管道,但是大部分村内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从下水管道直排入沟渠。

在一般农区每户生活污水日均排放约为50kg,大部分村内缺乏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村庄内污水横流,严重污染村庄环境。有的村民将污水倾倒入河道沟渠,对周边土壤和地表水形成了一定影响。

(2)生活垃圾已成公害。

生活垃圾垃圾成分主要包括炉灰、食品袋、废纸、建材、废电器、塑料制品、水果腐烂品等。

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郊周边村和工矿企业区生活垃圾每户日均排放量约为5kg,70%的城郊村、工矿企业周边村内建立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村内配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和保洁员,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或村委承担,但是所收集生活垃圾大部分选择就近填埋方式处理,未能做到回首利用。

与此同时,城郊农村紧靠城市,常常还要受到城市垃圾的困扰,这些垃圾有时不经过处理就直接倾倒在农村的荒地、荒沟中,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存环境,并且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垃圾污染。在工矿企业周边农村会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如在煤矿、水泥厂比较集中的农村,以及靠近运煤线路的农村,还要受到煤灰和烟尘的污染,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在一些贫困农村,每户日均排放生活垃圾约为3kg。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85%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村内缺乏必要的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在村子道路随处堆放,随意排放。大量未处理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染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2、畜禽养殖粪便污染初步缓解

随着我省养殖业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生猪、肉牛、奶牛、蛋鸡、肉鸡等畜禽养殖业粪便的产生量约为600万t,污水的年产生量约为1270万m3。我省从2006年利用畜禽粪便大力发展沼气,截止201 1年共建设农村户用沼气71.2067万户、小型沼气185处、大中型沼气109处,有效缓解了畜禽粪便污染。但是我省畜禽养殖业粪便处理利用水平仍然处于低水平,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利用率为65%,畜禽养殖污水的处理利用率为47%,全省仍然有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仍然没有污染处理设施,一些农村畜禽散养现象依然存在,畜禽粪便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和合理利用,随处露天堆放,既污染农田、地下水、地表水和农产品,又使农村卫生条件变差,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3、农业面源污染需引起重视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为增加粮食产量,农药、化肥、地膜等在农业生产中投入量呈逐年增加趋势。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农用化肥施用量达到240.2万t,但是部分地区农药化肥使用仍然存在不合理、不科学,利用率较低。“播下不管理,全靠上化肥”、“荒草不去锄,全凭喷农药”,长年累月依靠化肥、农药过量化肥的施用使得大量营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淋溶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全省农药用量逐年增加,据统计,目前全省农药使用量约为1.5万t,有相当多的农药及其代谢物进入农产品、土壤、水体和大气中。农药的大量施用,不仅对土壤、地表水及农产品造成污染,而且由于农户缺乏技术指导,全省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增加。

此外,残留地膜也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的另一污染源,目前全省地膜使用量约为22400t,残留量为3542.79t,残留率为15.82%。村庄的地头,废弃的地膜堆放在道路两旁,有的田间残留地膜随风乱飞。

4、工业污染问题愈益严重

我省是重工业发达城市,大多数工业企业都是在市郊、镇郊的村庄建厂,而这些企业很多都是高排放重污染的企业,很多企业将工业废水、废气不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很少有能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废气的任意排放,对农村环境的负面影响极其严重,附近村民的生活和环境质量严重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城市生活垃圾形成的治理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法律保障。相对比而言,农村垃圾的处理几乎无人问津,在法律建设方面仍不健全。

2、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从调研情况看,不少的地方政府部门只重视城市环境保護而忽视农村环境保護,只重视农村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村环境治理,因污染造成农业损失和群众上访的事件屡有发生。要着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保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进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构建和谐新农村。

3、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及地方财政,而基层政府部门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认识不足,人员和资金投入较少,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几乎是空白。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环境保護的资金投入,将农村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纳入财政预算,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后期维護支出。同时,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護。

