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0:49:4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律教育作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直观性
法律基础教育难免会涉及到一些晦涩艰深的法学术语,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词语,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能一时难以理解,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律基础教育可能产生畏难情绪。也有的教师为了降低课程难度,转而采用平实的语言来讲授法律基础课程,也不失为一种积极尝试,但是极易降低法律的实践性和严肃性。如果能够在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则能够有效地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直观性,使学生更容易在亲身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模拟法庭实践的直观性体现在,它和真实的诉讼一样,呈现出对抗性,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扮演一定的法庭角色,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这会比空洞的宣讲更有利于增强法律基础教育的直观性。
(二)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针对性
法律基础教育虽然只是一门基础课程,但是该课程中包含了众多知识点,内容涉及法学原理、部门法知识、司法制度、法律心理和法律观念等。法律基础教育的目的应定位于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使学生对国家法律制度有初步了解,同时使学生能够具备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观念。传统上的宣讲可能无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甚至流于形式,导致学生一知半解,或参与度不足,使学生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模拟法庭实践在法律基础教育中的引入,则能够有效地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针对性。教师可以精选法律案例,有针对性地将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法律案例,制作成模拟法庭教案,引导学生在法庭上解决问题。
(三)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实用性
法律基础教育不应仅仅在意识层面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更应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保护合法权益的实践能力。法律基础教育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应这样回答:法律基础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学生走出校门,走上社会,不管是生活、工作,还是投资、经商,都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类纠纷。每一个学生都应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基本司法程序,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模拟法庭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学习法律、实践法律的新平台。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是提升法律基础教育实用价值的必由之路。
(四)提升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
法律基础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能够有效地提升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是实现法律基础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学生之间多元互动的有效途径。法庭和诉讼,对于学生来说显得相当遥远,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难有机会旁听真实的庭审。同时,学生又对模拟法庭充满了新鲜感和好奇心,非常想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使自己有机会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以模拟法庭为平台开展法律基础教育,可以说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情景教学,能够将法庭对抗这一生动的情景搬到课堂,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二、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的可行性
(一)良好的师资力量
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需要教师的介入,教师应在案例精选、程序引导等方方面面起到积极作用。离开了教师的引导,法律基础教育中的模拟法庭实践将无法开展。此外,教师还应对实体法和程序法有相当的了解,必须熟悉部门法规定,对典型案例、热点案例也能够信手拈来。当前从事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不断上升,如不少教师是法学专业的硕士甚至博士,也有不少的教师同时还兼有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身份,他们能够对模拟法庭实践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当然,学校在开展模拟法庭实践的过程中,也完全可以在学校内外聘请一些人士介入,如聘请法学院校的专家教授、知名律师等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模拟法庭实践,从而对师资力量起到补充作用。可见,从当前的师资力量配置来说,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是完全可行的。
(二)现成的庭审影像
模拟法庭是对现实庭审的模拟。运用于教学活动中,模拟法庭实践能够增强教学效果,本质上属于一种情景教学。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需要参考一些真实的庭审影响资料,供学生模仿、参照。当前很多人民法院已经将庭审录像公布在网络上,这一公布行为的初衷是加强公众监督,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庭审影响资料能够为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提供物质基础。教师可以在模拟法庭实践开展之前,预先下载一些优质的庭审影像资料,并播放给学生观摩、学习。此类影像资料目前在网络上很容易获取,从而为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提供资料支持。
(三)丰沛的案例资源
法律基础教育中开展模拟法庭实践的基本前提是必须寻找到合适的案例,这些案例必须贴近生活,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基础教育的实际需求。教师在开展模拟法庭实践之前可以通过案例库寻找到很多案例资源,再对案例资源进行精选,挑选出适合模拟法庭实践的真实案例。当前案例文库主要有北大法宝的案例文库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文书网,这两个网站提供的案例几乎是海量的。丰沛的案例资源也能够为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提供资源上的保障。
三、法律基础教育中开展模拟法律实践的细节探讨
(一)案例的选取
