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0:49: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律援助专题培训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法律援助纳入平安社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1、通过开展“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在未成年人当中开展法律援助知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2、通过开展“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提高家庭特别是新市民家庭,维护未成年人、维护新市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整合资源为未成年人以及新市民提供优质、高效、准确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凡无经济能力的新市民家庭,在遇到涉法案件时,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送书籍、送法律、送服务的“三送”活动,把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未成年人身边;
2、组织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担任学校及新市民家庭的法律顾问;
3、面向社会公布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扩大未成年人维权途径;
4、开展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制讲堂、法律授课等专题讲座,提高维护未成年人、维护新市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5、各中、小学校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联络站”,由负责未成年维权的团(队)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经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后,负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的宣传咨询、协调、服务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要充分认识“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工作;
(二)深入了解,增强实效。深入学校、深入新市民家庭,了解未成年人及新市民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实际,搞好法律宣传和咨询,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增强开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化建设。一是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能,整改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派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有关规范化方面的各项规章,建立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的考试。
2、“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3月始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文件精神,局党组提出,通过“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致力于干部队伍建设上水平,致力于作风建设抓实效,致力于制度建设抓根本,努力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的氛围,使工作作风得到新的改进,服务质量得到新的提高,整体形象得到新的提升,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及融合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3、新一轮机关干部全员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干部聘任期已到的实际,3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全员聘任制工作。在编中层以下干部全员参加。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局长聘任;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由科室负责人聘任。
二、以“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为主题,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
1、加强培训,抓好网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一是按照年初计划,开展了镇、村两级和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效果良好。二是抓好网络建设,建立了由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2个镇(开发区)调委会、261个村居(企业)调委会(其中企业调委会76个)、1031名人民调解员构成的“四级”工作网络,成为化解我县各类民间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的中坚力量。形成了以行政区划设置建立调委会为主、社会民间新生力量(天凝“老娘舅”、洪溪“大阿姐”等队伍)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构建大调解机制。一是成立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17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二是联合法院出台《涉诉民事纠纷引导、委托人民调解若干意见(试行)》。这一《意见》的出台,是在司法调解指导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探索民事纠纷案件在法院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引导、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三是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开展大排查。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委会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457件,调处成功2373件,调处成功率达96.6%。
3、积极探索、巩固基础,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前期工作。年初,我县正式被确定为全市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县。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我局在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着力在健全组织、落实力量、完善制度、加强衔接等方面下功夫,完成了组织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宣传动员、文件制度的修订,社区矫正对象的多次排查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交流等多项前期准备工作。至今我县有矫正对象237人,计划年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全面启动。
4、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帮教安置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完善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八月份在大云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大云镇帮教安置“八个一”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全县司法所全面实施。现有帮教安置对象947人,已落实帮教安置940人,帮教率为99.3%,当年度归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三、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去年年底,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分片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共有44个。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负责分析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此项制度的实施,初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4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方案》,把“法律七进”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形式,并于五月初举行“法律七进”启动仪式,各牵头单位及时按照制定的方案狠抓落实,取得良好的成效,我县的“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都处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出于推进工作的需要,县考评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硬化了基层党政的主体职责。
2、丰富手段,优化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备受关注。为全面推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今年6月到11月,在全县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比赛、法制专题村级简报比赛、法制漫画(动漫)比赛和法制摄影比赛。县法宣办共收集到法制文艺作品40多件、法制专题村级简报近50份、青少年法制漫画(动漫)作品50多件、法制摄影作品100多件,为20*年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镇也充分发挥法制文艺这一深受群众喜爱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送法到基层,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内外兼修,整合资源,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在巩固原有基础的前提下,整合各部门的人才资源,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五个百”队伍,即:百名普法讲师团队员、百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百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百名政府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显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在局机关内部实施法制宣讲全员参与制度,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导师带徒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7名普法工作者被聘任为法制宣传教育导师。
