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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58:2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

第1篇

关键词 无形资产 知识时代 管理误区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并将企业带入了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快速的发展中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因素。可见无形资产对于现代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无形资产的发展与管理自然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首要任务。那么首先我们先了解认识一下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及其重要性

什么是无形资产呢?对于大部分的企业而言,无形资产是21世纪财富创造的主要资源。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什么呢?企业的无形资产的种类很多,我国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按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可分为企业自身拥有并创造的无形资产和企业以一定的代价从其他的单位购入的外购资产。第二类,按照无形资产有无法律保护可分为有法律保护的法定无形资产和没有法律保护的收益性无形资产。第三类,按能否独立存在可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那些具有专门名称,可单独的取得、转让或者出售的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那些不可特别辨认、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以上是我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分类及认识。国外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还可从评估角度分为权力型无形资产、关系型无形资产、结合型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从广义的角度还可将无形资产分为促销型无形资产、制造型无形资产和金融型无形资产。

随着知识时代的推进,企业的无形资产变得尤为重要,甚至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无形资产的快速发展必有它的独特之处。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共存,无实体性和依存性,收益性与风险性并存等特点与一身,一个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彰显一个企业的竞争实力,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中重要的判断依据。而现在企业的管理的重心仍集中在对有形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大部分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对于无形资产的认知严重不足,没有对新型的知识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导致很多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的误区。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下处于劣势状态。

二、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误区

(一)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足

很多企业对于无形资产了解不到位,忽视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以至于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到位。在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因为无形资产没有有形资产的特点,它的功能及作用只能抽象的表达,只存在于人的观念层次,不能像有形资产似的直观地表现出来,而由于这种特性,企业中的无形资产很容易被忽视。除此之外,我国大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一直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太重视,也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与财力在无形资产的研发或引进上,虽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信息时代、知识时代的到来,国有企业对无形资产逐步有了初级的认识与了解,但是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转化他们的思想,他们由于长期把有形资产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从而导致对无形资产的认知不足,不能很快地认识到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或许比有形资产更为重要,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管理没有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此过程中无形资产在企业竞争中显得尤为的重要,因此对于企业无形资产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成为每个国家,每个企业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比其他国家,我国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明显存在很大的不足,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形成,特别是自行研制的无形资产,没有科学严谨的会计核算方式,也存在不科学的评估管理,没有权威的部门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和认定,缺乏公正、权威的统一标准的评估体制使得现有的无形资产的形成缺乏公正性与权威性。其次,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比较片面、凌乱,没有根据从企业整体的角度出发进行系统的管理,这样很难使企业无形资产与企业所有资产整合在一起,达到优化利用。

三、针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误区所采取的措施

第一,要想解决企业对无形资产管理的误区,就必须从本质上去解决。首先,需要加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知,并让企业管理人员从根本上认识到无形资产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另外,应当在企业中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知识的讲解以及宣传,让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业务人员都充分地了解无形资产。使企业人员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原则及无形资产基本价值的构成有就基本的认识,能够从传统的资产管理理念中转化出来,真正地认识到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也要加强我国对无形资产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常识。针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定一套,比较科学、比较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对无形资产进行更加系统的管理,逐步确立无形资产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明确规定无形资产形成及使用等的管理方法与体制,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实施奖惩制度,加强企业人员对无形资产科学有效的管理。

第二,针对现在的无形资产管理没有系统的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今后对于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重心应当转移到对无形资产建立系统、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的基础的上,给无形资产的形成和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并根据相关的制度规定,建立有利的、可实行性强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科学专业的决策程序,使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更加的科学和完善,逐渐地把企业的管理中心从有形资产转移到无形资产,改变企业人员的传统思想,使之正确深入地了解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对无形资产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对于一个企业在当今这个技术创新尤为重要的经济时代立足根本,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性。

二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当加强对企业创新技术的研究与投入以及对企业研究成果的总结和管理。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还应当加强对无形资产的权益的管理,加强对假冒伪劣行为及盗用冒用他人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制度,严厉惩罚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保密防盗措施。再者,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还需完善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建立并健全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系统,隔三岔五地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准确的规范无形资产的范围。除此之外,也要加强企业无形资产运行的管理,由于无形资产在企业竞争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无形资产的拥有量直接影响企业在当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优势。所以要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量并且加强无形资产的有效快速的运行,这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的。为了使企业无形资产能够有效快速地运行,必须向企业注入新鲜的力量,引进高智商人才,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创造出更多的品牌,增加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量,并借此机会向企业引入品牌意识。加强品牌意识的宣传将更有利于无形资产的发展与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加大对无形资产的宣传讲解的同时也适当地加入品牌意识的灌输。利用企业的人才品牌等资源,对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从而也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

三是对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关键还在于对客户关系的有效管理。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客户关系,对客户关系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成为一个企业能否成为成功企业的一个重要依据,客户关系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了一个企业的成败。要想对客户关系实施有效的管理必须设定一个管理客户关系的中心部门,这是保证并提升客户价值的有力措施。这个中心客户关系管理部门定期对客户进行沟通与回访,采集客户的意见,解决客户的投诉,保证客户的根本利益不被侵害。建立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渠道,为客户价值的提升提供保障。观察客户的动向与需求,定期对客户的建议与投诉进行反思,分析客户流失的根本原因,并加以改正,让企业真正地做到为人民服务,保证客户的利益,提升客户关系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科学有效地使客户关系管理有序的开展,只有赢得了客户,才能赢得市场,才能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立稳脚,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四、结语

在如今的经济市场环境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加的激烈,我国原有的有形资产作为企业的发展重心的角度已远远跟不上时代的进步,再不转化企业管理者的思想,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无形资产的管理上就很难在当今的市场上生存,只有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认知,彻底从思想上认识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才能让企业有立足之地。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运行管理,企业商誉、知识产权、客户关系等核心竞争力相关权利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价值,才能提高企业的实力,并在市场竞争中占取有利的地位。

(作者单位为中国华云气象科技集团公司)

参考文献

[1] 吴冕.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浅析[J].文教资料,2006(12):190-191.

[2] 宁惠兰.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26-28.

