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6:08:2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共管理伦理困境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管理伦理困境

第1篇

【关键词】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对策分析

在我国网民数量越来越多的形势下,网络新闻舆论为广大网民发表自身言论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这个平台具有较强的言论自由,能抒发自己内心的真实的想法,与此同时,还能以多人参与讨论的形式实现人们对信息的索取,同时,作为我国行政管理部门,网络新闻舆论能有效帮助政府部门及时了解民生民意,通过对大众需求和意见的调查分析,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1.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的现状和困境

1.1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的现状

互联网技术带给人们生活上很多的变化,在网络新闻内容和模式朝着多样化的发展过程中,在对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上,一直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范,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举措,但是整体还有诸多缺陷①。首先,网络新闻舆论的公共管理立法只是对网络方面实行了相应的整治,而缺少细节上的手段加以管理;其次,在国家制定法律的时候,对网络新闻舆论整体系统约束性不够,导致立法不太完善;另外,目前有关部门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跟不上网络新闻舆论的更新速度,导致公共管理制度的滞后性。当前我国网络整体运营过度商业化,导致网络新闻舆论与公共管理上容易产生一些相冲突的现象,造成网络新闻舆论在公共管理上不能顺利推进。网络新闻舆论是一个相对开放自由的网络平台,相对其他大众媒体本身具有的商业性质,网络新闻舆论在互联网大环境下,难免受到其他媒体商业运作的影响,这也给网络新闻舆论的公共管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1.2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困境

其一,政府管理力度不够。首先在网络新闻舆论管理上,我国法律对新闻网站的数量有严格的限制,但是实际上,仍然有很多已经超过数量之外的新闻网站,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在增加,更为关键的是大部分新闻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很难定性,具有很强的商业性,又不属于新闻的范畴,而且这类网络新闻在传播上又很广泛,为公共管理的执行造成很大的困难②。另外,还有大量的新闻网站不在政府的管理范围内,在网络新闻大力发展的形势下,网络上有很多单位和企业建立的网站,有的还属于非新闻性质,这几类网站很大程度上在避开政府的监管,但是由于网络的公开透明性,让网络新闻舆论的公共管理更加困难。其二,政府缺乏对娱乐新闻的监管。根据数据显示,在网络新闻阅读上,网民浏览最为广泛的类别是娱乐新闻,超过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娱乐新闻是组成网络新闻的重要一项,正因为网民关注度高,娱乐新闻的辐射范围相对更广。从年龄阶段上看,青少年是浏览娱乐新闻上的主力军,这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在目前来看,娱乐新闻不乏很多低俗、趣味低下的内容出现,加上青少年对信息缺少正确的选择和甄别能力,反而容易受不良新闻的引导,造成很多与青少年相关的问题产生。由此可见,对娱乐新闻上的管理是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应该对娱乐新闻的监管落到实处,尽可能遏制庸俗娱乐新闻的和传播,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开放、绿色、健康的网络新闻环境。其三,网络新闻舆论把关不严。造成网络新闻舆论把关不严的现象一部分来自于网络新闻平台本身的开放性,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具有体量巨大的信息,加上网络新闻舆论的快速传播性和随意性,使得很多信息找不到源头,更无法进行辨认,因此,在公共管理上对很多网络新闻舆论把控难度非常高,经常存在虚假舆论和负面舆论的发生。为构建更加开放有序的网络新闻平台,就需要对网络新闻舆论实行严格的把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对个人行为或者团体行为进行识别区分并进行严格的把关,通过对信息源头的监管和控制,实现有力的辨别和整治,从而达到对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目的。

2.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的对策分析

2.1推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新闻舆论中对虚假新闻的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又繁琐的工作,网络新闻处在一个虚拟性的网络平台,这给虚假新闻的制造和提供了条件,虚假新闻对网络整体环境的影响非常不利,为人们对有效信息的识别造成了诸多不便。为网络整体环境和网络安全考虑,实现网络新闻舆论的有效监管,网络实名制是切实可行的举措。网络实名制的施行能很大程度上约束网民不正当信息内容的行为,新闻制造和者也需要充分对自己的新闻内容负责,在这种制度下,虚假新闻事件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对净化整体网络环境也有积极的意义。网络实名制是国家近年来一直大力提倡的网络改革机制,但从整个媒体领域来看,真正实现网络实名制的媒体数量相当少。这一方面源自网民的不配合,觉得实名制使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因此遭到网民抵制。而网络媒体又不愿失去用户量,导致网络实名制在推广道路上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向国外看此我国应该充分借鉴国外富有成效的经验,将网络实名制逐步有效地推进,使网络新闻舆论公共管理实现良好的发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家应该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按照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实名制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在保证网民切身利益和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积极推广网络实名制,当然,这需要政府大力完善和施行网络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网民网络安全意识的提高。

2.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目前网络新闻舆论中普遍出现的问题,国家应该展开相应的调查和研究,整理出问题的来源和关键,分析出是由于网络本身特征造成的,还是网民素质的问题,或者是政府立法部门在管理法律法规中存在漏洞④。笔者认为,政府应该首先从自身问题出发,及时找到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中的不足,然后根据现有的网络新闻舆论问题,对目前网络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修改和完善,将过时或者和现阶段网络发展不匹配的规章制度去除,让法律法规更加规范。在完善法律法规的时候,政府需要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眼光,对网络市场和互联网发展做到清醒的认识和掌握,根据网络新闻动态及时调整法律法规的方向和可行性。同时,在法律法规逐步完整的过程中,政府在管理水平上还需要提高监管的力度,在对网络新闻舆论进行公共管理时,通过实行责任追踪制度,加强对网络新闻管理的深度。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网络新闻舆论具有很强的影响,这就需要法律法规的明确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法规长期稳定的作用,为网络整体环境做出贡献。

2.3健全网络新闻的管理体系

完整的网络新闻管理体系需要多方面共同作用,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能确保网络新闻管理有法可依,改良网络自身建设能使网络环境得到有效的净化,此外,健全政府在网络新闻上的审批制度和流程监管对网络新闻管理上具有很重要的影响⑤。除了政府参与网络管理外,还需要社会以及整个媒体行业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媒体行业在网络新闻管理上的约束能力,尤其是加强对网络新闻舆论的监管,自觉提高网民对网络新闻管理的态度和意识,必要时还可增设对网络新闻评价机制,做到对网络新闻切实的管理,较好地推动公共管理的施行。

第2篇

关键词: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困境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到来,制造型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企业间的竞争除了努力降低劳动力成本、融资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还要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其与普通员工不同,看似过于单一的岗位工作未能凸显为全面的沟通、服务与统筹管理职能,掌握公司核心资料、技术与人脉关系,其劳动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适用性问题显得尤为关键。鉴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同于一般劳动者,他们之间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明显不同劳动关系特征让其在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适应性不同,尤其是在当前“以人为本”的新时代,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因此,为了更好的规范企业的管理,大部分国家都对其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的定位、对象界定以及管理与规范。而纵观当前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虽然经过2003年与2012年的两次修订,却依旧没有对其中的保护对象进行明确的区分,让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适用性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的处理,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关系的法律困境越来越窘迫,因此,考虑到企业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特殊关系,必须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法》适用性问题进行关注与重视。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国所实行的《劳动合同法》过于简单与笼统,对不同劳动者的分层问题认知不足,对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群体的关注缺乏差异性,诸如:管理层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法适用性问题[1]。从企业高管人员与普通员工参与公司日常活动的深度、广度与风险来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当与所在单位仅仅维持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应当建立立场,建立一种符合其运与公司委托、的劳务关系,并将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是适用性问题踢出《劳动合同法》,归入《公司法》与《民法》的调整与规范范畴,而不是仅仅是劳动法所能规范与管理的问题,劳动法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问题、加班问题以及就职离职等问题的适用性局限太多,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联合我国的劳动立法者、学者和实务界进行全面的改革与升级。企业必须立足于企业的实际,将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按高、中、低层原则进行管理与规范,打造配一个稳定和谐、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协调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