4、拓展领域,加强外联,努力扩大普法阵地。借助“*法治网”平台,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开展法律学习的入门教育,共上传法制新闻(图片)319篇;利用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发挥报刊深度解读的优势,开设《说法》、《法治时代》专栏,共播放(刊发)法制类新闻和节目44期;充分利用县法制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举办法制讲座230场次,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待和调处民事纠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主动联系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绍兴政法学校,在队伍培训、专题讲座、司法考试辅导等方面达到合作关系,以更好地运用外部资源为我县普法工作服务。
四、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监管水平
1、扎实开展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一是以所、处为单位,按照要求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学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自身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二是开展以“听庭、查卷、询访”为主要载体的法律服务质量检查,组织听庭7次7名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抽查案卷301卷,其中律师办结案卷176卷,公证办结案卷64卷,基层法律服务办结案卷51卷,法律援助案卷10卷,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整改。
2、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即以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为核心,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为主体,以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为基础,形成服务质量、诚实信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重点的动态监管和常态管理平台。在原有法律服务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律师服务风险告知制度和案件证据交接制度、公证处和公证处主任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三统一”制度,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3、形成社会公益服务的有效形式。以政府、乡镇、社区、企业、单位、社团、部队为依托,完善法律服务七进工作,组成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骨干、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的百名法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领导接待日制度,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突发性和涉诉涉法事件。配合《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组织律师参加县人大“人民权益”栏目解读《物权法》电视访谈和《*日报》(*版)作专题宣传。
4、法律业务总体稳步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1-11月份,全县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97家,民事案件358件,经济案件541件,刑事辩护案件242件,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626万元;县公证处共办证2910件,其中国内1644经济件,国内民事765件,涉外457件,涉台44件,业务收费158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16家,民事411件,调处各类纠纷125起,业务收费1131821万元。
五、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为抓手,打响法律援助品牌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一是通过报刊等传媒宣传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过程中,将遇到的发生在弱势群体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等编写成信息,及时通过报刊等社会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二是广泛开展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各种纪念日、活动日期间,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上街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通过分发资料、现场咨询和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借助“法律七进”和百姓课堂阵地,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法律援助牵手农民的宣传咨询活动。
2、完善制度管理,规范工作机制。坚持以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律援助规章制度结构体系图》的要求,着手制订并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中心学习制度、接待咨询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承诺、受援人须知等公示材料。同时将有关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目标和任务体现在其中,明确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的具体处理程序和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
3、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援助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指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开展工作。在社区、行政村及各镇“新*人”管委办设立了199个法律援助点,与法援中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呼应,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主要做法是:一是规范管理,以村(居)调委会为依托来配备人员。二是加强指导,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工作效率。另外,中心还整合资源,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各援助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到全县各镇、社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职工公寓等循环宣传,开展法律援助流动站服务,将法律援助职能引入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向弱势群体延伸的又一个工作平台。
4、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提高服务水平。以优化窗口功能,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宗旨,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示范岗”。将窗口建设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完善窗口服务。按照便民原则,采取三条措施提高窗口办事效能。一是抓好窗口接待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得到及时接待,及时登记、及时解答。二是倡导文明服务的规范用语,主动与来访群众拉近距离。三是在县局的支持下,坚持每周六轮流安排局内干部到援助中心值班,以方便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监督。
5、开辟“绿色通道”,应对群体性案件。针对目前群体性“讨薪”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状,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理手续。二是做好“讨薪”的预警、预防、预报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上下信息反馈的渠道。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联系,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引导,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过激行为和,保证社会稳定。三是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及劳动部门的协调联系,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采取非诉讼与诉讼并举的形式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保证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案效率。今年共办理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761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20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3%、236%、387%。
截至11月底,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439件2156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件。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我局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切实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上半年,为县政府以及县级机关部门审查合同和规范性文件6件,为白马关“锦绣天府”旅游园区和*县银发产业园区审查建设开发合同、租地协议和农民拆迁补偿方案;为佳美服装厂、天府花生厂的改制方案进行审查;为川纤公司7名职工劳资纠纷提出法律建议和法制宣传。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制定下发了“*县20*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五五”普法资料征订发行工作(全县共征订了普法资料500余册)和“四川省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000份试卷)。
(二)抓住时机,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在县委党校的配合下,做好了对全县各级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讲座和学法测试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7月开始实施。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扎实有效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学法用法专题培训、讲座。期间:举办法制培训班12期次,举办专题讲座6期次,受教育农民工达4000余人次。