第2篇

一、国有企业资产的概念与分类

所谓企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基本特征有四点:其一,资产的主体是经济实体;其二,资产与企业的关系以拥有或者控制为标志;其三,资产要能以货币计量;其四,资产的存在形态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所谓国有资产,我国的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较多地是从法律的现实操作角度来解释,即将国有资产定义为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对国家所有的财产范围作了列举性的规定(见《物权法》四十六条至五十二条)。本文所讲的国有企业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按照其存在形态划分,可以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

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存货、货币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其中存货是有实体形态的流动资产,包括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却在一定时期里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按能否独立存在进行划分,无形资产可以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可单独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具体指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它潜在地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企业可以因经营出色、技术雄厚、管理高效及历史悠久等因素,使其在与同行业相同的生产条件下,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能力所形成的价值。

二、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

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国有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于1987年3月联合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7号)中第一次提出并定义性表述了企业档案的概念。即“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7月又联合了《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该文件将企业档案的概念表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200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又印发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在该文件草案中,除企业档案概念的表述基本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以外,还明确规定“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础工作。”

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便于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本文从档案记载和反映对象的具体形态角度对企业档案进行划分,即将企业档案分为具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两大类。前者具体指产品生产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等;后者具体指科技研究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

职工个人档案是一种不同于上述对物与事划分的特殊的档案类型,虽然企业职工个人档案是企业了解职工的重要信息,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但限于目前法规性文件对资产概念的解释,职工不在资产定义范畴,所以本文也不对企业职工个人档案的资产性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档案不具有独立的资产性,而是与其所记载的对象或内容共同构成资产,即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分别是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1、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有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设备仪器是决定企业素质和效益的基本要素,在全部资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设备仪器档案是伴随设备仪器购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等过程形成的已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是保证设备仪器正常运行的依据。设备仪器档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和准确直接影响到设备仪器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能否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设备仪器档案应该是设备仪器这一固定资产的构成要素,评估设备仪器的价值应该包括对其档案的评估。

房屋及建筑物也是国有企业的~项重要的固定资产。影响房屋及建筑物价值的主要因素有:建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转让价格的用地因素。房屋周边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地段、环保和治安等环境因素。房屋及建筑物的地基、结构、用料、消防等安全因素。除此以外,还应包括作为对房屋及建筑物使用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依据与凭证的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的因素。竣工档案应该是构成房屋及建筑物这一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

可见,设备仪器、房屋及建筑物这些“硬件”在其有效使用期间离不开对其起保证与依据作用的“软件”——档案。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企业的固定资产。

此外。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完成后会形成一套完整的产品档案,虽然产品档案不会与产品一起走入交易市场变现,但其保存价值往往取决于产品的价值,并且在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中包含产品档案所起的凭证和借鉴参考作用。由于企业产品的生产既会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重复生产的稳定性,又需要根据技术的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更新换代,因此,可以认为产品档案与流动资产具有密切关系,在评估产品的价值时,应该考虑产品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因素。

2、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可确指资产和不可确指资产的构成要素。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对应独立的实体形态,但它们往往是依赖于实体发挥作用,从而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专利、专有技术或技术秘诀,是无形资产,但它们要依赖于设备仪器、厂房、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获利能力。而把有形和无形资产联结起来的是现行科技研究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加工流程设计、配方、原材料质量与用量的研究文件等。可见,现行科技研究文件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由于科技研究档案与科技研究文件是处于不同工作阶段的同一事物,所以。它同样也是作为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通过作用于有形资产,体现着无形资产的价值,使企业资产发挥经济效益。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如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是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它们真实记录着企业科技水平、企业文化及经营管理状况等,并伴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始终,是企业商誉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

三、国有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

从国有企业档案与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关系角度分析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可以得出以下三点:

1、载体性

企业档案是伴随企业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形成而产生。并与其共同发挥作用。载体性体现为企业档案是真实记录企业各种资产形成与现状的附着物。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有形资产的状况,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无形资产的状况。因此,在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必须占有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并对待评估资产的账目、账卡、数据等进行核对。企业档案应该纳入资产化管理轨道,参与企业的资产评估。如中国某国有航空企业。与德国某企业合资建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有51%的股权,即由中方控股,德国企业主要是以其技术入股。在合资时,由于中方没有把档案作为一种资产来作价,合资以后,当企业在生产遇到问题需要德国企业提供有关参考技术图纸时,德方却要求另外付费。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档案是记录企业资产的载体,但它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资产,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除考虑其形成成本外,还要计算其获利的能力。据有关材料介绍,一项获发明奖的技术,企业利用后最低直接经济效益能超过200万元,而发明者认为就几张图纸,技术转让费给5000元就不错了。显然,发明者将技术图纸的价值等同于了技术资产的全部价值。可见。明确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记录载体,而其本身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于科学地判定资产的载体价值和资产获利能力,客观地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2、机密性

国有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历史记录,其中记载有不为竞争对手和公众所知悉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专有技术、经营秘诀等。《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因此,在一定时期,企业档案,特别是其中的科技研究档案、生产技术档案和经营销售档案等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机密性。

影响国有企业档案资产机密性的因素主要有:其一,时间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企业不注重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的总结、发展和完善,那么企业档案则会自然丧失其科技和经济价值,从而降低其机密性;其二,传播因素。由于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进行转让,因此,转让的次数越多,特许使用者越多,则失密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三,管理因素。因档案管理者失职或保密措施不严,会给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人以可乘之机,造成企业档案失密。

3、寿命的复杂性

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寿命的复杂性表现在它的保管期限与其所记载的有形或无形资产的寿命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

第3篇

关键词:产权 无形资产 债权

国有企业通过将产权上市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改制作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方向,它指的是将企业产权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产权交易,由企业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对该企业产权进行竞买,将原属于国家所有的单一性质的企业改制成由多种经济成分组成的混合制企业,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其目的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型企业。

1 无形资产评估

1.1 现行法律制度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原则 根据国务院于1991年11月16日实施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于2001年7月23日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其中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又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及专有技术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资产重估价值,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采用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评估方法予以确定,对于无形资产,则区别下列情况评定重估价值:(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二)自创或者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其形成时所需实际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三)自创或者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此外,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1.2 产生的问题――老牌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多项资质无法准确评估 鉴于目前我国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尚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从而导致在对无形资产的认定、评估过程中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例如广东某改制企业是以工程监理作为主营业务的老牌国有企业,拥有国家计委认定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设部认定的招标甲级资质、交通部认定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多项资质。根据各有关资质的申报、年检规定,上述资质的申报、年检均要求企业必须拥有大量具备特定执业资格并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因为如此,在广东省内极少企业能够同时拥有上述各项专业资质。而拥有上述多项资质的改制企业,其经营范围十分广泛,经营效益也相当显著,已成功取得了包括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内的多项大型工程的监理、咨询及招投标业务。由此可见,改制企业所拥有的资质是企业得以经营、发展的重要根基,是改制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