4、农民环境保護意识淡薄

受几千年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影响,农民环保意识较差,对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认识不足。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横流、垃圾满街、秸秆满院现象随处可见,特别是塑料袋、废弃电池、农用膜、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严重威胁着农村环境和农村居民健康。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護

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省有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工作,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关系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关系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護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護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要将农村环境保護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護工作,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2、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严格执法力度

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满足我省农村环境保護现实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地域特点,研究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对农村环境保護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和防止农村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護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護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護的能力。科学编制镇村环境保護规划,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護农民的环境权益。

4、推广农村清洁生产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物,平衡养分配比,提倡使用有机肥。规范使用农药和地膜,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可降解地膜,对于不可降解地膜要注意及时回收处理,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无公害的农产品。在有条件的乡村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实现农村家园、田园、水源清洁。

第4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03-0132-02

我国有将近10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直接或者间接地对城市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纵观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可以说现状已经非常危急,必须采取断然措施进行彻底治理。我国广大农村环境整体可以概括为:局部好转不多见,环境整体持续恶化,前景令人十分担忧!从污染源角度来看,农村面源污染普遍没有有效治理,点源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与此同时,和城市等污染源相互叠加加剧了农村环境危急的形势。2006年《中国环境公报》对此有客观的评价: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新老污染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面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双重威胁,突出表现为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加重,工矿污染凸显,饮水存在安全隐患,生态恶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城市和新农村建设,取得突飞猛进成就,但城乡环境保护存在着非均衡发展倾向,农村环境污染仍不容忽视,城乡同步规划、同步投入、同步建设管理“老话题”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无法回避的“新问题”。

1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特殊性、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由于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资源调配体系建立在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基础上,因此,我们的环保工作更多地体现了“以城市人为本”,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农村污染治理仍需加大力度。同时,农村居民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1.2 农村环境规划要更为体现科学性、统筹性和整体性

农村建设时要摆脱传统建设思维,更加重视农村整体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在建设的设计期就应考虑农村或集镇区供排水、垃圾处置、电力管网等设施建设,更加科学地考虑所辖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1.3 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加大了农村环境压力

主要表现为: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牧分离、种养脱节;散、小规模禽畜养殖业加大了污染防治难度;过度依赖化肥增产导致耕地退化和农田地表径流污染加剧。

2 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策略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事关我县城乡统筹发展。为此,针对我县城乡环境保护非均衡发展倾向,结合我县农村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以下对策:

2.1 完善农村环保机构职能

农村环境管理涉及农业、林业、环保、水力、建设等部门,各部门均掌握了部分审批和资源调配权。因此,需要科学划定各部门“三定职责”,统一“责、权、利”,建立强制性协调机制。

2.2 强化农村环保规划、计划编制与管理

既要科学制定农村整体发展规划,又要进一步制定镇村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农药、化肥污染防治规划、农村饮用水保护规划、集镇污水、垃圾污染整治规划等。同时,增强规划、计划的落地性、可操作性,做到规划、投入、项目落实三到位。

2.3 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比例

目前,财政对村镇污水与垃圾治理、村镇饮用水源保护、农药化肥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污染土壤环境修复等直接性农村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较少,需要逐步加大农村环保直接性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达到并保持在污染防治资金比例的30%以上。在资金投入上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①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出于投入与产出的考虑,目前,应以建制镇、一般集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为主,首先解决镇级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以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投入为辅,重点解决村镇饮用水安全问题;②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方面,要大幅增加财政对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的专项投入,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我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以基本还清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同时,积极争取在县政府每年安排的环保专项中,落实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的县级补偿资金。

2.4 完善农村环境执法

要将农村环境执法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调整人力和物力配置,做好资源储备,加大执法对象范畴和执法比例,会同具审批权或执法权或资金调配权的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执法。重点加强村镇饮用水源保护、各级自然保护区、畜禽水产养殖、农村乡镇企业等环境执法,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2.5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在加强绿色创建的宣教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等生态系列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姜文来《农村环境治理刻不容缓》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8.10.23新华网.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2007]63号.