二、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尚无一个比较统一的概念与明确的定义,现行《劳动合同法》中也没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明确的定义,只是在《劳动合同法》第24条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进行了大致的划分,依据现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与内容,高级管理人员代表着公司具有一定决策权与分配权的公司相关部分负责人,站在公司的立场与员工的立场上,可以发现,这些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不同,他们在公司活动中承担了一定的权利与义务,诸如:正、副经理、负责人、董事会成员等。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并没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人员、岗位职责进行明确的定义与举例,由此可见,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范与制度中,都没有一条制度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明确而特别的规定[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涉及公司利益的“高层”管理人员,其与企业的关系比较微妙,同时具备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角色,在部门工作的实施与开展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也对公司的管理与运营担负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属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员工部分,其不论层级高低,都承担着一定的特殊义务与责任。当前,私人企业与国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員离职获巨额经济补偿金的事件越来越多,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受到广泛的指责,不合理的薪酬激励安排影响了企业与市场的正常发展,实践证明,人力资源对企业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管理,为了更好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必须对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性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

三、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问题研究

当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使用劳动法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论是国有企业、上市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面临着这个棘手的问题,由于《劳动法》中仍没有排除对高层管理人员,也没有对管理人员与普通人员的薪酬待遇等进行区分,未能对双倍工资罚则、集体劳动法、以及解雇保护法等内容进行选择性的运用与管理。

(一)“劳资对立”立法思路与实际的日常公司管理属性相互矛盾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与出台目的在于实现更规范、更人性化的管理,而在实际的公司管理实践中,公司高管人员与普通劳动者不同,他们处于与公司同等的地位,进行劳动薪酬议价时,其往往具有与企业(雇主)进行谈判与议价的空间,这种社会属性让其不像普通的劳动者一般,他们不处于弱势地位,这点与《劳动法》强调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相矛盾。这种“劳资对立”立法思路在我国实际日常公司管理越来越突出,这个与《劳动合同法》的建设初衷是非常不符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是对处于弱者地位的一般劳动者进行保护,案例应当将处于公司强者地位的高管人员排除在《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范围中。在实际的企业活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所实施的活动行为具有着各项重大事务和重要资源的直接支配权,从本质上看,在企业中代表或雇主从事管理活动,支配和控制着公司,因此,其具有的是领导者与管理着的强势角色,与公司谈判时,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让其与普通的公司职员之间并不具备平等的色彩,而是具有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就是参与权、决策权,因此,其并不符合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所具有的“被管理”、听从他人命令、服从他人指挥的“人格从属性”特征与属性。因此,从实际的实践情况来看,“管理他人”的特性让其并不适用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当前《劳动合同法》中将其与普通劳动者进行一概而论,缺乏理性的区分与管理,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的困境越来越窘迫[3]。

(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削弱了劳动者的集体谈判与协商能力

从高级管理人员与劳动者的本质属性去看,可以发现,二者存在一定的层级关系,中国五千年历史所沉淀下来的阶级观念,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的微妙。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劳动者进行统一定义与等同,必然会与社会大众的现实观念产生一定的冲突,让劳动者在实践活动中丧失一定的话语权。诸如:工会的管理与控制问题,当前,国内对于工会会员资格问题并没有进行过多的法律限制,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参与权利也没有进行特定的限制与约定,让很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都有机会参与到工会活动中,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所产生的分歧或纠纷,会让高级管理人员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矛盾,必然会影响到普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建设与实施,导致工会的制度越来越形式化,失于现实,进而让劳动者进行集体谈判与协商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三)我国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的相关制度建设比较滞后

纵观当前国际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管理,可以发现,不论是欧美国家、西方国家,还是我国的台湾、澳门或香港地区,其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定义都不像我国雇佣关系这样局限,其雇主的定义比较广泛,不单单包含有像我国“用人单位”这样的雇主概念,同时,还包含有其他具有雇主性质的单位、个体或者组织,其雇主的概念等同于我国用人单位中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日本劳动基准法》明确指出,企业主、经理人或代表企业主处理企业中有关工人事宜的人等对象都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律建设相对比较先进,不具备“强势化”,而是将具有雇主属性的单位、组织与个体踢出劳动法保护的范围,诸如:德国劳动法律中对不具有人身依赖性的雇主、雇主及雇主利益代表者以及白领雇主等等,而对不具备强势色彩的弱势劳动者群体进行一系列的保护与管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企业委员会法》中,其所对象不含有法人、法人代表或者社团成员,其中,以合同的方式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相较于上述的几个国家劳动法的开立条件与内容,可以发现,我国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仍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不单单是相关制度建设的落后,更重要的是没有从法律高度上意识到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性问题,让没有将高级管理人员排除适用劳动法,这种立法滞后性与法律法规建设的不完善,让社会、企业承受了巨大的损失与管理风险。

四、突破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困境的措施探讨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使用劳动法的困境对企业的运营、管理以及利益的保障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鉴于我国《劳动合同法》仍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各界与企业管理者都意识到突破高级管理人员使用劳动法困境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为此,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探索与创新。

(一)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中的角色定义

现行的《劳动法》自颁布20多年以来,经历了部分的调整与修改,但依旧没有将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普通劳动者进行定义上的区分与法律法规上的协调,让公司高级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漏洞,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管理经验,对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解释与说明。对于学术研究界而言,则必须关注与重视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中的适用性问题,诸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属性、地位、被解聘后的劳动关系以及相应的经济补贴等问题,达成一定的共识与认知,直接由劳动法律规范进行调整与处理。

(二)严格区分高级管理人员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

对于企业来说,对于公司员工来说,高级管理人员、中、低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存在着属性上的差异,在企业活动中扮演着强者与弱者的不同角色,因此,为了确实提升《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用,必须要解决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的问题,必须解决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问题,制定保护对象的标准,严格区分与处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劳动者的身份,认识到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特殊性,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剔除出去,定位好劳动保护对象,让司法实践更契合实际的企业活动与社会需要。

(三)制定公司解聘公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的特殊规则

上述对企业管理管理人员劳动法适用性问题的研究,可以发现,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来看,高管人员和普通劳动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致使公司的管理存在较大的劳动法律适用的困境,不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仍处于成长阶段,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与光明的发展前景,为此,必须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入手,制定公司解聘公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的特殊规则,让《民法》、《公司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具有约束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效用。

(四)创新劳动立法管理与控制手段

创新是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是一个国家、企业、组织与个人不断发展的动力。从我国当前《劳动合同法》的实践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法》的完善与健全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与欧美国家、西方归家以及我国台湾、香港等国家与地区劳动法的对比与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困境的出现是必然的,进行改革与完善,也是迫切的且必然的。为此,必须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摒弃《劳动合同法》中的“劳资对立”立法思路,实施“劳动者分层”思路,对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分级管理与分层规范,调整《劳动合同法》的保护重心,进一步对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对象进行约束,实现“掐头”规范与管理,切实实现“保护该保护的”的立法目标。

五、总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加,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制度改革在不断的深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深层次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关于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劳动立法不加区分地将公司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的倾斜保护问题,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影响较为深重,不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此,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企业高管人员劳动法适用问题,我国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的相关制度建设比较滞后,“劳资对立”立法思路与实际的日常公司管理属性相互矛盾,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削弱了劳动者的集体谈判与协商能力。通过与其它国家劳动法的建设与管理的对比,如何突破高管人员劳动法的适用性已经棘手,个人认为,必须立足于企业的实际,进行不断的完善与健全,应当联合政府、社会与企业,进行全面的改革与创新,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中的角色定义,对企业员工进行明确的区分与管理,将具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重属性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劳动合同法》中剔除,纳入到更具有适应性的《民法》与《公司法》中,切实发挥《劳动合同法》“保护弱小”的法律效用,推进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家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6(20):218-220. 