众所周知,法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以产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改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相关的评估报告将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然而,由于目前法律、法规对企业拥有的资质应如何进行评估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而有关资质的获利能力、现行市价等因素十分难以确定。但是,若不对改制企业的资质进行评估,则无法合理确定其转让价格。

1.3 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以评估报告所评定的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对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进行溢价定价,并将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放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上市挂牌交易,通过市场竞争体现其真实价值,以最大限度避免因改制企业资质的评估值偏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我国现行国有资产评估原则没有对国有企业拥有的资质的评估程序、方法、应考虑因素等做出明确的操作细则的前提下,为避免资质价值的评估被完全忽略,或者仅以简略方法评估等情形,笔者认为,上述方案不失为可行之选。

当然,解决资产评估问题的根本途径仍在于相关国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及具体操作指引的完善。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企业资质的专业性、行业性非常强,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向评估机构提供可反映企业资质市场价值、获利能力等方面的数据,并提供因企业拥有资质而在投标工程中中标、盈利等具体情况,评估机构将可以更加科学、准确地确定资质的评估价值,从而为产权转让方确定产权转让价格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依据,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 债权债务承继

2.1 产生的问题――改制过程的时点对债权债务承继的影响 以国有产权公开上市挂牌交易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在改制过程中存在两个具体的时点:

时点一:为便于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企业所制定的改制方案确定了该企业的改制基准日,该基准日同时也是评估基准日。

时点二:产权转让合同书生效日。资产评估报告对评估基准日改制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改制企业在基准日的债权债务情况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及各项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得到了披露。但是鉴于产权转让合同书生效日与改制基准日之间有一段时间,在该段时间内改制企业仍然在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在此期间企业发生的债权债务的承继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此外,对于因资产评估报告少列、漏列的债权债务的承继问题,法律也缺乏明确规定。

2.2 解决方案 为规范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合理降低改制的法律风险,笔者设计了如下债权债务承继方案:①改制基准日以前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产权受让方承继;②资产评估报告未列或漏列的基准日以前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方承继;③改制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合同书》期间的经营损益由产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委托原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该期间改制企业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产权转让方承继。

上述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产权交易中债权债务的承继问题,对各种期间、各种情况下的债权债务承继主体均作出明确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改制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3 职工安置

3.1 产生的问题――优质企业职工如何安置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职工不但收入稳定,而且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都较高,然而,在企业改制的情况下,职工均不得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部分没有被留用的职工更是一夜加入失业大军。但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因改制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发放的经济补偿金与因企业破产、关闭等经济性原因而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在计算标准上基本一致,若据此安置,尽管合法,却有失公平,难以安抚员工。

3.2 职工安置方案 鉴于上述,笔者认为,改制企业在草拟职工安置方案时规定职工安置费用在产权转让金中优先拨付。同时,可在产权竞价方案中设计如下内容,以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①鉴于改制企业职工有意以职工持股的方式参加对改制企业国有产权的竞投,为此,竞价方案约定企业法人、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均可以报名参加产权竞投,从而为职工建立参与竞投的主体资格条件。②在竞价方案中约定,意向受让方必须在竞价前提交安置改制企业职工的承诺书,承诺条款包括与大部分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证所留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前一年的水平。③在竞价方案中约定,如受让方成功购得改制企业国有产权,必须缴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受让方依约履行前述安置条款。

鉴于国有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较高,因此仅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对其进行安置,难以确保职工的情绪保持稳定。本方案不但依法确保了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及资金来源,还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职工收入不会发生太大变化,稳定了职工因劳动关系变动所导致的不安情绪,同时为职

工以职工持股方式参与改制企业产权竞投提供了法律渠道,较为妥善地解决了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职工安置问题。

4 结语

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不仅可以有效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而且还可以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而有效的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但是,鉴于国家法律制度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定尚不完善,特别是在企业国有产权出让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加以明确,亟待国家出台有关规定,以更好地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增强国有资产流通的公正、公平、公开性,并达到国企改革最终实现国退民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林彬,冯曦.我国无形资产出资立法的反思与完善――基于两起无形资产出资案的法律经济学分析[J].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

2003(09).

第4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管理;管理的意见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2月3日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应具有以下特征: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2、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3、具有可辨认性。新企业会计准则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因此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而是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非流动资产下列示。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已达成共识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价值比较容易确认,核算成本较低的无形资产纳入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而对于商誉、人力资源、知识资本、顾客资源、供应渠道等资源,则应分别根据他们在企业中的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管理

所谓无形资产管理,就是指对无形的资产的管理方法。人类社会正处在一个飞速进步的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现代信息的不断膨胀使得世界各国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越来越依靠知识与技术,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是一样。特别是进入了21世纪,知识、技能、人力资本和信息等无形资产的产生和应用,促使每个国家都将无形资产管理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可想而知,现代企业重视无形资产管理也就理所当然。

无形资产管理内容丰富,涉及的领域广泛。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无形资产管理按管理层次分为:无形资产宏观管理与无形资产微观管理;2、无形资产管理按无形资产各要素分为厂商名称管理、专利权管理、商标权管理、技术(经营)秘密管理、域名管理;3、无形资产管理按无形资产形成的阶段分类:开发设计阶段管理、申请权益阶段管理、权益维护管理、应用管理;4、无形资产管理按无形资产发挥作用分类:无形资产的内部管理与无形资产外部管理;5、无形资产管理按区域划分为国内管理与国际管理。

不管一个企业如何管理企业中的无形资产,都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技术的人才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二、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目前在我国国有资产流失成为经济改革中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阻碍,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造过程中,人们普遍重视有形资产的流失,往往忽略了无形资产的流失,因此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保护制度是防止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的必然要求。