教师可以通过报纸、网络、判决书文库等媒介中寻找合适的案例。鉴于学生的特点,建议选取如下几类案例:1.贴合社会生活。教师应选取贴合社会生活的案例,避免选取那种罕见的案例或偶发的案例;2.注重实用性。教师应选取具有一定实用性的案例,即学生很有可能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会遇到的案例,典型的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婚姻继承案例、交通事故案例等;3.必须具备争议性。教师选取的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争议性,这样才能增强模拟法庭的对抗性,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毫无争议的案例则不宜选取。此外,鉴于模拟法庭的特殊性,所谓的争议性主要是指法律适用层面的争议性,而不是案件事实认定层面的争议性。具体来说,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参考性案例,以供选择,也可以由学生选取案例,交由教师审核。
(二)庭审的对抗
法律基础教育中的模拟法庭实践应体现出对抗性,而不能仅仅体现司法程序和法庭礼仪。实际上,即使在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教学中,模拟法庭实践也往往缺乏对抗性,参与模拟法庭的各方均按照预先排演的剧本,按部就班地推进模拟法庭,对抗性并无充分体现。缺乏对抗性的模拟法庭局限于单纯的模拟,不足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效果也就难以令人满意。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模拟法庭应跳出单纯模拟的局限,适当地强调对抗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中做到如下几点:1.选取对抗性案例。教师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就应该选取有对抗性的案例,或者说,选取那类能够引发双方对抗的案例;2.列出争议焦点。由于学生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对庭审流程和案件的事实与法律问题不是很清楚,这就需要教师在备课中事先列出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在模拟法庭中就这些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和对抗;3.适当释明和引导。教师可以事前准备好大纲,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避免模拟法庭实践陷入冷场和停滞。
(三)思维的开放
笔者发现,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往往缺乏开放的思维,如选取的案例没有争议性,缺乏对抗性,案件的审理结果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模拟法庭仅仅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化过程。显然,这并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模拟法庭实践。法律基础教育中的模拟法庭实践必须具备开放的思维,教师应做到如下几点:1.不预设任何结论。教师不应对案件审理的结果做出任何预设,而是要求学生在模拟法庭上,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通过模拟的司法程序,独立地做出判决结果。任何结果预设都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妨碍学生的参与热情;2.不对庭审结果作结论性评价。模拟法庭结束后,教师可以对参与各方的表现进行评价,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究竟如何;究竟哪一方赢得了诉讼,则教师不宜作结论性评价,但是可以作出倾向性评价。如此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继续思考,继续学习,使学生继续保持好奇心。
(四)礼仪的注重
司法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庭礼仪。由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缺乏对司法程序的了解,他们可能会把模拟法庭当成一场辩论赛。事实上,模拟法庭包含真实庭审的主要环节,辩论只是法庭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模拟法庭中的辩论与辩论赛中的辩论也存在诸多差异,两者不能混同。因此,开展模拟法庭之前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模拟法庭,避免学生将模拟法庭误认为辩论赛。这就要求学生适当学习一下法庭礼仪,包括注重仪表和发言的方式、准确用语(最好能够适当地体现出法言法语的法庭用语特点)、尊重法官和诉讼参与人、不得诡辩和强词夺理等等。
(五)其他细节性问题
手术可以引起病人心理和生理上的应激反应,特别是非全身麻醉下实施手术,病人对恐惧、焦虑和抑郁情绪尤为严重。音乐疗法作为一种护理方法能缓解手术给病人带来的焦虑和疼痛,它能分散病人的注意力,增加松弛反应。
1 临床资料
1.1 对象:2010年3月至5月,取手术患者40例,按手术日期不同随机分为A、B两组,逢单手术日20例A组(排除小儿及不愿意接受音乐疗法的患者)术中播放音乐,逢双手术日20例B组,术中常规护理。A组年龄19-62岁,平均37岁,B组年龄21-65岁,平均39岁,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上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两组病人文化程度为高中或以上,均为能够正确表达主观感受的病人,二组患者的麻醉效果均为二级,手术均由3名资深医生操作。
1.2 研究方法:手术前一日常规对病人进行访视,给病人进行必要的安慰和解释工作,协助病人及家属了解音乐疗法的益处,介绍相应音乐的背景材料,取得病人及家属的信任和配合。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患者的文化程度,对音乐的爱好情况,喜欢的音乐及乐器,术中是否愿意接受音乐治疗等等。A组病人(实验组)手术前向其说明音乐疗法的作用,根据评估病人的病情和情绪状态,对愿意接受音乐疗法的患者,手术中播放患者选择的音乐,同时进行术中监测生命体征。B组病人进入手术室后按常规实施手术,术中监测生命体征同上。
1.3 测量标准: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Hamilton于1959年编制14项版本。得分越高,焦虑程度越重。汉密顿抑郁量表(HRSD):Hamilton于1960年编制24项版本。得分越高,抑郁程度越重。HAMA和HRSD都采用0-4分的5级记分法:(0)无症状,(1)轻度,(2)中度,(3)重度,(4)极重。HAMA总分超过7分提示可能有焦虑,HRSD总分超过8分提示可能有抑郁。
1.4 统计学方法:实验数据以x+s表示,采用SAS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
2 结果
表1、表2显示手术前病人(包括实验组和对照组)在进入手术室前各指标之间无显著差异,都有不同程度的焦虑和抑郁情绪反应。A组与B组焦虑与抑郁情况的比较(见表3)表3显示:A、B两组患者术前焦虑和抑郁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术中采用音乐疗法后两组患者焦虑和抑郁得分差异有显著性意义。
3 讨论
3.1 病人产生焦虑和抑郁的原因。
3.1.1 角色的转变:病人由一个健康的人体突然转变角色成为一个病人,使病人丧失了包括健康在内的许多东西,同时由于面临家庭、工作、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
3.1.2 病人进入手术室后,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又没有亲人陪伴,感觉很无助,造成一定的情绪波动,需要一定的心理安慰。 3.1.3 手术室内对噪音也是引起病人焦虑或抑郁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手术室噪间8h允许的最高水平是90db。
表1 手前病人焦虑情况(例,%)
表2 手术前病人抑郁情况 (例, %)
表3 A组与B组焦虑和抑郁情况的比较(x+s)
3.2 音乐疗法有助于手术病人焦虑和抑郁的缓解。音乐疗法是科学且系统地运用音乐的特性,通过音乐的特质对人的影响,协助病人在疾病或残障的治疗过程中达到生理、心理、情绪的整合。并通过和谐的节奏,刺激身体神经、肌肉,使人产生愉快的情绪,使病人在疾病或医疗过程中身心改变的一种治疗方式。让病人在音乐声中度过整个手术过程,通过实验得出结论,即实验组缓解病人焦虑和抑郁情绪优于对照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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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7)04(b)-0158-02
