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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0:37: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劳动力老龄化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农村劳动力老龄化

第1篇

【摘 要】利用福建农村统计年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相关数据,来福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当地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等;但也会造成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地资源利用率下降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受阻等等。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发展;福建省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社会转型和工业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和必然产物。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变革带来深刻和长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对农村社会发展的积极一面,也有对农业发展不利的一面。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

1.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结构存在显著的影响。通过查阅福建省统计年鉴,2000~2010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4196.3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增加了2025.59元,贡献份额达48.27%,而农业收入增加了1279.42元,贡献份额仅30.49%。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逐年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已开始占据重要地位。

2.加快当地农村城镇化进程。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深入,一部分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纷纷在城镇安家落户,这客观上促进了城镇消费需求的增长、基础设施的增加和建设规模的扩张,推动了城镇化的进程。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反过来又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展了空间。由此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城镇发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

3.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对农业生产的积极影响体现在:一是减少了依靠土地养活的人口对土地的投入成本,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二是推动了农业土地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事实上,随着耕地资源的减少和农村劳动力人口的不断增加,在耕地资源极度匾乏、人均占有量过少、加之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的情况下,农民在有限的土地上从事分散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对先进技术和先进生产工具的使用非常排斥,最终导致农业生产效率很低。通过转移富余劳动力,人地矛盾得到缓解,从而突破传统的分散经营和粗放经营的方式,农业规模经营成为可能。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1.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自福建农业劳动力发生大规模转移后,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是农业生产主力军,他们不论是年龄结构还是文化程度都是农村劳动力中的强者,而留守劳动力多为妇女和老人,于是劳动力转出的农村家庭缺乏身强力壮的劳动力,农业生产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一是劳动者年龄结构偏大、劳动能力相对较弱,农业生产梯队“老龄化”加剧。二是留守的绝大多数是女性劳动者,男女比例不协调。

2.农地资源利用率下降。通过查阅福建省历年的统计年鉴,发现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农业劳动力数量均呈下降趋势。粮食作物面积从2001年的1625.72千公顷下降到2011年的1226.79千公顷,下降了24.5%。非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从2001年的1089.52千公顷,下降到2011年的1001.41千公顷,下降了8.1%。劳动力转移后,农业生产劳动力大幅地减少,土地利用水平逐年下降,出现农地抛荒、耕地锐减的现象。农地资源利用率下降,加剧威胁着福建省的粮食安全。

3.农业技术推广受阻。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相对而言大都是有知识、有文化、有技能、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农民,而留在家里务农的基本上是老人、妇女、小孩,以及一些病弱残者,他们的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接受科技成果的意识淡漠、积极性不高,并且学习农业新技术的能力也有限,他们宁愿因循守旧以求稳妥,也不愿接受新知识、新事物,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效果。我国目前大约有70%的农业科技成果得不到推广,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民文化素质过低。

参考文献

[1]邓楚雄.劳动力转移下沪郊现代农业持续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基于1135户农户的问卷调查[J].农村经济.2008,(8):41~44

[2]张思军,吴仁明.农业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发展的影响[J].云南社会科学.2002,(1):36~39

[3]黄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08

第2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业发展;对策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概述

(一)人口老龄化

随着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交,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物质资源的日益丰富,社会成员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增加,人们逐步走向长寿时代,人类社会也开始出现老龄化现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口老龄化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国际上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占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数的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数的比例达到7%,那么就表明该国家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指标

人口老龄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衡量。第一,从老年人口比重来看,一般来说,65岁对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是老年系数,这个系数是直接反映了人口老龄化程度。第二,从老化系数来看,这个系数是衡量人口老龄化所用的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指数,主要是指老年人和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重,也是反映人口老龄化程度的重要指标。第三,从抚养人口和被抚养人口的比例来看,如果被抚养人口占抚养人口的比例重,也是直接反映了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程度,这里的被抚养人口主要是指老年人和少年儿童,抚养人主要是指适龄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

二、人口老龄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一)导致农村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速度下降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劳动生产率水平可以用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来表示,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多,劳动生产率就越高;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越少,劳动生产率就越高。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劳动生产率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劳动力的供给方面。人口老龄化发展会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相对下降。使得农村就业人口的减少。在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条件下,农村劳动力资源不足,就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资料和技术设备的浪费,影响农村社会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和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二)影响新农村建设步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新农村,需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密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稳步前进的步伐来进行建设。但是,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劳动年龄结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留守老人和贫困老人增多,给新农村建设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

(三)阻碍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适龄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由老年人构成,加上农村留守儿童居多,农村的劳动力出现严重匮乏的局面,大量的土地也因此荒废下来,或者承包作为经济作物更种地。这种格局导致农业生产水平却没有得到实质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老化也直接造成农业劳动力资源不足,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农业发展对策