The Analysis of Urban and R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ordination of Yangcheng County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Bai Lili

第5篇

(一)社区参与可增强农民环境诉求表达力

在当前环境立法过程中,直接倾听农民环境诉求的情况相对较少,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环境立法中大部分内容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一般而言,农民的知识水平不能达到参与立法的要求。其二,当前的环境立法多是针对城市和工业环境问题的预防和治理,很少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立法,即使存在一些关系农村环境的法律条文,也是上层立法者缺乏系统调研仅凭一些官方数据而作出的,不能真正代表农民当前最现实最紧迫的环境需求。其三,少数农民的环境诉求或者传递不畅,或者很难得到上层立法者的重视,最终难以体现在环境立法之中。农村社区是高度组织化的农民利益共同体,它可以充分地收集汇总农民的利益需求,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的环境需求,它可以利用组织优势,克服农民个体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使农民弱势群体拥有专门的组织代表并表达他们的环境诉求。

(二)社区参与可弥补法治农村环境监管机构的缺位

我国目前的环境监管体系是针对城市和工业点源污染防治而建立起来的,其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关注明显不足。随着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现有的环境监管体制适用性不强,农民的环境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需要专门的机构来执行,农村环保机构的匮乏导致了农村环境问题无人问津。县级环保机构是我国最基层的环保行政部门,基层环保行政机构存在着监管人员少,监测能力低、机构不健全等多方面的问题,其对地域辽阔、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监管几乎不具有现实性。农村社区作为该特定区域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其对当地农民所处的环境的了解相比政府环保部门更为广泛和深入,可以针对该特定区域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更适合该区域农村环境的持续科学的治理措施。农村社区参与农村环境监管较之政府而言,更能够契合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要求。农村社区在环境评估与监测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社区的资源整合性特点可以发挥其公众参与的优势。

(三)社区参与可降低农村环境治理成本

环境的外部性的产生是环境产权不明引起的,根据科斯定理,可以采取明晰环境产权的方法来解决。由于自然环境具有独特的属性,在市场条件下将其界定为私人所有将会耗费巨大的交易成本,甚至根本不可能实现。在将环境权益界定为国有情况下,则会因为资源使用者的激励机制缺失,政府统一进行环境监管就会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通过农村社区对环境问题进行监管,则可以有效解决将环境产权私有化的高交易成本和政府进行统一监管的低效率难题。农村社区是因特定的地缘、血缘、风俗习惯相同或相关而相互集合形成的利益共同体,这种由农户和农民集体组成的社区类似一个大家庭,所以在对农村的环境产权进行私有化时,可以由农村社区作为一个同一体来享有,这样就可以降低确权的交易成本。如将山林、草地等产权确权到农民个体难度较大,但是划分到农村社区就相对容易许多,而且这也与宪法中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归集体所有相契合。农村社区是农民互助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农村社区共有环境时对农民的激励机制就像农民私有一样,也同样能起到农民自主保护农村环境的良好效果。

二、目前社区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的法律地位不明

我国现代农村社区的发展较晚,从2003年湖北、江西等省开始推行了“农村村落社区建设”的试点,现有的农村社区的建制多是依附于自然村或者行政村,其法律地位尚未被国家层面的法律予以确定,所以农村社区作为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的主体的合法性,也尚未确立。

(二)社区参与农村环境立法未得到重视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立法偏离农村,缺乏可操作性。目前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以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为目标建立起来的。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中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即使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各类规定,也未充分考虑到在农村的具体适用情况,例如《固体废物防治法》虽然专门提到了农村环境问题,但是仅是一些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条款。这些问题的存在,基本都是由于在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忽视了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农民的现实的紧迫的环境诉求在环境立法中难以得到体现。但是,我国的国情是农村地区地域广袤,农民人数众多,环境立法又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充分地倾听每一个农民的环境诉求难以实现。农村社区作为农民利益的集合体可以充分代表和表达农民的环境诉求,因此,在环境立法过程中不应忽视农村社区的作用,其代表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社区参与农村环境执法未充分利用