[2]徐嘉.论公司解聘高管适用劳动法的困境及对策[D].华东政法大学,2016. 

第3篇

 

随着行政生态模式的变化,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态势下,各种复杂因素和不确定的挑战,迫使传统的政府公共管理模式加以调整和转型,在正视公共管理的困境前提下,需要注入治理理念,用全新的视角,创建以民众需求和问题解决为导向的协同型、整合型公共管理创新模式。思考公共管理改革的方向和趋势,转变碎片化、官僚化的公共管理行政模式,全面建构公共管理的全新战略框架。

 

一、协同型公共管理背景及理论基础综述

 

随着公共管理高度复杂化,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公共管理牵涉众多部门、区域,这对于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的治理,是当前改革中需要思考的重大课题。而协同型公共管理的兴起,是对传统官僚行政公共管理模式的反思,是对碎片化新公共管理模式的重组,它以公共需求为主导,通过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共管理创新模式,它的理论基础和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资源依托论

 

这是一种较为成熟的理论,由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有相互之间的协作与依赖关系的存在,从这个视角下,可以认为任何一个单一的组织都不具有全部的资源,只有在群体组织的相互作用之下,才能输入全部的能量,才能得以顺利运转或提供公共服务。由于政府面临众多复杂的问题,需要运用资源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并维系持久的互动伙伴关系,从而使协同型公共管理得以实现并运作。

 

(二)交易成本理论

 

在资源交换与合作的过程中,交易成本的降低是组织的追求目标,在现代公共管理过程中,组织是一个动态、复杂、系统的整体。单纯的市场机制和科层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公共管理的需要,它需要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寻求合适的协同合作伙伴,从而可以减少组织的监测成本、信息成本,防范机会主义对组织公共管理的威胁。

 

(三)跨部门协同治理理论

 

政府公共治理将跨部门协同治理视为网络,而公共管理者处于纵横交错的网络核心。因此,对于现代公共治理而言,协作网络是重要的核心内容,在这个网络之中的公共管理需要关注组织间的协同与合作,也意味着第三方政府、协同政府、顾客需求之间的融合,再利用信息技术将网络加以有效的整合,提供给社会公民更多的选择权。

 

二、当前公共管理面临的困境剖析

 

(一)显现出与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的不一致性

 

公共管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要求是要实现公共治理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稳定和谐,文化也处于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在不断迈进。然而,这与公共管理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主要表现为:

 

第一,公共管理的法治化、民主化程度还不高。由于公共管理机制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基础,因而显现出刻板性,缺乏适宜的变通,对利益的调节和分配还有欠公平和公正。

 

第二,公共管理的治理能力还不足。在公共管理的治理主体结构中,主要有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显现出治理主体成员的素质和能力欠缺等问题,在治理主体各成员之间,也存在分工不合理、权责模糊的问题。

 

(二)公共管理技术在实践应用中存在单一性的问题

 

公共管理技术归属于社会技术领域,它包含众多的技术内容,并与现代管理技术相契合,成为政府的追捧对象,现代公共管理技术中的数字治理技术、智慧决策和政务技术、风险评估技术、绩效治理技术等,都具有前沿性特征和先进性特征,有极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然而,它在公共管理职能履行的政府治理行为中,存在应用意识上的偏差,将这些先进的、前沿的现代化公共管理技术僵化为“政绩展示手段”、“便利性手段”,而没有从社会民众的意愿和需求出发,没有充分发挥出公共管理的效能,无法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治理。由此,也引发了社会民众的质疑,从社会层面传来怀疑的声音,而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公共治理危机。

 

(三)组织文化与价值的偏离,降低了公共管理的效能

 

公共管理者所处的组织文化和伦理价值体系具有“染缸效应”,这种“染缸效应”会对身处其中的公共管理者产生浸染性影响,如果组织文化和伦理价值发育健康而良好,则身处其中的公共管理者会形成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如果组织文化和伦理价值发育不良,则身处其中的公共管理者难以形成道德自觉意识,而陷入道德困境。这种组织文化和伦理价值的“染缸效应”,使公共管理权力沦为个体谋求权利的工具,引发社会的异动,降低了公共管理的效能。

 

(四)由上而下发动的顶层设计在贯彻与落实上的困境

 

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转型期,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是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在由上而下发动的顶层设计,配套制定了各项改革举措,如“大部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等。然而,这些由上而下发动的顶层设计在地方政府的贯彻与落实上陷入了困境,由于一些激励性措施缺乏法律性依据和制度性保障,难以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同时,社会组织和民众参与公共管理治理的话语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因而较难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制度化、法治化和协同化,在我国特有的行政生态环境中遭遇了“肠梗阻”的问题。

 

三、协同型公共管理的转型与组织创新启示

 

(一)转变公共管理观念,建立公共性和区域性公共管理模式

 

长期以来,中央分权政策中的“理性经济人”塑造目标,迫使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效益,打造一些“短平快”的项目和“高税率产业”,而忽视了社会发展及公共利益。这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缺位”,亟须加以转变,要用整体治理的全新视野,突破行政区域和部门管辖的局限性,从公共性和区域性的视角,对公共管理服务进行审视,要由部分向整体转变,由破碎化向整合转变,抵消公共管理在行政区内和部门内的抵触和冲突,最大化地减少公共管理服务中的交易成本,达到各个利益主体共同的目标。

 

(二)创新构建以协同为特征的协同整体型公共管理组织模式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无法解决跨区域的边界问题,而协同型的公共管理创新组织模式则可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整合与协同之下的组织设计或重组。基于这个视角,政府将公共管理的整体组织结构设计作为实现公共管理服务的工具,也即达成各个政府组织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团结协同目标。

 

这种协同型公共管理组织机构模式是现代横向组织管理和网络化治理的主要模式,它的治理前提是不同组织结构之间的差异化,不同的组织结构有其不同的框架、职能和利益追求。因此,协同型公共管理模式正是符合了整体性治理的主旨和价值理念,实现了替代注重等级、注重程序的官僚政府体制与组织架构。

 

(三)创新以结果为导向的协同整体公共管理模式的目标

 

协同型公共管理模式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它的实现目标是要用最低的成本,提供最好、最为有效的公共管理服务,在协同型公共管理模式下,要努力将复杂而分散的各个层级和机构进行整合,以满足不断提升的公众的需求。

 

协同型公共管理模式的服务目标,总体来说是要消除不同组织机构、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在特定政策的规范之下,实现各组织、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从而更好地运用各种资源,为公众提供整体的或“无间隙”的公共管理服务。在这个目标结果中,牵涉到政府、公众、组织等不同层次的整合目标,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就是将所有活动相结合,达到各个层面的有益结果。

 

(四)创新以整合为核心的协同型公共管理运作机制

 