(一)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人口老龄化显而易见,政府应当从制度上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进行保障,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做好农村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要从思想上改变以前农村人认为保险是白花钱这样的观念,认真做好扎实细致的宣传普及工作,广泛运用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采取板报、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新农保制度的方针政策,使农村老年人自愿参保,积极参保。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要加强对农村养老的投入,总理指出:政府少上项目也要确保对养老保险的投入。所以,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实力增强,各地区要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投资额度。政府要制定出符合新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村老年人养老做到有保障,有依靠。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第3篇

目前,人口老龄化和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人口老龄化的界定,国际社会公认的标准是,如果65 岁及以上人口占该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或者60岁及以上人口占该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该社会就可称为老龄化社会。2010年,河南全省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786万人,占人口比重的8.3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12.73%。已经进入老龄社会。《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579.4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为15.71%。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较全国高10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特别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显现。

河南省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显得极为重要。新农保制度在推行中出现了覆盖面小、养老保险水平低、激励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基金管理层次低、基金保值增值难,河南如果不未雨绸缪,提前应对,就会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新形势下河南省农村养老出现的新问题,一是农村家庭规模缩小,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我国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农村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使得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受到冲击。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家庭养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政策逐渐放松对城乡壁垒的控制,大量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大量空巢老人家庭在农村出现。即使子女能够为父母提供一定的物质资助,也无法实现对老年人的适时照料,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河南省宝丰县在村级主办,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建起的“新农村互助家园”,是河南农村养老发展的新模式。“新农村互助家园”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互帮互助的生活方式,深受老年人的欢迎,在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道路上迈出了开创性的一步。由“互助家园”到“幸福乐园”,让农村老人有吃、有玩、有住,让他们的生活开心快乐,让外出务工子女无后顾之忧。

为此,各地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弹性补贴制度或农产品换养老保险的制度,推行农业补贴与缴纳养老保险费相结合的机制。在保障每个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领取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建议“自助家园”式的养老模式在逐步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向河南省内推广,为辛勤劳动一生的农村老人安度晚年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4篇

张如一,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行政管理101班

李悦,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行政管理101班

摘 要:人力资源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力,然而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一些劳动力自身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本文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视角出发,对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者生产能力提出相关建议,以推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正常、快速和健康转型。

关键词: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劳动力;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7-0000-01

一、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劳动力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其中劳动力因素更是推动农村技术进步,促进其经济发展实现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力。当然其中存在的劳动力转移不均衡、构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更加突出。

首先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平衡性加强。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的标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发生迁移行为的主体是青壮年,而且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留在农村的都是劳动能力较弱的老弱妇残,或者文化水平较低的农业生产者。而从长远的角度看,我国农村还存在大量资源和荒地可以开发,农产品加工利用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不仅需要科技和资金,而且还要大量知识技术水平较高的劳动人员参与,而现在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造成了部分农村人力资源的损失和粮食减产,影响农村经济向深度和广度的发展,不利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

其次是农村劳动者知识技能水平偏低。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教育资源贫乏,教育水平不高,而且受到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农村劳动者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却忽视自身的职业以及技能培训,造成许多农村劳动力不仅文化素质偏低,而且所具备的技能也相对贫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政府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偏向于基础教育,而对职业技能培训这一块不够重视,这与农村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中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不相符。

最后是我国农村人口结构更加不合理。当前,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思想观念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选择了晚婚少育。这样使得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这种劳动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给农村未来劳动力供给带来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劳动力结构中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员比例将上升,而年轻劳动力所占比重将下降,造成劳动力结构的不合理,老年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而年轻劳动力不足。而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传统的产业和技术不断被新技术和工艺所取代,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是以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在一个社会的产业结构快速转型时期,这种情况表现就更为明显,有技术有文化的青年劳动力需求旺盛,而没有文化,技术落后的老年劳动力将会过剩,面临着失业,再就业也非常困难,对未来劳动力供给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另外由于老年人口增加,政府对养老保障投入增多,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投资相对会减少,这样也会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二、对于解决我国当前农村劳动力问题的建议

第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利与弊。市场本身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有其自身规律,但其滞后性和自发性是其本身所无法克服的,因此政府必须完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对农村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控和支持,保护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权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是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充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不断增强技术进步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增产的突出作用,使农产品商业化、现代化,引导农民进行自主创新;其次是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政策扶持作用,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乡镇企业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吸引更多的外出劳动力留在家乡,促进农村劳动力的供求平衡;另外政府可以构建和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平台,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劳动力需求与服务信息,建立农民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引导农村劳动力正确流动,调节劳动力供给关系,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最后,政府要加强制度保障。通过颁布相关的政策方针,从法律的角度来保障农村劳动力的各项权益,提供保障和依靠。