会计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部分企业陆续根据这些规定,将无形资产纳入了账内核算,形成了资本金的一部分,但是并没有在实际经营中将制度彻底实施。由于无形资产未纳入账内核算,企业“实收资本”反映不完整,就难以做到将企业的经济实力进行全面展示,由于管理不善无形资产的流失成了企业经营的隐疾。纵观大局,全面搞好财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必须把无形资产纳入账内核算。无形资产不按规定进账核算,不仅不能完整地反映“实收资本”状况,也极易发生丢失、被盗和侵权等企业间恶性竞争的现象。有一些单位,由于无形资产意识和价值观念较淡薄,管理不善,在企业转制中和与外商合资经营中,就会出现漏洞,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新旧制度转换的过渡期,因此无形资产的管理就如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孩一样,还处在起步的初级阶段,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因而造成无形资产严重流失,并且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使得部分企业的相关部门无法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核算制度与管理办法,造成了无形资产核算管理的改革进度迟缓,甚至大部分企业还处在无形资产管理“零”的阶段。此外,由于长期以来,受经济体制与管理模式的影响,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在企业发展中作用的认识还不是很成熟,也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应用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使其发展缓慢,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经济同步。

改革开放以来,各个企业在资产的管理上更加注重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却忽视了没有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的管理,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培育、保护和评估没有表现出足够的重视,对无形资产在资产中的定位出现偏差,对无形资产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认识模糊,甚至没有真正认识到无形资产是社会资源中最有效、最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资源。

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都还没有出台一部具有中国企业特色的全面的无形资产管理法规或制度。导致无形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队伍松散,管理人员数量偏少,政治和业务素质尚待提高。在具体管理中,由于没有及时更新技术手段与专业知识,缺乏与时俱进的科学性导致大量的无形资产不能在会计账簿中真实反映,众多科技成果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使得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虽然无形资产在很多技术型科技型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没有及时对自己企业研发的科学技术进行申请和保护,就出现了技术随着企业人员流动而流失的现象,导致信息技术泄露,使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使得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甚至带来更糟糕的影响。

三、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对策

1、健全法规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颁布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政策、法规,各系统企业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核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限期清理评估、登记,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按要求建立账簿,将现有无形资产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严密监督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在执行中不断发现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加大实施监督力度,切实搞好无形资产的核算管理,加强领导,组织专业人事负责并组织监督具体落实,内部审计部门要与国家与社会各监督部门积极配合序时逐项实行检查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与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密切协作,有机配合,发挥总体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全面落实,使无形资产的核算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2、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的宣传。无形资产的核算管理,在我们国家还是一项新的工作,但是它是现代会计的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管理内容,是资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无形资产发挥效用而吸纳资本金,也将为提高我国的国际威望助一臂之力。但是,不得不说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的能量,至今还没被我国多数企业家所认识,因此要广泛宣传无形资产的有关知识,提高认识。

3、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工具。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企业,应积极学习运用科学的无形资产理念和信息技术,清楚地掌握企业的无形资产资源的情况,对无形资产资源进行有效的监管,充分了解本企业无形资产资源状况,将无形资产相关信息进行汇集、整合、分类,使之成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助力军,提高企业自身技术经济实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4、加强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企业取得和创建任何一项资产都需要进行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无形资产也不例外,并且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还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如果保护不到位就会使无形资产流失,如专有技术、商誉等,既要求企业自身加以维护,又要防止他人侵犯。因此,企业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防伪打假,以保护好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受侵害。与此同时,还必须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商品意识能力,对无形资产的监管落实到实处,促使无形资产发挥它应有的效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财富。

5、明确管理目标,及时对已有的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企业内部进行科研创新,这就要求企业对所开展的每一项科研工作进行及时验收评估,使今后的科研成果能及时列入管理保护程序中。企业应当创立技术档案记录技术秘密的内容、价值、开始使用时间、创立人员及其流动情况等,使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受到侵权有据可查。对于技术资料应分部分管理,以防被人一次全部窃取。企业与掌握技术秘密的人签订保密合同,一方面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流动;另一方面规定其流动后的保密义务。

主要参考文献:

[1]苑泽明.现代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管理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王丽萍.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管理方略[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9.

第5篇

摘 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必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保值是国有资产增值的前提。国有资产保值的反面是国有资产流失。我国国有资产流失非常严重。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已经严重影响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影响着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各种各样,应高度重视,积极解决。

关键词 国有资产流失 表现 对策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

1.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流失。即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因决策失误、盲目建设造成项目失败或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的要求,形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到1992年底,全国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闲置封存,积压弃置的固定资产共达258亿元,相当于1992年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307.87亿元的83.8%。

2.经营亏损造成的流失。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亏损严重,使国有资产不仅难以增值,而且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统计,到1992年底,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实际亏损总额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当年财政总收入的72%。国家信息中心在1995年对5000家工业企业的调查表明,1995年第二季度亏损企业仍占37%,账面持平,实际仍属潜亏的企业占24%,即国有企业明亏和潜亏面达2/3左右。据有的专家测算,我国每天因企业亏损造成的资产流失额近1亿元。

3.国有企业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不少国有企业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中,为了完成“利润计划”,少计成本,少摊费用,特别是拼设备、拼消耗,造成大量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严重损坏,给国有企业留下了沉重的包袱。1992年国有企业中仅各种待处理财产损失就有200亿元。

4.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对中方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对中方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有的甚至低估,就按远远低于现值的账面净值入股,使中方资产比例下降,国有权益受到损害。据有关方面统计,仅1992年全国8550多家进行中外合资的国有企业中,约有5000多家未经评估就与外商合资,中方出资额为657亿元,根据已评估项目增值幅度计算,仅此一项一年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约460多亿元。

5.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造成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很高,不少企业高达90%以上,总负债率也曾高达75%。与之相对应的直接债权人主要是国有银行,国有企业过度负债使银行信贷资产存量的20%以上已形成不良债权,成为坏账贷款,迫使国家用银行坏账准备金冲销。如1994年全国用于冲销坏账贷款的坏账准备金达70亿元,1995年国家又拿出140亿元用于冲抵银行损失。此外,在传统体制下,由于国家要对国有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不得不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尤其亏损企业发放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是无法回收的。

6.在资产评估和资产重组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

(1)资产评估缺乏客观标准和资产评估的人为主观色彩

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是我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过程中出现的一项崭新的工作,缺乏理论和经验的积累,使

