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0:05:0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 企业普法教育 存在问题 创新形式
一、中央企业在“五五”普法中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基本实现。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合规文化初步形成。二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规章制度逐步依法健全和规范,企业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各项经营业务初步实现了法律顾问机构全过程参与,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企业法制在规范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法制工作在规范企业改制上市和调整重组中的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法律论证工作得到加强。
二、企业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当前企业法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在客观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普法教育活动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符合认识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必须使内因和外因完美结合。多年以来,在普法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概括起来有外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内部因素的制约。外在客观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结为:
1.企业对普法教育工作的认识不高,缺乏足够的重视。
由于受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认为在中国的现实社会,“权大于法”、“政策大于法”,学法用法无用,只要学好政策看领导眼色行事就足够了。另一方面认为:学法用法、依法治理是公检法司政法机关的事情,与己无关,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些不良思潮的存在,客观上制约了普法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
2.职工遵法守法意识不强。
部分职工包括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等,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高。在具体事务的操作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
3.普法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没有完全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不健全,客观上发个文件应付检查,实际上人员没有落实,制约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内在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1.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用现代法律理念去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不难发现,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对象的选择及教育目的的追求上,无不是把教育职工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正是在这种传统理念指引下,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职工的知法、守法上,普法也就必然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也就使全体企业职工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2.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有企业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企业职工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例如:我国全民普法教育从“一五规划”到“五五规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内容。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重心之确定完全基于我国企业职工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企业职工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3.侧重企业内部职工的普法,忽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
在企业普法对象中,往往侧重企业职工,而忽视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近年来,普法不断深入,但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犯罪率还是不断攀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首先,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往往都没受过良好教育。由于不懂法,导致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漠视法律意识的尊严。其次,缺少懂法人引导。外来人员大多数是跟着与其一样、也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亲戚同乡一起出来打工的。虽然他们已经自食其力,但因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不少外来人员沾上了不良嗜好。在身边缺少懂法人来提醒他们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尤其是那些外来未成年人。最后,外来务工人员自身受到侵害时,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所以,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也应该是企业需要关注的人群之一。
三、新时期企业普法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社会传播活动,它既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法制,也包括动态意义上的法治。是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
(一)指导思想
企业在现实的普法工作中,特别是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以及评价体系的建立上仍具有强烈的“知识灌输”的烙印。企业应顺应时代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树立全新的普法理念,重新认识普法内涵,进而对普法的目的、任务及方法手段进行重新定位。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企上新水平、企业发展上新台阶”的核心目标,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普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为企业发展奠定扎实的法制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法律素养,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筑企业“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从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着眼职工的实际法律需求,着力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的难点问题,在法制宣传中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实践,在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
4.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企业建设发展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准确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律,积极创新工作形式、方法、途径,将“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企业普法的重点对象
企业普法的对象应该是广大干部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重点是各级企业负责人和中层经营管理人员。
(一)切实加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不只是员工守法,企业领导干部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应率先垂范。只有领导干部依法治企的意识增强了,才能有效的带动企业员工普法的积极性。
一般可以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企业总部及各子企业、分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40小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学法时间。企业应将法制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由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并将学习情况认真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二)大力提高法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法律顾问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履职能力现状分析,加强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其在企业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中的专业岗位职责。
(三)积极开展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层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要制定完善法律培训计划,定期督促检查法律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法律培训的考核力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性。
(四)不断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为了促进企业协调发展,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新路子,按照“长效机制为基础,教育管理为抓手、维权服务为保障”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教育,形成了浓厚的企业法制文化氛围。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普法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企业职工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不是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应是受众面对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同时,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也要求将“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企业职工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赢得广大企业职工的主动参与,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企业职工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理解传授者的用意、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治的对象、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逐渐地使法治精神融入到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因此,企业必须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格式化,要在继承和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方式的基础上,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现代科学手段进行普法宣传。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以其快速、直观和容量大、覆盖广的优势占领了新的领域和阵地,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
(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法治历史较长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如英国,在不同的场所,选择最适当的形式,设置不同的法律警语、告示,使人们能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比我们“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去一套套法律全书或一本本法律读本效果会更直接。
(三)普法理论和实践要相结合。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民主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
六、结语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走社会化道路。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法治要求更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更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组织者,要重新认识和思考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法治企业,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志,邵先海,龚鹤强. 构建基于企业战略的企业法治文化――浅论企业“五五”普法的目标与任务[J]. 中国司法, 2006, (02) .