第二是要加强建设农村的教育事业建设。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强16~40岁这个年龄段农村劳动力的再教育工作。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要坚持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特别是职业技能教育,可以在农村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点,另外可以通过规范农村文化市场,营造农村人才培育的良好环境,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质量;其次是通过宣传引导农民改变传统观念,意识到加强其自身的职业与技能培训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改善自身的技能,从而更加适应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最后还要建立有效健全的人才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选拔人才,对做出贡献的社会精英进行激励,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且善于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才留在农村,从而促进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转化为适应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转型需要的、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人才资源。通过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村技术进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顺利转型。

第三是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比重越来越大,农村劳动者所承担的负担越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应坚持以家庭为主,同国家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为农村老龄人口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从而减轻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负担。另外政府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减少对劳动力需求,兴办旅游业等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的第三产业,以及兴办乡镇企业等吸引部分在外的劳动力回乡工作等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我国当前农村劳动力存在的问题,是历史长期形成的,绝非短期内可以解决,我们不可急于求成,但也并非听天由命,我们要正确认识劳动力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兴除利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各项制度,合理有序的处理各项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

参考文献

[1] 肖云:新形势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困境与对策[J].社会科学,2010(8)

[2] 郭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的原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4(6)

第5篇

摘 要 我国人口老龄化严岭的形势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人口老龄化将通过消费结构、就业结构等方面影响着我国的产业结构。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发展比较优势产业与加快第三产业的转型相结合;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提升人力资本水平。

关键词 人口 老龄化 产业结构

从已经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岭。人口的老龄化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变将通过消费结构、就业结构等方面影响着我国的产业结构。

一、新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特点

(一) 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科学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的结果。也是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 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率,即老龄化率处于7%-14%时,称为老龄化国家,若老龄化率超过14%则称为老龄国家。从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年龄构成看,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显然,我国目前处于老龄化国家阶段。由于30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寿命的提高,以及出生高峰期的那些人口队列目前将进入老年,因此,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庞大,老年人口规模增长迅速。

(二)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不同步,未富先老

虽然改革开放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落后的,人均的各种指标都处于较低的水平。一般认为,发达国家是在人均GDP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而2000年我国步入老龄社会时,人均不足1000美元。可见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的发展,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这必将给我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巨大压力。

(三)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均衡,差异显著

从城乡人口老龄化发展来看,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迁移,农村面临更为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人口老龄化,我国存在城乡倒置现象,而且这一趋势仍在持续。从地区人口老龄化发展来看,我国区.域人口老龄化程度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一致,由于不同地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此相适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

(四)劳动年龄人口高龄化与劳动力资源丰富同时存在

中国目前确实已开始步人了老龄化阶段,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目前中国社会抚养率仍不高、根据人口模型推算,离人口深度老龄化阶段至少还有10余年的时间,因此,我国从中期来看,还处于劳动力增长的阶段。但是,尽管现阶段我国劳动力资源很丰富,但随着我国人口逐步迈进高龄化,劳动力年龄也将出现高龄化现象,并且这一趋势会越来越严重。

二、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和方向

英国学者分析整理了40多个国家不同时期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移动的统计资料,考察世界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和方向。得出以下结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后,劳动力便开始向第三产业转移,从而揭示产业结构演变的基本趋势。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不断降低,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则不断提高,而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则大致经历了一个先上升再下降的过程。而就三次产业的内部结构而言,其规律均为由技术含量较低的传统产业向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产业转变。

(二) 人口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人口与产业结构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客观联系。人口与产业结构的相互适应、协调发展,是取得最优人口经济效益的一个先决条件。一国产业结构的发展,既要考虑产业结构的演化进程与现存劳动力技术结构的差距及其就业目标,又要考虑到一定时期内劳动力技术结构演变的刚性对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制约。一定的产业结构对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相互适应状况有重要的影响,就产业结构本身的发展来看,一定时期的产业结构是生产力长期发展的结果。产业结构的变动直接影响着人口职业、行业结构的变动。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是受生产资料总量和技术构成制约的,也就是说社会各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与生产资料总量成正比,与生产技术构成成反比。从人口对产业结构的作用来看,由于各个年龄组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分布状况和比例关系的变化,将会影响到不同时期的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而会影响到产业结构的状况。人口的年龄构成决定了不同年龄组的人口素质的差异,以及从事具体职业的不同。

从中国的人口发展和老龄化趋势与产业结构相互影响来看,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其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力度,促使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调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但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应进一步调整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从而优化第三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提升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效益水平。

(三)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的影响

首先,从人作为生产者的角度考察。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劳动力老化程度的加深,将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双重影响。从三次产业结构调整来看,我国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在客观上要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短期内我国劳动力资源数量与青壮年劳动力相对充足,劳动力老化程度和总抚养比均相对较低,能够保持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增长率,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协调发展与合理布局。但从长期来看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受其文化素质与劳动技能偏低的制约,其转移大多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其他服务行业”,难以适应以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与应用、发展高效农业与生态农业为目标的农业结构调整需求,进而将对农业结构调整带来消极影响;也难以完成由劳动密集型为主体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主体的方向转化。