得我国在进行资产评估时缺乏客观标准,因而存在将资产价

值从低评估的可能性。如我国目前对固定资产的评估主要采

用现行市价法和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是指根据评估时的

市场行情,计算出购买与被评估的固定资产相同的新设备所

需的采购成本、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然后用

这些费用的总和乘以成新率,即得出被评估的固定资产的评

估价值。重置成本法也是根据评估时的市场行情计算出制造

与被评估的固定资产相同的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用重置

成本乘以成新率,即得出评估价值。这两种方法存在的问题

都是成新率的确定缺乏客观标准,因而国有固定资产的成新

率被低估,从而造成国有固定资产的价值被人为评低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其次,资产评估带有严重的人为主观色彩。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第一步是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抓大放小”的要求进行资产重组。由于放小有出售、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那么购买方、承租方、承包方必然要设法对相关的国有资产从低作价,而资产评估的人为主观色彩为他们达到这种目的提供了可能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国有资产不足值转让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的情况下,在进行资产交易时,又会出现大量国有资产的不足值转让,从而造成国有资产账面上的流失。主要表现为一部分应该拍卖的国有小型企业的资产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估确定了其应该拍卖的价格,但是按此价格很有可能卖不掉,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降价拍卖,导致不足值转让。

(3)在资产重组中,一些企业对国有无形资产未进行评估、管理、保护和利用而造成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未对无形资产进行建账管理,虽然一些企业在财务上也有“无形资产”的会计科目,但这里的数据表现的主要是已经发生过买卖的专利、专有技术、配方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而大多数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创造的商誉、商标、销售网络、特许经营权、商业秘密、技术力量、管理资源等无形资产没有通过评估、建账而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体现出来。在这种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必然造成无形资产流失。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我国对无形资产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人们对无形资产的有关知识知之甚少,对无形资产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缺少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意识;另一方面,企业对无形资产实施有效保护和利用的配套条件,如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无形资产的交易市场等均未健全和完善;此外,有些无形资产(如蕴藏在企业人才头脑中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资源等)的产权关系尚未理顺。

资产重组中无形资产的流失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国有无形资产不作价或作价太低。一些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时,对一些在重组后的公司制企业中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没有被作为国有资产作价入股,或作价太低,使新的投资入股者所持股份的含金量比他们实际注入的资产量大为提高,这提高的部分恰恰是国有权益流失的部分。同时,这些无形资产带来的公司业绩的增长使新的投资者从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以及从股价上涨的价格差额中获得了一些本应属于国家的利益。

第二,国有无形资产的废弃。在兼并、合并等方式的资产重组中,一些重组后的新企业将重组前的国有企业创立的具有良好形象的商标废弃,然后付出巨额宣传费推销新的牌子,使一些曾显赫一时的品牌在市场上消失。

第三,泄露商业秘密。在实施扩张式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引进资产,过早向资产所有者介绍其生产工艺,造成资产没引进,生产工艺的秘密却被暴露的后果。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

(1)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产权关系是明晰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属于国家,并解决了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即明确了代表国家行使产权主体权力的政府部门,由它负责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的运营和处置。由于国有经济布局已经完成了战略调整,国有经济的战线也进行了较大的收缩,国有资产已经向关系到国家安全的行业、垄断性行业、支柱性优势企业集中,使监督和保护国有资产产权的成本大大降低,从而大幅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在留存有国有资产的竞争性行业的企业中,由于产权归属非常分散,一旦企业发生资产流失,不再像以前主要由国家承担,而是由众多的产权主体共同承担,在国家退出了控股地位的情况下,国家承担的份额非常小。

(2)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企业法人权责和国家出资者权责非常明确,即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国家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而国家作为出资者,仅行使出资者的权力,承担出资者的责任(有限责任),这样,当企业破产时,国家只以投入企业的资产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就避免了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

(3)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政企已经分开,能够实行政企分开的市场条件是建立了完善的市场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再干预企业事务,投资、产量和人事等决策权全部还给了企业,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一切生产要素都是从市场取得,产品的销售和资产的拍卖也都通过有关市场进行,这就可以使各种途径的国有资产流失大大减少。比如:企业领导是从职业经理人市场经过公开竞争产生,从而能确保能力强的人进入企业领导岗位,这就避免了因企业领导能力差而造成的投资决策失误和经营亏损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可以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都经过一个公开竞价的过程,可以减少国有土地使用费的流失。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对中方资产的作价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产权市场、资产市场进行,可以减少因对中方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资产重组以及资产重组中对国有资产的作价都通过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可以减少资产重组的政府行为造成资产重组失败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也可以减少资产评估缺乏客观标准和资产评估的人为主观色彩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

(4)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制,公司制先进的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具有一种约束经理人员的制衡机制。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它具有人事权、重大事项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财产处置权等权力,它在行使人事权的时候按“每股一票”选举产生出决策机构董事会和监督机构监事会。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它聘任高层经理组成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层经理的行为,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这样,在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制衡的机制,这种制衡机制对公司经理人员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以上分析说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使有些国有资产流失大大减少。

2.提高资产重组成功率

(1)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让企业资产重组尽可能通过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以减少资产重组的政府行为。一般来说,让企业自主自愿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实施的资产重组的成功率要比政府行政力量推动的资产重组的成功率高一些,它没有追求政绩、卸包袱等非经济效益目标。为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当前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关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规则,整顿市场秩序,消除有关经济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要通过兼并、联合、摘牌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提高企业取得上市资格的“门槛”;在现有的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一些区域性证券市场。

(2)继续深化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撤销企业的行政级别,打破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观念。对企业领导的激励和约束主要实行经济利益的激励和约束、企业内部的权力与地位的激励和约束以及社会舆论的激励和约束。这样可以避免企业领导为维持和追求较高的行政级别而单纯进行盲目的违背经济规律的扩张式资产重组。从而可以使企业领导能够根据企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资产重组上做出正确的决策。

(3)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逐渐让企业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职业经理人市场产生,从而让真正德才兼备的人走上企业领导岗位。此外,要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培训,提高企业领导的素质。我国企业领导目前需要加强有关现代市场经济和管理方面知识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有关资产重组的知识和经济规律。

(4)引导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论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必须论证以下问题:

第一,需要对企业自身进行诊断,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目标进行资产重组类型的选择。

第二,在进行并购式资产重组时,必须论证被重组对象相对于重组代价是否具有足够的潜质和商业价值,为此,必须事先对被重组对象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和研究。

第三,论证重组后能否在资产、管理、组织、人才和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很好的整合。

第四,论证重组后能否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能否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

毫无疑问,如果将上述对策尽快实施到位,我国今后进行的资产重组的成功率必将大幅度提高,从而大大减少资产重组失败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条途径。一方面作为主管部门或有权代表国家对企业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如进行产权界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检查、国有资产的监督、向企业派出监事会,加强对企业及经营者进行外部监督。另一方面作为企业本身,要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建立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如产权登记、产权年检、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总结,并加强各项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管理。