(三)积极参加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种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抓住在白马关忠义山庄举办的“桃花节”、略坪镇天台山举办的“梨花节”和金山镇国光村举办的“千鱼欢”等重大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采取“送法下乡”方式,扎实有效开展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设法律咨询点6个、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散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播放宣传磁带10余盒次、书写标语10幅。法律知识有奖问答300余题、悬挂宣传图片40余幅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
三、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和功能。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展了“元旦”、“春节”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纠纷139件,调解139件,调解成功136件,调解成功率98%,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1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纠纷发生率下降10%,调解成功率上升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4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93人。(其中春耕大忙期间,调解纠纷41件,调解成功41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民转刑1件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8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15人)。
(三)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社区矫正组织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主动帮教,生活关心。现两名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表现良好。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县铺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主动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衔接、帮教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安排,认真开展了20*年至20*年度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据排查,20*年至20*年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回归人员333人(据统计:已登记在册的为228人,未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的有105现由派出所负责查找);二是认真做好了本年度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全县20*年上半年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3人),落实责任田23人,社会救济3人,从事个体经营2人,落实帮教人46人,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100%,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五)认真抓好国债资金建设基层司法所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我县20*年度的5个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项目(金山、御营、惠觉、略坪、新盛)于今年全面启动,预计在6月底前全面竣工。为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提供了硬件上的保障。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健全工作网络,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律援助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人员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以经济困难群众的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为各类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刑事指定辩护6件,民事18件,公证事项21件)。今年2月法律援助中心为御营玉金纸制品厂66名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与厂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一次性支付全体民工的工资共计196096.70元,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5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彭心万,前往山西交口县为金山镇红土村八组陈胜安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几天的艰苦谈判,厂方最终一次性赔偿陈安胜各种费用25万元,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二)加强宣传,使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接受咨询、上街宣传、深入镇村、社区送法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民工返乡多,春节后外出多等情况,集中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绝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局和县委农办、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合作编印了《农民工维权常用法律知识选编》一书,以满足农民工培训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需要。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全县律师、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开展“联系千村,法律惠民”活动。加大法律服务行业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调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诉讼和非诉讼各类案件130余件,签订法律顾问8家,为企业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37件。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在全体干警以及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领导和中层干部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通过深入学习,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经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以上两项活动都已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和验收。二是认真扎实地的开展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惠民行动”和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疾苦,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在中层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四是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建立了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让每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还不能很好地有机结合,运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力度不够,个别同志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二、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没有全部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无固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是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10个司法所只有万安司法所有专职司法助理员,其它所均由镇公务员兼任。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法律六进”为载体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县委党校,切实做好年度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协助县教育局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二、继续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对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一、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1、全面推进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争取年内5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的标准。
2、积极推进凤翔街道、滨江街道两个司法所的建设工作,做到人员、编制、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四落实。
3、积极推进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4、对各镇7个司法所的门窗进行维护、更换、喷漆,外墙改造等工作。
二、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5、以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抓好各党支部的改选、党员发展和优秀党员评选工作。
6、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抓法制宣传和法制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
7、继续深入开展“3·15”、“6·26”、“12·4”等特定日期和重要节假日的专题法制宣传活动。
8、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工作,年内开展2次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2次以上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中山路和朱云路新增两个法制宣传栏。