[2] 刘道龙. 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 中国司法, 2009, (02) .
[3] 田应雨,田果.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深化“五五”普法教育的探索和思考[J]. 中国司法, 2009, (02) .
关键词:企业 风险防控 建设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作为一个现代企业,从企业成立、日常经营管理到解散清算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约束。大到投资经营决策,小到日常经营管理,只要是因不了解或违反有关市场运营、行业规范、劳动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风险的范畴。简单地说,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不利后果的风险。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活动的基本元素,必然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法律风险防控主要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规模越大,发展速度越快,面临的风险就越多,企业在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的同时,要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元素,除了以生产经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必须同时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及有效性,这样才能真正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切实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方位防控原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参与人员和涉及领域方面都体现出了全面的原则。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全员参与,包括公司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涉及的领域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法律风险防控要从源头开始,要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控,全过程管理,真正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二)规范运作、有效监管原则。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流程和明确的制度保障,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等,都要有明确的制度控制。特别是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要明确自己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切实的防控制度。
(三)切合实际、动态调整原则。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新的法律风险种类的出现,法律风险影响范围和强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中心,由企业高管层、职能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对企业潜在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确定防控策略,并进行风险防范、转移、降低或消除的全过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从以下层面做起:
(一)建立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确定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作用。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主要是承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确定企业管理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流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以事前预防为主,应具有主动性和计划性,主要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更新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相互独立也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第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控制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企业外部宏观经济政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类、排序等,确定风险源和重要风险。第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存在的各级法律风险制定防控方案和具体的防控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转移、降低、消除等,实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第三,风险监控更新。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风险影响程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信息库要保持更新,对新产生的风险和发生变化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保持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
(三)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要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去,不仅要对重要项目、关键过程进行防控,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公司针对对外合同、市场拓展、劳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重点监控,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全过程跟踪。
关键词: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开展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开展
收录日期:2014年5月5日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今已经历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正处于“六五”普法期间。近30年的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企业而言,法制宣传教育更是推动了企业管理能力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面对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更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笔者作出如下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感和紧迫感
曾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企业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能力、防范企业运营中各类法律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应对国内外市场日益激烈竞争的内在要求。
面对这一形势,企业应当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站在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深刻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企业全员都要不断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脚踏实地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为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企业应当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首先,健全组织制度。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应逐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列入企业的工作和发展规划之中,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其次,健全学习制度。企业应建立高级管理人员中心组学习制度、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全体职工基础法律培训制度等。要重点加强对宪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会计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深入地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再次,健全考核制度。企业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建设,应逐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包括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考核,对经营管理岗位任职培训和上岗的考核,对全体职工普遍提高法律意识的考核等,做到学用结合、学考结合,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最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不断加强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制定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同时,认真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取证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中的作用。
