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58:3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治普及教育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在三场法律知识讲座后,学校又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来巩固法律知识讲座的效果。根据白纸坊街道社区的特点,将十八个社区分成了三组,举办三场法律知识竞赛初赛,每场初赛胜出两个社区队伍,最后有六个社区队伍进入决赛。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看似简单,但实施过程还是比较复杂的。1.法律知识竞赛题目的确定法律知识竞赛题目的确定是竞赛的基础工作,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限,根据前期的法律讲座情况,竞赛的题目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和劳动法为主,同时又结合了居民常用的法律,比如说民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既巩固了刚学到的法律知识,又有所扩展,使大家通过法律知识竞赛能够了解常用的法律。根据选题的原则,最后确定了知识竞赛使用的300道题目。因为我们的初衷是普及法律知识,因此在题目确定后,提前一个月下发到参加竞赛的队员手中,让大家在业余时间能够提前复习。2.法律知识竞赛的规则制定任何比赛都有一定的规则,为了使比赛顺利进行,在给大家下发题目的时候,已经制定好初赛以及决赛的规则。初赛是为了选拔优秀的队伍,注重大家知识的记忆,因此规则比较简单,只有必答题和抢答题。而决赛要分出大家的水平高低,因此决赛中多出了一种题型即风险题,一方面能够显示大家的水平,另一方面也给大家胜出的机会。3.赛前的其他准备工作为了让选手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知识竞赛中来,学校为每一位参赛的选手都准备了奖品,根据选手的特点,我们选择了适合居民家中使用的日用品作为奖品,注重奖品的实用性。4.法律知识竞赛的过程首先是初赛,在三场初赛中,每支队伍都派出了精英,经过激励的角逐,共有六个社区代表队胜出。在初赛中,既有社区工作的年轻人,也有八十多岁的居民,还有怀孕的准妈妈,充分体现了社区居民参与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决赛在2013年12月6日举办,这六支队伍在市民中心参加了决赛。必答题环节大家都准备得非常充分,基本都拿到了满分。抢答题环节场面热烈,大家你追我赶,分数交替上升,队员们的情绪也调动得非常充分,热情高涨,既体现了队员们的睿智,又展示了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风险题环节大家都很谨慎,队员们回答得也很好,最后右内西街社区代表队更胜一筹,摘得了桂冠,其他队伍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在竞赛中,观众们听到选手回答问题,可以学到法律知识;同时也穿插着观众问题,让大家身临其境地学习并感受竞赛的紧张激烈气氛。
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中的收获与不足
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虽然已经完毕,但活动带给我们的收获与不足正是今后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经验,在此一并总结。
(一)法律知识普及教育的收获1.普及的法律知识为居民所需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在举办普法活动之前做了调研,同时能够结合所面向的人群的特点,因此,普法活动所普及的法律知识基本是居民迫切想了解的。这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样的活动,只有结合居民的需求,才能达到好的效果。2.参与人数众多,达到了普法的效果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是由一系列的活动组合起来的,三次讲座参与的居民累计达到400多人次,而四场法律知识竞赛参加的人数也达到150人次,可以说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的普法活动真正起到了促进学习、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3.及时检验普法效果因为法律知识竞赛是现场进行的,对大家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可以现场了解,相当于对前期的法律知识讲座的情况有了一个检验,及时了解了大家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
(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的不足1.耗费人力、物力较大因为白纸坊社区教育学校所举办的普法活动是一系列的活动,每次都是有组织的工作,每次都有礼品的发放,无论是学校还是街道都耗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2.普法的人群有待扩展白纸坊社区教育学校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虽然参与的人数众多,但主要是老年人,即便是举办的劳动法讲座面向的是年轻人,时间定在休息日,也很难见到年轻人的身影。在现场有的老年人也会帮家里年轻人提问问题,但毕竟还是没能吸引年轻人前来学习。3.参与人群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虽然每场法律讲座到场的人比较多,但很多居民中途就走了,甚至还有一些人领完礼品就走了,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把讲座瞄准目标人群,他们真正需要才有参与的积极性。收获与不足并存,也说明在社区中普及法律知识任重而道远。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的方式虽然受众面很广,但讲座的效果相对差一些,而知识竞赛的组织相对繁琐,但这些尝试对社区教育中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是有益的。
三、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探索的启示
(一)结合社区特点,不断充实普法内容华东师范大学吴铎认为:“社区是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社会群体。”一定空间的社会群体可以说其生活环境是相似的,但居民的工作背景、生活背景有很大的差别。以白纸坊社区为例,有的老人退休前是教师,有的是下岗工人,其诉求肯定是不同的。因此在社区教育中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一定要不断地充实内容,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二)结合学科特点,不断拓展教育方式法学专业的特点一是内容多,更新快;二是实践性强,只有理论没有实践对现实的帮助不大。因此除了采用讲座和知识竞赛来普及法律知识外,还应该不断拓展新的教育形式教会大家如何用法。1.模拟法庭式模拟法庭的方式现在在很多高校都在使用,社区教育学校举办模拟法庭可以让很多没有去过法院的居民体会到法律的庄严,了解法院庭审的过程,不再畏惧打官司,让居民们今后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模拟法庭对于社区教育学校的法学资源要求更高,需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支持。2.法律短剧式将现在社会的热点法律问题或者有争议的法律问题编成短剧让居民们现场观看,大家观看法律短剧的同时也会引发思考,寓教于乐,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需要好的案例剧本以及演员。3.法律咨询式针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举办法律咨询,比如婚姻法,这样一对一的模式可以解决居民个人具体的问题,让有法律困惑的居民得到解答,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需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参与。
(三)结合团队特点,不断建设普法团队在社区中普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一个人或一个学校的能力是有限的,在普法过程中要不断壮大普法队伍:建设好的教师团队,可以为居民带来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壮大好的志愿者团队,可以教会居民用法。目前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也在为此作出努力。
关键词:音乐素质教育 现状 发展对策