糖尿病在临床中属于极为常见的一种慢性疾病,具有终身性特点[1]。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饮食习惯的改变使得糖尿病的发病率逐年呈上升趋势[2]。糖尿病的病情长期发展下去极易引发多个系统器官的并发症,进而使得患者的功能障碍甚至衰竭,属于患者致残以及死亡的主要原因。受疾病影响,糖尿病患者易出现焦虑、抑郁等负面心理状态,甚至合并房颤等因素,诱发心律失常,患者的主要表现为快速心律失常[3]。该次研究中,为降低快速心律失常的发生频率,特抽取2014年11月―2016年11月该院收治的140例糖尿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主要观察心理护理以及健康教育对其快速心律失常发作频率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4年11月―2016年11月期间在该院进行治疗的140例糖尿病患者作为该次研究对象。通过抽签的方法,将所有患者分为两组,其中观察组和常规组分别占70例。观察组当中包括男性患者45例,女性患者25例;年龄为40~78岁,平均年龄为(55.67±10.58)岁;其中I型糖尿病患者占1例,2型糖尿病患者占69例;病程为3~15年,平均病程为(10.64±2.57)年。在常规组中,男性患者43例,女性患者27例;年龄为40~76岁,平均年龄为(55.45±10.32)岁;其中I型糖尿病患者占2例,2型糖尿病患者占68例;病程为3~16年,平均病程为(10.87±2.84)年。观察组和常规组患者的性别、年龄以及病程对资料对比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科学性分析。
1.2 方法
常规组糖尿病患者仅接受常规护理方案,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护理基础上,辅以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干预。相关护理内容包括对患者进行入院教育,给予存在焦虑、情绪起伏大以及内疚不安等患者给予针对性的心理护理。
1.3 观察指标、判定标准
1.3.1 观察指标 将两组糖尿病患者护理前后的心理状态(SAS、SDS)评分、快速心律失常发作频率以及对糖尿病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对比分析。
1.3.2 判定标准 患者糖尿病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评价总分为100分,优:>90分;良:80~90分;中:60~80分;差:
1.4 统计方法
以上两组患者的数据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行核对,心理状态(SAS、SDS)评分、快速心律失常发作频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进行t检验;对糖尿病知识的掌握程度用“[n(%)]”表示,进行χ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的SAS、SDS评分比较
两组患者的焦虑、抑郁状态护理前对比均无统计学意义;经过护理后,两组患者的SAS、SDS评分均较之前有所改善,且观察组优于常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的快速心律失常发作频率
观察组患者快速心律失常发作频率相较于护理前以及常规组,显著更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对比两组患者糖尿病知识的掌握程度
观察组患者对糖尿病知识的掌握的优良率为97.14%,明显高于常规组(87.1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关键词:虚拟仿真;医学;实践操作
中图分类号:G642.0 ?摇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9-0043-03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的教学模式受到场地、设备、师资等众多因素的限制,极大地制约着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新兴的虚拟仿真技术在高等学校教学、实验中向着网络化、智能化以及互动化等方向发展,可以发展现代教育思想、提高教学水平、改善实验环境以及优化教学过程,从而增强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虚拟仿真化教学模式可以极大地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一些弊端,必将成为现代化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之一,并在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日趋完善和成熟,承担起培养现代化创新人才的重任。
一、虚拟仿真教学平台
虚拟仿真(Virtual Reality,VR)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系统,具有交互性、真实性以及多感知性等特点。其以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为基础,相关的技术手段为辅助,通过对己知或未知世界的仿真,使人获得真实感受的一种先进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可以依靠计算机的图形处理进行图像再现,与传统的图像再现手段,如电影、电视以及DV等相比,有着本质的飞跃。虚拟仿真技术对于图像的再现不仅仅局限在对实物的再现,它更多地被应用在超现实画面的再现上。随着计算机硬件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虚拟仿真技术已普遍应用于各个领域,如训练、教学、仿真、娱乐、遥控操作以及模拟预测等方面。[4]现阶段,尽管虚拟仿真技术优点诸多,越来越受教育界所青睐,但是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在医学教育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能将虚拟仿真技术成功地运用到医学教育领域,势必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现代医学教育引入虚拟仿真教学平台的迫切性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实验室操作和临床实习贯穿着整个教学的过程。实验教学环境的优良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们能否掌握好该门课程。心理学家瑞特拉研究表明,同样的知识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呈现时,其效果有着显著的差异,采取对不同感官进行多方面的刺激,所达到的记忆效果会有所不同。因此,现代教育技术有必要把多媒体技术、虚拟仿真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控制技术等进行综合运用并引入课堂,虚拟各种实验设备和实训环境;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性、交互性和控制性,生动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综合处理超文本、图形、图像、动画、视频、声音等多媒体信息,展现那些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无法实现的教学过程。现代医学教育也是如此,虚拟仿真教学平台正是在现代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使用新技术改进教学方法的尝试。在现代医学教育课程中,医学生只有通过足够的实验室训练操作才能获得必要的综合技能,并初步具备一定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在虚拟仿真技术平台中,教师能够采用“做中学”的教学模式,多种媒介的信息同时作用于学生的各个感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直到形成合适的行为模式以及行为系统。同时,循序渐进的教学过程也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三维虚拟仿真教学平台的引入,可对现代医学教育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和虚拟课堂系统相结合,能够突破课堂实验教学的制约,打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性,利用其各自适合的时间在本地计算机上完成实验过程,为学生提供真正“开放性”的教学环境。但是,由于虚拟仿真技术是20世纪末才兴起的一门崭新的综合性信息技术。[7]同时,医学领域又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其专业技术的要求比较高;另一方面,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即使超大型的计算机虚拟仿真系统也与医学的模拟要求有相当的差距。现阶段,虚拟仿真技术在医学教育中的应用仍处于比较早期的纯画面展示类型,仅仅是将传统的图片、图谱变成了3D动画,缺乏应有的交互性。在少量有一定交互性的使用中,也局限于多角度的观看。因此,有必要在现代医学教学中引入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充分发挥虚拟仿真技术的优势。