9、抓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力争在三门坡镇和云龙镇各创建1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四、抓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抓好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开展1次全区调解档案评选活动,推动全区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管理。
11、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公调对接”机制体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五、抓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2、加强联系与沟通,牵手爱心企业,争取在海府地区新建两家“特殊人群过渡性帮扶基地”,努力扩大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
13、加强与人事部门协调,争取举办一期特殊人员就业技能培训。
14、开展一次全区性的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切实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生产生活、婚姻家庭、就业等情况。
六、抓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动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
在全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后,镇总工会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提出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组织实施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镇总工会在全镇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宣传月活动,在镇政府网站、宣传栏、重点企业厂务栏开辟创建活动宣传专栏,使企业和职工群众认识到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了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为扩大创建范围,召开了基层企业工会主席会议,指导、鼓励一批重点企业参加创建活动,其中××××有限公司于2007年被县政府授予“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已经申报参加2008年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目前,创建活动已在我镇全面展开,建会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已达到57家,参与创建面86%。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抓住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关建环节,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机制保障。我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100%,有53家已建工会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签订率为80%。通过创建活动,为协调、解决矛盾构建了新平台,实现了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统一,契合了党政、企业、职工共同关注点,促进了我镇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落实镇级三方协调劳动关系会议制度。镇总工会坚持源头参与,积极联合镇经贸办、劳动保障站、商会每年召开一次三方关系会议。在去年和今年召开的三方会议中,专题就我镇创建活动情况和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今年6月,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办主任为组员的××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积极指导各会员企业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关系法律监督委员会。目前已建立这两个委员会的有60家会员企业,组建率为91%。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镇总工会以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为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帮助。2007年7月,某公司职工戴某按公司要求将货物送外码头,在码头卸货时,汽车栏板外翻使戴某从汽车上摔下来,经医院检查为头部、颈部挫伤。由于他才工作一星期,公司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并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了激烈争执。后其找到镇总工会求援,镇总工会给予热情接待,立即与镇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一起到该企业了解情况。经过镇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多次与企业沟通联系,言之以情,动之以理,同时耐心劝说戴某防止其过于激动,通过努力最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戴某5000元医药费,从而抑制了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两年来,镇总工会与法律援助中心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8起,及时、有效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镇总工会积极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两年来,和镇安管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5次,参与专项整治3次,检查单位37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6处,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12条,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镇综治办、司法所在镇十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制教育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民企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开展有关劳动法、工会法宣传活动,沿街设摊2次,组织悬挂横幅10幅,发放、征订合同法学习资料100份,结合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在镇三楼会议室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三期,并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参加职工达300余人。
三、加大工会帮扶力度,切实提高为职工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送温暖工程。为了把送温暖工作做细、做深、做实,镇总工会从去年6月开始对特困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把关,确定特困职工16户。同时建立特困职工帮扶长效机制,每季度发放100元实物救济,还有助医、助学、生活用电、有线电视、法律援助等帮扶优惠政策。全镇特困职工都有一个工会组织或镇领导干部与其结对帮扶。在2008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特困职工、困难职工20人次,发放节日慰问金一万元。对节日期间留守工作岗位的外地农民工开展送大礼包、吃年夜饭和节日联欢等活动。开展高温慰问活动,为冒高温作业的一线职工送上价值5000元的夏令用品。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5名困难职工子女考上大学提供资助,金额达1万元。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乡镇依托综治中心,村居依托村部、城市小区依托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健全调解阵地;在县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争取年底在交警大队、分金亭医院、县医院等成立专业调解工作室,2014年上半年在经济开发区设立司法所,鼓励与支持有威望、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老党员、老干部、热心调解事业的年轻同志设立个人调解室,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
2、健全网格化排查机制。与县法院、检察院及基层法庭签署庭所共建和检司共建协议,整合多方资源,推进多元调解全覆盖,县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制度完善,运作正常,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达100%,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90%。
3、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检查等方式着力提高专职调解员的职业技能;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做法推进调解社会化建设;聘请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特定人群担任调解员。
4、创新举措,推进特色调解全覆盖。在村居公共服务场所张贴“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把人员照片、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公示上墙。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和调委会星级评比活动,大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水平。争取出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二)加快规范化建设,实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
1、健全完善工作载体。年底完成600平米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提档升级,2014年重点计划投资100万元完善阳光就业培训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建设,社区矫正安置过渡基地。
2、构建动态管控模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严格按照每月不低于8小时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突出对未成年犯个案矫正,制定个案化矫正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教育。
3、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效能,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适时监督管理和定位管控;全县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风险评定,实施“宽管、普管、严管”,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前三个月一律实行严管,并实施手机定位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新入矫手机定位率达100%,社区服刑人员手机总定位率达60%。