4.加强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首先,要立足于做好扎实的财会基础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和约束机制,在管理中,真正做到事前预测、事中反映、事后检查;

其次,要做好各项资产的管理,特别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在资金管理中,要做到资金使用之前有计划、使用之中有监督、使用之后有检查。

再次,要严格规范企业内部的分配行为,一方面,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分配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外部监督,另一方面,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工资分配制度进行分配,加强内部监督。

最后,在财务管理上,要采用现代的、科学的方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应用。

自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通过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及对策研究,揭示出国有资产流失的规律性,从而为政府、企业决策者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指导。为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找到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合理的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

第6篇

一、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1、国有企业部分领导恣意侵吞国有资产。目前,企业管理者的权力很大,而又常常失去监督,因而容易使一些企业管理者的贪污行为得逞。国有企业的资产不明不白地为这些企业管理者个人掠取,“穷庙富和尚”已不是个别现象。

2、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未及时到位,使企业内外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因为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一时没有到位,加上疏于管理,使企业内外的一些不法分子有谋私和贪污的空子可钻。

3、有些企业改制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改制重组过程中,不规范操作,表现为将原先由国有资产投资的联营企业或三产,以远远低于资产现时价值的价格作价卖给个人,导致“肥水流入外人田”。

4、财务管理混乱,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些国有企业不执行正常的会计制度,做假帐、帐外帐,融资不入帐,暗地做两本帐。有些企业,甚至将巨额资金借给私人炒股票、炒房地产,还有极少数企业的领导与外商勾结,高出正常价格买进原材料、设备或低价出口优质产品,有意让利给外商,而从外商那里得回扣,并将巨额资金转去境外,存入国外银行,窃取国有资产。

5、有些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制造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虚假信息、失真数据,从而堂而皇之地改变国有资产性质。

6、近几年来,诈骗分子把罪恶的黑手越来越多地伸向金融单位,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呈上升势头。这不仅给银行和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也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安定,已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1996年1月至7月份,全国金融系统共发生金融诈骗案件365起。这些金融诈骗活动,给银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河南省为例,1996年上半年共发生金融票证诈骗案件25起,涉案金额3995万元,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共破案19起,追回了部分被骗钱款,但仍给受骗单位造成1670万元的经济损失。金融诈骗犯罪活动的发案次数和发案数额的大幅度上升,每年给国家造成了数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损失。

7、 闲置性浪费在我国最常见的情况之一就是项目盲目上马,先进设备睡大觉。在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的今天,很多如雨后春筝般涌现的开发区盲目引进高精尖设备和自动化流水线,想借此体现“开发”的魅力,仿佛非此不能体现改革的胆略!某市经济开发区无线电厂,不顾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在缺乏市场调查的前提下,花费1.06亿元盲目从美国引进3条影碟机和激光视盘流水生产线,由于工厂缺乏高科技人才作技术指导,工人技术素质偏低,流水线根本无法正常运行,造成长期停产,最终资不抵债,被迫宣告破产。然而,企业虽已不复存在,但那些先进的生产线却终因派不上用场而长期闲置。

8、当前,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不断探索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力图通过各种产权交易渠道,增强企业转机增效的实力,活化资产存量,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然而,与企业产权交易日益活跃、我国国有资产不断滚动发展相伴随的是,无形资产却在不可思议当中出现了严重的流失。

国有资产不经评估就与外商独资企业合资合作,最易流失的是国有无形资产。即使在合资、合作改制过程中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国有企业,有很多企业也只是单单对有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对于如商标、专利、信誉、位置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有的马马虎虎,有的干脆不评估,使国有无形资产不算作国有资产,从而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很多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懂得专有的技术、工艺以及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并且只有在保密和保持专有的情况下这些无形资产才有其真正的价值。

目前在国内技术交易或涉及技术的中外合资、合作中,国内的技术价格偏低。而购买国外技术或引进技术入股时,往往由于缺乏信息和其它原因,使外方技术作价偏高。有一家企业为引进外资,把本该保密或作价的技术和盘托出,并压低原有投入的评估折股。合资时,外商以50万美元的投入获得40%的股份。由于当时未对中方的技术等因素进行评估折股,结果4年之后,这家企业的资产在重估时增长为3500多万美元,外商按40%的股份,占有资产一下子跃升为1400万美元。

无形资产流失的方式还有人员流动带走的损失,分为营销渠道的流失、技术和管理技能的流失和住房使用权的流失;商标权的流失和被侵犯,分为商号商标的被冒用、商标的被抢注和企业产权变动时忽略了商标的特有价值等情况。

概括地说,国有企业好比一块大肥肉,见到这块肥肉的人都想吃一口。建国以来,人们吃公家的、用公家的习惯了,加上社会上唯利是图者饿虎似的向企业张开血盆大口,而少数不法外商、港商也乘我们开放之机处心积虑地诈骗国家的钱。这是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外在原因;而国有企业一些领导本身染上极为严重的腐败症,而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是国有企业流失的内在原因。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目前,国内提议和看法很多,正在试点的概述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建议是设立财务总监制度;另一种就是目前在一些地方正在进行试点的由上级主管机构对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的统管统派制度。不论是设立会计总监或者是对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统管统派都不是解决问题根本方法。当然就目前设立会计总监和统派统管这种方法,确实可以缓解目前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但随着改革和企业改制的深入进行,这种方法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上都逐渐显露出其与改革总体思路及市场经济规律相悖的弊端。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无疑又会重新走上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国家监管的老路。基于此,解决目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对策应为如下几点:

(一)转变“国有”观念,明晰产权,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是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根本所在。不能再局限于只有国家经营的企业才是国有企业,而公民经营的企业就不是国有企业。试想,西方国家中的企业绝大多数都不是国家经营的,但从来没有认为其不是该国所有的,其所在国核算其国民生产总值或其它指标的时候,也绝不会剔除这部分产值而只计算其国家经营的那部分企业的产值。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首先必须放弃狭义的“国有”观念,建立广义的“国有”观念,就这个定义而言,现在所提的“国有企业”这个提法是不科学的,严格应区分为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对于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这样理解,国营企业是整个国家全体公民共有的,才能不再局限于原来的国有和私有观点的争论,才能彻底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样一来,少数的企业由国家经营,应局限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或者一些行业由于无利可图或微利性,但公民不愿经营而人民生活又少不了的行业,绝大多数则由民营。这样产权明晰的结果必然有力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政府就可以作为真正的管理者,而不是所有者,一视同仁地对所有企业依据国家宏观的产业政策及发展需要,对企业加以引导,对其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而不必从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去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自然对企业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关心,这就能够形成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可见,明晰产权,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和资产流失的根本措施。