三、围绕重点,狠抓落实,增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法教育的效果取得和目标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企业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首先,要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级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律培训。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治企能力为抓手,定期对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把能否“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他们依法治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还要坚持对新入场的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新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其次,要狠抓落实,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国家每年“12・4”法制宣传的有关要求,围绕普法主题,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密切联系实际,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同时,要坚持普治结合,对当前影响企业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进行解决和治理,为企业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的顺利开展肃清障碍。
目前新疆供电单位在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政策法规风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领导干部或普通职工,有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存在很多问题,不具备本岗位抗风险的能力,日常专业性的法律培训不够,尽管有法律答卷,但过于形式主义,没有对所有员工真正做到普法。第二,部分地州只有一个法律专责,而且不是专职,某些基层单位甚至没有法律专责,且与普通员工沟通不足,员工的法律知识严重欠缺,合同审查方面有时也会出现脱节现象。第三,基层排查,隐患通知书,尽管在大的方面有规范,但由于没有法律顾问审查,细节填写上都比较粗略,在文本制作上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隐患。第四,部分地州用工存在很多风险,以前常出现以供电局的名义对农电派遣工进行评先选优、发工资、培训等活动,甚至有些单位为了考虑成本雇佣六、七十岁的老大爷做门卫,在临时用人方面,由于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第五,经过调查发现不少单位过去存在不同程度的乱担保情况。之前曾出现过某些地州供电局领导由于不懂担保法给某些企业担保,最后法院要供电企业交大量担保金的状况。第六,部分县级供电局对外合同、规约、协议部分没有细化,工作中还会出现口头协议,且不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究其原因一是落实不到位,二是基层员工本身认识不到位,基层监管、监控有些失控。第七,基层单位在树障清理和外力破坏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电力法还是以前的版本,没有根据现在电力设备的改进实时进行修缮,给实际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第八,新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基层和民族同志催缴电费时,如果不注意语气,推卸责任,一个小事件就可能会造成大争端,绝对不能忽视。第九,在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上存在一定问题,由于最近几年企业发展较快,各部室职能也在不断更新,工区对外业务以及了局级职能科室衔接出现了问题,给企业运行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二、相关建议
结合实际工作,电力企业员工需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政策法规风险。纵观企业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企业法律风险多是人为控制不力造成的。控制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改善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人员失控,可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结合新疆供电企业的实际,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政策法规风险:第一,应加大法律意识方面的培训。培训部门应该拿出资金、时间、精力,分不同的层面请不同的专业人士,就不同层级应该加强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本岗位抗风险的能力进行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培训。第二,各地州电力公司应按照新疆电力公司的要求,加强法律制度职能规范,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员,且专人专管,以加强相应的职责管理,增强有法可依的渠道和来源。第三,加强管理制度,保证人员的安全。通过“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规范ERP,抓住源头,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实现企业的防范风险。另外,内部应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流程,严格落实规定,进行风险规避。第四,电业局要进一步理清与派遣人员的关系,并与相应的派遣公司订立合同,供电局不应直接为农电工发工资、培训、评先选优等,以提高临时用工风险防范能力。第五,合同管理上应实行合同部门会签制,各主管部门领导共同审核后签字方能生效。合同规范应以电力公司范本为主,从公司的大局出发,订立符合单位实际的合同,防止合同欺诈,从而规避危险。第六,建立企业担保制度,对所属企业员工加强担保法律方面的培训,增强员工依法担保的自我保护能力。第七,提高约束能力,财务规范化,算清帐,算好帐,不吃亏,不惹事,建立相关审查制度,防止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八,电力法应实时修缮,加强对企业内部和社会的宣传,以及用户对电力法的了解,为一线职工制定相关的法律依据。第九,加强基层供电单位监管、监控力度,依法治企,保证每个单位职工都能依靠法律保护自己,防范企业风险。第十,加强边远地区电网建设,保证全网电压质量,做好风险防控。第十一,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尤其要加强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员工的素质教育。其办理业务时应注意语气,不推卸责任,从而塑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第十二,应常务公开,并贯彻落实,实行法规制度的硬着陆,接受民主监督。
三、结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仅仅是经济的快速发展,更是全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相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企业加强法制建设、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改善职工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商业道德、加强环境保护,使企业的生产活动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对企业法制建设要做到在普及上下工夫,在提高上求深化。
强化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企业要采取多渠道、广形式的宣传教育使企业的领导及每一位员工充分认识到法制建设的作用与企业发展的密切关系。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必须承担为国家、社会和资产所有者的义务与责任。只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靠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合同、守信用,强化纳税意识,依法诚信纳税,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坚持依法经营,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就是说,企业本身只有做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拥有一个健康的法制环境,才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使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以普法为基础,加大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力度。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及法制普及情况,编制普法工作规划,并在法制建设基础上提出规划期的工作目标,以及实施计划和措施。