在协同型公共管理转型和创新的过程中,它的对立面是碎片化、分散化公共管理模式,在这个协同型公共管理运作机制构建的过程中,它需要的是有效的整合,是基于专业化上的整合,要注重全局战略的统筹眼光,它的整合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整合处于不同层次的公共治理过程;二是整合组织的功能内部治理过程;三是整合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治理过程。从这三个方面来看,我们不难看到协同型公共管理的信息分享、协同作战的宗旨和运作方式,在这个以整合为核心公共管理协同之下,可以有效地打破组织之间、部门之间的壁垒,形成一种无缝合作的协同体制。

 

从纵向的视角来看,以整合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服务创新重新界定了中央和地方的公共服务职责,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公共产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限。从横向的视角来看,以整合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服务创新可以对政府机构的职能进行整合,生成综合性的“一站式”服务体系,避免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交叉或重叠。

 

(五)协同型公共管理的参与主体多元化

 

在整合视角下的协同创新型公共管理模式,既不是科层管理模式,也不是市场治理模式,它强调政府和非政府之间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这就使协同型公共管理的参与主体显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地方政府再也不是唯一的公共服务提供者,不是垄断公共物品供给的垄断者,而要让这些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形成一种多元的网络形态,吸引各方的力量,实现地方公共管理服务的供给,以满足社会民众多元化的需求。当然,在这个多元化公共管理服务的格局之中, 要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政府要融入其他主体的力量,提升公共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四、结语

 

协同型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是一种新的、有益的探索模式,它可以基于利益整合的理念主导之下,促成地方利益集团的成长,从而有效地解决横向方面的跨行政区、跨部门的协同合作问题,也为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整合资源的支撑,在政府与非政府力量通力合作的条件下,充分其战略协作的功能,从而消除狭隘的部门、层级的传统官僚观念,形成运转协调有序的公共管理治理网络。

第4篇

1.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

2.国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与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创新研究

3.我国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统计分析及演进路径研究

4.论“公共价值管理”:一种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超越与限度

5.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评析

6.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危机管理研究——现状、趋势和未来方向

7.扎根理论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应用:方法与实践

8.中国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和主题

9.迈向公共管理范式的全球治理——基于“问题—主体—机制”框架的分析

10.从区域公共管理到区域治理研究:历史的转型

11.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

12.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应用结构方程模型——思想、模型和实践 

13.基于衍生职能界定的政府会计角色定位研究

14.公共管理转型: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兴起

15.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态嬗变的博弈分析

16.公共管理研究领域中的社会网络分析

17.后新公共管理时代的跨部门协同——评希克斯的整体政府理论

18.从新公共管理到后新公共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

19.我国政务微博参与公共管理的作用机理和条件初探

20.案例研究概推性的理论逻辑与评价体系——基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样本论文的实证分析

21.公共管理理论范式的嬗变:从官僚制到网络治理

22.公共管理研究的热点与重心——基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公共行政》2014年收录文章的预测

23.区域公共管理视域下的整体性治理:跨界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

24.新公共管理:反思、批判与超越——兼评新公共服务理论

25.对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定量推崇的批判

26.协作性公共管理:西方地方政府治理理论的新模式

27.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缘起与发展

28.新公共管理理念对中国高等教育政策及学术工作的影响 

29.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分析:以珠江三角洲为例

30.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

31.公共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32.新公共管理影响下的国外公共图书馆总体外包研究——以美英日为例

33.也谈公共管理研究方法

34.培养公共管理类卓越农林人才的实践教学基地探索——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

35.新公共管理批判及公共管理的价值根源

36.回购公共服务:后民营化时代公共管理的新议题

37.新公共管理对绩效审计的影响及对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

38.整体性治理:公共管理的新范式

39.协作性公共管理:现状与前景

40.美国公共管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跨组织整合趋势

41.“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困境与转型——新西兰公共部门改革的反思及参鉴

42.公共价值的研究路径与前沿问题

43.公共管理视域中的第三部门:功能、优势及困境

44.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的基本路径

45.协作性公共管理:创新、局限与启示

46.合作收益与公共管理:一个分析框架及其应用

47.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公共管理问题研究

48.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对策研究

49.公共管理理念的跨越:从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

50.公共管理实验研究何以可能:一项方法学回顾  

51.公共管理:公共性本质与功能目标的内在统一

52.论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

53.论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及其他

54.公共性: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础与核心

55.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下政府流程再造的路径选择

56.网络治理理论在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实践中的运用及其对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57.评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范式

58.价值取向、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与研究方法——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的四维辨析

59.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与超越

60.电子政务与政府流程再造——兼谈新公共管理

61.论公共管理之本质特征、时代性及其它

62.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绩效治理——源起、架构与研究问题

63.新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

64.新公共管理思想下的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设

65.公共管理学科前沿与发展趋势

66.“脱域”公共危机治理与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

67.权威式整合——以杭州市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实践为例 

68.公共管理视域下风险及治理研究图谱与主题脉系——基于国际SSCI的计量分析(1965—2013)

69.公共危机管理领域中的社会网络分析——现状、问题与研究方向

70.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价值”与“价值中立”——公共管理价值回归的历史叙事与继往开来 

71.“模糊性治理”的理论系谱及其诠释:一种崭新的公共管理叙事

72.公共管理理论创新三题

73.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74.中国公共管理:概念及基本框架

75.社会网络分析与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

76.论公共服务的“第三种范式”——超越“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

77.公共管理与公众舆论

78.比较利益人: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种人性假设——兼评“经济人”假设的适用性

79.基于复杂性科学管理熵理论的公共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80.公共选择还是利益分析——两种公共管理研究途径的比较

81.论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的同异性

82.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当代西方政府改革趋势透视

83.近年来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

84.应把社会性别理论纳入我国公共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85.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特征

86.网络问政——公共管理的创新形式

87.论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

88.公共管理类创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和谐发展路径

89.“公共价值管理”:一个新的公共行政学范式

90.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中的归责原则

91.福建省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共管理研究

92.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态嬗变的一种比较分析

93.转型期公共政策的价值定位:政府公共管理中功能转换的方向与悖论

94.可交易许可模式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和移植——以公共住房政策为例

95.论当代公共管理三大范式及其转换

96.协作性公共管理: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

97.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学理因由、典型模式与推进策略

98.公共管理与真正的创新

第5篇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角色;和谐社会;伦理?

    1 非政府组织在现代公共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政府搭档”?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福利国家的失败,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危机,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模式危机出现一个共同点,即人们对政府主导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意愿产生怀疑。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市场作用得到强调,民间的一些非政府组织乘势而起。“新公共管理运动”认为,为了维护平等和社会正义,政府必须确保各项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能被提供,但提供服务的的主体可以转交给志愿性机构来承担,而不必亲自处理。因此,政府必须于自身之外寻找一个合作者。?

    非政府组织以其自身的特点和优点,成为政府挑选搭档的天然候选人。首先,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目的是一致的。活跃在社会公共领域的非政府组织要么关注全社会的共同福利,如教育、环保、医疗、科技等;要么关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弱势群体,如失业,老弱病残等。这与政府的宗旨是一致的,而且非政府组织还能及时发现政府往往容易忽视的角落。现代西方不少公共服务领域都是由非政府组织开创的,后来才得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例如在英国,为受虐待妇女提供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和避难所都是由非政府组织最早发起的,因而政府在挑选“搭档”时,自然将目光投向与自己不谋而合的非政府组织了。?