音乐素质教育是高校艺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学生的创新精神的形成和创造能力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身心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和补充作用,但当前高校音乐素质教育存在很大问题。笔者基于此,对江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素质教育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大学生音乐素质教育发展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音乐基础知识水平相对较差
笔者通过对江西省几所高校的学生进行调查发现,大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的学习水平多数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部分学生甚至对最基本的乐理知识都不具备。很多的学生不识简谱,绝大多数学生不懂乐理和五线谱。学校大部分学生没有系统地学过音乐基本知识。音乐背景知识缺乏,对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更是知之甚少。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就业上的压力使大学生只注重专业课的修炼,不得不放弃一些音乐的学习活动。
(二)课程设置单一、学生兴趣不浓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江西省大部分高校,在音乐课程类型设置上过于单一,一般只有“音乐欣赏”、“合唱与指挥”等几门课程,音乐相关课程没办法针对大学生的智力、心理、情感等方面的特点进行音乐素质教育,教学安排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差,达不到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目的。江西省各高校学实行的是学分制,这导致部分学生因为学分的需求才选择上大学音乐相关课程,因而很难提起学习兴趣。
(三)校园艺术文化氛围不够浓厚
着名指挥家郑小瑛认为“音乐教育绝不是每周一节音乐课就够了,而是要形成音乐教育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音乐教育活动”。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江西省各高校的各类音乐社团也只是在进行活动的时候才临时进行突击培训,所以高校也就没有形成良好的音乐文化氛围。由于音乐学习内容单一、方法陈旧,学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也就提不上加强音乐修养,更不可能组织高水平的音乐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了。
(四)高校音乐师资队伍的匮乏
学生、学校、社会对大学音乐教育的关注程度不是很高,音乐教师队伍状况也不是很理想,没有专业的音乐师资队伍。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江西省很多高校都没有音乐教育教研室,只有从事音乐相关教育的几个老师。
二、对策与建议 (一)校方应高度重视,加强对音乐素质教育的扶植力度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首先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时,应从长规划,从整个社会对高素质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着手,把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长期重要的任务进行部署,要从教育教学的政策措施上增强扶植力度。首先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音乐素质教育氛围,还能起到辅助思想道德建设,开发人的智力的作用。其次,要逐渐把公选课改为必修课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音乐素质教育。
(二)建立健全高校音乐教育体制,确保大学音乐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当今发达的国家里,音乐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美国现有两千多所大学中,一千三百多所大学设有音乐学院或音乐系,没有音乐院系的大学,学生们可以跨院系选修音乐课,大多数大学和理工学院都设有音乐选修课。至今我国大学的音乐普及教育还相当落后,绝大部分还没有建立起来。建立音乐的系列化教育工程是目前江西省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需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三)办好大学生社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普通高校的音乐紊质教育靠课堂是远远不够的要课内课外相结合以课外为主。因此大学生艺术类社团便成了对学生实施音乐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校要建立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舞蹈团、军乐团、民乐团、电声乐队等,并配有专职辅导教师.训练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指导教师要业务精通。校园文化对学生素质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四)加快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任何办学方针与教学设想都必须通过教师创造性的教学实践来体现。因此,教师素质的高低,将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学的效果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与其他学科教育一样音乐教育也有着很强的专业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共音乐教师队伍,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作为公共音乐课教师来讲除了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文化素质、职业道德等一般素质外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总之,普通高校音乐教育通过对大学生们非智力因素各方面的培养开发,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审美体验,有助于激发多种感知和思维方式,从而提高和完善他们自身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朱雯.关于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思考.文教资料.2008(3).
关键词:高职 普通话 课程设计
高职院校培养的是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高职院校的学生除了要掌握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以外,还必须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职业语言能力作为可持续发展能力之一,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高职学生的就业乃至今后的发展。但目前在高职院校中的现实情况却是:一方面,学生的职业语言能力亟待提高,另一方面作为培养学生语言能力的主要课程——普通话课却形同虚设,多数成了普通话等级测试的考前培训课。因此对高职院校的普通话课程进行改革,将培养高职学生职业语言能力作为课程目标,改变以往的高职普通话教学模式已迫在眉睫,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对高职院校普通话课程的教学进行初步探讨。
一、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进行高职普通话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
职业语言是在不同行业惯用的已经形成定势的语言习惯和风格。职业语言能力则是指一个人在职业环境中运用语言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运用语言获得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能力。
(一)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进行普通话教学改革是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高职院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企事业单位需要人才具备什么样的职业能力,高职院校就着力培养学生的什么样的职业能力。现代社会职业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使职业语言在不同的职业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对其员工的职业语言能力加以重视,在新员工的招聘、面试、试用等诸环节中,毕业生的口才应对与交际沟通能力,尤其是职业语言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着毕业生就业的前途和质量。因此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必须重视对学生职业语言能力的培养。