其次,从人作为消费者的角度考察。一切经济活动是从需求开始的,没有需求,就没有生产。人的需求是具有层次性并发生阶段性变化的。不同年龄段的消费结构和消费量不同,消费方式也大有区别。对于老年人口来说,其消费倾向、消费行为等方面都具有与其他年龄人口不同的特点,这也决定了老年人口的消费需求。随着收入水平的变化,需求结构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结构性变化直接影响到产业结构的演化。因此,老龄化的人口结构状况和变动趋势必将通过消费结构的变化引致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动,从而要求各大产业内部次级产业结构做出相应的长期调整。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人口结构的转变通过“储蓄率”对消费产生影响,由于消费和投资的变化决定了消费资料产业和资本资料产业的生产,因此,消费和投资的比例变化对产业结构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二是老龄人口将产生新的消费需求进而引导相关产业的出现。因人口老龄化而带动的以老年人服务为目标的老年产业的需求,将有效地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有助于调整国民经济增加值的产业结构,并有力促进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实质上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实现劳动力就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一)大力发展比较优势产业,加快第三产业的转型

在人口老龄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基于人口老龄化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还不会影响到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供给的国情,首先要重视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兼顾劳动密集、资本密集、技术密集产业和企业的协调发展及合理布局,特别是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其次,产业升级应同时体现在三次产业的结构变动和产业内部的优化。对于第三产业,必然经历由传统服务业向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服务业转变。现代服务业要求用新的服务方式、新技术和新业态为生产和生活提供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新兴服务,这个过程既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也涵盖了对不同环境下现代服务业的自我塑造。

(二)积极发展老龄产业,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对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人均寿命的提高,老年人在消费需求上的特点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变得十分明显,持续不断的经济发展,需要在产业政策上提供新思路,必须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人口老龄化将促进老年产业的发展,老年产业是一种综合的非独立的产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老年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其在整个产业中所占的份额逐步增加,与老年产业有关的产品和服务增长速度加快。为此,有必要更具体地分析其表现,特别是针对与未来老年产业相关的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行具体的分析,大力发展包括老年医疗与生活服务行业、老年食品与用品行业、老年居住需求、老年旅游与娱乐行业、老年教育等行业。

(三)提升人力资本水平,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把提高劳动生产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中应对养老负担问题的根本策略

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必将导致劳动力数量的稀缺,企业将采用更多的劳动替代性技术。因此,企业要求劳动者积累更多的知识技能以实现劳动力数量的节约。随着老龄化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经济发展也由对“人口红利”的依赖转向对“人力资本”的重视。因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产业结构调整中应作为长期考虑的应对养老负担问题的根本策略。衡量人口老龄化时代的生产力将由劳动力数量向掌握不同程度知识技能的人口质量转变。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建立全社会的宏观教育网络,一手抓复合人才的培养,造就更多的高素质新人,另一手抓在职人员和下岗待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逐步提高他们职业变动能力。目前,产业转移的劳动力的基本国情是以质量比较低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为主,因此,提升人力资本水平,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杨光辉.中国人口老龄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统计研究.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6.

[2]杨雪,侯力.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宏观和微观影响研究.人口学刊.2007(7).

[3]包玉香.人口老龄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山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0.

[4]滕菲.中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产业结构调整.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11.

第6篇

【关键词】粮食直补 公平性 效力

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支持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从各国的实际操作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方式:一般性的保护和支持、农产品价格支持、直接收入补贴、生产补贴。

一、当前农村的基本情况

(一) 农村劳动力不足。

在我国老龄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劳动力也已经步入老龄化,较第二、第三产业的老龄化程度甚至更大。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将会意味着农业生产力的萎缩。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还意味着农机下乡可能性的进一步减少。因为老龄化更多的意味着思想的保守,铁犁牛耕将依旧占据主导地位,机械化生产、集约化生产将难以推进。粮食直补的一大目的――推进生产方式变革增加产量的实现会难上加难。更多的中青年劳动力选择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虽然,改革开放后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工业、城市服务业转移是发展的客观规律。但如今农业劳动力过少,导致农田荒芜或者挪作他用是城镇化发展畸形的表现。

(二)农民收入渠道的多元化。

由于农业利润越来越低薄,很多农民在务农的同时也经营副业。一部分人前往乡镇的企业打工赚钱,一部分人划出一部分地来种植经济作物,提高农业收入。也有一部分人,放弃种植,挪作生活用房,通过进城务工来挣钱。更有一部分人,将土地非法流转,改成商品房。总的来说,农村的农业在不断萎缩。并且,国家的粮食直补金额还有待改革,补贴的力度不够,难以保证种植粮食的利润率;粮食种植的成本与早期投入过高;农民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都在制约着当前农业的振兴。农民逐渐从农业边缘化,切入第二、第三产业。