    其次,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优势互补,这使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合作在逻辑上成为可能。非政府组织的长处是对待社会需求比较敏感,善于动员民众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如慈善募捐,招募义工等,其生产成本相对政府较低,而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缺陷在于其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与所募集到资源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缺口,Salamon将之称为“慈善不足”(philanthropic insufficiency)。在世界各国,志愿性捐款通常只占非政府组织开支的很小一部分,就连在支援捐款热情高涨的美国,即使将义工价值折算在内,私人捐助也只占总资源的30%左右。在荷兰,非政府组织近90%的开支来自政府;在德国,70%的收入来自政府拨款。就趋势而言,政府补贴在各国的第三部门预算中所占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与政府的强制性征税比较而言,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动员能力是望尘莫及的。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之间存在着这种依据各自比较优势的分工,即政府负责资金动员,非政府组织负责提供服务。二者的合作可以使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因此,非政府组织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政府挑选合作伙伴的天然候选人,成为政府的最佳“搭档“。?

    2 非政府组织在现代公共管理中的功能发展趋势?

    非政府组织作为与政府组织并立的公共管理主体,是一种道义的具有伦理基础和伦理内涵的主体。这种伦理基础和内涵来源于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利益基础,植根于非政府组织的本质属性中,并以其灵活机动的体制和方式,在公共管理中,在促进人类道德文明发展中,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政府组织所不具备的特殊伦理功能,成为现代社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公共伦理主体。?

    第一,非政府组织可以代表民众直接参与公共管理,推动政治民主化,促进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政治民主化要求以现代参与型公民文化的组织形式,以其特有的身份直接进入了公共管理层面,有效地推动了政治民主化进程,推动了行政伦理建设。以美国的非政府组织为例,设在芝加哥的“改进政府工作协会”,设在华盛顿的“公仆廉政中心”,以及遍布全美47个州的“卡门考草根游览组织”,就是通过参与公共管理,通过对政府官员不良行为的调查和取证,提出有关道德和法律对策,反馈于政府来监督政府,从而促进政府行政伦理建设。?

    第二,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不足,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伦理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总是以主流民众、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覆盖面有限。事实上,任何政策都不可能代表所有人的利益,覆盖社会的各个层面,有时某项政策的出台会损害到少数人的利益,特别是某些弱势群体和社会边缘性群体的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企业与社会逐渐剥离,传统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人”,社区成为城市公共管理的基本单位,大量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政府管不了,企业不愿意,那需要社区依靠自身资源来解决。社区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将极大地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不足,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进步。?

    第三,非政府组织可以调整国家民族关系,促进国际社会和平、正义、人道主义等国际伦理的发展。和平与发展是全球伦理的价值诉求,是全人类公共利益的的表现。国际间的非政府组织由于范围广泛,人员众多,拥有强大的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组织机构和活动方式灵活机动,触觉敏锐,反应迅速,故而在扩大国际交流、促进国际合作和制度创新、促进人类和平和全球共同利益发展方面,具有政府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伦理作用。在全球领域,非政府组织能够帮助建立国际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困境,促进公共利益的发展,可以作为民间组织开展国家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精神文明的传播与融合,推动人类和平事业的发展。另外,在国际救援、保护人权方面,非政府组织也具有政府组织所不具备的特殊伦理功能。?

    第四,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促进经济伦理的发展。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体制,可以激活生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但是,市场的利润原则、功利原则,又极易诱发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由此产生经济腐败、贫富不均、社会不公、经济秩序混乱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要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调整和治理,另一方面也需要依靠非政府组织在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来解决。非政府组织可以利用其多样化的手段和灵活的机制,以市场为向导,合理利用人才、技术、信息等各种资源,为民众和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促进经济伦理的发展。?

    第五,非政府组织的公益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可以培养其成员良好的个体美德,促进公民道德的发展和提高。公益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伦理基础。这些伦理属性决定了非政府组织成员的活动是以公共利益为宗旨的、出于道德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而发生的、不谋取私利、不要求回报的自觉行为,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非政府组织的这种道德优先性,在组织内部形成了良好的道德关系和浓厚的道德氛围。这种良好的组织环境和道德氛围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人道主义、关爱他人和牺牲奉献的美德,有助于道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

    最后,非政府组织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非政府组织能够疏导、化解社会矛盾或避免矛盾的激化。作为政府社会职能转移的促进者和主要承接者,非政府组织在倡导社会文明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各种不同组织之间建立沟通、合作和协调机制,开发、整合大量分散于民间的潜在资源的同时,也为人们参与社会管理和增强民主意识提供了渠道。通过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人们学习和实践公共道德,学习文明生活的规则,学习与他人友好相处的方法,关心共同利益,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提高公民素质、倡导社会文明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人与自然方面,非政府组织在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诸多方面也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河北;公共管理类;大学生;素质培养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河北省公共管理类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RS-2012-1123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从就业看河北省公共管理类大学生的素质培养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28日

一、公共管理类大学生就业现状

综观公共管理类大学生的就业,大多数就职于各地、市、县的民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中心、慈善机构、低保中心、保险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工会组织、国企和民企,到这些部门去从事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商业性保险的运作和管理工作。以河北省公共管理学院2007级毕业生为例,101名毕业生,20人考取研究生或留学,考取公务员、选调生、西部计划14人,事业单位5人,国企和民企44人,3人创业,11人择业,除去继续求学的20人外,剩余的81名毕业生约54%的毕业生就职于企业单位,约23%就职于政府事业单位,因此政府企事业单位是公共管理类大学生的主要就业方向。

二、公共管理类大学生就业素质要求

(一)品德素质。在对人才的界定上,品德素质几乎是各个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的素质,综观IBM公司、微软、通用等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的招聘尤为明显。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上海市大学生素质测评中心郭庆松提出,现代企业真正急需的人才不是高学历、高技能、高分数的年轻人,更为重要的是有良好的道德品格,能和其他人团结协作,没有性格缺陷,能在岗位上充分发挥潜力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职业责任感。作为刚入职的基层管理人员,对职业的责任意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更高于职业的业务能力,这源于管理这个岗位的特殊性,很多的工作就是良心活,干与不干、用心干与不用心干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但是效果却大不一样,因此职业责任感是政府企事业管理招聘者非常重视的品格素质。

2、敬业爱岗精神。热爱所从事的工作就会有十足的耐心,对自己岗位的珍惜和兴趣才是基层管理者做好头绪繁多,错综复杂小事的前提条件。一个对自己的岗位不珍惜、不感兴趣的人是不可能在基层管理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的,因此踏实敬业爱岗精神是每个职业招聘者非常看重的品德素质。

3、诚实守信品德。在诚实和信用缺失的市场经济初期,人们更渴望这种优良的品德。现代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诚实守信是必须做到的,而要把自己的企业做到基业长青,诚实守信就是成功的本钱。

4、勇于奉献的品德。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年轻、精力充沛,没有后顾之忧和家庭的拖累,是奉献的中坚力量。因此,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渴望招到以单位为家,勇于付出,勇于奉献的人才。

(二)能力素质。招聘单位之所以专门招收公共管理类大学生就是想招收到有公共管理专业素质的人才,那么用人单位所要求的人才素质包括哪些呢?