我国目前最基层的环保机构是县一级环保机构,存在着执法人员少,监管能力不高的现实特点。然而农村地区的地域十分广阔,其环境污染和破坏具有分散性、随机性、不易监测性等特点,所以单单依靠县级环保机构的力量监管农村环境显然不行,再加上环保工作分散于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利益职责不清,对于农村地区没有利益可寻的环保监管工作,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无人管理的现象。在地缘和血缘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村社区则可以很好地解决环境执法难、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农村社区成员间共同的利益取向,使得由农村社区进行环境监管更加人性化,社区可以利用其群众参与积极性优势,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起到充分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但是在目前的环境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还是仅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监管,而对于其所无力监管的地域,就放任其环境问题,导致有些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根本无人问津,这不仅是对农民环境权益的忽视,还有可能因为环境纠纷而导致更大的社会矛盾。

(四)有待提高的环保意识制约着社区参与环境法制建设

农村社区组成人员的环保意识决定着社区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的水平。农村社区的组成人员为农民,而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是农村环境问题产生和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环境保护意识是对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具体认知,是指引人们环境行为的内部动因,它体现着人们的环境需求和价值取向。由于农民一直保持着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和生活垃圾的处理都很随意,乡村的面源污染成为了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特点。一般来说,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加之其对环境法律法规的不甚知晓,这不仅造成农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忽视,还导致了农民对农村环境的破坏。社区成员环保意识不足成了制约社区参与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因素。

(五)对农村环保投入不足也制约着农村环境法制建设

众所周知,城市里的垃圾回收设施随处可见,城市街道都配备有专门的保洁人员。但是目前仅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才有垃圾回收设施,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和生产废物基本都是随意丢弃在住房周围和田间地头。这种现象的产生,除了农村居民自身环保意识不够的原因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村缺乏环保投入所导致。

三、社区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的路径探析

(一)明确农村社区在环境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农村环境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社区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开始发展城乡一体化,这就要求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时,应向其提供同城市同等的治理机制。在目前农村环境法制建设“政府失灵”的情况下,应大力培育农村社区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在进行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中,赋予农村社区明确的法律地位。此外,农村社区的权力能否实现指导本社区环境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农村社区环境治理作用能否得到真正发挥的关键。政府作为唯一的治理主体的环境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明确农村社区在环境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培育适合各特定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社区治理机制十分必要。农村社区法律地位的明确,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的完善,社区成员环境权的确立等,都是农村社区有效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的前提和保障。

(二)充分重视农村社区在环境立法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专门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环境保护立法偏离农村,缺乏可操作性,“重城轻乡”的环境立法取向和“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立法理念是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环境法律的制定者往往只关注城市和工业的点源污染问题,对于广阔的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不够重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参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的人员多为官员或者专家,他们基本都生活在城市,所以更多地关注的是他们周围发生的环境问题,农村环境问题没有代表者进行表达,农民的环境权益在立法层面就很难得到重视。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立法模式中,充分地让农民个体在环境立法中表达自己的意见成本太高,几乎很难实现,再加上农民个体的知识储备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性,农民个体即使参与环境立法工作,也不能充分表达农民的环境诉求。单个农民的力量十分有限,通过农村社区把农民的环境需求聚集整合,把农村居民组织化、诉求表达秩序化,才能在环境立法中充分代表和表达农民的环境要求,真正保障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充分发挥社区在农村环境执法中的作用