二、当前粮食直补存在问题

(一)粮食直补政策实施方式的误区。

我国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施办法多是按农民承包的耕地的面积进行补贴。虽然操作方便,但其实质是“按亩分钱,种多种少都一样”,缺乏一个梯级的奖励进制。致使许多农民将粮食直补的金额错当党和政府对农民的慰问款。而且,农村中,每个农户的情况又不相同。按照这个标准,粗放的有大面积的种植土地的农民可以获得大额补贴;种粮虽多但用作商品买卖很少的种粮农户也可以获得很多补贴。而那些集约化经营,投入大量技术资金但是面积不大的农户就很难获得国家补助。极大的挫伤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也违背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规律。更是违背了国家实施该政策的初衷――维持国家粮食供应的稳定。

(二)粮食直补政策公平性堪忧。

总的来说,我国粮食直补政策的门槛过于单一,以种植面积的大小区别农业生产贡献的大小,划定是否享受政策补贴是不合理的,是不符合政策制定的精神的,是与鼓励农业集约的政策违背的。应当制定多样化的标准,促进各种经营方式的农户齐头发展。不然,一刀切、单一化补贴会加剧农村当前土地非法流转的情况,进一步损害国家的利益。

三、粮食直补政策实施意义

进农业经济的发展。粮食直补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可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倒逼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增加农民的已有资本,稳定民心。定期发放资金有利于使农户产生稳定的种粮意愿,对提高粮食产量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全国几个代表性的城市实施粮食直补政策的改革试点,实施综合化的补贴政策,总结得失,得出较完善、较合理、较科学的直补标准。然后向全国各地予以推广实施,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予以微调,一定能切实有效的推进农业的复苏性发展、粮食业的稳步性发展、农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长、农户种粮积极性的空前高涨。

四、粮食直补政策的完善

(一)实行动态的综合直补方式。

对直补资金要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政策的初衷,粮食直补应以农民种粮的面积和出售粮食的数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补贴金额的方式由过去单一计算耕地面积改为实时获取当前种粮的耕地面积数据,以及统计真正用作商品用的粮食数量,以一定比例加权得出一个基数,再乘以一个补贴率,得出最终的合理的补贴金额。这种方式提高了农户产量的积极性,破除了补贴的平均主义,达到了提高和稳定我国粮食生产数量的目的。并且,有关部门还要规范粮食补贴发放的通道,建立垂直式的下放资金结构,并建立各级督导小组,对资金的流向予以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适合该政策的农户发放凭证,一律凭证领取补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当下基层,听取群众对直补政策的第一手意见。维护该政策的公平性、与完整性。

(二)提高粮食直补的标准。

目前补贴金额很低,很多农户不愿意种粮,更乐于去种经济作物,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对近郊和农村的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需求越来越大,进一步刺激农户种植经济作物的积极性。所以,政府更应该加强对农户种粮的经济刺激。逐年提高粮食直补金额的标准。应做到中央和地方政府协调使直补资金到位。地方政府可以在其他高收入行业实施税收加成,或者在农业土地转作他用的土地增值上实施税收加成,将所得税金投入粮食直补基金中,以“高”扶“低”。符合我党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

第7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 帮扶 创新 扩充 创业 就业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是人口大国,随着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新格局的到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挑战。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民生之基。推动全民创业,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我国实现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强基础,目标是应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形势、新挑战的迫切需求。

1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是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据统计,2010年我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为1.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8%,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将达到15%左右。2030年中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超过日本,老龄人口总数将达到4.3亿,占总人口30%,大约三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中国将成为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当前,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风险的养老保险积累制度还没有建立之前,负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平台将受到严重冲击。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低收入人群,办理提前退休的现象普遍存在。社会抚养“两头夹击”的状况,必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步扩大。预计我国在本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社会抚养问题将更加突出,对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2010年城镇化率已达49.68%,“十二五”期间将首次出现城镇人口多于农村人口的拐点,到2020年城镇化率有可能达到60%。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在城乡、地区、行业间的流动性日益增强,一些技术含量低、竞争能力弱的传统行业和农业受到较大冲击,结构性失业比较严重,加之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与城镇新生劳动力、失业职工等交汇在一起,城镇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近年来随着经济成份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我国就业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多样,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兼职就业、家庭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不断出现,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和比例在不断上升,其主要特征是劳动关系、就业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收入均不稳定,从而加大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难度。我国的劳动标准体系,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管理手段,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是收入分配不平衡和社会保障需求多样化的挑战。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普遍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连续8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相应缩小了一定的分配差距。但是,由于我国仍处在发展阶段,由于受到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带来的收入差距又在增大,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