三、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在医学教育中的优势
医学虚拟仿真教学平台环境是虚拟仿真技术与医学教学实践高级复杂的结合,是信息化教学的高级应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软硬件性价比的大幅度提高,医学虚拟仿真技术正逐渐从科研院所、实验室走向实际的临床教学应用中,有着传统教学手段所没有的众多优势。
1.虚拟仿真教学平台运用计算机全面仿真临床中现实的世界,为医学生提供生动、逼真的学习环境,在虚拟环境中模拟给患者进行操作。例如在口腔医学实践教学中,由于口腔视野狭窄、结构复杂、与颅颌面又是一个整体,学生掌握实验操作技能比较困难。然而医学虚拟仿真技术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利用仿真软件进行现场模拟构建,使教学活动更加生动形象、直观易懂,以此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提高教学的效率。
2.虚拟仿真教学系统能够使学生们主动成为虚拟教学环境中的一名参与者,不仅仅成为教学“教”的工具,也起到与“学”的互动作用。这对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突破教学的重点难点、培养学生的临床操作技能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可以解决许多真实实验中实现不了的困难,使学生在虚拟环境中接受多感官的刺激,并进行具体操作、感受和体验,更容易调动学生的情感参与,将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形象化,留下深刻的记忆,以提高学习效率。
3.虚拟仿真教学平台提供开放性的实验平台,能够解除课堂实验教学时间、地点的限制,打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性,利用其各自适合的时间在本地计算机上完成实验过程,为学生提供真正“开放性”的教学环境。在课堂上没能按要求通过实验的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利用网上虚拟仿真系统进行模拟实验,随时随地进行实践操作训练。
4.虚拟仿真教学平台为学生提供平等的实践操作资源。实验室操作与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促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引导学生掌握规范操作的技能技巧,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和动手操作的能力。由于医学院校教学条件依然存在其多变性、复杂性等客观原因,各个学校实验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虚拟仿真教学系统能够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使教学实验资源共享,以弥补实验室资源的不足。
5.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应用还能在实验教学中节约相当的成本。在虚拟系统中训练可以为学生在实验室的实践操作奠定一定的基础,能在实践中收获更多,体会更加深刻。其次,虚拟仿真教学系统也可以代替传统实验条件下无法完成的实验操作,或由于实验设备昂贵而难以实现的实验训练。因此,虚拟教学和实验室相结合也是合理地利用、开发教育资源的一种途径。尽管计算机虚拟仿真系统与临床医学中的模拟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但是也可以作为医学实验室操作训练的另一种补充。通过运用形象、直观、生动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为学生们创设学习情境,开拓教育信息交流的新渠道,使课堂教学具有交互性,其组织形式更加丰富和完善,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尽快熟练掌握临床操作技能。
四、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在医学教育中的前景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应用于医学实验室操作与实践教学的系统也将不断推陈出新,给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带来了机遇、动力和挑战。虚拟仿真教学平台为学习者提供了一个既先进又灵活的环境,可以锻炼学生的独立构思和设计能力,激发其学习的兴趣,对提高教育技术水平、改善教学及实验实训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节约教学成本、加速培养现代化的医学专业技术人才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将推动学科研究,促进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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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合口腔医学专业认证标准,优化口腔正畸学PBL教学模式(120311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2011-56)
一、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概述
(一)公民意识的概述
公民意识可以从几个层次来进行概述:一是人民能够当家做主的理念;二是公民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理念;三是公民都是平等的理念;四是法治的理念;五是人民的财产不会受到侵犯的理念。公民意识是实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其核心就是使公民能够正确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政治和社会公共生活当中,从而能够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法律素质的概述
法律素质是指社会个体拥有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正确使用法律知识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素质通常是指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从而能够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的提高。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学生能够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积极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这种能力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正常人格的塑造能够起到很好的保证作用。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与工作和生活存在密切的关系,并且还会影响大学生未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然而,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形成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够达到的,需要长期渗透和知识的积累。因此,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得他们能够养成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这对于增强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