同时还要将法制建设规划纳入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与企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规划和员工教育培训规划等同步实施,依法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当企业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和善于应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当前,特别要贯彻落实好《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特种行业部门,如电力企业,还要贯彻落实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企业的各项自,提高广大员工的依法经营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企业管理;法律事务;重要性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已经被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中,而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具有一定重要性意义的,因此企业在管理工作中也十分重视法律事务管理,由于法律事务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限,因此提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1.法律可以调整企业发展的全过程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在成立阶段、投资阶段、市场运营阶段以及财务管理方面都会触碰到法律事项,如果管理不当随时都有触碰法律的风险,法律风险的产生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财产以及信誉方面的损失。在日渐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的信誉对其今后的长期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十分重视法律问题,避免因为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法律损失。
2.尊重市场经济的法制性特点
现在是市场经济时期,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就必须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法制经济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大特征。无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还是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都需要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一些市场活动,但这比不是否认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因此,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提升国内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十分必要,是增强国家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相对弱化
我国企业中很多都没有建立相应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而且有些企业中对于法律事务的管理都是分派给业务部门或者下属部门分头管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完善或者尚未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因此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职能总体较弱,对依法维护企业有关利益的意识较差,对市场风险的规避能力也很差。这种现状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使得企业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
2.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岗位,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了管理水平的高低。但是由于法律事务管理目前在企业中并没有收到过多的重视,企业领导层还没有意识到法律事务有关工作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在岗位人员安排上比较随意,很少会有专业人士从事这个岗位,而更多的是找内部员工进行兼职。而兼职人员管理法律事务就会出现业务能力较差的现象,而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效果不提升、服务质量不到位将会严重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的情况对企业而言不仅没有节约人员成本,反而会造成相反的效果出现。
3.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有关价值没有体现
现代管理体制中,法律事务的管理不仅仅体现在于法律有关的事务管理上,还关系到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资源。但是在多数企业中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事务管理的价值,因此在实际工作环节中并没有提供给法律事务管理发挥其真实价值的平台。法律事务管理对于企业在发展中能够给出相应的参考和依据,保障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措施
1.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法律管理都需要企业能够给予一个正确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包含有3个方面:一是领导层需要加强自身对于法律事务管理的正确认识,因为领导的思想观念影响着整个企业发展的方向以及工作重心的转移。二是需要提升整个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员工是企业正常运行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需要加强整体员工的有关意识,才能有效的改善整个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可以通过一些培训内容加强人员与市场经济有关法律的知识普及。三是完善企业制度的制定,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定是在企业内部推行有关法律事务管理理念的前提。加强企业管理的经营机制,逐渐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从而推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顺利进行,确保企业持久稳定的发展。
2.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我国企业在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因此很多企业在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中往往会采用聘请一些兼职的法律顾问,由于这些兼职人员对企业的发展和具体情况了解的不够清楚,而且往往是在企业遇到问题之后才会被任命导致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下降。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必须要建立一个体系比较完善而且符合企业发展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确保企业发展过程中法律有关事务的秩序进行。
3.严格控制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管理人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求很高,为了保障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首先必须保证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的法律有关工作者不仅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有关的商贸知识、管理知识以及在企业对外交涉中明白自己所处的角色,如何极大的保障企业的根本利益。对于人员素质的控制首先在选拔条件上进行严格的把控,其次就是在工作中加强各方面技能知识的培训,使得人员能够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效力。
四、总结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现代企业在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环节,有效提升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能力的前提就是要认清法律事务管理在企业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限制管理水平提升的阻碍因素,只有找出阻碍原因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法律顾问 法律风险 依法治企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058-0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无论是企业内部治理还是企业外部交易都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从宏观上说属于社会风险,从微观上说属于人为管理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因此,预见和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是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就需要专门的法律人才,企业的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产生。相对于企业的其他部门而言,一些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没有足够重视,通常只在咨询建议和事后补救方面发挥作用,并没有全部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功能。笔者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从服务企业的视角来探讨企业法律顾问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种类