1、有效的口头沟通能力。因为管理职位更多的需要和各种各样的人和部门打交道,因此善于和不同的人口头沟通,有效传达相关信息,这是对人才能力素质的第一要求。所谓有效的口头沟通,不仅指客观、准确地传达上级方针,还包括正确领会领导阶层某项决策的真正用意,并使被传达人正确地、没有心理障碍地去执行。

2、统筹计划能力。管理岗位的事务复杂、琐碎、头绪多,如何统筹安排,物尽其用、人尽其才,通俗地讲,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是考验基层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能力。能用最少的人力、时间、金钱最有效地完成工作,需要高超的统筹计划能力。

3、流利的书面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沟通能力同样重要,是基层管理人员必备的职业能力,能用流利、顺畅、清晰、简洁的书面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安排统筹工作是用人单位急需的人才。

4、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是考察公共管理类毕业生专业能力的,是能否胜任管理岗位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一般意义上招聘单位重点考察的能力。

5、日常的办公室操作能力。由于管理岗位的需要,日常办公室的事务都是这个岗位的职责要求,比如编写通知通告、打印文件材料等,要求毕业生熟练操作电脑、打印机、甚至驾驶汽车,很多企业认为这是管理类大学生甚至是当代年轻人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三)情商素质。情商高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在某种程度上讲,甚至比智商更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是和人打交道,而且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微妙关系对人才的情商素质要求要高得多。

1、团结合作能力。能够和不同的人合作,能够将不同性格的人才团结在一起做事情,这是基层管理者必备的素质。

2、积极乐观的精神。无论遇到任何困境都能保持乐观精神的人,才能不断战胜困难,在看似无法解决的事情上寻找到突破口,作为管理者,没有这个品质和信念是很难将工作坚持到底的。

3、坚强不屈的意志。坚强不屈的意志是做管理工作的人急需的品格,因为管人是有相当难度的工作,常会遭受种种打击,没有坚强不屈的意志是很难胜任的。

4、包容的心态。管理的对象形形,性格迥异,没有包容的心态很难理解和对待这些工作。

5、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很快适应不同工作环境,适应不同的人,并全力以赴投入工作是各个岗位都需要的。

6、创新能力。思维活跃,不拘泥于旧模式,敢于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这是年轻人的使命和责任。

7、雷厉风行的行动能力。再有创新能力,再有管理能力的人,只有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才能成为事实。说到做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受到多数用人单位的欢迎。

三、公共管理类大学生素质培养途径探析

(一)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是修身的文化,治国、齐家、平天下一切皆以修身为本。老祖宗告诉我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一个人的品德修养高于它的才干,因此用中国的传统文化熏陶、浸染当代的大学生,他们自然而然会培养自己首先做好人再说做好事。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积极乐观、包容万物、坚强不屈等优秀品质都是中国传统文化里大力提倡和要求中国知识分子身体力行的,更不用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智慧,更是当代管理者需要大力挖掘的古代智慧。因此,公共管理类的大学生应该设置一些必读课,引导学生研读《论语》、《老子》、《易经》、《庄子》等中国经典著作。

(二)加强职业伦理教育。面对就业单位对人才的职业伦理需求,应加强大学生的职业伦理课程的开设。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独特的职业道德,因此不管是专门开设课程,还是贯穿在其他专业课程之中,要结合公共管理专业的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工作定位等进行专业素养的培养,培养职业认同感,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伦理素质,如职业责任感、爱岗敬业精神等。

第7篇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扬弃

1、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缺陷。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为政府改革注入了新鲜血液。新公共管理的核心理念是政府有限理性和政府官员的“经济人”假设,政府相似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组织,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是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因此,其核心内容是力图将私营部门和工商企业的方法用于公共部门,强调市场竞争、政府工作的绩效评估、行政过程的透明取向、成本效率和顾客导向等。一时间,“企业化政府”、“市场为本”、“政府瘦身”、“重塑政府”成了政府官员使用率极高的流行词语。然而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并没有涵盖当今政府在实践中所应该涵盖的基本理念。而且新公共管理过分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过分强调政府向企业学习、用企业提供商品的方式提公共服务,往往会而且在实践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差别,从而产生伦理上和责任上的问题。另外,在市场化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腐败现象。这一切,导致公平与公正问题的凸显。

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政府不再同时掌舵和划桨,而是把划桨的任务赋予更为高效率的市场,政府则专心做好掌舵的工作。丹哈特夫妇则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当我们急于掌舵时,我们是否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从掌控和驾驭社会的角度讲,政府过去已经做了很多,也的确发挥过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现代社会,这种单极化的掌控结构是否还合理呢?现代社会更多意义上是一个多元化的结构,即便在公共行政领域它更多的也要体现出公民的主体性。其实公民才是一个多重的角色,他们既是公共财政的主要供给者,也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同时也是各种生活的参与者和公共利益实现的监督者。归根到底,作为最终的授权者,他们甚至可以通过新契约的形式向民间公共组织授权,而非单独指向政府,这样就使得掌舵者的地位受到了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政府在许多时候的角色将不再是主导型的,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与者,至于划桨手也不仅仅是市场这一单一结构能够完全提供的,需要有更为多元的参与力量来重构体系。

2、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扬弃。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性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止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

与新公共管理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观念之上截然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超越主要体现在:(1)新公共服务呼吁维护公共利益,“当公民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从一个独立的、孤立的存在中脱离出来,并转变成一种美德和完整的存在,向社会奉献的过程最终使个人变得完整”,这种观念大大超越了建立在个人自利基础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2)新公共服务强调尊重公民权利。新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坚持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不同于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的,“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新公共服务倡导者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3)新公共服务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看到当今政治生活领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政府不再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更多的利益集团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人员应该意识到,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不是企业家,他们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将越来越多地扮演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角色。

3、新公共服务理论需要发展和实践。新公共管理努力实现的是对一系列公共管理困境的救治,现实的问题使得关注效率的工具理性成为必要,相应的它对于追求何种最终价值却少有兴趣,也就缺乏探讨紧迫性的认知。作为一种变革和救治的视角,我们对于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和方案予以很多的赞成与肯定,但是这样一种理论进步更多的是建立在技术和工具的层面,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具有形式偏好性。而新公共服务则试图将管理的视角逐渐切换到对管理乃至社会发展根本价值的关注上来。资于往事,鉴于现实,我们需要在一个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在二者理念中寻找一个新的平衡点。

尽管丹哈特夫妇在提供的多个项目的比较后发现,二者似乎存在着太大的差别,但是如果从动态发展的角度,形式和价值事实上必然有相契合的肌理。就如同我们认为即使在公共管理“主体缺位”时期,它也正走在根本价值的漫长回归之路上,并不能因为当时的理念多么浅显而否认那曾是形式与价值耦合的一个历史进程。新公共服务高举价值追求的大旗一方面确实很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存在很多困惑,在实践上并不能与新公共管理并驾齐驱。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困惑

公共行政转向倡导服务的价值和实质的正义,需要致力于建设一个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为根本的行政体系。这样一种理论推定的首要问题“是否可能”或者说“是否具有操作性”将如何来界定呢?事实上,通过分析,我发现有四个困惑必须予以解决才能回答其现实性。

第一,公民何以理性?以公民为本就意味着公共行政必须满足公民的需求并为不断发展的需求提供服务升级的义务。那么,公民的理性就显得非常必要了,这种理性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

1.公民是否准确的知道自己的需求?公民其实往往最注重基础的需求,而对于可能的或者高层次的需求缺乏认知,这主要是因为需求环境、需求阶段以及需求人群的差异造成的。譬如,生活在城市的人向往乡村田园的环境,而农村居民会觉得现代化的都市生活更好,这种需求的“围城”困境并不意味着绝对的需要,而是阶段性的比较和补差心理。所以公民的需求总是表达不充分或者时效多变的,寻求一种明确的认知似乎目前还不可能。