(一)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下,需要加强对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因为,法律体系的形成是需要从立法层面来实现国家的法治目标,我国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其中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发展,所有这些环节都需要依赖于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公民积极参与。大学生作为具有良好公民意识的一个群体,他们接受了高等教育,承载着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重任。所以,在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意识到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加强法律素质教育能够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首先,需要将社会主义概念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整个过程当中。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提到了以遵纪守法为荣,在这里,对于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高校中开展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大学生诚信守法,也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其次,还需要坚持体现学生价值能力的培养,从而促进学生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在能力培养体系中,能力培养和法律素质教育紧密相关。因为,法律是调控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素质教育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这样才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对策
(一)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在高校中需要积极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在大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从而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改变一些落后的教育形式,还需要发现隐含在普法教育中的一些制约的因素,使越来越多学生能够对法律教育引起重视。对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不是一个简单的移植,而是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且可以给出一些法律实例进行分析,从而有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需要及时转变教育理念,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这不仅是社会普法的新需求,而且还是促进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顺利开展的前提。
(二)从具体教学内容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
只要每个人能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则进行操作,才会使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规范。基于规则来构建和谐社会,高校需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从而有效开展教学活动。在进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教学活动中,离不开基本法律知识的支撑,但也需要选择性进行知识教学,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本身,更多的是为了让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领会法治的精神,从而能够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日积月累。在开展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使他们能够懂得任何事情都必须按照规则进行操作,这样就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守法意识,由此,他们遵守行为准则的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提高。因为相对于特定的知识,规则意识的培养意义更加重要。
(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来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关键词】高校;法律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人们对于法律知识或者是观念了解的程度就是法律意识,如果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法律意识还包含了人们对法律要求和作用等相关情况的了解程度。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他们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但是由于心理还不够成熟,也很容易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因此高校需要通过法律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可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一、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高校频频出现刑事案件,这不禁引起了社会和高校的重视。人们开始担忧当前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法律意识。根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高校学生的犯罪已经占到了全部刑事案件中的17%,并且还有持续上升的趋势。对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项调查数据中显示:只有2.8%的学生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比较了解,但是他们通常情况下只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而承受挫折的能力却比较缺乏。当前高校中的学生基本都是九零后,他们在和同学的相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是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又缺乏冷静思考和解决矛盾的能力,十分容易出现仇恨和易怒的情绪,最后导致悲剧的出现。当然除了学生的因素之外,学校的法律教育不到位也是主要的原因,尽管有的高校会开设法律课程,但绝大多数都是作为选修课程。这无形中就让学生不再重视这门课程,只希望考试过关,并不在乎自己的法律意识是否真的得到了提高,更不可能在现实的生活中去灵活运用法律知识。