(三)加强多元化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1、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2014年重点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或人民调解员为主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等“一条龙式”的系列服务,并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具体承办“无缝对接”,逐步带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化布局,进一步完善浙江商会、青阳工业园区等律师工作室建设,推动工作长期化、规范化;三是“点面结合”统一农村律师工作室工作流程、硬件建设等,建成5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示范法律顾问工作室”,逐步实现23个乡镇的全覆盖。四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12348”服务功能,设立法律服务QQ群在线交流,提升普法网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依托省厅司法行政专网,全面建设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办理网络法律服务事项,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机整体。
2、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健全县、乡、村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就地为城乡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凡是城乡居民无论法律咨询,还是申请法律援助,只需30分钟,就可到达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律师和乡镇结对帮扶,建立联系点制度;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村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人员积分制度,并出台配套考评细则,规范服务行为。
(四)提升常态化建设,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1、优化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县、乡、村、组四级普法教育组织机构的职能,构建“法制宣传员”、“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网络,有计划地培养专业普法人员,提高综合素质,有效的利用各级社会资源扩张法制宣传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我街道在上半年开展了街道干部学法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定。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了搞好法治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了依法治理基础。
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街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普法培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刑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五”普法读本剩余内容及其它法律法规知识。在八月份还组织了机关干部的普法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法讲座,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我们还征订了《物权法》读本,为下一步的学习做了准备。
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等“六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街道居民学法活动的开展,我们在社区广泛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和创建社区“家庭零暴力”活动。3月7日下午,街道在太平村社区举办了创建“家庭零暴力”讲座,讲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为什么会产生家庭暴力、如何在家庭暴力面前保护自己以及制裁家庭暴力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就大家在工作中的实际需求讲解了与女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家庭纠纷、婚姻等相关法律知识,还现场对代表们的一些现实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妇女的好评。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张挂展牌20块,为3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咨询帮助,实实在在为相对弱势的妇女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在妇女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各社区、各单位也积极通过板报、宣传栏、座谈会、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5月31日,街道司法所、关工委、妇联、计生办、团工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弘扬‘四自’精神,共创文明社区”社区行活动,我们在燕华花园社区举办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160多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配发宣传资料700多份,受教育者达1200多人,悬挂展板20多块,解答了社区群众在房屋产权纠纷、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家庭暴力、劳动工伤、妇女、青少年维权等问题,效果良好。根据区司法局部署和今年普法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对基层普法的“六进”活动,共完成普法教育32场,辖区内18209人受教育,发放资料21712份,咨询3857人。
着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律 学校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效果。年初,街道制定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教育计划,根据计划内容,我们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反法制警示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定理想道德信念。开展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案例分析会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结合暑期特点,举办家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我们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看法治教育片和军营一日游活动,举办了56期法制讲座,辖区2783人次受到了教育,学生上课覆盖率达98%。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配备了8名法制副校长,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任务。在学校开展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全年开箱94次,收到学生来信930件,解答学生提出问题892次。学生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辖区无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了社区、学校、家长的欢迎和好评。7月21日,由市文化局、区禁毒办、区治安大队、__派出所和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共同组织在“别样年华”歌舞厅进行了主题为“珍爱生命,关爱自己,杜绝娱乐场所黄、赌、毒”的法律宣传。
二、以创建平安街道,促进社会稳定。
以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建设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每月进行排查疏理,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妥善化解和处理。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主动、及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20__年全街道共调解各类纠纷226起,调解成功226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都达到100%。我街道幕府山庄社区调委会还被评为江苏省“人民优秀调解委员会”。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街道20__年刑满释放人员13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__年全街道累计接收57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已解除矫正27名,有30名在矫正,无一名重新犯罪,矫正秩序持续稳定。建立健全了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拓展了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了个案矫正的效果。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全部规范化,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全面强化了帮教组织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紧抓社区矫正的重点环节,规范“接收”、“解矫”程序,落实矫正对象分类帮教,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确保了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三)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地区稳定
突出重点,搞好服务保障。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双拆”,任务繁重,点多面广,涉及户较多。为了确保地区稳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由司法所牵头组织街道机关各科、室深入社区,宣传新拆迁政策,明确“双拆”范围和标准,消除群众疑虑,争取广大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经过思想发动、组织协调、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拆迁任务。9月份,吉祥村社区陆家洼地段及幕燕风景区拆迁,工程的进展直接影响任务的完成。街道本着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思想,专门组织了司法所、办、城建科、农副科、经济科等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第一线,上门做老百姓思想工作,了解可能发生纠纷矛盾的重点人和重点户,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通过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到10月底工程基本顺利完成。