目前环境执法行政机构设置只到县一级,县级以下则是由乡(镇)一级基层政府进行概括的行政执法工作。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少,工作经费有限,环境监测设备缺乏,技术落后,很难覆盖地域广阔的农村地区,农村社区的地缘优势和熟人关系网,可以有效解决环境执法覆盖不了和执法人员少的难题。此外,可以在农村社区配备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对农村社区负责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农村社区参与环境执法的有效性。各级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格处理破坏农村环境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污染工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的问题要严加控制,以避免次生性的污染情况出现。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对现在已转移到农村的企业,不能放松控制,应该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监管作用,或者与农村社区进行联合监管,确保农村的生态环境安全。

(四)努力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环保制度意识

第6篇

    论文摘要: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是山西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文章在分析山西省农村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对策,旨在为山西省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一、改善农村环境在山西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 

山西省是资源型省份,并且是农业大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资源、环境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要加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必须重视农村环境的治理。 

山西作为全国的能源重化工基地,长期以来把重化工业作为其主导产业,这些产业的发展给周边的农村生态系统带来很大的破坏。要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进行农村环境的治理。环境是农村能否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基。 

二、山西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环境问题 

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山西的农村环境有了些许改善,试点村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但这还不足山西农村总数量的4%,全省要达到村容整洁的目标,尚有一段距离。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厕所卫生条件不尽人意。大多村舍的厕所卫生条件比较差,难以达到卫生厕所的要求。卫生厕所的一般标准是:有墙、有顶;厕坑及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根据这一标准,水冲式厕所可能达到卫生厕所的要求,而旱厕或简易厕所根本达不到,与其标准相差甚远。根据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在农村卫生设施的使用上,使用水冲式厕所的7.1万户,占1.2%;使用旱厕的498.8万户,占84.7%;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82.9万户,占14.1%。 

第二,村内道路通行条件差。目前几乎全部村庄都已修建了进村公路,但村内道路却存在着难行的问题。在对山西省28171个村落的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类型的调查中,村内主要要道有柏油马路的村庄仅有7.2%,低于11.1%的全国平均水平和11%的中部地区水平。其余村落的主要道路类型为水泥路面、沙石路面等,这些道路使用寿命短、轮胎附着力差,大都使用低质量的材料进行修建,而且长时间未进行再修建和维护,大都坑坑洼洼,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及出行造成了很大困难。此外,农户门前道路和田间道路的更差,连最基本的道路修建材料都没使用。这些道路一到雨季和农忙时节根本无法通行,有的连牛马车行走都十分困难。 

第三,垃圾裸露堆放现象严重。山西绝大多数农村存在“垃圾靠风刮”的现象。在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的28172个村落中,仅有18.0%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在这些村落中,处理垃圾的方法是把垃圾运往较为偏僻的废弃地或沟壕,进行没任何处理的直接填埋。农村垃圾大致分三类,即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垃圾和农药包装物垃圾。大多数农村没有垃圾池,农户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树上挂满了各色的塑料袋随处可见。此外,随着对粮食需求的不断增加,农户使用的农药量也有增无减,产生了大量农药包装物垃圾。这些垃圾的无序堆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环境优美”极不相称。 

三、新农村建设中治理山西农村环境问题的具体建议 

第一,选择适宜的农村改厕技术。针对山西省农村的不同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合不同地区的改厕技术,建立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目前国内改厕建造的卫生厕所主要有三联沼气池式、双翁漏斗式和完整下水道式。其中三联沼气池式厕所建造沼气池时需要的一次性投入资金较大,而且适合人口密集的村庄使用;完整下水道式厕所用水量则比较大;双翁漏斗式厕所易进行批量生产,而且造价低,可以进行大面积推广。由于山西处于华北地区,水资源比较匮乏,因此考虑到山西的实际情况,建议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和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建立三联沼气池式厕所,便于集中管理,以发挥规模效应;在人口分散地区和贫困地区建立双翁漏斗式厕所。此外,每个村庄都要改善公厕条件,进行修复,达到卫生厕所的要求。 