二、高校法律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也包含法律意识,我国在推行依法治国,因此法律体系也在逐渐完善,而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也是他们更好融入社会的基础。1、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由高校的性质决定的当前世界已经进入到人才竞争激烈的时代,而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和摇篮,它所遵循的教育思想,实施的教育内容都会对人才的培养效果直接产生作用。在法律普及的过程中,高校的作用自然是不可忽视的,它不但可以为我国的发展和建设培养专业化的人才,而且也可以把学生培养成复合型人才,让学生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衡量他们综合素质的一项标准就是法律素质。2、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就是要为人们的生活营造良好的氛围,而高校作为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地方,也需要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把法律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参与者都需要具备很好的法律素养,而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大学生即将迈入社会,他们会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甚至和我国未来的发展直接相关,所以高校必须要用法律教育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他们的法律观念不断提高。3、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可以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大学生接受高等知识教育,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学习知识,让自己的社会属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高校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更清楚的了解自己的义务和权力,这样他们在以后进入到社会时,就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力军和接班人。
三、加强高校法律教育,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1、重视法律教育对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高校想要充分发挥法律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作用,需要从思想上重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不管是学校的领导还是任课教师都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教育在提高学生道德素质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我国实现法治建设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法律教育,当然也是学校健全法治教育的基本工作。我国的高校可以充分发挥校领导的带头作用和各院系教师的主力作用,构建起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培养体系,让法律教育成为高校思想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也需要加强自身的自检力度,使法律教育工作可以更好的开展。2、丰富法律教育的内容我国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所包含的内容也很多,但是对于大学生而言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知识都掌握牢固。所以高校在进行法律教育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本校的法律教育内容进行丰富。高校也可以积极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律教育教师,将法律高校毕业的优秀毕业生积极的吸纳到本校的教师队伍中。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还需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学生学习法律课程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他们才会有学习的积极性。与此同时,高校要积极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第二课堂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当然还可以举办一些与法律知识相关的模拟法庭或者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等,这样学生就可以通过具体的实践过程,把所学到的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和巩固,在不断的实际应用中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灵活应变能力。3、使学生的守法和用法意识得到提升由于高校大学生刑事案件频发,社会对高校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大学生一旦触碰了法律对自身造成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高校在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时应该把学生的成长放在首要位置,这样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就可以灵活的运用法律意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高校不可以空讲法律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在实际的生活中理解法律,运用法律。4、全面优化法律教育师资队伍从根本上说,法律教育本身就是一项具有较强实践性、政治性、知识性以及理论性的综合性教育,一方面应该有规范内容、明确目标以及平稳的教育教学渠道,另一方面还应该接受正规法律知识培训,存在一定实践经验与理论水平的法律教师队伍。当前很多高校的法律专业教师都不是法律专业人才,还有些教师没有接受过有关法律专业的培训,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教育队伍建设依旧任重而道远。比方说,“硫酸伤熊”案件的法律当事主体刘海洋就表示:“在大一的时候,我们学习《法律基础》专业课程,接触有刑法与民法。然而,通过试剂烧伤动物是否触犯法律并不清楚。”该情况并不存在普遍性,然而,却留给法律界以无限思考。高校法律专业教师有必要树立客观正确教学观念,而且在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法律教师必须树立以下教学观念,其中一种为树立教学过程中教师扮演主导角色,学生处于主体地位观念,确保学生能够转化被动接受法律知识为主动求学的学习理念;第二种为法律教师应该意识到法律教学目的主要是保证学生能够养成独立思考习惯,不只是相关法律知识的单纯传授,也就是说,是对高校生法律意识进行培养的一种教育;最后一种为教学期间,必须密切结合育人与教书,两者应该相辅相成,防止出现育人、教书割裂情况。
四、总结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可以帮助他们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因此高校必须要重视法律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作用。
【参考文献】
[1]庄洲鸿,邓丽宾.浅析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J].经济师,2013,10:162+165.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体系
笔者认为,科学合理的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体系应是一个综合的范畴体,主要包括目标体系、计划体系、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
(一)以维护大学生权利,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为出发点,构建法律教育与咨询目标体系