(二)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进行普通话教学改革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作为一门语言基础课和技能课,普通话具有理论与实践联系性强、应用性强的特点,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学生的语言理论知识和表达能力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升。综观高职院校的普通话教学,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教师课上讲得更多的是应试技巧,学生学习这门课的目的也仅仅局限于拿到普通话证书,这显然与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相悖。打破传统学科界限,改变以往普通话教学体系,将原有教学内容按照各专业对应的职业特点和要求进行整合,重新建构起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培养的普通话课程教学体系,是深化高职高专教学改革和有效提升高职学生职业语言能力的需要。
(三)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进行普通话教学改革能有效激发高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并切实发挥普通话课程教学的作用
通过对部分高职院校的调查,笔者了解到仅仅定位于普通话测试辅导的普通话课程,对学生没有太大吸引力,到课率普遍较低。尤其是北方方言区的学生,大多从小就说普通话,语音面貌较好。通过普通话测试,拿到普通话证书,对于他们来说没有挑战性,即使不听课,稍微看一看,也能顺利获得二级甲等的成绩。这就使得很多学生对普通话课缺乏兴趣,觉得可听可不听,无关紧要,普通话课程在高职院校的地位也变得相当尴尬。因此,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进行普通话课程教学改革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普通话课程品位和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重要途径。
二、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的高职普通话教学改革思路
(一)进行职业语言能力需求调研是进行普通话教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按照高职院校专业分类,我们分别进行了网上调查和现场调查及个别访谈,和各专业教师、用人单位、行业专家深入交流,弄清其工作流程和具体行为,了解其核心工作岗位对语言能力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梳理总结出四个专业大类(管理类、商贸类、电子信息类、软件与传媒艺术类)的岗位特点及对语言能力的具体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普通话课程在每个专业大类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为普通话课程标准的制定及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根据职业需求重新建构高职普通话教学课程体系
在前期深入调查以及与专业教师及行业专家多次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高职院校普通话教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了重新建构,对普通话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手段做了初步探讨。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一方面掌握普通话的基础知识、普通话测试的方法要求;另一方面了解自己专业相应职业群的语言特点。
(2)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用标准和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交际,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熟悉专业对应的职业语言并能熟练运用,基本满足本专业工作对于语言能力的要求。
(3)情感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增强语言规范意识;进一步激发学生对所选专业的热爱。
2.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基础知识部分,第二层面为一般语言能力部分,第三层面为职业语言能力部分。
在基础层面中,着力巩固高职学生普通话基础知识,力求声韵调标准、规范,表达自然、流畅。结合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设置三个训练项目:声韵调基础知识、朗读、说话。运用普通话基础知识,引导学生开口说普通话,掌握本人方言和普通话在声韵调各方面的差异,针对难点反复练习。掌握吐字归音技巧,仔细体会朗读和说话时的语气、节奏,注意情感的表达。
在一般语言能力层面上,重点提高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在这个层面上,将第一层面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加强朗诵、演讲技能和辩论技能的训练,设置三个训练项目:朗诵、演讲、辩论。通过举办班级诗歌散文朗诵会、主题演讲比赛、辩论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语言能力,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让学生进一步感受普通话的独特魅力,同时从语言表达能力的层面,提升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在职业语言能力层面上,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大类,集中训练职业语言能力。针对管理类、商贸类、电子信息类、软件与传媒艺术类学生毕业后从事职业的不同特点,结合其工作过程,分别设置训练项目。如本校管理类专业(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办公管理、物业管理、体育服务与管理、物流、会计等),这个专业大类的学生,毕业后多从事与管理相关的职业,我们设置了相应的训练项目:应聘环节、职场角色(上级、同事、客户)、工作情景(情景1、情景2、情景3等)。通过完成这些训练项目,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本专业,熟悉将来要从事的职业的语言特点,提高普通话训练的针对性,为高职院校的学生配备安身立命的语言工具。
3.教学方法手段与课程考核
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实施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就业岗位的工作过程紧密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与三个层面的内容相对应,考核也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以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为标准,第二部分是学生以竞赛的形式开展,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第三部分则引入企业的评价,以教师和企业的评价做为考核的依据。
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语言特点和规范要求,在实际应用中职业语言更要因行业或职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也要进一步创造机会,让学生进入到企业中,到实际的工作岗位上去实践和学习,了解行业文化和职业要求。
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对普通话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循序渐进,逐渐构建和完善职业语言能力培养的训练体系,并注重不同职业或行业的特点,不断地提高教师从教技能,改进教学方法,从而培养出适应新时期职业要求发展的不同人才。
(本论文为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基于学生职业语言能力发展的高职普通话教学改革研究”的成果,课题编号:GJKT-12-22。)
参考文献:
[1]郑泽宏.对普通话课程进行分层教学的思考[J].职大学报,2006,(4).
[2]罗湘明,乐虹.高职院校普通话课程设计的现状和改革[J].高教研究,2006,(8).