随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等制度的快速推进,社会保障覆盖人群规模将迅速扩大,逐步实现“全民社保”。在实现“全民社保”后,人们对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化、个性化,对服务的质量和品质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2 应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挑战

面临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如何应对,笔者认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和引领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者充分实现就业,充分实现从无业到从业的过渡;从简单的劳务到技能的过渡;从盲目创业到成熟创业的过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全民就业拉动社会经济快速、稳定、持续增长,是应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挑战的唯一出路。

2.1 帮扶

一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实施国家“帮扶计划”,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自主创业和异地转移就业渠道,完善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走进社区、走进乡镇,帮扶退役士兵、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职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市场运行机制,扩展和完善服务功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日”、“企业招聘周”、“毕业生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愿望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

三是落实帮扶政策。各级政府应组建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创业培训、专家会诊等“一条龙”免费创业服务项目。积极组织召开创业成果展示会、创业项目推介会等活动,推动创业局势不断扩大。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为新兴产业、个体创业和初创期的企业在房屋租赁、机器设备购置、产品加盟等方面予以补贴。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范围,降低反担保的门槛,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和帮扶更多的人群参与创业队伍。

2.2 创新

创新人才培养理念,积极开发技能人才。各级党政业务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和管理权限,围绕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战略,培养造就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由此带动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的提高,培育社会有用的技能型人才创新辈出。

一是项目带动。围绕社会需求,积极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加快提升培训能力,着力建设培训示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

二是突出重点。把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作为转变经济发展的目标,破解和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重大课题。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构建以地市级规模为中心、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定点培训机构为骨干、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覆盖城乡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网络。

三是定向培训。将有就业愿望、无技能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组织起来,纳入定向技能培训范围,促进就业能力的快速提高。针对培训人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情况,积极推广培训机构与社区、与乡村联合办班,即专业培训下社区、下乡村等模式,方便失业人员、农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培训,提高技能,降低参训人员成本,创新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

2.3 扩充

立足社会现状,不断扩充创业规模,带动就业形势快速好转和持续发展。

一是深入调查统计,扩充创业方案,制定创业措施。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挖掘创业资源,掌握创业主体的创业愿望、创业需求,引领社会创业的方向和规模,有利创业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培育创业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类似“十大创业标兵”、“百名创业明星”等评选活动,树立成功创业典型,推荐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创业示范点,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示范作用,激发广大群众主动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扩充深造范围。对具有发展壮大潜力的创业者和经营者,国家应无偿提供其深造机会,使其精通经营、精通管理、精通理财,用更大的智慧投入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实践中,发挥其更大的作用,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总之,实施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促进全民经济快速增长,持续发展,是应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挑战使之成功的法宝。

第8篇

论文摘要:劳动力市场就业模式与年龄结构的变化是日本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基本动因,改革思路走顺应劳动力市场变革状况与趋势。有鉴于此,中国应基于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劳动者收入多重差距的现实,顺应劳劝力市场一体化趋势,构建公平分配代际劳动产品的多层次多元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如何在人口规模极其庞大且老龄化加速,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城乡及地区间收入差距明显的中国,构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挑战。放眼国际,除文化、传统习俗比较接近之外,日本构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过程中的一些客观条件与中国也颇为相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农业人口比重保持着相当高的水平,城镇化水平明显低于欧美工业化国家,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导致老龄化程度迅速提高,成为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研究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对构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特殊借鉴意义。本文在研究日本劳动力市场特征及其变革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多阶段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基于劳动力市场结构与雇佣模式等特征来设计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基于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劳动者收入多重差距的现实,顺应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一、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市场变动密切相关

二战之前日本就存在针对军人、官僚的“恩给”制度(即抚恤养老金制度),和针对在职公务员的“官业共济组合制度”,还有少数大企业为了奖励连续工龄长的员工,建立的一次性退职金制度。但这些福利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无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代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雇佣形态变动等多种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

日本于1985. 1994. 2000和2004年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革与调整,主要涉及到制度设计、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以及养老金国家责任等几个方面。在制度调整方面,1985年把全体国民各种养老金(厚生年金、共济组合、农民年金等)的基础部分统一起来,取代国民年金成为第一层次基础公共年金,将职域年金(与收人关联养老金)改造成第二层次公共年金,同时确立专职家庭主妇年金权;1989年建立以自营业者为对象的国民年金制度,2000年实行学生国民年金保险费缴纳特别制度。在缴费方面,1985年调整各职域年金负担比例,1989年强制要求20岁以上学生加入国民年金,1994年提高保险费率,征收特别保险费(奖金的1%),2000年引人总报酬(奖金等收人也纳人缴费基础)制度,2004年提出从当年开始厚生年金保险率每年提高0.345%,2017年达到18.3%后保持固定不变,国民年金缴费从2005起每年增加280日元,2011年达到16900日元。在资格条件和待遇方面,1985年规定加人保险时间满2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采用国民年金定额制和值域年金定率制,实行与物价相关联的浮动制度;1994年分阶段将值域年金支付开始年龄提高到65岁,把60~65岁退休年金分为定额部分和报酬比例部分,同时提高物价联动指数,根据生活水平调整基础年金、厚生年金;2000年把厚生年金支付水平降低5%。2004年实行65岁以后在职老龄年金制度,并计划将厚生年金支付水准从59.4%逐渐向50.8%靠拢。在国家责任方面,1985年由国家财政集中负担基础年金, 1994国会做出国家财政负担国民年金的比例从1/3向1/2努力,2004年则明确规定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比例由1/3提高到1/2。