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目标体系是指根据目前新形势发展需要,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大学生特点,制定的法律教育与咨询各个具体实施环节目标的集合体。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总的目标是通过开展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应用能力,使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提升。具体而言,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法治国的观念,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法律应用能力就是在了解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应用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各种能力集合体,主要表现为对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等。高校在构建法律教育与咨询目标体系时,必须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按照学生个体群体差异、专业差异、学习阶段性差异,以维护大学生权利,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为出发点,熟悉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素质要求而确定。
(二)制定和完善相关文件,构建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计划体系
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的开展必须要有计划地进行。高校应根据维护大学生权利、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实际需求,制定和完善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有序开展的各种计划性文件。例如相关法律课程的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学校课外法律实践活动规划及活动实施方案、法律咨询中心建设规划及活动开展计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完善。
(三)以实施效果为抓手,构建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
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的效果好坏,需要严密的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高校应以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实施效果为抓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教育与咨询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健全由学校、教师、学生等共同参与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律教育与咨询运行过程的管理,切实抓好各个环节,保障法律教育与咨询运行的成效。通过实施法律教育与咨询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对活动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形成定性或定量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形成保证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方式、方法
(一)因境而异,选择合适的法律教育与咨询方式、方法
高校在开展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时应因境而异,即以学生的个体实际差异、专业的差异、课程的差异、阶段性目标差异等多种因素,选择合适的法律教育与咨询方式、方法。并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开创新的方式方法。例如,可在不同的年级安排不同的法律教育目标任务和重点,对低年级学生侧重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高年级学生选择适量的实践活动,侧重体现法律应用能力、法治观念的培育。
(二)深化改革,发挥课堂教学的最大功效
法律教育的方式可以分为课堂教学与课外法律实践活动两大模块。课堂教学是传授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的基础性环节。目前高校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设置的与法律教育相关的必修课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按照教学计划,其中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时数十分有限。此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主要安排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此时的大学生理性思考能力还不很成熟,若对之进行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律应用能力培育,则可能会因对法律教育内容的不理解而影响实际的教育效果[1]。因此,在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教育功效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体现学生实际需要多开设一些法律类的校内公共选修课,并可与学生学分修习挂钩,以体现法律课堂教学的应有功能。同时,目前高校法律课程课堂教育普遍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法律教育在实践中被演化成了记笔记、背笔记、考笔记,缺乏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律应用能力培育,从根本上来看对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作用不明显。因此,课堂教育方式方法必须进行深化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应以教学效果为根本依据,要综合考虑课程内容、学生发展水平、学校物质条件的实际等诸多因素。根据课程实际可采用案例式教学、情境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多种体现学生参与性的教学方式,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参与教学的基础上能潜移默化地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运用能力。
(三)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律实践活动
法律课堂教育方式由于课程设置、教学任务、时间保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仅凭课堂教育平台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显然是不够的。高校还必须利用自身及相关校外资源,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律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送法下乡、法律知识演讲或辩论赛、法律咨询、法庭庭审旁听、模拟法庭活动等多种形式。依据笔者所任职学校的践行经验及所取得的成效,高校可以利用法学专业的力量,定期举办法律文化节,依托法律文化节这一平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
(四)依托相关机构,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高校应重视法律咨询机构设置的重要性。根据实际可设置与法律教育功能相结合的法律教育与咨询中心,还可利用法学专业力量开办法律援助机构。并在相关机构中设立专门针对在校学生法律咨询服务日常事务的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的咨询预约接待工作;同时适当安排法学专业教师为学生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方面,在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正确引导;另一方面,通过解答学生关于法律法规等相关问题,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2]。
三、加强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相关平台载体及队伍建设
(一)加强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相关平台载体建设