论文关键词:操作系统,内核分析,Linux,跨平台调试
0 引言
作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程,操作系统的地位举足轻重。但在高校本科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反映该课程难学,教师在教学中也困难重重。究其原因,操作系统课程自身的知识结构以及研究对象特有的复杂性使上述情况成为必然。而知识体系的复杂性直接导致该课程给人理论性强、抽象的印象。因此,如何有效开展操作系统课程的实验教学,加深学生对该课程的直观理解和把握就显得至关重要。传统实验方法以验证和仿真为主,实验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且容易混淆系统级和应用级的许多概念,反而使学生更难把握知识结构,难以对系统软件形成宏观认识。结合多年教学实践,我校在操作系统课程的本科教学过程中结合实验平台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探索出一种直观有效的实验教学模式,使得教学效果得到较显著的提高。
1 操作系统实验教学现状
1.1 实验比重
由于操作系统课程涉及的理论知识多杂志铺,系统级的验证和实验难度较大,导致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避重就轻的情况,教师易偏重理论课而轻视实验课教学,实验的课时设置在各高校中也不同程度地偏少。另一方面,学生受考试形式的引导,也偏重理论学习而忽视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践证明,不注重实验、验证环节,学生很难对该课程涉及的大量概念和方法形成直观认识,导致对许多知识点的认识出现偏差,反而不利于理论课的学习。例如,目前选用的教材在行文时经常变换研究的“角度”,一些知识点是面向应用的,而一些是研究操作系统内部实现的,但在讲述中并未明确说明,比如:在“进程同步与互斥”部分,大部分教材是从“应用”的角度来描述P、V操作的,并附带伪码算法。但在学习过程中,许多同学搞不清这些算法用在何处,是在应用程序层次还是在操作系统实现层次。如果结合Linux或Windows平台设计实验内容,补充P、V操作对应的系统调用和有关函数的用法,真正写出可运行的程序,就可以大大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1.2 实验方式
与大部分应用类课程相比,操作系统课程的研究目标是系统软件,知识结构偏重底层软件,且往往涉及到硬件知识,开展实验所需的软硬件平台复杂,传统教学模式很难真正实施“系统级”的实验项目,故常用模拟算法代替。这样容易导致所学知识和方法比较抽象和“遥不可及”,很难形成对操作系统整体上的理解和把握。
1.3 现有的一些改革和尝试
针对操作系统课程实验教学中的问题杂志铺,各高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改革和尝试。例如,使用逐渐被认同的Linux实验平台[1],整理更加规范的实验内容[2],以及按照归类和划分层次的原则对实验目标进行细化等方法[3]。但操作系统实验内容自身的复杂性与实验方式尽量简单、有效的要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2 基于内核分析的实验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本校操作系统教研组在操作系统实验教学中不断探索和尝试,总结出一种基于内核分析的实验教学方法。实施过程中,在保障36个实验学时的前提下,直接面向具体的操作系统对所学的概念和算法进行验证、设计,配合跨平台编译和调试技术,有效地降低了实验实施的难度,且不增加学生的额外负担。
2.1 内核分析
内核分析,就是选择一个开源的操作系统作为对象,通过阅读源代码来分析其实现原理和必要细节,并在特定的地方修改部分代码以验证自己的算法。但是,为了降低实验的复杂度并适应本科生的知识结构,实验对象不应太复杂。基于上述考虑,可以选择Linux0.11版本作为实验的目标系统。Linux0.11版是Linux的早期版本,其总的代码量只有1万行左右,且结构清晰,功能较完整(能够覆盖实验教学中的知识点),几乎包含了目前较新版本内核的所有基本功能和原理[4],能够较好的满足实验要求。
2.2 跨平台编译和调试
单纯的代码阅读是枯燥无味的,特别是操作系统这种系统软件。为了提高实验的直观性,可借助动态调试技术来实现内核代码的阅读和分析工作。通过调试过程可以较轻松的跟踪内核执行的流程、关键算法的运行效果以及关键变量和寄存器的取值情况。
但由于操作系统是系统软件,其修改、编译和调试过程远比一般的应用程序复杂。目前常见的实验环境是在微机上直接安装Linux的发行版本或在Windows系统中通过虚拟机安装Linux开展实验。但这些方法都需要在修改内核后重新编译并重启系统,其过程繁琐且需要掌握Linux的大量命令,从而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并容易导致其失去学习兴趣。
得益于自由软件基金组织GNU对Linux的支持,目前有许多Linux相关的工具软件可以使用,并且有对应的Windows版本。其中杂志铺,著名的编译器GCC和调试工具GDB可以巧妙解决实验过程繁琐的问题。其主要思路是:利于GCC、GDB、MAKE工具和虚拟机软件,实现一种跨平台的内核编译和调试方法,即在Windows平台下编辑、编译并调试运行Linux系统。这和用VC、VB等应用程序开发工具编程调试的工作方式几乎没用区别。另外,通过开发一个集成实验环境(Windows下的应用程序),可将GCC、GDB、MAKE及虚拟机工具进行集成,从而将命令行工作方式转换为视窗工作方式,大大简化实验步骤,使学生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到实验内容本身。
图1描述了这种基于跨平台编译调试技术的工作流程。
图1 跨平台内核编译、调试流程
3 集成实验环境的搭建
搭建集成实验环境的目的是避免实验时频繁的执行GNU工具集对应的各种命令,使实验步骤尽可能简洁。其主要组成为:虚拟机BOCHS、Windows下的GNU工具集以及主控程序。集成实验环境的开发过程本身涉及许多操作系统课程中的知识点,比如进程间通讯、管道、共享存储器等。对学有余力的学生,阅读其实现代码有助于编程能力和对操作系统整体认识的提高。
3.1 虚拟机BOCHS
传统的Linux内核调试方法是使用KGDB进行远程调试。这种方法必须要求有一台目标机和一台调试机,因此用于实验有很多困难,难以实施。而利用虚拟机软件,可以在一台微机上虚拟另一微机并满足实验的要求。另外,选择BOCHS而非其它软件的主要原因在于它使用的是仿真技术而非虚拟技术,从而更适合充当调试服务器的角色。
3.2 Windows下的GNU工具集
为了实现跨平台的内核编译和调试,实验环境需要使用Windows下的GNU最小工具集(Minimalist GNU for Windows),主要包括的工具有:AS、LD、GCC、MAKE以及GDB。其主要作用是保证在Windows平台下GNU开发环境仍然可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基于该工具集生成的可执行程序是PE格式的,即Windows下的可执行程序格式,不能作为内核镜像执行,因此需要一个简单的转换过程。但这种首先将内核编译为exe再转换为内核镜像的过程恰好可以为GDB保留内核符号表,从而使跨平台调试成为可能。
3.3 集成实验环境
这是一个用VC开发的Windows应用程序,其功能包括内核源码的管理、编辑、编译、内核镜像的生成、调试、MINIX根文件系统的维护以及实验项目的管理。
(1)内核源码以及实验项目的管理
该功能主要结合操作系统实验教学中的系统引导、进程管理、存储管理、设备管理、文件系统等内容,针对相应的内核源码给出注释、快速索引、实验指导以及实验步骤。它可以帮助学生通过真正的内核代码分析,更深刻理解相关知识点,且形式直观、易于理解。
(2)内核镜像的生成、调试
该功能是实验环境的核心部分。基于该功能可以快速对修改过的内核生成新的镜像,并通过调试器看到真正的运行情况,从而使内核分析实时、动态进行杂志铺,并且像调试应用程序一样简单。具体实现时,将GCC、GDB、BOCHS等作为子进程执行,并通过管道和I/O重定向等方法将繁琐的控制台工作方式转变为视窗工作方式。例如,进行调试时,不再需要记忆GDB的调试命令和频繁的控制台输入,只需点击鼠标设置断点、单击菜单项或按快捷键即可实现字符环境下几十条命令才能实现的功能,操作简单、界面更友好。
(3)根文件系统的维护
在Windows下维护根文件系统的目的是便于将可执行程序加载到磁盘镜像中。由于Linux0.11功能简单,并且为了保证磁盘镜像尽可能小,Linux0.11本身不包含GCC等编译工具,因此,要在目标系统中运行的程序必须在Windows系统中编辑、编译,最后再加载到根文件系统中。
图2为集成实验环境运行的情况。
图2 集成实验环境
4 结语
操作系统课程实验教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同,而对教学方法、手段的探索和改革还任重道远。这种基于内核分析的实验方法试图让学生真正接触操作系统实现细节的同时,力争简化实验步骤,使实验环节易于实施。实践证明,该教学模式容易被学生接受、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钟少丹.“操作系统”课程实验设计的思考[J]. 计算机教育,2008(12):120-121.