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就其在业务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帮助而担任的特定职务。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受企业聘用专门处理某一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关系待该项法律事项办理结束而结束,一般不受时间限制,故又称临时法律顾问或者短期法律顾问。如今企业大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因其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活动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
1.地位平等、权利对等和合同契约关系。法律顾问的产生变更或解除由聘请方和应聘律师事务所双方具体商定,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确定下来,双方之间是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和合同契约关系。
2.根据合同确定的咨询服务关系和关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主要是依据法律顾问合同提供咨询服务和有关法律事务与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因此,双方又是根据合同确立的咨询服务关系关系。
3.顾问律师的组织领导机关是律师事务所。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功能
1.法律顾问的社会功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协助聘请方实行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运用法律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领导多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但缺乏法制观念,决策有时往往因与法律、法规相抵而导致无效。有了法律顾问,就会使领导决策更科学化和法律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2)帮助企业理顺纵向关系,协调横向关系。在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要求各业务主管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领域中的问题,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能以独立的身份在理顺纵向关系方面,促进各项经济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企业的自和各项合法权益。例如: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办事,排除非法干涉和不合理的摊派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改善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的发展。协调横向关系,管理好合同。法律顾问帮助聘请方草拟、审查国内外经济合同,协助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其经济利益,有助于维护其生产经营,防止聘请单位的经济利益受到侵害,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对已经发生的纠纷也可以通过法律顾问的斡旋,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解决受托参与调解,仲裁或者诉讼以求得到妥善解决。(3)帮助聘请单位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内部管理活动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法律顾问可协助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管理活动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管理者和职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奖什么,罚什么,自觉地按照国家法律、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各项计划的要求,从事管理活动、生产经营和开展本单位的工作,使人人懂得依法行使权利,合理承担义务,并使企业的各项机制都能够合法、有效地运转,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好的社会效益。(4)协助聘请方处理好涉外经济事务。为了避免在谈判中失误或签订合同中出现漏洞,使国家和企业受到损失,按照国际惯例,处理涉外事务一般都有律师参加,法律顾问委托单位就经济贸易和引进技术等方面与对方进行谈判,通过提供法律帮助,草拟、审议或签订经济贸易合同,加强与外国的经济科技合作,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的需要,维护签约企业的合法权益。(5)为聘请方传播法律知识,协助聘请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建立自身的法律事务机构,增强干部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聘请方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等,都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同。
2.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现实功能。(1)预防功能。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查企业的经济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等,使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2)挽救功能。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3)宣传教育功能。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同时,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咨询等,宣传有关法律常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
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在现代企业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公司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是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在大多数跨国公司中,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也是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决策的全过程。同时,因现代企业管理与法律越来越密不可分,许多跨国公司的法律顾问也是公司的业务顾问。
2.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公司的经营活动要符合所在地的法律要求,因而,保证公司运营“合轨”,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又一重大职责。公司法律顾问通过对公司决策和运营的直接参与确保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公司得以执行。
3.公司目标管理的支持者。公司的经营目标确定后,不仅业务人员在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而努力,法律顾问也积极支持业务人员实现目标。一般来说,跨国公司都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高效率运作。法律顾问因参与公司的目标管理,从而会主动对公司政策的调整提出建议,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需要。
4.商务合同的实践者。现代公司的经营活动,从采购、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都是通过合同进行的。公司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等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使公司利益得到充分反映和保障。
5.公司自律制度的维护者。现代公司内部一般都实施职工行为守则,并设有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控制企业的商业行为。公司法律顾问一般负责职工行为守则的教育工作,并指导审计部门的工作。
6.公司内部纠纷的仲裁者。在现代公司里,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公司之间难免发生争议和纠纷,此时,公司法律顾问成为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定处理争议和纠纷的仲裁者。
7.业绩和风险的协调者。公司业务人员通常以经营业绩为主要目标,所以有时会出现忽视经营风险,甚至法律风险的情况。例如,为争取某项业务而承诺承担毫无限制的赔偿责任;为了扩大业务而不顾法律的限制性规定等。公司法律顾问则在帮助其实现业绩最大化的同时,坚持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限度。