(二)加强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强化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及国家共有资产的流失,主要从两方面来实施:

1、建立完善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协调政府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关系,以强化企业的外部约束,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作为一个提供可靠信息的中介机构,如何完成社会的监管机制的作用,以便达到对企业形成一种真正外部约束。主要应从这样几个方面着手:

(1)主要是要加强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增强其风险意识,在这方面应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在人员聘用、业务承接等方面,事务所必须加强管理,对于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有关法律上加以适应,增加执业中的风险性及责任性。

(2)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与政府审计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企业进行外部约束。作为一个中介机构而言,要真正达到对企业进行外部约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①加强与政府的协调与联系。

②对于一个企业不能只固定一个事务所加以审计,防止二者之间的舞弊行为的发生。

③增强审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料的权威性及法律效力。

2、健全法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一个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强化对企业进行外部法制约束,来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和国家共有资产的流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健全国家共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及会计法规,主要是法规条文应具体、明确、以便执行,同时也防止不法之人钻法律的漏洞。

(2)严格执法,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第7篇

关键词: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流失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9-0103-02

二十年来,我们在医改方面做了不少努力,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医疗卫生体制。各类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医疗机构的补偿水平,缓解了多年“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的局面,但“看病贵”、“看不起病”成了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

为了缓解“看病贵”、“看不起病”问题,有关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逐步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实行新合疗政策、药品收支两条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治理医药贿赂、实行单病种限价等等,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必须从医疗体制改革入手、转变政府投资方式、调整公立医院结构,也就需要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一、社会资金进入医院成为可能

2010年2月23日,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公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要“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也就是进一步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对以公益为目标的公立医院和以赢利为目标的民营医院,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分类管理,确保它们在医疗市场上各尽其职。

对目前城市医院的服务结构进行调整,对适合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小型医院,下决心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一部分公立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引入社会资金进行改制。通过调整,形成既有收治疑难、危重病症的医院服务,又有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社区卫生服务;既有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又有民营医疗机构,形成多渠道发展城市医疗服务的格局。

公立医院并不一定要由政府直接来管理。目前,大型国有企业现在正在建立相对独立的董事会,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引入外部董事。仿照这一制度,公立医院也可以设立董事会,作为医院的决策机构。从中国近年来实行医院产权改革的时间看,中小医院能迅速筹措资金摆脱困境,促使医护人员职责明确,各尽所能。

二、在社会资金涌入医院前,首先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社会资金涌入医院,投资双方首先要考虑投资收益,要衡量投资的可能性,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作为国有医院我们在吸收社会资金的同时,无论投资方是以资金、固定资产进行合作,签合同要考虑医院有形资产同时更应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首先要进行清产核资明确医院国有资产总额,其次是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结合自己实际工作,医院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管理不善造成的流失

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松懈、管理无序造成的流失处处可见。比如原设备科库房竟然有未开封已到报废年限的外科手术器械;有些科室搬家只将能用的设备带走,剩下的就与己无关了;有时新买的设备过来却无法安装造成资金浪费;有些科室只管买新的设备旧的找地方堆放也不办相关手续;设备重复购买严重,还有管理不严、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出库手续不严格等问题造成流失,因此医院有必要进行医疗资源整合和规范物资管理工作粗放式的生产技术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流失

国有资产没有统一的权威的国有资产行政管理机构全面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组织、运营、管理和监督职能,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没有理顺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并以行政权代行所有权、管理权和干预经营权,造成了国有资产使用时各方都要管,国有资产流失时各方都不管的局面。

(三)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产权制度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缺乏有力的法律保证,尤其是对行政权代替、侵蚀和干预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的做法缺乏法律的界定和约束。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完善的资产运营、资产流动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得对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的处置无法可依,制止不力。资产评估和中介活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资产评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约束、监督和进行制裁的依据。

(四)科学的资产评估体系尚未形成,无形资产、土地增值不入账

医院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账,医院权益无从体现,商标、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流失于账外。自然资源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固定资产频频被蚕食侵占,流失严重。

(五)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政策调整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比如在2000年以前国家鼓励联合办院或多种形式如租赁、出租等方式搞医疗项目经营,而2000年下半年国家下文取消部署医院各种经营形式,我院在清理十几个经营合作项目时,因违约责任而赔偿大量资金。

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首先要摸清家底

2005年8月经过对全院科室资产反复摸底后,院方决定对我院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进行大规模清查,抽调专人成立清查办公室,并委托陕西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次清查。在清查核对资产过程中,出现如科室搬家、用房调整不及时办理设备调拨手续;无法维修的设备没有办理报废手续,继续购买新设备;房屋拆除没有任何手续等情况,清查组成员在原资产管理会计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认真仔细核对每一笔出入库单据及发票,经过四个月不懈的努力,清查工作于2006年3月基本结束,彻底摸清医院现有资产状况,国有资产清查组和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第8篇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 改制 产权 激励

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企业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主力军,其改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但大多国有建筑企业改制无法深入,企业虽仍存在,但经济效益日渐滑波,人才大量外流,企业面临的困境日益严重。国有建筑企业改制无法深入虽与国企改革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密切相关,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影响国企改革的最基本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没有真正切入到点子上来。

一、改制前没有真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企业的改制工作事先没有真正保障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而关于改制的政策法规又限制得较死,与广大职工期望值差距太大。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劳动强度及职业危险性大而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广大普通职工的经济积累相当少,但家庭负担却相当之重,抗风险的能力很弱。企业改制后职工所得到的补偿不过几万元。广大职工领了这几万元钱后失去岗位,个人前途一片迷茫。对这样的改制方案结果,职工哪里还会支持呢?