2.公民是否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即使公民完全知道自己的需求,那他们能清楚无误地传递给供给方吗?答案是否定的。公民的表达取决于三个因素:a.公民表达的能力,这一点是因人而异的,最好的表达能力者能否最清楚的表达尚有疑问,何况千差万别的公民群体。b.公民的表达意愿,公民的表达意愿是受个体情绪影响很大的,不同心理素质和个性的人对表达的见解是不径相同的。c.表达的成本,这一点其实也很关键,如果公民感觉到对话的成本高于收益或者担心投入沉没的话就会放弃许多表达的机会。

3.公民认为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了么?公民的评价体系同样体现出迥异性,即使是同等同质的服务对于不同的客体而言满足程度也是截然不同的,这种困境时常出现,使得服务方不知所措,也往往影响公平性和制度化。

所以,就现实而言,差别的公民个体理性层次不同,作为全体考察时则更加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只能称之为有限理性的集合。

第二,政府何以令人满意?作为服务供给者的身份,如何让公民满意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作为权力和权利主体的公民在接受服务的时候对于政府不能是感恩或者宽容的感情,他们通常应当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1.政府是全心全意为我们考虑的吗?政府的人员是由一般的公民担任的,他们具有双重的身份,一方面具有公民的需求,另一方面必须通过本职工作来实现政府的服务。这个特殊群体的集合是不是会带来政府的人格化以及利益集团化?他们考虑服务的基点还能保持公正吗?还有可能在冲突的区域依然保持价值的中立吗?以上的担心不是多虑的,既往的“经济人”假说事实上更加增添了这方面的不确定感。

2.政府能提供尽可能多和好的服务吗?这个问题直接与服务的意愿和政府的能力有关:从意愿的角度,政府在获得充分的授权后,必须有兑现契约的实际行动和完善服务的创新精神,还必须保障能够落实到制度化的设计上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随意性安排;从能力的角度,政府在具体的行政中应当表现出足够的驾驭本职的素质并且有令人信服的实践来进行经常性的校验;这个问题实质上还与政府对公民需求的认可有密切的关系,公民表达的所有需求得到了多大程度的回应、是否带来了未来服务升级的承诺和预期等都是现有较松散公民社会的结构所不能把握的。

3.政府是值得信任和不可替代的吗?既然服务是公民对政府的根本定位,那么政府目前所发挥的功能都是不可替代的吗?在某一种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已经是最好的可能吗?现实中,多元的社会和多元的结构已经提供了选择的其它可能,政府如果不能证明它还有必要居于主导,就必须放弃过去获得的授权合同,主动退出,但是政府这种自觉的行动常常是缺乏压力和动力的。

所以,政府总是很难令人满意的,改革甚至重塑就成为经常性的工作。

第三,政府和公民何以达成共同的核心价值?作为追求理念的“生产力”与“效率”、“民主”与“正义”、“安全”与“福利”等在社会认知上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偏好,公民群体通常不可能达成一致的认识,政府在各个阶段也会有不同的解读。问题还在于作为被授权的服务主体——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对社会价值的统一发挥影响,又有多大的能力去整合各方开展统一的行动,而且保证不虢夺侵犯公民的权力。另一个方面,公民作为权力的主体为何要去认同某种共同的价值,那些个体和群体多元化的价值之间又如何来保持融合和平衡冲突?我们会发现关于价值的争论实际上归结到最后就是公民与政府关系的根本性基础——合法性认同,公共服务的行革不能是停留在技术修补层面的运动,而应该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方位重构和超越。

第四,公共服务是现在还是未来?基于上述的分析,我们发现在建构服务行政的事实与价值取向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在面对既往的弊端和危机时,形式的修正需要更显得迫切,而对于理念的刻意追求反而显得不合时宜,

那么服务的理论是不是太过超前或者部分地超越了我们的时代而应当被视为未来的理想呢?回答这个问题对于目前指导理论的建设性是不可延缓的,无论是新公共管理还是新公共服务都无法回避。

三、结论

公共服务推定的困惑不是否定了公共服务理论的可能,而是对公共服务必须解决的理论层面提出了建构的基本内容。一种公共服务理论的建立,必须围绕上述的问题展开探讨,任何理论倘使不能解开上述的困惑,那就恐怕还是会“混淆了规范与描述”,难以提供出“一个令人心悦诚服的替代性方案”。历史上的政府形态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至少已经扮演过两个角色,一个是大包大揽的全面干预者,就像我们在大多数历史时期看到的统治管理形态,另一个是的市场主义和自由主义者强烈要求的“守夜人”角色或者弱势政府。事实上,作为权力本体的公民们真的需要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吗?当然不是,新公共服务理论实际上也呼唤了新意义上的政府重塑工程。首先,我们需要一个向上仰视我们的政府,他们必须记录下我们所能给予的权力、坚决保留的权力和禁止行使的行政权力,并确定法律去保障它们;其次,我们需要一个热心了解我们需求的政府,他们应该划分出必须提供的、尽可能提供的和由第三方更好提供的不同需求层次,然后努力去达成这样的供给;最终,我们需要一个全心全意服务于我们的政府,他们以尊重人的个性、确认人的价值、推进人的发展为使命。因何而服务?归结到一句话就是“民主的政府是为他们的公共服务而存在。”我们所需要的也正是一个服务性的新型政府。

参考文献:

1.[美]戴维?奥斯本。《改革政府》,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美]罗伯特?B?丹哈特、珍妮特?V?丹哈特著,丁煌译。《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丁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澄清》,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11期

4.丁煌。《政府的职责:“服务”而非“掌舵”》,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5.辛传海。《公共服务:是“顾客”还是“公民”》,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4第2期

第8篇

一、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动力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因素很多,既有源自公共管理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压力,也有源自公共管理本身运行的困境。

1.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和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

全球化突破了传统的时空界限,突破了传统的制度和文化瓶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加入WTO,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与日俱增,尤其在经济领域方面,市场机制使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整个国际社会成为一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网络。在这种大环境下,要保证我国在国际社会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保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公共管理创新不可或缺。而要实现公共管理创新,必须有一个坚实的创新平台作为支撑,否则,所创新的公共管理成果不仅跟不上我国社会变革的步伐,而且也难以符合国际社会运行的规则。由此可见,全球化是促使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重要动力之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既使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的构建成为必要。同时也提供了条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通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信息透明化程度增高,人们的接受信息量日益增多,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历史教训、先进经验与发展动态,绝大多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报纸等媒体获得。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进一步缩短了世界各国的距离,将不同发展水平的社会纳入到一个相互交往与碰撞的时空框架之内,使整个世界处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及信息社会并存的“共时性煎熬”…之中。这种“煎熬”。给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公共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与严峻挑战,迫使我国公共管理加快了创新的步伐。虽然自改革开放后,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平台,但是,维持这个平台有效运转的机制,却因社会环境变化、组织价值取向不一以及在此平台上工作的从业成员的现代社会管理理念不同而使这个平台必须创新与完善。如公共管理创新所需的信息平台仍因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社会各组织对相关信息的垄断等,至今仍未完整有效地建立起来。随着西方文明借助高水平的信息技术对我国的渗透,我们必须以信息平台为支撑,构建起完整的公共管理创新平台。