8.公司合法权益的捍卫者。这是公司法律顾问最基本的职责。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本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权利争议,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1.企业日常的法律服务。(1)为企业在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分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2)协助企业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内部安全防范机制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企业规范管理,并为企业合同管理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3)为企业草拟、修改、审查劳动与人力资源等相关合同、制度,协助调整劳资关系,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力资源管理。(4)应企业要求,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并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财务中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及相应的处理方案。(5)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或者对企业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企业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运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6)对企业管理层、员工以及专题项目组成员进行法律辅导、培训和讲座以及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指导,增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7)根据企业的要求,参与对外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审查、修改企业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以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8)根据企业要求,接受企业员工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仲裁、复议、听证或调解活动,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举报、控告损害其利益的犯罪行为。(9)根据企业要求,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律师公告,应企业要求起草并以企业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10)为企业设计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运营权的保护方案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11)为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2)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13)根据企业需要不定期向企业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与该企业有关的最新法律资讯和动态。
2.企业重大运营活动的法律服务。(1)为企业运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2)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3)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对外重大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4)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参与投资方案的设计,提供相关法律资讯和建议。(5)为企业与其他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3.企业重大专题项目活动的法律服务。(1)就专题项目,参加与法律有关的规划咨询,进行行业规划、专题调查研究。(2)参与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的设计与起草,提供法律保障意见。(3)协助企业在对外活动或项目运行中,为企业进行所需的有关项目、企业资信和信息,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资信状况等背景资料进行必要的法律调查,出具调查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根据企业的要求,审查或准备重大项目谈判所需相关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企业的重大项目谈判。(5)在项目开展中,参与并协助企业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企业的运营和业务进行法律沟通与联系。
4.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在企业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代表企业参与诉讼、仲裁或申诉,具体如下:(1)接受企业委托,参加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2)制定诉讼、仲裁方案;(3)作为受托律师参加民事、刑事、行政行政案件诉讼;(4)作为受托律师参加国内、国际民商、劳动仲裁;(5)应企业要求,在诉讼、仲裁程序中解答相关法律咨询;(6)相关的判决、裁定、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企业强制执行;(7)各类民商案件的申诉。
六、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避免企业的法律风险,就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充当企业经济的法律卫士作用,将企业经营活动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真正全面地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齐奇主编.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法律出版社,2006
2.王林清著.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司法实务指引.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3.张庆华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律出版社,2010
关键词 法律思维 现代企业 企业管理 思维形式 有效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05.065
Legal Thinking and Legal System Management
RAN Lingjun
(Inner Mongolia Keyihe Forest Bureau, Hulunbuir, Inner Mongolia 165468)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continue to improve, the legal awareness is gradually enhanced. Legal thinking, as a kind of new thinking, for the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has a very important influence,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process, only to have good legal thinking, comprehensive use of the actual legal thinking to solve some practical problem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maximization of modern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s. In this paper, in view of legal thinking in the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of the status quo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put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of modern enterprises in China, comprehensive use of legal thinking of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Key words legal thinking; modern enterprise; enterprise management; thinking form; effective strategy
0 引言
企业管理作为整个企业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企业中起到了维持经营和发展秩序,减少企业风险的作用,能够使企业达到平衡发展的状态。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我国企业竞争日益加剧,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提高现代企业管理的水平,满足企业的自身经济利益。因此综合将法律思维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利用法律思维来优化现代企业管理,用法律对企业约束企业员工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更好地顺应社会的发展。②
1 法律思维的概述
1.1 法律思维的具体内涵
所谓法律思维主要是指综合运用法律的思维逻辑,相关的管理法规、法律原则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解决、观察、分析、整理的一种思维形式。社会问题是由多种问题组成,属于一个复合性的现实问题,主要涵盖了政治、经济等多种领域,如果一旦发生了社会纠纷,人们总会用不同的思维去看待它,只有站在法律的角度才能公平、公正地看待问题。法律思维的侧重点就在于能够正确地分析和判断社会想象,对于存在正义的问题作出判断和思考,从而形成独立的思维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按照法律思维去理解和判断问题,才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1.2 法律思维的重要意义
法律从事物的外在形式来看,属于一种规范人们行为的方法,但在内在形式进行分析,它还是取决于人们的社会行为和方法,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思维来看待。如果人们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思维来看到社会问题,就无法进步,也不能在日常生活中顺利发展。法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属于一种治国方略。随着我国社会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只有适时地对法律等一些行为习惯做出调整,从而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才能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利用法律思维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③
2 法律思维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意义