第二,提高村内道路建设质量并加强保护。加大对村内道路的建设力度并进行保养,做到又建又养。实现道路硬化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应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由于村内主要道路反映着每个村庄的外部形象,因此应对沙石路和砖、石板路进行全面改造,较富裕的村落可以建设柏油马路,欠发达的村落建设水泥路。同时还要对农户门前道路和田间道路进行治理。为了方便农户出行和满足农忙的要求,应适当加宽乡间小道并修建农户门前道路,农户门前道路应最低达到砖、石板路的标准。此外,应限制超载车从村内道路通过,从而对这些道路进行保护。 

第三,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站。要切实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并进行处理。受山西各市县经济条件的制约,在每个村建立垃圾处理站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因此,建议在镇或乡设立投入资金较少、能够简单处理垃圾的处理站,在县或县级以上的市设立功能全面的垃圾处理厂,并对镇或乡的垃圾初步处理进行彻底治理。 

同时对各村送到镇或乡垃圾处理站的垃圾进行收购,在各村村民间实行轮流责任制,进行统一集中收购,加强村民的责任意识。另外,还要对镇或乡配备收购垃圾的专用车,主要负责对各村的垃圾进行统一收购和运往县或县级以上的市的垃圾处理站等工作。 

总之,农村环境保护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新农村建设中,山西省应借鉴发达地区治理农村环境的成功经验,并根据自身情况有步骤地进行村容村貌的改善,从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确保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第7篇

一、农村环保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政策方面

首先,农村环保管理未得到地方政府的充分重视,只注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如何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在农村地区很少甚至没有部署环境监管力量,缺乏有力的环保监管体系和相应的措施。其次,未建立适应农村环保实际需求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农村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问题,缺乏合理的应对机制。还有就是未建立县、镇、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乡镇环保所覆盖面不广,管理触角根本无法向农村延伸,导致不少农村地区环保管理处于失控或空白状态。再者,农村很多环境违法行为,难以找到执法相对人。当前,农村存在的畜牧业污染、水产品养殖造成的环境问题以及土壤问题等环境问题缺乏处罚依据,部分重要环境领域的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并且农民基本没有参与我国现实立法的可能,很难在法律层面有效落实农民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呼声。

(二)体制方面

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重点集中在城市,城市处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考虑地位,很少甚至没有考虑农村的环境治理。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上,事权与财权相分离,没有充足的资金及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农村自身对环保工作的有序进行缺乏相应的指导,导致难以高效开展农村环保工作。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实施的是,缺乏现代化的大农场及社区组织,环境污染的治理主体在规模上、组织能力、经济实力等方面都乏善可陈。

(三)生活生产方式方面

目前,我国正在不断的转变农村的经济发展模式,但受传统粗放经营模式的影响,以及现代科学技术普及水平偏低的限制,农村的经济发展还离不开大量资源的消耗。从目前的农村环境来看,大多数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注重追求经济收入,没有深刻认识到垃圾的有害性、畜禽养殖污染、地膜秸秆污染以及环境恶化所带来的危害,为了眼前经济利益,过度使用农业化肥,滥伐林木,同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环境的污染问题。再加上地方政府的一些干部过分追求GDP,大力发展技术水平低、设备简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甚至会严重污染环境的乡镇企业,以牺牲环境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不重视农村环保问题,很少综合考虑建设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严重背离了经济发展规律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深化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策略分析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制度及评价标准体系

首先,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结合国家环保局修订的农村环保建设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市场,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环境评价标准体系,使农村的环保工作有章可循。其次,建立完善的环保制度,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在职责上形成以环保部发挥主导作用,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改善农村环保管理部门冗杂、具体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现状。将农村环保问题纳入考核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业绩范围中,从根本上提高领导干部对环保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国家应加快制定关于农村环境以及资源的保护法,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各地的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逐步形成从国家到地方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法进行农村环保工作。