[2]张其亮,韩斌.操作系统课程实验教学改革探析[J]. 计算机教育,2010(7):91-93.
[3]邹恒明.操作系统课程实验中的五重奏哲学[J]. 计算机教育,2009(20):109-112.
[4]赵炯.Linux内核完全注释.[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9.
【关键词】普法 性质 反思 重构
普法是一项特殊的国民教育工作
科学地界定事物的性质,是科学认识和改造事物的前提。普法是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使全体国民掌握法律常识的一种活动,本质上为国民教育活动的一种,属于法制教育中的普法教育。但普法也具有区别于其他国民教育活动的特殊点:①
从法治动态运行角度看,普法属于动态法治的一个环节。依照我国主流法学理论观点,法治一般包含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这几个环节。在后三个环节,涉法主体被推定为已知晓法律。然而,立法环节并不包含学法。因此,涉法主体知法的推定仅为法律技术层面的推定。事实层面上,法律的公布并不意味着涉法主体知法。从立法到知法,中间尚需一个学法环节。将学法(普法)作为动态法治运行的一个环节,既是解决知与不知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对法治运行环节理论的丰富。因此,有必要将普法提高到法治动态运行的一个必要环节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所谓必要,意即,无普法,则无法治。
从普法的内容看,“法乃公器”。普法所要学习的对象为法。“法乃公器”,②这是法与其他知识的显著不同点。“法乃公器”自身要求,法律不应为一国某个群体或个体所专有,而应为所有涉法主体掌握。我国普法正是正确地认识了法治之法的这个特点而启动和实施的,也应依照这个特点使一切涉法主体掌握法。
从普法的对象看,一切涉法主体皆为普法的对象。这既是作为普法内容的法的要求,也是普法作为动态法治链条上必要环节的要求。法要求掌握一切涉法主体,一切涉法主体需要掌握法律。这是法治的应有逻辑。由此推出,普法中,一切涉法主体皆有平等学法的权利及义务,普法中不应存在优先权和特权,应破除普法教育中的特权思想。
对我国目前普法的几点反思与重构
对普法主体的反思与重构。历次普法规划都非常重视普法主体问题。总体而言,历次普法对象及重点对象一直在逐步扩大。这表现在,一方面,领导干部与青少年一直是历次普法的重点对象;另一方面,从“二五”普法开始,执法干部、宣传教育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者、司法与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与农民渐次被列为普法重点对象。这种趋势总体上值得肯定,但有以下几点尚需改进:
一、应取消将领导干部作为固定普法重点的做法。历次普法都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固定重点,并且对其规定也最为完善、最有保障。普法中“领导先行”的做法实为官本位及特权思想在普法中的残余,不仅与平等普法要求不符,而且与“一五”普法规划首倡的向全体公民普法的初衷背道而驰。普法动用之资源为公共资源,依法就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应取之于民而优先用之于官。领导者优先于普通公民普法的做法,在实践中必然导致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远远高于普通百姓。这一矛盾在“六五”普法中就有所体现,例如:“六五”普法一方面继续将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另一方面却规定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任职前应进行法律知识考察、考试、考核。依此,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应作为任职条件,而非优先接受法律普及教育的条件。换言之,领导干部如果连普法要求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都不具备,那么根本不应获得相应职位。
二、应取消重点对象、次重点对象与非重点对象的区分。历次普法的另一特点在于在重点之中还区分了次重点。这表现在历次规划对领导干部以外的其余重点的规定无论从组织上,还是人财物力投入、考核办法等角度看,都无法与领导干部普法相媲美。这种区分不仅与法治要求的人人知法相违背,也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存在抵触。实践中必然会导致非重点对象徘徊在普法之外,成为普法教育的盲区,沦为某种意义上的被抛弃者与受侵害者。
三、应保障一切涉法主体平等地接受普法教育的权利。从历次普法受教育对象看,普法受教育对象也在扩大。例如,企业经营管理者、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宣传教育工作者、农民渐次被纳入普法重点。然而广大城镇职工、外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普通职工、个体工商户等则被边缘化,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因为多种原因无法有效开展。这使得普法的普及性大打折扣,严重侵害了这些涉法主体平等接受普法教育的权利。因此,如何做到普法不留“死角”、名实相符,是新阶段普法工作应予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普法内容的反思与重构。历次普法皆有明确的普法内容。如,“一五”普法的“十法一条例”,“二五”普法的土地管理法、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等。这些新纳入普法内容的共同点在于,其皆为新制定的法。此后的历次普法内容的扩大延续了“二五”普法这一做法。笔者以为,对普法内容的规定有以下不足:
一、分类指导原则的缺陷。首先,分类指导原则与法的效力范围存在冲突。我国普法的内容涵盖宪法、法律、法规这三个效力层级的规范,在对人效力上范围极为广泛。以行政法律为例,既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又涉及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但普法中,行政法律却仅作为对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要求而被提出。对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行政法律普法事实上成为普法工作中有待填补的空白。这显然与普法中的分类指导原则本意相违背。因为分类指导原则性的本意显然在于,应受某部法律调整的所有主体都应纳入该部门或亚部门法律法规的普法对象中去。因此,如何解决好分类指导原则与法律效力范围之间的冲突是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应该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其次,分类指导原则与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存在冲突。历次普法总体上将不同层次的受教育者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即,领导干部、其他职业群体、一切公民。但对于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在普法要求、普法形式、普法投入、普法考核上都存在差异。例如,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只进行法律常识普及教育;对职业群体包括公务员增加了学习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领导干部除进行职业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求学习法律基本理论。这导致普法过程中,不但重点对象与非重点对象存在受教育上的不平等,而且重点对象之间也存在着受教育上的不平等。