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站在职工群众的角度,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才能得到他们的拥护。企业在制订改制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职工利益。要在改制中做好人员的分流与安置工作,既要减人,又要保证稳定。人员的分流与安置工作的好坏是改制成功的又一关键指标。在处理这一问题时,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好充分的思想工作。如果说后面的路子打开了,改制的问题就不大。

二、国有施工企业改革的方向及核心问题不甚明确

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一直以来政府先是强调转机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又提出要国退民进,请建筑能人搞活机制。 当企业好不容易实现了政企分开,放开了手脚,可随之而来的是“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这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分开,即政资如何分开,而这将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践中的难点之一。

改制主要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今天我们提出的改制主要是经营机制的问题,即如何激励的问题、员工怎么尽职尽责、积极性怎么激励的问题。这样的改制不是我们政府所言的另一个层面的改制,国企改革一直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但是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一直没有明确,尝试过简政放权、简税让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切目标都是围绕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是从现在的理论界来看,国有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目标,实际上未必是正确的。国有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什么?确切地说应该是国有资产存在的目的是什么?从理论界来说,就是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全。从我们尝试的所有国企改制的方法来看,若论提高资产运营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都远远不如非公有制企业。所以现在中央、国务院提出“国退民进”,即对于一般性的竞争行业,应该说我们所说的国有建筑企业都是属于国家提出要退出的范围。不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没有必要去经营,所以改制问题浮出水面。国家对企业的改制原则上就是要解决所有权问题,是产权问题,不是经营机制上的问题。近年来,在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没能搞活国有企业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士认为,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是阻碍国有企业搞活的根本原因。于是,很多人主张,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走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道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产权改革的确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确存在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分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与企业经营权不分的事实。因此,为了理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给国有企业经营者创造一个应有的一般条件,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产权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没有解决:

一是谁是产权的所有者。国企的产权当然是国家的,这点不用置疑,但具体的产权代表是谁不太明确。是财政局、国资委还是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而作为一个资产所有者,就是要对你的投资和运营进行管理,对所有的下属企业进行管理。但实际上,由于体制上存在很多问题,很多问题没有办法解决,无论从资金实力、人才实力,还是水平都达不到管理的要求。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最主要的还是解决体制的改革。二是从企业内部来讲,单纯的改制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企业经营者的想法,而改制的阻力来自于中层干部,因为他们在企业中是既得利益者,他们的收入比普通员工高不少。在企业的经营中,最重要的就是经营者,一般来说经营者要占有绝对股份,否则就没什么希望。但在建筑行业这一点基本上做不到。因为建筑行业资质要求注册资本很大。这就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国有资本退出,自然人要进入,经营者从哪里融资呢?所以在改制过程中,如何帮助经理层融资是个问题,如果政府或某个部门不站出来给经理人做担保,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是没有出路的。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问题,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人能够真正发挥对经营者的约束起作用,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第一,必须做到政企分开,即必须将政府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与企业的经营职能相分开。这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权问题的前提条件。第二,必须做到政资分开,即必须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管理职能相分开。这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权问题的关键。因此可以考虑在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外,寻找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人,这个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它可以独立自主地选择国有资产的经营主体。但必须接受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从而有效地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三、激励机制及公司治理模式问题

在国有独资模式或者国有股比重过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往往缺乏机制改革的动力,而建筑企业中人力资本的作用更加突出,在改制过程中必须重视对这些人力资本的激励,要通过购买国有资产或国有股权来实现。改制后人力资本没有了身份的约束,将按市场方式流动。建筑企业是项目制企业,一线经营者既是生产者更是经营者,是企业利润的直接创造者。事实上,项目经理既有资质,更有无形资产。建筑业的特性决定了一线经理离开本企业的平台,同样可以大有作为。因此改制中必须要处理好对一线经营者的股权激励问题,并为其安排合理的激励制度。因此,建筑企业与一般企业改制不同之处在于:在给予公司管理层持股的同时,对于骨干层的一线经营者必须通过持股的方式进行激励与约束。不管是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还是两级管理两级核算,项目经理是企业的财富,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本身就是一个品牌,就是市场认可的无形资产,个人的无形资产与企业的无形资产结合,就可以占领一片市场。当然,除了股权的激励,还应该为这些经营者设计具有激励力的薪酬模式,如对一线经理,特别是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的建筑企业,对项目部(或分公司)固定上交比例,剩余部分按模拟股份制的方式实行第二次分配,调动项目部(或分公司)的积极性。这种模拟股份制的方式被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它解决了对项目部(分公司)的激励问题,同时也有效解决了约束问题。要达到股权激励与约束的目的,必须设置好股权结构。即要设计好经营层、骨干层与普通员工的持股结构。实际上截至今日,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人力资本的出现就极大地改变了企业治理结构的面貌。除此之外,治理结构是一门非常灵活的学问,往往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需要进行种种巧妙安排,正应了那句话“理论总是灰暗的,而企业管理之树常青”。但万变不离其宗,企业治理结构虽然可以具有多种方式,但其核心思想是不变的,就是如何实现各个利益群体的权力制衡,最大可能地提高企业经营的效果。

过去一些国有建筑企业也进行了产权的改革,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但还很不到位,公司治理结构大多也没有实质改变,企业运行机制依旧,效率没有提高。对于有效的公司治理而言,适度集中的产权结构是比较合理的。这包括两个含义,首先是产权要集中。在企业产权过于分散的情况下,每个股东只是拥有很小的份额,没有动力去关心企业的运营。企业搞好了,它只能得到很小的回报,而为了监督活动而付出的成本却要自己完全承担,因此小股东没有动力关心企业的经营。而且,即便小股东愿意去监督企业的运行,他们的弱势地位也决定了这种监督对于企业的影响力是微不足道的。其次是产权不能过于集中。如果产权过于集中,大股东对于企业的经营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力,肯定不会容忍经营者任何悖逆自己意愿的行为,就会产生对企业的过度干预,沦为变相的单一业主制企业。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我国上市公司的情况,就会很明显地发现这一点,由于我国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造成公司的经营绩效并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相反还出现了很多侵害小股东利益甚至危害股市的行为。正是基于这两点,人们通常比较倾向于产权结构适度集中的结构模式,也就是均衡持股模式。也就是说存在几个较大的股东,最大的股东也只能是相对控股而不是绝对控股,这样可以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有效进行企业监督管理。

国有建筑企业只有真正做好调查研究、真正维护职工利益,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思路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改革方案,企业的改革才会成功。

参考文献:

[1]王彤宙:打造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国市场,2009年15期

[2]周倩茹 桂小琴:基于“囚徒困境”模型的国有建筑企业激励制度的设计.科技资讯,2009年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