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排查凋处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两会”、“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街道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力量做好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分类调处各类纠纷,重点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中的重点人头,集中排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学区划分、农民撤队等纠纷。为了确保“四会一节”期间的社会稳定,9月份,我们在全街范围内组织进行了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认真疏理,切实做好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仔细地反复查找出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努力把集体上访、越级上 访、重复上访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载止目前,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9起,调处率100%,成功率100%,劝阻群体性上访15起215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或者措施不力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了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处罚机制。法律服务所全部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财务手续齐全,并实行风险告知、首次接待、事中联络和事后回访制度。截止目前,法律服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2家,案件41件,非诉讼案件6件,解答法律咨询240人次,法律文书65件,参与司法行政37次,为全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查处工作,对群众投诉法律服务人员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工作制度,并由专人接待,登记在专门的投诉登记簿上。对每一起投诉,我们认真调查取证,做好认定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人。街道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栖霞区对困难群众实行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按照“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取信于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为部分“双失双下”困难职工家庭和“低保”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29张,切实解决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法律援助人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件,开展送法进社区12场次,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取得明显实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__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四、20__年度工作要点
一以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继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抓好“五五”普法教育,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发挥大调解中心的优势,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
近年来,我市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维权与服务并重,将妇女权益维护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__建设大局,不断探索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几年来,我们多渠道、多形式实施普法教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进一步增强妇女维权能力和维权意识。一是坚持学以致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我们除了做好每年的“三八”宣传周、法律宣传日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外,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在电台开设“走进直播室宣讲法律”专题节目;与电视台合作拍摄专题片《妇女权益保护法》、《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等专题片;与《__日报》联合开展预防家暴知识宣传;与检察院、关工委、教育局共同组建宣讲团开展“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等等。“走进直播室宣讲法律”是由妇联主办的、多个部门参与的一个普法专题节目,刚开始我们只涉及了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随着每月两期,每期40分钟的讲座,更多的出租车司机加入听众行列,应他们的要求又增加了社会保险、劳动、交通安全等内容。二是重点打造“马洲芬芳”品牌系列活动。从2012年开始,我们依托品牌建设,开展了以提升妇女素质为主题的“芬芳人生·__女性素质讲堂”、和睦邻里·芬芳家园、护蕾计划·女孩安全教育行动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了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妇女的维权是个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方的支持,更离不开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和专业指导。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构建了维权工作的社会网络,为更好地开展维权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充分发挥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在涉及妇女权益问题时,把好法律关(比如法制办)。二是与司法部门建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线,特别是对于涉诉案件中有关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三是利用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平台,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我市妇联系统的维权早在2000年各镇建立矛盾调解中心时,就积极主动地与司法部门联系,使妇联组织的维权工作纳入社会大调解机制之中。目前,有专职调解员98名,其中女性36名,近两年来共调解婚姻家庭案件253件。各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行良好,一般性维权由基层妇联调处,需要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的,由妇联向当地矛盾调解中心提出申请,即启动社会大调解机制,共同解决真正达到维护妇女权益的目的。四是联合职能部门,形成维权合力。近年来,我们围绕如何预防家暴行为的发生开展了不少工作。首先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反家暴社会舆论氛围,曾先后在《__日报》刊登相关文章,邀请法律工作者以就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家暴怎样处理等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其次,我们与检察院合作,就近几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家暴案件,以案释法进行宣传。三是抓好培训,夯实反家暴的基础工作。我们每两年集中培训村、企业妇代会主任,每年对新上岗的基层妇代会主任进行岗位培训,就如何开展妇女工作,特别是接待、维权调处、帮助妇女取证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训。同时我们还邀请法院、局、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就调解技巧、部门协作等进行专题辅导,使大量的在基层就能得到解决,也使得我市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控制。
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维权新思路,建立新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一是精心培育,让人民陪审员制度成为妇联维权的一项特色工作。从维权工作三项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将推荐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渠道。在每次开展的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推选活动中,市妇联都抢抓时机开展工作,主动与法院对接,对上一届女性陪审员陪审工作进行考评,提出建议,确保履职情况较好的女陪审员平稳过渡。同时积极做好新一届女性陪审员的推荐申报工作,增加女性陪审员队伍的新生力量,不仅保留了5名妇联系统的人民陪审员,还新增了来自交通、卫生、农技、劳动、社区、建设等行业的妇女骨干。目前,我市有人民陪审员150名,其中女性40名,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27%。人民陪审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现在有许多妇女涉诉时都要求妇联介入,凡是涉及妇女权益案件,法院在组成合议庭审理时也将女陪审员列入首选。二是有针对性,大力推进维权
示范岗活动。我们__市妇联目前有维权示范岗22个,其中非妇联系统11个,占50%,在开展这项活动时,我们也做到有针对性,比如,如何发挥公安部门在反暴中的作用,我们在110指挥中心设立了维权示范岗,当妇女遭受家暴报警时,110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能了解情况,向相关警区发出指令,并指导警区开展工作。三是整合资源,建立“芬芳卫士维权联盟”。联谊会成立以来,以“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先后开展了法律宣传咨询、法律援助援助等活动。名誉会长陈燕萍为我市95位法制副校长及15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青少年心理健康与犯罪预防》的法制教育课,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检察院的会员重点开展了家庭暴力对婚姻家庭的危害调研,并撰文发表在《__日报》上。司法局的会员们开展法律援助专题活动,为8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公安局的会员们利用警民学校阵地,开展女子防身术培训。四是与法院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两年来共调解有关婚姻家庭案件1537件,其中离婚案件718件,赡养案件35件,扶养、抚养案件42件,探视案件14件,其他涉及婚姻家庭案件7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