二、力求实效原则的缺陷。首先,力求实效原则与分类指导原则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仔细分析分类指导原则与力求实效原则的关系,不难发现,普法规划中的力求实效原则是受到分类指导原则制约的,是基于分类指导原则下的力求实效。换言之,力求实效原则所追求的“效”实际上就是使分类指导原则界定的各类主体皆能完成普法规划所规定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任务。由此,这个“效”在实践中也就只能表现为,通过普法工作导致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所获得的普法教育资源不同,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所形成的法律观念存在水平上的差异。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效果反映了目前的普法教育实际上陷入了“精英教育”的泥潭。其次,力求实效原则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差距。由于普法区分重点与非重点,普法还存在真空和留白,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导致普法在实际效果上难以达到普法的初衷。其突出表现就在于对于非重点对象和重点对象中的次重点对象的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大多数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对普法形式的反思与建议。一、传统普法形式及其实效性简评。“一五”普法以来,经过25年的普法,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面授为主干,媒体普法、文艺普法为辅助的普法形式。除了媒体普法中的法制报刊及栏目,以及教育机构(包含党校、团校)普法具有长效机制外,众多普法形式持久性差,且存在覆盖面不够广泛的弊端,导致普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二、传统普法形式实效性差的根源。传统普法形式下,之所以最终出现普法工作走过场的局面,其根源不在于普法形式本身,而在于上述普法形式与普法新形势的要求出现了冲突。如何解决这一冲突?者应采取的态度是:抛弃形式,改造内容。③这也是我们对于当前普法形式问题应采取的科学态度。三、建议。要使新阶段的普法活动深入进行下去并取得实效,首先需要对传统普法形式中尚能适应新的普法国情、省情的形式加以保留,对不适应新情况的传统普法形式加以限制、改造甚至抛弃。同时,还需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创新普法形式,使之适应新的国情、省情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例如,随着互联网及数字电视等电子数据交换、存储系统的发展,各级普法工作机构应大力发展以网络及多媒体为载体的普法新形式。(作者为淮阴工学院思政部副教授;本文系淮阴工学院校级课题《基于法治动态运行及法制教育二元化视角的普法基本理论及对策研究》的中期成果之一,立项编号:HGB1113)
注释
①卓泽渊:《法学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263~288页。
[关键词] 新闻学专业学生 知识产权 教育
一、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的紧迫性
1.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在经济国际化的新形势下,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知识经济开始进入百姓生活,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显重要。对在校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让学生了解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懂得尊重他人的智慧成果,这是新时期大学生应有的素质。新闻学专业学生是未来中国传媒的主要力量,知识产权素质应为其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可以训练学生保护、运用创新成果的能力。
2.是时代的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人力、资金、自然资源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它作为一种包含财产权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无形的知识、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素质就是运用、创造、保护、经营知识成果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传媒成果的产权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根本特征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创新的成果知识只有实现产权化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
3.是传媒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日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媒业如何应对WTO环境下的传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媒体与法治研究室主任王军副教授认为,我国传媒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个方面的问题和难点:一是传媒业缺少代表广大作者利益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在西方国家,这种中立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有效地为作者维权,如法国的记者协会、美国电影家协会、英国演出权利协会、日本的文艺着作权保护同盟等。二是传媒业的领导层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漠。知识产权在领导嘴里或许是经常提到的词,但是真正落实到知识产权保护或者说要投入去研究这个问题,有很多单位的领导就不是很重视。三是传媒业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训练。
二、现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及弊端
1.在专业设置下,把知识产权专业归属于法学系列,忽视了对理工类、综合类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在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步较早、培养人才数量较多、师资力量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第一“梯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二“梯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三“梯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安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上海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工学院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山东大学等等都未涉及理工类、综合类大学。 根据有关专家对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在我国有影响的理工类和综合类高校的调研统计显示,上过知识产权课程的学生不到学生总数的5%。
2.师资资源不足,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轻务实。在教学中,一般以理论教学为主,注重教授着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自然科学、生物技术等内容,而且教学方法单一。
3.教材编写良莠不齐。目前,知识产权教材种类繁多,各个学校的教师,不管是否从事知识产权专业都来编写教材,造成教材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观点不一甚至相左。
三、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素质基本知识的对策措施
1.改革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内容体系。在课程设计上,首先应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和前瞻性,除介绍传统的专利性、商标法、着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外,还要讲解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生物技术知识发展等热点问题,既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教授,更要重视知识产权创造、投资、管理和运用的相关知识传递,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教学法以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增强授课的生动性和直观性。