本文认为,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仅明显存在基于劳动力市场特征的设计思路,且其养老金制度改革原因、目标及效果也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市场因素。

(一)适应劳动力市场变革是日本养老金改革的重要原因和目标

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劳动力市场出现了快速变革。劳动力市场变革过程中,日本就业结构发生变化,进人夕阳产业的劳动者数量明显下降,但这些部门退休人员的数量非常大,养老金严重人不敷出,出现了大量赤字,唯有依靠政府大量财政补贴。同时,日本工业化过程中,二元经济结构迅速变化,大量农村青年劳动力到城镇非农部门工作,流人城镇的农村劳动力对社会养老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加,成为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动力。

同时,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则是使年金制度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与变迁,进而保持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考虑到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日本于1994年通过养老金改革方案,以推迟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来鼓励60-65岁的老年人继续在劳动力市场工作。同样,2000年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改变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根据社会整体的工资总额增长率(就业人员人均工资X劳动人口)调整。用这种指数调整,即使平均工资增长,但如果在职职工减少,养老金就将下调。

(二)劳动力市场是解决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障的钥匙和关健

社会养老金可以实行现收现付制、完全基金制,或者两者的结合,但无论哪种制度,最终取决于社会中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物质和非物质财富),即在职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基金制计划虽然可能拥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对其所有的货币索偿,但现在的基金制计划参与者(未来的退休者)能否获得足够的商品和服务,最终取决于他退休时整个社会的商品和服务的数量,即养老金领取者总要依赖于其随后的两三代人生产出老人所要消费的物品,除非基金制能够增加未来的产出水平,否则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果: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仅仅是两种在劳动者和养老金领取者之间分配产品的方法。也就是说,虽然基金积累制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将来的社会生产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并使得未来的老人有能力通过货币换商品或者货币换服务的方式养老,从而有利于未来社会产品的生产量和缓解代际矛盾,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最终还是取决于劳动者,因而在职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工作积极性及其对社会保险的缴费态度决定了社会保障的未来。

日本养老金改革便主要试图通过推迟退休年龄、提高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率,以及根据劳动者报酬调整养老金水平等措施来解决养老金财政问题。就国民年金而言,1994年改革规定缴费每年增加500日元,到1998年共增加160。日元,达到13300日元;关于厚生年金,1985年改革规定保险费的增加率为每5年提高2.2%,1994年改为每5年提高2.5%,2000年则规定在5年内维持保险费不变,之后每5年提高2.5%,2004年又计划到2025年将保险费率提高到27.8%。同时,考虑到人口老龄化使得未来领取养老金数量将急剧增长,日本政府将养老金给付年龄提高到65岁,以便将社会保险费率控制在30%以内,减轻被保险者的负担。

(三)社会养老保障与劳动市场是多阶段互动关系

社会养老金制度构建与改革对劳动力市场也产生巨大影响。1954年厚生年金保险制度规定将支付开始年龄由55岁提高到60岁,但由于当时很多民营企业实行55岁退休制度,从而导致55~59岁退休者生活困难,大量工人要求工作到60岁才退休。顺应这一要求,许多企业的退休年龄便逐渐推迟到60岁。1985年政府将养老金领取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改革也使得企业界将退休年龄逐渐提高到65岁。

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养老保障并非简单的单向关系,而是复杂、双重、多阶段的互动。从日本经验来看,劳动力市场变革、就业模式转变等因素导致了现代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诞生,这是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养老保障互动的第一阶段;成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其他经济社会制度协同起来,又会推动劳动力市场演变,如失业率上升与大规模提前退休,这是劳动力市场与社会保障制度互动的第二个阶段;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导致的劳动力市场演变会进一步引起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变化,而劳动力市场制度与结构特征则是一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模式与特征形成的重要基础和演化动力,这是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互动的第三个阶段。日本养老保险费率上涨对企业的收益造成严重影响,而企业为了减轻年金负担,必将减少雇用。另外,年金制度改革与保险费上涨很可能对经济复苏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制度影响了劳动者的劳动就业,从而降低了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进一步制约了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加剧了国民年金的“空洞化”。