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的开展离不开一定的平台载体,高校应创造条件加强相关平台载体建设。学校建立的模拟法庭、法律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是主要的校内平台载体。应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学校及相关院系资源,建立高标准的模拟法庭与法律教育与咨询中心,其中法律教育与咨询中心可以与学校团学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学校的法律宣传载体进行建设。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提供场所,用于法律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法律普及教育、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同时应寻求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帮助,加强校外平台载体建设。可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实行平台载体共建,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平时应加强具体联系,以充分发挥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对高校法律教育与咨询活动的作用[3]。
1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规范学生行为的主要约束手段,其都有各自的优点和局限。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自觉性、渗透性,对学生的行为模式会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道德教育本质上是一种软手段,主要采取劝诫、建议等手段来使学生真正的从内心明辨是非。但若在社会体系混乱、人们道德素质不高的情况下,道德教育就很难发挥作用。而法治教育就是对道德教育的一个有效补充,法制教育通过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对于破坏行为进行严惩。法律以文件的形势严格界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使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中,使其望而却步。大师法律往往是做人的最后底线,对于一些没有违法但有违道德的行为仍无能为力。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都各有所长和缺陷,将两者融合后会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初中生正处于三观形成的萌芽时期,因此高校在注重道德教育引导的同时也需要法制的相关约束。
2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的可能性
所谓法律教育就是指采用多种方式使学生切实掌握法律知识,并形成法律观念和意识,最终养成遵法守法的好习惯。而道德教育是指教授学生道德知识,是学生的道德素质得到提升,并形成道德情感内化为道德信念,最终对道德行为进行强化。法律只是一个道德的最低限,我们不能强求每一位学生都成为道德高尚的有为青年,但必须要坚持内心最后的防线也就是法律防线,未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长期教育实践向我们昭示,单纯的道德教育和单纯的法律教育都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初中的法律教育应该立足于道德水平的高度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可操作性的实现。对于初中学生而言我们完全不需要像政法学校一般学习法律条文和更为专业的法律知识,而是学习与道德教育融合之后的法律教育。此外道德教育应该要使学生明确遵纪守法的原则,使尚法成为学生的精神力量和道德追求。我们虽然提倡注重法制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忽视道德教育,同样主张依靠道德教育是学生发自内心的去完善品格规范行为,而不是震慑于法律的严重惩罚,仍然肯定道德教育的正向引导作用。本文主张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紧密的融合再造,结合初中教育的现实超越性和现实性接合起来,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相关人才。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结合是教育发展不可阻挡的潮流,对于形成学生良好品格、规范行为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3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的实现性
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是大势所趋,有很大的可能性实现,这就需要形成专业的思想去指导实践。笔者立足于自身实践和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研究,提出以下几点促进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的策略,即更新观念,科学定位;以课传道,知行合一;奖惩激励,规范行为。3.1更新观念,科学定位。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往认为道德教育相对于法律教育更为重要,认为道德教育的提升势必会带来法律观念的形成,但这一观点并不正确。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社会价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起承担着矫正学生行为的重要使命。在初中学生成长的过程中遇到的不仅仅有道德问题,也会涉及法律问题。道德教育注重岁学生思想和心灵的净化,而法律教育则注重对于学生行为的规范,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士初中思想道德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并不涉及到谁从属于谁的问题,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3.2以课传道,知行合一。应该注重初中思想品德课程的教学,把课堂作为宣传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紧密的结合起来,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进而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作用。使学生在形成法制观念的同时去提升思想道德素质,能够他们在成长的路上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教师在进行课堂教授时应该避免“填鸭式”教学,为学生灌输晦涩难懂的理论知识,可以积极德育现实事件相结合,一方面吸引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3.3奖惩激励,规范行为。法制教育是学生道德素养和行为形成的主要约束,法律就是学生行为的主要控制机制。作为社会的一杆标尺,法律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对违法法律的不道德行为进行制裁和处罚,进而使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望而却步,进一步的促进社会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对于初中学生而言,普遍都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和品格,若是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会产生一定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对于道德素质比较高法律意识强的学生进行褒奖,道德丧失的人进行谴责和处罚,结合法律形成确定机制,进而使初中学生在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学会趋利避害、择善而为。
作者:王保利 单位: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榆林学校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