2.扩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基本途径是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体系,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和选修课。此外还应扩宽教育渠道。如定期举办知识产权系列讲座,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就国内外传媒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的最新进展与动态进行介绍。建立校内知识产权网络教育咨询平台,利用网络的进行资源共享,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面。加强校媒合作,组织学生学习知名传媒单位的经验。
【关键词】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尿;碘;过硫酸铵-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中图分类号: A715 文献标识码: A
碘缺乏或过量摄入均会导致甲状腺功能紊乱,引起多种疾病,影响人类生长、发育和生存。碘缺乏对人类最严重的危害是胚胎期脑发育障碍所导致的智力损伤和体格发育落后,尤其是潜在性智力损伤。另一方面,碘过量也可能引致高碘甲状腺肿、高碘甲亢、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和高碘甲状腺状癌等。人群尿碘值是评价人体碘营养状况的一项重要客观指标,是碘缺乏病的病情监测和消除标准中重要的生化指标之一。尿中碘因含量低,基本成分复杂,个体差异大,对测定方法在灵敏度,准确度,抗干扰能力和稳定性等技术方面要求较高。尿碘的测定可用多种方法,如气相色谱分析、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流动注射分析、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分析等等。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对实验条件要求非常严格,样品前处理繁杂,易导入污染和造成损失,重复性差,而且存在一定危险性。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是八十年代才开发出来的仪器,该仪器具有极低的检出限,宽的动态范围,干扰少,应用范围广,分析速度快等优点,是目前最先进的元素分析仪器。本课题采用ICP-MS测定尿中碘元素,样品无需消化,稀释后直接进样测定,采用标准加入法绘制曲线,方法操作简便快捷、准确,重复性好。选取样品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WS/T107-2006和ICP-MS法进行测定,两法测定结果具有很好的一致性(P>0.05)。
1 材料和方法
1.1仪器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Agilent 7500ce, Babington 雾化器,镍采样锥和截取锥(Agilent Technologies Co.Ltd, USA);Milli-Q Element A10超纯水系统;电子天平 Sartorius CP224S万分之一天平 ;722型光栅分光光度计;UI-IV尿碘恒温消解仪;水浴箱
1.2试剂
碘酸钾(KIO3)基准试剂;过硫酸铵溶液(1.0mol/L);硫酸溶液(2.5mol/L);亚砷酸溶液(0.1mol/L);硫酸铈铵溶液(0.076mol/L)
1.3实验方法(ICP-MS法)
1.3.1标准溶液的配制:
准确称取经105℃干燥恒重的碘酸钾基准试剂0.1686g于烧杯中,用水溶解定容得到含碘量为100μg/mL的碘标准贮备液。任取一份尿密度合格(1.010g/ml-1.030g/ml)的健康人尿样,以称重法用1%HNO3进行1:20稀释,然后以此稀释尿样为稀释液,以称重法配制浓度分别为0、5.0、10.0、20.0、30.0、40.0μg/L的标准系列。
1.3.2样品处理:
尿样测定尿密度后取0.5ml置于样品管中,加1%硝酸溶液至10ml刻度,待测定。
1.4样品测定(ICP-MS法):
开启仪器抽真空,待仪器达到最佳真空状态时点火,待雾化器温度降至2℃后用1.0 ng/ml调谐液调谐,使仪器灵敏度、氧化物、双电荷和分辨率等指标达到要求值。编辑选定测定尿中碘元素的方法,用适合浓度的碘标准溶液调P/A 因子。然后将标准系列随进样装置引入仪器,用仪器工作站软件绘制标准加入法曲线,使其转换为外标法曲线。将稀释后的样品溶液引入仪器,每次测定采集3次数据,计算机自动给出均值,计算机根据外标法标准曲线自动得出样品溶液的碘浓度均值,并自动给出和储存测定结果。
1.5过硫酸铵-砷铈分光光度法测定样品
配制好方法所需要的溶液,配制浓度为0μg/L、50μg/L、100μg/L、150μg/L、200μg/L、250μg/L、300μg/L的碘标准系列。从ICP-MS的检测结果中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碘含量涵盖高、中、低浓度的尿样,用过硫酸铵-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将测定结果与ICP-MS的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2 结果
2.1 ICP-MS方法标准曲线线性范围
本方法碘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为0~40μg/L,则测定尿样中碘含量的线性范围为0~800μg/L,标准曲线回归方程为:
Y=9.828E+003*X-1.786E+001,X=9.939E-005*Y+6.796E-004。
线性相关系数r>0.9995 (图1)。表1:
2.2 方法的检出限
用任一未知浓度尿样当样品空白重复测定11次,按标准偏差的3倍对应的浓度为检出限测得碘的检出限为0.18μg/L,定量下限为0.60μg/L因为测定的尿样稀释20倍,所以尿样中的碘元素含量的检出限应为3.6μg/L,定量下限为12.0μg/L。即本方法可定量测定的尿样浓度范围为12.0~800μg/L。
2.3方法的加标回收率
测定两份已分别加入高、中、低浓度的碘元素标准溶液的未知浓度尿样,重复测定11次,求各平行样的平均值。测定样品的加标回收率,结果见表2
表2 ICP-MS方法测定尿中碘元素的加标回收率(n=11)
由此可见,结果相对标准偏差<3.0%,该检测方法测定尿中碘的加标回收率范围:94.2%~98.7%,符合样品分析要求。
2.4 方法的精密度
按标准曲线范围测定低、中、高不同碘浓度尿样(1:20稀释),每次测定求平均值,重复测定11次,具有较好的精密度,相对标准偏差均<3.0%,结果乘以20倍得出最终浓度,如表3。
表3 方法精密度测定结果
2.5 与过硫酸铵-砷铈分光光度法比较
利用ICP-MS方法分析了约280份18~50岁育龄妇女的尿样,选择20份有代表性样品用过硫酸铵-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比较。与ICP-MS的测定结果用配对t检验进行一致性比较。
表4两种方法测定低、中、高碘浓度尿样的结果分析(μg/L)
表5 两种方法测定结果配对t检验结果
由表4和表5可知,两方法的平均差值为0.165μg/L,经配对t检验,P>0.05,表明二者具有很好的一致性。
2.5.2 两方法准确度比较
分别用两种方法同时测定2种不同浓度的尿碘标准参考物质(GBW09108d和GBW09110d冻干人尿标准物质),连续测定6次,各测定值均在标准值的不确定度范围内。两种方法对GBW09108d和GBW09110d冻干人尿标准物质的测定均符合要求。
表6 两种方法对2种浓度尿碘标准参考物质验证结果比较
2.5.3其他方面比较
用过硫酸铵-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标准系列测定结果绘制标准曲线,相关系数一般在r=0.995以上,而ICP-MS法曲线相关系数r≥0.9995;过硫酸铵法的平均回收率为102.5%,ICP-MS法的平均回收率为96.9%;过硫酸铵法检出限为3μg/L,定量下限=10μg/L,ICP-MS法的最低检测浓度为0.18μg/L,尿中碘元素含量的检出限则为3.6μg/L,定量下限=12.0μg/L;过硫酸铵法的线性范围为10.0~300μg/L,而ICP-MS法为12.0~800μg/L。相比较可知,ICP-MS法具有更好的线性相关系数、精密度高、线性范围宽。
3 讨论
本文对ICP-MS测定尿中碘进行了研究,并与过硫酸铵-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进行了比较,ICP-MS法不用消化尿样,用1%HNO3对尿样稀释后直接测定尿碘值,大大简化了前处理,避免了前处理过程中可能带来污染和损失,节约了分析时间,并且可以用于大批量样品分析。本方法最低检测浓度达到0.18μg/L,精密度高,回收率达94.2%~98.7%。经过对国家尿碘标准参考物质分析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实践表明,此方法比过硫酸铵-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更加简便、准确度高、精密度高、重复性好。ICP-MS法是一个简便、准确、精密、可靠的直接检测尿中碘元素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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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080-02