二、劳动力市场变革成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动因

很长时间来,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体系是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对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做出严格限制,劳动者被固定在各自区域,城镇劳动者由国有企业雇佣,实行充分就业制度,乡村劳动力在集体经济体内劳动,形成典型城乡二元分割劳动力市场。在社会保障方面,国有企业给城镇劳动者提供终生就业岗位,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保障是城镇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农村劳动力养老以家庭和土地保障为主,劳动者在年老之后主要依赖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提供生活资料,并由子女提供老年服务,集体提供低水平补充保障,并为那些无子无女的“五保户”提供老年生活资料和服务。

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就业结构和雇佣模式随经济体制改革而转变,成为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动因。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劳动力要素的城乡配置,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部门,并越来越倾向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显不能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同时,城镇非公有制迅速发展,大量年轻劳动者要么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就业,要么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但由于他们在收入水平和工作稳定性等方面与国有企业职工差异悬殊,难以被当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模式覆盖。更重要的是,经济体制改革迫切要求国有企业降低劳动成本,打破终身雇佣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雇佣制度,但企业统筹层次的城镇劳动保险制度导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率高,明显阻碍了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这三种力量结合起来,从不同方面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带来冲击。由此,1991年国务院要求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将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企业包办改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随后,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也逐渐提上日程。

三、构建基于劳动力市场特征的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中国具有特殊借鉴意义。不仅因为日本相对成功地度过了20%的人口老龄化阶段,也因为中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些背景条件类似,中国面临着日本曾经遭遇的状况:中日都是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快的国家(中国老龄化落后日本大约20年),当前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当前老龄人口比例已经与日本1990年代相当。在社会养老需求上,与日本一样,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被打破,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非农部门,其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另外,早期日本与中国都形成了以终身雇佣和年功制度为基础的企业小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家庭承担实际养老照料和服务,以及较少国家社会支出的东方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在制度路径依赖上讲,中国参照日本进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本相对较低。

(一)构建基于劳动力市场结构与特征的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中国目前农业就业与非农就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又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非正规就业规模大。从我国实际看来,直接将现行正规就业养老保障制度扩展至非正规就业者和自雇者行不通,而应该建立多层次多元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首先分别在城乡建立针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基础养老金制度,作为最基础的养老金层次;在城镇基础养老金制度之上,还需要针对城镇劳动者的就业类型与特征建立多元的社会保险,如公共部门就业者(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就业者)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以及自雇者、个体工商户养老金制度,分别将不同类型的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继续以往多元分割的养老金制度,而要形成多元而有效衔接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2009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颁布,意味着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关系将实现转接接续,这为实现城镇居民统一的基础年金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要考虑农村居民基础年金和城镇居民基础年金的互动问题。目前城乡平均养老金的差距远远大于城乡就业者的收入差距,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虽然我国城乡就业的收入差距使得农村居民的基础年金要低于城镇居民,但是城乡基础养老金的差距不应该大于城乡就业者劳动收入的差距,且应该随着城乡就业者收人差距的缩小而缩小,并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基础年金。

(二)加快基金制账户的建设

虽然基金制养老保障计划不能直接增加未来社会商品和服务的供给,但它可以从两方面降低未来的养老压力。首先,基金制可以为将来储备资金。如蔡防(2007)所言,基金制可以创造“第二次人口红利”的机会,即在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的情况下,个人和家庭的未雨绸缪产生一个新的储蓄动机,形成新的储蓄来源,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源泉。另外,基金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代际劳动者之间分配养老资源的关系。在现收现付制下,退休老年人的养老资源来自代际之间相互抚养的承诺,今天的在职劳动者通过抚养退休老年人换取下一代劳动者在其年老退休后提供养老资源的承诺,是一种通过国家法律和政府力量保证实施的合同关系;基金制养老金能在一定程度上将退休老年人和在职劳动者的承诺转变成一种商品关系,退休老年人利用预先积累的养老金购买在职劳动者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现收现付制在人口年龄结构和经济发展平稳的经济体中比较有效,但对于中国这样迅速老龄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国家,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很有可能导致未来劳动者之间的代际矛盾,基金制则可以有效缓解这种矛盾,加快基金制建设便成为题中之义。

除覆盖率较低外,我国养老金账户还面临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养老金账户的做实率仍然不高,虽然我国1998年开始在东北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目前也已经推广到全国,但是由于政府财政补贴等问题,一些地区的个人账户仍然名存实亡;二是社会保险逃费率相当高,据我们初步计算,我国当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逃费率在20%以上。因此,需要加快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建设,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和基金统筹部分的政府补贴力度;同时,努力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府监管,促进养老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竞争,以降低养老金私营化带来的各种交易成本,努力寻求在养老金管理机构的管理与投资成本、政府的监管成本以及养老金的收益率之间建立一种平衡。

(三)提高中央财政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比例,确保养老金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