2.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第三部门的兴起

西方经历了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引发的市场机制危机和70年代凯恩斯主义及福利国家危机,这两种危机即所谓“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他们促使人们去探索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机制。在国家一政治领域出现了“既不是自由市场、又不是福利国家”的“第三条道路”取向,在社会生活领域,第三部门迅速兴起。第三部门的广泛兴起,西方进入后工业社会,这是推动西方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深厚社会基础。在我国.以国家干预的形式配置社会资源或依赖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失效,催生了第三部门的产生和发展,其宗旨是以自由选择的运作机制来实现提供公共产品的功能。从理论上说,当政府组织(第一部门)和营利组织(第二部门)较为规范时,第三部门就能较好地弥补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不足,同时也为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的构建提供了客观条件。但是在我国,由于现代民主政治和市场体制尚不发达,往往出现公共权力不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市场交易不通过自由交易而通过钱权交易完成,这就产生了以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所谓“第四部门”,这是第三部门发展的巨大阻力。因此,构建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推动政治民主化使公共权力只能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完善市场机制使私人产品只能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来提供,这样,就可以消除第四部门,第三部门才有真正发展的社会基础。因此,第三部门的发展壮大是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社会动力。

3.传统科层制运行的困境与公民民主化诉求的高涨

在现代社会,国家对社会管理的组织运行模式,主要源于马克斯•韦伯所创造的科层制组织模式。这种模式是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它’“体现了劳动分工原则,有着明确定义的等级和详细的规则与制度,以及非个人关系”,拉1为工业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方案。然而,到后工业社会时期,马克斯•韦伯模式遇到了挑战,其表现之一就是非人格的工具理性与民主价值的冲突。官僚制的非人格性主要在于其是一种“对技术以及与技术社会相关的复杂事物的一种不可避免的政治表述”,p1因此,官僚制要求其官员队伍专业化和技术化专家治国。然而,官僚制的这种理性要求,却把“理性无知”的社会民众排斥在政府行政之外,从而使“行政失去了民主政治角色与公共特质,渐渐约化成只重视管理技术与量化方法,而对于有关公共生活的根本价值、目的、伦理甚至理论,均缺乏反省,并常常自我局限为政策执行与管理工具,因而忽视了公共行政对民主政治价值的捍卫与公民道德生活的提升信念及领导使命”。㈨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向前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逐渐增强,其要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的愿望也随之高涨。对此,我们必须对传统的科层制进行改革,积极推动公共管理创新,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合作关系,才能满足公民的参与夙愿。因此,公民民主化诉求的高涨是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重要推动力。

二、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模式

根据现代组织设计理论中的系统论观点,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成功经验,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最理想的模式应是:以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所拥有的公共管理创新资源,与其他非公共组织所拥有的资源通过整合所形成的一个统一的、且具有一定“独立属性”的综合性协作网络。当然,这里所谓的“独立属性”是相对的,它并不是要求社会各组织把其拥有的资源(如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完全分离出来去构建一个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独立机构,而是指社会各组织应给这个类似于“虚拟”的组织一个宽松的制度,从而使社会各组织原有的隶属关系有所突破,进而使这个“虚拟”的组织在更少束缚下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如图l所示:整个社会分为政府组织、非政府公共组织和非公共组织,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离不开三大组织的合力支撑。因为构成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所需的人力资源平台、信息平台、教育平台、知识平台等,都源自于这三大社会组织所拥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的有机整合。这有如三条腿的板凳需要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保持它的坚实与平稳。图2实质上是图l的立体化,它们都体现了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该平台的根本特征是,它是以三大社会组织为支撑的各子平台之间相互联系的综合性协作网络。对于同类组织中的各层级组织(以虚线表示),因其打破了严格的等级制,使得公共管理创新的各类资源在各层级之间能得到有效利用。此外,具备一定“独立”属性的平台,更容易形成公共管理创新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社会各组织的相互融合,使处于这一平台上的管理者的视野更为宽阔。管理经验和管理成果可以共享,从而形成一个强大的管理团队,创造出更多的公共管理创新成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可靠的平台保障。对于三大组织来说,如果把它们比作支撑“板凳式”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的三条“腿”,那么拆除其中的任一腿,都会导致公共管理创新平台失去应有的平衡与稳定。具体来说。三大组织的支撑作用主要表现为:1.政府组织的政策导向、利益平衡和制度保障作用。政府组织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理所当然也是公共管理创新的核心主体,为此,政府组织首先应以“公共利益广泛代表”的角色来引导公共管理创新的过程,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次应以“调停人”的角色协调公共管理创新过程中所引发的利益冲突;最后应以“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身份为公共管理创新创造优良的制度环境。2.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智力支持、社会解压和信息沟通作用。高校、科研院所等非政府公共组织。能够为公共管理创新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非政府公共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自组织能力,能够有效缓解公共管理创新给社会造成的压力;非政府公共组织作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能够促进公共管理创新过程中的信息共享。3.非公共组织的社会示范、财力支持和风险分担作用。管理创新首先是在企业组织中发起的,因此公共管理创新要求将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引入到公共部门的管理过程中来,以提高公共部门的管理绩效。另外,建立“公私伙伴关系”不仅能够为公共管理创新提供充分的财力支持,而且还能够有效地分担公共管理创新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政府创新的积极性。对于各子平台来说,如果把它们比作“板凳式”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的“面”,那么只有通过社会各组织资源的有机整合,才能使坐在这个坚实的“面”上的人排除一切杂念去全面思考有关社会公共问题的良策。其中:教育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摇篮,只有把非政府组织中的高校、研究所、素质教育基地、创新能力培养基地以及政府组织中的教育、科研基地(如行政学院、党校、政策研究室等)与非公共组织中教育科研基地等进行有机的整合,才能形成发达的公共管理教育网络,进而不断培养出高素质的公共管理创新人才。信息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杠杆,它对我们掌握世界及我国社会发展需求、我国公共管理现状、世界公共管理进展以及公共管理发展趋势,及时进行创新的战略决策起到不可或缺的桥梁纽带作用。知识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基础,而建设公共管理创新研究所需要的多学科知识与研究方法技术的图书资料以及研究资源数据库大多分散掌握在社会各组织手中,如果不及时地进行调整或整合,公共管理创新就会因缺少厚实的基础而进展缓慢。研究方法与技术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擅于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才能提高公共管理创新的水平。人力资源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源泉,它不但能为公共管理创新团队组合提供现有公共管理研究人员和潜在公共管理研究人员的信息,而且能使优化组合后的团队提高创新的效率与效益,这就要求社会各组织放宽对优秀人才的管制,从而使人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进而充分挖掘出人才资源的创新潜力。社会实践与应用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试验园地和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舞台,如果没有实践平台愿意检验所创新的理论,那么可想而知该理论的最终命运。据统计,我国高校现有近三分之二的科研成果还躺在高校的档案柜中。最后。法制平台是公共管理创新的保障。创新成果如果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就会严重挫伤创新者的积极性。也就不可能形成鼓励创新的优良环境。由此可见。只有各子平台之间形成一个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统一体,或前文所说的。面”,才能充分发挥各子平台的功能与作用,进而形成一个系统而高效的公共管理创新平台。

三、我国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构建的策略

通过以上分析,“板凳式”公共管理创新平台应是推动我国今后公共管理创新的理想模式。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以什么来维系我国社会各组织的紧密联系,如何使这条板凳的“面”没有裂缝或漏洞等问题。这或许才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如果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维度来加以分析,改革科层制、协调利益分配和转变管理理念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本质、核心和首要因素。为此,构建这种理想的公共管理创新平台,我们应采取以下策略:

第一,改革科层制,构建多元复合的组织网络。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为主体,“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o[51传统科层制所形成的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型组织体系,面对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一方面,僵化的层级节制体系阻碍信息的纵向传播,使组织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变化缺乏有效的回应;另一方面“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部门格局所形成的信息“壁垒”,阻碍信息的横向联系。因此,社会各组织在内部应突破严格的等级层次,在外部应加强横向的交流与合作,才能使支撑公共管理创新平台的社会各组织形成一个高效合理的组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