近几年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迅速,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量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取得了辉煌成绩。随着高职教育的不断深入改革,人才的培养方式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就法律教育而言,目前学生的法治观念、权利意识及法律素养的现实状况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从总体上不同步,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所有高职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关注。
一、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法律教育针对性不强,缺乏重视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多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进行。按照教学计划,其中法律基础部分的课时量十分有限,教师能够讲授的内容少而浅。在日常管理中,学校很少专门针对法律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没有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内容不够深入
很多学生选择高职院校的原因在于培养一技之长,为自身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他们对于专业课和实习实训十分重视,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时,却大多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而且限于自身阅历,绝大部分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要作用没有深刻认识,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望而生畏,在学习积极性方面大打折扣,导致学习效果不佳。例如,虽然在课堂上学习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的学生在毕业时还是不能区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不知道如何正确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自身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给自身、学校、企业三方都造成很多困扰。
(三)教学方式单一,缺乏吸引力
目前,高校法律教育活动渠道与形式较为单一,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一方面,很多讲授这门课的老师并非法律专业出身,自身的知识结构不够均衡,导致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机械的向学生讲授法律条文,实践教学环节缺失,“普遍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主体,学生只是被动接受各种法律知识,缺乏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从根本上来看对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作用不明显”,教学内容单调枯燥。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教师对法律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在讲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对很多重要内容一带而过,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四)部分高校依法治校步伐落后
“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学校对于学生的日常管理不仅要做到合理,更要合法。但是相当多的高校管理方式方法陈旧,无法做到“依法治校”。近几年来,学生学校的案件屡见报端,学校多以败诉为主。究其原因,一是因为部分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与法律相违背,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因为部分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在程序上不合法。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以后,各高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随之作了相应的修改,增加了关于学生申诉权的内容,但在实际中,学生的这项权利往往没有落到实处。而且很多学校在制定与学生有关的管理制度时,根本没有考虑过学生的参与问题,等于变相剥夺了在校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高职院校加强法律教育的重要作用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其受教育水平应当是公民中较高的一个群体。国家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大学生是其中重要的参与者和推进者,高职学生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程度,直接决定着他们踏入社会以后,在实际工作中能否依法办事,主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要加强高职学生的法律教育,使得每个学生都能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要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基础之上完善市场竞争。高职大学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之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人的动手能力,还应具备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素养。因此,在当前的大环境下,高职院校必须适应时展的要求,除了重视学生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还要将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列入人才培养目标。
(三)学生正当维权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社会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很多高职学生对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有一定认识,但是有了认识不等于能够正确运用。曾有调查显示,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大学生比例仅为遭遇侵权的大学生总数的10%。而且,在和学生的实际接触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学生在面对纠纷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自己的权利有没有受到侵害,而是自己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甚至有的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轻易不敢争辩,反而选择忍让,提醒自己“吃一堑,长一智”就算了。因此,要通过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深化,使学生系统、全面的学习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懂得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正当利益。
三、高职院校加强法律教育的实施途径
法律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学科,法律教育如果要达到实效性、针对性的要求,就必须丰富教学手段,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同时形成学校从上到下的联动机制,为学生学习法律、加强学校的法律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