2.1 有利于减少企业风险
将法律思维广泛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风险,还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对现代企业发展而言即是机遇,只有正确客观地看待企业所存在的风险,利用法律思维进行分析,才能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清楚地知道当什么风险来临的时候,企业应该如何采用措施积极应对,从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将法律思维广泛运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能够从法律的角度积极解决相应的问题,然后企业能够增强其危机意识,建立起全面的预警机制、识别和化解企业可能遇到的潜在危机,这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有力的。④
2.2 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在法律思维的影响下,企业能够有效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把风险治理转化为风险预防,建立起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风险预防机制,法律思维主要是起到警示的作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只有将法律作为准绳,才能尽量避免企业风险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良好的社会治安。法律思维也是具有强制性、灵活性、责任性,起到威慑作用,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只有利用法律思维才能更好地处理问题,在法律思维的引导下,建立起一整套全面、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防范风险的过程中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减少企业的损失。
2.3 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只有积极做好企业风险评估工作,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确保企业能够顺利管理,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都是粗放型管理模式,现代企业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对于很多员工缺乏教育和管理,没有企业震慑作用,因此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无法提高。只有在法律思维的指导和引导下,企业才能转变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企业的思维态度,约束企业员工的行为,从法律思维来看到现代企业管理,使其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公正化,从而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驱动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⑤
3 法律思维在现代企业管理的实际应用
法律思维自身具有程序性、规范性、平衡性以及基准性等特性,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不断健全,经过多年的发展,将法律思维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且得到了实质性的突破,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应用法律思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提高企业员工责任意识
法律思维属于一种规则强的思维模式,是根据事实与规定来认定的中心思维方式,同时还强调很多人情因素对于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法律思维能够帮助现代企业更加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更加符合现代企业模式的要求,用法律意识来约束企业员工,能够提高企业员工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实际管理中进行理性的判断,经过长期的实践应用,法律思维对于现代企业员工具有极强的约束性,这样才能协调企业内部的管理模式,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基础上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3.2 弘扬宣传企业文化
法律思维是现代企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平衡企业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的重要措施,只有积极宣传弘扬企业文化才能提高企业员工的文化素质。企业员工应该信守企业承诺,属于一种双向的互动交流模式。例如:在法律内部也是人人平等,法律员工要积极宣传和弘扬现代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协调好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二者之间的关系。⑥
3.3 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按照法律思维能够有效衡量企业员工的行为是否合理,尊重事实,将法律思维作为企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平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协调企业员工的之间的关系。在企业日常生活中,企业一方面要明确自身职能,各司其职,明确自身义务。另一方面也能够避免企业各部分纠缠不清,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力等问题出现。企业各部分之间只有相互协调、相互联系,才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3.4 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
法律思维是增强企业风险意识的首要条件,也是完善企业风险机制的根本方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运用法律思维才能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都应该具备风险意识,企业自身只有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和谐的内部环境,才能规范企业行为,减少外部因素对企业行为的干扰。⑦
3.5 建立健全企业决策和评估制度
现代企业的规章制度相当于企业的“宪法”,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只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决策制度,运用法律思维进行现代企业管理,才能避免企业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由此可见只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决策制度,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遵守企业内部法律法规,才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企业评估制度,法律思维能够完善企业评估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评估制度和外部评估制度,寻找出积极的风险应对措施,提高企业的实践性。企业内部评估体制主要是指企业自身的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企业外部评估体系,还要与企业签订相关的法律法规,然后根据企业风险做出报告,积极应对企业风险。
3.6 企业员工应该加强互动交流
现代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增强企业的自身能力,结合市场的实际需要,选择外聘律师参与到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应该与当地法院、检察院进行积极的交流,然后企业应该与法律和当地法院进行积极交流,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也应该积极交流和沟通,做好防范措施,通过互动和交流满足企业员工的利益要求,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企业还可以对企业员工进行再培训,企业管理者应该用法律思维去管理企业,开展企业法律咨询、完善企业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开展专门培训,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强烈,因此只有将法律思维广泛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将法律思维应用于企业管理中的方方面面,通过提高企业员工责任意识、弘扬宣传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决策和评估制度、企业员工应该加强互动交流等方式,贯彻执行企业管理的经营过程中,才能使员工养成法律意识,提高现代企业的管理水平。总之,将法律思维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工作,需要党和政府、企业本身、企业员工三者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注释
① 谌洪果.法律思维:一种思维方式上的检讨[J].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13(2).
② 陈金钊.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论[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4).
③ 刘勇军,宋卫中.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J].法制与社会,2013.
④ 张梅.加强法律思维 实现规范化管理目标[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5(1).
⑤ 吕燕.法律思维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中外企业家,2014(21).
⑥ 王周伟.地方重点院校投资学专业定位与人才培养的思考与实践[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10.23(5).