(二)调整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立体农业等模式,构建以地力培养为依托、种养结合的动态平衡、物质有效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建设循环种养、多业套种的高效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利用农药和化肥增效减量,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展秸秆还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节水灌溉等循环经济项目。同时,实施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与规模化经营,转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解决当前农民独户经营的高消耗和低效率困境。

(三)科学规划环境整治工程

通过国家政策扶持以及市场调节,采用BT、BOT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组织或企业的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同时采用因地制宜、实用性较高的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方式,要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及目标。例如污水的处理,可以采用沼气净化池、人工湿地等方法;生活垃圾的处理采用卫生填埋堆肥或纳入城镇垃圾收集体系等方法。国家层面的扶持应制定优惠政策,如农村无偿划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土地;从供电方面支持污水处理厂;大力帮助废物的可循环利用项目等,进而切实提高农村环保工作水平。

第8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争通过短时间的努力,使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一个大的改观,为优化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刚才,王镇长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上力度不断加大,安阳市正在进行“新四创”活动,我市也正在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市里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布置。具体到我镇来讲,更应该认识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1、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树立我镇对外形象的现实需要

环境卫生是我镇最直观的面貌,干净不干净、整洁不整洁,大家都看在眼里,一目了然。一定意义上来说,农村卫生环境卫生状况最能代表一个地方的形象和风貌。近年来,为了创造更适合人居的良好环境,镇党委、政府及各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都做出了巨大努力,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八角、大井、南丁冶、北丁冶、西芦寨、南坡近几年都在硬化亮化上各有成效,特别是后郊、南木井的速变,环村道路建设给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村庄面貌和群众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应该说,总体上看,我镇农村环境是朝着逐步改善的方向发展的。但是,受经济发展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还存在严重问题。从农村看,村道两旁垃圾随处可见,杂物乱堆乱放,有的边沟几年都没人清理,由于排水不畅,积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的环境卫生。从镇区看,背街小巷垃圾成堆,个别路、集贸市场等一些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很差,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我镇的对外形象,必须集中精力、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很简单的道理,老百姓住房子要装修。说到底,土建搞好了,现在要装修,锦绣好了要添花,河东公路沿线各村建设都要好的像南木井一样搞装修、出效果。

2、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招商引资成功与否,除了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外,环境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这个环境不仅包括资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硬环境和政策、服务等软环境,也包括卫生环境。同等条件下,客商都愿意到环境整洁优美的地方投资。一方面,如果我们具备了相应的资源优势、交通优势、政策优势,但仅仅是由于环境卫生差也会因小失大,影响客商的兴趣,影响谈判结果。另一方面看,受客观条件限制,我们的交通、政策等环境优势并不突出。但我们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让客商看到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事事有方圆,万物皆规律”,有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体现了一个地区外在的、内在的管理秩序的优良,这是外商最值得信赖的。试想建立一套长效的保洁机制是需要很大功夫的,体现了很强的管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能把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环境料理好的支部书记,是不简单的支部书记,是让外商值得信赖的支部书记。我们是最平凡的人,让我们做最平凡的事,但平凡之中领导的期盼是超乎寻常的。通过环境看到我镇群众素质和精神风貌,同样可以坚定客商的投资信心,加重我们谈判的砝码,很可能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我们的经济发展本来就很滞后,再没有一个整洁、舒心的环境,招商引资就将成为一句空话。我们要从促进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

3、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建设新农村的实际步骤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村容整洁就是其重要内容,在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因地制宜,我们要抓住群众最关心、最能体现成果、而经过我们的努力又是可以实现的问题,集中加以突破。在新农村建设5个方面20个字的具体内容中,“生产发展、管理民主”等都是长期任务,相对来说,村容整洁比较容易实现,也最能体现成果。因此,大家要把这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环境卫生整治当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实际步骤,认真抓好落实。

4、搞好环境卫生整治是创建文明乡镇的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